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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缘高三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1-01 来源:互联网

[收藏]边缘高三读后感1000字通用3篇。

书是这一代对下一代精神上的遗训。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后,我的内心被深深触动,我们在写读后感需要注意的是,要符合情理、写出真情实感。如何将自己的感悟在读后感当中记录清晰呢?栏目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边缘高三读后感,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边缘高三读后感【篇1】

阴郁的黑夜,不休止的风掠过树枝,发出“沙沙”声响,教室内的嘈杂,一群肆意挥霍时光的少年们……这就是此时此刻我眼前的风景,安静与喧哗的完美结合,窗外的寂静,窗内的随心所欲。再一次,有目的的翻开郭敬明《爱与痛的边缘》,书评,只能用它来做我此时笔下的主角,方便又熟悉……

郭敬明,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现代作家,《爱与痛的边缘》,一本郭敬明写的所有的书中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书,可就是这样普通的一个人、一本书,却带给我一次又一次灵魂上的共鸣,每一次读,每一次不同的感动。书评,别人写的都是徐志摩、郭沫若、席慕容、冰心,或者是朱自清、沈从文、余光中,亦或是名着之类的。可我,写的就是这么一平凡的书,平凡的不易入人法眼。也许,我的欣赏深度不够,也许,是个人喜好不同,不过我觉得,总之,借用盼盼的个性签名来说,“我就是一俗人”。

第一次承认自己是俗人,不再把自己的水平拔得那么高,因为我知道,我只是个平凡的人,习惯平淡的生活。渐渐地,不知从何时起,喜欢上了笔下如流年一样安静的文字,喜欢深夜在昏暗的灯光下奋笔疾书。纸上整整齐齐的字眼,仿佛指间流逝的幸福,简单、温暖,不忍去触碰……

“我想我前世的前世一定是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帮凶,上上上辈子毁掉的文字注定要我这辈子写出来做补偿。”郭敬明是这样解释他迷恋成瘾的爱好,也许,对于我们而言也不过如此。俗话说“物极必反”最爱的背面,也许就是恨,如今爱如生命的文字,或许就是上辈子恨之入骨的枷锁。《爱与痛的边缘》,这本书是以散文的形式记录作者高中时简单又充实的生活,书中最核心的一句话是“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没有欢笑的青春不完整,没有眼泪的青春更是一种残缺。既然注定了要大笑要大声哭泣,那么我更愿意像列宁说的“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然后淋着大雨倔强的望着天空,不让眼泪落下。我羡慕那些泪水成灾的女孩,羡慕那些会撒娇的女孩,甜美到让人怜惜;我也羡慕那些大声讲话、大声自称“爷们”的女孩,霸气到让人喜欢,可实际上,我都不属于这两种,所以,注定只会安静,安静到让人遗忘……

“一直以来,我希望自己是个心如止水的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就像白纸一样,忘记悲伤的姿态。可是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面太大的湖,些许的风就可以让我波澜起伏。很多时候,毫无先兆的悲喜在一瞬间就可以将我淹没。”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毫不犹豫的喜欢。不得不承认我是个心乱如麻的人,因为总想太多,于是总觉得自己干什么都是错的,跟萧何一样,对也是错,错也是错,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按理说头脑简单、反射弧长的我应该是一根筋,可如今莫名其妙的让大脑神经编一个中国结,我想我是无可救药了,还是茅塞顿开,突然开窍了。事实证明,前者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我还是对以前不会的个别微积分作业无从下手。

今天,在笔记本上写下这样一句话“我的手死掉了”。何谓“手死掉了”,当然不是因为砍了,我所谓的手死掉,是因为我觉得如今的这双手再也写不出灵动的文字,一无是处。书中说“世界末日之后的地球仍然旋转不止,自由与个性是我们存在的全部理由”,于是,在这个磨平人们棱角的生活中,和做着同样千篇一律事情的人群中,我紧握着的,是我手中那仅仅只剩一小块的与众不同。我说过,我是个平凡的人,但平凡并不代表千篇一律,我虽平凡,但我有自己独特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即使我的这些观在别人眼中那么的幼稚可笑,那么的不可思议,可我还是从一而终的坚持着。我执着于身边不易发觉的细小的事物,就如一个伟大的化学家发现了一种新元素一样的开心,也跟考生为了高考一道十五分的大题而将整本厚厚的物理习题册从头做到尾一样的执着。我的愿望很简单,就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看尽身边每一个悲欢离合,以一个远离红尘者的身份感受天大物博,一花一木,可眼前厚厚的一沓课本告诉我,我又想多了。于是,我不得不把自己的“白日梦”锁进箱子里,把钥匙和箱子同时扔进爱因斯坦的黑洞,随正质量的流失,沉淀沉淀……

不习惯太过无聊的生活,当整个人无事可做的时候,静静的听着指针“滴答滴答”的声音,好像在倒数自己的寿命一样,每一个“滴答”声让我觉得自己又离死亡近了一步,这种感觉真的有些恐怖,于是我习惯让文字来填满这些空虚的“滴答”声,不再让我倒计时。趁我们年起,还能写一些文字、干一些事情的时候,千万不要吝啬,也许某一天,当那些本能做的事情也离你远去的时候,你想挽回也不可能了。

郭敬明说“我们疯狂的迷恋文字带来的温暖感觉,就如同孔雀迷恋自己的羽毛,飞蛾迷恋灼热的火焰,水仙迷恋清澈的倒影,流星迷恋刹那间的坠落。我们以文字为生,以文字取暖,假如有天我们没有了文字,那我们就彻彻底底的死掉了。”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们没有了文字,那我还会是现在的我么?我认识的你们,还会是现在的你们么?我想,可能不是。

我们喜欢把自己最真实地感觉写在自己的笔下,然后再拿出来慢慢回味,我们爱文字,可如果用自己手中的笔来表达自己的文字的感觉,我想,这倒是有些困难了。其实,当你真正爱一样东西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语言是多么的脆弱和无力,文字与感觉永远有隔阂。你可以用文字表达你最真实地感觉,可你永远也不能用文字表达你对文字的感觉,为什么?因为早已爱的太深……

因为文字,我们遇见很多人,因为文字,也许会有更多的人记住我们,就算成功了,风光也只能算是一时,因为终有一天,我们都会被这座城市遗忘,会被这个世界遗忘。这,就是现实。

边缘高三读后感【篇2】

阴郁的黑夜,不休止的风掠过树枝,发出“沙沙”声响,教室内的嘈杂,一群肆意挥霍时光的少年们……这就是此时此刻我眼前的风景,安静与喧哗的完美结合,窗外的寂静,窗内的随心所欲。再一次,有目的的翻开郭敬明《爱与痛的边缘》,书评,只能用它来做我此时笔下的主角,方便又熟悉……

郭敬明,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现代作家,《爱与痛的边缘》,一本郭敬明写的所有的书中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书,可就是这样普通的一个人、一本书,却带给我一次又一次灵魂上的共鸣,每一次读,每一次不同的感动。书评,别人写的都是徐志摩、郭沫若、席慕容、冰心,或者是朱自清、沈从文、余光中,亦或是名着之类的。可我,写的就是这么一平凡的书,平凡的不易入人法眼。也许,我的欣赏深度不够,也许,是个人喜好不同,不过我觉得,总之,借用盼盼的个性签名来说,“我就是一俗人”。

边缘高三读后感【篇3】

不习惯太过无聊的生活,当整个人无事可做的时候,静静的听着指针“滴答滴答”的声音,好像在倒数自己的寿命一样,每一个“滴答”声让我觉得自己又离死亡近了一步,这种感觉真的有些恐怖,于是我习惯让文字来填满这些空虚的“滴答”声,不再让我倒计时。趁我们年起,还能写一些文字、干一些事情的时候,千万不要吝啬,也许某一天,当那些本能做的事情也离你远去的时候,你想挽回也不可能了。

郭敬明说“我们疯狂的迷恋文字带来的温暖感觉,就如同孔雀迷恋自己的羽毛,飞蛾迷恋灼热的火焰,水仙迷恋清澈的倒影,流星迷恋刹那间的坠落。我们以文字为生,以文字取暖,假如有天我们没有了文字,那我们就彻彻底底的死掉了。”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们没有了文字,那我还会是现在的我么?我认识的你们,还会是现在的你们么?我想,可能不是。

我们喜欢把自己最真实地感觉写在自己的笔下,然后再拿出来慢慢回味,我们爱文字,可如果用自己手中的笔来表达自己的文字的感觉,我想,这倒是有些困难了。其实,当你真正爱一样东西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语言是多么的脆弱和无力,文字与感觉永远有隔阂。你可以用文字表达你最真实地感觉,可你永远也不能用文字表达你对文字的感觉,为什么?因为早已爱的太深……

因为文字,我们遇见很多人,因为文字,也许会有更多的人记住我们,就算成功了,风光也只能算是一时,因为终有一天,我们都会被这座城市遗忘,会被这个世界遗忘。这,就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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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黄雀记读后感1000字通用


读书对于每个人来讲,都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阅读完作品心中的感受一定会很多很多。作品中总有很多细节,让人很想细细回味。你是否了解好的作品读后感包含哪些内容?栏目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黄雀记读后感”,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黄雀记读后感【篇1】

在余华的《第七天》以后,苏童的这部新作真算得上是一只黄雀。

至少在《黄雀记》里,苏童还在。沿河的香椿树街,街上躁动着的青春。苏童文字里的青春,燥热、残酷有一股浓重的血腥气,就像是那条潮湿阴暗的街巷,街上光着脚的枯瘦的孩子,孩子脚上的一个伤口,脓肿甚至都已经溃烂。

题目中黄雀的意象并没有真正出现在小说的故事里,但是整个情节设置体现了一种黄雀在后式的连锁关系:仙女被保润捆了,而最后是柳生强-了仙女;保润向仙女讨债,而仙女又向柳生讨债。整部小说分成了三个章节,三个视角三个相互咬合的人物。从一张照片开始到最后的红脸婴儿,形式上的魔幻与内容上的荒诞,苏童有意无意地又呈现了一出百年孤独。

其实作为一部长篇,小说里的三个人物都显得十分单薄。保润、柳生、仙女,三个视角甚至都可以互相调换,然而跟余华的《第七天》相比,《黄雀记》在叙事方面就显得成功许多。

虽然跟电影《两杆-烟枪》相比,《黄雀记》里螳螂捕蝉的故事要简单得多,但是小说文本中大量的隐喻和象征,给了整个故事尽可能大的解读可能。

首先是关于魂魄。小说中反复提及丢魂的事情,保润爷爷的魂丢在了手电筒中的尸骨里,除此之外,小说中的人物也不断被别人提醒自己已经丢了魂儿。这暗示了当代人一种灵魂缺失的状态,一种无以凭附的空虚与焦灼。小说第三章里仙女(也就是白-姐)去找庞太太时,提及了这样一句话,“如何向上帝赎回丢失的灵魂”,原话的字体特意进行了加粗,然而作者没有回答,也许这个问题太难解释。

然后就是关于祖父——保润的爷爷。祖父一直贯穿小说的始终,从家里到精神病院,爷爷一点点衰老,但是始终见证着发生的一切。小说中拆床的情节曾出现过两次,一次是保润父母拆掉祖父的木质大床,一次是保润卖掉了父母的床铺。这暗示的是一种破坏与舍弃。而保润在捆绑爷爷时问他要民主结还是法制结,爷爷说法制结像是要枪毙,所以要求民主结。但是民主结也把爷爷捆了起来。其中的黑色幽默充满讽刺。因此,爷爷可以象征着某个年代、某种传统甚至是某种力量,然而它已经失去了魂魄,变成了干瘪的躯壳,慢慢被世人忘记。小说第一章最后写到:“后来黄鱼车经过护城河上的立体交叉工地,四周人山人海,一片繁忙的建设景象……祖父说,祖国的面貌日新月异啊”。而此时祖父正被民主捆得结结实实。

仙女第二次出现时,已经改称了白-姐。对于保润、柳生甚至是白-姐自己来说,仙女都是遥不可及的,她美好得就像那对安静的兔子,然而又会突然变成一只浑身是刺儿的刺猬。仙女是他们所有人的理想,在理想之下,是保润的倒霉与孤独,是柳生所承受的生活之重,是白-姐作为女性的愤怒与无奈。也许这就是宋胖子所说的,“爱上一匹野马,而我的家里没有草原,这让我感到绝望,董小姐”。

在这个简单的故事里,苏童放置了尽可能多的内容。依旧很难找到引号的行文,依旧诗意阴柔的气质。然而太多的依旧把这个故事丢在了苏童最熟悉的那个年代。可是那个年代已经慢慢模糊,而我们的年代却没有清晰起来。也许,该有个人站在我们的年代,该有人尝试,写写我们这一代的故事了。

黄雀记读后感【篇2】

终于买到苏童的黄雀记了,在珠江路书报亭,15元,收获这样一个大型的纯文学杂志,居然跑遍南京都 无法买到,只能靠邮购了,一口气读完,停了一两天,来回味苏童所想表达的信息,苏童写三角恋爱,结局又是悲剧性的残杀,让人接受不了。

我是苏童的铜丝,收集了他好几本书籍,一直关注着他,本来我找苏童的书看,是为了给我小说起个头,定一种格调,只要开好头,就能顺利的走到底,苏童一直说要和现实拉开一段距离,虽然这样保险,可看看泰囧的轰动,我又要说苏童是中年的危机了。

