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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心得感悟

发布时间:2023-02-09 来源:互联网

孔乙己心得感悟怎么写。

感言就是每当我们遇到一些事情获得感受将其表达出来的内容,在我们经历非常重要的事情时。此时想必内心有所触动吧,是时候抒发出来了,感言也可以帮助我们证明难忘的岁月感悟,优秀的感言要怎么写才能写出来呢?读后感大全特地为你收集整理“孔乙己心得感悟”,希望您分享本页内容与您朋友!

孔乙己心得感悟(篇1)

读完鲁迅先生的《孔乙己》,心境不禁有些沉重。

孔乙己是一个封建社会的读书人,生活拮据又死要面子,迂腐却又不失善良本性,但最终还是被冷漠的社会和麻木不仁的人们所吞噬。

在酒馆里,长衫主顾鄙视的笑孔乙己穷酸;短衣帮麻木不仁地拿孔乙己的痛苦作为笑料;掌柜见孔乙己惨不成样的样貌,没有人性的拿他取笑作乐……孔乙己当然是不幸的,分明是偷了别人家的东西,在被人嘲笑时,却又死要面子,据理力争,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便是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人罢了,然而又读到后面,却又发现孔乙己是个善良、热心的人,还总使得旁人发笑、快活,但他自我却又一次又一次在精神和肉体上受到严重的打击。

孔乙己是在笑声中出场,却也是在笑声中走向死亡,这样的秋天甚是悲凉。旁人鄙视、嘲笑孔乙己也就罢了,连“我”这样的一个小伙计也甚鄙视他,说话都不愿与他多讲几句话,足见这个社会对于孔乙己这样的不幸者是多么冷漠,人们是多么的麻木不仁。最终,“我”都没有亲眼所见或亲耳听到孔乙己的死讯,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孔乙己看来是必死无疑。

人们的自私麻木逐渐把自我本性中的善良和宽容泯灭了,人们同时也忘记了:一个人越是能宽容别人,就越是有爱心和同情心,越能得到他人的尊重与敬重。

读完《孔乙己》,心中也感慨万千:人活在世上,必然会有坎坷,历经不幸,若是有本事,得多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忙他人;若没有本事,也不能对那些更加不幸的人投去冷笑与取笑。这个世界,这个社会,需要我们尊重、友爱、给予帮忙……

孔乙己心得感悟(篇2)

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经过对外形的整体描述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述,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预示了杯具的必然性。

经过肖像描述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经过服饰的细节描述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经过一件破长衫的描述,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

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课文多次描述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我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经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述,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经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述。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这篇小说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杯具和整个世态,突出了封建科举制度戕(qiāng)害读书人的罪恶以及封建统治下一般群众的麻木与冷漠。作者经过人物外貌、心理、语言、动作和自然场景、社会环境的描述,深刻地揭示了人物的身份、社会地位、性格特征和悲惨遭遇,生动地塑造了孔乙己的艺术形象。

孔乙己心得感悟(篇3)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我,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我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能够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能够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能够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

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终“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所以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他完全能够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本事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

这可怎样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能够凭自我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我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我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能够改变自我的命运,他能够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能够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能够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可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所以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我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我: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孔乙己心得感悟(篇4)

英国诗人拜伦曾经说过:“一滴墨水可以引发千万人的思考,一本好书可以改变无数人的命运。”选择一本好书,不仅可以品味一时,更可以受益一生。不错,这句话说得很对!近来,我看了世界十大文豪之一,被誉为“民族魂”的鲁迅先生写的一篇小说《孔乙己》,我看了之后,感触良多。

这篇小说第一次看,我只感到了轻松和幽默。可是,我又看了几遍后,心情不禁开始变得沉重起来,首先,便是那个孔乙己了。孔乙己,他是一个科举制度的殉葬者。年轻时,他倾家荡产地读书,只为了考取功名。假如他如愿以偿,考中了,那倒也没什么。可一旦他没有考中,那么他死读书的弊端便显露出来了。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又不会什么营生,成了一个一无是处的废人。而且,他还养成了好吃懒做的坏习惯,只能是日子愈过愈穷,最后不得不偶尔盗窃来维持生活。堂堂一个读书人,却靠着小偷小摸、鸡鸣狗盗为生,真可悲!

可是,更令我气愤的,是当时社会上人与人之间那种冷漠无情的关系。如,孔乙己每一次到酒店中,众人便会一齐去讽刺他,嘲笑他读书却考不上功名,还常常说他偷东西,揭他的短,并且哈哈大笑,以此为乐。尽管作者写的是“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可我却从中感到了众人对孔乙己的不屑一顾,这才是真正让我心情沉重的原因。

但是,今日,尽管社会进步了,可那种不屑一顾,嘲讽却没有停止。如,学校中,有些人不太尊重那些学习不好的同学;社会上,一些所谓的“有钱人”瞧不起穷人……

因此,我呼吁大家,从现在就行动起来,别再对他人报以冷漠的态度,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为和谐吧!

孔乙己心得感悟(篇5)

孔乙己这个人物,是鲁迅先生于“五四”前夕,继《狂人日记》的又一篇短篇小说,也是《呐喊》的第二篇。以前曾经看过,可因为阅历等原因,对于这篇小说的寓意不甚了解。最近,又重新翻了一遍,读懂了一些生涩晦暗的东西。

孔乙己这个人物本身在那个动乱的年代就是个悲剧。不知是哪位前人说过:“人没有错,错的是时间。”清朝末年,科举制的荼毒已经深入人心,“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阶级与阶级的对立,还有奸官污吏的横行等等,当时的社会动乱不堪。人们都在忙着自己的事,纸醉金迷中舍弃了一些情感。而那时,一个小小的孔乙己,活着重要吗?死了,也重要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便想起了这样一段对话,“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谁晓得?许是死了。”一个小小的举人在那时可以草菅人命,而没有一个人去阻止,都只是看戏,戏中谁死谁活,与我何干?漠视,似习惯一般存在。然后呢,嘲笑,讥讽,最后,再散开装着没事人样,然后再看戏。真是一些高明的观众!府衙里的人也纸醉金迷,对着散发着血汗抑或是别人希望的同时夹杂着铜臭的纸醉生梦死。

谁晓得?许是死了。

谁晓得?许是死了。

谁晓得?许是死了……

纸醉金迷后,又剩下了些什么?

孔乙己心得感悟(篇6)

从文章一开始介绍鲁镇酒点的格局,以及短衣帮、长衫客,可见当地的贫富悬殊,等级观念强,这一下把整个大的社会环境写了出来。这更加导致了孔乙己的悲惨命运。

孔乙己本人是一个连秀才都没考上的读书人,因而在社会上的地位无足轻重,“孔乙己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孔乙己本人的性格十分耐人寻味,他深受科举制度的毒害,所以迂腐,他自身好喝懒做,不会营生,当然,他也有善良的一面。

从他教“我”“回”字的四种写法,经常说一些之乎者也,可见他受科举毒害之深,然而,他也有一股读书人的傲气,从他看不起短衣帮,只偷书却不欠帐可以看出。

他好喝懒做,迫于生计,所以去偷书。这是他的一个巨大的问题,这直接导致了他的悲惨命运。

在他送小孩子茴香豆的过程中,他用手“罩”住碟子,虽然十分迂腐,但也可见其善良。

孔乙己在故事中有两大阶段,分别是被打前和被打后。被打前他至少还与别人狡辩,而被打断腿后也不辩解,可见他的心理状态已经失去了唯一的一点读书人的尊严,他的身体就更不用说了。正是这个变化,更看出世态炎凉,例如,看客们看到了落魄的孔乙己仍然和以前一样,孔乙己死后,掌柜只是惦记着他欠下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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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心得感悟


当我们积累了工作经验,有了自己的见解时,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想法总结成心得体会。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做事更加具有目的性。下面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孔乙己心得感悟”,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1

仿佛又是鲁镇的酒楼,那个穿着破烂长衫的身材高大的孔乙己倚在台边,品着温酒,嚼着茴香豆。

虽没有进学,但孔乙己也是天天“之乎者也”着,炫耀着他似有非有的文化。几个小孩向他要茴香豆,他看了看豆,慢吞吞拿起几颗,一颗一颗给,所剩无几时,孩子还想要,他便慌忙用手遮住豆,打发走孩子,暗自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矣。”后来,他在丁举人家偷了东西,被打断了腿,拖着残疾的身躯,一顿一顿地用手爬来,青得发黑的脸,破破烂烂的长衫,他向掌柜买了酒,用沾满泥土的双手轻轻接下,一饮而尽。就是这样的一个酸腐文人,最后也只是落得了“大约的确是死了”的名。

仿佛又是孔乙己,带着充满着旧社会迂腐气息的他,活活被剧毒封建的科举制度吞噬。可是,孔乙己“大约的确是死了”,封建社会的毒害没有死,一个孔乙己被吃掉,还有千千万万“孔乙己”会被吃掉。

但是,孔乙己也有善良的一面,他教小孩认字,他分了茴香豆给小孩吃。相比那些坐在店中的人,谁不比孔乙己阔绰?谁有分给了小孩茴香豆?

还是那个孔乙己,难以读懂的孔乙己,也只能用“仿佛”的语言态度来看他了。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2

《孔乙己》是近代文学巨匠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发表于《新青年》,后编入《呐喊》,是入行的第二篇白话小说。

《孔乙己》创作背景是在19世纪末,清政府腐败,民不聊生,隋唐以来的科举制度仍然在盛行,少数知识分子爬上统治地位,但大多数的下层知识分子穷困潦倒。小说描写了孔乙己在封建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最后连什么时候死的都没有人不知道。

孔乙己生活在新旧社会的过渡时期,他一方面善良朴实,另一面迂腐不堪。有几回,邻居的孩子们围住了孔乙己。孔乙己会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一直到几乎都没有了才为止。在那个酒都需要羼水的年代,孔乙己是个大方的人,对孩子们很好。孔乙己在酒家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就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着长衫站在外面喝酒的人。一般长衫主顾都是在里面包厢喝酒的,孔乙己贫困不堪,却是要穿着长衬衫。孔乙己总是窃偷别人的书,但他认为读书人的事,怎么能算偷呢?读书人的事不算偷,这是很可笑的歪理。我认为他非常的可怜,为了维护封建伦理,端着读书人的架子,过着最贫穷的生活。在给小孩子分茴香豆时,有一句话:“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可以看出他的迂腐性格在日常的交流中也要用到古文。

孔乙己和范进一样都是旧社会的知识分子,同样受到了封建思想和科举制度的毒害,认为读书和科举比什么都重要。别人取笑他时,孔乙己还要用“四书五经”为自己辩解。别人问他:“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显示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

:“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的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着那些话,都是一些之乎者之类的话,一些不懂了。孔乙己还固守“君子固穷”

的道理。孔乙己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吃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是旧中国下层知识分子的代表,是中国封建思想和科举制度影响的一群人,揭示了封建社会的残酷,具有强烈的反封建意义。孔乙己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我们新青年要积极向上,努力学习,做“四有”公民。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3

几年来,我接触过不少鲁迅先生的作品,《孔乙己》便是其中一篇。

《孔乙己》这篇文章是用鲁阵酒店的格局来引出孔乙己在此地所发生的故事。

在这篇小说中,“我”是一个从十二随便在酒店打工的小伙计。而孔乙己这名字只是别人从描红纸上“上大人孔乙己”那句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得一个绰号。

孔乙己读过书,但既无功名,又无手艺。因此,日子一天比一天穷。幸好他写得一手好字,可以帮人家抄抄书,混碗饭吃。但他好吃懒做,干了没几天,人家的“文房四宝”便没了踪影。我想是因为当了喝酒吧!渐渐的,便没人让他抄书。情急之下,自然免不了偷鸡摸狗之事。令人想不到的是,他在酒店品行很好,欠的酒钱,三四天必然还清。孔乙己的一生还是毁在了“偷”上。之前偷窃不成被吊着打,并没有让孔乙己吸取教训,还去偷丁举人家里,人家自然不会饶他,打折了他一条腿,以示惩戒。此后,只买过一次酒,欠下十几文钱,便没来过了,没人再见过他,兴许是死了。

鲁迅先生用手中的笔抨击了当时的社会,发人深省。

在我同情他的遭遇,鄙视他的懒惰,唾弃他的偷盗之余,也不满当时的社会风气。只为一个头衔,穷尽一生读书。在孔乙己面临人生人生低谷时,众人不是鼓励他帮助他,而是像看笑话似的讥笑他。甚至在濒死之时,也无人问津……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4

最近,我们学了鲁迅的《少年闰土》以及有鲁迅有关的课文,这是我对鲁迅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老师也鼓励我们课后阅读一些鲁迅的作品。我就请妈妈帮我买了一套《鲁迅作品全集》。

在我看过的几篇鲁迅小说里,《孔乙己》是令我感触最深的。孔乙己是一个穷苦的读书人,他有些文化,可是又有些好喝懒做,因此生活越来越难过,有时不得不靠小偷小摸来过活,难免会被抓住而挨打。最后,他因为“自己发昏,偷到丁举人家”,被打断了腿,以致悲惨地死去……

我认为,孔乙己其实就是那个社会中比较善良的底层人的代表。一方面,他的遭遇让人深深地同情。他有文化,可是却过着那么苦难的日子,让粗鲁愚昧的“短衣帮”任意嘲笑,最后还被有钱有势的“丁举人”彻底消灭了。另一方面,他又让人觉得实在不争气。接受过教育,却因为好喝懒做而丢掉抄书的工作,最后竟沦为窃贼。

小说中的“丁举人”代表的是统治阶级,他们太过残忍,对于穷苦人没有一丝怜悯。而在穷人损害到他们的一丁点儿利益时,他们立刻就会毫不留情将其毁灭。还有那些让咸亨酒店“充满了快活的空气”的人们,在我看来就是社会中的绝大部分普通人,他们愚昧无知,把快乐建筑在比他们更加悲惨的人身上。

鲁迅是我国文化革命的一大主将,他用笔做武器,向封建的旧社会发起攻击,将那个时代社会中各色人物的生存状态描写得淋漓尽致,用比喻等各种手法对普通百姓的麻木不仁和封建统治者的残酷进行了无情的批判,让人看得激动、气愤又难过……我推荐同学们有时间都看看鲁迅的作品。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5

我读了鲁迅先生所写的小说集《呐喊》中的《孔乙己》。这篇文章使我略有所思。

当时的科举制度残害了一个封建知识分子。孔乙己的科举道路没有走通,这就意味着他数十年的寒窗苦读,没有丝毫成果。他只会死读书,读死书。又不会“营生”,成了一个彻底的废物,等待他的,只有灭亡。相反,文中的“丁举人”,侥幸通过科举,获得了社会地位,同为读书人的他,便可以肆无忌惮的“严惩”一个“偷书贼”他私设公堂,将孔乙己吊打了大半夜,导致孔乙己在悲痛孤独中死去。晚清的科举制度,只会把更多的读书人,变成一个又一个“孔乙己”,而把少数的“成功者”变成“吃人的恶魔”!

封建社会通过八股取士。读书人为了通过科举,他们费尽心血,但所研究,所掌握的都是些毫无用处的、酸腐的东西,他们还如获至宝。诸如茴香豆“茴”的四种写法。晚清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异常冷漠。社会各阶层的人们,都自私麻木,孔乙己这样一个被科举制度所摧残的知识分子,境遇是如此悲惨,不但得不到任何人的同情,相反,被众人所挖苦嘲笑。

《孔乙己》这部短篇小说,写成于1919年三月份,离著名的五四运动仅有两个月之差,当时中国孕育着巨大的社会变革,作为新文化运动先行者的鲁迅先生,他的这篇文章振聋发聩,敲响了封建社会制度的丧钟,用之锋利的笔刃刺下了致命的一击!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6

读完全文,我便草草合上了书,草草回顾了一下,草草地想学下一课。因为不忍,因为同情,因为难过,因为愤怒,使我终于读不下去了。如果我是鲁迅的话,我真想改写它,因为像我们这样富有同情心的中学生,最不愿意看的,就是这种人间惨剧。如果我是孔乙己的一把梳子,我真想理顺他的生活,他的思想,他的一切。绝不会袖手旁观,不予理睬的。

第一次读到他时,我才上学。那时的评价是:可怜。看他衣着邋遢,胡子拉碴,还经常受人家欺负,心里总是很难过,就想象自己是鲁镇上的一户富贵人家的主人,总喜欢施舍、打抱不平,帮他找了一份工作,请人为他做衣服、剃胡子,免费供他吃。就是这么想,没什么顾虑。

第二次读到他时,是前天。评价就深多了:可悲。我想我这样评价有一些惋惜在里面,惋惜他受到封建教育制度的毒害,惋惜他死要面子,惋惜他不能成为社会名流。同情是有的,而讽刺也多了一点,谁叫他这么迂腐、顽固、死板呢?受点罪也是应该的,小偷小摸的行为也是不能谅解的。反正觉得他即该讽刺也该同情。

今天再读到他时,评价就多了,可怜、可悲、活该、自作自受……他总喜欢炫耀自己的无用之处,却好吃懒做,明明当时的手艺人卖力气的是受大家所尊敬的,但他仍不悔改,这应该是很可恨的。不过还有一部分责任来源于其它取笑孔乙己的人。人家都这样了,还拿他来开玩笑,在他们看来,孔乙己的命还不如19文钱重要,就像土匪将人拿来1毛钱1斤卖一样,真让人咬牙切齿,这些人真像喜欢象鼻子插葱的动物,不,连他们都不如。

而现在的我们,似乎身上有了孔乙己的影子。我们那么的懒惰,那么的好吃懒做,那么的固守我们的错误……90后的我们,死守着自己的思想,就像旧时的中国,不肯放开自己。

要面子。这点在中学生中尤为突出。爱攀比,别人有李宁,我就要有Nike;别人有MP3,我就要有MP4;别人有学习机,我就要有掌上电脑……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去买它们。还常为一些有的没的争得面红耳赤,为的就俩字——面子。

好吃懒做。现在的孩子都是家长捧在手心里的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于是一个不好的习惯诞生了——好吃懒做。明明有能力,却不去做,给家长也添了不少负担。我们应该为家长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不能总是坐享其成。这样,你永远也长不大。

死读书。可以把这种人称为书呆子。拼命读,拼命读,埋头苦干,本以为这样就能把书读好,但事实却恰恰相反。这样偏偏会使自己成为一个只会读书而不会做任何事的书呆子。在这个信息技术发达的时代,我们不能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专读圣贤书”了。偶尔关心关心国家大事,还是很重要的。

可悲的孔乙己啊,请你不要再回到21世纪了!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7

《孔乙己》这本书讲述了在鲁镇,一位嗜酒的下层知识分子孔乙己,因贫穷和未取得功名遭到嘲笑。在这种情况下,孔乙己却不思进取,不想方法去谋生,而是进行偷窃。最终因偷窃被人打断了腿,悄无声息的死去了。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感受。封建礼教的可怕。但更多的是,悲哀。对于孔乙己这个人,我“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其实细想一下,造成他悲剧的原因便是他自己。他一直在固守着封建礼教,每天说一些“之乎者也”的话。在时代发展的过程中,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他不但没有开拓思想,反而一直的固守旧的思想。被时代淘汰似乎成了必然。

不仅如此,在别人嘲笑他时,他从没有反思过自己,每天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中,贫困,却从不想着去打工谋生,而是好吃懒做,进行偷窃。这一切都说明了这个人的不上进,他的悲剧似乎也是必然的。试想一下,如果他能正当工作,那么他的结局也定不会如此悲凉!

在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人不要一成不变,不要只活在自己的圈子里。不要在被时代抛弃了之后,才后悔,叹息。一定要懂得变化,抓住时代的脉搏,尤其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8

孔乙己也许是一个困窘、落魄的人,也许是一个自视清高、死要面子的人,又也许是一个被人嘲笑的下层的知识分子。

其实,如果不是当时的封建科举制度,孔乙己说不定还是一个名人呢!只是被毒害深了,便拔不出来了罢了!春秋时期的孔大圣人不是也是满口的之乎者也嘛,只能说孔乙己不懂得随着新的时代脚步前进。

那"回"的四种写法如果不是作为在封建社会的卖弄品,在当今社会上知道它的应该是屈指可数的。所以我们不应该被早已腐化的某种东西所蒙蔽。作为新世纪的我们,应该在发现腐化现象之后,及时创新,用新的优秀的东西来代替它。不能像文中的孔乙己一样,封建社会统治阶级愚民的政策会变得麻木不仁,剥削阶级损人利己的本质使人民变得自私和冷漠。

这是"雄心壮志",是对功名的渴求,是远大理想的出发点,但他失败了,连个秀才都没捞到;这是自我的放任,他好喝懒做,放弃了自己谋生的路;这是迂腐,满口之乎者也也只为了掩盖失败;这是道德的沦丧,人性的堕落,失落,一贫如洗的他决定去窃书。这个人热心,善良,童心未泯,他乐于于别人相处,集人的优点。但是对于"读书人"这个词的忠诚剥夺了一切,没有得到得到功名的孔乙己失去了一切,他命运凄苦,人生惨败。对他,是不公平的!他没有任何错,真正有责任的是这个社会,是那些冷漠的眼神!他生不逢时,他的遭遇反应了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时代的没落,一个旧制度的腐朽!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同时也反映出了人性黑暗的一面,人们对事态的淡漠造成了社会的残酷,最终我们最终不得不向现实低头。鲁迅把孔乙己设定为一个被同胞冷漠,被社会抛弃的标志性人物,这让我们明白了,社会对不努力者坎坷际遇的不忍。这也让我们深深地反省自我,当自我放弃一个机会时,有多少人为了这个机会而付出惨痛的代价,当我们偷懒时,有多少人在外面呕心沥血地工作。如果,就因为我们的”懒”,而像孔乙己放弃自我的梦想,放弃谋生的机会,那我们永远都不会看到期望的到来,也将会逐渐地毁掉自我。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9

小说的人物形象要求个性化、典型化。刻画典型的人物形象的目的是为了反应社会生活。

小说的人物有一个复杂、立体性格,并不是单一的某个方面。

散文写人也生动,栩栩如生,但散文写人的目的是为了抒情。可以说人物是作者抒情的载体。一般写人就某一方面进行描写,然后抒情议论,所以人物性格比较单一。

《社戏》、《孔乙己》同选自鲁迅的小说集《呐喊》。很多人把《社戏》当作散文来读是很有道理的。《社戏》不但写了很多美的意境,有很多抒情成分,写的人物的特点也比较单一,双喜、六一公公、阿发等,他们都善良、好客、淳朴,这种和谐的人际关系是作者理想的社会所应具有的人际关系。

鲁迅先生成功塑造的孔乙己这一艺术形象,丝毫不亚于世界上任何一短篇小说塑造的人物形象。中国的文学主张要有含蓄、深刻的内涵,这是有传统的。仅从文字的外表来理解孔乙己的形象未免太肤浅了,不少人初看孔乙己,觉得发笑,阿Q也是如此。如果你再看变得凝重起来,说明你懂了鲁迅先生的作品,也懂了鲁迅先生。

孔乙己是一个穷困的普通知识分子的代表,是一个典型的人物形象。分析如下:

脱不下那身长衫。很多人都解读为他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内心可能暗笑他的愚昧、迂腐,那是站在短衣帮的角度思考,或者立场不坚定,能快速适应环境变化的人的角度而说的。如果是还有也如孔乙己一样的不得志的知识分子来看,就会肃然起敬!孔乙己是再穷也不放弃追求高贵的灵魂。

孔乙己的善良,不拖赖账,还教我认字等说明他在骨子底里还保留了知识分子该有品性,甚至是再穷也想着帮助他人的济世情怀。

写得一手好字,最少说明他不是白读书,有一技之长!这就是普通知识分子,普天之下普通的知识分子居多,他们的命运如何呢?从杜甫的“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中我们知道:他们很穷。孔乙己不只是穷,而且是没有任何地位,是任何人都可以嘲笑的对象。

一个社会的强盛与否、活力如何,要看知识分子的生活如何。请社会善待知识分子,包括普通的知识分子,这是鲁迅的呐喊!

偷书的描写,其实不仅在于“偷”与“窃”表述上的转换,孔乙己的理屈词穷的表现,正好说明了知识分子的“直”,有点坦荡荡的味道,但我们仔细一想,他说偷书不能算偷,为什么?只有一种解释,穷困的他无法得到这些好书,只能偷着来看。偷是为了肉体享受,偷书是精神享受,两者是有区别的。

社会的有钱人怎么样呢?一个“踱”字够了,这不是真正知识分子该有的修为!丁举人打折孔乙己的腿,他更不是读圣贤书该有的品德。兼济天下为己任宗旨呢?读书人!

