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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冲棒打洪教头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12-12 来源:互联网

林冲棒打洪教头读后感分享(模板8篇)。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书籍备而不读如废纸。您或许也被作品的内容所赞叹,要想写好读后感就必须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如何抓住作品的精髓来写作品读后感呢?为满足你的需求,读后感大全编辑特地编辑了“林冲棒打洪教头读后感分享”,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林冲棒打洪教头读后感分享 篇1

要说我最喜欢哪篇课文,那自然是《林冲棒打洪教头》。为什么呢因为仅仅三面纸就让我深深地了解了三个水浒人物不同的性格特点,因为区区三面纸让我感受到了水浒之美,水浒之妙!

这篇课文记叙了林冲遭高太尉陷害,被发配沧州时途遇柴进,在柴进的大力邀请下来到柴进庄上遇到洪教头,在洪教头再三冒犯和挑衅下,林冲只好与他较量一下,最终洪教头自取其辱,满面羞愧,落荒而逃。

文章从“连忙,躬身施礼”体现出林冲的谦和忍让,从“一扫,抡起”看出来了林冲高超的武艺把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十分真实生动。甚至借洪教头之口写出了柴进喜好枪棒。看着课文,再想想我自己,我不禁满面羞愧。

记得前不久,老师布置了一篇当堂习作,题目是写一位自己的老师,我看着题目想了半天,都不知道如何下笔。苦思冥想都想不出来,只好回忆以前假期里写过的一篇习作,凭映象写了下来,当然,这篇习作没得“优”。学习了这篇课文我终于知道了,原因在于我平时缺少观察,积累。

我喜欢这篇课文,就是因为作者手法高超。一方面,他把人物性格描写得很具体,字字句句都透着人物的性格非常贴切;另一方面是因为文章的语言简练,不拖泥带水又非常准确,内容依然那么翔实,生动。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课文——《林冲棒打洪教头》,因为它让我明白水浒之美,水浒之妙在于对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

林冲棒打洪教头读后感分享 篇2

今天,我学了《水浒传》里的一则故事,那就是《林冲棒打洪教头》一课。

林冲是一百零八将中的一位英雄豪杰。因为和高太尉有过失,寻事发下开封府问罪,断遣刺配此沧州。来到柴进庄上,柴进待人宽厚,好酒好菜来款待林冲,却遭到了洪教头的误会,说林冲是来骗吃骗喝的。

洪教头是一个自以为是、目中无人、傲慢无礼的人。他跟林冲比武时,自以为自己能打败林冲,自己才配当八十万禁军总教头,还能拿到一锭二十五两的银子。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却被林冲打伤了,他气得都冒烟了,只好溜走了,洪教头真是个小人。

《林冲棒打洪教头》这篇小说里的三个人给予我一个很深的印象。柴进:待人宽厚、善解人意。林冲:武艺高强、足智多谋。洪教头:自以为是、目中为人。

以本文中我可以体会到两个道理:(1)无论你是什么罪,只要为国立过功,别人一定会好好待你。(2)你要是个傲慢无礼的人,无论到哪儿,别人都不会把你放在眼里。

我希望洪教头能以林冲为榜样,一起保护国家,使国家强大起来,以后和平相处,成为一对好兄弟,并且洪教头不再自以为是,傲慢无礼,而是要待人宽厚。

林冲棒打洪教头读后感分享 篇3

今天,我学了《水浒传》里的一则故事,那就是《林冲棒打洪教头》一课。

林冲是一百零八将中的一位英雄豪杰。因为和高太尉有过失,寻事发下开封府问罪,断遣刺配此沧州。来到柴进庄上,柴进待人宽厚,好酒好菜来款待林冲,却遭到了洪教头的误会,说林冲是来骗吃骗喝的。

洪教头是一个自以为是、目中无人、傲慢无礼的人。他跟林冲比武时,自以为自己能打败林冲,自己才配当八十万禁军总教头,还能拿到一锭二十五两的银子。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却被林冲打伤了,他气得都冒烟了,只好溜走了,洪教头真是个小人。

《林冲棒打洪教头》这篇小说里的三个人给予我一个很深的印象。柴进:待人宽厚、善解人意。林冲:武艺高强、足智多谋。洪教头:自以为是、目中为人。

以本文中我可以体会到两个道理:(1)无论你是什么罪,只要为国立过功,别人一定会好好待你。(2)你要是个傲慢无礼的人,无论到哪儿,别人都不会把你放在眼里。

我希望洪教头能以林冲为榜样,一起保护国家,使国家强大起来,以后和平相处,成为一对好兄弟,并且洪教头不再自以为是,傲慢无

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

礼,而是要待人宽厚。

林冲棒打洪教头读后感分享 篇4

《水浒传》中我最喜欢的一段就是我学的一篇语文课文《林冲棒打洪教头》。我之所以喜欢这个故事,是因为林冲的谦逊使我很敬佩。这个故事主要讲了洪教头骄傲自大,不断挑衅林冲,而林冲却一直在忍让,后来武艺高强的林冲轻而易举便打败了洪教头。

像林冲这样谦逊的人还有古代的蔺相如。在大街上他曾经多次给廉颇让路,廉颇还在别人面前侮辱蔺相如,他也不追究。人们不知原因,他说:我不是怕他,而是秦王不敢侵犯我们赵国,就是因为我们武有廉颇,文有蔺相如。

如果我和他闹翻了,后果会怎样?你想过没有?人们这才恍然大悟,蔺相如忍让廉颇是为赵国着想。后来廉颇羞愧难当,就背着荆条来负荆请罪,蔺相如不仅没有责备他,反而替他披上衣服,廉颇被蔺相如感动了。从此,他们相敬如宾。

这些故事都告诉我们要谦逊忍让,不能骄傲自大。

林冲棒打洪教头读后感分享 篇5

本周我们学习了新课文《林冲棒打洪教头》,老师说这篇课文是《水浒传》里的一个故事,并建议我们去读一读这部名著。于是我就借来了这本书,阅读之后,今天我想谈谈我读了第四十三回---假李逵剪径劫单人黑旋风沂岭杀四虎的感想。

这个故事的内容是:李逵想念家乡的老母亲,便想回家把母亲接到城里同自己一同生活。在回家的路上,李逵遇到了李鬼,李鬼假冒李逵在路上抢劫,李逵将其制服,李鬼求饶,并说自己有老母亲要抚养,李逵便将他放了,还给他银两回家孝顺母亲。后来李逵得知李鬼欺骗了自己,还要加害自己,一气之下将李鬼杀了,李鬼的妻子落荒而逃。李逵回到家中,见到母亲,发现母亲已经双目失明,十分心痛,李逵便带着母亲离开家乡。在回城的途中,李逵背着母亲过沂岭时,母亲口渴了,李逵便去找水,谁知等自己找来水后发现母亲被老虎给吃了。李逵十分悲痛,将四只老虎都打死了,给母亲报了仇。

由这个故事可以看出李逵是一个很孝顺的人,因为李鬼有要赡养的老母亲便放了他,送他银两回家侍奉母亲;自己本想带母亲去城里享享福,谁知被老虎吃了,他悲痛之中杀虎报仇。李逵生活在旧社会里才会有那么多无奈!而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爸爸妈妈在精神上给了我们很多关爱,在物质上也满足着我们的要求,可是有很多孩子却觉得都是应该的,从没有想到应该关心自己的爸爸妈妈。我们应该学习李逵的孝心,多帮助爸爸妈妈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像他们关心我们一样多关心他们!

林冲棒打洪教头读后感分享 篇6

偶觉的林冲是一个武艺高强~~武德高尚的人~

而洪教头去是一个招招毙命~~争强好胜的人~~

林冲百般的被洪教头刁难~可还是那么谦虚~~他从当上教头那天就一直在忍!

知道最后忍无可忍了!才明白当今世上的皇帝是多么的昏庸无能啊~

最后他终于明白了当今世上是多么的乱~最后就上了梁山~

才有了那时的“豹子头”林冲~

读了这一篇文章之后~我觉得做人要向林冲一样学会谦虚~要做一个会忍的人~

但也不要什么都忍着~如果你觉得你是对的~那就不该忍着了~大声的说出你的想法~

让别人赞成你的看法~~~

如果是那些鸡毛蒜皮,不值一提的小事~能一只眼睁着一只眼闭着~过去就算了~~~

这样~你不仅能避免了和朋友之间的矛盾~还能使人家认为你是一个多么宽容的人~

所以!大家以后一定要学林冲那样的精神~~~该忍得时候就忍不能忍的时候就大胆的提出自己的看法~~~

要成为一个宽容大度,谦虚请教的人!

林冲棒打洪教头读后感分享 篇7

《林冲棒打林教头》一文写了八十万禁军林冲被高俅高太尉陷害,发配到沧州,两个差人押解林冲来到柴进庄上,柴进见了林冲,心中大喜就杀鸡宰羊款待林冲。

从文中我认识到一个机智聪明、武力高强、谦和沉稳的林冲,还有一个骄横狂躁、目中无人的洪教头。正因为洪教头的骄傲自满、盛气凌人,比赛以后才输得惨不忍睹。古今中外,因为骄傲而失败的人数不胜数,我们怎么能忘记呢!

通过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到无论做任何事情都不能骄傲自满、目中无人,应该学会宽容别人。做人应该象林冲一样学会谦虚,要做一个会忍的人,但也不能什么事情都忍着,如果你觉得自己是对的那就不该忍着,要大声的说出你的想法,让别人赞成你的看法。

所以,我们以后要学林冲那样的精神,该忍的时候就忍,不该忍的时候就大胆的提出自己的看法,要成为一个宽容大度,敢作敢为、谦虚谨慎的人。

林冲棒打洪教头读后感分享 篇8

林冲棒打洪教头读后感(一)

读了林冲棒打洪教头,谈谈水浒人物——————林冲,是个怎样的人,写一篇作文,急,快啊,

英勇善战,循规蹈矩,小心翼翼的好汉【林冲棒打洪教头读后感】林冲棒打洪教头读后感(二)

林冲棒打洪教头的主要内容

林冲遭受高太尉的陷害,被开封府发配至柴进庄上.柴进见是赫赫有名的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心中大喜,厚礼款待.洪教头随后前来,此人极度傲慢,对林冲步步紧逼,引发了柴进的不快,再加上柴进想看下两人的本事,便安排了两人的比武.林冲迫不得已和洪教头比武,结果轻松击败了他.洪教头羞愧地离开了.林冲棒打洪教头读后感(三)

林冲棒打洪教头后面的故事

风雪山神庙

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刺配后,几经周折后被分到看守草料场的工作.因大雪压塌住处,无奈来到一个破旧的山神庙暂住一宿.正因此才凑巧听见门外陆谦和富安的谈话,得知自己已被陷害,而且差点被害死.恼怒中,林冲终于爆发,提枪戳死三人.可以说,正是这次事件,才使得林冲对官场的仅存的美好愿景化为泡影,走投无路,不得已只得投靠梁山.

火并王伦

林冲上梁山后,寨主王伦嫉贤妒能,多方刁难,要林冲献投名状,结果林冲与青面兽杨志打得难分高下.当晁盖等上山入伙时,又托词推拒,林冲在吴用的智激之下,火并王伦,将他杀了,吴用等推他坐第一把交椅,林冲拒绝.最后推晁盖为大头领,开拓了梁山的局面.

之后就是随晁盖、宋江东征西讨.在征讨江浙一带方腊率领的起义军胜利后,林冲得了中风,被迫留在杭州六和寺养病,由武松照顾,半年后病故.林冲棒打洪教头读后感(四)

在林冲棒打洪教头这篇文章中,

另种读音:cha

(第四声)ren,在现代指人品素质低差,受人歧视,不被人重视.【林冲棒打洪教头读后感】林冲棒打洪教头读后感(五)

林冲棒打洪教头前后的故事

《林冲棒打洪教头》出自于水浒传

这篇文章通过人物的语言、动作、神态和心理活动等方面的细致描写,入木三分,刻画细腻,人物形象非常鲜明,写出了人物的特点.其次,作者在描写时,还抓住了人物的特点,大量地运用了对比描写的表达方法,使人物形象更加鲜明、逼真.

编辑本段

原文

话说当时薛霸双手举起棍来,望林冲脑袋上便劈下来.说时迟,那时快,薛霸

的棍恰举起来,只见松树背后雷鸣也似一声,那条铁禅杖飞将来,把这水火棍一隔,

丢去九霄云外,跳出一个胖大和尚来,喝道:“洒家在林子里听你多时!”

两个公人看那和尚时,穿一领皂布直裰,跨一口戒刀,提起禅杖,抡起来打两

个公人.林冲方才闪开眼看时,认得是鲁智深.林冲连忙叫道:“师兄不可下手,

我有话说.”智深听得,收住禅杖.两个公人呆了半晌,动弹不得.林冲道:“非

干他两个事,尽是高太尉使陆虞候分付他两个公人,要害我性命,他两个怎不依他?

你若打杀他两个,也是冤屈.”

