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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活着有感

发布时间:2023-02-15 来源:互联网

《活着》读后感与启示分享4篇。

感谢查阅栏目小编为你推荐《活着》读后感与启示。人生是一场游戏,我们要做的就是守住自己的内心,积极乐观地走完接下来的每一步路,我们在书籍里读着读着就哭了,说明我们与作者产生了共鸣。让我们都努力变得更加优秀吧!

《活着》读后感与启示(篇1)

这本书题为“活着”,写的却是“死亡”,这是一部为内心而写的著作,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苦难后依旧对世界乐观的态度。故事讲述了男主角福贵儿的一生。福贵儿年轻时沉迷于吃喝嫖赌,一言不合就打媳妇儿家珍。有一天,家产被败光了,输给了一个叫龙二的人。亲爹被气死了,家也被人夺了。

福贵儿终于洗清革面,怀着儿子的媳妇儿却被岳父接回了城里,后来又带着儿子有庆回来了。娘生病了,福贵儿去城里买药被国民党抓走,在硝烟弥漫的战火中活了下来,遇到解放军,回了老家。回家后娘死了,女儿病成了哑巴。(看到这里,我以为作者会写龙二霸占他的妻子之类的,不仅没有,反而龙二的结局出乎意料)

福贵儿回来后,土地改革开始了。龙二因为不肯分田产,被枪毙了。福贵儿很是感慨,如果当初他没有输光家产,现在死的就是他了。到这里,我以为好日子就要来了。没想到,现实永远没有更惨,只有最惨,真正的悲剧才刚刚开始。

家珍得了软骨病,干不了活,家里负担加剧;政策变化,家里越来越穷;曾经的战友成了县长,却间接害死了自己的儿子有庆(有庆死于为县长夫人输血,抽干了血而死);女儿凤霞与城里的偏头二喜结婚,死于生产;女儿死后,妻子家珍不久于世;年幼的外孙被接到乡下与自己同住,自己年迈贫穷,生活艰苦,让孙子死于吃豆子撑死。

多年以后,年迈的福贵儿牵着他年迈的老牛,哼着欢快的小曲儿,给在乡间收集歌谣的“我”讲述了他的一生。本书故事篇幅并不长,两个小时就可以看完,看到结尾,我还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可能我内心在期待某种逆风翻盘,从始至终故事却都在朝着反方向发展。

可能越是穷苦的人才越能体会到这种与生活作斗争的辛酸,和灾难降临时无能为力的苦楚。曾经我因一些生活琐事与朋友争吵,看完这本书再去回顾那些琐事,与生死比起来,那又算得了什么?曾经我所坚持并奉为真理的“对”与“错”是否局限了我的眼界与格局?

我一直认为,一本好书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学会放下,学会宽容,学会柔和。《活着》也是如此,把自己当做富贵儿去历经沧桑后,剩下的只有感激,感激曾经经历的一切,感激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感激未来将创造的一切!

《活着》读后感与启示(篇2)

用了两天的时间看完了《活着》,感觉真的是本不错的书,却很难从里面准确的汲取出作者真正想要表达的思想。看的过程一直很平静,听福贵讲着他一生的经历。随着他命运的不断辗转,对这个人的爱恨也是一直发生着变化。起初,福贵是一个每天只知道吃喝嫖赌的纨绔子弟,不过,刚开始也只是以事不关己的心态看待他的一切行为,直到,他竟然打了为他怀了孩子的家珍,才开始愤恨。

家珍是个善良的女人,一辈子跟了福贵,算是没想到一天的福气,不过,却在这样磨难的一生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后来的福贵,对她还是不错的,每天背着她出去散心,这也是一个女人一辈子的幸福了吧,值了。对她,我一直抱着一种崇敬和心疼的态度。

凤霞倒是没什么感觉,觉得她的一生挺好,虽然耳朵聋了,嫁的是个偏头,但是,偏头女婿对她真的是没得说,算下来,她也比那个时代的其他女人幸福了些吧,起码比她妈强。

有庆是让我最震撼的一个男孩,他对羊的那份心疼,让我想起了小时候自己养的那两个小羊,那天妈说要把它们卖了,我蹲在羊圈看着它们心疼老半天呢。

有庆的死是让我看这篇文章心情最暴躁的时候,特别是医生的麻木,让我突然就有种想杀人的冲动了,别说福贵,就我一个女生都看不下去了,活活的一个孩子就突然这么没了,是谁谁受得了啊。要是谁的亲人被这么不明不白的折腾死了,谁如果没有想把那抽血的护士和医生给整死的冲动,那他肯定不正常。太灭绝人性了!!!

那个年代是个怎样的年代,具体的我摸不清楚,只是很庆幸自己能出生在那个年代之后,少经历了那么多世态炎凉、生离死别。在我感慨现在生活的种种不好时,读了这篇文章,我就开始逐渐感觉平衡了,比起他们,我已经很幸福了。

那么多人都去了,留下了福贵。也许活到最后的并不一定是幸福和快乐的,但是,活着,起码还能感觉到哪怕不幸福和不快乐。

只剩下福贵了,就剩下他一个人孤苦伶仃,连苦根也去了,可是福贵没有放弃生活,这点我很佩服他,他仍然坚持活着……

看完这篇文章,最大的感慨就是——人,不管遇到什么事情,在任何时候,都要坚强的面对人生!

《活着》读后感与启示(篇3)

在一个无所事事的下午,我翻出来一本积了一层厚灰的书,打算消遣一下。书名挺文艺,印刷土了点,作者照片亦忧郁深沉,名字普通到我现在都记不住,只知道介绍上写:

“XX,作家,19XX年生于XX,妇科大夫,前麦肯锡合伙人"

下面又加一条:“古器物爱好者"。

喔,这个人很牛啊,我想。作家可以爱好古器物,妇科大夫怎么会跑去做麦肯锡合伙人?

在一个更加无所事事的晚上,我读完了这本书,打破了我对文学和笔法的世界观。

真正好的文学体系,不是诗歌,不是传记,不是散文,不是小说,而是随笔。真正好的写作笔法,不是华丽,不是阴郁,不是精致,不是煽情,而是简·畅。

冯唐(我去翻了翻书)的笔法,也正是如此。李敬泽写的序,笔法和他如出一辙。李敬泽说“冯唐的小说不是现实不是梦想,也不是梦想照见现实或现实侵蚀梦想。"我读了冯唐的随笔集,直觉的思想的浪潮汹涌澎湃,带着清新的海风扑面而来,把我淋了个透心凉。

我再看看,发现冯唐不太像情绪激动的人,他的文字嬉笑怒骂散逸不羁,但你就是知道这种酣畅淋漓的文字后面不是个易激动的人。他的文字很少失去控制,再挥洒浩荡敢怒敢骂还是失不去控制,永远在冷静的逗号与句号之间徘徊,让人畅快让人大笑,让人看不清这种平易近人的幽默文字后人是怎样。

唯一一篇激动的文章在第一卷,小猪大道。

冯唐写着写着就激动了,他写了他妈妈,写了那个年代,写了很多往事,灰蒙蒙的,有点忧伤。逗号和句号没变,但文字已然失去控制,他写“我眼圈红了",我在文章外差点哭出来。

原来文字可以这么简单,想什么说什么,只用逗号句号,我也要学冯唐,不矫情不做作不装忧郁,人有多简单文字有多简单,酣畅淋漓一气呵成,大气磅礴得像幅泼墨山水。

我要记住两字真言,“简·畅”。

《活着》读后感与启示(篇4)

近期,在同学的介绍下品阅了余华作品集中的《活着》与《在细雨中呼喊》,其中,活着,以其独特的朴素,给予我良多感触。

活着,是一个无法华丽,简单但饱含深刻韵味的词,活着,究竟为谁?

