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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妙数王国读后感50字

发布时间:2022-09-22 来源:互联网

热门精选:奇妙的数王国读后感范例(7篇)。

“少年辛苦终事成,莫向光明惰寸功”书是一股清泉,沁人心脾。读书像登山,不同高度有不同的风景,让你成为一个有温度、有情趣、会思考的人。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对于读书心得我们应该怎么样去写比较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热门精选:奇妙的数王国读后感范例(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奇妙的数王国读后感(篇一)

数还有王国?在现实生活中肯定是没有的。但却有本有趣的书,能带着我们一起遨游数的王国,感受数学的乐趣。朋友们,快跟着我走进这本由我国著名的科普作家李毓佩教授写的《奇妙的数王国》中吧。

书中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五年级同学小华,一个是初中生小强。两人的数学知识学得都很好,还获得过几次数学竞赛的奖项。两人还在数王国里做了很多好事,深受零王国的喜欢。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故事情节是小强和小华帮零国王找到了宝物的那一部分。他们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抓住了一个个盗宝贼,让零王国很是高兴。其中抓盗刀贼的那部分,最引人入胜。那么,盗刀贼这个数究竟是多少呢?

一天晚上,数字4在门口站岗,一个蒙面数用乘法钩子钩住了他,4顿时失去了知觉,蒙面数赶紧走上楼去,又遇到了

数字12,12刚想反抗,就被蒙面数用减法钩子钩住了,晕了过去。偏巧,在二楼看守的数40那天刚好有急病被送到医院,盗刀贼乘机冒充40,偷走了宝刀。国王知道后,大发雷霆,让小强和小华帮助数王国尽快抓拿盗刀贼。小强仔细的分析后,找出了头绪:盗刀贼先用乘法钩子钩住了4,又用减法钩子钩住了12,很快列出式子:

奇妙的数王国读后感(篇二)

读了《奇妙的数王国》这本书,我知道了很多数学知识。如:组成相亲数条件是甲数的所有真因数之和等于乙数,而乙数所有真因数之和又恰好等于甲数,这就是一组相亲数了;古埃及分数是包括2/3和所有分子是1的分数;6是最小的完全数;无限循环小数0。66767……可以简写成0。67;2=1。

在这本书里,我觉得最有趣的是有理数和无理数之战。故事中,因为无理数要求改名字,而有理数不答应,无理数一气之下就跟有理数打了起来。经过Л司令和1司令的同意,司令们来了一场决斗。后来经过两场决斗,Л司令自知不是1司令的对手就撤回了自己的疆土,再也不来侵犯了。

《奇妙的数王国》里的故事也很好看,这本书以讲故事的形式说了很多数学原理。比如:“大战野牛山”这个小故事让我明白了三角形具有稳定性;“孙悟空遇到难题”的故事让我知道0。9=1;“重建小数城”让我学会了宽除以长等于0。618的长方形是黄金长方形。

《奇妙的数王国》这本书让我学会了很多很多的数学知识,我推荐大家看这本书。

奇妙的数王国读后感(篇三)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有趣而且还能学知识的一本书,书的名字是《奇妙的数王国》。这本书是我国著名的科普作家李毓佩爷爷写的,是一本数学科普读物。每次写完作业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书中讲述了整数、分数、小数以及数学图形如三角形、正方形等一些数学知识。我很喜欢初中生小强,因为他用自己的聪明帮助数王国找到了丢失的宝刀,他遇事不慌,爱动脑筋想办法,是我学习的榜样。在生活中,我经常因为粗心而算错题,每次碰到难题时首先愁,而不想克服它,其实有些题看似复杂,其实很简单,只要多动脑多细心一点就会做对的。

《奇妙的数王国》这本书中的每一个精彩故事都很吸引我,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也懂得了很多的道理。让我觉得学数学很有趣,你是不是也很想看这本书呢?那就敢快走进奇妙的数王国,感悟其中的乐趣吧,相信你也会和我一样喜欢这本书的。

奇妙的数王国读后感(篇四)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奇妙的数王国》,它是我国著名科普作家李毓佩教授写的,他十分擅长用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童话形式把抽象、枯燥的数字知识讲得深入浅出,读起来轻松自如。它提倡调动少年儿童的情感因素,让读者在愉悦中接触数学。下面听我来讲好听的故事吧!

一天唐僧四人走得很累,大家原地休息,八戒说:“猴哥,咱俩玩点什么,好吗?”悟空说:“玩抢十五吧。”八戒忙问:“怎么玩?”悟空说:“谁先拿到十五颗石子谁就胜利了,输了就被弹一下脑门。”他边说边找来了很多石子,开始玩了,八戒抓九他就抓六。每次都破坏他的计谋,所以每次八戒都输,脑门上起了个不大不小的包。他问:“猴哥,为什么你每次都胜利呢?”原来悟空在太上老君那里看到了个九宫图中心是五,他每次都先抓五,有四种方法可以先得十五,而先抓别的数只有三种。八戒一听拍了下头,正好拍到了那个包。书中还讲了鹰击长空,大地震之后等小故事。

这本书让我对数学有了全新的认识,原来枯燥的数学竟然如此有趣。小朋友们听了这个故事,是不是你们也想看一看呢?

奇妙的数王国读后感(篇五)

这个暑假,萧萧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叫《奇妙的数王国》,这本书有许多有趣的童话故事,是我国著名科普作家:李毓佩写的,他十分擅长用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童话故事形式,将抽象、枯燥的数学知识,讲得深入浅出,读起来轻松自如,《奇妙的数王国》读后感(廖莹雪)。他提倡调动少年儿童的情感因素,让读者在愉悦中接触数学。李毓佩教授的作品独树一帜,特色鲜明,深受全国少年儿童的欢迎。我在故事中学到了很多数学知识。这里面有10个故事,比如:《奇妙的数王国》、《猪八戒新传》、《长鼻子大仙》…不过,我最喜欢的是《7和8的故事》。故事里讲的是:妈妈给小毅买了一个塑料的"数学万宝盒",里面有十个数字0、1、2…9,有+、-、×、÷四个运算符号,还有一个等号,小毅非常高兴,边跑边跳边唱。他只顾着拿着盒子上下舞动,连两个数字从盒子里掉出来都不知道。"啪,啪"两声,数7和数8掉到了地上,7和8大声喊叫:"停一停,停一停,把我俩丢啦。"可是小毅头也不回,随着远去的歌声,一溜烟得跑走了。7和8很着急,但它们还是挺起胸,昂起头去找它们的数字兄弟,在途中,它们遇到了一个没有盖盖的下水井,它们一起掉进了下水道,遇见了一只老沟鼠,老沟鼠一直想挖苦他们,可它们很聪明,如:老沟鼠想要一个0,7用头使劲撞击8的腰部,一下就出了两个0,老沟鼠有想要一个2,原来8本来就是一个质因数,7本来就是一个质数,又变出了3个2,老沟鼠又要它们组成一个很大的数,数8可真有点动气了,只见他举手在自己的光头顶上"啪,啪"连拍两下,"噗"的一声变成了三个2,这三个2和7摆成了一个极大的数。两个数既聪明又调皮,把老沟鼠气得暴跳如雷。它们凭着聪明和才智度过了一次又一次的难关。我觉得这一点,很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往往碰到难一点的题就不想继续动脑筋思考以后我也要向他们学习。里面讲的内容很奇妙,让我觉得学数学不再是一件枯燥的事,而是一门很有趣的知识。

奇妙的数王国读后感(篇六)

假如我是一棵树,书就是我成长的太阳;假如我是一条鱼,书就是那辽阔的海洋;假如我是一只小鸟,书就是那蔚蓝的天空。

我最喜欢看的是一本有关数学知识的童话书—《奇妙的数王国》,书中共写了十个数学故事,分别是奇妙的数学王国、猪八戒新传、长鼻子大仙、熊法官和猴警探、梦游“零王国”、神秘数有理数与无理数之战、小数点大闹整数王国、七和八的故事和鹰击长空。我最喜欢故事里的小强和小华了,因为他们用自己的聪明头脑帮助零王国找回了丢失的宝马。他们遇事不慌,爱动脑筋想办法,我一定要向他们学习。只要你认真阅读,相信读完后一定会学到许多知识的。我推荐这本书的理由是:里面有很多数学知识,而且每一个故事都是一道道数学题,等着我来破解其中的答案,大大地提高了我的思维能力。

听了我的讲述,你是不是很想看这本书呢?那就让我们一起走进奇妙的数王国吧!它能把原来枯燥乏味的数学变得很有乐趣。同学们,让我们把书当作自己的好伙伴,陪我们一起成长吧!

