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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豆的舞女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2-04-04 来源:互联网

读《伊豆的舞女》有感范文读书笔记(15篇)。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在阅读了相关作品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这时候,我们不妨坐下来好好写一篇读书笔记,我们能从优秀的读书笔记中写到什么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读《伊豆的舞女》有感范文读书笔记(1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伊豆的舞女》读后感读书笔记1

昔日你属于我的时候,我在百货公司买一条领带,或者在厨房收拾一尾方头鱼,我都觉得自己不愧为一个幸福的女人,一股爱的暖流流遍我的全身。

自从失去你以后,我对鸟语花香索然无味,对一切感到落寞空虚。天地万物和我的灵魂之间的通道顿时完全被截断了,我悲伤失去了恋人,更悲伤失去了一颗爱情的心。

起初是被这些句子吸引,便买了很多川端康成的书。

在家休息一段时间,终于有时间翻起往日没有时间看的书籍。川端康成的合集还有很多本,于是看了他的成名作《伊豆的舞女》,那优美朦胧的描写真的让人感觉舒服,又令人神往。

读完这本书有点迷茫,又感觉意犹未尽,描写的那么朦胧,又忍不住遐想。就像我们青春的那段美好时光,暗恋一个人却又难以自拔,内心的悸动和无措,让人难过又不能忘怀。

本书主要讲的是20岁的主人翁在大学本科预科时候内心特别忧郁,便到伊豆去散心,在汤岛遇到了一家流浪的艺人,荣吉和千代子一家,认识了14岁的舞女熏子,也就是荣吉的妹妹。

这位舞女天真烂漫,纯真可爱,憨厚娇美,歌声婉转而动听,舞步轻盈又美,使得主人翁萌发了一缕缕真情,对她感到惊奇,并渐渐的产生邪念,进而迷惑她的肉体美,最后感觉到她的心灵美。

整个篇幅感情细腻,透露着淡淡的忧伤的美。从主人翁邂逅到告别,什么都没有开始就结束了,瞬间相识瞬间离别,留下永久的美好回忆。

主要有以下三点收获

第一,对景色以及人物的描写特别细致和优美,景色描写看完犹如刚刚从那样的景色中出来,对人物的描写也是犹如见到书中的人。比较喜欢的句子有以下:

山路变得弯弯曲曲,快到天城岭了。这时,骤雨白亮亮地笼罩着茂密的杉林,从山麓向我迅猛横扫过来。

重叠的山峦,原始的森林,深邃的幽谷,一派秋色,实在让人目不暇接。

黄昏时分,下了一场暴雨。巍峨群山染上了一层白花花的颜色,远近层次已分不清了。

她,就是那舞女。洁白的裸体,修长的双腿,站在那里宛如一株小梧桐。看到这幅景象,仿佛一股清泉荡涤着我的内心。

她那双亮晶晶又大又黑的眼珠娇媚的闪动着,这是她最美的地方,双眼皮的线条也美的无以复加,她笑起来像一朵鲜花。

秋空分外澄澈,海天相连处,烟霞散彩,恍如一派春色。

第二,主人翁陪同这家艺人一起去演出,观察着他们一家的生活,同熏子下棋,为她读书,一起经过崎岖的山路去大岛,在路上发生的一些美好的事情。

后来主人翁要回东京,便与熏子分别了,这一别可能就是永别了,艺人们四处漂流,无固定居所。分别的时候彼此内心都很忧伤,却又难以说出口,主人翁坐着船远去,看到了站在那头的舞女正挥着手绢,内心不禁的很伤感。

第三,美好的感情总是在青涩的那些岁月,美好的回忆永远也是那些青春四射的时光。

看完《伊豆舞女》不由得觉得,要珍惜当下,因为每一个今天,都将会成为美好的回忆。

《伊豆的舞女》读后感读书笔记2

反反复复的翻阅,文字如湖水静静漫上,丝丝缕缕温暖了我的肌肤至骨髓,悄无声息,震撼人心。

故事并不复杂。一个大学生(原文中实为预科生)去伊豆旅行,途中与流浪艺人结伴而行并与一位十四岁的舞女产生了似恋非恋的情感。期间,落魄潦倒的荣吉,孩子早产夭折的千代子,离开故里形单影只的百合子,失去儿子儿媳的孤苦老奶奶等,这些苦难悲哀的印象在大学生心中留下了深刻的烙印。

然而,大学生却说:他们旅途上的心情并不像我最初想像的那么艰难困苦,而是带有田野气息的悠然自得。

我不禁沉思:明明有那么多的哀愁,为什么还会悠然自得?

文中带领艺人们的阿妈,迫于社会风气也看轻了女人,日日忙碌奔波,却依旧对人们坦陈关爱。她寻到泉水,忍住干渴等后来的大学生喝完才肯动口。她极力维护14岁熏子心灵的纯净美好,对她无微不至的关怀和保护,她常笑,笑得朴实憨厚

难道人们的鄙夷,流离的日子,死去的婴儿引不起他们的哀愁么?不,哀愁一直到在。她却不挣扎,不反抗,只是用那颗饱经风霜的、略显愚昧的、平静淳朴的心,慢慢温暖沉淀。

或许,她经常在夜深人静时哽咽,她不是精神上的巨人,却柔软美丽。

至于荣吉,这个男人在向大学生谈起自己身世时露出要哭的脸色,他有不错的家世,却因自己的爱好耽误了前程,穷困潦倒。

我想,他也未为自己而后悔,只是愧对于妻子和妹妹,伤感于那个夭折的孩子。这时的泪水,是彷徨于理想和现实间的无奈,是选择追求而辜负责任的辛酸。

这样的哀愁,也只含蓄流露了片刻。生活中的荣吉依然有着一路帮助他人毫不懈怠的热心肠,丝毫不接受别人施舍的骨气与朴实 他用自己的坚强面对着悲苦的命运,虽身心俱疲,却没有沉沦于此。抵挡不住的,他就默默忍受,忍受不了的,他就用笑容去柔软苦难的锋芒。这时,哀愁也被感化为了温暖。

而大学生自己也因孤儿根性而扭曲了性格不堪令人窒息的忧郁而来伊豆旅行,与舞女们一行相处几日后熏子和千代子几句单纯而爽快的真是个好人,为人真好,触碰到了他内心的柔软,他的心情愉快起来,眼睑里微微觉得痛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谢

下田海边,群山明亮这就是为什么这个旅途是悠然自得的。

每个人心中都有无限的哀愁,来自命运、亲人、身份但每个人的灵魂都洋溢着被苦难折磨后留下的清澈似水的坚韧与悲悯,安静却有力量。我相信苦难和哀愁不会消失得不留痕迹,却可以被这样融化,成为对他人的同情叹惋、真诚赞美、平等尊重

不受伤害的至纯至净固然是美好的,但伤痕累累却依然坚守纯净的心灵更为美丽温暖,这就是温暖的哀愁。

所以,大学生目睹起起悲剧后,依然会安逸满足:我听任泪水向下流。我的头脑变成一泓清泉,嘀嘀嗒嗒地流出来,以后什么都没有留下,只感觉甜蜜的愉快。

《伊豆的舞女》读后感读书笔记3

你说你爱伊豆的雨。

微雨朦胧的清晨,水汽氤氲,熹微的光衬着苏醒的青绿色,聚集的雨滴沿着叶脉和青瓦的屋檐流下去,滴落在流年深处。远处谁家的三弦渐响渐远,惊起椽梁上飞鸟冷楼阙。

你行走在缓缓的伊豆的雨里,早起很久,愿意慢慢去等一个人。

一条不窄的溪流,隔断了小镇的南北两头。南门上古老青砖上苔藓潮湿,北边上几阁新式洋楼美轮美奂,东来的溪水,汇入西边的海里,一座样式精致好看的石拱桥连通了两端,但两端的人几乎不相来往,大概是安于宿命的缘故。

你游走在在南端的青瓦房里,他在北边洋楼旁边的学堂里学习那些你不曾涉足的新概念。你和他相见在石桥上,在伊豆静静的雨季里。

远处青山黛影,潜藏在薄薄的雾气里,淡淡的光影洒下来,雨滴绽开涟漪,几尾海鱼翕忽闪过。等待的时候,轻轻、轻轻的风拂过面颊,夹杂细细、细细的雨珠子,你的世界温柔的溢出水来,你穿着印着字号的和服外褂,漆黑的眼里是藏也藏不住的笑意。

他会沿着那条长长的青板路走过来,有时走的很急,生怕错过什么一样;有时走得很慢,若有所思的样子;更多的时候,他迎着你的目光走过来,眸子亮亮的,笑容一点一点漾开。

你从石桥的另一边迎上去。

伊豆雨季熹微的光晕啊,映影在他年轻的脸上,便是蓝天里的云彩。

你说为了这样的相遇,你爱上涨潮的海,爱上长满苔藓的石板路,爱上早起的晨时。

你说你爱上伊豆的雨。

有很多有关他的故事,你是不知道的,有些你又是明明知道,却又什么都不说的。

他安静地站在石桥的一端,隔着雾气迷离着思绪,周围的空气仿佛都迟缓了。你也是安静的,内心却也炽热着。他问黑白分明的棋子:那个人在想什么?;他问漂泊不定的游轮:那个人会发现我吗?;他问冲上沙滩的水草:那个人会抬头吗?;他问自己:要不要现在就出现在那个人的眼前呢?

但是谁都是安静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世界里是彼此。

你说是谁在等这一场伊豆的雨?

然而,有时这样的等待是惆怅的。

他的身影突然出现,你的眼神亮了起来,但又暗淡下去。他陡然心凉,怅然若失,想说什么,又害怕回答的不是他想要的,还是讪讪的离开了。他的步伐匆匆,你的心一塌糊涂。

他眼底映着的雾气一点点的浓了起来,水汽一重就容易变成水滴。

他害怕着什么,却又坚强地相信着什么。

可他又错过了那些与你有关的故事。

你站在空无一人的岸上挥着白色的东西。他躺在冰冷的船舱里淌着泪。

这伊豆的雨呀,太凉,太匆匆。

窗外雾霭苍苍,窗沿下的风铃止不住地响,窗内灯影幢幢,静静的,你红了眼眶,君问归期未有期。不忍思量。

一滴一滴的雨打在地上,好像褪了色的水墨画,风铃轻轻的响声,消散在这狭窄不堪的世界里。他所有的故事随风,也寄不到你的身边。

美好的东西就像抓不住的流沙,想要守护的东西一一远去。伊豆是无休无止的烦恼,躁动的雨被一点一点的侵蚀。从南到北、穿过世界的风吹过,残留的你,终将心事如烟。

这氤氲的雨啊,一下就是很多天。每天的深夜,昏黄灯光摇晃,你把黑白棋子擦了一遍又一遍。每天的清晨,踩过枯枝轻响,你把长满苔藓的石板路反复走过一遍又一遍。

某一天,你换下那身和服外褂;某一天,他那顶残留着泪痕的白色学生帽破了。回忆这扇窗啊,推开了就再难合上了。

你在伊豆的雨里,流下泪来。你望着着远方一座又一座青瓦房,一叠重一叠的青山。在北方除了高了一截的洋楼,和一片迷雾的天际,什么都看不到:看不到样式精致好看的石板桥,更看不到你在等的那个雨里的人。

你忽然明白了那句话:雨声潺潺,仿佛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下雨不来。

后来,伊豆的雨季终于过去了,可你的心里天天都下着伊豆的雨。

《伊豆的舞女》读后感读书笔记4

一缕晚风拂面而过,也或只是片面的幽凉,却莫名地撩出半袭凄清,久萦于心,挥之不去。川端康成的文字亦是如此,淡且轻若浮尘,却隐了不尽的遐思。透明的灰暗氛围,蕴涵着绝望之美,仿佛给一切都蒙上一帘沙幕,敏感而纤弱,一触即破。《伊豆的舞女》是如此的感觉化,朦胧,亦真亦幻,也或者正是关于川端康成内心的那个银灰色世界的写照。

关于文学的诠释是无尽的。川端康成的文字是尤为特别的、异乎寻常的平静,淡得几乎不算故事,文字的发展自然,徐缓,散漫,慵懒得不搀半点热情。所谓情节,也是在模糊的不确定的情绪中悄然徘徊着。字里行间的忧郁,如同铅丝划破手背的痕迹,伤痕细而悠长,但没有办法忽视,因为疼痛的感觉会蔓延到整个手背。《伊豆的舞女》就是这样,在一种淡淡的愁绪里勾出全篇的轮廓,轮廓若隐若现,而愁绪倒是真正延到读者的每根神经了。

其实并不是特别喜欢日本人的文字的,太阴,太静,似乎不见阳光,柔弱敏感得很,缺少明朗。看日本文学就好比把心浸泡在水里,是要沉着气的。有一个成语叫哀而不伤,而日本文学是不哀而伤,纤细平缓中不时溢露出的压抑和凝重,不是一两句话就可以说得明白的。也或,这与他们的民族性格是相关联的。表面的无谓和漠然与内心的极端相冲突,便造就了这样特殊的文字风格。

每一句话都很精致,而心灵也便往来于这般精致的意境之中。娓娓道来的行文方式,更让人觉着作者是用感觉和情绪在写作,笔法也愈见从容不迫。作者的直觉细致入微,所有的感触都茫然地隐在雅致景色的背后,一笑、一回首、一黯然,都透着深深的不可明言的意味。作者放纵自己的情绪行文,把所有的味道都装进这个清丽文字编织的袋子里,让读者也听凭自己的情绪去感受去触及,这或许就是文学上所谓的共鸣吧。

小说并没有刻意去营造什么,却也很自然地产生了镜头般的效果,很自然地引出了读者脑海中的画面,舞女的纯真、清灵亦或伤怀都用准确的文字轻描出来,那种梨花一枝春带雨的味道被作者引向了极致,而作者怜惜爱慕的情感也顺理成章地流露出来,不曾袒露的少年情怀也因为自然而显得干净、纯美。

川端康成的作品多是感觉文学,至于感觉文学与一般文艺的高下,没有必要去评论。不可否认的是,感觉文学细致深入,意味无穷,可谓文学中的解剖学,把直觉原汁原味地用文字表达出来,零而不散。

记得最初看的是川端康成的《古都》,也是这样幽淡而阴凉的味道:紫花地丁,浓郁的秋草,甚至于悄落的细雪,似乎所有最洁净最美的意象都为这位美学学者所囊括了。他的主角在这种传统的、蒙了意识色彩的自然美中活动,使得他的小说都合了散文的情调和诗的韵味。不是悲剧,却满含了悲剧美的味道。

川端是极少用浮华的字眼的,但他会用平静的不曾粉饰过的词句巧妙地组织语言,所以他的东西表面上是和谐的,不露锋芒的。含蓄与哀艳,共阏于一炉,读着未尝不是一种享受。

也或,日人的小说总是含了一种暗暗的颓伤。《源氏物语》、《细雪》即便不是这样的感觉化,也有着相似的艺术倾向。

日本与中国的文化在某些方面是极为相似的。然而中国的文化更趋于雄浑和伟美。日文化是低吟,回转不绝的沉吟,吟,深至骨髓,何其沉重?

一片冷艳中显露一抹暖,这便是川端的味道,就宛若深蓝的夜海中偶升一座灯塔;迷雾的山林间忽点一支细烛寂寞,宁静且坚定。

《伊豆的舞女》读后感读书笔记5

最近又想看日本文学了,于是就在网上找川端康成的小说来看。看回《伊豆的舞女》后,发现自己仍然喜欢这部作品。《伊豆的舞女》是川端康成早期的代表作,短短几十页,却牵引了多少读者的心!

作品写了作为高中生的我到伊豆去旅行,途中偶遇到一家流浪的艺人,便结伴而行。故事中的女主人公舞女就是这家流浪的艺人中一员。舞女名叫薰子,一个十四岁的艺妓,天真烂漫,纯真可爱。她朴真、憨厚而娇美,歌声婉转动听,舞步轻盈而优美,对男主人公我更是表现出一种温馨的情意,使男主人公内心萌发了一缕缕的真情,以至于主人公我对她感到惊奇,并渐渐地产生了邪念,进而由迷惑她的肉体美,到感觉她的心灵美。

日本作品感情很是细腻,简简单单的几句,读来却韵味无穷,川端康成在这方面运用的如鱼得水,不得不让人佩服。在整个创作过程中,作品的基调始终处于一种淡淡的忧伤美,飘渺的虚幻美之中。无论是对旅途景物的描写,还是对主人公和舞女之间的感情的描写,甚至是生活美、人情美的描写,都是处于一种经验之中。小说中所描写出来的环境,也在衬托着主人公的心境。川端康成的作品,能够感染读者的不只是优美的情节和唯美的言语,而且文章中所表现的人物或景物,都有一种真实的美感,淡淡地浮现在读者眼前,叫人回味。就好像川端康成先生把主人公们的第一次见面,少男和少女朦胧而惆怅的情怀写到了极致,把少年人的情窦初开写的暧昧、灼热而煎迫,这种日系唯美意境的冷抒情,澄澈如水的诗意语言平添了淡淡的回味。主人公我对于舞女薰子似恋非恋的朦胧之情,不可以用成年男子的粗俗情欲来形容,那是一种甜蜜而又烦忧的感觉,既不知道该怎样把握,也不想眼睁睁地让幸福溜走,于是幸福着,也烦忧着。

准确地说这是一篇忘情的故事。邂逅和告别,而告别也就是永别,这中间是一个情窦初开和自持自省的过程,什么都木有开始就结束了,就像一个含苞待放的蓓蕾。这个爱情故事就像日本人心爱的樱花一样,蓬勃而短暂,鲜艳而凄美,正如文章中所说的一样,轮船开出下田的海面,伊豆半岛南端渐渐在后方消失,我一直凭倚着栏杆,一心一意地眺望着海面上的大岛。我觉得跟舞女的离别仿佛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船舱的灯光熄灭了。船上载运的生鱼和潮水的气味越来越浓。在黑暗中,少年的体温暖着我,我听任泪水向下流。我的头脑变成一泓清水,滴滴答答地流出来,以后什么都没有留下,只感觉甜蜜的愉快。瞬间相识,瞬间离别,我们知道萍聚没有结局,于是哭过、伤心过,还是要笑着回忆,回忆那短暂的幸福。

《伊豆的舞女》读后感读书笔记6

在80年之前,有一个叫川端康成的人讲了一个故事,一个关于伊豆舞女的,有着淡淡的哀愁的故事。

故事的情节本身很简单:少年初恋。如果要再多说一点儿,便是:在一个山色空蒙的季节,一个就读于大学预科的少年,在一次娴静的旅途中,邂逅了一名美丽的舞女。写到这儿,就知道这是件极雅致的事情,汤岛是个相当古朴的小岛,有山,有水,有树,大凡散心所需的一切景物那里都有,于一名学生,是一个并不奢侈的胜地;于艺人,也是个卖艺的好去处。

故事就是从汤岛开始的,少年对在旅途中初次见面的舞女一见倾心,我几乎要说这是一个初恋故事了。说几乎是因为:故事中的两人并无世俗之人想象的卿卿我我,花前月下,乃至山盟海誓。他们只是通过几次回眸,几滴清泪来诠释这若有似无的情愫,于是眼波流转之间,上演了一出青涩而忧郁的如烟似雾的少年情怀。

日本是个小岛国,因此日本人从骨子里充斥着淡淡的绝望的味道,东山魁夷如此,村上春树亦然,川端康成自然也不例外。他用浓郁的日本情调将这牵挂人心的初恋渲染得极具东方美感,那种日本人特有的哀愁、颓废,也让整篇文章充斥着《北国之春》的曲调。

日本的乐曲常有反复音,仿佛无时无刻不预示着终结,估计舞女们弹唱的曲子也是如此。全文没有一句炽热的言语,这才适合涉世未深的孩子的作为。年仅十四岁的舞女在每一个低头、浅笑、行礼、羞怯间,流露着难以言喻的美好,甚至可以让人想象出她在飘落的八重樱花瓣中轻舞的丰姿。

伊豆不同于东京,东京的繁华它没有;伊豆不同于奈良,奈良的睿智它没有;伊豆更不同于京都,,京都的古风古韵它也没有,它所拥有的,大概只是那淡季的忧郁与纯真的自然吧?而这份忧郁与自然又恰恰适合这朦胧的初恋,因此这段故事只有发生在伊豆这种地方才让人觉得合情合理。

最终,这个在一个合情合理的地点,恰恰时宜的季节发生的初恋故事还是有了一个恰如其分的平淡结尾:我终于还是回去了,在与舞女相识的整段日子里,两人始终没有捅破这层薄纸,不说也好,正如有句古话叫:知君情深意也厚,忆人全在不言中。

《伊豆的舞女》读后感读书笔记7

知君情深意也厚,忆人全在不言中。

我任凭泪泉涌流。我的头脑恍如变成了一池清水,一滴滴溢了出来,后来什么也没有留下,顿时觉得舒畅了。我最终还是离开了,一场宛若樱花般美丽的旅途,一场纯洁而美丽的爱情,还未完就待续朦朦胧胧的情愫,隔着薄薄的一张纸,却没有捅破,微微透着遗憾和感伤。

你,一个20岁的学生哥,第一次见到舞女熏子,便慌张地从衣袖里掏出一支香烟,羞涩的样子浮然在我眼前。第一次,便被舞女的样子所迷心,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注: 钟:集中;钟情:爱情专注。旧指男女之间一见面就产生爱情。]么。当他们这些巡回艺人启程,可想你内心焦躁不安,很想赶上去吧。老太婆的好心送程,却好像成了你的绊脚石,你焦急地走着,在前方望着送你的老太婆吃力地在后面跑着,很郁闷吧。当那汉子要你一同行走时,你如释重负[注: 释:放下;重负:重担子。象放下重担那样轻松。形容紧张心情过去以后的的轻松愉快。]。宴会的那晚,听到鼓声,你心胸豁然开朗[注: 豁然:形容开阔;开朗:开阔明亮。从黑暗狭窄变得宽敞明亮。比喻突然领悟了一个道理。];听到紊乱的脚步声,你又心烦意乱[注: 意:心思。心思烦乱,不知怎样才好。]总之,你的心情牵连着熏子一颦一簇

熏子,在那个学生哥心中你简直美丽极了。在浴场,你一丝不挂地跑出来,伸张双臂,叫喊着什么。看到学生哥,你反而踮起足尖,兴奋愉悦。难以相象,你是有多开心。的确,你更像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呢,没有所谓的害羞。和这个你佩服的学生哥在一起,你的脸总是绯红。听到他可以和你同行,你的微笑瞬间绽放;离别之际,你紧闭双唇,想说什么吧,想表达留念之意。我难过你望着船儿离开,始终紧闭双唇。誓[注: 盟:盟约;誓:誓言。指男女相爱时立下的誓言,表示爱情要象山和海一样永恒不变。]。他们只是通过几次回眸,几滴清泪来诠释这若有似无的情愫,于是眼波流转之间,上演了一出青涩而忧郁的如烟似雾的少年情怀。

舞女熏子不但爱好唱歌跳舞,还擅长下棋,棋艺非凡,还热衷诗词文章,纵使艺人在老太婆乃至当时人们眼中是卑微的,是哪儿有客人就住在哪儿的低贱之人,但在我眼中并不这么认为,她下棋时和听文章时的专注给我留了深刻的印象。动身前一天晚上,熏子本想和我一起去看的电影,却得不到阿妈的同意,她显得很淡漠,可以想象她心中有多遗憾,会不会甚至有怨恨。川端康成塑造了一个清纯,可爱的舞女,丰富的内心,细致的人物刻画描写是这篇文章的精彩之处。

一个害羞的懵懂少年和一个情窦初开[注: 指刚刚懂得爱情(多指少女)。]的少女,隔着朦朦胧胧的雾纱,总牵连着那么丝丝缕缕的。熏子和我并无世俗之人想象的卿卿我我[注: 形容夫妻或相爱的男女十分亲昵。],花前月下[注: 本指游乐休息的环境。后多指谈情说爱的处所。],乃至山盟海

《伊豆的舞女》读后感读书笔记8

我读川端康成的作品并不怎么多,之前在购买一本教材的时候无意间发现了一本川端的作品(小说集)《雪国》,据说是大学生都可以看的一本,且是非常值得看的一本书,于是抱着一种消遣和猎奇的心态从网上将其购买了下来,不到几天书就到我的手里了,倍感高兴。其表面包装的十分精美,是一个优美的女子顶着一顶红色的围巾,她的右手缓缓的将围巾的一边委婉的掀起来,一种优美顿时浮现在心中,在想这位女子莫非就是舞女不成?当然,这只是一种毫无根据的猜测。在我的记忆中,川端康成是自杀而亡的。这样说来还有些遗憾和悲伤,一位禀赋了东方神秘主义色彩和西方现实主义的作家就这样缓缓的不解人世,再次觉得有些遗憾。于是借这篇《用眼泪缓解忧伤》来祭奠这位伟大的日本作家川端康成。

文字,只有带着忧伤才美。就好比,一位美丽的女子,眼睛里时刻流露的那种另人怜悯的眼神一样。川端的文字,看起来并不怎么华美。变有种王小波的真实在里面,但比起之前所读的那些作家而言,他的笔风更显得尤为的真切。对现实的把握极其的到位,每一个场景都是那般的令人想象,这在文学的要求上都是一种无与伦比的基调。不知道,叶先生(叶渭渠)当时在翻译川端的作品时是不是加了点自我的色调,读起来还是有些拗口。这些对于《伊豆的舞女》来说都是一些后话,我们需要品尝的是舞女和他的一些匪夷所思的故事和一幕幕感人肺腑的细节。

说,他要出去看电影的时候,舞女正在和楼下的一群小孩子在玩耍,舞女看着阿妈,那种表情是一种央求,央求能和他一起去看电影,而舞女所作的一点细微的动作是将他的木屐放下。(这木屐被舞女缓缓的放了两次),作完即罢,舞女的愿望是始终没有实现,这样看来,阿妈或许是一种爱情的抹杀者,但我们即便是在怎么责备和辱骂,阿妈的行为也是可以体谅的地方,因为工作,舞女必须留下,因为需要,舞女也不得不留下。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用眼泪缓解离别的仇恨和不舍,在文中的最后一些地方,作者写的十分的深刻我坦率的说,就是让人瞧见我在抽泣,我也好不在意了。我若无所思,只满足于这份闲情逸致,静静的睡一晚上这是在一个小男孩的关心下,作者的一些心理活动。他没有办法,即使是如何如何的伤感和不愿,舞女都没有伴随着他踏上去往东京的那条船,和他一起去的是思念,一种痛彻的思念。

我亦能理解这种阔别的感伤,不是因为我也要去东京徘徊,也不是因为我在船上流过动情的泪水,哪怕是一点抽泣,对于一个男人来说,也是奢侈的。若想,一个男人为一个舞女而留下这般泪水,可显得这个男人是多么的爱念这个女子。但上苍就是喜欢开这样令人痛恨的玩笑,现实是残酷的,但更残酷的是这次分别,不知道下次的相聚又在何时?作者没有留下确定的日期,也没有留下过多的言语,只是用眼泪宣泄了一番,我们不能知道,这眼泪能否一直流到东京?