黄雀记是苏童的一个新阶段,意思是螳螂扑蝉黄雀在后,本来他准备给书起名为小拉他企图把香椿树街搬到南京来,想融入南京的大环境,甚至想让他的人物跳小拉舞,殊不知南京的小拉是从吉特巴演变过来的,面对面的走不如手拉手的跳,跳的是那么的充满了激情,一拉一松,最适合表达男女之间的协调和愉悦,一转一跳,都是那么充满了节奏感,比三步华尔兹激烈,比四步有活力,而且能不停的换舞伴,不必死去活来的相爱,就是出一身汗而已。

所以外地人很难理解南京人的性格特征,也很难理解小拉为什么流行,用小拉来形容书中人物的关系也是不确切的,就是他引用了几个南京的地名,扫帚巷,(东)井亭医院,箍桶巷,这些都是南京有历史渊源的地名,就是这样,也无法描述南京的地域文化,看来从苏州运河走到南京,还需要一段距离。

其实我看苏童的小说,一般是不仔细看其中的内容的,苏童不是个善于讲故事的人,我在欣赏他优美的文笔,每一篇都可以当做散文读,他对于人物心理的把握是很深刻的,我没有用到位这个词,是因为苏童已经超过了这个底线,他能超越时空的了解人的本性,不管是善,是恶,都用文字描述的很贴切,这是不容易的,需要下很多年的功夫,不断的在人的内心中探索,如果说苏童是个心理学家,也是能说的通的,就是不用巩俐,何赛飞这样的一流演员,普通的演员也能通过对白,剧情上演妻妾成群。

所以我一直坚持认为,莫言捧红了张艺谋,苏童成就了张艺谋,他们三人都是中国文化界大师级的人物,其他两人已经到了他们艺术的最高峰,而苏童还有潜力,仍然有粉丝,他的作品仍然有生命力,没有必要说他是南京作家,他就是苏州人,用吴侬细语弹唱着新的开篇,描述他心底深爱的慧仙,只有女人的滋润才让他成长,苏童是属于我们江苏的童男子,魅力无限。

黄雀记读后感【篇3】

四年,苏童带着《黄雀记》重新回到香椿街,带着偏执和任性。

小说取名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象征阴影中潜伏的危机,对人们命运的虎视眈眈。围绕着含冤入狱懵懂少年的春天,畏首畏尾犯罪真凶的秋天和位卑心高市井红颜的夏天所展开,病相丛生,光怪陆离。这份年届五十苏童送给自己的礼物,依旧逃脱不了其作品既定的主题——逃。

人性的卑劣,是逃的初衷。从春心萌动到阴差阳错,从失魂落魄到万念俱灰,终究也只是一场无可隐匿的流逝而已。小说从失魂到寻找,从犯罪到救赎,从沉沦到逃遁,从出生到死亡,步步紧逼,最终哀叹遍地。不谈命运,最终却依旧败给了所谓注定,嘲弄之情,讽刺之意,近乎于放肆。字里行间,萧索疯癫,扼人咽喉,不免让人无声叹息。少年少女在逃遁,中年男女在逃离,耄耋老人在逃亡。香椿街上的生命,步伐仓促,万般无常。那些曾经逼迫你出逃的事由,在故事一开始便凿下了深渊,兜兜转转,依旧被命运推进了万劫不复的境地,挣扎也好,哭喊也罢,终究苟活于后人餐前饭后的谈资之中。然后你才发现,这一路的忐忑不安和小心翼翼,始终是自己执拗的保护色,于外人而言,不过看的一场笑话罢了,显得分外多余。故事结束,始觉真相,一语成谶,万念俱灰。生离死别、世事无常皆为生命本来赋予你的戏码,你在演绎的最初便就没有了换剧本的权利。所以,抽丝剥茧才是真正的痛不欲生,后知后觉又怎会是一败涂地呢?

用冰冷的语气讲述冷漠的故事,用孤独的文字叙写萧索的人生,苏童的书永远都不用光明正大地告知天下冬天的到来,因为全文皆是冬。那是一种通过心脏来传递的,喷薄的绝望,也是一种逆流回心脏的,重生的勇气。回甘的余味,会让你原谅那枝蔓无度的芜杂叙事,毫无节制的情节叙述。然后,更好地去重新演绎何为生活,何为生命。

黄雀记读后感【篇4】

《黄雀记》读后感400字!

人生如棋,一步错,步步错。虽然常言道:“不知者无罪。”但事实却是,不知者同罪。

人最可悲的地方在于,一个人往往会在自己最懵懂最迷茫的青春时期犯下或大或小的错误,而往后余生,道路早已被当初的罪孽抉择定。

谁个少年不仓皇?故事开始的地方,或是凉凉之春,或是烈烈之夏,又或是萧萧之秋,少年踏过春夏秋,最终都坠入凛凛长冬,三季不及一冬长,冬天也是救赎的冬天,冰冷,寂寞,与痛悔有关。保润,仙女,柳生,他们不仅仅是香椿树街和井庭医院的三个少年,他们是我们,是所有少年和有过少年时光的成人的化身,保润的春天,柳生的秋天,白小姐的夏天,也是我们所有人的春夏秋。他们在故事里苦捱寒冬,我们在故事外寻求救赎,在生活中,没有人可以事不关己当个局外人。

嘿,我知道那年那月那天你犯下的罪行哦,嘘,放心,我不会告密的,名为岁月的判官已在你的名字上洒落朱砂,罪孽会被代价所宽宥。

黄雀记读后感【篇5】

结局耐人寻味,看到最后,才明白谁是谁是黄雀呢?谁也不是,我们都以为自己是命运的主宰者,其实不然,总有无形的东西在你的身后,带着非迷信色彩的命运之手在操控你。最后,祖父的魂貌似回来了,那个娃娃也许就是他的魂,他们相依相偎,形神共体,也便安生了。从一开始错拿的照片,致使祖父丢魂,似像似不像的仙女也许就是那个女孩,他们都带着对这个世界的怨气,他们都丢了魂,他们都失去了理智。欲望得不到克制的,走向毁灭,习惯了奴役的和压迫的祖父在魂回来的时候,也必将走向衰亡。祖父的寻找,是对记忆的寻找,是对过往阴暗人生的寻找,他不断感叹新生活的美好,可是生命中最适合享受好生活的年纪已经过去了。归去晚矣。时代终将过去,祖父血肉相连的痛苦存在拉扯着我们的记忆,可是必将随着他的死亡而消失。我们还要往前走,走向我们源源不断的欲望,我们知道他们的故事是人生的常态,没有更好,只有更坏,但我们仍相信好的那个会是自己,于是,我们在欲望无涯的荒野里流浪着,我们都是一群孤魂野鬼。我不讨厌任何人,甚至有所悲悯,他们是人,怪不得别人,一切都是自己造就的,仙女又怎么样呢?一个人天生就被抛弃,没人管教,物质匮乏,唯唯诺诺的人也许就这样过完一生,可是还有一种人他们不甘心在底层生活。理想主义者的努力朴实勇敢,也许并不那么现实,像冯先生的夫人说你要赎罪。我不相信上帝,也许也是不相信的,若是相信怕是更加害怕被最后的信仰抛弃。于是,不如没有信仰,活着就是信仰。底层的挣扎不是悲天悯人的生活优渥的人可以体会到的,他们向往好的生活没有错,他们不过是人,有着赤裸裸的兽性。也有爱欲情仇,不是圣人,何来样样都能辨别是非。

黄雀记读后感【篇6】

《黄雀记》读后感2000字:

《黄雀记》是苏童先生最新茅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书名起先是《小拉》,后来苏童斟酌再三改成了《黄雀记》,我觉得改后更好。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把保润、柳生、仙女这些小人物纠缠的冲突和命运,表现的更有冲击力。

从87年开始写《桑园留念》时,苏童就建好了香椿树街,这条窄窄的、老旧的、潮湿阴暗的八十年代街区,承载了那么多的故事,我们不断看到有不同的少年,在此间肆意生长、在这里闯祸、在这里失踪、在这里悲伤、在这里死去。

小说篇幅说长不长,一共三章,分别是保润的春天、白小姐的夏天、柳生的秋天,依旧是熟悉的市井街区小背景、小人物、短镜头,但苏童的笔力极好,人物棱角分明,庸俗、卑劣或者憨厚,情感透亮直白,剖析和叩问灵魂,让读者随着他的笔触,感受共鸣到保润仙女柳生甚至祖父的情感。

翻开《黄雀记》,我们又被久违的带回了熟悉的香椿树街,苏童用自己记忆里那条苏北老街打底,构筑了一个架空但极其吸引人的空间意象,不变的市井老街区街坊邻居家长里短,不变的童年视角起篇,不变的灰暗色调,却又依旧散发着诡异气息:保润家老房子里的奇怪声音、直达幽冥的孔洞、房子里的大蟒蛇、腐臭味道的河流、结尾的红脸怒婴。

文中的冲突和转折很多,结局很让人心口发堵。夜里一个人读完《黄雀记》,又随手翻了翻苏童其他几部关于少年成长的小说,忽然觉得香椿树街有种吊诡的感觉,像盗梦空间一样,在一个个诡谲的梦境中切换。

祖父,是香椿树里具有喜感色彩的一个人物,在黄雀记具有诡异的气息的画布上,是偏亮色调的存在。看到很多情节时会觉得祖父可爱,但祖父身上发生的事情,却又能让我们对生老病死有一些共鸣。丢了魂的祖父,是老年人轮回宿命心理的夸张描写。祖父感觉寿命将至,不停的拍遗照,做好离开人世的万全准备,同时却又惧怕死亡、逃避死亡。这样矛盾的情感,必然有一个崩塌的临界点,一次照相机的快门闪动,足以将老人的魂灵吓飞。

掉了魂的祖父,放大了自己的恐怖情绪,尤其惧怕死后遇到祖宗的谴责,所以寻到祖宗的骨头,就成了祖父生活里的唯一要务,仿佛只有寻到被丢弃埋葬的祖宗骨头,自己的魂灵才能完整,自己才能硬气的、不带遗憾的离开。

绳结,也在小说中地位也很重要,《黄雀记》里让保润和丢了魂的祖父,给我们表演了丰富的束缚技艺,有文明结、民主结、法制结等几十种样式,随着祖父的表现、心情而变化,故事的转折,也是因为保润在夜晚用绳子绑了仙女。绳结,是一种病态的束缚,人不听话或病了以后,才需要绳结来捆扎制服。绳结是个隐喻,细细想想,我们身上不是也有很多绳结吗?只是你我平时看不到而已,夜深人静思度时,每个人都会发现,自己也如同黄雀记里五花大绑的祖父,被工作、生活中一根根看不见的绳索捆绑、牵引向一眼能望到的尽头。

不是所有的错误都可以修正的,意外从照片开始,结局或混沌不明。保润把少女的照片撕碎扔进祖父卧室的洞孔,交给陌生的祖先,少女在黑暗中坠落、恸哭,祖先们密集的苍老的幽灵们叹息。祖父诡谲的病情,让保润在荷尔蒙激增的少年期就不得不去井亭医院照顾祖父,在这里,他遇到了改写自己命运的柳生和仙女。

春天是险象环生的季节,祖父是危险的,擅长穿越时空与祖宗秘密的会面,他被严禁挖掘、他被捆绑,用各种花式的绳结捆扎成井亭医院的模范病人。愤怒的保润,把仙女捆绑留在井亭医院水塔的顶层,仙女遇到了居心不良的柳生。水塔是仙女失贞事故发生的地方,是土豪祭拜观音的地方,是保润试图重圆自己和仙女跳小拉旧梦的地方。

或许,多年前那晚的水塔之上的天窗,有黄雀的冷眼窥探,水塔之下的地底,有祖宗的幽暗叹息。三人的命运,在那一夜风云突变,保润锒铛入狱,柳生荡尽家财,白小姐沦落风尘。命运的列车路过了保润的春天,白小姐的夏天,柳生的秋天,飞驰的终点,是三人的冬天,结局令人悲伤。

命运在很多时候,无疑是恶毒的、睚眦必报的,柳生照顾祖父、白小姐远走他乡,却还是被命运无形的绳索套住拖回香椿树街,和保润牢牢的捆扎在一起,或许是命运应许保润的诅咒而扔出的绳套,而保润的无法消解的怨恨,把自己也捆扎进去,愈挣愈紧。绳结打开之时,三个魂灵都已如同那撕碎的照片,破碎、坠落在在那幽暗的孔洞之中。

这命运的绳结,我觉得应叫审判结,也可以叫黄雀结,被绳结套住的小人物,悲剧的命运是无从逃离的、是业障之果,这里难免又有些宿命论的意味在里面。

小说结尾非常仓促,像是一曲小拉还没放完,舞步却戛然而止,感觉没有尽兴,应当还能宣泄更多情绪,还能展开更多剧情,可能是篇幅控制,可能是刻意为之,我相信后者。

毕竟,美好的事物总是容易消逝的,苏童在大家情绪到九分时关了火,小说以仙女失踪、祖父抱着怒婴结尾,留下了疑团、遗憾、还有期待,交由读者自己去体会。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条香椿树街,品读苏童,思绪也飘荡在那条乌有之街里,自己的童年记忆和那些少年的青春混杂在一起,奔跑、挥洒、冒险,直到消散在晴空里。