奇妙的数王国读后感(篇七)

《奇妙的数王国》这本书有十个故事,每个故事都很精彩。

梦游零王国故事讲了一个孩子在梦中,来到一座宫殿,一个女孩出来迎接他,介绍自己叫王小零,要带他参观她的零王国。这儿的公民都剃光了头,你可以放心与他们握手,但不能和他们拥抱;握手就像加号,你还是你自己,拥抱则像相乘,你就变成零王国的公民。

我还很喜欢长鼻子大仙故事,主人公是猴法官和长鼻子大仙。猴法官是虎大王任命的森林大法官,聪明又勇敢,破了好几个案子。长鼻子大仙在森林里骗吃骗喝,做了很多坏事。猴法官装成长鼻子大仙,和长鼻子大仙比计算数学题,最后揭穿了长鼻子大仙的身份,是一只狐狸伪装的,并抓住狐狸把它扔到了山谷里,但是狐狸没死,被挂在了树上。猴法官又设计把狐狸从洞里引出来,用大网把狐狸罩在里面,并宣布把狐狸吊死在树上。

我们应该学好数学,数学很重要,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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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文推荐]爱德华的奇妙冒险之旅读后感汇总(7篇)


“读书不觉已春深,一寸光阴一寸金。”书是利剑,能斩破黑暗之愚。读书的人会对社会事件和文化多样性有更丰富的认知,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大家一般写的读书心得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文推荐]爱德华的奇妙冒险之旅读后感汇总(7篇)”,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爱德华的奇妙冒险之旅读后感 篇1

一只搪瓷兔子,在被不断“丢失”的旅途中颠沛流离,历尽千辛万苦,从失宠到再次获得关爱并学会爱人,他到底体会到了什么道理?兔子的经历又带给我们人类什么启示?

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了《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这部小说主要写了在埃及街旁的一所房子里,住着一只名叫爱德华·图雷恩的瓷兔子。那只兔子整天一副自鸣得意的样子,理由很简单:他被一个名叫阿比林的女孩所拥有,她对他关怀备至、崇敬有加。可是后来的有一天,他不小心掉进了海里,但被渔夫捞着了;后来又掉到了垃圾堆的顶部,接着是流浪汉的营地篝火边,又从一个生病的孩子床前到孟菲斯的街道上……

就在爱德华漫长的旅途中,他的头不幸被摔成了二十一块。它的一个年轻而又贫穷的朋友,把他带到一个玩具修理商那里,哭着请求他的帮助。爱德华的朋友因为贫穷无力支付修理费,最后不得不放弃爱德华以使他得到治愈,忍痛割爱,将爱德华送给玩具修理商。他的朋友是了不起的,为了挽救爱德华,最终放弃自己喜欢的东西,而不是眼睁睁看着爱德华死掉。还有那位高明的玩具修理商,他用最高明的技术,将快要死去的爱德华恢复到往日的辉煌。不管是爱德华贫穷的朋友,还是那位技术高明的玩具修理师,以及爱德华在旅途中遇到的其他伙伴,它们都在用自己最大的力量来关爱曾经失去爱的一只玩具兔子。更重要的是,他们也相信,自己最终将获得在玩具身上投资的回报。正如玩具行当里流行的那格言:“只有获得修理玩具的机会,才能获得真正的机会!”

那只名叫爱德华的兔子一路上的见闻令我惊愕不已——即使是一颗极易破碎的心也可以失去爱、学会爱而重新得到爱。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如此,对人对物,我们都应该怀着一颗尊重且关爱别人的心;这样,世界才会充满爱。

爱德华的奇妙冒险之旅读后感 篇2

今天下午,我和爸爸花了20分钟读了《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到了第19章。小兔子爱德华在一次旅行中,意外的和他的第一位小主人分离,之后遇到不同的新主人,被起了不同的新名字,他的心情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从原来不懂得珍惜,到越来越希望得到关心和爱护。

还有八章故事就结束了,我期待后面的精彩结尾。

爱德华的奇妙冒险之旅读后感 篇3

从前有一只陶瓷做的小兔子,叫爱德华,他觉得自己是世界上了不起得人,全世界都得听它的指挥。

它在一次去英国旅行时,被两名男孩扔进了大海里,在暗无天日的大海里,它想起来阿比林是那么的爱他,他很后悔,他决定之后一定要好好爱一个人。

它在经过一场风暴后被一位渔夫打捞了上来,送给了了它的老伴内莉,内莉经常给它讲故事,内莉的女儿来拜访时,把爱得华扔进了垃圾桶。 垃圾又被运到垃圾堆里,爱得华又被一条狗从垃圾堆里刨了出来,叼到了一个叫布尔的男人手里,那条狗的名字叫露西,爱得华又跟随着布尔一起去流浪,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过去了七年,爱德华又被火车列车长一脚踢进了草丛里。

它又被一个老太太捡起来。 拿去当稻草人,来赶走那些偷粮食的乌鸦, 有一个叫布赖斯的小男孩把它拿回了家。

他把爱德华送给了它的妹妹,他妹妹非常喜欢爱德华,可爱德华却眼睁睁的看着她死去,没办法,他只好跟着布赖斯去孟菲斯去卖艺,可一分钱也没赚到,他去餐车上吃东西,可他没有钱,餐车的主人把爱德华的头给摔碎了。 它又被一个玩具修理把它的头给修好了,但他给布赖斯两个选择,一是付钱,二是把爱德华送给他,布赖斯选着了第二,把爱德华送给了玩具修理商,已经不敢爱了,有一个老娃娃打开了心扉,终于有一天,已经当上了母亲阿比林把爱德华买了回去。

我看完这个故事,就想起了父母对我们无私的爱,我们又有没有去回报过呢?我想大部分同学自己心中有数吧。以后长,我们要尽力报答社会,帮助需要我们的人。

爱德华的奇妙冒险之旅读后感 篇4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是美国作家凯特·迪卡米洛写的儿童小说,获得“波士顿全球号角书金奖”。它在中国大热,或许是因为韩剧《来自星星的你》中男主角都敏俊,剧中,这本书是都教授的枕边书。

我与这本书结缘,则是因为代静析老师的推荐。当她用近似孩子般的语态向我们介绍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时,我看到了她眼神里的光,便有了想立即翻阅的冲动。

我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最大的感受便是:人生每一次的遭遇都将带给你成长,尤以挫折和苦难,给人带来的转变最大。书中的主角爱德华,是一只漂亮的陶瓷兔子。他的一生经历了被爱、被伤害、被抛弃到渐渐懂得爱、珍惜爱、学会爱、找回爱。

这不由得也让我想起孟子所言:“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那只桀骜不驯的陶瓷兔子,曾经将主人的爱视为理所应当,他自私却也不幸福;那只狂妄自私不懂感恩的陶瓷兔子,被淘气包、渔夫女儿、老妇人伤害后,在疼痛中才渐渐明白,曾经拥有的爱是多么难能可贵;那只终于学会爱、懂得爱、珍惜爱、想要爱的陶瓷兔子,也在一次次奇幻遭遇中,明白了人生的意义,爱的意义。最终,当他再次看见自己的主人卡比林时,他是幸福的,因为心中有了爱而幸福。

其实,这何尝不是我们人生的一个缩影呢?我们也在生活的风风雨雨中,学习成长和珍惜。从幼稚、不愿长大到会为人着想,从对父母爱的挑剔到用自己的力量去保护父母,从天不怕地不怕到懂得尊重和敬畏,从懵懂无知到热爱学习,从习惯依赖到成熟独立……我们,在经历挫败、成功,在渐渐成为更好的自己,也在努力活成自己更喜欢的样子。

人的内心是需要爱的,渴望得到爱也想要去爱别人。爱,是什么呢?我无法将它准确诠释,我却在感受着爱带给我的温暖、带给我的光亮、带给我的幸福……

在本书中,爱是故事的线索,经历是人生的修行。在生活中,成长是生命的线索,经历同样是人生的修行。相同的是,爱德华和我们都在经历,都在修行。不同的是,爱德华在经历后,学会了爱而变得幸福。我们的世界里,却也有很多人,在经历后,仍然没有感到幸福,收获成长。不同的是,爱德华的幸福,在故事的结尾得以定格。我们的人生,直至生命结束的那一刻,都不知道未来会如何。

所以,让我们在这看似漫长实则短暂的一生里,在每一次经历中,且行且珍惜,不辜负自己、不辜负时光、不辜负他人、不辜负生命,做好每一件事、善待每一个人,修行成一个更好的自己!