在作家余华笔下,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众多的苦难:独子有庆捐血过多致死,女儿凤霞难产而去,妻子家珍病逝,女婿二喜意外摔死,连唯一的小外孙也因过度饥饿被豆子撑死,从此,只剩他一个人孤零零地活着,没有爱情,没有亲情,更没有友情。最后,福贵买了头老牛,给它起了个名字,给周围农民的牛分别起了妻子,儿子和女儿女婿的名字,他说,这样,福贵就不是孤零零的了,活着,还是要活着。

被抓去当壮丁的时候,在战场上枪林弹雨的时候,福贵没有放弃活着,哪怕身边的战友一个个倒下,富贵仍是告诉自己,不能死。为什么?因为他心里还惦记着病榻上的老母亲,柔弱的妻子,他坚信,家人在等待他的归去。而此刻,他又是为了什么而活?

也许,是乐观与对生命的责任在支撑他做好生命的每一步吧,他说,能活着,就是一种幸运。

活着,看似简单,看似理所当然,但其中韵味,能深得之人又有几多?

活着,虽然朴实简单,但它赋予了生命一种责任,一种在于世的担当。因为活着,所以我们积极去实现生命存在的意义,同时也得忍受并且接受不同的命运,或苦难或幸福,都是活着的一部分。在爱与痛的交织中,在冰与火的缠绵中,我们始终都应坚强地活着。因为活着,生活就还没有走到尽头,就还有希望。活着之于人,是重要的,是根本的。

现实中也有不少人经历着富贵的“苦难”,类似的是。他们也曾经坚强的活着,不同的是,他们曾经在心理上崩溃过,也曾想过放弃,但最后,希望的稻草,给予他们为生命运行的气息二努力对抗的勇气,重新用坚韧诠释活着的美丽。生命中有太多美好的爱,在我们活着的过程中轻轻伴随。当死神让我们最后一次回眸人生时,平静而从容地呐喊出心中的那一缕缕不凡和坚持——活着。

活着,也就有了盼头,活着,也就该珍惜,因为,活着就是人生最大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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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密欧与朱丽叶给我们的启示通用4篇


作品的读后感应该怎样去构思呢?作品这部作品用最朴素的语言塑造了最形象的人物。我们可以联系生活实际,撰写一篇读后感,以下内容“罗密欧与朱丽叶给我们的启示”是读后感大全从网络收集整理的,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罗密欧与朱丽叶给我们的启示 篇1

本剧不论于古于今,都有着不可复制不可替代的深远影响,是悲剧创作的一座不朽的丰碑。

先不说剧中的伉俪情深、缱绻缠绵,单看莎翁对跌宕剧情的精巧构思,尤其是将药作为一个影响剧情发展的极具悲剧色彩的点,就不得不叹服莎翁浩瀚的想象力它让罗密欧殒命,让朱丽叶被埋进象征死亡的坟茔,也最终送葬了他们的感情。

在莎翁的笔下,朱丽叶所饮之药,只是一种让生命在42小时内假死的药,当朱丽叶在坟墓中醒来,看见的却并不是新郎伴她奔向完美的世界,而是罗密欧倒毙一旁的残酷现实,原来罗密欧以为朱丽叶已经香消玉殒,他亦饮下烈性毒药,此烈性毒药纵使有二十个人的气力,也会立刻殒命。

但药本身岂会变成悲剧,只有人才会啊!药的背后,其实交错的是一幕幕爱恨情仇、人情世故,这对有情人最终也是因此而双双奔赴黄泉。

这不得不谈到当时势力强大的封建势力。在那样的时代里,自由婚恋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可说是举步维艰,更何况罗密欧与朱丽叶双方的家族本是世仇,当两人在劳伦斯神父的支持下最后成婚,两个家族之间的世仇也许能够就此消解,可一场突如其来的械斗却如洪水猛兽般将罗密欧推向了被放逐的境地,唉!我是受命运玩弄的人。这真是惊天动地的嘶吼哀号啊!新婚的罗密欧,方才还是春日般的风和日丽,霎时刻,却被一场飞沙走石、狂风骤雨,卷走了一切期望与幸福。之后,亲王的亲戚巴里斯向朱丽叶求婚,朱丽叶被逼出嫁,在被逼出嫁的前夕,朱丽叶服下了神父劳伦斯配制的假死药,可一切却变得阴差阳错,四十二小时后,期望全都化成了泡影,两人生命的篇章也这样永远的完结了。

仇恨是罗密欧与朱丽叶悲剧的根源,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悲剧也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罗密欧与朱丽叶给我们的启示 篇2

《罗密欧与朱丽叶》通过波澜起伏的戏剧冲突,众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优美抒情的人物语言,描绘了一场惊心动魄的爱情悲剧。男女主人公出生在两个世代为仇的封建家族,他们在偶然的相会中一见倾心,却根本不可能结合。他们求助于劳伦斯神父,神父同情和理解他们,秘密给他们举行了婚礼。但封建家长凯普莱特却要把女儿朱丽叶许配给少年贵族帕里斯,并强令马上成婚。朱丽叶再一次求助于劳伦斯,神父赠以安眠药让她假死过去,以躲过这场劫难。罗密欧则因在格斗中杀死了凯普莱特夫人的内侄提伯尔特而受到了放逐曼多亚的惩罚。罗密欧得到妻子的“死讯”,悲痛万分,抱了以死殉情的决心连夜返回维洛那,在朱丽叶的身边服毒自杀。从昏迷中醒来的朱丽叶见丈夫已死,也饮毒、自刎死去。罗、朱的悲惨结局使双方的家长看到了世仇的惨重代价,在亲王的主持下言归于好。从这个故事梗概中可以看出,凯普莱特和蒙太古两位封建家长,代表了陈腐没落的封建思想和传统,他们心胸狭窄、武断专横,无视青年人的自由和爱情,酿成了家族之间的仇恨和冲突,给所在的城市带来了动乱,又自食其果失掉了自己的儿女。而罗密欧与朱丽叶,则代表了一种新的人文主义思想,他们同封建思想和传统作着勇敢、机智的斗争,尽管斗争的结局是一场悲剧,但换来的却是人文主义精神的胜利和弘扬,我们在悲剧中感受到的是莎士比亚那澎湃的激情、高昂的斗志和崇高的理想。