黄雀记读后感【篇7】

苏童所着《黄雀记》,很简单的故事,讲了三个八十年代的青少年之间的纠缠,有懵懂的感情,更主要的是侮辱、伤害和救赎。

小说分为三个部分,保润的春天、柳生的秋天、白小姐的夏天,保润、柳生、白小姐便是这部书的三个主角。保润和柳生是香椿树街的邻居,他们的共通之处是家里都有一个住在精神病院的人,而白小姐则是在精神病院工友家长大的孩子。

起初是从保润开始的,保润的爷爷总有些奇奇怪怪的念头,后来就住进了精神病院,于是偶尔陪床的保润便和白小姐有了交集,青春发育期的保润,对白小姐是有些朦胧的好感的,只是木讷不善言辞的保润不会讨女孩子的喜欢,而柳生则是能摆平白小姐的,阴差阳错,在那个春天发生了一起强奸案:未成年的白小姐被强奸了,现场保润和柳生都去了,保润知道自己没强奸白小姐,所以即使被警察抓去,他也没有怎么害怕,可是,案件的结论却是保润是强奸犯,因为白小姐指认的保润,就这样保润被判了 10 年。这 10 年中,真正的强奸犯柳生表面上看过得很滋润,有车、有钱,也有围在周围的人,特别是能时不常地为他喜爱的白小姐跑前跑后。但心底里柳生活得很不滋润,一方面他要承担起照顾保润爷爷的义务,因为他知道自己冤枉了保润,所以就有帮保润赡养爷爷的义务,同时他对白小姐的百依百顺也是出自当初自己的行为的救赎。女主角白小姐是受害者,同时她也是伤害保润的主角之一,她为伤害保润而内疚,躲避着伤害自己的柳生却又享受着惩罚柳生的快感。

小说的结果看着似乎是各自回到了人生的正轨,保润出狱了,和柳生成了朋友;柳生还在帮着白小姐,但自己也准备结婚了;白小姐怀了别人的孩子,在生与不生的纠葛中,住在柳生帮助找到的保润的房子里。结果的结果是保润不知是醉了还是蓄谋,反正还是在柳生结婚的时候把柳生杀了,而白小姐终于还是生下了那个孩子,人们都说那个孩子是红脸孩子,不知真假。

整个小说都是日常琐事,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对那些琐事会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只是在铺陈的琐事中,环环相扣,前后相连,没有疲沓,没有累赘。

我在想这个小说名黄雀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每一件事情都是有其前因后果的。人生在世,所有的脚步应该都是自己迈出的,不论你是年幼还是年老。而由此引起的后果都必将由自己承受。柳生如此,白小姐如此,保润也是如此。

黄雀记读后感【篇8】

《黄雀记》乍看书名便想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当然,本书与黄雀一点关系都没有,而是借用黄雀来代表一种“可能是危险”,“可能是罪与罚”,“可能是命运”。

香椿街上一所精神病院里发生的故事,讲述了那个时代背景下小人物的爱恨情仇,也隐喻了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漫长的政治社会。无论是社会底层还是乡村居民,整个民族都是被绳子捆住手脚的。

丢了魂的爷爷在香椿街到处挖魂,暗示着整个时期人们无处安放的灵魂。

保润、小仙女、柳生之间复杂的爱。保润对小仙女的爱是青涩的爱,十八岁少年初尝爱的味道,却不知如何去爱。柳生对小仙女的爱是市侩的爱,是社会化的小市民的形象,是凭借本能的爱。小仙女的爱是社会化的爱,是带有一个个筹码的爱。爱变得飘渺,成为社会化符号,与身体的关系并不确定。这样的女性命运,值得悲悯。

爷爷的魂丢了,却活的最久。

保润的魂丢了,大概是十年牢狱后,物是人非。父亲去世,当他面对爷爷不记得他时候他痛苦的要发疯,当他被母亲改嫁抛弃的时候他已经麻木不仁,当他逼迫仙女还债跳小拉的时候他咬牙切齿。

柳生的魂丢了,他的母亲时刻提醒着他,他的幸福是捡来的,是侥幸获得的,要夹着尾巴做人,他活在保润的影子里,一直帮他照顾着爷爷。最后他用命还了保润的债。

小仙女的魂丢了,她的魂丢在了繁华虚荣的假象之中,丢在了伤痛的回忆中。

故事让人忧伤,结局赋予婴儿以希望:他离开了蒙难者的母亲,到了安详的老人怀里。(吴全义)

黄雀记读后感【篇9】

小说《黄雀记》是苏童的香椿树街系列的一个延续。讲述了20世纪80年代发生的一起错综复杂的青少年犯罪案,作者从三个当事人的不同视角,组成三段体的结构,写他们后来的成长和碰撞,三个人相互纠缠的命运及其背后的时代变迁。作者以隐忍的写作态度,别致的细节刻画,鲜活饱满地还原了大时代的芸芸众生相。

如果说苏童的《河岸》写的是过去,《黄雀记》写的则是当下这个时代。小说情节并不复杂,故事的引子是“照片”。为了使自己身后能有个依据,“祖父”年复一年地为自己拍遗照。这一举动令儿媳十分恼火,于是生活中争执不断。祖父家的祖坟不在了,祖宗的照片也不在了,连存放祖宗两根骨头的电筒也没了,祖父”的魂也丢了。为了找魂,祖父挖遍了香椿树街所有的冬青树,被送进了精神病院。为祖父找魂,随之在井亭医院上演了一出青春闹剧。电影票,旱冰鞋,水塔,兔子,绳子,把仙女、柳生和保润的命运捆绑在一起。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小说里并没有黄雀,它似乎是一种真实而虚幻的存在。想必书名呼应的也就是三个主人公无法圆满收场的悲剧命运的一种隐喻。那么,究竟谁是黄雀?在保润的春天里,作者用细微的笔触描写了三位青春期躁动、懵懂无知的少男少女形象。少年保润为了对蛮横无理的仙女实施报复,将仙女捆绑在水塔之上,没想到最终对仙女实施强暴的却是他的朋友柳生,保润被指控犯罪而锒铛入狱。同样,柳生的命运也好不到哪里去,他自绝青春,每天夹着尾巴做人。尽管他的家人花钱买通仙女,使他暂时逍遥法外。但是内心尚存的一丝恐惧、不安和内疚,使他的灵魂一天都不得安生,过早踏进了人生的秋天。

苏童在这部小说里,将家族生命的倔强和衰颓,懵懂的青春形态和变态,局促的现实尴尬和纠结,以他一贯如散文化优美的文笔,牢牢抓住读者的眼球。

英国作家狄更斯在《双城记》里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喧嚣的时代,人心浮躁。当精神在空气中变得非常稀缺,灵魂即无处安放。有人因为追名逐利,一再践踏道德伦理的底线,有人非常稀缺,灵魂即无处安放。有人因为追名逐利,一再践踏道德伦理的底线,有人在生活中找不到心灵的出口,精神的麻醉剂也只剩物质与利益的诱惑了。事实上,丢魂和拜金通常是同时发生的。小说中的仙女也是一位灵魂“出窍”的女子。她大胆,任性,不知世事深浅,又仗着自己长得漂亮,在新奇与欲望的世界里张牙舞爪。她小时候被精神病院的老花匠领养,接着成为风光一时的公关白小姐,后来又意外怀孕,为了报复台商又生下了宝宝。

年少纯真懵懂的爱,年少羞涩不敢承认的爱,年少张扬贪婪的爱,一起葬送了三段美好的青春。“她看见了自己绛紫的魂,一绺一绺散开的魂,一绺一绺绛紫色的魂,它们缓缓上升,与天上的白云融为一体。”死神并不接受白小姐的堕落寻死,从中也可以看出作者对她的命运寄予了同情,但并不是宽容。

祖父,可以说是通篇小说中的幽灵和光线,是整个故事的色彩。对来世的恐惧,应和了很多中国式老人对生命和生活的看法。对于一个丢魂的老人来说,作文畏惧的从来都不是死亡,他由于子孙不孝,让他为自己的后事操碎了心。“一个人无法张罗自己的葬礼,身后之事,必须从身前做起。在精神病院里的祖父未必是真正的疯子,而是与外界的一种远离和疏远。他最后变成了一个一无所有的老人,甚至是一个连灵魂都没了的老人,死亡对他已不足惜,他唯一困惑的是没了魂。保润、仙女、柳生,一个杀人、一个丢了性命、一个失踪,唯有祖父活成不朽,“在时间和水滴的销蚀中完好无损”。这位丢了魂的独孤、绝望的老人,在无尽的黑暗中尝尽人间百苦,最后却不得善终;与家庭不和,送入精神病院;孙子身陷囹圄;白发人送黑发人,最终落得孤苦伶仃的窘境。

通观全书,看似柳生成了保润的黄雀,可是兜兜转转,最后,保润又做了柳生的黄雀。而真正的黄雀却是潜伏在人心深处的精神危机、道德危机以及信仰危机。而这种危机无时无刻不对人们的命运虎视眈眈。精神危机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信仰失位,信仰危机反过来又左右了道德底线。保润的绳艺最终捆缚了自己,兔笼使自己成了笼中的小兔,自作聪明的柳生最终走上了不归路。在某种意义上,最后的黄雀就是每个人自己。

在《黄雀记》里,作者给出了“人该怎么活下去这一沉重命题,这来源于作家的社会责任感和对底层人群的悲悯与关怀。而小说也从一个侧面告诫我们:时代给了我们所有的可能,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黄雀记读后感【篇10】

苏童《黄雀记》读后感2000字:

《黄雀记》讲述的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发生的故事,通过三个不同的当事人的视角组成三段体结构——保润的春天、柳生的秋天、白小姐的夏天,写出他们后来的成长与不停碰撞或说是三个受侮辱与被损害的人的命运,是以悲剧贯穿,展现出人性的卑劣与善良,反映了这个社会的变迁,主题涉及罪与罚、自我救赎、绝望与希望。“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在绝望与希望中挣扎,却总也摆脱不了命运的捉弄,也许这就是书名的隐喻所在吧。丢魂是故事的主线,是作恶的借口,也是对人性恶的一种解释。保润把魂丢给了爱情,仙女把魂丢给了花花世界,柳生把魂丢给了对美的幻想,祖父把魂丢给了过去。丢魂,既是对人性的批判,也是人性的丧失。

文章源于祖父的丢魂,正是祖父的丢魂使保润、柳生、小仙女三人之间有联系,有了情感纠葛,而这一切又源于井亭医院的水塔,同时这个水塔既是他们之间一方面的结束,又是另一方面的开始或说是延续。

保润一家因祖父的所作所为而对其感到厌弃,儿媳的恶毒,儿子怕儿媳而不能善待祖父,甚至有时选择逃避,保润则显得有些冷淡,也无所谓关心与不关心,最后祖父被送到井亭医院。后来,父亲丢魂中风离世,母亲远走改嫁,保润照顾祖父,为不让祖父挖树而采用捆绑的方法,后将捆绑“玩”成了一种乐趣,心里扭曲无疑。后来保润喜欢上仙女,却因仙女的种种作为,而使他感到无颜,保润便向她要回自己的八十块钱,最终是将刁蛮的仙女绑在水塔之上,却被柳生强奸,而柳生一家人用金钱收买了仙女一家,一起将保润送进监狱。保润坐牢十年既冤枉也不算冤枉。这里的仙女是蝉,保润是螳螂,柳生是黄雀。

保润出狱后,祖父不认得保润,保润却说“毕竟是世上唯一的亲人”,体现了保润内心柔软的一面;后来又将自己家的房子租给了怀孕的小仙女,也体现了他善良的一面。保润和小仙女的恩怨在水塔那一天结束,他们之间源于小拉,也结束于小拉。

仙女,她高傲冷漠的看待这个世界。她的出生是一个悲剧的开始,父母遗弃,幸运的是被井亭医院的花匠收养,并宠爱着。她的童年、青春是孤单的,只有动物陪伴,这时的她是善良的,只是对世界有些冷漠,这时她应该也是快乐的,直到在水塔被保润捆绑,柳生强奸,她的一切都开始破碎了,也转变着。保润进监狱后,柳生在外夹着尾巴做人,仙女也远走他乡,开始漂泊,摇身一变成为在井亭医院照顾富家公子的白小姐,并对柳生颐指气使,这里保润是蝉,柳生是螳螂,仙女是黄雀。而这一切转来转去又回到了最开始的地方,也透露出仙女的命运,她的悲剧性生活,但她依旧孤傲地面对这一切,她小心翼翼地保护自己,是对自己的一种善待,也是为了能继续“歌舞”生活,但依旧没能幸免,最后还是怀孕了。怀孕的仙女又回到了她出生的地方——香椿树街,并被柳生安排在保润屋檐下,直到诞下红脸婴儿。

红脸婴儿既是新一代,也是上一代的遗传因子。红脸婴儿是耻婴,也是怒婴。他湛蓝的眼睛很纯洁,又象征着一点希望。白小姐说等她回来再看婴儿的脸,也许是婴儿反映了她的内心,怒是对未来的愤怒、无望;耻是对现实的羞愧。后来仙女再次回到了开始的地方——水塔,她遗弃了孩子,消失了。命运的轮回总是如此相似,仙女的沦落让人感到惋惜,也让人心痛,她的生活态度过于消极,也成为沦落的原因之一。仙女的丢魂是为自己所作所为寻找的一个借口,同时,她也是一个可怜人。