爱德华的奇妙冒险之旅读后感 篇5

在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名叫《爱德华的奇妙之旅》,它让我深受启发。

这本书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从前,在埃及街旁的一所房子里,住着一只名叫爱德华的瓷兔子,他的主人是一个叫阿比林的小女孩,阿比林对他很宠爱,所以爱德华很得意。可是有一天,二个调皮的小男孩把爱德华扔进了海里,从此他和阿比林都以为失去了彼此的爱。可爱德华幸运地被渔夫救了起来,后来他生活在渔夫家中,渔夫的夫人把他变成了一个女孩,后来又被渔夫的女儿扔进了垃堆桶里,并被带到了垃圾场。流浪狗把他从垃圾堆中叼走,之后他又先后遇到了流浪汉、生病的女孩,让他先后获得了爱,可是这些爱都不长久。后来他在餐车前头被打碎了﹐可又被玩具店老板复原了,但他破碎的心让他丧失希望,不敢再爱,最后在一个老娃娃的鼓励下让爱德华重新充满了希望,最后与他的小主人阿比林重逢了。

爱德华通过旅行,学会了爱,并重新得到了爱。从爱德华身上,我明白了我们应该要珍惜生活,要懂得爱别人,这样才能被人所爱。

爱德华的奇妙冒险之旅读后感 篇6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叫《爱德华的奇妙之旅》的书,它的作者是美国的凯特·迪卡米洛。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特制的陶瓷小兔子,名叫爱德华·图雷恩。他被阿比林的小女孩拥有。阿比林和家人都非常的爱爱德华,给他做好多衣服,给他讲故事,吃饭也让他坐在桌前……,爱德华总是漫不经心不在乎在一切。在一次奇妙的旅行中爱德华终于明白了爱和被爱,这是次什么样的旅行呢?接下来我来慢慢讲。

阿比林带着爱德华坐船去伦敦旅行,爱德华吸引了好多人的眼光,其中有两个调皮的小男孩,他们在争抢爱德华时将他抛进大海。爱德华孤单地呆在海底,好在几个月后被一位老渔夫网了上来,他将爱德华带回家,渔夫和妻子就像对孩子一样爱着,爱德华也认真倾听他们的故事,渔夫的女儿讨厌爱德华将他扔到垃圾堆里。流浪汉和狗发现收留了他,他们一起过着开心的流浪生活,七年后的一天爱德华被查票员从火车上踢下来。爱德华当了几天稻草地人后被布莱斯的男孩带回家送给了生病的妹妹,妹妹是那么的爱他,总是紧紧的抱着他,妹妹咳嗽厉害爱德华都能感受到,他愿意为她做很多,直到妹妹停止呼吸。他和布莱斯来街头卖艺,布莱斯付不起饭钱,老板砸碎了爱德华的头,布莱斯为了修复爱德华只好放弃拥有他。最后修复好的爱德华在玩具柜前与阿比林重逢,终于回到温暖的家。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别人给予的爱一定要记住,要用心感受,还要将爱回报给大家。书中有句原话是:如果你不打算爱或被爱,那么整个生命之旅都是毫无意义的。

爱德华的奇妙冒险之旅读后感 篇7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的书,从中我感受到了如果你不打算爱与被爱,那么整个生命之旅都是毫无意义的。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就是一次不断失去的旅程,他失去了华丽的衣裳,失去了“爱德华”的名字,失去了那个要永远爱她的阿比林。

也许失去了本身并不要紧,失去了华丽的衣裳,还可以穿女孩子的裙子,带流浪汉的帽子,也还有机会重新穿上优雅的衣裳;失去了“爱德华”的名字,它还可以被叫做“苏珊娜”,“马隆”或者"詹理斯",失去了阿比林,他还会遇到内莉、劳伦斯、布尔、布赖斯和萨拉·鲁斯……

他甚至失去过生命,可那又怎样,他是一只陶瓷兔子,哪怕裂成了碎片,也能被修好,带着一身伤痕再次睁开眼睛。比失去更重要的,是无法失去的记忆。回忆,就像一片澄静的夜空。那些失去的人,失去的时光,失去的感受,如同星座,一旦留在心里,便成为永恒。

爱德华在黑暗的海底回忆,在肮脏的垃圾堆里回忆,在长长的小山坡上回忆,在拥挤的玩具娃娃架子上回忆……一次又一次的失去,将他的回忆填满了。在失去与失去之间,爱德华的“身体深处的某个地方”学会了疼痛,他在一次又一次的疼痛中重复着那些爱过他的人的名字,那些名字随着疼痛储存到他空空的身体里,让他开始懂得爱。

爱,原来就是这样一种又甜美又痛楚的回忆;获得,失去;失去,获得。

爱德华不再关注自己的影子,他开始学会倾听,倾听别人的回忆:内莉的、布尔的、流浪汉的、布赖斯的……这些回忆像雨水一样,涓涓流入他的胸膛,汇成一个从未有过的深深的旋涡。

就在漩涡的中心,爱德华懂得了爱。

哪怕是失去生命,也无法忘却的爱。

爱德华没有眼泪,但他想大哭一场。他胸膛里的爱几乎满溢,为了他遇见的,却又失去的人们,为了想要和他永远在一起的阿比林。

“心一次又一次的破碎,生命在破碎中延续,一定要穿越那黑暗,那深重的黑暗,勇往直前。”爱德华一次又一次地被抛入命运的漩涡,他伤心过,也快乐过,它是一只陶瓷兔子,他比人类更接近永恒。

可等待他的是永恒的失望还是永远的幸福?他也不清楚,他一直对自己说:“有人会来的,有人会来接我的,不要放弃。”

他让我懂得了,什么才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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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窗内的灯光读后感【篇一】

暑假里,我和妈妈每天晚上去广场上散步,每次散步时,我心里都会想“多好啊!”多好啊这句话并不是我说的,是我学过的一遍文章,《灯光》里的郝副营长说的:战斗前夕,郝副营长正倚着胸墙。借着微弱的亮光看一本破旧的书,书上有一幅插图,图上画着一个小孩,正在明亮的灯光低下聚精会神得看书。郝副营长看完后,深情地对旁边的战地记者说:赶明胜利了,咱们也能用上电灯,让孩子们都在明亮的灯光底下学习,该多好啊!

半个小时后,战斗打响了,郝副营长为了给后续部队照亮前进的路,于是点燃了那本书,同时也点燃了自己生命的火光。郝副营长就这样牺牲了,他为了战斗的胜利;为了能让孩子们在明亮的灯光底下学习。而他却没来得及见一眼电灯。

今天,我又看到霓虹灯在闪烁,我又想起了郝副营长的这句话:“多好啊!”忽然我听见几声蛐蛐叫,难道它也爱上了现在的幸福生活;难道它也爱上了这明亮的灯光;难道它也爱上了这一个个幸福快乐的身影吗?广场上的小花和小草仿佛都在为现在的幸福生活鼓掌,为现在的幸福生活感到自豪。咦,那一伙子人是要干什么呀?哦,原来是跳广场舞呀!

我来到水池边看到一条条小鱼在水池里游来游去,我不禁一笑,小鱼也在快乐的长大。灯光一直在闪烁着,它照耀着广场上的万物,照耀着人们快乐的身影。

如果郝副营长也能看到这些该多好啊!如果那写为人们利益而死的英雄们也能看到今天这宏伟的景象该多好啊!我们现在的小康生活,都是那些英雄们用无数条性命换来的。

让我们一起珍惜现在的辛福生活,好好学习,努力拼搏,做一个有作为的当代少年,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富强!

老师窗内的灯光读后感(篇二)

每当夜幕降临,人们有的在灯光下欢聚一堂叙说亲情;有的在灯光下愉快地做一次网上冲浪;还有的则徜徉于五彩的霓虹灯下,尽情地享受着休闲时光......

面对灯光,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情:

因镇上电路检修,说是晚上八点才来电,可今天的晚自习照上不误啊!六点半上课,校领导送来一小捆蜡烛,让学生每桌点上一根。借着微弱的但依稀可见的灯光,我带领学生开始上课了。

凑巧的是,我们今天所上的课文是王志坚写的《灯光》。这篇课文以回忆的形式,先写了解放战争时期一次围歼战就要打响的时候,郝副营长借着火柴微弱的亮光在看一本书上的插图,图上画着一个孩子在灯光下读书,这幅图使郝副营长陷入对未来的憧憬中;战斗打响后,后续部队遭到敌人炮火的袭击,和突击队失去了联系。郝副营长点燃了那本书,用火光为后续部队照亮了前进的道路,结果暴露了自己。战斗胜利了,郝副营长却牺牲了。

电灯是和平年代生活中的普通物品,它却是战争年代美好生活的代名词。为了全国解放,为了让子孙后代过上安宁生活,郝副营长和很多革命志士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上完此课,我对孩子们说:“今天,好像是刻意安排,让我们不是在明亮的日光灯下,而是借着烛光学习《灯光》这一课,这是让我们不忘过去,是让我们缅怀革命先烈,是让我们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孩子们眼里闪烁着点点泪花,这泪花,在灯光下,闪烁着别样的光芒!