鲁智深扯出戒刀,把索子都割断了,便扶起林冲,叫:“兄弟,俺自从和你买

刀那日相别之后,洒家忧得你苦.自从你受官司,俺又无处去救你.打听的你断配

沧州,洒家在开封府前又寻不见.却听得人说,监在使臣房内,又见酒保来请两个

公人说道:‘店里一位官人寻说话.’以此洒家疑心,放你不下.恐这厮们路上害

你,俺特地跟将来.见这两个撮鸟带你入店里去,洒家也在那里歇.夜间听得那厮

两个做神做鬼,把滚汤烫了你脚.那时俺便要杀这两个撮鸟,却被客店里人多,恐

防救了.洒家见这厮们不怀好心,越放你不下.你五更里出门时,洒家先投奔这林

子里来,等杀这厮两个撮鸟,他到来这里害你,正好杀这厮两个.”林冲劝道:“既

然师兄救了我,你休害他两个性命.”鲁智深喝道:“你这两个小鸟!洒家不看兄

弟面时,把你这两个都剁做肉酱;且看兄弟面皮,饶你两个性命.”就那里插了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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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冲棒打洪教头》课文读后感


小学读后感|读一本好书读后感|好书推荐

《林冲棒打洪教头》是苏教版小学五年级语文课文第23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林冲棒打洪教头》课文读后感,更多课文读后感请关注读后感栏目!

《林冲棒打洪教头》课文读后感一

今天,我学了《水浒传》里的一则故事,那就是《林冲棒打洪教头》一课。

林冲是一百零八将中的一位英雄豪杰。因为和高太尉有过失,寻事发下开封府问罪,断遣刺配此沧州。来到柴进庄上,柴进待人宽厚,好酒好菜来款待林冲,却遭到了洪教头的误会,说林冲是来骗吃骗喝的。

洪教头是一个自以为是、目中无人、傲慢无礼的人。他跟林冲比武时,自以为自己能打败林冲,自己才配当八十万禁军总教头,还能拿到一锭二十五两的银子。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却被林冲打伤了,他气得都冒烟了,只好溜走了,洪教头真是个小人。

《林冲棒打洪教头》这篇小说里的三个人给予我一个很深的印象。柴进:待人宽厚、善解人意。林冲:武艺高强、足智多谋。洪教头:自以为是、目中为人。

以本文中我可以体会到两个道理:(1)无论你是什么罪,只要为国立过功,别人一定会好好待你。(2)你要是个傲慢无礼的人,无论到哪儿,别人都不会把你放在眼里。

我希望洪教头能以林冲为榜样,一起保护国家,使国家强大起来,以后和平相处,成为一对好兄弟,并且洪教头不再自以为是,傲慢无礼,而是要待人宽厚。

《林冲棒打洪教头》课文读后感二

《林冲棒打林教头》一文写了八十万禁军林冲被高俅高太尉陷害,发配到沧州,两个差人押解林冲来到柴进庄上,柴进见了林冲,心中大喜就杀鸡宰羊款待林冲。

从文中我认识到一个机智聪明、武力高强、谦和沉稳的林冲,还有一个骄横狂躁、目中无人的洪教头。正因为洪教头的骄傲自满、盛气凌人,比赛以后才输得惨不忍睹。古今中外,因为骄傲而失败的人数不胜数,我们怎么能忘记呢!

通过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到无论做任何事情都不能骄傲自满、目中无人,应该学会宽容别人。做人应该象林冲一样学会谦虚,要做一个会忍的人,但也不能什么事情都忍着,如果你觉得自己是对的那就不该忍着,要大声的说出你的想法,让别人赞成你的看法。

所以,我们以后要学林冲那样的精神,该忍的时候就忍,不该忍的时候就大胆的提出自己的看法,要成为一个宽容大度,敢作敢为、谦虚谨慎的人。

《林冲棒打洪教头》课文读后感三

《水浒传》中我最喜欢的一段就是我学的一篇语文课文《林冲棒打洪教头》。我之所以喜欢这个故事,是因为林冲的谦逊使我很敬佩。这个故事主要讲了洪教头骄傲自大,不断挑衅林冲,而林冲却一直在忍让,后来武艺高强的林冲轻而易举便打败了洪教头。

像林冲这样谦逊的人还有古代的蔺相如。在大街上他曾经多次给廉颇让路,廉颇还在别人面前侮辱蔺相如,他也不追究。人们不知原因,他说:我不是怕他,而是秦王不敢侵犯我们赵国,就是因为我们武有廉颇,文有蔺相如。

如果我和他闹翻了,后果会怎样?你想过没有?人们这才恍然大悟,蔺相如忍让廉颇是为赵国着想。后来廉颇羞愧难当,就背着荆条来负荆请罪,蔺相如不仅没有责备他,反而替他披上衣服,廉颇被蔺相如感动了。从此,他们相敬如宾。

这些故事都告诉我们要谦逊忍让,不能骄傲自大。

《林冲棒打洪教头》读后感300字


本周我们学习了新课文《林冲棒打洪教头》,老师说这篇课文是《水浒传》里的一个故事,并建议我们去读一读这部名著。于是我就借来了这本书,阅读之后,今天我想谈谈我读了第四十三回---假李逵剪径劫单人黑旋风沂岭杀四虎的感想。

这个故事的内容是:李逵想念家乡的老母亲,便想回家把母亲接到城里同自己一同生活。在回家的路上,李逵遇到了李鬼,李鬼假冒李逵在路上抢劫,李逵将其制服,李鬼求饶,并说自己有老母亲要抚养,李逵便将他放了,还给他银两回家孝顺母亲。后来李逵得知李鬼欺骗了自己,还要加害自己,一气之下将李鬼杀了,李鬼的妻子落荒而逃。李逵回到家中,见到母亲,发现母亲已经双目失明,十分心痛,李逵便带着母亲离开家乡。在回城的途中,李逵背着母亲过沂岭时,母亲口渴了,李逵便去找水,谁知等自己找来水后发现母亲被老虎给吃了。李逵十分悲痛,将四只老虎都打死了,给母亲报了仇。

读后感范文:《林冲棒打洪教头》读后感


我国的四大名著有:《水浒传》、《红楼梦》、《西游记》和《三国演义》。而我最近看的是《水浒传》这本书。因为水浒传有林冲这个人物,就不得不让我想到再看看《林冲棒打洪教头》这篇故事。

这篇故事不光光是一个故事还是一片课文,这就是五年级上册的课文《林冲棒打洪教头》,在这篇课文中的主要人是林冲。林冲被奸丞诬陷,被押往沧州,路中遇到柴进庄上,柴进很好客,而且看到林冲可是八十万禁军教头连忙准备宴席。而柴进的一个师傅是洪教头,武艺也很高强,听说林冲来了就来到庄上来跟林冲比武,想跟林冲一决高下,而且庄主又加了十两银子来庆祝赢者的胜利,正让洪教头的贪心更大了,于是拿来两个棍子,要求立即跟林冲比武,赢得这十两银子。

比武正式开始,洪教头使出了浑身的功夫,打了一个“把火烧天”,林冲却来了一个“拨草寻蛇”,让洪教头防不胜防,洪教头大声喊道:“来来来!”然后劈头打来,但林冲却往后一退,这棒落空,自己却一个酿跄,林冲看他没有站稳,就立即往洪教头脚下一扫,洪教头摔倒在地输了比赛……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发觉林冲真是一个武艺高超,谦虚,以大局为重的人。在洪教头必出挑衅的时候,他知道自己比洪教头武功更高强,但他不想得罪更多的人,不想让洪教头感到羞惭,于是不愿意跟洪教头比武。而洪教头非常自大骄横,不把别人放在眼里,最后弄得自已非常羞愧也是应该的结局。我看到现在象洪教头一样的人不多了,不管有什么本领,也不能象洪教头那样自大,而应象林冲一样谦虚,以大局为重。【作者:任宏伟】

红与黑读后感分享(模板8篇)


下面是读后感大全为你推荐的“红与黑读后感分享”。在空闲时间,我们有时会选择读一些自己感兴趣书,读完作品,我的胸怀变得更加宽广。这时就有必须要写读后感了。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红与黑读后感分享【篇1】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必须要在这个女生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能够告诉他,是感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个性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潜质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之后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生们的帮忙,但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正因女生。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但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但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用心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能够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好处,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好处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读后感分享【篇2】

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

——《红与黑》

1815年,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只要立功战场就能提升为将军,普通的文职只要办事干练就能当上高级官吏,这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经书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一天晚上,在市长家,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净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他是在革命时期跑到国外投靠外国封建势力的流亡贵族,现如今他又回到巴黎,成为“法兰西的大臣”,他卖官售爵,结党营私,策划阴谋,他家的晚宴舞会灯火辉煌通宵达旦。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上层社会的人。而此时的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就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脱离了外省青年的土气。他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的请高与傲慢,但是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又开始了对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的思想古怪,奇特,别人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她身上颇有男子气概。于连对自己好,她会开始反感和看不起他,而且刻意和他保持距离,而当心上人故意写匿名信试探她时,她又会像个孩子一样投入他的怀抱。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但他又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可是怀孕的她最终还是和于连结了婚,于连被授予了贵族的称号。

而当他得到侯爵的重用正要挤进上流社会的时候,德雷纳尔夫人被迫写了告发信,使他向上爬的美梦毁于一旦,恼羞成怒的于连向他深爱过的女人开了枪。于连被捕入狱。在这个时候,他终于冷静了下来,他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他说:“我不向你们祈求任何恩惠,我一点也不存幻想,死亡正等待着我……即使我的罪没有这样的大,我也会看到许多人并不会因为我年轻而怜惜我,他们想要通过惩罚我来惩戒那些出身微贱,为贫穷所困,可是有幸稍受教育,竟敢混迹于富贵人所谓的上等社会青年。”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买下了他的头颅,德雷纳尔夫人在他死后的三天,包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事情就这样的结束了,于连的两次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的恋爱也就这样的失败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贵族阶级占统治地位的上流社会,绝不容许一个平民青年挤进来,它必然要通过种种方式把这种青年扔出去,毁灭掉。在那个年代的法国,有着千千万万个于连索雷尔。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进行追求就必然遭到恶果。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于连想要穿越充斥着平庸的灼热沙漠,他野心膨胀,费尽心机的利用爱情利用女人利用教会。可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通过对小说人物进行了深度的心理描写,又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的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创造了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红”与“黑”到底各代表着什么那?是拿破仑时代的军服与复辟时期教会的黑衣,还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与玛蒂尔德小姐的丧服?我不敢确定,但是我认为,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是火热的。而在在那个社会中,那些为了自己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的真正的意义的人,才是真正被黑暗笼罩的人吧。

红与黑读后感分享【篇3】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青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分享【篇4】

读罢郭冠尧译本的司汤达《红与黑》,过多关于红黑之间的象征和矛盾就不多说了,前人已经诠释完备了,只是想谈谈于连,谈谈于连的爱情。

于连是个复杂的人,这是无容置疑的,出生木匠家庭,身份低下,经常遭受父兄的欺压,但是,这个生活中弱者其内心无比的强大。他是个野心勃勃的人,热烈地崇拜者拿破仑,却可以为了出人头地而将偶像深藏在内心深处,“转眼间,于连不再提起拿破仑,他宣布打算做教士。”他有着当代青年人一样的崇高理想,想要“仅凭手中一把长剑便成为天下的主人”。但是当下王朝复辟的社会却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神甫便可拿着三倍于拿破仑麾下名将薪俸的年薪,这迫使他必须走向当教士这条路,他别无选择,要不就在维里业庸庸碌碌地过着受欺凌的日子,要不就激流冲浪飞黄腾达,这颇有古希腊式英雄命运的气息。

于连同时也是矛盾的人。往往在处于比他高的阶级(就是贵族)面前,他内心是不屑的,但这种不屑背后却隐隐的藏着自卑。他有一颗向往高贵的心灵,却对他眼中的那些高贵的人不屑,甚至是鄙视。他的人生从19岁开始,就人生的业绩来说是一直上升的,但在他逐渐飞黄腾达的路上,他的灵魂却逐渐也被污染得越来越污浊。但是,最后他还是用生命来挽回了他生命中最原始的那一份尊严(他不愿意向陪审团认错求饶)。所以,我觉得于连是个可怜的人,也是个可耻的人,但同时也是个可敬的人。

关于于连的爱情,他生命中有两个重要的女人,一个是德雷纳夫人,还有一个是玛蒂尔德。表面上他是得到了这两个女人并且让她们对他死心塌地,甚至连出身贵族生性高傲的玛蒂尔德都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身体地位前程都拱手让出。但是我认为自始至终于连都没有得到过爱情,真正的爱情只是与他擦身而过而已。

首先是德雷纳夫人,那个稍稍受过点教育,有着大笔财产继承的美丽动人的妇人,她的美貌使刚刚接触到她的于连惊讶莫名,但她身上的那份母性的光环和纯真很快就打动了于连,并让于连忍不住在傍晚的树下大胆地触碰她的手,两人的关系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但在两人的爱情中,常常会泛滥出德雷纳夫人那种母性的情感,而于连,更倾向于一个刚刚挣脱襁褓想要学步的婴孩。所以一旦当于连离开了德雷纳夫人去了贝藏松,夫人的影子几乎在于连的脑海里荡然无存。他们的关系看似那么的不堪一击。其实不然,我认为于连对德雷纳夫人热烈的追求有很大一部分是出自对母爱的向往,自小没有得到过母爱滋养的于连,在温柔妩媚的夫人面前完全没有抵抗力。另外,于连自幼就经常心潮澎湃,“美滋滋地幻想着有朝一日自己会被引见给巴黎的美貌女人,并以惊人的事迹引起他们的注意”。初经人事的他何尝不想吸引那么一个温柔妩媚的女人以证明自己的成功呢,坚强的内心又怎么不会在这个时刻散发着母性光环的女性面前缴械投降呢?