当细细的读完之后,便写下了这样的一段文字他用眼泪化疗离别的不适,用双眸解释分别的痛楚。即使是少年的那句带有丝丝宽慰的关心,在我看来,也是多余。唯一的办法,是阿妈能让舞女与他一起坐上回东京的那条船。但这只是一种假设,有时候一场凄美的阔别总能谱写出令人感慨又有遐想,忧郁而又遗憾的曲调。

《伊豆的舞女》读后感读书笔记9

喜欢一个作家并一直爱他,是难以乞求的境界。捧读川端康成小说才是去年开始的事情。在学生时代,没有人给我介绍优秀的文学作品,那时阅读的小说大部分来自欧洲或者前苏联,真正让我从内心喜欢的很少。

那时读书非常幼稚,感觉某作品无味,总是怀疑自己的欣赏能力,却不敢对名著有丝毫不敬。事实上,许多名著读起来确实非常为难普通读者的。

但是读川端康成小说,我几乎是一见钟情的。因为文字所弥漫出来的情绪,让我感到非常亲切,读之品之,恍然大悟我的青春曾经有过这样的情绪,只是生活淹没了它,时间洗刷了它,让它变得越来越淡。

川端康成唤醒我的青春情绪。

川端康成是个怎么样的作家?作为一个不寻常的日本文学大师,他是用文学来思考生命的,在悲哀、感伤、抒情的文字之中融化自己,也融化所有有幸读之的读者。因为文学,他把自己推向人生的顶峰,愈加寂寞孤独,于是他站在高峰之巅,俯视齐齐众生、迷离人间之时,竟然如此厌倦这个世界。最后,他结束了自己,画上绚烂的最后一笔。

在《伊豆的舞女》这部川端康成的成名小说中,不难嗅到川端康成的感伤和抒情,这种感伤和抒情,来自作者的人生经历,不是来自赋新词强说愁的庸人自扰。

只要我们回顾川端康成的一生就知道。两岁时候,父亲病逝,一年之后,母亲随去。祖父母隔绝外界抚养孙儿,无限疼爱,养成川端康成敏感孤僻封闭的性格。7岁,祖母病逝,10岁,姐姐病故。16岁,最后一个相依为命的祖父去世。这样的经历,使得他的一生无法摆脱孤儿心结。

川端康成何其孤独,常常一个人关在房子里,或者逃到无人地方枯坐,没有人和他谈话,他只好和文学谈心。我总觉得,文学大师都是这样和这个世界无法交谈,就回到自己的心灵,自己和自己说话来解除孤独。

川端康成正是如此。

多年以来,川端康成只身漂泊,内心无限渴望人间的温情乃至爱情,但是总不能如愿得到,这使得川端康成的感情世界迷离而荒凉。

试想,对于这样一个极其感性的人,遇到一个纯洁、美丽、善良的舞女,舞女对他有着淡淡的爱恋或倾慕,,怎么不使得长久以来情感无所寄托的他,内心诞生非常的感激和爱慕?

伊豆的舞女,伊豆的舞女!在日本的传统社会里,舞女只是男人玩物,社会地位非常底下的,这由小说中的一句话可知。小说中言途中,每个村庄的入口都竖立着一块牌子:乞丐、巡回演出的艺人禁止进村。

可是正是舞女给予川端康成无比的温暖,舞女觉得他是好人,平等又温柔地对待他,这使得以往常觉得自己被世界抛弃的川端康成感到温暖。小说最后,川端康成就为这样的情感而快乐流泪,心灵感到澄清,泪水掏空了头脑,使得他感到一种虚空又美好的情绪。

川端康成和舞女之间的感情是朦胧,这样的朦胧的体验,谁没有体验过?可是在川端康成的笔下,如此美丽温暖动人纯洁。可是,不管恋情如何美好,终究飘零无寄,那只是一朵浮云和另朵浮云的相遇,飘落一场细雨。那是一个青春和另个青春的相望,谱写一曲恋情。

在我们的人生之中,事实上,也存在过一些美好的邂逅。那些邂逅,情感微妙,最后化为心底一声长叹,我们的长叹只有自己能听见。而川端康成的一声长叹却穿越了时空,回响在每个读者的心中!

青春如云漂泊,恋情如雨纯洁。那就是《伊豆的舞女》给我的感觉。

《伊豆的舞女》读后感读书笔记10

《伊豆的舞女》是日本川端康成的著作。初读《伊豆的舞女》感觉很朦胧,文中男女之间的那种情愫不浓不淡,不甜不腻,恰到好处。不需要轰轰烈烈的海誓山盟,只需初始时的倾慕一眼,变愿意一路辛苦追随。分离之际,亦没有痛苦相拥的感人场景。舞女呆立着,千言万语涌上心头,却难表于言。只有那挥动的白帕,带走舞女的思念。与舞女离别使我悲痛万分,任凭泪泉涌流,我的脑海恍如变成一池清水,一滴滴溢了出来,后来什么都没有留下,顿时觉得舒畅了。原来,一切都结束了。那段旅程结束了,我们都回到了各自的生活中。曾经的某时某地,我们相遇,但只是以过客的身份出现在对方的旅程中。

作者从一种新的视角来描写了舞女这么一个形象。舞女,在众人眼中一直都是妩媚,卑微的角色。而在这篇文中,舞女一直是纯真而羞涩,让我为之心动。像远处催来的一袭清风,夹带着芬香,缭绕在心间,久久徘徊,回味无穷,美妙的让人不忍心破坏这样纯净的美好。作者把少女想要表达爱意却又小心翼翼守护的心境描写的细致入微。她甚至单纯的没有防备心,不知道这个世界想要索取的总是那么多。鸟商在给她说书时,对她动手动脚。在阿妈的呵诉下,才悻悻的离开。她不懂,人总是有很多私欲。快乐的在温泉中嬉戏,优美的曲线一览无余,姣好的面容写满了幸福。她还是个孩子呢!不知道这个世界都需要伪装,不能这样裸露在世人面前。我在看到这个场景时想入非非的念头一闪而过,更多的是被她那孩子无知的单纯感动。

舞女少女情窦初开的那种淡淡的哀愁和羞涩之情一直贯穿始终。在崎岖的山间小径行走时,她不想缩短距离,又不愿拉开距离,我回过头同她攀谈她吃惊似俨然一笑。她不是不愿,只是不敢,俩人之间的距离也想是现实生活中的差距一样无法跨越。她不愿拉开距离,是心中撩起的情丝在一次次的荡动。然而,她能做的只是认真的为他掸下身上的泥土,放下自己的裙摆,让他能有一个干净的地方休息。迫切的想要替他做些什么,却又显得那么微不足道。

本以为在两人分别直接会有一种难舍难分的动人画面。她却如此的沉默,所有的语言在此刻都显得如此苍白无力,甚至多余。万般撩人的心情涌上心间,压抑着胸腔,眼泪似乎就要一泻而出。天空好蓝,眼前的心上人如此美好,可他为什么要离开呢?傻傻的呆立着,表情天真,严肃。不知道要对他说些什么,也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语调对他说。只是低着头,一声不响,然后,一个劲的点头。是用乞求的语气要他留下来,不要走。还是用期盼的语调让他把自己也一同带走。可是,他会答应吗?他也会先我爱他一样爱我吗?

太多的疑虑,太多的哀愁,终究也还是一句话也没有说出口,哪怕是一声轻轻的再见。再见,是不是就再也不见?手中挥舞的白帕啊,愿你像一只轻盈的蝴蝶,落在他的肩上,带去我的思念。不知他会不会一直记得我,那个伊豆的舞女。

《伊豆的舞女》读后感读书笔记11

最近又想看日本文学了,于是就在网上找川端康成的小说来看。看回《伊豆的舞女》后,发现自己仍然喜欢这部作品。《伊豆的舞女》是川端康成早期的代表作,短短几十页,却牵引了多少读者的心!

作品写了作为高中生的我到伊豆去旅行,途中偶遇到一家流浪的艺人,便结伴而行。故事中的女主人公舞女就是这家流浪的艺人中一员。舞女名叫薰子,一个十四岁的艺妓,天真烂漫,纯真可爱。她朴真、憨厚而娇美,歌声婉转动听,舞步轻盈而优美,对男主人公我更是表现出一种温馨的情意,使男主人公内心萌发了一缕缕的真情,以至于主人公我对她感到惊奇,并渐渐地产生了邪念,进而由迷惑她的肉体美,到感觉她的心灵美。

日本作品感情很是细腻,简简单单的几句,读来却韵味无穷,川端康成在这方面运用的如鱼得水,不得不让人佩服。在整个创作过程中,作品的基调始终处于一种淡淡的忧伤美,飘渺的虚幻美之中。无论是对旅途景物的描写,还是对主人公和舞女之间的感情的描写,甚至是生活美、人情美的描写,都是处于一种经验之中。小说中所描写出来的环境,也在衬托着主人公的心境。川端康成的作品,能够感染读者的不只是优美的情节和唯美的言语,而且文章中所表现的人物或景物,都有一种真实的美感,淡淡地浮现在读者眼前,叫人回味。就好像川端康成先生把主人公们的第一次见面,少男和少女朦胧而惆怅的情怀写到了极致,把少年人的情窦初开写的暧昧、灼热而煎迫,这种日系唯美意境的冷抒情,澄澈如水的诗意语言平添了淡淡的回味。主人公我对于舞女薰子似恋非恋的朦胧之情,不可以用成年男子的粗俗情欲来形容,那是一种甜蜜而又烦忧的感觉,既不知道该怎样把握,也不想眼睁睁地让幸福溜走,于是幸福着,也烦忧着。

准确地说这是一篇忘情的故事。邂逅和告别,而告别也就是永别,这中间是一个情窦初开和自持自省的过程,什么都木有开始就结束了,就像一个含苞待放的蓓蕾。这个爱情故事就像日本人心爱的樱花一样,蓬勃而短暂,鲜艳而凄美,正如文章中所说的一样,轮船开出下田的海面,伊豆半岛南端渐渐在后方消失,我一直凭倚着栏杆,一心一意地眺望着海面上的大岛。我觉得跟舞女的离别仿佛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船舱的灯光熄灭了。船上载运的生鱼和潮水的气味越来越浓。在黑暗中,少年的体温暖着我,我听任泪水向下流。我的头脑变成一泓清水,滴滴答答地流出来,以后什么都没有留下,只感觉甜蜜的愉快。瞬间相识,瞬间离别,我们知道萍聚没有结局,于是哭过、伤心过,还是要笑着回忆,回忆那短暂的幸福。

《伊豆的舞女》读后感读书笔记12

在80年之前,有一个叫川端康成的人讲了一个故事,一个关于伊豆舞女的,有着淡淡的哀愁的故事。

故事的情节本身很简单:少年初恋。如果要再多说一点儿,便是:在一个山色空蒙的季节,一个就读于大学预科的少年,在一次娴静的旅途中,邂逅了一名美丽的舞女。写到这儿,就知道这是件极雅致的事情,汤岛是个相当古朴的小岛,有山,有水,有树,大凡散心所需的一切景物那里都有,于一名学生,是一个并不奢侈的胜地;于艺人,也是个卖艺的好去处。

故事就是从汤岛开始的,少年对在旅途中初次见面的舞女一见倾心,我几乎要说这是一个初恋故事了。说几乎是因为:故事中的两人并无世俗之人想象的卿卿我我,花前月下,乃至山盟海誓。他们只是通过几次回眸,几滴清泪来诠释这若有似无的情愫,于是眼波流转之间,上演了一出青涩而忧郁的如烟似雾的少年情怀。

日本是个小岛国,因此日本人从骨子里充斥着淡淡的绝望的味道,东山魁夷如此,村上春树亦然,川端康成自然也不例外。他用浓郁的日本情调将这牵挂人心的初恋渲染得极具东方美感,那种日本人特有的哀愁、颓废,也让整篇文章充斥着《北国之春》的曲调。

日本的乐曲常有反复音,仿佛无时无刻不预示着终结,估计舞女们弹唱的曲子也是如此。全文没有一句炽热的言语,这才适合涉世未深的孩子的作为。年仅十四岁的舞女在每一个低头、浅笑、行礼、羞怯间,流露着难以言喻的美好,甚至可以让人想象出她在飘落的八重樱花瓣中轻舞的丰姿。

伊豆不同于东京,东京的繁华它没有;伊豆不同于奈良,奈良的睿智它没有;伊豆更不同于京都,,京都的古风古韵它也没有,它所拥有的,大概只是那淡季的忧郁与纯真的自然吧?而这份忧郁与自然又恰恰适合这朦胧的初恋,因此这段故事只有发生在伊豆这种地方才让人觉得合情合理。

最终,这个在一个合情合理的地点,恰恰时宜的季节发生的初恋故事还是有了一个恰如其分的平淡结尾:我终于还是回去了,在与舞女相识的整段日子里,两人始终没有捅破这层薄纸,不说也好,正如有句古话叫:知君情深意也厚,忆人全在不言中。

《伊豆的舞女》读后感读书笔记13

知君情深意也厚,忆人全在不言中。

我任凭泪泉涌流。我的头脑恍如变成了一池清水,一滴滴溢了出来,后来什么也没有留下,顿时觉得舒畅了。我最终还是离开了,一场宛若樱花般美丽的旅途,一场纯洁而美丽的爱情,还未完就待续朦朦胧胧的情愫,隔着薄薄的一张纸,却没有捅破,微微透着遗憾和感伤。

你,一个20岁的学生哥,第一次见到舞女熏子,便慌张地从衣袖里掏出一支香烟,羞涩的样子浮然在我眼前。第一次,便被舞女的样子所迷心,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注: 钟:集中;钟情:爱情专注。旧指男女之间一见面就产生爱情。]么。当他们这些巡回艺人启程,可想你内心焦躁不安,很想赶上去吧。老太婆的好心送程,却好像成了你的绊脚石,你焦急地走着,在前方望着送你的老太婆吃力地在后面跑着,很郁闷吧。当那汉子要你一同行走时,你如释重负[注: 释:放下;重负:重担子。象放下重担那样轻松。形容紧张心情过去以后的的轻松愉快。]。宴会的那晚,听到鼓声,你心胸豁然开朗[注: 豁然:形容开阔;开朗:开阔明亮。从黑暗狭窄变得宽敞明亮。比喻突然领悟了一个道理。];听到紊乱的脚步声,你又心烦意乱[注: 意:心思。心思烦乱,不知怎样才好。]总之,你的心情牵连着熏子一颦一簇

熏子,在那个学生哥心中你简直美丽极了。在浴场,你一丝不挂地跑出来,伸张双臂,叫喊着什么。看到学生哥,你反而踮起足尖,兴奋愉悦。难以相象,你是有多开心。的确,你更像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呢,没有所谓的害羞。和这个你佩服的学生哥在一起,你的脸总是绯红。听到他可以和你同行,你的微笑瞬间绽放;离别之际,你紧闭双唇,想说什么吧,想表达留念之意。我难过你望着船儿离开,始终紧闭双唇。誓[注: 盟:盟约;誓:誓言。指男女相爱时立下的誓言,表示爱情要象山和海一样永恒不变。]。他们只是通过几次回眸,几滴清泪来诠释这若有似无的情愫,于是眼波流转之间,上演了一出青涩而忧郁的如烟似雾的少年情怀。

舞女熏子不但爱好唱歌跳舞,还擅长下棋,棋艺非凡,还热衷诗词文章,纵使艺人在老太婆乃至当时人们眼中是卑微的,是哪儿有客人就住在哪儿的低贱之人,但在我眼中并不这么认为,她下棋时和听文章时的专注给我留了深刻的印象。动身前一天晚上,熏子本想和我一起去看的电影,却得不到阿妈的同意,她显得很淡漠,可以想象她心中有多遗憾,会不会甚至有怨恨。川端康成塑造了一个清纯,可爱的舞女,丰富的内心,细致的人物刻画描写是这篇文章的精彩之处。

一个害羞的懵懂少年和一个情窦初开[注: 指刚刚懂得爱情(多指少女)。]的少女,隔着朦朦胧胧的雾纱,总牵连着那么丝丝缕缕的。熏子和我并无世俗之人想象的卿卿我我[注: 形容夫妻或相爱的男女十分亲昵。],花前月下[注: 本指游乐休息的环境。后多指谈情说爱的处所。],乃至山盟海

《伊豆的舞女》读后感读书笔记14

《伊豆的舞女》讲述了一个孤儿出生的青年学生,在伊豆孤身旅途中,邂逅了一位天真纯洁的年少舞女。但旅途的短暂与阶级的悬殊,都注定了这次邂逅只能是开不了花的偶遇。但正因为这种遗憾,使我久久难以忘怀。

在当时的日本,艺人是一种非常低贱的职业。茶馆的老婆子就以非常轻蔑的口吻描述他们。而艺人们在经过他村时,也是显得自卑。而这位青年却恰恰相反,他不仅没有看不起他们,还热情地邀请他们吃饭,和他们结伴而行。为了能与他们的距离更近一些,还特意摘下代表学生的学生帽,买了便帽戴。在他们又脏又小又简陋的屋子里,他特没有嫌弃。好像在这位青年看来,阶级差别并没有束缚他的思想,他这种追求平等的精神难能可贵。

反观我们现今的社会,有些有权有势的人,就认为自己的身份比其他人高一等。其实不然,在我看来,每个人,不管是在生活上,还是在精神上,都是平等的。我想,作者川端康成也是这么认为的吧。

舞女熏子天真无邪且又别具风情。她不但喜爱唱歌跳舞,而且也爱下棋,十分热衷于诗歌文章。她与青年下棋,听青年读书时专注认真的神情还历历在目。这与我们对舞女的固有形象有了大大的转变,也看到了天真、羞涩的舞女形象。然而,舞女纯洁天真的性情带给青年的不止有爱情的美感,更多的是心灵上净化的洗涤。

其中,让我既深刻又震撼的场景是:舞女在公共浴场发觉了远处楼上的青年与哥哥,一阵高兴,就赤身裸体地跑到日光下来,踮起脚尖,伸长了身子朝他们打招呼。我满心舒畅地笑个不停,头脑澄清得像刷洗过似的。微笑长时间挂在嘴边。作者这样写到。是啊,十四岁的舞女,对于二十岁的青年来说,就像是夏日里的冰淇淋,是美好、凉爽的。

在伊豆的旅途中,舞女和青年从以心交流,互相慰藉,从而使两颗自卑、灰暗的心变得自信、明亮起来。这也是现今社会所缺乏的,人与人之间的真情与信任。

最后的离别,带给我们的是遗憾、忧伤。正是因为这种淡淡的忧伤,触动了我们内心最深处的那朵花,永开不败,就像舞女的微笑。

《伊豆的舞女》读后感读书笔记15

《伊豆的舞女》讲述了一个孤儿出生的青年学生,在伊豆孤身旅途中,邂逅了一位天真纯洁的年少舞女。但旅途的短暂与阶级的悬殊,都注定了这次邂逅只能是开不了花的偶遇。但正因为这种遗憾,使我久久难以忘怀。

在当时的日本,艺人是一种非常低贱的职业。茶馆的老婆子就以非常轻蔑的口吻描述他们。而艺人们在经过他村时,也是显得自卑。而这位青年却恰恰相反,他不仅没有看不起他们,还热情地邀请他们吃饭,和他们结伴而行。为了能与他们的距离更近一些,还特意摘下代表学生的学生帽,买了便帽戴。在他们又脏又小又简陋的屋子里,他特没有嫌弃。好像在这位青年看来,阶级差别并没有束缚他的思想,他这种追求平等的精神难能可贵。

反观我们现今的社会,有些有权有势的人,就认为自己的身份比其他人高一等。其实不然,在我看来,每个人,不管是在生活上,还是在精神上,都是平等的。我想,作者川端康成也是这么认为的吧。

舞女熏子天真无邪且又别具风情。她不但喜爱唱歌跳舞,而且也爱下棋,十分热衷于诗歌文章。她与青年下棋,听青年读书时专注认真的神情还历历在目。这与我们对舞女的固有形象有了大大的转变,也看到了天真、羞涩的舞女形象。然而,舞女纯洁天真的性情带给青年的不止有爱情的美感,更多的是心灵上净化的洗涤。

其中,让我既深刻又震撼的场景是:舞女在公共浴场发觉了远处楼上的青年与哥哥,一阵高兴,就赤身裸体地跑到日光下来,踮起脚尖,伸长了身子朝他们打招呼。我满心舒畅地笑个不停,头脑澄清得像刷洗过似的。微笑长时间挂在嘴边。作者这样写到。是啊,十四岁的舞女,对于二十岁的青年来说,就像是夏日里的冰淇淋,是美好、凉爽的。

在伊豆的旅途中,舞女和青年从以心交流,互相慰藉,从而使两颗自卑、灰暗的心变得自信、明亮起来。这也是现今社会所缺乏的,人与人之间的真情与信任。

最后的离别,带给我们的是遗憾、忧伤。正是因为这种淡淡的忧伤,触动了我们内心最深处的那朵花,永开不败,就像舞女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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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芳华》有感范文读书笔记15篇


《芳华》读后感1

分两个上午看完《芳华》,久违了两年前看慕容雪村大哥的痛快,对人物命运下场的好奇与臆断在见到完字时才告别自己的一厢情愿。细想起来这些个小说人物没有谁命运的河流是直的,有些轻轻拐弯,有些沉默蜿蜒。那个年代一切都很单调,所以命运就常常开他们玩笑。他们都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头来平淡才是真,都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最后发现生活其实是自己的。几十年的沧海桑田,一代人芳华将逝,善良的人依然善良,背叛过善良的人终认识到善良的稀贵与艰辛。

我想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要承受的生命之重与之轻,刘峰的下场可能跟我们但愿的结局不那么契合,我们会觉得好人如果都不能有好下场那做好人还有什么意义?这至少说明我们是有热度的公民。但或许这也正是我们的夙愿和局限,刘峰的超越在于他其实早预料到自己可能会摔得遍体鳞伤但依然选择做个好人,因为做好人不是为了好报而是那样做是对的。这可能就是罗曼罗兰口中的英雄主义,认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此书我最大的体会是向刘峰同志学习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每一天的工作和生活所努力的方向。

刘峰捡回一条命算不算上苍的眷顾?前两天去看了《至爱梵高》,挺想看哭来着但就是哭不出来。当妓女告诉他我想要一只你的耳朵,当他望着乌鸦吃他的午餐露出满足的笑容,回来路上暗想这是个多么渴望被他人需要的人,多么渴望成为一个giver,但不幸的是周围世界却抛弃了他。有些人,他需要世界,世界也需要他。刘峰比梵高幸运多了,有那么多人需要他。

刘峰被叫去谈话的时候我觉得特别荒唐,但不找他又能找谁呢?可能是那个年代出了问题吧。不久前我们给了他那么多溢于言表的赞美和感激,现在又无情地通通收回,这赞美是发自真心的吗?时至今日,我们依然会在塑造一个完美无缺的人,社会需要一位骑士。正如黑格尔说一个民族有一群仰望星空的人,他们才有希望。可是我们都允许街头小霸王放下屠刀,怎么就不能宽恕英雄走下神坛,走到人群中来。如果我们都不爱戴他包容他,还有谁会爱他呢?英雄也是人,英雄也要有七情六欲啊。

最后的追悼会不该是那个样子,小曼为这个男人写了首诗都来不及念给他,饱含了一个少女几十年来最甜美的心际。这个辛酸慌张的男人怎么就不允许他从容一次?说什么谦让,不是说不占生活便宜的人上帝不会让他吃亏吗?想来想去,我猜这样是为了让读者更深刻的记住他吧。

一九七七年那个初秋,他被我们逐出了红楼,在他临行前整理行李的那个夜晚,她爱上了他。也许还要早些,她以心相许是在那个恶署的午后,在排练厅使人走形的镜子前,在一群男子说一个年轻女子馊、臭的当口,在他们不肯哪怕触摸一下她的关头,他以他的善良背叛了他们,背叛了集体,给了她那一记触摸,坚实地把一只满是热汗的手掌搭在她身上。

《芳华》读后感2

看过电影《芳华》后,便找来原著读了起来,读后发现,还是更喜欢电影的表达。电影里稍显圆满,是我愿意接受的表述方式。而原著则一针见血地剖析了人性的弱点,结局也令人惋叹。

《芳华》讲述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文工团里的少男少女们有关青春的故事,以及各奔东西后为了生活过出的世间百态。他们的生活有幼稚也有成熟,有欢乐更有泪水。

故事的主角刘峰,又名雷又锋,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团里不管谁有了困难,他都会及时伸出援助之手,也因此获得了各种各样的荣誉,是出了名的活雷锋。他爱上了团里的上海女孩林丁丁,如果丁丁也爱他该多好啊,那么他的命运也许就不会那样曲折。可一个如果包含了多少的无奈与辛酸,丁丁不爱他,所以在刘峰与她发生肢体接触时她下意识的喊了声救命,这一声救命让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把刘峰推进了深渊,让这个给过大家无数帮助的楷模走入了黑暗。如作者在书中所写,他们那个时候其实对刘峰是有妒忌心的,总盼着身边这个圣人可以出点乱子,自己不想着进步,似乎别人退步了,自己和模范的距离就近了。这一天终于被他们等来了,他们抓着了刘峰的把柄,刘峰便有了各种各样的罪名,被下放到伐木林、参加越战失去一只胳膊、转业、再也没有爱上任何人、患上癌症离开世界。

刘峰因为林丁丁而误了终身,而书中的另一个女主人公何小曼也因为刘峰误了终身。

小曼的童年十分不幸,父亲因忍受不了迫害而自杀,母亲带着她改嫁后,她的生活里便充满了阴霾,本以为进了文工团就可以开始新生活,可大家不喜欢她,男文艺兵都不想与她搭档跳舞,刘峰自告奋勇地跟何小曼合作。从那时起,小曼就爱上了刘峰。可刘峰不爱小曼,他只是想给小曼最单纯的帮助,仅此而已。可刘峰就像是一束光,照进了小曼的世界。