老师窗内的灯光读后感(篇三)

郝副营长为了能使后代千万万万的人使用上电灯,本身却捐躯了。他是何等盼望看电灯一眼啊!但为了反动的成功,为了人民能过上好日子,他却掉臂自身安全,用生命照亮了反动进步的门路。“真巨大呀!”我不但这样说着。

电灯,这个词对于见过太多新颖玩意儿的二十一世纪的新人类,是何等平常,甚至是何等微不足道啊!但在当时那个战乱纷飞的年月,能看上一眼电灯都成了布衣百姓心中最大的愿望,可见,当时的条件…… 实在,不光郝副营长具有舍己为人的精神,狼牙山五壮士也是这样。他们为了让敌军不发明反动部队,于是就将他们引上山崖,末了在弹药枪绝的时间跳下山崖。铁路游击队 读后感

我掩卷沉思,原来这幸福生存是这么来之不易呀!我们如今这甜如蜜的好生存是当年的反动志士用鲜血换来的。因而,我们就更应该珍惜眼前的幸福生存,努力学习科学文明知识,将来长大后,做一名建设祖国的栋梁之材。

读后,我心潮汹涌,郝副营长为了战斗的成功,为了后代能在灯光放学习,为了人民能过上幸福安康的日子,他捐躯了本身。但盼望用上电灯的他,却连电灯都没有来得及见上一眼。由此想到,我们如今的幸福生存来之不易,它是由有数前辈用生命换来的,没有他们的抛头颅,洒热血,我们本日的幸福生存从何而来,五星红旗是反动前辈用鲜血染红的。总之,本日的统统的统统,我们都要感射英勇的反动先烈。灯光读后感银河铁道之夜读后感

当我看到《灯光》这个标题时,我十分地不明白,灯光,随处都有,很平凡呀,围绕灯光有什么好写的呢?我带着满脑筋的问号往下读。

噢,原来作者是回忆本身当随军记者时产生在一场围歼战中的一个动人故事,在一次围歼战之前,郝副营长看见书上有一幅插图,画的是一个小孩子在明亮的灯光下全神贯注地学习,看完。他的脑筋满是电灯的等待与未来的憧憬,但他却在这次围歼战中,为了给部队,而扑灭那本书,举得高高的,但却袒露了他本身,他就这样捐躯了。灯光读后感

读后,我心潮汹涌,郝副营长为了战斗的成功,为了后代能在灯光放学习,为了人民能过上幸福安康的日子,他捐躯了本身。但盼望用上电灯的他,却连电灯都没有来得及见上一眼。

老师窗内的灯光读后感(篇四)

我本来就是个爱读书的人,这次听到学校要举行绿色读书的活动,我喜出望外,每天都坚持读书,真是受益匪浅。在我的优秀作文中有许多文章让我记忆犹新,最让我感动的一篇文章是《灯光》。

文章以灯光为线索,通过记叙郝副营长在战斗最关键时刻点燃自己心爱的一本旧书为后续部队照亮了前进的道路而英勇牺牲了的故事。赞扬了革命烈士为了理想,为了下一代的幸福勇于献身的精神,表达了作者对革命先烈的怀念之情。

文中的内容给我的印象太深刻了,在战斗前夕,郝副营长倚在交通沟的胸墙上,轻轻地擦燃火柴,借着微弱的灯光看摆在双膝上的一本破旧的书,深情地对战地记者说:赶明儿胜利了,咱们也能用上电灯,让孩子们都能在明亮的灯光底下学习,该多好啊!多么美好、多么简单的愿望啊!想不到半个小时以后,战斗打响了,郝副营长为了在黑夜里给部队寻找突破口,竟然划着火柴点燃了那本书,让战士们冲进了围墙。战斗胜利了,可是郝副营长因为暴露了目标,被敌人的机枪打中了。这位年轻的英雄,为了让孩子们能在灯光底下学习,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他却没有来得及见一见电灯。

这是一个多么感人的故事啊!读完这篇文章时,我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我们的童年是金色的,党和国家无微不至地关怀我们。给我们减免了学费,让我们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我们生在新社会,整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每天都能和同学们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听老师讲课,总是沉浸在幸福快乐之中。

在家中生活也很幸福。如:在我的单人房间里,有台灯、壁灯,还有吊灯,在房间里学习、看书,感到十分舒适。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才知晓,那普普通通的灯光里还有这样一个惊心动魄、感人肺腑的故事呢!其实,类似郝副营长那样的英雄何只一个呢?我终于明白,今天的美好生活是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们只有好好学习,长大了才能报效祖国,才能告慰长眠在九泉下的先烈。

灯光如航标指引着我的人生道路,郝副营长的光辉形象永远铭刻在我的心中。

老师窗内的灯光读后感【篇五】

读完《爱尔克的灯光》后,仔细想想,才发觉,财富是能否成才的外因,而且他即可以促进成才,又可以阻碍成才。

从理论上说,成才的内因在于自身的奋斗(当然还有其他因素,但奋斗站主要地位),而财富只不过是一个外因。而外因只能通过内因才能对事务发生作用。比如一块石头,哪怕又在好的条件也不会孵出小鸡,因为它不是那块料;又如钢锥不管将它裹得多严,他迟早都回落出锋芒。是火它总会燃烧起来。同此,外因:财富,也如化学反应中的催化剂,在某种反应中,它能加快反应的速度,但在另外的化学变化中,他也许抑制反应的发生。也就是说财富是一柄双刃剑,他既能为成才提供优越的条件,也可能成为羁绊成才的顽石。

在数学的概念中,财富既非成才的充分条件,也非成才的必要条件。因为有财富不一定能够成才,而成才也不一定有财富。赖宁曾画过一幅漫画,题目叫《再好的草地上也有饿死的马》很形象地说明了这个问题。正如在荒漠中骆驼照样能自在的生活一样,财富只是外在的一个条件。有了它,可能使你的一些问题迎刃而解,但也仅仅能解决你的“硬件”,而“软件”得靠你自己去充实。

说句白话:财富有时是发动机,让你乘风破浪一路前进;有时是挡路石,让你摔倒再也爬不起来。总之,想成才,只能靠自己。

正如《爱尔克的灯光》中的“我”要冲出财富的壁垒,冲出牢笼,靠自己的双手,自己的头脑去闯天下、去建功、去立业;去创造自己的人生;去实现自己的价值。

每一个项成功地人们,好好利用你们的财富,为你的成功铲平道路,铺设美好前程。

[读书心得参考]《红与黑》读后感范例(7篇)


“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书是阳光,能照耀万物之灵。博览群书的人,往往知识丰富,能集众家之所长与其身。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那么,读书心得有哪些可以参考的优秀模板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书心得参考]《红与黑》读后感范例(7篇)》,仅供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红与黑》读后感(篇一)

如果一个人生到这个世界恰好是一个男人的话,那就应该为他的野心而奋斗,哪怕这种奋斗要以生命为代价。于连——文学名著《红与黑》中的主人公,文学长廊中最著名的反抗者之一,以他短暂而波澜壮阔的一生为我们拥有“英雄主义梦想”的觉醒青年们深刻地诠释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们只要去自觉实现自己的野心那么一切就都会来。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伤恋人,被处死刑。这是我们的先行者一生的骨架。在那个英雄呼之欲出却又被保守戕害的年代,于连直面现实渴望着“拿破仑的重生”,决心实现青年时代的所有英雄梦想,并勇于和阻碍他达到目的的社会展开斗争。他是幸福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但也是不幸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

于连有着极其敏锐的平民阶级意识,他清楚的看到自己是一个“可怜虫”,“没有保护人,也没有钱”。地位不同、阶级不同的观念时时刺激着他,他唯恐自己因平民出身而受到上层阶级的轻贱,他清楚的知道是自己的贫困跟他们的财富打交道。他对平民阶级的活力充满信心,他以一人之力代表自己的阶层向现实抗争。但是同时他向自己的命运发怒,身为平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又与他希冀飞黄腾达的个人野心紧密联系着。他在瓦尔诺家里参加晚宴请后一方面痛骂这可鄙的财富和建筑在其上的享乐生活,一方面决不放弃获得这种财富和享乐的决心。

他有着极其复杂的思想和性格,因为他英雄主义的动因是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进取野心的结合。他声称“不能堕落到跟仆人们在一起吃饭。我的父亲逼迫我;宁可死。”但是“为了能够飞黄腾达,比这再困难得多的事他都能去做”。不过在鼓舞着他的英雄主义的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野心这两种“热情”中,前者毕竟是第一位的。正因为如此,他义无反顾地拒绝向资产阶级贵族控制的法庭求饶。

他是这样一个群体的代表:他们拥有较高的文化,却没有出色的背景,拥有崇高的理想却被现实无情地取笑,他们的意气风发却为自己招来无尽的灾难。他们的控诉是一个病态社会开始治愈的希望。可是在这样一个英雄缺乏的年代,这样的控诉不如让我们化为自己的英雄气概去实现吧。

于连的两次爱情也具有深刻的社会含义,它是对门第的强烈冲击,他与雷纳尔夫人、与拉莫尔小姐。两个贵族女性虽然她们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但她们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门第的反叛。她们对于连的爱都有一种壮烈的意味,含有一种英雄气息。至于于连他的爱情道路则是他小资产阶级个人的反抗的道路,他的“公民的热情”,即他作为一个平民青年要求恋爱婚姻平等的热情都远远超过恋人的柔情。他的爱情是他的责任。他一次次追求雷纳尔夫人或出于他的责任,或为了嘲讽雷纳尔市长,或为了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或为了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他要博取拉莫尔小姐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他的爱情深深烙有他的反抗意识,具有他小资产阶级争取个性解放和平等自由的意义。