罗密欧出身于封建大家庭,却没有继承封建传统和思想,而是顺应时代发展,背叛了封建家庭,成为一个坚定的人文主义者;他真诚、勇敢,有文化、有能力,有一颗博爱之心;他追求一种自主、自由、美好的爱情生活,哪怕是“错爱”了仇人的女儿,也毫不退缩;他没有门户之见,爱上了朱丽叶,就把凯普莱特的家人当作自己的亲人,一心期望化解宿怨;他对爱情忠贞不渝,为了爱情和爱人,他甘愿被放逐他乡,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注重友情,在朋友被仇人所杀,他的爱情面临“风险”的时候,他拔刀相助杀了仇人,却使自己的爱情遭遇了一场“灾难”,显示了他的高尚品格。正是在家族矛盾、爱情磨难和朋友情谊等一系列故事发展中,他那人文主义者的精神和风采得到了充分的展示。朱丽叶只是一个14岁的贵族小姐,但她勇敢、坚强、智慧,她冲破大家族的重重束缚,大胆地爱上了罗密欧,并把自己的一生托付给了情人;她深知罗密欧被放逐“回归”无望,却绝不愿与少年贵族帕里斯再结姻缘;她几次用智谋骗过父亲,冒着生命危险服下安眠药,都是为了实现她的美好爱情;她把爱情看得和生命同等重要,罗密欧一死,她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生死恋情,真是惊天地而泣鬼神。这种纯洁、高尚、悲壮的爱情,使无数世俗的爱情显得黯然失色。

爱情是未成年孩子家长最忌讳的东西,爱情是青年男女们最想拥有的东西,爱情是年迈的老人望着老来伴时所感激的东西。它扮演着许许多多的角色,,它可以是悲剧的导演也可以是喜剧的策划人;它可以是毒药也可以是蜜糖,没人能摸得透它。一旦跳进爱情的陷阱就如同离弦的箭再也收不回来,只是固执地朝着自己的目标飞去,不去理会距离,笔直地穿过空气,最后落地。落地后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完好无损地到达了目标,另一种便是因为某些原因,折断了羽翼……

很明显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之箭被折得粉碎,破坏者的力量强大得如同可以劈开松柏的雷电。不要以为坚定的爱情就能长久,一旦它有损于第三者的利益,那么这段情必将受到被迫拆散的危险。不管他们是否无辜,不管他们怎样反抗,这个故事的背景就已为他们的结局作了铺垫。他们悲惨吗?也许是的,因为他们没能相守到老,而是红颜英年早逝,也许不是,因为他们寻到了最后属于自己的另一半。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罗密欧与朱丽叶给我们的启示 篇3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个十分凄惨的爱情故事,大概意思如下。

凯普莱特和蒙太古两大家族有着很深的世仇。在一次盛大华丽的宴会上,凯普莱特大人美丽的女儿朱丽叶与蒙太古大人英俊潇洒的儿子罗密欧一见钟情,私订终身。罗密欧在街上与凯普莱特的侄子提伯尔特相遇,提伯尔特故意挑衅,两人发生了格斗,罗密欧杀死了对方,被逐出维洛那城。

朱丽叶的父亲逼朱丽叶忘了罗密欧,嫁给帕里斯伯爵。朱丽叶不敢背叛家族,又不愿意背叛爱情,她十分矛盾。好心的神父芝伦斯帮助朱丽叶,让她吞服安眠药,以假死来拒绝帕里斯。作文凯普莱特家族伤心地为朱丽叶送葬,这时罗密欧已悄悄地回来了,他以为朱丽叶真的死了,赶到墓地,望着停止了呼吸的朱丽叶。他悲痛欲绝,喝下毒药倒在朱丽叶的身边。

一会儿,朱丽叶的药性过了,她苏醒过来,看见了罗密欧的尸体,万分伤心,毅然用短剑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他们的鲜血终于让两个互相敌视的家族重归于好.

罗密欧因看见朱丽叶死了而喝了毒药倒在朱丽叶身旁,朱丽叶喝的假毒药失效后,朱丽叶醒来就看见了罗密欧的尸体,悲痛地用短剑刺向自己。为了对方的死亡而殉情,这对伉俪让人觉得万分悲痛与惋惜,如此凄美的爱情真让人吃惊,并感叹这世间的美好。

罗密欧与朱丽叶给我们的启示 篇4

最近看了莎士比亚的著作,第一部是《罗密欧与朱丽叶》。从小就有听说过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都不全面,只知道他们的爱情很伟大。

可以亲眼看到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心里很开心,一些埋藏了很久的疑问也全部解开了。

我利用晚上休息时间看完了《罗密欧与朱丽叶》。结局很凄惨,即使死在一起,也未能在最后一刻和对方说句话。他们的爱情并没有我想像中的伟大,心里有些失望。

罗密欧在未遇见朱丽叶之前,对罗瑟琳爱的很疯狂。在一次舞会上,遇到朱丽叶,对朱丽叶一见钟情。从些忘了罗瑟琳的存在。心转变的如此之快,让我很怀疑罗密欧的爱。他的爱情在我眼中是随便的,容易改变的。或许也可以说,他的爱情是建立在女子美丽的容貌之上。

他们的爱情是闪电式的。假如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没有磨难,而是快乐的生活在一起,有谁可以保证,罗密欧不会在以后的生活中又遇见另一个“朱丽叶”呢?毕竟世界上的美丽女子有很多。

罗密欧与朱丽叶真正在一起的时间,少的可怜。然而却可以为了对方付出生命。这点让我很难理解。或许这也就是他们爱情的伟大之处吧!之所以他们的爱情伟大,是因为他们可以为爱情付出最宝贵的东西:生命。在世人眼里,可以为某种东西付出生命,都是伟大的。

每一段爱情都会存在一些缺憾,在当事人的心里,只要可以在一起就是最完美的结局。爱可以包容一切。

童话故事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4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一到寒假,便缠着妈妈到图书馆借了几本书,其中《罗密欧与朱丽叶》特别吸引我的眼球,我一口气把它给看完了。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莎士比亚的传世经典之作,被人们称为西方版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它讲述了这样一个经典的爱情故事:故事发生在维洛那名城。罗密欧与朱丽叶一见钟情,订下了海誓山盟,但双方家族是世仇。罗密欧在格斗中杀死了朱丽叶的堂兄,被驱逐出城。朱丽叶被父亲逼迫嫁给一位伯爵。万般无奈之下,朱丽叶服用了假死的药。罗密欧得知“死讯”,连夜赶回,在朱丽叶身旁服毒殉情。药效过后,朱丽叶醒来,发现罗密欧己死,她悲痛欲绝,将匕首深深地刺进了自己的胸膛。

当我读到“罗密欧从他怀里掏出毒药,倒进嘴里”时,我的心仿佛被揪了起来:“罗密欧,你等等,你等等,朱丽叶只是服用了假死的药!朱丽叶马上就要醒来!”可是,再喊什么也没用了,毒药结束了罗密欧年轻的生命!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死,换来了两个家庭的和解,但正是由于家族的仇恨才酿成了这种无法挽回的悲剧。为什么直到众人纷纷的离逝,直到最后一刻,仇恨才化解?为什么两家人不能互相宽容,互相谅解一些呢?如果双方能够宽容一点,那么结局也许就不会如此。