接着是玛蒂尔德,那个在初次见到是甚至不高正眼看的高贵的侯爵小姐。在于连和玛蒂尔德的发展中其实于连是很挣扎的,时而是决绝自尊的于连占了上风,时而是骄傲的玛蒂尔德赢得了局面,两个高傲的灵魂都不甘愿屈服于对方,他们相互的撕咬折磨着对方,这段挣扎的爱情最终还是由内心更加强大的于连胜出了。玛蒂尔德更是甘愿为于连付出身体、地位和前程,甚至连她最精心守护的名誉,她都甘愿为于连舍弃。我认为玛蒂尔德跟于连是同一类人,至少在她没有委身于于连前是。她骨子里是个贵族,一个脱俗骄傲贵族,之所以说她跟于连是同一类人,因为她骨子里充斥着跟于连那种不安分的细胞,在物质上她拥有一切,在灵魂上她有着凌驾于一切贵族的骄傲,所以她根本不会德凯律、德克罗兹诺瓦之流放在眼里,她的命运也有着跟于连相同的悲剧性,要么成为公爵夫人但闷闷不乐地在荣誉和过剩物质度过余生,要么跟着于连轰轰烈烈的拓展一片新的天地。但于连对她的爱,似乎并非出于那两个不安分的灵魂之间的牵引。在我看来,于连对她的爱极大一部分出于对她的征服,于连试图通过征服这么脱俗骄傲的一个贵族女子来满足自身对贵族阶级企求的欲求,并通过这样的手段来消除他与所谓的贵族的差距。于连在试图征服爱情,爱情中过分的自私和自尊是一种恶习,而以征服的姿态来对待爱情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错误。正因如此,即使到了于连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爱的天平始终没有向玛蒂尔德倾斜过。

到底,于连在他短暂的一生中至少有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遇上了真正的爱情,那就是他第一次到贝藏松时在一个小咖啡馆里遇到了少女阿曼达,在短暂的对话后于连竟然涨红着脸对她说“我觉得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您。”在那种无功利无目的的情况下,于连不必用那层伪善的面纱来保护自己,也不用以自己惊人的记忆和学识来打动人,就在这种情形下,于连可以说是真真正正地爱上了一个人,即使是个陌生人。但这次邂逅注定跟于连的生命一样短暂,真正的爱情与他擦身而过。我们何曾不也是。

于连,于连,一个可怜、又可耻、却又可敬的人啊!

红与黑读后感分享【篇5】

如果一个人生到这个世界恰好是一个男人的话,那就应该为他的野心而奋斗,哪怕这种奋斗要以生命为代价。于连——文学名著《红与黑》中的主人公,文学长廊中最著名的反抗者之一,以他短暂而波澜壮阔的一生为我们拥有“英雄主义梦想”的觉醒青年们深刻地诠释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们只要去自觉实现自己的野心那么一切就都会来。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伤恋人,被处死刑。这是我们的先行者一生的骨架。在那个英雄呼之欲出却又被保守戕害的年代,于连直面现实渴望着“拿破仑的重生”,决心实现青年时代的所有英雄梦想,并勇于和阻碍他达到目的的社会展开斗争。他是幸福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但也是不幸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

于连有着极其敏锐的平民阶级意识,他清楚的看到自己是一个“可怜虫”,“没有保护人,也没有钱”。地位不同、阶级不同的观念时时刺激着他,他唯恐自己因平民出身而受到上层阶级的轻贱,他清楚的知道是自己的贫困跟他们的财富打交道。他对平民阶级的活力充满信心,他以一人之力代表自己的阶层向现实抗争。但是同时他向自己的命运发怒,身为平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又与他希冀飞黄腾达的个人野心紧密联系着。他在瓦尔诺家里参加晚宴请后一方面痛骂这可鄙的财富和建筑在其上的享乐生活,一方面决不放弃获得这种财富和享乐的决心。

他有着极其复杂的思想和性格,因为他英雄主义的动因是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进取野心的结合。他声称“不能堕落到跟仆人们在一起吃饭。我的父亲逼迫我;宁可死。”但是“为了能够飞黄腾达,比这再困难得多的事他都能去做”。不过在鼓舞着他的英雄主义的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野心这两种“热情”中,前者毕竟是第一位的。正因为如此,他义无反顾地拒绝向资产阶级贵族控制的法庭求饶。

他是这样一个群体的代表:他们拥有较高的文化,却没有出色的背景,拥有崇高的理想却被现实无情地取笑,他们的意气风发却为自己招来无尽的灾难。他们的控诉是一个病态社会开始治愈的希望。可是在这样一个英雄缺乏的年代,这样的控诉不如让我们化为自己的英雄气概去实现吧。

于连的两次爱情也具有深刻的社会含义,它是对门第的强烈冲击,他与雷纳尔夫人、与拉莫尔小姐。两个贵族女性虽然她们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但她们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门第的反叛。她们对于连的爱都有一种壮烈的意味,含有一种英雄气息。至于于连他的爱情道路则是他小资产阶级个人的反抗的道路,他的“公民的热情”,即他作为一个平民青年要求恋爱婚姻平等的热情都远远超过恋人的柔情。他的爱情是他的责任。他一次次追求雷纳尔夫人或出于他的责任,或为了嘲讽雷纳尔市长,或为了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或为了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他要博取拉莫尔小姐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他的爱情深深烙有他的反抗意识,具有他小资产阶级争取个性解放和平等自由的意义。

《红与黑》的爱情与我们所熟知的爱情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可是在我们一去不复回的人生中爱情路边最美丽的风景也不是默默注视着我们,细细品味我们,选择它的归宿吗?于连丰富的学识和崇高的个人理想,以及为了理想的不懈努力让他有足够的理由让爱情垂青于他。自古英雄美女才是爱情的最佳归宿,我们不能成为英雄的话至少应该让自己拥有英雄气概。我们追求幸福,然而当我们捡到它遗留的金鬃毛时才幡然悔悟它就在我们身边。爱情也是如此,它就在我们身边,但是开掘他,先让自己有英雄气概。

所以当于连实现他自己野心的时候,一切附加值就都来了,包括爱情。

红与黑读后感分享【篇6】

“在一千个观众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把这句话中的哈姆雷特的名字换上于连·索雷尔,恰如其分。

《红与黑》当中写到了,十九岁的于连出身于木匠之家。他从小就崇拜英雄拿破仑,渴望像他一样,凭着自己的聪明与才干建功立业,进入上流社会,过人的机敏和惊人的记忆,让他能把拉丁文《旧约》到背如流。他因此而被家乡小城维吉尔市市长德·雷纳尔先生聘为家庭教师。出于考验自己意志和维护自尊的目地,在乡村之夜中他不顾一切握住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并轻易获得了市长夫人的爱情。

事情败露后,他跨进省城见藏松神学院的门槛。于连出众的才华和坚强的性格深得彼拉尔院长的赏识。但在宗教教派内部之间的纷争中,彼拉尔失利,于连被迫离开神学院,于连被彼拉尔推荐给德·拉莫尔候爵当秘书。不久,于连以非比寻常的才能,自尊和高傲赢得了候爵女儿的芳心正当于连青云之上时,光明无限的前途被德·雷纳尔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毁与一旦与是愤怒的他在教学枪击了雷纳尔夫人,并因此被捕。在法庭审判之后,于连走上了断头台。

一系列重大变故,把于连从昔日的狂热幻想中唤醒,他拒绝侯爵女儿的帮助选择以生命为代价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真诚和自尊最终战胜了伪善与自卑。

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于连想起自己与雷纳尔夫人之间纯洁的爱情。于连终于明白了;本可以生活的非常幸福,是自己狂热的野心毁了这一切。面对阴险的教士,于连以牺牲生命为代价,拒绝充当教会的工具。他了解“皈依宗教”的阴谋,“如果我蔑视我自己,那我还剩什么呢?”——被囚禁住身体的于连保留了自己的独立的思想和人格。选择了高傲的死去。

红与黑读后感分享【篇7】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是对《红楼梦》的评价,但我觉得放在《红与黑》这部书中也不为过。正如众人读红楼,有人看到了封建,有人看到了美食,有人看到了风俗,有人看到了爱情。而《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并没有什么大善或大恶,但却是一个多面体的人物。

于连生在一个木匠家庭,两个哥哥身强力壮,是父亲的好帮手,于连则长相白净身材瘦削,没少受到父亲和哥哥们的欺负。于连从小就与其他农民家孩子不同,喜欢读书,崇拜拿破仑和英雄主义,当然,他最大的梦想是挤入上流社会,成为一个贵族。但在19世纪的法国,这样的梦想谈何容易?

于连靠着谢朗神甫和一位老军医教给他的知识以及他过人的记忆力和口才,在市长德瑞纳家谋到了家庭教师的职位,并和德瑞纳夫人互生情愫。善良的德瑞纳夫人将这段婚外情的错误全揽在自己身上,并支持于连去别的地方谋自己的前程。于连经过神学院的磨砺,变得更加成熟,随后只身前往巴黎。在巴黎,于连受到了德·拉莫尔领爵的青睐,同时又与领爵女儿玛蒂尔德展开一段爱情。当于连以为自己将要跻身上流社会时,命运的玩笑最终把他送上了断头台,年轻的于连最终在遗憾和解脱中死去。

回头再看于连这一角色,他拥有对地位和金钱的崇拜,谢朗神甫曾暗示他消除自己心中的欲望,否则会有灾祸,而于连在感动有人关心自己之后,依然持有对地位的追求。

当然于连也渴望有一段美好的爱情。他对在自己落难时关心自己的德瑞纳夫人既崇拜又爱慕,甚至在死前都在怀念当家庭教师时,和德瑞纳夫人及孩子们欢乐的散步时光。而在追求玛蒂尔德时,于连也采纳了俄国亲王的一条条妙计,一步步使自己的爱情更深刻。

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他的每一步都是在为自己的贵族梦而做铺垫,但他有时也会透露出自己在圆滑外表下的真心。在贵族晚宴中,于连对贵族们剥削穷人钱财来满足口腹之欲的行为而不满,特别是听到“禁止穷人们唱歌”后更加震惊气愤。面对谢朗神甫和彼拉神甫对他的忠告,他也因感受到父亲般的温暖而落泪。

当然,如果只是看到个人的情感,这本书也许不会那么深刻。在本书中,政治也是一个极其敏感的话题。在封建王朝复辟期间,于连崇拜拿破仑却始终不能表明立场,当有人搜索自己的房间时慌张烧掉德瑞纳夫人以为的情人画像,实则是拿破仑画像;在讨好元帅夫人时说的话都是自己信仰的反面,让玛蒂尔德吃惊疑惑。

于连的死充斥着淡淡的忧伤,被判处故意杀人罪的于连坦然接受死刑,尽管众人都为他活下来的可能而努力着,小姐太太们也因这漂亮的人即将死去而流泪,但于连的死意已决。在狱中于连没有惋惜自己的努力白费,亦没有对世间的留恋,唯一想念的是自己的第一段爱情。他最后想的是:“我在世上并不曾孤独地生活,我有过强有力的责任观念,或对或错,我为我自己规定的责任仿佛一株结实的大树的树干,暴风雨中我靠着它,我摇晃过,经受过撼动。说到底,我不过是个凡人罢了......但是,我没有被卷走。”

其实于连并没有什么大错,只不过是有一瞬,希望的火光曾照进一些人的心里,在此后漫长的黑暗里,黑暗中的人照常生活,偶尔自危,而被照亮过的人们更渴求那光明。

摘抄:

1. 一个人在二十岁的时候,他对世界的看法以及他对他将在这个世界上产生的影响的看法,胜过其余的一切。

2. 我在这世界上只有一个不幸,那就是唯一使我眷恋生命的那个人变了心。

3. 语言是给人用来掩盖思想的。

4. 这就是世间浮华所产生的后果;看来您已习惯了笑脸,那是谎言的真正舞台。

5. 有哪一个伟大的行动在开始干的时候不是一种极端呢?只是在完成的时候,一般人才认为是可能的。

6. 在这么多危险中,我还有我。

7.如果我能在这如此苍白的脸颊上印满了吻,而你又感觉不到,那有多好!

