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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11-17 来源:互联网

红岩读后感900字集锦。

读后感大全相关专题:“红岩读后感”。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我们可以把对作品用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你是不是正在为写作品读后感感到困惑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红岩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红岩读后感 篇1

让我们的子孙后代享受前人披荆斩棘的幸福吧!1928年6月,陈乔年面对狱友的不舍和悲痛,拖着沉重的脚铐毅然奔赴刑场,慷慨就义。

几十年来无数志士仁人为国家的独立和民族的复兴坚持奋斗。1948年,重庆渣滓洞里,江姐、许云峰、刘思扬、成岗,华子良等一大批共产党员在不同的战线上与敌人做殊死搏斗,践行了只解沙场为国死,何须马革裹尸还的革命英雄气概。

没错,他们的身躯是血与肉,但他们的意志是钢铁铸就的。谁喜欢痛,他们当然怕痛。面对凶残敌人的疯狂追杀和各种酷刑,他们坚贞不屈,视死如归。他们坚信,酷刑可以摧残他们的肉体,但不会摧毁坚定的灵魂。

翻开厚重的红色经典,打开历史的大门,追寻烈士们的脚步,让我再次震撼于那段波澜壮阔的黎明前的至暗时刻。

江姐被敌人使用了惨绝人寰的酷刑,却始终不透露一点点上下级的资料。毒刑拷打,那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这个是何等不屈的意志!如果需要为共产主义理想而牺牲,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也可以做到脸不变色,心不跳。这个是何等坚定的革命信仰……

许云峰在监狱中面对威逼利诱,大义凛然不为所动,敌人气急败坏,更加施以重刑。面对残酷的生存环境,他带领狱中同志跟敌人做坚决的斗争,以顽强的意志用手指挖通了石壁,把越狱的通道留给了同志们,自己则从容就义。人生自古谁无死?可是一个人的生命和无产阶级永葆青春的革命事业联系在一起,那是无上的光荣!这就是许云峰为代表的那一代革命者的真实写照。

另外一个小革命者的形象更让我永生难忘小萝卜头。他8个月时就跟父母进监狱,因为常年在阴暗的监狱里,所以个子比一般的孩子要小很多,他一生没见过外面的世界,一生不知道真正的糖是什么,却能分辨人间的善恶。在狱中刻苦学习,有惊人的记忆力。在距离新中国成立的24天前,被敌人杀害。后来在他的的遗骸中,两只小手死死地握在胸前,里面握着的是狱中的老师送给他的那一小截铅笔。

死亡,对人来说都是可怕的,但在死亡的路上,他们面容镇定,像是迎接光明的使者。或许我们现在无法理解当时白色恐怖的环境,或许感觉战争在遥远的过去,或许我们生活在纷乱世界的和平国度里,但我想:如果当时没有这些人的抗争,那我们现在活得怎么样?

看,五星红旗在蓝天中高高飘扬!听,耳畔回荡着气壮山河的义勇军进行曲!阴暗潮湿的地牢里,鲜艳的红色是战士们从指缝中流出的鲜血,那五颗金色闪耀的金星,是他们创造的五星红旗。简朴的红旗,就是革命者对共产主义的崇高信仰和祖国的无限忠诚!

红岩上红梅开,千里冰箱脚下踩,三九严寒何所惧,一片丹心向阳开……铮铮铁骨献赤诚,东方的地坪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那光芒万丈,照亮了整个中国大地。

红岩读后感 篇2

史天怡

《红岩》是当代文学中的一部文萃,这部长篇小说是革命与反革命间的垂死挣扎,真实的表现了共产党人英勇无畏的精神,揭露了敌人的残暴。

《红岩》主要记述了1948到1949年解放战争临近尾声,蒋介石集团反动统治最黑暗的日子里,山城重庆的共产党地下工作者被捕后,狱中面对敌人地严刑拷打,宁死不屈。我满怀激情读完了这本书,书里写了许多革命英雄,如因甫志高出卖而受尽折磨的江姐、出身豪门而投身革命的刘思阳……他们的名字永远不朽,而像甫志高这样的叛徒则会被万世唾骂,名声遗臭万年。

这本书里我印象最深的两位人物是江姐和小萝卜头宋振中。伟大的女性江姐在狱中面对敌人的老虎凳、竹签等种种酷刑,宁死不屈,身心受到极大摧残,可江姐丝毫不惧怕,不但没有透露一个字,反而大声呵斥无耻的敌人与叛徒。女牢里,她还鼓励战友,领导同志狱中革命,引导同志们拥有革命意志,在最后的临死之时也不恐慌、不退缩,慎重冷静地面对一切,可谓是视死忽如归。

再来说说可怜又可爱的小男孩宋振中因为营养不良,而显得头大,身子瘦小,所以大家怜爱的叫他为“小萝卜头”,在狱中他也是一名地下党,小小年纪的他,常把所知外界消息告诉成刚,刘思扬等人,也同样有一颗爱国心。从他捉到小虫但又放飞这件事中,也可以感受到他的善良,但最终还是被敌人杀害了。

《红岩》英雄的精神让我明白:敌人对他们只能实施肉体上的折磨,却动不了他们的意志,再联系生活中的自己,在家中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遇到挫折就哭鼻子,稍有一点不顺心就开始耍小脾气,做事总是拖拖拉拉,效率低、质量差。在和革命烈士们相比,真是自愧不如。

《红岩》故事已临近尾声,但中华民族的革命精神却源远流长,我们将永远缅怀那些为解放事业献身的革命先辈,相信你也会品味到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红岩读后感 篇3

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共产党人坚强不屈与敌人顽强斗争的光辉诗篇。它记载了许多英雄人物视死如归、为了全中国的解放不怕牺牲的伟大壮举,它鼓舞全国人民为全国的彻底解放而努力奋斗。倚栏轩文学网

书中描写了许多革命英雄人物:成岗的临危不惧,视死如归,把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许云峰的英勇斗敌,舍己为人,宁可牺牲自己,也要保护同志们的安全;江姐为了党的机密,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虽然出身豪门却坚定的投身于革命;渣滓洞的难友们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团结奋进,顽强斗争,使敌人闻风丧胆;白公馆的同志们为了中国革命的最后胜利,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都展现在我们的眼前,那是多么的让人激动、让人崇敬、让人悲愤、让人感叹的历史画面。

最令我们难忘的是许云峰同志将要被国民党特务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我们这位党的重要领导人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费尽了心机,阴谋还是一次一次的失败。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革命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更加坚定了斗争的信念。读到他们的事迹,使我深受感动,我们的胜利来之不易,有多少个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我们要珍惜今天的生活,珍惜今天的美好时光,为了国家的长久治安,繁荣昌盛,每个中国公民都要去努力的奋斗,努力的去学习,努力的去工作,使我们的祖国更加富强,更加充满活力,人民的生活更加美好。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 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 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痹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红岩读后感 篇4

最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红岩》,讲的是年解放前夕,人民解放军摧枯拉朽的胜利进军和反动派的垂死挣扎,进行殊死挣扎的较量。

在这本书中,抛头颅,洒热血的革命战士数不胜数,最使我心潮起伏,刻骨铭心的是江姐(江雪琴)和许云峰。

许云峰原来是以工厂厂长为掩饰的重要共产党员,由于叛徒甫志高的出卖,被关进了秘密监狱——渣宰洞过着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生活,还要处处防备敌人以及特务的恐吓,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他没有丝毫的畏惧和动摇,反而增加了他忠心为国,打倒国民党反动派的坚定信念。最让我刻骨铭心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泰然自若地跨向石阶,昂首挺胸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

江姐,同样是被叛徒出卖关进来的,被关期间受尽了拷问和折磨,但是江姐并没有服输,他们秘密联合了整个监狱里的人,投机取巧的传递着情报,并凭借自己的机智与勇敢,打败了叛徒郑克昌化装成新闻记者高邦晋混进来想要获得秘密情报的阴谋。

江姐和许云峰面对敌人,坚强不屈,视死如归的精神深深鼓舞着我,他们即使被被关进监狱,也没有丧失与敌人斗争的信念;他们即使受尽严刑拷打,也丝毫没有动摇;他们即使面对死亡,也没一丝的畏惧。

红岩读后感 篇5

近几日,我读了一本名著《红岩》。刚看到这个书名,心里就有了疑问,为什么取名叫红岩呢?我带着这个疑惑认真品读起来。

内容大概讲的是地下党抗击国民党时期的故事。当时为此牺牲了好多共产党。如余新江、刘思扬、齐晓轩等人。他们的牺牲,都是因为一些可耻的特务给暴露的。原本地下党的行踪是非常隐蔽的,如《挺进报》——地下党想要鼓舞人们一起反抗的重要文件。沙坪书店——与地下党的联络的一个小联络站。全都被甫志高、郑克昌等奸细透漏给了徐鹏飞(国民党的一个重要人物)。地下党的“队长”许云峰面临着这重重危机,理智克服。解放军的号角响起了!余新江、齐晓轩、许云峰倒在了岩石上,岩石被他们的血液染成了红色。所以书名叫红岩。

我心里有说不尽的想法,共产党为国家做出了太多的牺牲。他们凭着自己的毅力、坚强、机智克服了国民党给他们制造的重重麻烦,他们不怕拷打,坚持不说出地下党的秘密。

共产党给我们创造了这一切,我们应该珍惜。我们要好好学习,报效祖国!

红岩读后感 篇6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老师推荐的革命书籍《红岩》。

《红岩》是以描写重庆解放前夕残酷的地下斗争为主要内容的长篇小说。人民解放军的胜利进军和反对派的垂死挣扎,是这一书的特点。《红岩》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乱,视死如归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还有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从不畏惧……

在《红岩》里,我最敬佩江姐。我刚看书不久,江姐的钢铁形象就已经在我心中树立了。当她知道丈夫牺牲了,她不像普通人一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变得不堪一击,擦干了泪水有重新站起来了。因为她知道自己的任务还没有完成,要舍小家为大家,舍己为人。而在渣滓洞监狱的生活过程中,她还是穿着那蓝色的旗袍。当敌人拷问她时,她不透露党的任何秘密。当敌人用竹签钉她的手指,她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最后江姐要死了,我忍不住哭了。

看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现在和平的社会是无数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应当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

红岩读后感 篇7

拿起《红岩》一书,映入眼帘的便是封面那一句:“用鲜血染红我们的旗帜。”因为这一句,也只需要这一句,那一颗年轻的心沸腾了,那一个理想与信仰占领的时代浮现在了眼前……

小说的主人公江姐,由于叛徒的出卖,不幸被捕,被关押在渣洞里,在狱中,她受尽折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了她的食指,面对毒刑,她傲然宣告: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是竹做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为了不暴露越狱计划,保护同志们,江姐毅然走向刑场,就义前,她从容地向同志们告别,庄严的实践了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江姐,一个柔弱的女子,但却是这柔弱的身躯里,蕴含着令人震撼的气势与力量。面对敌人的对党员的拷问,面对敌人残忍的极刑,她淡然面对。那一身傲骨,震撼人心!那一腔爱国热血,令人折服!

再说本书的另一主人公许云峰,重庆地下党工人运动书记,一个地下党领导人,他经验丰富,胆识过人,沉着机智,顾全大局,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感,多少次在严峻的关头,挺身而出,表现出顾全大局,独当危难,赴汤蹈火的英雄气概,在沙坪书店敏感的意识到潜在的危险,在茶园为保护同志机智冷静地面对叛徒,在宴会上巧妙识破敌人的阴险陷阱,在地牢里用双手为同志们挖出一条生命通道。

许云峰,一次次地沉着应对,一次次地化险为夷,面对危险他义无反顾,面对生死他毫无畏惧。他那令人惊叹的智慧,他那令人震撼的爱国热情,在那个时代画下了浓厚的一笔。

古往今来,中华民族的爱国热情从未因时代的变迁所淡化。

“负石而投河,行之难为者”的屈原,胸怀大志,忠君爱国,因不愿与小人同流合污,抱着一片爱国热诚,投河而死。“书剑情怀家国,经纶抱负河山”的谭嗣同,参加戊戌变法,在那个黑暗的时代只为就国家于危难之中。“凛然香扇坠,千古节堪哀”的柳如是,以天下大事为己任,以扶持大明社稷为志向。一介女流之辈,在国家败退之际,劝夫以死殉国在丈夫临阵退缩时,以死殉国,以示爱国之心。“牧羊北海边,心存汉社稷也”的苏武,在被敌国劝降时,无论威逼利诱,都毫不动摇,一片爱国热诚展露无疑……

但今日的社会却令人痛心,不说爱国许多人连管好自己不危害国家都做不到。许许多多的人在做着损害国家利益的事情,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等等,无一不在彰显社会精神文化的萎靡。连爱别人都做不到,谈和爱国。

俗话说: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所以面对严峻的社会形势,我们青少年应该心系祖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正确认识祖国的历史和现实,增强爱国的情感和振兴祖国的责任感,树立民族自尊心与自信心;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高举爱国主义旗帜,锐意进取,自强不息,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真正把爱国之志变成报国之行。毛泽东主席曾说过有的人学习看起来是努力的,但是目的却是为了自己将来的穿衣吃饭,为了自己个人的利益,为了谋取个人的功名利禄,这是很没有出息的人。所以,我们应该以国家利益为重,我们应该时刻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为了改造国家和社会而发奋学习,努力健康成长,才能为祖国做出贡献。

爱国,是一种坚定的民族精神,是一种振兴中华的责任感。我们青少年要用这种强大的精神力量去描绘祖国未来的宏图,将一片丹心献给祖国,让我们一起向着“心系祖国,健康成长”的目标前进吧!

红岩读后感 篇8

《红岩》是一部描写重庆解放前夕严酷的地下斗争,特别是狱中斗争的长篇小说。作品真实地展现了国民党统治行将覆灭、解放战争走向全国胜利的斗争形势和时代风貌。

《红岩》体现了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的崇高思想境界、坚定理想信念、巨大人格力量和浩然革命正气。

《红岩》真实记录了中国革命在取得胜利的历史关头,光明与黑暗的殊死斗争。《红岩》中一大批共产党员的杰出代表为了推翻国民党反动派的黑暗统治,解救生活在水深火热的中国人民,建立新中国,同国民党军警、特务、叛徒不屈不饶的斗争,表现出共产党员的英勇气概,以及对革命必胜的信念。

《红岩》讴歌了革命者坚定的信念与不屈的斗志。作者通过三条斗争线索(集中营的狱中斗争、重庆城内的学生运动和地下工作、农村根据地的武装斗争)、联系广阔的社会背景,形成纷繁的斗争场面,同时通过对江姐、许云峰等英雄形象的塑造,讴歌了革命者坚定的信念与不屈的斗志。

江姐,一个坚贞不屈、顽强的与敌人斗争的女人,他第一次出现在成岗家里,就表现出地下工作者机敏干练的特有风度。被捕后,她经受了更大的考验,竹签子钉入手指却毫不屈服。

《红岩》一部让你流下真情泪水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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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经典红岩读后感800字集锦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是指看过某本书籍、某篇文章后自己受到的启发或者感悟,“读后感”才是你读完长篇大论之后真生能剩下留给你的知识。对于读后感我们应该怎么样去写比较好?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红色经典红岩读后感800字集锦,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红色经典红岩读后感【篇1】

《红岩》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者罗广斌和杨益言都是当年重庆中美合作所集中营的幸存者。这本书反映了重庆解放前夕敌人的种种野蛮行径和共产党人不屈不挠的斗争生活。

书中的许多人物都是我们熟知的:忠贞的江姐,对胜利有着坚定信念的许云峰,坚持气节的成岗,做秘密工作的小萝卜头,为越狱做出巨大贡献的“疯老头”华子良……在潮湿黑暗的渣滓洞里,他们吃着发馊的饭,喝着不干净的水;受完酷刑后,虚脱的身体只能躺在冰凉的地上。但他们凭着坚强的意志和对革命必胜的信念,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最终迎来胜利的曙光。

一段让人无法忘却的历史,一个个让人撕心裂肺的场面,在我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它告诉我们,窗外明媚的阳光,曾经是怎样从重重黑暗中穿透出来的。读完这本书我在纸上写下了“铭记过去”这四个大字,以此激励自己。

铭记过去,铭记江姐说的那句话,竹签子是竹做的,而我们共产党人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敌人听到这句话时,也不禁打了个冷战,他们被惊吓到了。正因为有这样钢铁般的意志,江姐面对丈夫的首级才越发坚强。

铭记过去,铭记成岗的自白。在地下监狱白公馆里,受尽非人折磨的他依然顽强不屈,壮志凌云地写下了自白书,表明自己的决心。

铭记过去,铭记监狱之花的诞生。在那样一个受苦受难时刻被监视的恶劣环境下,如果没有全体狱友的悉心帮助,没有满怀胜利的信心,又怎么能让反动派对这事不管不问呢?

读《红岩》,一个个英雄人物走到我的面前,他们身上那种坚强的意志,不懈的斗争精神让我久久不能忘怀,心里油然而生的敬佩,也陷入深深的沉思。天真懵懂的我们,曾经憧憬着未来,规划着人生,为自己的理想而努力。可在实现的过程中,谁又会想到,会是如此艰辛!但是,恰恰如此,那段残酷的岁月才值得铭记,那段过往记录了梦想实现的点点滴滴,那种鼓舞人心的斗志就是你遇到坎坷时不放弃的精神支柱,是你不知所措时的力量源泉。

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尤其是在物欲横流的今天,当你有了一点值得骄傲的成绩时,不要忘了,最初的你想要的是什么,当初的你曾经为此付出的努力。只有坚持不忘初心,持之以恒的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行,才不辜负这最美好的青春岁月。

我会一直品读这本我最喜欢的书,因为我知道,每次读它,我都有不同于之前的理解和体会,收获满满的精神食粮。

红色经典红岩读后感【篇2】

夜深人静,繁星点点。我坐在灯下,手捧《红岩》,心潮起伏,久久不能平静。

书中那些英雄人物,带着他们的事迹,在我的脑海中反复放映。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英雄许云峰。这个令敌人心惊胆战的革命者,被丧心病狂的特务关在黑牢。那牢里没有窗户,是见不到希望的,孤寂的地狱。许云峰却在那样的地方,生生给同志们挖出了一条通道!却在自由前夕,英勇就义!我反复咀嚼着这段情节,差点抑制不住眼泪的脚步。

读到这儿,我的心中总是莫名升起一种近乎豪迈,又似悲壮的感情,让我激动的心愈发颤抖!许云峰,这个伟大的共产党员,他的精神怎能用我拙劣的语言去描摹!我忍不住去幻想:假若自己也被关在那样的地方,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没有阳光,更没有生活的情趣。我会怎样呢?哭吧,对世界不再抱有希望吧,或者,一头撞在地狱中吧。真的不敢想象。许云峰被关在黑牢里,他根本就没有考虑自己的生活状况,他想着的,是怎样战斗,是怎样迎合党的计划,他坚信最终的胜利是属于他的!他,最好地诠释了无畏的最高境界。

他,无畏没有战友的孤寂,独自一人,坚持战斗;他,无畏毫无光明可言的生活,不屈不挠;他,无畏四周的岩石,用自己的十指,为同志们打开了一条生命通道。

他,还由无畏延伸到了无私,自己身处绝境,濒临亡,却还想着让同志们存活下去,赢得全中国的解放。他,用自己的毅力、谨慎创造了生存的奇迹。当一个人用自己全部的生命精力开创了希望,而自己却英勇就义,将生的希望留给更多的人,并且还能骄傲地说:“我挖通道并不是为了自己。”谁能说不被这种精神所震撼!