刘峰患病最后的时光,何小曼陪在刘峰身边,他们没有结婚,也不是恋人关系,刘峰坚守爱情,小曼用爱陪伴。

读完故事,心里隐隐作痛,为刘峰,为小曼,为那个被作者撕裂的大结局,为这个不美好的故事。然而这就是人生,这就是人性,每个人都不完美,内心深处总会有一些不想为他人所知的地带,也难免因自私给他人带来无意的伤害。努力的生活,但难免会事与愿违。面对命运,生命如此渺小,我们无法为所欲为,更无法左右他人的感情。幸运的是我们都拥有一段无畏无惧的青春,可以尽情哭、尽情笑、大胆的去追逐。生命终将逝去,但夺不去的是那段永恒的记忆,认真生活的岁月永远都是芳华。

《芳华》读后感3

归位《芳华》读后感

昨天读完严歌苓的小说《芳华》,今早看了一遍冯小刚改编的电影《芳华》。慢慢梳理思绪,觉得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其实都在向人们诉说着一场人性归位的故事。

故事是从1976年开始的。那年我三岁。对那个时代,我虽然没有直接感性的认识,但通过文学、影视作品及长辈的言谈,还是不算很陌生。读小说的时候,一个概念经常闪烁在我的脑海里变形。我在小说的第66页页脚处,情不自禁地写下当代《变形记》五个字。相较卡夫卡用现代主义手法写成的《变形记》而言,严歌苓没有用夸张、变形的手法记叙处在那个特殊时期的人们思想、性格的变形,而是直接用人物形象的方式记录着。

刘峰是个不折不扣的好人,他尽已所能帮助所有的人,于是他被推举为模范、标兵,参加各种表彰活动,出席各种报告讲座。难得的是他的人性没有多大变形,他既没有因为这些荣誉而自我膨胀,为自己去捞好处,给自己的人生加分,也没有因为这些外在标签式的东西去刻意拔高自己,为难自己,而是按照自己的本性过着自己的生活他甚至为林丁丁而放弃上大学的机会。这是十分难得的,几乎达到了庄子笔下宋荣子举世誉之而不加劝的境界。证明他的人性没有扭曲的事件是他向林丁丁表白。这是一个正常人的正常情感,他的举动也是正常人的正常行为,算不上光辉,但却是人性高扬的表现。

人性扭曲的是旁人。触摸事件中,林丁丁是无辜的。她接受不了刘峰的爱,不是她水性扬花,尽管她周旋在干事和大夫之间,那也是青春少女的正常情怀;也不是她看不起刘峰,尽管她希望找到一个门当户对的高干子弟;而是因为幻灭。刘峰在她心目中就是神,就是圣人,她怎么也接受不了一个闪耀着圣人般光洁的人竟然也有常人的情欲。

自己心中供奉的某种东西坍塌,那种痛苦和震撼是巨大的。我在师范读书时,偶然发现我的同班同学中有人勾结校外人员到宿舍偷东西,我的心中就有类似的感觉,那应该算是我第一次正视人间的恶与丑。1997年,也就是二十年前。我生病了,一位学生来我房间问题,看我正在挂吊瓶,她当时惊讶得半天合不拢嘴,因为在她心目中,老师怎么可能会生病呢?我记叙这些,读者可能会哑然失笑。是的,一个人就是这样一点一点认识社会,认识人性的。在没有全面客观充分认识的时候,我和我的学生就是这样单纯,或者说纯洁,当然说傻也对。当年的林丁丁也是这样。

如果是林丁丁一人无法接受光环下的刘峰,那也是正常的,因为爱情这事不能勉强,人人都有爱的权利,人人也都有不爱的权利,无可厚非。造成刘峰命运转折的原因是当时的人们人性扭曲了。人们人性的扭曲,是因为当时社会是扭曲的。刘峰拥抱林丁丁,怎么看都是私人行为,怎么定性是林丁丁的事,林丁丁可以一笑了之,可以叫男朋友来揍刘峰一顿,甚至可以告刘峰性骚扰,但无论如何都不关旁人的事。影响刘峰命运的,不是林丁丁,而是旁人上面政工部门上纲上线地调查,下面的战友无穷无尽地揭发这才是问题的症结。

我们也没有必要去诅咒那些得到过刘峰帮助而现在落井下石的人,包括刘峰花30块钱给他打了一对沙发的炊事班马班长。那时,批判刘峰是大势所驱,有幻灭感的人绝对不是林丁丁一个,在那种风气影响下,不做出点什么,似乎显得自己另类。这种从众心理,加重了对刘峰的伤害。反倒是何小曼在刘峰临走时的送别,让人看到了温情,电影和小说都用旁白的形式告诉大家: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

刘峰从神坛上走下,但走过头了。他爱的是1978年的林丁丁,在林丁丁的那一声救命啊中,他对林丁丁产生了怨恨。他带着一颗向死的心,希望成为一个被歌颂的英雄,让身为独唱歌手的林丁丁不得不传唱他的英雄事迹。这是一种报复心理。但我们不能报怨他,要知道刘峰比我们高大高尚多了,如果我处在刘峰的环境中,也许彻底沦落了,或者上吊自杀,或者一下子崩溃;而刘峰没有他选择了承受。

刘峰的人性回归是在结尾,他能坦然面对生活,接受战友的资助,包括何小曼对他的关怀。电影改编得更为出彩。当何小曼(电影里叫何小萍)问他过得好不好时,他说:什么叫好?跟那些战死的战友相比,我能说不好吗?此时的刘峰,真是尝尽世味百态后绚烂之极的平淡,是一个真正而大写的平凡的人。

我们不要责怪那群青春激荡的年轻人!他们对何小曼的欺负,对刘峰的调侃,都是少不更事,或者说年少轻狂。想想我们自己,从十几岁激扬文字的岁月到如今大腹便便的中年,谁没有做过随波逐流的事?谁没说过从众的话?即使到了今天,我们有时也不得不说一些违心的话做一些违心的事,因为我们是人,得生存,得获得大众的认可;而我能做的,是尽量不做违心的事不说违心的话,如果不得不做不说那就尽量少做违心的事,少说违心的话。

故事中另一个人性归位的主角是何小曼。何小曼因为童年的不幸,让她养成了胆小、内向、自卑的性格,她一心想逃离自己的家庭,以期获得尊重,但她的性格造就了她的猥琐,而这种猥琐使她备受人们的歧视和排斥。在何小曼这个人物的塑造上,小说比电影深刻得多,也细腻得多。我们同情何小曼,但没有必要过分苛责哪些捉弄、刁难、歧视、欺侮何小曼的战友,他们主要是年少不懂事。无论是小说《芳花》还是电影《芳华》,都没有坏人,没有丧心病狂的人,有的是普通的人,平凡的人,他们说了伤害别人的话,做了伤害别人的事,都不是苦心孤诣地设计,而是大势所趋,随性而为,随众而为。好在有刘峰,刘峰让何小曼的人生打上了亮色。

应该受到谴责的是何小曼的生母。在小说里,何小曼的生父是自杀身亡的,自杀的原因是父亲被打入右倾后母亲的鄙视,他付不起为女儿买油条的几毛钱钱全被母亲管死了。我记得我的母亲在世时,经常给我们念叨父亲被下放回家时,母亲是如何无限接纳父亲的。我的母亲是文盲,是凭着自己的本能做了那些保护自己的丈夫和儿女的事,这种本能叫善良。

当然,何小曼的母亲也是可以原谅的,因为那个时代比之更过分的事多了去了,所以何小曼的悲剧与其说是家庭悲剧造成的性格悲剧,不如说是社会悲剧。何小曼参军,并没有摆脱童年的魔咒,她受到环境的欺压,是自己的性格造成的。何小曼在演出时装病,只是希望获得一种受宠的感觉,或者说是替刘峰报复当时的文工团。她上前线,意外成了英雄,人生一下子从最低谷走上了巅峰,这种强烈的反差让她精神错乱此时,她的人性扭曲达到了极致。

何小曼是善良的,所以她才会不适应。换个角度说,正因为她生病住进精神病院,我们才觉得她是可亲可近的,她是跟我们一样平凡而朴实的人。电影里,她在草坪上独舞,让我泪流满面,此时的她真正找到了自己。电影的结尾,她终于向刘峰说出了抱抱我的要求时,我也是泪流满面的。在刘峰受到处分前往伐木场的时刻,两颗苦难的心走在一起,那是正常不过的。遗憾的是,那时的刘峰刚从圣人被打落在地,还没有完全回归人性,所以没有给何小曼机会,也没有给自己机会。

何小曼表白十年后,把刘峰从死神哪里拉了回来,两人虽然没有结婚,但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都向人们昭显了人性的光彩:他们过得很平淡,但很平和。

很多人评价《芳华》尺度过大,其实细细咀嚼,无论是严歌苓,还是冯小刚,都不是以揭露人性的阴暗为主要目的。人性是复杂的,加缪在《局外人》里强调:人性之复杂经常会超出人的预期,如果不想承受恶果,就不要去做任何试探人性的事情,不要诱惑,也不要挑战。

我在这里要说的是,我们也不要指责。如果我们身处哪样的时代,哪样的环境,我们能比他们好多少?

看了《芳华》后,几乎所有的人都会感叹好人没有好报。其实,好人好报是对社会、对人性没有全面认识而发出的美好憧憬。在这个世界上,好人跟好报之间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因为世事难料,偶然因素太多;但多行不义必自毙,天作孽,犹可赎;自作孽,不可活却是真理。

《芳华》里没有坏人,他们不是冷漠,不是自私,只是少不更事。

小说和电影各有所长,小说更深刻,更细致,更贴近生活真实,电影更温情。建议大家还是读读小说。

《芳华》读后感4

小说《芳华》读后感:爱,那么近,又那么远;那么实,又那么虚

《芳华》读后感5

史蒂芬.柯维说:人的本质是四维的身体、头脑、心灵、精神。如果从这四维上去理解每一代人、每一个人对爱情的选择,我想,是不是会更容易一些?

1

只有同情的感情,始终开不出爱情的花朵

四维空间里的情感爱情

刘峰,先是男人,再是好人。所以,他有男人的共性:喜欢美的东西,包括女人。喜欢林丁丁,是作为男人本能的选择。刘峰喜欢美丽娇弱文气的林丁丁,更喜欢歌唱家林丁丁。痴情,专注,情有独钟,一往情深。

林丁丁,作为女人,满足了刘峰对女人所有的幻想。心灵,身体,头脑、精神。

对这个心爱的女人,内心里波涛翻涌,表面上不动声色,他克制着自己。默默守候,不显山不露水:

为了林丁丁的转正申请,明里暗里帮助她,只为了等待合适的时机,向她表白;

做她喜欢的甜饼,为了掩人耳目,拉来他的两位女战友做灯泡一起享用;

为了和她在一起,他放弃了职场升迁的机会

只是,刘峰对林丁丁而言,是好人,是圣人,唯独没有的,是个有七情六欲的男人。她以为,刘峰对她的好,正如他对所有人的好一样,没有区别。所以,她理所当然地消费着他的好,领着他作为好人的情。

所以,当刘峰认为时机到了,向林丁丁表白喜欢她、爱她、拥抱她的时候,她惊悚、恶心、幻灭、辜负,她大呼救命

所以,刘峰,对林丁丁,是暗恋,是单相思,是一厢情愿。在一个人的独角戏里,爱的深,爱的真,爱的痴,爱的持久,爱的热烈。

随一声救命而来的批判、诋毁、下放,刘峰的人生,由此转向。在随后的四十年里,在中越反击战中经历生死失去手臂,经历婚姻失败,为生计辗转海南,人生漂浮。

而在之后的四十年里,对那个心里、身体、指尖都爱的女人,不曾得到,也不曾忘记,在他心里,无人替代。

也许,是因为得不到,才念念不忘;也许,因为心里的感觉太美好,无人企及也无人超越,恨不起来,也爱不上别人。

只是,他以为,林丁丁只是个表里如一、单纯可爱的女孩,只要对她好,就够了。对她好,对她而言,是远远不够的。这不是她的选择标准。

可惜,林丁丁不是何小曼。

一维里产生的情感

刘峰,不爱何小曼,始终不爱。尽管,他知道,何小曼对他有依恋。

作为男人,他和其他男人具有相同的审美。在情感的选择,也有平常男人的选择标准。

因为,何小曼,是个不招人喜欢的女孩。从小到大。

唯一疼爱自己的父亲,四岁时撒手人寰;

作为拖油瓶随母改嫁,街坊邻居嘲讽她;

为了弄明白母亲如何在继父那为她牺牲,常在晚上站在母亲的房门外,听房里的动静,让干过侦察员的继父甚为恼火;

作为家里没有地位没有身份的存在,保姆讨厌她;

弟弟妹妹讨厌她,说她贼眉鼠眼;

而她,也讨厌这样的自己:

厨房没人就拿吃的,动作比贼都快,没吃的挖一勺白糖或一勺猪油塞进嘴里也好。有时母亲给她夹一块红烧肉,她会马上将它杵到碗底,用米饭盖住,等大家吃完离开,她再把肉挖出来一点点地啃

进入文工团,她依然招人嫌:浓重的汗味;无知的愚昧;由孤立、个别歧视,到公开歧视

歧视,像瘟疫一样,会传染。只是,善良的刘峰是个免疫体。但对于这个始终不被善待的女孩,在大家歧视、孤立、嫌弃她的时候,刘峰输送的私人感情里,是怜爱,是同情,唯独,没有爱情。

在何小曼走出精神病院的时候,刘峰在老家和一个长途汽车售票员结了婚。

两人相约一起中越边境的烈士墓园,祭奠完战友后,两个喝酒、畅谈、玩笑。在深夜,刘峰送小曼回宿舍的路上,小曼拉过他的手,依偎过他的肩,在那个晚上,她想做一回女人。和这个她多年来一直依恋的男人。

可是,刘峰拒绝了她。

对何小曼,刘峰心里不爱,身体也不爱。对她的情感,仅停留在心灵上同情。

在何小曼独居的岁月里,被妻子抛弃的刘峰,在海南,为生计奔波。

在生活孤独、单调、艰难的南漂中,他选择和一个发廊妹小惠同居。一个年芳二十一岁的妙龄、风尘女子,在这个爱干净的男人内心,温软而又恶心。

如果不是小惠本性难改,偷偷摸摸重操旧业,也许,刘峰会和她度完后半生。

因为,对这个拥有青春的女子,心里不爱,身体却是热烈的。作为男人,小惠满足了他男人身体的欲望。

也许,他从年轻的小惠那里,能找回自己二十多岁时的遗憾,看到年龄相仿时林丁丁的影子。对年轻女子的偏好和向往,以及作为男人的那点虚荣,刘峰也不脱俗。

在刘峰最后的岁月里,和何小曼住在了一起。

以亲密朋友的形式。

和小曼在一起,刘峰是为了堵住侄子说亲的嘴;

和刘峰住一起,小曼是为了照顾这个生命垂危的男人。

哪怕,没有爱情,仅有亲情。

作为情人的那部分,对好人是瞎眼的。可以把同情、善意,都给好人,但激情爱情婚嫁,还是把好人拒之门外。这不仅适用于女人,对男人也不例外。刘峰对何小曼,也是如此。

只有怜悯的感情,始终开不出爱情的花朵。

2

唯身份地位至上的婚姻,终难修成正果

林丁丁,团里的掌上明珠,男人们伸长脖子想要保护的林黛玉,外表娇弱,无知可爱,漂亮文气。

和摄影干事、内科医生两人交往的同时,盘算着与一个副司令家的三个儿子相亲时的穿着打扮。在婚姻上,内心有个坚定的目标:做个首长儿媳。

这是一个表里不一的心机女。

因刘峰触碰而发出的一声救命,让那个守望自己多年的男人远离了自己,在成为首长儿媳的道路上扫清了障碍。

功夫不负有心人,寻寻觅觅四年之后,条件优越的林丁丁实现了自己的目标:嫁了个双料丈夫,成为了豪门儿媳。

公公是投诚的将军,武里的文人,海外关系很多;

王老大媳妇是一个兵种司令员的女儿,读完军医大,做了主治医师,标准的门当户对;

王老二是政工干部;

丈夫王老三,军事科学院研究生。

婚后的林丁丁,从成都文工团的鸡头做了北京合唱团里的凤尾。赋闲在家吃话梅剥核桃的日子,成为被每个作为社会精英的家庭成员挤兑和挑剔的对象。

这个没有人生规划、不务正业、贪嘴享乐的老三媳妇,曾经众星捧月般娇宠的歌唱家,成为丈夫在家里抬不起头拖后腿的女人。

仅靠美丽的皮囊,终究敌不过现实的落差。在丈夫海外读博深造之前,惨遭离婚被赶出豪门。

从高空摔下的林丁丁,并没有从梦中醒来。

她决定哪里摔倒哪里爬起,将海外背景作为第一择偶条件,嫁给了一个快餐店老板移居澳洲。

她似乎要将这场婚姻证明给前夫家人看:又聋又瞎不会一句外语,一样可以出国,可以活的很好。

三年的澳洲生活,廉价的快餐和保姆一样的生活,让她厌倦并迅速撤退。

在林丁丁两场失败的婚姻里,唯独没有爱情。在各取所需的选择里,她以年轻漂亮为资本,换取进入想要的婚姻之门的钥匙。那道门里,有身份,有地位,有她以为的荣华富贵,安逸生活。而现实是,年轻漂亮,只能消费一阵子。敲开那道门容易,守在门里面,光有这些,是不够的。

3

品行二字,在婚姻选择上,到底有多重要

做空军首长的父亲和军医的母亲,不仅给了郝淑雯轮廓有致的身材,娇美艳丽的外表,也给了她身体后的依靠。

根正苗红,骄傲霸气,有资本,走在大街上被男青年们垂涎欲滴。青春时期,有史以来的优越感让她在文工团有恃无恐,无所畏惧。

女痞子性格的郝淑雯,遇到了二流子表弟,一个开着吉普车见了漂亮姑娘就减速的花花公子。追上郝淑雯,也是他多次减速穷追猛打的结果。

修成正果的二流子丈夫,脱下军装,靠着开拓垦荒的闯荡精神南下中找到了用武之地,成了老板,发了大财。

生了儿子的郝淑雯随夫南下,吃起了闲饭,住进了别墅,变形了身材。婚姻里不变的,是郝淑雯霸气傲娇的性格,是二流子丈夫骨子里的不安定以及对美女一如既往的嗜好。

俗话里的男人有钱容易变坏,对二流子丈夫来说,颠倒了顺序,不是有钱之后变坏,而是本性的流露,钱,对他而言,只是私欲膨胀的催化剂。

丈夫赚的钱一半赌博,一半用在若干小三上。分分合合十年的婚姻,最终落下的只是丈夫在北京用来养小三的两套房。

很多男人在追求一个女人时,所谓的养女人一辈子的承诺,不过是养女人的青春,靠一时的激情和新鲜感。而这,是有保鲜期的。

多少女明星嫁入豪门的梦,不也是这么中断的么?

《芳华》读后感6

作者严歌苓以萧穗子作为化名,以第一人称的口吻讲述了六七十年代她们文工团一代人的故事。主要人物刘峰、沈小曼、林丁丁、郝淑雯。

刘峰是一个活雷锋,哪里有需要哪里就会有他,他默默的喜欢林丁丁,明里暗里为林丁丁做了很多事情,等到有一天终于忍不住向林丁丁告白时,过于激动的心情以及错误的理解林丁丁的反应,导致触摸事件的发生(触摸事件贯穿了整本小说,是小说围绕的中心点)。触摸事件即刘峰失控的抚摸了林丁丁的颈部至背部,吓的林丁丁大哭大叫。要说刘峰应该是没有什么邪恶的想法的,只是出于在自己心爱的女人面前的本能反应,触摸当然没有进一步发展,在林丁丁大哭之后刘峰即刻停止,冷静下来,林丁丁哭着跑出去,林峰独自哀伤而事情并没有结束,触摸事件后经过一系列人物的传播,刘峰被处分。关键就在于被处分时,平日里受帮助的那些人且不说站出来为刘峰说句话,竟然都集体指责刘峰的不是,落井下石之流,到处都是。也许正如萧穗子所说,刘峰太完美了,以至于文工团的人都在等着有一天刘峰会犯错,这样大家心里才会平衡,才会恍然觉悟:哦,原来刘峰也是人,也会犯错!触摸事件是所有人都在等着刘峰犯得一个错误,大家想证实这世上不可能存在没有瑕疵的人。而也正是因为刘峰在大家心目中太完美了,以至于大家错觉的认为他不应该有七情六欲,对女人的情感对他来说是一种亵渎,所以林丁丁说谁都可以追求她,就刘不行。她会感到惶恐,不适,恶心。要说这种情绪我也能理解,但理解归理解,然而林的过激反应毕竟就此改写了一个好人的一生。

林丁丁是团里的独唱演员,刘峰就是因为她这一副好嗓子喜欢她的(当然也有其他的原因,例如长得美啦,平时柔柔弱弱的林黛玉啊)。林丁丁其人善于隐藏真实的自己,或是说她是个多面的人。她一直希望嫁入豪门,有两个备胎,同时还在物色其他的对象。当然,最后虽如愿进豪门,后又离婚再嫁再离婚,最终回归单身,性格也不再隐藏,显露出真正的自己,是有些不顾形象的豪放派女性,与之前的娇小柔弱反差很大。

萧穗子即作者本人在小说中的化身,是有些作为旁观者的存在,当然也是必不可少的,作者提到自己的内容很少,所提之处也是为了其他人物的叙述,但在刘峰触摸事件中作者应该属于不作为。如上文所说,作者其实和其他人一样都在等着刘峰犯错,来证实这世界不可能存在这么完美的人,来为自己的不完美找一个出口。但作者也是沈小曼唯一能说的话也是唯一想与之来往的人,最后刘峰去世的葬礼上,沈小曼只邀请了作者这一个故人。

沈小曼,书中的女主角,我最心疼的一个角色。大概六七岁的样子父亲自杀,后跟着母亲改嫁给一个姓林的抗战军人,生活上过得小心翼翼,母亲不敢对她显露太多的爱意,连对母亲的拥抱都要通过故意高烧来换取,后有了弟弟妹妹生活即心理上更是承受着莫大的艰辛。后来凭借自己的舞蹈功底被郝淑雯选入文工团,以为从此生活会有所改变的她,却依然受到文工团里战友的排挤(总有那么些自以为是的人看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来提升自己的格调,提高自己的存在感)。后因受到刘峰的帮助,而对刘峰产生爱慕之情,触摸事件中,她是唯一一个为刘峰说话的人,唯一一个为刘峰送别的人。萧穗子说只有沈小曼懂得刘峰的善良,因为一个从未被善良对待过得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沈小曼在刘峰走后对文工团其他人彻底失去的了信心,后因装病演出被派遣到某卫生所做护士,再后来中越战争上前线救助伤员稀里糊涂成为人人学习的战争英雄,突如其来的受拥护导致没怎么受过关注的小曼精神上受到强烈的冲击,一度精神失常。

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而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写到这里,我已经不想再对小说中的其他人物再进行叙述了。小说的男女主角既已出现,那么那些不善良的人在我看来也就无足轻重了。

人性是真的可怕!平日里你与人为善,你活雷锋,别人有事也找你帮忙,笑脸相待,你不图回报,你以为你对得起任何一个人,你傻乎乎的以为别人都会念你的好,即使你并不图回报。可你不知道别人私下里都在说你傻,都在等在看你出错,等着看你的笑话,多么可怕!但我想这应该是所有人的通病,这是出于一种嫉妒,嫉妒别人的优秀,当自己做不到这一点时,就期待着别人犯错,我想自己也是这样的。假如我是刘峰他们中的一员,我想我应该是作者一样的存在,但我希望我能够更勇敢一些。

回归本书,我最想知道的是刘峰最后是否爱上了沈小曼?我希望他是爱她的,这样就不辜负小曼这一生对他的爱恋与情深。但也许我这个问题太肤浅,到了他们后来那个年纪,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已经不是单纯的爱与不爱就能回答的了。作者说他的心是爱她的,但他的身体爱的是另一个人(刘峰在南漂时救赎的一个妓女),我不明白,我也不想明白,我只想为小曼讨一个他爱她的结果,讨一个他们幸福相伴的晚年,让一生命运不公、一生经历坎坷的他们有一个童话般美好的结局。

书中最让我欣慰的是林丁丁等人的结果也不是很好,虽然这样说显得我很恶毒,但好人都没有好的结果,凭什么不好的人要幸福。

《芳华》已被拍成电影,电影我也去看过了,别的不提,只说电影最后的结果:刘峰与小曼约去为中越战争中死去战友扫墓,夕阳西下,扫墓结束十分,两人坐在一个长椅上,小曼对刘峰说:

你还记得当年你受处分下连队我送你的那天吗?

刘峰说记得。

小曼说:其实那天我有话想对你说,只是没有说出口。

刘峰说:那现在能说了吗?

小曼说:我想说的是,你可不可以抱抱我?

