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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06 来源:互联网

一个一个人读书笔记900字模板6篇。

古语有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在阅读了相关作品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为了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一篇读书笔记是很有必要的,优秀的读书笔记有哪些特点呢?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一个一个人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一个一个人读书笔记(篇1)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资深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小说处女作,该书曾荣获20xx年英国最佳小说新人奖。写剧本的作者写起小说,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场景鲜明,二是对白细腻,三是金句频出。有了这么三个特点,读这本书的感受就是两个字:不累。

这本小说虽说出自剧作家之手,但是它却并不戏剧化,故事朴素、人物平凡,让人感动的正是字里行间的那种简简单单的细腻质感。这不禁让我想起周杰伦的《安静》:“睡着的大提琴,安静的旧旧的。”就像该书的宣传语:“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这本书之所以能一度成为欧洲最畅销的小说,大概是因为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个和我们一样,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的经历、思考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可能会经历的。简单地说,平凡人的故事、平凡人的信念,直指平凡人也就是我们的心灵。

在《一个人的朝圣》的扉页上节选了第五章的一段文字: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多么困难,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正是因为很难,所以我们不妨跟着哈罗德一路向北,一同发现生活、发现自我。

本书将从十个主题点来带大家领读:

1、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1-3章)

2、不趁着现在偶尔疯狂,日子就没什么盼头了(4-6章)

3、生活充满了令人恐惧的未知,但一切都会好起来(7-9章)

4、把目光集中在比自己伟大的事物上,希望无比丰盛(10-12章)

5、想要坚持一件事情,你得站定你的立场(13-15章)

6、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16-18章)

7、人生最后悔的事,莫过于没有搏一搏(19-22章)

8、人要学会放手,放开自以为离不开的东西(23-25章)

9、满目山河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26-28章)

10、爱的威力让一切都开朗起来(29-32章)

周国平说: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

是的,走一条自省的朝圣之路。

一个一个人读书笔记(篇2)

哈罗德为探望病危的朋友独自行走87天,行程627英里的旅途经历。选择行走是为了给友人坚持活下去的希望和挑战。

这一路的行走,激起了他对自身和儿子成长过程中缺陷的新认识,以及对多年生活的理解和对現实的接纳。他回忆起很多人和事:他的父母,妻子、儿子……神奇的旅途变成了一个人的朝圣。他最终实现的是:心灵的自我救赎。他曾一次次的在心底对渐行渐运的妻子诉说内心的愧疚。“我欠你一个完整的故事,二十年前我亲手埋葬了我的儿子,这不是一个父亲该做的事情……”.

不得不承认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常态就是如此:“无趣,一无所长,循规蹈矩地读书,坐一辈子办公室、结婚、退休,一辈子没有做过什么特别有意义的事情。”生活就是这样平常寡淡,既使偶然会有“失落时的自我否定;无助时的哭泣;骨子里的不甘平庸…”这些情绪大多也会像水中的泡沫即显便灭。

多少曾经信势旦旦确定过的目标,却在实施过程中离自己渐远渐变;多少曾经积累的信念总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溃不成军……因为我们总是在怀疑或忘记出发的意义,总是在行走时忘记了来时的路。

哈罗德行走的路程有无数艰难,也有过豁然开朗。他麻木过,困惑过、动摇过也感动过。他的行动激励了别人,也找到了自我救赎的方式。“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一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

哈罗德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面镜子。不是吗?我们每一个人都习惯两眼盯着外部的人和事,甚至热衷于评头论足,说三道四,似乎错误都是别人的,却不曾轻易发现并承认自己的不足和错误。因为我们不敢直面自己,不敢直视内心深处那个渺小,懦弱、自私以及卑微的自己。

这一路是赎罪,也是对个人和生活的探索。这一段也教会我们,要好好珍惜自己生命和挚爱的人。

“或许我们曾经放弃过,曾经失败过,不管过去怎样,我们只要一直开始就好了,所有的开始都会变成坚持”。

认识我们生来平凡,也都不凡。坚守信念,一个永远朝着自己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会给他让路。

一个一个人读书笔记(篇3)

