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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07-19 来源:互联网

读后感收藏: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例四篇。

读书,是我们获取智慧的重要途径,一本好的书籍绝对是一个好老师,当知无不言、问无不答。高中学生压力大,有时候课外书籍有足够的慰藉,很多人在读完一本好书后,心里都会形成自己独特的想法,这对自己很有益处。那么,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读后感收藏: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例四篇”,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一)

是一个简单的故事,文字也朴实,不需要做摘抄。

故事很简单,讲了农村人许三观在城里丝厂上班,通过卖血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生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和三乐。一乐9岁的时候被大家八卦不是三观的亲生儿子,反而跟何小勇长得像。小城里就是没有秘密的,结婚之前和谁搭讪过,恋爱过,都是大家茶余饭后的八卦。

三观当然很生气,因为他被大家指点为乌龟,被老婆戴了绿帽子还帮别人养儿子。他更生气的是,偏偏他最喜欢的是一乐。一乐也跟他最亲近,不像二乐,恋母,同玉兰有说不完的话,也不像三乐,自己跟自己玩的呆孩子。

遇到了书中第一个揪人心弦的点,一乐陪着三观去井里捞木桶,因为木桶的把手翻到了最下面井水里,勾子无法起作用,一乐提出来要三观用绳子系在自己的腰上,卸到井里,自己下水把木桶捞上来,因为自己可以在洗脸盆的水里憋气1分钟23秒。

所以一乐为了二乐和三乐,把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砸了个窟窿。三观让一乐找何小勇拿钱。何小勇宁愿断后也不愿意认回这个孩子。不是穷,不是妻管严,而是因为面子所以薄情。

三观当然不会丢下一乐不管,所以他二次卖血。他最开始的撒手不管,让方铁匠抄家是为了赌口气也是为了让一乐和玉兰知道自己的付出。

生活步入正规的时候,遇到了人民公社时代,统一劳动,统一吃饭。他们一家勉强可以吃饱。

又到了大炼钢时代,锅碗瓢盆统一充公,赶上灾荒,勉强可以活着,一天只能吃两顿饭,为了饿的慢一点,喝完稀饭就要躺在床上,免得消耗体力。这些饭还都是玉兰未雨绸缪,之前一口一口省下来的。

三观有天生的幽默,他用说的给全家人炒了四份红烧肉和一份爆炒猪肝。

天亮之后,三观去卖了第三次血,为了给孩子们解馋,吃上一顿面条。他不想带一乐去吃,因为这是他的血汗钱,舍命赚的钱。可是看到一乐委屈的在大街上哭,在大街上乞求,谁带他吃面条他就认谁当爹。他就心软了,毕竟这也是他看着长大的心头肉。

何小勇不幸出了车祸,众人求一乐救何小勇,一乐却不同意,因为他记得何小勇不认他。最后一乐听三观的话,一乐说他的爹只有三观。三观感动,直到孩子没白养,他拿菜刀在自己脸上放血,表示自己的决心,以后谁再说闲话,他跟谁拼命。

过了灾荒,他们又要经历文化_。玉兰被举报被批斗,被剃阴阳头。三个孩子中一乐和二乐觉得耻辱,三乐还什么都不懂。不过从结尾他们三个嫌弃三观在大街上哭,嫌他丢人,我猜如果那是三乐懂丢人现眼的话,他也会嫌弃自己的母亲。幸好三观还有农民的小智慧,知道心疼玉兰,为她送饭,把肉藏在米饭下面。

过了文化_,又迎来了知青下乡。一乐二乐受苦生病。为了给一乐生活费,他第四次去卖血,为了讨好二乐的生产队长,他第五次卖血。

一乐生病,需要去上海治疗。三观无计可施,只好一路卖血去上海。奈何人生多舛,因为卖血太频繁,失血过多而休克。赚的钱又还给了医院,一路上咬牙吃盐灌河水的苦白受了。

路上遇到的人真善良,有人送他盐,送他茶水,还送他去旅馆,尤其是同住一个房间的老大爷,还把小猪送给他暖被窝。老大爷还特别小心翼翼的先问他:用不用小猪。因为老大爷怕城里人嫌脏,嫌弃小猪。这个小细节,特别真实,农村人面对城里人就是有这么一种难以名状的自卑。

阿方和老根把三观带上了卖血的道路,三观把来顺来福带上了卖血的道路,是福还是祸,就看个人对生命对身体有没有敬畏之心了。

讲到三观来到上海见到玉兰和一乐,作者就跳到了结尾。省略了一乐治病的费用到底从哪里来。结尾是个和谐的结局。三观再也不用卖血就可以吃到爆炒猪肝喝到黄酒。

可是现实中也真的有这么幸运的三观吗?现实会比较残酷,也许早在第五次卖血的时候就没有以后了。也许在去上海的路上就没有下文了。

终于写完了故事大纲,可以说感想了。

我觉得书没有自己想象中的好看,也许是因为结局完美,不像活着和平凡的世界那样带有悲剧色彩。所以不足以令人震撼。

故事没有一波三折,也许就不足以打动人心。

人物塑造还是太单薄,能够表达性格的细节还是少。玉兰的漂亮和泼辣,三观的乐观和奉献,三个孩子的个性还是塑造太少了。

如果想看苦难,就看平凡的世界,如果想看与苦难斗争的人,就看第九个寡妇,如果想看被苦难折磨的人,就看活着。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二)

从《活着》认识了余华,于是,便慢慢地开始接触他的作品。他习惯从社会最低层的人物写起,透过朴实通俗的语言,映射出当时社会的现状。对这个故事的结局在之前就有了必须的猜测,突然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起,很不期望往这个方向发展。一开始就已经没有勇气再看下去了。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用心乐观的人。他读过多少书,在一种简单的氛围里,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

卖血,给了他很多改变。第一次卖血,他最后结了婚。娶上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虽然,他明白自己的老婆有一段历史,而且他也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他用他的乐观精神,度过了之后的十年平稳生活。

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第二次卖血,他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当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现实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有用但却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明明白,卖身也不能卖血。

卖血就是卖命。开始的时候,还是有必须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取,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许三观已经将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的心目中,为了家庭、为了妻子、为了儿子,明明白卖血就像吸毒一样的行为,但是不这样,他还有别的选取吗?

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根龙,一个是阿方。根龙最后卖血死掉了。许三观每次见到它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的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掉”了,根龙看着也很老了,而且样貌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人显的老。”在别人看来,许三观的样貌也变了很多,但是许三观自己和家人却没有发现。

结局出乎我的意料,能够说是一个完美的结局。这多少让我有些惊叹。但是我认为只有像读者猜测的结局那样,才会让人受震撼。这个完美的结局多少冲淡了前面给我带来的震撼。或许是为了迎合些什么,又或许真的时代就是这样的反映呢?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三)

在读完这本书之前,情绪很忐忑,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主人公会死去,在我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我深深的感到许三观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大好人。温饱、房子、女人、传宗接代,这便是一个男人终其一生所要追求和完成的目标吗?这便是像许三观这样的男人一生所谓的最完整也是最完美的生活轨迹吗?也许是许三观的命吧,他一共卖了11次血,有好几次都差一点把他自己的命给丢了,但他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不归时,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寻找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春面。

孩子们大了,三观老了,白了头发掉了牙,他已经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三观的人生说不出来是一种什么味道。三观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他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新来的血头说三观的血“死血比活血多”,任三观怎样说都不买他的血。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坐着,哭了。

