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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月色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09-22 来源:互联网

小编分享:中班教育笔记范本汇集。

“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书是人类的明灯,帮助人们打开黑夜的大门。读书的人会对社会事件和文化多样性有更丰富的认知,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优秀的读书心得在哪可以看到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小编分享:中班教育笔记范本汇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朱自清荷塘月色读后感【篇一】

“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从这开头就可以读出作者心绪不定,为外面的.事情所烦恼,可能就会想方设法去发泄。“忽然想起日日走过的荷塘,在这满月的光里,总该另有一番样心情吧。”那就去赏月光下的荷塘。在那你就会发现一切。

在第三段里“这一片天地好像是我的;我也像超出了平常的自己,到了另一世界里。”“一个人在这苍茫的月下,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便觉是个自由的人。”从这里可以读出作者渴望一片宁静的吵杂而复杂的世界,渴望一片言行自由自在的天地。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四段写荷塘,“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干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文中用了比喻和拟人的词突出了视角上的曲线美,把叶子比作舞女的裙,让人联想到少女的翩翩起舞。“微风过处,吹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有着渺茫的歌声似的。”这句话一开始读时觉得感官上有些矛盾,不合常理,缕缕清香本是嗅觉闻出来的,然而后面却说仿佛高楼上有着渺茫的歌声,歌声是听出来的,怎么会有呢,这也许就是文学艺术写作的艺术手法吧,把不同种类的感官功能沟通融合在一起,微风过处,远处时隐时现的歌声也和在荷花的香味了,一起让人神魂缥缈,有着仙境般的感觉!“叶子底下是哗哗的流水,遮住了,不能见一些颜色;而叶子却更见风致了。”充分发挥了朱自清的想象力,因见叶子极美的风致,虽然叶遮住了荷塘,但仍能感受到底下的那动听的流水声,因有流水的滋养,荷塘才会开得旺盛。这段文章中有静态有动态,动静皆宜,把整个荷塘的景由静态写成动态,给人留下极美至神韵的景象!让你回味无穷!!

整篇文章能读出作者渴望美,并通过文字构建了心中的美!

朱自清荷塘月色读后感【篇二】

请注意今天的来源,我读了朱自清的荷塘月色。

朱自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美丽、安静和自由的感觉。他作品中的莲花栩栩如生。它是多么美丽啊。 一丝不苟,就好像空气中的尘埃粒子在梦中遇到了微风和阴郁的莲花。 生活仍然需要一些感情。 在月球的夜晚,作者独自走在清华公园的风景是如此的优雅和别致:月光像流水一样安静地倾泻在这片叶子和鲜花上。 一动不动,意味着一种清晰的文学美。 难怪作者喜欢这个,因为荷塘的清新。 在这样一个安静的夏夜听青蛙的声音是多么令人愉快。 清华大学的隐蔽角落里有泥泞而未染的莲花,这是一种享受。 荷塘月的美丽可以让人忘记悲伤。 在本文中,我看到作者的背景战争没有自由。 在如此恶劣的条件下,作者朱自清表达了他对旧社会的反对和不满,但在荷塘的美丽中忘记了悲伤的环境。 你真的可以放心。 当我和作者一起欣赏鲜花和观赏月亮时,我深深地陶醉了。

在这个时候关闭这本书,对你周围的琐事的尴尬和无知完全消失了,只有你几乎享受到的感觉是自由的。 似乎繁荣和失败的观众仍然是未完成的。

朱自清荷塘月色读后感【篇三】

我读完《荷塘月色》,我很喜欢朱自清的作品,令我陶醉。我打开书一看,我一看“荷塘”这个地名,我便想起去年的暑假前,我一个人到奶奶家旁边的花园观赏荷花的情景。那宁静的画面让我至今想起来还恍如昨日。记得那天晚上我在家里一个人,感到寂寞,也像朱自清先生一样寻排遣,我背着手踱着出了家门,我想起那个美观的小花园。我独自走在曲曲折折地小石头路上,抬头一看,看见有满月的光很美好的。

我缓缓地走在路上,弥望荷塘的四面,远远近近的都是树,有的明亮可辨,有的阴阴暗暗,而最多的是郁郁葱葱的松树。令人看起来多可怕!但我有点勇气走下去,走着走着,豁然开朗!啊!原来在荷塘的周围都是铜枝铁干一样的树,中间的荷塘里有不少荷花的花蕾,像安睡的样子。我只好轻轻地走步。走到荷塘的旁边,坐下一看,荷塘有田田的叶子,层层的叶子中间,朵朵粉红色的花,中间露出几丝淡黄色的花蕊,还有的荷花白如玉石。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使我心旷神怡!

突然,一朵荷花里有灯光闪烁,变成粉白的荷花灯,仿佛宝莲灯似的,真漂亮!我非常不可思议!我想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打开一看,哇!是一个萤光闪闪的小萤火虫,我好奇地看着它,萤火虫慢慢地飞落在我的胳膊上。萤火虫悄悄地跟我说:“你不要寂寞,多来看荷塘一下。”萤火虫又飞来舞去地回去了。我有点心灰意冷,我站立转身沿着荷塘走回去。我观赏完荷塘,大饱眼福,恋恋不舍地离开荷塘。

朱自清荷塘月色读后感【篇四】

通过阅读朱自清的《荷塘月色》,我被他笔下的景色所吸引住了。在他的笔下,荷花亭亭玉立;月光皎洁明亮;池塘虽不见鱼,但水流脉脉,构成了一副宁静而又和谐的画,时刻透出朦胧的`美。朱自清是一位著名的散文学家,他笔下的荷花无不体现“美”的景色,他能把荷塘四周都带动起来,令文章显得更“活”、更生动、更有趣、更和谐,他写的这篇《荷塘月色》使我深深的陶醉在其中,这篇散文最与众不同的是:在其中作者曾多次运用了拟人、比喻的修辞手法来描写荷花,令荷花有了“生命”,就像姑娘那婀娜的舞姿;作者还运用了市局来抒发对荷花的喜爱之情,但更深的含义却是自己念念不忘的故乡,因此美景,思乡之情便油然而生了。