从一开始看到书名以为又是什么鸡汤文到开始看,一开始挺无聊,因为很多事情都只是个引子都没有讲清楚,有些云里雾里的,到最后一切真相大白,还是挺难想到的。

但是这本书真正吸引我的地方是哈罗德一路上的过程,既包括他一个人的徒步路途也包括他和莫琳在这之中的心路历程。深深地被哈罗德途中一边走一边遇到不同的人听不同的故事,学习新的对待生命的方式,不断回忆找寻会最初的热情和爱。就像书中一开始的一句话,旅行有时会毁掉一段婚姻,有时会拯救一段婚姻。毫无疑问,哈罗德是第二种。

这本书也常常给我两种不同的矛盾的感觉。一方面会感觉场景和心路历程等等都很真实,很实在,尤其是对于哈罗德和莫琳心理变化的描写简直是人之常情。但另一方面令我感到矛盾的是书中所描写的社会环境背景,里面不同的人的故事的复杂多样,对待哈罗德大多都是那种对待陌生人没有防备的态度让人有些难以接受。并非说人性本恶,而是就我所处的社会环境而言,没有多么不友善吧但也没有这么人间大同吧……所以说,这就是写作的艺术效果?亦或者说真的有人在过着这种我想象不到的生活?

总而言之,还是喜欢里面对于哈罗德一个人徒步时候路途中植物环境的描写和哈罗德与莫琳两个人不断变化的心路历程,真的是人之常情,深入人心的感觉。

一个一个人读书笔记(篇4)

哈罗德·弗莱和夫人莫琳曾经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孩子戴维患了忧郁症自杀,夫妻二人一度失陷在痛苦之中不可自拔,互相猜疑埋怨,导致感情危机。一次意外哈罗德收到了多年失去联系的同事奎妮·轩尼斯的一封来信,信中寥寥几句,得知奎妮癌症晚期。65多岁退了休的哈罗德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终于踏上了徒步去另一座城市去看望奎妮。奎妮年轻有才智是个独身,在工作上相互帮助在事业上有了共同的语言,无话不说,逐步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一次哈罗德惹了祸,差点就被开除,是奎妮挺身而出背了黑锅,最终奎妮被老板开除。从那以后两人再无缘相见,哈罗德出走以后才鼓足勇气给莫淋打电话告知他内心的想法,但是妻子并没有理解他,出门在毫无准备,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开始了长达87天647英里的跋涉故事,只凭一种信念,只要他还活着,奎妮就能多延长生命。一路的种种磨难和艰辛最终从新赢得妻子的理解和感动,圆满地送走了奎妮。

爱的威力,让夫妻两人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走向海岸,两个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越走越远。只是刚走了一半,肯定有谁又想起了那句话,再次激起一轮狂笑。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

指甲缝里塞着泥土的感觉真好。

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

一个一个人读书笔记(篇5)

因为保罗科埃略的《朝圣》才被这题目吸引,我想又是一个自我发现,探寻人生意义的旅程。因为《朝圣》带给我很多的思考,特别是其中的几个“灵操”,有的时候也会想起,让我们在无聊乏味的日常生活中注意到那瞬时的美好,嘴角不自觉的上扬,感叹一声:哦,人生,也挺美好!

哈罗德只是出门将写好的信投递到邮筒,却因为寻找下一个邮筒,而越走越远。经过一个加油站,女孩不经意的鼓励却让他下决心徒步去贝里克。因为加油站女孩说: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哈罗德也坚持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就这样哈罗德两手空空口袋里一封写给奎妮的信,就这样开始纵跨英格兰的徒步行走。路上遇见很多人,有鼓励的有泼冷水的。几次想放弃,几次又重燃激情、信心坚持走下去。途中哈罗德对自己的一生不断地回顾思考,家中的妻子莫琳同样在哈罗德离开后独自一人对两个人所走过的一生进行回味反思。曾经相爱的俩人因为儿子戴维的自杀,各自的心结深藏心底,误会一天天加深,从此俩人成为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最终在各自“独处”的思考中找回失去许久的二人世界,属于他们本该有的生活和幸福!