许云峰正是凭着无畏、无私,克服了一切阻碍,从容面对亡。这是令所有华夏儿女都骄傲的英雄啊!许云峰,让我想起梅花那大无畏所展现的壮美,在他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永为世人传诵!

而我们,祖国的接班人,应做的是什么呢?当然是无畏一切困难,勇敢创新,正确、公正地看待自己的缺点,勇于改正,创造美好的未来!

相信自己,无私无畏,披荆斩棘,共创辉煌!

红色经典红岩读后感【篇3】

铭记着一句话“用鲜血染我们的旗帜”,这是一代烈士在面对形如鬼魅的敌人时发出的豪情壮志,他们任脚下响着沉重的铁镣,任敌人把皮鞭举得高高,他们不怕什么,任胸口对折带血的刀!也不愿低下高贵的头。“哪怕死也要坚守着祖国的尊严,用鲜血染红祖国的旗帜,因为它们比生命更为重要。”

读到这,我是惭愧的,在未读这本书之前我曾多少次轻视过这面象征祖国的红旗,多少次玩弄过胸前的红领巾,又有多少次嘲笑过我们万分感激熟悉的国歌,无视老师所说的“血的代价”,直到今天才懂得有多少中华英雄为了这片美丽的神舟大地而失去了最为宝贵的生命。

一颗颗炮弹,一粒粒子弹,日本人自以为可以摧毁人民的生命但他们的精神却永远存在,换来的是更为勇敢的坚守,那百折不挠的民族精神是永远不会被_的正如《红岩》所说“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

或许只有在风暴中被雨淋透的红旗才是真正的红吧!正如那战场上战士们鲜血换来的坚守。

这篇小说让我震撼,它写的不是大洋马的优点及种种美德,更多的是描写作者与大洋马的深厚友谊。

我想问的是,在这个时代,还有多少人能与动物这样和谐相处?我们真正看到的,是一群群人类背着猎枪,潜伏在草丛中,看见动物,瞄准一声枪响后,血泊中就躺着一只动物。

而文中的大洋马呢?他是为了顾忌主人的安危蔡丧命的,他临死,也表现得如此威武、强悍、英勇、仗义、深情……

看完这篇小说,我想呼吁人们,停止对动物的捕杀吧!与动物建立起友谊吧!

也许有一天,你会有一只像大洋马那样仗义的伙伴!

红色经典红岩读后感【篇4】

《红岩》是一本以重庆地下党人为争取中国人民解放而进行的壮烈斗争为题材的优秀长篇小说,作者罗广斌,杨益言曾被共同关押在‘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的集中营里,亲身经历过敌人的野蛮暴行和共产党人不屈不挠的斗争生活。

你知道祖国的山河为何这般的美?你知道少先队员为什么要带鲜艳的红领巾?你又知道我们今天幸福的生活是怎样得来的吗?《红岩》这本书它告诉我这些我曾经不懂的问题。每次读这本书我心中都会呐喊:烈士们当雄浑的国歌慢慢响起,当五星红旗慢慢升起,那一刻就证明你们是多么地伟大,多么地无私,你们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远的骄傲,我会永远记住你们!我永远都忘不了1948年11月27日那一天,国民党反动派在逃窜前夕惨无人道地制造了震惊中外的歌乐山大屠杀,两百多位英雄在重庆解放前夕,光荣牺牲,书中一副副真实的照片,一首首豪壮的诗,一桩桩感人的故事,都向我们展示了革命先烈与敌人英勇斗争无私奉献的乐观主义精神。

在这本书中,江姐同志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订进她的十个手指,还能那们忍痛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孑是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我也佩服华子良,即使写他的笔墨并不多,但是他的形像我深深刻在脑海里,疯癫的样子骗过所有人,还有许云峰、成岗、陈然……他们的威武不屈,贫贱不移,惊天地、泣鬼神!《红岩》这本书为我带来了巨大的震撼,我永远相信!在东方的土地上,红岩精神将会放射万丈光芒,普照全世界!

红色经典红岩读后感【篇5】

当我郑重地翻过这本书的最后一面时,脑海里不断涌现出江姐,徐云峰,成岗等优秀革命人物的形象。江姐在被敌人审讯时,敌人拿竹签钉入江姐的十指,钻心的疼痛下,她傲然宣告:“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这句话已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中。那敌人的奸诈狡猾,共产党的坚定不移,让我感触良多。

当我拿到这本书时,光是看题目就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红岩”,顾名思义,红色的岩石,红色象征着革命,岩石。在新中国诞生前夕,就有这么一个如红岩般的英雄群体在哪黎明前的黑夜里熠熠发光,光彩照人。

1948年的山城重庆。在地下党工人运动书记许云峰的指示下,甫志高建立了沙坪书店,作为备用联络站。可是,沙坪书店的工作却出现很多失误。负责人甫志高为表现自己,不顾联络站的保密性,擅自扩店,公然销售进步书籍,并对江姐的劝告置若罔闻。结果,甫志高被捕,成为了可恶的叛徒。由于他的告密,许云峰、成岗、江姐等人相继被捕。可在牢狱中,共产党的同志们没有放弃,绝食、挖地道、开联欢会、绣五星红旗,这种种行为都表现出了共产党员为革命的决心。最后,狱中的同志冲出了魔窟,迎来了灿烂的曙光。

我们共产党员的意志是多么坚强,乐观向上,为了革命、人民,他们不怕流血牺牲,永远团结,互相关心,帮助(当然,除开叛变的人)。

可是,我们班级中的每一个成员又是怎么样的呢?有时会为了一点点小事情而大吵大闹;有时没做好一件事就一蹶不振;还有时遇到了困难就退缩,放弃。与共产党员相比,我们坚强,乐观,团结吗?我们应该扪心自问一下,尽管我们与他们有区别,但我们有没有做到,做好这几点?

我明白了,我们应该如岩石般坚毅无比,为自己所坚定的目标努力。如共产党员一样,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红色经典红岩读后感【篇6】

这个寒假,我读了《红岩》这本书,它使我感动万分。

《红岩》这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的名著。它描写了许多的革命英雄为了新中国的未来而奋斗的感人故事,比如成岗、许云峰、江雪琴、刘思扬、成瑶……这些英雄们为了新中国,视死如归,从不向敌人畏惧。

这其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江雪琴——江姐了,她自己的丈夫牺牲之后,不是像其他女性一样,再也站不起来了,而是擦干了眼泪重新坚定的站起来了,因为她知道共产党托付给她完成的任务任务还没有完成,于是就继续与敌人战斗。而就在渣滓洞监狱的艰苦生活过程中,当敌人严刑拷打她并向逼问共产党的秘密时,她坚决不向敌人透露共产党的任何秘密,当心狠手辣的敌人用竹签子钉她的手指,问她说不说共产党的秘密时,她仍然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而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最后,敌人把坚强的江姐杀害了,就在江姐临走之前,当她看到大家泪流满面时,还劝大家不要哭。这种视死如归的精神怎么不值得我们钦佩呢?

同学们,我们现在这样美好的生活是当年无数位革命战士用鲜血换来的,只有当年这些战士们在战场上奋力杀敌,才换来我们今天这样幸福美好的生活。我们更应该珍惜现在的这么幸福生活。永远不要忘记那些为了国家而努力的伟大战士们。

《刀锋》读后感900字集锦


有关《基地》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想必大家都听说并阅读过作品这本好书。许许多多的感受从脑海中不断的涌现,这时候我们就写一篇读后感吧,你也许需要"《刀锋》读后感"这样的内容,希望本文能让您喜欢!

《刀锋》读后感(篇1)

相比较与《月亮与六便士》我个人更能接受拉里这种温和不过于另类极致的态度,斯特里兰德克对理想是癫狂的极致的追求,仿若受到神明的召唤,仿若无边的欲求亟待满足,而他确实只为填补自己的内心而非其他,所以最后选择销毁自己的画作,那些如性欲得到释放般为淋漓尽致发泄的挥毫之作。拉里是温和的,就像他一直为毛姆先生所赞美的迷人笑容一样,让人舒服的,不掺有任何嫉世感的,慈悲的怜悯的。自最初的迷惘,至找到想要追寻并深入其中探究最终从容处之,忠于自我并坚贞不疑,他像是与自己的内心与这个世界和解了,温柔的和解了,而最终选择隐于纽约这座城市,他想一棵树般深刻简单。他更像一个普罗大众,只是精神和灵魂比我等平庸之辈纯洁高尚,有自己的心之所向。我们也不必站在一个我们不能抵达的高度去嘲讽艾略特伊莎贝尔的庸俗与愚昧,谁不是庸俗的?各自有各自的追求,我们不能否认别人的人生也不必鄙夷。像毛姆先生所秉持的冷眼处之而不过分评判的态度,你是你我是我他是他,很好。我们都是经过千难万险不懈的追求才满足了自己的欲望。

《刀锋》读后感(篇2)

这本书虽然看了十个小时左右,但我对故事的细节已经没有那么清楚,可有几处还是很清晰。

首先出席的是艾略特,每次看毛姆的小说,开头处都很难让我入戏,甚至以为他的主角是这个卑鄙刻薄的小人。可事实上艾略特拥有人性复杂的一面,他虚荣又真诚,即使生命弥留之际依旧执着于社交是否收到请柬,让人觉得可笑又觉得悲凉。

伊莎贝尔实在不是一个我喜欢的角色,她在本质上和《月亮与六便士》思特里克兰德的妻子有异曲同工之妙。

关于拉里,即使小说中他已经三四十岁,我还是忘不了他那双清澈的眼睛。

拉里逃学参军,战后归来,有一半的美国女人都想嫁给他。记得他在破旧不堪的公寓里对伊莎贝尔说,希望她嫁给他。

伊莎贝尔说,我不想坐二等舱出游,不想住在三流旅馆,也不想在廉价的小饭馆吃饭。如果拉里身无分文却找了工作,她会毫不犹豫嫁给他,她不会在意自己穿什么衣服过什么样的生活,因为她知道他总有一天会发迹。可是他现在只想去游荡,追求他所谓的自己也说不清的理想。

我想起一个段子,苦一阵子可以,苦一辈子免谈。

拉里的人生太纯粹了,他想伊莎贝尔明白精神生活的充沛,可是她认为拉里在要求她做一件她无法适应、不感兴趣也不想感兴趣的事情。

他和伊莎贝尔的障碍在于精神层次的交流。

十年后,毛姆问拉里,“我只是很想知道,如果你跟其他人一样结婚生子,会不会过上更为完美的生活。”

他说,“现在已经来不及这么做了。我只遇到过一个我想娶的女人,那就是可怜的苏菲。”

看到这里挺想哭的,“我只遇到过一个我想娶的女人。”

毛姆毫不留情的自言自语,“他从未提及伊莎贝尔。”

我一直随大流以为拉里是自我奉献同情苏菲才会有娶她的决定。可直到拉里说,“她拥有可爱的灵魂,为人热诚,有理想,康概大方。她的理想很伟大,就算是她寻求毁灭的方式,也具有悲剧性的崇高意味。”他有爱情吗?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对感情的追求也在寻求精神的共鸣:苏菲的理想很伟大,她作的诗歌即使蹩脚,也是在为广大劳苦的工人阶级呐喊。她最后嗜酒如命成为瘾君子直至丧命,也无非是爱到无法自拔。

二十多岁的时候我可能会寻找雷格,生活体面衣食无忧,可年近三十,几乎每天都在追问人为什么要活着,第一次我在角色带入的时候羡慕伊莎贝尔,如果我遇上这样一个拉里,我会选择和他游荡。

“我最后会去纽约定居,最重要的原因是那里有个很棒的图书馆。我只需要很少的钱就能过活,我不介意睡在什么地方,一天只吃一顿饭就足矣。等我看过美国我想看的所有地方,我就会存钱买辆出租车,做个出租车司机。”

当然了,拉里只是小说的角色,我们也都生活在现实世界。拉里的精神层次我甚至没有完全了解,我注定写不好这篇书评,却又想证明我对拉里的崇拜。

剃刀锋利,越之不易;智者有云,得渡人稀。

《刀锋》读后感(篇3)

小说通过纷繁复杂的人物——满怀野心一步步迈向社交上层名流界的艾略特;为了稳定富贵生活舍弃心中爱人的伊莎贝尔;最初出卖肉体勾引画家而生存的苏珊;放荡形骸嗜酒、吸毒最后客死他乡的索菲;以及放弃物质生活、心爱的人以”晃膀子”名义周游列国寻找答案,四十几岁散尽财富,但找到安身立命之道的拉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属、选择,不同的选择构成不同的道路,结局不一定完美,但看上去都幸福合理。

作者最后说”觉得自己不多不少写了一部以“成功”为题材的小说,因为书中和作者有关的人物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尔在社交界取得巩固地位并且有一笔财产做靠山;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苏珊得到生活保障;索菲获得死;拉里找到了安身立命之道。”

也就是说,经管历经种种波折,有的人物欲享乐至死,有的人放荡形骸至死,有的人追求知识至死。人们无一不是在过着自我信念里认为自己该过的生活,这也属于某种“成功”吧。

《刀锋》读后感(篇4)

毛姆笔下的拉里,无论是在其所身处的那个年代还是如今,都算是一个太过“特立独行”的人。

在《刀锋》一书中,艾略特终其一生都活在别人的眼光中,追求一份所谓的上流人士的虚荣感,直至其频临死亡,依然不忘罪恶地诅咒没有邀请他参加上流人士聚会的老女人,一口气没咽下去,走了;伊莎贝尔深知自己想要的生活不是住在简陋的房子里面终日思考如何存活下去,她追求物质并且愿意为了物质放弃自己深爱的人,也愿为了成就更好的自己带着面具生活更甚是在最后变成一个狠心的女人;当然,包括毛姆,作为一个写书的人,他更有自己的追求和执着,到处打听他人的故事以便加以润色放进自己的作品,还固执地喜欢欣赏美的东西并且没理由地偏袒……

当所有人都是那么明确地在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的时候,拉里在他们之中,显得是多么的格格不入。因为他追求的是无边的知识,无际的自我,无求的人生。

谁也不知道拉里在其战友舍身相救之后存活下来,心里经历了一个怎样的思想冲击,书中没有详谈,无法确切得知。但是通书可以感受到,他心中所受的动荡不是一般的小。他说道:”除非我对一些事情有了一定看法,我将永远得不到平静。”而后他又说:“……我曾经有过很多时间在思索。我不断问自己,人生是为了什么。归根到底,我能够活着只是靠运气;我要一生有所作为,但是,不知道应当做什么。我从来没有对上帝开动过什么脑筋。现在却想起他来了。我不懂得为什么世界上要有恶。我知道自己很肤浅;我不认识什么可以请教的人,但是,我要学,所以我就胡乱地读起书来。”

拉里把不断探索求知当做自我救赎的一个途径。

自我救赎,其实是一个孤独的长路。看另一条俗世的独木桥上,熙熙攘攘摩肩擦踵,不断有人被挤落桥下跌入河中,但依旧不能阻止后面的人继续涌上。反观拉里自我救赎之路,却更加显得空荡寂静。

不仅是孤独,而且前路一片雾霭重重,伸手不见五指,少了一丝一毫的勇气和笃信都走不下去。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拉里在自己的小破房间里面跟伊莎贝尔进行”最后一次的谈判“,伊莎贝尔企图劝拉里跟她回美国,结婚、生活、生子,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但拉里沉浸在自己的”求知“世界中无法自拔,在讨论留或走的问题之中,伊莎贝尔说道:“你假如爱我,就不应当使我这样不快乐。”拉里答道:“我的确爱你。不幸的是,一个人想要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却免不了要使别人不快乐。”此刻的他已懂得,在救赎自我的同时,是无法迎合他人对自己的期望的,这条孤独之路,注定无法赢得多数人的赞赏和理解。探索真我的求知欲和对世界之恶的探索欲让拉里的内心滋长出巨大的韧性和动力去前进。于是,拉里走过千山万水,当过矿工农民等各种不同职业,在真切体验生活中他渴望最真实地感知自己,从自己平静的内心出发,获得对真我的了解和对自我的救赎。

拉里把不断解惑他人的曲解当做自我救赎的一个途径。

在拉里的救赎之路上,出现了太多太多人对他的疑惑或者曲解。不仅是伊莎贝尔对他的深深不解,还有笔者(毛姆)几番遇到他都不断提出的各种心中疑惑,当然还包括和拉里一起同路的大个子、一起生活过一段时间的画家女人等。面对这些不断袭来的问题和曲解,拉里选择了认真对面,耐心回答,不论是对自己内心的疑问或者对朋友的疑问,拉里都选择了最宽容的态度去解惑。对他来说,包容他人对自己的曲解,包容自己对自己的不明,更是这自我救赎之路的必经过程。

有很多人,在追求自我的过程中不忘了把自己放在一个极高的位置上,摆出一副世人皆醉我独醒的姿态,以为坚持自己就是追求真我的人太多。忘记了人最大的成长其实是包容。不仅是你自己在成长,过程中接受了各种不同的自己,更甚是,你还可以在这个过程中包容别人的不同。当你把众多的不同化为自己内心的大同的时候,真正豁然开朗的境界自会来临。

每个人心中都有“恶”,都有“痛”,无关宗教信仰,皆因我们存在这世上总要亏欠谁一些什么。当你心中担负的那些“恶”、“痛”超出了你所能承受的范围时,你会如何救赎自己?