仇恨使人丧失了理智,丢失了许多人的性命。我想我们应该学会“退一步,海阔天空”,用一颗宽容的心去待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同学之间也要学会宽容,这样才能友好相处,共同进步。平时,经常见到同学之间因为一点小事而争吵,最终伤了感情。仇恨不会使人快乐,宽广的心胸才能与人和谐相处。

读世说新语中文言文的启示分享4篇


我们特意搜集并整理了读世说新语中文言文的启示,欢迎您阅读本网页的内容。随着时代的发展,各种各样的书籍逐渐走进了我们的生活,我们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都有很多感想。读后感须写出新意。

读世说新语中文言文的启示(篇1)

陈太丘与友期行,期日中,过中不至,太丘舍去,去后乃至。元方时年七岁,门外戏。客问元方:“尊君在不?”答曰:“待君久不至,已去。”友人便怒:“非人哉!与人期行,相委而去。”元方曰:“君与家君期日中,过中不至,则是无信;对子骂父,则是无礼。”友人惭,下车引之,元方入门不顾。

陈太丘和朋友相约同行,约定时间在中午,过了中午朋友还没有到,陈太丘不在等候他离开了,陈太丘离开后朋友才到。元方当时七岁,在门外玩耍。陈太丘的朋友问元方:“你的父亲在吗?”远方回答道:“我父亲等了您很久您却还没有到,已经离开了。”友人便生气的说:“真不是人啊和别人相约同行,却丢下我先走了。”元方说:“您与我父亲约在正午,正午您没到,就是不讲信用;对着孩子骂他的父亲,就是没有礼貌。”朋友感到惭愧,下了车想要去拉元方的手,元方头也不回的走进家门。

为人处世应该讲理守信,想友人那样自己不遵守承诺却还反怪太丘不守信,还对着太丘的孩子大骂其父真是不该,元方的做法让友人惭愧,没曾想自己竟还不如一个孩子懂礼。

两则故事中,第一则告诉我们的是一个“义”字,第二则是告诉我们做人要守信讲理。聪明人都明白,我们应该向那种重情重义的人看齐。

《世说新语》有许多小故事组成,每一篇都只有短短的几行,但读起来有如微小说,善于抓住人物特点。寥寥几字却包含了人物的性格、神态、动作等内容,言简意赅却又意蕴深长,值得大家思考。

读世说新语中文言文的启示(篇2)

见微知著乎?以偏概全也!三国之管宁,避乱世于草莽,身布衣以终老;华歆,登高堂至宰辅,为高官传清誉。

“割席断交”这个故事,世人耳熟能详,讲得即为管宁与华歆的故事。现常被用来表示,不能够与志向不相同的人结交为朋友。

故事中,管宁见了金子“挥锄与瓦石不异”,世人褒赞有佳。而华歆拾起来,明白是一块金子

后也随手抛弃,不也体现了他不在乎钱财吗?世人又何为贬损?何来“志不一样道不合”之说?又两人同席温书,见有“乘轩冕过门者”,“宁读如故,歆废书出看”,华歆之所以出去看热闹,也只能说明他读书注意力不集中,大概也并不能够确切地评判他的人生志趣吧。

管宁、华歆、炳原皆为三国名士,有“一龙”之称。华歆是龙头,炳原是龙腹,管宁是龙尾。管宁与华歆又为同窗交好,既是朋友,管宁又怎会只因为好朋友出去看了一下热闹就闹绝交,这难免让人在看文章时引起怀疑。是管宁的“小题大作”?抑或是世人的“以偏概全”之说?

的确,轩冕象征权利尊贵。由于社会时代的因素,魏晋时期文人普遍崇尚清谈,一部分文人尤显得特立独行,守着“世人皆浊我独清”的傲世姿态,远离世俗,归隐山林。如此,管宁成就了超逸之名,华歆畅达仕途反而流俗。管宁成为了正面的道德品行典范,华歆注定要遭受士人的不屑。

然而,管宁饱读诗书后明白了世情,从而选取全身远祸,还乡做了隐士,与华歆的满腹经纶用于经天纬地,施民以惠政,究竟孰浊孰清?据记载,华歆不仅仅为官清廉,而且为政清明,颇有治国安邦的高策良谋。且功就之时,他不计前嫌,不萦私怀,屡荐昔日故友管宁出仕,大有让位以贤之高态,实在让人感佩。华歆如此德才兼备之人,后世的声誉却一向因“割席”而受累,着实令人扼腕!

两件很小的事情,足见士大夫品评他人与约束自我的尺度之严。见微知著,确有可取一面,但仅因小事就武断绝交,认定华歆对财富、官禄心向往之,未免以偏概全。管宁因朋友一二细节不贴合自我做人标准,便断然与其绝交,未免苛求于人。须知:

守一身之清固然可嘉,然忍浊染身,辟世之清,更堪一表!

评:本文从故事细节中透析人性,从社会根源处寻找尺度,一连串的质疑,引人反思。“见微知著”还是“以偏概全”?作者观点鲜明,笔锋犀利,强调辩证全面的看待问题。在传统的文化中寻找“出世”与“入世”的最佳注解。语言精警,着文言华彩。

 

读世说新语中文言文的启示(篇3)

中华文化上下五千年,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在这浩瀚的历史长河中古典名著不计其数,但使我感触最深的是《世说新语》。

直到今年暑假我才把《世说新语》通读了一遍,读之不忍释卷,深深地被这本书吸引。《世说新语》是我国最早的一部文言志人小说集,由刘义庆(南朝宋文学家)主持编写的是一部纪录魏国风流的故事集,其内容主要涉及汉末至东晋时期士族阶级的逸闻趣事。《世说新语》所记载的虽是片言数语,但内容却异常丰富,对后世的笔记小说的发展有着深远影响,仿照此书体例而写成的作品更是不计其数。书中不少的故事,成为后世戏曲小说的素材,成为后世诗文所常用的典故,在中国文学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庾公乘马有的卢,或语令卖去,庾云:" 卖之必有买者,即当害其主,宁可不安己而移于他人哉?昔孙叔敖杀两头蛇以为后人,古之美谈。效之,不亦达乎?"意思是:庾亮有一匹的卢马,有人劝他卖掉。庾公说:" 卖它就必定有人买它,那样也会伤害这位 庾公(庾亮)骑乘的买主,难道因为它对自己不安全,就可以嫁祸他人吗?从前孙叔敖为了后人而杀了两头蛇,被古人传为美谈,我效仿他的做法,不也算是通达事理吗?"这是选自《世说新语》德行中的:庚亮不卖的卢,这其中反映了庚亮“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品行。当我们做一件事时,我们应当为他人考虑,不要只因为个人的一己私利,而祸害到了他人。这样即对自己不利,也对他人不利。所以我们在做一件事时,我们要顾及他人感受。