红与黑读后感分享【篇8】

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黑是马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抄的[嘘])

我认为红色是于连有拿破仑一样的野心和追求,而黑色就是在追求中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出卖灵魂,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对于德雷纳尔夫人既是于连生命中的起点亦是终点。马蒂尔德则是于连追求中的又一阶梯。为了自尊爱上了德雷纳尔夫人,为了自尊让马蒂尔德爱上了自己,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更是一个时代的错误…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马蒂尔德)时,因枪击德·雷纳尔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如果不是阶级斗争政治改革我更希望于连会放下自己的野心真真切切的和马蒂尔德在一起,而不是因为最初的爱、妒忌和悔恨去枪杀雷纳尔夫人才最终找到真正的自我,三个人当中无论谁都是活的可悲爱的卑微~“你要知道,我一向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或许于连自身的红与黑便是真正意义上的红与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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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范文:《偷书贼》读后感最新模板(8篇)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我们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分享范文:《偷书贼》读后感最新模板(8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偷书贼》读后感(篇一)

“偷”来的人生

窗外,正是蝉鸣噪柳时。我在清凉的空调世界里读完了《偷书贼》这本书。莉泽尔这名“偷书贼”和她“偷”来的人生像一粒子弹,虽不大但却精准地击中了我的思想,灼伤了我的灵魂。

在那个弟弟死去、母亲离弃她的冬日,莉泽尔偷到了人生中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偷来了对文字的渴望与热爱,在养父汉斯。胡伯曼的帮助下,她偷来了午夜的阅读课,当汉斯注满光辉的银色眼眸注视着她时,她偷来了充盈的幸福感。从此,莉泽尔与文字结缘,密不可分。

在敌军轰炸莫尔辛时,没有任何的空袭警报响起,所以很多人都遭了殃,此时的莉泽尔在地下室里书写、重温她的故事。整条希默尔街只有她一人幸存。她把文字记录在纸上,镌刻在心里,而文字救了她。

思想被格式化、狂热化的年代,人人只会喊“希特勒万岁”的年代,要想安全就得随身带着《我的奋斗》的年代,犹太人被赶尽杀绝的年代……这,是二战时期;这,是纳粹德国。有什么独立自由的思想可言?有什么对人类的未来有益的文字可言?也许只有像莉泽尔这样心灵没有受到过污染的女孩,才能感受到文字的魔力吧。

文字是莉泽尔与他人感情的纽带。因为文字,她能在汉斯的朗读下接受一本一本书籍的浸润;因为文字,她接受了犹太拳击手马克斯自制的小书;因为文字,她得到镇长太太的默许去书房偷书;因为文字,在敌军轰炸的防空洞中,她朗读的章节能让所有惊恐的人们平静下来……文字,在战火纷飞的时候,会发挥出如此巨大的力量,会让人发现人性的两面。正如死神在最后说的:“人类,令我百思不得其解。”有人在杀戮、掠夺、发动战争,但也有人因为书和文字而被联系在一起,用故事的力量拥抱苦难,用文字坚定着自己的求生意志。

在战争年代,莉泽尔在收养家庭中,或许本应是凄风冷雨的人生。但她在汉斯。

《偷书贼》读后感(篇二)

这本书和我接触的第一本书《偷影子的人》以及后来看的《放风筝的人》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都很治愈,里面的情节、语言描写的很贴切又幽默风趣,而且作者擅长把物写活,用了很多拟人的手法,以孩子般的视角来描述一些情节,显得更生动活泼,更重要的是,作者突出表现了人性善良的一面,比如开始汉斯和罗莎冒着危险收养共产主义的女儿,后来冒着背叛国家的危险甚至在地下室里藏了一个犹太人,比如汉斯不顾性命安危的冲出人群,只为给奄奄一息息的犹太老人送去一块面包,比如鲁迪自己肚子饿的咕噜咕噜叫还把手中的面包全部分给犹太人吃,比如镇长夫人一直纵容小女孩来书房偷书却没拆穿……,这些都体现了人性善良的一面,哪怕生活在战乱年代,也会有这些善意的举动温暖人心;还有纯真感情的描写也很打动人心,鲁迪对小女孩的爱,一直都是明示,一声声的小母猪,一次次的陪伴,还有那一句句的索吻,特别是看到最后小女孩竟是在鲁迪死后才实现了他的愿望,深深的吻了他的双唇很久很久,那一画面的描写,令我止不住泪流,鲁迪恐怕永远也不知道自己喜欢的女孩真的吻了自己吧,哎,结局太悲了,还好马克斯还活着,令人得到些许安慰,其实从原来看的一部电影《穿着条纹睡衣的男孩》到前段时间看的书《活出生命的意义》再到现在看的这本书,我一直很同情犹太人的遭遇,那些平民是无辜的啊,凭什么他们要被赶尽杀绝、永远活在恐怖之中?战争太残酷了,希望世界和平,还此时仍处在战争中的小孩一个快乐的童年!

《偷书贼》读后感(篇三)

冬天里很少有人会在外面闲逛,我也不例外。在温暖的屋子里喝着热茶,捧一本好书的感觉真的非常好啊!因此,这个寒假我消灭了好几本小说。

这么多书中,最让我深思的是澳大利亚作家马克斯苏萨克的作品《偷书贼》。这是一本描写二战时孤儿的故事。

九岁小女孩莉赛尔在战乱中失去弟弟并被德国慕尼黑贫民区的一户人家收养,她的养父教她认字读书,将她带入了文字的世界。莉赛尔从此对阅读有了强烈的执着。书本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也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

书中文字间流动着一种刻骨的冷漠和麻木,却让人欲罢不能。这个故事深刻的体现了人性的善与恶。正如书中所说:人性中有一点善有一点恶,只需要加水和和。

莉赛尔生活的环境非常恶劣:大人彼此仇恨咒骂,老师狠毒无情,战火纷飞威胁着生命。但她用手中偷来的书营造了一个充满淡淡温暖的小空间:读书给躲在养父家地下室的犹太人听,给空袭时躲入防空洞的街坊邻居听,安慰了一颗颗惶惶不安的心。如此鲜明深刻的对比让我们不禁沉思:人之本性有善亦有恶,那交错的光华竟然会在不同环境不同个体间牵扯出或耀眼或灰暗、或炙热或寒冷地记忆。

本书的一大亮点便是叙述方式的与众不同:莉赛尔的故事由收割生命的死神口中道出。你听过死神讲故事吗?他首都开口,就显出理智、冷静与幽默来,甚至还带着一丝温暖,将一个与他相遇三次的孤单小女孩和她所偷十本书的故事娓娓道来。死神用一种包容的感情讲述一段段碎片般的故事,让读者随着他的讲述一起为那不曾泯灭的良知感叹,为来之不易的安宁欣喜,为不曾停止的死亡落泪,为所剩无几的纯真祈祷,为无边无际的绝望黯然。通过讲述者淡然的语调,读者脑中会勾勒出一幅由灰色、黑色、红色、白色以及金色描绘的复杂画面。

战争永远伴随着尖叫和鲜血、痛苦和伤痕、绝望和死亡。在这之中翻滚的灵魂浸满黑暗,因而当人性的光辉在这片黑暗中亮起来时,便异常显眼又弥足珍贵。而激发出这光辉的便是书籍的力量。在那战乱的年代,人们因为空虚冷漠,到处喷洒着恶意的毒液。莉赛尔如果没有书,也会变成那样。然而一页页纸张上的那一段段美妙文字加入了她的生活,在弟弟冷清的葬礼后,成为她尚未完全泯灭的热情地寄托。书是人类文化的精华和知识传承的桥梁,对于莉赛尔来说书就是灰暗生活中唯一的追求,也是疲劳绝望时仅有的心灵港湾,同时,书也点燃了她的人性之善,就像书的扉页燃烧后的美丽金光照亮了黑暗一样。

相信只要是读过《偷书贼》的人,心中就都会有这样一个小女孩形象:衣衫褴褛,发丝散乱,全身落满炮灰,在怀里抱着一本破旧的书,但她的眼神却在黑暗中显现出微弱却坚定的光芒,就像她的书一样有着照亮废墟的力量。

人性怎能兼具如此的光明与邪恶,在读书与偷书之间,在互助与杀戮之间,展现着人性的美好。

《偷书贼》是一个关于文字如何喂养人类灵魂的独特故事,是一个撼动死神的故事。

《偷书贼》读后感(篇四)

学校组织读书漂流活动,我有幸借到了《偷书贼》这本书,说实话, 当我翻开《偷书贼》的第一页时,这本书并没有深深的吸引我, 可是读着读着我便爱不释手了,触 摸着这些文字,仿佛被笼罩在一片温暖中。阅读着这些文字,走上了震撼我心灵的旅途。

作者是以死神的名义,来向我们讲述在二战时期发生的事。主人公莉赛尔是一个可怜又可爱的小女孩,她和他的弟弟被他的妈妈送给了莉赛尔的养父养母。可在火车中弟弟死了。她的养父是一个善良的男人。她的养母很喜欢莉赛尔,可是她喜欢谁就会对谁破口大骂,所以莉赛尔常常被她骂为小母猪。她的养父经常教她识字、读书,学会认字进而开始读书的莉赛尔,尽管生活艰苦,吃不饱穿不暖,却发现了一项比食物更让她难以抗拒的东西 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用偷来的书继续学习认字。从此莉赛尔进入了文字的奇妙世界,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也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读书给躲在养父家地下室的犹太人听,在空袭时为躲入防空洞中的街坊邻居朗读故事,安慰了每颗惶惶不安的心,潜移默化改变了原本粗鄙的性情。但有一天,德国纳粹在空中扔炸弹,由于莉赛尔在地下室写作没被炸死,可她的养父母和好友都被炸死了。

在以莉赛尔得到的 10 本书为章节名的 10 章里,作者把各种情感倾倒了出来。一个个犹如卡片般的小标题让这本书看上去琐碎不堪,但你只要读了,就停不下来。白色代表寂静和安宁 ; 红色是尖叫和鲜血 ; 银色是永不磨灭的良知 ; 蓝色是纯正直至愚昧 ; 黑色是颠覆的痛苦记忆 ; 灰色是无边的绝望和死亡。它们像一个个玻璃弹珠,在作者的托盘里滚来滚去,相互碰撞,呻吟和挤兑着。在以德国法西斯的残忍来反射出莉赛尔他们的弱小和微不足道。

整本书中,作者使用了非常简单的话语,甚至已到了吝啬的地步。可是这书所展示出那发自人民心底的对生命的追求的能量、为自己的尊严的扞卫,都是无可取代的。本身,这样的心灵也许已是文字所不能完全表达出的情意了。如果有一天你会有机会阅读这本令人感动的书,相信你也一定会发现世界的一半是丑陋的 , 而另一半却一定会是美好光明的。正因为有了丑陋才有了美好,虽然有时站在黑暗当中的人会发觉不了希望的存在。但是就如同对待影子和阳光一样,阳光其实就在你的身后,只要转过身就可以看见。

最 后 我只想用书中的一句话来表达 我 对这本书的感慨, 他们踩住了我的心,让我哭泣,可他们同时也让我找到了停止哭泣的理由。转过身,我就会找到阳光。

《偷书贼》读后感(篇五)

“文字”在我们生活中占了多大的地位?是否能够想象假使有天没有了他,没有了万能实用的他,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

除了能够用文字书信沟通外,人们闲暇之余的知心好友也是他。心中有所感悟的人、享受这个世界的人、擅长说故事的人,无私的将内心随时间一点一滴增加的酸甜苦辣、喜怒哀乐等等的一切,一股脑儿地给了文字,并辗转交到我们手中。他们敞开了心门、看清了事实,或只是沉浸在自己的小小天地,于是在这个世上留下了自己的足迹,供后人欣赏并咀嚼其中含意。一本又一本的书籍,整齐坐镇在书柜上,一排排的架子顶部,文字婀娜多姿的舞蹈看了着实令人着迷。

纳粹统治的德国是由饥饿的德国人和悲惨的犹太人所组成的,当然,还有元首先生。这个故事的重要角色是“文字”,舞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德国。人们时时受战火威胁,大人们互相咒骂、孩子们纯真地追着敌军丢掷炸弹的飞机、犹太人被押着前往集中营。我们的主角莉赛尔˙麦明葛失去了家人,所以和养父母住在一起,即使每天吃不饱也穿不暖,在她眼里“文字”却比任何事物更重要,于是在人心惶惶的每个白天或深夜,一双双发抖的手、一阵阵婴儿的哭闹、一颗颗备受摧残的心,在莉赛尔用平静的语调朗诵着书籍之下一一被抚平。伸手不见五指的防空洞于是被文字的光芒点亮了。莉赛尔这种勤学不倦的精神,当然引起了死神的注意,于是他便将莉赛尔的人生写成了这本书。

在这残酷的环境,莉赛尔毫不退缩,她读了一本又一本的书,有时从中发现人生的悲凉,有时找到生命的美好,心情也随之起伏。除了书本,身边的朋友和邻居对她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养父教她读书识字,犹太人麦克斯和她分享逃避躲藏的故事,好友鲁迪陪她度过刚搬入的适应期,并且一起冒险。然而炸弹依然无情地落下,炸毁了房屋,也摧毁了人们的心灵。就在此时,故事的诉说者死神正为此摸不着头绪:人类的两个面孔竟是由冷血无情的残杀以及发自内心的关心组合而成。

一阵轰隆声响彻云霄,砂砾尘土漫天飞扬,坍塌的房屋已看不出原来的模样,一阵喧嚣后的寂静显得更为诡谲。巧克力色的天边只有一架即将离去的飞机,只剩莉赛尔一个人面对这令人惊叹的断垣残壁。天崩地裂的当下,莉赛尔正躲在阴暗湿冷的地下室浑然忘我地将自己的故事写在空白书页上,虽说那儿已被认定不够深而无法作为防空洞,但幸运地保护了莉赛尔,那正在和文字共舞的女孩。当炸弹落下的同时,莉赛尔几乎被这个残忍的世界给打垮,很明显地流露出他对养父母的感恩以及不舍,看到这一段着实令人鼻酸。战争夺走了无数条人命,摧毁了无数个家庭,留下来的却是孤单茫然的脆弱心灵;而在现代民主理性的时代,不必受到战火的威胁,无法体会当时人们的惶恐和巴望着死神将自己带走的疯狂心理,这也让现代人更加珍惜目前所拥有的一切和平事物。

这本书以二次大战时的纳粹德国作为背景,以一位热爱文字、天真的女孩当做主角,她无法理解战争的意义而借由阅读让自己彷佛活在另一个世界。在主角学习认字读书的过程,不只自己的阅读能力突飞猛进,同时她也将文字看不到的能量和温暖散播在大家的心田,长成一棵棵砍不倒的大树,慢慢扩张,形成一片蓊郁茂盛的森林,即使战争、元首、杀戮、死亡拿着斧头无情的槌打树干,他们仍然不为所动,伫立在淡蓝色的天空下。而天空,不会因为任何人遇到的任何事而有所改变,而是看人们的心里如何看待这片天空。莉赛尔──偷书贼──正是背负着恶劣环境下的压力,以及文字赋予她的力量,珍惜身边的每个人,每每抬起头来仰望蓝天白云,总是想起大家的面孔,而她的天空,永远都是纯净、没有污染的。