真正的君子在哪呢?孔乙己说:“君子固穷”。好一个“君子固穷”!一个没落的社会就是一个君子固穷的社会,这也是鲁迅所要表达的意思。

“排”字有在穷人面前炫耀、显摆的心理,我认为更多的是孔乙己证实自我的价值,自我的存在感,甚至是有点优越感。每个人都有这方面的追求,越是别人不在乎他的人就越有这种追求,孔乙己就是如此心理,有点像学习成绩不好的孩子通过各种搞怪来吸引别人。

“摸”字写出了孔乙己的窘迫的境地,这时他彻底丧失了锐气,甚至连生活的勇气也一并丧失,是穷途末路了。

“大约”强调社会上没人关心孔乙己,死当然也没人确切地知道,所以是大约,也与文章开头部分众人的取笑,孔乙己名字的由来相照应,都是因为孔乙己地位低下,没人重视。

“的确”表达了孔乙己的死是必然,而且一定是没人知道的悲惨地死。这两个看似矛盾的表述,讲的是两个不同的方面所隐含的不同内容,一是社会冷漠,一是孔乙己悲惨地死是必然。这种结尾发人深思。这就是《呐喊》的写作意图。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10

大家都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吧。鲁迅以这位受封建教育毒害很深的人物反应了他对封建社会主义的厌恶与深深的控诉。

孔乙己虽然读过书,写了一手好字,但是好吃懒做,也就做不了什么工作,最后只好去人家家里偷书,有时还会被抓住,被人打得遍体鳞伤,皮开肉绽。由此反映出封建教育对他产生的负面影响。

孔乙己去鲁迅工作的酒馆里吃饭时,他是唯一一个穿着长衫又站着吃饭的人,人家问他关于他偷书看的事时,他满口都是类似“君子固穷”的半懂不懂的话,他想让人通过这些特殊的语言,知道自己读书之多。这种满口的之乎者也正显示了他死读书、要面子、迂腐的性格,这种自以为清高的人,可怜、可鄙、可笑、可悲。

但是孔乙已也并不是一个一无是处的人,他也有慈祥的一面——分给孩子吃茴香豆。从这点可以看出虽然孔乙己的思想迂腐,可是他还是有一颗善良的心。他觉得成人社会冷酷无情,转而向儿童世界寻求安慰。

说了孔乙已,再说说嘲笑他的人们。这些人处于社会的最底层,也受到封建社会的剥削和毒害,反而去嘲笑孔乙己身上散发出的腐朽气息,可以看出他们是如何地麻木、愚昧无知。

鲁迅用这生动的文笔以一个性格、思想迂腐的孔乙己来隐喻可恶的封建思想。他希望这削去人们正确思想的封建教育能够消失,不再毒害人类。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11

读《呐喊》之《孔乙己》后有感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是鲁迅的《呐喊》中让人过目难忘的受封建残害至深的人物形象。

鲁迅用凉开水一样的语气说了这个凉开水一样的长句子,冗长无味,似乎平淡得无容置疑,待人慢慢喝下去以后,才感觉到肺腑烧灼,才明白那是一碗怎样苦心孤诣的——毒药。

当一切遗忘以后,只剩下站着喝酒而穿长衫这个空虚悲凉的姿态了。

沿着社会的路标走,却走到了与社会无关的夹缝里,所有人都不会做错的事,孔乙己却做错了,读了一辈子圣贤书,却与苦力一起喝酒,但矛盾的是他又不是一个劳苦工作的人,就如同那个北大的毕业生在家里串冰糖葫芦一样,他们不都是在长辈的安排下一直扮演一个乖乖读书的孩子、一个努力学习的读书人么?为什么结局会不理想?剧本是没有错的,导演也是没有错,那么只好说是演员乱了。

于是,鸭子说:“上帝说我是一只鸟,却不给予我可以飞起来的翅膀;我只能在水中游泳,但我却不是一条鱼儿,我只是在随波逐流而已。”

上帝是没有错的,那么,只能说是鸭子乱了。

回到天空的路在一开始就迷失了,只能向着所谓光辉的大海流浪,然而鸭子为何要学鱼儿追逐大海呢?——这个社会真的是乱了!

学者说孔乙己是一个社会缩影,我说孔乙己是我们的缩影。我们一定是穿长衫的人。我们每天“啄啄啄啄”地蛀书,正是在歇斯底里地证明这一点。从一开始,我们每一代都簇佣在一起,像一群鸭子,没有人会为我们每一只进行检验,看看哪只应该飞,哪条应该游,等到闸门一开,便缩紧勃子纷纷下水,沿着“努力学习——努力工作——为社会贡献”的路线走,然而,事实上所有的伟人、清官、工人、贪官、贼、站着喝酒的人……一切一切都是我们的去向;看看现在的生活,自觉是水一般正常,谁会料到会成为英雄还是贼呢;无论是醇酒还是毒药,就只须一股脑儿当作水一般喝下去。一切遗忘以后,会剩下一个怎样的姿态呢?

孔乙已做错的事,我们也将做错吗?!

乱了,乱了!……

孔乙己读后感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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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这个人物,是鲁迅先生于五四前夕,继《狂人日记》的又一篇短篇小说,也是《呐喊》的第二篇。以前曾经看过,可因为阅历等原因,对于这篇小说的寓意不甚了解。最近,又重新翻了一遍,读懂了一些生涩晦暗的东西。

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从这句话中的又字2024,看出孔乙己是经常偷东西而受到别人打的,这句话的议论,不免有些看不起和嘲笑。而后面,一个排字2024也是十分能说明他对别人言行的厌烦和不安,他是在通过自己的镇定和从容来掩盖住内心的真实感受。他排出九文钱,或许是在做给别人看,给在座的所有人看,证明自己一文都不少,也带有一些在装阔气!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句话是本文的结束语,读到这儿我有了些疑惑,为什么作者要连用大约的确这两个词?这两个词本应该是不能放在一起的啊!到底要说什么呢?我静静的端详着,不禁想到了作者《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的一句: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似乎确凿这两词和本句中的一样,好像有些矛盾!但细来想想,却有很多相似,其实作者就是想要表达肯定的意思,也许还有对孔乙己的死和园中只有草的浓浓惋惜之情。细细品来,这两句又并没什么不对,反而会别有一番味道:大约是小伙计的猜测,在那里并没有什么人会去关心孔乙己,自然他的事情不会有人知道了,只有是猜罢了。而的确,或许是伙计认为前些时候他遭受到他人的毒打,腿被打折,死是必然的结局了吧!

读过这篇文章,真是感叹,也很是喜欢!感叹的是孔乙己,他的那颗好书的心总也掩盖不了,愿意为了读书而去偷。他的那种手段是不可取的,不免让人觉得有些厌恶。但是那颗心是最真诚的,最美好的,这不也让人感叹!同时我也很喜欢这篇文章,喜欢鲁迅先生的笔调,他用了很多的细节描写,这更是出神入化的描绘了人物的特点。作者抓住了最为细微的脸色进行了3次细致的描写,其中第二次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这样的竭力争辩让我感觉他还是一个要面子的人,也流露了他内心的羞愧。我也喜欢孔乙己这个人物:他喜欢喝酒,有时没钱但会很快的还上,不怎么赊账,这样的诚信不也很难得?让我很是欣喜!

孔乙己的一生:美好因为有酒和知识,无悔因为有书,有心;悲惨因为迫不得已而被打;无可奈何因为无路可走但是他留给我们的仅仅不只是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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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心得感悟合集


在我们经历非常重要的事情时。感言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表达情感,我们是否真的知道如何去写好感言呢?今天小编给您分享“孔乙己心得感悟”相关主题内容,敬请浏览以下网页内容!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1

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应该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上面的这些是网小编专门整理的《孔乙己》小说读书心得精选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2

看完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之后我想了很多……

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灵,受害者不计其数。周进,范举——只要我们乐意,可以把这个名单拉得很长,很长。而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些可怜考生的全权代表这一。

他,几乎包含了所有进学者的特征。一身破旧单薄的许久不洗的长衫。熟读诗书毕生之志是考举功名,平步青云。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头。如果说范进还是幸运的,因为他最终还是考上了。即使没考上,他也有一个自己的家有妻子有一个势利的岳丈,不至於饿死。而孔乙己则不同,他没有家,性格好盗,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注定是一个悲剧人物,永远也无法翻身。

作为一个读书人,熟读诗书是孔乙己唯一本领,对那些粗鲁的短衣帮说上两句‘之乎者也’,看着他们呆滞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最大的乐趣了吧!对了还要算上他教孩子时的乐趣。一个‘回’字四种写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回’,‘回’——其实无论在短衣帮还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个无能的读书人。是大家的笑料。虽然他认识四种‘回’字,这种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罢了。人们向他乐,他只知道人们尊敬他,心里定是高兴的。还是不要告诉他了,让他保留属于自己的唯一的点乐趣好了。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3

鲁镇的咸亨酒店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高大身材,青白脸色,皱纹夹伤痕。之乎者也,固执己见,落众人笑柄。当他穿一件好似十几年没洗过的破布长衫出现在店里柜台前,众人都提了精神,因为人人都可以捻起这个读书人的一点笑话作为谈资,这时连空气都变得快活起来。

他不过是没钱吃饭喝酒,不过是说些叫人听不懂的话,不过是又跑去偷窃被人给打了,在那样混乱不堪,人人求自保的环境里,这些算不得稀奇事儿,唯独他在众人笑里来,笑里走。穷人不笑穷人,人笑他穷而死要面子,十年如一日穿着的长衫便是最好的证明。

这长衫,他不曾脱过,他不想脱,他也脱不掉。何以使他对长衫情有独钟?

店中人笑孔乙己脸上的伤疤,这一定又是偷盗被打了,他却理直气壮,读书人偷书不能称之为“窃”,这句极富讽刺意味的话至今仍被人品味。他是读书人,读书人哪个不穿着长衫?但他连秀才都没有考中,也没有功名利禄,谁认可他读书人的身份?

只有他自己。他信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教条,他硬是要将自己塞进社会的上流。他以为穿长衫就高人一等,所以偷书也不能称作窃,至于伤,倒像是值得炫耀的捍卫高尚人格的标志。他既要做为人尊敬的读书人,又难以将生活过得真正的亮堂,所以穿着长衫来麻痹自己,逃避现实,活在泡沫般的梦境里。

幸运的是,他并不单纯是个穿长衫,同街头混混混为一谈的人,长衫也带给他为读书人的原则和善良。来店里,他从不赊账,间或没有现钱,他也会在小黑板上记一笔,不出一月便能还清。他教小孩子们认字,穷困潦倒的他买茴香豆,一颗一颗分给孩子们吃。咸亨酒店里,多的是比孔乙己有钱的人,可是除了他,谁还给孩子们买茴香豆?当孩子们吃完,眼巴巴地望着他时,他笑眯眯地拿起书读,一个和蔼的老头跃然纸上。或许是这身长衫,让他在面对孩子和学问时,释放出他压藏已久的责任与担当,重新唤醒他关怀天下的大情怀,他不是普通人,他是读书人。

世人都说他迂腐至极,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恰恰以为,长衫又是他争的一大证明。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4

孔乙己这个人物,是鲁迅先生于“五四”前夕,继《狂人日记》的又一篇短篇小说,也是《呐喊》的第二篇。以前曾经看过,可因为阅历等原因,对于这篇小说的寓意不甚了解。最近,又重新翻了一遍,读懂了一些生涩晦暗的东西。

孔乙己这个人物本身在那个动乱的年代就是个悲剧。不知是哪位前人说过:“人没有错,错的是时间。”清朝末年,科举制的荼毒已经深入人心,“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阶级与阶级的对立,还有奸官污吏的横行等等,当时的社会动乱不堪。人们都在忙着自己的事,纸醉金迷中舍弃了一些情感。而那时,一个小小的孔乙己,活着重要吗?死了,也重要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便想起了这样一段对话,“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谁晓得?许是死了。”一个小小的举人在那时可以草菅人命,而没有一个人去阻止,都只是看戏,戏中谁死谁活,与我何干?漠视,似习惯一般存在。然后呢,嘲笑,讥讽,最后,再散开装着没事人样,然后再看戏。真是一些高明的观众!府衙里的人也纸醉金迷,对着散发着血汗抑或是别人希望的同时夹杂着铜臭的纸醉生梦死。

谁晓得?许是死了。

谁晓得?许是死了。

谁晓得?许是死了……

纸醉金迷后,又剩下了些什么?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5

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又例如在当今社会,很多的人沉迷在网络游戏中,每天碌碌无为的度过。毫无意义的人生就被网络游戏摧毁。但这并不是父母监管不力。而是现在的小孩就像“孔乙己”那样,装“酷”、装“炫”、以为玩网络游戏“厉害”“高级”就是最好的。从而使自已的人生走上不归路。

大家醒悟吧!不要再使自已重演“孔乙己”的悲剧。脚踏实地好好的生活下去!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6

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通过对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写,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预示了悲剧的必然性。

通过肖像描写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通过服饰的细节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

“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通过一件破长衫的描写,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

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课文多次描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己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7

读完了鲁迅先生几十年前写的小说,我不禁生出了许多感想。它使我想到了我自我,使我认真思索了?生活?这件事。

文章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透过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我。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我放任,只能退回到心灵深处的自我安慰中去,释放心灵深处的压力。当然他将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样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我早已注定的命运。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杯具,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剩余人。

读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我非常同情他,非常可怜他。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没有进学,也不会营生,生活愈来愈穷,几乎过上了讨饭的生活,幸而写得一手好字,能为人家抄抄书,换一口饭吃。但因为好吃懒做,几次连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故只好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遭到挨打,打断了腿。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已经非常的贫困,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能说明他是个读书人,是他的身份的象征。从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更加表明了孔乙己是个诚实又迂腐的人。穿着一件破长衫又不肯洗,仗着自己读过书,在咸亨酒店里总是说一些众人都听不懂的话,来说明自己书读得多、读得广,有些人却嘲笑他:“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使孔乙己非常尴尬,一副窘样。

我觉得我们不要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读书的目的非常功利,为了面子,为了考取功名,为了升官发财,迂腐无知,麻木不仁。读书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的文化素质和人文修养,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的著名短篇小说代表作,文章中杜撰了一个饱受封建教育迫害而变得满目苍夷的读书人——孔乙己。他在鲁迅先生的文笔下被深刻第演绎成了一个好喝懒做、死要面子、迂腐可笑、麻木不仁的形象。

上学时,读这篇文章感觉孔乙己为了生计或者学习而变成“偷书贼”,为了面子而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为了卖弄学问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等行为确实有不少可笑之处。今天闲来无事重读这篇文章,突然感觉孔乙己身上的一些优点应该值得我们学习。

文章中对孔乙己在酒店的赊账有这样一句描述“不出一月,定然还清”,这句话就足能反应出孔乙己的为人诚信,正是他的诚信才让酒店老板对他的赊账问题足够的放心。但是,现在社会中有多少人失去了像孔乙己那样的诚信,大家为了生计疲于奔命时,忘记了对朋友、对家人和对社会的诚信,造就了很多的“狼来了”的故事,更有甚者对社会进行赤裸裸的坑蒙欺骗。难道我们就不应该赞许下孔乙己的诚信精神吗?

孔乙己主动教给酒店小伙计茴香豆的“茴”字四种写法,给小孩子分豆子吃,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反观我们这个科技已经得到突飞猛进了的社会,人们步入了争分夺秒的快节奏生活中,没有人愿意把时间浪费在帮助陌生人身上,更没有人愿意拿出自己的物品与大家分享。社会涌现出越来越多的“扶,不扶”思索的身影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背影。 假如孔乙己来到我们的社会,他能适应我们这样的节奏吗?

对比于孔乙己的年代,我们的社会确实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投入是不是少了一点呢?如果我们把孔乙己的诚信精神和乐于助人的精神发扬起来,我相信社会更稳定、朋友更真诚。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8

读完全文,我便草草合上了书,草草回顾了一下,草草地想学下一课。因为不忍,因为同情,因为难过,因为愤怒,使我终于读不下去了。如果我是鲁迅的话,我真想改写它,因为像我们这样富有同情心的中学生,最不愿意看的,就是这种人间惨剧。如果我是孔乙己的一把梳子,我真想理顺他的生活,他的思想,他的一切。绝不会袖手旁观,不予理睬的。

第一次读到他时,我才上学。那时的评价是:可怜。看他衣着邋遢,胡子拉碴,还经常受人家欺负,心里总是很难过,就想象自己是鲁镇上的一户富贵人家的主人,总喜欢施舍、打抱不平,帮他找了一份工作,请人为他做衣服、剃胡子,免费供他吃。就是这么想,没什么顾虑。

第二次读到他时,是前天。评价就深多了:可悲。我想我这样评价有一些惋惜在里面,惋惜他受到封建教育制度的毒害,惋惜他死要面子,惋惜他不能成为社会名流。同情是有的,而讽刺也多了一点,谁叫他这么迂腐、顽固、死板呢?受点罪也是应该的,小偷小摸的行为也是不能谅解的。反正觉得他即该讽刺也该同情。

今天再读到他时,评价就多了,可怜、可悲、活该、自作自受……他总喜欢炫耀自己的无用之处,却好吃懒做,明明当时的手艺人卖力气的是受大家所尊敬的,但他仍不悔改,这应该是很可恨的。不过还有一部分责任来源于其它取笑孔乙己的人。人家都这样了,还拿他来开玩笑,在他们看来,孔乙己的命还不如19文钱重要,就像土匪将人拿来1毛钱1斤卖一样,真让人咬牙切齿,这些人真像喜欢象鼻子插葱的动物,不,连他们都不如。

而现在的我们,似乎身上有了孔乙己的影子。我们那么的懒惰,那么的好吃懒做,那么的固守我们的错误……90后的我们,死守着自己的思想,就像旧时的中国,不肯放开自己。

要面子。这点在中学生中尤为突出。爱攀比,别人有李宁,我就要有Nike;别人有MP3,我就要有MP4;别人有学习机,我就要有掌上电脑……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去买它们。还常为一些有的没的争得面红耳赤,为的就俩字——面子。

好吃懒做。现在的孩子都是家长捧在手心里的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于是一个不好的习惯诞生了——好吃懒做。明明有能力,却不去做,给家长也添了不少负担。我们应该为家长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不能总是坐享其成。这样,你永远也长不大。

死读书。可以把这种人称为书呆子。拼命读,拼命读,埋头苦干,本以为这样就能把书读好,但事实却恰恰相反。这样偏偏会使自己成为一个只会读书而不会做任何事的书呆子。在这个信息技术发达的时代,我们不能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专读圣贤书”了。偶尔关心关心国家大事,还是很重要的。

可悲的孔乙己啊,请你不要再回到21世纪了!

孔乙己心得感悟通用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有关作品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小编特别编辑了“孔乙己心得感悟通用”,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1

有幸再读《弟子规》,仍旧对它爱不释手。

关于读后感,我想读者会有各自不同的感悟。我不是圣人,当然很难和你感同身受,它只是一本书,几句古训。怎么听,怎么学,怎么看,最后得到多少,都在于你自己。不过我想刚开始接触《弟子规》的人,都会问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在企业里还要学习弟子规?

当下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大时代”,信息、数据、人脉、资源急剧膨胀,自我却不断被压缩的大时代,在这个大环境下,我们似乎很难认清自己,尤其是在这样一个呼唤道德的时代,几句醒世良言更显得难能可贵。反复诵读那质朴的古训,不禁使人心胸豁然开朗,在潜移默化中,似乎拉近了自己与圣贤的距离。也许时代在不停地变迁,可是正确的为人处世之原则却鲜有改变,不妨听听先贤的教诲吧,找点对自己有益的内容学学。

为什么在企业里要学习弟子规,我想你一定要明白弟子规和企业管理之间的关系。

公司经常提到企业文化建设。所谓企业文化呢,指的是:企业文化就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为全体员工所认同、遵守、带有本企业特色的价值观、经营准则、经营作风、企业精神、道德规范、发展目标等等。企业文化的核心是共同价值观。《弟子规》其中包含了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三方面的管理文化。是一个现成的并且延续了千百年的为公众所接受的价值观的凝结。因为它是儒家经典,弘扬的是人性与道德,讲述的是为人、处事、行为之道,直接的作用是规范大家的言行,能够使同事之间和睦友爱,增进同事之间的关系,培养默契,形成一种文化氛围。所以我理解的`“弟子规”是为公司逐渐塑造企业文化奠定的基础和对员工企业文化概念的一个初步渗透,弟子规学习的过程是塑造企业文化的过程,是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价值观的过程。

举个例子,我们都希望在工作中保持冷静,不犯错误,不做无用功。事实上,每一个劳动者都清楚的知道,在现实中,我们希望的的状态和实际状态还是有出入的。我们的前辈们早已认识到了这一点,于是《弟子规》中,就有了“事勿忙,忙多错”的提醒和教导。因此,愈是任务多,事情忙的时候,愈要花时间进行整理分析,做好完成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去完成,将重要且紧急的事务,重要但不紧急的事务,紧急但不重要的事务和不紧急不重要的事务罗列清楚,只有如此,才能做到事半功倍,充分利用每一分、每一秒。

再比如,你是否会觉察到自己的人际关系一团糟呢?尽管你资质优厚,才华横溢,但你发现身边的同事朋友谈天说地,畅谈自若,而你总是无法融进去,有时候甚至连开口求助的勇气都没有了。“泛爱众,而亲仁”.你总认为自己高人一等,对方稍有不如己意,就产生抱怨,产生嗔恨之心。这是一种多么可怕的心理病毒。只会让周围的人远离,不愿靠近自己。相反,有平等博爱心的人,甚至是谦下心的人,他们受人一点恩惠,则感恩不已,别人稍有疏忽,没有体谅到他,他也不会觉察,能够宽容待人。这样的人呢,人们就喜欢和他在一起,就更加愿意施加恩惠给他,甚至更愿意去体谅他,去照顾他。所以,我说这是实用法门,是人际关系改善的法宝。

人生中重要的不是生命的表象,而是生命的本质。人生百态,最重要的就是品行,欲做事,先做人。文明健康的品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才是真正的自我归宿,是照耀心灵永恒的阳光!让我们一起来聆听圣贤的教诲吧,从尽人伦之本分做起,做一个好儿女,一个好员工,一个大家心目中的好朋友。它不是拿来要求他人的,而是通过自己的践行来引导、带动身边的人一起学习,一同力行,逐步提升自己的素质,提高家庭生活质量,改善工作、生活环境以及社会风气。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为社会的和谐与安宁贡献自己的力量。我愿与大家共勉,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怀着感恩与恭敬之心来待人接物,谦卑待人,身体力行,勤奋学习,不断提高个人修养和素质,提升自身价值,为公司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从而达到构建和谐家园、和谐社会的目的。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2

今天忍不住又看了看小说《亮剑》的结局。就在刚才还是为赵刚、冯楠、李云龙、田雨的死耿耿于怀……

忆昔午桥桥上饮,坐中多是豪英。长沟流月去无声。杏花疏影里,吹笛到天明。

二十余年如一梦,此身虽在堪惊。闲登小阁看新晴。古今多少事,渔唱起三更。

田雨极似李清照,家学深厚,少历繁华;中竟丧乱,家破人亡。忆昔难免有世事沧桑之感,但在小说的情景里,能感觉到她在生命结束之时又是超越的。她是田雨,她不会呼天抢地、不会大声嚎叫。这位新婚时写《我侬词》的女子,这首词是契合她的气质的。前两天说李云龙配不上田雨,今天我收回这句话,这两个人在大义面前,内心面前,精神气质是相同的。田雨也是幸福的,有一位精神力量强大的丈夫,对于妻子而言是一种幸福。

李云龙可以给一直队伍注入精神气质,他的感召力、他的影响力绝不会只是体现在打了几场胜仗。“……任何一支部队都有自己的传统,传统是什么?传统是一种气质,一种性格。这种气质和性格往往是由这支部队组建时,首任军事首长的性格和气质决定的,他给这支部队注入了灵魂。从此不管岁月流逝,人员更迭,这支部队灵魂永在。事实证明,一支具有优秀传统的部队,往往具有培养英雄的土壤,英雄(或是优秀军人)的'出现往往不是由个体形式而是由群体形式出现。理由很简单,他们受到同样传统的影响,养成了同样的性格和气质。”

家庭和学校,学校和军队,军队和企业,只要是一群人的地方,对团队精神的需求都是一样的,“家训”“班级文化”“企业文化”“连队口号”实际上就是人的精神需求。或是反映遇到危难状况时,应该有的大无畏精神,如“狭路相逢勇者胜”;或是反映平顺时,应该有的精神追求,如“不抛弃,不放弃”;或是反映一个国家人民决不屈服的呐喊,如“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昨天五四青年节,有感于青春年华的逼人气息,有感于震耳欲聋的《我管你》。在这个非常个人主义的时代,如果捍卫梦想、实现梦想、不停梦想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那会有什么样的歌来歌颂,什么样的色彩来描绘,会不会比全十环更有吸引力……

愿意默默的当一个倾听者......

希望你们捍卫梦想、实现梦想、不停梦想.....

不只说“我”,还要说“我们”。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3

同学们,欢迎大家来到咸亨酒店,今天我们跟随鲁迅先生的小说,去认识一位读书人――孔乙己,去听听他的声音,说说他的为人,评评他的人生。(板书课题:孔乙己)

(导入环节使用情境法,把学生先带入情境中,并简单交代本课的学习目标。)

孔乙己在咸亨酒店里很容易辨认,因为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鲁迅曾说过:“如果删掉了不必要之点,只摘出各人的有特色的谈话来,我想,就可以使别人从谈话里推见每个说话的人物。”今天我们先来读读孔乙己的语言,听听孔乙己的声音,说说孔乙己的为人。

(《孔乙己》的品读方法很多,许多成功的案例,有从“半”字入手的,也有抓住“手”做文章的,还有抓住“笑”来解读的,这次也是受“一词立骨”的启发,抓住“声音”来拎起全文,品读人物)

请大家阅读课文4―11小节。看看孔乙己都是在什么情境下发出声音的?

要求:用――划出孔乙己说出的话或发出的声音,用划出说话时的神情姿态,外貌动作。

生1:在课文第4小节中,别人说他“偷书”时,他辩解了。

师:你能不能一边做做孔乙己护豆的动作一边读一读他的语言?