读完后我完全沉浸在荷塘月色中,不仅陶醉、向往,还觉得很和谐,很美丽,就像做了一个梦。我非常的喜欢这篇朱自清的散文,因为是它让我再一次回味了荷花的美。

朱自清荷塘月色读后感【篇五】

这篇散文,听着悠扬的纯音乐读是再好不过的了。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篇文章只粗略看一遍就能感受到的美感。写月的,写路的,写荷塘的穿插在各个段落中,加上独特的意境,是想象不到的画面。

第一段开头,“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完整的展现了作者心中的烦躁与焦虑,对比后面的景色更衬托出荷塘恬静的感觉。“在这满月的光里,总该另有一番样子吧”让读者在短短一句话中,带着期待来阅读作者第一次在夜里看的荷塘,新鲜的视角也让读者倍感期待。

在接下来的三四段,作者运用大量排比和比喻句,将夜中荷塘独特的景致饱满的展现出来,相较之下,后面对于树“乍看像一团烟雾”一类的描写也是别有一番风味。在树与荷的影中,读者情不自禁的联想起那美丽的场景,那月下孤寂而清冷的荷塘,同样孤寂的作者,让人不论何时读这一段,都能立刻看到这月夜下的荷塘。

最后点了采莲一题,两首诗词引用在文中恰到好处。如果听着音乐,那么在音乐结束之际,文章应该也品味结束了。作者心中念着荷塘和莲花,不知不觉也到了家门前,一个美好的结尾,也让读者有美好的回味。

朱自清荷塘月色读后感【篇六】

画家用最普通的笔,勾勒出最美丽的图画,作家用最朴实的语句,写出最耐人寻味的意境。没有华丽的词藻,也能把美展现地淋漓尽致;没有过多的修饰,但也能让我们思想和心一起飞到他的世界。

这就是我读朱自清先生作品的感受。其实,我最想与大家品读的就是他的《荷塘月色》。文章的头几句就把情境从家里的温馨的景象慢慢地转换成了月下孤凉的夜晚。

夜晚那条曲折的小煤路,那些杨柳都给人一种悲,更有一种害怕的感觉。

荷花,象征着“出淤泥而不染”的韵致,我想,朱自清先生也像荷花一样吧,洁身自好,他为了排遣心中的抑郁才会在夜深时独自享受这月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悄悄地行,一切是那么地安静。脑海里可想,可不想。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现在都可以不理会。这是多么好的事啊!

走着,走着,朱自清先生才开始欣赏着月下的荷花美景。田田的叶子,亭亭玉立的舞女,羞涩地朵儿,还有零星般得光点,真是光与荷花的完美结合,映出一幅令人陶醉的《月下荷塘》一般的水墨画。

光,渐渐地暗了些,周围从荷塘变成树丛。黑影,渐渐铺在地面上,显得那么和谐。蝉声和蛙声打破这死一般的安静,一唱一和,不厌其烦。两首词把朱自清先生的情绪凉了下来。我也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仿佛又回到起初的心神不静。

作者回到了家,我的文章也看完了,荷塘月色的美丽令人暂时淡忘忧愁。这字里行间,充满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和谐社会地期待。在有着大好的生活条件下的日子,我们真的应该好好珍惜。

朱自清荷塘月色读后感【篇七】

今天,我又一次捧起《美文集》,品读朱自清先生的《荷塘月色》――那荷塘的月色和月下的荷塘。

老师说:经典文章必有隽永之处。但尽管老师点点滴滴讲得很透,自己字字句句背得烂熟,那也是“组团游古迹”――知道名胜典故的多,顿悟美景佳处的少。不“咂摸”、“细嚼”、“慢咽”是绝难体味到它那舌底生津、齿颊留香滋味的。其实无需再谈作者如何以景色描写寄托着自己的真情实感,也不必赘述他对语言的巧妙运用。更不用感叹于文章比比皆是的比喻、通感、叠字等文法典范。我读《荷塘月色》,品出最多的是文中“三气”――厚重的“气韵”、摄神的“气度”和难忘的是“节”。

比如读到:路是幽僻、寂寞的,月和云是淡淡、朦胧的,树影是参差、斑驳的,树色是阴阴的,远山是隐隐约约的,而蝉声与蛙声虽然热闹,但却与“我”无缘;接着又想到古人采莲的盛况,惦起江南,感慨颇多。如此等等,文中的月色既不像江南的清新婉约,又不是塞外的萧杀悲凉,这样的韵味、这样的手笔,“写的”一波三折、“读的”一咏三叹。

再读到因“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引出去荷塘,赏塘中月色,进而引出江南采莲的旧俗,令“我”惦起江南,最后又回到家中。从情到景,复又归情,是记游,又是抒情。作者却写出了思绪从不静、求静、得静到出静的感情经历。心绪不宁地散个步、又融于平平静静的一段景。这般以静饰闹,正是举重若轻的气度。读到“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绘出了淡月辉映下荷的美质。“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以听觉、嗅觉、视觉相互通感穿杂,令人思维跳跃,联想翩翩。这般以闹饰静,又是种举轻若重的气度。虽不是史家的如椽巨笔,但也如金石家的从容调度,无论阳雕阴刻,纵横捭阖间大师气度跃然文中。