《偷书贼》读后感(篇六)

读《偷书贼》后感

第一次看这个书名觉得好奇怪呀,其实我不太愿意阅读外国的书籍,因为和我们中国的国情呀现状呀都联系不大,但是这本书还是吸引了我,因为它的名字……

据我看它的评价所知它可以媲美《解忧杂货店》和《追风筝的人》,用阅读的力量战胜孤独和恐惧,这本书将改变你的人生!这本书讲的是二战期间,九岁的德国姑娘莉泽尔和弟弟被送往寄养家庭。弟弟不幸病死在火车上。在埋葬弟弟的荒原上,莉泽尔捡到了一本对她意义非凡的书《掘墓人手册》。来到慕尼黑贫民区的寄养家庭,莉泽尔夜夜抱着《掘墓人手册》入睡。养父为安慰她,每晚给她朗读手册的内容,还教她阅读。莉泽尔发现书的诱惑比食物更难抗拒,忍不住开始偷书。书里的世界帮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她也开始为藏在地下室的犹太人和在防空洞避难的邻居读书,安慰那一颗颗惶惶不安的心。于此同时纳粹开始对犹大人愈加残酷的压迫,焚烧犹太“有毒”书籍,捣毁每一家犹太店浦,直至将犹太人集体驱赶到集中营。她和养父养母一起,在苦难中掩藏了穷途末路的犹太人马克斯。而当战争降临到她身边后,书将成为她生命中最后也最恒久的希望。战争是残酷的,不管是被侵略国还是侵略国,无数的家庭都被冲击的支离破碎。看到孩子和大人们在空袭中躲藏的惊慌无助的眼神,真是让人心疼。

感谢《偷书贼》,感谢莉泽尔、汉斯、鲁迪、马克斯、罗莎、伊尔莎,感谢你们这么乐观的面对苦难,感谢你们面对残忍这么美丽的生活,感谢你们告诉我文字的力量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你们努力生活,尽管悲伤不断袭来,你们还是努力微笑。

用书中的话来结束吧:

人类的潜能总是让我吃惊,尽管他们脸上热泪滚滚,却依旧能跌跌撞撞的前行,一边咳嗽,一边寻找,直到找到他们寻觅的东西!

让我们在有生之年快快乐乐的生活在我们这个没有战乱只有和平的年代里吧。怀一颗感恩的心拥抱每一天。

《偷书贼》读后感(篇七)

战争只能带来伤害,和平是永恒的追求!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富人也不用太瞧不起穷人,穷人也不用拒绝跟富人来往,各有各想要过的生活,活的符合自己的期待就好,不用刻意去比较,毕竟生命的美好不是按斤称的。很开心莉泽尔在养父母的家可以生活的如此简单幸福,我不知道莉泽尔会不会恨自己的亲生父母,但是我总觉得她不会,她应该理解父母这么做的原因,父母不到万不得已是肯定不会抛弃自己的亲生骨肉的,如果把你从身边送走可以让你过上更好至少比现在好的生活,那么丢失你的痛苦可以被未来你有机会享乐的想法减轻,所以希望莉泽尔别怪自己的亲生父母吧,她们肯定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也觉得养父母很伟大,特别是爸爸,愿意花这么多心思给莉泽尔爱,还有妈妈,虽然脾气很暴躁,但至少心里的爱是最真实的表达,还有马克斯,羡慕莉泽尔和马克斯之间的友谊,似乎只有小孩才能最懂小孩,很高兴马克斯后来帅气的归来了,相比希特勒的死亡这个更值得开心呢。还有守护莉泽尔的鲁迪,谢谢你,为莉泽尔付出了那么的多,也恭喜你最终得到了她的爱和吻

《偷书贼》读后感(篇八)

战争给人带来的永远,是灾难和痛苦。可怜的小女孩,在失去了父母和亲眼看见了弟弟的死亡以后,来到了这个贫困的,却充满温暖的小镇,养夫的宠爱和养母看似粗暴,其实也是充满爱意。一个鲁莽却善良的小男孩。纯朴,对小女孩子的感情也是懵懵懂懂的喜欢,小女孩对阅读的渴望,求知欲望,一个犹太人在不经意中闯入这个家庭,恐惧,担心,但最终父亲的承诺和全家的善良,还有对种族歧视的厌恶。让他们成为了休戚相关的一体。每个夜晚,小女孩依偎在犹太人身边,听着他讲着书拯救他的故事,成就他们之间永远的友谊。还有失去儿子的镇长夫人。也是因为镇长夫人才使小女孩成为了偷书贼,对知识的盗窃,也是镇长夫人挽救了这个孩子,鼓励她写作,每个夜晚的写作,让她逃过一劫。就像书中说的,这个世界配不上这些美好的人,所以他们都离开了。贫穷的人,会更加珍惜生活的美好。小男孩最终也得到了,他念念兴兴想要的吻,虽然他已经感受不到了温度。一个悲伤的故事,时间会让人遗忘,但有些人和事,会陪着你走完你的一生。每天清晨,都可以和他们说,嘿,晚上睡得好吗,新的一天开始了。

《普希金诗选》读后感分享800字模板8篇


书是人类的明灯,帮助人们打开黑夜的大门。在阅读过一篇文章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读后感,其实可以说是读书笔记或者观后感,写自己的感想体会,写读后感不仅加深我们对书的印象,更加促进我们思考。一般我们会怎么样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普希金诗选》读后感分享800字模板8篇”,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普希金诗选》读后感分享(篇1)

读了普希金的《理智与爱情》这首诗,觉得深有感触,在爱情的面前,所有的理智都是空谈,可以这么说,爱情是盲目的。在专业的立场来看,爱情是人与人之间爱恋、彼此信任的情感,但是其实爱情是不可以用任何言语来表达的。就像诗中描述的那样,尽管理智一再告诫牧女不要去理睬那个追逐她的少年,但是在爱情面前,任何人都只能败下阵来,爱火就开始在他们心中燃烧,达弗尼斯在美女的脚下跪倒,多丽达垂下了痴迷的眼睛。

这句话就能充分展示爱情的奇妙,不需要任何的理由,不需要任何多余的话语,只需一句就可以让爱情之火在心中燃起。在爱情的国度里没有对与错,只有爱与不爱,所以要理智来完全没有起到任何作用,诗中一直出现爱神和理智,在面对少年的追求的时候,爱神与理智两位都提供了自己的见解,虽然理智认为不能如此轻易地接受男子的求爱,但是只要爱神一说话,牧女就情不自禁投向了爱情的怀抱,接受了少年的求爱,说明了爱情的伟大和神秘。

爱情是一个相互的过程,诗的开篇就可以看出来,少年达弗尼斯追逐着多丽达,停一下,他喊道,停一下,美人儿,只要你说我爱你,我就不再追赶,爱神可以为此作证!就是说如果牧女没有说出我爱你这样与少年互动的话语,少年就要不停的追逐下去,其实被追求是一个享受的过程,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是亘古不变的,只有不断追求才能体现你们彼此的爱有多深。

其实也不能完全说理智和爱情是相互对立的,普希金的诗我个人觉得也并不是为了表达这方面的信息,只是说爱情初期是缺乏理智的,但是经营一段感情还是必须要理智的,太过盲目必然结果会不太理想。诗的结尾中说,少女投入爱人的怀抱,而爱神就说祝你幸福,我认为,这是普希金对于爱情的一种美好憧憬和期待以及祝愿幸福是爱情最美好的结局,希望每一段爱情都能够长久,这是古往今来爱情诗的主题。

而最后又说理智唯有沉默,我们可以联想,也许理智并不是因为牧女不曾听他的话而沉默,而是在想如何让这段爱情能加入一些理智的成分进去,所以,也许,爱情也可以理智,这是我们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对于爱情的希望。看完这短短的一首诗,我发现爱情是一个值得深思的话题,所以我们每一个人对待爱情要更加谨慎,更加理智一些。

《普希金诗选》读后感分享(篇2)

少女心比天高,厌烦俗子嘤嘤,径自低眉垂睫,存心不看不听。一段含蓄温和的语句,仿佛幻境似的浮现了俄罗斯最初纯洁的时日。他,是俄罗斯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不仅是俄罗斯诗歌的太阳,更是影响了中国当代文坛的巨匠,他,就是普希金一个寂寞却充满激情的诗人。

俄罗斯的阳光温暖如春,绿色的原野上,充斥着诗歌的潮汐,在那风雨飘摇的日子里,普希金用他善良的心灵,歌颂着伟大的生命,痛击着封建的堡垒,一颗子弹有多少重量,它能穿透诗人的心脏,宣告着一个灵魂的出走。在那片白桦林里,这个年轻的歌手,为了正义和友情,终于丢失了生命的信笺我轻轻地翻阅着普希金的诗篇,他的诗时如涓涓流水,时如惊涛澎湃。他对爱是那样的执着和坦白,对他的朋友是那样的依恋《给娜塔利亚》、《给黛利亚》、《再见吧,忠实的橡树林》,可谓情深意切、感情真挚。他愿意整天和年轻的谬斯,和天真的爱神丘比特做伴,慵懒地度过欢快的一生,他虽没做过一些善事,但是他却是一个十分正义的人。我们的心灵正在焦急地谛听祖国发出的召唤,我们正忍受着期待的煎熬,翘望着那神圣自由的时代、那时在专制制度的废墟上,人们将铭记我们的名字。这豪气万丈的话语正出自于他的笔下。他的诗就是子弹,是无数觉醒的子弹,他的歌声震撼了那个时代整个俄罗斯帝国王朝,然而,他却先被封建王朝的子弹穿透了满腔热血的胸膛,在流言面前,他宁可用最古老的方式来证明自己,也不愿意苟且承受对正义的玷污!这就是对正义向往和维护的真正的战士,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对黑暗和落后无比憎恨的伟大诗人!

当我们回归历史,走进昨日的白桦林,在普希金倒下的地方,闭上眼,我们仿佛能够看到,俄罗斯帝国的盛衰和荣辱,一个民族崭新的时代展现出来。他兑现了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的一句话: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普希金诗选》读后感分享(篇3)

那一次,那本《普希金诗选》,让我知道了他。有的人读着他的诗长大,而对于外国诗有着本能反感的我,却在初中的最后一年,才认识他的作品。俄罗斯诗歌的太阳,神圣而辉煌的东西,我总是敬畏的。可我没有想到,他是那么地平易近人,带着宽容的微笑,像一位兄长,轻拍我的肩: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会过去;而那过去的,将会变成亲切的怀恋。

我抬起脸,把那本书捧起来,贴在怀里。阳光于是顺着外套,爬上胸口,潜入了心里。天地之间,有了光亮。

像所有皆大欢喜的小说结尾,我振作了起来,这之中包含了许多老师和朋友和父母的劝导,而那本书的力量,终于还是让我震撼了。我开始读外国诗了,尤其是普希金的。我喜欢他行云流水,不加雕饰的自然,喜欢他诗歌中透出的明媚阳光,喜欢自己的心被他的热情燃烧,喜欢自由和爱情,青春和生命的舞蹈。

没有人会认为普希金的生命历程是幸福的,正如没有人可以否认他的伟大一样。他短暂的一生,充斥着太多理想和现实的矛盾,在夹缝里尴尬地挣扎。沙皇仇视他,贵族排斥他,妻子无法理解他。可天才,终究不会寂寞。有如一头高傲的狮子,撇开囹圄,无视阴霾,他举起太阳,把光明撒到人间,撒到人们灰暗困惑的心灵里。

我深深景仰着普希金照耀在那个黑暗年代里人格的光辉。而少年时代的那段往事,让我更多的,对他有着一种亲切的依恋。以至于后来常常,在人生路上跑得跌到时,我总觉得背后有一双温存的眼睛在注视着我,轻声鼓励我: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是的,从第一次认识他起,许多年过去了。我的心情已不再偏激而狂热,一如年少时。那个时候把心灵放飞得太高,难免摔得很疼。生活如水般流过,它善意而无可避免地,为我磨去了理想尖端上,太过锐利的锋芒。我变得不那么急切,可以放慢脚步看看沿途风景,甚至停下来,掬起路旁的溪水,端详在那里面安安静静地舒展着的,天空和云彩的倒影。那次挫折现在想来,真的不算什么。我得感谢那位不知名的朋友,送给我的那本书,把普希金的阳光,照在那个容易感动的年龄里。不算太迟。心灵还没被时光与世故磨出茧来时,高尚和光明进来了,我接受了它。于是我唱着《假如生活欺骗了你》,唱着《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唱着《心愿》,一路走了过来。生命在不经意中,又转了几个弯。

《普希金诗选》读后感分享(篇4)

这首诗是伟大的俄罗斯诗人普希金的作品,它不是经常见到的诗人的战斗的檄文,缠绵的情书,读起来倒像是一位可亲的兄长坐在你的面前,娓娓地交谈,有丝丝的温馨和甜蜜,教人感动。

这首诗我反复读过多遍,感动之余总感觉读起来缺失点什么,思来想去,应当是缺少点韵律,缺失点节奏。想这么伟大的诗人,这么著名的诗篇,是不可能缺失点什么的,那么感觉从何而来?——是翻译的问题。

这首诗我读过不同的人翻译的几种版本,大抵差不多,应当是我国的翻译的最高级水平。翻译确有水平高下之分,我记得年幼时读过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读到深情处(特别是维特自杀前写给情人绿蒂的信那一段),我的感情实在控制不住,不得不把书扔一边,伏在枕头上大哭一场。几年后我有机会再读另一种版本的《少年维特之烦恼》,也感动,却没有了当初的激情,这里边固然有第二遍读时感情的磨损,实在是翻译的不如前一个好。

诗歌的翻译,准确地说是一个再创作的过程,因此对翻译工作者的要求就更高,他不仅是要把意思表达完整,要求翻译工作者要有对双方语言的深刻了解,还要求要有对双方的诗歌要素的深刻了解,懂得诗歌的韵律,节奏,形、神都要具备,缺一不可。但即使具有了这些,仍然还难达到我国读者的要满意,这就是两国文化的深层次的区别,不是翻译的造诣深不深的原因了。

试想一下,把中国的《诗经》,翻成俄文、英文,纵是经过再顶尖的翻译,也难以有《诗经》原有的韵味和意境了。就好比是绍兴老酒,装在雕花的路易十三的酒瓶子里喝,怎么喝,也不如把热气腾腾的黄酒冲进粗瓷大碗里,来得那么熏人,和畅快!