“王子敬自会稽经吴,闻顾辟疆有名园,先不识主人,径往其家。值顾方集宾友酣燕,而王游历既毕,指麾好恶,旁若无人。顾勃然不堪曰:“傲主人,非礼也;以贵骄人,非道也。失此二者,不足齿之伧耳!”便驱其左右出门。王独在舆上,回转顾望,左右移时不至。然后令送著门外,怡然不屑。”意思是:王子敬从会稽郡经过吴郡,听说顾辟疆有个名园,原先并不认识这个名园的主人,还是径直到人家府上去。碰上顾辟疆正和宾客朋友设宴畅饮,可是王子敬游遍了整个花园后,只在那里指点评论优劣,旁若无人。顾辟疆气得脸色都变了,忍受不住,说道:“对主人傲慢,这是失礼;靠地位高贵而对人骄横,这是无理。失去了这两方面,只是不值得一提的粗俗人罢了!”就把他的随从赶出门去。王子敬独自坐在轿子里,左顾右盼,随从的人很久也不来。然后顾辟疆叫人把他送到门外,对他但然自若,置之不理。从这则故事中使我明白了人际关系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我们人生的成败。所以,我们必须注重日常的礼仪文明,做到与别人交往有尺度,说话要有分寸,行为要有节制,既不狂妄自大也不阿谀奉承,给别人留下好的印象。

上有万仞之高,下有不测之深;上为甘露所沾,下为泉水所润。

认真品读这本书,我受益匪浅。一桩桩小故事,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如行林荫道上姹紫嫣红令人目不暇接。那一句句发言遣词,无不毕肖声口,寥寥数语,却能述说出一个个发人深思的道理。

我们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身上背负的不仅仅是中国的未来,我们中国的传统文化也需要我们去传承;让我们行动起来,让这条历史长河源远流长。

读世说新语中文言文的启示(篇4)

殷洪乔作豫章郡,临去,都下人因附百许函书。既至石头,悉掷水中,因祝曰:“沈者自沈,浮者自浮,殷洪乔不能作致书邮。”

读书笔记:孟子曰: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唯义所在。殷羡做到了前两句,忽视了后一句。可是道家向来都是视名利如浮云,视仁义如粪土也。“沉者自沉,浮者自浮,”唯性之所在!

王子猷居山阴,夜大雪,眠觉,开室,命酌酒。四望皎然,因起仿偟,咏左思招隐诗。忽忆戴安道,时戴在剡,即便夜乘小船就之。经宿方至,造门不前而返。人问其故,王曰:“吾本乘兴而行,兴尽而返,何必见戴?”

读书笔记:这则故事,只要是读过点书的中国人,几乎都明白的。你如果做过这三件事情:冬日品过酒、深夜吟过诗、踏雪访过友。那么,你必须能够对子猷的情致领悟一二了。我们所缺乏的可是是子猷的“乘兴而行,兴尽而返”的顺从本心本性的生活情致罢了。我们做任何事情目的性都太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深不知没有结果的结果有时候是最好的结果。至少能够留个念想!

阅读月亮与六便士道理和启示范例(4篇)


以下是编辑收集整理的“阅读月亮与六便士道理和启示”,本网页内容仅为您提供参考。阅读能让我们汲取力量,能让我们更加明理,你可能也被作品这本好书深深吸引了。此时就会有人想赶紧记录下自己的所想。

阅读月亮与六便士道理和启示 篇1

都说毛姆写字抨击如刺刀,把好多美好的想象全部打碎,一点也没错。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年近五十毅然决然,像发疯一般抛家弃子,远赴巴黎,追寻自己的画家梦。说他勇敢,是因为他抛弃了现有的富贵和地位,宁可穷困潦倒去画一些世人看不懂的画。说他可恶,不为过,他性格古怪尖锐,不负责任抛弃妻子儿女,背信弃义和帮助他的朋友的妻子搞在一起。他是一个我现实中从未见过,也不知能否见到的人物类型,可以想象到他在风景如画与世隔绝的小岛上,过着平淡无奇,朴实的不能再朴实的几乎于原始人类的生活,内心依然想着自己的理想,总想把自己的内心和想法表达在画里。这是一种超乎世俗的心态,他就是觉得自己应该在这里,过艺术家的生活,所以他说他没有感到愧疚,没有感到后悔。

我时常在想,以后我要是能和爱的人一起在郊外,过着田园般的生活,那该多好。可是,我的前提是什么?我希望的是有足够的物质基础,或者说,这样的生活是在我已经体验过世俗生活之后渴望得到的。所以,我没有可能也不会达到斯特里克兰德的境地,因为现实的束缚,因为内心的牵挂,因为性格的不果敢。

阅读月亮与六便士道理和启示 篇2

人生百态。

整本书围绕 斯朱兰 有四个大场景的切换:伦敦->巴黎->大溪地->帕提夫。

而围绕着他的主要人物,也就那么几个:斯朱兰太太及其姐姐姐夫、德克及其夫人(布蓝琪)、到大溪地之前和他一起生活的船长(忘了名字了,是杰克船长吗?哈哈)、刚到大溪地时请他当监工的种植园老板、餐馆老板娘提娅哈、斯朱兰在大溪地的妻子爱塔、另一位和他的妻子在大溪地为生活而拼搏并甘之如饴的船长(是叫辉啥来着)、见证他死亡的医生,再加上以第一人称自述的作者。这数下来,才 11 个人啊。每一个人的个性都在作者细腻的笔触下活灵活现的展现在我们的眼前(作者描述斯朱兰画作的语言也写的相当精妙,但是我这脑壳真是想象不出来那神秘诡谲的美景)。看着他们在各自人生戏台上卖力的演绎着自己的人生,反而多了一份平静。这些人,哪个不是我们周遭遇到的一个或多个人性格的缩影呐。不管我们喜欢还是不喜欢,这就是自然的常态,而且会一直延续下去。

而关键问题是,我们有没有斯朱兰 的勇气与执着,去做自己(及自己想做的事)。这厮说人生苦短,艺术与爱情不可兼得,拥有非凡天赋的他选择了艺术,还真为艺术奉献了自己的生命。芸芸凡人中的我,没有要追求的月亮,那“六便士”,更是人生前行途中不可或缺的盾牌。我不羡慕斯朱兰的人生,也不觉得他的人生有什么好让人称颂的地方。他的故事,触动我的,是那份清高。

写不下去了。哈哈

阅读月亮与六便士道理和启示 篇3

《月亮与六便士》——听起来是个很诗意的名字,但里面的内容琐碎多于诗意,斯朱兰的一生也不是诗意的一生。

首先是“我”这个人物,有点啰嗦,叨叨了很多无关的事,硬着头皮看完漫长的铺垫。后面“我”对一些人的描写也过于拖沓。阅读起来不大痛快。

其次是画家,在别人眼里或许是个疯子,而不是天才。放弃了自己原来的工作,一心想要追求“月亮”。作者通过“我”将斯朱兰各种事迹串起来,初看实在觉得画家是个自私的人(作为一个俗人的眼光),如果是因为追求理想,对所有事都无所谓,不受欲望的支配,大概人设会更接近我们对“好人”的认知。但是偏偏是个高傲的人,夺别人妻与屋的行为实在无力接受。看到别人说的一句,“渣男就是渣男,不因为他最后成功了,就洗白”,蛮认同的。这样子的想法,直到他和最后一个妻子,生活在岛上,才感受到斯朱兰的追求。对他的反感才有所减轻。(那部分需要细细体会啊。)