生2煞有其事地表演读,老师适当指导其动作。

师:大家基本上都找到了孔乙己有内容的声音了,还有一次他被大家说得只能用“之乎者也”这样大家都半懂不懂的语言来掩饰,这是在课文的什么地方。

师:孔乙己从开始还能辩白,到后来的哀求,最后只是在别人的笑谈中用手默默地“走”开了,留下的是一个苍凉的背影。

(这个环节,让学生们围绕“声音”,找寻声音发出的原因,了解跟孔乙己有关的几件事情,初步感知课文,通过演读,学生已经模糊发现这个人物有点呆气,有点迂腐,又有点可怜,为下个环节的展开搭好台阶)

请大家仔细研读一下孔乙己说话的内容以及说话时神情姿态,以及外貌动作,说说孔乙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生1:我从他睁大眼睛,涨红了脸的神态中,看到了一个死要面子的孔乙己

生2:我从他排出两文钱的动作中,看出这是一个自命清高,自鸣得意的孔乙己

生3:我从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下腰的动作中,看到了一个可爱、呆气又迂腐的孔乙己

生4:我从他黑且瘦,破夹袄哦,盘着的腿,蒲包还有草绳这些外貌描写中,看到了一个经受磨难后可怜的孔乙己。

师生交流并总结:

小说就是通过对人物的刻画来反映社会生活的,而人物的语言又是塑造人物形象的一个重要手段,一个成功的语言描写就是能把人物的个性写出来。除了要写好“说什么”,还要写好“怎么说”。在大家的讨论中,我们看到了一个极其迂腐、自命清高、死要面子、有点可怜又有点可气,正如鲁迅先生评说的那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小人物,我们通过对孔乙己的语言品赏,可以得出如下发现:

(从具体的声音到发出声音时的神情姿态,一方面能交给学生解读小说人物的方法,另一方面也能让学生在进行语言描写时要学会把人物语态写得更为细致生动,也即既要关注“说什么”,更要关注“怎么说”)

孔乙己的从有声走向无言的人生悲剧都是谁造成的呢?

1、首先我们先去找找他人的声音看看。请大家用~~~划出他人的声音,并且和你的同伴进

行演读。这些声音都在讲什么?

(学生重点演读了酒店老板和酒客的对话以及最后一次孔乙己出现时的对话)

2、如果没有了这些声音好不好?为什么?

生1:没有这些声音,孔乙己的性格就没那么丰富了。

……

小结:正是这些声音的存在让小说主角孔乙己形象更丰满,让情节更紧凑,让主题更为深刻。

3、是什么让孔乙己没有声音的?

(在这个学生的回答后追问丁举人代表什么样的人,孔乙己又是什么样的人,从而得出变了味的科举制度让孔乙己没了声音)

……

(这个环节仍然围绕声音,由孔乙己的声音走向他人的声音,挖掘小说主题的最深层,这是本课的一个难点,所以分解成三个问题来给学生学习,边找边读,边读边分析,让学生从声音品人物,更让学生从声音看社会)

如果孔乙己来到这个教室,你想对他说什么?

哦,可笑的你啊!

请你仿照这个格式,每一小组从一个说话的情景中进行提炼一节诗歌。

师生活动,完成组诗活动。

“跌断的……”

(这个环节老师先示范,然后让学生模仿,把跟孔乙己有关的五件小事连成一首长诗,关键词依然是声音,最后在《蝶恋花》的配乐中师生共同用沉重又带有力量的朗读结束了全文,既回顾了整堂课的主要内容,也把思考延伸到了课外。)

今天我们通过研究《孔乙己》这篇小说里人物的声音,看到了一个在别人的说笑声中从有声走到无言的孔乙己,也看到了一群麻木而可悲的群众,更看到了一个被封建科举制度扭曲了的社会。同时通过对声音的解读,我们也初步掌握小说中解读人物的方法之一――抓住人物的语言和语态,下节课我们将从情节和环境来更深层次地解读小说。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4

管理类畅销书作家古典今年新作,他之前的有名畅销书,销售量可观,叫《拆掉思维里的墙》。这本书是读书会推荐的,大约听了两到三次,觉得还不错,就在kindle上下载了一本细读了一遍。最近看自我管理和规划类书略多,发现一个问题,近代这类书籍,经典之作,反而都是以老外为主,近几十年来出了很多管理学方面大师。反而中国这些年在这些方面倒是少有建树,是因为中国文化历来比较含蓄内敛?欢迎大家一起探讨下。

本书特点:作者引用很多国外经典的籍及理论,但按自己脉络做了二次创造。在书末列举相关理论出处及书单。心态开放,不装X,这点了不起。对比《精进》在于个人修炼提升,本书侧重探讨在和世界连接中如何借助规律实现个人跃迁。

好了,言归正传吧。这本书分为高手的暗箱、高手战略、联机学习、破局思维、内在修炼几个章节。每个章节会讲一些相关观点及方法,按照这个脉络,我梳理下自己感受和心得。

利用规律,放大努力。

1、调用知识而不是记住知识。大脑是用来思考、创造的,不是用来记忆的。外包大脑,把不重要的技能外包。聚焦核心能技能的跃迁。未来社会的认知能力是找到信息的搜索能力、运用信息的思考能力和大量信息中抓取趋势的洞察能力。我们需要做的是通过反复练习,提升自己的认知能力。

2、思考方式的转变。独立思考变为联机的独立思考。

3、人机合一。未来行业通用的竞争力:一个人能用机器学习和处理信息,用大脑整合合创新思想,用系统思维考虑问题。

1、专注于高价值区,更少但是更好的事情。比如:只击打甜蜜区的球,不求全垒打,但求结果最优。

2、对内二八法则:与其用100%的精力学习一个领域的100%不如用80%的精力学习每个领域的20%的精华。先来一轮快速提升。持续放大自我效能。

3、对外头部效应:快速占领赛道头部、吸引最好资源(例如学而思的培优不是补差)。头部就是你所在的赛道里,高价值并有高优势的领域。通过移动到系统头部,获得系统巨大推动力。

4、专注让你无敌,迭代让你精进。

两个误区:

1、大家都喜欢找自己优势,从优势出发。有两个问题往往容易被忽略。

场外选手很难判断真正的优势,过去的优势不等于未来的优势。原则应该是从价值并非优势出发。但是因为反人性,所以难操作。给自己的告诫是:不要因为容易去做一件事情,要因为有价值才去做。

3、关注不属于你的机会,眼高手低。从身边头部做起,从鸡头变成凤头。

三、联机学习

1、这章节最深刻感受就是要提升认知效率。学霸和学渣之间差距,其实往往不是学不学的距离,中间隔着一个认知效率的差距。就是认知收益和时间精力的比值。而高手可以达到投入和产出是非线性的,也就是我们之前提到的指数型。

2、在学习前问自已几个问题:why? what?How?搞清楚再开始动手。我习惯是扑上去,先do。有目标导向最关键。带着问题去学习,往往比为了学习而学习要效果好百倍。你需要的是解决问题的知识。

3、学会分辨知识的源头:要有一手信息的鉴别能力,区分一二三四手知识,尽可能站在知识的源头,极其功力的读书。就是朱熹讲的:“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4、做一个终身提问者:问题比答案更有效,提问会倒逼你更新知识,深入思考。基于问题的学习,让你关注点更少,进步更大。

5、知识IPO:I,以提出问题为驱动,P以解决问题为整合,O以输出倒逼输入产品化。

1、认识到回路,一个以时间为关系的系统,比如:忙和乱就是一个回路,越忙越乱。一旦强回路形成,这个回路就会自我强化,一直到系统上限受不了为止。一个好的回路是人生增长引擎,一个坏的'回路,就是人生的死亡螺旋。要学会从时间维度看事务发展脉络,找到过去和现在的关系。

2、系统看问题:系统是由元素和元素之间的关系以及功能三部分组成。在系统里面,关系比元素更重要。

3、层级:从空间维度理解事物背后的规律,上层决定了下层,下层无解的时候,往往跃迁一层就有了答案。无论什么系统,之所以出现更高层级,是为了更高效协调原来层级的资源,困于底部,说白了就是意识未完成。当问题在一个层面失控,向上跃迁一层,重新定义问题。

按照层级理论,作者分析了努力的三重境界。

1)资源层:个人投入时间、精力、金钱和情感。这一层是很努力,知识焦虑,愿意空出来时间。

2)方法论层:使用资源,提高效率。这一层是方法论勤奋,你今天遇到的问题,早就有人经历过,并找到了更好方法,你要做的只是学习。

3)目标层:选择做什么,不做什么及背后的价值判断。这一层是更少目标,战略勤奋。大部分人都喜欢用战术的勤奋来逃避战略的懒惰,比如我,妥妥的。

按照这个三重境界,我目前整努力从第一层艰辛的爬往第二层,哈哈。

能洞察客户需求,就能说服各个领域的高手按你想法工作。足够了解趋势,才能在关键时刻引爆。关注同行,才能不断被启发用新的方式组合内容。不能只谈感受,需要大量数据和访谈来说服别人。

5、控制点:要想掌控好事情,要多层布点,单点可控,还有就是目标折射。关于目标折射,有个误区两点之间,不是直线最快,而是阻力最小的那条线最快。多层系统,直线距离会失效,根据层级特点,调整切入点,成功路径是一条折线式的曲线。例如:用别人喜欢的方式沟通,但未必是你最舒服的表达方式,但至少对方能接收到你的信息,这个也就是关键对话里面的沟通技巧,需要践行下。

6、看书时,看到了查理芒格的一句话:“想要获得什么,先让自己配得上”。很有启发,人往往需要拓宽思维:得不得是外控的,无解。配不配是内控的,有解的。这也就是高效人士和很多本书里反复提倡的一个观点,人要向内求。从内部看,你看到的是能力和努力。向外看,你看到的是难度和运气。一个积极的人来看,能力>难度>努力>运气。一个消极被动的人来说,运气>难度>努力>能力。

这一章节是这次读书收获最大的章节,上周在下班的某个晚上,在办公室花了一个小时,一口气读完的。就两点:看世界、开放而专注,看自己,迟钝而有趣。

连接是这个世界发展的趋势。谁也规避不了。因为连接,跨界变得简单,让世界变平。因为连接,可以通过硬盘式,调取别人的知识,联机思考。因为连接本来分隔、不相关的人和事联系在一起,形成复杂系统。因为连接,世界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多的不确定。

这个世界是开放而流通的。务必需要积极参与到各种流通中,以开放而不是批评的心态对待别人,酱紫你的收益才能最大化。往往我们见不得别人好,不承认自己差,建立一个封闭的体系。开放是一种道德修养,更是一种理智的选择。要随喜赞叹。你对外界的看法,决定了你能多远。

开放才能专注。观点高明与否的差距其实不在人的智商上,而是在于眼界,人与人在知识的获得上是公平的,眼界的差距会反馈到心智上,也就是视野的开放程度。而专注和钻牛角尖最大的区别也是视野,视野来自于开放,如果你没有看到更大的世界,就会想到,也许有更好的可能,当你看完了全局,也就会更加能够回来做自己。

开放才能更好的找准高价值区。而专注在自己能力圈内修建护城河。

迟钝这个概念很有意思,我们需要学会延时管理,而不是敏捷反应。人有两个反应系统,第一反应和第二反应,这就是思考的快与慢这本书里提到的第一第二系统。最好的方式就是克制第一反应,等待第二反应。在短暂的时间里,人和动物并无优势,我们的优势在更远的时间里。

还有最近我的感受,就是心力才是一个人最大资源,只有时间没有心力,一样不会有效能产生。对自身来说,要通过各种方式,运动,饮食,心态调整去保持一个良性预约的心力,才能去思考,去组织自己。

结束之前好了,念念碎一下:

这本书,也给了我很大启发,我现在状态是空杯心态,其实也是一种开放状态,先去接受别人思想,再去思考价值和收获,而不是一开始就怀疑批判。这种心态对我很有帮助,还有读书笔记这种方式,可以把有用信息有效梳理出来,让它有机会可以变成你的知识。

真正的改变都是逆人性的,你可以了解相关方法和技巧,但是推动你跃迁的力量是我们要成为什么样的自己及背后的动力有多少。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5

鲁迅笔下的人物多是畸形的,无论是思想上还是在体格上。尤其是在思想上。孔乙己则当仁不让了——自然不例外!

世态炎凉,回到现实社会中放眼观看,我不得不佩服鲁迅先生的远见卓识了。——某些人似乎生来就是被众人取笑的,直至死亡都不会得到哪怕没有任何毫无作用的怜悯了!

现实生活中,被人取笑的人非常的愤恨,漫骂取笑自己的人后却又转而取笑其他所谓“更值得取笑的人”,以此来填平心中的沟壑。转而复始,始而复燃,便也都是孔乙己了!于是乎,我们将鲁迅先生所万分鄙夷的精神发扬光大了!

由此便也想起了自己。我是不是孔乙己一类的人呢?

也许吧!我不否认自己会被别人嘲笑取乐,亦或是自我解嘲。可那又能怎样呢?我的心态是平衡的,我的内心是明净的!因为我坚信自己不是孔乙己。

因为我没有象他那样读书却做苟且之事,象他那样去卖弄自己的看似辉煌实则无稽的“高深学问”。我的所作所为无愧于世人,便也就无愧于自己了。

相反,我却为那些嘲笑我的人感到无奈!因为他们在忠贞不二的吞噬着自己的灵魂!他们在昧着良心嘲笑着本不应该被嘲笑的人或事。其实他们的内心是脆弱的,经不起打击的!我鄙视他们!

我期待着众人都能够释然的活着,不挣太多名和利,为了自己而活着!我更期望那些被嘲笑到抬不起头来的人们能够坚持下去,只要自己认为是正确的!

对孔乙己语言的描写,一方面突出了孔乙己的性格,揭示了孔乙己的命运;一方面与其它的“暗线”(如长衫、脸色、挨打)互相照应,互相推进,成功地反映出一个社会的问题、弊病。我们不是孔乙己,我们无愧于世人。

鲁迅先生通过诸多正、侧面细节描写突出了孔乙己这个人物的性格特点和悲惨遭遇,在这之中少不了对他语言上的精细勾勒。

“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孔乙己夹在长衫帮、短衣帮中间,既贫困潦倒又要与短衣帮划清界限,卖弄学识,因此满口文言词句,充分体现了一个自卑又虚荣的小人物的心理,悄然为他的悲惨命运埋下伏笔。

孔乙己进入咸亨酒店,是因为他嗜酒。“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温一碗酒”前后两处看似平淡无奇的“要酒”话语,可以推测出他由一开始境遇尚可到后来命运悲凉的变化,也与前后虚荣地“排”和颓唐的面容照应。

教小伙计认字一节,恳切的语言和热心的态度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有善心但十分迂腐的读书人。鲁迅设置的“回”字四样写法令人回味悠长。中国古代科技发达,而近代则远远落后于西方,正是因为知识分子一味“咬文嚼字”,不重实用。

与小孩分豆吃,一样可见孔乙己的童真与迂。来之不易的茴香豆与小孩分吃,之后“直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便是卖弄学问的体现。

尤为精彩的是孔乙己与看客辩解时。先时是:“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对自己的自欺欺人偷窃行为辩解;然后是:“这回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用这种方式自诩清高又逃避他不能进学这一事实;最后一次他出场,颓败不堪并且放弃了读书人的最后一点固执和尊严:“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跌断,跌,跌……‘”。孔乙己到最后褪下长衫,改换神情时,语言也不再着意“读书人”这一身份……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6

作为80后,估计都看过曾经风靡一时的漫画书《女神的圣斗士们》、以及由此改编的动画片《圣斗士星矢》系列,特别是男生,估计都对各种必杀技都记忆犹新。虽然作为女生,对于此类有点偏暴力的漫画兴趣不如男生那么大,但我依然记得,那时的小学课间休息时间,男生们都纷纷效仿各级自己追捧的圣斗士们互相格斗,非要争个胜负对错不可;而相对班里功课及颜值较高的女生们,则被一腔热血的男生们推选为雅典娜及其替补。在那个网游、手游以及互联网都不太发达的年代,追着各种动画片及各类漫画书,便组成了一堆半大不小的男生、女生们的童年时光。那些痴迷圣斗士且不差钱的男同学们,都是每每坐等新一期的圣斗士漫画书出版,便去抢购后带到班里,往往会引发一阵阵借书狂潮。

虽然那时的我对于圣斗士系列的漫画兴趣不大,但仍架不住好奇心借来翻看过曲曲几本,以便当众人下课之余大谈特谈各位青铜、白银、黄金圣斗士时,我好能勉强听懂一些。童年里,那些拥护各级圣斗士的男孩、女孩们都各自不约而同地站成了各自的对垒,而我除了对长头发的紫龙尚有些好印象外,对其他青铜圣斗士,完全不感冒,且特别不喜欢的就是主角星矢。对于这个没什么超级强悍必杀技、又有点来历不明、没颜值、性格又拖泥带水,而仅凭着打不死的斗志,没完没了打了一路的家伙,我的耐心是有限的,基本翻看到有星矢的页,就快快跳过去;所以黄金十二宫没有打完,我便对于圣斗士系列失去了兴趣。而周围追捧星矢的人,据我所知,真是少之又少。后来初中时《圣斗士星矢之黄金十二宫》的动画片上演了,我才补齐小学时没有看完的剧情。之后的若干年,便没有再碰过圣斗士的书籍或电视。

直到二十年后,听老公无意中说起,他小时候很喜欢圣斗士星矢的动画片,最喜欢的角色便是星矢,且一直为没有买过此系列的漫画书而有些遗憾后,我在给孩子买书时,便悄悄订购了一整套。而我也借此机会,回忆起了童年时光,且补习了一下没有看过的那些 篇章。当我坐下来,慢慢看完了整部漫画,赫然发现,为什么作者要让这个最平凡、最普通的`星矢成为全书的主角。

曾几何时,年少的我们,都憧憬着自己成为除了星矢以外的其他青铜圣斗士,乃至于最终成为圣斗士中最高级别的黄金圣斗士;而默默无闻的星矢,是最让年轻气盛的姑娘小伙儿们看不起的那种人。但多年后转过身,我方才发现,而最初的我们大都成为了星矢那样的人。除非,生来身披黄金圣衣、亦或者天赋异禀又逢巧遇机缘,否则除了在一次次被打倒、又一次次站起来中获得身心能力的升华,我们又怎能成为自己心中的英雄呢?虽然成不成为英雄,现在看来无关紧要,但永不放弃是我们最终真正能够做得到的。是的,生活容不得你去放弃,也无法放弃。有没有圣衣加持,早已不能证明什么,而燃烧的小宇宙才是承载着永不放弃精神的主人;现在想来,我猜这也是作者当初要告诉少男少女们的吧,虽然年少时,我们都不曾真正懂过……

燃烧吧,小宇宙!即使未来仍要战斗……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7

第一次接触《狼图腾》这本书的时候,是在初中的一个暑假,无意间从书堆中发现了隐藏在角落里的它。从翻开它的一刻起便深深地被其吸引,无法自拔了。最近《狼图腾》电影在各大影院上映,不觉又拿起这本书重新读过,又在字里行间收获了许多当初未曾觉得的感悟。

当时作为一名初中生的我更多的是被书中描绘的壮阔草原,原始的野性和狼与草原人之间的生存契约所吸引,尤其是为书中后部分对于草原不计后果,盲目开发导致的生态破坏而惋惜愤怒。当面对利益的时候大部分人都会被冲昏头脑做出傻事,书中最后所描述的沙尘暴就像如今我们所遭受的雾霾一样,这些都是一时鲁莽所必须付出的代价。所以那时的《狼图腾》时刻提醒着我,当有利可图时需要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三思而后行。

如今回头再看这本书时已是大学,尽管对于电影版的《狼图腾》大家褒贬不一,但我却仍坚持自己的看法,正如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毕竟电影和书籍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所注重的方面不同,带给人的感受也不会全然一致。现在回过头来细细品味这本书,发现当初的想法只是管中窥豹可见一斑。书中其实从始至终都贯穿着一种狼性精神,这种狼性精神更多的隐藏在狼群与草原游牧民族的斗智斗勇中。同样作为草原上的顶级生物,草原民族与狼群始终存在着竞争,虽然人类拥有更为先进的武器和工具,但是狼群却有着更加机智的头脑,他们擅长群体作战,在战斗前进行侦查,分配任务,进攻时勇敢耐心,团结灵活。他们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壮硕且有智慧的公狼被选为狼王带领狼群进攻,一旦当人类放松警惕,他们便抓住机会进行攻击。就像书中所写到的在白毛风的夜晚狼群为了报复人类,将上百匹军马作为报复对象,对马群进行了疯狂的屠杀。正如之前毕利格老人所说:“人类断了狼群的后路,必将受到报复。”从这件事中,我们可以发现狼群与游牧民族还存在着一种特殊的互利关系,草原人可以说对狼群既爱又恨。

这本书之所以叫狼图腾,在我看来是因为作者将狼性文化认为成一种图腾文化并且坚信这种文化已存在于中华文化之中,甚至是深远的影响了中华文化,只是其一直隐藏于其中被淡忘而已。而作者就是要人们重新发现它并作为当代的一种宝贵精神来继续影响如今的人们。在我们大多数人看来,我们一直是龙的传人,我们所拥有的图腾是龙图腾,而在《狼图腾》中作者主张的是代表强悍进取的狼图腾,这不禁引起了我的深思。

在如今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们的确更加需要这种狼性精神,尤其是作为大学生的我们更为迫切的需要这种进取激荡的`情怀。多少年来我们所崇尚的儒家中庸由于缺少它们,导致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们变得保守平庸。有多少大学生是在为了考试不挂科,出了门可以找到一份简单合适的工作而机械地学习。又有多少是真正的在为了自己的梦想而不断拼搏努力?诚然出于实际选择前者的人会占到大多数,但如果这样,未来的中国将会是一种怎样的局面?许多人在等待求到一份工作,而能够创造机会的人却少之又少,若是这样那还谈论什么创新!相比之下,如今我们的国家正在不断地作出改变,从习近平总书记上台以来,严惩贪官污吏,在外交方面不断进取寻求合作突破,采取积极的态度来解决问题,提出了“一带一路”的发展规划,这一件件大事都让人民看到了“中国梦”的伟大复兴的希望。

《狼图腾》作为一本当代名著,塑造了一个又一个生动的人物形象,讲述了发生在平原上的一幕幕精彩绝伦的人狼故事。它颠覆了人们对于狼贪婪,凶残的普遍看法,作者作为当事人,用另外一种目光重新审视草原狼,发现了隐藏于其中的毅力,耐心,智慧以及团结。我们只有学会像狼一样开拓进取,坚持不懈,奋发向上,才会使自己永远具有核心竞争力,而一个民族只有学习了这种狼性精神才能常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8

看完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之后我想了很多……

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灵,受害者不计其数。周进,范举——只要我们乐意,可以把这个名单拉得很长,很长。而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些可怜考生的全权代表这一。

他,几乎包含了所有进学者的特征。一身破旧单薄的许久不洗的长衫。熟读诗书毕生之志是考举功名,平步青云。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头。如果说范进还是幸运的,因为他最终还是考上了。即使没考上,他也有一个自己的家有妻子有一个势利的岳丈,不至於饿死。而孔乙己则不同,他没有家,性格好盗,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注定是一个悲剧人物,永远也无法翻身。

作为一个读书人,熟读诗书是孔乙己唯一本领,对那些粗鲁的短衣帮说上两句‘之乎者也’,看着他们呆滞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最大的乐趣了吧!对了还要算上他教孩子时的乐趣。一个‘回’字四种写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回’,‘回’——其实无论在短衣帮还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个无能的读书人。是大家的笑料。虽然他认识四种‘回’字,这种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罢了。人们向他乐,他只知道人们尊敬他,心里定是高兴的。还是不要告诉他了,让他保留属于自己的唯一的点乐趣好了。

孔乙己心得感悟汇总


书虽然是死物,但是可以帮助我们提升自我,丰富我们的生活,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孔乙己心得感悟汇总”,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1

几年来,我接触过不少鲁迅先生的作品,《孔乙己》便是其中一篇。

《孔乙己》这篇文章是用鲁阵酒店的格局来引出孔乙己在此地所发生的故事。

在这篇小说中,“我”是一个从十二随便在酒店打工的小伙计。而孔乙己这名字只是别人从描红纸上“上大人孔乙己”那句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得一个绰号。

孔乙己读过书,但既无功名,又无手艺。因此,日子一天比一天穷。幸好他写得一手好字,可以帮人家抄抄书,混碗饭吃。但他好吃懒做,干了没几天,人家的“文房四宝”便没了踪影。我想是因为当了喝酒吧!渐渐的,便没人让他抄书。情急之下,自然免不了偷鸡摸狗之事。令人想不到的是,他在酒店品行很好,欠的酒钱,三四天必然还清。孔乙己的一生还是毁在了“偷”上。之前偷窃不成被吊着打,并没有让孔乙己吸取教训,还去偷丁举人家里,人家自然不会饶他,打折了他一条腿,以示惩戒。此后,只买过一次酒,欠下十几文钱,便没来过了,没人再见过他,兴许是死了。

鲁迅先生用手中的笔抨击了当时的社会,发人深省。

在我同情他的遭遇,鄙视他的懒惰,唾弃他的偷盗之余,也不满当时的社会风气。只为一个头衔,穷尽一生读书。在孔乙己面临人生人生低谷时,众人不是鼓励他帮助他,而是像看笑话似的讥笑他。甚至在濒死之时,也无人问津……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2

今天看了鲁迅的小说《孔乙己》,表现了一个小人物的悲惨命运,表现了当时社会和人民对不幸的人们的莫莫和迫害。

孔乙己经常来店里喝酒看书,读了半辈子书,但是因为穷,偷不到东西,最后死的可怜。孔乙己的性格是迂腐、懒惰、清高。他读了大半辈子书,却连个读书人都没抓到;他出身贫寒,却养成了满身上流文人的坏习惯;他穷,接近精神,却自命不凡,懒惰。当时的生活环境是暴虐的:“店主是个猛脸,顾客没有好嗓子,让人热闹,……”就是在这样的氛围下,主角孔乙己出现了:“只有孔乙己到了店里,才能笑几声.孔乙己是唯一站着喝酒穿长衫的人。”这样的人物,难怪他走到哪里都会被嘲笑。鲁迅把孔乙己塑造成一个可怜可笑的人物,但同时又赋予了他真诚善良的品质,比如写他喜欢孩子。

孔乙己是不幸的,但他的不幸并没有引起人们对他的同情,反而成了他们嘲笑的对象。作为一个人,他在社会和人们的心目中得不到应有的尊严。这样的人被同时代的学者丁所杀,死得那么悄无声息,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除了旅馆老板因为他欠酒而记住他之外,没人提起过他。孔乙己的命不是值19便士吗?作者通过孔乙己被封建思想和贫困毒害而造成的无尽嘲讽和悲惨死亡,揭示了下层社会的愚昧和麻木精神。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3