柳生有些虚伪,但又有真诚。虚伪:帮保润追仙女,却虚化保润的家庭;他喜欢仙女,却又对保润说不喜欢。真诚:对待怀孕的仙女;在井亭医院再见仙女后的举动。

柳生在水塔下犯的错误,却让自己称兄道弟的保润去承担,体现了他人性的卑劣。保润出狱后二人竟又称兄道弟,仿佛之间的恩怨并非存在,然而却是真实的存在,只是选择了逃避,让事情就这样过去,直到柳生结婚那天才发现这些帐必须清算,而这一次的清算就让柳生丧了性命,保润用刀桶死了柳生,失踪了,仙女被疑为幕后凶手被邻居赶下水。这里柳生是蝉,仙女是螳螂,保润是黄雀。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有些债,不能让他人去承担,只能由自己来清算,否则必定损失惨重,柳生的丢魂是对他懦弱的一面,虚伪的一面寻找的借口。

祖父,四大皆空,没有记忆,成为生命长存的人,不肯死去,他见证着这一切。他的生命长存,却又被束缚,被自己丢魂的痛苦束缚,被想寻回忆,却寻不得束缚。他的生活成为一潭死水,活于束缚的痛苦之中。文中那句“对不起你们都将消失,只有我长寿无疆”是对祖父最好的描述。最讽刺的是他们谁都不是胜利者,祖父被子女当成疯子送到井亭医院,儿子死了,儿媳走了,孙子屡犯重法,柳生被刀捅死,小仙女消失,只剩祖父守着发臭的身体活着,他抱着红脸婴儿安静地坐在水塔旁,一老一少轮回至此完成,而这一切并非预示着结束,我想应该是另一种新的开始,也可以说是对未来保留的一点希望。

祖父从一开始的蝉变成最后的黄雀,走到最后,或许他一直是蝉,禅……

黄雀记读后感【篇11】

第一次读苏童的书,文章分三部分以三个主人公为主进行的,却以第三人称来描述,使得我们只能猜测主角的心理活动。第一章节比较枯燥,开始看时不禁烦躁,这都什么捆绳啊,精神病院啊!祖父只是想要照遗照怎么就那么遭恨呢?母亲对祖父嫌弃,可是祖父对你好你怎么后来变那么坏,要捆绑爷爷呢……一连串的事件,让我对初始的保润没有丝毫好感。

故事大概是因祖父丢了魂开始寻找藏着祖先骨骸的手电筒,谣传为一条街的掘金热,祖父因此进了精神病院,而保润顺理成章入住医院监督祖父不老实的挖掘,修炼成出神入化的捆绑技术。这个技术是重头戏。为了追仙女儿,结识了宽裕的柳生做了朋友。因着仙女的贪婪霸着保润金额不菲的80元,被绑起来,柳生趁机侵犯了豆蔻仙女,最后因买通关系使得保润冤狱十年。出来后,看起来关系平平,却在柳生负了仙女后将其杀害,仙女也受累早产下怒婴(脸色被大面积红色胎记覆盖)后出走结束。想来也是最完美的结局。可细想一下,仙女怕是依然会沦落风尘吧。

象征的隐喻很多,而我却更多的关注故事的进展,太过肤浅的我。只看到人们的满腔热血地看热闹对逼着孕妇仙女下河逃离的冷漠形成的鲜明对比。而仙女因着年少的不幸就此凭借美貌走上了不归路,我们该给予同情吗?贪图享乐的仙女自年少便已定型,有没有被强奸,到最后都该是殊途同归吧。让人寒心的是仙女最后渴望安定,尝试问柳生要不要和她过日子遭到了拒绝,如果没有再次的负心,老实人保润或许不会再去报十年前的纠葛了。

黄雀记?螳螂捕蝉 黄雀在后,谁是黄雀呢?线索太隐晦,很多读后感上升到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小人物的苦苦挣扎。不管社会背景如何,这种荒诞的生活在如今的现实生活中总是频繁的。保润捆绑了仙女,柳生成为黄雀。柳生背负良心债自以为还清了,却在新婚夜遭到保润杀害。从本该热情洋溢的青春期起就背负着压抑的内心,是偶然也是必然,保润在父母影响下对祖父的矛盾心理,仙女作为领养的孤女缺乏父母的爱和管束,柳生家境富裕生得俊美,活该纨绔……

看完还是比较压抑的,思路混乱,碎碎念消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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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要四到:一是眼到,二是口到,三是心到,四是手到。作品让我们的心灵变得富足。写好读后感的关键是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想要写好作品的读后感,我们要怎么做呢?以下是编辑精心收集整理的教学孤独读后感,带给大家。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教学孤独读后感(篇1)

阅读《教学不孤独》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因为它是一本一线教师的故事集,没有艰深的专业术语,也没有扑朔迷离的情节。其中的人物我们每天都可以见到,其中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这些故事让人觉得亲切又感动,小贴士里的经验之谈简洁而实用。然而,当我们掩卷沉思其中的深意时,便会觉得意味深长。

这本书把教师领导这一深刻的理念形象化、具体化,用真人真事让读者感受到教师领导的力量。教师对学生的重要性似乎谁都明白,但在多次的改革中,教师不是被忽视就是被指为教育失败的根源。以美国为例,20世纪60年代的学科结构运动由科学家重新编写了高难度的教材,以期赶上苏联的科技水平,这次教育改革很快就以失败告终,甚至在70年代中期出现了回归基础运动的补救措施。

究其原因就是专家主导的改革忽视了教师的实施能力和学生的接受能力。2001年《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案加强了对学校和教师的问责并投入大笔经费培训教师,从中不难看到联邦政府对学校和教师的态度。尽管布什在20xx年国情咨文中充分肯定了这次改革的成绩,但也有人说布什总统的教育实验是失败的(全国教育协会的主席丹尼斯万罗凯尔语)。这次改革当然有它的成败得失,但对于教师而言,严重的后果就是压力过大,个人的教育信念受到挤压,丧失了教学的激情和创造力。所以,这次改革也遭到了教师们的强烈反对。为了激励教师投入改革,美国采取了种种措施让教师重新成为课程与教学的主人,依靠教师的参与和提高教师的素质来改善学生的学业成就。在《教学不孤独》的所有故事中,我们仿佛亲眼见到教师领导是如何惠及学生、学校、家庭与社会的。有了教师全心的付出,学生会学得更好。所以说,教师是真正的教育领袖。教师领导的受惠者不仅仅是教师,而是所有的人。

读完《教学不孤独》中所有的故事,我们发现教师领导的基石是合作与关爱,这一含义贯穿于全书。单个教师的力量是有限的,团结起来就能产生巨大的能量。只要教师敞开心扉,虚心接受他人的意见,每位教师都会在某个时刻、某种场合成为领袖。特别是在教师独立性较高、尊重教师自主与权威的美国,教师领导有力地打破了传统教师文化中的孤立与封闭,促进了专业知识的交流。合作与关爱让教学不再孤独,工作的压力也在相互分担中减轻了。在我们国家,受集体主义的影响,教师的封闭与孤立不如美国严重。但目前的评价体系使教师之间产生了激烈的竞争,阻碍了同行之间,特别是同校的教师之间进行真诚的交流。越来越严厉的问责制度也使学校的氛围变得紧张和严肃,缺少关爱与温情。我们不妨学习第一个故事里的特露迪,做个热心的同事,成为学生和家长的好朋友,这样才能体会到教育的美好!

教师领导这么好,怎样才能实现它呢《教学不孤独》不是一部学术专着,但从一些细节中可以发现教师领导的繁荣离不开政府的倡导与全社会的支持。教师要成长、要脱颖而出、要成为领袖需要机会和支持。比如该书查拉邦克教师提到他获得过全国教育委员会的认证,书中多位作者获得过美国高级教师资格证书。这就是美国对优秀教师的认可与奖励。另外,在美国你会看到五花八门的奖项,有商家赞助的,有研究机构和教育组织举办的,有官方和学校设置的,也有个人和社会慈善机构设立的。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促使美国有更多的教师能发挥才干,崭露头角,成为领袖教师。最后,许多作者都提到,要争取学校行政人员的支持。

教师领导并不高深,也不遥远。《教学不孤独》就是最好的行动指南。

教学孤独读后感(篇2)

在无意中翻到了这本书,打开看了几页,书中的内容一直吸引着我,让我带进了他们的课堂。这是一批奋斗在教学一线的美国中小学教师,他们因为在学校里发挥了独特的教师骨干作用而受到国家表彰。这本书就是他们对工作与教学的真是记述。从万圣节化学实验、寻找你丢失的金矿,到把甜蜜的家-----芝加哥带到13班,这些故事各个激动人心、独一无二。读后,我才发现,一个优秀的教师不在于你教了几年学,而是在于你用了多少心。

上班已经有5年有余,年轻气盛的我,一直相信自己可以独当一面,包括教学。我认为自己善于启发、富有创见、备课精心,我的学生会崇拜我并有骄人的表现。我的妄自尊大被很多同事当做是天真、幼稚。直到今年,我筋疲力尽,向前走的决心即将动摇,因为学生的成绩与平时我的付出不成正比。凭着一点领悟反思我一直盲目得走着,我发现:自己不仅不能独当一面,也太骄傲自满了。帮助孩子成为均衡发展、充满智慧并努力向善的人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而我仅仅是其中的一小部分。我以为我努力了,就能代替所有人,结果是我错了,我以为自己的能力是考虑到学生发展的,结果是我抑制了学生发展。在这本书里有篇文章写得非常好----教育中的美好之处。作者给出了教育中应该注意的几点:

1、做个优秀的教师;

2、与他人分享宝贵经验;

3、做个热心的同事;

4、做学生与家长的好朋友;

5、为自己保留一些美好的事物。

看似简单的几点,但是实施起来,并非易事。在工作与生活发生冲突时候,我们都要冷静处理事情;当分享宝贵经验时候,要吸取别人好的想法,用于自己教学中,并创新。从中我也读到一个故事:有一个小男孩站在海边,把被冲上岸的海星扔回大海。一个人从旁边经过,说:为什么扔回这些海星这么多,你改变不了什么!男孩看着他,举起手中的海星,扔进大海,说:我改变了这一个!每年我们都有一个班的海星。我管不了地球上所有的儿童,但我能管好我班上这些。确保你所有的海星都会到大海。你会改变他们每一个的生命!在我们的班级里,我们只要做最好的自己,尽自己的能力,改变海星的命运。

在合作方面,我也受到了一些启发,在朱莉。约克的文章中,我了解到了一些小贴士:

1、写好一节课或一个单元的教案后,请其他老师指正,这样你将会尽力写出最好的教案。(谁会把垃圾给别人看呢)而他们会帮你改进得更加完美。你会惊讶于最终的教案。

2、虚心听取意见。有时候我口若悬河,认为自己知道一切答案,但是通常是我的学生提醒我,我不是完美无缺的。有时候要说,有时候要听。试着多听一些。

3、合作会让你干更多活(就像在一组学生中总有一个人为大家代劳),但是合作也意味着分担工作,共享成果。不要因为不愉快的经历而气馁,总会有行之有效的方法。想想你的学生,想想将来的成果,然后完成任务。

4、不是所有的事情都需要与他人合作。不要做画蛇添足、徒劳无益的事情,但的确有必要时不时地审视你的课程,然后想:这就是最好的了吗这套课程行之有效吗还能更好吗如果它需要改进,我知道怎么去做或知道谁能看出问题吗人总是难以发现自己的问题。

结合以上几点,我认为最贴近实际,我要把这4点作为审视自己的标准,尽力做好每一件事。同时我也要把自己经历的事情尽量写下来,以便看出自己的改变。时不时翻看这本书,也许对我的教学提升会更快!教学不孤独,教学就是不孤独!

教学孤独读后感(篇3)

看了《教学不孤独》这本书后,我了解到美国一批奋斗在教育一线的中小学领袖教师是如何在教学过程中,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允许和鼓励学生冒险、犯错误等,为他们营造一种促进发展、勇于创新、充满关爱和宽容的集体氛围。着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所有智力方面的工作都要依赖于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它增进了个人潜力的发挥;兴趣是学生活动的强化剂,在学生的认识过程和学习活动中起着巨大的推动和内驱作用。

《教学不孤独》这本书从不同角度阐述了教师成为楷模的故事,他们自述的故事就发生在学校的日常生活中。在他们看来,成为这样的老师既不高深,也不遥远。每个教师都有可能在某个时刻、某种场合下成为楷模!他们的教育实践无一不是独树一格而又指向统一的:为了孩子美好的未来。无疑,这本书,值得花时间好好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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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1

鲁迅先生在铸剑里塑造了两位有英雄主义气质的人物,黑衣人宴之敖者与眉间尺。眉间尺为报父仇,毅然割下自己的头颅,交给一言相交的黑衣人。黑衣人为了替他报仇,在紧要关头,按照预先的设计,挥剑砍下了自己的头颅。这种一言既诺,即以头颅相托和以头颅相许的行为,正是古侠的风貌,读来令人神往。

眉间尺是个稚气未脱、优柔寡断、心地善良的孩子。他对那只淹在水里面,单露出一点尖尖的红鼻子的老鼠,也怀着怜悯的心情。救起它,又觉得它可憎;踩死它,又觉得它可怜。这种心理,是典型的艺术家心理。骨子里是对生命的热爱,是敏感,是善变,是动摇。这样的心态只合适于写小说,不合适于去复仇。