《普希金诗选》读后感分享(篇5)

简单和质朴一直是普希金的创作风格,也是他受到无数读者喜欢的原因之一。果戈理谈到他的诗歌的时候曾指出,这里没有华丽的词藻,这里只有诗;没有任何徒有其表的炫耀。我喜欢反复咀嚼每个字的韵味,让我不断的在诗歌的世界里畅想和傲游。在《皇村回忆》中普希金提到,“睡意朦胧的苍上挂起了阴沉的夜幕;万籁俱寂,空谷和丛林都安睡了,远方的树林笼罩着白雾”。皇村美丽的夜景呈现在我们的眼前,仿佛置身其中。对于普希金来说,皇村学校是他格外眷恋和怀念的地方。空谷、丛林、白雾这些最自然的事物构成了最美丽的回忆。没有过多的修饰,没有夸张的描述,只是简简单单的将其勾勒出来。即使如此,却仍旧能够打动读者的心灵。

除此之外,普希金的诗歌没有拘囿于个人的小情感,而是更关心国家和人民的命运。在《墓志铭》中提到,“这儿埋葬着普希金,他和年轻的缪斯,和爱神作伴,慵懒地度过欢快的一生,他没做过什么善事,然而凭良心起誓,谢天谢地,他却是一个好人”。普希金一生渴望自由,渴望做一个正义之人,也就是他所谓的好人。当他死亡的时候,人们仍会记住他为这个世界留下的所有。《阵亡的勇士》全诗充斥着向上的力量,表达作者为自由献身的无畏。勇士的特征是什么,就是胆量和气魄,就是直冲霄汉的英勇气魄。他们始终怀着最顽强的信念,为国家牺牲一切、奉献一切,为人民奋斗终身。普希金的最特别之处是他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之下自我意识的觉醒,他就是这样的勇士,冲在时代的最前方,勇于向传统的思想观念和制度挑战。正义、自由、光明、信仰在他的诗歌中随处可见。

读完《普希金抒情诗选》,情不自禁的被他的真诚所打动。一字一句,都反映了一个平凡心灵的坦诚倾诉,他不惧社会的黑暗,通过自己的博爱、宽容及其崇高灵魂,重新唤回生活在沙皇社会的人们内心深处的良知。公平、自由、幸福是每个时代的追求与信仰,需要更多像普希金这样的人,为自由而奔走。

《普希金诗选》读后感分享(篇6)

被后人称为“俄罗斯诗歌的太阳”的普希金,一生都在追随时代步伐前进,借助诗歌这样的文学形式反对各种专制和暴政,揭露和批判国内沙皇统治的种种罪恶,歌颂人民群众的斗争精神,在俄国和世界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普希金的抒情诗题材广泛,他通过文字抨击社会黑暗,成为那个时代的呐喊者。

从1813年到1837年,普希金陆陆续续的创作出了像《囚徒》《致大海》、《我又造访了》等八百多首著名的抒情诗。而《普希金抒情诗选》就收录了这些诗歌中的精品。它一经问世,就得到无数读者的支持与肯定。其中,融入俄国的历史、革命、战争、道德哲学、法律、正义、宗教信仰等元素,描写出一幅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通过通读本书,对书中的诗歌进行了耐心品味、慢慢咀嚼,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普希金喜欢借助一些简单的事物,进而抒发自己的情感。这些意象往往单纯而又美好,读者读完以后,似乎沉浸在作者迷人的意境之中。例如《月亮》这首诗歌,“孤独、凄怆的月亮,你为什么从云端里出现,透过窗户,向我的枕上投下清辉一片?”。一轮朦胧的月亮在普希金的眼里变得格外的与众不同,它挂在天上却永远不能触及。就如同诗人这迷人的情感,想努力追求最终却无法获得。或许这种淡淡的忧愁在那个时代显得格外珍贵,让诗人普希金不得不诉诸于笔端。《给娜塔莎》也是同一种类型的作品。“在松林微睡的阴影中,阴霾的云雾在弥漫延长。肥沃的田地荒凉了;嬉戏的溪涧寒冷起来;浓茂的树林斑白了;连苍穹也显得暗淡无光。娜塔莎--我的光亮!你现在哪?”。娜塔莎带着一种别样的美丽来到普希金的身边,令他心动不已。没有娜塔莎,包括田地、溪涧、树林、苍穹等所有的一切都黯然失色。普希金将内心最真挚的情感谱写成诗歌,似乎留住了独属于他的最美好的回忆。

《普希金诗选》读后感分享(篇7)

那一次,那本《普希金诗逊,让我知道了他。有的人读着他的诗长大,而对于外国诗有着本能反感的我,却在初中的最后一年,才认识他的作品。“俄罗斯诗歌的太阳”,神圣而辉煌的东西,我总是敬畏的。可我没有想到,他是那么地平易近人,带着宽容的微笑,像一位兄长,轻拍我的肩:“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会过去;而那过去的,将会变成亲切的怀恋。”

我抬起脸,把那本书捧起来,贴在怀里。阳光于是顺着外套,爬上胸口,潜入了心里。天地之间,有了光亮。

像所有皆大欢喜的小说结尾,我振作了起来,这之中包含了许多老师和朋友和父母的劝导,而那本书的力量,终于还是让我震撼了。我开始读外国诗了,尤其是普希金的。我喜欢他行云流水,不加雕饰的自然,喜欢他诗歌中透出的明媚阳光,喜欢自己的心被他的热情燃烧,喜欢自由和爱情,青春和生命的舞蹈。

《普希金诗选》读后感分享(篇8)

偶然获得了一本《普希金诗选》,从此便爱不释手,我被他朴素、动人、明朗的文笔深深折服。这是我第一次被诗歌的非凡魅力所征服,而这股魅力就来源于他,普希金。

记得三年前我花了三四天的时间,把诗选全部看完,之后的日子里我依旧时常翻阅。后来我又了解了他短暂而灿烂的人生,他用诗作散文与戏剧童话,开创了俄国文学的新时代,使落后于西欧的俄罗斯文学迅速地赶了上来。因此他理所当然地被俄罗斯人民公认为俄罗斯诗歌的太阳。着名作家果戈里曾这样说我们的诗人当中没有人比他高,也不可能比他更有资格被称为民族诗人普希金是一个特殊现象,也许是俄国精神的唯一现象。他有千千万万不分年龄与国籍、肤色或性别的读者,他的作品永远深扎在我们心中。

一八一二年法军的入侵激发了他的爱国主义精神,在一八一四年写下的《皇村回忆》使他跻身诗坛。一个靠诡计和鲁莽上台的皇帝他这样形容法兰西帝国的创始者拿破仑波拿巴。

他诗作风格形成的初期,他模仿过希腊抒情诗人,而当着名诗人巴丘什科夫建议他模仿其他诗人时,他说我要走自己的路,正所谓人各有志。从那时起,他就开始打造自己的诗歌风格。

他对爱情的向往不亚于文学,他认为纵然死,也让我爱着死去,但他爱情的结局却令他满负创伤,甚至死亡。也许,在我悲苦一生的晚年,爱情会对我一展离别的笑颜。

普希金的作品与我结缘已有三年,但给我带来的精神享受超越了时间。有人说,普希金一生的创作,就是十九世纪最初几十年间俄罗斯社会前进运动的形象的历史。不错,正是如此。但他的诗歌反映出的俄罗斯大自然是如此纯美、如此明晰,让我仿佛进入了那个美妙的世界。

如果他称自己为平静的诗歌的崇拜者,我只能称自己为疯狂的普希金的尊崇者。

《林教头风雪山神庙》的读后感精选8篇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作者写的作品,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一篇优秀的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请你阅读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林教头风雪山神庙》的读后感精选8篇》,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林教头风雪山神庙》的读后感 篇1

读这篇文章我们要了解前1653面一些章节的内容,这样才能更好的明白主人公林冲的处境,和他与高俅等人之间的过节。

高衙内因为与林教头的妻子有一面之缘,见她貌美如花,便心存非分之想,与奸人联合陷害林冲数次,从教头一职沦落到看守草料场,从家庭幸福美满到家破人亡。林冲却因为逆来顺受的性格一次又一次的忍让,最终被逼上梁山。主人公林冲是一个正直,善良,细心,具有侠肝义胆的人,但是逆来顺受和忍让是他唯一的缺点,正是因为如此,才使他失职丧妻。

其实现实生活中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比如勤劳朴实的农民工,辛辛苦苦的打工赚钱,相信人之初性本善,一次又一次忍让老板的斥骂,和很多扣工资的理由,忍气吞声,到了年底却拿不到工资,打老板电话一直都关机。

这个社会是“贫困”与“富裕”的社会,富裕的人总是瞧不起穷困的人。在那么多的是是非非中,我们要保持一颗正义的心,做一个善良,有道德的人,遇到坏人不能忍让,遇到老实人不能耍诈,努力做好自己的本分,成为社会的福利。在学校也一样,老师经常教导我们做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帮助有困难的同学,踏实勤奋。不能为了自己的一点私利而养成了不好的行为习惯,导致和同学之间的关系盾,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所以我们要坚强,不能懦弱,不能以强欺弱。

《林教头风雪山神庙》的读后感 篇2

您请听茶,对茶菊花,抑或是闲敲棋子落灯花,都是令人向往闲适只景。

但是,这样的闲适并不是一个向往马革裹尸,血溅沙场的七尺男儿所向往的。

电视剧有一幕,生动的诠释了林冲的悲凉。

鹅毛大雪,独自一人,长枪银影如无边星河,飒飒生辉,所向必披靡,若说旧汉飞将军李广拔箭能箭汲石群,那他林冲长枪也能以一敌百。

一句好枪法!怎不令人心痛:何以英雄要自赏,何以英雄不在边疆杀敌报国,而在此风雪间自遣自愁?

英雄要有用武之地方为英雄,正如骏马遇到伯乐才是千里良驹,一代京城教头,朝尚宝枪意风发,晚竞面刺字发配沧州,威吓为何?

又为向区区一个太尉之子,能随意调戏良家妇人?区区一差史,小许钱财便置国家利益不顾,一把火便烧掉草料场七十二堆!

一个昏庸的朝代,一个饱受外族欺侮却不图反抗的国家,醉生梦死不是英雄之花盛开的土地,

记得有人说过:人生有许多扇门,有些门是永远不会为你打开的,选取了不打开门,只会伤害自己!

可惜的是,当非人人能参透千奇百怪的门,毕竟世上高人不多,再者连王勃,李商隐等一代天才也参不透,他们的枉自辛劳,更何况一个武将?

幸而有火,当雄雄大火烧断了一切不应有的誉恋,烧掉了缠在天地的雪花是,长影便毅然翩转离去,仅留下一丝清风与绝唱。

《林教头风雪山神庙》的读后感 篇3

终于是英雄了

高二(16)班赵建欣

在《水浒传》里,有许许多多的英雄,像智多星吴用,黑旋风李逵,一丈青扈三娘等等,而豹子头林冲则是比较早出现的其中一位。他有一个美丽且贤惠的妻子,有美满的家庭和很高的社会地位。可在官逼民反的背景下,却使林冲这位本不会造反的人偏偏铤而走险,走上了梁山。

林冲从屡遭迫害却不愿反抗,到横竖是没有活路,只有奋起反抗在灾难中杀出一条血路。使他成为官逼民反的代表和象征,终于显露出真英雄的本色。

在林冲上梁山故事的前一部分,《水浒》以十分细腻的艺术笔触,反复描写林冲虽屡受迫害,却不愿反抗的心态。在高衙内调戏他的妻子时,他为了不得罪他的顶头上司,而又保住他那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的职位,所以他忍受了这奇耻大辱,以求平安无事。

误入白虎节堂是高俅陷害林冲的一个大陷阱。由于当时上司如父母的封建社会,他怎么也不敢把上司往坏处想,更不会想到上司还会无端地陷害他。此外,恐怕他想得最多的是如何利用这次机会与高俅套近乎。所以,他把一个骗局当真了,自己把自己的眼睛捂起来,往陷阱里跳。直到被捉,才醒悟过来。

到了被刺配沧州牢城,由于柴进的书信,他暂时在牢中过得还不错,也只等着有一天遇赦,便回东京去。然而高俅仍然不放过他,派陆谦和富安来谋害他。草料场得一场大火,林冲侥幸没有被烧死,可是会东京的路却被烧断了。于是林冲只好把陆谦三人都杀了,并且剖开了陆谦得心。尽管林冲的杀人手段是残忍了一些,可是他有好好的一个家庭,这样顶天立地的一个禁军教头却被高俅,陆谦迫害得家破人亡、有国难投,就更应该用这种严厉的手段惩罚仇人!只是这个时候,林冲才显露出他那真英雄的本色!终于是气魄宏大得造反英雄!