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

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

酒客们在嘲笑孔乙己。

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孔乙己在无力的辩驳着。

孔乙己每每来店里喝酒时,总要一边喝酒,一边接受其他酒客们为孔乙己定制的耻辱和嘲笑。反倒他来不像是喝酒,像是给酒客们找乐子的。孔乙己也在那些人的嘲笑声和辱骂声中,忍辱偷生。是的,从壮志满怀到如今这般落魄,孔乙己落魄甚至悲惨,他自己也常常摇摇头,好像和别人一样,也在嘲笑孔乙己这个人。

在鲁迅笔下的那个时代,还没有现在先进的教育体系,依然沿用着古代四书五经的科举考试制度,大部分人因为出身贫寒,上不了学,但在上的了学的部分人里,又只能止步于科举,孔乙己就是其中的一个。他因为没有考上秀才,加上好喝懒做,不肯通过自己的双手劳动而维持自己的生计,从而臭名远扬,成了鲁镇的一个笑柄,常常被人调侃。孔乙己也并不是他的真名,但久而久之被人也叫习惯就默认了这个名字。但是,在他的心里,是很看重自己那么多年来自己努力的成果的,只是没有一个人能体会他这种心情。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科举制度深深的毒害了一代又一代人。但在孔乙己看来,他自己却是有很深的学问,有时他也以此为傲,展示给别人看。但那些看客却不买账。这里的看客便是那些没有接受过教育,无法体会别人心情的的人,不仅如此,他们还无尽的嘲笑别人,他们对孔乙己说话丝毫不留情面,让孔乙己一次又一次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但这好像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由上面这些我们似乎可以看出百年前的的教育体系和现在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然而,这一百多年来,教育体系改革了多少,升级了多少,但又缺失了多少,确实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现如今,虽然成才的路子多了些,但是还是摆脱不了应试的影子。应试这两个字,成全了多少人的梦想,又断送了多少人的未来?什么时候,中国的教育既可以让学生们快快乐乐的成长,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又可以让他们在个性特长能够得到尊重的前提下较为轻松的实现自己的梦想呢?什么时候,孔乙己的悲剧才会不再重演呢?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4

在这堂课上,同学们通过对文章整体的分析,有了一个初步的印象,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尝到了自己探索发现所带来的成就感和乐趣。可是这一切都还停留在浅层次的赏析上,每个人都只是发现孔乙己身上的某一个或者某两个特点,在这点来说这个人物形象学生心中还是独立的,或者说是被割裂的,于是我要想办法让学生从不完整的碎片印象过渡到整体的人物形象,试从前面分析的基础上,用一句话给孔乙己的形象做个高度的概括。例如:孔乙己是一个潦倒、不幸的读书人。(叶圣陶)我出示一些名家对孔乙己的评价,让学生站在更高的角度来审视这个人物,为我转向难点的分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如果还只是孤立的来看孔乙己个人的悲剧,那么这堂课就没有实质的意义。因为我们都知道鲁迅所要指向的是整个不合理的'社会,可是怎么把孔乙己的悲剧跟社会联系起来呢?毕竟他本身的性格实在是太突出了,这么一个好吃懒做、迂腐不堪、又鄙视劳动的人实在很难有好的结局。于是我让学生带着三个问题再读文本,做到有的放矢,回归了文本。

通过读书和教师的引导,学生把关注的角度转向了孔乙己身边的人,我趁热打铁,再次出示灯片,看看文本里的社会是个怎样的社会。这种由浅入深,深入浅出的教学方法值得我在今后的教学中特别是分析小说人物性格发掘小说主题中经常运用并发扬光大。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5

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又例如在当今社会,很多的人沉迷在网络游戏中,每天碌碌无为的度过。毫无意义的人生就被网络游戏摧毁。但这并不是父母监管不力。而是现在的小孩就像“孔乙己”那样,装“酷”、装“炫”、以为玩网络游戏“厉害”“高级”就是最好的。从而使自已的人生走上不归路。

大家醒悟吧!不要再使自已重演“孔乙己”的悲剧。脚踏实地好好的生活下去!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6

孔乙己也许是一个困窘、落魄的人,也许是一个自视清高、死要面子的人,又也许是一个被人嘲笑的下层的知识分子。

其实,如果不是当时的封建科举制度,孔乙己说不定还是一个名人呢!只是被毒害深了,便拔不出来了罢了!春秋时期的孔大圣人不是也是满口的之乎者也嘛,只能说孔乙己不懂得随着新的时代脚步前进。

那"回"的四种写法如果不是作为在封建社会的卖弄品,在当今社会上知道它的应该是屈指可数的。所以我们不应该被早已腐化的某种东西所蒙蔽。作为新世纪的我们,应该在发现腐化现象之后,及时创新,用新的优秀的东西来代替它。不能像文中的孔乙己一样,封建社会统治阶级愚民的政策会变得麻木不仁,剥削阶级损人利己的本质使人民变得自私和冷漠。

这是"雄心壮志",是对功名的渴求,是远大理想的出发点,但他失败了,连个秀才都没捞到;这是自我的放任,他好喝懒做,放弃了自己谋生的路;这是迂腐,满口之乎者也也只为了掩盖失败;这是道德的沦丧,人性的堕落,失落,一贫如洗的他决定去窃书。这个人热心,善良,童心未泯,他乐于于别人相处,集人的优点。但是对于"读书人"这个词的忠诚剥夺了一切,没有得到得到功名的孔乙己失去了一切,他命运凄苦,人生惨败。对他,是不公平的!他没有任何错,真正有责任的是这个社会,是那些冷漠的眼神!他生不逢时,他的遭遇反应了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时代的没落,一个旧制度的腐朽!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同时也反映出了人性黑暗的一面,人们对事态的淡漠造成了社会的残酷,最终我们最终不得不向现实低头。鲁迅把孔乙己设定为一个被同胞冷漠,被社会抛弃的标志性人物,这让我们明白了,社会对不努力者坎坷际遇的不忍。这也让我们深深地反省自我,当自我放弃一个机会时,有多少人为了这个机会而付出惨痛的代价,当我们偷懒时,有多少人在外面呕心沥血地工作。如果,就因为我们的”懒”,而像孔乙己放弃自我的梦想,放弃谋生的机会,那我们永远都不会看到期望的到来,也将会逐渐地毁掉自我。

孔乙己心得感悟系列


读后感大全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孔乙己心得感悟。 通过各种社交媒体,感言可以迅速地传达出去,在我们经历非常重要的事情时。若是因此而备受触动,备受启迪,就可以通过感言表达出来,感言有利于更好地去释放我们的情绪。希望以下网页内容能给你帮助!

孔乙己心得感悟【篇1】

在读完鲁迅写的这篇具有悲剧色彩的文章《孔乙己》之后,我心里感到一丝凄凉,一点同情,然而我也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我要加倍珍惜现在的生活。

在过去残忍的科举制度下,造就了无数的遗憾,从而改变了孔乙己一生的命运,然而孔乙己的理想因在科举制度的时代里被打碎了。

孔乙己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不制定科举制度,那么孔乙己就不会是这样的情况,可是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成为行尸走肉,变得非常懒惰。

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杂着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鲁迅把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得极为形象,写出了孔乙己有劳动的本能,但由于生活的窘迫,科举制度的压迫,一直颓废下去,导致了好吃懒做、经常遭人毒打、被人嘲讽。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总是瞧不起人,都是没有爱心,麻木不仁得人。孔乙己因失败颓废,被人打断了腿,没人同情他,大家都讥笑他,因科举制度的原因造成了他一生的遗憾,在最后的那一刻,孔乙己用他的双手撑着地慢慢离开。而那些没有爱心的人无一同情、可怜他,从而体现旧社会的人冷漠无情、麻木不仁。

如今的社会不再有科举制度,每个人都有机会进入学堂。机会把握在自己手中,没有科举制度的控制,孩子在学校的生活、学习很快乐。国家越来越富强,但是还有很多人不珍惜在校学习,随着社会进步,大家应该坚持自己的理想,极力去追求。

我希望孩子做有爱心的人。坚持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走向自己成功的道路。

孔乙己心得感悟【篇2】

人们说古希腊的悲剧是命运的悲剧;莎士比亚的悲剧是主人公的悲剧;易卜生的悲剧是社会的悲剧;鲁迅说:“悲剧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在人们眼里,悲剧一般是催人泪下的,可是当你读了《孔乙己》之后,眼泪不会夺眶而出,而是内心感到一阵阵的痛楚,这究竟是命运的悲剧;主人公性格的悲剧;还是整个社会的悲剧呢?

要我来说,这应当是社会的悲剧。孔乙己读过书却未能“进学”,虽然不能当上官,但是却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一脑袋“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落后思想,死守读书人的“清高”。他“身材很高大”却不愿脱下作为读书人标志的长衫,不愿与“短衣帮”为伍,满口之乎者也……这些都足以体现孔乙己既穷且酸,迂腐可笑,好吃懒做的性格。但是,真正导致孔乙己这种变态性格的产生是来自于社会根源,来自于封建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毒害。

孔乙己命运的悲剧也体现了当时社会的冷漠。孔乙己这样一个不幸的人却成了众人取乐嘲笑的对象。掌柜嘲笑他;“短衣帮”嘲笑他,甚至连小孩也取笑他。孔乙己被打折腿后,众人不但不同情他,仅而愈加取笑他,掌柜惦记的不是他的生死,而是他欠的十九文钱。这些都能很好地反映当时人与人之间冷漠的关系,然而这正是统治阶级残酷压迫劳动人民,用封建思想对人民由于当时社会的腐朽与黑暗所引起的。

“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句话很好得表明了孔乙己在那个社会的必然结局。当时,孔乙己被打折了腿已无力求生,可见孔乙己的命运是那样的悲惨。

然而事实上,真正悲哀的不仅仅是孔乙己个人,而是当时那个腐朽的社会,那个冷漠社会。

孔乙己心得感悟【篇3】

《孔乙己》是一篇短文,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文章。

鲁迅写作的目的就是嘲讽那些社会的败类,和背叛者,他用自己的笔来鼓励中国人坚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细致的文笔,嘲讽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书呆子”好吃懒做的人,但是心中总会有一点悲伤:悲伤当时社会的腐败;总会有一点庆幸:庆幸没有生活在这个年代;有一点愤怒:愤怒大家对政府的不信赖。种种原因让我的泪不禁流下。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而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但是由于社会的腐败,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能力但是因为自己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己唯一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但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来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孔乙己心得感悟【篇4】

这是一篇短文,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写作的目的就是嘲讽那些社会的败类,和背叛者,他用自己的笔来鼓励中国人坚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细致的文笔,嘲讽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书呆子”好吃懒做的人,但是心中总会有一点悲伤:悲伤当时社会的腐败;总会有一点庆幸:庆幸没有生活在这个年代;有一点愤怒:愤怒大家对政府的不信赖。种种原因让我的泪不禁流下。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而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但是由于社会的腐败,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能力但是因为自己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己唯一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但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来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们这些年轻人,他过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总要买些品牌的衣服,这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反思呢?

孔乙己心得感悟【篇5】

小说的人物形象要求个性化、典型化。刻画典型的人物形象的目的是为了反应社会生活。

小说的人物有一个复杂、立体性格,并不是单一的某个方面。

散文写人也生动,栩栩如生,但散文写人的目的是为了抒情。可以说人物是作者抒情的载体。一般写人就某一方面进行描写,然后抒情议论,所以人物性格比较单一。

《社戏》、《孔乙己》同选自鲁迅的小说集《呐喊》。很多人把《社戏》当作散文来读是很有道理的。《社戏》不但写了很多美的意境,有很多抒情成分,写的人物的特点也比较单一,双喜、六一公公、阿发等,他们都善良、好客、淳朴,这种和谐的人际关系是作者理想的社会所应具有的人际关系。

鲁迅先生成功塑造的孔乙己这一艺术形象,丝毫不亚于世界上任何一短篇小说塑造的人物形象。中国的文学主张要有含蓄、深刻的内涵,这是有传统的。仅从文字的外表来理解孔乙己的形象未免太肤浅了,不少人初看孔乙己,觉得发笑,阿Q也是如此。如果你再看变得凝重起来,说明你懂了鲁迅先生的作品,也懂了鲁迅先生。

孔乙己是一个穷困的普通知识分子的代表,是一个典型的人物形象。分析如下:

脱不下那身长衫。很多人都解读为他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内心可能暗笑他的愚昧、迂腐,那是站在短衣帮的角度思考,或者立场不坚定,能快速适应环境变化的人的角度而说的。如果是还有也如孔乙己一样的不得志的知识分子来看,就会肃然起敬!孔乙己是再穷也不放弃追求高贵的灵魂。

孔乙己的善良,不拖赖账,还教我认字等说明他在骨子底里还保留了知识分子该有品性,甚至是再穷也想着帮助他人的济世情怀。

写得一手好字,最少说明他不是白读书,有一技之长!这就是普通知识分子,普天之下普通的知识分子居多,他们的命运如何呢?从杜甫的“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中我们知道:他们很穷。孔乙己不只是穷,而且是没有任何地位,是任何人都可以嘲笑的对象。

一个社会的强盛与否、活力如何,要看知识分子的生活如何。请社会善待知识分子,包括普通的知识分子,这是鲁迅的呐喊!

偷书的描写,其实不仅在于“偷”与“窃”表述上的转换,孔乙己的理屈词穷的表现,正好说明了知识分子的“直”,有点坦荡荡的味道,但我们仔细一想,他说偷书不能算偷,为什么?只有一种解释,穷困的他无法得到这些好书,只能偷着来看。偷是为了肉体享受,偷书是精神享受,两者是有区别的。

社会的有钱人怎么样呢?一个“踱”字够了,这不是真正知识分子该有的修为!丁举人打折孔乙己的腿,他更不是读圣贤书该有的品德。兼济天下为己任宗旨呢?读书人!

真正的君子在哪呢?孔乙己说:“君子固穷”。好一个“君子固穷”!一个没落的社会就是一个君子固穷的社会,这也是鲁迅所要表达的意思。

“排”字有在穷人面前炫耀、显摆的心理,我认为更多的是孔乙己证实自我的价值,自我的存在感,甚至是有点优越感。每个人都有这方面的追求,越是别人不在乎他的人就越有这种追求,孔乙己就是如此心理,有点像学习成绩不好的孩子通过各种搞怪来吸引别人。

“摸”字写出了孔乙己的窘迫的境地,这时他彻底丧失了锐气,甚至连生活的勇气也一并丧失,是穷途末路了。

“大约”强调社会上没人关心孔乙己,死当然也没人确切地知道,所以是大约,也与文章开头部分众人的取笑,孔乙己名字的由来相照应,都是因为孔乙己地位低下,没人重视。

“的确”表达了孔乙己的死是必然,而且一定是没人知道的悲惨地死。这两个看似矛盾的表述,讲的是两个不同的方面所隐含的不同内容,一是社会冷漠,一是孔乙己悲惨地死是必然。这种结尾发人深思。这就是《呐喊》的写作意图。

孔乙己心得感悟【篇6】

笑耶?单看孔乙己的人生境遇无不让人可怜,因为他的身份——无任何功名却也不肯摘掉读书人的头衔。因此使两个阶级都不待见他,他也融不进任何一个群体里,可怜到只得在孩子们中找认同。可算是可笑了。

喜耶?文章多次出现“笑”的剧情,孔乙己的出场也给人们带来欢笑,可这笑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上的,这笑让人寒心害怕。

悲耶?“孔乙己是那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在其他人的心中,孔乙己是可有可无的存在,他的存在只是在烦闷生活中打发无聊的笑料罢了。即便是孔乙已之后死了,所有人也都无所谓,冷漠到病态了,孔乙已渐渐在人们记忆中消失。唯一记得他的人,却是还想剥削他的掌柜。这是那个悲凉的社会孕育了一个悲剧人物。

孔乙已悲惨的结局一半来自那腐烂的社会,一半来自于他自己。他本可以褪去长衫以他高大的身材,养活自己本身就不成问题,可终究败给了面子和惰性。生活在那个时代,似乎悲惨命运早已注定,但各自的命运应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若天要亡我,那就逆天而行,逆天改命。

孔乙己心得感悟【篇7】

读了鲁迅写的《呐喊》后,我深有感触,特别是《孔乙己》这一章,顾名思义,文章讲的就是孔乙己。

他是一个死要面子的人,总会自辩。像这一次:孔乙己帮别人抄书,却把别人的书偷了过来,还被打了。他来到店里喝酒,别人说出他的丑闻时,他却说这叫窃书,不算偷!听了这话,大家都哄堂大笑。像孔乙己这样死要面子、歪曲事实的人免不了成为别人的笑柄。

孔乙己虽然有缺点,可优点也有很多。孔乙己是个善良的人,主动教小伙计“茴”字怎么写,并教他“茴”字的四种写法;自己的茴香豆不多了,可还是一个个分给孩子们吃。这不正是乐于助人的表现吗?现在的社会难道还有这样的人吗?很少了。现在的人很少会把自己有限的精力放在一个陌生人身上;很少人会愿意把自己寥寥无几的物品拿出与人分享。现在的人们正处于一个争分夺秒的时代中,每个人都迈着极快的步伐,活在自己的世界之中。假如孔乙己还在世,那他能跟上现在的快节奏吗?

孔乙己诚实,守信用。文中有一句话:“不出一月,定然还清”。因为这样的承诺,店主才会信任他,会卖酒给他喝。当今社会,很多人利欲熏心,以致忘记了家人、朋友,甚至忘记了“诚信乃做人之本”,这是多么可笑又可悲啊!这一点,也是孔乙己突出的一处。

这篇小说,令我印象深刻。通过对孔乙己的描写,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的腐朽,鞭挞了封建教育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戕害。最后孔乙己默默死去了,真让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孔乙己心得感悟精选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以下“孔乙己心得感悟精选”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1

最近,我们学了鲁迅的《少年闰土》以及有鲁迅有关的课文,这是我对鲁迅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老师也鼓励我们课后阅读一些鲁迅的作品。我就请妈妈帮我买了一套《鲁迅作品全集》。

在我看过的几篇鲁迅小说里,《孔乙己》是令我感触最深的。孔乙己是一个穷苦的读书人,他有些文化,可是又有些好喝懒做,因此生活越来越难过,有时不得不靠小偷小摸来过活,难免会被抓住而挨打。最后,他因为“自己发昏,偷到丁举人家”,被打断了腿,以致悲惨地死去……

我认为,孔乙己其实就是那个社会中比较善良的底层人的代表。一方面,他的遭遇让人深深地同情。他有文化,可是却过着那么苦难的日子,让粗鲁愚昧的“短衣帮”任意嘲笑,最后还被有钱有势的“丁举人”彻底消灭了。另一方面,他又让人觉得实在不争气。接受过教育,却因为好喝懒做而丢掉抄书的工作,最后竟沦为窃贼。

小说中的“丁举人”代表的是统治阶级,他们太过残忍,对于穷苦人没有一丝怜悯。而在穷人损害到他们的一丁点儿利益时,他们立刻就会毫不留情将其毁灭。还有那些让咸亨酒店“充满了快活的空气”的人们,在我看来就是社会中的绝大部分普通人,他们愚昧无知,把快乐建筑在比他们更加悲惨的人身上。

鲁迅是我国文化革命的一大主将,他用笔做武器,向封建的旧社会发起攻击,将那个时代社会中各色人物的生存状态描写得淋漓尽致,用比喻等各种手法对普通百姓的麻木不仁和封建统治者的残酷进行了无情的批判,让人看得激动、气愤又难过……我推荐同学们有时间都看看鲁迅的作品。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2

鲁迅是我国文化革命的一大主将,他用笔做武器,向封建的旧社会发起攻击,将那个时代社会中各色人物的生存状态描写得淋漓尽致,用比喻等各种手法对普通百姓的麻木不仁和封建统治者的残酷进行了无情的批判,让人看得激动、气愤又难过.读《孔乙己》有感孔乙己》是鲁迅先生在“五四”前夕发表的一篇白话小说。

这部小说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孔乙己他永远也脱不下的长衫和众人对孔乙己的嘲笑。孔乙己纵然有许多不是:他好喝懒做,死要面子,到处偷窃,但他也是封建社会下的受害者呀,他的种种不是都是因封建科举制度造成的呀。在顾客眼里,孔乙己只是个供他们嘲笑的对象;在掌柜眼里,他连十九个钱都不如;在丁举人眼里他可生可死。他活着的唯一作用就是给别人当笑料,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不恰好反映出当时的世态炎凉吗?

再看看当今这个法治社会一个个“最美”英雄脱颖而出:“最美教师”张丽莉,“最美司机”吴斌,“最美乘客”陆学华……这些英雄都给我们留下了一笔财富,一笔精神财富。就拿“最美乘客”陆学华来说吧:22年月3日晚上7点左右,正驾驶大巴从宝应赶往扬州的司机突然晕倒,坐在第一排的乘客陆学华,一个拥有十多年货车驾龄的普通乘客,箭步上前,稳住了方向盘,让车上的乘客免遭悲剧的发生。在这惊心动魄的9秒中,陆学华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最美。

这些“最美”的英雄们都是生活在我们周围的普通人、平凡人。关键时刻,他们用行动告诉了我们,什么叫无私,什么叫责任,什么叫最美。倘若我们人人都有强烈的责任感,挺身而出的勇气,就像韦唯唱的那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让我们每个人都多一份责任,多一份担当吧!让我们一起弘扬中华美德,引领幸福成长吧!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3

英国诗人拜伦曾经说过:“一滴墨水可以引发千万人的思考,一本好书可以改变无数人的命运。”选择一本好书,不仅可以品味一时,更可以受益一生。不错,这句话说得很对!近来,我看了世界十大文豪之一,被誉为“民族魂”的鲁迅先生写的一篇小说《孔乙己》,我看了之后,感触良多。

这篇小说第一次看,我只感到了轻松和幽默。可是,我又看了几遍后,心情不禁开始变得沉重起来,首先,便是那个孔乙己了。孔乙己,他是一个科举制度的殉葬者。年轻时,他倾家荡产地读书,只为了考取功名。假如他如愿以偿,考中了,那倒也没什么。可一旦他没有考中,那么他死读书的弊端便显露出来了。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又不会什么营生,成了一个一无是处的废人。而且,他还养成了好吃懒做的坏习惯,只能是日子愈过愈穷,最后不得不偶尔盗窃来维持生活。堂堂一个读书人,却靠着小偷小摸、鸡鸣狗盗为生,真可悲!

可是,更令我气愤的,是当时社会上人与人之间那种冷漠无情的关系。如,孔乙己每一次到酒店中,众人便会一齐去讽刺他,嘲笑他读书却考不上功名,还常常说他偷东西,揭他的短,并且哈哈大笑,以此为乐。尽管作者写的是“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可我却从中感到了众人对孔乙己的不屑一顾,这才是真正让我心情沉重的原因。

但是,今日,尽管社会进步了,可那种不屑一顾,嘲讽却没有停止。如,学校中,有些人不太尊重那些学习不好的同学;社会上,一些所谓的“有钱人”瞧不起穷人……

因此,我呼吁大家,从现在就行动起来,别再对他人报以冷漠的态度,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为和谐吧!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4

阅读完《孔乙已》之后,我从冷酷无情的封建社会制度的背后,看到了社会的残酷——社会本是一个优胜劣汰的环境,如果你不够优秀,就会被淘汰。

孔乙已本是一个读书人,因比较懒惰,才堕落到成为“站着喝酒而不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虽是个书生,自恃比“短衣帮”多些文化,可因好吃懒做,总是窃书,以至被他瞧不起的人嘲笑。后来他被打断腿,更是无人关心,无人过问,只是年关掌柜算帐时才提起他还欠数十文钱,最后只是“大约的确死了”

现在我们生活不是一样吗?如果足够优秀,他就会走到社会的上层,拥有金钱、名誉等等,可是,一旦在上进的过程中放弃了努力,他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被社会遗忘,甚至连他的生死都是别人的一句“大约”,难道我们不应该努力吗?如果我们再不努力,不能使自己优秀的话,那么,我们就会掉队,就会被无情地淘汰,孔乙已,努力过,奋斗过,但他不是优秀的,既没有短衣帮的勤劳,也没有其它穿长衫的人那般阔,自己又无法改变现状,只好去偷,最后自然是落了一个悲惨的结果。

所以,我们必须现在开始努力奋斗,不是为了他人,只是不在严酷的毫无竞争环境中保持在队伍中,就必须使自己优秀,孔乙已用他的经历告诉我们——不优秀,就会被淘汰。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5

鲁迅笔下的人物多是畸形的,无论是思想上还是在体格上。尤其是在思想上。孔乙己则当仁不让了——自然不例外!

世态炎凉,回到现实社会中放眼观看,我不得不佩服鲁迅先生的远见卓识了。——某些人似乎生来就是被众人取笑的,直至死亡都不会得到哪怕没有任何毫无作用的怜悯了!

现实生活中,被人取笑的人非常的愤恨,漫骂取笑自己的人后却又转而取笑其他所谓“更值得取笑的人”,以此来填平心中的沟壑。转而复始,始而复燃,便也都是孔乙己了!于是乎,我们将鲁迅先生所万分鄙夷的精神发扬光大了!

由此便也想起了自己。我是不是孔乙己一类的人呢?

也许吧!我不否认自己会被别人嘲笑取乐,亦或是自我解嘲。可那又能怎样呢?我的心态是平衡的,我的内心是明净的!因为我坚信自己不是孔乙己。

因为我没有象他那样读书却做苟且之事,象他那样去卖弄自己的看似辉煌实则无稽的“高深学问”。我的所作所为无愧于世人,便也就无愧于自己了。

相反,我却为那些嘲笑我的人感到无奈!因为他们在忠贞不二的吞噬着自己的灵魂!他们在昧着良心嘲笑着本不应该被嘲笑的人或事。其实他们的内心是脆弱的,经不起打击的!我鄙视他们!