三观心里面的滋味我一时还不是很清楚,但我觉得是三观没有了依靠,他的血血头不要了,家里遇到天大的事情都是自己卖血硬挺过来的,如今他的血没人要了,他的心里是悲?是叹?是伤……纵观全书,三观从结婚到婚后各个难关都是靠着卖血的钱来完成的,还有一点就是看《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总怕他得艾滋病,中间觉得许三观几次都要死了,心里面悬着的那根线一向被作者牵着。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能够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能够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应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取;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期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

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四)

这本书是我读高二时在图书馆看的,看到《许三观卖血记》这个书名时,我以为这定是余华又一部苦难黑暗系列的作品,但当我读到书中内容时,才发现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朴素、充满人性温情的故事。相较于《活着》中富贵悲惨的一生,许三观是幸运的。许三观是封建社会制度下生活在底层的一个小人物,他的人生没有多么绚丽多彩,但朴实有感。许三观一生的起起落落都跟卖血有关,看似荒谬,却真实折射出旧时代底层人民生活的现状。

《许三观卖血记》,由书名便可得知,这个故事离不开“卖血”。许三观一生因各种原因先后共卖了十一次血,卖血的原因有荒谬的、有令人啼笑皆非的、也有令人感动不以的…为了娶妻,为了抵债,为了款待队长,为了救一乐的命,为了让全家吃上一顿面条,为了生存,许三观一次又一次地走上了卖血的路。

初读《许三观卖血记》,我是因其荒谬的故事情节被吸引,许多在当今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上演的故事情景,一幕幕在书中展现。比如许三观娶媳妇时,他跟许父说他生的儿子也性许,这样就相当于是他倒插门,许父听后也觉得有道理,便将许玉兰嫁给了许三观。我第一次读完这个情节,笑了好久,但细想之后,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和人们的思想,倒是觉得也不无可能。书中类似的情节还有好多,都是看似荒谬滑稽,但细细思考后却往往能发现其发生的合理性,这也是余华文笔的魅力所在。

过后再细细品读《许三观卖血记》,我却被书中充满人性温情的细节所感动。许三观在书中经常被描述为大大咧咧性格的粗夫,似乎不懂得细心。当在一段情节中,许三观找到离家出走的一乐时,虽然嘴上还是骂骂咧咧的,但看到一乐饿得没力气后便要他爬到自己背上来。一乐看到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他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道:“是的。”当时读完这情节时,我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我突然理解了那深沉如大山般的父爱。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优秀的小说,余华用其独特的风格,用最朴实无华的语言描述了封建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生活。之后我必定会重读这本书,因为每次读完,我都能收获到不同的东西。作者:陈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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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舞记》2019读后感5篇范文400字


《观舞记》是当代作家冰心创作的一篇散文。此文用精妙的语言展现了印度卡拉玛姐妹高超的舞蹈技艺,表达了作者对她们的赞美、感激和怀念之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观舞记》2019读后感精选5篇范文400字相关模板,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观舞记》2019读后感精选5篇范文400字(一)

珠缨炫转星宿摇,花鬘斗薮龙蛇动。

题记

当我观看卡拉玛姐妹的那一种优美灵动的舞姿时,我仿佛身临其境一般,当我看到卡拉玛姐妹忘记了观众,忘记了自己时,我感觉他们已经完全融入其中,展现给我们的是两条正在舞动着的活灵活现的蛇。

在冰心奶奶的笔下,卡拉玛姐妹的舞蹈,已经不再是观看者的一种回忆,而是以独特的文字之美将她们的美呈现在我们面前。令我们浮想联翩。

姐姐5岁学舞,妹妹8岁学舞,她们能有如今的成绩,正是因为她们的那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和坚定不移的品格。十年的努力,她们终于能将自己的美毫无保留的展示给了观众,随着她们的舞蹈,我心中学习的斗志似乎被激起,我也要像她们那样在知识的海洋中尽情遨游。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她们之所以有那么大的成就,不是因为她们有过人的天资,而是源于她们不懈的努力,没有最努力的人,只有更努力的人,在人生的长河中,只要我们不断鞭策自己成为那个更努力的人,无论前途有多少坎坷,我们终将跨过去,笑到最后。

《观舞记》2019读后感精选5篇范文400字(二)

最近,我们学习了观舞记,这让我再一次接触到了我最喜欢的冰心阿姨了。

读观舞记,我们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心中的感受美:卡拉玛姐妹的舞蹈美,但冰心的语言更美。读此美文,我们从中获得了舞蹈形象和语言艺术的双重美感。

文章开篇是先声夺人的美。用颇为作难的设问,引出四个假设句形成排比,以准确而调和的色彩,勾画出这一对舞蹈家的旋舞、服装、舞步、身形。作者觉得还不足以表达心头的惊喜,又重新设喻如同一个婴儿,看到了朝阳下一朵耀眼的红莲,森林中一只旋舞的孔雀来表达自己满心的欢喜和激动。

冰心对卡拉玛姐妹舞蹈艺术的总体感受是飞动的美。冰心对印度舞蹈颇有研究,但她却是站在欣赏者的角度来写此文的。

冰心从气氛、外貌、服饰、舞姿、神态、身段等方面用语言文字再现视觉形象,,突出心中的美感。

观舞记虽然短,可是确认够在观舞记中看到冰心的细心。

《观舞记》2019读后感精选5篇范文400字(三)

我读了冰心的观舞记,使我深受感动。卡拉玛姐妹那美丽的舞姿时时感染着我。

这篇文章说的是:作者以对卡拉玛姐妹的赞美之情为感情线索,通过生动细腻的描写,把异国的文化风情形象地展现在我们面前,表达了作者对卡拉玛姐妹高超舞技的由衷赞美之情。

现在,我每天有空时就认真读一读,感受卡拉玛姐妹能高超的舞技和忘我的表演。

当我读到:朋友,难道我就能忍住满心的欢喜和激动不向你吐出我心中的咿哑时,不由得心中一颤卡拉玛姐妹露出怎样优美的舞姿和高超的舞技而让作者感到那样欢喜,激动?而当卡拉玛开始舞蹈时我才明白:她旋风般的急转令人欢喜和激动。

当我读到她忘怀了观众也忘怀了自己,只顾使出浑身解数,用她灵活的四肢五官,来讲说着印度古代的优美诗歌故事时,感到:她是这样爱舞蹈,不然怎么会一心沉醉在舞蹈世界里用四肢五官讲说一个个美妙故事!

当我读到:使人深深地体会到印度的优美悠久的文化艺术:舞蹈、音乐、雕刻、图画都如一条条的大榕树上的树枝枝下垂,入地生根时想到:印度艺术如此丰富,值得我们去发掘探索。

我要像卡拉玛姐妹一样用知识来武装头脑,报效祖国!