林冲在奔往梁山的途中,在朱贵酒店的粉墙上写了一首诗:

仗义是林冲,为人最朴忠。

江湖驰誉望,京国显英雄。

身世悲浮梗,功名类转蓬。

他年若得志,威震泰山东。

这首诗概括了一个朝廷命官被逼上梁山的原因和经过,显示了林冲丢掉幻想以后激发出来的反抗精神,回荡着一股悲壮的英雄气。

总而言之,林冲终于是英雄了,终于是一个气魄宏大的造反真英雄!

《林教头风雪山神庙》的读后感 篇4

历史与英雄是两个永恒的话题。它在历代文人的生花妙笔下,流淌出许多灿烂的篇章。无数的民族英雄和草莽英雄,通过中国文人的礼赞,在小说﹑戏曲中尽显其沧海横流的英雄本色。

“千古蓼洼埋玉地,落花啼鸟总关愁。”在二十一世纪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曾经叱咤风云的英雄豪杰似乎也沉沉睡去,但当我们翻开《水浒传》时,依稀会看到提着朴刀的梁山好汉正行走在崎岖的山道上,杀富济贫,与官府抗衡。今天,就让我们走近梁山好汉——林冲,一睹豹子头林冲的英雄本色。

他是北宋京城八十万禁军的教头,本着安分守己,恪尽职守的信念,在教头这个小小官职上默默奉献着。不料被高俅等人陷害,误入白虎堂,遭受刺配沧州的厄运。他逆来顺从,毫无反抗地接受了这原本不实的罪名。他幻想着安度刑期后,能与妻子团聚,再次欢度安逸的生活。

可是,自古以来,奸臣害人哪儿肯放你一条生路,让你安享余生呢?就在野猪林阴谋破败后,高俅又派遣陆谦密谋来到沧州,买通管营、差拔,妄图实施“火烧草料场”之毒计,彻底结束林冲的性命。林冲逆来顺受以便安享温馨的情怀彻底崩溃了。他不再是那个京城里八十万禁军林教头了,他变了,变成了一只凶猛的“豹子”——一只长期受官府迫害终于暴怒了的“豹子”,在被逼无奈之下露出了他凶猛刚烈的本性:他挥舞着长枪,深深地刺进了仇人的心窝。他抛弃了安守本分,抛弃了逆来顺从,也抛弃了他幻想的'渴求安逸生活的愿望。就在那场大火的映照下,他手提长枪,披着满天的雪花,义无反顾地走出了沧州,走出了黑暗,走上了梁山……

林冲在官府的压迫之下由逆来顺从、忍辱负重到奋起反抗的发展过程,正是他性格转变的过程。

林冲没有鲁智深无拘无束、行侠仗义的自由人生,没有吴用有智有谋、精明强干的睿智人生,也没有武松爱憎分明、有胆有识的精彩人生。但他却用他的心地善良、安分守己、忠于职守、谨慎细心和刚烈强直、奋起反抗的双重性格叙写了他与众不同的人生经历,给读者留下了荡气回肠的感怀。

《林教头风雪山神庙》的读后感 篇5

也许频繁的忍让是一种懦弱,而不必要的懦弱是给敌人得寸进尺的动力。

读这篇文章我们要了解前面一些章节的资料,这样才能更好的明白主人公林冲的处境,和他与高俅等人之间的过节。

高衙内因为与林教头的妻子有一面之缘,见她貌美如花,便心存非分之想,与奸人联合陷害林冲数次,从教头一职沦落到看守草料场,从家庭幸福美满到家破人亡。林冲却因为逆来顺受的性格一次又一次的忍让,最终被逼上梁山。主人公林冲是一个正直,善良,细心,具有侠肝义胆的人,但是逆来顺受和忍让是他唯一的缺点,正是因为如此,才使他失职丧妻。

其实现实生活中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比如勤劳朴实的农民工,辛辛苦苦的打工赚钱,相信人之初性本善,一次又一次忍让老板的斥骂,和很多扣工资的理由,忍气吞声,到了年底却拿不到工资,打老板电话一向都关机。

这个社会是“贫困”与“富裕”的社会,富裕的人总是瞧不起穷困的人。在那么多的是是非非中,我们要持续一颗正义的心,做一个善良,有道德的人,遇到坏人不能忍让,遇到老实人不能耍诈,努力做好自己的本分,成为社会的福利。

在学校也一样,老师经常教导我们做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帮忙有困难的同学,踏实勤奋。不能为了自己的一点私利而养成了不好的行为习惯,导致和同学之间的关系矛盾,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所以我们要坚强,不能懦弱,不能以强欺弱。

《林教头风雪山神庙》的读后感 篇6

在《水浒传》里,有许许多多的英雄,像智多星吴用,黑旋风李逵,一丈青扈三娘等等,而豹子头林冲则是比较早出现的其中一位。他有一个美丽且贤惠的妻子,有美满的家庭和很高的社会地位。可在官逼民反的背景下,却使林冲这位本不会造反的人偏偏铤而走险,走上了梁山。

林冲从屡遭迫害却不愿反抗,到横竖是没有活路,只有奋起反抗在灾难中杀出一条血路。使他成为官逼民反的代表和象征,最后显露出真英雄的本色。

在林冲上梁山故事的前一部分,《水浒》以十分细腻的艺术笔触,反复描述林冲虽屡受迫害,却不愿反抗的心态。在高衙内调戏他的妻子时,他为了不得罪他的顶头上司,而又保住他那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的职位,所以他忍受了这奇耻大辱,以求平安无事。

误入白虎节堂是高俅陷害林冲的一个大陷阱。由于当时上司如父母的封建社会,他怎样也不敢把上司往坏处想,更不会想到上司还会无端地陷害他。此外,恐怕他想得最多的是如何利用这次机会与高俅套近乎。所以,他把一个骗局当真了,自己把自己的眼睛捂起来,往陷阱里跳。直到被捉,才醒悟过来。

到了被刺配沧州牢城,由于柴进的书信,他暂时在牢中过得还不错,也只等着有一天遇赦,便回东京去。然而高俅仍然不放过他,派陆谦和富安来谋害他。草料场得一场大火,林冲侥幸没有被烧死,但是会东京的路却被烧断了。于是林冲只好把陆谦三人都杀了,并且剖开了陆谦得心。尽管林冲的杀人手段是残忍了一些,但是他有好好的一个家庭,这样顶天立地的一个禁军教头却被高俅,陆谦迫害得家破人亡、有国难投,就更就应用这种严厉的手段惩罚仇人!只是这个时候,林冲才显露出他那真英雄的本色!最后是气魄宏大得造反英雄!

林冲在奔往梁山的途中,在朱贵酒店的粉墙上写了一首诗:

仗义是林冲,为人最朴忠。

江湖驰誉望,京国显英雄。

身世悲浮梗,功名类转蓬。

他年若得志,威震泰山东。

这首诗概括了一个朝廷命官被逼上梁山的原因和经过,显示了林冲丢掉幻想以后激发出来的反抗精神,回荡着一股悲壮的英雄气。

总而言之,林冲最后是英雄了,最后是一个气魄宏大的造反真英雄!

《林教头风雪山神庙》的读后感 篇7

有一点悲凉,惹人怜;有一点傲骨,惹人爱;有一点愚忠,惹人厌;有一点矫健,惹人叹;有一点温柔,惹人赞;有一点武风,惹人惜。

气势如虹,冷然如钢,那一声声肐察,让人爽快,那是自由的宣言。

在施耐庵笔下的著名人物—林冲,恰恰成为了我心目中一个幼稚的梦,有一天,也许我能成为女侠,行客仗义。

但从文中我知道了,成为英雄,是注定孤独的。

成为英雄,要以海般的怀谷来容纳做错的人;成为英雄,要以强韧的忍纳来抵御世界的排斥陷害。

而林冲则是在当时社会背景下由人们的正义凛然所化成的人物。乱世,出英雄。不论是《水浒传》中的乱世,还是现实,正正是在诸如此般的环境下出了许许多多的林冲。

不是吗?

如果高裘并不以淫威镇压,林冲依然是八十万禁军教头。

如果陆谦并不向权贵屈服,林冲依然是那个随遇而安,盼望服完刑的带罪犯。

因此英雄是凄凉的,它使被乱世生产出来的`;它会死亡,可能会光荣地死,或无人知晓地隐居在山林中死了,留下的只有他的名字与功绩。

我幼稚的梦吹破了,化为水滴,这是对英雄的泪。

于我,成为英雄,不如成为席勒,寻找唯一的歌德,起码,我的骨头会被认出来。

《林教头风雪山神庙》的读后感 篇8

深霄寒夜,仍不寐,月如初,人缩如猬,豪气欲销,掩水浒传一卷,读林冲风雪山神庙一篇,似闻剑出于匣,弹指铮铮然嗡鸣,石火电光间削青丝于韧,还剑入鞘一气呵成、流苏不惊。一抒郁结之气,二发明志之愿,遂作《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是我最喜欢的水浒名篇,慢慢品,我们阅读有精读和泛读之分。做学问的人要懂得水磨黄豆的煮豆功夫,建议精读《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我简称这篇为走雪篇,因为它讲得关于林冲山神庙杀人前后的行动轨迹,满天雪下安得庇护?这篇文章的线索分析众多,总还是金圣叹的批注令人齿颊生香。

《林教头风雪山神庙》山神庙先后仅显露出来两次:一次是林冲初到草料场,因天冷屋破没有方法御寒,到小市井沽酒途中所见。当时并未进门,在大门跟前林冲便顶礼虔诚跪拜,求神明保佑;第二次是沽酒回来,发觉草料场住房被雪压塌,无处居身,不能不到山神庙过夜。后来发觉草料场火起,隔门又听得陆谦等人对话,怒气冲汉霄,在山神庙前杀死三人,割下头来,摆在山神庙供桌上,之后整装雪夜上梁山。写不尽,道不完“官逼民反”的悲愤化为怒火,这风雪夜归人,切下仇人大好头颅祭神。这名篇写了雪、写了火、写了刀、写了枪、写了山神庙等等天然景色及武器,“骤看之就象无物”,互不关联,细读读,则是“拽之通体俱动”。这几件景色及刀枪,无一不是紧紧相连又密密互扣的,可以说是:雪有雪韵,火有火影,刀有刀踪,枪有枪澜,庙有庙用。

林冲读后感


林冲读后感范文一

在这一学期,我们学习了许多课文,如:师恩难忘、陶校长的演说、黄鹤楼送别、莫高窟等等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就要数《林冲棒打洪教头》了。

故事中的豹子头林冲,因受官府陷害,被开封府发配到沧州,路上经过柴进庄上,便进去坐坐。这时,柴进的师傅洪教头来了,一定要和林冲比试比试,林冲推辞不过,只得和洪教头切磋一下,而洪教头却以为林冲不会武功,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被林冲打得落荒而逃。

这个故事风趣幽默,用洪教头狂妄自大目中无人的形象,把林冲刻画的忠直淳朴,武艺高强,威武,谦逊。文中还把洪教头写的带有有几分喜剧效果,使这个故事更加的生动、有趣。

《林冲棒打洪教头》本是根据《水浒传》中的一个故事改编而成,《水浒传》是一部根据史料为依据而编写的我国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小说,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故事中惊险刺激,以山东及时雨宋公明宋江和智多星吴用带领的一百零八位梁山好汉与官兵斗智斗勇的故事。

那时候的帝王腐败无能,官府大量的向民间收税,榨取民间的财产,滥杀无辜,民间哀鸿遍野,妻离子散,灾民们啼饥号寒,不是死于官兵的刀下,就是在一个寒冷的夜晚冻死,病死,饿死他们已经忍无可忍,是可忍,孰不可忍,他们受够了官府的黑暗,不再做逆来顺受,任人宰割的小绵羊,而都去了梁山造反

《水浒传》一本让你受益终身的书。

林冲读后感范文二

一部《水浒传》,重点写了一百零八位好汉,各有各的形象,各有各的性格;而最让我欣赏和感动的,当属豹子头林冲。在他身上,我看到了温良谦恭,看到了宽厚仁慈,也看到了机敏果敢;在他身上,我感受到了狭义正气,感受到了儿女情长,还感受到了孤独落寞他的一生,就是在谱写一段哀伤而孤独的乐章,让人看了满怀惆怅却又不忍割舍!