我想,在不断追求真我的过程中,了解到自己的渺小,知道了自己的无知,这罪恶,这苦痛,也许可以减少那么一点吧。

《刀锋》读后感(篇5)

拉里“没有抱负且淡泊名利,出名只会让他倒尽胃口,满足于过自己选择的生活,忠于自己。他为人太过谦虚,不愿当别人的榜样。不过他也许认为,终究会有某些人受他吸引前来,宛如飞蛾扑火,共享那温暖又带着光亮的信念,相信人生最大的满足在于精神生活。他也许觉得,只要无我和无求,在自我实现的道路上踽踽独行,贡献也不亚于著书立说或教诲世人。”终其一生,拉里在自我寻觅的路上坚定的行走着,为此收获了自由、丰富的人生经历、不同工作体验、与各种各样的人的相处、饱满自足的精神世界和内心的平静。

苏珊从妓女向画家转变,我还挺佩服她的。对待感情,她也看的开,敢爱敢恨,有自知之明,不会死缠烂打,颇有点豁达之态。

苏珊永远懂得给自己和别人留有斡旋的余地,满足自己和别人的欲望和要求,豁达而不自卑,成就、双赢。

这才是人生的赢家

伊丽莎白是一个典型的贵族女人,出生良好,品味高贵,钟情平稳安乐的人生,喜爱华丽的金丝笼。美丽,肉欲,嫉妒,不可否认她的人生美满,但灵魂却空虚。

《刀锋》读后感(篇6)

好奇怪,一直感觉这本书是读过的,所以图书馆里无数次拿起又放下。可是翻开了印象全无。读着读着,某些情节又仿佛可以预料。我现在都不能确定,到底之前有没有读过。

从故事立意上算得是《月亮和六便士》的姊妹篇吧?“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本书的主人公拉里类似《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列文和《乱世佳人里》的阿希礼,有种贵族式的骄傲和悲天悯人,以及不与主流大众一致的遗世独立和即便不被认同依旧能保持风度的君子形象。让我联想到孙师兄呢,那种温和却坚定的坚持。书里关于拉里的思想感悟,我只能远远得表示理解,并不真正懂得,还需要更多的阅历和思考。

艾略特,你很难说他的人生是个喜剧还是悲剧。求仁得仁,他得到了他想要的上流社会认可,甚至“修正”了祖先的身份,获得了爵位,用毛姆的话说“同时摆平了财神和上帝”,临死前,得到了最想要的那个请帖(虽然是个谎言),主教亲自来给他祈祷。最让他安慰的是,他相信天堂里也有阶级区别,他自己会处于天上的上流社会,会像人间一样,跟他耻与为伍的中产阶级保持距离。

伊莎贝拉是个聪明的女人,她知道自己要什么样的生活,知道如何获得所需,有适度的热情和表面上的温柔,拥有俗世的幸福,可不知道为什么,故事的结尾,那种看着完满无缺的幸福让我有种强烈的孤独感,那一切好虚幻。

索菲恰恰拥有伊莎贝拉缺乏的全身心投入的热情,可惜不够幸运,当她失去最在乎的东西时,就不能像伊莎贝拉那样理智冷静,生活变成了地狱,她无法再维持表面的安好。飞蛾扑火,只求坠落毁灭得痛快。

我们对他人的了解是我们以为的了解。毛姆在里面作为旁观者,以作家的角度尽可能得诠释一个个角色,可角色之间,是并不互相认同的,就像人间的我们。

总有些人,不能满足于庸常生活的提供或者可能提供的那些,大多数人走的路很拥挤,当然未必有能力走在前面,可是无论如何内心有抵抗,想着另辟蹊径,冷清,却也许比在人群中不孤独一些,至少不用一遍遍得向人徒劳无功地解释,解释得自己越来越糊涂,别人始终不理解。

世间有很多,是你可以无限接近但永不能抵达的。譬如让人感到自由的财富、永恒的爱情、无上的荣耀、不可取代的地位、无人能媲美的学识………每个人的遭遇和感受不同,你靠近的那个东西也不同,无法完全地分享和互相理解。你觉得不能放下的一切,在外人看来会像个傻瓜。作文艾略特终身追求的阶级优越感是,拉里走的是完全相反的方向,可他们在别人的眼里,可能都是傻瓜,后者、甚至更加不被理解。可我们又常常盲目地深信,了解自己看见的大部分人事。事实上他们抵达的那个地方和沿途的风景,别人可能连想象都不曾有。当然,那些别人,作为个体,也在自己的身份里,矇昧或清醒地,尽可能的,探索着自己的人生:仅此一次的人生,境遇各不相同,长度不一且不可预测。

所谓沟通,或许就是再某些细枝末节上达到一些统一,或者作为旁观者,以自己的阅历和理解力对他人的生活进行一定程度的解读(中间包括误读),这错误不会被察觉,直到我们自己有了进步或体验。巴别塔已毁,略有互相懂得,都是奇迹了吧?

掩卷沉思:会不会因为能写书的人基本都文艺,所以我把这个世上或者占少数的文艺的意识形态错当成“大部分”的理所当然了?我把我想象的书中人的理想世界当成现实世界了?还好明天要上班了,回到烟火气的世界,热热闹闹不解释意义的人间。

我们所在的世界,是各自看见的世界。是同一个世界,也是不同的世界。来人间一次,所求为何,得到什么,求仁得仁吧。

《刀锋》读后感(篇7)

又是一本毛姆的小说,故事的主人公所选择的生活同样是一种不被常规世俗标准所囚禁的生活。

《刀锋》和《月亮与六便士》所不同的是。后者的主人公是在一个快要知天命的年纪,忽然明白了自己真正想要做的是什么。于是决然的放下一切,追随内心的召唤,描绘自己想要的美。而前者的主人公是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想过什么样的生活,仿佛终其一生都在寻找生命的意义与价值。最后在一位智者开导下找到了那份自己寻觅已久的“宁静”,返回尘世,继续自己的生活。也或许正是这种虔诚的信仰,这种对于生命终极价值的叩问与探索,才成就了他普通却又不凡的一生。

从本书的角度来看,作者对于那些一味追名逐利的人有着一丝嘲讽。他没给我们很明确的答案,但却引发了我们对于生命意义的思考。

让我联想到张德芬在《遇见未知的自己》里曾说:“亲爱的,外面没有别人,只有自己”。以及杨绛先生所说的“我们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生命中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可能也是这种解释,我们的“真我”想要的其实是“爱、喜悦、和平”

《刀锋》读后感(篇8)

最近越看书越觉得自己不知道说什么,还是看太少……

首先还是说说我们男主角拉里,按理说第六章是交代拉里的心路历程,然而涉及到信仰涉及到宗教,并不是太懂,囫囵吞枣看完的,只朦胧感觉拉里心中放着类似普度众生的普世价值观,不用漫无目的地寻找,自己就能成为自己的信仰。

相比较他,苏菲就很可怜了,两人同样是经受厄运心灵受到创伤,拉里找到了他的“道”,而苏菲却没有找到她的救赎。吸毒,酗酒,混迹于三教九流,活在一般人眼中的“底层”,也没有被救赎成功。当然,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同,也有各自的原因,略有些遗憾罢了。

还有理智励志的苏珊(懂分寸知进退),优雅世俗(这两个词我觉得都能形容)的伊莎贝尔,社交名流艾略特,高大不善言辞的格雷,记忆再往前,还有布雷德利太太,亨得利先生,以及上流社会各位名媛贵族……会讲故事的人的笔下的人物都很饱满,看得比较过瘾。

大半夜的看得比较感性,拉里兜兜转转于各地,从西方到东方,都在探索生命的奥义,所以我们的一生究竟该怎么过?这个问题既然似刀锋般难以越过,那么以我目前的道行怕是还悟不出来[偷笑]但追求生命的幸福感也是一直以来想努力做到的。之前看到一句话,觉得挺有道理,就拿它作结吧。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所以我们要,常想一二”。

《活着》读后感900字集锦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活着》读后感900字集锦》,感谢您的参阅。

《活着》读后感【篇1】

周日晚上,我花了3个多小时,一口气读了一本爸爸的小说——《活着》。

合上书以后,我有一种很难受的感觉,想哭却哭不出,说他们可怜但好像又不可怜。

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叙述其看似悲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嫖、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战争后,死里逃生,逃出来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误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遇不幸,这一大家子最后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以多数人的想法看来,他最后的命运一定不是疯就是自杀。可福贵依然乐观地活着,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也是全书的亮点所在——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本应是余华在讲述福贵的故事,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可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让人觉得更加真切,更加理解书中的我,在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坦然。

家人一个接一个相继去世,富贵被一次次的打击,这里面,不仅有活着的真正道理,还有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他没有抱怨、仇恨,而是认认真真地过好每一天。抱着乐观的态度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理。

活着本身就很艰难,延读生命就得艰难地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活着,就够了。

《活着》读后感【篇2】

一本薄薄的书记载了中国从国民党到毛主席时期的历史,它既是一部描绘二十世纪中国惨淡生活图景的作品,也是一首对于物质无限匮乏的年代里“活着”的精神赞歌。

正值弱冠的福贵整日沉淫酒色,将祖辈的田产挥霍一空后只得帮人做工。面对父亲的离世,徐家仿佛失去了主心骨,福贵只得面对沉重的事实,去撑起徐家的生计。无奈的是他被一次次地打击,又在城里被抓去当兵,福贵就算想逃也逃不掉了,只能随着这支队伍一路向北。待归徐家后,徐家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母亲的逝去,家珍的病情,有庆抽血过多……凤霞虽然出嫁,但也因难产而死,只留下最后的火种苦根。不久二喜离世了,徐家只剩唯一的香火苦根了。福贵只得把苦根抚养长大,但苦根却又不幸撑死,最后只剩福贵一人向命运妥协,向“活着”屈服。

在这本书里,人们在动物本能和人性之间苦苦挣扎,为了生存不断的妥协,不断地逃避。但福贵不同,直至小说结束,那活着的意志永远是不可剥夺的,那也是福贵身上唯一不可被剥夺的,令我赞叹的品质!虽然面对着接踵而至的打击,但福贵总以那乐观的精神挺了过去,他是一个农民,但又是一个存在的“英雄”!

试想,面对着亲手埋葬的六个至亲,含泪送走一位位亲人,却毫无办法挽回,这是生命无法承受之重!但福贵仍然以友好面对世界,以乐观豁达处之,实在非常人所能及。而我们也始终在思考,活着是为了什么?不禁想到《活着》的自序:生活是属于自己的感受,而不属于别人的看法。是啊!活出最好的自己才是“活着”的真正意义!尽管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坎坷,但是他活出了自我,而不是活出别人眼中的“老打哈欠的人”!

“牛到了家,也是我家里的成员了,该给它取个名字,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叫它福贵好。定下来它叫福贵,我左看右看都觉得它像我,心里美滋滋的,后来村里人也开始说我们两个很像,我嘿嘿笑,心想我早就知道它像我了。”虽然福贵还是艰难地活着,但是他默默忍受的韧性和顽强生存的精神使他在如此艰难的环境下仍能保持着乐观的心态,这种精神是无法剥夺的。

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更没有什么比“活着”更让人感动的了!

《活着》读后感【篇3】

好久没熬夜看海外电影了。昨晚十点半,我被央视影视频道的美国影片《海神号》吸引,无数个呵欠过后,睡意终于被电影场景的惊心动魄打散。

元旦过后,一艘名叫“海神波赛冬号”的豪华客轮航行在大西洋上。船上达官显贵、社会名流们正在觥筹交错中肆意狂欢。就在船长为乘客们发表热情洋溢的新年祝词之际,大洋底下的地壳运动,引发了名叫“海狗”的海啸。巨大的海浪瞬间从轮船一侧砸来,“海神号”倾刻被扣了个底朝天。轮船上顿时乱成了一锅粥,所有能毁坏的设施无一保住存在的意义,所有的生命都在水深火热的煎熬中。恐惧死亡的悲号,响彻大西洋。

面对灾难,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生命选择。有的人,还没有明白过来,就被灾难夺去了生命。有的人,看见灾难,选择束手待毙,等待救援。有的人,却选择与死神赛跑,为活着赢得时间。职业赌徒迪兰就在这一时刻选择了自救,我的祈祷随着他的决定开始了。迪兰决定从船底的螺旋桨逃出去的计划,得到一位单身母亲及九岁儿子吉米的赞同,寻找女儿和女儿男友的父亲罗伯特·兰希也加入了逃生的队伍。在迷宫一样逼仄的船舱里逃生,每行进一步都面临巨大恐惧和死亡的危险。这几个互不相识的人,被活着的信念激励,他们团结一致,相互扶持,在闯过一个个生死考验的难关之后,终于在船底朝上的螺旋桨处跳进了大海,游上了救生阀。“海神号”就在那一时刻消失在大西洋之下。

原地不动,等待救援的几百条生命,一个也没活下来。与死神赛跑,热爱生命的几个人,最终活着。“海神号”沉没了,活着的几个人在救生阀上欢笑的场景,却让我久久不能平静。我无意评价影片这个令人颇费口舌的结尾是好还是不好,有一点给我感触最深,活下来的人都有一种信念,那就是,努力活着,永不言弃。

灾难或困难,最是考验人信念的时候。如果说生命是受考验最重的砝码,那么永不言弃的信念就是与生命等重的物质。5·12大地震,让我目睹了灾区人民永不放弃的求生之路,“海神号”上活下来的几个人,又让我再一次见证,面对生命,永不放弃是种积极的活法。

当生命风平浪静时,我们很多人都感觉未来的日子特别长,有追求的人日子过的可能充实有意义,无追求的人,大概就是得过且过,浪费生命。当生命遭遇“海神号”的下场时,我想,是个头脑清醒的人都会希望自己继续活着。

好好活着,在有生之年确定一个目标,并为这个理想快乐地奋斗,不虚度年华,不碌碌无为,做对自己、对他人有益的事情,尽可能给自己少留一些人生的遗憾。这是我看完《海神号》之后的美好愿望。

《活着》读后感【篇4】

苦难从来不因世间的怜悯而磨去他应有的棱角,相反,是人们在无数痛与别离的经历里趋向习惯,在歇斯里底过后更加的一往无前,直面惨淡且苦难的生活,这是生命与生俱来的勇气。

生活不为死者悲怆,只会在万般狰狞里平静的给予生者小小的勉励,活着!这不知点醒多少醉生梦死的人和无数黑夜孤独到无处安放的灵魂。

他告诉你,如若人生如一场车旅。你现在最能夸耀的资本,是你至今还在车上,没有提前下车,而你最应做的,是无论多么的寂寞,都应撇去之前一切的旧情绪,只留一份缅怀于心纪念,继续这走了不知几站,不知何时到站的行程。

暑假拜读了余华之作——《活着》,确深有感触。

如上文所述,主人公福贵是那痛苦的生者,他接连失去了至亲至爱挚友,他的生活但凡燃起了小小的希望就会被如大山般重重地,灾祸给扑灭,这诅咒般的循环让活着显得痛苦而卑微,可最后却偏偏只剩他一人孤独的活着。

所以我在阅读时很难理解,以福贵为第一人称叙述时的那种平静与坦然,带着这种疑惑,再回头看序言时,注意到了作者这样一句话,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我幡然有悟,虽说不上透彻,但也基本解了心头的疑惑,油尽灯枯的老者走过了灯火万家,炎凉世态,淡化了悲天怨人的心态,回顾一路的历程,也能云淡风轻的侃侃而谈,谈笑付之。(语言凝练形象,流畅自如,很棒!)与其说他习惯了现状,不如认为他明了了活着的本质意义,只为活着而活着。

读《道德经》中,“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趋狗”。粗略的便觉,这是在批判生活的残酷不公,可如今再看恰恰明白,生活对每个人都差不多一个样,不好也不坏,再怎样巨大的打击总会给你留一些念想,直到人只剩活着。你许会醒悟,最初临降时也只是为了活着。

陕北人民常以信天游的形式歌颂着生命的伟力。在南方,我想生命就像一棵金黄的麦穗,压的它弯腰,压不住他生长,压不住他为了活着的秉性。 所以不能说福贵是中国一个时代的特例,相反这却可能可见一斑的,剖析出每一个生命体活着的意义,如余华所言“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每当日暮西山,你也许有过悄望着被逐渐吞噬的光明,在直至最后一丝一缕生出无奈,然后孤独的置身于漫漫的黑夜,或悲怆,或绝望,但也总会有星星点点的光在某个时刻会闯入你的思绪,你也应该由此想到那乍破长夜的曙光,宣告黎明到来的时响,不单是希望,更多的是熬过来的平淡。

每一个黑夜后都有到来的黎明,每一次绝望后也将平静的活着。

《活着》读后感【篇5】

人们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这是我读了《活着》之后的第一个问题,是啊,我们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呢?有人说:是为了亲人而活,是的,中国人两千年的封建传统是为别人而活,父母为孩子而活,孩子为亲人而活。那当只剩下自己的时候,我们又为谁活着呢?

在这本书里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但是福贵的亲人却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对福贵无疑是一种折磨。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

是的,我们从未经历过像福贵这么巨大的打击,或许我们经历了还不能像福贵一样勇敢的活着。没错,福贵是非常的可怜,但他也非常的坚强,他用他对生活的乐观,依然勇敢的面对生活,没有一声抱怨。或许这才应该是我们对待生活的态度,生活可能会有些不如意,但是只要我们以一种乐观的态度去面对,总会解决难题,没有过不去的坎,正所谓“有志者事竟成”只要用心,只要以一种乐观,友好的态度面对生活,生活也不会亏待你的。正像海伦?凯勒一样,她在17个月的时候因为一次急性脑充血夺去了她的视力和听力,接着,她又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然而就在这黑暗而又寂寞的世界里,他还是对生活保持一种乐观的心态,他还是努力活着,他还是不懈努力,成为一个学识渊博,掌握英、法、德、拉丁、希腊五种文字的著名作家和教育家。他们拥有种种不幸但却对生活充满乐观,而我们四肢健全还有什么理由不乐观呢?