《观舞记》2019读后感精选5篇范文400字(四)

白纱的孔雀舞裙,柔软的身段,俏丽的脸庞,优美的舞姿------她,像一只真正的孔雀,像一道闪亮的光线,在无边的黑暗中旋转着,舞动着------

(一)孔雀之舞

宁静舒缓的音乐响起,舞者旋转着,白色的轻纱也旋转着。白色的光辉下,舞者的手臂酥软无骨般的颤动着。舞者的手配合着身体,似乎要在河边飞旋。音乐更加优美,舞蹈进入高潮。舞者婀娜的身段不停的扭动着、旋转着,舞群也高高的扬起。霎时,我一分不清眼前到底是一位舞者还是一只高雅纯洁的白孔雀。我似乎看到:晨曦中,一只洁白的孔雀缓缓飞来。它时而轻梳羽翅,时而随风起舞,时而漫步溪边,时而俯首畅饮,时而伫立,时而飞旋,一首生命的赞歌就在那一举手,一投足中流淌着。

舞者的舞蹈速度加快,孔雀也在河边飞速地炫舞着、跳跃着------忽然,它停下来,引颈昂首,打开了洁白美丽的雀屏,施展着自己无与伦比的、散发着跃动与张扬的生命。

(二)艺术之舞

演绎这如梦如幻的孔雀之舞《雀之灵》的便是杨丽萍。她是一位傣族姑娘,她把那圣洁、高雅的白孔雀演绎的惟妙惟肖、出神入化,把每个细微处都表现的尽致淋漓。《雀之灵》是一只孔雀之舞,更是一支唯美的艺术之舞,它创生出一个精灵般的、高洁的生命意象。当洁白的孔雀消失在昏黄的月色中时,我的心中除了赞叹与欣赏外,还想到:艺术家们如果都可以胆大的创作出伟大的艺术品,再创《雀之灵》的辉煌,那么这个世界,将是现在十倍的昌盛与繁荣。

洁白的孔雀飞走了,我们的心儿也渐渐地飞远了,飞远了

《观舞记》2019读后感精选5篇范文400字(五)

今天我们学习冰心的《观舞记》,又一次感受到冰心温柔的海。读罢此文,我们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心中的感受美:卡拉玛姐妹的舞蹈美,但冰心的语言更美。读此美文,我们从中获得了舞蹈形象和语言艺术的双重美感。

文章开篇是先声夺人的美。用颇为作难的设问,引出四个假设句形成排比,以准确而调和的色彩,勾画出这一对舞蹈家的旋舞、服装、舞步、身形。作者觉得还不足以表达心头的惊喜,又重新设喻如同一个婴儿,看到了朝阳下一朵耀眼的红莲,森林中一只旋舞的孔雀来表达自己满心的欢喜和激动。

冰心对卡拉玛姐妹舞蹈艺术的总体感受是飞动的美。冰心对印度舞蹈颇有研究,但她却是站在欣赏者的角度来写此文的。

冰心从气氛、外貌、服饰、舞姿、神态、身段等方面用语言文字再现视觉形象,,突出心中的美感。

气氛的静穆美。台中间小桌上供奉着一尊湿婆天的舞像,两旁是燃着的两盏高脚铜灯-----从背景的静穆突出印度古典舞蹈的浓郁的宗教色彩。

出场的光艳美。低头合掌她亮出她秀丽的面庞和能说出万千种话的一对长眉,一双眼睛,这一美妙的瞬间,人们屏住呼吸,惟恐任何一丝声响会把这再生之光惊逝。未舞先有光彩先有情。

服饰的艳丽美、游龙般的曼舞美。轻歌曼舞,随着音乐响起,卡拉玛开始舞蹈了,从轻风般慢移到旋风般疾转,像游龙一般。

传达出神韵的神态美。忽而双眉颦蹙---忽而笑颊粲然--- 随着舞蹈的演绎,卡拉玛姐妹的神态不断变化,她跳的是心灵之舞,人与舞蹈完全融合。看着卡拉玛的舞蹈,作者仿佛在倾听印度古代的优美的诗歌故事。

婀娜多姿的身段美。令冰心折服的还有小妹妹拉达表演的蛇舞。身段如莲花的花开瓣颤,小鹿的疾走惊跃,孔雀的高视阔步,形象而生动的比喻写出拉达身段的精妙。颈的轻摇,肩的微颤?---使人透过一连串优美的动作仿佛感到扣人心弦的旋律在心中激荡。

对卡拉玛姐妹,冰心是怀着赞美和感激的,这我们从文章结尾可以感受到,同时冰心在结尾还揭示了另一种感受:民族艺术根植于民族的土壤中,民族艺术是人们了解各国历史文化的窗口,民族的才是世界的。

《观舞记》的语言,就象卡拉玛姐妹的舞蹈那样打动人心。文中的比喻、排比、拟人等修辞手法,准确生动地再现了卡拉玛姐妹精妙的舞蹈艺术。

三顾茅庐读后感参考范例 (合集6篇)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三顾茅庐》就是一部让人印象深记得的作品,它由陈寿撰写,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我们如何去领会《三顾茅庐》的内函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的“三顾茅庐读后感参考范例”,仅供参考。

三顾茅庐读后感参考范例(篇一)

第一缕光射到我眼里,我便被这一缕光惊醒。外面的大公鸡也开始鸣叫,一切都苏醒了。我兴致勃勃地拿起《三国演义》读起来了。

它讲了东汉末年三国的开始和结束。我读了许多篇目,但让我叹为观止记忆犹新的是《三顾茅庐》这一篇。

刘备屡屡失败后,遇到司马徽,他告诉刘备:“你虽已有猛将,但唯独缺谋士,你如果能得到卧龙,雏凤其中一人即可得天下。”没多久,一个叫单福的人前来投靠刘备,他帮助了刘备多次打败曹操。曹操见其才华便以他母亲来要挟单福,单福不得不离开刘备。临走时告诉刘备:“卧龙—诸葛亮在隆中居住,君主可寻他做军师。”于是刘备便与关羽和张飞一同前往。时间很巧前两次诸葛亮都不在家。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第三次遇到了,刘备在经过重重考验后终于请出了诸葛亮。

从此故事中,我读到了刘备坚持前去的求贤若渴的精神和在请诸葛亮时的诚心。但我又何尝又这份坚持的信念能?在学校我认真学习;在生活中我报了古筝,跳舞,奥数等等课程,我常常偷懒这不练,那不跳,这些不会算得都去问哥哥,从不好好想想这题我会不会。最终报复来了,跳舞和古筝越来越差,奥数考试也不及格。但我读过了这一篇目,我懂得了坚持。于是我从新开始学习,这些课程也恢复了原来的成绩。

最后,我想再说一遍,无论每一个人都必须坚持,如果不坚持,则可能失去成功。忘着窗外的美景,我暗自开始努力,准备迎接今天的胜利。

三顾茅庐读后感参考范例(篇二)

《三国演义》这本书家喻户晓,众人皆知。而我也不例外,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就是《刘备三顾茅庐》,这个故事主要写了:刘备为了找一个有专长的贤人来帮自己打天下,三次到诸葛亮的茅庐拜请诸葛亮,而后来诸葛亮被刘备的坚持不懈的诚心诚意打动了,答应帮他打天下。

看完这个故事后我陷入了沉思,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布封曾经说过:“天才就是长期的坚持不懈。”“做学问,做研究工作,必须持之以恒。”的确,我们干什么事,要取得成功,坚持不懈的毅力和持之以恒的精神都是必不可少的。我们作为学生的又能不能想刘备那样坚持不懈呢?