我期待着众人都能够释然的活着,不挣太多名和利,为了自己而活着!我更期望那些被嘲笑到抬不起头来的人们能够坚持下去,只要自己认为是正确的!

对孔乙己语言的描写,一方面突出了孔乙己的性格,揭示了孔乙己的命运;一方面与其它的“暗线”(如长衫、脸色、挨打)互相照应,互相推进,成功地反映出一个社会的问题、弊病。我们不是孔乙己,我们无愧于世人。

五年级《孔乙己》阅读收获5

鲁迅先生通过诸多正、侧面细节描写突出了孔乙己这个人物的性格特点和悲惨遭遇,在这之中少不了对他语言上的精细勾勒。

“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孔乙己夹在长衫帮、短衣帮中间,既贫困潦倒又要与短衣帮划清界限,卖弄学识,因此满口文言词句,充分体现了一个自卑又虚荣的小人物的心理,悄然为他的悲惨命运埋下伏笔。

孔乙己进入咸亨酒店,是因为他嗜酒。“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温一碗酒”前后两处看似平淡无奇的“要酒”话语,可以推测出他由一开始境遇尚可到后来命运悲凉的变化,也与前后虚荣地“排”和颓唐的面容照应。

教小伙计认字一节,恳切的语言和热心的态度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有善心但十分迂腐的读书人。鲁迅设置的“回”字四样写法令人回味悠长。中国古代科技发达,而近代则远远落后于西方,正是因为知识分子一味“咬文嚼字”,不重实用。

与小孩分豆吃,一样可见孔乙己的童真与迂。来之不易的茴香豆与小孩分吃,之后“直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便是卖弄学问的体现。

尤为精彩的是孔乙己与看客辩解时。先时是:“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对自己的自欺欺人偷窃行为辩解;然后是:“这回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用这种方式自诩清高又逃避他不能进学这一事实;最后一次他出场,颓败不堪并且放弃了读书人的最后一点固执和尊严:“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跌断,跌,跌……‘”。孔乙己到最后褪下长衫,改换神情时,语言也不再着意“读书人”这一身份……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6

这是一篇短文,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写作的目的就是嘲讽那些社会的败类,和背叛者,他用自我的笔来鼓励中国人坚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细致的文笔,嘲讽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书呆子”好吃懒做的人,可是心中总会有一点悲伤:悲伤当时社会的腐败;总会有一点庆幸:庆幸没有生活在这个年代;有一点愤怒:愤怒大家对政府的不信赖。种种原因让我的泪不禁流下。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并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可是由于社会的腐败,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本事可是因为自我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我唯一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可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先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们00后,他过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总要买些品牌的衣服,这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反思呢?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7

孔乙己经常到一家酒店喝酒,为了体现自己的身份,穿着长袍(不同于穿短衫的工人),站着喝酒(和短衫工人一样),用手一个一个的排钱,来显示自己的身份。并且喜欢炫耀自己的学问,问人家茴香豆的茴有四种写法是否知道。

他有一次为别人代笔,在别人家偷走了一些书,结果被人打残。但他仍然显示自己的身份,经常成为他人的笑料。他还经常赊帐。最后一次,被人打的只能靠双手撑着蒲团走路了,又赊帐买了酒。从那以后,就再也没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

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8

如果你遇到一个迂腐潦倒的读书人,你会怎么做?讥讽?嘲笑?还是落井下石?我想谁都会不齿这些行为,但这一切的冷漠就发生在孔乙己的身上。

偶有的机会,我拜读了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书中的孔乙己是个读书人,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混度时日,最后被封建地主阶级所吞噬。

当看到落魄的孔乙己成为众人茶余饭后的笑料时,“冷漠”一词涌上我心头。掌柜是冷漠的,邻里是冷漠的,连12岁的作者也是冷漠的。孔乙己自然有可恨之处,但这一切都是科举制度造成的,所有的看客都只看到他的丑态:好吃懒做,喜欢喝酒还赊账,偷富人家的书,被富人家打折了腿,最后爬到酒馆里。冷漠的看客们不伸手帮助,还嘲讽他偷东西,迂腐的孔乙己极力维护读书人的尊严,但是又不得不面对生活的窘况,这不禁让我对他的遭遇感到扼腕叹息。

最后没人知道孔乙己的下落,也没有人关心他是死是活,掌柜只记得孔乙己欠的十九文钱,邻里也渐渐地忘记了他。可以说孔乙己是封建社会的悲剧,也是当时底层人民的一个缩影。

孔乙己的时代离我们有百年,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令人寒心的是:先生笔下的看客依然存在。网络上人们热情讨论“犀利哥”,让他红遍全球,现实中无人伸出援手,如今他依旧病困,流浪街头无人问津;年轻女孩被拖拽、辱骂,围观人群甚至拿出手机拍照留影;抑郁失意的人将情绪抒发在平台,被民警拯救后却有网民嘲讽“博眼球”、“卖惨”、“不死你就是骗子”……这些,不正是《孔乙己》里穿短衣长衫的那群人吗?

冷漠固然可怕,值得庆幸的是这个世界还是不乏热心肠。河南郑州水灾时的共患难,鸿星尔克的鼎力相助,都是暖人心的义举。我想如若我生活在百年前,我一定与他同阶而坐,认真听他讲“茴”的四种写法……我想一切都会有所不同。

合上书本,孔乙己遭受众人的取笑,以及用手爬出咸享酒店的场面,让我不仅发出一声无奈的叹息:但愿世上再无孔乙己。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9

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感觉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孔乙己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在他的心中考上科举是他一生的追求,在我们看来这是再幼稚不过的事情了。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自认为自己有点文化基础,与其他的劳动苦工不同,以此来伪装自己,显示出一副不上不下、与众不同的“姿态”。但只有在酒店中他才能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因为平常他都是替别人抄书,跟比自己有钱有势的人在一起,所以只有到鲁镇的酒店里去他才能感到满足,得到一种虚荣心的满足。

通过对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通过服饰的细节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通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写,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10

几年来,我接触过不少鲁迅先生的作品,《孔乙己》便是其中一篇。

《孔乙己》这篇文章是用鲁阵酒店的格局来引出孔乙己在此地所发生的故事。

在这篇小说中,“我”是一个从十二随便在酒店打工的小伙计。而孔乙己这名字只是别人从描红纸上“上大人孔乙己”那句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得一个绰号。

孔乙己读过书,但既无功名,又无手艺。因此,日子一天比一天穷。幸好他写得一手好字,可以帮人家抄抄书,混碗饭吃。但他好吃懒做,干了没几天,人家的“文房四宝”便没了踪影。我想是因为当了喝酒吧!渐渐的,便没人让他抄书。情急之下,自然免不了偷鸡摸狗之事。令人想不到的是,他在酒店品行很好,欠的酒钱,三四天必然还清。孔乙己的一生还是毁在了“偷”上。之前偷窃不成被吊着打,并没有让孔乙己吸取教训,还去偷丁举人家里,人家自然不会饶他,打折了他一条腿,以示惩戒。此后,只买过一次酒,欠下十几文钱,便没来过了,没人再见过他,兴许是死了。

鲁迅先生用手中的笔抨击了当时的社会,发人深省。

在我同情他的遭遇,鄙视他的懒惰,唾弃他的偷盗之余,也不满当时的社会风气。只为一个头衔,穷尽一生读书。在孔乙己面临人生人生低谷时,众人不是鼓励他帮助他,而是像看笑话似的讥笑他。甚至在濒死之时,也无人问津……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11

鲁迅的小说《孔乙己》是中学语文教材的传统篇目。对于该文的教学,历来的语文教育者都把其主题——批判封建社会,批判封建科举制度——作为教学的重中之重,大加渲染,竭力挖掘;而对主人公孔乙己的人文价值,教育价值视而不见。直道今天,大多数的语文教师,甚至包括一些语文教育名家仍是难改初衷。

前几天拜读了李镇西老师1997年的教学实录,深为李老师的教育民主思想所感染,但对其中的有些细节问题,也不无遗憾。节录于下,并直陈己见,以求教于广大同人。

片断一

男生G:为什么作者在小说的结尾说“大约孔已己的确是死了”?既是“大约”又是“的确”,这好像是矛盾的。该怎么理解呢?

教师:好,好,你这个问题有“科研价值”!(众大笑)同学们别笑,这个问题的确值得研究。因为这个问题弄懂了,这篇小说课文思想内容、人物形象等方面的问题也好理解了。好吧,我们这堂课,就来研究研究这个问题。

在研究之前,让我也向你们提出一个问题————孔已己最后究竟死没死?

众学生:死了。

教师:根据何在?

众学生:作者在结尾说孔已己“的确死了”。

教师:嗯,孔已己“的确死了”。同学们能不能再深入思考一下,孔已己为什么会“的确”死去?

(学生思考)

教师:李老师给你们提示一个思路:一个人的命运取决于什么?

女生D:取决于他的遭遇。

教师:对,很好。取决于他的遭遇。

男生H:还取决于他的社会背景。

教师:很好,他的遭遇和他所处的社会背景,就决定了他的命运。那么,我们来看看课文,孔已己究竟有什么样的遭遇?他又处于什么样的社会背景之中?

笔者认为,把孔乙己的悲剧命运完全归于其遭遇和社会背景,有失全面。一个人的命运固然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及其遭遇有关,但“环境”和“遭遇”绝不是决定命运的主要因素,人格的因素决不容忽视。在健全、健康、甚至伟大的人格面前,环境和遭遇对一个人命运的影响几乎是微乎其微的,这样的例子于现代、于古代、与中国、与外国都是不胜枚举的,所以才会有人说:人的命运是由自己主宰的。

当然,在后面的教学程序中,李老师也引导学生分析了孔乙己的性格特征,但不是把孔乙己的性格作为其悲剧的主要原因来分析,而是通过分析孔乙己的悲剧性格而得出性格的成因,来达到批判封建的目的。试看下面的教学结果。

片断二

教师:是啊,最后孔已己就在旁人的说笑声中,慢慢的走去了,也是永远的消失了!同学们,现在我们可以说,“大约孔已己的确死了”,这个“大约”隐含着社会的冷漠,这个“的确”表现了孔已己死亡的必然。冷漠的社会,造就了孔乙己的悲剧性格,也导致了孔乙己的悲剧命运!这个“人”死了,这个社会也没有任何理由继续存在下去!如果说我们同情孔已己的死亡,那么我们更有理由诅咒这个社会的灭亡!作者这是这样,通过一个人写出了一个社会。(在课题“孔已己”的下面板书了一个副标题:“一个人和一个社会”)

好,我刚才写的这个副标题,可以看作是我对这篇课文的理解。现在,我希望你们也学李老师,给这篇课文的题目,另外加上一个副标题,表达你对这篇课文的理解,或对孔已己的认识,也可以是对课文的独特思考。

(学生开始思考)

男生O:“一个封建科举制度的牺牲品”

教师:好,可以。

女生J:我想用鲁迅先生的一句话来概括,“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

教师:很好,这位同学借用鲁迅先生自己的话来表达她对这篇课文的看法,很新颖,而且说明这位女同学课外阅读面是比较宽的,值得大家学习。

男生G:“无望的社会造就了无望的人”!

(众鼓掌)

教师:好,非常好!对不起,快下课了,我不能再抽更多的同学了。如果时间允许的话,我想还会有更多的同学用更好的概括。我这里布置一道作文《孔已己的最后日子》我希望同学能够接着鲁迅的文章继续写孔已己,发挥你们的想象力写出他最后具体是怎么死的。注意,要符合孔已己的身份和性格。

看看吧,这就是这堂课的成果。45分钟,学生悟出了什么呢?无非就这三条:

“一个封建科举制度的牺牲品”。

“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

“无望的社会造就了无望的人”。

这就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结果吗?这样的结果意味着什么呢?培养学生指责环境、指责社会、怨天尤人吗?

社会本无好坏之分,关键看这个社会由什么样的人组成。是人决定社会,而不是社会决定人。要改变社会,首先要改变人,只有人的素质提高了,社会的面貌才会改变。

改变人的首要是个体对自身的改变。

笔者认为,文学的认识作用,不仅仅在于让读者去认识社会,更重要的是认识这个社会里的人,认识人的生存状态。

感悟人生,从而改善自己的人生。这,才是文学教育的第一要义。如果学生从文学作品中不能读出自己,思考自己,那么,这样的文学教育是失败的。

孔乙己是“读死书、死读书、读书死”的典型代表,他的悲剧当然有社会的因素,但究其根源,这是一个人格的悲剧。孔乙己的死是因为他骨子里的自命清高和他对劳动的鄙视,对劳动者(短衣帮)的鄙视,欲上不能,欲下不忍,孔乙己是孤独而死。

从孔乙己,我想到了诗人海子。如果说孔乙己的死我们可以归罪于封建社会、封建科举制度,那海子的自戕,又该归罪于谁呢?

对于《孔乙己》这篇小说,对于孔乙己这一人物形象,难道只能让我们的当代的中学生去批判,去同情,就不能吸收点什么?读书的教训!人生的教训!

新课程的灵魂即以人为本。课程的观念变了,我们语文教学的视角是不是也应该跟着变呢?封建社会和封建科举制度早已消亡多年了,我们还在这里鞭之、笞之,我不知道还有多大的意义。倒不如从中吸取教训,避免更多的孔乙己悲剧再次重演来的实在。

我无意于贬低李镇西老师的教学,更无意于挑名人的瑕疵,只是想对我们的文学教育尽一己之言,请广大同人赐教。

有关孔乙己心得感悟


现在,有请阅读读后感大全小编推荐的《孔乙己心得感悟》,当我们参加生日聚会或者公司年会的时候。都需要我们去表达一些最真挚的感言,感言可以抒发我们的心声,我们应该怎样去写好一篇经典的感言呢?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孔乙己心得感悟【篇1】

《孔乙己》读书心得精选篇1

鲁迅先生的《孔乙己》讲述了一场充满欢笑的悲剧。生活在封建社会,鲁镇的孔乙己,常去咸亨酒店饮酒,他也是酒店里一个陪同短衣帮站在一起的长衫顾客。孔乙己虽然曾受过教育,却好吃懒惰,导致他最后的惨境。孔乙己是一个让读者们感到既可悲,又可怜的人物。

孔乙己为了显示自己是读书人,便时刻不忘地提起那些“之乎者也”之词,让人们感到十分厌倦。可是,他那“又脏又破”的衣衫,又不得不让读者们对他产生同情。孔乙己从“窃书”,到最后被人打断腿,让我感到了一丝怜惜。然而,一个游手好闲,落魄不堪的“君子”,竟然会冒着生命危险来“窃书”,此事让我既惊讶,又敬佩。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好学的精神。然则,当人们取笑他“捞不到秀才时”,我便深深地体会到了孔乙己作为一名书生却无法得到社会和同胞认可的无奈和悲伤。

即使他变得多么卑不足道,分文不值,他也要估计自己的脸面,依然保持着自傲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态度来面对世人,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悲哀,这也偏偏体现出了人性的弱点,在孔乙己生活的年代里,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掌控自己命运的。虽然孔乙己有能力,但是因为缺乏勤勉和毅力,才造成他一无所有的悲剧。

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比孔乙己生活的那个年代条件好多了,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取财富及追求幸福生活。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却有许多靠着父母的溺爱,家境优势而生活的人,这些人大多数都会选择懒惰,工作时常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也就是这种人,最后必将会落到像孔乙己的下场。

在现实生活中,同样会有很多像孔乙己这样矛盾的人,虽然有学历,但是找不到谋生手段的人,相反,也有许多没有学历,照样可以致富的人。比如,麦当劳现任总裁是查理·贝尔,因为家境贫困,15岁便辍学,来到一家麦当劳餐厅做清洁工。他的勤奋好学被老板看赏,很快就被公司提拔去培训,实习。磨炼几年后的贝尔,仅仅19岁的他,成为麦当劳澳大利亚店的经理。之后,他更加努力不懈地工作,最终成为麦当劳公司的总裁、首席执行官。他的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努力了才能看到希望,而不是看到希望才去努力。如果孔乙己能够像贝尔一样努力,他的前程必定是远大的。可惜,孔乙己只做到了贝尔的一半,只好学但不勤奋。我领悟到了只有好学和勤奋两者并存才能有成功的到来。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同时也反映出了人性黑暗的一面,人们对事态的淡漠造成了社会的残酷,最后我们最终不得不向现实低头。鲁迅把孔乙己设定为一个被同胞冷漠,被社会抛弃的标志性人物,这让我们明白了,社会对不努力者坎坷际遇的不忍。这也让我们深深地反省自己,当自己放弃一个机会时,有多少人为了这个机会而付出惨痛的代价,当我们偷懒时,有多少人在外面呕心沥血地工作。如果,就因为我们的"懒”,而像孔乙己放弃自己的梦想,放弃谋生的机会,那我们永远都不会看到希望的到来,也将会逐渐地毁掉自己。

《孔乙己》读书心得精选篇2

知道鲁迅先生的人,多少对他的作品有些了解,多少也知道一点儿先生作品中的人物,想必也该知道孔乙己。

从孔乙己出场,整篇小说就带上了些讽刺和悲剧色彩,而且越往后,这种讽刺和悲剧就越明显。一部优秀的小说,它的意义和价值是要靠读者细细品出来的。孔乙己的“悲”也是读者悟出来的。有人初读这篇文章时,是笑出声来的,所以全文一定会有一个“误导”读者的地方。《孔乙己》中,这个地方已经被提示得很明显了:一个悲剧小说中,从头到尾,各行各业人的笑声。悲剧里的笑,显然有那么些不自然,又是那么刺耳,却似乎又在情理之中。

我们不知道孔乙己年轻时的样子,但至少,他现在是悲惨的。在无情的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孔乙己真正做到了“一心只读圣贤书”,而且书的数量还是有限的,也是由于科举,导致孔乙己只重视课本,轻视劳作,甚至是排斥劳作,也滋生了他“好吃懒做”的恶习,于是钱越用越少,小偷小摸的行为越来越多,被人们嘲笑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使他的生活陷入一个死循环,最后困死在这个漩涡里。我也无法判断究竟是该斥责他,还是同情他。他的一生是一曲悲歌,只是这首歌,以笑声开始,又闭幕于笑声之中。“孔乙己总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回过头,看看悲歌中的笑声。老板打趣孔乙己时,戳其软肋,以寻求自己的快乐。由此,看来这个老板并不高尚。而围观的群众,也是一个劲地起哄。在这个势利、冷酷的年代,是不会有人站出来主持公道、宣扬正义的。他们的良知跟着笑声灰飞烟灭。

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孩子们是天真无邪笑闹无心的。这也是小说给人些许温暖的几个地方之一。孩子们是可爱的,孔乙己也是有其善良的一面的,他把善良用在孩子们的身上。而叙述者“我”,也是一个孩子,同样不乏同情之心。

再读这篇文章,我再也笑不出来。因为虽然孔乙己的悲剧有他自身的原因,但根源是因为冷酷无情的社会和罪恶的科举制度。但愿这种笑声我们永远不再听闻。

《孔乙己》读书心得精选篇3

今天我看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同,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知道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后把自己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就是以前有点钱,现在落魄的读书人。

孔乙己有一笔好字,替人家抄抄书,勉强糊口。可他有一坏习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以及纸笔墨砚,一起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更有意思的是,孔乙己去酒馆喝酒,没有钱就叫了一碟茴香豆下酒。一群孩子们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们吃完豆子,仍然不散,眼睛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鲁迅先生将孔乙己这种又穷又酸又迂腐的小人物,用平和幽默的语言,刻画得入木三分。

中秋过后,一天比一天冷,将近初冬时,一天,掌柜正招呼客人,只听有人说:“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向外一望,孔乙己便在柜台下的对面门槛坐着,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盘着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孔乙己吗?你还欠十九个钱呢!”掌柜说,孔乙己答到:“这……下回还清吧,这一会是现钱,酒要好。”他喝完酒,用手慢慢走去了。这以后就再没有看见孔乙己了,他大约的确死了。

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孔乙己》读书心得精选篇4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

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

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孔乙己》读书心得精选篇5

《孔乙己》是收录在《呐喊》中的一篇短篇小说,小说成功塑造了封建社会底层知识份子的形象。通过对孔乙己的描写,很鲜明的刻画出了这个被人嘲笑、讽刺的小人物形象。同时也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底层劳苦人民愚昧麻木的病态形象。鲁迅对现实社会的批判入木三分。

孔乙己懒惰、死要面子,并且自命不凡,他是典型的旧社会穷酸知识分子形象。鲁迅非常精彩的描写孔乙己那件代表身份的长衫:“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孔乙己一开口便是“之乎者也”,迂腐形象非常鲜明。酒店里面的每一个人都拿他当笑柄,他却不自知,依然自命不凡,极力维护自己读书人的形象。干活有失身份,所以只能去偷窃。看客们说他偷窃,他说窃书不算偷,但是说他连半个秀才都没有捞到时,他却沉默不辩了。孔乙己是封建社会下的科举制度的受害者,除了一大串让人听不懂的之乎者也,也就会四种“回”的写法了。我们在同情他的同时,摧残他的封建社会也让人愤怒。他生活在一个麻木不仁,底层劳苦大众没有互相同情、帮助,反而互相嘲笑、讽刺的社会。身处这样一个冷漠的社会真是最大的悲哀。对于孔乙己的死也是一笔带过,好像这群人没有一个人关心他的生死,以至于掌柜粉板上写着“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一直持续到第二年。可以说孔乙己最终的惨死也跟他们有很大的关系。实际上他到死都没有放弃这个知识分子的身份。

文章虽短,但非常深刻的揭示封建科举对读书人精神、肉体的残害,而旧社会国人的麻木、冷漠比起孔乙己这样的人来说,更让人痛心、心寒。

《孔乙己》读书心得精选篇6

当我读完《孔乙己》这篇短篇小说时,深深地感到鲁迅先生不愧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巨人”。小说的每字每句看似简单,可这都是鲁迅先生字斟句酌的成果,细读起来,可谓内含之丰富令人回味无穷。

首先从《孔乙己》这题目说起,孔乙己是小说主人公的绰号,他做为“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人物名称,这是对这一个人物迂腐可笑的性格的嘲弄,以这一绰号为题,无疑是给作品定下讽刺性的基调,还具有鲜明地反孔色彩。其次就落实到文章的每个段落,甚至每个词,都是无可挑剔的。小说开头介绍店的格局,是想通过它深一层的为下文穷人与富人的区别埋下伏笔。至于孔乙己第一次到店里掏钱时“排出九文大钱”中“排”这慢吞吞的动作,既掩饰了他内心的不安,也表示他对几文钱的珍惜,认真清点数目,等等。词句的精湛无疑把文章中心内容更形象地表现出来。

《孔乙己》篇幅不到3000字的小说,极其深刻的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和整个心态,让我们分明看到了这个科举制度的牺牲品在悲苦的人生道路上留下一串长长的足迹,那么在社会芸芸众生中,人们为什么对一个不幸者没有同情,没有帮助,相反只有哄笑取乐呢?孔乙己是一个艺术形象,而他的艺术形象体现在店里那麻木不仁的哄笑声中。由此揭示了孔乙己的一生活着无人关心,死后无人过问的悲惨命运。他,世界一个匆匆过客,匆匆地来了,又匆匆地走了,留下的只是人们对他的嘲笑。

由此不由想起了自己身边的生活,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已不再是什么亮丽的风景线,更象是人们生活中义不容辞的责任;奉献爱心,盛意款款,已成为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尊敬老人与互相友爱,应是每个人的高尚情操的表现,这样的社会环境与那时相比,真有天壤之别啊!不管怎样,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让我们接受以前的教训,面对明天的光阴,携手走进二十一世纪!

《孔乙己》读书心得精选篇7

在读完鲁迅写的这篇具有悲剧色彩的文章《孔乙己》之后,我心里感到一丝凄凉,一点同情,然而我也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我要加倍珍惜现在的生活。

在过去残忍的科举制度下,造就了无数的遗憾,从而改变了孔乙己一生的命运,然而孔乙己的理想因在科举制度的时代里被打碎了。

孔乙己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不制定科举制度,那么孔乙己就不会是这样的情况,可是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成为行尸走肉,变得非常懒惰。

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杂着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鲁迅把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得极为形象,写出了孔乙己有劳动的本能,但由于生活的窘迫,科举制度的压迫,一直颓废下去,导致了好吃懒做、经常遭人毒打、被人嘲讽。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总是瞧不起人,都是没有爱心,麻木不仁得人。孔乙己因失败颓废,被人打断了腿,没人同情他,大家都讥笑他,因科举制度的原因造成了他一生的遗憾,在最后的那一刻,孔乙己用他的双手撑着地慢慢离开。而那些没有爱心的人无一同情、可怜他,从而体现旧社会的人冷漠无情、麻木不仁。

如今的社会不再有科举制度,每个人都有机会进入学堂。机会把握在自己手中,没有科举制度的控制,孩子在学校的生活、学习很快乐。国家越来越富强,但是还有很多人不珍惜在校学习,随着社会进步,大家应该坚持自己的理想,极力去追求。

我希望孩子做有爱心的人。坚持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走向自己成功的道路。

孔乙己心得感悟【篇2】

或许是上天的安排,又或许是命运的捉弄,选择了你,成为最不幸的人,你是别人嘲笑的把柄,是科举考试的仆人,是千千万万深受迫害的文人之一,你就是——孔乙己,

为什么你总甩不掉那破旧的长衫、甩不掉满口的“之乎者也”呢?是你爱慕虚荣?好逸恶劳?还是环境所迫?通过作者鲁迅的眼光,你的身影,总在我心中萦绕,挥之不去……

我无法理解你,你总是想把自己“包装”起来,让别人承认你是一位“读书人”但你是否知道,你其实是在欺骗自己,既然是“读书人”那为什么学不到“自食其力”的道理呢?为什么要舍弃谋生的机会而去“偷”呢?又为什么要为自己的“偷”而找借口呢?你确实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但你在别人心目中的地位却得不到提高,就连“我”小时候都向你投去鄙夷的目光,试问,你还有什么理由堕落下去呢?我忘不了你乞求“掌柜”时的眼神,更忘不了你凄惨的结局,世态的炎凉,你的路,也更是难走。

我同情你,当我知道你是怎样一个人的时候,我没理由同情你,却又无法不同情你,“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你为了追求功名而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是上天对你的不满,还是你命运早就注定?若时光可以倒流,我会对你说:“其实是科举考试害了你。”可是,你,一个愚蠢的旧社会的潦倒读书人,能相信我吗?能摆脱功名利禄的诱惑而去相信我吗?我同情你,可你什么时候能清醒过来,摆脱科举对你的残害?