《红与黑》的爱情与我们所熟知的爱情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可是在我们一去不复回的人生中爱情路边最美丽的风景也不是默默注视着我们,细细品味我们,选择它的归宿吗?于连丰富的学识和崇高的个人理想,以及为了理想的不懈努力让他有足够的理由让爱情垂青于他。自古英雄美女才是爱情的最佳归宿,我们不能成为英雄的话至少应该让自己拥有英雄气概。我们追求幸福,然而当我们捡到它遗留的金鬃毛时才幡然悔悟它就在我们身边。爱情也是如此,它就在我们身边,但是开掘他,先让自己有英雄气概。

所以当于连实现他自己野心的时候,一切附加值就都来了,包括爱情。

《红与黑》读后感(篇二)

红色,是永不言败的奋斗精神;而黑色是处于绝望中的幻想破灭。《红与黑》确切的体现了这一点,在砍头前,于连说的那句:“我真正的罪在你们看来,因为我是一个下等人,竟敢同你们这些上等人讲平等。”更是让人掩卷三思,唏嘘不已。是什么让一个曾经意志坚强,满怀抱负的青年说出如此悲愤的感慨?是的,是政治的卑鄙残忍,利欲熏心,最后,于连被砍头了,他正是这个破败封建政治的牺牲者。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一生的奋斗与最终失败,其中夹杂着他两次悲愤的失败爱情。于连,是木匠的儿子,他整天看书,经常被父亲和哥哥毒打。于连,他更是哲学家,他崇拜拿破仑,崇拜他由下级军登上了世界顶峰。他坚毅努力,精明果敢,但是却是一个下等人,所以他从小就奋斗努力希望跻身上流社会,成为上等人。如此坚强的大好青年又怎会被砍头?又如何对瑞纳夫人开了两枪,而背负蓄意杀人的罪名?一切都是野心,一切都是政治的黑暗。

一个轮盘上是红色和黑色,小说中,“红色”是于连穿上红色军服而迈向成功的道路被阻塞,而“黑色”就是于连在野心驱使下的另一条路,是不顾一切穿上黑色教服往上爬。两条不同的道路,命运的断头台,是“少年野心家”最后付出的代价。于连的爱情坎坷而充满杀机。瑞纳夫人厌恶男人的粗俗,但是她对于连白皙的皮肤,温柔的眼神产生了好感。他们第一次偷偷握手,第一次萌生思念……瑞纳夫人在爱情与理智中徘徊,她知道她无法忘记这个大胆的青年。但是,她不知道,这仅仅是于连自尊心的满足,是他残暴的野心,瑞纳夫人是高贵美丽的贵族,而他却是个贫穷的下等人,他对她的爱是强烈的占有,是出于对权贵的报复。于连穿上了军服,但是他知道瑞纳夫人揭穿了他们的关系后,他恼羞成怒,买了支枪,对瑞纳夫人开了两枪,悔恨的入狱了。对于瑞纳夫人,于连还有一丝真情,但是对与玛蒂尔德小姐是政治上追逐的爱情。玛蒂尔德少女的清高,贵族的傲慢,但是于连知道“她却能将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野心吞噬了理智,于连疯狂的追求她。他不惜一切的骗取她的爱情,为的是地位,为的是权贵。两次失败的爱情,悲愤,痛苦,虚荣,自尊纠结其中,让人难以呼吸。

上流社会,纸醉金迷,利欲熏心一点一点吞噬着于连,腐蚀着于连。他亲眼目睹了上等人而你我诈,勾心斗角,他争着向上爬,最后,因枪击瑞纳夫人,而走上了断头台,断送了自己努力来的光明前途。他悲愤,他不满,他憎恨……

作者司汤达所表现的并没有对于连这个野心家给予批判,更多的是深切同情,对一个下等人拼命奋斗而没有成果而狠狠批判压在法国人头上政治黑暗的社会风气。

于连,是政治的牺牲者,红与黑,是轮盘上的人生赌博……

《红与黑》读后感(篇三)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必须要在这个女生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能够告诉他,是感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个性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潜质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之后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生们的帮忙,但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正因女生。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但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但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用心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能够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好处,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好处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读后感(篇四)

毫无疑问的,《红与黑》是一本让人“百读而不厌”的书。其原因在于有很多种读法,像许多名著,例如《红楼梦》,有人读出了革命,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爱情,有人读出了人生。等等。所以,怎样读才能解“其中味”,是这两本书面临的共同的问题。

其实这本书最主要的内容是关于于连。索莱尔的悲剧命运,因为他是小说的主人公,全部《红与黑》就是他浮沉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只靠自己的聪明材质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它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然而正当他爬上一定的位置,自以为他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曾经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藐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里爬上高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终于不曾放弃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于连的迷误正在于他那“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的决心。其实到最后,于连也感到了德·莱纳夫人给他带来的幸福。他于是悔不当初,可惜一切都晚了。不过于连从顶峰上跌落下来,不是说他已经失败了,而是说他开始走出误区。加缪讲过屡战屡败的西绪福斯的故事,说他是幸福的。我们不妨袭其意而反用之,不说追求中的于连是幸福的,而说醒悟了的于连是幸福的。

由此可以看出幸福的确是难得可贵而又值得珍惜的,可在《红与黑》中有句话:“权势!先生,难道不算什么吗?愚者的尊敬,稚者的惊讶,富者的羡慕,贤者的鄙视。——巴纳夫”看来权势也非常重要,当然,在少数人眼里也许不是这样。有了权势,可以得到很多,也会失去很多,还有可能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像于连那样的“悔不当初”。尽管如此,还是有大多数人想飞黄腾达,毕竟飞黄腾达在有些人眼中是“百利而无一害”。权势和幸福也许并不像鱼和熊掌那样不可兼得,当然权势也许也是一种“幸福”,但是权势有可能会毁了一些往往拼搏一辈子都得不到的东西,如幸福。

结局的最后,于连“难逃一死”,德·莱纳夫人也在随后的三天里死去。在看起来悲剧的故事中,其实蕴含着一个令人惊叹和折服的“美好”结局。你选权势,还是幸福?

《红与黑》读后感(篇五)

暑假有机会看完了小说《红与黑》,最初的兴趣来源于,电视剧《北风那个吹》,剧中的牛主任,因为帅子等人传读《红与黑》而大发雷霆。

看完后于连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看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我以为,与其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到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却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于连短暂的一生,是追求幸福的一生。他虽出身卑微,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够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混下去。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困惑着人类几千年了,也同样困惑着小说的主人公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他以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残忍对待而幸福,以能在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以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把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于连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得到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看完这部小之后,才明白,为什么在《北风那个吹》中,牛主任把这本书当着坏书了。

《红与黑》读后感(篇六)

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是于连执着追求幸福的热烈的心,而黑则是残酷的现实和社会。

《红与黑》是十九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品。《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是韦里埃小城一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希望借助个人奋斗跻身上流社会。王朝复辟后,于连通过穿上红军服从军而飞黄腾达的道路被堵塞,只好决定穿上黑色教会服装向上爬。去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是于连踏入社会的第一步,了于对市长的报复心理和试练自己胆量的冒险心态,于连和却又陷入了贵族阶级和教会所设下的圈套,最终被送上了断头台,成为统治阶市长夫人之间产生了暖味关系。事情败露后,于连进入贝桑松神学院既而又随比拉尔院长来到巴黎,成为德·拉莫尔侯爵的秘书。由于自己的聪明和个性,他不仅受到了侯爵赏识而且赢得了侯爵小姐(马蒂尔德)的芳心。二人秘密结婚,拉莫尔先生对这门婚事虽则暴跳如雷,但也无可奈何,于连也因此得到了骑士称号、中尉军衔和二万零六百法郎年收入的庄园。好景不长,正当于连踌躇满志之际,他级阴谋的牲品。

大多数人认为于连是一个野心家,是一个利欲熏心的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而且,我也不认为他完全是个利欲熏心的人,于连有一颗深邃的心灵,他不爱财富,否则他就会接受好友傅凯的提议去做一个木材商人,那样的话对他这个草根出身的人无疑是发财的最佳途径.他的奋斗,归根结底是为了证明自己.

有人人认为,于连完全在利用侯爵小姐,我不这么认为.若仅仅是利用,他何不答应俄国的柯拉索夫亲王,与他的表妹结婚,她岂不比侯爵小姐身份更显赫?在后期侯爵小姐不爱他时,他如果丝毫不伤心,以他的头脑难道发现不了欣赏他的元帅夫人只要动动嘴便可让他得到梦寐以求的主教之位?