但突变发生了。当他得知父亲为楚王铸剑反被楚王砍了头时,就像自己的少年时代被那柄纯青、透明的利剑砍掉一样,一步跨进了成人的行列。他全身都如烧着猛火,自己觉着每一根毛发上都仿佛闪出火星来。他的双拳,在暗中捏得格格地作响。母亲的话,使他明白,作为一个男子汉,此生惟一的目的就是复仇。当他在复仇的猛火燃烧中,拿起那柄使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了光辉的雄剑时,他觉得自己已经改变了优柔的性情;他决心要并无心事一样,倒头便睡,清展起来,毫不改变常态。从容地去寻他不共戴天的仇雠。但这种成熟是十分幼稚的,他暗下的决心,颇类似小孩子打架时的咬牙发恨。当他把复仇的计划付诸实施时,决心便开始动摇。在路上,一个突然跑来的孩子,几乎碰到了他背上的剑,使他吓出了一身汗;在冲向楚王的车驾时,只走了五六步,就跌了一个倒栽葱;并且还被一个干瘪脸少年扭住不放。看来,欲报父仇,光有决心没有临危不惧的胆魄和超人的技巧也是不行的。就在眉间尺被干瘪脸少年扭住不放的瞬间,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的黑衣人出现了。他对着眉间尺冷冷地一笑,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那少年就不觉慢慢地松开了手,溜走了。他的眼睛好像两点磷火,声音好像鸱枭,这是一个冷酷如铁的复仇者形象。他不愿眉间尺称他为义士,说他同情寡妇孤儿,他厌烦地回答道:唉,孩子,你不要提这些受了侮辱的名称。他严厉地说: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

这种只不过要给你报仇的思想,表现了他内心深处的忧愤,近乎虚无绝望的忧愤。他的激情经过铸剑一样的锻炼,达到了看上去好像一无听有了的程度。这正是一个久经磨炼、灵气内藏、精光内敛的战士形象。在他身上再也找不到眉间尺那般的决心、勇气之类的浅薄东西,正如他自己所说: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

一个能够憎恶自己的人,当然不会再如热血少年那样把决心和勇气挂在嘴上,他所着力追求的,就是如何置敌于死命的战斗策略和方法。小说中那奇异的人头魔术,正是他复仇艺术的生动写照。

一切暴君,都喜好杀戮。黑衣人投其所好,用眉间尺的头来引诱他,他果然上当。最喜欢看人头的人的头,竟也变成了整个复仇把戏的组成部分。这里富有意味。

我十几岁的时候,就从中学的语文课本里看到了这篇小说。几十年后,还难忘记这篇奇特的小说对我的心灵震撼。尽管当时不可能完全看懂这篇小说,但还是能感受到这篇小说深刻的内涵、丰富的象征和瑰奇的艺术魅力。

离开了身体的头颅,尚能放声歌唱,尚能继续与仇人搏斗,这的确是迷人的描写。都说这里有象征,但谁也说不清楚,头颅象征着什么,青剑象征着什么,黑衣人又象征着什么。它们既是头又不是头,既是剑又不是剑,既是人又不是人。这是一种黑得发亮精神,就像葛里高利看到的那轮黑色的太阳。这是一种冷得发烫、热得像冰的精神。而这恰恰就是鲁迅一贯的精神。

每读《铸剑》,即感到那黑衣人就是鲁迅的化身。鲁迅的风格与黑衣人是那么的相像。到了晚年,他手中的笔,确如那柄青色的雄剑,看似有形却无形,看似浑圆却锋利,杀人不见血,砍头不留痕。黑衣人复仇的行动过程,体现了鲁迅与敌人战斗的方法。近来我读了一些武侠小说,颇有所得。但也深感武侠小说夸饰太过,没有分寸感,破坏了小说本应具有的寓言性和象征性。文字和语言因夸饰而失去了张力,丧失了美学价值,只能靠故事的悬念来吸引读者。《铸剑》取材于古代传奇,但由于投入了饱满的感情,所以应视为全新的创造,而不是什么故事新编。我一直在思考所谓严肃小说向武侠小说学习的问题。如何汲取武侠小说迷人的因素,从而使读者把书读完,这恐怕是当代小说的一条出路。

眉间尺听了黑衣人一席话,就果敢地挥剑砍下了自己的头颅。他的行为让我大吃了一惊。这孩子,怎么能如此轻信一个陌生人呢其实,眉间尺这一剑,其勇敢程度,并不亚于手刃仇敌,甚至还要难上数倍。他这种敢于信任他人的精神,同样是泣天动地。超常的心灵,往往披着愚笨的外衣。

对一个永恒的头脑来说,个人一生中的痛苦和奋斗,成功和失败,都如过眼的烟云。黑衣人是这样的英雄。鲁迅在某些时刻也是这样的英雄。惟其如此,才能视生死如无物,处剧变而不惊。黑衣人连自己都憎恶了。鲁迅呢

《铸剑》之所以具有如此撼人的力量,得之于其与现实保持着距离。小说并不负责帮助农民解决卖粮难的问题,更不能解决工人失业。小说要说的就是那样一种超常的精神。当然这只是我喜欢的一种小说。

《故事新编》的其他篇什,则显示出鲁迅的另一面。他经常把一己的怨怼,改头换面,加入到小说中去。如《理水》中对顾颉刚的影射,就是败笔。但无论如何,《故事新编》都是一部奇书。这本书里隐含了现代小说中几乎所有的流派。就连其中的败笔,也被当今的人们发扬光大。油滑和幽默,只隔着一层薄纸。

我至今还认为,《铸剑》是鲁迅最好的小说,也是中国最好的小说。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2

《铸剑》是鲁迅根据历史故事改编而成于1927年版的短篇小说,讲述名铸剑师干将将、莫邪之子眉间尺为父报仇,与黑衣人合作仗剑除恶的传说。

最初出现时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懵懂又有着一颗慈悲的心。他讨厌那夜里吱吱作响的老鼠,怕它会惊醒熟睡了的母亲,在老鼠死了的时候他却又觉得可怜。如此一个连杀害一只老鼠都不忍心的青年,在得知自己背负着杀父之仇时就走向了替父报仇的路。然而明明是有着这样柔弱的性格的他又怎可能独自报了这仇。当一个黑色人出现在他的眼前说可以帮他报仇可是他得付出他的生命,眉间尺却没有犹豫。大殿之上,沸水之中,三个人头相斗,无疑三人一俱死亡,并于沸水之中无法辨别谁是谁。于是,眉间尺与黑色人一并享受着国王葬礼的殊荣。

眉间尺以复仇的姿态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为他能把杀父之仇报了而喜却也为他把自己的生命也送上了而悲,然而懂得终究他只是一个弱者,一个为复仇而生为复仇而死的弱者。母亲一句你必须改过,让他没有了其他选择。哪怕是优柔的性情,亦只可以前往。然而却又正是当初被欺凌的中国中千千万万个弱者中得其中一个。为了惩奸除恶,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如此看来他虽是有着优柔的性情却又有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在复仇之计还无从下手时,眉宇间已被通缉。这已注定,他无法逃脱于其中,无论复仇进不进行到底,亦都无法存活。如此看来,他把这样的重任托付于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也说得上是明智。小说中作者还对眉尺间的父亲的事迹作了大幅的描述,因为如果没有这件事,眉尺间依旧只是一个优柔的少年。而这一仇恨却给他灌以满腔的热血,尽管不能以英雄去称呼他,他也不失有这样的气概。黑色人的出现无疑给这剧情添加了许多的神秘性。在看来,义士是侮辱他,同情亦是倍受污辱的名称。尽管直到结尾也没有给他过多的介绍,他却是给我们留下了惩恶除奸的高大形象。一句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为此,他也不惜付出生命。这似乎是作者用自己激荡的内心所塑造出的人物,表达出作者内心的正义感。当时所处的社会似乎正是国王的化身,随时有可能在背后给正义之士以致命的一击。当然,许多带着惩恶除奸的使命的他们从不因此而畏惧。国王最后与他们一俱于沸水之中死去是他们奋不顾身的结局。在他们看来,死亡并不可怕,为了光明而死亡更是没有畏惧。各大臣妃子想尽各种办法也无法将国王的投从杀他们的人中辨认出来,最后只能是一同在人们的敬仰中离去。细细想来,这样的安排也正是恰到好处。尽管当时盲目的百姓对眉尺间与黑色人甚是憎恨,却又无可奈何。正是表达了作者内心对他们的高度敬仰,把他们放到了让人仰视的高度,同时又无形中把国王放到了让人不屑的位置。历史也正如作者所预示的那样,丑恶的社会终于被推翻了,社会最终迎来了新面目。

复仇贯穿了全文,也正是那样有着复仇的责任才有着惩恶除奸的使命。故事虽简短却沉重,让人能感受到那时社会的处处威逼之意。谁亦无法于那样的社会中安好地生存着除了那些如同王一样奸恶狡诈却又自以为正义的人。哪怕不可得知黑色人究竟是有何来历。言语之间亦可以看出他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如此让人失望的社会也是作者所处的社会。虽是取材于历史故事但又有自己的改编,他用辛辣的嘲讽来表达自己对那样的社会的不满。一边是杀父的仇人所喻的害人社会,一边是为了惩恶除奸付出了自己生命的黑色人所喻的作者的内心;一边是两个为报仇而牺牲头,一边是前来看热闹的百姓,这极具对比性,这也正是对当时社会存在的许多把国家兴亡的责任置身于外的看客。他们看着同自己一样被欺负的人受害却如同与自己无关一样。然而,崇高的使命与庸众相对竟有被消解之意,终究孤不敌众,这也有表达作者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只有自己一人去反抗当时的社会,想要成功似乎并不容易甚至还有些绝望。故事还有许多极具创新的故事,夸张中也显露着许多的恐怖,无疑也只是想表露作者所处的那个吃人的社会的恐怖。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3

相对于《呐喊》的开山之功(无论是政治意义还是文学意义的)和《彷徨》的低吟徘徊(所表现出的解析作者心路历程的文本意义),鲁迅的第三本小说集《故事新编》缩于一隅,似乎被我们遗忘了。而这个集子的创作时段覆盖了前两本小说集,并且远远超出,一直到鲁迅去世的前两年(1935);鲁迅虽是写古书上的事,可也自认为“并没有将古人写得更死”(《故事新编.序言》),于是其中的故事,大致可以让我们窥见鲁迅创作鼎盛时期政局的起伏跌宕、文坛的风云争斗、报刊的唇qiang舌剑。补天的女娲腿间出现古衣冠的小丈夫,射日的后羿暗刺高长虹数回,《理水》中“文化山”上的人等各有所指,如此不一而足。鲁迅自己也不看好的“油滑”缺少拉开距离的幽默,多了过于热心的讽刺,于是《故事新编》在某种程度上陷入了杂文的窠臼。

这样的看法并无不可,却仍隔靴搔痒。《故事新编》躲在《呐喊》和《彷徨》的影子里--这两个文集的题目就是一种彪炳于世的显性文化姿态;而《新编》让我们看到的却是那个躲在s会馆钞古碑的鲁迅,一个与古人遇合胜过跟今人交流的鲁迅,一个在线装古籍和现代启蒙之间努力挣扎的鲁迅,《新编》在“没有将古人写得更死”的同时还是最大程度地眷恋着那个已然失落的世界,鲁迅在文化急遽震荡时期的微妙心态也于焉浮现。所以,虽然鲁迅早就想让这类故事“算是一个开始,也就是一个收潮,可毕竟没有结束,还共写了八篇单独成集出版。《故事新编》正堪成为“呐喊”和“彷徨”之文化主将内心深处幽曲之所的解读文本。

本着这样的视角,我们首先来看《铸剑》的故事处理。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鲁迅以白话写文言,把很短的篇幅敷衍成长长的故事,晋人志怪原本的古朴诡谲已经消失,简单的复仇原型中充满对人物个性的阐释和叙事本身的张力。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业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小说主人公眉间尺的母亲之口-交待的:

“大欢喜的光采,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

……

“‘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决不能洗掉命运。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的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去。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颈子上,给我报仇!’”