还有,我想说的可能都在我下面的“字句摘录”里。

一个一个人读书笔记(篇6)

一个人老了的时候,总会有些遗憾,有些悔恨。有些事情总是郁结在心头,挥之不去,又遗忘不了。

哈罗德就是这样一个人。

当他在那天清晨,开始踏上旅途,为了就是消解心中的这一点郁结的遗憾和悔恨。

徒步去贝里克代表了什么呢?代表着哈罗德这一生从来不敢做的事情,从来不敢去争取的事情。名义上是去看望他的朋友奎妮,实际上是期望对自己人生的一个突破,一个和解。

奎妮代表什么呢?奎妮本身就是一个遗憾,一个悔恨。当年奎妮帮他顶罪,而哈罗德却没有正式的感谢她。类似的事情,在哈罗德一生中不断发生,而哈罗德的选择却始终是逃避。

当他的母亲离开他的时候,他没有去阻止。

当他的儿子溺水的时候,他不知所措。

当奎妮离开的时候,他避而不见。

当他们夫妻关系出现裂痕,他也不曾去补救。

哈罗德就像是一叶浮萍,随着世间的波涛起伏流转,看似随遇而安,其实就是内心软弱,提不起一丝改变现状的勇气。

这世界上平凡的人千千万万,每个看上去平凡的人,说不定都历经了苦难。但是像哈罗德这样的,说实话,我并不同情。他的一切遭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当然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的父母给他的影响。

但是我依然被哈罗德所感动,他的善良,他对莫琳的爱,他对儿子的爱,深深打动着我。

莫琳对于哈罗德来说,是拯救他生活的天使,却也是毁灭他生活的魔鬼。哈罗德在看见莫琳的第一眼,就爱上了他。他们的第一次相遇就带着命中注定的色彩。

她一眼就注意到了哈罗德。不可能看不到他,这个人在舞厅中央摇摆,仿佛要把体内锁着的东西都跳出来。她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母亲给她介绍的年轻人个个都了无生气地系着黑领带。或许是感觉到了她的目光,他突然向她看过来,身体继续摇摆。她没有移开眼睛,仿佛被粘住了,吸引她的是那种原生态的能量,他是一个完整的人。他再次停下,看向她,终于曲曲折折穿过拥挤的人群来到她跟前。他站得那样近,她能感觉到他身上散发出的热量。

如今忆起这场景,她仿佛亲眼看着它发生:他微弯下腰,嘴唇贴近她的耳朵,伸手拨开她的一绺头发,才开口说话。这大胆的举动让她感觉到一股强烈的电流顺着脖子传上来,甚至今日想起,肌肤下仍能感受到那一份悸动。

这一份相遇,多么美好。哈罗德对莫琳的爱是自始而终未曾改变的。即使莫琳对他恶语相向,对他冷漠,精神上折磨他。他依然深深爱着她。

在一个人的旅程中,哈罗德每到一个景点城市,都要给莫琳买一份礼物,给她寄一张明信片。他经常要给莫琳打电话,即使莫琳对他冷漠,即使两人基本是无言以对,但是哈罗德依然在内心涌起要跟莫琳诉说的冲动。

在旅程中,哈罗德不止一次遇到苦难,每次在苦难中,莫琳的身影总会浮现在他脑海。有时候跟莫琳的回忆让他轻松愉快,他记起他们新婚的时候,那么快乐,那么幸福。

他想起刚结婚的那几年莫琳紧贴着他的身体,以及她双腿间美好的隐蔽。

有时候一想到莫琳,却又觉得特别痛苦。他的痛苦并不是莫琳如何折磨他,而是他们之间的爱怎么会变成今天这样,为什么莫琳不再爱他了。他并不怨恨莫琳,而是深深地责怪自己,恨自己没有做好一个父亲,一个丈夫,从而导致今天这样的局面。

哈罗德对儿子也是充满悔恨和自责的。他深爱着自己的儿子,却从来不知道怎么去表达。他连抱一下儿子都做不到,因为他的父亲、母亲从小就没有言传身教过怎么去爱一个孩子。

哈罗德把儿子戴维的照片深藏在床头的抽屉里,是他抽屉里唯二的两张照片之一,另外一张是年轻的莫琳。

当哈罗德来到贝里克的咖啡店,看到一对年轻夫妇抱着一个婴儿的时候,哈罗德第一次表达出了自己对儿子戴维的思念。

她回头看向管理层和咖啡店里的其他顾客,直视他们的眼睛。他说:“我想要我的儿子。”