还记得在我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参加过我们小区的一场跑步比赛,和小区里面跟我差不多大的小朋友一起跑800米。当时我还信心满满的以为自己可以跑个第一名,谁知一圈,一圈半,两圈,两圈半许多人已经累的气喘吁吁,到大树下乘凉了,我看着他们,自己也想停下来,到树下乘凉。但就在这个时候,我又想到了刘备的坚持不懈,我对自己说:“我不能够放弃,要像刘备一样坚持不懈,永不放弃!”就是这样,我坚持了下去,拿了二等奖。

三顾茅庐读后感一个人想干成任何大事,都要能够坚持下去,坚持下去才能取得成功。说起来,一个人克服一点儿困难也许并不难,难得是能够持之以恒地做下去,直到最后成功。曾经的失败并不意味着永远的失败,曾经达不到的目标并不意味达永远达不到。过去的成功或是失败,那只代表过去,未来是靠现在决定的。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一直成功的人,也没有永远失败的人。在日常生活中,一个绝境就是一次挑战、一次机遇,如果你不是被吓倒,而是奋力一搏,遇到什么叫困难都不放弃,也许你会因此而创造超越自我的奇迹。

三顾茅庐读后感参考范例(篇三)

看过《三国演义》的人一定记得一个典故——三顾茅庐。

这个典故讲的是三国时期,刘备经过徐州琅邪郡阳都县(今山东沂南县)时听说人称“卧龙”的诸葛先生就住在此地的山中,刘备就前去请他出山。可第一去因诸葛亮不在家而回,第二去冒着大雪又因已外出而回,第三去终因刘备的真诚打动了诸葛亮,请除了这位隐居山林的卧龙先生。如果我们大胆想像,如果刘备只去了一次就没再去了,就请不出则为卧龙先生,也就不能成就一番惊天动地大事业。“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就是刘备这真诚的力量让仅是一般的诸葛先生所被打动,助刘备一臂之力,兴复汉室。

诸葛亮咋北伐魏国时在给后主刘禅的信中说:“臣虽布衣,却被先帝三顾于茅庐之中,甚是感动,愿孝臣子之忠,今日北伐,兴复汉室天下。”是什么让一代卧龙如此忠诚于蜀国呢?是刘备的真诚。真诚?我听到有人感叹了,刘备的真诚怎能让一代卧龙如此忠心?这还要从头说起。三顾茅庐之时,第一去时就让张飞十分不快,心想:“小小诸葛村夫何必要大哥亲自来请,由我带几人将他帮来即可;第二去时是大雪封山,马都走不了了,而刘备却执意要去,最后还生病了。第三去时正是刘备.关羽和张飞的结拜纪念日。正是这些事,才让我龙先生诸葛亮出了山,称了臣。刘备不光对诸葛亮真诚,还对别的人真诚,张飞.关羽.赵云.诸葛亮……这些不都是很好的例子吗?

如果你真诚,身边总会有侠肝义胆的好朋友,如果你可以为朋友两肋插刀,朋友也后对你真诚。所以我们应该对人.对朋友真诚,做人就做真诚的人。

三顾茅庐读后感参考范例(篇四)

《三国演义》是一本家喻户晓的小说,使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许许多多的人看过这本著作,每一个人都有一个自己的看法。在我看来,《三国演义》是在讲述着刘备的故事。讲述刘备从一个卖草鞋的到君王的故事,其中《三顾茅庐》是讲述刘备不怕困难坚持不懈。

当时任刘备军师徐庶,因受曹操威胁无奈的离开了刘备,临走是向刘备推荐诸葛孔明做刘备的军师,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熟读兵法。是一个难得的人才。刘备告别了徐庶,刘备同关羽,张飞二人,前往隆中请孔明出山辅佐他完成大业。可第一次孔明出山与朋友游玩去了。过了些日子,有消息说孔明先生已经回到家中,当时风雪交加,刘备不顾关张二人的反对,来到了隆中,可是只见到了诸葛匀(孔明之弟)。又过了些日子,他们来到隆中,可孔明在午休,刘备在外头等了一个时辰才见到了孔明,孔明出山相助。他请来诸葛亮,孔明辅佐他击退了曹军,开创了“蜀汉”。

刘备注重以诚待人,以仁待人,我十分敬佩。他屈尊求贤,礼遇下士,不怕碰钉子,不怕路途遥远,为了达到目的他会想尽各种办法去做,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刘备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三顾茅庐读后感参考范例(篇五)

在四年级的语文课本中,有着一则三国时期著名的历史故事——《三顾茅庐》,《三顾茅庐》读后感600字。故事的内容大家都耳熟能详,在这儿就再老生长谈一次吧。

故事讲述了当初三国时的贤主刘备一心想要让当时的军事奇才诸葛亮归于自已的帐下,但先前两次去了诸葛亮都外出游玩去了,可是求贤若渴的刘备依然坚持第三次请诸葛亮出山,但是两个弟弟却十分生气,认为这诸葛亮实在太嚣张了,而刘备则狠狠训斥了他们一顿。当他第三度来到卧龙岗时,诸葛亮终于回到了自已的住处,但却在午睡。过了许久,他终于醒来了,后为刘备的礼贤下士所感动,与刘备谈论军事局势后归于刘备麾下。

这则故事强烈的体现出了刘备的礼贤下士与求贤若渴,为了贤才几次三番地请求、拜访。在我们的生活中,可能并不会去拜求辅佐自已的军师,但是肯定需要去请教自已的老师,同学或伙伴,读后感《《三顾茅庐》读后感600字》。也许你去请教时别因为没有空而不理睬你,这时,千万不要如张飞一样冲动,只要稍等片刻,等到他有了空再请教也不迟。当然,如果找不到要教求的人,也不用像刘备一般,大可去寻找别的导师。

在我们身边。生活中,有许多我们可以请教的人,“不能则学,不知则问。”有什么不懂的地方便应去请教他人,请教时十千万不能急躁,要如刘备一般,不急不躁。要心平气和,不可蛮横地去请教别人,不然别就会认为你是一个“冒失鬼”而不给你答案,所以一定得慢慢来,若遇上能人,即使“三顾茅庐”也没有关系。

三顾茅庐读后感参考范例(篇六)

放暑假了,我借了一本《三国演义》,里面有篇《三顾茅庐》,深有感触。

刘备有一位才智过人的军师叫徐庶,在徐庶的辅佐下,刘备打了第一个胜仗。曹操因此设计让徐庶离开了刘备,徐庶离开时像刘备推荐了诸葛亮,是位世外高人,堪比春秋名相管仲。提议刘备亲自邀请诸葛亮出山。

刘备带着关羽和张飞找到诸葛亮的住所,毕恭毕敬上门拜访,可书童说先生出门远游,不知何时归来。无奈,刘备悻悻而归。没过几日,刘备又带着二位兄弟整装前往,可书童说先生前日去探访朋友了,不在家。这下,关羽和张飞可沉不住气了,认为诸葛亮一点也不尊重刘备,甚至要去把他抓来。刘备却告诉他们不要莽撞。又过了几天,刘备换上干净衣服又要去看诸葛亮了,关羽张飞只能不情愿的一同前往。不巧的是诸葛亮正在休息,书童想要叫醒先生,却被刘备制止了,刘备他们三兄弟在门口等到诸葛亮醒来。就这样,诸葛亮最终被刘备的诚心感动,答应刘备一同匡扶汉室。就是在诸葛亮的辅佐之下,刘备才通过几年的扩张,和曹操、孙权形成三足鼎立之势。

通过这个故事,我更加理解了三顾茅庐的意思,也懂得了做事要坚持,尽心尽力,不轻易放弃。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小学生作文10篇