这是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如此安排已不仅仅是叙事技法方面的问题了,鲁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列异传》和《搜神记》没有这么明确的目的,因为神迹在其中是不证自明的;而《铸剑》中的父亲则是鲁迅亲手发明的神话,是附魅传统经过现代理性反思破灭之后新的(旧的?)梦想,神话的时代毕竟已经过去了:

“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去了光辉,惟有青光充塞宇内。那剑便溶在这青光中,看去好像一无所有。”

鲁迅也只能说“看去好像一无所有”。他笔下的英雄人格在现代题材里几乎没有出现过,涓生、吕纬甫、魏连殳都是失败的知识分子、文化精英,带着绝望的气息,更遑论闰土和阿Q这些农民们;英雄只在古书里,是(故事“新”编的主人公)眉间尺(我们毋宁将他看作是“现在时”的)的父亲;照理说,鲁迅从新文化运动开始,就应该是最有资格和最坚定具备审父意识的人,但是鲁迅实在不能够坚定。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4

看完鲁迅先生的《铸剑》,我的第一反应是想起中学时期学过的《干将莫邪》,铸剑师干将三年为楚王打造两把名剑,剑成时预料到自己将被楚王以血祭剑的后果,在回王命时留下雌剑并交代妻子告诉未出世的孩子将来长大后为父报仇,孩子出生长大后踏上了为父报仇的路,并在一个陌生人出现后以自杀的代价换来陌生人助其报仇的事情。《故事新编》的《铸剑》中也可看出一些《干将莫邪》的影子,但鲁迅先生笔下的《铸剑》以怪异另类、大胆夸张的情节描写以及不合常人逻辑的情节安排,加强了故事中的悲剧色彩与复仇的力量。在故事情节叙述的背后让我们得以体会其中作者的深意及其想要表达的思想及当时的社会现状。

《铸剑》的主要人物有眉间尺、眉间尺的母亲、黑色人宴之敖、楚王以及一大堆“看客”。在文章的最开始,描写了眉间尺深夜斗老鼠的场景,他不堪老鼠的烦扰想要亲手解决掉老鼠,但他在水瓮中看到老鼠挣扎地场景时又心生不忍,下决心踩死老鼠时又觉得自己作了大恶似的,从这个场景中可以看出。将满十六岁的少年眉间尺的优柔寡断与内心的矛盾挣扎。在其灭鼠过程中吵醒了睡梦中的老母亲,其母哀叹其性子不冷不热,并交代了眉间尺的身世及楚王杀其父的仇。复仇的力量是强大的,这种力量赋予了他勇气与斗志,于是眉间尺在第二天背上当年其父所铸的雌剑踏上了复仇之路。

在找楚王报仇的路上遇到楚王,还未行动就遭国王追捉,这时黑色人宴之敖出现了。宴之敖承诺会帮助其报仇,前提是要眉间尺的头与剑,眉间尺同意了。于是,宴之敖带上眉间尺的人头与剑进宫为国王“表演”,他将眉间尺的头放到金鼎里煮并唱起了歌,不久,人头在金鼎里翻筋斗,当楚王凑近时宴之敖斩下楚王的头。当两头相争眉间尺的头被楚王控制时,黑衣人也斩下自己的头加入争斗。最终,三颗人头皆“宣告死亡”,纷纷沉入鼎底,最后鼎中只剩下三只头骨,难以分辨,只能合葬一处。

在复仇之后,作者还着墨写了楚王死后,宫中众人的反应,无法认清的头骨以及一团混乱的情景。最后众人决定将为三个人头一个人举行大出丧,但到后来举行大出丧的时候俨然演变成了一出“大热闹”,至此,整个故事结尾。

《铸剑》完成与1926年10月,中国军阀混战,以段祺瑞为首的北洋军阀屠杀请愿学生,制造一系列血的惨案。当时的鲁迅在看到这些社会惨状后激发了他反抗复仇的怒火,《铸剑》就是在这种心情下写下的。细细品读,我们可看出,文中的楚王就是封建统治的代表,而眉间尺及黑衣人宴之敖则代表了敢于冲破封建传统的勇士,他们的复仇行为实则是向封建传统发起的攻击。直指楚王的行为也表达出作者想直接快速地推翻封建统治而不愿牵扯太多,黑衣人的仗义与对承诺,宁死也要帮助眉间尺报仇的行为在很多读者看来是难以理解的。文章描写虽然夸张,但我想作者这样写想表达的意图是作者本人对推翻封建传统的勇气与决心。

再看文中所写到的众多“看客”。一直深表认同:鲁迅先生除开笔下描写的一些代表当时中国普通民众的形象及反映当时的社会现实外,还塑造了一大堆形象生动的看客。如《孔乙己》中酒店里戏弄嘲笑孔乙己的群众,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祝福》里乡里人们对祥林嫂的冷漠与嘲讽,不同情祥林嫂悲苦的身世反而从中取笑;《药》里英雄夏瑜的英勇就义沦为茶馆里茶客们的谈资,鲁迅笔下不乏伸长脖子在人堆里张望的看客,也不乏絮絮叨叨,一群置身事外的看客,就像《铸剑》里,国王死后的大出丧最后会演变成一出大热闹,王公大臣,平民百姓都在人堆里装出哀戚的颜色,却无几人感到真正的悲痛,这是一个社会的悲哀,从中人性的冷酷显而易见。结局中复仇者与被复仇者同归于尽,只留尸骨在人间,大出丧时尸骨享受着百姓的祭拜,而这出复仇的事实却被世人遗忘、丢弃。愚昧的、以复数存在的看客却成了“胜利者”得以置身事外。

回归到当时的中国社会现状,只懂得伸长脖子、张大嘴巴充当看客的群众充分体现出当时国民的劣根性。鲁迅的弃医从文只为唤醒沉睡麻木的看客们却终究无法,一如《铸剑》中勇士的英勇报仇与仗义相助换来的还是城中百姓的麻木,其中的荒谬与讽刺可见一斑。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5

相信很多人都读过《哈姆雷特》,鲁迅的《铸剑》,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与《哈姆雷特》有很多相似之处。

小说一开始描写少年眉间尺的日常生活,这是一个平常的夜晚,他被老鼠咬锅盖的声音骚扰的无法入睡,于是,便爬起身来捣鼓那只老鼠。后来,他一不小心踏死了那只老鼠,他又不禁生起怜悯心来。这是一个不平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即将长大成人了。母亲告诉他关于父亲之死的秘密,并将父亲留下的宝剑传授给他,希望他能够改变自己优柔的性情哈姆雷特式的性情,用这把宝剑去杀那个杀死父亲的仇人国王。就这样,这个刚才还在与老鼠搏斗的少年,将不得不担负起刺杀国王替父复仇的使命。

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成人。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正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复仇使他的意志成人化了,但他的身体拒绝长大成人,抑或是身体本能在拒绝承担成年人的仇恨。在关键时刻无意的摔倒,致使自身远离了复仇对象,正如哈姆雷特的犹豫一样,无意识中逃避着复仇使命。

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断,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复仇精神缺失的补偿。

是恨,是复仇的愿望,而不是爱心、义气、同情之类的情感,将眉间尺与黑衣人联系在一起。黑衣人关注复仇本身,只关注复仇行动的有效性。他对复仇以外的情感不感兴趣,或者说,他已经摒弃了除仇恨之外的一切的情感。黑衣人就是复仇意志本身,是眉间尺的复仇手段。作为复仇手段的黑衣人的确是以其奇特的,却是行之有效的方式,完成了复仇的使命。

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

文章结束了,却让我迟迟不能走出文章,鲁迅用一个古小说的新编既表达了百姓向暴君复仇的热望,又含蓄地写出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郁闷和痛苦。在饱受列强欺凌的旧中国,又是个人情绪和民族感情的完美结合。那神秘的黑衣人。正是鲁迅的化身,强烈的复仇的心理在鲁迅的心中,就像一个光明的使者,指引革命的前进。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6

《铸剑》主要讲的是一个为夫复仇的故事,十六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眉间尺在得知自己父亲为国王铸剑却被国王残忍杀死的真相时,毅然绝然走上了为夫报仇的道路。期间得到神秘的黑衣人宴之敖者的帮助,终于成功报仇。

令人感到恐怖的不是哭,而是笑,这是我看完《铸剑》后的第一感受。文中明显的黑衣人的笑有三个场景,但每次都让人感到死亡的气息。首先就是在眉间尺被一个干瘪脸少年刁难时神秘黑衣人的出场前面的人圈子动摇了,挤进一个黑色的人来,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他并不言语,只向眉间尺冷冷一笑,一面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脸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就是这冷冷一笑,让人觉得不寒而栗,难怪那干瘪脸少年只是在看了他一下,赶紧松开了眉间尺的衣领,溜走了。黑衣人第二次发笑就是在眉间尺自刎后把剑交给黑衣的人时候呵呵!他一手接剑,一手捏着头发,提起眉间尺的头来,对着那热的死掉的嘴唇,接吻两次,并且冷冷的尖利的笑。这个场景想着想着就觉得恐怖,你可以想象在一个漆黑的夜晚里,一个人拿着一个死人头接吻,身边还有一条无头尸,然后发出冷冷的尖利的笑,这是一个多么惊悚诡异的血腥画面。最后一次笑就是在复仇完毕后黑衣人和眉间尺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这里,眉间尺的深仇大恨已报,黑衣人也释然了,可他笑的背后是经过多大的战争啊,我无法想象三颗头颅在一个烧开了水的金鼎里你咬我我咬你是一个多么惨烈的画面,我也无法想象到底需要多大的勇气人们才会愿意拿出自己的命弃绝尘世一切的羁绊来替别人报仇。每一次笑的背后都有一股寒意,就预示着有人的生命被威胁着,就预示着下一个悲剧正在发生。

看这部小说的时候,觉得鲁迅的整个文笔都很悲壮,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想改编《干将莫邪》这个故事,而且还写得这么淋漓尽致的癫狂,特别是看到那一幕狼吃人的景象笑声即刻散布在杉树林中,深处随着有一群磷火似得眼光闪动,倏忽临近,听到咻咻的饿狼的喘息。第一口撕尽了眉间尺的青衣,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最先头的一匹大狼就像黑衣人扑了过来。他用青剑一挥,狼头便坠在地面的青苔上。别的狼们第一口撕尽了它的皮,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狼不管在吃人还是在吃自己的同类,都是这么冷血无情的,连动作都分毫不差。还有那一头独舞,二头争斗,三头相搏的高潮场景,看着也触目惊心,再加上全文的色调都是冷冷的青和黑,青剑、黑夜、眉间尺头发蓬松,正如青烟一阵、黑衣人黑须黑眼睛这些都塑造了一个沉郁悲痛、庄重冷、透着死亡与悲哀的氛围,而且还透露着一种复仇者与汝偕亡的情绪和决心。

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有几个似懂非懂的地方,首先,为什么忽然会冒出一个黑衣人替眉间尺报仇呢,明明就是陌生人,还说了一堆迷糊人的话,什么我一向认识你我一向认识你的父亲,也如一向认识你一样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话听起来都疯疯癫癫的,却又好像心灵独白一样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 你还不知道么,我怎么地善于报仇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看着这些话我都猜测这娃是不是受了什么重大心灵创伤,然后患上了什么爱报仇的病一发不可收拾;其次感到不解的就是那四首悲天跄地的歌谣,呜呜呼呼兮兮的,晦涩难懂,我想这可能是为全文增加一些更悲壮的基调吧,又或者是为了增加一些神话的奇幻色彩吧,抓头想了一阵子,我安慰自己,一个疯子和一颗头颅唱的歌我们这些普通人不懂也很正常的;最后感到奇怪的是对大王的模糊化处理,三头合葬是《搜神记》、《列异传》中固有的情节,本不足怪;可小说浓墨重彩的渲染,却又使人不敢相信仅仅出于对原作的忠实。惜墨如鲁迅者,肯在无足轻重之处下这样的功夫么?更重要的是,铺张扬厉得甚至连头、须发、后枕骨、鼻准骨都写到了,王的面目反而愈加模糊起来。这与鲁迅善用极经济的笔墨勾勒魂魄的艺术功力不符,更与小说刻画人物的原则相悖。合理的解释肤浅的我至今也没弄明白。

我想《铸剑》绝对是我看得最恐惧最难受的一个复仇故事。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7

孟子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在现代文学巨匠鲁迅先生的历史小说《故事新编铸剑》中,就刻画了一位舍生取义的人物黑色人。

小说讲述了主人公眉间尺替父复仇的故事。而作为次要人物的黑色人,是在眉间尺去城里准备刺杀大王处处碰壁的时候才出场的。那时的眉间尺,虽然勇气十足,但显得有些莽撞,特别是当他与那些围观的闲人发生冲突的时候,眉间尺显得缺少与看客打交道的经验,有些手足无措。黑色人的出现,其实是帮助眉间尺完成了性情的一次重大转变。眉间尺相信了黑色人的话,以自刎这种悲壮的方式显示自己复仇的决绝之心,同时把复仇的最终任务交给黑色人来完成。

看到这里,感慨万千。重言诺,轻生死。眉间尺为父报仇的信念,巍如泰山,坚如磐石。但同时,我心里却涌起了另一种担忧:黑衣人会不会要拿眉间尺的项上人头讨赏呢?于是我赶忙往下看去。

黑色人带着眉间尺的人头和宝剑拜见王,并让王准备一口金鼎,然后煮开沸水,将眉间尺的头丢进去,随后趁王靠近金鼎观看之际,趁其不备将王的头颅砍入沸水中。眉间尺和王的人头在金鼎的沸水中撕咬。过了一阵子,眉间尺已明显落入下风,被王咬了七处伤,而王只有五处伤;这时王又突然一口咬住尺儿的鼻子不松口。黑色人看势不妙,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头颅也砍入金鼎之中。

我被黑色人的义气深深震撼了

他(黑色人)的头一入水,即刻直奔王头,一口咬住了王的鼻子,几乎要咬下来。王忍不住叫一声阿唷,将嘴一张,眉间尺的头就乘机挣脱了,一转脸倒将王的下巴下死劲咬住。他们不但都不放,还用全力上下一撕,撕得王头再也合不上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鼻塌,满脸鳞伤。先前还会在鼎里面四处乱滚,后来只能躺着呻吟,到底是一声不响,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了。

这就是黑色人,一个始终具有坚定信念和冷静头脑的理想化人物,最重要的是,他的复仇精神是那么强烈,那么彻底。他舍生取义,不辜负眉间尺的期望与重托。他代表了一种侠义精神,一种舍生忘死的高贵品质,这种崇高的境界,让我高山仰止。

重言诺,轻生死,他才是我心中真正的侠之大者。他是这样微笑着死去的

黑色人和眉间尺的头也慢慢地住了嘴,离开王头,沿鼎壁游了一匝,看他可是装死还是真死。待到知道了王头确已断气,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8

前几天,我在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读到了《铸剑》这篇文章。这是鲁迅先生改写的一篇别有深意的文章。

《铸剑》从主人公眉间尺的优柔寡断开始,用他不知杀不杀老鼠的事例体现了他的这个特点。紧接着,描写了眉间尺得知父亲被王杀死后的巨大改变。

但是,我觉得这篇文章最大的亮点不是眉间尺的变化,而是王的举动,杀死为自己铸出宝剑的铸剑师,多么“高尚”的情怀!这让我不禁想到了秦始皇陵。秦始皇陵竣工后,第一批因它而丧命的人,便是这些陵墓的挖掘者。秦始皇为了不让陵墓的秘密传播出去,将那些为他修筑陵墓的人统统杀死以封口。这难道不是荒唐而又残忍之举吗?就算真的害怕他们泄露秘密,你当初只要让他们负责不同的区域不就行了吗?何必非要杀死他们呢?这难道不是毫无理由的杀戮吗?