刘峰丢掉手里的烟头,用没有残废的那只左手猛地一把揽过小曼的肩头,小曼满脸幸福的依偎在刘峰怀里,镜头长时间停在两人身上,萧穗子的旁白响起就让时间停留在这里吧,我不愿让你们看到我们年老时的样子,就让我们的青春永远停留在属于我们的文工团岁月,愿我们芳华永驻(大概这样吧)。

电影结局其实是和小说有出入的,但是我喜欢这样的结局。因为小曼如愿以偿,因为刘峰也将不再孤单,我可以任自己想象两个人就此过得很幸福,很幸福

《芳华》读后感7

我先看的这部电影然后再看的小说,小说写得行云流水,酣畅淋漓,浑然天成,比电影深刻许多,我佩服作者的文字功底和场景转换,让我一个很少看小说的的人一气呵成不累不倦地读完。读完之后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因为这部小说让我看了以后仍然难以忘怀,让我不断地随着小说,思考人生与人性。

小说里的人生,平凡的大多数,平凡的世界里,没有文学和电影我们就忽视了这些平凡人。还有那么多在战争中永远没有醒过来,站起来的人,那些人的芳华那么短暂,只有15岁或则更小,短的来不及看清世界就匆匆离开,然而他们每一个人也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偶然的事件,平凡的身世,名字和身体都永远的被抛在异国他乡,甚至有的连名字都没有。他们也是儿子,孙子,母亲或者奶奶的一次送别就成了永别,他们也是少年,也有他们不可替代的芳华。他们也有爱情、梦想、牵挂,但是生活的不可选择与一往无前,比起断手的刘峰,清苦的小曼,他们更平凡,更无声无息,来了又走了,短暂而不被世界知晓。人的命运就是这样扑朔迷离。

小说中对人性的刻画丰满而充盈,真实而不做作。读者从小说人物的人性中看到了自己,以及身边的人和众生。我即众生,众生即我。人性的复杂超出我们对自己的了解,或则终其一生我们也没有彻底认识自我。感慨智慧如苏格拉底发出认识你自己的命题是多么前沿和深邃。穿越时间,就今天来看,认识你自己也同样是永恒的命题。刘峰真的认识他自己吗?我想没有。他的善良是时代的要求,标兵的要求,然后变成对自我的要求。而且这种善良极度苛刻,只有他人而没有自我。他理所当然的吃破了皮的饺子,他理所当然的帮大家修理一切可以修理的东西,所有人的忙他都要帮,哪怕是结婚要一个沙发他也可以立马变身沙发能人。他就是及时雨他就是小叮当,他拥有超能力帮助所有人。当所有人习惯了他的善良热情和理所当然的帮忙,他更加远离了他自己。所有人都喜欢他,喜欢他的帮忙,但是没有人爱他。好的东西应该是让人不安的,刘锋让人太心安,理所当然的心安。所以身边的人觉得他不应该有人性而只有神性。他不识人间烟火。所以别人都可以抱林丁丁亲林丁丁换他就不行,刘锋不应该有人性的这些欲望和本能,他只该有帮助众生的理所当然和被神化的英雄的光芒万丈。林丁丁本人都不能忍受英雄惦记自己。

刘锋他在迎合他人的感受,标兵就应该时时事事领先,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好事让别人,坏事留自己,破皮的饺子就该自己吃,放弃提干机会给别人。林丁丁也是在迎合他人的感受和期待,刘锋是不能被腐蚀的,被刘锋惦记是惶恐而不可接受的。所以她放声大哭,她喊出救命。因为被刘锋拥抱和惦记是要命的。

我们穷尽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突然想起另一部小说《无声告白》中的一句话,我们穷尽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但是找到真正的自己何其不易!刘锋落井,能不下石的人屈指可数,刘峰被部队处理到伐木连,送他的只有小曼。所有人都得过他的好处和帮助,连那个得到了刘锋做的沙发的马班长同样对他批判。郝淑芬本来说不能背叛刘锋但是最后她还是加入批判当中。

具有人性具有烟火味就应该随大流。别人怎样自己就该怎样,当时大流的期待是怎样,大家就应该怎样。所以刘锋落井大家就应该下石,也应该去整整像小曼这样的弱者,嘲笑她,欺负她,因为大家都这样。集体排斥的人,不用思考也不用问自我,就那么做,像大家一样,从众,这样过得很轻松,不另类。刘锋托举没有人愿意托举的小曼是要有勇气的,小曼去送被处理的刘锋是要有勇气的。因为别人都不做,那个时候他们做的是自己而不是迎合大众。要突破大众的藩篱,勇敢的做内心的自我,常常是孤独而不合流的。大多数人在历史长河里都随大流。胡适先生在50年代被打倒被批判,在大陆的那些受过他帮助的学生朋友也加入批判他的队伍中,写了很多批判他的文章。批判胡适的文章只有胡适自己亲自读过所有。

背叛是一种什么滋味?为什么很多时候人因为不好的事可以违心的背叛自己亲人朋友爱人,而在为好的事情需要背叛的时候,却不见得有那么多的人追随。

人性的复杂就在于随了大流的,迎合大众的证明了活着的王道。坚持自我,忠实内心,不戴面具不去演绎人生的将是艰难的。红楼梦里的薛宝钗是大观园里人人都喜欢的,她迎合所有人,上下周到,难免虚伪和演绎,但是在当时乃至今天评价都认为她是成功的。林黛玉是不随和的,她是不会迎合大众的,所以她是孤苦的。黛玉是文明的象征,她支持宝玉对科举的不屑,她坚持自我毫不妥协,她不取悦别人。所以她难周全被人认为尖酸刻薄。

人性中关于爱情,小说借故事给我们讲了爱情的秘密。身体爱而心不爱的,心爱但是身体不爱的,身体和心都爱的。多么经典的爱情分类。刘锋接受小惠的身体但是心里不爱她,刘锋心里爱小曼但是拒绝接受她的身体。只有对林丁丁身体和心都爱。那是刘锋真正的爱情,哪怕遭遇背叛,一生都被这个叫林丁丁的女人改变了,但是那就是他21岁的时候真正的爱情,以后再也没有过。他不戴老花镜看多年后的林丁丁,是他不想看清她更不屑看清她了。林丁丁不过是一个影像,他年轻时候的爱情的对象,是谁,现在长什么样都不重要。他记得和在乎的是他那个时候对爱情的全情付出。那些攒了那么久的票换的糖,那些为她做的甜品,还有那么久的等待。爱情是天时地利的迷信,他遇到的林丁丁没有领他爱情的情,但是不影响他对爱情的付出,因为他的爱情就是那样。如果天时地利给的不是林丁丁是李丁丁、王丁丁,如果这些成为刘锋他正好21岁芳华的爱情对象,如果伴随他的表白回应给他的是琴瑟和鸣,那么刘锋爱情的结果就是好的,但是刘锋对爱的付出和爱的过程是一样的。所以永远留在刘锋心上的是他的爱情,而不是林丁丁这个人。

小说在对亲情的探讨上,小曼的妈妈对小曼的母爱,是那么势力和贫乏,小曼拖油瓶的地位是那么现实而残酷。小曼妈妈的选择和对小曼的母爱,是那样让人揪心。刘锋女儿在刘锋生病后以及葬礼上的漠然让人感慨血缘不敌变故与生活。同是亲情,大千世界也是千差万别,因为差别更让人感慨和痛心。人性当中最深的东西在最亲密关系里更能暴露无遗。

一部《芳华》,看别人的故事,思考自己的人生,感慨时代的差异,又共鸣永恒的人性、青春和爱情。

《芳华》读后感8

人的命运与时代最终无法分割,个体发言需要付出极大的勇气,他也许会被审判和牺牲

其实不知道要说什么的,很快的将这个故事读完,只是没有想到如此的悲伤和绝望。创业课老师在讲文革时期的故事,与书中那个司令家女儿和下海的二流子男朋友的故事如出一辙。

现实远比电影要精彩得多。书中爱情比重的描述,是所有爱情故事里,我读过的,美化程度最低的。总觉得严歌苓的故事中人物的爱欲比纯粹的爱情多得多。对于文革 对于我们这一代,它更多的像历史事件,毕竟对于如今周遭生存环境的精神追求,于我来说没有爱豆的最新动态来得重要。

这本书几乎断送了我对于过去纯真年代的想法,也不似创业老师讲的那个如今发家致富的学长是如何在第二日要调回城市的时刻,发生火灾,舍命救下了一个农村姑娘那般,拥有如此伟大的情怀和献身精神。其实我还在不断地安慰自己,其实那些过去的事情,都会以不同的视角再次呈现出来,不是历久弥新、记忆也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随着时光的流逝不断地改变。

我们当时怎么那么爱背叛别人?怎么不觉得背叛无耻?反而觉得正义,我们那时候可真的够操蛋的,把背叛当正义,那就是背叛的时代,时代操蛋。现在还有空间和余地来指摘这个时代么?毕竟不论从穗子、丁丁,性感的女人、领导都腐坏到无以复加。人性的扭曲是放下尊严和基本的善良,从别人的缺陷中达到自我认可和满足。

一直期待着穗子可以和刘峰发生什么,可能是叙事角度带给我的错觉,穗子与刘峰同病相怜的同时,她还没有丧失人性中最基础的良知。那座红楼里,人们的物质、精神已经逼仄到将人性最丑恶的一面展现出来。红红绿绿,不能粉饰太平,命运,作为平凡人的宿命由时代缔造,由时代结束。

之前看《老师很美》 还是初中的时候,词汇的贫乏,可以描述的滋味太少。爱情在任何缝隙中都必不可少,欲望不会停歇下来,架构在故事之上的永远不止是生的希望。何小曼和母亲的故事是整段故事中最能吃进去的部分,母亲的病态与凛冽的冷漠,命途多舛,亲情作为唯一的慰藉,可以给予人唯一的慰藉,也彻底将它彻底摧毁。

这是剧本?还是小说?算不上喜欢这本书,这里面每个人物,我都爱不起来,恨不起来。刘峰的不幸,是时代的不幸。

现在,我们是否都有,做好平凡人的权利?

人们需要被黑暗牺牲的行者,就如同读者需要被黑暗牺牲的作者。他们不愿意去做而渴望做到的事,需要特定的人替他们实践和完成

《芳华》读后感9

2015年年末,北京的冬天,医院里刘峰的灵堂前零星地站着几个人,灵堂外乌央乌央的家属焦躁地等待着冲进去置换遗照。一个一生谦让的人,离开之后也谦让着别人。世界翻天覆地地变,时间越走越快,曾经少年转眼半百,只有遗像旁的几株冬青还是当年红楼里的样子,像些青葱岁月里的人,坚毅挺拔,无论冬夏,无论旱涝。

曾经那个锣鼓喧天,热闹非常的集体,在时代的变迁中被瓦解。那些唱歌跳舞的一脸稚气的军旅中人,现在与生活为伍,与苦难斡旋。结过婚离过婚的女人们,残疾重病的男人,时间最后都把每个人打磨成饱经世事的模样,经历最后给予每个人与过往和解的勇气。但爱恨纠葛的意气风发的日子,怀揣无限可能向未来进军的日子,都像红楼里的冬青,伫立在每个人的脑里不曾枯萎,肆意又倔强。

那是一个盛产英雄的年代,那个年代的人拥有更多关于英雄的想象与成为英雄的可能。他们裹挟在时代汹涌的大浪里,用一身少年意气翻腾着,前行着,即使他们可能并不真正理解英雄意味着什么。年少的憧憬总是大胆、炙热,国家一声集结的号角,他们便从大江南北风尘仆仆而来。

那是一个整齐划一的年代,那个年代的人拥有整齐划一的模范梦想,那个年代的人拥有整齐划一的思想,那个年代的人拥有整齐划一的青春热血。即使他们经常在一夜天翻地覆之后醒来。青春的绳索牢牢拴在家国命运的石碑之上,他们有整齐划一的关于梦想的栖息地。

那是一个热血沸腾的年代,那个年代的人拥有热血沸腾的青春,那个年代的人拥有热血沸腾的人生使命,那个年代的人拥有热血沸腾的青春碰撞。即使他们偶尔抱怨动荡的年代,他们还是愿意为了这个年代挺身而出,献出一身热血。

那是一个赤裸相对的年代,那是一个互相猜忌的年代,那是一个血气方刚的年代,那是一个思虑再三的年代,那是一个复杂的大时代,那是一群复杂中挣扎的年轻人,他们慷慨激昂,他们一身斗志,他们有青春初生的蠢蠢欲动,他们有少年未褪的任性恣意,他们最终都流落于生活的角落,他们最终都没能忘记那段岁月印记。

那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

一栋老旧的红楼就是一个世界,容纳了所有新生的情愫,容纳了所有青春的样子。爱情可以简单成一个甜品,爱情可以复杂成两块手表中间的抉择。英雄可以简单成一个老实人,英雄可以复杂成一种束缚。背叛可以简单成当面的痛斥,背叛可以复杂成权衡的选择。故事可以简单成青春的故事,故事可以复杂成人生的纠葛。

时代的内涵越是单一,人的定义就越是狭窄,但人性如水,汹涌或平静都是选择,不是全部。

时代的口号逃离了切实的文本就会飘渺,一个国家的选择需要有范例去印证它的正确。每个时代都会有人碰巧与上者重叠,于是被举国之力送上万人敬仰的神坛,在崇拜雷锋的那个年代,刘峰恰如其分地诠释了社会的主流观,所以他奔走于各个表彰大会,向世人印证时代的号召不只是一纸空文且恰有其实。一个人作为人最本真的善意被无限放大,大到他自己成为至善的化身之后,就少有人将他当做一个肉体凡胎。于是所有别人不愿承担的在他人眼里他都有义务去承担,所有别人所拥有的根植于人性的情绪与欲念与他来说都是不可得。老实人发自内心的好被刻意神化之后,便少有人能觉出那是一种好了。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他得到了时代的尊重就理应付出更多,也理所当然地把他奉为墙上的口号与虚无的旗帜,也就理所当然地忽视了他本身作为凡人的特质。

刘峰的那双手为文工团付出了太多,如果没有活雷锋的吹嘘,这仅是一个吃过苦头且愿意帮助他人的老实人,但时代偏偏给予他太多,也剥夺了他太多。这双手带来过每一个女兵家人的包裹,修补过文工团的每一处破损,做出过战友新婚家庭的沙发,举起过何小曼对于善意与爱的希望。但这双手所做过无数的好事都在那一次触摸之后被清空。而那触摸,本是人发于心而落实于行动的真情,是每一个血性少年青春里该有的冲动。

当最平凡的善意被放大成英雄事迹,他便没有了其他不凡的权利。

战争的炮火中刘峰失去了右臂,支撑他扛起所有善意的右臂,拥抱过心仪的姑娘的右臂。而他模范人生的转折就在于这一次真性情的拥抱,在于被其他人看做是污点的触摸。他太好了,好到所有人忘了他还是一个人,也好到所有人都想从他身上找出一丝与大家的世俗相等的特质来平衡自己的内心。所以当他鼓起勇气拥抱林丁丁的那一瞬间,像一个久居神坛的圣人走向人间并且觊觎女色那般让那个姑娘不解,惊恐,甚至作呕,让众人惊诧、怒目。所以他心仪的姑娘让医生抱得,让摄影师抱得,偏偏让他不得。这就是那些奖章所带来的枷锁,将他困于时代所画的牢笼里,动弹不得。

所有不幸皆有庆幸,纵然那场灾难过后他又被再次抬上神坛,但往后的日子里,失去那条曾经做了无数好事的右臂,或许是他平凡人生的开始,他可以被当做一个普通的好人,他的善意于外人仅是一个老实人的古道热肠。他也可以为了生计去贩卖盗版书,也可以离婚,也可以和发廊女一起生活,活成一个干什么都能被理解的人的模样。

他丢失在战场的右臂,换回了他本该有的人的德性。没有英雄迟暮的叹息,只有走下神坛的畅快。

不被善待的人更能察觉出人的善意,在困境里纠葛的感情更为长久。二八年华的何小曼对于自己的认可和对于感情的憧憬都寄托在了刘峰的身上,他的善意支撑她走过了最为困顿的青春岁月,她也将这一份感情延续到岁月时过境迁的那头。

被命运边缘的人,也许得幸于不被关注,所以才能滋养自己的真情而不去应付虚伪的周遭。她会开始学会承受,她会认命不再挣扎,她会选择自我放逐,但她唯独受不了众目睽睽。所以突然变成模范的何小曼精神出了问题。她没有在命运的最低谷疯掉,没有在战火连天的战场上溃逃,反而在看似有转机的时候倒下。一个在恶意里生活过的人,怎么能不知道这些突如其来的好意有多么虚无。如果说是往日的种种压垮了她,倒不如说是这是一种明智的选择。虽然她也曾经幻想成为备受大家关注的对象,她也需要周围人的善意让她发觉自己存在的可能,但是命运的落差太大,大到她手足无措,大到她无法面对,所以她选择了逃避,她宁愿活在过去的唯唯诺诺中也承受不了这巨大的关怀,尤其她目睹了刘峰人生的起伏,她从刘峰的生命轨迹里看到了被神化背后的无助,她看明白了世事变迁,所以她早已不再强求那个集体的认可。在这种动荡里,一夜之间的天壤之别她见的太多了。所以与其说她害怕,不如说她选择放弃。一个角落里的人才有资格做真正的自己,被太多的恶意攻击,才能真正区分于善恶。让她与这个时代同流,才是真正让她疯狂的事情。

故事里还有太多的人,有太多的情绪,有太多的岁月,有太多的冲突,有些已经随着年月远去,有些是笔者一厢情愿的创作,但读者会相信,动荡年月里的感情是真,动荡年月里的背叛是真,动荡年月里的善意是真,动荡年月里不知所以的恶意也是真。他们的感情在青春里播下一生的种,他们的青春在战火连天里盛大绽放。

把故事从1973年四月七号有雾的成都拉回到2015年隆冬的北京。这一代被时代的选择反复教导要平凡的人最终也如时代所愿落到平凡的网里,平凡磨掉了他们青春岁月里太多的选择,他们也在平凡的岁月里挣扎着做不凡的选择。

这是一个平凡的时代,这是一群不凡的人。

记忆里的磕磕碰碰爱恨情仇,最后都化作经年之后再相逢的释怀。那些翻腾着不甘的年月,那些倔强任性的青春,都化作那株冬青,杵在每个人的回忆里,扎眼的绿。

命运相逢,一场芳华。

纠葛不休,便是人间。

《芳华》读后感10

看小说《芳华》用了三天,这种长度的小说如果吸引我,我应该一天就看完,顶多两天,现在用了三天,因为开头真的不吸引我!直到触摸事件出现我依然没觉得小说有什么好看,而这时215页的小说已经写到62页了。直到何小曼这个人物出现,我才觉得小说好看 。

这部小说的主角其实就是何小曼和刘峰,丁丁,郝淑雯,作者本人都不是,其他人更不是。为什么写其他人?就是要告诉读者:何小曼爱上刘峰是必然的,刘峰爱上小曼是不可能的!

小曼是个拖油瓶,饱尝人间冷暖,对爱和尊重极度渴望。刘峰是个来自山东只有1.69米只会翻跟斗的山东大汉,其貌不扬,只有像雷锋一样乐于助人才博得存在感的文艺兵,被那些娇弱的文艺兵一手捧上先进劳模标兵的神坛。

所以当所有人都嫌弃小曼,只有刘峰真诚地站出来做她的舞伴,一次次托举她时,小曼一定会义无反顾的爱上他!

刘峰的情况就比较复杂,他为什么会喜欢丁丁?除了丁丁歌唱的好,会撒娇,会卖萌之外,一个活雷锋对一个娇滴滴的体弱多病的美女的关心和爱护是顺理成章的。问题是他觉得顺理成章的事别人压根不是这么认为的。触摸事件发生后,丁丁的反应,大家的反应都是认为刘峰是超越凡人的神,是活着的雷锋,而他竟然对漂亮的女兵有非分之想,所有人都认为他是伪君子,只有把他清理出文工团才能解心头之恨!

当然这是作者写的,我不这么认为!作者利用文革这个特殊的年代做掩护,掩盖了触摸事件背后真实的男女之间的千古不变的审美标准。

刘峰来自农村,只会翻跟斗,没有背景,只有1.69米(作者反复提及),但是善良正直,对美女的追求都是一个正常男人的正常举动,但我怎么看小说中大家的意思就是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作者说大家都认为他是神,不该有凡人凡思,尤其是丁丁的大喊救命,这个一边在两个男人之间周旋一边还在做着首长儿媳梦的浅薄女子,居然对一个真心爱他的好人的告白和拥抱大喊救命,如果这个男人1.89米,相貌堂堂,还会是这样吗?

所以男女之间会不看颜吗?还是要看看的吧!作者没好意思承认!其他写的我都认可,对中越自卫反击战之后的叙述,对刘峰的南漂北漂以及对丁丁海外来信的谎言都让我觉得这真的是一个好男人!在其貌不扬的外表下有着高贵的灵魂和干净的心!

而神秘沈姓女子的出现,我第一时间就猜到是何小曼,只有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才会为爱赴汤蹈火。

我爱你,你爱她,而她不爱你,但你依然对她念念不忘,因为默默爱她的时候是你人生中最美的年华!所以小说起名芳华,就是这个意思吧。

冯小刚的电影用的男主角是黄轩,我觉得有点太英俊了,会让人少了悲凉的感觉。

看小说也长知识,我知道了小曼的头发叫纱发,我身边也有有这种头发的朋友,让我羡慕不已!我也知道了上了年纪的人骨折一次老五岁,我今年骨折两次,一下子老了十岁,这可如何是好?!

《芳华》读后感11

只是听说《芳华》电影下架了,才找来小说的。也刚刚知道,《芳华》和《陆犯焉识》的作者是同一人严歌苓。读她的文字,伴着一种隐隐的疼痛,如读萧红,伴随的是无边无际的寒冷。

《芳华》讲述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一群文工团的少男少女青春的故事,以及以后人生的故事,有快乐也有烦恼,有幼稚有成熟,有光明磊落也有阴险狡猾或许,谁的人生都如此,人生百味都会尝遍。

作者是以潇穗子的口吻,重点讲述了刘峰和四个女文艺兵的故事,作者慢慢道来,没有惊心动魄的故事,但是有令人震撼的心理活动描写,入木三分地对人性的剖析,读之,会浮想联翩。读这部小说,让我想到张爱玲写的《小团圆》,字字句句真真实实地刻画了辛酸往事,对自己,毫不怜惜。同样,在《芳华》中,作者对几个年轻人也是毫不留情的,对社会的一些怪状,人性的诸多弱点都是一针见血地刻画。

故事的主角是刘峰,又名雷又锋,这个名也昭示着刘峰和雷锋的相似之处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因此,在部队他获得了各种各样的荣誉,这些荣誉,都是他的雷锋精神换来的,并不是本职工作干得多么好。作者也调侃了,要想获得嘉奖,不用本职工作干得如何出色,而是在本职工作外干一些有奉献意义的小事,会更讨巧。刘峰就是这样一个人,团里上上下下的事都是他的忙碌,不管谁有了困难,他都会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因此,当时团里的人都用高标准来要求看待刘峰,只因他是圣人。

刘峰爱上了林丁丁,一个会唱歌的女孩子,但是林丁丁不爱他。刘峰和丁丁独处的时候,受不了诱惑,摸了丁丁的后背,结果,丁丁大喊救命。顿时,刘峰头上所有美好的光环消失了,一个英雄,一个楷模怎么能随便猥亵女孩子呢?刘峰有了各种各样的罪名,被下放,开始了他惨淡的人生。

刘峰其实不是个名义上的雷锋,而是个实实在在的好人,这是潇穗子多年后才明白的。

当时有个强主任专门占女兵的便宜,大家给他取了个外号强奸副主任,这话被传到了强主任的耳朵里,然后就开始追查,这个缺德名到底是谁取的。查到刘峰这里,刘峰宁可自己挨骂,宁可自己得罪上司,也不供出战友。做这样的好事,是不会得到嘉奖的,刘峰也做了。

文工团里,大家都歧视何小曼,男文艺兵都拒绝跟她合作,刘峰自告奋勇地跟何小曼合作。也就从那时起,何小曼爱上了刘峰。刘峰不爱何小曼,他只是想给当时孤苦无依的小曼最纯真的帮助,仅此而已。但是,刘峰好比一道阳光,照亮了何小曼灰暗的时光。

在战场上,刘峰受伤,被一个护送给养的司机发现了,他发现刘峰危在旦夕,想以最快的速度送去救护站,但是,刘峰指路的时候却指向了接受给养的部队驻扎处,文中写不知刘峰是不是有意,但是,读者都知道,刘峰是故意的,他早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那场战争在作者笔下只是轻描淡写地写了一写,但是管中窥豹,战争极其惨烈,刘峰他们的部队仅在一夜之间尸横遍野,除了刘峰幸免。

何小曼作为医务兵也上了战场,她背着一个受伤的战士徒步走了很远,成了英雄,到处演讲作报告,她却因此而患上了精神病。就是今天,我们身边也会出现这样的英雄,只因时间地点和事件都对了。她的新婚丈夫,也在这次战争中牺牲了。小说中,几乎没有提听到丈夫去世的噩耗之后,何小曼的反映,看来,何小曼根本不爱这个丈夫。形成反差的是,小说中,浓墨重彩地描写了小曼在死人堆里找刘峰的情景。

刘峰,不只是个好人,还是个忠于爱情的人。他爱林丁丁,但是,林丁丁一心找一个高干子弟。丁丁最后如愿以偿,嫁入官家,但是备受歧视,最后分道扬镳。看来,人生仅仅有目标还不够,还要为了实现目标而不断努力,哪怕目标实现之后,还要不断提升自己。

刘峰被告发后,命运发生改变,但是,刘峰依然爱着林丁丁,没有因丁丁的告发而怀恨在心。

转业之后,刘峰找了个农村女人,结婚生子后离婚。生活窘迫,刘峰在海南做小生意,找了个风尘女子同居,那风尘女子跟着他走了几年正道,后来又重回风尘。他和风尘女子在一起,不是因为爱,或许也不是为了生活,而是为了能帮帮这个风尘女子走上正道。但是,现实的残酷,有时不是个人的渺小的力量能对抗的。

刘峰患了癌症,为了不给任何人增加麻烦,他守口如瓶。在他去世前的几天,潇穗子去看他,他还说自己的病没事,好多了,他只是不想让穗子为他担心。

最后的时光,他和何小曼在一起,他们之间不是恋人关系,因为刘峰认为自己的心不在小曼身上,不能对不起小曼。刘峰的心,自始至终没有变过,他爱丁丁。小曼呢?爱了刘峰一辈子,却没有得到刘峰的爱,但是她却得到了刘峰最无微不至的照顾,刘峰能想到的,能帮的,都在临死前帮小曼做好了,安排了。小曼大概也是幸福的,爱不是得到,爱是陪伴,她陪伴刘峰走完最后的时光。在《陆犯焉识》中,爱也是陪伴。我想,这大概也是作者所理解的爱吧。

这是我最喜欢的爱情结局。刘峰坚守爱情,小曼用爱陪伴,他们都是值得敬佩的。

最后说说潇穗子和郝淑雯吧,潇穗子和一个男文艺兵写情书,手都没拉过,这也不是真正的爱吧,是在那个压抑个性的时代,自我解放,或者说是抗议吧。但是,郝淑雯横刀夺爱不说,还怂恿男文艺兵将情书交上去,揭发潇穗子,结果潇穗子被批判。哎,多么荒诞的时代啊。郝淑雯最后跟一个比她小的二流子结婚,改革开放后,她的丈夫抓住机遇,家财万贯,但是,最后还是各走各的道。三观不同,还是难将就一辈子。

故事读完,我的心里依然隐隐作痛。或许,为刘峰,为小曼,也或许是为另外一些会唱歌会跳舞,充满了青春气息的文艺兵。命运多舛,且富有戏剧性。读小说,似乎就是读人生的过程。

小说中,那段当文艺兵的日子,真的是活色生香啊,有笑有泪,有动听的歌声,有曼妙的舞蹈,有嬉笑怒骂,有梦想和现实的激烈冲突,有真诚的友谊也有不堪的猜忌,不管经历多少年,都会永远焕发着清丽的芳香和明媚的华彩青春岁月永芳华。