林冲不仅枪法很好,而且武艺高超林冲被高太尉陷害,所以提刀进了白虎节堂,成了犯人,被押往了沧州牢城,带他去的两个人分别是董超、薛霸,高俅派陆谦去杀了林冲,以前林冲救过陆谦,没想到陆谦却恩将仇报,陆谦只好要带他去的那两个人在半路上杀了林冲,还好被鲁智深救助,林冲到了沧州牢城,陆谦又和管营、差拨商量杀林冲之事,他们要林冲管草料,半夜放火烧 了草料房。  

那天正好下雪,林冲去买酒,回来时房子被雪压塌了,林冲就到一个小庙里住一晚,晚上突然草料房起火了,有三人走出来,那三人分别是陆谦、差拨和管营,他们在讲着林冲肯定被烧死了,林冲很生气踢门而出,把他们都杀了,然后上了梁山,做了步军。跟着宋江替天行道,凭他的武艺立过不少大功,不久招安后,梁山上的所有的好汉来到了朝廷。为了归顺朝廷,就在南方打起了方腊,在路上,天气寒冷,林冲就因病而死。身前他踏实为人,诚实守信,没想到却被那凶狠毒辣的高俅所害。  

林冲,你是我的英雄!我永远爱戴你!

[范例分享]王子与贫儿的读后感模板8篇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阅读的过程,就是人不断成长升华的过程。我想您对作者写的作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一篇优秀的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范例分享]王子与贫儿的读后感模板8篇”,希望小编收集的这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王子与贫儿的读后感 篇1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世界名著——。这本书让我学会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的作者是讽刺小说家。这本是讲述了十六世纪是英国的社会状况为背景,以童话体的形式描述了一个贫民窟的穷孩子汤姆康蒂,由于一个偶然机会,戏剧性的与王子爱德华调换身份,当上的英国国王。心地善良的汤姆当上了国王后做了不少好事,得到了人民的爱戴和拥护。而真正的王子爱德华就在民间流浪,当起了乞丐。他尝遍了酸甜苦辣,让他亲眼目睹了民间的疾苦和国家的弊端,使他深切的感触到英国法律的残酷与社会阶层的矛盾。可到最后,国王有重新归位了。

我的感受是:环境能造就一个人。在贫民窟长大的穷孩子,更能体会出民间的疾苦,更加深刻的感受人情冷暖,从而更加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幸福,并且造福于更多的苦命百姓。而在王宫里享受荣华富贵,国这锦衣玉食的生活的王子,在富裕的环境里从未体验过担惊受怕的日子,知道了自己的百姓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从此奋发图强,造福于百姓。

这本书告诉了我,在艰辛的环境中,读不能失去一颗善良的心。要学着体会老百姓之辛苦,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生活。

王子与贫儿的读后感 篇2

今年寒假,我看了一本书,名叫《王子与贫儿》。故事的情节令我印象深刻。

它讲述了两个孩子在不同的家庭同时出生,而且相貌相似,但是一个贵为王子,另一个却是乞丐。

有一次,他们两个人交换了自己的服装,想换种生活过过。交换后,所有人都分不清谁是王子谁是贫儿了。直到王子登基时,才知道谁是谁。

一个乞丐一跃当上享受荣华富贵的王子,一个王子却变成了一个流落街头的乞丐,非常不可思议。我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以为王子要体验民间的疾苦,改革社会,强国富民。但是,出人意料的事情发生了,王子刚走出王宫,就被一个粗暴的.声音吓到:“小毛孩,这里可不是你玩的地方,快走开。”原来是一个侍卫在说话。侍卫万万没想到,眼前的小孩就是王子。王子大声怒斥:“我可是王子啊,你竟敢对我无礼。”侍卫大发雷霆,一脚把王子踢倒在地。我敢肯定,当时王子的心就像被刀割一样疼痛。因为,无论他跟别人怎么解释,都会被人认为发疯了,还骂他是个疯孩子。后来,王子凭着自己聪明的头脑,夺回了王位。

从王子变成贫儿,又做回王子,经历了是是非非,我深深地感受到:有的时候,人可能会受环境或外在的影响,会被假象所迷惑,而有了错误的判断。然而一切都会真相大白、水落石出,终究是假的真不了,真的也假不了。好比魔术师,无论他把魔法做得怎么逼真,都是假的。在我们的学习中,绝对不能靠运气或用一些不正当的小手段造成优秀的假象,想要真正的优秀,必须要努力学习,脚踏实地,以真正的智慧来启迪自己认识未知。真实应该是生活的本来面目,只有真正勤奋聪慧的人,才会拥有它。

王子与贫儿的读后感 篇3

六年级读后感题目:《王子与贫儿》读后感550字。关于王子与贫儿读后感怎么写?一一学习网老师认为这篇六年级读后感大全王子与贫儿读后感550字的读后感范文,是一篇不错的文章值得参考。

前两天,我看了一本叫《王子与贫儿》的书,它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童话式小说,令我难以忘怀。

那是在16世纪,英国伦敦的王宫里一位名叫爱德华的小王子诞生了,在同一天,一个叫汤姆的孩子也在垃圾堆一样的大院里出生了。王子在王宫中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汤姆却每天在街上乞讨,吃不饱,连衣服也破烂不堪。可怜的他还常被喝醉酒的父亲一阵好打。两个同年龄的孩子过着不同的生活。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两相遇了,在好奇心的驱动下,他们互换了衣服,就这样两个相貌极为相似的男孩,互相交换身份,也换了命运。王子爱德华成了贫儿汤姆,贫儿汤姆变成了王子爱德华。

后来,汤姆接替了王位,成了国王。体验过贫苦生活的汤姆废除了许多残酷的刑法,修订了许多合理的法令,让国民过着幸福的生活。而真正的王子爱德华却生活在民间,受尽了磨难。他体验到了人民的辛苦和不易。

在一次国王的游行会上,汤姆和爱德华又互相换了身份,把王位还给了爱德华。

这本书让我想到了湖南电视台播放的《变形计》,这个节目请的主要是分别在农村和城市的两个孩子互相换一下身份,换一下环境去生活一段时间。让孩子们知道自己生活以外的一些东西,体验不同的生活感受。让他们更懂得人间的冷暖。更加成熟,能好好的珍惜所拥有的生活,发奋图强。

这难道不是现代版的《王子与贫儿》吗?

六年级读后感题目:《王子与贫儿》读后感550字。读完这篇读后感范文大全,关于读后感的写作方法,同学们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了吧。

王子与贫儿的读后感 篇4

读王子与贫儿,这本书是小学时读的一本书。这本书是马克吐温写的,一位伟大的美国作家。这是一个最满意的作品,当然这是我最珍贵的书。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民主、平等、自由和友谊的价值,让我感受到了平凡的生活,有那么多的朋友在我的左边,身边有那么多的朋友,所以我不觉得孤独,我想,我真的很幸运和幸福。

通过这部童话故事,小说首先用鲜明的对比来表现劳动人民生活的极端困苦和统治阶级生活的极端奢华。同时,小说也清楚地表明,人生是平等的民主思想和环境,决定了唯物主义的本质特征。汤姆不是天生的穷人,和爱德华是不是一个天生的王子,都在服装中的地位差异。爱德华曾对汤姆说:“如果我们赤条条去,谁也不知道这是你,这是我的!事实上,当贫困儿童穿着王子的衣服,每个人都认为他是王子与乞丐;爱德华穿上衣服,他们认定他是个穷光蛋,这里究竟是不是出身富裕,也没有什么天赋王权的问题,穿什么衣服和在什么位置。

一个贫穷的家庭,可怜的儿子汤姆出生在伦敦,从小生活凄苦,经常四处乞讨。一旦他被带到了王子的宫殿,他的生活开始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变。而王子爱德华一直向往着外面的世界和自由的生活,于是他和汤姆决定交换衣服,也改变身份,这样他就可以成为汤姆,离开宫殿去看外面无拘无束的生活。汤姆和爱德华不仅年龄相同,外表也很相似,所以当他们打扮起来时,他们甚至分辨不出差别。于是王子变成了汤姆,和汤姆成了王子。

当汤姆逐渐适应宫廷生活后,他可以仁慈、理解,做了很多好事。然而真正的王子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他衣衫褴褛,饥饿,流浪。最后,迈尔斯先生的帮助下,他回到了伦敦。在新国王的加冕礼上,王子证明了自己是真正的王子,汤姆愿意帮助他恢复王子的身份。最后,好人有好报,而坏人也得到应有的惩罚,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马克吐温这样编织成了一个曲折动人的童话,让读者在叹息的教育中,仿佛突然长大了许多,真的受益于浅薄。人生并不如意,然而,生活在现实世界中的人,不仅要解释自己的角色,还要站在别人的立场上看待问题,经常反省自己。他们不断地完善自己,提高自己。我们必须学会改变生活中的思想,才能真正学会宽容,理解,学会与人相处。

王子与贫儿的读后感 篇5

这个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名著《王子与贫儿》。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王子爱德华和贫儿汤姆在同一天出生了。一个偶然的机会汤姆和爱德华调换身份,汤姆成了英国的国王。汤姆知道穷人的生活很不容易,所以他当上国王做了不少好事,深得人民尊重。而王子却成了流浪儿,他受尽了苦头也明白了生活的不易。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穷人的生活,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学习呢?我还体会到了城市的繁华,有花有草,有山有水,还有高楼大厦,体会到农民生活的艰辛。每天我们都会吃到桌上香喷喷的白米饭和新鲜的蔬菜,但我却总是不吃还把它倒掉。自从读了这本书才知道,这米里有农民伯伯的汗水,这白白的米饭取之不易。我们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上课,有好老师讲课,但在农村有一块石板能写作业已经是好的了。但同学们还是不珍惜我们现在的好日子,发奋图强,认真读书。难道想回到天天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去吗?我们还要学汤姆的善良,长大后,为人民造福。

在合上书的那一瞬间,这本书告诉我:不管是在多艰难的环境中,都不能失去一颗善良的心。学着体会老百姓的辛苦,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王子与贫儿的读后感 篇6

之前我的一位姐姐送了我一本书,书名为《王子和贫儿》。看着它的题目,和只有“黑、白、灰”的字样,以及简简单单的图画,一点也不新奇。这天我忽然打开书看,然而这本书的内容一点也不“黑、白、灰”。

《王子和贫儿》是一篇著名的讽刺型小说。故事以16世纪的英国社会状况为背景,以童话的形式描述了一个衣衫褴褛不堪的贫儿汤姆。由于一个偶然的事件,戏剧性的和王子爱德华互换了身份,登上了皇帝的宝座……小说通过一个故事反映了劳动的穷困,和统治者的凶残。

书中故事的字里流露出作者对统治者的行为的不满和愤怒,也流露出作者对受苦受难的人民大众深切的同情。作者让生活在明处,同时也看不见光明背后疾苦和凶残的王子,去感受一下生活在社会下层的勤劳和苦难。作者也让生活在暗处,看不见光明身处社会下层的贫儿,去感受富丽堂皇的上层人生活。作者马克。吐温,这样的写作是想让我们看到暗和明的社会生活,也同样寄予了世界公平的美好愿望……

是的,让暗看见明的美好、让明看见暗的苦难。让暗与明不再是二个层面,让他们成为平等的同一代人。

王子与贫儿的读后感 篇7

前两天,我看了一本叫《王子与贫儿》的书,它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童话式小说,令我难以忘怀。

那是在16世纪,英国伦敦的王宫里一位名叫爱德华的小王子诞生了,在同一天,一个叫汤姆的孩子也在堆一样的大院里出生了。王子在王宫中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汤姆却每天在街上乞讨,吃不饱,连衣服也破烂不堪。可怜的他还常被喝醉酒的父亲一阵好打。两个同年龄的孩子过着不同的。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两相遇了,在好奇心的驱动下,他们互换了衣服,就这样两个相貌极为相似的男孩,互相交换身份,也换了命运。王子爱德华成了贫儿汤姆,贫儿汤姆变成了王子爱德华。

后来,汤姆接替了王位,成了国王。过贫苦生活的汤姆废除了许多残酷的刑法,修订了许多合理的法令,让国民过着的生活。而真正的王子爱德华却生活在民间,受尽了磨难。他到了人民的辛苦和不易。

在一次国王的游行会上,汤姆和爱德华又互相换了身份,把王位还给了爱德华。

这本书让我想到了湖南台播放的《变形计》,这个节目请的主要是分别在农村和的两个孩子互相换一下身份,换一下去生活一段时间。让孩子们知道生活以外的一些东西,体验不同的生活感受。让他们更人间的冷暖。更加成熟,能好好的珍惜所拥有的生活,发奋图强。

这难道不是现代版的《王子与贫儿》吗?

六年级读后感题目:《王子与贫儿》读后感550字。读完这篇读后感大全,关于读后感的写作方法,们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了吧。

王子与贫儿的读后感 篇8

今天,我读了一篇叫做《王子与贫儿》的文章,觉得非常不可思议,王子变成了贫儿,贫儿居然变成了王子!

王子换上汤姆的破衣服后,被士兵打了一个“很响的耳光”,被戏弄的人群挤推并“嘲骂”,而汤姆则因为换了王子的衣服,被误认为王子,而留在宫殿里……

这个情况,在现实生活中是有的,英国就是这样的:英国皇室过着非常富裕的生活;而普通老百姓却过着衣不足食的生活;英国国王还要老百姓拿出很多粮食给他们,拿不出,就打。我十分气愤英国国王的所做作为。

马克吐温还细致的描绘了他的服饰:“……他穿的衣服全是漂亮的绸缎,满身的宝石闪着光彩;他腰上带着一把剑和一把匕首,都镶着宝石;脚上穿着雅致的红后跟鞋;头上戴着一顶华丽的深红色帽子,帽上有一颗大宝石,上面系着几根往下垂的羽毛。”这样的描写直接体现了王子的“高贵”气质,和"分同反响“的气势。

我最讨厌那个士兵,他不能欺负弱小,人与人是平等的,不能打骂、嘲笑别人。我不能学那个士兵,我要关爱身边弱小的事物,,不让他们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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