另外,文中特意描写到了“便按着青剑,总想寻点小错处,杀几个人”。这不正是某些人的象征吗?自己心情不好,却将怒火发泄到别人的身上,从中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自己平时的行为,能学到点什么呢?试想,动不动就把怒气发泄到别人身上,又有什么好处呢?从中我们会失去什么呢?

因此,我们应该学会忍耐和善待他人。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某些“灾祸”的降临!俗话说,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只有刻苦历练,才能迎来成功;只有能忍耐狂风暴雨,才能见到绚丽彩虹;只有刻苦学习,才能迎接美好的未来!所以,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让未来更加灿烂,更加辉煌!

“啪!”呀,我想得太专注了,手没拿稳,书掉在了地上!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9

这是一个血淋林的复仇故事。故事源于《列异传》与《搜神记》,鲁迅先生以白话写文言,在简短的篇幅中加入自己深沉的思考和强烈饱满的反抗力量,使简单的复仇原型表现出人物的个性以及事件本身的张力。

故事一开始还原了一个十六岁男孩应有的状态:天真、单纯,对这个世界谈不上热爱也说不上厌恶。他会害怕老鼠,他会贪玩地捉弄老鼠,看到老鼠在水中痛苦的样子,他会去拯救,更会在老鼠死后产生罪恶感。他又觉得很可怜,仿佛自己作了大恶似的,非常难受。他蹲着,呆看着,站不起来。这是眉间尺最真实的本性,但这是他的可贵之处亦是他的致命之伤,你就是十六岁了,性情还是那样,不冷不热地,一点都不变。看来,你的父亲的仇是没人报的了。是的,因为他是一个有杀父之仇的少年,所以天性再怎么可贵被视为不能行大事的优柔寡断。少年的成长历程,在和老鼠的斗争中得到体验,这无疑是《铸剑》中最精彩的篇章,是作者刻画人物的神来之笔。小说在这里揭示了主人公最典型的性格,产生了第一个人物与社会环境的矛盾并为下文眉间尺不能完成杀父之仇埋下了伏笔。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主人公母亲之口交代的。大欢喜的光彩,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绝不能洗掉运命。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脖颈上,给我报仇。

这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这样安排,作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与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小说中还有一个值得品味的细节: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渴望英雄的出现。

在复仇的道路上,优柔寡断这个骨子里的性情仍是存在于眉间尺身上。他径直向前走,一个孩子突然跑过来,几乎碰着他背上的剑尖,使他吓出一身汗。或许可以这样认为,如果没有遇到黑色人,杀父之仇根本无法报成。他的生活环境是一个无聊落寞的反英雄的环境,一个消解重大行动意义的环境,一个人心失衡远重于腥风血雨的环境,尽管腥风血雨在但是并不缺乏,可是却再也不能造就英雄了。然而,黑色人的出现,却打破了眉间尺所处环境的平衡,让他有勇气毫不犹豫地砍下自己的头,抛弃了自己的未来去成全一个仇恨,也就完成自己与生俱来的使命。

高潮是三个人头在金鼎中互斗的事。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眉间尺的头死死地咬住楚王的头不放,楚王也不示弱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敌人的后面去。寥寥几笔就将王的狡诈声动展现出来了。接下来王公大臣的描写更为微妙,诡异的神情令人哭笑不得,麻木了的动作使人啼笑皆非。黑色人的头的参与使这个高潮又一次升华。黑色让你和眉间尺的头对楚王的一个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比塌,满脸鳞伤。在这金鼎沸水之中如此场景正是神奇呀!之后的事就是王公大臣们的了,他们蠢笨的举动和黑色人和眉间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黑色人和眉间尺是沾了楚王的光,才得以隆重的安葬,和楚王埋在一起。这时,老百姓们的举动更具有讽刺性,大出丧 变成了全民瞻仰的狂欢节。全文就在这样一个似悲实喜的讽刺结局中结束了。

《铸剑》与《药》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样以各种大胆夸张的写法,表现了无比深沉的思想。这是鲁迅革命的复仇主义的艺术结晶。正如他所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黑色人是一个反抗阶级的代表,而王则是可恶可恨的封建官僚,百姓则是麻木不仁的过客。鲁迅先生以笔为枪,进行他的复仇,也试图唤醒沉睡的国人,这才是小说意义所在。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10

在这个寒假中,我读了不少课外书。《中国神话传说》是最令我深受启发的一本,这本书中的一个个故事,让我百看不厌、受益匪浅。

其中,《干将镆铘铸剑》让我感触最深。它讲诉了春秋时期,楚国人欧治子用三年的时间给楚王铸了一把宝剑。吴王听说后,也想要这种剑。他便派人找到了干将夫妇,命令他们用一年的时间铸一把比楚王更好的剑。干将夫妇收集了各种铁精和天下金属的精华之后,他们筑起了高台,用最好的火炭,鼓起大风,燃起大火,开炉铸剑。铸剑是一件辛苦的事,自开铸以来,干将吃住都在炉前,从未离开炉子半步。温柔贤惠的镆铘则在一旁端茶送水,无微不至的照顾丈夫,他们想把剑快快铸好。可是中间却发生了一次变故,因为气温突然下降,精铁不能融化,凝结住了。他们不断的添柴,不停的鼓风,想尽了各种各样办法,但最终还是无能为力。干将想到了炉中冶炼的是采自五方名山中的金铁之精,若不以鲜血做血引它是不会融化的。善良的他们没用别人的血,而用自己的鲜血滴入那红红的金铁上,金铁便慢慢融化了,炼成了两把宝剑。其中一把的宝剑的花纹像龟甲,是雄剑,干将就为它取名为“干将”;而另一把宝剑的花纹像水纹,是雌剑,干将就为它取名为“镆铘”。干将对镆铘说:“吴王一定担心我会别国国君铸剑,所以一定会找借口杀了我”。他为了妻子,独自一人去见吴王。果然,凶狠的吴王真的杀了干将。

读完这篇故事之后,我觉得干将夫妇不仅善良,而且很能吃苦。因为铸剑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他们能持之以恒并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终于炼成一对举世无双的宝剑。而我有时做事不能坚持到底,虎头蛇尾,碰到一点小小的困难就怨天尤人想放弃,这样是不对的,要是一直这样下去,将来会一事无成的。同时,吴王十分可恶,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而且怕别人拥有比他更好的宝剑,就杀死了帮他铸剑的干将。其实这样的行为很愚蠢,他永远失去了干将这样的人才,再也没有人会给他铸剑了,而且国家中的人才也不敢为这个暴君服务了。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11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是《故事新编》中的一篇。鲁迅以白话写文言,用新编的手法把原本仅仅几百字的文言文,加入自己的看法,自己的想象,使文章变得更加生动更加有感染力。

古文中的楚王命名铸剑师干将为之铸宝剑,剑成,不仅不赏,反将干将杀头,何等暴虐残忍。干将的遗腹子赤鼻果然在“客”帮助下,用父亲遗下的雄剑和自己的头颅杀死了楚王。

全文有几个主要人物,在鲁迅的《铸剑》中将铸剑师的儿子“赤鼻”改成了“眉间尺”。眉尺间是一个刚满16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文章最开始眉尺间胆小得害怕老鼠,杀死一只老鼠都会为之神伤。后来知道父亲的事,经过母亲的教育刚强起来并终于完成报仇大业,他的性格有一个发展、升华的过程。将“客”改成了“黑色的人宴之敖者”,他舍己为人,行侠仗义,是一名光辉的古代侠士的形象,帮助眉尺间报了杀父之仇。将“楚王”改成了“王”,具有了更大的适应性,也有了血肉生动的性格:暴戾、荒_、昏庸。文章还增添了“干瘪脸少年”、众多妃子、王后、太监、老臣、武士、侏儒等次要人物。这些都有使文章高潮迭起,情节更加惊心动魄,文章结构更加完整。

故事的最后眉尺间杀死了王,成功报了杀父之仇,这看似是一个喜剧,但是我却从这个喜剧里面读出了无限的悲剧。

自古都说:冤冤相报何时了。眉尺间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16岁的孩子,性格怯懦胆小,但是他的母亲却在他刚满16岁的时候告诉他有关父亲死亡的消息,要他拿着父亲铸的剑杀了王!这是何等的可笑,一个16岁的毛孩子,却要他独身一人杀了拥有众多护卫的王!这本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于是,为了报仇,眉尺间割掉了自己的脑袋,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而黑衣人,我觉得他不仅是在为别人复仇,也是在为他自己复仇。,“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给你报仇!”“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厌恶了我自己。”当黑衣人看到金鼎中,眉间尺的头不敌王的头时,便毅然砍下了自己的头,来帮助眉间尺,“待到知道了王确已断气,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为了帮助眉尺间这个毫无复仇能力的孩子复仇,黑衣人也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眉尺间、黑衣人的死都让我心惊,二人就像疯狂的复仇者,复仇的因子深入了他们的骨髓,为了复仇他们先砍掉自己的脑袋,先杀了自己,为了复仇,他们可以干出任何事!在复仇的同时,他们也杀了自己的命!

冤冤相报何时了?母亲替死去的丈夫报了仇,但同时也失去了自己的儿子!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黑衣人杀死了昏庸的君主,但是他也失去了看见下一个明君的机会,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

生命的意义绝不在于苟活着,但我们仍然应该用犀利的眼光,将复仇在这种现实下必然失败和无意义揭示出来,这种牺牲自己去复仇的方式是绝不正确的!失去了至亲,虽然心痛,但仍要正视现实,而非绝望地反抗。

智慧人生读后感1000字(通用3篇)


经过收集并整理,栏目小编为你呈上智慧人生读后感。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阅读了作品这本书后,一些读者常常开始反思内心,我们对于这些感觉的记录,就叫做读后感。

智慧人生读后感【篇1】

一本书或者一堂课只要有一句话能触动我们,那就是一本好书、一堂好课了。如果把一次触动比喻为一朵浪花,那么,在读这本书时,你会觉得波涛汹涌,浪花翻滚!在阅读前,下了很大决心,要求自己一定要沉下心来仔细领悟,因为总认为和哲学相关的书籍都是深奥、晦涩难懂。但当我翻开书时,吃了一惊,因为它娓娓道来,通俗易懂,且翻译本的文笔优美,引人入胜。

里面很多观点并不新颖,但却分析透彻,且加以佐证,有理有据,使人觉得言之有理,绝无空洞乏味之感。

前言里,亦非介绍叔本华时,提到他是一个十分矛盾的人,“从小就性格孤僻,孤傲敏感且喜怒无常”,此书字里行间也流露出来了。但这样也会觉得叔本华也和我们常人一个样,一下子拉近了距离,总的来说,本书内容还算正面、积极向上,读完后可以提升我们对人生的理解和感悟,唤醒藏在我们内心的那份激情!“人们在世间有何种感受,主要在于人以什么方式来看自己所处的世界”。

中国有句古话:“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就是这个道理,同样是逛街、参观,但每个人却会有不同的感受,对同一个事物也会有不同的见解。这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提醒我们要注意学习,不断提升、拓展自己“看世界的方式”。当别人有不同意见时,不要轻易地以自己的看法去判断对错,而应该顺藤摸瓜,找到产生这个观点的“方式”,以此提高自己;另外,要尊重别人的意见,错和对都不是绝对的,做到“合而不同”。

“人持久不变的并不是财富而是人格”,这是亚里斯多德的名言。“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狗改不了吃屎”,由此可见,人格会伴随我们走过一生,意义非凡!从小的方面来说,人格会影响我们的人生观、价值观等,进而影响我们的生活、事业。中国命相学上有句名言:“性格决定命运,气度影响格局”真是有它的道理!从大的方面来说,一个人的人格好坏决定了他对社会是贡献还是损害,而人格不会因为财富、学识、能力的多寡强弱而改变,相反,如果一个人的人格不健全,那么他拥有的能力越强,只会增加对社会的威胁,因此,科学是把双刃剑,关键就看它掌握在谁的手里,所以我们常强调做事先要学会做人。

这就像武侠小说里的大反派,他们拥有超人的能力,却不造福人类,反而杀人如麻、贻害江湖,结果弄得天怒人怨,人人得而诛之!如果对他们进行心理辅导,健全他们的人格,金庸笔下的变态杀手、江湖怪人就会大大减少。中国的教育在这方面做得工作很少,并不怎么关心孩子心理的成长、人格的培养,而把精力放在了其他方面。和亲朋好友聊天时,一旦提及他们的小孩,我都不会问学习怎么样,也不关心他是否爱学习,是否中途辍学,因为在这百花齐放的社会,在学校读书并不是唯一通向成功的路径。相反,我往往会问他懂事不,是不是经常思考,有没有考虑过人生,有没有学会对自己的选择负起责任,而并不是一时冲动,“读书明理”才是关键所在。