这句话让他身体整个颤抖起来,不是轻轻的战栗,而是从身体深处发出来的剧烈的震抖。那股疼痛撕裂胸前的肌肉撞上他的喉咙,哈罗德的脸都扭曲了。

哈罗德是一个内向的人,他连跟妻子、儿子都没有表达过自己的情感,但是在这段旅程的最后,他终于说出了自己内心深处最痛的思念。

对于儿子的去世,哈罗德的痛苦其实不亚于莫琳。莫琳因为戴维的去世,无法接受,开始变得精神不正常,一直在等待戴维回来。

哈罗德其实也是无法接受,但是他只能埋在心底。莫琳怪他,连儿子的最后一面也不见。但是她不知道的是,哈罗德正是由于失去爱子的痛苦,才无法面对已经去世的儿子的遗体。

这一段旅程,起因是奎妮,但是真正解脱的其实是哈罗德和莫琳。他们在儿子去世20年后,终于能面对自己的内心,面对现实,接受现实,跟现实和解。

每个平凡的人,每个普通的家庭,都会经历这样那样的苦难。哈罗德和莫琳的悲剧之处,在于哈罗德在幼年时期的缺爱,导致哈罗德不懂得怎么去表达爱。

当磨难出现的时候,哈罗德完全是消极的,茫然无措又放任自流,以至于事情越发恶化,最终酿成苦果。

所以这段旅途,与其说是为了他人的极善之旅,还不如说是意外获得自我解脱机会。解脱的契机就是打断生活的常态,破坏了生活的惯性,使得自己能跳脱出来,从而能回头看,能有时间、空间去思考,从而直面痛苦,获得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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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善良》读书笔记


最近读了一篇文章《一个人的善良》,部分摘录如下:用心对待所有的学生,好不和不好的学生,都能接受,都能去喜欢,不去和学生斗气,不去对讨厌的学生置之不理,农村的都是留守儿童,多多爱。
其时我正沦陷在一堆急需上交的表格中,一不留神就忽略了我应该有的回应。至少,我应该给一个表情的。至少,我应该及时让他懂得,我感谢他所传达的善意和信任。至少,我应该告诉他我触摸到了一种人性的温度。可是事实上,手机随手一丢,我就怎么也找不到了。我在三尺陋室内毫无道理地忙着,忙得好像我能赚多少银子,忙得好像我在经营一所规模宏大的大学,忙得好像我在搪塞所有人。
然后,继续收到他的信息,继续收到表扬,继续收到鼓励,让人有这样美好的误会,我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反正,我觉得我欺世盗名了,我觉得不能不澄清了,不能不省去一切美丽的想象,还原一个生活的真相-------关于楚木湘魂的,关于烛剪西窗的,也关于所谓刘老师的。
如果我正独自坐在庭前喝一杯含混不清的茶,如果我正在仰望云卷云舒,如果我正心如湖水不染尘埃,那么,我会和你一样,五十二个学生是盛开在心尖的五十二朵花,每一个学生都是心尖上的柔软。我会认为分数最低的孩子,才是最堪怜爱的孩子。我会以父母的心肠,去体贴每一张脸的欢喜悲伤。然而,所有这些柔情万千,都需要一个特定的背景,一个特定的情境。当背景置换成教室,当情境置换成对抗,当心如湖水置换成心涛澎湃,当情绪找不到出口,但凡天下老师会做的,我一样都不落下。从菩萨到魔王,就是半步之差。所以,我从来就不是一个好老师,一直不是。有的,只是一颗想做好老师的心。有时候,我觉得我就是那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前次让学生用气呼呼造句,孩子的心到底是无遮无拦的,他们反馈给我一面镜子------我上课的时候吃东西,老师气呼呼的。我昨天迟到了,老师气呼呼的。我没做家庭作业,老师气呼呼的。诸如此类,几乎详细的罗列了我种种气盛之情状,听得我哑然失笑。所以,我不是学生心目中的天使,我经常会气呼呼,有时候,还会变成老虎或狮子。当一天的课程落幕,当我又安静地坐到庭前闲看车来车往,当一天所郁积的尘埃被剥离,我又会对我有过的愤怒后悔和自责,生活便是如此循环往复。
也许是国境线之外的教育理念和方式触动了中国的神经,课改像一种流行风,它被赋予了阳春白雪的高度,所有的老师被勒令皈依于它。我愿意皈依课改,但不是将自己塞进一种全国统一订制的模子-----几块小黑板,桌子的摆放方式,15分钟的讲课时限。诗词尚有婉约派和豪放派之分呢。田园派尚有王维和孟浩然的风格之别呢,课改,不应该只是一种模式的模式吧。每次观摩公开课就像欣赏一场已经反复彩排好的表演,而我向往的是真实的常态课啊。既然课改的圣旨高踞于供人顶礼膜拜的神龛,既不容反驳也不容置疑。那么我姑且相信,改比不改好吧,在这条路上,我还停留在蹒跚学步。
留守这个词,是天底下父母钝钝的痛,想当初,我亦是因为囡囡而奋力转身的。其实这个政府应该负一些责任,如果没有该死的户籍歧视和地域歧视,如果可以异地高考,大概也没有这么在辛酸和无奈中挣扎的父母和孩子吧。我原本打算对全班所有的留守儿童作一次家访摸底,然后记录每个孩子的碎碎念。然而我怎么觉得,家访就像上门吃饭似的,又兼着自己出奇的懒,这计划便成了清宫里的太监。不过现在看来,这计划也许还得继续,因为班上的一个学生,几乎不说话,成绩又沉在海底里,无论你多么春风和畅还是山雨欲来,总是一双大眼睛无辜地瞪着你,瞪得让人觉得天地苍茫,瞪得叫人抓狂,抓狂的结果,就会滋生与暴力有关的语言。后来偶然知道他是单亲孩子,父亲在他襁褓期间亡故,母亲异地打工,负着一座房子的债务。并且,他是被收养的孩子。张爱玲说过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但凡我早知道这些,该不会这么愤怒了吧。
如果我能,我当然愿意用爱去俘虏人心。我喜欢并且享受从学生眼睛里流露出来的由衷的赤祼祼的喜悦,那是一朵怎样的盛世奇葩。可是我的爱心似乎总是撑不到下课的最后一刻,每次在放学之前就把耐心耗完。于是,以恨铁不成钢的名义,在一群绵羊中嚣张,于是,在嚣张中迷失了方向。
所以,我不清淡如水,更不可能明媚如花,这些纯粹都是与文字有关的误会。我有欲望重重的心,以及被欲望重重和重重岁月耽搁了的脸。但温暖舒适是有一点点的,就譬如你的邻居阿嫂。而且,承受了你的信任和委托,也将使我沉淀去一点点的杂质,尽可能的,尽可能再多一点舒适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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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陲的村庄,我总以为那应当是粗犷而寂寥的。