而文章读来最为难忘的是气节。在中国人眼中,月亮寓意着思乡、团圆、慰藉、温柔等等,温馨而纯洁。荷花更是以“出污泥而不染”的节操成为名士气节的象征。由此想到朱自清晚年身患严重的胃病,他每月的薪水仅够买3袋面粉,全家12口人吃都不够,更无钱治病。当时,国党勾结美国,发动内战,美国又执行扶助日本的政策。一天,吴晗请朱自清在《抗议美国扶日政策并拒绝领美援面粉》的宣言书上签字,他毅然签了名并说:“宁可贫病而死,也不接受这种侮辱性的施舍。”这年8月12日,朱自清贫困交加,在北京逝世。临终前,他嘱咐夫人:“我是在拒绝美援面粉的文件上签过名的,我们家以后不买国党配给的美国面粉。”可以想到作者心绪不宁下的走走,却为何对“荷塘”、“月色”情有独钟,这与骨子里的宁折不弯的风骨是有渊源的。

所以,品味《荷塘月色》,就要品出个中的三气滋味。如果把它比作画,切勿浓墨重彩,还是淡笔轻勾,水墨淋漓的好,比作书法呢?碑隶太拙重,行草太张扬,最好是蝇头小楷才显得精致,如是词曲,琴瑟喧闹了些,二胡幽怨了些,最贴切的还是雨中那一缕笛音。

朱自清荷塘月色读后感【篇八】

小学的时候,我就读过朱自清的散文集,其中的《背影》、《匆匆》、《春》等作品都是我喜欢的。尤其是《荷塘月色》一文更令我爱不释手,我几乎背下了文章的每个段落。暑假,当我走进清华大学,再次捧读先生的这篇抒情散文时,竟感到自己离朱自清老先生那么近,心里也颇不平静。

那天,我依旧和妈妈来到清华园,坐在池塘边我拿出朱自清的散文集,轻声地为妈妈朗读了《荷塘月色》。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读着读着,我似乎觉得阴森的小路在柔美的月光下显得不再令人害怕,作者一边独处,一边欣赏美丽而令人陶醉的荷塘月色。一阵微风吹过,淡淡的荷花香也令我为之一振,放眼望去池塘中那一大片盛开的荷花,在阳光的照耀下格外妩媚动人。我仿佛又听到了作者的声音我看见了荷塘,田田的荷叶,零星在荷花,风中的花香,真令人心旷神怡。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浮在荷塘上,作者用光与荷花为读者呈现了一幅美丽的风景画,栩栩如生,淋漓尽致。我不仅在作者笔下尽情的赏花观月,而且还置身其中,我陶醉了突然美丽的、柔美淡薄的月光消失了,四周围着蓊蓊郁郁的树,树间透着光,可是光却是如此的无精打采,这时的主角几乎成了热闹的蝉和蛙,可是作者却什么也没有。虽然我很难体会作者当时的无奈和彷徨,但我的心仿佛也随作者回到了起初的不宁静

朱自清在先诉说了自己的不宁心境后,描写了一个宁静的与现实不同的环境??荷塘月色,通过对传统的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和高寒孤洁的明月的描绘,象征性地抒发了自己的洁身自好和向往美好新生活的心情。他为排遣心中的郁闷,夜深独享月色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悄悄地行,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他觉得自己是个自由的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以不理。并深情地发出了内心的声音: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意犹未尽,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朱自清先生是我国现代着名的散文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从这篇文章中我可以感受到作者对追求美好生活的渴望,对黑暗现实生活的厌恶和憎恨。他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下,不被白色恐怖所屈服,与白色恐怖作斗争,而我生活在这么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中,更应该好好的珍惜现在的生活,努力学习、奋发向上。荷塘月色的美丽可以使人暂时忘记忧愁,对美好生活的憧憬拉进了我和作者的距离。希望以后我再与荷塘相见时,已能真正读懂作者不宁静的内心了。

朱自清荷塘月色读后感【篇九】

我家有一个大书柜,里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童话、绘本、小说应有尽有。但是,每次我都会不由自主抽出《荷塘月色》,这可是我最爱的一本书。

它的封面是一朵娇艳的在碧绿的荷叶上,好似漂浮在梦幻般的荷塘上,再配上“让震撼心灵的华彩美文,滋养我们的精神生命”的这句话,真是充满了诗情画意。

尽管它没有精美的插图,只是由生活的感悟、故人旧事、行走的踪迹、思索人生几个部分构成,但每次捧起它,我就再也放不下来。

其中,我最喜欢读《荷塘月色》这篇了,它让我想起了《西洲曲》: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满是田田的叶子。”读着这些优美、传神、令人心旷神怡的文字,我似乎也走到了一片月光下的池塘边,看到了一池的荷花,自己也变成了那一朵最美丽的荷花。“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这是多么美丽的画面,我好像也沐浴着皎洁的月光,做起了一个荷塘月色的梦。

这本书我已经看了一遍又一遍,每次阅读都有惊喜,我在《背影》中感受到的温暖,《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让我无比骄傲,《生命的价格—七毛》令我重新思考生命的价值......

每次阅读都让我如痴如醉,这真是一本难得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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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分享:白牙读后感汇集七篇


“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书是人类的明灯,帮助人们打开黑夜的大门。经常读书的人会学会自我思考,从无序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一篇读书心得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进行整理的“小编分享:白牙读后感汇集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白牙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白牙》。

白牙是一头灰色的小狼,幼年跟着印第安人住在一起。为了生活,它不得不与小狗和山猫搏斗,虽然他战无不胜,但他还得向有棍棒和枪的人屈服。被美人史密斯买走后,他开始憎恨人类,因为史密斯把他拴起来,用棍棒打他。最后,是真正关心他的主人——斯科特安慰了它。白牙曾经救了斯科特的命,却狠狠地咬伤了美人史密斯。

达尔文曾说过:对所有生命的爱,是人类最高尚的品格。现在好多人根本不懂得这种爱,反而把伤害动物的行为当成乐趣——把小鸟关在笼子里,让它失去自由;把斗牛当成了娱乐……有人觉得我们不应该伤害可怜的动物,我认为,可怜的不是动物,而是我们人类。人类自以为是世上最聪明最高级的动物,是世界的主宰,可以驯服动物,可以驾驭动物。其实人类和动物之间是应当平等的,难道动物之间就没有感情吗?难道人类之中就没有卑微和弱小吗?其实,动物是很通人性的,文中的白牙既知道“报恩”,也知道“仇恨”。它认为斯科特是它的主人,它的财产以及它的亲人,都属于主人,不管主人遇到什么危险,它都会挺身而出。而对伤害过它的人憎恨一辈子。