但是,我同样敬佩你、尊重你,当别人拿你取笑、消遣你的时候,你没有逃避,而任由他们去说、去笑,尽管那使你难堪,难道面对这些不需要勇气吗?难道这份勇气不值得我去敬佩吗?你向孩子们分发茴香豆的那份善良,想教“我”识字的那份诚恳,以及被打折腿后活下来的那份坚持、那份勇气都值得我去敬佩、尊重,然而,你的路,却走到了尽头。

“年关”已过,又一年端午的时候,粉板上的“十九个大钱”依然还在,这意味着你走了,在世的时候,受尽了生活的困苦,世人的奚落、嘲笑,以及社会对你深深的折磨。愿你走得安息,来世的时候,也希望你能永远脱下那破旧的“长衫”,做一回真正的自己。

文章到此,我的内心深受感触,仿佛遗憾什么、惋惜什么、又仿佛亏欠孔乙己什么。在作者鲁迅的“神笔”之下,我认识到了一位凄惨的人,更认识到一个世态炎凉、人性丑陋的社会。

孔乙己心得感悟【篇3】

笑耶?单看孔乙己的人生境遇无不让人可怜,因为他的身份——无任何功名却也不肯摘掉读书人的头衔。因此使两个阶级都不待见他,他也融不进任何一个群体里,可怜到只得在孩子们中找认同。可算是可笑了。

喜耶?文章多次出现“笑”的剧情,孔乙己的出场也给人们带来欢笑,可这笑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上的,这笑让人寒心害怕。

悲耶?“孔乙己是那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在其他人的心中,孔乙己是可有可无的存在,他的存在只是在烦闷生活中打发无聊的笑料罢了。即便是孔乙已之后死了,所有人也都无所谓,冷漠到病态了,孔乙已渐渐在人们记忆中消失。唯一记得他的人,却是还想剥削他的掌柜。这是那个悲凉的社会孕育了一个悲剧人物。

孔乙已悲惨的结局一半来自那腐烂的社会,一半来自于他自己。他本可以褪去长衫以他高大的身材,养活自己本身就不成问题,可终究败给了面子和惰性。生活在那个时代,似乎悲惨命运早已注定,但各自的命运应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若天要亡我,那就逆天而行,逆天改命。

孔乙己心得感悟【篇4】

孔乙己的长衫,映出了那个社会下层读书人的悲惨命运。而这样的长衫,却依然存在在今天社会上的两种人里。

第一种人,就是那些每天用名牌服装,金银首饰装扮自己,“孔乙己的长衫”就穿在了他们身上。孔乙己穿一件长衫来显示自己是读书人,这样只是给别人添了些乐趣,没有人真正的.佩服他。而这些人每天显示自己有多么的有权有势,连乐趣也不给别人添。这种人,迎来的只有无数人的白眼和蔑视。孔乙己虽然虚荣,但他还是心地善良,给孩子们分发茴香豆,而这些人光有钱却不用来做善事,固然得不到别人的尊敬了。

第二种人,是如今一些号称是读书人,但只是书呆子的人。他们都有着高学历,却都是名副其实的高分低能,他们忽略了其他各方面的培养。他们是“文明的野蛮人”。他们没有控制力,没有忍耐力,甚至不能自理,依赖家长,不自立自强。这就好比孔乙己,身材高大,却不能够养活自己,鄙视体力活,最后毁的还是自己,穷困的还是自己。

在当今社会,“土豪”和“书呆子”都是受尽人鄙视的,他们就是当今的孔乙己,没有当代人应该有的素质。都是小气,无能,自命清高,好吃懒做的“破落户”。

生活在新世纪,作为祖国未来的接班人,我们应该摒弃不良的道德品质,将好的发扬光大,绝不让“孔乙己”继续存在下去。

孔乙己心得感悟【篇5】

在读完鲁迅写的这篇具有悲剧色彩的文章《孔乙己》之后,我心里感到一丝凄凉,一点同情,然而我也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我要加倍珍惜现在的生活。

在过去残忍的科举制度下,造就了无数的遗憾,从而改变了孔乙己一生的命运,然而孔乙己的理想因在科举制度的时代里被打碎了。

孔乙己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不制定科举制度,那么孔乙己就不会是这样的情况,可是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成为行尸走肉,变得非常懒惰。

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杂着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鲁迅把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得极为形象,写出了孔乙己有劳动的本能,但由于生活的窘迫,科举制度的压迫,一直颓废下去,导致了好吃懒做、经常遭人毒打、被人嘲讽。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总是瞧不起人,都是没有爱心,麻木不仁得人。孔乙己因失败颓废,被人打断了腿,没人同情他,大家都讥笑他,因科举制度的原因造成了他一生的遗憾,在最后的那一刻,孔乙己用他的双手撑着地慢慢离开。而那些没有爱心的人无一同情、可怜他,从而体现旧社会的人冷漠无情、麻木不仁。

如今的社会不再有科举制度,每个人都有机会进入学堂。机会把握在自己手中,没有科举制度的控制,孩子在学校的生活、学习很快乐。国家越来越富强,但是还有很多人不珍惜在校学习,随着社会进步,大家应该坚持自己的理想,极力去追求。

我希望孩子做有爱心的人。坚持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走向自己成功的道路。

孔乙己心得感悟【篇6】

学了孔乙己这篇课文后,我是大大惊叹于鲁迅先生的.写作能力的。能用短短的几千字就描绘出孔乙己鲜活的形象的,大概力推鲁迅先生了。在这里我为鲁迅先生拍手叫好。这篇文章大大的批判了封建社会腐朽的制度对人们的毒害之深,那时受毒害的人真是值得同情。而我对于孔乙己又是有很多的话要谈。

孔乙己身材高大,这可能对于我也是很羡慕的,既然身材高大那么他怎么不去靠自己的力量工作挣钱,而甘愿当一名小偷,还说偷书不是偷,真是强词夺理,也不知道要好好反思,不过念在他也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的份上,我们也不能多怪他。但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知错不敢立马完蛋。孔乙己居然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还被打断腿,哈哈,活该!——这么喜欢偷东西还学书干嘛,学点偷得技术混混日子不久得了。哎真搞不懂,读书人的思想受毒害是那么深,都快成为傻瓜成为生活能力极度低能的败类!!!我也是很同情孔乙己的,只是伤口不撒点盐不会好得快,犯错误不教训教训不会改过来。再此也得批评批评孔乙己的不知羞耻,以好逸恶劳为耻他该记着,生活有用到的。

由孔乙己联想到我们现代人,我们有些人也是因循守旧,思想顽固。就和孔乙己一模一样,我们应该对此抱否定态度,多鄙视鄙视这些人,相信他们会尽快的变聪明些。不要再顽固不化,学习是为了使脑子便聪明,而不是使脑子成为学习的奴隶啊。

呵呵只有这些想法,就此停笔了。

孔乙己心得感悟【篇7】

孔乙己经常到一家酒店喝酒,为了体现自己的身份,穿着长袍(不同于穿短衫的工人),站着喝酒(和短衫工人一样),用手一个一个的排钱,来显示自己的身份。并且喜欢炫耀自己的学问,问人家茴香豆的茴有四种写法是否知道。

他有一次为别人代笔,在别人家偷走了一些书,结果被人打残。但他仍然显示自己的身份,经常成为他人的笑料。他还经常赊帐。最后一次,被人打的只能靠双手撑着蒲团走路了,又赊帐买了酒。从那以后,就再也没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

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孔乙己心得感悟【篇8】

鲁迅笔下的人物多是畸形的,无论是思想上还是在体格上。尤其是在思想上。孔乙己则当仁不让了——自然不例外!

世态炎凉,回到现实社会中放眼观看,我不得不佩服鲁迅先生的远见卓识了。——某些人似乎生来就是被众人取笑的,直至死亡都不会得到哪怕没有任何毫无作用的怜悯了!

现实生活中,被人取笑的人非常的愤恨,漫骂取笑自己的人后却又转而取笑其他所谓“更值得取笑的人”,以此来填平心中的沟壑。转而复始,始而复燃,便也都是孔乙己了!于是乎,我们将鲁迅先生所万分鄙夷的精神发扬光大了!

由此便也想起了自己。我是不是孔乙己一类的人呢?

也许吧!我不否认自己会被别人嘲笑取乐,亦或是自我解嘲。可那又能怎样呢?我的心态是平衡的,我的内心是明净的!因为我坚信自己不是孔乙己。

因为我没有象他那样读书却做苟且之事,象他那样去卖弄自己的看似辉煌实则无稽的“高深学问”。我的所作所为无愧于世人,便也就无愧于自己了。

相反,我却为那些嘲笑我的人感到无奈!因为他们在忠贞不二的吞噬着自己的灵魂!他们在昧着良心嘲笑着本不应该被嘲笑的人或事。其实他们的内心是脆弱的,经不起打击的!我鄙视他们!

我期待着众人都能够释然的活着,不挣太多名和利,为了自己而活着!我更期望那些被嘲笑到抬不起头来的人们能够坚持下去,只要自己认为是正确的!

对孔乙己语言的描写,一方面突出了孔乙己的性格,揭示了孔乙己的命运;一方面与其它的“暗线”(如长衫、脸色、挨打)互相照应,互相推进,成功地反映出一个社会的问题、弊病。我们不是孔乙己,我们无愧于世人。

五年级《孔乙己》阅读收获5

鲁迅先生通过诸多正、侧面细节描写突出了孔乙己这个人物的性格特点和悲惨遭遇,在这之中少不了对他语言上的精细勾勒。

“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孔乙己夹在长衫帮、短衣帮中间,既贫困潦倒又要与短衣帮划清界限,卖弄学识,因此满口文言词句,充分体现了一个自卑又虚荣的小人物的心理,悄然为他的悲惨命运埋下伏笔。

孔乙己进入咸亨酒店,是因为他嗜酒。“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温一碗酒”前后两处看似平淡无奇的“要酒”话语,可以推测出他由一开始境遇尚可到后来命运悲凉的变化,也与前后虚荣地“排”和颓唐的面容照应。

教小伙计认字一节,恳切的语言和热心的态度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有善心但十分迂腐的读书人。鲁迅设置的“回”字四样写法令人回味悠长。中国古代科技发达,而近代则远远落后于西方,正是因为知识分子一味“咬文嚼字”,不重实用。

与小孩分豆吃,一样可见孔乙己的童真与迂。来之不易的茴香豆与小孩分吃,之后“直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便是卖弄学问的体现。

尤为精彩的是孔乙己与看客辩解时。先时是:“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对自己的自欺欺人偷窃行为辩解;然后是:“这回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用这种方式自诩清高又逃避他不能进学这一事实;最后一次他出场,颓败不堪并且放弃了读书人的最后一点固执和尊严:“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跌断,跌,跌……‘”。孔乙己到最后褪下长衫,改换神情时,语言也不再着意“读书人”这一身份……

孔乙己心得感悟【篇9】

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

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

酒客们在嘲笑孔乙己。

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孔乙己在无力的辩驳着。

孔乙己每每来店里喝酒时,总要一边喝酒,一边接受其他酒客们为孔乙己定制的耻辱和嘲笑。反倒他来不像是喝酒,像是给酒客们找乐子的。孔乙己也在那些人的嘲笑声和辱骂声中,忍辱偷生。是的,从壮志满怀到如今这般落魄,孔乙己落魄甚至悲惨,他自己也常常摇摇头,好像和别人一样,也在嘲笑孔乙己这个人。

在鲁迅笔下的那个时代,还没有现在先进的教育体系,依然沿用着古代四书五经的科举考试制度,大部分人因为出身贫寒,上不了学,但在上的了学的部分人里,又只能止步于科举,孔乙己就是其中的一个。他因为没有考上秀才,加上好喝懒做,不肯通过自己的双手劳动而维持自己的生计,从而臭名远扬,成了鲁镇的一个笑柄,常常被人调侃。孔乙己也并不是他的真名,但久而久之被人也叫习惯就默认了这个名字。但是,在他的心里,是很看重自己那么多年来自己努力的成果的,只是没有一个人能体会他这种心情。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科举制度深深的毒害了一代又一代人。但在孔乙己看来,他自己却是有很深的学问,有时他也以此为傲,展示给别人看。但那些看客却不买账。这里的看客便是那些没有接受过教育,无法体会别人心情的的人,不仅如此,他们还无尽的嘲笑别人,他们对孔乙己说话丝毫不留情面,让孔乙己一次又一次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但这好像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由上面这些我们似乎可以看出百年前的的教育体系和现在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然而,这一百多年来,教育体系改革了多少,升级了多少,但又缺失了多少,确实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现如今,虽然成才的路子多了些,但是还是摆脱不了应试的影子。应试这两个字,成全了多少人的梦想,又断送了多少人的未来?什么时候,中国的教育既可以让学生们快快乐乐的成长,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又可以让他们在个性特长能够得到尊重的前提下较为轻松的实现自己的梦想呢?什么时候,孔乙己的悲剧才会不再重演呢?

孔乙己心得感悟【篇10】

在鲁迅笔下,有许多文章。但我买了一本叫《孔乙己》的书,让我有了许多感想。

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袍而没钱的人。

又一次,孔乙己花了一文钱买了一碟茴香豆,有几个小孩围了过来,孔乙己给每个人发了一颗茴香豆,吃完后小孩们还想吃,于是孔乙己用手盖住了碗,说:“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多乎哉?不多也。”

就从这一段就可以看出孔乙己的穷苦。一碟茴香豆只要一文钱,可孩子们只吃到啦一颗,孔乙己就用手盖住了碗,怕小孩们多吃一颗。

之后他就开始偷书,后来被何家人吊起来打了一顿。来到酒店,有人说:“哟,又去偷书了!哈哈哈哈!”“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于是把九文大钱一字排开,并说:“温一碗酒,这回有现钱!”

他说的话让他暴露了自己的穷苦,并把钱一字“排开,显摆自己很有钱,这道反衬出了他的穷苦咯破。

每个人都喜欢把自己捧得很高,可有时自己的一个动作可以暴露自己的本性,有时自己可能因为自己的某些目的,而做一些“背叛”自己地位的事情。

孔乙己心得感悟【篇11】

这是一篇短文,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写作的目的就是嘲讽那些社会的败类,和背叛者,他用自己的笔来鼓励中国人坚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细致的文笔,嘲讽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书呆子”好吃懒做的人,但是心中总会有一点悲伤:悲伤当时社会的腐败;总会有一点庆幸:庆幸没有生活在这个年代;有一点愤怒:愤怒大家对政府的不信赖。种种原因让我的泪不禁流下。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而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但是由于社会的腐败,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能力但是因为自己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己唯一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但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来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们这些年轻人,他过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总要买些品牌的衣服,这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反思呢?

孔乙己心得感悟【篇12】

在读完鲁迅写的这篇具有悲剧色彩的文章《孔乙己》之后,我心里感到一丝凄凉,一点同情,然而我也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我要加倍珍惜现在的生活。

在过去残忍的科举制度下,造就了无数的遗憾,从而改变了孔乙己一生的命运,然而孔乙己的理想因在科举制度的时代里被打碎了。

孔乙己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不制定科举制度,那么孔乙己就不会是这样的情况,可是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成为行尸走肉,变得非常懒惰。

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杂着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鲁迅把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得极为形象,写出了孔乙己有劳动的本能,但由于生活的窘迫,科举制度的压迫,一直颓废下去,导致了好吃懒做、经常遭人毒打、被人嘲讽。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总是瞧不起人,都是没有爱心,麻木不仁得人。孔乙己因失败颓废,被人打断了腿,没人同情他,大家都讥笑他,因科举制度的原因造成了他一生的遗憾,在最后的那一刻,孔乙己用他的双手撑着地慢慢离开。而那些没有爱心的人无一同情、可怜他,从而体现旧社会的人冷漠无情、麻木不仁。

狼图腾心得感悟怎么写


经过收集,读后感大全编辑整理了狼图腾心得感悟。人生百态,难得一致,即便是最亲密的朋友也会对一件事产生不一样的看法,写好一篇详细的心得体会是不容易的。心得体会可以让自己更好的反省自己的不足。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狼图腾心得感悟【篇1】

狼性,一种灵魂,一种桀骜不驯的灵魂,而千万个灵魂聚集在一起,就成了人口相赞的图腾。

爸爸说,这是一本力透纸背的大书,妈妈说,这是一本反思人性的好书;于是,在他们的建议下,我走进了这本《狼图腾》的世界。起初,我以为只是刻意描写了狼性的凶狠残忍、肆意妄为。但我读着读着,随着故事的深入,人性和狼性的冲撞越来越鲜明,越来越激烈,让我内心波澜起伏,越看越起劲。

当我如痴如醉地拜读这本旷世奇书时,全身心投入故事中时,仿佛随着作者的文笔一起飞到那令人心驰神往的美丽大草原,去吮吸那沁人心脾的青草香味,去欣赏那美如仙境的处女地,去放牧那绵延成片的羊群。我似乎还和作者一起进入那温暖而又神奇的蒙古包,品尝那香味浓郁的手抓肉和油酥茶。但最吸引我的是蒙古人的深邃情怀以及探索蒙古草原狼的原shi野性。

在这本书中,狼是团结智慧的象征,而羊却是胆小如鼠,只会一味地逃亡。尤其狼那种渴望自由的想法更令我为之震撼。故事中的小狼从陈阵把它抱回家那一刻起,就不停地寻找回归狼群的机会。即使人们对它再好,它也毫不领情,就算要被铁链勒死也毫不屈服,这种狼性值得我们人类尊重。

让我最感兴趣的是狼群与人们斗智斗勇的场景,狼群会使用地道战,青纱战、突袭战、游击战、夜战等一大堆战法,简直比人还有智慧,比人还团结友爱。我想,这也许就是游牧民族把狼视为兽祖、军师以及精神模范的原因之在吧!

当然,我也十分敬畏那些顽强不屈的草原人,他们无时无刻不在与狼搏击,经历过无数丧命的危险,磨炼出比狼还强悍的毅力。他们更在与艰苦的自然环境做抗争,激发他们更加团结一致,毅然生存,始终掌管着草原的命运,这就是游牧民族的鲜明特点。草原狼的存在,还逼着蒙古马跑更快,把蒙古马锻炼成世界上速度数一数二的马。

然而,这一切却都被一些自以为是,自命不凡的人破坏了。他们开着大马力的吉普车,扛着射程极远的步枪肆意捕杀草原狼并乐此不疲,当我看到一匹大狼被吉普车狂追20公里,费劲最后一点力气,带着不屈的眼神,轰然倒地的那一刻,我再也读不下去了。这时的狼是英雄,而人,成了最卑劣的动物。

同样的,我们在生活中,时刻不能忘记草原的生存法则:“优胜劣汰”。狼的勇气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它能给予每个人生的希望。处于困难时,我们只要想起它们,就会鼓起勇气,向前方驰骋。

我们生活在集体社会中,是否也能学习狼一样的团队精神呢?狼图腾的精神,在某种深层意义上来说,也从侧面表达了中华儿女的心声,中国人若是像狼一样做事,一定可以成为世界的佼佼者!狼的精神,在我心中扎根,逐渐成长,让我也变成充满狼性的中华人!

狼图腾心得感悟【篇2】

有幸拜读了姜戎先生的《狼图腾》这本书,该书以史诗般的叙述手法和深邃的人文胸怀吟唱了一曲游牧文明和草原生态的挽歌。《狼图腾》让我了解到了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之间的差异,在人与自然、人性与狼性、狼道与天道之间似乎存在着追求关注和焦点。

阅读此书,将是我们这个时代享用不尽的关于狼图腾的精神盛宴。因为它的厚重,因为它的不可再现。因为任由蒙古铁骑和蒙古狼群纵横驰骋的游牧草原正在或者已经消失,所有那些有关狼的传说和故事正在从我们的记忆中退化,而取而代之的则是人们对狼的误解。

这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史诗般的小说,给我们展示了在宽广、辽阔、深沉、静谧的蒙古大草原上,蒙古游牧民族对狼图腾的崇拜,演绎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价值,也从新的角度给我们探讨了狼性和羊性以至国民性的深刻哲理。

在环环相扣的“狼故事”的紧张氛围中,蒙古狼卓越的智慧、机警的作战、坚强的意志、忘我的忠义、浓厚的亲情历历在目,还有以毕利格老人为代表的蒙古草原的游牧文化也是文明悠长。主人公陈阵养的.小狼活灵活现,把狼性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更刻画的栩栩如生:在对待食物上,小狼对喜爱的食物居然可以先观察在偷袭;对烈日的暴晒,小狼能想出用挖洞的方法隐藏身体;对脱离家园的迁移小狼可以一次次宁死不屈的和牛马车抗争也不妥协。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狼图腾心得感悟【篇3】

姜戎,我心目中的头狼!不知什么时候,许多同学的腋下都夹着一本《狼图腾》,我惊异异常,既而变的兴奋。

在记忆中,好像没有哪一本书对我的观念影响那样大,在对中国儒家思想的列强为何入侵等中国“国性”问题的思想几乎进行了“颠覆”式的清洗!

“这当然是一部奇书,一部因狼而起的关于游牧民族生存哲学重新认识的大书。它直逼儒家文化民族性格深处的弱性……”

作为一个读到《狼图腾》的读者,恐怕评论家周涛的言语名副其实!的确,几千年的文化深湛使我们这个深受其益且深爱着儒家——这个统领中国地道,国产的,只对宽袍大袖的迂腐的儒生管用的思想的我们变的过于麻木,过于谦卑,过于迂腐。以致于出现了鲁先生笔下“一群读书人在车上见到一空座,便‘请’‘请’地谦让起来,车一开,众人便都倒了”的笑剧。

“天行其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儒家自然不会尽皆糟粕,先期儒家也有激励向上的言语,后来儒家的思想渐渐成了统治者控制人们思想的工具。

姜戎,一个操纵狼群在《狼图腾》里飞越驰骋的我心目中的头狼的大师,无疑赚足了读者们的心。我完全被它们迷住了,煌煌五十万言,纯粹是五十万匹狼的精神之会合!之所以高兴,也是因为我终于有个伙伴来讨论“狼”了,32年的等待,值!腹稿,初稿,二稿,三稿,定稿,姜老先生用汗水换回了我们在狼的观点,绝不自给!

姜戎,我心中的大师!

狼图腾心得感悟【篇4】

他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看了《狼图腾狼小狼》之后,我有感而发,我想,“书是铸就人性灵魂的工具”。

知青陈阵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掏出一窝狼崽,急着要养一只小狼,却遭到大多数知青和牧民的反对。基于科学试验,他坚持要养小狼崽。在无微不到的照顾下,逐渐建立起他和小狼之间的信任。陈阵与小狼玩得亲密无间,对小狼极为关心,无不体现出陈阵对小狼的喜爱。慢慢地,小狼长大了,野性也被激发了。小狼崽变得倔强起来,想念自己的父母。为见到父母,它开始学着叫,甚至还会咬陈阵几下。多次想捕猎小狼,但小狼以其智慧摆脱了危险。最终,小狼为了自己的自由,死得有尊严。它还让我明白了“不自由,毋宁死”的含义。

书本上,小狼的处境起伏不定,我的心情也跟着起伏不定:当小狼狼吞虎咽吃肉时,我也满眼是爱;当小狼的伤势好了,如涅盘重生时,我的心情也坦然了;当小狼死去时,我的双眼湿润了,眼角泛起了泪花…

连连自己,自己是否具有小狼的性情:分班外出时,能有小狼那种“有奶就娘”的极强适应新环境的能力?小狼是那种被同桌嘲笑的坚忍不拔的人吗?有没有像小狼一样,主动运用自己的智慧去面对困难?