于连执着的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只是他用错了方法,也没有真正理解幸福的含义,在他被送上断头台前,他和德瑞纳夫人在一起的一段日子才是他最幸福的时光。实际上,在生活中,没有追求是不可能的,只要在执着追求的过程中不时的驻足停留,欣赏一下路边的风景,就是幸福;又或其实在追求的过程中,保持一种平和的心境,那就会感受到幸福了。切记,在追逐的路上,我们不能迷失了自己。

《红与黑》读后感(篇七)

掩卷沉思,我觉得斯汤达通过《红与黑》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于连!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的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就是他人)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司令官",或者当上年薪十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责任";他要挤进上流社会,要按照给他十字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事并且准备干出满足而沾沾自喜,甚至真的以为自己本是个大贵人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也即所谓"抱负"和"野心"之类。于连并非不能成功,他其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之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的上诉仍有可能被接受,他若抛弃尊严表示屈服仍有可能做德拉莫尔侯爵的女婿。这就是说,福利莱神甫言之有理,于连在法庭上辩护的确是一种"自杀"的行为。然而,看看于连在狱中的表现,读者不能不认为,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

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

这一部批判现实主义并没有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关于《呼啸山庄》读后感范例(7篇)


读书不仅能开阔我们的视野,更能使心境更加豁达。呼啸山庄是一部备受好评的经典作品,读后感应该具有现实针对性。我们该从哪里去寻找呼啸山庄的读后感做参考呢?读后感大全编辑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关于《呼啸山庄》读后感》,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关于《呼啸山庄》读后感(篇1)

《呼啸山庄》说的是一个人的人性的冻结,人性的堕落和人性的复苏三大部分。

以往的书不同的是,《呼啸山庄》的主人公是个无恶不作的男人。

它说的是一个流浪儿,也就是主人公希克历,被欧肖一家人收养了,他喜欢上了欧肖的女儿卡茜,可卡茜家给了画眉田庄的林敦,希克历把卡茜的哥哥的家产都用欺骗的手段夺了去,后来希克历和林敦的妹妹结了婚,目的是夺定林敦的家产,不久,卡茜留下瑟琳死去了,伊莎蓓拉(林敦的妹妹)给希克历留下了一个儿子,不久后去世。卡茜的哥哥去世,卡茜喜欢上了小林敦,与他在野外见面,被希克历骗进山庄,遭到软禁,被强迫和小林敦结婚。小林敦去世,山庄和田庄都落到了希克历的手里。几年后,希克历去世,他的家产都留给了卡茜。

希克历本来是一个好人,可他在欧肖家被虐待,恨起他们来,卡瑟琳本来喜欢希克历,要是她嫁给了他,或许就没有那么多事。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它的情节曲折。

关于《呼啸山庄》读后感(篇2)

今天,终于把《呼啸山庄》看完了。一个对爱情怀着无比圣洁的心情的人—希思克利夫,面对失去了这种圣洁的不幸,他采取了这人世间残酷的折磨,去报复他的对头,而且这种折磨居然伴随他度过了后半生。希思克利夫和凯瑟琳爱情,不够甜美,不够浪漫,但却是那样深刻,那样催人泪下。我最喜欢其中的几段话,于是就摘抄了下来:

“我爱他脚下的土地,他头上的天空,我爱他碰过的一切东西,他说的每一句话,我爱他所有的表情,他的一举一动,爱他的整个人,爱他的一切。”

这段话是当凯瑟琳?肖恩被丁恩太太问及为什么要答应埃德加?林敦的求婚时的表白,虽然我知道凯瑟琳爱埃德加远没有到这种地步,但是她的话还是令我感动。也许她这样的表白大概是说给希思克利夫的听的吧!

“我活着的最大目的,就是他。即使别的一切全部消亡了,只要他留下来,我就能继续活下去;而要是别的一切都留下来,只要他给毁灭了,那整个世界就成了一个极其陌生的地方,我就不再像是他的一部分了。我对林敦的爱,就像林中的树叶。我很清楚,当冬天使树叶发生变化时,时光也会使叶子发生变化。而我对希思克利夫的爱,恰似脚下恒久不变的岩石,它虽然给你的欢乐看起来很少,可是必不可少。”

这是凯瑟琳对丁恩太太说她对希思克利夫的爱时的表述,多么深刻!她的一切都是为了他,他的一切也都是为了她,可是他们却不能够在一起,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件事情。唯一令我欣慰的是,小凯瑟琳和哈里顿最终走到了一起,也算是一种补偿吧!以致于热衷于复仇的希思克利夫最终放下了举了20多年的手。在他生命快要终结的时候,他这样说:

“我那旧日的对头,并没有打败我,现在是我向他们代表人报仇的时候了,我可以这样做,没有人可以阻拦我。可是又有什么用呢?我不想再打人,我现在连举手也嫌麻烦。”

真正的爱情总是这么具有感染力,百合花在经历过盛夏、深秋和寒冬后,终于在春天又开了。

关于《呼啸山庄》读后感(篇3)

《呼啸山庄》以一个陌生人闯入山庄为序幕,拉开一段故事的讲述。故事经历了大致三个阶段:人性的.崛起,人性的坠落,人性的复苏。这本小说,以三个人的爱恋为主体横纵发展。

如果当初女主人公遵从自己内心的想法,与彼此相爱的地位低下的玩伴结合,也不会有后来的悲剧,女主人公再有钱的文雅的好看的绅士的追求下,迷恍了双眼,陷入了苦恼,每把这两个不能相提并论的男子对比一番,就觉得自己应该而且只配嫁给绅士的儿子,但是她还是会无端的忧郁,另一个声音时常想起:“我是爱他的,虽然他肮脏粗鲁贫穷,是的,我是爱他的,我们是这样的相似,”“我们是一个人,他就是我,他就是我,”即使我想嫁给他也是不可能的,哥哥不会同意所有人都不会认同,他是那样的穷,不可能给我幸福,“我嫁给我文雅的朋友,我可以帮助他,是的,我成为女主人,我就能够帮助他,”

最后的想法似乎淹没了她,她决定接受求婚,就在那晚,她的玩伴消失了。婚后生活是很幸福的,他很爱她,尽一切能力爱好保护她,虽然她在内心里,还是时时惦记着她的玩伴,想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可她怎么也找不出不爱她现任的丈夫的理由。他实在太好了,这十多年也许是她人生中最平静最美好的日子了。它是一本社会小说,表现了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的冲突,即一种较原始、散漫、自由的生活方式与一种近代的讲等级,讲秩序的生活方式的冲突,所以这本小说是对近代文明的控诉。

关于《呼啸山庄》读后感(篇4)

有的人将《呼啸山庄》称为悲剧,并将这一悲剧看作是卡瑟琳自私虚荣本性的自作自受,有的人怪罪希斯克列夫复仇心太重,而可怜林敦一家的遭际。

不错的,卡瑟琳违背真我的“过错”是这场悲剧的直接原因,而希斯克列夫过切的不理智的爱是那粒罪恶的火星。埃德加的一生都在奉献中度过,为所爱的妹妹、卡瑟琳、女儿无私地奉献自己全部的爱与体贴。

正是这样一个jidu徒,在临死前获得了永生,他像一个地狱里的天使,守护着画眉田庄,守护着他最爱的女儿卡茜。他不知道自己的妻子的真爱是那个不英俊的邻居希斯么?当然不会,但他确确实实是爱着卡瑟琳的,他的无私光芒使这个家在他生前圣洁无暇。但是若说画眉田庄是亲情的天堂,那么呼啸山庄便是真爱的神域。人性没有真正的丑恶与绝对的美好,作为平凡人的我们的性格培养,更多的来自于或黑暗或大同的社会的熏陶,这点上不仅异域异情,而且是每个时代,每个人都是该去适应,去思考的,而之后我会有所分说。

全书以希斯克列夫的人性复苏后自杀殉情,并与卡瑟琳的孤魂漫步田野为结局并达到高潮。人性在此升华,他死时露出的阴险笑容诠释了爱的自私。每个人都是自私的,没有愿意分享自己的真爱的人,但是是否自私的爱就意味着占有?不然,因为那就不是自私了,而是不理智,一个理智的爱一定是愿守护挚爱一生平安无事,哪怕自己痛苦一生。而这点上作者艾米利·勃朗特,似乎也不大懂吧。当爱不能凝固成占有,那就让它蒸发为来自心底的祝福,何苦冷酷?

关于《呼啸山庄》读后感(篇5)

本书通过三十年时间的跨度,描写了恩肖和林郭两个家族两代人的感情纠纷和恩恩怨怨。

主人公凯瑟琳不仅病中思念呼啸山庄,临终前终于投入希斯克利夫的怀抱。死后成了孤魂,还迫切盼望回到呼啸山庄。发出“我回家来了,让我进去吧!”的苦苦哀求。最后,当希斯克利夫死后,人们也时常看到他的鬼魂在呼啸山庄游荡。他的家人都搬离了呼啸山庄,把这里留给了希斯克利夫的灵魂。

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呼啸山庄》的写作手法非常独特,以“我”的口吻来叙述全文,而“我”是山庄中原来的女仆,后来的管家史伦·丁恩。其中,凯瑟琳,伊莎贝拉,小凯西,齐拉和“我”交谈时,也有用到第一人称,共同叙述了故事的全过程。全书的这种描写人与事的方式,使整个故事更生动,更真实,并让读者浮想联翩。“世界名著”果然并不虚传。

我很喜欢这本书,感谢老师的推荐。

关于《呼啸山庄》读后感(篇6)

今天,我读了一本《呼啸山庄》,看完后,望着镜中泪流满面的自己,我想起了男女主人公为了自己的爱情而双双殉情的悲剧。

说实话,每个人凭良心说一句话:谁没有经历过痛苦?我想,恐怕连文学界、科学界的伟人都不敢说没有吧。

人都是要受到痛苦,受到挫折的,就像书中的人物一样:悲剧般分离,却又戏剧般相遇,但又分离……挫折不是由命运掌控,而是由自己的潜意识造成的!