我想起一则报道:根据科学家的研究发现,土拔鼠的叫声听似平常而短促,但表达的意义却很多。叫声的强弱、高低不同,表达的含义就不同。何等聪明!简直难以想象,所以我们一定要爱护动物,动物也有自己的内心世界,我们必须尊重。只有尊重动物,动物才能尊重我们。

不要再乱砍乱伐,污染环境了,给动物们创造一个美好的生存环境和宁静的家园。让人和动物在这个世界上和谐相处。

白牙读后感

With the first charpter did not understand what was happenning till i got to read the whole book. Well here Jack i thing wrote this book relating this to humans though he used dogs ,just like what he wrote in the Call of the Wild. He is really an interesting writer who wrights interesting novels or books. After reading this story about white fang you will see how good the book is. This particular story is about a dog named White Fang. White Fang takes place in 1897 in a forest and an indian village. Also, White Fang ends up in California. White Fang, a half-wolf half-dog mix, has only had love when he was a puppy, and I would barely call that love. I believe this book is a realistic fiction novel. It has real life situations, for a wild wolf. For example, when White Fangs tries to hunt during a famine, a time when food is scarce, he gets attacked by a vicious, angry lynx, a cougar-like animal. I myself, could only relate to Weedon Scott, White Fangs late owner. He saw White Fang hurt and tried to help him. It's the same with me. I like to care for animals. White Fang was tormented all through cub-hood by Lip-Lip, another puppy in the indian village. Lip-Lip would always get other puppies to gang up on White Fang. This is how White Fang became the most fierce animal in the indian village. When Lip-Lip, White Fang and many other dogs run away, Lip-Lip becomes frail from lack of food. White Fang, living in the wild once before, was taught how to hunt and that the law of the wild was eat or be eaten. Lip-Lip was always provided with food and never had to hunt. I think the most extrordinary part is when White Fang gets his revenge on Lip-Lip after they run-away. This book was a great novel that got me hooked. I would recommend this book for grades fourth-sixth. If you are too young, you won't understand the book and if you are too old, it will seem babyish. I believe this book will whisk you away to a whole other life.

白牙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杰克伦敦的动物小说《白牙》。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小狼白牙从小被父母抛弃,最后被主人司各特所救。白牙为了感谢他的救命之恩,不惜生命代价拼死保护主人的事。

我非常喜欢白牙。首先,因为它很勇敢。当它妈妈和母山猫决斗时,白牙明知自己太小,斗不过母山猫,但它却毫不犹豫地和妈妈一起打起母山猫来。遇见比他大的斗牛犬时,它也不退缩,立马冲上去与斗牛犬打斗起来。

其次,白牙很有自觉性。当它第一次吃了别人养的鸡挨了主人的打后,它就再也不去伤害鸡了,因为白牙知道这样主人就不会再打它了。即使主人故意将它放进鸡笼也不例外。

白牙也很独立。它从来不依靠母亲,从小就自己单独猎食,有时还会帮母亲猎食。长大后母亲被带走了,白牙从来没想过母亲,自己独立生活,练就了打斗的好本领。

最让我感动的是白牙知恩图报的精神。当它被司各特他们所救后,就自告奋勇地担当起了保安,不让陌生人进屋。后来白牙被带回了司各特的老家加利福尼亚,白牙还不让心存报复的杰姆进屋伤害大家。虽然它咬死了杰姆,但它自己的伤也很重,差点还丢了命。

但我觉得白牙也有美中不足的地方。它在印第安人的狗群里时,只会跟狗们打架。它应该与狗们和睦相处才对,即使狗来欺负它,也不该用武力解决问题。但白牙教会了我很多!

白牙读后感

《白牙》这本书出自于美国的,杰克·伦敦之手,这是一本和动物有关的书,讲述了一只小灰狼最终变成一只驯养犬的故事。

白牙,妈妈是一条狗,爸爸则是一匹狼。白牙从小和妈妈在一起,有一次,它跟随着母亲第一次遇见人类,白牙在篝火和食物的诱惑下,白牙有了他的第一位主人。但是,白牙的第一位主人,并不爱惜白牙,常常无视白牙,白牙总是被狗群欺负,渐渐的,活泼的白牙变得性格乖僻。

有一次,白牙的第一位主人染上酒瘾,白牙就被活生生地,卖给了它的第二位主人。

白牙的第二位主人非常残忍,见白牙是一匹狼,又比较喜欢打架、斗殴。就不停用鞭子抽打白牙,要么让白牙和别的狗打架给人看,要么就把白牙,放进狭小的铁笼子里供人观赏。偶然的一次机会,白牙碰到了它生命中的救星,它的第三位主人。

白牙的第三位主人,用爱、用温暖,燃烧起白牙爱的火花。

希望大家喜欢这本书,只有你们亲自去看,才能感受到这本书的乐趣。

白牙读后感

我特别喜欢《白牙》一书,尽管我已经看过多次,还要再拿出来细细品味一番。不瞒你说,这次我又有新收获了呢!