《芳华》读后感12

最近电影《芳华》很火,朋友圈一篇篇刷屏的,很多人表示看得泪流满面。于是我把严歌苓的同名小说翻出来看了看。感觉不如电影。

看看豆瓣书评,大批大批的好评,觉得有点尴尬。真没觉得这是一部好小说啊即使只把范围牢牢限定于严歌苓本人的小说内,这也算不上是一部好的。

不知是不是代入了自己文工团经历的缘故,这部小说严歌苓的写作风格跟以往有些不同,她在故事间歇加入了很多絮叨的口吻,比如我写不好何小曼,诸如此类。

好的故事是要让人入戏,差的小说让人出戏,至于这种作者强行出来打断叙事进程的絮叨,简直就是跳戏,看得人无比烦躁。

抛开作者选用的写作风格不提,单就小说而言,也不算好。文笔自然是老练的,节奏把握也是娴熟的,说到能触动人,让人心里升起种种情绪,那也是有。但整本书人物模糊,性格扁平,既不能给人以情节的吸引,也没有传达足够的意义。整个就是看着没劲。

老好人刘峰,被处理得一生悲苦。大概率是被处理的,被塑造的。这个人为什么会有这样善良热心的性格,看不到。作者一开始给的理由,挺薄弱。而事态发展,也比较牵强。事情是发生在70年代晚期,已经是改革开放时代,风云变色,能人辈出。刘峰固然是没什么大本事,但一个如此积极主动,做事情又无比利落的人,到哪里混不好呢?我不清楚作者是否想传达一个善良的人不被人所喜欢这层意思,就算是,也是为传达而传达。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些人的善良不讨喜,但不是刘峰那样的。

文工团几名招人喜欢的女孩子,人物形象也立不住。所谓立不住,就是你没法根据角色的性格推演出后面的情节。看的时候,更多的觉得,之所以事情会是这样,是情节需要。包括小说里的我自己。

书中唯一让人印象深刻的、有血有肉的,就是何小曼了。她的背景,她的经历,她的内心想法,她的形象,能统一。中间有一段,何小曼想要妹妹那件红毛衣,晚上把毛衣拆成线,染成黑色,把被虫蛀掉的断头处仔细结起来,绕成线团,给自己织了一件黑色毛衣。这一段看起来觉得妙极了。

至于何小曼对刘峰的感情戏,写得好像很感人,可是看起来觉得虚假。说到这个点,似乎也不是何小曼一个角色的问题,严歌苓小说里的感情戏都给我这样的感觉。不真实。是情节需要。因而也几乎没有触动。

回想起来,能触动人的,有真实感的,似乎只有《陆犯焉识》的末尾,陆焉识回家后跟失忆的妻子相处那一段了。

《芳华》读后感13

一个冰冷基座上的平凡塑像,无数个追求平凡的一代人

你是否留意书页上那一行英文:you touched me,你触碰

了我? 看完小说后发现,《芳华》这两个清脆响亮的字太过美好。也许美可以用来包裹假象,谎言,背叛。也许正如严歌苓的《老师好美》,美可以窝藏祸心,用于反讽。也许美的现实更难以启齿,更加不堪与藏污纳垢。姑且理解《芳华》作为书名,是因故事从青春时代写起;因《芳华》时光,有了莽撞的权利,也有了不计前嫌、老友相聚。

《芳华》从写法到人物塑造不仅仅是创新,更应该用颠覆。 区别于严歌苓以青春记忆的创作的中篇《灰舞鞋》(按书页计算,除了名字,百分之一的内容都没出现),意识流的《人寰》,超时空的《舞男》,战后题材《小姨多鹤》,肃杀的《陆犯焉识》,甚至现实与想象的《第九个寡妇》....,我感到,若仅用故事介绍来推荐本书,实在难掩其阐释者的魅力。《芳华》不仅是故事的狂欢,更是语言文字的狂欢。但是我还是要把这个正叙、倒叙、插叙交互穿插、跨度近40年历史的故事做些叙述,因此我踏实地读享。

《芳华》最接近严歌苓亲身见闻,12岁入伍,在成都文工团遍布藏、滇,因恋爱遭遇过检举,险些自杀(书中带有一笔),在中越战中做过记者,后转编为铁道部创作员,80年代末出国留学。然而《芳华》却扎扎实实地展示了她的战友们的经历。

正如所有在那个时代青年兵的日常:军训、打靶、集体主义教育;暧昧、情书、青春期骚动;再有从众、攻击、自卑的青春期隐秘心理,也少不了类似21世纪猖狂的校园暴力的精神版思想虐待(批斗)。因此青春美好,青春也充满无知与肆意。 严歌苓深情地挥洒记忆,几乎用步步为营的灵动白描,还原她经历的场景,细有房屋瓦片,大有战争中遍地死伤,各种人物悉数登场,五官相貌,性格脾性一一彰显,然而记忆的深不可知在于既能包藏阳光,也能容纳黑暗。40年后,当走遍大半个地球的作家萧穗子,有能量去挖掘人物背后的思想动机,绝不限于旁观了:当事人与叙述者共同参与,从青春到壮年、再到中年的经历后,张张面孔有了延续和变形,放置于今天的语境中,每个人真实的心理动机也渗出纸面。

但是,若仅为记录一段鲁莽和叛逆的青春年华,又何必详述他们特殊年代的家庭变迁,对他们的精神分析,又何必展示他们嘴上喊着宏大的英雄主义、集体主义口号,却在私下里对彼此、对领导肆无忌惮的调侃。显然《芳华》二字只起点于青春时光,并不仅仅形于对时代的归咎或批判,而在这之后的个体命数及思想揭露,才是严歌苓要超越青年兵日常生活的价值,挖掘箫穗子的战友刘峰、丁丁、小郝、小曼在时代中常常被大而化之的人性与生存思考。

所以《芳华》不单纯是某一个人的故事,也不只体现某一个人的单纯品质。

一个乐善好施、军中楷模刘峰,寄托了战友们的对于平凡英雄的崇拜,所有的女孩子都喜欢他。可当他对大眼萌的林丁丁进行表白后,林丁丁大呼救命而逃跑。本来相安无事,但是此后的情节是由于被过路人发现蛛丝马迹,导致事件曝露。但严歌苓给足笔触,揭示出丁丁、小郝及周围人物的隐秘对话曝露是必然。 林丁丁的疾呼、忸怩、告发,到周围人的推波助澜,刘峰被加上莫须有罪名,墙倒众人推,被集体批斗。爱慕成为平凡英雄的缺陷,而谦卑、善良的刘峰在那个的英雄不能有七情六欲与缺陷的年代,成了人性阴暗的靶子,之前善举也被一笔勾销。就在刘峰被开除时,小曼送别了他。那个没了父亲、缺乏关爱的小曼,在文工团被孤立后,只得到刘峰的体恤,站在同样被孤立的位置,不难理解小曼对刘峰的感情。但是我不同意有人说他跟丁丁,小曼小情调式几角恋,这并非在书中有过多实举的叙述,所有青春期的女孩子都倾心刘峰,青春的遭遇,势必影响成长的心灵,甚至毁灭纯真与信念,但心底那份暗恋始终是诗意的幻想而难以深入接近。懵懂的青春,有快乐也有伤感,时代压抑着的激情与爱欲,也便利了人性的宣泄。作者用回旋曲般的自我认知,不断插叙当事人在成年后对初行的反思,以便引起读者的反思。

然而作者并未停下笔触,在崇拜平凡英雄的年代中继续试探着自觉于人的吊诡:被歧视的小曼,渴求被爱,为争取英雄条件而假装生病,终于在谎言揭穿后被调离,而随后的中越战争中,她救助伤员,又被报告夸张成自己都无法相信的天使,再重获尊重;而刘峰在越战场上险些丧命,终身残疾,却因此具备了英雄条件,再重获尊重。可是战争过后,刘峰如同废弃的螺丝钉,而小曼一度精神恍惚,又失去丈夫。在那个对立二分的道德评判与套路腔调的报道中,值得思考的是一个普通的文艺兵小曼,一个出身平凡的刘峰,及所有人的变化因何驱动。

以时代口号为存在的意义,最终是人的躯壳。 如果青春时光容得下懵懂,激情,当时代随着70,80,90,再到2015当下中国,战友们以退出让城市现代化给化了的红楼,这些友谊结盟的战友面孔更趋于完整,他们的经历也不无映照着社会的变迁。严歌苓对于日常生活出色的笔力已无需多言,而精彩的是继续回旋曲般得加入当事者的自我剖析,哪怕是一言半句,也成为最关键的提炼,或许占据大量篇幅的后芳华时期才是书中更为精彩的部分。

部队歌手大眼萌林丁丁,像多数当下中国的世俗追求,托亲戚,找关系寻求好婚姻,无非为寻求不凡的阶层、高物质的归宿,可是婚姻波折,感情坍塌,现实与理想割裂;泼辣的小郝终究也是成了贵妇,与品质浪荡的二流子分家,像所有寺庙或佛龛用品店出现的富豪一样,奢侈地需求些素净,偶尔返璞,吃点方便面。因早年追求不凡的萧穗子成为作家,在路遇刘峰后,记忆又拉回部队红楼的梦中。几个战友时常相聚,抑制不住对于断臂刘峰的牵挂。 可是成为废旧螺丝钉的凡人刘峰,没有一技之长,没有萧穗子才华和追求,只能去看守大门,又在开放时期走南闯北,却以失败告终,最后给侄子打打杂。就在小郝借钱给刘峰去赎回摊车时,他的形象已经从人人崇敬的英雄楷模到众生之中的为求生计的底层。因学雷锋标兵,让我们找到值得赞扬他的价值,而因平凡而无奇的演绎,我们是否还能在意到人的价值?

你怪他无技长,不努力也罢,他不再是一个一度被人看成执着爱情、卓尔不群、超越世俗的英雄。但是作者对他饱含理解。作为《芳华》里一个别于作者的小说家的萧穗子,用她对刘峰虚构记忆再现对刘峰的认知:曾经英雄也有的七情六欲,他光顾洗发廊;他有所谓道德的缺憾,他卖盗版书;他没有物质基础而痛苦,患癌症而没有足够医疗费,他自卑,躲着战友,甚至有一丝虚荣。也许这些品质都在我们每个人体内不可启齿地焕发过,可依旧看到他体内闪现的品德和理想,他以卑微的能力去感化发廊女小惠,他心底怀有对林丁丁那份活在心里、梦里的纯美情愫,在紧缺医药费下依旧不忘按揭还款给小郝;她对战友的感怀,给小曼的花雕木箱... 在刘峰重病期间,唯有小曼对她照料。我想,正因对善良而没有善终的刘峰的同情,萧穗子认为小曼给予的关爱,才是善良而平凡的刘峰应得到的无功利、无阶级的爱。我还认为,这份萧穗子虚构的刘峰与小曼的感情,正是饱含了所有战友亏欠刘峰的爱。当他们追悼刘峰的那一刻,都不在乎他是否为一个凡人。

小说的最后,严歌苓用异于往常冷调式的语言,在渗出泪痕般的纸上写出这段话:

对于师范毕业的初中语文老师刘倩来说,傻乎乎地忙了一辈子的不仅仅是她父亲(刘峰),我们这一代都是多余。 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平凡得美滋滋的。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导我们平凡了更平凡,似乎我们生来还不够平凡,似乎刘峰的一生没有被埋没在平凡中。同时埋没于平凡的还有一个能工巧匠的刘峰,一个翻绝活跟头的刘峰,一个情操人品高贵如圣徒的刘峰,一个旷世情种的刘峰。本来刘峰平凡善良是无妨的,偏偏用他的平凡来做大文章,偏偏无视他可能的非凡之处。.....,偏偏天下的女人在心底里,都是不信平凡的。,...,唯有小曼是女人中的例外。她用了几十年明白一桩事:她只能爱这个善良过剩的男人。

然而以上这些内容,也不只不过是《芳华》中一部分。书的原名《你触碰了我》,是让我重新审视这本书的题眼。 严歌苓用狂欢的故事与狂欢的语言,细数了不仅仅是芳华这段青春时光,更展现出我们从不曾发掘的内心黑洞到恍然的隐秘心理。 平凡到英雄,再到平凡,故事随时代的流转照进当下现实。故事不仅仅是故事,还有举重若轻幽默、攻城略地的反讽、意气风发的叙事、最终审视于人这个最大的命题,审视于我们终归与心同在、难以启齿、难于关注的自我。《芳华》不止形于故事,不止形于归咎于特殊的时代,当日常隐于荒诞,荒诞形变为日常,我们穿梭在不同的年代,周而复始,不可或缺的是清醒、批判、反思。这大概是《芳华》贡献的意义,也是严歌苓最为曝露于自我经历的一次狂欢和颠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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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题外话,我以前写过一个评价,在严歌苓的小说《舞男》中,源于有读者理直气壮地说《舞男》中提到的7-11卖烟,是失真。然后我就把7-11卖烟证据照片放上去了。虽然是小问题,但是我表达的意思是,我从没有觉得豆瓣的评论会完全代表作品艺术价值,因为市场有时候跟艺术价值产生偏离,而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教育背景和品味,什么时候能说豆瓣是代表一种市场趣味和取向,我也能心安理得去阅读就可以了。那为什么你要把别人的评分作为自己的趣味呢? 说明大家都是需要不同的观点,甚至希望被教育,被引导。就像《界面文化》某个编辑引用一个叫一把青的文章一样,特别喜欢摘一些蹭热点借东风好事的写手评论放上去,实证与逻辑不堪一击,可编辑的做法迎合了大众的取向,你得找个人去骂呀,你可以不看书的,但是有个人这么火一定可疑的。这种选摘的做法,不得不引起大家思考,你为什么要信它?它能代表你吗?还有你要注意那些评论经常是想要出人头地的口气。

事实证明,舞男在后期学者的研究中,是近年来严歌苓作品艺术价值非常高的一部作品,但是我们可爱的上海文艺出版社却完全失控,从头到尾做了一个另其他出版社都觉得匪夷所思的事,我就不提了。

我不知道现在是怎么回事,当年严歌苓非常著名的《人寰》再版以后,放到豆瓣,许多读者说太难看了,读不懂,又说写《人寰》严歌苓笔力不济,可那是90年的作品,当年获得非常重要的严肃文学奖的代表作,那又怎么说呢?看不懂就可疑了?看不懂就说不好?去看看鲁西迪。

我有个朋友也挺喜欢严歌苓,总是跟我号称他读过严歌苓所有作品,我随便说了几本,他无言以对。就说严歌苓变成ICON以后,你喜欢的大概是你需要释放偶像崇拜的这种情结,但是你的喜好如果变成价值导向,或者有一天你看不上眼的作品就被你没有理性的攻击,那我们干嘛要被这种审美的评论做引导呢? 这就是目前我在豆瓣发现的一些特别奇怪的事。其实你看学术论文也会出现这种事,经常一大片抄袭,或者莫名其妙的非理性结论。这都跟文学没什么关系。我看评论就看语气,准备开始骂街的语气,基本上我就不想看了,就像芳华里说的,你高不了,就要靠诋毁一个比你高的人来显得自己高。。。跟被记者篡改的喝下午茶化精致妆的花边新闻,或者严重误读扶桑的跪与忍耐宽容品德,后面就没法一言概之了。反正是造成一些爆点,让文学家曝露于公众意识的爆点的存在。什么都得有度,如果在豆瓣的狂欢变成唯一的价值取向了,那我们都可以成为上帝,艺术就是以贬损和玩世不恭的载体。

再看看现在出版社对严歌苓的介绍还都处在2000年之前的海外经历,后期的设计装帧也非常烂,当然是我的看法,要知道从2006年到2015年,其获奖都是在大陆,两届中国小说学会排行榜第一名,后来获茅盾文学奖的作品,跟严歌苓同一届排行的,也没有排第一。现在的出版社都在做什么?都在借着她影视的名气而宣传。

世界电影现实都是从文学中汲取营养,何况全球的经典文学几乎都改编成影视了吧?诺贝尔文学奖的石黑一雄也是我喜爱的作家,看看他作品几乎都被改成电影了吧?这是相辅相成的,对吧?什么时候你能说严歌苓有编剧的天才, 也是著名小说家,各有各的路走,干嘛非要拧巴在一起,拧巴以后说的那些话都颠三倒四,我不清楚是嫉妒还是市场不成熟导致的价值判断失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反正我就看自己的小说。管别人怎么讲。《芳华》不算我最喜欢的作品,但是我喜欢这个写法,还有作品非常另我动容的文学上的担当。我更喜欢《舞男》的写法,我也喜欢《人寰》《妈阁是座城》《老师好美》的写法。严歌苓的优秀根本不是在讲故事这一层面,更有她的语言,她高超叙事能力,小说雅俗共赏的艺术魅力,我说不算,莫言,王安忆,陈思和,陈晓明这些都已经说过太多了,你让他们去给你共谋吗,人家是有品节的!

我觉得最了解中国的,不一定是在中国,是经常回国,但是又能有距离去审视,去反思的人。

《芳华》读后感14

不可触摸的青春是触动心灵的芳华

严歌苓触动我的地方是爱情,还有生死。小说的英文名是《You touched me》,一语双关,可以直译成你碰了我,在无感之人之间,那是一种冒犯,英语电影中冲突到要动手的时候,一定有Dont touch me!冒出来。但也可以译成你打动了我。在有爱之人之间,那是一枚引信,可能会炸出一片粉红的美好。刘峰的那只灵巧、有力和温暖的右手在伴舞中无意的触碰,打动了何小曼,但在有意的触碰下,却冒犯了林丁丁。这也许是爱情小说里永远的梗:你可以怀春,但无法怀孕。永远要阴差阳错,永远要插肩而过,直到相忘江湖。也许有些残酷,但是,追忆里的遗憾才最耐人寻味,回首中的瞬间才最令人动容,就像在物质匮乏的当年你偷偷藏起来的珍贵零食,偶尔拿出来四顾无人时舔上一口。你饥渴,却永远吃不饱,到最后只能望梅止渴,画饼充饥,那种稍纵即逝,简单强烈的味道所产生的眩晕感会顽强地留在你的感官里,成为你青春的所有。再回首时,最美的是芳华绽放的瞬间,因为它是单纯热烈,脆弱易逝;不会是瓜熟蒂落的圆满,因为它会柴米油盐,坠入平凡。

严歌苓在小说中把爱情的感觉具象化在刘峰的那只右手上,最后它毁于枪弹。一只温暖、灵巧和有力的手被假肢取而代之,冰冷坚硬,触目惊心。就像一棵树上枯掉的树干,青春的绿色再也不会招摇其上,爱情的滋味只能留给过去。心不死,也无法触摸;爱不灭,亦不能拥抱。以残忍的结局昭示着伤害和背叛,在芳华的绚烂中渗透着猩红,在青春的微甜里夹杂着咸涩,让我们无法以青春的名义,赦免自己所有的单纯、愚蠢、无知和邪恶。

《芳华》读后感(4):芳华以及其它

第一次读严歌苓的小说,笔锋里有张爱玲的影子,但没有张爱玲那么悲凉,冷冷的笔尖仍有温存。严歌苓给小说取名字为芳华,如果直译成英文那应当是youth或者young,因青春是芳华的近义词,但严歌苓好像有意避开青春这两个字,英文直接译成you touch me。想来也是,青春这两个字的语境一听就是九零零零后的时代,芳华两字显得厚重,用来形容70年代人的青春再合适不过。

那还是一个有许多故事可以发生可以书写的年代,从王朔的《动物凶猛》,到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唤》,再到严歌苓的这本《芳华》,上一辈的作家在悄然无声的笔锋中揭开了被时代的刀锋刮过而留下的疤痕。外在的苦难迫使作家去记录去书写,他们自身的生活便是一本历史书。

反观8090年代,如果困顿苦难来自于内部,那还有什么可以书写的。我尝试写小说,写我历经磨难的青春期,可最终变成了伤感的非主流言情小说;写我孩童时代的村庄,可我已然忘却了它的模样。我在安全地带出生,也必将会朝着安全地带生长,高楼大厦紫金琉璃,在饱餐一顿肯德基之后我发现自己并没有历经过什么苦难,我所历经并尝试理解的苦难是在酒足饭饱后给自己附上的枷锁,我的苦难来自于自身内部。恰如《搏击俱乐部》里的台词:我们没有经历过世界大战,没有经济大萧条,我们幻想成为摇滚歌手,成为富翁,但是我们没有,我们的战争是我们自己。

于是我们可以变成马男,变成丧逼青年,但我们永远都不会变成刘峰。那种老好人的隐忍、处处为别人着想不会发生在我们身上,自我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凯歌。

阅过六七十年代人的遭逢,好像先下的时代已经是最好的时代?也未必。芳华里人性的恶与苦难的由来可以轻而易举归根结底为阶级时代意识形态诸如此类的东西,活雷锋也有人性的弱点,虚构的乌托邦世界遮掩不住人性的阴暗面。即使在盛世所愿的当下我们仍旧被困在这些东西里,只不过它被某些东西掩盖着不会轻易被我们识破,我们视而不见不是因为黑暗不存在,而是黑暗躲在暗处。

《芳华》读后感15

读《芳华》有感

《芳华》展现的不是一个人的青春,而是一群人的青春。一群正值芳华的青葱少年,满腔热血,本应去享受爱情萌动的心悸而忐忑。隔着一个时代往回看,感觉很不一样。

浪漫情怀满溢,却不能抒发,人性与欲望被压抑,许多爱慕只能无疾而终。 对于那个年代我充满了好奇,有的人很无知,有的人很清醒,有的人满腔热情,有的人却又无奈之极那个年代出了很多英雄,也出了很多极恶之人,结果英雄终于还是经不住真理的考验,恢复了本来的丑恶和地位,所谓的极恶之人却能脱颖而出,为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你把最好的芳华献给了你的祖国,却承受了被抛弃的命运;你本身是个热爱自由的人,你本身也向往爱情,你本身天真烂漫,却把芳华送给了战场你本身可以变得更好,你只是活错了时间

什么是爱呢?

在那个挣扎扭曲的年代,爱意萌动,是芳华之所在。

在那个分不清真假善恶的年代,领了祖国标榜荣誉的他被禁止了七情六欲,像个怪物一样被大家都可以批判上一两句。

不过是我喜欢你,想表达,不过是有爱在,不放弃。

不管是林峰还是小曼,于他们而言,爱就是,我喜欢你,我愿意为你,至始至终,保留那颗初心,不管你如何对我,但我知道我的心想怎么对你。不计较得失,不计较过往,只想单纯的守住那段美好,回报那点你为我。

人性是时代不可缺失的一部分,人是有思维的,也是有思想的,人类集体思维和思想推动时代变化、发展和进步,因此,应该是人性冷漠让时代变得残酷和冷漠。所以,人,不论在哪个时代,内心不能没了自己!

时代大环境下的人们,非常容易迷失自我,总是迫使自己相信大众观点都是对的,无法反驳的,可是当你回首的时候,你会发现原来都是背叛了自己。生活起步相同,过程复杂多样,结果却极度相似。生活是才是审判者,每个人都有相应的归宿。

这是一个沉重的故事,听完之后久久不能释怀。书中的人物没有善恶之分,也许我们都或多或少能从中看到自己的影子,不同的是,作为读者的我们,能够以上帝视角看着他们的命运。我想,如果刘峰的手不那么冲动,如果林丁丁没有大喊救命,如果何小曼没有装病,如果可现实没有如果,命运如此复杂,哪怕一个微小的决定都可能会改变命运的轨迹。人啊,想要使自己的命运朝着美好的方向前进,得有多艰难。

严歌苓的笔触依然是那么细腻生动。不论是对时代扭曲的批判,还是对纯真爱意的表达,亦或者芳华岁月的惋惜,都可以深深打动读者的内心。

读《二十四孝》有感范文读书笔记(15篇)


《二十四孝》读后感1

熟话说:百善孝为先,当今年轻人知道二十孝故事的人不多啦,近期空暇时间店长带领我们重温了《二十四孝故事》,感触颇深,虽然这是十分久远的故事,但是这种孝道感动好像就在眼前,《二十四孝故事》中的二十四位孝子,上至帝王将相下至平民百姓都深知孝悌之道,故事涉及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涵盖了我们的对待父母是如何的行孝,又能否像《二十四孝故事》中那样感天动地。

读了《二十孝故事》这让我想起了长期躺在病床上的妈妈,由于前期胃癌做的手术现在复发转移肿瘤压迫到大肠,不能进食,每日靠营养液维持生命,看到妈妈整日被病痛折磨,心里难受至极,多么希望能像晋朝的孟宗《苦竹生笋》,妈妈喝了竹笋羹汤也会好起来

尽孝不在于行,而在于心,最重要的是要知道父母要什么,也许和父母打一通电话,一个问候,一次和子女共享家宴的机会记得有一首歌叫做常回家看看不要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让我们大家都行动起来,及时行孝,及时尽孝。

《二十四孝》读后感2

最近,我们学习了《二十四孝故事》,对我们的内心深处有了很大的启发。孝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传统美德。从古至今,它都指引着我们的思想和价值取向,让我们从中得到学习和思考。

百事孝为先的道德思想,始终根值在无数人民的内心深处。亲尝汤药中汉文帝刘恒以仁孝之名,闻于天下,侍奉母亲从不懈怠。百里负米中仲由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亲。扼虎救父中杨香为救父亲,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急忙跳上前,用尽全身力气扼住猛虎的咽喉,猛虎终于放下父亲跑掉等等这些无不体现着他们内心深处的孝感,让我们从中去学习如何关心、侍奉和感恩父母。

孝的传递者源于我们每一个人。在现代社会,我们应该学习了解父母和懂得父母的需要。父母的付出,我们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们为了抚养子女而呕心沥血,日夜操劳,或许不要求我们给予他们什么,只是希望我们将来过的比他们好,他们处处为我们着想,时时记得为我们担扰,唯恐自己做的不周,父母是最关心我们的人。因此在我们没有能力的时候,我们应懂得为父母分忧,让他们为我们放心,而在我们有能力给予的时候,我们不能以金钱的多少来衡量我们对他们的爱,他们或许并不在乎这些,他们更需要的是精神上的慰藉,和他们在一起是他们很快乐的时光。因此,工作在外我们要常回家看看。

孝指引着我们行善。对待每一个人都用善意的眼光,让我们的周围充满温馨。然而在现代社会中充满了尔虞我诈,事事都得提防,让很多人感觉很累,当你给出一个微笑的时候,别人会认为你是假慈善,或认为你不怀好意,有什么不轨的目的。现在真是应该重新温习我们古代文化的时候了。

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结合公司实际,做文明人,办文明事,估一个孝顺的好员工,学习如何孝奉父母,学习在我们的生活中善意的对待每一个人,好好做人,努力工作,这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懂得和继续发扬的。

《二十四孝》读后感3

鲁迅所有的文章里面,我最喜欢的是二十四孝图。其实,二十四孝图中那些孝子们的故事,原本该是很感人的。只可惜,一代代人们给它披绫挂彩,涂脂抹粉,将感人的真实涂抹成了让人反感的矫情。就如同一个女子,任凭她再怎么美丽,若是脸上抹了过于厚重的脂粉,也唯有让人反胃而已。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对郭巨埋儿的描写。这一段让我深刻的感受到封建社会的腐朽。鲁迅先生在旧事重提中说:童年时代的我和我的伙伴实在没有什么好画册可看。我拥有的最早一本画图本子只是二十四孝图。其中最使我不解,甚至于发生反感的,是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件事。鲁迅先生还不无讽刺地说道,不仅他自己打消了当孝子的念头,而且也害怕父亲做孝子特别是家境日衰、祖母又健在的情况下,若父亲真当了孝子,那么该埋的就是他了。不是让谁照著学,而是一点,让大家明白,父母给予我们生命,我们应该去爱自己的的父母,害自己的孩子是不对的,但要学习这种文化,而非是模仿是通过故事告诉大家孝敬父母。

绅士赤条条的躺在冰上面借用的是卧冰求鲤的故事。晋书?王祥传说他后母常欲生鱼,时天寒冰冻,祥解衣将剖冰求之,冰忽自解,双鲤跃出,持之而归。将军跳下汽车去负米,借用的是子路负米的传说。子路,姓仲名由,孔丘的学生。他服侍父母时,自己只吃粗劣的饭菜,为父母到百里以外去背米。鲁迅在前文已说过,学子路负米并不难,而卧冰求鲤则有点危险。这里讽刺国民党反动派统治时期的社会状况,整饬伦纪的文电是常有的,但却很少看见那些绅士、将军为老百姓做出类似卧冰求鲤、子路负米这样的善事来。

让我们的英雄走下神坛吧,还他们各自的本来面目,那些不见得多么完美、然而充满了人情味的面容,那些褪去了神的光环、然而闪耀着人的光辉的面容。

让我们唱起普通人的赞歌吧,歌唱那些软弱、怯懦、犹豫背后的高贵与坚强,赞美那些挺立于平凡身躯中的铮铮傲骨。

《二十四孝》读后感4

孝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传统美德。从古至今,它都指引着我们的思想和价值取向。让我们从中得到领悟和思考。然而古代和现代还有很大差距,并不是每一个故事都值得我们追捧和领悟,我们要懂得从中筛选,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百事孝为先的道德思想,始终根植在无数人民的内心深处。亲尝汤药中汉文帝刘恒以仁孝之名,闻于天下,侍奉母亲从不懈怠。百里负米中仲由自我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亲。扼虎救父中杨香为救父亲,全然不顾自我的安危,急忙跳上前,用尽全身气力扼住猛虎的咽喉,猛虎最后放下父亲跑掉等等这些无不体现着他们内心深处的孝感,让我们从中去领悟如何关心、侍奉和感恩父母。

孝的传递者源于我们每一个人。在现代社会,我们应领悟了解父母和懂得父母的需要。父母的付出,我们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们或许不求我们给予他们什么,只是期望我们将来过的比他们好,他们处处为我们着想,时刻为我们担忧,唯恐自我做的不周,这就是父母我们最可爱的人。因此在我们没有能力的时候,我们应懂得为父母分忧,让他们为我们放心,而在我们有能力给予的时候,我们不能以金钱的多少来衡量我们对他们的爱,他们或许并不在乎这些,他们更需要的是精神上的慰藉,和他们在一起是他们很愉悦的时光。因此,我们要常回家看看。

孝指引着我们行善。对待每一个人都用善意的眼光,让我们的周围充满温馨。然而在现代社会中充满了尔虞我诈,事事都得提防,让很多人感觉很累,当你给出一个微笑的时候,别人会认为你是假慈善,或认为你不怀好意,有什么不轨的目的。干嘛要想那么多呢?此刻真是就应重新温习我们古代文化的时候了。

领悟如何孝奉父母,领悟我们的生活中善意的对待每一个人,这是现在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懂得的,还有待我们去继续发扬。

《二十四孝》读后感5

本文以支持白话文为切入点,深入的说出了中国读物的缺乏,传统的错误,抨击了旧社会的教育制度,教育素材,作者对旧社会的失望,感慨!