读了《疯羊血顶儿》,让我心情久久无法平静,血顶儿为母报仇的精神和敢于跟狼搏斗的壮举是值得让我学习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疯羊血顶儿》读后感小学生作文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范文一

我最近读了一篇文章叫《疯羊血顶儿》,这篇文章写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盘羊的故事,他的名字是有来历的:他刚一出生就遭到了黑母狼的攻击,他的母亲猴戏为了保护他,被黑母狼咬死了,那时候血顶儿还不会跑,他眼睁睁地看着猴戏死了,猴戏的血溅到了他的头上,他立刻反应过来自己现在的处境很危险,于是他拔腿就跑,很快就跟上了盘羊的队伍,躲过了一劫,头羊绕花鼎给它起了一个很血腥的名字叫血顶儿。

血顶儿长大以后,时时刻刻都在想着为母亲报仇,杀死黑母狼,其他的羊觉得他一定是疯了,所以管他叫疯羊血顶儿。他把自己本来很漂亮的盘成花状的角磨成尖刀似的武器,有一天他看到了黑母狼的三只小狼崽,他先残忍地踩死了一只,又用两只尖尖的角像串糖葫芦一样串死了剩下的两只小狼崽。他和黑母狼之间的战争开始了,黑母狼一次一次地上了血顶儿的当,血顶儿又一次一次地躲过了黑母狼的攻击,最后决战的时候,血顶儿打算与黑母狼同归于尽,但是他的同胞为了他们自己的安全出卖了血顶儿,结果血顶儿被黑母狼咬死了。

我觉得血顶儿很勇敢,他敢于给母亲报仇,作为一只羊他敢和狼发生战斗;他很有毅力,当别的羊吃饱了以后晒太阳休息的时候,他却在烈日下不停地奔跑,锻炼身体,忍着巨大的痛苦在石缝里磨着自己的角;他很聪明很机智,在与母狼作斗争的时候他想尽了办法,很多次都把母狼打得落花流水。

血顶儿的这些品质也值得我们学习!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范文二

疯羊血顶儿顾名思义,是指一头疯羊叫做血顶儿,可读完后,我觉得血顶儿并不疯,而是具有开拓和创新精神的勇敢无畏的好公羊。

血顶儿是一只普通的盘羊,当它刚来到世上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凶恶的黑母狼活活地咬死了母亲猴戏。这一幕在它心灵中挥之不去。它看到了血淋淋的场面,看到了狼的霸道和羊的懦弱。那天,母亲猴戏的那口血喷射到了它头顶上,所以它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许多年过去了,它头顶的血早已消失,可他始终忘不了狼的丑陋与残忍,那血是苦难的红光,也是激励血顶儿复仇的灵光。它努力把角变直、尖锐,在伙伴们嘲笑的情况下,成功地刺死了黑母狼的狼崽,为母亲报了仇。可最终仍因大家的自私而光荣牺牲。

这里我最恨黑母狼和绕花鼎,绕花鼎为了自己的家族,竟可以抛弃一只为盘羊们而战斗黑母狼的血顶儿!血顶儿把角扳直,只是想替母亲报仇,并没有想危害这个羊家族,是大家自己学起来的。而绕花鼎却不分青红皂白就说血顶儿是疯子,这让我很愤怒。看到血顶儿死后,我更加愤愤不平。血顶儿为了这个家族,为了母亲,千方百计的使出应付狼的招术,弄得遍体鳞伤!虽然天下的狼全死是不现实的,但是血顶儿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们要做个实事求是的人,但不要不管怎么回事就说别人的不对,要换个角度想一想。对于我来说,生命的意义在于设身处地替人找想,忧他人之忧,乐他人之乐。这是爱因斯坦的名言,,让我们在人与人之间多一份宽容和理解,过快乐的生活吧!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范文三

我是一个特别爱看书的小姑娘,我看过很多很多的书,但是,渐渐地,我觉得杨红樱和沈石溪的作品最好看,看完他们的书,我会回味无穷,而感到其他的书是那么的平凡无味。今天,我就来写写沈石溪《疯羊血顶儿》的读后感。

血顶儿其实不是真正的疯羊,它一出生就看到自己的母亲死在一头黑色母狼手下,母狼的血溅在它的头顶上,在它的脑子里刻下了一个念头:为母亲报仇。它们是盘羊群,角会往后弯着长,作为一种装饰品,可它为了报仇,把嫩角撞进了大的石缝里,就这样,它的角直直地向上长,变成了复仇的尖刀。黑母狼很怕他头上的利剑,不敢惹它,但在一次事故中,血顶儿不幸被黑母狼咬死

羊本身就是食草动物,天性温顺,是人类和猛兽的口中之食,羊很少有自然老死的情况,要不就是被吃了,要不就是病死了,再要不就是被杀死了,所以说,死羊是很正常的事,你为什么不想多活一会儿,而去送死呢?血顶儿,你不值得!

不过,血顶儿,你为母亲报仇的精神,我高兴,如果你不是羊,这样去为自己的母亲牺牲生命,我会为你欢喜,喝彩!

血顶儿,我左右为难,不知如何说你,但我还是祝福你在天堂和你的母亲一起快快乐乐,幸福美满!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范文四

疯羊血顶儿是狼王梦里的另外一个故事,讲的是盘羊血顶儿的疯子行为,把自己的角卡在石头里变直,令他威武起来,使得他打败母狼,第二次,母狼生下了狼崽,却被血顶儿活活给打死了,给盘羊群创找了历史。因为它连连获胜,让其他小公羊也跟着他一起改变角的形状,在发情期的时候打死了许多大公羊,血顶儿只能把他们除掉才能不然他们让公羊们死亡!事后母狼连连报复,每天咬死一只羊,让血顶儿无奈的与她奋斗,最后血顶儿想出了办法,与母狼战斗到最后的时候,却被伙伴抛弃了,因为他们觉得留下血顶儿是个罪,只能把血顶儿送给母狼。

血顶儿的母亲是被那只母狼咬死的,血顶儿为了报仇,让整个盘羊群和他一起受罪。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换位思考,不能让别人与你一起背黑锅!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范文五

《疯羊血顶儿》这篇小说很多人都读过,它是沈石溪写的,主要写了一头公盘羊血顶儿因为刚出生时亲眼目睹母亲被一头母狼杀害,就在羊角发育时把角弄直,而立下决心寻找机会报仇的故事。虽然,它的复仇计划还是失败了;虽然,它最后葬身狼腹,但是,它却保住了羊群的利益,使狼不再对羊群进行屠杀,这是多么伟大啊!

血顶儿的经历告诉我,大无畏的精神不是疯,不是傻,而是一种坚强、敢于挑战困难的象征。虽然血顶儿一直被盘羊们视为疯子,可它却对盘羊们的看法不理不睬,真应验了那句话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虽然,它在羊群们看来是个疯子,可我把它视为英雄!因为它有一种大无畏的精神!