人都出于母腹,归于黄土,没有运气好坏之分,难不成你听说过有人出于黄土,死于母腹,运气很好的人吗?

或许大家都见过这种人:受到挫折后,先是仰头叹气,后又望望成功的人,说:“我的运气真差!”但这些,只是自己的潜意识找的一个借口罢了。

不知大家是否听说过“罗森塔尔”效应,一个平凡的人,会受到挫折,但当他受到表扬时,于是又会高兴起来,其实这都是自己的潜意识“搞的鬼”。

“挫折并不可怕,站起来就好了。”中外名人都以此话立志,我们难道不能这么鼓励自己吗?小孩学步,幼雏学飞,哪有不摔倒的?从摔倒的地方再爬起来,这才是做人的真理!

化学书上说过:石墨与金刚石的性质不同,但是同属一类,石墨只要经受500至1000个大气压即变为金刚石。人也是一样,为什么要甘居黑黑的石墨,而不去努力做一颗璀璨的金刚石呢?

关于《呼啸山庄》读后感(篇7)

著名的勃朗特三姐妹,姐姐夏洛蒂是《简·爱》的作者。《呼啸山庄》问世,负面消息居多,艾米丽·勃朗特也在疾病中死去,年仅30岁。之后这本书在评论界备受推崇,与小说情节一样也有了戏剧性的反转,以下介绍剧情。

故事涉及了两个山庄的两户家庭,时间跨度大概有30年。故事以外来客洛克乌闯进呼啸山庄开始,当他被恶劣的环境和诡异的气氛惊吓住时,六七条猎犬向他冲来,主人公希克厉此时出场,他是个非常有气质的人。晚上借宿的洛克乌伸手去关窗,突然握住了一个冰冷的手臂,这个像幽灵一样的人自称叫凯瑟琳,洛克乌突然想到在这个庄园里看到的日记的主人也叫凯瑟琳,紧接着希克厉听到洛克乌的描述,突然情感崩溃,打开窗户大声叫喊,他希望凯瑟琳进来,但是凯瑟琳没有出面。呼啸山庄里还有一些诡异奇怪的人物,两个被压抑的青年男女,一个粗鲁的男仆,这时候留给洛克乌和读者都是巨大的悬念,唯一可以聊上几句的人是女仆纳莉。

纳莉开始叙述山庄的过去,那时的主人还是欧肖家族,山庄经营不善,从主人到仆人活的都很粗糙。欧肖有个儿子叫亨德莱,脾气比较爆,还有个女儿叫凯瑟琳,聪明漂亮。凯瑟琳6岁的时候,希望骑马,所以让父亲去城市里带2根马鞭回来,欧肖晚上回来,身边多了一个叫希克厉的男孩,说是街头捡来的流浪儿。这个捡来的男孩立马成为了不安定因素,欧肖对他越好,儿子亨德莱就越不满。希克厉天生有傲气,每次冲突都不输给亨德莱,即使亨德莱做出过激举动,他也不认输。

欧肖的身体开始不行了,希克厉失去了保护伞,有事没事就要挨亨得利的揍。不过这时候希克厉也没有特别沮丧,他和年纪相仿的凯瑟琳能玩到一起,凯瑟琳给希克厉是平等的,快乐的。有天晚上,他们2个跑到画眉山庄看到了精致的布置,这与呼啸山庄截然不同,里面有两兄妹在争吵。埃德加·林顿,画眉山庄的少爷,和他争吵的是妹妹伊莎贝拉。这样的景象让希克厉心烦,厌恶,却让凯瑟琳觉得这里很美好。这天晚上凯瑟琳被画眉山庄的猎狗咬伤,所以她需要在这里住上5个礼拜,希克厉只能一个人回去,再次见到凯瑟琳后,希克厉发现凯瑟琳变了个样,特别是一副淑女的打扮。之后两个山庄的走动开始频繁,林顿少爷开始追求凯瑟琳,哥哥亨德莱当然非常支持这门婚事,这让希克厉的整个世界开始崩塌。之后有一次他和林顿少爷正面冲突,将一盆苹果酱砸到对方脸上,之后立马被亨德莱严厉的教训,希克厉也向女仆纳莉说过,一定会用合适的方式去报复。不过在冲突中,林顿少爷表现出的胆小,怕事也被凯瑟琳亲眼看到。

之后5年,各位主要角色都度过他们的青春期,凯瑟琳已经成为了两个山庄的女王,亨德莱的妻子难产而死,留下一个叫哈里顿的儿子,亨德莱深受打击,整天在酒精中消磨时间,有一次醉酒将哈里顿扔下楼梯,幸好被希克厉接住免于一死。这时候的呼啸山庄一天不如一天,希克厉也觉得报复的时间离他不远了。但是林顿向凯瑟琳求婚成功,凯瑟琳表面确实答应,但心里知道她喜欢的是林顿少爷的外表和体面,心里还是对希克厉有感情。她与纳莉讲述心中的想法,她认为只有嫁给林顿才能让呼啸山庄继续经营下去,但是如果选择希克厉,大家只能去讨饭了。这些话恰好被希克厉听到,受到打击的希克厉立马离家出走,凯瑟琳发现后大病一场,但是林顿家伸出了援手,细心照料凯瑟琳,甚至林顿的父母也因此染病离开人世。

时间还是会慢慢过去,小林顿已经病重不治,小凯瑟琳与哈里顿走到了一起,并教他看书认字,哈里顿也把小凯瑟琳当成了女神。变得心如止水,两个家族又以另一种形式走到了一起。希克厉在凯瑟琳的墓旁边给自己留了一个位置,还把林顿的棺材封得更死了。最后希克厉绝食,迫不及待的迎接死亡。最后一章,希克厉也去世了,凯瑟琳,林顿,希克厉被埋到了一起。

本作采用了当时还没有的轮回框架,将两代人的命运交织在了一起,这种结构在拉美文学大师加西亚·马尔克斯这里达到了顶峰,他所著的《百年孤独》有7代人命运的轮回。

[推荐读书心得]宝葫芦的秘密的读后感范例(7篇)


“读书不觉已春深,一寸光阴一寸金。”书是美食,能让人垂涎三尺。读书不仅仅是获取广泛的知识,陶冶情操,还能缓解焦虑,调节情绪。一篇故事一篇心得,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在写读书心得时我们需要注意哪些方面?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推荐读书心得]宝葫芦的秘密的读后感范例(7篇)”,欢迎您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宝葫芦的秘密的读后感 篇1

我读过一本书,叫宝葫芦的秘密,讲的是一个叫王葆的学生,他喜欢吃零食,爱幻想,经常听奶奶讲宝葫芦的故事。一次王葆的朋友约他去钓鱼,可是王葆到了那儿的时候,同学们都走了,然后他就一个人去钓鱼,钓着钓着就钓到了宝葫芦,宝葫芦神通广大,可以帮王葆变出喜欢的零食,玩具,还给他做模型,换试卷,从此王宝变成了一个“闲人”。

自己不用做任何事,全部的事情都有宝葫芦来做,但是还不够完美,王葆收到接二连三的麻烦,一次次在同学面前出丑,尴尬,让他的朋友伤心,别人对他误解,甚至连他最最好的朋友都瞧不起他的行为,王葆也觉得自己很不安,朋友对他的关心,爱护,让他觉得自己做的事情实在对不住大伙儿。后来王宝实在无法忍受宝葫芦的自作主张,随意侵占别人成果的行为,就把宝葫芦抛弃了,最后发现自己只是做了一场梦,非常庆幸自己是在做梦,明白了不劳而获,不动脑筋,依靠别人的行为是不对的,他决心要做一个好学生。

我想,不管是故事,还是学习,生活,我们都不能抱有不劳而获的想法,因为如果靠别人,我们逐渐会变得懒惰,依赖,迟钝这样我们就无法掌握自己的学习生活了,还要被别人嘲笑被误会,我们应该学习开阔思维善于思考,做一个好学生。

宝葫芦的秘密的读后感 篇2

《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王葆。他从奶奶给他讲的故事中知道了神奇的宝葫芦,你想要什么好吃的和好玩的,宝葫芦都能给变出来,不用操心、不费事地获得想要的一切。王葆羡慕极了,非常渴望能得到一个那样的宝贝。

有一天,王葆做了一个梦,终于得到了他想要的那个宝葫芦。宝葫芦能知道他内心在想什么,只要王保一想,宝葫芦立马就给变出来。王葆很兴奋,想要告诉别人他的快乐却又不能说,因为一说宝葫芦就会消失。王葆只能什么都放在心里,只好对别人撒谎,这又令他压力很大,也很烦恼。最后王葆发现自己的东西都是别人的,他告诉了大家真相,归还了大家的东西,宝葫芦也消失了,梦醒了,原来是虚惊一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不能不劳而获。如果像王葆一样坐享其成,会降低我们动手、动脑的能力,人就会变得太懒惰。比如,妈妈给我买了一箱乐高。一开始,我觉得乐高好难,想让妈妈给我拼。妈妈说:“你自己动脑筋拼,好好想一想,多尝试几次。”于是我认真看着图纸,开动脑筋,反反复复拼了几次,乐高终于拼好了。在拼的过程中,我了解了乐高的结构和变化规律,现在再难的乐高我都会拼了。我十分开心,体验到了其中的乐趣,得到了成功的喜悦。

宝葫芦的秘密的读后感 篇3

一天,王葆收拾完书包后,走在放学的路上,走着走着听见背后有咕噜咕噜的声音,

他马上打开书包一看,“乖乖!”王葆说,原来正有一个宝葫芦躲在他的书包里睡觉呢!