小学生的阅读课本的粗拙,违反了教育要从小孩抓起的根本目标。一个儿童的想象力也有可能足够高,可是一个小孩需要更加仔细地完全的了解世界!一个人要丰富自己的事业,首先要了解这个世界的多样性,只读一本书或是一种书是完全不可靠的!这更加突出了旧社会的教育认知是错误的!

举一个例子,一对夫妇因为自己将钱都给了自己的兄妹,还要照顾老人,所以就要将孩子埋在地下,残忍的杀死,可在他挖土的时候,挖出了一块金子,上面写着:天赐给那对夫妇的金子,除了他们,谁都不可以拿!那时候的鲁迅想:如果我们家也没钱的话,我的父母是不是也要将我埋了?这种恐惧支配着鲁迅的童年,这无论如何都是令人悲哀的!

孝,是传统美德,可过度强调孝抑或是以一种过分的形式去呈现孝就是对人格的侵犯和对生命的不尊重!一个个危害生命的例子中的无知和荒谬实在令我痛心!

《二十四孝》读后感6

最近,我读了《二十四孝》,有戏彩娱亲的老莱子,有鹿乳奉亲的燕子,芦衣顺母的敏娟其中我最感动的是戏彩娱亲的老莱子。

他是春秋时期的楚国隐士,为躲避世乱,自耕于蒙山南?,他总是孝敬父母,每次有好吃的他总是给父母。他七十岁还不觉得自我老,还经常穿上五彩皮衣,逗父母开心。有一次,她出去挑水回来的时候不留意摔了一跤,水全都洒了,他不想让他的父母悲哀,便灵机一动,扮成小孩子一样倒在地下玩拨浪鼓,二老看见了还以为他又向前此一样玩,因此二老大笑。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不禁思绪万千,知道古代人都那麽孝顺,咱们现代人就更就应孝顺父母了。这使我我想起了一个词百善孝当先。只有好好做人,发奋领悟,做力所能及的事,才是孝顺。此时我想到了,我有没有像老莱子一样孝顺父母?有没有让父母开心?

这使我想起了春节前的一件事;那天晚上,只有母亲和我在家。突然,母亲的肚子疼了起来,母亲叫我拿药来,但是药竟没了,只能我亲自下去买药。这麽黑的天,身手不见五指,我最害怕了;但是为了母亲,我一咬牙一跺脚豁出去了。出门便一路小跑到了药店,往家走的时候,我累得不行了。这时,我脑子里浮现出一个身影,那是母亲,他肯定为我买药的时候也一路小跑。此刻,正好让我有一次表现的机会,因此我的步伐加快了,最后以最快的速度跑回了家。等我回到家,已经大汗淋漓了。吃完了药母亲说:有儿子真好。我开心地说:还是有用的。

我坚信,我以后会向二十四孝里的孝子好好领悟,做一个孝顺的好孩子。

《二十四孝》读后感7

孝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传统美德。从古至今,它都指引着我国人民的思想和价值取向。让咱们从中得到领悟和思考。然而古代和现代还有很大差距,并不是没一个故事都让咱们追捧和领悟,咱们要懂得从中筛选,知道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百事孝为先的道德思想,始终根植在无数人民的内心深处。亲尝汤药中汉文帝刘恒以仁孝之名,闻于天下,侍奉母亲从不懈怠。百里负米中仲由自我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亲。扼虎救父中杨香为救父亲,全然不顾自我的安危,急忙跳上前,用尽全身气力扼住猛虎的咽喉,猛虎最后放下父亲跑掉等等这些无不体现着他们内心深处的孝感,让咱们从中去领悟如何关心、侍奉和感恩父母。

孝的传递者源于咱们每一个人。在现代社会,咱们就应领悟了解父母和懂得父母的需要。父母的付出,咱们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们或许不好求咱们给予他们什么,只是期望咱们将来过的比他们好,他们处处为咱们着想,时刻为咱们担忧,唯恐自我做的不周,这就是父母咱们最可爱的人。因此在咱们没有潜质的时候,咱们应懂得为父母分忧,让他们为咱们放心,而在咱们有潜质给予的时候,咱们不能以金钱的多少来衡量咱们对他们的爱,他们或许并不在乎这些,他们更需要的是精神上的慰藉,和他们在一齐是他们很愉悦的时光。因此,工作在外咱们要常回家看看。

孝指引着咱们行善。对待每一个人都用善意的眼光,让咱们的周围充满温馨。然而在现代社会中充满了尔虞我诈,事事都得提防,让很多人感觉很累,当你给出一个微笑的时候,别人会认为你是假慈善,或认为你不怀好意,有什么不轨的目的。干嘛要想那么多呢?此刻真是就应重新温习咱们古代文化的时候了。

领悟如何孝奉父母,领悟在咱们的生活中善意的对待每一个人,这是21世纪的咱们每个人都就应懂得的,还有待咱们去继续发扬。

《二十四孝》读后感8

孝道,自古以来就是贯穿于国人伦理和美德的精髓。

闲暇的一个人去郑州城隍庙转了一圈,这是第三次来。第一次和同事,第二次和我弟。总觉得这个地方,有尘世难得的清净,总之,我钟爱那里。如果说前两次是看热闹的话,这一次就应是看到了门道。留心看了正殿两侧的垂直坡面上画的就是二十四孝彩图。想起了小时候,父亲常常给我讲这样的故事。

常言道,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不养儿不知父母恩。最近细细品味了儒家的经典著作,元代郭居敬的《二十四孝》,感触良多。

个中,印象最深的当属,戏彩娱亲、扼虎救父、嗜指痛心、鹿乳奉亲等等。

戏彩娱亲,讲的是春秋时楚国的隐士老莱子的故事。楚王曾派使者请他出仕,他却表示不屑。这人很有意思,已经七十岁了,还说自我不老。对自我的双亲十分孝顺。他穿上五彩斑斓的衣服学者婴儿的样貌嬉戏哄二老开心。取水上堂的时候,故意假装跌倒在地,学着婴儿那样啼哭,父母看了哈哈大笑。

这天看来,老莱子总是让人觉得少不了做作之嫌。鲁迅先生,对这一点就很是反感。但我觉得,这又有何妨,其初衷是好的,就是一个劲的让年迈的父母永葆一颗不老的心态。

扼虎救父,是关于晋朝杨香勇敢把父亲从虎口中解救的故事。一个年仅16岁的小女孩,随父亲去田间割稻,?然闯出一只白额虎,把杨父叼在口中。幼冲的小杨香,情急之下,完全忽视了自我与老虎力量的悬殊,竟然用小手卡主老虎的咽喉,直至老虎瘫软在地,父亲得救。虽然摆布不了夸张的色彩,小小的一个女孩子力气能有多大,但是咱们不得不由衷赞赏这样一个勇敢和孝顺的女孩。

曾参,孔夫子的得意门生。嗜指痛心就是讲的他的事迹。说他少时家穷,常去山中砍柴。一日,宾客来访,曾母不知所错,急的狠咬自我的手指。曾参猛的觉得心口疼痛,就迅速赶回家中,跪问其母,母亲说,我咬指嗜期望你回来。是啊,这充分显示了母子俩具有极强的感知力。

关于鹿乳奉亲,讲的是春秋时郯子身披鹿皮去去山中,混入鹿群中取鹿乳侍奉双亲的故事。我看着不觉得不佩服他,有点滑稽,十分敬佩。为什么呢,你看,如果他了解鹿群的生活习性又怎样会混入鹿群呢。体现了他能和自然很好的融为一体。

当然二十四孝,远不止上方我所提到的这些。每一个,看后都会有莫名的感动。敢问,看了这样,你觉得你对自我的父母亲做的够吗,不说想这些人一样。起码,你不让父母担心,常常给予必要地问候了吗?都扪心自问一下吧!

做一个孝顺的人,正因你也会有老去的一天。常怀感恩之心,不让二老再为咱们把心操碎。

《二十四孝》读后感9

你看过《新二十四孝》这本书吗?它是一本以弘扬孝道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十分具有教育好处的书。书中讲述了二十四个生动的小故事,不仅仅有古代人孝敬长辈的故事,还有当代人如何尊敬长辈的典范。书中的每个故事都深深地吸引着我,其中有一篇讲述古人舜的故事,令我感触个性深。舜的父亲是个双目失明的瞎子,继母又蛮不讲理,他还有个异母兄弟叫象,从小被娇惯坏了,好逸恶劳、游手好闲,娘儿俩成天合计怎样虐-待舜。有一个冬天,刮了几天的北风,风把家里粮仓顶上的稻草都掀翻了,舜就让象在下方帮他递送稻草,自我在屋顶上修仓顶。不料这时粮仓着火了,他赶紧跳下屋顶,可火势很凶,已快烧到住房了,他顾不得自我,就冲进了火海,先救出了父亲,之后又救出了继母,这时他身上的衣服已经全烧烂了读到这儿,我的眼眶湿润了,舜的行为让我深受感动,继母平时一向虐-待他,但在最危险的时刻他还是忘我地去救她,这是一种多么高尚的精神境界啊!想想舜当时的生活环境,不管继母怎样对待他,舜仍然时时想着要孝顺父母,再比较一下咱们此刻优越的生活条件,我突然感到很惭愧,父母平时辛苦地工作,尽可能地给咱们带给良好的生活环境、领悟环境,让咱们吃好的、穿好的,可咱们总是认为这是理所

当然的,孝的观念对于咱们这一代人来说,已经十分淡薄了。我想:咱们就应向这本书中的二十四位主人翁领悟,尤其要向丁巧菊大义劝父、河南大孝子背母打工、湖北老学生求学救母、北国好男儿割肝救父等当代人物好好领悟,有句话说得好:百善孝为先,孝是中华神州大地,最源远流长的中华美德,咱们就应像他们那样,懂得感恩,懂得孝敬父母、孝敬长辈。只有孝敬父母的人,才是一个有职责心的、高尚的人。最后,我愿中华美德――孝道世代传承!

《二十四孝》读后感10

舜,传说中的远古帝王,五帝之一,姓姚,名重华,号有虞氏,史称虞舜。相传他的父亲瞽叟及继母、异母弟象,多次想害死他:让舜修补谷仓仓顶时,从谷仓下纵火,舜手持两个斗笠跳下逃脱;让舜掘井时,瞽叟与象却下土填井,舜掘地道逃脱。事后舜毫不嫉恨,仍对父亲恭顺,对弟弟慈爱。他的孝行感动了天帝。舜在厉山耕种,大象替他耕地,鸟代他锄草。帝尧听说舜十分孝顺,有处理政事的才干,把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他;经过多年观察和考验,选定舜做他的继承人。舜登天子位后,去看望父亲,仍然恭恭敬敬,并封象为诸侯。

2、汉文帝刘恒,汉高祖第三子,为薄太后所生。高后八年(前180)即帝位。他以仁孝之名,闻于天下,侍奉母亲从不懈担母亲卧病三年,他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母亲所服的汤药,他亲口尝过后才放心让母亲服用。他在位24年,重德治,兴礼仪,注意发展农业,使西汉社会稳定,人丁兴旺,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他与汉景帝的统治时期被誉为文景之治。

3、曾参,字子舆,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世称曾子,以孝著称。少年时家贫,常入山打柴。一天,家里来了客人,母亲不知所措,就用牙咬自我的手指。曾参忽然觉得心疼,知道母亲在呼唤自我,便背着柴迅速回到家中,跪问缘故。母亲说:有客人忽然到来,我咬手指盼你回来。曾参于是接见客人,以礼相待。曾参学识渊博,曾提出吾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的修养方法,相传他著述有《大学》、《孝经》等儒家经典,后世儒家尊他为宗圣。

4、仲由,字子路、季路,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顺。早年家中贫穷,自我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亲。父母死后,他做了大官,奉命到楚国去,随从的车马有百乘之众,所积的粮食有万钟之多。坐在垒叠的锦褥上,吃着丰盛的筵席,他常常怀念双亲,慨叹说:即使我想吃野菜,为父母亲去负米,哪里能够再得呢?孔子赞扬说:你侍奉父母,能够说是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哪!(《孔子家语致思》)

5、闵损,字子骞,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弟-子,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渊并称。孔子曾赞扬他说:孝哉,闵子骞!(《论语先进》)。

他生母早死,父亲娶了后妻,又生了两个儿子。继母经常虐待他,冬天,两个弟弟穿着用棉花做的冬衣,却给他穿用芦花做的棉衣。一天,父亲出门,闵损牵车时因寒冷打颤,将绳子掉落地上,遭到父亲的斥责和鞭打,芦花随着打破的衣缝飞了出来,父亲方知闵损受到虐-待。父亲回到家,要休逐后妻。闵损跪求父亲饶恕继母,说: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父亲十分感动,就依了他。继母听说,悔恨知错,从此对待他如亲子。

6、郯子,春秋时期人。父母年老,患眼疾,需饮鹿乳疗治。他便披鹿皮进入深山,钻进鹿群中,挤取鹿乳,供奉双亲。一次取乳时,看见猎人正要射杀一只麂鹿,郯子急忙掀起鹿皮现身走出,将挤取鹿乳为双亲医病的实情告知猎人,猎人敬他孝顺,以鹿乳相赠,护送他出山。

7、老莱子,春秋时期楚国隐士,为躲避世乱,自耕于蒙山南麓。他孝顺父母,尽拣美味供奉双亲,70岁尚不言老,常穿着五色彩衣,手持拨浪鼓如小孩子般戏耍,以博父母开怀。一次为双亲送水,进屋时跌了一跤,他怕父母悲哀,索性躺在地上学小孩子哭,二老大笑。

8、董永,相传为东汉时期千乘(今山东高青县北)人,少年丧母,因避兵乱迁居安陆(今属湖北)。其后父亲亡故,董永卖身至一富家为奴,换取丧葬费用。上工路上,于槐荫下遇一女子,自言无家可归,二人结为夫妇。女子以一月时刻织成三百匹锦缎,为董永抵债赎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荫,女子告诉董永:自我是天帝之女,奉命帮忙董永还债。言毕凌空而去。因此,槐荫改名为孝感。

9、丁兰,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内(今河南黄河北)人,幼年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我方才食用,出门前必须禀告,回家后必须面见,从不懈担久之,其妻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丁兰回家见木像眼中垂泪,问知实情,遂将妻子休弃。

10、江革,东汉时齐国临淄人,少年丧父,侍奉母亲极为孝顺。战乱中,江革背着母亲逃难,几次遇到匪盗,贼人欲杀死他,江革哭告:老母年迈,无人奉养,贼人见他孝顺,不忍杀他。之后,他迁居江苏下邳,做雇工供养母亲,自我贫穷赤脚,而母亲所需甚丰。明帝时被推举为孝廉,章帝时被推举为贤良方正,任五官中郎将。

《二十四孝》读后感11

大家都说百善孝为先,这么多善举当中孝是排在第一位的,然而,大家知道古代的人是怎样尽孝心的吗?这个暑假我读了二十四孝的故事,让我给大家讲个卧冰求鲤的故事吧:

晋朝时期,有个叫王祥的人,心地善良。正因小的时候失去了母亲,之后继母朱氏对他很不慈爱,还常常在王祥父亲面前搬弄是非,父亲渐渐对儿子也冷淡了。王祥的继母钟爱吃鲤鱼,王祥不计前嫌,为了能得到鲤鱼,赤身卧在冰上,他浑身冻得通红,仍在冰上祷告求到鲤鱼,正在他祷告的时候,右边的冰突然开裂,王祥喜出望外,突然跳出两条活蹦乱跳的鲤鱼,他高兴极了,就把两条鲤鱼供奉给继母。他的举动,在十里八乡传为佳话。人们都称赞王祥是人间少有的孝子。有诗颂:继母人间有,王祥天下无。至今河水上,留得卧冰模。

大家看,王祥不仅仅有一颗纯洁的孝心,我觉得他还有宽宏大度的品质,他的继母居心不良对他心存厌恶,还借着父亲百般刁难他,而王祥不管继母怎样,总是孝敬她,尊敬她,为了继母的爱好历经千辛万苦。虽然故事的结尾没有写到继母,但我想继母必须被王祥的孝心感动了。

除了这个故事,二十四孝里还有忠孝双全的沈云英、打虎救父的杨香、弃官奉亲的潘岳、卖身葬父的董永、都能给咱们带来感动。

读完二十四孝,想想咱们此刻的生活,我突然觉得满足。正因咱们此刻不愁吃,不愁穿,一向在长辈的爱中成长。有什么事都能够由家长代劳,咱们有什么需要他们总是尽量满足,身体不舒服或受到打击,前来关联的也是他们,指导领悟,纠正错误的还是他们。长辈给予咱们太多的爱,咱们就应孝顺他们,不用像古人那么极端,泡一杯茶、捶一捶背、洗次脚、或是使成绩提高往往就是孝顺长辈的最好方法。

让咱们怀着一颗孝心孝敬长辈吧!

《二十四孝》读后感12

上个周末,我读了《二十四孝故事》,其中的第一篇是《孝感动天》,读后感动最深。

它讲的是:一个人名字叫姚重华,号有虞氏,史称虞舜。相传他的父亲瞽叟及继母、异母弟弟象,多次想害死他。有一次让舜去修谷仓仓顶时,他们从谷仓下纵火,舜手持两个斗笠跳下来,逃脱了。还有一次让舜掘井,他的父亲和象却下土填井,舜掘地道逃出。事后,舜毫不嫉恨,仍对父亲恭顺,对弟弟慈爱。帝尧听说他很孝顺,就把两个女儿嫁给他,经过多年观察,发现舜很有才干,就决定把天子位传给舜。舜登上天子位后,去看望父亲,仍然恭恭敬敬,并封象为诸侯。

通过这个故事,告知我们要孝敬父母,尊敬长辈。

《二十四孝》读后感13

今天,我读了二十四孝故事中的一则,名叫《怀橘遗亲》。

《怀橘遗亲》讲的是:三国时期吴国的陆绩博学多识,通晓天文和历法,曾作《浑天图》,注《易经》,《太玄经》,六岁那年,随父亲陆康到九江竭见太守袁术,袁术摆出橘子,招待他,陆绩偷偷给怀里藏了两个橘子,等到告辞回家,告别时橘子滚落到了地上。袁术逗他道:小陆郞来到人家作贵客,还要给怀里私藏主人的橘子吗?陆绩连忙跪下说:我母亲天生喜欢吃橘子,我想拿回去给母亲尝尝。袁术见他小小年纪就懂得孝敬父母,感到十分得惊奇。

读完这篇故事,让我们明白了,我们要尊敬长辈,孝敬父母,我要每天都给母亲、父亲捶捶背,接杯水,洗洗脚。一定要见到长辈问声:好。做到孝敬父母。

《二十四孝》读后感14

《二十四孝的故事》这本书,我很久以前就有看过了。这是一本讲有关孝子的故事书。我读了之后,感悟还是有的读了它,我知道,为人,最重要的,不过为孝敬父母。

说的也是,父母含辛茹苦地把我们拉扯大,等他们老了,我们做子女的是应该好好孝敬他们。让他们能有个舒适的晚年。不然,他们操劳了一辈子,还不能让他们好好休息休息一下,那这个子女可就当得太不称职了。所以我会向他们学习,做一个称职的子女。

《二十四孝》读后感15

今天我读了《二十四孝故事》中的一些故事。其中最令我感动的、记忆最深刻的是《亲尝汤药》这个故事。

《亲尝汤药》讲述的是:汉文帝刘恒(汉高祖的第三个孩子),当了皇帝之后,天下百姓都很敬重他,因为他治理国家很有方法,也很孝敬他的父母。他的母亲生病了,躺在床上三年,他每夜不脱衣服,伺候母亲,端汤熬药,整夜不眠。更让人感动的是,每次给母亲熬药,都要亲口尝一尝,直到没有问题时,才让母亲喝。汉文帝当了二十四年皇帝,重德治,兴礼仪,注重发展农业,使西汉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得到后人赞扬。

读完这个故事,我要向刘恒学习。孝敬父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过去很多孝敬父母的典范,都是我们今天学习的榜样。

父母生养我们,付出了巨大的辛劳。特别是我们这一代,父母亲、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一圈人围着一个孩子转,养成了孩子一些不好的习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只知索取,不知奉献。

二十四孝故事,每一个故事中的人物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学习他们热爱父母,孝敬长辈;学习他们有一颗感恩的心;学习他们知恩图报的高尚品质。在日常生活中,多为父母着想,为父母洗脚,做好自己的事情,让父母开心。

努力吧!让我们做一个有孝心的孩子。

小学生读书笔记范文15篇


读书笔记1

星期三,我学习了丑小鸭这一课,故事主要讲的是:有一只鸭子,长的很丑,大家都欺负它。所以,它离家出走,经历了许许多多的风雨,最后,它变成了白天鹅。看了这个故事,我非常感动,因为小鸟讥笑它,哥哥姐姐咬它。公鸡啄它,猎狗追赶它,连养鸭的小姑娘也讨厌它。可是,它仍然追求美。看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只要不放弃,任何事情都回有转机!

读书笔记2

《窃读记》这篇文章让我印象深刻。

读了这篇文章,我发现文中的小女孩虽然没钱买书,但没有因此放弃对知识的追求,仍然想尽办法,拼命阅读。这使我百感交集。

从现在开始,我要让每一本好书都发挥出它的价值;珍惜每一本书,并把林海音读书的精神用在学习上,好好学习,奋发向上!

读书笔记3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昆虫记》,我说这有什么好看的啊?可是看了几页之后,我爱不释手了,它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童话故事,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昆虫记》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4

今天我读了《昆虫记》真是太有趣了。

这本书里记载了很多昆虫的知识,那里面还有我没听过的昆虫名字。但最让我痴迷的只有蝴蝶了。

蝴蝶有很多的品种,但在生活中我只喜欢最平常的蝴蝶,它全身都是白的没有什么吸引力,但在生活中它是最多的,那些好看的蝴蝶却既将灭绝,不是被做成标本就是死光了,由此看来没有吸引力的才是最好的。

这本《昆虫记》交给我了很多知识。

读书笔记5

《安妮日记》这本书记载了安妮的生活。

《安妮日记》是一本励志的书,教我们在遇到困难时,不放弃,要乐观开亮,泰戈尔曾说过一句话:”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你要心急也不要惊慌,阴郁的日子里要心平气和,相信吧,那快乐的日子就回来到这句话正是《安妮日记》交给我们的。

《安妮日记》是本好书。

读书笔记6

今天下午,我看了绘本书《我的爸爸叫焦尼》,这本书教我们懂得了爱和怎样去爱,希望同学们都来读读这本书。

蒂姆的爸爸妈妈离婚了,爸爸不和他们母-子生活在一个城市。要过很长时间,爸爸才坐火车来和蒂姆团聚一天,而且妈妈还要躲起来。蒂姆非常珍惜和爸爸在一起的时间,一刻也不分离,并且对周围所有的人大声说:“这是我的爸爸,他叫焦尼”。爸爸也很爱蒂姆,临别时对火车上所有的人说:“这是我最好的儿子,他叫蒂姆。”爸爸的火车开走了,蒂姆又回到了妈妈的身边,他盼望着下次爸爸再来看他,也许他也盼望着下次的时候妈妈不要再躲开吧?