我将永远铭记这个包含了大无畏精神的名字血顶儿。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范文六

《疯羊血顶儿》主要讲了一只叫血顶儿的羊怎么对付黑母狼的故事。

血顶儿的妈妈是一只名叫猴戏的母羊,血顶儿出生时有一只狼来到它们的盘羊群中,血顶儿的妈妈为了救它被狼吃了。

当血顶儿长大后,它为了给妈妈报仇,把自己的羊角弄直了,终于有一天狼来了,还带着自己的孩子,血顶儿用它的羊角把狼的孩子捅死了,狼于血顶儿最后一战是在悬崖上,最终血顶儿被狼吃了。

血顶儿的勇敢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但是在遇到危险时首先要保护好自己,如果血顶儿能够通过智取,不是硬碰硬,也许结果会不一样的。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范文七

一听这书名,我就感到一种恐怖还带着凶兆的感觉,而又给我带来迫不及待想翻开这本书的好奇感。

当我读这本书时,我才知道,书里讲有一只疯羊,它的名字叫血顶儿,它的名子之所以叫血顶儿,是因为它刚刚出生时,黑母狼咬死他的母亲,饱含母爱的鲜血,流在了它的额头上,就为这事,它展现出了羊不怕狼的疯羊精神,与狼搏斗,为报杀母之仇。

读到这时,我在想,血顶儿就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疯羊,羊与狼搏斗难道这不是自杀吗?羊从古至今,都有一种天性,就是怕狼、恨狼,狼就是羊的天敌。不管发生什么天大的事,羊对狼都是惧怕三分。我带着这个问题继续往后读。

最后,故事更加深入,血顶儿为了群众,牺牲了自己,它虽然没有为母报仇。羊群又回到了平静的生活。

现在我明白了,血顶儿不是疯羊,它也是有羊的天性,可是它却能战胜自己,与狼搏斗。我觉得作者,不仅写出了动物界的真情,也反映出了人间真情,我们的身边也有这样的故事,是啊,要有自己的主见,才能战胜困难,战胜自我,人生才会更加绘声绘色。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范文八

我最近阅读了动物作家沈石溪的《疯羊血顶儿》。

《疯羊血顶儿》里写了一只叫血顶儿的盘羊。因为亲眼看见自己的母亲被黑母狼给咬死而且吃掉了,所以有了报仇的想法。于是他一天一天用其他羊认为是疯子的方式磨练着自己。终于,他练成了一对比羚羊角 还 锋利,还直的羊角。用这对羊角为把黑母狼打成了重伤,还把三只小狼崽杀死了,为母亲报了仇。因为血顶儿把小狼杀死了,所以黑母狼开始报复,一天顶儿的母亲也是很正常的事情,自然规律是不可改变的。狼的家庭中也有爱。

就被杀死了五六只羊!不到一个月,血顶儿所在的羊群数量就从六十多只减到三十多只。最后,血顶儿和黑母狼再一次展开决战,但血顶儿却跌下了山谷死了。羊群从此又回到了正常生活的状态。

从这篇文章中,我明白了狼吃羊其实只是为了让自己生存下去,并不是什么血腥的事情。所以吃掉血顶儿为自己的孩子报仇。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范文九

《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是沈石溪的又一本动物小说,文中刻画的血顶儿是一头行为特殊的公盘羊,它对狼没有恐惧,反而时时刻刻都想着如何打败狼。它把头上的一对角弄得尖尖的,没有像其他盘羊那样让头上的角自然盘起。

血顶儿这样是因为在它出生时,它看到了母羊被狼残忍屠杀的场景,它看到了狼的霸道和羊的懦弱,它看到了它的母亲为救它而以身饲狼。

大自然中,生态平衡是不允许被破坏的,血顶儿因为自己的仇恨,使奥古斯盘羊群遭到了母狼的报复,濒临灭绝,后来,血顶儿被母狼咬死后,奥古斯盘羊群才重现生机,使我明白,不要去轻易的改变大自然的法则,如果真的去改变了大自然的法则,也许就会像奥古斯盘羊群那样濒临灭绝,只有及时的挽回,或不去改变,才能及时阻止一场生态灾难的发生,才能让大自然里的一切,充满勃勃生机。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范文十

在我的心目中,羊是温顺、柔弱的代名词。最近,我读了沈石溪写的书《疯羊血顶儿》,使我对羊这种动物有了一个新的了解。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盘羊,血顶儿刚出生时,羊群遭到了狼群的袭击,他的母亲猴戏为了保护血顶儿,情愿用自己来喂狼。猴戏死后血顶儿为了报仇,把盘羊引以为傲的像花结一样的羊角放进石缝之间给掰直了,而且他不像其他的羊一样看到肉食动物会惊叫一声,赶紧逃走,而是瞪着羊眼,有一种咄咄逼人的气势,所有的羊都以为他疯了,他有一次还把母狼逼到山谷里,准备把母狼一角戳死,但正在这时,羊群却抛弃了他,使得他葬身狼腹。虽然他复仇失败,但他却保住了羊群的利益,使狼不再对羊群进行屠杀,这是多么伟大啊!

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我们不应该像羊群那样,背信弃义,在事情的危急关头,却只顾自己临阵脱逃,视别人的性命于不顾。现实生活中有各种各样的人,我们一定要和所有的人团结一致,才能实现我们美好的理想。我们应该向血顶儿学习,血顶儿不是疯羊,而是一种坚强、敢于挑战困难的象征。我们在学习中,只要拥有这种血顶儿的精神,还有什么困难能难倒我们呢?我们只要向着目标前进,不畏一路的艰辛与困苦,就可以取得最终的胜利。

《卖木雕的少年》小学生读后感5篇范文2019


《卖木雕的少年》课文紧紧围绕着木雕来行文。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拥有美好心灵的非洲少年。体会到中国人和非洲人之间的美好情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卖木雕的少年》小学生读后感精选5篇范文2019相关模板,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卖木雕的少年》小学生读后感精选5篇范文2019(一)

最近,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卖木雕的少年》,这篇课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篇课文的主要内容是:作者在非洲部想买一个木雕,但因为过重无法购买。卖木雕的少年看作者是中国人,就特意送作者一个木雕小象墩,而且不收钱的故事。

这篇课文赞颂了少年的美好心灵和中非两国之间的友谊。我非常喜欢那个黑人少年 最近,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卖木雕的少年》,这篇课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篇课文的主要内容是:作者在非洲部想买一个木雕,但因为过重无法购买。卖木雕的少年看作者是中国人,就特意送作者一个木雕小象墩,而且不收钱的故事。

这篇课文赞颂了少年的美好心灵和中非两国之间的友谊。我非常喜欢那个黑人少年,所以我喜欢这篇课文。

在世界各国的游客中,少年为什么只说中国人是我们的朋友呢?这是因为作者游览的国家是赞比亚,中国曾经在20世纪70年代援助建设了坦赞铁路,给非洲人民留下了良好印象,中国人民无私援助的行动将永远留在非洲人民心中。

我想对那个黑人少年说:亲爱的少年,你的善良、纯真将永远留在我们心中,中非两国之间的友谊也会在我们手上延续,欢迎你来中国做客。

读了这篇课文,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对人要友好、和谐,正如人生贵相知,何用金与钱。

《卖木雕的少年》小学生读后感精选5篇范文2019(二)

今天,我们学了二十七课--《卖木雕的少年》,课文主要讲了:在去非洲南部之前,我听朋友说一定要游览莫西奥图尼亚大瀑布,还要买一两个木雕工艺品。莫西奥图尼亚真是名不虚传,这里游人如织,景色十分壮观。

在一个大瀑布前,有不少出售工艺品的摊点。摊点里陈列的木雕琳琅满目,各式各样。有一个摊点坐着一个黑人少年,看样子有十五六岁。他想让我买一个木雕,但是即将回国,带的东西已经超重了,不能带那么大的木雕了。后来在我住的宾馆附近,又碰到了那个少年,原来他专门在等我,这次他带了一个小木雕,和我白天见到的一模一样。我给他钱时他却不要, 还说中国人是我们的朋友。