小狼崽给我上了宝贵的一课:做人要有勇气和智慧,面对艰难困苦要坚韧不拔,要忍耐,要永不屈服,要热爱生活,珍惜生命,这本书让我终生受益。

狼图腾心得感悟【篇5】

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的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刚刚拿到书的我,已被书封面上的那双幽幽的眼睛,深深地震撼住了:那是一双多么冷的眼睛,绿莹莹的,射出来的目光像锥子一样,让你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你仿佛从其中看到了草原深处的秘密,和它那种天生的深不可测和强者的威力。封面的黑色仿佛给它盖上了一层迷雾,但那双眼睛却是那么清晰,那么明亮,那么让人感到一种压迫感。

世上曾有一个未解之谜:为什么成吉思汗只有区区几万大军,却能够横扫东亚,建立一个强大而神秘的王国?许多蒙古族人都毋庸置疑地认为:这是因为成吉思汗是草原人。一个草原人,是必须与狼打交道到的,而与狼打交道,不知不觉中,狼的智慧就慢慢融入了成吉思汗的思维中。无论是狼训练的方式,还是狼打仗的计谋,或者是狼的毅力、勇敢、思维方式,都将给成吉思汗带来不可小看的威力。

这就是狼啊!虽然狼会偷食人类的牲畜,但这丝毫不能掩饰狼的非凡的威力,它捉食草原上的鼠类,使草原的鼠灾得到大大的缓解;它运筹帷幄,使人类学到了大量的计谋;它坚强现实,不白日做梦,只为目标而奋斗,比起这一点,我们人类逊色了很多。可许多人类不肯正确的面对狼的优点和缺点,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绝不可能绝对,如果只死拽着狼的缺点,疯狂的消灭狼,恐怕,不久的不久,也将是我们人类的末日了。

狼也是为了生存,并非只有人类以食为天,世上千千万万的生物都是以食为天,这个世界绝不可能为了让一种生物活下去,而让另一个生物失去生存的权利,包括人类。大自然是由每一种生物环环相扣组成的,如果你剥夺了其中一个生物的身存权利,而你也将受到灭顶之灾。当一片片树林倒下时,随即而来的泥石流摧毁了人类的房屋,夺取了人类的性命;当人类放出污水,破坏了海洋生物的生活环境时,自己的生命质量因水质量的变坏,而得不到保证。人类是自私的,他不能容忍任何一种生物来掠夺他的财产,而目光短浅的他不知道,在他残忍地残害了一个生灵的同时,大自然都将给他记上一笔永远不能抹去的账,而这笔账,在未来,将放大无数的威力,慢慢的偿还给他。陈阵懵懵懂懂的领悟了。

是呀。狼也许只是掠走了一只羊,但如果我们猎杀了一匹狼,就是掠走了一小部分人类未来的生存空间。每一个生物都该受到保护,它们是维持生态平衡的不可缺少的东西。像剑齿虎、渡渡鸟,这些曾被我们赶尽杀绝的动物,都不可能再开出绚丽的生命之花了。难道这些用死亡换来的警钟,难道还不能让人类醒悟吗?我们该丢掉残害生灵的斧子了。

可人类好像还没有醒悟,仍向在他们心中罪深恶极的生物,一次次举起了屠刀。在这本书的结尾,讲述了一个如噩梦般的悲惨结局:由于狼遭到了大量的捕杀,曾经美丽的额仑草原已经是一个山不再绿,水不再清,草不再肥,生灵不再丰富,鼠灾严重的地方。再度来到这里的陈阵,心里充满了无法发泄的悲痛和失望。

而捧书阅读的我,心也很沉重,很沉重。在大自然面前,每个生物都是平等的,而人类却愚蠢的认为自己是这个星球的主宰,即使是主宰,也不能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使剥夺了,但总有一天,还是会还的。人类啊,醒醒吧!

有关哈姆雷特心得感悟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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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心得感悟【篇1】

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因为自己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爱情。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

哈姆雷特心得感悟【篇2】

写读书心得体会,不仅可以明白书中或文中的内容和主旨,还可以培养明晰的头脑,敏锐的眼光。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浮士德》读书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体会(一)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杯具。在《哈姆雷特》中,莎士比亚曾借人物之口表达自己的戏剧主张:"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演变发展的模型。"杯具《哈姆雷特》正是剧作家这种现实主义戏剧观的生动体现。

这个剧本的又一个一名叫做《王子复仇记》。实际上这个王子并没有给老国王复仇,尽管他最后刺死了新国王,但这更大的好处上是为了行将死去的自己。他的复仇很失败,正因他一向在彷徨,他憎恨这个世界,也憎恨自己。他对别人冷嘲热讽,对自己则是不断地责备。他尝试着去做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他一动不动。他的形象,和其他人的英雄般的鲁莽相比,更像是一位痛苦的智者。他更多的进行精神上的抗争。

哈姆雷特是杯具的中心人物。他是一个典型的人文主义者。人文主义思想是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核心,它体现了新兴资产阶级的世界观,是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教会进行斗争的武器。人文主义着反对以神为中心的封建神学,宣传人是宇宙的主宰,是万物之本。

哈姆雷特对世界和人类抱有巨大的热情和完美的期望。他说:"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物品!理性是多么高贵!力量是多么无穷!行动多么像天使!了解多么像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他肯定人的现实生活,渴望纯洁的友情和真挚的感情。他聪明热情、敏感善思、能文能武。他的恋人峨菲利亚说:"啊,一颗多么高贵的心就是这样陨落了!"这样的王子自然得到民众的拥护,连他的敌人克劳迪斯也承认:"他是为糊涂的群众所喜爱的"。但是他一接触社会的现实,他所崇拜的父王突然死去,而自己所爱的母亲连为丈夫送葬的鞋子都没有穿旧,就匆忙嫁给了从前受人耻笑的克劳迪斯。他感到忧郁:"人世间的一切在我看来是多么可厌、陈腐、乏味而无聊!"经过一番深沉的思考,把个人问题与整个社会联系起来,发现"时代一切都脱节了","丹麦是一座监狱","我决心担负起重整乾坤的职责"。

这样为父报仇实际上成了改造社会的一个具体行动。他有意安排了"戏中戏"以便进一步证实奸王的罪行。当罪行的真相确证以后,便立即行动。但为了寻找正义的手段,他放下了在奸王祈祷把他杀死的机会,之后又误杀了波洛涅斯,这样就招来被放逐的命令。最后,他虽然逃了回来,在决斗中杀死了奸王,自己也因中了毒剑而牺牲,"重整乾坤"的职责也落空了。

《哈姆雷特》在艺术上也能集中体现作者的创作特色。剧作的生活画面广阔,情节的展开生动、丰富。剧作所反映的生活画面,从皇宫到家庭,从深闺到墓地,从军士守卫到民众造反,从剧场到比剑场,构成了剧中人物活动的广阔的背景。莎士比亚十分注重情节的安排,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除复仇的情节之外,还配合诸如感情、友情、亲子关联等,对情节的发展起了推动的作用。与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相联系,作者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戏剧场面。如"戏中戏"演出的那一场,是一场重点戏,又是过渡戏,是哈姆雷特的思想和行动的转折点。

莎士比亚是语言大师。他的戏剧语言丰富多彩,富有诗意。他的剧作主要是用自由的无韵诗体写成,还有民间歌谣,其人物的语言也变化多端。

刻画哈姆雷特时,多次运用独白,诗体与散文交相使用,哲理与抒情相结合,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哈姆雷特》是一部巨作,它给我很多很多,值得一看!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体会(二)

一部人类心灵咏唱出的伟大史诗,崇高和卑下、可怕和可笑、英雄和丑角的奇妙的混合,完成于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巨人——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

哈姆雷特是一个刻画得极为成功的艺术形象,他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哈姆雷特在我心目中始终是一个英雄,一个充满了杯具美的英雄。

杯具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杯具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滴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杯具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莎士比亚所塑造的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及其性格特点,正是遵循了杯具艺术的特征,从而使哈姆雷特的塑造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这一不朽剧作中,始终存在着善良与邪恶等一系列激烈的矛盾冲突。哈姆雷特作为该剧的主要主角,他的命运不可避免地处于这激烈矛盾冲突的漩涡之中。身为王子的哈姆雷特被莎翁塑造为生命之美的典型,他年轻英俊,坚毅勇敢,热爱自己的国家,热爱自己的父王和母后,有着心爱的恋人奥菲莉娅,能够说,他的生命正处于人生最完美的时刻。然而,这完美的生命时光瞬息之间又消失了,他是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环境之中呢?我们看到,当时的丹麦宫廷一片混乱,老王个性地驾崩,王后改嫁新王,国外敌军压境,国内群情激愤、一触即发,而宫中却在通宵达旦地酗酒取乐,这一切,都在哈姆雷特年轻完美的生命中投下了巨大的阴影,从而使他郁郁寡欢,认为人间但是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这些已经为王子年轻的生命注入了杯具的因素。

随着老王鬼魂的出现,宫廷内幕的揭开,谋杀罪行的暴露,王子心中烈火的燃起,杯具的帷幕拉开了……应对阴险奸诈的新王,哈姆雷特开始了孤身复仇的行动:为了复仇,他失手杀死了恋人的父亲;为了复仇,他佯装疯狂失去了深爱的情人;为了复仇,他对软弱的母亲冷言相向;为了复仇,他忍受着失去友情的痛苦。最后,在一场血淋淋的宫廷决斗中,他虽然杀死了阴险狡诈的新王,但自己的生命也结束在这“牢狱”般的宫廷中。

鲁迅以前说过:“杯具就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作为一个深受广大群众爱戴的王子,他身上具备整顿局势、治理国家、报仇雪恨的潜质。然而应对着以阴险奸诈的新王为代表的强大的封建势力,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始终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做个人的仇恨而孤军奋战,因此,他的杯具既是真善美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杯具,也是一个人文主义者时代的杯具。

《哈姆雷特》这部巨作给我的力量与思索是巨大而无穷的……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体会(三)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杯具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杯具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感情的杯具,《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杯具,《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杯具,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感情、亲情与野心的杯具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杯具。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杯具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杯具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杯具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对杯具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杯具也正是透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杯具,人的杯具。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十分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

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取了死,“死即睡眠,它但是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貌,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完美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在“哈姆雷特”那儿,人们看到了许多。

在我眼中,《哈姆雷特》经典的人物的性格,情节的发展又或是他们的形象都但是是命运的无形之手所造就的杯具罢了。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体会(四)

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感受到的是杯具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杯具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就是此刻,我们依然能够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在思想资料上到达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完美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发出了复仇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能够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哈姆雷特是一个英雄形象,他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状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坚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他是一个巨人型的杯具。

哈姆雷特的死,是一场杯具,却也是对他最好的结果。当将命运的枷锁揭开了,他的职责也就应是放下了。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对于哈姆雷特,失去了任何的好处。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他的形象经典,不仅仅在于塑造了一个为父报仇的英雄式形象,更是正因他的英雄行为下的懦弱,他是一个传统好处下的一个大的突破。在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中,哈姆雷特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一个英勇的战士,这个过程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务必经历过的,因此每个人身上都有哈姆雷特的影子,他的形象也就更加引起我们的关注。

这部戏剧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对于哈姆雷特的死,是很悲痛中也引起了我们一些思考。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永远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体会(五)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此刻,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也不仅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总的来说,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杯具,人的杯具。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应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好处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向学习西方正统思想。但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给篡夺王位的叔父。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之后的彷徨。他意识到: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但是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就应去复仇,但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但是就算复仇成功,又能怎样?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的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联。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取,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她选取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她是在选取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取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主角。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但国王是别人。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但他发奋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本来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但这也是杯具之所在。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却无力地忏悔。在之后,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可能会失去的的幸福生活。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他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与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而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取中,莪菲莉霞选取了后者,她选取了自杀。在复仇与否的选取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在复仇以及“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取都指向了同样的终点。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一样,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透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齐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能够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样可能所有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文章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杯具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哈姆雷特心得感悟【篇3】

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完美的期望。之后,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我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我是否就应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下了安逸的生活,放下了自我的感情,放下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我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终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我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我的梦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正因自我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感情。正正因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应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应对自我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证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取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文中有许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很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么作为“灵长”的我们,为什么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什么污染给予我们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人们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人们只是少数,多数的人们都穷尽自我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发奋,我坚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正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

莎翁的这部剧本,不一样的人明白不一样,但当我们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许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时代的杯具中警醒起来,为我们梦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哈姆雷特心得感悟【篇4】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一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奶瓶……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接着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杀人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奸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所以有评论说,《哈姆雷特》是一出巨人型的悲剧,此话不无道理。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子,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近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心得感悟【篇5】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如果你看过《安妮日记》,你就会学会坚强;如果你看过《老人与海》,你就会学会坚持;如果你看过《夏洛的网》,你就会学会真诚;如果你看过《目送》,你就会学会关爱和孝顺。

是的,关爱和孝顺,这本书里无疑体现出了作者对儿子的慈爱,对母亲的孝顺。从作者的母亲对作者的爱到作者的爱对他儿子的爱。让我们从文章中感受出深深地情谊。龙应台的母亲因为得了“老年痴呆症”,所以见过的人、见过的事、听说过的,全部都记不住。包括自己的女儿,也就是作者,并未记住,见过就忘。我能理解龙应台的心情,无奈和辛酸,把自己一手抚养大的最亲的挚爱,居然记不住他,虽说在记忆中有雨儿这么个人,却不知道龙应台就是他女儿。如果你的妈妈有一天和你说‘我不认识你,你是谁?’当你在夜晚默默帮他盖被,她拍掉你的手然后说‘我不认识你不要碰我’的话后,你就会体会到这种感觉,那么的难过。作者尽可能的抽出时间看母亲,只为了想让她记起自己而已,这本是每个母亲都会、而且不需要子女去说的事儿,可在作者看来,让母亲记住自己已经是‘天方夜谭’罢了。

对于儿子,就是‘你站在小路的这一段,看着她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对于作者来说,看到儿子发的母亲节礼物,心里有些开心,因为安德烈貌似意识到了母亲对自己的关心,所以发了这个网站。孩子长大了,独立了,对妈妈的依赖性不大了,什么事都自己去做,可能做事的时候即使有一些小问题也不会想到‘妈妈’这两个字了。

中国梦,我的中国梦就是希望那些已经成年的人,不管有多忙,都可以陪陪父母。你可以忽视他们在你年少时生病送你去医院,一夜未眠;你可以忽视他们在你的野蛮耍赖下带你去他们可能觉得浪费或者没有钱去的地方;你可以忽视他们从帮你换尿布到送你出国。但是你不可以忘了,他们是你的父母,养了你十几年甚至更久的人,最亲最爱的人。我更希望那些有孩子的在外打工几个月甚至一年不回家看儿女的人,可以抽空回家,尽管你很忙,尽管你可能抽不出身。但是记住,一定要去看他们。他们是孩子,还需要父母的爱。他们不是父母溺爱的,万千宠爱集齐一身的孩子。他们需要关爱。你或许会说‘他们有叔叔阿姨老师陪着,不会寂寞的’,但是你想过么,这些亲人再亲,也亲不过你们,因为你们是生他养他的人。谢谢龙应台的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亲人的可贵。

父母,亲人无疑是你最亲的人,所以,抽空陪陪她吧。

是时间教会我们只能目送光阴流逝吗?

是历史告诉我们只能目送历史苍茫吗?

以至于我们只记得目送亲人远去而忘了回望亲情。

在文章里,作者的儿子在渐渐长大的过程中,用自己的时间无形的抵挡了母亲的靠近,当作者一寸一寸目送他远行企盼他回头时,他只自顾自的离开了。

在我抱怨作者儿子的同时,我也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每周末返校时,总要出现送别的情景,母亲那不厌其烦的嘱咐声总要跟到自己踏上校车台阶的那一刻。每次都是这样,已经和母亲说再见了,她的话还是会铺天盖地的过来。我越嫌她唠叨她越说不停,我走的越远她说的就越大声,“记得每天都要吃维生素片”这是我每次进校车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我有时甚至不懂事的认为母亲的话像‘机关枪’,‘咻咻的扫来’,而我像是‘落荒而逃’。

我突然想起,我从来没有一次回过头,看着她说:“好的,我知道了妈妈。”母亲肯定像作者一般“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和作者一样“一直等待着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而我也和作者的儿子一样一次也没回头,一次也没有。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自责,也丝毫不敢想象母亲那是心中的落寞。只要是对你好的,哪怕重复过千遍万遍的,母亲也还会对你说。你以为她不烦吗?她也会烦。原来不单是离别是需要回望,父母的心思也需要你的回望。

“一件事的毕业是另一件事的开始”,生命也是这样,一个终点联系着另一个起点。或许母亲在嘱咐我的同时脑海里会想起外婆对她离开时的嘱咐,如同我身后的背影一样,母亲的身后也有一个背影。

外婆的突然离世,对母亲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母亲强忍着痛楚准备着外婆的葬礼,而父亲带过的一句话让母亲更加自责:“葬礼是给活人看的,人在的时候不多孝顺一点。现在人没了,做些表面文章有意思吗?”后来闲聊时,母亲常和我提及:年轻时和我一样,想要什么就突然要了。也不管外婆辛苦,然后外婆就大街小巷的去找去买,现在你外婆走了,轮到我遇到你这个“小祖宗”。

我想母亲和外婆也是这样的,在母亲成长的过程中。外婆对母亲如同母亲对我一样百般呵护,但也少不了母亲长大后对她一次又一次的目送,直到母亲目送外婆离开。母亲也有回望,也有感激,只是她总自责说晚了些。当我们在人生道路上行走时,千万要记得及时回望,及时回应那束渴望的目光。

不必追,生命的脚步是无法追逐的。但也不能忘记回望啊!对自己来说,那是一种学会感恩的发现,如同朱自清回望,看到自己老父亲翻栏艰辛的背影。不知我们回望,有会发现一个如何艰辛付出的背影。对于父母来说,那一回望。则是内心对自己所付出的肯定,是内心不知名的喜悦与安心吧。

如果说目送是父母眼底止不住的泪珠,那回望就是替他们拭去泪痕的双手;如果说目送是父母心底无声的呜咽,那回望便是使他们释怀的安慰。回望永远是目送最好的回答,感恩永远是亲情的回报。

哈姆雷特心得感悟【篇6】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见解。以上的文字是他人对哈姆雷特的解读,而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也是别具一格的。我认为,我们不能静态的去看待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我们应该把他看作是一个动态的,富有生命力的过程。在莎士比亚的笔下,哈姆雷特从一个无知善良的孩子,一步一步的迈向成熟,最终成为一个英勇的战士。当然在这个净化过程中有许多的徘徊与后退,但是站在人性的角度而言,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他一有为父报仇想法,就开始为此坚定不移,进行一系列报仇行为,那么我们这个文学上的经典形象将会大打折扣,变得与那些三流小说的人物没有什么区别了。他的经典就是因为他面对复仇,道德,爱情的种种思考,“生或是死,都是一个问题”,他在积极报仇过程中所表现的一些懦弱与退怯,才让这个形象,更加的真实,更加贴近我们读者的内心世界。并且在某些地方让哈姆雷特的矛盾心理与读者产生共鸣。

哈姆雷特的经典形象,在中外的文学研究史上都是无人质疑的事实。

首先,在老国王未死之前,哈姆雷特就像是生活在温室的花朵。他的社会地位是丹麦的王子,在物质上,他十分富有,不存在任何物质生活上的担忧;在精神方面,他就读的是英国威登堡大学,接受的是人文主义等先进思想的熏陶。他对世界充满着无限的热情,他高声称赞:“人是何等的巧妙的天工,理性何等的高贵,智能何等的广大……行动是多么像天使,悟性是多么像神明,真是世界之美,万物之灵!”在爱情领域也是有着无尽的憧憬。在给哦菲利亚的信中,他说:“你可怀疑星是火,你可怀疑太阳会动,怀疑真理变成谎言,但永莫怀疑我的情。”可以说此时的哈姆雷特是十分的幸福,因为幸福而单纯。社会的黑暗一面的在他的生活中是没有出现的机会。如果按照他这样的生活轨迹,他应该可以保持这份孩童的赤子之心,以乐观的心态去面对他之后的人生。

可是磨难还在等待着我们的王子。两个月不到的时光里,老国王去世了,哈姆雷特的叔叔继承了王位,他的母亲成了新王的妻子。这个突然来袭的噩耗,让我们单纯的王子——慌了。他觉得事情的不对劲,却没有勇气去调查真相。他有着自己的反抗,却只能是默默的。“乌云满面,愁眉不展”。这似乎是他唯一可以去做的表情。再多的言语都无法改变的事实,他的反抗没有任何的效益,只有默默接受国王和王后的安排,留在丹麦。想要真相,想要反抗,想要挣扎,却受到外在无形的,巨大的压力,剩下只有忍受。孩子没有说不的权利。

当然,如果哈姆雷特就这样的屈服了,我们的剧本也无法继续。在这个事件中,他慢慢成长着,他看到了世界的另一面,那些社会的黑暗在不断显现出来,之前的完美世界在一步一步的走向崩溃。但是这些还是不够,他需要更大的动力来反抗压在他身上的绝对权利。

哈姆雷特心得感悟【篇7】

王后哈姆雷特,把我的手巾拿去,揩干你额上的汗。王后为你饮下这一杯酒,祝你胜利了,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好妈妈!

国王乔特鲁德,不要喝。

王后我要喝的,陛下;请您原谅我。

国王(旁白〉这一杯酒里有毒;太迟了!

哈姆雷特母亲,我现在还 不敢喝酒;等一等再喝吧。

王后来,让我擦干你的脸。

雷欧提斯 陛下,现在我一定要击中他了。

国王我怕你击不中他。

雷欧提斯 (旁白〉可是我的良心却不赞成我干这件事。

哈姆雷特来,该第三个回合了,雷欧提斯 。你怎么一点不起劲?请你使出你全身的本领来吧,我怕你在开我的玩笑哩。

雷欧提斯 你这样说吗?来。二人比剑。

奥斯 里克两边都没有中。

雷欧提斯 受我这一剑!(雷欧提斯 挺剑刺伤哈姆雷特;二人在争夺中彼此手中之剑各为对方夺去,哈姆雷特以夺来之剑刺雷欧提斯 ,雷欧提斯 亦受伤。)

国王分开他们!他们动起火来了。

哈姆雷特来,再试一下。(王后倒地。

奥斯 里克嗳哟,瞧王后怎么啦!

霍拉旭他们两人都在流血。您怎么啦,殿下?

奥斯 里克您怎么啦,雷欧提斯 ?

雷欧提斯 唉,奥斯 里克,正像一只自投罗网的山鹬,我用诡计害人,反而害了自己,这也是我应得的报应。

哈姆雷特王后怎么啦?

国王她看见他们流血,昏了过去了。

王后不,不,那杯酒,那杯酒啊,我的亲爱的哈姆雷特!那杯酒,那杯酒;我中毒了。(死。)

哈姆雷特啊,奸恶的阴谋!喂!把门锁上!阴谋!查出来是哪一个人干的。(雷欧提斯 倒地。)

雷欧提斯 凶手就在这儿,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你已经不能活命了;世上没有一种药可以救治你,不到半小时,你就要死去。那杀人的凶器就在你的手里,它的锋利的刃上还 涂着毒药。这奸恶的诡计已经回转来害了我自己;瞧!我躺在这儿,再也不会站起来了。你的母亲也中了毒。我说不下去了。国王一一国王一都是他个人的罪恶。

哈姆雷特锋利的刃上还 涂着毒药!一好,毒药,发挥你的力量吧!(刺国王。)

众人反了!反了!

国王啊!帮帮我,朋友们,我不过受了点伤。

哈姆雷特好,你这败坏伦常、嗜杀贪淫、万恶不赦的丹麦奸王!喝干了这杯毒药你那颗珍珠是在这儿吗?~跟我的母亲一道去吧!(国王死。)

雷欧提斯 他死得应该,这毒药是他亲手调下的。尊贵的哈姆雷特,让我们互相宽恕,我不怪你杀死我和我的父亲,你也不要怪我杀死你!死。

哈姆雷特愿上天赦免你的错误!我也跟着你来了。我死了,霍拉旭。不幸的王后,别了!你们这些看见这一幕意外的惨变而战栗失色的无言的观众,倘不是因为死神的拘捕不给人片刻的停留,啊!我可以告诉你们一可是随它去吧。霍拉旭,我死了,你还 活在世上,请你把我的行事的始末根由昭告世人,解除他们的疑惑。

霍拉旭不,我虽然是个丹麦人,可是在精神上我却更是个古代的罗马人,这儿还 留剩着一些毒药。

哈姆雷特你是个汉子,把那杯子给我;放手;凭着1天起誓,你必须把它给我。啊,上帝!霍拉旭,我一死之后,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一切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永远蒙着怎样的损伤!你倘若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上的幸福,留在这一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我的故事吧。(内军队自远处行进及鸣炮声)这是哪儿来的战场上的声音?