他掐着他的大腿,因为他正在克制自己大笑,不让路人知道。

回到家后,王葆的爸妈出差去了,要四五天才能回来,奶奶回老家了。

因为宝葫芦的事王葆也忘了买饭,于是他就对宝葫芦说:“宝葫芦,宝葫芦。”

宝葫芦慢慢睁开眼对王葆说:“你好,王葆。”王葆说:“我家就剩两根玉米了。”

宝葫芦说:“我等会给你变根熟的”。王葆说:“算了,你今夜给我变一碗胡辣汤吧!”

宝葫芦答应了。

一天,王葆被一道数学题难倒了。宝葫芦光顾着看电视,懒得给王葆解题,于是他就把方法变到了草稿纸上。

还有一次,王葆在放学的路上和朋友玩沙包,一不小心,王葆的沙包挂在了树上,他忽然想起了宝葫芦,

小声地对宝葫芦说:“帮我把那个沙包吹下来呗。”话音刚落,就来了一阵风把沙包从树上吹下来了。

由此,王葆就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宝葫芦的秘密的读后感 篇4

宝葫芦的秘密转的是一个叫王葆的孩子,这一天得到了一件宝贝,宝葫芦,从此,他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这都来的那么容易,让他吃不了,用不完,玩不尽。的王葆却没有因此感到幸福和快乐。而感到很苦恼,终于有一天,他把宝葫芦扔掉,砸掉,烧掉,再也不想要要它了。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世上没有异想天开,不劳而获的事情,只有踏踏实实,辛苦努力,才会有快乐和收获。

宝葫芦的秘密的读后感 篇5

《宝葫芦的秘密》是中国著名儿童文学家张天翼(1906—1985)1958年创作的童话;1963年上海天马电影制片厂摄制了黑白影片;20xx年由中国电影集团公司重新投拍了同名彩色动画影片;此外,还有同名电影版图书与同名歌曲。其故事情节为:王葆幻想得到一个宝葫芦,可以不费力气得到一切;一天他的愿望实现了,心里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他和同学下棋想吃掉对方棋子,棋子马上就飞到他嘴里……他的宝贝不但没给他带来幸福反而带来痛苦,他毅然把这个宝贝抛弃,“轰“的一声后,原来这却是自己做的梦,他从此改正了缺点,认真学习,做一个好学生。

放假了,真开心!

在这个寒假中,我读了一本好好看的童话书,它的名字叫《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是张天冀老爷爷写的,这是一本适合我们青少年阅读的中国名著。它带我们展开幻想的翅膀,进入神奇的世界。

《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讲述了:有一个叫王葆的孩子,他很爱幻想,也非常喜欢听奶奶讲故事,奶奶总是给他讲《宝葫芦》这个故事。他和同学争吵的时候,就希望得到宝葫芦。在一次钓鱼时,很幸运钓到宝葫芦。他让宝葫芦帮他游泳、钓鱼、做模型……他逐渐把宝葫芦当成是一种依赖。甚至连考试他也要宝葫芦来帮他。但宝葫芦只会不分青红皂白地帮他,等别人写完后搬了过来,让王葆受到了老师的训斥。王葆一气之下把宝葫芦扔到了湖里。

文中有一地方令我深受启发:当王葆扔掉宝葫芦之后,他刻苦学习,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加课外活动,成了校内数一数二的好学生。

曾经我也想拥有一个神奇的宝贝,让我想要什么就会有什么。但读了这本书后,明白了世上没有异想天开、不劳而获的事情,只有踏踏实实、辛苦努力,才会有快乐和收获。

王葆的老师经常说的是“天下没有掉馅饼的事,只能靠自己努力。”王葆爸爸也说过:“不要把自己的小心眼用到干坏事上去,如果用来学习的话,那么学习一定会好的。”这两句话希望所有的同学们都要记在心里,做一个勤奋刻苦的好学生。

宝葫芦的秘密的读后感 篇6

生活中,我相信每个人都想拥有神奇的魔力,让自己无所不能。寒假里,我再次拜读了《宝葫芦的秘密》,却改变了这一看法,也让我受益颇深。

《宝葫芦的秘密》讲的是:一个叫王葆的孩子,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一件宝贝——宝葫芦,从此,他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只要他心里想要,就会马上得到,一切都来得那么容易,让他吃不了,用不完,玩不尽。可王葆却没有因此感到快乐,反而感到很苦恼,终于有一天,他下定决心要把宝葫芦扔掉,再也不要它了。

王葆为什么会对这样一个宝贝而感到厌烦了呢?令我记忆犹新的要算那次数学考试了,王葆想不费劲就考全班第一,就去找宝葫芦帮忙。宝葫芦就使用魔法,将考试最好的苏鸣凤的答案全部转移到王葆的考试卷上,但是宝葫芦只会照搬照抄,连苏鸣凤的名字也转了过去,让王葆在老师和同学们面前更加出丑。还有宝葫芦帮王葆弄来了很多的东西,让王葆不知所措,还让杨拴儿误认为他是”神偷“等等一些让王葆哭笑不得的事。

虽说结尾处告诉我们,这只是王葆做的一个梦,也让我们恍然大悟,却也让我们陷入了沉思。故事中,幻想拥有宝葫芦的王葆,最终为了摆脱宝葫芦费尽心思;总想不劳而获的王葆,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我从王葆身上看到了,任何一件事情要取得成功,都必须付出艰辛的努力,”走小道“只会损人不利己。我的一次教训,就告诉了我这样一个道理。记得有一次考试,妈妈要我认真复习,争取考个好成绩。可是,我总认为自己已经懂了,甚至还幻想考试时会有”神来之力“帮我考到好成绩,心存这种侥幸的想法,因此,我就没有认真地去复习功课,结果成绩一下来,我就懊悔不已。还有一次,我的鞋子脏了,我就让妈妈给我刷,可妈妈说我已经长大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没办法,我只好硬着头皮干了,我仔仔细细地把鞋子的脏地方都刷干净了,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听着妈妈的.表扬,我心里甜滋滋的。

正如文中的老师说的:天上没有掉下来的馅饼,只要努力就是成功。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不要总依赖着他人,而是应该通过自己的实力来做事,靠自己的努力来取得成功,这样才会有意义。在生活中,只有靠自己的”汗水“得到的才最可靠,毕竟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宝葫芦的秘密的读后感 篇7

在假期中,我读了好几本书,但是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开始的时候,我觉得宝葫芦是个宝贝,如果我有一个宝葫芦就好了,想要什麽就有什麽。可当我把整本书读完的时候。我的想法就变了。我认为宝葫芦并不是那麽好,它虽然能给我们带来快乐,但是也会带来更多的讨厌和烦恼。

书中讲了一个叫王葆的孩子,他很喜欢听奶奶讲宝葫芦的故事,王葆很想有一个宝葫芦。有一天,王葆在钓鱼的时候,意外钓到了一个宝葫芦,他高兴得不得了,再地上打了好几个滚,觉得自己想要什麽就有什麽。从此以后,他就什麽也不干了,让宝葫芦替他写作业、学习、作模型、考试吃的玩的都向宝葫芦要。王葆渐渐依赖上了宝葫芦,宝葫芦不但没有帮助王葆,反而让王葆学会了偷懒、说谎。再一次数学考试中,宝葫芦使用魔法时,不仅把苏鸣凤试卷上的答案全部移到了王葆的试卷上,而且把试卷上的名字也一起移到了王葆的试卷上,让王葆受到了老师严厉的批评。王葆知道了宝葫芦的东西是偷来的,一气之下,就说出了宝葫芦的秘密,使宝葫芦没有了用,就把宝葫芦给扔了,自己也彻底轻松了。从这本书中,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什麽事都要用自己的劳动成果换来,不能要不劳而获的东西。用自己的劳动成果换来的东西才是最珍贵的。我们大家一起来做一个诚实的孩子,不偷任何东西,也不拿不劳而获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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