最后是对书中斯朱兰的三个女人的描写印象深刻,一是第一个妻子宁愿他有外遇也不愿接受他为了画画而丢下家庭。第二个女人因斯朱兰对她有吸引力而产生恐惧,最后又飞蛾扑火般的走向自杀的道路。第三个女人是做到不打扰他,但在他病的时候那种“他是我男人,我是他女人”的决心蛮令人心动的。

内容跟朋友所说的差不多,但是由“我”说出来蛮意外的。

阅读月亮与六便士道理和启示 篇4

第一次读一本小说希望自己能够再早一点遇见它。

那句“满地都是六便士,它却抬头看见了月亮。”和王尔德的“我们都身在井隅,但有人却能看见星星。”不谋而合。虽从不以独树一帜自诩,但是天生对那些追求本我的人没有抵抗力,也会不自知地被吸引,就暗自窃喜着自己也许也会看到月亮星星吧。这一层面的理解不想再赘述,很多人都写了长篇大论的感悟,我只从另外两个角度去思考。

除了书中对精神渴望这一层面的直接描写令人向往外,其实其中对男女关系的侧面描写也一样动容。如果不是对情爱的冷漠,怎么能更好地衬托对创作激情的渴望呢?要不然看见月亮的怎么会是他,怎么会是那个什么都不要了的医生呢?但是反过来,这也的确在男女关系上又一次的启发。

另一方面,故乡。我第一次明确意识到有些人生错了地方是去到敦煌的时候,站在鸣沙山上的我执意地认为自己上辈子属于粗旷的大西北。第二次是今年在佛罗伦萨,不知道怎么了,从提着行李踏出火车站的一刻起,我觉得空气的味道都对了。于是那晚和朋友在老桥的沿岸一边啃着三明治一边欣赏着夕阳,我就知道有些人就是在另一个地方才更舒服的,因为城市也都是有生命的,你要去一座跟你脾气相投的城市才会觉得即使生活琐碎都毫无怨言。

很多人觉得这本书不好读,但是可能由于我对欧洲特别是英国法国的地形有了大概的了解,读起来倒觉得一气呵成,是不费力了。另外,虽然毛姆本人也受到了很多争议,但是这是本值得一读的书,大概是它认可了我认可的生活态度吧。

嗯,年轻的时候能在巴黎和伦敦小住过一段时光,可真是三生有幸。

《活着》读后感与收获合集(5篇)


人活一世,苦难诸多,但正是这些苦难促使我们成长,我们反而要感谢它们,人生本就不易,能活着就是最大的幸事了,我们应该要珍惜现在有的,而不是抱怨那些失去的。“《活着》读后感与收获”为读后感大全编辑为您收集并提供,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活着》读后感与收获 篇1

如果说活着只是为了证明自己存在,那除了生命还有什么是我们存在过的意义呢?我们活着享受自己的生命,我们把生命过得像那么一回事,用自己的方式定义生命

如果身边的人一个一个先离开我们,在出乎意料的时候。那么,在他们离开后我们用什么去永远的记住,是否一个人死去后就真的没有了,那些离开的我们爱着的人我们是不是该代替他们更好的活着。活着如果过得孤独,那么是否还要选择活下去。也许现在的我们轻视的生命,是那些挣扎在生死线的人所奢望的未来。不知道从何时起只有死亡才能唤起人性,才能唤起敬畏。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人们用生命去抗议,挽回自己的权益!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生命成为附属品,只为证明愚蠢无知的爱情!

在看完小说《活着》之后,我才稍微明白生命的厚度。主人公福贵在曾经是个不管世事的公子哥,年轻的他败掉了家中的田产和房子,气死自己的父亲。那是的他和现在的许多人一样对生命没有任何定义,直至生活落没,母亲因得病没钱医治而死,儿子为县长老婆献血而死,老婆因生活贫苦病死,就叫女儿也因生孩子而死,女儿为他留下的唯一外孙也因为饥饿而吃豆子给撑死啦!人一生最痛苦的,我想莫过于陪伴你的亲人一个一个的离开消失,而你只能目送着他们一个一个离开。仿佛在福贵的心中,他的家人并没有真正的离开,他们把生的意义交托在福贵手上。每次看到福贵一人在田间伴着老牛耕作,嘴里还念着“家珍、凤霞、有庆”的时候,眼眶总会涌出泪水,中国式的活着不是咆哮,不是挣扎,而是默默忍受。

这个曾经的阔少因为年轻的无所顾忌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又在而后的岁月,用自己的双手亲手埋葬了六位亲人。这到底是老天对他的眷顾还是惩罚。而他自己总在床头放上十元钱,村里的人都知道那是给替他收尸的人的,他们也知道福贵在要和他的亲人葬在一起的。活着的背面其实就是死亡,就算最后留下的只有福贵一人,对于死亡他没有恐惧,也没有期待。他只是准备着。

生命正如吃饭睡觉一般平常,如果没有出生的喜悦,没有死亡的痛苦,也许生命真如凡事一样平常。正因为人们敬畏生命,才害怕生命终结。

《活着》读后感与收获 篇2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我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

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午时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我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

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日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仅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仅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趣味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我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终,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我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活着》读后感与收获 篇3

我们为了什么活着?为父母,为学习,为了感受世间百态……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不论为了什么,我们都应该好好的,坚强的活着。

福贵原来是那么富裕,享尽多少荣华富贵,可是命运不会让人一帆风顺,他挥霍无度,最终将家产败光,父亲的离世使福贵渐渐收敛了脾气,开始对家人好。小时候曾被他当马骑的长工告诉他“要饭的皇帝也是皇帝,你没了钱也是少爷”。从战场上逃回来的福贵深知活着不容易,他不再颓废下去,接受现实,脱掉绸缎换上了粗布衣,从砖瓦房搬到了茅草屋,开始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然而,命运仍觉未尽兴,儿子,女儿,妻子相继离世,只留福贵一人在着世上,与一头老牛那头他用最后的家当在菜场救下的待宰的牛相伴,孤苦伶仃,一贫如洗,渡此余生。虽然晚年落寞,可他并没有放弃,为了自己和家人坚强的活着。一生一世一人一牛。

福贵的人生大起大落,老天与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这个玩笑使他遍体鳞伤。可他还是顽强的活下去。