节选的这一节写歹毒的国王不想放过哈姆雷特,于是他就利用雷欧提斯 对其父亲和妹妹的惨死所感到的内心愤怒,设奸计来谋害哈姆雷特。奸王唆使雷欧提斯 假装言归于好而向哈姆雷特做出貌似友好的比剑挑战。哈姆雷特当然毫不犹豫地接受了这个看上去并无恶意的挑战。照一般的规矩,这种友好的比剑应该用圆头不开刃的钝剑,但毒辣的国王却操纵了被仇恨所支配的雷欧提斯 ,让他使用一把涂了致命毒药的开刃尖头剑。所以当哈姆雷特挑了一把钝剑时,他已陷人国王的奸计,他一点儿也没怀疑雷欧提斯 有什么不良企图,也没有检查雷欧提斯 的剑。比剑开始了,起初,雷欧提斯 没拿出真实本领来,故意让哈姆雷特占些上风,好趁他掉以轻心之时全力一击;而这时国王克劳狄斯 也故意称赞哈姆雷特的胜利,大声喝着彩,频频为哈姆雷特的胜利干杯,还 下了很大的赌注,赌并不占多少上风的哈姆雷特一定能嬴。这一切都是为了分散哈姆雷特的心神,以便雷欧提斯 能发起犀利的一击。果然,几个回合过后,哈姆雷特剑势就有些松弛,这时,雷欧提斯 凶狠地拿出了看家本领,用毒剑一下刺中了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虽然还 不知道全部阴谋,但这一击也激起了他的怒火和勇气。激烈的拼斗中,哈姆雷特终于夺过那把毒剑并用它回敬了雷欧提斯 一下,这下,雷欧提斯 便成了国王奸计和自己的愚蠢的双重牺牲品。正在这紧张的时刻,王后的惨叫又增添了几分不祥色彩。原来,奸王特地给哈姆雷特准备下一杯有毒的酒,这是一个多重的毒计,即便雷欧提斯 的毒剑没能刺死哈姆雷特,这杯下了烈性毒药的酒也足以要了哈姆雷特的性命。但国王忘了事先关照王后,所以当王后喝下那杯饮料后,她刚说完自己“中毒了”就倒地身亡。

哈姆雷特顿时意识到这是又一个谋杀阴谋。于是他喝令把门关起来谁也不准外出,他要查出究竞是谁干的。这时垂死的雷欧提斯 觉得自己已深深地挨了哈姆雷特一剑,肯定是无救了,于是尚未泯灭的良心促使他招认了一切。他叫哈姆雷特不用查谁是凶手了,元凶是克劳狄斯 ,他自己也被克劳狄斯 的奸计给害了。雷欧提斯 请求哈姆雷特原谅他这个出卖朋友的人,告诉哈姆雷特说剑头上国王涂了毒药,哈姆雷特活不过半个小时了,什么灵丹妙药都已救不了他了。说完这一切,雷欧提斯 便死去了。哈姆雷特眼看自己快要死了,就拼起残存的力量猛地向奸诈的国王扑去,把毒剑插进了奸王的胸膛,当即杀死了这个谋害他全家的凶手。哈姆雷特实现了他答应鬼魂的诺言,让这个卑污的凶手遭到了报应。

重义气轻生死的霍拉旭想跟王子一块死,奄奄一息的哈姆雷特用最后一口气要求亲眼目睹这场悲剧的好朋友一定要坚强地活下去。他告诉霍拉旭要把全部秘密公诸于众。当霍拉旭含着眼泪答应他一定忠实地这样做时,高贵的王子哈姆雷特便与世长辞了。霍拉旭和其余人都流着泪祈祷天使保佑王子的灵魂。大家都觉得,要是哈姆雷特没死的话,他一定会成为一个最尊贵、最得人心、最仁慈、最宽厚的丹麦国王。

哈姆雷特心得感悟【篇8】

悲剧是什么?并不单单是以悲惨的结局作为故事的结尾,而是以代表着希望的主人公的悲惨的结局,来揭示生活中罪恶,人性的泯灭,以有价值的东西的毁灭和流逝带给人们心灵上的震撼和感悟,使人有感而发地赞叹,并在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且能提高人们思想情操。

哈姆雷特是悲哀的。性格决定命运,他的优柔寡断注定了他的失败。身为王子,复仇变成他命运的枷锁,他逃不开,经受爱情和亲情的磨练,在猜忌和信任中摇摆不定。人和人之间只剩下了背信弃义、尔虞我诈,这使他的内心孤独而空虚,复仇之恨蒙蔽了他的双眼,一心想要夺回一切,却在千方百计中失去了本该拥有的美好。文中最著名的便是这豪情壮志的一句:“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是默默忍受坎坷命运的无情打击,还是抓住命运奋勇一搏更加明智。死即睡眠,不过如此,这不仅体现了哈姆雷特的勇敢,对生死的坦然,更是作者莎士比亚在社会矛盾激化,动乱不安的年代对人生命价值的严肃思考。作者用一个王子复仇的凄凉故事,表达了对美好人性的追求,对安定生活的向往,对人文主义的憧憬,对现实中被欲望和罪恶玷污的人性的深刻批判。杀父之恨乃切齿之痛,在令其痛彻心扉的事实中苦苦煎熬,又在面对生命的价值中琢磨不透,他的担子很重很重,他希望在爱情中能找到内心的依靠,却又为了不妨碍自己的复仇大计狠心抛弃了心爱的女子。奥菲利亚是传统的中世纪欧洲女性的形象,她集合着当时女性的普遍特点,她的身上有一种知性美,深爱着杀父仇人的她 ,也在理性和爱情中两难,但从中我们看到了她的善良美丽,就像是星星,因为爱情而耀眼,因为爱情而陨落。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愤怒的人看出哈姆雷特的愤怒,悲伤的人看出哈姆雷特的悲伤,猜忌的人读出哈姆雷特的猜忌,深情的人读出哈姆雷特的深情,那哈姆雷特到底是怎样的人呢?是一个封建王朝的王子、 是疯子,还是思想者、是实干家?或是厌世者、替罪羊? 一花一世界,一木一浮生。

哈姆雷特心得感悟【篇9】

这本书莎士比亚著名悲剧作品,讲述了哈姆莱特王子,是个有理想聪明勇敢人。在心目中,自己父亲个贤明国王。父亲死让感到难以接受,当知道叔父克劳狄斯杀害了父亲后便决心替父报仇。哈姆莱特先后除掉了克劳狄斯一些亲信,临死前又把克劳狄斯杀死。不仅报了父仇,而且推翻了克劳狄斯统治,可惜自己也付出了生命代价。

看完这本书我心里感慨万千……

首先克劳狄斯行为让我感到气愤,哥哥当上了国王理应竭力辅佐哥哥,帮助巩固王位。但克劳狄斯却为了王位不顾兄弟情分,趁国王熟睡之际把毒药灌进国王耳朵里杀死了自己亲哥哥。做出了这种事,一些大臣竟会去辅佐,难道他们连一点正义感也没有吗?像克劳狄斯这种卑鄙小人,只知道吃喝玩乐,不理国政根本就不配做国王。像他们这种人真让人感到厌恶!

其次哈姆莱特所作所为又让我感到钦佩。当哈姆莱特知道自己父亲被亲叔父害死感到非常悲愤。但当时还很年轻,权力有限,只得把仇恨种深深地埋在心底。为了替父报仇不顾尊严装疯卖傻,甚至去吃树叶和虫。这使克劳狄斯一伙儿对放松了警惕。可有一次在克劳狄斯面前杀死了克劳狄斯亲信——波洛涅斯,被迫流放英国。但在半路上受到一群海盗帮助,回到了自己国家。克劳狄斯不甘心,让波洛涅斯儿——雷盖兹和哈姆莱特比剑,想借此机会杀死哈姆莱特。在比剑中哈姆莱特和雷盖兹同时中了毒雷盖兹终于醒悟说出了指示人——克劳狄斯。新仇旧恨点燃了哈姆莱特心中久藏复仇烈火,哈姆莱特强行给克劳狄斯灌下了毒药。终于为父王报了仇但也牺牲了自己,哈姆莱特忍辱负重不畏艰险英勇无畏精神真令人钦佩。

文中主人公哈姆莱特敢恨、正直勇敢,至今仍让人深深折服。《王子复仇记》不愧为莎士比亚最伟大悲剧之一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颗耀眼明珠!

哈姆雷特心得感悟【篇10】

一部人类心灵咏唱出的伟大史诗,崇高和卑下、可怕和可笑、英雄和丑角的奇妙的混合,完成于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巨人——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

哈姆雷特是一个刻画得极为成功的艺术形象,他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哈姆雷特在我心目中始终是一个英雄,一个充满了悲剧美的英雄。

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滴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莎士比亚所塑造的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及其性格特点,正是遵循了悲剧艺术的特征,从而使哈姆雷特的塑造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这一不朽剧作中,始终存在着善良与邪恶等一系列激烈的矛盾冲突。哈姆雷特作为该剧的主要主角,他的命运不可避免地处于这激烈矛盾冲突的漩涡之中。身为王子的哈姆雷特被莎翁塑造为生命之美的典型,他年轻英俊,坚毅勇敢,热爱自己的国家,热爱自己的父王和母后,有着心爱的恋人奥菲莉娅,能够说,他的生命正处于人生最完美的时刻。然而,这完美的生命时光瞬息之间又消失了,他是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环境之中呢?我们看到,当时的丹麦宫廷一片混乱,老王个性地驾崩,王后改嫁新王,国外敌军压境,国内群情激愤、一触即发,而宫中却在通宵达旦地酗酒取乐,这一切,都在哈姆雷特年轻完美的生命中投下了巨大的阴影,从而使他郁郁寡欢,认为人间但是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这些已经为王子年轻的生命注入了悲剧的因素。

随着老王鬼魂的出现,宫廷内幕的揭开,谋杀罪行的暴露,王子心中烈火的燃起,悲剧的帷幕拉开了……应对阴险奸诈的新王,哈姆雷特开始了孤身复仇的行动:为了复仇,他失手杀死了恋人的父亲;为了复仇,他佯装疯狂失去了深爱的情人;为了复仇,他对软弱的母亲冷言相向;为了复仇,他忍受着失去友情的痛苦。最后,在一场血淋淋的宫廷决斗中,他虽然杀死了阴险狡诈的新王,但自己的生命也结束在这“牢狱”般的宫廷中。

鲁迅以前说过:“悲剧就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作为一个深受广大群众爱戴的王子,他身上具备整顿局势、治理国家、报仇雪恨的潜质。然而应对着以阴险奸诈的新王为代表的强大的封建势力,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始终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做个人的仇恨而孤军奋战,因此,他的悲剧既是真善美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悲剧,也是一个人文主义者时代的悲剧。

《哈姆雷特》这部巨作给我的力量与思索是巨大而无穷的……

 

哈姆雷特心得感悟【篇11】

这本书莎士比亚著名悲剧作品,讲述了哈姆莱特王子,是个有理想聪明勇敢人。在心目中,自己父亲个贤明国王。父亲死让感到难以接受,当知道叔父克劳狄斯杀害了父亲后便决心替父报仇。哈姆莱特先后除掉了克劳狄斯一些亲信,临死前又把克劳狄斯杀死。不仅报了父仇,而且推翻了克劳狄斯统治,可惜自己也付出了生命代价。

看完这本书我心里感慨万千……

首先克劳狄斯行为让我感到气愤,哥哥当上了国王理应竭力辅佐哥哥,帮助巩固王位。但克劳狄斯却为了王位不顾兄弟情分,趁国王熟睡之际把毒药灌进国王耳朵里杀死了自己亲哥哥。做出了这种事,一些大臣竟会去辅佐,难道他们连一点正义感也没有吗?像克劳狄斯这种卑鄙小人,只知道吃喝玩乐,不理国政根本就不配做国王。像他们这种人真让人感到厌恶!

其次哈姆莱特所作所为又让我感到钦佩。当哈姆莱特知道自己父亲被亲叔父害死感到非常悲愤。但当时还很年轻,权力有限,只得把仇恨种深深地埋在心底。为了替父报仇不顾尊严装疯卖傻,甚至去吃树叶和虫。这使克劳狄斯一伙儿对放松了警惕。可有一次在克劳狄斯面前杀死了克劳狄斯亲信——波洛涅斯,被迫流放英国。但在半路上受到一群海盗帮助,回到了自己国家。克劳狄斯不甘心,让波洛涅斯儿——雷盖兹和哈姆莱特比剑,想借此机会杀死哈姆莱特。在比剑中哈姆莱特和雷盖兹同时中了毒雷盖兹终于醒悟说出了指示人——克劳狄斯。新仇旧恨点燃了哈姆莱特心中久藏复仇烈火,哈姆莱特强行给克劳狄斯灌下了毒药。终于为父王报了仇但也牺牲了自己,哈姆莱特忍辱负重不畏艰险英勇无畏精神真令人钦佩。

文中主人公哈姆莱特敢恨、正直勇敢,至今仍让人深深折服。《王子复仇记》不愧为莎士比亚最伟大悲剧之一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颗耀眼明珠!

红书心得感悟怎么写


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在读过了作品,对于里面的情节非常感兴趣,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红书心得感悟怎么写”,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红书心得感悟(篇1)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围绕贾家族事务利益的贾宝玉人生道路展开的封建道路与叛逆者的激烈斗争,以贾宝玉、林黛玉的悲剧为主要内容,通过生动描述以贾家族为代表的封建家族衰落过程,深刻揭露和批评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进一步指出,封建社会已经到了运终权尽的末世,并走向了灭绝的历史趋势。

《红楼梦》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生动地描述了18世纪上半叶中国末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这本书规模宏伟,结构严谨,人物生动,语言优美。此外,它还具有一些明显的艺术特征,值得后代品尝和欣赏。

小说作者充分运用了中国书法、绘画、诗歌、歌赋、音乐等文学艺术的所有优秀传统手法,展现了社会生活的悲剧。比如贾宝玉,林黛玉一起读西厢,黛玉埋花,宝钗扑蝴蝶,晴雯补秋,宝琴立雪,黛玉烧稿等。,这也体现在人物塑造上,比如林黛玉飘然的身影、诗意的眉眼、智慧的表情、深邃的微笑、动人的哭泣、精致的品味、潇洒的文采……作者凭借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的艺术素养,培养了这一切,因此,她总是在十二钗的群香中荡漾着诗情画意的特殊魅力,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真实再现了人物的复杂性,让我们读起来像作品中的人物,像生活中的人物一样真实可信。《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光明,说不得混账恶赖,说不得聪明才智,说不得庸俗平凡,让人发表评论。不仅贾宝玉、林黛玉这对作者人格美、精神美、理想美的英雄,甚至王熙凤这样的恶名昭著的人物,也没有写都是坏,而是在可恨交织一些可爱,从而表现出各种矛盾复杂的实际情况,形成一个迷人的真理。

红书心得感悟(篇2)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杯具。《红楼梦》不只描述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并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

《红楼梦》是一部有关感情的小说,但作者并没有把着眼点完全放在故事情节上,而是在人物塑造方面下足了功夫,显示出高度成熟的艺术水准。全书共刻画了四百多号人物,不一样的身世命运,不一样的生活情景,在曹雪芹的笔下,人与事的来龙去脉,一概井然有序,从容自然。

上至皇庭贵妇,下至走卒车夫,其神色、语言及个性,都纤毫毕现。贾宝玉,荣国府的嫡派子孙,衔玉而生。前世为女娲补天剩下的一块灵石。

从小淘气异常,但其聪明乖觉处,百个不及他一个。贾宝玉是小说的核心人物。他聪慧异常,出类拔萃,但他不肯“留意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他是大家庭中的宠儿,但命运却不由得自我做主,与林妹妹相契相知,抒发真性情真心意,却被逼着娶了宝钗,终离了俗世,走入茫茫大雪作者充分运用了我国书法,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展示了一部社会人生杯具。

如贾宝玉,林黛玉共读西厢,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补裘,宝琴立雪,黛玉焚稿等等,还表此刻人物塑造上,如林黛玉飘然的身影,诗化的眉眼,智慧的神情,深意的微笑,动人的低泣,脱俗的情趣,潇洒的文采……这一切,都是作者凭借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艺术素养培育出来的,从而使她在十二钗的群芳中始终荡漾着充满诗情画意的特殊韵味。

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红楼梦》在思想资料和艺术技巧方面的卓越成就,不仅仅在国内成为“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并且在国际上也受到许多国家学者的重视和研究,有法国评论家称赞说:“曹雪芹具有普鲁斯特敏锐的目光,托尔斯泰的同情心,缪塞的才智和幽默,有巴尔扎克的洞察和再现整个社会的自上而下各阶层的本事。”是一部好书。

红书心得感悟(篇3)

在寒假,老师让我们读《红楼梦》。没错,《红楼梦》是清代著名小说家曹雪芹所写。

曹雪芹的祖父三代四人曾领任江宁织造,前后将近六十年,深受皇帝信任。所以,曹雪芹少年时代过着富贵荣华的贵族生活,还曾在皇族学堂右翼宗学里当过杂差。雍正五年曹家因行为不端,织造款项亏空甚多等罪名被朝廷抄家入狱,曹氏家道从此败落。曹雪芹晚年移居北京西郊,生活贫困艰难,他却以坚韧的毅力,专心写作《红楼梦》。乾隆二十七年,其幼子夭亡,贫困交加的曹雪芹在过度的忧伤和悲痛中离开人世。

《红楼梦》是中国古典长篇小说的高峰。全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写林黛玉爱情的悲剧。书中贾家荣、宁二府父子、兄弟、妻妾、主仆之间错综复杂的人事纠葛和矛盾冲突,真实地展现了封建社会末期的社会生活。

《红楼梦》一书就像一面透视,镜,凝聚着当时社会的缩影。其中,红楼诗意是一大看点。全书诗歌数量惊人这些诗词佳作,极富华章,新奇可诵。最难得的是,在于曹雪芹能针对不同人物的身份、地位、性格、学识,来为他们量身打造不同体裁和风格的诗词。此外,整部《红楼梦》,犹如一部诗化的小说,自始至终纵横诗意,字里行间,行云流水,处处透着诗意的芬芳。

以上是我的《红楼梦》读书心得体会,《红楼梦》是中国历史上最经典的文学巨著,堪称古今第一奇书。所以,我很喜欢读红楼。

在人间心得感悟怎么写


敬读阅读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的在人间心得感悟。随着自己在生活中体会到更多心情感悟,我们不如将所收获的写成心得体会。心得体会可以将读过的东西,把最受感触、最重要的部分做为中心来写。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人间心得感悟 篇1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在小说中,描绘了俄国社会一个时代的历史画卷。这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写少年时他正式走上社会,工作阶段的生活。用细致的语言刻画了下层社会人们的悲惨生活,描绘了一个半孤儿(阿廖沙父母双亡)怎样奋斗,在社会上艰苦生存,并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经历。

15岁以后,高尔基对学习产生了强烈的愿望,便独身一人前往喀山求学,他以为“科学是无代价地教给那些愿意学习的人们的”,他不可能被接受入学,只好在面包店做工。起早贪黑,每个月仅有三个卢布的工钱。高尔基求学的尝试终于失败了。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人世间的艰辛激起了高尔基奋斗的决心,他“大口地咀嚼着”各式各样的文学作品,书,这是他在贫困潦倒中最知心的朋友。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1892年,他终于当上了尼日尼城著名律师拉宁的文书。这位律师曾给高尔基很多帮助,他的高度文化修养和高尚道德情操深深感染了他。高尔基曾说:“他是我的良师益友,我比任何人都更要感激他。……”高尔基在他的大学里无情地吸吮着社会发展创造的各种财富。在病态社会里的毒瘤完全没有腐蚀掉他童年岁月里的思考着。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 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 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每人都有各自的生活经,懂得怎样去敷衍与游戏。在肮脏的环境与低俗的思想里,在狭隘的天地与无聊乏味的日子里,调情与淫荡似乎成了大家唯一有趣的嗜好。大家都相互欺骗着,这里面没有爱,大家都只是胡闹而已。爱情已经完全扭曲为一种简单的肉体上的依存,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大家不都过的很正常吗?谁叫社会所需要的只是他们能够提供简单的劳力而已。

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书中的世界与现实的强烈反差,也常使他苦恼,外祖母美好的心灵与玛戈尔王后高尚的情操成为日后回忆的主角。

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愚昧的头脑。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种种不协调。主人公,厌恶了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我必须寻求一种新的好的生活,不然我就会毁灭。带着一种更高的追求,我会阅读更多的好书。

书籍,始终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让人有所追求,给人崇高的信仰。何时何地最好都别忘了读书。

在人间心得感悟 篇2

“太宰治,他大约的确已经死了,而世界还在继续不幸着。但,地球还在转,太阳照常升起。”

这是一部可以让人感到深深的压抑,如同被鬼压身一样,喊也喊不出来,动也动不了的恐惧的书,所谓的《人间失格》。

《人间失格》的色调是以绝望为底,暗淡无光的,让人感到深深的无力,以至于竟然不可能一口气读完,我必须先歇一歇,缓一缓。它带给我的冲击实在太大,让我害怕着什么似的。读书,最怕的是和作者产生了共鸣,因为那样你一下子就陷了进去,无法自拔。对我来说,所谓人的生活,实在难以捉摸。

小时候的叶藏,是一个心思很重的孩子。太早的成熟使他有着同龄人所没有的敏感。虽然生活在所有人中间,但是他给人的感觉却是离群索居的,与周围人显得格格不入。在很小的时候他就知道他的幸福观与这世界所有人的都大相迳庭,并为此而彻夜难眠,痛苦呻吟,走火入魔。这种状态在其他人看来或许是离经叛道,一旦他表露这种想法的话,大概会被人当做精神病人,送进冰冷冷的医院吧。对他来说,里里外外的世界都有着可怕的相似。

后来他决定扮演一个小丑,来掩饰自己真实的内心世界,来取悦这世上所有的人,自己的亲人朋友,自己的老师同学,乃至周围各种形形色色的所有人。读到这,叶藏,你就是个与生俱来的边缘人,若是在人群里碰上一位被认为如你一样的边缘人,你一定会对他很和善吧。这种和善,我相信甚至到了让你自己着迷的地步,因为你我皆知,只有你一个是边缘人。我想你会对我和善,但你我不在同一世界。你在纸张中,我在尘世中,你终究不爱那世界,我终究深爱着我所存在的世界!

痛!痛!痛!这本不是一个孩子应该承受的,不知他的这种想法从何而来,消极悲观……你可以赋予它所有你能想到的负面词汇,这或者已注定了叶藏以后生命的悲剧。我们无法去同情叶藏,因为你一旦开始同情,便代表着你开始思考,过后,你会骇然发现,你与叶藏并无不同,每天都戴着一张连梦境都存在的面具,我们恨不得撕下它,但没了它,没了它,会怎样啊!过着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日子,无时无刻不在看着别人脸色生活,无时无刻不在担心周围人对自己的看法,无时无刻不活得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可真累,也真可笑,我还好,对,还好……

长大后的叶藏,越发的颓废、逃课、酗酒、抽烟……糜烂的生活像极了那不应受世人所唾弃的祥子,他也在冰湖上与常子坠入了进去,无尽的深渊,不再孤独,可叶藏却……他还活着,常子死了,而这样活着他需要吗?行尸走肉一般卑微地的活着,压抑!压抑!压抑!

与其说《人间失格》是太宰治最后的遗着,不如说这是他留给这个无法形容的世界的遗书更合适。太宰治在《人间失格》以叶藏的独白谈到:“当苟活着是罪过的种子,我的不幸,是无力拒绝他人的不幸。一旦拒绝,不记对方或是自己心里,永远都有一道无法弥补的白色裂痕。我是被这样的恐惧胁迫着,问问老天:不抵抗是罪吗?”

沉重的独白,是人生绝望的极致,太了解人生,也就绝对悲观,这也许是太宰治的成就,同时也造就了他的悲剧。有人说太宰治把人性看得太透彻,但我觉得他还不足,他只是放大了人生的孤独,才对人性失望,灵魂憔悴破烂,而进一步放任自我,不设底线,最终积重难返。是啊!我们把世界看错,反说它欺骗了我们!

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卑微而自由,这是叶藏或者太宰治的选择。

我唯一愿意视为真理的就只有这一句话:一切都会过去的!我仍然认为向人诉苦不过是徒劳,与其如此,不如默默承受。我急切地盼望着,可以经历一场放纵的快乐,纵使巨大的悲哀将接踵而至,我也在所不惜!我相信唯有尽力致辞,方不致癫狂!因为怯懦,所以逃避生命,以不抵抗在最黑暗的沉沦生出骄傲,因为骄傲,所以不选择生,所以拒斥粗鄙的乐观主义。《人间失格》便相当一次心灵的洗礼,洗礼后,我想吃点好的,睡个好觉,明早太阳依旧升起,我依旧怀着对明天期待的心,依旧快乐!啊!我有我爱的人与爱我的人,这是莫大的幸福!自然万物都能使我心头一笑。

记着,希望是件好东西,没准儿是件最好的东西,而且从没有一样好东西会消逝!

在人间心得感悟 篇3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完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从这本书里,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的第一部。主要记叙了主人公阿辽什卡成长、生活的历程,描写了那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阿辽什卡的外祖母很慈祥善良,为人诚实,对人忍让。她让阿辽什卡有了在黑暗的社会上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让它成为一个有爱心、正直的人。

《在人间》主要说了阿辽什卡四处打工,也有时拣写东西卖钱、捕鸟、摘野果,并在打工中学习。生活中的阅读扩展了阿辽什卡的视野。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不为环境所屈服的人。他是怀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离开家乡去喀山读书。

《我的大学》是高尔基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最后一部。说了阿辽什卡到了喀山,带着去大学读书的愿望去了大学,可那时的大学是不为穷人开启的。阿辽什卡只能流浪,和小偷、乞丐在一起。社会上的腐朽是他自杀,可是没有成功又受了伤。伤好以后,他离开喀山,重新走向回乡流浪的道路。

主人公阿辽什卡饱经了人间的辛酸,而我们大家是“小皇帝”、“小公主”、“掌上明珠”。阿辽什卡曾多次打工,而我们却过着幸福的生活。阿辽什卡在打工中也抽时间看书,而我们一听到学习就头疼。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像孤立的指路牌,指引我踏向正确的道路。像明媚的阳光,伴我走向繁花似锦的征程。

在人间心得感悟 篇4

放寒假之前老师给我们每人发了一本书,作为这个寒假的必读课外书。我认真的阅读了这本书,从而体会到作者对书的执着热爱的精神。

这本书是高尔基所作,他是俄国文坛上的一位浪漫主义家,原名叫阿列克谢马克西姆维奇彼什科夫,出身于普通木匠家庭,尽管出身平凡但他刻苦,最终成为了的作家。

这本书记述了作者在外公破产后,而走上社会独立谋生的经历,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人,让作者清楚的了解了生活,认识了生活。可酷爱读书的作者受到了一些愚蠢的小市民的侮辱,但是他却没有因此而气馁,相反,大量书籍开阔了他的视野,丰富了他的思想,使他争取美好生活的愿望更加强烈了,为之奋斗的决心更加坚定了。

一开始作者当了一家时尚鞋店的学徒,随后作者来到了绘图师的家里,主人是作者外婆的亲戚,但是这个家里总是不得安宁,他们经常吵嘴。我也不喜欢这家人,他们之间一点也不和睦,他们总是在吵架,我认为一家人就应该好好相处,互相信任。作者虽说是来学手艺的,但还兼任着佣仆的职务,这家人把他呼来唤去,有一天,他终于逃离了这里,来到了轮船上当了一名洗碗的小伙计。这是他遇到了斯穆雷,他告诉作者:“人跟人是不一样的,如果一个人要想聪明,就多读点书,书读得越多越好。”就是这句话让作者的'人生发生了改变。作者爱上了读书,我认为斯穆雷说的很有道理,书中会聚人生百态,书能让我们去体验不同的人生。

天有不测风云,作者又回到了主人家里,但他遇到了裁缝的妻子,她也很喜欢读书,于是作者就去跟她借书。坐着的看书时间很少,只有在主人们不在时才能看。一旦发现他看书,就把他的书不是烧了就是撕碎。但作者读书的欲望更强了。我非常佩服作者这种精神,他在挤时间读书,而我呢却放着大好的时间不用,更多的时间去看无精神食粮的电影,所以我一定要向作者学习,抓住时间,了解更多的知识,这些知识是一笔财富,丰富我的人生。

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作者那种热爱读书,坚持不放弃、在苦难中执着爱学习,爱生活的精神,他深深打动影响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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