“活着”不是让我们为了谁,而是让我们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生命苦短,但这既不能阻止我们享受生活的乐趣,也不会使我们因其充满艰辛而庆幸其短暂”沃维纳格曾这样说过,是的,我们怎么可以因为一点挫败就放弃活着呢,那是多少死去的人们的心愿啊,我更加明白活着是多么一种幸运啊,可以游山玩水,可以学习,可以体会世间的情感,那是多么美的一种享受啊!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是不是爱过了才会懂得心死了还要活着的坎坷。

《活着》读后感【篇6】

其实作者只是在静静地诉说着什么,却荡气回肠。在读《活着》这本书前,了解过写作背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眼光看待世界”。通过《活着》作者想告诉我们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主人公徐福贵的一生是很悲惨的,但同时他又是坚强的,说实话,我非常佩服他。在饱受各种心理与身体上的折磨之后,还是活了下来。我不太喜欢看悲剧,结局总是让人唏嘘不已,久久不能平静,当《活着》却让我感到不同,仿佛是一老人在述说着他的坎坷、波折的一生,没有抱怨,也没有悔恨,而是一种平淡的诉说。就像一位哲人一样,洞察生活。超脱的看待着这世界。

徐福贵年轻时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年,娶得一位米行千金为妻,家境算是殷实,但却游手好闲,做过许多荒唐事,最后因赌博而败光了家业,沦为一个贫农,一家人住进了茅草房,然而这只是悲剧的开始。父亲也因为他的败家而活活气死,母亲也因此病倒了,为去请大夫给母亲看病,在街上被人又拉去当壮丁,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回来的富贵,没有见到母亲最后的一面。虽然此时富贵已经体会到活着的好,想要开始过稳定的日子,但这是女儿凤霞因病而变成了哑巴,妻子的身体也因病每况而下,生活仍然很艰难。然后就是亲人的相继离去,首先是他的儿子有庆,因为热心去献血被他人贪婪的抽干了,然后是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女婿二喜,最后是外甥苦根。面对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去,我不知道在埋葬他们的时候福贵的内心是多么的深痛,这是一道不可磨灭的伤口,是他无法泅渡的桎梏,是时光无法抚平的伤痛。

作者必定是残忍的,明明是生离死别,他却轻描淡写,无关痛痒,几乎不给人活下去的希望和勇气。本以为从战场回来的福贵会从此走向安稳的生活,妻子贤惠,儿女懂事。可是儿子有庆却因那样的意外而死亡,家珍也因悲痛不久而离世,使人心情刚起又落。女儿凤霞嫁了一个好女婿,好日子没过几年,因为生苦根难产而死了,然后女婿二喜在工地做事被掉下来的东西砸死了。虽然女儿女婿不在了,但想着至少还有外甥这个希望吧,但谁又想到,可怜的孩子在长到几岁的时候,因贪吃豆子撑死了。最后的最后,所有活着的希望都被掐灭了,只剩下一头名叫富贵的老牛与他相伴。

我原觉得福贵的一生是不值的。后来发现我错了,他生命中不管怎样都有关心爱着他的人,在他年轻犯错时,有他母亲袒护着他,无私的爱着他,有家珍不离不弃的包容他,即使在他沦为贫民,家珍还是对他不离不弃。

福贵的一生也给我们很多思考。在艰辛的生命历程中,福贵没有流露出胆怯和放弃,而是在不断挖掘着活着的乐趣,他买下将死的老牛,孩童般的和老牛开着玩笑,用粗哑的声音放声喝着歌谣,他自始至终也没有怨天尤人,他坚信着活着就是最好的,活着就有希望。

现在的我们,遇到一点小困难小挫折就有轻生的念头,和福贵比起来,我们的遭遇真的不算什么,只是在一时刻把自己的痛苦放大了,已经经历着人生最大的灾难,其事实却并非如此。我们要为活着而活,相信活着就有希望。

《活着》读后感【篇7】

利用一些零碎的时间读了余华的《活着》。在没有读关于这本书的任何梗概的情况下,读完了这本书。

面对这样的一个悲伤的故事,我没有像想象中那样泪湿满面,而是舒了一口气,终于结束了。阅读的整个过程中心情都很压抑,喘不过气,好像是我已经跋山涉水,历尽千辛万苦终于从一个阴暗潮湿的天坑中爬到了出口,耀眼的、温暖的阳光洒在身上的那一瞬间,我还没来得及回以微笑,就被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拍到了谷底……世界很阴暗,看不到希望。我眼前的一切都是黑白的,就连房间的灯亮都微弱的快要看不见了!

福贵,在亲手毁了自己锦衣玉食的富贵生活后,没有从此一蹶不振,没有破罐子破摔,反而明白了什么是生活。他亏欠自己的妻子,心里愧疚,因而想要加倍的对她好,弥补从前对她犯下的错误。其实,这部小说中,主人公的命运是很悲惨的,一个人背负着所有家人的爱艰难的活着。福贵的生活质量可能比不上我们普通人,可是他的得到的爱是我一直羡慕的。他的妻子,儿子,女儿都对他寄予了含蓄内敛而深沉厚重的爱。我羡慕福贵和家珍之间的爱,他们相濡以沫,不离不弃,时刻为对方着想。我羡慕凤霞和二喜之间的爱,他们情投意合,你侬我侬,对对方的关心体现在细微之处。我羡慕福贵和有庆之前的爱,深切内敛不表露的爱,相爱相杀。

也许正是因为作者将他们之间的爱描写的太美好,以至于当福贵遭遇接二连三地打击时显得命运更加悲惨。正因为看见过阳光有多温暖,才显得冰雨格外寒冷。体验过生活有多么美好,才更能感觉到命运有多悲惨!一起踏上漫漫人生路的人有很多,兜兜转转,那些陪伴在左右的人走着走着就离开了,只剩下最后一个人长久地活着。夕阳下,老人与牛的背影是孤独的,沧桑的,也是绝望的……

鲁滨逊读后感悟900字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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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读后感悟 篇1

这个假期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令我受益匪浅。法国思想家卢俊曾说,每个正在成长的男孩都应该先读这本书。也许正是这个原因才把想我这样一个心怀梦想、充满好奇的男孩带入了鲁滨逊的精彩又刺激的故事里。

鲁滨逊是一个富家人的孩子,他本过着衣食无忧的的富裕生活。可他不安于这样的平淡日子,因为他有个航海的梦想,在家人不同意的情况下他瞒着家人侥幸去航海。可是梦想始终没有那么容易的实现。他在航海中遭遇巨浪,又被海盗抓去做了两年奴隶,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急中生智伺机又逃脱了做海盗奴隶的身份。之后,他又来到巴西成为当地的植园主。原本他的生活又可以安逸下来,可他不甘放弃自己的梦想,为了购买黑奴做手下工人他又开启了自己的航海梦想。这次航海他又遭遇巨浪,拼死一搏之后成为了荒岛上唯一的幸存者。鲁滨逊的每一次航海历程都是那样的令人心惊胆战、惊险无比。可他为了梦想不惧险阻、奋勇向前。他从来没有放弃自己的一丝生还的机会。无论狂风怒吼还是海上怪兽他都无所畏惧、勇于拼搏。独自一人在航海上战胜各种艰难险阻。想想内心胆怯的自己又何尝为了自己的梦想能做到无所畏惧、勇于向前呢?如果换作是我,肯定不堪一击,早被大海淹死,被海盗杀掉,或被怪兽吃掉……此时,为自己的胆怯感到无比的羞愧。

不但如此,鲁滨逊还充满智慧、勤于劳作。他独自一人在孤岛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修建了两座“房子房子”,造了两条船,还圈养了一批山羊,种植了粮食。达到了应有的丰衣足食。这正如我们学习一样,面对难题我们只要坚持努力学习的信念,用我们智慧的头脑勤于思考、刻苦专研,坚持不懈,那么是不是一切难题都能够迎刃而解了。我想,如果这样自己一定能够取得优异的成绩。

鲁滨逊在如此逆境中努力生存。他一名真正的航海英雄。他追求梦想、乐观向上;面对困难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他急中生智,独树一帜,努力做到精益求精,实在令人佩服。我一定要向他学习!

鲁滨逊读后感悟 篇2

如果不亲自经历更恶劣的环境,就不会察觉自己原来环境的优越性;不经历这种悲惨的状况,就不会懂得珍惜自己原来享受的一切。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总结出两个词自强与珍惜。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是18世纪的小说之父笛福,它主要讲了主人公鲁滨逊克罗伊茨内不希望继承父亲的事业,是因为他的任性和航海的爱好,这驱使他偷偷离家出走,开始了他不幸的航海事业,虽然每一次乘船远航都会出现海纳或海盗,但是从没有一次在根底上去除鲁滨逊对航海的喜爱。

在一次航海途中,鲁滨逊遭遇了风暴,只身漂流到一座无人的荒岛,他战胜了悲观的情绪,建住所、制器皿、训野兽、耕土地,他用了各种方法来生存。在第17年,他救了一名土著,名字叫星期五,并成为了鲁滨逊的忠实奴仆,在这座岛上生活了28年两个月19天后,他乘上英国的商船,拯救了船长,并回到了故乡。

看完这本书,我顿时想起契科夫的那句名言:困难折磨对于人来说是一把打向坯料的锤,打掉的应该是脆弱的铁屑,锻成的应该是锋利的钢刀。我曾看过一株松树,屹立在贫瘠的山坡上,风吹雨打,吹不毁它挺拔的志向,还有它那无畏的姿容,青翠的枝叶。这我不由地想起了两个字:自强。一株小草都能扎根在岩壁的石缝中,都能忍受干旱,饥饿,就算再恶劣的环境,也扼不断它脆弱的生机,都能用自己的行动,自己坚强的意念,坚韧的品格,展现出自强不息,更何况我们呢?这就是秋瑾说的俗子胸襟谁识我,英雄末路当磨折吧?

现在,总是有人为我们铺设好了成长的道路,使得我们在平坦的路上根本没有绊脚石,没有风浪,所以我们总是抱怨,懊恼,这抱怨、懊恼中透露的却是我们的无知,不懂得珍惜,不会理事,不能自强,因为我们根本没有咀嚼过生活中的苦涩,还在嫌弃享受的甜不够多。

我学会了多看自己生活中的光明面,少看生活中的黑暗面;多想想自己得到的享受,少想自己所缺乏的东西。懂得珍惜才能自强,自强之后才会珍惜,我们的生活是自强和珍惜相辅以成的,让我们学会自强,学会珍惜,跨过生活的一道道坎!

鲁滨逊读后感悟 篇3

在这一单元中,《鲁滨逊漂流记》这篇课文,给我带来了深深的震撼。

鲁滨逊不幸漂流到了孤岛上,在进退无路、悲观失望的时候,开始了一次与死神抗争的历程。他开始想办法自救造房子、开垦田地、养牲畜、做木筏......竭力投入到与大自然的抗争中去。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逊,反而使他更加坚强。最终,他靠着自己的双手,借着自己的智慧,利用船上留下来的简单工具,用二十八年的时间把荒岛建成尽人皆知的世外桃源。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在绝望中获得了新生。

鲁滨逊那正视现实、顽强生存的精神令我折服,有些人一碰到困难就被吓倒了,比起鲁滨逊来,缺少了乐观向上的精神,要知足安命,调整好心态后再去改善生活。我们这些小学生,很多人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所有问题都让父母来解决,比起不畏艰险、顽强生存的鲁滨逊,我们自愧不如。

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这是一个奇迹。他身处绝境,能够知足安命,勇敢地活下去。如果我自己半天不说话,就会觉得难受,何况一个大活人在星期五到来之前一直没有说过话!鲁滨逊认为自己是幸运的,比起葬身大海的伙伴,自己毕竟还活着,他是那么的乐观。他也是那么的聪明能干,自己并不是造船工人,却能做出如此精致的小船。他在绝望中寻找希望,跟困难做斗争。

这种征服自然的勇气和坚忍不拔的精神使鲁滨逊赢得了人们的敬佩,它永远激励着我们积极进取。

鲁滨逊读后感悟 篇4

我在寒假读了几本书:《小王子》《红岩》《最后一头战象》,其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个叫鲁滨逊的英国人,他在航海时遇到了困难,独自一个人在岛上流落。但是他并没有屈服于命运,而是勇于与命运做斗争。他依靠船上一点仅存的资源,凭借自己智慧的大脑和灵巧的双手在岛上建造房子,蓄养山羊,种植小麦……二十八年后返回了英国。

虽然每做一件事,都要冒很大的风险,但他不惧危险,让荒岛的面貌有了一些改变,自己的生活也有了一些改变。鲁滨逊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我不禁感叹,他对生活永不放弃的信念从何而来,二十八年对于一个人来说不是一个短暂的时间。钱学森说过:“不要失去信心,只要坚持不懈,就终会有成果的。”永不言弃,百折不屈是成功最重要的一步。我想正是鲁滨逊做到了这一点,才能在逆境中生存,成为生活的强者。

看着书中的鲁滨逊,我想起了自己两年前的事情。那天我在做数学题,遇到了一道难题,我想:这道题太难了,不做了,到学校里抄其他同学的吧。没想到妈妈检查我的作业,问我为什么不做,我说:“这道题太难了,不会”。后来,妈妈帮我分析解开了这道题。我发现其实也没有那么难,只是我不想做罢了。

我和鲁滨逊一比,我差的真是太远太远了,一点克服困难的勇气都没有,更别提百折不挠的毅力了。今后,再遇到困难我一定要知难而上,不能退缩。

人生的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崎岖的,充满风险的,充满考验的。鲁滨逊那种百折不屈,坚定不移的毅力,坚强的意志,无畏的胆识和勇于冒险的精神是他克服困难的法宝,也正是我们欠缺的地方。鲁滨逊,你是我心中的英雄,我要向你学习!

鲁滨逊读后感悟 篇5

故事的主人公英国人公鲁宾逊·克鲁索的梦想是当一名水手去航海,可他的父母却极力反对,他的父亲还说:“如果他执意要出海,就会成为世上最不幸的人。”但鲁宾逊没有听从父亲的意见,还是要出海。就在第一次踏上航海的他遇到了风暴,一船的人险些丧命。但鲁宾逊没有放弃他的梦他又踏上了一艘去几内亚的商船,船长对他非常热情,还教鲁宾逊一些关于作水手的知识。这次航海回来,鲁宾逊既成了水手,又成了商人。鲁宾逊又踏上了同一条船,但这次,他变成了海盗的仆人。

但两年之后,一个很好的机会让鲁宾逊逃了出去。他再一次选择了航海。但这一次,他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起初,日子非常艰苦,但随着时间的流逝,鲁宾逊把自己的“家”打理的井井有条。

一次偶然的机会,让鲁宾逊有了一个可以说话的朋友:星期五。

过了不久,鲁宾逊又救了两个野人,他们一个是白人,一个是星期五的爸爸。鲁宾逊把自己称为这里的国王。

直到有一天他们看见了一只船,并救下了那里的船长,船长为了报答鲁宾逊,把他送回了英国。

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让我感到人类的智慧是无穷无尽的。有了智慧和劳力,在一个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也不是什么难事。在学习中,我常遇到一些困难,但这点困难与鲁滨逊独自生活在荒岛上遇到的艰难险阻相比,是微足不道的。他能用双手创造奇迹,我为什么不能鼓起勇敢战胜困难呢?同时,我也要学习鲁宾逊乐观向上、百折不回的精神,锐意进取、坚强不屈的精神。

我相信,从现在起,我会以坚强、勇敢,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向对美好生活。

鲁滨逊读后感悟 篇6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的作者丹尼尔·笛福写的。

书中讲述了主人公在孤岛上生活二十八年的传奇故事:鲁滨逊在绝境中流落无人荒岛之上,但是他凭借自己的勇敢与智慧,对荒岛的原始生存环境进行改造,将自己的生活打理的井井有条,彻底改变了自己无衣无食的苦难命运,他还救下了即将要被土著人吃掉的野人“星期五”,最终安全的回到了阔别已久的故乡。

读完这本书过后 ,让我知道了当我们在困难和绝望之中时,要凭借自己的智慧和勇敢,学会面对困难,战胜困难,要乐观向上,充满斗志。如果一个人遭遇困境,那么就要学习鲁滨逊那样顽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因时顺变,积极自救。

书中有一段话然我感受最深:“一想到自己流落到这个荒岛上,将要在这独自度过余生,我就不禁悲从中来。每当我这样想的时候,就有另外一种声音责备我。一天,当我漫步海边时,理智劝诫我:是的,你现在孤单一人身处荒岛,但是请你好好想想和你同船的那些人,他们死了,而你却幸存了下来。你和你的同伴比谁跟幸运呢?”这段话让我懂得了:一个人如果孤单在外,即使这样,也不能失去信心,这时,我们就应该想该怎样生存下去,该怎样回去,怎样自救,就在这时,发挥你的智慧是最好的自救方法。

以前,我很害怕一个人呆在黑暗的地方,因为我以为会有鬼,读完这本书后,我的理智劝告我: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鬼,,没有妖怪,你应该向鲁滨逊学习,用智慧战胜心中的恐惧。

鲁滨逊一个勇敢的人,他的创造性劳动力和成果不就是体现了人类智慧的无穷魅力嘛。我们都应该向鲁滨逊先生学习,向他致敬!