我又是一口气看完这本书的,看完时,我心中还是感动至极。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父亲在它出生不久时就战死了,它半大的时候母亲也被买了。白牙是兄弟姐妹中唯一一个活下来的,它有着坚定的意志和顽强的生命。白牙从小便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长大,为了生存不得不与狗、山猫等进行残酷的战斗,一次又一次的磨练使它战无不胜。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在他的棍棒和拳头的力量之下。后来白牙被卖给一个白人,被迫成为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对手实在强大,白牙频临死亡,这时,新主人把它从死亡线的边缘拉了回来,并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使白牙变得忠诚、善良。白牙又帮主人打死了夜晚偷偷潜入主人家的偷袭者,虽说救了主人和主人的家人们,但白牙身受重伤,但凭着它顽强的生命,白牙活了下来,可以和同类或主人玩耍了。小说描写细腻生动、感人至深。

小说最后,白牙为什么变得忠诚、善良?是因为主人对它的仁慈和爱呀!是白牙对主人的信赖呀!如果主人对它不仁慈,不爱它,白牙也不会信赖主人,那么白牙就要继续臣服在人类的棍棒之下,稍作反抗,就又是一阵棍棒的毒打......我闭上眼睛,不敢再想下去了。幸好主人对它仁慈和爱,不然白牙为什么拼上自己的性命去救主人呢?那白牙的主人不就......其实,白牙完全可以不救主人,可是,白牙对主人的爱已经达到了无法用语言描述的地步,所以,白牙愿意搭上自己的性命去救主人。

想着想着,我不由自主地低声说道:仁慈和爱,不就能创造出美好的境界吗!

白牙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白牙》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地区,后来被贩卖到严寒的北方,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布克的原始本能“复苏”了,它渐渐的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法,懂得了棒子和牙齿的法则,最终回归荒野,成了狼群的首领。

《白牙》讲述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在幼年的觅食过程中学会了凶恶和残忍。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中,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在它的棒子和拳头的力量之下。后来被卖给了一个白人,成为了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白牙奄奄一息的时候,新主人将它解救出来,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最终使他变得善良、忠诚。

在这两个故事中,我更加喜欢荒野的呼唤,从原来生活优裕的一只狗,被贩卖到严寒的北方,为了生存而是应了荒野,最后成为了狼群的领袖。杰克·伦敦为我们这些神经麻木的读者创造了一只有思想、有智商、有感情的一只狗。

在《荒野的呼唤》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

在《白牙》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只要你用仁慈和爱对待动物,定会换回它对你的信任和忠心耿耿。

白牙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叫《小灰狼白牙》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讲述了一只名叫“白牙”的小灰狼在爱的驯化下,从孤独、封闭的荒野中走出,最终变成一只驯养犬的故事。

它原本是荒野中拥有1/4狗血统的狼,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历经种种磨难和曲折,最终遇到了慈爱的主人斯科特,最终走出了荒野,过上了驯养的生活。

在这篇小说中,使我感受最深的——爱。因为有爱,使白牙走出了荒野;因为有爱,使白牙过上了驯养的生活。这一切都是因为有了爱。只要心中有爱,并真心的为他。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会被感化,不管是残暴,还是温柔,都能被理解。

“白牙内心的喜悦,巨大的爱在心中汹涌澎湃,挣扎着要表现出来——它突然把头往前一伸,埋在主人腋下,只露出两只耳朵,不再嚎叫,只是轻轻地推动着脑袋,紧紧地依偎在主人身边……”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因为主人斯科特付出了许许多多的爱,所以白牙才会被爱所感化,以它的爱回报主人的爱。白牙爱主人,爱得很深很深,并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挽救了主人的生命。

我想平时的生活也是一样,只有付出爱,才能够得到爱的回报。爱是伟大的,因为有爱的滋润,万物才充满生机;因为成长之路有爱的陪伴,我们才能健康成长。爱能够融化人们心中寒冷的坚冰,爱能够指引人们走上正确的道路,爱能够照亮人们的心灵之路……

小编分享:根鸟读书心得


“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书是人类的明灯,帮助人们打开黑夜的大门。经常读书的人会学会自我思考,从无序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一篇读书心得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进行整理的“小编分享:根鸟读书心得”,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看完《根鸟》这本书,我眼前依旧是那个在向西边奔跑的根鸟,依旧是那飞舞而零乱的长发,依旧是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就是这种青春飞舞,志气昂扬的感觉,那是一个怎样的梦呀!

知道吗?我最喜欢的就是书中所说的根鸟的志气与毅力,就是这中种阳刚的气质使我欣赏。记得曾有一句话:“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长百岁。”意思是说:“有志气的人不在年岁大小,无志气虚度终身。”根鸟就是从小就有一个梦,他为了梦而一直追求不放弃。这不就是我们应该学的吗?正如我自己,小时候我虽有梦想,但整天朝三暮四,而且不用实际行动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就索性放弃繁琐的梦想,一直无悠无愁的生活,记得那一天,不知为什么我眼睛突然一亮,那是一年级第一天上学,我看见了老师,知道了什么是崇高的敬业精神,知道了老师的高尚。我决定做老师,我再没有朝三暮四,而是“奋力划浆”。看完《根鸟》,呼唤起心中久困的力量,加深了成长的大树的根。

其实,我一直有一种心中的力量,一种说不出的力量,呼唤起这种力量时,心中很舒服,像梳顺的头发,像耕完的田地,像净化了的春水,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美妙,真是好极了,这应该是青春无束的感觉吧!

我建议大家都看一下《根鸟》这本书,因为里面包含着无限青春热血与阳刚气质。

小编分享: 诗经读书心得270字


“读书不觉已春深,一寸光阴一寸金。”书是良师,能教导我们健康成长。生活可以清贫,但不能无书,书给与我们的不单单是知识,还有性情和视野。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一篇优质的读书心得应该是什么样子?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编分享: 诗经读书心得270字》,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诗经读书心得(篇一)

其实印象最深的还是《蒹葭》这首歌。

“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边……”《蒹葭》一开始给人丰富的想象,很像现在的朦胧诗派,朦胧,不懂什么意思,智者见智。所以几千年来,每个人对这首诗的理解都不一样。“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蒹葭》也是。“任意”是谁?几千年来,人们给出了上千个答案。

以前看的时候总觉得应该是男人对心上人的执着追求。它充满了明显的甜味和明显的苦味。真是千变万化,千变万化。这次又看了一遍,突然感觉心情变了。这可能是一个人对理想的苦苦追求吗?会不会是追梦者苦涩的胡言乱语?