“人生的幸福与悲苦,关键不在于遭遇的事情本身是苦是乐,而要看我们要如何面对这些事情,我们自身的感受是什么样。”,“我们更容易抵御来自外界的苦难,但却很难承受自身性格缺陷所带来的痛苦”。从古至今,流传着许多苦中作乐的感人故事,就是这个道理。从这个角度看,当我们面对苦难、挫折时,应该坦然、乐观面对,因为人生本来就是由酸甜苦辣组成,缺一不可,这些我们都无法选择,但我们可以选择对待它们的态度。人最大敌人其实就是自己,我们应该正视自己的缺点、不足,勇于战胜自己。在这次公司组织的乒乓球比赛中,第一场和超声对决,我参加单打,结果输了,关键就在于很少参加正式比赛,心理太紧张了,而在后续的比赛中,自己过了这道心理关,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水平,赢得精彩,输,虽败亦无憾!战胜自己的感觉真爽!一个人幸不幸福,不在于他拥有多少,而在于他要求多少,知足就会常乐,叔本华也开出了幸福良方:“心地善良,思维敏锐,乐观进取,爽朗大方,体格强健这些人自身所应该具备的美好的品德才是获取幸福的第一要素”。

本书中还有许多浪花,比如:

“心灵空虚是厌倦的根源”。

“幸福主要是来自于心境的平和以及其满足感”。

“在女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就是她和男人的关系”。

“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想法上,是一种不幸”。…

智慧人生读后感【篇2】

对叔本华的哲学了解不多,不敢妄加评论。这本书告诉你怎样能活得更幸福,是本比较通俗易懂的人生指南。

人们被自己的意欲支配,追求外在的快乐,金钱财富地位荣耀。这些外在的快乐与幸福,只有取得了人们才得到满足。但是,这满足不会长久,内心的意欲又会叫嚣着想要得到更多。

于是,人们就深陷在这样奔波忙碌中去满足自己的欲望。欲望得不到实现就痛苦,没有欲望实现时就迷茫无聊。叔本华告诉你,要摆脱这种在痛苦和无聊二者之间像钟摆一样的过程,就要去寻求自己的内心与精神世界。

同样一件事情,有的人就会悲观看待,有的则是乐观面对。这是出于每个人个性的不同,而个人自身的内在素质,直接决定了这个人是否能得到内心的幸福。一个人在精神思想上越是丰富多彩,越有可能得到快乐,沉迷于感官上的满足只会陷入欲望陷阱。

感官的满足简单举个例就是现在的碎片化阅读,获取短时的快乐,最终却只剩空虚与无聊。叔本华总结了三类人们获得快乐的方式,值得参考与学习。一是吃饭睡觉等基本生理需求。二是肌肉力量带来的快乐,例如运动、舞蹈等体育活动。三是感觉能力方面的乐趣,包括观察、思考、阅读、创作、演奏音乐等。

在满足基本需求后,发展第二第三类乐趣会给人们带了更大的幸福。叔本华在书中还阐释了很多人生的智慧值得学习,我的叙述只是其中一个小小的片段。有人认为叔本华是悲观主义者,觉得他认为人们不是在痛苦就是在无聊中转换是悲观认识,这本书却是在教人们在认清自己后在这样的人生中也能得到自己的乐趣。

和叔本华一样不喜社交,选择独处思考自己人生哲学的人大有人在,那些有着思想乐趣的人会在他这里找到共鸣。

叔本华说过:“人们在这个世界上要么选择独处,要么选择庸俗,除此以外,在没有更多别的选择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个庸俗的人,但我也在努力追求自己的幸福。

智慧人生读后感【篇3】

人生就像钟摆,在无聊和痛苦徘徊。欲望是中间的桥梁,欲望未满足,就会陷入得不到的痛苦;欲望满足了,就会从一开始的兴奋到迷茫、无聊,开始寻找下一个欲望目标。人总是如此,欲望与贪婪折磨着我们的意志,无聊与痛苦消耗着我们的生命。

怎么才可以摆脱无聊和痛苦呢?一个人最高级、最精彩、最长久的快乐,是心灵上的满足。拥有自己丰富多彩的精神世界,才不会轻易受世俗的烦恼困扰,快乐自给自足。

幸福,求诸自身。简单从两方面来说,一方面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好好运动,再有就是寻求精神上的满足,例如读书、思考等。

另一方面则是待人处事的态度,一件事情的发生,是客观事实存在,而如何对待它是我们主观的看法和感受。你觉得它糟糕至极,那就是糟糕的事情,糟糕的情绪围绕自身;已经发生了这件客观上看起来糟糕的事情,正面去处理对待,不施加过多情绪,人就会变的理性中性。

在生活中也是如此,只要你不想,就没人能伤害的了你。

来自70多岁的'老爷子老年感悟:身体健壮,才是最珍贵的,最值得珍惜的,这好过所谓的财富权利。每个阶段都有奢侈宝贵的东西,例如年少青春,又例如中老年的名声财富。

在我看来,青春一去不复还,最让人遗憾,让人老了之后回味无穷,这比金钱宝贵多了。当然,身体健康是贯穿每个人一生,最要珍重的一笔财富。毕竟,身体健壮的乞丐好过疾病缠身的国王。

这本书并不是读一遍就能全部理解的,文风精悍短小,都是浓缩的精华,汇聚了叔本华老爷子的所有思想见地以及批判。当下读不懂没关系,或许再过几年,人生阅历又再丰富了,再读或许感悟又不一样了。

另外觉得很有趣的是,不知道哲学家是否都是逻辑强大,缜密一派的,在读这本书时感叹叔本华老爷子的逻辑思维清晰,心想怎么那么像是理科男呢?后来查看资料才知道,他老人家还真是学过物理的哈哈哈。

简爱读后感范文大全1000字(通用3篇)


常言道:“读书能养气,乃为善读书。”相信我们大家都是有读过一些书的,大多数老师会要求我们读完一本书后写一篇作文,用来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那么我们该怎么写好一份读后感呢?为此,小编特意呈上“简爱读后感范文大全1000字(通用3篇)”,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简爱读后感范文大全【篇1】

读《简爱》有感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着将要永不垂朽,但像《简爱》这样深深的进入人们的灵魂,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多。

19世纪英国文坛“勃朗特三姐妹”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的小说《简·爱》,以19世纪早期英国偏远乡村为背景,用女主人公简·爱的视角以自叙方式讲述了一个受尽摧毁、凌辱的孤儿,如何在犹如儿童的人间地狱的孤儿院顽强地生存下去,成为一个独立、坚强、自尊、自信的女性的成长故事。

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百般欺凌。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经受了苦痛的折磨。也许正是这样才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她以顽强的意志以成绩优秀完成了学业。为了追求独立生活,她受聘在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故事的重点是身份低下的家庭教师简·爱与男主人罗切斯特之间历经磨难的爱情。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作者以鲜明独特的女性视角和叙事风格娓娓道来,真实而有艺术感染力。特别是简·爱的独特个性、思想和强烈的自尊心,在打动身为贵族的男主人公的同时,也紧紧抓住了我们读者的心。

读《简爱》最深的感受是,这是一部充满人性化的作品,写的是一位饱经沧桑的女性在生活中获取的经验和心境,它在传达现实生活的追求和向往上体现了对困厄和孤独的抗挣,表现出那时英国女性对现实生活的迷茫,孤独和恐惧,蕴涵着穿行于冰冷物质空间人们对真情与温情的渴望,显示出别样的精神价值。19世纪的英国同样是一个金钱至上的社会,故事情节的开始就展现出简凄惨,可怜的身世,没有父母,唯一疼爱自己的舅舅也离她而去。天生叛逆的她在本是快乐的童年生活中充满了反抗,在残酷的现实生活中,她幼小的心在渴望温暖和真情,寻找本属于自己的一点一滴。

简·爱藐视财富、社会地位和宗教的威仪,她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她的信念和行动展现出来的力量,打动了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使生活在金钱万能的社会中的人们的灵魂得到净化。简·爱是一个对自己的思想和人格有着理性认识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幸福和情感有着坚定追求的女性,一个不再只是盲从于男人和世俗要求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价值和情感做出了独立判断的女性,一个坚强独立的女性。夏洛蒂·勃朗特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简·爱发出了一个属于女性自己的声音——对于平等、独立、完整、自由的坚持和追求。

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这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自1847年出版以来,以不同语言在全世界不同种族的人们中广为流传,经久不衰。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简爱读后感范文大全【篇2】

《简·爱》是一本很好看的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书。

《简·爱》这本书是英国大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成名之作,也是闻名于世的一部小说。她在这部小说中,加入了自己的生活背景,成功地塑造了简·爱这个有理想,有抱负,有个性的女性,深得大家喜爱。

简·爱父母早亡寄居在舅舅家,舅舅病逝后,舅母把她送进孤儿院,来到桑恩费尔德,当男主人公罗彻司特先生家的家庭教师,罗彻先生脾气古怪,经过几次接触,简·爱爱上了他。在他们举行婚礼时,梅森闯进来指出古堡顶楼小屋里的疯女人是罗彻司特先生的妻子,简爱不愿作为情妇,离开了桑恩费尔德。来到一个偏远的地方在牧师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个乡村教师的职业。在牧师向简爱提出结婚时,她想起了罗彻司特先生。当赶回桑恩费尔德时古堡已成废墟。简爱赶往罗彻司特先生住的芬丁,扑到了罗彻司特先生的怀里……

读完这本书,相貌平凡得我心中仿佛增加了一份信心,因为它是我懂得内涵的丰富胜过外表的美丽。

我深信这部着作能带给女性们诸多的启示,同样,它也能成为我们年轻一代在做人哲学上的启示录。它所阐述的不仅仅是面对爱情时,人们应该表现出的尊严,更让人产生这样一个信念,那就是在生活中自尊、自主、自立,让人坚信自己的能力,频添去争取成功与尊严的勇气。

简爱读后感范文大全【篇3】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看了《简爱》思绪万千,激情澎湃,我总会被里面的每一个情节,每一句话深深打动,曾和张哥说过,张哥说:“可能简爱里有我的影子,我才如此热衷,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因为书里面有我们自己的影子而热衷于那本书。”如:他爱《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平,《红与黑》中的于连。我冥想,果真有我的影子吗?也许有一点点,可是自己和简比起来,终是没她优秀,也没她理智和坚强的。好几次想写《简爱》读后感的,只恐自己才疏学浅,道不尽其中的韵味,只能记其一二,留作纪念。

《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以充满激-情的笔法,塑造了简爱这样一个谦谨、坚强而有独立精神的形象。简爱幼年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又进了孤儿院受尽折磨。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她与罗切斯特的爱真诚炽热,又坚决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最后历经种种磨难,终于获得真诚珍贵的爱情。

看过的爱情小说很多,也总痴情与别人的故事,但唯独《简爱》让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每次翻开总会激-情满满,思绪万千。简爱勇敢、独立、坚强、外表朴素却心思绵密,机智、敏锐,每一个眼神都具有穿透力、洞察人的内心。貌似平静,但内心深处有着十分绚烂而甜蜜的幻想,有着火样的热情与如水的柔情。

简爱一直以来都是我的偶像,当我身处逆境时,深受挫折时,我总会想起她,想起那个简爱:他告诉我无论经历什么,无论遇到了什么,都不要放弃自己,不要对生活失去希望,即使在痛苦中也要努力,努力让自己向上,认真地生活。

印象中有一段是这样的:罗切斯特装成一个巫婆,对简爱说:“你冷,你不舒服,且很蠢,你冷是因为你孤孤单单一个人,你不舒服是因为多少甜蜜以及美好的东西都与你无缘,你蠢是因为你明知道有一份幸福在等着你 你却不愿向他靠近一步”罗切斯特用心细致地观察发现了简爱当时的处境和简爱的所思,所想。罗切斯特也是让我很喜欢的男主人公,若没有他对简爱细致,用心地爱,也成全不了他们那么刻骨铭心的爱。

当简爱想到阻隔在她和她主人之间那条很深,很宽的鸿沟--------财富,地位,世俗时,她的眼泪再也不听她的意志,夺眶而出,当罗切斯特说:“有时候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尤其像你现在在我身边时。仿佛我左肋下的哪个地方有一根弦与你那小身躯里同样的地方一根同样的弦打成了结,纠缠得紧紧的,解也解不开,一旦我们分开,我真怕这两根纠缠着的弦套被绷断,那时候我会紧张不安,我的心会痛得流血。而你呢------你会把我抛在一边,忘得干干净净吧?”……后来简爱反驳说:我一定得离开,你以为我会留下来,成为你眼中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吗?你以为我是一架机器——一架冷漠无感情的机器吗?你以为我能受得了别人把我仅有的一片面包从我口里夺走,把仅有的一滴救命之水从我杯里泼掉吗?你以为,因为我贫穷、卑微、矮孝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了吗?——你错了,我也有和你一样的灵魂,和你一样的一颗心!如果上帝曾给我一点儿美丽、丰富财产,我也会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是用我的心灵和你的心灵对话,站在上帝面前,我们是平等的。我被深深震撼:简的感情是多么丰富而又理智。当我们深爱一个人时,很多时候,为了怕失去,我们委屈自己,不敢说出心里的话,甚至忍受自己在他眼中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简爱不能忍受,在我的感情世界里我也不允许自己忍受别人不在乎我,假如不在乎,我宁愿自己像简爱样,即使心里痛苦,绝望也要逼自己离开。纵使我不美丽,贫穷,卑微,但我也是有自尊的,我也渴望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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