鲁滨逊读后感悟 篇7

今天,像往常一样,疲惫的上完早课,想美美的吃一顿早餐。可惜,天公不作美,天色忽暗,路经图书馆的我,只好暂进避雨。一步步踏进这充满文学气质的神秘地方,似乎与我这种平时只顾着玩耍的调皮学生格格不入。无奈的我只好乖乖的坐在同别人一起看书的坐位上,别人个个都认真的沉醉在书籍世界,我也只好开始在图书架上浏览书籍了。在众多的书籍中,我无意中又发现我高中时,一直重复浏览的书籍《鲁滨逊漂流记》,这小说主要讲述了鲁滨逊生于一个富裕的家庭,他父母想他有一个安稳的生活,可是他一心要遨游四海,不顾父母劝阻,离家做了船员。前后经历过3次航海。其中有一次航海,他们在一个荒岛接触礁,所有人都被淹死了,只有他一个幸存下来,后来又因种种事情使他漂到了一个无人的荒岛上。他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和顽强不息的劳动,以及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在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不仅有了自己的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并搭救了一个土人,让他做了自己的仆人,后来在船长的帮助下返回英国。在小说里我们看到鲁滨逊出生于一个体面的商人家庭,渴望航海,一心想去海外见识一番。他瞒着父亲出海去伦敦,第一次航行就遇到大风浪,船只沉没,他好不容易才保住性命。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经商,赚了一笔钱。第三次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后来他划了主人的小船逃跑,途中被一艘葡萄牙货船救起。

船到巴西后,他在那里买下一个庄园,做了庄园主。他不甘心于这样的发财致富,又再次出海,到非洲贩卖奴隶。我们从中明白到鲁滨逊是一个有信念,勇敢,意志坚强的人,他在困境中不会轻易放弃,他顽强不息,就算一个人流浪荒岛,也不会放弃生命的念头,考自己的智慧和劳动,勇敢的生存了下来。我们生活中就有很多这样勇敢而坚强的人,比如感动中国的刘伟,虽然他是一个不幸的人,他在十岁时因一场意外失去了双臂。而他的第一个愿望是当一名足球运动员,没有了双臂,他的愿望破灭了。但他没有灰心,他克服了身体不平衡的困难,学会了游泳,并在残疾人运动会上取得了两块金牌。正当他向着奥运冠军的梦想前进时,噩运又落在了他身上,刘伟得了过敏性紧癜,不能再游泳了。他的第二个梦想又破灭了。但他还是没有放弃,他克服了重重困难,学会了用脚弹钢琴,并在一年时间里达到了钢琴七级的水平。他在维也纳的舞台上演出,让世界见证了奇迹。所以说在生活中只要你有足够坚强的信念,和坚持的毅力,没有什么事做不到的。

我想,我们作为当代大学生,需要学习的就是像鲁滨逊这样的勇敢坚强的人,要勇于向困难挑战,在压力中越来越强大,这样才能塑造一个坚强的自我,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勇于探索,我们才会真正的在生活中得到成长。

鲁滨逊读后感悟 篇8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本大家都熟悉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笛福,其主人公的名字叫鲁滨逊,他是英国人,他从小他就喜欢和向往探险的生活,长大以后不顾父母的阻拦,一心去航海冒险,不幸沦为奴隶,他经过千辛万苦终于逃走了,可因海船失事,却流落到没有人烟的荒岛上,最终凭借智慧离开了生活20年的荒岛。

这个故事里,我非常欣赏鲁滨逊,欣赏他的临危不惧,欣赏他的聪明勇敢,欣赏他的顽强与坚持。

总所周知,荒岛上有人类惧怕的所有东西——寂寞、死亡、野蛮,最可怕的是不可知的明天。

明天的不可知,这无论如何让我们深感恐惧。正如我们今天在教室好好地念着书,却不知道明天还在不在一样,那是让人想都不敢想的事。可鲁滨逊的每一天都经历着这样的恐惧,而且不是一天、一月、一年,而是20年。

鲁滨逊不是神,他也不知道自己的未来是一直守在荒岛还是会拥抱故乡,可他没有气馁,靠着顽强的毅力和超人的智慧建房子,种植粮食,圈养山羊,修造船只,烧制陶器,用树条编箩筐。让自己生存了下来,还救助了野人“星期五”,教会“星期五”好多文明。

《鲁滨逊漂流记》告诉我们生活的秘诀是,只有适应,才能生存。每个人的一生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总会遇到困难。勇于向困难挑战,才会走出困境,开辟新的天地,焕发新的生机。而我们就是在不断的挑战和解决困难中成长起来的。

最后,送一句给读者们,逆境会压得弱者踹不过气来,而对于成功者来说,逆境只是一块垫脚石。

鲁滨逊读后感悟 篇9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是《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创作的长篇小说。故事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敢于向自然挑战的人,三次驾船出海,在一次风暴中被海浪推上了一个荒岛。他始终保持着乐观、积极、向上的心态,甚至还捉了一个奴隶“星期五”为他干活。他顽强的在荒岛上度过了漫长二十七年,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他帮助一位船长夺回了被海盗抢走船只,因此回到了他的故乡。鲁滨逊最令我钦佩的,便是他那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的积极的心态。

什么是积极的心态呢?我认为,在现代世界,积极心态就是面对工作生活学习中的问题、困难、挫折、挑战和责任,从正面去想,从积极的一面去想,从可能成功的一面去想,积极采取行动,努力去做;也就是可能性思维、积极思维、肯定性思维。主要的“成分”是执着、挑战、热情、奉献、激情、乐观、爱心、自豪、渴望、信赖。我来帮大家分析一下鲁滨逊。他执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执着;挑战:他敢于向大自然挑战,三次冒险出海;他热情:饱含“活下去”的热情;他奉献:为了未来他奉献一切;他激情:心中的激情火焰高万丈;乐观:始终都有的乐观的心态;他有爱心:他有包容“星期五”的善良爱心;他自豪:在完成“工程任务”的自豪;他渴望:在荒岛时对回故乡前所未有的渴望;他信赖:他对船长和“星期五”的深切信赖。有了这些,鲁滨逊还有什么理由不积他极向上呢?况且,他用自己的力量做出了一个属于自己的、伟大的“世外桃源”,他怎么会不积极向上呢?

联想到我曾经的经历,我也曾经像鲁宾逊一样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过。记得四年级学校组织过一次速算比赛,我的数学计算准确率好,但运算速度却很慢,平均60题需要45秒。在数学老师的鼓励下,我每天放学后坚持一小时的苦练,终于练到做完一本速算题卡(当时我上四年级)仅需要45分钟速度!在全班同学“不拿第一对不起老师”的积极心态下,每天晚上主动要求做两本速算题卡,并发誓“背水一战”,在全校 1500多名参赛的情况下 我得了的二等奖!(一等奖五名,二等奖十名,全是我们班的!)正是这次比赛,开发了我的速算潜能,激发了我的斗志,更让我有了积极向上的心态。

拿破仑?希尔说的好:“一个人的心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人人生的成败”。保持一种阳光、积极的心态,尤其对开发潜力大有好处。人的潜在能力是无限的,一般人只是发掘了一部分潜能而已。比如说一个文盲,或者是一个体力劳动者,如果他能保持一种积极的心态,他就会开始学习一些文化知识,开始读一些书。如果他曾经读过一些书并能保持积极心态的话,他就能学到一些科学知识,他也可能是一个技术工人,如果他一直保持这种积极心态,那么他就会读更多的书,也就可能是一个高级技工或管理者,比如工程师、医生、经理或市长,到最后,如果他读的书足够多,那么他可能是一个对国家举足轻重的科学家;相反,即使他是一个对国家举足轻重的科学家,如果他的心态是一种消极的甚至是颓废无为的,那么他就不可能为国家做出贡献,对社会做出贡献。长此以往的话,就会成为一个对社会无用的人,社会也将抛弃这种人,到最后,他的生活根本就比不上那个一直保持积极心态的文盲。

感谢《鲁滨逊漂流记》,它像一盏启明灯,照亮了我的人生路!让我在今后的人生路上永远保持执着、挑战、热情、奉献、激情、乐观、爱心、自豪、渴望、信赖心理要素!

读后感初中范文900字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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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初中范文【篇1】

观看了《开学第一课》节目,让我充分的感受到了“探索”的魅力,怀揣着为国家和民族科技发展的探索梦想,面对危险与困难永不言弃,才能取得今日的累累硕果,同时这也让对未来有了更加深刻的领悟及思索,

萧伯纳说,人对于已发生的事应问:为什么会这样。对于未发生的事应问:为什么不会这样。我认为,对生活中已发生的事应对其发生疑问,对已然的事要做到have a knowledge,做到洞如观火。对于未然的事情,要时刻保持积极的心态,勇于探索,还要有孜孜不倦求创新的意志。为什么这样说呢?

现实便是事实,是人们看得清摸得着的,掌握了解了它,便可体会到现阶段的人生价值。未来是我们心中美好的信念,是我们的向往所在,只有探索未来的人才可体会到人生的真谛。

有些人他们是放弃面对现实以至忽略未来,例如我们即将面对中考的我们:每次月考成绩出来,当看到自己糟糕的成绩时,他们见成绩单如老鼠见了猫般害怕,未问过自己成绩为何如此低,我为什么考不到自己所渴望的名次。如若害怕面对现实,困难无法解决,缺点也就无法发现,那么梦想从此便变为了空想,挫折缠身,忘记了未来的康庄大道,从此困窘与失败中。

还有些人,他们便是探清事实,探索未来,给他们带来了成功。例如:牛顿,苹果砸在别人头上或许也就一骂了之,而牛顿在被苹果砸中后却不禁疑问:为何空中苹果会掉落而不是浮空。一个小小的疑问激起了他的探索之心,从此创立了经典力学中的重力学,成为经典力学鼻祖。另一个人便是洗澡洗出疑问来的阿基米德,当阿基米德看到自己坐到浴盆中时,水上浮也感到疑问,经过不懈的探索,他创建了浮力学原理。

由此可见,探清现实,探索未来是多么重要,对此正确的态度,便是我们成功的基础,对此让我们铭记于心。

读后感初中范文【篇2】

看完了《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中的《伟大的母爱》,如纤纤细手拂过平息的琴弦,心久久

不能平静。此时此刻我多想高呼一声:人生真情莫过于母爱。

《伟大的母爱》一文中,资料真挚感人,语言通俗易懂。海伦那夫人——千百万人中的一员,却别写得伟大、善良。

天底下母爱是最细致、最无私、最易体会到的。但海伦那夫人并不是玛丽·格兰特和罗伯尔·格兰特的亲母亲,并且非亲非故,她以博大的母爱去帮忙他们姐弟,真是让人敬佩。

我不禁想起我们的老师的爱犹如母亲般的爱。也许是职业的缘故,他们对我们一向十分严格。因为我年少无知、轻浮、猖狂使我对这种母爱不屑一顾,还时常与他们作对。

天天都抱怨上天的不公平:为什么不赐予我一个了解我、理解我的“母爱”——老师。但是,随着时间的飞逝,我渐渐明白,发现我错了。还能再写什么呢?还需要再写什么吗?在别人的眼里,老师的这种“母爱”实在太平凡了、太普通了。可在我心中,老师的这种“母爱”永远是伟大了,温馨的。这种爱将是我勤奋学习的最大鞭策,将是我工作上进的动力和源泉。

老师的爱是我们头顶上的一片天,让我们茁壮成长!在前进的路上,让我们心中永远带着那份“母爱”!愿我们永远对得起那份“母爱”。

读后感初中范文【篇3】

我一直以为世界上没有什么特别感动的书,但几个星期前我在书店买书,突然看见在书架左上角有一本阳光姐姐写的《生命流泪的样子》。看到了题目,我觉得很好奇,于是就让爸爸给我买了这本书。

回到家我拿着新买的书走进了书房,兴致勃勃的看起了这本书。这本书的主角名叫盛欣怡,盛欣怡的事迹,深深的触动了我,使我深受感动。

故事中,一位六年级的小学生盛欣怡性格软弱、心地善良,有着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庭。但是,她的妈妈突然得了不治之症,如同一场飞来的噩梦,使她的生活甚至性格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在这个过程中,虽然一直有着老师不断的鼓励,但对亲情和友谊的烦扰依然使她感到孤独和困惑。而妈妈在生病期间却对盛欣怡要求严格,残酷甚至无情。但是妈妈最终还是离开了她,在妈妈临走的前一天晚上她无意间在家里的电脑中看见了妈妈写的日记,明白了妈妈为什么对她那么残酷无情。而仅仅只有12岁的盛欣怡,过早的体会到了生命和爱的深刻意义。

读完这本书,我已经泪流满面了。我想:“这是一个多么伟大的母亲啊!原来妈妈对盛欣怡这么狠心,其实并不是因为妈妈对她的爱有所消减,更不是因为身体上的疼痛需要发泄。而是妈妈拼尽生命终点的最后燃烧,是因为对欣怡最深最深的爱!任何人都少不了亲情,而我也明白,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好好活下去!

我在一本书里看到了一句话:生命是有限的,而爱是无限的。天地下所有的父母哪有不爱自己孩子的呢?盛欣怡的妈妈用这种特殊的方式在爱着她。那我的妈妈对我的爱不一定是轰轰烈烈的,而更多的是无微不至的。每一次安慰自己是爱,每一次鼓励自己是爱,每一次微笑自己是爱,每一次批评自己也是爱。

读后感初中范文【篇4】

我爱读书,平时总爱翻翻书,前几日,从表哥那借了本《青春之歌》,看着书,内心感慨无限。

小说把我带到了抗日战争时期的北京。日本侵略者的铁蹄,在我们美好的国土上疯狂地践踏。一批热血青年为了保卫祖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真令人敬佩。

多么惊人的毅力啊!为了党的事业,郑瑾大姐姐受到酷刑的折磨,依然坚贞不屈。当郑瑾大姐怀着伟大的理想,平静地与林道静等同志告别,向刑场走去时,走得是那样从容不迫,令人钦佩。

多么纯真的友谊啊!道静的好友王小燕,曾是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北大学生。在好朋友的劝说下,毅然投身革命的队伍。从此,一对忠贞不渝的好伙伴在抗日的洪流中并肩作战,相互扶持……

多么伟大的思想啊!卢嘉川明知自己必死无疑了,还拖着两条残废的腿,爬到高墙。敌人花言巧语诱骗他,他不为所动。敌人是不会理解革命者的胸怀的。枪声响了,卢嘉川并没有倒下,他永远屹立在雨花台的石阶上。

书中所有的这一切震撼着我,感染着我,激励着我。他们是一群热血沸腾的青年。他们也有学习的任务,也有温暖的家庭。但是,他们爱国、爱民,见不得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化被帝国主义的铁蹄所践踏。在民族存亡的危急关头,他们勇敢地站了出来。我羡慕他们那时的生活,多么充实,多么紧张;我又珍惜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幸福,多么平静。我要学习卢嘉川,要像他那样勇敢坚定;我要学习郑瑾,要像她那样坚韧不拔。

《青春之歌》,让我爱不释手,给了我勇气,给了我对于未来的坚定。

读后感初中范文【篇5】

最初了解《公司的力量》是在课堂上和宿舍电梯旁的电视广告上,直到昨天我在“三棵树”的书市上看到了它了的盗版,摸了摸书皮,也没多在意。下午去了图书馆,惊喜地在新书书架上发现了它,豪华厚实的封面,图文并茂的内容,于是毫不犹疑地就把它借来了。

读完以后,我的第一感觉是,以后还要多读一些这样的书籍,因为这样的书籍让你具有全球性的眼观,培养你成为一个世界人,站在世界的高度上,俯瞰历史奔逝的痕迹,或是感叹或是惊喜,这样的体验非读书不可,非读这样的.书不可。当我知道,《公司的力量》有同步的电视记录片,并且是《大国崛起》、《复兴之路》的原班人马,更增添了我阅读的兴致,我打算把纪录片也看完,并且是认真地看完,当作是对这本书的一次仔细的温习。

在读这本书之前,公司对我来说是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为在日常生活中总能轻易听到,陌生是因为我不了解公司的演变历史和内部运作。看着这个题目,我想这应是一本对现代企业家的说教类读物吧。其实不然,预期与其说这本书是一本经济读物还不如说是一本历史著作。公司的演变轨迹也是人类文明的演变轨迹。正如书在封面极其序言中强调的那样:能看到多远的过去就能看到多远的未来。是的,对过去未能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深刻的认识,如何思考和规划未来呢?

公司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成果。公司是一种神奇的力量。从一开始作为一种沟通贸易的桥梁和中介,逐渐成为一个征服者,冒着血盘大口无情地吞噬着世界的资源,成为臭名昭著的剥削工具,到后来的沉沦、重新崛起、脱胎换骨,尤其是在和平年代焕发出人性人道的关怀,被赋予了神圣的社会使命。公司从一个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剥削魔鬼转变为一个温情脉脉充满人情味的组织,这是文明的进步,更是人性人权的觉醒。

《公司的力量》给了我体验、探索公司这个神秘组织的冲动,令我对商业有了不一样的看法,对在此领域发展蠢蠢欲动。

是一本好书,值得看的好书。

读后感初中范文【篇6】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受冤入狱》这一篇。当雷米得知自己无辜受牵连被送进监狱后,他并没有心怀不满而出卖父亲。后来,雷米在鲍勃的帮助下,利用火车减速的有利时机,打开车门跳了下去,被成功解救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最深的是,在雷米可怜的流浪生活中,时时都充满危险,但他遇到危险时,从不气馁,临危不惧。他坚信,只要一个人正直善良,总能逢凶化吉,化险为夷!

在小说中,每一个好心人都有一个完美的结局,让我感到十分欣慰。雷米尽管艰难地流浪着,但他从没有背信弃义,更没有报复社会的危险念头,而是对所有人心怀感恩,真诚相待。在那个黑暗的社会,正义可以照亮这个世界。雷米这个孤儿在千辛万苦的流浪生涯中没有堕落,正是因为他心中拥有永恒的真诚、善良、正义和勇敢,从而赢得社会上许多正直的人们对他的关心与呵护。

也许细心的你会发现,如同雷米这样英勇机智的人物还有很多,就像《雾都孤儿》中的奥利弗等,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没有使他们误入歧途,从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

读后感初中范文【篇7】

“今天我要开始新的生活。我要用全身心的爱来迎接今天”。

不想工作!谁想上班呀,要是整天在家躺着就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没有人愿意起早贪黑的去上班,要受老板的指责、客户的抱怨、合作伙伴的挑剔,也许还有同事的刁难。可是真要是家财万贯了不用上班了,尽情地玩、闹、折腾,能坚持多长时间?

一年?三年?五年?十年?总有个头,然后就觉得没劲了。没劲了就得生事,生了不好的事家破人亡触犯法律,生好事,那也就是找点事干干。也上了不少年学了,身上的本事也不少,除了吃喝玩乐上网旅行,什么也没干,钱倒是糟了不少,糟钱的本事也长了,就是没长挣钱的本事,也没做出点什么让大家看看,失落呀,没有成就感呀,得不到承认呀,到时候就全来了。那就干点自己喜欢干的事吧,反正有钱,投资就做,哎,自己做比给别人打工还累还操心,干了一段,又不想干了,没劲了,可是自己的公司不能说不干就不干了,那么多员工还指着这差事养家吃饭呢,于是开始整天讲着“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故事。反反复复的,好像永远也不快乐。

富人有富人的烦恼,比如朋友都是钱聚来的,比如没什么可玩的了也寂寞,比如什么都可以由着性儿来了干什么都没意思了。或者没富到想什么有什么的地步,还有想得到的,没钱,怎么办?还得想法儿挣去。工作这东西,为了挣钱,为了体现自己的价值,得工作,可是谁干了一阵都烦,都想歇着。没有那么多想当然的好事,要想活出自己理想的状态,哪怕只是物质上的,也得自个儿奔去。

人是懒的,心理学上管这叫“惰性”,是生下来就有的。我们与生俱来的毛病还多着呢,馋、好色、妒忌、欺软怕硬什么的,于是有人说了,人性本恶!可是人天生还具有很多美德呢,善良、有同情心、心中有爱、上进等等,于是又有人说了,人性本善!性善性恶闹腾好几千年了也没争出个所以然来。其实一幅阴阳太极图早就把这事说清楚了:人是个善恶的统一体,也就是说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善中有恶,恶中有善,善长恶消,恶长善消。孩子出生了,善恶一体,不知道好歹,在不同的环境里成长,受到不同的教育,就向不同的方向发展,于是长大后有的人善的方面是大部分的,就是好人;恶的部分突出的,就是坏人。但是,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也没有人是毫无善心的,再十恶不赦的罪犯可能还占了一条孝敬老妈呢,而我们每个普通人,心中都有一些不光彩的想法、欲望。所以人要在一生中不断地完善自己,让善的方面越来越多越来越显著,让恶的方面尽可能的消失。有句话说“学好千日不足,学坏一日有余”,这话还是我早年间从一个小痞子嘴里听来的,难得他也懂这事理(又印证了恶人心里也有善的一面,呵呵),我们心里恶的那部分发挥出来,往往能让我们得到些眼前的实惠,物质上的,精神上的,所以很容易就放纵自己一下,可要抑制它,就要稍微多下一些工夫了,不过也不难,羊皮卷上是怎么说的来着?