也许,命运会捉弄你,请不要放弃,请你一定坚强的活下去,即使这一生到头只有你一人。因为我们活着就是为了活着。

《活着》读后感与收获 篇4

首先,一口气读完《活着》这本书,全程好像有一只手在按压着我的心脏。生命总是这么无常,像有庆,像二喜,像苦根,像保大却还是没了大的凤霞。

温情总是片刻,苦难却一直如影随形。生命却也如此的顽强。富贵的双手,送走了自己所有的亲人,从死在粪坑边害怕被人看见的父亲,到被豆子撑死的苦根。

经历了三代人的离别,却仍然乐此不疲地与命运交着手,枕头下放10块给自己收尸的辛苦费,至死方休。

我的人生经历尚短,见识尚浅。但《活着》之于我的意义,是在每一个自觉生活太苦,人生太难的夜晚和瞬间,想到那个裤裆像水袋一样耷拉着的老人,活着,就什么都有可能。

其次,这本书以一个青年的第一人称讲述开始,遇到福贵后,便由他接盘小说主体。福贵一生毫无作为,只是在解放前后的大环境中颠沛流离,子孙后代尽数夭折。

如果以结果为导向,福贵一生毫无意义,但是这位青年却能耐下性子,听福贵讲完了自己的一生,并且听得饶有兴致。

我回头一想,才明白余华以这样的方式写下这部小说正是挑明了他的立场,生活的意义是以过程为导向的。准确地说,活着的意义,于旁人来说是以结果为导向的,于自己来说是以过程为导向的。

主人公福贵从一个大富大贵的地主家的儿子到输光所有家产,变得一贫如洗。这成为了他人生的第一个重大的转折点,也是最重要的一个转折点。

他的行为、思想都开始慢慢转变,正确认识到自己的现状,并且用尽全力去改变它。他开始学习种田,开始为以前对待妻子的行为感到后悔。

他肩负起家庭的责任,开始一步步走向成熟。但是,生活所迫,福贵一家为了让儿子有庆念书商量着把凤霞送出去。看到这里,我心里一紧,想着要是我生在那个时代想必也是这样的遭遇。这种情节太真实了,所以才感到特别痛心。

最后,这本书的作者余华用简洁质朴,冷静却并不冷漠的文笔讲述了老人富贵的一生,这是一部彻头彻尾由人间悲喜堆砌的故事,悲恸之后流转出温情,而后又骤然悲伤。

读完之后,仿佛是亲自在田埂上听完了富贵讲述自己饱经命运摧残的一生,有悲伤,有叹息,有无奈,只道是命运早已注定,多少人能如此千钧一发,而后从自己的生命里开出坚强的花。

日暮时分,佝偻的富贵跟老牛的背影,应着黢黑大地的召唤,缓缓地消失在炊烟和夜幕之中了。

《活着》读后感与收获 篇5

合上余华的作品集,泪水湿润了我的眼睛。是啊,活着是多么一件简单的事,可又是一件多么难的事啊!

徐福贵一家到处奔波劳累,直到最后的死去,他们是为了活着;有庆的死换来了一个小生命;凤霞的死换来了她的孩子——苦根的活着;二喜是为了苦根活的更好而死去;家珍的病是为了家里人更好的活着而累出来的,直到最后的死去;徐福贵在战场上死里逃生是因为他知道活着的好……徐福贵亲手送走了他的一个又一个亲人,他的妻子,他的儿子,他的女儿,他的女婿,他的孙子……他还是要活着。

想想现在,大街上的人匆匆忙忙。路边的饭店门口站着一位笑迎迎的老板;瞪着三轮车的老大娘叫唤着:“卖……”,工地上的农民小心翼翼地站在几十层楼的高处;超市里收营员机械地收着钱……所有的所有都是为了活着,活的更好。有时想象他们可悲,唉,我何尝又不是这可悲人群中的一点呢?有时想想他们坚强,不管遇到什么他们都要努力的活着。“活着”多么简单的两个字,可做起来又是那么的艰难。它会要你付一生的代价,他会要你付全部的精力,它会吸掉你所有的血液……活着有苦有乐,有起有伏,有亲情,有爱情,有友情,活着有……不管是高尚的人还是平凡的人在活着的面前是平等的,他们都是为了活着而不断地努力着,只是他们所收到的成果不同罢了。

活着真好!

聊斋志异读后启示(4篇)


书是人的好朋友,它帮我们打开世界的一扇窗,读书有助于我们成长,而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阅读完相关作品以后,相信心中会有不少的心得,这时候,我们不妨坐下来好好写一篇读书笔记。基于网友的需要,读后感大全的编辑整理了聊斋志异读后启示,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聊斋志异读后启示 篇1

我首先读的是《画皮》,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叫王生的人,因为他贪恋一个女鬼的美色,遭到了报应,被那个女鬼撕裂胸腹,挖出心脏,而后逃之夭夭。他的妻子为了救他,听从了一个道士的话,吃下了一个乞丐的痰,然后她的丈夫就得救了。

在我看来,这个王生为什么会被撕裂胸腹,掏走心脏而死呢?我看,他是因为贪恋女色,而且他承诺那个女鬼说不将的存在告诉他人,但是,他将这件事告诉了他的妻子,或许也是一个遭到报应的原因吧。

在这篇文章中,有一个段落“铺人皮于榻上,执采笔而绘之。已而掷笔,举皮,如振衣状,披于身”我觉得,在这个篇章里,“铺”,“执”,“绘”,“掷”,“举”,“振”,“披”总共七个动词,是比较不错的。虽然没有那么华丽丽的辞藻堆砌或宋玉那样的优雅婉转的描写。但是,也有它的好处。它能够将我们都飞快的带入到故事情节中去。是不可多得的精彩描写。

这篇文章是《聊斋志异》这个志怪小说中的一篇。所以说,它也是非常引人入胜的,据说,在当时改编电影开始放映的时候,它的波动情节吓死了一个老太太。由彼及此地,也能够了解到这个小说的精彩了。

《画皮》中的那位道士,想必看过的大家都很熟悉。那位道士在第一次被王生拒绝之后,第二次王生反而去找他时,他反而不忍心了,只是给了王生一个蝇拍,让他拿这个东西用来驱赶魑魅,但是,因为这个道士的不斩草除根,所以,让那个恶鬼有可乘之机,杀害了王生。从这个段落里,也可以知道斩草要除根,不然会春风吹又生啊。

在这之后,他的妻子陈氏以及他的弟弟听从那个道士,找到那个乞丐,并且要让他救活王生。谁知那个乞丐要陈氏吃下他的痰,虽然最后王生得救了,但是,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王生的不守信用,贪恋美色最后报应到了他的妻子身上。所以说人不能够做亏心事。

再相比其他的《聊斋》里的短篇小说,《青凤》,同样也是一个有妇之夫,同样也是勾搭上了别的女子,而且,那个女子还是狐狸幻化成的。在我国古代的理论中,雌狐狸是魅惑的女性的象征。但是在这篇里,男主人公最后与女主人公成为了朋友。男主家与女主的狐狸一家最后其乐融融地生活到了一起。在这两篇里,男主的事情都是几乎相同了,但是为什么一个是被撕裂胸腹,挖走心脏而死,虽然最后救回来,但是就连他的家人也受到了一定的侮辱。而另一个是最后幸福美满,成功的呢