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我的爸爸,在我发烧时抱我去医院,在我遇到难题时耐心的给我讲解,在我受到挫折时鼓励我要有信心战胜困难,这一点一滴都是爱啊!

读书笔记7

今天,我读了《昆虫记》,它是由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法布尔著作而成。

当读完后我从这巨作里我深刻的了解了:黄蜂、蟋蟀、蝉、毛毛虫、孔雀蛾、石蚕、萤火虫、红蚂蚁等等。

其中,我对蝉了解至深。

蝉,一般是夏天才出来“唱歌”的,它的“嗓音”清脆而又响亮,“唱”渴了它就会用它尖利的“嘴”插进树干吸收液体解渴。这时它还没有忘记唱歌,直至饮饱后继续认真的唱着歌 。不过有时喝到一半时也会被凶恶的蚂蚁、黄蜂等饥饿的小昆虫抢掉。

我们也应该像法布尔那样认真的观察身边的事物,扩大自己的知识面积

读书笔记8

女生贾梅是一个天真活泼、性格开朗、热心肠的小女孩,她与伙伴经历了一段段酸甜苦辣的成长故事,她的生活丰富多彩,非常有趣。

像坚持给爸爸戒烟,为了看演唱会娇小姐却坚持到饭店打工挣钱买门票,和伙伴一起去自然保护区芦荟乡旅游,但发现父母跟踪时立即改道走向桃园在野外搭起帐篷住宿,而原本意想不到值班的两个女孩都睡着了,唯有那把菜刀在值班,最总被民警发现送回家。贾梅的这些有趣的成长故事不由得让我们万分惊叹!

读书笔记9

前几个星期,我读完了一本里面装着好多童话小屋的书——《兔子坡》。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小兔子——“乔奇”,我特别喜欢它,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就被小乔奇的那种聪明、机智、给感动了。

读完这本书,我要学习小乔奇遇到困难从不退缩的精神。

读书笔记10

《玫瑰与教育》记录的是“玫瑰”的教育生命一次次花开的轨迹,抒写的是“玫瑰”对教育的一片真情,对生活的热爱,对事业、家庭、爱情的体悟,记录了她作为一名教师、作为一名家长、作为一名专家对教育显现的种种反思,活生生的记录她对教育的无奈与困惑,记录了她对教育教学的积极的态度。这都让我们觉得他是那么的贴近的。 走进《玫瑰与教育》,我感受到的不仅仅是她对教育事业的挚爱,对教育理想的追求,对教育人生的塑造,更多的则是感受到窦老师的独立思考、独家发现和独特表达等个性特征的彰显。这本书中我想提及最多的词语就是“读书”二字。“读书-思考-实践”是这个时代的老师应当静下心来要做的一件事,这也是要成为一个有专业尊重的教师的必由之路,作为学生要读书,作为教师更要读书,我理解学生读书贵在培养兴趣,所以只要是健康的积极向上的即可。教师多读专业书籍固然是应当的,但更应当多读一些名著、专著等等,“修身养性、净化心灵”不敢说!但多多少少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培养我们的爱好。从窦老师的这本书中我理解,教师应当是要培养读书的习惯的。

从《玫瑰与教育》中我体会到读书的重要,作为教师更应做好“读书-思考-实践”。窦老师是一名语文教师,书中写的都是她教学生活中的随笔和感想,从书中我看到了她那淳朴、自然的人格魅力,心中盛满阳光,怀着一颗感恩心为人处事的窦老师。这本书中,窦桂梅并没有讲大道理,也没有罗列出许多原则和规律,而是选择了一个新的视角:从研究教学活动中的“细节”入手,从一些我们常常熟视无睹的“小事”入手,以小见大,见微知著,让读者自己去悟出“规律” 读了《玫瑰与教育》后,我想至少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勤奋地阅读成就了她的美丽和深刻。请看她是怎样看待阅读的:

“读书,使精神高贵而丰富,亦使生命深刻而阔远;读书,让我在限的从教时间内,实现自身的无限。” “读书,是我心灵的振翅;读书,是我精神的呼吸。”

“读书虽不能改变人生的物象,但可以改变人生的气象。” “外在的形貌基于遗传,是难于改变的,但人的精神却可因读书而蓬勃葱茏、气象万千。”

“读书是最高档的营养品、最名牌的抗衰老剂??一个人,只有在读书中才能体验生命的滋味。在读书中身体自然得到运动,大脑自然得到运转,心灵自然被酬劳。”

读书让我们有专业的知识,思考让我们有了独立的思维,实践是将我们的思考实施于课堂教学之中,这样的实践我想一定是具有教师独立特色的教学活动,窦老师强调教师应该具有一定的个性,教学活动应当有自己的特色,反思自己在每次外出听课之时,所获得的那些老师们表扬、鼓励的技巧,调动情绪的方法。回来以后便照葫芦画瓢用到自己的课堂教学之中,现在想起来在课堂我们反而失去了自己。作为一名语文老师,我常常为自己语文课堂缺乏生动、灵性、激情、思想??而苦恼、烦忧、惭愧、自责。或许这就是我不断买书读书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吧,是的,“唯有读书”才能让自己长“高”啊!人,读书与不读书肯定是不同的。身为教师,读书与不读书,就更不一样了,这可以在你的学生那里得到验证。就让我们在这读书的季节里,来开始我们自己的阅读吧,相信在阅读中,我们也一定会变得美丽、优雅。教师的一生或许就是一个不断翻阅书籍,行走于学生中间以及文字之间的生命过程吧!

读书笔记11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草房子》,我不禁为书中的故事情节感动。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度过的精彩的六年使他目睹了,不幸的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惨,陆鹤对尊严的执着,和桑桑得鼠疫快要死时温幼菊的发自内心的鼓励??

书中让我最感动的是杜小康面对破产时的坚强。他在学校门口卖东西时,他丝毫没有显露出自卑。他的坚强让我惭愧。我们现在在家里人人都是“小公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面对困难时,只是想别人来帮助自己。我知道了贫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的胆怯

读书笔记12

《爸爸保姆》这本书讲述的是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幸福又感人的故事。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一天早上,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收到了来自一个小城市的邀请信,信上写要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过去当市长,那他们当然乐意啦,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当上了市长。大头儿子用非凡的想象力创造了:遥控厕所、动物公寓、哈哈笑儿童医院??小头爸爸也做出了令人不敢想象的巨大贡献。

这本书与儿童的日常生活与丰富的想象串联在一起,通过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围裙妈妈充满乐趣的日常生活映射出大人与儿童共同的成长与快乐。这本书让我们在欢声笑语中体会幸福,品尝温暖,感知爱意,学会感恩。我被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的大头和小头所吸引,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个头大一个头小。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读书笔记13

这本书有趣的不得了,讲了一个迷迷糊糊的小朋友,他特别淘气,有一天他遇见了小人精,小人精带他飞上天空,给他炒棉花吃,棉花软软的、甜甜的,真好吃。晚上他们一起去偷梦,偷了一个健康的梦,送给了迷糊豆的小同桌,小同桌的心脏病好了,穿着蓝色丝绸裙子,跳啊跳,转啊转,好开心。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要乐于助人,别人开心了,自己更开心。

读书笔记14

今天我们学习课文雨点,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小雨点很可爱,它就像从白云妈妈的船上落了下来,好像去各处旅游,小雨点先到小溪里旅游,它在小溪里散布;然后去江河里旅游,在江河里奔跑;又到海洋里去旅游,这回可大了,居然在海洋里跳跃,我想小雨点这次旅游一定玩的很开心。

小朋友们,你们觉得小雨点可爱吗?

读书笔记15

星期天我读了《白雪公主》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讲了新王后想杀掉比她美丽的白雪公主,成为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白雪公主逃到了森林里和善良的小矮人一起快乐的生活着。恶毒的王后知道后千方百计的毒死了白雪公主。最后被王子救活了白雪公主。

其实,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美丽的地方。只有心灵美才是真的美。我们要做个善良的人。

窃读记读书笔记模板15篇


每一本有名的书都有其独特之处,读完作者所写的作品后,我们可以收获很多关于知识和生活的启示。如果能写下一篇读后感,则更能加深我们对书中内容的理解和记忆。在这里,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您整理了关于“窃读记读书笔记”的相关资料,请您查看。为避免遗忘,建议您将本页收藏起来!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1】

今天,我们学习了课文《窃读记》,我深受启发。

课文写的是作者小时候因为家里穷买不起书,就去书店“窃读”。读书的时候,怕书店的老板发现她只读书、不买书。晴天的时候她把自己隐蔽在一个大人的身边,雨天又要装着十分着急的样子给老板看。书店没有地方坐,时间一长,腰酸背痛,饥肠辘辘。但作者却不怕辛苦,坚持读书。让我感到作者对读书的喜爱。

课文中有这样一句话,“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作者将满怀渴望读书的自己比作一只饿狼,一页页贪婪地读着,感受读书时的快乐和“狼吞虎咽”地吸收书中的知识。让读者深深地体会到作者喜欢读书的心情。

看书,有的同学是走马观花,简简单单看一看;有的同学是只看头、不读尾;还有的同学是书买回来后,连翻也不翻;甚至有的同学是家长逼着看书,我们与作者的差别多大啊!

现在,虽然我们时时刻刻都可以读书,但我却不怎么爱读书。我们应该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要读书才可以进步,要喜欢读书才可以读懂那本书,要读懂那本书才可以进步。

让我们记住课文中国文老师的一句话吧!“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句话说得真不错啊!“吃饭长大”指的是身体物质需求,“读书长大”指的是精神的成长,心灵的成长。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一个知识与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才是健康成长的人。

所以从今天开始,我要学习作者,渴望读书,和爱读书的精神品质!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2】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文章里令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仔细想想,这句话有着很深的含义。老师告诉我们,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对我们来说,书籍和粮食同样重要,因为书籍就是我们的精神粮食,它可以使我们增长知识,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可见,读书是多么重要啊!现在,虽然我们时时刻刻都可以读书,但是却有些同学不爱读书。想一想从前,作者要读一本书有多困难啊,我们应该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杜甫也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不仅可以拓宽我们的知识面,还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让我们养成爱好阅读的习惯,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我读了窃读记后,很受启发。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3】

《窃读记》这篇课文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的故事。为什么要窃读呢?因为小女孩家里非常贫穷,买不起书,所以她只能去书店偷偷地读书。

为了不让书店老板发现,她想了很多办法,有时她贴在一个大人的身边,仿佛她是那个大人的小妹妹或小女儿。她还喜欢到顾客多的书店,因为那样不会轻易被书店老板发现。每当她觉得当时的环境已不适宜再读下去的时候,她就会知趣地放下书,走出书店,再走进另一家书店继续读哪本书。

课文中令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仔细思考,这句话有着很深的含义。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书籍与粮食一样重要,因为书籍是我们的精神食粮,它可以使我们增长知识,丰富我们精彩的童年世界。可见,读书是那么重要!

读了这篇课文,是我懂了很多。主人公小女孩这种对读书的渴望令我感到深深的敬佩。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4】

今天,我读了《窃读记》这篇文章,课文深刻描写了窃读的独特感受和复杂滋味,表现了主人公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这段话写的是作者对读书的渴望,也是课文的中心句。

我跨进店门,暗喜没人注意。我踮起脚尖,从大人的液下面挤过去。这段话写了他很快乐。

我低着头走出书店,脚站的有些麻木,我却浑身轻松。这是我总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从中我明白了读书不仅增长知识,开阔眼界,开启智慧,而且还会使一个人成长起来。

我也要学这个小姑娘。热爱读书的好习惯,因为我现在的生活环境比她好,我为什么不能有她那样爱读书的好习惯呢?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5】

看了林海音写的《窃读记》后,我十分佩服她,虽然家里没钱,不能买书,可是她还是很爱读书,可我们现在有些人,有了钱,可以买书了,却不爱读书了。真是应了好读书,不好读书;好读书,不好读书这句话呀!

林海音在书店窃读,有许多不便之处:1、怕书被卖光了,没得看。2、怕被书店老板发现。3、要忍着饥饿。4、要一直站着看。5、要站在一个大人身边,假装是那人的女儿或妹妹。

到了下雨天,要是是我的话,我一定会觉得很懊恼。可是,林海音却异常兴奋,因为,这样她就有充分的理由一直在书店待下去了,她有时还得装着皱起眉头望望街心,好像在说:这雨,害得我回不去了!其实,她心里却在想:大些,再大些!如果是我的话,哪还有心思跑到书店去呀,立马就跑回家去了!

我也有过窃读的滋味:有一次,我去书城,忘了带钱。正当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心急如焚时,不经意间看到许多人正蹲在书架前看书时,我也蹲了下来,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后来的几次到书城,都不带钱,就蹲在书架前看书。看久了,也觉得不好意思了,服务员来了,就把书放回书架上。有时也会脚酸,可是没有林海音那样要忍着饥饿。

我觉得我们应该好好珍惜现在,想想看林海音那时看一本书多么困难呀!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6】

开学了,我们的第一篇课文是《窃读记》,这篇课文主要讲林海音小时候,每天在书店里窃读的事。读了这篇课文后我了解了林海音在书店里窃读的滋味,了解了她读书的苦与乐。林海音小时候读书十分艰辛,可她还是那么爱读书,文中有几句话用得很好:“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这句话写出了她对读书的渴望和对知识的热爱。“我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下去了,然后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这句话更是写出了“我”把书当“精神的食粮”。课文的最后一句:“这时我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句话也将鼓励着我勤奋读书,我要把它当着座佑铭。

林海音读书要躲躲藏藏的,我们却可以光明正大地看。林海音为了读书常常站得腰酸脚麻,我们却可以买本书回家躺在沙发舒舒服服地看。林海音读书总在人群里看,热得汗流浃背,我们可以坐在空调房里看书。林海音为了读书常常饥肠辘辘,我们则是吃饱了撑着没事干。林海音为了读书要担心会不会被老板发现,我们则是担心爸爸妈妈骂我们不看书。林海音是怕没书看,而我们是有书懒得看,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我们有些同学和林海音一样爱读书,成绩优异,有的同学课外不爱看书,上课开小差,考试变成“长颈鹿”。有时我觉得很奇怪,读书是那么多的快乐,为什么有些人却十分厌倦学习?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们如果再不好好学习,时间就会在玩耍中偷偷溜走。

到那时是“白色了少年头,空悲切。”让我们一起向林海音学习,与书为友,勤奋学习吧。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7】

窃读记读后感400字 今天,我读了一篇课文,这篇课文把我深深的打动了,因为课文里的作者竟然为了读书,那么坚持。这篇文章里主要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家里贫穷,买不起书。就在书店里偷偷得看,她很害怕书店老板把她赶走。但她又很高兴,因为他把知识都吞到肚子里了,感到非常满意。

在读书的时候,我体会到了对数的快乐读书可以增长知识,能了解到更多的知识。我特别羡慕这些大作家,他们读书的时候都会仔细的品味。而我读书的时候很快的读一遍,最后就没什么印象了。现在我读书的时候便能想出课文的画面。

读了这篇课文后,我为一个贫穷学生买不起书,还不能光明正大的进书店看书而痛心。为他能一直坚持看书而感到感动。我决定以后一定好好读书,挣很多钱买很多书捐给那些贫穷山区的孩子,让他们都能读上书。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8】

《窃读记》这篇文章写得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

《窃读记》中,我最喜欢的句子是“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句话中,老师告诉我们,“吃饭长大”指的是身体的物质需要;“读书长大”指精神的成长,心灵的成长。显然老师强调的是后者,说明书籍哺育的是灵魂。一个知识与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才是健康成长的人。

《窃读记》中有很多地方写了小女孩如饥似渴地读书:“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最令人开心的是下雨天,越是倾盆大雨我越高兴,因为那时我便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我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下去了,然后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

这些句子或用形象的比喻,或用真实么描摹,把小女孩如饥似渴读书的情景生动地展现在我们眼前。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读书条件要比那个时代好上多少倍,可对读书的热爱,对知识的渴求却相差很远。因此,我们要向小女孩学习,让书籍伴随我们成长。

读书不仅仅能增长知识,开阔眼界,开启智慧,而且会使一个人成长起来。阅读《窃读记》,我们不仅感受到了“窃读”的滋味――与书相逢的惊喜、匆忙窃读的惧怕、雨天读书的快乐与兴奋、与书相别的留恋与满足,而且领悟了读书的真谛。同样年少的我们,应该向小女孩学习,多读书,读好书,在读书中不断成长。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9】

今天我学完了五年级上册第一单元的课程,这一单元都是与读书有关的课文,旨深圳群发短信在鼓励我们要养成读书的好习惯,汲取更多的营养,走上成功之路。

这几篇课文中给我印象最深,感悟最多的是《窃读记》中的小女孩,文中小女孩的举深圳群发短信动深深的感动了我。小女孩儿在书店里读书既快乐又惧怕,她战战兢兢,却收获很多深圳群发短深圳群发短信信。那是一种怎样的环境又是一种怎样的读书方式呢?那是在极其窘迫的条件下“窃读”啊!这种读书的方式,让人心里很不是滋味,酸酸的,苦涩中深圳群发短信藏着几分凄凉。

小女孩之所以只读书而不买书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家很穷,没有钱买书,甚至连在外面吃饭的钱都没有。每当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时,她已饿的肌肠辘辘,那时她也不免要做起白日梦:如果口袋里有钱该多好啊,去吃上一碗热腾腾的面条,回到这里时,已经有人给摆上了一张舒服的沙发,坐在沙发上舒舒服服地接着看。正在她做着美梦的时候,刺眼的灯光把她照醒了。这才知道刚才的情景原来是一场美梦而已,心里失落、难过极了,多么渴望这一切都是真实的深圳群发短信啊!

读完这篇课文,我感动之余还有惊讶和迷惑,我有些不太相信会有这样的事和这样的人。这是真的吗?我课下带着疑问去问语文王老师,王老师给我详细的讲了过去那个时代的生活,听过之后,我才确信其实,这更增加了我对小女孩的敬佩之情。

我决定要向小女孩学习,学习她那种热爱读书,求知若渴,勇敢坚强,坚持依然,的精神。我们现在身处新时代深圳群发短信的美好环境里,过着幸福的生活,条件如此优越,不知道要比小女孩强多少倍,所以,我们要加倍珍惜这大好时光,努力读书,让自己将来成为有用之材。

小女孩,我喜欢你,敬佩你,是你让我懂得了读书的乐趣,是你让我得到了更多的人生启迪。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10】

最近,我读了《窃读记》一文,从文中我感受到林海音小时候是那么热爱读书啊!

这篇课文讲了林海音小时候因家穷没钱买书,只能放学后匆匆赶到书店和借下雨天读书的两个场景。表现了她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读了这个故事,我想起我刚上三年级的时候,都不那么爱读书。每次写完作业,就说:“我写完作业了,我出去玩了。”要不就是:“我今天的作业只有抄的,没什么读的。”爸爸妈妈因工作忙没时间看管我,再加上我的成绩还可以,就没怎么约束我。这样一直到了我读了《窃读记》这篇文章,我才知道我以前的做法其实是错的,再加上我的理解能力在逐步提高,对读书才有了兴趣。现在我每天至少要读两篇文章过过瘾。甚至有时候连妈妈要我帮忙,只要我手上有书,就什么都懒得理。

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去市场买菜。我走到半路的时候,看到了一家挤满人的书店,我心想:我最喜欢看的那本书,找了好多家书店都没买到,这家书店会有吗?于是我决定要进去碰碰运气。我用吃奶的力气才挤进来,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眼睛急切地寻找。啊!找到了,终于找到了!真的是那本书,幸好我及时赶到,要不然就要被人买走了。买吧,不买就没机会了。可是买了书,就没钱买菜了。怎么办呢?我犹豫了很久,最好我决定买回去。于是我把妈妈给我买菜的钱给了老板,拿回心爱的书。

我兴高采烈地回家去,已经完全忘了我此行的目的。回到家,妈妈问我:“菜买到了吗?”菜?对了,我是要去买菜,我小声地说:“没买。”妈妈生气地说:“那钱呢?”我急忙说:“我在半路上看到了一家书店,里面有我最喜欢的书,所以就把买菜的钱买了书。”妈妈听我这样一说,只好轻声说:“爱读书是好事,可是也不能这样,做事不能三心二意,应该一心一意地去做一件事,懂吗?”说完,妈妈只好自己去买菜了。我却早溜进房间,去看我刚买的书啰。

每个人都应该喜欢读书,只要细心地品味,你就会觉得书中有股神奇的力量在吸引着你。这真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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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读记读书笔记【篇11】

《窃读记》这篇文章,是我在开学第一天所学的文章,文章中,作者小时候,因为家里经济条件困难,所以没钱把书买回来给她看,但这抵档不了作者对书的喜欢与热爱,于是作者一放学便奔向书店,在书店里偷偷的看着书。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心潮起伏,思绪万千。再回过头来,想想我们,我们现在衣食不缺,可是,我们却不能像作者那样热爱读书。就拿我的表妹来说吧!她家的条件并不差,她的书也有很多,可你要是翻开那些书,里面不是撕了就是用笔画了,可如果我表妹知道里面的内容,要点,也就罢了,可她不但不知,而且有些书的书名都不知道,如此不爱书,更别说读书了。我感到现在的我们缺少自主性、安不下心来认认真真的读书。

其实,每个人生下来时都是一样的,没有哪个人一生下来就什么都会,所以,我们一定要相信,书是靠自己日积月累读出来的!

这又使我联想到另一个故事,是父亲给我讲的:一个孩子,她没母亲,也没有父亲,从小是爷爷和奶奶带大的可是,就在她7岁时爷爷得了半边瘫,奶奶又行动不便,于是,家里的重担就落在一个7岁小姑娘的肩上,于是,她从小就在心里暗暗许诺说,长大一定要有出息,所以,她每天很早起床,为爷爷奶奶准备早饭,然后,又走着崎岖的山路,却邻村的学校,站在教室门口,静静地听着老师的讲课,就这样,十几年过去了,她考上北京的一所重点大学。其实有这样的结果也不为震惊,因为,只要你努力了,用心了,一定会有好的收获!

我们知道要努力读书,可怎样读好一本书呢?

书,在读了几遍后,就应该找到文中的中心点,再去思考文中的人物做了些什么;他们都是些怎样的人,然后,再看看书中有什么疏漏的,你可以补充,或把文章续写下去,我们还可以再翻开书本来品味,欣赏你最喜欢的`那些部分,并想一想自己为什么喜欢它们,然后,我们再去读一读其它部分,并从中找找,有没有我们以前没有注意到的东西,把这一切都做完,我们就可以拿出本子,记录下书中所有价值的东西,他又是怎样的人,他又经历了什么,这难道不是一种很好的读书方法吗?

书里的智慧,可以哺育一个人的灵魂,也可以改变一个人,它能把我们带进书的王国里遨游,也可以带我们领略人世间的真谛,书是我们的心灵窗户,你可以把它关上,让自己目光短浅,也可以把它打开,让自己阅历丰富。

学完《窃读记》这篇文章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文章告诉了我父一个受益一生的道理:书,是要靠自己读出来的!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12】

今天,我读了《窃读记》这篇文章,深受启发和教育。

这篇文章是大作家林海音写的,讲述了作者小时候到书店里偷着读书的经历。文章还写了她在书店里躲避书店老板的方法和技巧。如:贴在大人身边,仿佛自己是他的小女儿;或者是外面下雨,即使被发现了也可以说自己是来避雨的;还有看一本书要到好几家书店等方法。

我也是一个爱读书的小学生,常常去三毛书城阅读,那里有很多很多的书。现在条件好了,不必像林海音那样偷着读。暑假期间,我在那里花了四天的时间读完了一本名叫《中华上下五千年,世界上下五千年》的书,受益匪浅。

读书使我丰富了知识,也使我增加了快乐,我以后要像林海音一样读书,读好书、好读书。

《窃读记》是我们语文书的第一课,这篇课文主要讲了作者每天放学都去书店看书,到晚上才依依不舍地回家,还借这下雨天这个充足的理由在书店看书。

合上书本,我暗暗对自已说:“我们要珍惜眼前的时光,不浪费一分一秒,好好读书,将来和作者一样成为一名作家,那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一件事啊!

有一天,李老师教我们语文书的第一课:窃读记。

窃读记的主要内容是:作者酷爱读书,但由于穷,买不起书,便到书店去窃读。窃读中会用一些小聪明,不让生气的书店老板发现这一件事。

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禁赞叹作者爱读书,还会用一些小聪明,不被老板发现,可想而知,书是多么多么重要啊。

“书,是紧急关头中不可忽略的。”,这句话一点也不假。冒险小虎队里,“智慧星”路克,就是在破各种千奇百怪的案例时,用到平时从书中的大海里捞到的知识,进行研究。

说到与书的亲生经历,我也是有的。一次,我去万家旁的批发中心买几本冒险小虎队,我独自一人去买。临走时发现一本很好看的书,但算一算:打出租车来回,加上三本书的钱,支付额达到70元上下,我也只带了70元出头,根本买不起,便也窃读起来。但人流量不大,只有寥寥几人,所以很快被发现。虽然我有超厚的脸皮和三寸不烂之舌,但还是抵挡不住老板娘的“攻击”,匆匆地走了。

看完这篇文章,让我更爱上了书!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13】

“读书就读书呗,为什么还窃读呢?”我怀着好奇心,读《窃读记》这一课。读了一遍又一遍,我深受启发。

读着读着,我的脑海中仿佛浮现出这一个画面:一位清秀的小女孩在热闹的书店中,躲在人群里,正专注地看书。她时而把手指按在嘴唇上,似乎在思考;时而又皱皱眉头,好像替书中的主人公着急;时而又张大了嘴,好像觉得书中的某件事不可思议。站着看了两个小时!最后才恋恋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柜。

林海音多么热爱读书!然而为了不被书店老板发现或怀疑,林海音一会儿贴在大人身边,装着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一会儿又去另一家书店继续看。又饿又累,多辛苦啊!个中的复杂滋味,怎是简单的语言表达得了。“窃读记”三个字中充满了乐趣,也饱含着作者的辛酸。我不禁掩卷深思。

林海音家穷买不起书,就去书店窃读,十分辛苦。然而,她乐此不疲。而我们呢?有哪位同学能说,你要买对学习有帮助的书而家长不同意呢?没有。家长一听就会立刻去买,一分钟也不会耽误。可我们有林海音那样热爱书籍,渴望读书的热情吗?与之相比,我真是差太远了。

每天,我总会早早写完了作业,就会飞奔到“死党”——电脑前。妈妈紧跟过来,“你一天到晚就想着玩电脑,也不看书。”妈妈埋怨着。然后,她从书房里拿来一本书,对我说:“孩子,不是说没看完?看

一看吧。”我只好和电脑“拜拜”了,极不情愿地捧起书,坐在软软的沙发上看着,却像“猴子的屁股坐不住”,一会儿向东,一会儿向西,心想着电脑游戏的画面,什么也看不下去。不到十分钟,我干脆撂下书,对妈妈说一声:“看好了。”并三步并作两步冲到电脑前。想到这里,我的脸火辣辣的。哎,真是不应该呀!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14】

前几天,我们刚学过第一篇课文,名字叫《窃读记》,这一篇课文给我印象很深刻。

“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想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这一句话体现出:作者很喜爱看书,很热爱看书,迫不及待的想打开书来看。

还有一句话:“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说说对这一句的理解,我的个人理解是:吃饭长大是指身体长大,读书长大是指精神上长大,所谓粮食哺育人的身体,知识哺育人的灵魂。

这一篇课文给了我很深刻的印象,我以后要多读书,像作者一样热爱看书!