“任何方法,只要多练习,就会变得简单易行。经过多次重复,一种看似复杂的行为就变得轻而易举,实行起来,就会有无限的乐趣,有了乐趣,出于人之天性,我就更乐意常去实行。于是,一种好的习惯便诞生了,习惯成为自然。既是一种好的习惯,也就是我的意愿。”

“我郑重地发誓,绝不让任何事情妨碍我新生命的成长。在阅读这些羊卷的时候,我绝不浪费一天的时间,因为时光一去不返,失去的日子是无法弥补的。我也绝不打破每天阅读的习惯。事实上,每天在这些新习惯上花费少许时间,相对于可能获得的快乐与成功而言,只是微不足道的代价。

当我阅读羊皮卷中的字句时,绝不能因为文字的精炼而忽视内容的深沉。一瓶葡萄美酒需要千百颗果子酿制而成,果皮和渣子抛给小鸟。葡萄的智慧代代相传,有些被过滤,有些被淘汰,随风飘逝。只有纯正的真理才是永恒的。它们就精炼在我要阅读的文字中。我要依照指示,绝不浪费,饮下成功的种子。

今天,我的老茧化为尘埃。我在人群中昂首阔步,不会有人认出我来,因为我不再是过去的自己,我已拥有新的生命。”

这话说地比我精辟得多了!刚开始接触羊皮卷上的秘笈时,往往会因为文字的精炼而忽视内容的深沉。“今天我要开始新的生活。”多么简单的一句话,可是又包含了多少信息呀,我要开始新的生活,放弃过去种种的不尽人意的想法,养成更多能够使我快乐的习惯,不再像过去一样轻易原谅自己的懒惰、没有毅力、不能控制情绪……每个人都会引申出很多丰富的内容来。“我要用全身心的爱来迎接今天”羊皮卷更是用了整整一卷来解释这句话的含义。我想,只要用心去念这简单的一句话,就不会觉得它假大空,不会觉得它很做作很大尾巴狼,就会体会出里面深刻的,也就真正能念一遍被好的思想影响一遍,逐渐成为我们自己的意愿。

读后感初中范文【篇8】

今天午休时,老师让我们认真品读《斑羚飞渡》这篇文章。文章里斑羚的所作所为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的心被深深地感动了……

《斑羚飞渡》是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的著作,讲的是一个令人落泪的动物故事:一大群斑羚在作者与猎人们的追捕下,来到了令人胆寒的万丈悬崖——伤心崖。伤心崖距离对岸的`山峰有六米远,即使是举世瞩目的“超羊”,也妄想渡过对岸。但是在这性命攸关的时刻,这群平凡的斑羚却用不平凡的举动渡到了对岸。只见一只少斑羚和一只老斑羚,一上一下,于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形成一个优美的月弧。在半空的连接口,少斑羚在老斑羚身上猛一蹬,成功飞越了所剩的两米路程,而那只可怜的老斑羚便因少斑羚在其身上的猛一蹬而垂直落入万丈悬崖之中,摔得粉身碎骨。随后一只只年轻的斑羚在老斑羚的帮助下,成功渡过对岸。当然,一只只老斑羚也就这样豪迈赴死……猛一回神,我发现全班寂静。我想,我们全班同学都被斑羚的品质惊呆了!

是什么力量让老斑羚们从容地死去?又是什么力量让小斑羚们奋力拼搏活了下来?这是令人钦佩的舍己为人的品质,这是老斑羚为了种族得以繁衍而自我牺牲的精神。如果老斑羚们没有做出这样的牺牲,小斑羚能活下来吗?它们要么就被猎人逼到悬崖尽头,失足落下悬崖,粉身碎骨;要么就全军覆没,被猎人生擒回去,成为人类的盘中餐。如此看来,老斑羚们拥有让人类自愧不如的品质啊!是啊,如果人类拥有这样高尚的品质,那么一个国泰民安的国家,会在某些人手中走向衰败吗?一个个因战争而出现的孤儿,会在破烂不堪的废墟中,凄惨地喊叫妈妈吗?我们美丽的地球妈妈会像现在这般,被战争折磨得四分五裂、鸡犬不宁吗……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动物居然有我们人类所不及的精神高度,多么可敬的斑羚!我的心被深深地震撼了!

读后感初中范文【篇9】

在这个暑假里,我特意买了一本红色经典小说叫做《红岩》。

记得打开书的扉页,有一行“用鲜血染红我们的旗帜”的文字,曾让生于英雄辈出年代的我热血沸腾,遗憾自己生不逢时,要不一定象江姐一般奋不顾身投身革命,为实现共产主义理想而献出生命,将国旗染得更红。

岁月如梭,转眼我已经从梳着辫子的小姑娘到了年过半百的年龄,可小时侯阅读下载的《红岩》还是那么清晰地留在记忆深处。头可断、血可流、革命意志不可丢的江姐、许云蜂、成岗、刘思扬、华子良等一个个鲜活的形象,栩栩如生,犹如放电影一般浮现眼前。

记得我们那时还喜欢唱《绣红旗》歌曲,一边唱一边就想起《红岩》里江姐和那些在狱中绣着红旗盼望革命胜利的难友。可以说,红岩精神就象一面鲜红的旗帜,激励着我们这一代人。

书中最让我敬仰的是江姐,在重庆渣滓洞集中营,敌人将竹签子钉进江姐每一根指尖,但江姐咬牙挺住宁死不屈:“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

哇,好一个江姐,女中豪杰、铮铮铁骨,成了我心中崇拜的偶像书中最让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在新中国成立的前夕,他将被特务杀害,拖着铁镣的他毫无惧色,赶赴刑场“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对跟随其后的特务大声说:“走!前面带路。”哇,好一个许大哥,视死如归,大义凛然,成了我心中永远的英雄今天,在建党98周年的日子里,重读《红岩》,我再一次被《红岩》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感谢这些革命先烈,正是因为他们的前赴后继,才换来了共和国繁荣昌盛的今天。可是,今天的年轻人他们迷恋的是神曲;追逐的是超女;崇拜的是明星,早已淡忘了这些为新中国而捐躯的英烈。因此,在建党98周年的今天,我觉得有必要向年轻人推荐这本《红岩》,让她们在阅读下载红色经典作品中被《红岩》精神所感染,被江姐等英雄人物伟大人格所感动,让《红岩》成为我们生命中最宝贵的精神财富、成为激励年轻人坚定对党信念最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

高老头读后感900字集锦


读后感大全相关专题:“高老头读后感”。

在读过作者写的作品,我的内心很久不能平静,写出一篇精彩的读后感,也是对阅读的作品一种复盘。那么一篇优质的读后感包括哪些内容呢?经过搜索和整理,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大家呈上高老头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高老头读后感(篇1)

《高老头》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的巴尔扎克,他描写了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漠不关心、自私、赤裸裸的金钱关系,亲情在这里显得很渺小。

其中的主人公高老头的原名叫高里奥,以前是个面粉商人,租住在一所平民的伏盖公寓里。在他起初手头阔绰的时候,人们对他很尊敬,称他“高里奥先生”;等到他没钱后,大家都讨厌他,挖苦他,甚至把气发泄在他身上。

高老头为了二个女儿的'美好幸福生活,说过可以为女儿们干什么都愿意,甚至于把自己给卖了,只要女儿开心,是个多么伟大的父亲啊!他的二个女儿长大后按自己的意愿嫁了人,成为了上流社会的贵妇人,而且高老头还给她们每人八十万法朗作为陪嫁,但是二个女儿还不知足,想尽办法榨干自己父亲的所有积蓄,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挤入上流社会,高老头为了女儿把以前买来的银扣、银盘、一些能卖的都卖了,把买来的钱全部都给了女儿俩,连自己的生活费都没有了着落。

两个女儿拿了钱给父亲稍个信都没有,更别说来看他了,除了来向他要钱之外,只顾自个享受,而且还鄙视自己父亲地位低下,生怕自己因为父亲是面粉商而给别人看不起。女儿出嫁后,高老头本来想可以随着女儿享享福,不料却被女儿女婿赶出家门。

最后,高老头被两个女儿搜刮完积蓄后,在病中孤独地死去,两个女儿找着借口推避,都没来看他,在她们心中根本就没有父亲,没有亲情。高老头对家人无私的爱,对女儿们无私的奉献令我钦佩和感动,但他两个女儿的所作所为令我感到厌恶。

高老头读后感(篇2)

本书深刻的揭露了法国社会的黑暗现实主义以及人与人之间冷酷的金钱关系。难道人们之间仅剩下金钱了吗?这值得我们去思考。

主人公高里奥老头、拉斯蒂涅、伏脱、鲍赛昂夫人,这四个人有着不同的经历却反映出同一个社会现象——金钱对社会的决定性作用。它诱人堕落。它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冷酷无情,它到演出一幕又一幕的人间悲剧。

高里奥原是面粉商。革命时期,他趁灾荒年搞囤积,发了一笔横财。为了让两个女儿攀上一门好亲事。他把自己的大部分财产分给了她们。可是两个女儿眼里只有钱,仅仅两年就把父亲赶出了家门,可伶的高老头不得不去租住破旧的公寓。20年间他把自己的心血和财产都给了两个女儿可最终却像被榨干了的柠檬壳一样别女儿们丢弃直到死,俩个女儿为了参加舞会都不愿见自己的父亲最后一面,让他舍很而终,这样的社会,哪还存在道德理想?金钱才是全社会统治者,得之者胜,失之者败。

拉斯蒂涅,更是经历了一个堕落的过程。在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生活下所形成的强烈对比之下。他的性格在慢慢发生改边,贫富差距不断地刺激着他的欲望。最后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走上了资产阶级野心家的道路。

在拉斯蒂涅生活的年代,封建贵族的价值观念正在守着强有力的挑战,挑战的力量来自于金钱。当拉斯蒂涅找她时,鲍赛昂夫人正碰上一个很丢面子的事。自己的情人阿瞿达侯爵为了20万法郎的陪嫁竟然准备抛弃她,和一个暴发户的女儿结婚。

谁能够说当今社会不存在这样的事实?多少人一旦走向社会,就禁不起金钱和各种利益的引诱,最终当了金钱的奴隶。现在到处都是贪污受贿,敲诈勒索,偷盗抢劫……不都是为了钱。权吗?可最后落得什么下场呢?不过是整天的担心,睡觉也睡不好,生怕那一天查到自己的头上。最终还要面对阴森的牢狱,遭世人的唾骂。“钱不是万恶之源,但是你过度地,过分地,贪婪地爱它,依赖它,它就是万恶之源。”

我们不应对生活过于苛求,应该珍惜好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对于钱,应该有正确的认识。我们拥有最美好的财富就在于拥有绚丽多彩的生命。

高老头读后感(篇3)

高里奥老人以前是做面粉生意的,他用自己的智慧慢慢变的变成了资产阶级,却饱含浓厚的封建宗教观念。妻子死后,他便始终一个人,并把自己的全部精力放到自己的两个女儿身上。培养、教育她们并不惜血本满足她们的那些苛刻、奢侈的欲望,想让她们变成贵族大小姐。最后他如愿以偿,大女儿成了贵族富人,二女儿嫁给了银行家纽沁根,两人还各有八十万法郎的嫁妆。最后他自己变的身无分文,只得住进一家低档公寓。他认为这样满足她们就能得到她们的欢心,其实换个角度来看,他是在用金钱“买得”自己和两个女儿之间的感情。在他的两个女儿心中,甚至在这个巴黎社会上,金钱才是人与人之间唯一的纽带,金钱的利益早已取代了骨肉之情。他们在父亲富有时,使出浑身解数,讨好、孝敬父亲,为的就是父亲背后的那些肮脏的钱财。而当她们的父亲被她们无情的“榨干”了油水,她们就不管不问。当高里奥去世的时候甚至没有一个人过去探望过他,连葬礼的钱都不愿意出,只得让两位公寓里的贫穷大学生自掏腰包,草草了事。大女儿的丈夫则更加过分,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他活着也好,死了也好,与我无关。

名师点评:

这篇读后感记录了小作者读《高老头》后内心的所思所想。文中作者着重介绍了书中“高里奥老人”和“拉斯蒂涅”两个人物的性格特点,介绍中融入了自己的看法,语言富有感染力。结尾能联系实际谈体会,增加了文章的说服力。

拉斯蒂涅同样是这本书中的主要人物之一,他是一个外省没落贵族家庭出身的青年,来到巴黎时还尚未见识到社会的真相。拥有良心,而且朴实。最初是想与世无争,靠自己的力量,一步一个脚印的往上爬,当一名优秀的法官。可是现实可是残酷的。有人说社会是个“大染缸”,而拉斯蒂涅就在这染缸中,从洁白渐渐变得污黑、丑陋,开始梦想挤进上流社会,也明白了金钱在这个社会上才是王道。他首先开始向自己的母亲和两个妹妹要钱,不断搜刮她们的财产。尽管知道她们已经没钱了,但还是伸手找他们要钱。而鲍赛昂子爵夫人又在一旁火上浇油,“教育”他,想要成功,就要不惜一切代价往上爬,必须将别人踩在自己的脚下,让别人成为自己的垫脚石,然后打击他们,驱赶他们。只要想往上爬,就别想着做好人或有良心。而伏脱冷则更直接了,干脆叫他去杀人,让他娶了塔勒菲,然后伏脱冷再帮他干掉塔勒菲的哥哥,这样他就能拥有一百万法郎的陪嫁。

社会的改变,时代的变迁。金钱的“魔力”让如今生活中到底有几个人能像我们自己的母亲那样无条件的、无怨无悔的爱着我们呢?如今在这个社会,金钱似乎变成了万能的,感情、真相、良心,都变成了金钱的奴隶……金钱是把双刃剑,他可以让你得到一切,但同时你也失去了人性,这笔交易,真的值得吗……

但愿高里奥老人身上发生的悲剧,在今后的社会上不再重现……

高老头读后感(篇4)

了解过高老头对他两个女儿卑微的爱后挺有感触。

常说"父爱如山,母爱如水"。在我的记忆中,无论是电视剧中还是生活体会的父爱都应该是一种严厉,不可抗拒的代名词。这种爱很细微,难以捕捉。

高老头在妻子死后将自己所有的爱都投注到了女儿身上,换来的却只有女儿们金钱上的需要从而施舍的爱。站在高老头的角度上来看待他可能会为自己这种爱感到自豪,他会认为这是一种伟大的爱。站在女儿的角度,就像把高老头当作一台自动提款机,不断索取,只需要撒撒娇,她们便可以换来想要的一切。她们已经变得麻木。

读完这本书的人都会说高老头多么多么可怜,两女儿多么多么心狠。其实,这都是有形成因素和形成过程的。

试想一下,你从记事起,坐惯了豪华马车,享受惯了下午茶和穿不完的新衣服你会随便放弃这样的生活吗?这两个灵魂是被父爱灌溉着长大的,她们只会认为高老头的做法是理所应当的。当她们把父亲赶出去的时候,她们也可能会难过,会心慌……但次数多了这个灵魂也变得如那个社会一样麻木了。她们开始变得为所欲为,因为她们知道,所谓父亲是不会责骂,不会生气,只会笑着包容着她们的无理取闹。就像现在的社会,如果有人给了你一巴掌,你以德报怨,难免他不会下次给你更狠的一巴掌。

再来分析一下高老头的心理。就和现在社会被"啃老"的父母是一样的,孩子要就给嘛,孩子的开心最重要。他们也可能有满足不了的时候,狠心的话被孩子的几句狠话打破。于是,他们开始被榨干,直到最后剩下的皮被丢弃在大马路上,任人践踏。

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恶人。有的只是被贪婪占有的失了本心的人。他们的本心不断被啃噬,到了最后只剩下贪婪。在那个社会大多都是这样的人,他们踩着善良的人,利用他们,成为自己心中的那个神,享受着虚荣心被满足的快感,但我相信这种人的日子活的并没有多快活。

请给生活多一点爱,给爱你的人多一点温暖,多一回报;也让自己爱上生活。

经的读后感900字集锦


现在,有请阅读读后感大全的编辑推荐的《经的读后感》。一位哲学家说过:“没有书籍的人家,如同没有主人。”,在读了作品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这时我们可通过读后感的形式加深对作品的印象。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经的读后感(篇1)

小时候,爸爸妈妈为我买了一册《三字经》。那时,我喜欢看漫画,这样的书我一拿起就头疼。在大人眼前,我迫不得已的打开书,哎……还挺有趣的:三字一句,两字一韵,使人读起来琅琅上口。

爱看《三字经》,只不外觉得很有趣,但爸爸一次次抱着我念《三字经》,老板着个面孔,表情很冷酷。实在,爸爸的真实目的并不是一味地让我读。果不出所料,当我念的三字经出口成章时,爸爸便开始诱导地给我讲解每一句的含义“人之初,性本善”;人的生命刚开始时,天性原本是善良的,性格脾气也很接近……。在这些经中原来也有趣的人物和各种生动的历史故事。还有它本身富有的内涵。当我真对《三字经》产生浓厚爱好时,爸爸又用实验和实践让我知道它的含义;一步一步地深入了解。

好书不厌百回读。我开始背《三字经》了,一边背一边想它的含义,这样既牢记了《三字经》的词句,又能知道《三字经》在糊口中对我成长的意义。《三字经》已经深深地刻印在我的脑海。

经的读后感(篇2)

《三字经》、《弟-子规》可真是两篇宝贵的好文章啊!今日我读了一遍,才知其中蕴含着天地间的哲理是我们这些90后的青年男女所不懂的。今天,我就把我看过的《三字经》、《弟-子规》的感受写出来和大家分享一下。

俗话说得好: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不错,我们在童年所养成许多习惯都与父母的平日里的习惯息息相关。比方说有的父母喜欢随地吐痰,被他们熏陶出来的孩子也是喜欢随地吐痰的,又比方说有的父母喜欢读书,被他们培养出来的孩子也喜欢读书。可见,父母的一言一行影响着孩子,好的影响将让你走上正道,坏的影响将让你走上邪门歪道。每个家长都希望子女成才,仔细想想平日里你们又是怎么做的呢?