在《青凤》中,有这样一段“惓惓深情,妾岂不知,但叔闺训严,不敢奉命。”我对它的分析是:因为叔是自己家的长辈,在古代,一般人家的小辈女性在出嫁后都是男方说了算,而这句是叔叔的闺训很严格,所以说,应该还没有出嫁。另外,有一个字“闺”,代表的是青凤还是待字闺中的,能够认证我的推测。《画皮》中的女鬼是一个富贵人家的小妾,与那个富贵人家的男主人还是保持着男女夫妻关系的。所以说,那个女鬼是个有夫之妇。我们中国有句古话,“朋友妻,不可欺”,虽然《画皮》里的王生与那个富贵人家的男主人不是朋友,但是还是不允许人霸占他人的妻子。古代中国有句俗语“有主的干粮不能碰”话糙理不糙,就是因为触犯了这样的禁忌,所以落得个凄惨的下场。或许,这就是两个故事的不同吧。

在这两个故事是基于传统的礼教制度而产生的。虽然说封建礼教是对于人的心灵,人的行为是有害处的,但是,如果只是一味的去批评,去贬低那些礼仪制度,将它们说成是“吃人的东西”那么还是太过于单面性,太过于偏激的了。无论在当今这个美好的新时代,新社会,新生活中还是在以前的时候,儒家的三纲五常都应该是不能被抛弃的。虽然束缚了人,但是也规范了人。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以,封建礼教其实是一种帮扶人类,对于万物都有帮助的东西。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若无伦理纲常,何来源远流长。所以,在这两个故事之中,极其形象的表明了要遵守伦理道德。

艺术来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聊斋志异》这本书是从生活,从民俗,从历史,从神话上来的一本好书。

聊斋志异读后启示 篇2

《聊斋志异》,虽说已经是清代小说了,但本人读起来还是有些吃力。故事大意虽能读懂,但个中情节究竟怎样迂回曲折,个中许多具体的词语所指的人或物在如今的我看来也是不懂的。所以读书的时候,读完一遍文言,我不由得还得去看一看后人所写下的注解。

《王六郎》,这是我看这本书以来,感到有意思的第一个故事。

因为之前的故事,大都十分短小,内容也十分简单,或者是那种异常恐怖的描写。虽说看的时候确实觉得蒲松龄描写的恐怖场景和情节十分精彩,但读来总是让人感到战栗和排斥。

这篇故事则不同,虽然也是写人鬼之事,但却少了恐怖,多了温情,让人不由得心生欢喜。

讲的是一人一鬼之间的深厚友谊。

这个故事也改变了我之前对所谓溺死鬼的印象。往常看到的志怪小说或故事,总是把溺死鬼描述得十分可怖,它时时刻刻想要抓人偿命的形象也十分鲜明地刻在人们的脑海中。这个故事中的溺死鬼却不一样,虽然已经没有了生命,但仍有着悲天悯人的伟大情怀,并且有情有义。讽刺的是,现实中活生生的许多人甚至都没有王六郎这个鬼品德高尚,不说高尚吧,有些人的所作所为都让人不愿称之为一个“人”。

王六郎和主人公之前的情谊是十分令人感动的。

刚看开头我以为这会是个以悲剧收尾的故事,王六郎会因为慈悲之心而长久地被困河中。然而小说却来了一个翻转,让仁慈之人得到他应有的善果——当官,或者是当神了。这就让本来压抑的读者心情豁然开朗,从正面宣扬了善有善报的道理。

而王六郎在他镇当神,主人公不远千里前去探望的故事,更表明了二人之间的深厚友谊,主人公的敦厚守信与王六郎的知恩图报。

故事最后以美满结局结束,也是给予了读者一个美好的愿望和想象吧。

第二则令我印象深刻的文章则是《偷桃》。

这是一篇以第一人称叙述的故事,使人读来颇有一种回忆少时轶事的意味。看后人的注解,也有这么一说。但是当我阅读这个故事时,我不由得感到惊奇,故事中对于“偷桃”幻术的描写过于神奇了一些,以今人之眼光看来也是绝不可能发生之事。

其实之前我本以为这只是一个古时魔术——幻术中一个小把戏,但蒲松龄的描绘实在是让人惊异,以至于让我怀疑这不太可能是他年少时亲眼所见的表演,如若他的确看过这个“偷桃”幻术,那书中的叙述恐怕也是平添了许多夸张的描写吧。因为我之前也对魔术这一艺术有些兴趣,也探得了一些魔术的基本原理,可书中的幻术表演在我看来还是那么的难以想象,有些不切实际了。

不过想想这本就是存在于《聊斋志异》这本志怪小说中的一篇小故事,不奇的话怎能对得起其“志怪”之名呢?

聊斋志异读后启示 篇3

最近,我读了十大名著中蒲松龄写的杰出的短篇小说《聊斋志异》这本书起到了尤为突出的启发作用。

本书汇聚众多优美而动人的鬼、狐、仙、怪等故事,书中颠沛流离的故事渗透了作者对生活的真切体验,寄托了作者的人间理想。

书中塑造了各种性格的人物,有温柔体贴的,也有凶暴残忍的,还有雄心壮胆肯与鬼神做斗争的英勇人物。让我感受到了这本书带给我的各种恐惧与好奇。

这本书写了中国古代灵异、志怪小说,篇篇章章都写了鬼、狐、仙、怪字字句句人、情、世、态,玄奇、惊悚、刺激,营造出一个浪漫神奇、超尘绝俗的灵异世界。

《聊斋志异》又名《鬼狐传》,可见鬼跟狐是全书的精粹,共有神怪故事445篇,与狐狸有关的故事有82篇,是全书重要的形象。当中写狐女的故事更是充满文学蕴味与传奇色彩。以下部分论及的,包括《聊斋志异》狐女形象分析和狐女的存在意义。

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无限乐趣,你也来读一读吧!

聊斋志异读后启示 篇4

今天,我读了《聊斋志异》。聊斋是一部经典小说,它是明末清初著名作家蒲松龄的代表作。它通过鬼、狐的故事,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腐败、贪污成风比比皆是。

比如《画皮》就讲了一个人贪色,找了一个狰狞的瘦鬼,浑身长着黑毛,牙齿如锯子,指甲如锥子。而自己却浑然不知。他在街上走,一个红脸道士说:“王大郎身上有妖气。”可他不承认错误。回家后,王大郎就开始怀疑那个人,自己爬窗户上一看才知道,这个女九牛二虎之力是一个瘦鬼。顿时吓的坐倒在地。王大郎被女鬼害死了,妻子为了救他费了千辛万苦找到了红脸道士。红脸道士说有个人可以帮她。一看,竟然是个疯子,疯子让妻子吃了自己的唾沫,高高兴兴的跑了。妻子回到家,唾沫变成了一颗心脏,救活了王大郎。

通过这个故事我们知道了,要分清善恶是非,不能光看一个人的表面妄下定论。我也不禁佩服作者的的文采汲汲和他敢于正视现实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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