每个人都是追梦人。每个人年轻的时候都会做梦。他们想成为医生和科学家。他们想成为诺贝尔奖获得者。但是,当我们处处碰壁的时候,当生活磨平了我们的棱角的时候,我们生活中剩下的就只有米、油、盐、酱、醋茶,只有银行账户被提拔加班。这个时候,怎么才能追求一个像年少轻狂时那样的梦想呢?“从它回去,路又长又长,它从它回去,在水中间。”我们还有这样的热情吗?

现在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是一个捕梦网。“初生牛犊不怕虎”,我们还有激情。我们想成名成仙,我们仍然有信心一切都不是问题。这是未来所在,也是人生最好的方向。即使每天斤斤计较每一个成绩,即使感叹功课,还是有理想的。问大家以后想做什么,很少有人不写一个字就挠头很久。每个人都年轻又坚强。人们会追逐自己的梦想。

但是现在,以后还会坚持吗?会不会有人即使路被堵死,路被打破,也不会放弃追逐梦想?我想到了现在很火的《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终于弯成功了,也是唯一一个坚持走自己想走的路的人。我不能说坚持下去就能成功。我只能说,坚持原来的梦想,就能成功。成功的定义是什么?做自己想做的事,做出一定的成绩,我感到满足和快乐。我觉得是成功。我觉得是最理想的职业状态。那么,坚持是成功的必由之路。

“生活就像一把无情的雕刻刀,改变了我们的外表。

会不会还没开花就枯萎了?我做了一个梦。"

让人听了很伤感的歌词,有多少人在做自己想做的事,有多少人放弃了对生活的努力,放弃了成为《蒹葭》主角的可能,有多少人,即使路被堵死,路被堵死,路被堵死,路被堵死,路被堵死,路被堵死,路被堵死,路被堵死,路被堵死,路被堵死,路被堵死,路被堵死,路被堵死,路被堵死,路被堵死,路被堵死,路被堵死,还有多少

很多年后的歌词我也不想唱得有很深的共鸣。也许我唱啊唱,会流泪。我这辈子就这一次去。我当时为什么不挣扎?如果我尝试失败了,我仍然会感到满意。那么,现在是什么?直到现在都不是一个美好的结局。我真的不想这样。

我对自己说:

那么,请坚持。

诗经读书心得(篇二)

初遇:

徐志摩的《偶遇》中说:“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汇时互放的光芒。”我和诗经的初见也是一场偶遇。在窗缝漏下的光线里,在唐诗宋词的书影间,在那惊鸿一瞥中,我与《诗经》偶遇了。在与之交汇的瞬间,我为她的光芒所惊艳。同为偶遇,我并未如徐诗而言,就此忘却。在八岁那样懵懂的年纪,我并不能完全领略其美丽,只是嗅得一缕墨香;在那样的好动的年岁里,就愿因一句“琴瑟在御,莫不静好”而静读一本有些深奥的书,就像偷穿大人衣服的孩子,看着别扭却内心欢喜。

八岁的我有我的天真无知,而《诗经》有她的深邃神秘,那样的我们似乎并不是合适的同行者。我看她就像在看重纱后人影,但也许是因为一份中华文化血脉,让我对她产生了兴趣,就这样在心里留下了印记。“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深挚的情感让我羡慕;“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让我向往;“谁谓荼苦,其甘如荠”让我似懂非懂....

再遇:

再遇《诗经》,她就入了我心,带着一份探究的心情,我在初中掌握了一定的阅读能力之后,我重新拿起了这本书,句句解译,步步深陷。《硕人》里勾勒出一幅工笔细描的仕女图;《凯风》中吹响起淳淳可感的慈母心;《北山》下呐喊出的愤愤民声…….既平庸吏民亦将相侯伯;兼风云社会和永恒自然;含物像人事孕思想信仰,跨越西周春秋,横渡黄河长江,屹立在洪荒时间中,静默在浩浩人流里,只待遇见知己,将那五六百年的历史画卷与之共赏,将那风云人事细细说来。

再遇她时,我掀起了重纱,惊见“有美一人,清扬婉兮”的高贵亲切,目光深邃……

终思:

有人说过:“要真正读懂一本书,就要读懂她的思想,更要思考她的价值。”在高考过后的暑假里,我第三次翻开了《诗经》,没有初见的惊艳,并非再遇时的研读,只是用指尖划过字里行间,目光穿过纸页游览古今,内心涌起骄傲和苦涩的复杂情绪

我骄傲于中华民族的文化博大精深,短短四字,区区几行便能引人畅想或发人深省。若不是在这片华夏大地上长大,若不是流淌着华夏民族的血液,或许很难领悟到中国诗词的'魅力,更别说是《诗三百》这种于国人而言亦有些晦涩的古籍了。中国的古代诗歌由《诗经》起源,近而发展成中华文化的标志之一;中华文化在华夏大地扎根,继而成长成参天大树,并在国人的施肥和风雨的洗礼中越发枝繁叶茂。

反映不同阶层的人文风俗是她的思想,所以她目光深邃;找寻民族认同感是她的价值,所以她高贵亲切。因为读懂了她,我才更为生为华人而自豪庆幸,庆幸能和《诗经》相识,相知,相爱。

然而,这份自豪中夹杂的苦涩却令人遗憾。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很少有人愿意静下心来读一本书,即使有这样的人,能选择《诗经》的人也很少。

噫,“莲之爱,同予者何人?”我不是担心《诗经》像其他典籍那样失散在社会的动荡和时间的长流中,毕竟她已被我们妥善保存。可是我却害怕她像博物馆里的古册般,被“玻璃”格挡在我们的世界之外。佳人静立,是等待爱人,而非永远沉睡。她仍期待在时光中与我们相遇,擦出思想的火花。

以现代的技术手段而言,保存古籍已非难事,但我们如何更好的传承和发扬经典仍是难题。经典古籍不应只是展示我们的文化有多么深远凭证,他们更应该成为中国智慧的源泉,无论是屠呦呦从《本草纲目》中获得灵感,还是国人价值观的形成。成为联系国人的纽带,作为连通过去和未来的桥梁,是他们的真正价值。如今我们举办网络征文评选活动,宗旨是为了号召更多的人去阅读经典,发现他们的价值,加强民族文化自豪感和认同感。而这,也是我在三读《诗经》后最迫切的感受。这么好的作品,应该让跟多的人了解和阅读!