读过这篇课文,我知道了:黑人少年的行为感动了我,黑人少年的品质是多么高尚啊!他年龄那么小,却那么懂事,还为别人着想,尽管他不富裕,还把情谊看的很重,我要送给他一句话: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卖木雕的少年》小学生读后感精选5篇范文2019(三)

课文主要讲了作者在去非洲南部之前,听朋友说一定要买一两个木雕工艺品,当她选择好木雕时,却想到自己行李已经超重,不能再带上这件沉甸甸的木雕时,感到非常遗憾。晚上,那位少年却给作者送来了一件小木雕,作者就要给钱时,少年却说我们是朋友,不要钱。令作者十分感动。

假如我是作者当事人,我会对黑人少年说:太感谢你了,木雕是你们的谋生方式,我怎么能不给你钱呢?我想黑人少年肯定这样说:朋友之间什么最重要,是友情,友情是一个无价之宝。

故事告诉我们,友情比什么都重要。

《卖木雕的少年》小学生读后感精选5篇范文2019(四)

今天,我读了《卖木雕的少年》这篇课文,课文里的黑人少年让我深有感触,多好的黑人少年啊!

我仿佛看到一个黑人少年的身影,为了不让中国游客带着遗憾离开非洲,他在自家的小木屋里四处寻找。终于,在一个角落里,他发现了一个只有拳头大小的木雕象墩,他欣喜若狂,拿起小象墩就赶紧往宾馆跑。

黑人少年,我感觉你是一个质朴、善良的人,尽管你并不认识来自远方的中国游客,可你能看到中国游客因担心行李超重而无法购买象墩的那份失落,你真会懂别人的心意。

从你身上,不仅看到了一个让我敬佩的黑人少年,更让我看到了中国和非洲人民的深厚情谊,就让这份浓浓的情谊永远流传下去吧!

可以的话,我真希望你能来我们家做客,我会热情招待你,让我们成为永久的朋友。

《卖木雕的少年》小学生读后感精选5篇范文2019(五)

今天我们学习了《卖木雕的少年》,这篇课文的内容是:一位游人来到非洲旅游,她看中了一个木象;可即将回国,行李已经超重了,怎能带上这沉甸甸的象墩子,她住的宾馆离摊点不远,晚饭后,她和几个朋友在一个小树林里聊天,她看见一块礁石上坐着一位少年,原来他就是卖木雕的少年,他送给她了一个只有拳头大的象墩。

我从这里感受到:卖木雕的少年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因为1976年中国投资10亿元人民币,为非洲建立了长1860千米的铁路,所以我觉得他是个知恩图报的人,我还觉得少年是一个会感受别人心的人。因为当游人不能把木雕带回国时,他会感到遗憾,不像有的人,不感到遗憾,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这就是我的感受。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作文200字左右10篇


读了《疯羊血顶儿》,我觉得血顶儿很勇敢,很有毅力,血顶儿的这些品质值得我们学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疯羊血顶儿》读后感作文200字左右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范文一

《疯羊血顶儿》主要讲了一只叫血顶儿的羊怎么对付黑母狼的故事。

血顶儿的妈妈是一只名叫猴戏的母羊,血顶儿出生时有一只狼来到它们的盘羊群中,血顶儿的妈妈为了救它被狼吃了。

当血顶儿长大后,它为了给妈妈报仇,把自己的羊角弄直了,终于有一天狼来了,还带着自己的孩子,血顶儿用它的羊角把狼的孩子捅死了,狼于血顶儿最后一战是在悬崖上,最终血顶儿被狼吃了。

血顶儿的勇敢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但是在遇到危险时首先要保护好自己,如果血顶儿能够通过智取,不是硬碰硬,也许结果会不一样的。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范文二

《疯羊血顶儿》这篇小说很多人都读过,它是沈石溪写的,主要写了一头公盘羊血顶儿因为刚出生时亲眼目睹母亲被一头母狼杀害,就在羊角发育时把角弄直,而立下决心寻找机会报仇的故事。虽然,它的复仇计划还是失败了;虽然,它最后葬身狼腹,但是,它却保住了羊群的利益,使狼不再对羊群进行屠杀,这是多么伟大啊!

血顶儿的经历告诉我,大无畏的精神不是疯,不是傻,而是一种坚强、敢于挑战困难的象征。虽然血顶儿一直被盘羊们视为疯子,可它却对盘羊们的看法不理不睬,真应验了那句话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虽然,它在羊群们看来是个疯子,可我把它视为英雄!因为它有一种大无畏的精神!

我将永远铭记这个包含了大无畏精神的名字血顶儿。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范文三

疯羊血顶儿是狼王梦里的另外一个故事,讲的是盘羊血顶儿的疯子行为,把自己的角卡在石头里变直,令他威武起来,使得他打败母狼,第二次,母狼生下了狼崽,却被血顶儿活活给打死了,给盘羊群创找了历史。因为它连连获胜,让其他小公羊也跟着他一起改变角的形状,在发情期的时候打死了许多大公羊,血顶儿只能把他们除掉才能不然他们让公羊们死亡!事后母狼连连报复,每天咬死一只羊,让血顶儿无奈的与她奋斗,最后血顶儿想出了办法,与母狼战斗到最后的时候,却被伙伴抛弃了,因为他们觉得留下血顶儿是个罪,只能把血顶儿送给母狼。

血顶儿的母亲是被那只母狼咬死的,血顶儿为了报仇,让整个盘羊群和他一起受罪。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换位思考,不能让别人与你一起背黑锅!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范文四

我最近阅读了动物作家沈石溪的《疯羊血顶儿》。

《疯羊血顶儿》里写了一只叫血顶儿的盘羊。因为亲眼看见自己的母亲被黑母狼给咬死而且吃掉了,所以有了报仇的想法。于是他一天一天用其他羊认为是疯子的方式磨练着自己。终于,他练成了一对比羚羊角 还 锋利,还直的羊角。用这对羊角为把黑母狼打成了重伤,还把三只小狼崽杀死了,为母亲报了仇。因为血顶儿把小狼杀死了,所以黑母狼开始报复,一天顶儿的母亲也是很正常的事情,自然规律是不可改变的。狼的家庭中也有爱。

就被杀死了五六只羊!不到一个月,血顶儿所在的羊群数量就从六十多只减到三十多只。最后,血顶儿和黑母狼再一次展开决战,但血顶儿却跌下了山谷死了。羊群从此又回到了正常生活的状态。

从这篇文章中,我明白了狼吃羊其实只是为了让自己生存下去,并不是什么血腥的事情。所以吃掉血顶儿为自己的孩子报仇。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范文五

《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是沈石溪的又一本动物小说,文中刻画的血顶儿是一头行为特殊的公盘羊,它对狼没有恐惧,反而时时刻刻都想着如何打败狼。它把头上的一对角弄得尖尖的,没有像其他盘羊那样让头上的角自然盘起。