父母在人的一生中最重要,是启蒙老师,而老师则是父母之后的又一重要人物,他们教我们读书,教我们算术,教我们孝敬父母,教我们明理。他们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无时无刻地鞭策你,督促你,让你拥有一颗明智的心和聪慧的大脑,更重要的是,他们还会让你拥有纯洁、高尚的灵魂。老师是我们心中最美的太阳。

既然他们赋予了我们本来所没有的才能,磨练了我们的意志,我们为什么不孝敬、尊敬他们呢?孝敬父母,不能总让父母操心、生气,因为气大伤身啊!谁不希望自己的父母能够平平安安、长命百岁呢?孝敬父母,要听父母的话,父母吩咐的,如果合情、合理、合法,那我们就应该积极努力、不遗余力的去做。

因为父母不仅赋予了我们生命,还对我们有恩惠,这样的恩惠不应该忘记,而应刻骨铭心,牢记一生!孝敬父母,我们更应关心、体贴父母,父母劳累了,我们应该主动端茶送水,父母生病了,我们要把药亲自端给他们。古时候有个黄香为父温席、扇凉,难道现在的我们为父母做一点点小事都不愿么?

在学校应该好好学习,这不仅是一种尊敬师长的表现,更是一种孝敬父母的表现,好好学习不仅回报父母,还回报了社会、国家。老师赋予了我们许多,我们更应好好对待他们。有的学生总是和老师对着干,唱反调,上课起哄,无故旷课。你们怎么不用大脑想想,你们这样做对得起老师么?

老师一心只想叫同学们学好,为我们付出了太多,太多,我们更应尊敬老师啊!首先见到老师要问好,这是最起码的、一个高中生必备的礼貌和涵养。我们更要为老师着想,将心比心。别看老师平时对我们严厉,但要明白严也是爱,娇惯反而是害!对于以上的父母、老师,我们都应当把他们看做圣人,用圣人的眼光和方式去对待自己的父母、老师啊!

《三字经》中曾说过:少不学,老何为?的确,现在不为将来的幸福奠基,那我们的将来应该怎么办?未来的日子怎么过?这些问题我们想过不止千次百次了,尤其是我,常常一个人呆坐在夜里,仰望茫茫的星空,心里成百上千次地问我自己:未来的日子怎么过?将来的幸福我该怎么创造?

想破了大天,去终于言归正传,归到一句话: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是啊,成功正是由每一天的向上积累起来的,只有每一天的向上,我们才会攀上成功的高峰,而向上的原动力正是刻苦。不刻苦学习,敷衍了事,又怎么会成功呢?

我们是90的青年男女。雷锋精神在许多青年心目中已被淡化,焦裕禄的形象或许大多数青年已经从记忆上抹去,取而代之的却是月光族和韩流。路边常常有人行乞,可现在的青年又有谁去关心一下他们呢?青年们已经忘记了本国的一些节日和文化,反而去追逐那些非主流文化啊!不禁教我寒心在非主流的世界里所有的人都是十分怪异,讲话怪异,造型怪异,着装更怪异,一切都怪异到了极点,真不知道现在的青年男女到底在想什么啊!看看我,多么单纯、朴素、老实,真的可以为《弟-子规》做形象代言了!

一人随便往地上吐了一口痰,一口痰事小,传染疾病事大,更影响市容!难道真的就以为吐一口痰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么?错了!很多人不只是往地上吐一口痰,而且用脏话骂人,随地小便,这样的事屡见不鲜,屡禁不止,难道我们的世界就应被那些没道德,没修养的人糟蹋?唉!或许只是由于地点不同罢了!他们并没有把外界当做自己的家,他们再没有修养也不可能在自己家里吐痰、大声骂人和便溺的!他们并没有想过该怎么融入这个社会,一个人的修养总是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

经的读后感(篇3)

幼儿园的时候,爸爸妈妈开始教我读《三字经》,但那时我仅仅是作为口头禅,背背而已,不能深刻了解其中的含义,而且也只会其中的几句。真正开始读《三字经》仍是到了三年级上半学期,老师把它作为一项功课布置下来。当时心里真的觉得老师太可恶,把这种无用的东西当功课,又深奥又难背。

于是乎,天天读几句《三字经》成为我们的重要“任务”,天天早晨,巷子里总能听到我朗朗的读书声。爸爸对《三字经》十分崇拜,他教我背诵的方法也很管用。徐徐地我喜欢上了《三字经》。由于它像是一部百科全书,正如古人所说的那样“熟读三字经,便知天下事”。其中一个个小故事,便成为我成长过程中的指路明灯:“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中断心裁。”《孟母三迁》的故事让我对父母有了更深的了解,更多了些感恩的心;“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黄香温席扇蚊》的故事让我明白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融四岁,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孔融让梨》的故事使我懂得谦虚才能使人伟大;“头悬梁,锥刺股,彼不教,自勤苦。”《悬梁刺股》的故事又深深地感动了我。我深知不付出艰辛的劳动,永远不可能获得学习上的成功。

《三字经》,你像一位的老师,感谢你让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你像一盏明灯,成为我人生的导师。我将把中华传统的美德中华传承、延续下去。同时但愿我们所有的小朋友,能够在《三字经》的指引下,每天提高,健康成长。

经的读后感(篇4)

越玩越聪明的孙子算经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科学向来都是循序渐进,不断积累进步的。中国清朝前(不包括清朝)的几千年里科技和经济一直是领先于世界的,英国的李约瑟也著书作过说明(中国科技简史),近代一些人说中国文化是模糊的、抽象的,不利于科技发展的说法,完全是无知的表现,至于中国近代科技落后的原因前面已经谈过,见精神上的崛起才代表一个民族真正的崛起---论建立正确的历史观及荣辱观。1、数学是各学科发展的基础,没有数学各学科(指理科)就无法发展。到了今天,中国古代数学终于重新焕发出强大生命力,重新回到科技的顶峰,中国古代数学为数学机械化提供了可能,简而言之:西方数学主要以不断发现定理,证明定理,然后应用定理为主,随着科技的发展,定理不断增加,使人们记忆出现负担,而中国古代数学主要以计算方法为主,用计算方法解决一切问题(如果你真正理解这句话,你就会发现计算的过程就是一道应用题的简洁、严谨的解析过程,不同的计算方法就对应着不同的解题思路),近代数学诞生标志的解析几何与微积分,从思想方法的渊源看都不能说是定理倾向,而是算法倾向的产物。吴文俊以一位数学家的素养敏锐地感受到中国传统数学“寓理于算”鲜明特点表现在它的机械化和构造性。70年代初,吴文俊开始研读中国数学史。中国古代数学曾有过辉煌的历史,直到14世纪,在许多数学领域都保持西方望尘莫及的水平。但是,西方一些数学史家不了解也不承认中国古代数学的光辉成就,将其排斥于“数学主流”之外。吴文俊对此作了正本清源的研究。他撰写了《中国古代数学对世界文化的伟大贡献》,文中详细列举在代数、几何、三角、解析几何和微积分等学科的发现和创立过程中,中国传统数学所起的重大作用,吴文俊认为:近代数学之所以能够发展到今天,主要是靠中国的数学,而非希腊的数学。这一论断在当时真可谓空谷惊雷,振聋发聩。他的论文《我国古代测望之学重差理论评价—兼评数学史研究中某些方法问题》从古代“重差理论”入手,见微……

《战马》的读后感900字集锦


读后感大全主题阅读推荐:“《战马》的读后感”。

书籍可以‎使人的思想‎变得深邃。作者写的这篇小说,使我们受益匪浅,写读后感可以间接叙述原文内容,点出感情从哪里产生的。当你阅读了作品后,心里有什么感悟呢?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战马》的读后感”,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战马》的读后感【篇1】

《战马》是史蒂文·斯皮尔伯格继《辛德勒的名单》、《拯救大兵瑞恩》之后打造的“战争史诗三部曲”终结篇。该片在本届奥斯卡大获好评,荣获最佳影片、最佳摄影、最佳混音、最佳音效编辑、最佳音乐、最佳艺术指导6项提名,虽然最后颗粒无收,输了奖项,但却赢得口碑。

影片根据英国作家迈克尔·莫尔普戈1982年创作的同名小说改编,讲述了一个有关忠诚、勇气与坚强的史诗传奇,通过战马几任不同的主人,揭示了战争带来的伤痛、烽火交织的无情,体现了斯皮尔伯格一贯的反战主题。该片由众多欧洲实力派演员演出,其中包括国内观众熟悉喜爱的英国演员本尼迪克特·康伯巴奇(《神探夏洛克》中酷到爆的夏福,由于历史背景的要求,在本片中看起来老土帽了)、汤姆·希德勒斯顿(《雷神》中饰洛基),杰瑞米·艾文(斯皮尔伯格亲点的新星)、艾米丽·沃森(两获奥斯卡最佳女主角提名的演技派)等英国著名演员主演,不过这些完全都是绿叶,真正的影片主角是脚穿“四双白袜",脑门印有白色十字印记的骏马————“乔伊”。影片通过“乔伊”串起了“艾伯特”一家、英国骑兵军官、德国士兵两兄弟、法国的爷孙俩、另一德国老士兵、,战场上为解救被战壕铁丝缠绕的奄奄一息的乔伊而携手的英德两名士兵等众多人物形象,展现了战争中人性的光芒和各种复杂情感。

稍微对电影有些认识的影迷们应该都知道,其实利用动物角色来煽情是最有效也最难做到的,动物往往是电影中最难掌控的角色,曾经影片《忠犬八公》做到了,如今斯皮尔伯格的《战马》也做到了。 恰恰《战马》中大量设定的煽情情节也最被一部分观众们诟病太过矫情,但是我要说,如果所有想煽情的影片,所有想煽好情的导演,包括所有想诠释煽情的演员都能做到《战马》这样方式的煽情,真正让人发自内心的感动并酣畅淋漓地大哭一场,我心甘情愿地被导演“玩弄感情”于股掌之上,接受导演们一次又一次地煽情。可惜,很多时候并不都如此,我不崇洋媚外,也不妄自菲薄,同样煽情描写战争的残酷与人性的光辉的冲刺奥斯卡大片(大家都懂得),过于一味地痛诉对方的罪孽来彰显自己的光辉并不是一个绝佳高明的手段,想得到世人的赞同与理解,文艺与意识上我们在对日战争的问题上或许真的可以转变一下思路。

英式的风情,英式的演员,影片活脱脱一部英式的美国大片,片尾的怀旧情节,“艾伯特”故乡的大树、绚丽的晚霞则有向旷世史诗巨片《乱世佳人》致敬的味道。充满童心的斯皮尔伯格在电影中穿插了许多有趣的环节,比如那只频频出现的鹅,德军的丢钳子,平和了战争残酷的事实,但不论是美国南北战争,还是一战,战争都象把双刃剑,摧残着交战双方人民的心灵与肉体。赢百姓苦,亡亦百姓苦。

《战马》的读后感【篇2】

《战马》拍的真的不错,刚开始看的时候,完全就是农场小清新家人小温情嘛,心里会对斯皮尔伯格有点小失望,故事慢慢发展,高潮一个接一个,泪点连环出现,之前的小清新完全就是暴风雨前的大宁静,坐我旁边的阿姨从开始哭的那一刻就没停下来过。

以战马的视角写反战,战马是个中间体,不属于哪一个战争国,被哪个国家的人逮到就服务于哪国军队,有点墙头草两边倒(更确切的说是随心走)的感觉,真是这种感觉突出了战争时期普通人的心里状态,也正是以战马的角度清晰的痛苦的表达了战争的残酷性,结局没有出现因为药品稀缺乔伊破伤风然后艾伯特忍痛让中士给他一枪以缓解痛苦然后把药品让给伤残战士的中国式悲壮大无畏英雄情节。

乔伊受伤被铁丝捆住的时候,两国战在弦上,科特和另一个德国士兵去剪铁丝的那一段,哎哟,小清新的乜办法嘛,当时脑袋里一个余虑就是,要是一国反悔突然打起来了怎么办,担心的要死,那一段儿我是直接正襟危坐,两手死死抓住椅子把手看的,太紧张了,每次看电影看到这种情节就会特紧张,估计这也是每次电影还在放的时候就饿的要死的原因。里面有很多很好很好的片段,艾米利和爷爷的那段儿,那一对兄弟保护乔伊那段儿,乔伊和小黑马的深情那段儿,那个德国大兵对马的爱护那段儿,是一部越往后看越好看,泪点越来越低,心情越来越差的好电影。斯皮尔伯格,牛人不是吹的。

《战马》的读后感【篇3】

教师在期末考试后,给我们班同学看了一部国外的电影——《战马》。

《战马》讲述了一个男孩与一匹马之间非同寻常的友谊,因为制片方们的倾力合作,而让这部电影的血肉感情的展现的活灵活现。我个人认为,相较于此刻的偶像剧,感情剧,谍战剧等,要好得很多,它体现的也有太多太多,例如人与动物自然,那单纯的友谊,又例如长辈对晚辈的亲情呵护,还或者战场上的惺惺相惜和铁骨铮铮,以及对战争而时过境迁的无奈……这些都是让人们心中有感而发的东西。

应对战马乔伊,我不禁有些感慨了,从一匹不起眼的小幼驹,变成了全营中跑的最快是战马。这似乎告诉着,在这个一条大街是百分之九十九都是普通人的残酷世界上,我这个不起眼的小人物也会有一天有幸变成那百分之一的winners的一员。即使这是假的,这只是我们的完美幻想,但最起码有继续下去的动力与期许,不后悔自我最美的年华。

当然,除了这个,我还从镜子里我的眼睛看到了很多东西。

最丰富的要数老农了,从电影的情节,图像来看,虽然老农有大把的食物和农田,可因为战争,而常常被人抢夺,要凑齐买乔伊的钱恐怕是所有的家当了吧。为了逝去的孙女,付出了他仅剩的一切,却也没有所以冲昏头脑,而是把他让给了艾伯特,这份理解,想必是出自对艾伯特这个战士,而他儿子,儿媳因战而死的惦念吧。总之,我欣赏这个“小小”的农夫,因为放手是很多伟大的人也做不到。

艾伯特呢,他又是靠着什么意志寻找乔伊这么多年呢?用我的话就是——什么都没有,是心告诉他自我要找到乔伊。不仅仅守护需要心,寻找,也是要心的。这一点,从艾伯特眼睛瞎了还能认出乔伊,就能看出来。

最终我真心期望,我自我有他们一般的勇气,实力……加油,明天会更好!

《战马》的读后感【篇4】

《战马》——人性光辉的闪耀 在农场长大的乔伊,与疼爱他的男孩艾伯特一起劳作、游玩、成长,二者之间建立了相知相惜、如亲人一般的深厚情谊。但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艾伯特的父亲为了维持家计,只好将乔伊卖给了骑兵队,而乔伊随着骑兵队迁徙,前往法国进入战区,为前线运送XX物资。在这段颠沛流离的过程中,乔伊更换了多个主人,从英国上尉,到德国士兵,再到法国农民,他见识到战争的丑恶,同时人性的光明一面也成为支撑它努力存活下去的力量。然而,最终历经坎坷又终于回到了男孩的身边。导演始终以马的视角出发,让马儿的经历夹裹着人物的境遇一起前行和发展,所以不仅让人看到的是一匹不知疲倦而又勇敢坚毅的战马,更让观众看到了人类对于非人种的恻隐和怜惜之情,更让一个个走入它世界的人的生活和命运都有了质的变化,而不论这变化是好是坏,都在一匹马的见证之下完成。正如每一个走入我们人生中的每一个人,我们每个人都是他们的驿站,他们一直都在不停地奔走着寻找下一个目标,奔跑着抵达下一个不知道的驿站,我们很多时候也只是他人人生中的一片风景和一所驿站罢了。最让人潸然泪下的要数男孩对于找寻爱马的坚持和对其信守承诺的誓言的表达。此外,军官对于阿尔伯特的承诺,德军中兄弟间肝胆相照的承诺,爷爷对女孩的承诺,以及拯救马儿后英军对于德军的承诺,最后又以男孩儿失而复得的承诺作结。整部电影貌似在和观者玩一个真情兜圈游戏。这样的处理细碎而但却不造作,细化但却不断强化,感动随时都有可能会爆发了。岔开话题,说下人与动物之间的感情。我相信看了电影的人,对于电影中那匹神骏的战马一定也喜爱有加,它高大雄健,漂亮非凡,而且速度奇快,聪明异常,男孩亲眼见证了它的诞生,机缘巧合的情况下又得到了他,对于他那贫瘠的生活而言,这匹马意味着梦想,意味着生活的乐趣,而且这匹马也通晓人性,稍加训练便理解了小主人的意思,任劳任怨,尤其是犁地的那一节,更加表现出人与马的高度的默契和和谐,这其中荡漾的情感,无论是对于人和马,都是非常的真挚的,因此,我相信,千里寻马,是这个男孩最直接的感情释放。很多时候,人与动物都有着深深的眷恋之情,其中滋味,无法尽言。 影片的独到之处在于极具考究的摄影和气势磅礴而又催人泪下的配乐。摄影上,时而勾勒浓情的暮色,时而刻画雅淡的田园农庄。尤其在最后的结尾处,辽远苍茫的山岭上,烈焰般炽热的夕阳用一片通透的橘红塑造的油画般的温情画作,战马的灵性和坎坷的经历也在此刻有了恢弘的沧桑感,而男孩儿与家人的相拥则更具温情感。至于音乐,激昂的配乐是战马奔驰咆哮地穿越战壕的勇敢和坚强;舒缓而又平淡的轻吟则是战马和男孩儿阔别相聚的感动。

《战马》的读后感【篇5】

友谊像无尽的花朵,在阳光下迷人而多彩。友谊就像一棵在微风中摇曳的参天大树。友谊就像绿草,在雨露的滋润下茁壮成长。阿尔伯特是一个充满爱和友谊的热血青年。

看,那匹可爱的小马乔伊——,棕色和黑色的鬃毛随风摇摆,在阳光下看起来非常迷人,他的马蹄铁像雪一样白。乔伊的额头上仍然有一个钻石形的白色印记,好像他害怕主人找不到它而仍然能认出这个印记。这部电影主要讲述了阿尔伯特的父亲因贫困而欠下的债务。他买了一匹小马,让艾伯特驯服他应该怎样耕地。但是战争是残酷的,他夺走了人们的一切,他还带走了乔伊。几经波折后,乔伊回到了艾伯特身边.