诗经读书心得(篇三)

《诗经》谁都知道,是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它可是汇集了从西周初年到春秋中期五百多年间的诗歌三百零五篇。在先秦叫做《诗》,或者取诗的数目整数叫《诗三百》,本来也只是一本诗集。但是从汉代起,儒家学者把《诗》当作经典,并且尊称为《诗经》,列入“五经”之中,它原来的文学性质就变成了同政治、道德等密切相连的教化人的教科书,也称“诗教”。

《诗经》中的三百零五篇诗被分为风、雅、颂三部分。我最喜欢“风”,因为。“风”的意思是土风、风谣,也就是各地方的民歌民谣。“风”可是包括了十五个地方的民歌呢,共有一百六十篇。“雅”是正声雅乐,是正统的宫廷乐歌。被分为“大雅”和“小雅”,一共有一百零五篇。“颂”是祭祀乐歌,以前用于宫廷宗庙祭祀祖先,祈祷和赞颂神明,现存共四十篇。孔子也曾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我认为“国风”在《诗经》中最无邪,最淳朴,“国风”中最无邪,最淳朴应该是《关雎》。它唱出的是百姓的心声,唱出的是对生活真实体验的实实在在的道理。它的动人之处是道出了凡胎肉身的我们都能体验到的人生经历和道理,它的光辉使文人的矫柔造作和酸腐之气显得苍白贫血和令人作呕。他不是华丽的,而是跟老百姓的话一样,朴实、真切,一针见血,有血有肉。自古以来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是千古不易的真理,自然的法则。虽然我们还小,但是我们也会明白,如果我们不能正确认识,那会带来偏见。

人这个怪物,总要无事生非地造出一些鬼来吓唬自己,总是造些枷锁来给自己套上,就是不愿意对着镜子正面地、里里外外地看着自己。然而时代在变,莫非人性也真地在变?男的不男,不留胡子,不骑马打枪,浑身奶油,手无缚鸡之力,不称“男人”而称“男孩”。女的不女,粗声大气,膀大腰粗,男孩不敢做的敢做,男孩不敢说的敢说,姑娘能做的不能做,姑娘会唱会说的不会唱不会说。工业化不仅把人变成流水线生产出来的产品,也把男欢女爱的真情实感变成流水线生产出来的罐头、方便面、巧克力、化妆品、洗发香波、泡泡糖。

和古人相比,这是我们的幸运,还是不幸?

《诗经》是纯正无邪,现在的人呢?男的不敢把心里话说出来,只是做作,好像古代的小娘子。女的却一点都不害臊,敢举着拳头乱舞,甚至恐吓男的,好像强盗土匪一般。和古人的性格反差极大,真不知我们是幸运,还是不幸?

诗经读书心得【篇四】

终南真是个小地方,每一天和姊妹们嬉闹以后回到房间里,望着窗外的楠树和正开的美丽的海棠花,心底总是生出许多伤感。村里的姊妹们嫁了以后,便日日的劳作,从此韶华渐去,玉容黯淡,如果镜子中的我有一天,也是变成了那般模样,该是多么可怕?母亲又在庭院呵斥着不知道的什么,那嘶哑的声音,居然是老人们传说的那个曾经的黄鹂鸟么?母亲的例子更让我对未来充满了畏惧。想到将来的丑陋,肮脏,种种不堪,怎么能让我安然?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风了,青青草儿的味道和楠木的香随着风儿飘来,唉,如果没有可怕的未来,那么,应该是多么的快乐。隔壁的永安哥哥在门外问母亲有没有吃过午饭,那声音说的响亮,我知道其实是说给我听。可是,和他一起纵有万般的快乐,又怎么敌得过我对嫁做人妇的恐惧呢?他家和我家是一样的小户,难道我以后就陪了他一起喂那些猪儿和小油鸡么?我烦恼的把窗户关了,自己躺在床上闷闷的不乐,不知道怎么的就睡着了。

是什么声音啊?把我吵醒。我起身,打开窗户,却正好看见庭院门口停着一驾漂亮的马车,我诧异的起身,探出窗子想要看个仔细,却看见那马车里下来个锦衣华服的少年,翩翩的风采,白里透红的肌肤,甚至比我们村许多姊妹还美。这少年穿的绣有黑色与青色花纹的礼服,和昂贵的裘皮大衣,头上戴着高高的威仪的冠,看车下那些围着他转的仆佣,想来是大地方来的公子。那些人中间的一个走向我家,我不由的竖了耳朵,仔细的听了,却原来只是找我母亲问路。

我有些失望,又为自己的失望羞耻。手抖的就把那支着窗户的木棍掉落。意外的声音,惊的那些人都朝这边看来,我看见那公子,也转过脸,目光正对了我的眼睛,我的脸刹那间红了。急忙的退回了房间,心如鹿撞。少少的安静,我恍然记得自己是刚刚睡醒的模样,蓬头垢面的一定也很丑,急忙的寻了镜子来,却看见镜子里,粉面俏然,发髻凌乱,完全就是个小家碧玉模样,上不了台面。心里恼着自己,不该就那样唐突的推窗出去,更不应该在中午时分睡着,如果刚才,是如戏文中唱的正梳妆得体的在庭院看书,那才应该是多么的合适!