但刘亮程先生却构建了一片完全背离我想象的纯净天空。

那是一座怎样的村庄呢。

它的名字未曾被世人所知,它的呐喊消逝在无尽的苍穹,他仿佛迷失在一个真空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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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黄沙梁,没有细雨绵绵的怅惘,没有山歌飞扬的豪放,没有芳草萋萋的浪漫,只有一些年复一年在墙根田埂劳作的人们,一些专注于鸡毛蒜皮小事的农夫和村妇。

它是黄沙梁,渺小而又真实地存在着,养育了那样一群人,滋生了那样一种风情。

对于这祥和村庄的描绘,让人从内心平静。

大到村子里的居民牲畜,小到荒野中的花草虫豸,有形的砖土院落,无形的阳光空气,都让人不禁要停下来欣赏。

主人公是村中一名普通的农夫,他闲散而自由,可以扛着锨面朝黄土劳动一日,也可以踏着晨露悄然离去,到野外探寻生命的遗踪。

他同时更是个思考者,以异于旁人的独特视角,对天地万物发表着精妙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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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都茫远而又切实,让人在淡淡愁绪中体味深沉的冥想。

常常在品味那些波澜不惊的文字是感觉心潮澎湃。

一段平淡的关于牛羊的记述,能激起对于生命和自然美的无限感慨。

读到许多人默默走出院门,被别人以为去了田间,却再也没有回来的时候,不觉想到抛弃故乡,在异地的迷失与漂泊。往往这样简单的语言空白更加富于诗意,它洗去世俗杂尘,只留下一段段无拘束的联想。

那些匆匆过客未曾让道路记住他们任何一双足印,而淳朴的村人却终究会回到那让人深深眷恋的泥土中。这又怎能不使人开始思考生死呢。

这村庄向我展现了她的生机,也敞开了她温软的怀抱。

透过纸页,越过千山万水,我欣赏着她独特的,雅致的风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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