血顶儿这样是因为在它出生时,它看到了母羊被狼残忍屠杀的场景,它看到了狼的霸道和羊的懦弱,它看到了它的母亲为救它而以身饲狼。

大自然中,生态平衡是不允许被破坏的,血顶儿因为自己的仇恨,使奥古斯盘羊群遭到了母狼的报复,濒临灭绝,后来,血顶儿被母狼咬死后,奥古斯盘羊群才重现生机,使我明白,不要去轻易的改变大自然的法则,如果真的去改变了大自然的法则,也许就会像奥古斯盘羊群那样濒临灭绝,只有及时的挽回,或不去改变,才能及时阻止一场生态灾难的发生,才能让大自然里的一切,充满勃勃生机。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范文六

《疯羊血顶儿》讲的是:血顶儿的母亲猴戏在生出血顶儿后便被咬死了,猴戏的一片血飞溅在血顶儿的额头上,猴戏的这片血使得血顶儿疯了,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血顶儿用疯子一样的行为来约束自己:把自己本应漂亮的弯角塞入石缝中,强行将角弯成了笔直的尖刺,并用这对羊角,刺伤母狼,创造了羊打狼的光荣羊史。但最终,因为母狼的疯狂杀戮,使得盘羊们草木皆兵,

令我感触最深的是血顶儿,它为了报杀母之仇,不惜自己的地位、样貌、不在乎自己的角,甚至不惜使自己成为疯羊;为了报杀母之仇,他连死神的镰刀也不惧怕,想方设法将自己的角变成了尖刺型,只为杀死那个有着杀母之仇的母狼,他这种为了母亲可以放弃一切的精神是极为可贵的。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范文七

暑假,我读了《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感慨万千,深受启发,被雪顶儿那为母报仇的孝心而感动不已。

人们都说:百善孝为先,而现在广大民众都只是会稀里糊涂的说,却不照口头行事,大家也只是知道,世上有孝这个字,却不知孝有何用!

这个故事使我想起了自己以前,在家里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时候发脾气了也在老人身上泄气那是多么的荒唐啊!我想现在有很多人也和我一样吧,但要想想是谁给了我们生命,又是谁把我们抚养长大的,难道大家就忍心对把我们养育长大的家人大吵大闹吗?大家就可能不如一只盘羊,它为报仇改变了狼吃羊的历史,它为报仇把象征着美的盘羊花结给磨平了,为了报仇他不顾可能被狼吃掉的危险与狼大战,为了给母羊报仇,他不顾被赶群体的危险,去杀掉了狼的孩子。

世上有很多这样的事,古代大思想家孔子,小时候因失去父亲,把家里的生活负担全压给了母亲,他从小开始干苦活,让母亲多休息,帮母亲减少生活负担,长大后,知道了一些事情,就努力学习,准备考上官位,帮母亲减少生活压力,现在这样有孝心的人已经很少了,请大家做个有孝心的人吧。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范文八

一听这书名,我就感到一种恐怖还带着凶兆的感觉,而又给我带来迫不及待想翻开这本书的好奇感。

当我读这本书时,我才知道,书里讲有一只疯羊,它的名字叫血顶儿,它的名子之所以叫血顶儿,是因为它刚刚出生时,黑母狼咬死他的母亲,饱含母爱的鲜血,流在了它的额头上,就为这事,它展现出了羊不怕狼的疯羊精神,与狼搏斗,为报杀母之仇。

读到这时,我在想,血顶儿就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疯羊,羊与狼搏斗难道这不是自杀吗?羊从古至今,都有一种天性,就是怕狼、恨狼,狼就是羊的天敌。不管发生什么天大的事,羊对狼都是惧怕三分。我带着这个问题继续往后读。

最后,故事更加深入,血顶儿为了群众,牺牲了自己,它虽然没有为母报仇。羊群又回到了平静的生活。

现在我明白了,血顶儿不是疯羊,它也是有羊的天性,可是它却能战胜自己,与狼搏斗。我觉得作者,不仅写出了动物界的真情,也反映出了人间真情,我们的身边也有这样的故事,是啊,要有自己的主见,才能战胜困难,战胜自我,人生才会更加绘声绘色。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范文九

近期,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名叫《疯羊血顶儿》的书,这本书一共分为三个故事。读了这本书中的第三个故事疯羊血顶儿后,使我受益匪浅。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头名叫血顶儿的羊刚生下来的时候,恰好碰见一只黑母狼,结果母羊为了保护小羊,自己牺牲了。血顶儿看到这一幕,决心想为母羊报仇,于是它长大后把角磨成了尖角,为了好对付母狼。结果它万万没想到的是竟然有羊模仿它也把角磨成直角、尖角,接着又顶死了许多强壮的羊。血顶儿所在羊群的头羊绕花鼎觉得血顶儿是头疯羊,可血顶儿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一头疯羊,便于黑母狼开始了一场生死决斗。它先是诱惑黑母狼,结果没能成功,他只好想出与黑母狼同归于尽的方法了。一步、两步、三步血顶儿离大峡谷中的窄窄的小道越来越近了!但就在这时,事情发生了第一次大转弯:不知怎么地,血顶儿把黑母狼堵在了对面的山谷中。围观的羊自然也就多了起来。血顶儿觉得有羊给它放哨,便安心的睡着了。第二天的早上,事情又发生的第二次大转弯:黑母狼醒来的时候,看到血顶儿还在睡觉,旁边的羊一只也没有了,黑母狼便把血顶儿扔下了峡谷。

生活中,我们是否也应该学习血顶儿这种坚强的意志呢?雪顶儿是一只富有正义感、非常坚强、愿意付出自己生命的羊,而不是一只疯羊。在平时,又遇到困难就退缩的人,也有遇到困难努力去解决的人,最终了难题。我们也应该学习雪顶儿这种无坚不摧的精神,这样会使我们变成一个坚强的人!

读完了这本书,我对书中的雪顶儿、黑母狼、绕花鼎等动物也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如果你感兴趣那请你也来读吧!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范文十

暑假终于到来了,妈妈给我买了好几本我十分喜欢看的沈石溪的动物系列丛书。 《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所有动物书中的一本。我还读过他的许多书,如:《狼王梦》、《骆驼王子》、《鸟奴》、《黑熊舞蹈家》、《斑羚飞渡》等等十几本呢。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只盘羊叫血顶儿,它的母亲猴戏在生它的时候,被一只母狼盯上了,结果被母狼吃了,它的最后一口血喷在了血顶儿的额头上。它的名字由此而来。虽然血顶儿经过风吹日晒,头上的血早已经干了,可是它认为那团血永远不会干,它要替母亲报仇。它每天都要把头上的角磨尖,好去对抗那只母狼,最终它的努力没有白费,它的角变的又尖又长,它的身体练得强壮有力。有一天,它终于看到了那只母狼,就扑上去与那只母狼发生了激烈的对抗,最后那只母狼体力不支,落荒而逃。 这本书带给了我很多动物知识,让我重新认识了神秘的大森林,重新认识了许多可爱的动物。当我每天拿起书的时候,我总会非常期待里面又会有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小故事,又会有许许多多机灵、勇敢的小动物出现。只要一看起来就会忘记时间,忘记所有,仿佛我也穿越到了那片大森林里,与那些动物们打闹、嬉戏、战斗

我很欣赏作者的写作手法,比喻、拟人、夸张的各种修辞手法被作者运用的游刃有余,恰到好处。令人身临其境,爱不释手。我也很崇拜作者的写作精神,这套丛书耗费了作者十几年的光阴,在云南与动物为友,与各种动物一同生活,才能有五百万字生动的文字跃然纸上。 其实动物与人类一样,都是大自然的生物,本应该和谐共处,让我们停止杀戮,爱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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