回忆那些感人的情节和照片,那是数不胜数的,但最让我感动的是乔伊被选为大副的坐骑,和他一起战斗消灭敌人。16岁的艾伯特不忍心让乔伊一个人处于危险之中,于是自愿参军,但艾伯特还不到20岁,不能参军。他沮丧地离开了。看到这里我很感动。艾伯特不顾生死保护乔伊。

丁静和乔伊是战斗到死的好兄弟。他们互相帮助,互相帮助。在我看来,它们的碎片浮现在我的眼前:酋长让丁敬拉大炮,但丁敬筋疲力尽,腿上有伤。如果他拉动大炮,会不会增加伤害和火上浇油?这时,勇敢的乔伊上前接手丁敬的责任,并阻止他受伤。在这部电影中,还有一个非常神奇的情节:乔伊在路上飞奔,一辆坦克以闪电般的速度冲向乔伊,而对跳跃一无所知的乔伊在路上来回走动。当他看到坦克靠近时,他什么也没想。他纵身跳上坦克,然后又一次“飞行”完美着陆。完成了困难的动作。它!成功;它!超越我自己。没有任何障碍能阻止乔伊前进,没有任何困难能让乔伊陷入泥淖,不要找主人。

我希望这个世界没有战争,没有杀戮,永远美丽和谐!别再杀人了。人们应该和睦相处。只要他们友好,每个人都可以和你交朋友,同甘共苦!

《战马》的读后感【篇6】

马,自古以来就受到了许多人的喜爱,美好吉祥,让它的形象绘与吉祥图中,独立不羁,是人们自由精神的寄托。但是我最敬佩的还是马默默无闻,不求回报,忠实可靠的精神。

马,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它从来没有为自己着想,毫无保留地把自己所有的力量为人类服务,甚至付出宝贵的生命亦在所不惜,只要主人需要它时,他就义无反顾地为主人赴汤蹈火;在战场上,马勇往直前,配合主人英勇杀敌,当主人面对危险时,它竭力保护,直到战死沙场为止,这好比一名英勇的战士。

还记得前几天看过一部电影叫《战马》,这真是史诗级的电影,经典中的经典!让人热血沸腾,也让人热泪盈眶,当艾伯特刚训练乔伊时,乔伊便成了艾伯特最亲密的伙伴,他们一起奔跑,一起玩耍,但当金钱不够,艾伯特的父亲要卖马时,艾伯特的不舍把他与乔伊之间非同寻常的友谊展现的淋漓尽致,但是艾伯特与乔伊之间缘分未尽,在大战中乔伊不畏险阻,在战场之间奔跑,就算被铁丝网缠住也在坚持不懈地挣扎,这段惊险的经历,让我不禁呼出声来,这匹马为何要在许多危险中向前奔跑?我想这就是信念吧,想要逃生的信念,想要找到主人的信念。

影片末尾,艾伯特就算蒙着眼睛也能认出乔伊,这何尝不是一种浓厚友谊的体现,他们之间的友谊早已超出了普通的友情,他们彼此已成为对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影片结束了,这个故事最大的亮点不是剧情,不是演员,而是这匹马,乔伊在电影里的真情流露会让人感觉它不是一匹马,而是一个真正的人,它与艾伯特的友谊,跨过了战争的阻碍,正是他们的这份友情,感动了大家。我忍不住落泪,乔伊是一匹忠诚又英勇的马。

马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去赞扬,去歌颂,去传承,去延续。马,人类无言的朋友。

《战马》的读后感【篇7】

文/余亚茹

这是一段关于人与马之间深厚情谊的故事,这是一段关于成长的故事,这是一段关于人性善良和美好的故事。斯皮尔伯格的这部《战马》,既有着史诗般的恢弘气势,也有流淌在画面中的汩汩温情。

乔伊是一匹从降生就注定不凡的战马,前额有着白色十字星形的鬃毛,让它看起来更为独特。影片最开始乔伊为艾伯特家犁地的段落,就显示了它的与众不同。村庄里的人不管是普通邻里还是艾伯特家的地主,都不相信这样一匹刚出生不久看似弱小的马匹能够犁地。但是艾伯特始终坚信它有巨大的潜力。在艾伯特的鼓励声中,音乐带着胜利的振奋,镜头中的泥土被彻底地翻过来,看似不可逾约的大石块也没能阻碍犁刀的前行。乔伊的勇敢和潜力在此时已显现。

不管是一匹马还是一个人,他的成长都必定经历一定的磨难。在《战马》里,这磨难就是一战。战争,意味着死伤,意味着流离失所。同艾伯特同甘共苦的乔伊被带上了战场,意味着它同主人也许再不能相见,意味着它的命运从此由上天决定。这让观众从它被上尉牵走的一刻,就开始担心。然而,在战场上的乔伊,遇到过各种各样的好心人。它的幸运,不仅仅是反映一匹马的命运,更多折射了人性和战争的样貌。好心的上尉将乔伊当成自己的座驾,爱护有加;帮助乔伊免于被射杀的军中少年因逃跑而遭到枪击。在这里,善良的心灵、年轻的生命,都在这种看似为“正义”和“荣誉”而进行的战争中毁灭了。导演回望历史的态度已十分明显。

最令我动容的,有两个段落。一个段落中,乔伊竭力奔跑,被战地的铁丝网缠绕而无法动弹。这样一匹马竟然让两军对垒中的“敌人”化为了朋友。英德两军的战士,可以为了这么一个生灵,暂且举起白旗,暂且搁置下“战争”、“对立”、“仇恨”,为了这匹马的生命和自由而合作。这是怎样的力量,能够超越国籍,超越战争,超越对立和仇恨?也许,这就是悲悯,就是人性。正是乔伊的困境激发了分立在两个战壕战士的人性中的悲悯和善良。斯皮尔伯格让观众在战争中依然感受到温暖和力量,就是因为他捕捉到在极端环境下人内心的美好品性。

另一个段落,是乔伊和艾伯特重聚的部分。当在战火中暂时失明的艾伯特吹响了只有他和乔伊之间才有的“口哨”。乔伊回头了,潜藏在艾伯特内心中对重逢的期待此刻流露出来,这同样也是观众的期待。艾伯特从人群中走出,他对乔伊的惦念、牵挂,都体现为此刻重逢的激动、欣喜,乔伊对主人也是分外亲热。艾伯特不用眼睛看,只凭心去感受就能知道,这是他的乔伊,是他从小养到大的乔伊,是他始终惦念和牵挂的乔伊,是他与众不同坚强勇敢的乔伊。这是一种“心有灵犀”,是一种人与马之间同甘苦的深厚情谊。

结局从史诗般的战争又回到宁静的小村庄,历经战火的艾伯特牵着乔伊回家了。而此时的人和马,不再是当初未经世事,而是都经过了成长,经过了洗礼。他们身上的坚持、勇敢、无畏,我想,正是斯皮尔伯格想要给我们展现的吧。观后感》

《战马》的读后感【篇8】

最近几天,我杨圣豪看了一部获得奥斯卡奖电影叫《战马》,现在我就说说我对《战马》的影评吧。

我先来说一下《战马》的主要内容吧:有一个人他为他的儿子用30基尼买了一匹小马,后来他把这匹马用30基尼卖给了英国军,等他儿子十八岁的时候也去投军了,(英国只有18岁才能投军的)后来那匹马奇迹般得活了下来……

我首先对马的小主人(那个人的儿子)表示深深的敬意,因为他不惜丢了性命,不管妈妈的反对也要跟他的马在一起,这说明小主人跟他的马感情很深很强。

在小主人训练他的时候,十分耐心不怕失败,经过几番周折后把性格暴烈的小马驯服了,并发誓要跟小马相依为命。

还有就是小马跟别的马的不同之处。小马全身色泽发亮,头上有一块雪白色菱形印记,四个小腿部分都是白色,身体高大,速度比跑车还快,在需要好几只强壮的马一个月才能耕完的岩石地上20天就耕完了。在许多连人都无法活着通过的地方活了下来并在战场上与小主人相遇。

这部电影总体的中星表现得很明确,都是围绕着小马的,小马在这场战争中换了4个主人,每个主人都十分善良,厌烦战争但其中有三个惨遭杀害,第一个在一场突袭战上阵亡了,第二第三个都被当成因为厌倦战争当逃兵而被枪毙击杀了,第四个幸存了下来,在最后一场仗的时候,英国人和德国人都体现出了友好的一面,两个国家在危险无人救出了小马并让小马平安无事地回到了他主人身边去。可见小吗的生命力如此顽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之后变成了一匹传奇般的战马。

这里小主人的爸爸也功不可莫,在被欠下了一大笔债务;几次耕种失败;被众人嘲笑的打击和妻子的反对下,依然支持小主人训练小马。那是因为小主人的爸爸年轻时是一位出色的骑兵队长,获得过许许多多的奖,但他却在战争中摔断了腿,再也不能骑马了,现在他在小主人身上发现了自己年轻时候的影子,小主人跟他一样,成为一个优秀的骑兵,把他的荣耀继承下去,一辈子都要好好骑马。

以上就是我杨圣豪看《战马》的影评、感受。

《战马》的读后感【篇9】

越过田野、绿树、白色的羊群、宁静的湖泊,金色晨曦唤醒了苏格兰广袤的原野。在这如画的美丽平原,小马驹乔伊安静详和出生了。这是一匹很俊的小马驹,它有着棕色的皮毛,四只脚都是白色的,像套上四只白色的袜子,额头上还有一个白色的胎记。第一次见到乔伊,男孩艾伯特就深深喜欢上了乔伊,而命运似有安排,乡村集市上艾伯特的父亲——一位瘸腿的退伍老骑兵买下的乔伊。后来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乔伊意外被送上战场成为一名英国骑兵中尉的坐骑。由于残酷的战争,乔伊四易其主,先是中尉,后是逃跑的德国小兵,再后来是美丽的法国小女孩,后来又是德国士兵。最终历经千难万险它得以和男孩艾伯特团聚,并踏上回家的路。

这是一部感人的电影,为了买下这匹健美的小马驹,艾伯特一家已经倾家荡产,在地主的逼迫之下,尚且年轻不堪重负的乔伊不得不在满是硬石的平原上犁地。在经过了一次次失败和受伤之后,乔伊和它的主人始终不放弃,不退缩,坚定着信念,终于在一场来之凶狠的大暴雨中,乔伊和主人犁开了地,大地裂开了口子,像快乐的开出了花儿一样。乔

伊和它的主人成功了,人们纷纷来向他们祝贺。乔伊和艾伯特用事实证明了自己的坚强和勇气,也因此才得已保住艾伯特家的农场。使他们一家得以继续生存在这个美丽的平原上。也正是由于乔伊高贵的头颅能套上耕犁的套圈,后来作为战马的乔伊能像普通马一样拉运物资而免于被德军枪杀。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最痛苦的莫过于生离死别。人与动物之间也不例外。小马驹乔伊由主人艾伯特一手养大,情同“兄弟”。可是可怕的战争来临了。艾伯特的父亲迫于生计不得已将乔伊卖给了英国军官作为战马。从此乔伊离开了主人开始了在战争中巅沛流离的生活。在离开主人艾伯特的时候,动物和人表现了同样的情感。乔伊愤怒地踢开了牵走它的士兵,飞快地向它的主人奔去。无奈战争残酷地夺去着人们喜爱的一切。

在战争中乔伊先后换了多个主人。在巅沛流离中饱经磨难。先是买走它的英国军官,后来是逃跑的德国小兵,再后来是美丽的法国小女孩,后来又是德国士兵。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在战争中自身的生命尚且不保,但他们都极爱没有反抗能力的战马乔伊以及它的同伴,一匹健硕的黑马。但这些人都不是它真正的主人,乔伊真正的主人是抚养它长大的小男孩艾伯特。终于在一次逃身的机会中,乔伊疯了一般狂奔而去。在两军战火中,它英勇地跨越了陷阱、泥坑、坦克、铁丝网,威武的头颅高高昂起,美丽的鬃毛随风飞扬,健硕

《战马》的读后感【篇10】

《战马》是一部描写感情的影片,里面主要讲述了人与马的感情、马与马的感情和人与人的感情。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艾伯特和乔伊一起耕田时的情景。看得出来,艾伯特很不舍得抽打乔伊,但是实在没有办法,所以才抽打乔伊的。让一个还没有成年的小马驹耕那么硬的田,真是迫不得已呀!乔伊好像能听懂人话,为了跟小主人一起生活,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最后,终于让困难迎刃而解。导演用这时乔伊耕田和后来乔伊拉重炮做了一个呼应,让这部影片更生动、更具体。

我觉得人与人之间最痛苦的就是生离死别。人与马也不例外。乔伊由主人艾伯特一手养大,好像“兄弟”。但可怕的战争来了。艾伯特的父亲因生活拮据,将乔伊卖给了英国军官作为战马。从此乔伊离开了主人开始了在战争中痛苦的生活。在离开主人艾伯特的时候,马和人表现了同样的情感。乔伊气愤地踢开了牵走它的士兵,飞快地向它的主人奔去。战争真是残忍呀!

乔伊和那匹黑马的感情也令我深刻不已。当那匹黑马要拉重炮的时候乔伊挺身而出,一步一步的把重炮拉上山坡。

黑马和乔伊是可以相互感应的。法国小女孩骑着乔伊在玩,碰巧遇到了军队,要把乔伊带走,黑马感应到了,急忙奔过去,但是也被抓走了。

这部影片很令我感动,你也看看吧!

《战马》的读后感【篇11】

不玩炫丽的3D场面,没有逼真的视觉冲击,残酷而不恶,唯美但不虚,大导演斯皮尔伯格这部前年上映的大片,在马年仍然让我百看不厌。

电影中的故事发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欧洲战场,但导演却把这躲不开血腥杀戮的题材拍成了唯美动人的史诗,用一匹叫“乔伊”的军马极富传奇色彩的历程反映出战争中的人性与温情。在此片的两个多小时中,血腥场面往往的是通过全景航拍和诗意化的音画结合来规避。相比其他血肉横飞的战争片,这种叙述风格虽柔情却丝毫不减感染力,这样的温婉在观众看来一定是最有力的反战。

战争向来是无奈的`,在它的残酷面前,贫富贵贱有时荡然无存。斯皮尔伯格用诚意且公平的视角来审视这场战争:个人不可避免地被卷入丑陋的战争,不得不去杀戮同类,但是只要有可能,人依然能控制自己,在自己能决定的范围内尽量的柔和、理解和保护,这才是人类的希望所在。

这匹代表着真善美的军马,给了正在被战争磨灭的善良一个机会,激发出人性中美好的一面。当失去了同伴伤心欲绝的它狂奔在荆棘密布枪林弹雨的战壕之间,当它歇斯底里地嘶鸣着哀嚎着却最终跌倒在人类的战场上,还好,有那两个抛却了家国之恨愿意冒着性命之忧合作营救它的敌对国军人。他们为各种阵营而战,肩负着不同的责任,却有着对美好与善意共同的追求,那是电影中最动人的一幕。

影片着墨最多的不是宏大的战争场景,而是小人物的众生相,都由一匹马串联,群相尽显。无论是嚣张跋扈的公子哥,正直勇敢的年轻军官,胆小畏缩的少年士兵,亦或是隐忍慈祥的年迈老人。影片中出现的每一个角色都带着他们各自饱满立体的人格,还原了一个本就不该用是非对错来评判的真实世界。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当被毒气熏了双目的主人公与面目全非的乔伊相聚在人潮涌动的军营,饱经战乱之苦的他们终于找回了彼此。

两个半小时,不喜欢的人或许会觉得它太冗长、缓慢、老套,但我却从中感觉到了一份真诚。在所有圆熟的技巧,唯美的画面,以及略显程式化的人物塑造之上,我可以感受到创作者澎湃的激情,电影《战马》对战争的谴责和生命的赞美无比真诚。

《战马》的读后感【篇12】

纽约时报曾评论,《战马》是本年度最值得期待的电影。美丽宁静的英国田园风光,恢宏的战斗场面,震撼的背景音乐,催人泪下的感情,这些似乎还不能概括出这个电影的全部,如果,还缺少些什么的,我相信至少还有血性两个字。

这个一匹马,也许很多马都和它的血种一样,也许很多马的血种比它更优秀,但是只有他成了一个传奇。它被一个贫穷的佃户用高价买来,在所有人不看好它能耕地的时候,它把一块布满石头的荒地开垦了出来。如果停留在小乡村,也许它就是一匹会耕地的马而已,它的传奇就仅仅限于耕地。当他随着军官进入部队,他的速度,还有战马的潜质一览无遗。

结果,它的第一场战役军官战死,然后被俘虏。后来被救过,又被抓回去用来拉军械。为了保护同伴,不怕苦不怕累。最后看着同伴死在自己,它开始狂奔,它是绝望的,没有了寄托,所能做的就耗尽自己的一切的力量。

当它从铁丝网中被解救出来,因为有破伤风要被处决时,它听到把它养大的主人的口哨,然后相认。当所有人以为故事该结束了,马又重新被拍卖,跌宕起伏最后还是载着它的主人在夕阳的余晖中回家了。

也许,很多人被感动着,也唏嘘着马的经历。但是无数的传奇故事告诉我们,传奇往往是最困难的经历,而这种经历是让人神往却又不敢轻易尝试的,我们太习惯安逸了,我们似乎忘记了曾经为了梦想而放弃一切的血性。

很多感概在心中,对电影只有拍手叫好的份,却不知道从哪个角度去诠释这个电影,因为人生总是相似的,有生死感概,有伤离别,有求不得,最后很多参杂在一起就成了一杯你品出是什么味道的酒,甘冽或者清新,只是震撼着越来越麻木的心灵。

人生如梦,在年轻的时候都不血性一点,人的一辈子那就太平淡了,至少为了一个自己的愿望,或者想法倾尽过全力,这种牺牲是多么的让人回味无穷。

战马,给我又打了一针鸡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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