心思辗转,却听见院外玉佩轻撞的声音,马车的声音重又辘辘的响起,远去。

小编分享:子夜读书心得(篇七)


“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书是雨露,能滋润干枯之心。读书,可以让你掌握知识,而知识就像呼吸一样,吐纳之间,可以见人的气质与涵养。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你印象深刻的读书心得是哪一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的“小编分享:子夜读书心得(篇七)”,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子夜》是茅盾的长篇小说之一。文章通过对主人公吴荪甫的事业兴衰与性格变化、周边人物的交错事件的叙述,还原了中国30年代上海的大致原貌。

文章的一开头,写的是主人公吴荪甫的父亲吴老爷子因为在家乡的农村革命运动躲到上海,却被上海都市与乡村生活截然不同的繁华和光怪陆离所吓坏猝死。

这里就交代了文章的背景--中国的30年代,一个繁华至极又黑暗不安动荡的时代。而吴老爷子这个"封建主义的僵尸"的死,众人对吴老爷子的死不以为然,正是象征着封建地主阶级被挤出历史舞台,以及资产阶级的兴起

吴荪甫是一位民族企业家,经营着一家丝厂。因为当时正值经济危机,所以吴荪甫和一干人建立了益中信托公司便于资金运转。但不久吴荪甫的家乡双桥镇发生变故,引起了大量农民罢工反抗。于是吴荪甫雇佣了屠维岳,指使他通过蒙骗分裂工人平息工潮。

在这里,工人罢工反抗资本家的残酷剥削,最终却被欺骗并毫无改变的结束了工潮的事件,表现了吴荪甫唯利是图的阶级本性和工人阶级的生活悲惨和被动地位,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不安和资本阶级对工农民的压迫。

之后吴荪甫因为企图扩大民族企业,与依仗外国的金融资本的赵伯韬产生了矛盾,而且竞争愈演愈烈形成对立局面。赵伯韬野心极大,企图吞并吴荪甫的益中信托公司。几次较量下来,益中信托公司量亏损,吴荪甫变卖资产希望力挽狂澜改变局面,但在赵伯韬操纵局势刻意的为难和同伙的叛变下,最终吴荪甫彻底破产。

吴荪甫代表着中国的民族企业,在当时世界经济危机、军阀混战、农村经济严重破坏的背景下崛起,又在帝国主义的侵略下动荡、企图改变现状。虽然最终覆灭,但表现了吴荪甫敢于反抗帝国势力控制的一面,也就预示着中国在帝国主义和国内反动派支持下的资本主义只会导致国家更加殖民化。

《子夜》的语言简洁细腻,文中运用大量的细节描写。如在吴老爷子进城时的所见是"汽车发疯似的向前飞跑。""几百个亮着灯光的窗洞像几百只怪眼睛。"形象生动地表现了吴老爷子这个封建主义看见资本主义的取代时的惊讶和惶恐。

《子夜》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揭露了阶级之间的斗争,社会的黑暗残酷,和人们心中的不安苦闷抑郁。它是我国无产阶级文学运动中出现的第一部成功的长篇小说,它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是记载了一个时代悲剧的过程。

小编分享:拇指姑娘读书心得(篇一)


“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书不仅仅是获取广泛的知识,陶冶情操,还能缓解焦虑,调节情绪。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优秀的读书心得在哪可以看到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编分享:拇指姑娘读书心得(篇一)”,仅供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假期里我读的童话故事有很多,我喜欢的童话有:《海的女儿》、《丑小鸭》、《母亲的故事》、《皇帝的新装》等等。《拇指姑娘》这个故事是我最喜欢的。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从前有一个女人,她希望有一个小丁点孩子,但她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可以得到,所以她请教一位巫婆,巫婆给她一颗大麦粒说:“把这粒大麦种在花盆里,过不了多久就会长出你想要的东西。”

她回到家里,把这颗大麦种在花盆里,不久就长出了一朵郁金香,郁金香绽放开了里面就有一个非常可爱的小姑娘,她还没有一个大拇指的一半长,所以大家都叫他拇指姑娘。

一天夜里,一只老癞蛤蟆把拇指姑娘偷走了。他让拇指姑娘做他儿子的媳妇。拇指姑娘坐在荷叶上哭,鱼儿很同情拇指姑娘就咬断叶子的杆。叶子带着拇指姑娘漂啊漂啊

后来一只甲壳虫叼起她飞到树上,说:“她很美”。可是甲壳虫小姐们说:“她很丑。抓她的甲壳虫也不愿意要她了,将她放到一朵雏菊上。

冬天,拇指姑娘冷得发抖。他去向田鼠讨要一点麦粒,老田鼠喜欢拇指姑娘

田鼠的邻居是鼹鼠,鼹鼠邀请拇指姑娘散步。

角落里躺着一只冻僵的燕子,拇指姑用草叶编了一块厚厚的毯子救活了燕子。

田鼠要把拇指姑娘嫁给鼹鼠。拇指姑娘不愿意嫁给鼹鼠,伤心的哭了。这时,燕子飞来了。决定把拇指姑娘带走。

燕子把拇指姑娘带到一个美丽的国度,遇到小小的国王,他请求拇指姑娘做他的王后,拇指姑娘害羞的答应了,人们送给拇指姑娘一对翅膀,这样拇指姑娘就可以在花丛里自由的飞来飞去。这才是拇指姑娘应该生活的地方。

读了这个故事我感觉:拇指姑娘虽然外表上看起来那么柔软无力,遇到很多困难,但她却不屈服于现实,在别人的帮助下,一次次的逃脱了困难,最终获得了快乐幸福的生活。在学习中也一样,遇到困难想办法克服,通过自己的努力,就能取得好成绩。

读书心得《小编分享:中班教育笔记范本汇集》一文希望您能收藏!“好读后”是专门为给您提供读书心得文章而创建的网站。同时,hdh765.com还为您精选准备了荷塘月色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