当我读完《窃读记》的原文时,深深的体会到那是的艰辛。跟现在相比,我们是多么的奢侈啊!家里的书多的连三层书架都装不完,他却连一本字典都没有,还认为家长能供自己上学就不错了!

当我看到书店老板把作者赶出去时,我想这位老板也太冷酷了,但相反我读到书店店员把书给他时,我就明白了,那个时候也有好心人。这篇文章带给我的帮助实在很大。

本篇文章写了作者非常爱看书,但又因为没钱买书,便选择了窃读这种方法。

本文大部分讲的都是指作者小时候为了看书很辛苦,例如每次去,书店的人非常多,必须得从大人的腋下挤过去,还得担心书是否会卖光,在看书时虽然因为能读书而快乐,但又怕会被书店老板发现,被训斥或被赶出去,在看书时腿脚还会站麻木,还要受食物的引诱。

然而,我最欣赏的还是坐着那种喜爱读书,不怕辛苦的精神,我们现在的生活条件比作者那时候好,但我们为什么不能把玩电脑的时间拿一点来看书呢?

我在心里深深的崇拜这篇课文的主人公,我崇拜她的坚持不懈,我崇拜她的刻苦学习。

当书店的日光灯亮起来时,“我”才会依依不舍的放下书,跨出店门,并且咽了一口唾沫,好像吃了一顿知识与智慧的大餐。这种大餐只有你认真读书后才可以享受。当然,我也吃过这种大餐,它美极了,它可以让我觉得肚子里有慢慢的知识。

就像文中的国文老师说的那样:“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就让我们从书中那美妙的语言中成长吧!

《窃读记》这篇文章让我印象深刻。

读了这篇文章,我发现文中的小女孩虽然没钱买书,但没有因此放弃对知识的追求,仍然想尽办法,拼命阅读。这使我百感交集。

从现在开始,我要让每一本好书都发挥出它的价值;珍惜每一本书,并把林海音读书的精神用在学习上,好好学习,奋发向上!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15】

同学们,你们有过窃读的经历吗?学了课文《窃读记》之后,我也想起了我的一段窃读经历。

那是在四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我发现我的同学孙浩哲从家里拿来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书,这是一本我梦寐以求想看的书,可是我的爸爸、妈妈一直没有给我买。现在孙浩哲把这本书拿到了教室,我想我终于可以看了,但是我又怕孙浩哲不愿意借给我看,于是我就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每当学校大课间操的时候,我就假装脚痛,坐在教室不出去做操。等同学们都走完的时候,我就偷偷把孙浩哲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拿来,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看。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既兴奋又紧张。兴奋的是我终于可以看这本书了,就像交上了一位新朋友一样;紧张的是我怕孙浩哲发现我在窃读这本书,就像做小偷一样。我一会儿看书,一会儿看门口、看窗口,生怕同学们做操回来而发现我在窃读。有时我正看得津津有味,可是同学们将要做完操回来了,我只能忍痛割爱,将这本书放回原处。有时我为了节省时间,能多看几页,我就直接坐在孙浩哲的座位上看。就这样一次一次地窃读这本书,每次窃读就像是见到老朋友一样高兴,我多么希望大课间操的时间能长一些啊!

但是好景不长,有一次,我一下子被书中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看得非常入神,连同学们都已做完操回到教室了我也浑然不知。这时,孙浩哲发现了我的秘密,但是他并没有责怪我,而是很大方地将这本书借给了我。他的举动使我既惭愧又激动。

从此以后,我再也不用偷偷摸摸地看这本书了,一有空闲我就看,很快我就将这本书看完了。

我的这段窃读经历,虽然没有课文《窃读记》中那样战战兢兢,但是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不但要多看书,看好书,而且同学之间也应该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朝花夕拾》15篇读书笔记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一部经典名作。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朝花夕拾》15篇读书笔记,欢迎阅读,希望对你能够提供帮助。更多资讯尽在读书笔记栏目!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一点,一点,一点点地看完了《朝花夕拾》,连串的时间,连串的记忆,真想将鲁迅爷爷的记忆当做我的。整本文集用词语简洁柔和,正是鲁迅爷爷的平易近人的体现。书中的抨击,讽刺,嘲笑,正是鲁迅爷爷对当时社会的反感与不满,表现了一个想让让民族进步,想让社会安定,为孩子着想的鲁迅爷爷。

这本书向我们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图卷,封建的社会制度,社会对人民的囚禁。

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园中淘气天真的小孩子,观菜畦、吃桑葚、听鸣蝉与油蛉和蟋蟀的音乐会,看黄蜂、玩斑蝥、拔何首乌、摘覆盆子。到在书屋读书习字,三言到五言,再到七言。课上偷偷画画,到书屋的小园玩耍。无一不体现出小孩子追求自由,热爱大自然的心态,也表现了社会对孩子们的束缚。

《在阿长与《山海经》》,《范爱农》中,这两个人物,给鲁迅先生留下了深刻的回忆。两个由当时社会造就的人物。一个下层的劳动者,善良、真诚、热爱和关心孩子的阿长,她思想、性格上有很多消极、落后的东西,是封建社会思想毒害的结果,表现了当时社会的浑浊、昏暗。正直倔强的爱国者范爱农,对革命前的黑暗社会强烈的不满,追求革命,当时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体现了旧社会人民对束缚的反抗,向往自由、安乐的心。人民从囚禁中走向了反抗。

这两个人物,是当时社会的反照,人们受尽黑暗的压迫,到起来反抗,经历了多少次改革与战争,才有了我们现在安定自在的生活呀!现在,我们可以愉快地生活这,家里有电视电话,有的还有电脑,繁杂的电器设备和自由的生活,我们不用遭受黑暗社会的压迫,不用吃苦,更不用去闹革命。这都是无数革命烈士用自己的先躯换来的,我们应该珍惜眼前的生活。

《朝花夕拾》是鲁迅爷爷对往事的回忆,有趣的童年往事、鲜明的人物形象,一件一件往事,同时也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表现了鲁迅爷爷对艰苦劳动人民的惋惜、同情,也表现了对当时社会的厌恶,告诉我们不要再回去那让人受苦的社会,更表现了对阻遏人民前进、折腾人民、损害孩子、保留封建思想的人的痛恨。让我们了解历史,感谢美好生活的由来。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在以前虽然看过一些回忆录,但是几乎都是透露着闲情逸致的气息与韵味。而这本《朝花夕拾》却是通过作者童年的生活与求学的历程来反映作者对往日的人和事的深切怀念,同时对于那些反动势力和守旧的操守也表明了自己坚决反对的立场。

《狗猫鼠》是一篇由这三种动物之间的关系而引出对那些所谓的正人君子的批判。文章中对于他们的讥讽与嘲笑,说明了在看见某些人在一些问题上屈服于比自己强的人,并且随身附和,自己会不自禁的流露出心中对那些人的憎恶。接下来的救养可爱的隐鼠和隐鼠被猫吃更体现出了他的怜悯之心。如此之小的年纪便懂得了做人之道,的确很了不得。

《藤野先生》写的是作者在日本留学时期的学习生活,叙述了在仙台学医受到了日本学生的歧视与侮辱,决定弃医从文的经过。通读全文可以看出作为日本老师的藤野先生有着严谨、正直、热诚,没有一丝的名族偏见的高尚品格。文中有一句话说:他的性格,在我的眼里和心里是伟大的,虽然他的姓名并不为人所知道。可以说这是对藤野先生的怀念;但这也是作者对于藤野先生崇高品格的赞扬。我的心中又不免产生了一个疑惑:这是否对鲁迅的成就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呢?可能吧!记得鲁迅曾说过:他对我的热心的希望,小而言,是为中国,就是希望中国有医学;大而言之,是为学术,就是希望新的医学传到中国去。他的性格,在我的眼里和心里是伟大的。这先说出了藤野先生对科学持着严谨求是的态度,一丝不苟的精神,同是也让我坚定了之前我所说的给鲁迅带来的一定的影响,让鲁迅有着严谨求是,一丝不苟的品质。

还有强烈批判封建道德观念的《二十四孝图》;表现了封建制度家长教育手段的《五猖会》;描写迷信中存在的专门把别人的魂勾来的《无常》?包括上面,这十篇比较完整的记述了鲁迅早年的故事,实在令人回味。

他对这往事的回忆,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着真挚的情怀,有着无奈的感伤,有着心酸的感触?在他回忆的时候,也许会感到有一股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也许会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也许会感到些许的酸楚涌上心头。如此之大的感触在我们看来没有必要,但在那个年龄来说人生的风雨早已落在了背后。看来只有在我们的夕时,才能在拾朝花的时候体会那种奇妙的感觉啊!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暑假里,我仔细阅读了已故作家鲁迅先生的一部经典着作《朝花夕拾》。鲁迅先生没有使用什么华丽的辞藻,却带给我们这些读者一种平和如小桥流水般清新的感觉。

这本书向我们反映了清末民初,封建社会那种压抑、守旧、苦闷的生活。通过鲁迅先生的讲述,阿长长妈妈的这个名字的来历反映出了旧社会对待人们的不同,特别是像阿长这样的生活在下层的人们来说,根本没有什么人权可言。旧社会人们对待别人的态度只能靠钱与权这两种的东西判断,在他们看来,只要有了这两种东西,自己就是比其他人高出一大截这种十分病态的心理。

据我了解,旧社会还存在着很多的陋习,例如女性缠足与女性人权低下这种情况。那时的晚清与民国女性,就是在社会底层苦苦挣扎的中国人类的代表,人们认为女子劳动能力低下,有的甚至只是用来生孩子,还有的人家生下女孩,就马上厌恶的抛弃或是杀死。身为一个新中国的女性,我对旧社会的人们存在很大的疑惑,女人为什么就不能干活呢?女人哪里比男人差了呢?为什么女人们就不能起来反抗旧社会的恶习呢?为什么还要自甘堕落甘愿把本该由自己掌握的命运统统交到别人的手中呢?这也许就是旧中国为什么百遭磨难,低声下气的原因之一吧。

合上书,我捉摸了很多,思来想去,我觉的清末明初的中国为何屡遭磨难呢?也许是穷人们被恶人们压迫,低声下气的不能敢于反抗,也许反而更增长了恶人们的狂妄自大,助长了他们的施暴的心理,国力便会空虚,皇帝贪图享乐不理政事,奸臣们在皇帝耳边颠倒黑白,富人们纷纷买官,社会上的人们乌烟瘴气,外国趁机向我们运输毒品,造就了一个个瘾君子,还被外国人戏称为东亚病夫,打仗的时候忠臣全被害光了,瘾君子们也无法动身奔赴战场,所以导致旧中国君主制集权终于被推翻,外国人连年侵略的惨剧。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我不是一个爱看书的人因此从来没法静下心来看一本书。每每在看书的是时候心里总会涌现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譬如悔恨过去,而又迷茫于未来。或许正是因为这些原因使我在阅读的过程中总是流离于书本之外的世界。

初看《朝花夕拾》的时候我仍旧没有改掉将思想置于书本之外的空间,眼神久久地注视着斑驳的桌子之上。我的手习惯性地翻页,许久之后才意识到自己的思维还没有跟上翻动书页的手指。

于是又翻回来,翻到第一句话我常想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然而委实不容易。我的心忽然地沉静下来。原来鲁迅先生也跟我一样呵,而转念一想,我却没有资格跟他一样,他是那样地忙碌,我不示是个愚笨学生罢了。就这样,我读起来,会晤早已消逝多时的老朋友书。沉醉于氤氲在心中的书香。

鲁迅的文笔中多是带着浓重的批判味道,简洁而不失风采,沉重又不乏乐观,总是让我读出一种奇异的趣味。那种灰谐的表现力是我所见过的散文中绝无仅有的。我无比清晰地感受到卑俗与丑恶、初真与纯净在生活中起着如此激烈的矛盾,文中的对比和借喻令人深思。我读得最为淋漓尽致的大概算是《狗。猫。鼠》这一篇,其实人禽之辨,本不必这么严,见解之独到,若望穿岁月,会发觉旧中国离我们很远很远,但设身处地又有强烈的同感,这就是所谓经典的魅力。它正义的人以光明的寄托,给俗气的人以超凡的思想,我又属于哪种?可以说,我曾接近于前者,但远离书籍的一段虚无时光中,我都已经听见我坠落的脚步,竟已和后者无异。

同样令我感受深刻的,是那平和的回忆之韵。《朝花夕拾》那是在过去拾取光明、希望。他始终在对比之中思考与领悟,这才是真正的回忆。而我在回忆中常犯错误,甚至令我将欲身陷沼泽,愈发迷失我过于迫切地想重返过去的荣誉,然而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只会让人在空想中枯瘦;于是我又计算着未来。终于我发现手头的一切才是最重要的,根本不必纠结,不必患得患失。

书中最大快人心的,于我来说乃是对正人君子的讥讽。如《父亲的病》一章中,庸医之虚伪、故弄玄虚,仍一副怡然自得之态。正人君子受尽传统观念的束缚,尊妄自大,毫无独立人格,迂腐至极,却又毫不知情。例如今晚我在教室写作业,立即便有人笑我傻。理由是这项作业八成不用交,显得自己聪明、深明大义、受人拥戴。我从不觉得这样写作业没有意义,像他们那样应付的形式,我觉得作业不如不做。更坏的是他们不但乱写、抄袭答案,还传染这种风气,蛊惑人心。我只是觉得很是好笑,忽然觉得在生活中,用鲁迅这种独到的眼光随处评评判判,倒也是一件快意事。

合上书,紊乱的心收敛了,平和了,清新了。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正与它超凡脱俗的名字一样。鲁迅先生在晚年时回味着自己童年时的点点滴滴,想必那味道会是别有一番风味吧?犹如清晨的鲜花在阳光的点缀下悄然声息的绽放着它绚丽无比的美,待到夕阳时分去摘取,花亦那花,但却失去了晨时的艳丽与芬芳。夕阳便赋予它一种令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的力量。

鲁迅先生是一位众所周知的大作家,其作品不遮掩、不用华丽的文字去渲染,书中从未有过一个坏形象,但却能简洁的表现出封建社会的丑恶与对人们的残忍。因此,我更加喜爱他的作品。

他童年并不绚丽,同时也并不乏味。

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百草园无忧无虑的儿时生活甚是让我羡慕,可是待我读到三味书屋中私塾先生的严厉让我感到忽如一阵寒风袭过。儿童喜欢玩乐的天性与封建式私塾教育的束缚。充分表明了鲁迅先生对旧社会私塾教育给予极其不满的态度。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是的,但是这样做,不就是让孩子在起跑线上没了信心吗?所以应当让孩子健康活泼成长。

《朝花夕拾》用通俗易懂的文字,活灵活现的人物,富有饱满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着监狱般囚禁人们的旧社会。一切的感受,都是这么天真,都是这么的烂漫。最值得赞叹的是,作者以一个小孩的眼光去看待世界,读起来让我感到无比的亲切,时不时还会引起我心中的共鸣。

时间的推移,童年渐渐远去,留下的只是些朦胧不堪的记忆。细细的品味着《朝花夕拾》感受着那段不同年代的童年梦,与鲁迅先生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吧!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坐在藤椅上,杯中的茉莉散发着沁人心脾的馨香,轻轻地弥漫在身边,手捧着那本淡绿色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散发出独特的童真,随着那一片片思念的云彩飞向那曾属于我们久违的世界

晨曦中的鲜花故然绽放着娇嫩的花瓣,唤发着淡淡的清香,顶着残阳采的花失去了晨曦中的娇嫩与芳菲,却平添了一种迟来的成熟、风韵。这是鲁迅先生的童年,一个沾满碎屑的青葱时光。

鲁迅先生是一个幸运儿,但同时也是不幸的儿,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可以在百草园中无忧无虑的游玩,可以以虫为伴;他可以静静地听油蛉在低唱;他可以在白雪飘飘的冬天捉鸟但同时他却承担着超越年龄的负担,小小年纪的他就要学着放弃,抑制自己的欲望去背那些所谓的经典《鉴略》、《千字文》、《百家姓》,小小年纪的他就要着失去双亲的痛苦,小小年纪的他就要学会着承担一个家的重任

或许,这就是那个沾满碎屑的青葱时光。在这个时光中鲁迅学会了长大,学会了承担,学会了思索,而我随鲁迅也懂得了成长

有人说一篇好的文章不在于你有多美的文字,重要的是你是否可以引起读者的思考与共鸣。而鲁迅先生做到了,他用他平淡朴实的语言唤发了多少人的思考,唤起了多少人的回忆和曾经拥有的幸福时光。

小时候,我喜欢坐在田梗上望着一片金黄的水稻,看着一个个忙碌的背影,心中绽放着一丝丝的甜蜜。那是收获的甜蜜。

小时候我还喜欢坐在藤椅上,依偎在外婆的怀里望着满天的星星,在宁静的月光下,数星星。在月色如水的夜晚,享受着那份浓浓的亲情与温馨。

如今的我,离开了过去,不再拥有过去那些时光了。这,或许是一种遗憾,但同时却多了一份充实。现在的我拥有着许多许多的书。每天在书中遨游着,努力地学习,拼命的争取明天。或许这很累很累,但我却在一天天地长大,一天天地成熟。这或许是在过去那些美景中领会不到的吧!

童年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

童年,在随着你我的长大渐行渐远,或许它会消失在人生的尽头,但它却留在了那一片片琐碎的记忆,闪耀在星空中,虽然只是点点微光却足以照亮你我前行的路在如今的时代中,不如读一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吧!品一品不同时代不同人的童年吧!

合上《朝花夕拾》,品尝着那杯尚留余温淡雅的茉莉,时光又将我带回了那那一个轮回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前几天我买了一本鲁迅先生所着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我对着这个题目沉思了好久。《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虽然我还年轻,只有十几岁,可总喜欢回忆儿时的往事。对现实中的一切,我往往采取一种漠然置之的态度,没有对理想的渴望,没有感情的迸发只有当我沉浸在对童年的回忆中时,我的全部热情才会真正苏醒,火一般地燃烧起来。每当这种时候,我就会一动不动地凝视着天空,房顶,或随便什么地方,长久地踱着步我的灵魂深处会突然爆发出一阵奇异的颤抖,血,涌上了我的脸,快乐,童年的快乐,那样神奇的回到了我的身上在迷人和晕眩之中,我仿佛又变成了小学四年级的学生,在学校宽阔的训练场上挥拍打球;盛夏,在游泳池上泼水玩耍;金秋,在溜冰场上欢快起舞个个生动的画面,一件件永难忘怀的事情,这一切构成了我整个童年时代的回忆。

小时侯,我会因为捡到一枚硬币而欣喜若狂,理由是终于当了一次儿歌中的那位捡到一分钱的小朋友;而今,长大的我也会捡起路上的硬币,理由是那上面有国徽。

小时侯,我会在课堂上因为老师的一个错别字而举手,不到老师投降决不罢休:如今,即使老师写了一黑板的错别字,我除了在底下翻翻字典外,决不会有其他动作。

在这漫长的14个年头中,许多记忆已随着岁月的侵蚀而悄然逝去,惟有成长的足迹那记录着你的所得和所失的足迹永远不会磨灭。我希望永远不要失去童年时代的那种快乐、天真、朝气蓬勃、不知疲倦

童年像一杯浓郁可口的咖啡,当品味的时候很甜美,但甜美中带有一点苦涩;而成长则像一杯芳香四溢的茶。入口也许很苦因为你失去了童稚的,失去了那份坚持真理的勇气,失去了一份崇拜的心灵依托;但随即你就会发现这茶的醇美、芳香、回味悠长你的确的到了很多:民族的自尊心,恬静而悠长自得的处事态度,决不盲目的理性(也许有点偏执),一颗日臻成熟的仁爱之心当一个冥然兀坐时,不妨品品长这杯茶,你会惊奇地发现:自己得到了很多。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朝花夕拾》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生动描绘了当时社会的生活画面。而它用特别的名字暗示了作者写它时的心情。清晨绽放的花因有初阳的陪衬,显得无比娇嫩欲滴,而傍晚的花失去了娇艳,可在落日的照射下显得别有风韵,此时去摘取,底蕴自然比清晨的花要深厚的多。作者在风烛残年的时候写下了这本书,在那时回忆起孩童时代的点点滴滴,心中必然会有许多的不舍和留恋。

这本散文集中刻画了许多鲜明的人物形象,如迅哥的童年玩伴闰土,长大后受到当时黑暗社会的压迫,从而变成了一个神情麻木、寡言少语的人;尖酸刻薄的农村妇女杨二嫂;以及他的父亲、衍太太、范爱农等人物。正是这些性格迥异的人物,使作者理性地批判了封建社会的不合理制度。作者用尖锐的笔触勾勒出了一幅幅令人触目惊心的封建社会的图画。他把自己的情感蕴含在每一篇文章中,以浓厚的时代气息来警示人们,讽刺社会。

我们有多少人曾捧读过鲁迅的文章,可又有多少觉悟。我们现在的社会也不过如此,即使过了几十、几百年,社会上腐败的现象亦是令人感到可怕。鲁迅明白要改变整个社会的现状,就必须从思想上根治,所以他弃医从文,以自己的方式去改变,用自己的努力证明,唤醒人们被压抑在内心深处的良知。我们现在的社会面临着比从前更复杂的问题,走在街上,奢华的衣服随处可见,它们挂在橱窗里,那些买不起的人便会看得出神,却忘了最朴质的裁制衣裳的人们裁缝;股市里满满坐着拿着扇子的无业游民,他们重视的只是手中的钱的涨和跌,大盘的绿和红,他们在痛苦和喜悦中翻滚,却流连其中;社会上不断涌出的房奴、车奴,他们的血汗钱都投入了这不断涨高的房和车中,换来了只是居住的安定、不再漂泊,只是行动的方便、不再挤公车,即使是把辛苦一辈子的成果投入其中,他们都会觉得值,人们开始炒房、炒车,也是在这种恶性循环中,社会的毒瘤开始恶化。鲁迅似乎是从那个时代就预见了现在。政府规划,拆迁房屋,百年老宅一座座被拆掉,原始森林一点点开始变小,自然田野一块块被掩埋

那些质朴的人们也飘散在了过去,融为一体,埋入深土。或许在将来会有人发现那些简单的快乐,把他们的思想根源找到,重新温暖这庸庸碌碌,乏味无趣的世界。

《朝花夕拾》它以独特的视角,讽刺的口味,用一个个令人深思的童年故事,勾起童年美好的回忆。不禁想问,童年的美好时代会一如往昔吗?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回到家,从书架里拿出从未看过一眼的的《朝花夕拾》,对着那个书名发呆。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小时侯,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住在一起,那时我时常和楼道里的一些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每次都玩的很开心,以至于每次都忘了时间的匆匆流去,每次都要大人在窗口大喊一声才会依依不舍的结束游戏回家。每逢佳节,吃完团圆饭,我们又会聚集在那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空地上,点燃我们早就准备好的小烟花,在火光中,尽情的奔跑着,欢笑着,舞蹈着,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快乐。如今,我搬了新家,不在出门和其他伙伴们嬉戏了,而是不停的为学业操劳。每封佳节,也不在出去和伙伴们一起放烟花了,而是站在窗口凝视着那些在漆黑的天空中绽放的五彩缤纷的鲜花,独自享受着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毛泽东认为,鲁迅先生是中国的第一等圣人。林语堂说:鲁迅,与其称为文人,不如称为战士。蔡元培在先生逝世后,万分悲痛,评价他:著作最严谨。

许多大家都解读过先生,赞美过先生。的确,若把历代著作比作星空,那么先生的作品就是最大、最闪亮的星。我不敢妄加评论,只是透过《朝花夕拾》,从一个中学生的视角,隙中窥月读鲁迅。

最令我震撼的,是先生的幽默俏皮和不动声色却又尖刻的讽刺。

《无常》一文最可以体现。先生似是无意,极为自然地引出,在旧中国,便是做鬼,也艰难极了。这是对封建制度的讽刺。但是阴间也有比阳间好的地方:无所谓绅士,也没有流言。虽说颂扬了阴间,但没有受过阎王或小鬼的半文津贴。这里笔锋犀利,顺手给了反动派们沉重的一击,讽刺他们污蔑革命者被苏联收买。《藤野先生》中,对于头顶上盘着大辫子的留学生,先生这样写道:顶得学生的制帽的顶上高高耸起,形成一座富士山。把那些寻找升官发财终南捷径而出洋镀金的清朝留学生的丑态刻画得惟妙惟肖。先生的语言令人回味,发人深思,讽刺不合时宜、退步的人和事,读来真是快哉,快哉。

最触动我的,是先生对童年时代的温情回忆和对现实社会的深刻反思。

全书有近一半的文章是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来看待社会,与我们熟识的横眉冷对千夫指的鲁迅截然不同。对保姆长妈妈的佩服,因二十四孝图的故事而对老祖母产生的心理上的对立,还有对百草园的动植物朋友们的依恋。一个成年人能将孩子的心理如此准确地呈现出来,我认为得益于他热爱生活,体验生活。然而鲁迅先生的立意又绝不止于此,字里行间是救救孩子的呼声,是对弱小者的同情,还有对封建孝道的谴责。这或许才是最为出彩,最令人称道的地方。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先生严密的分析和严谨的态度。

这一点主要体现在文后的《后记》中。对《二十四孝图》故事的考证,对无常的形象进行讨论,包括对于自己用错了几个字的纠正。还附有插图,足可见先生耗费了不少时间、精力,也足以体现他的严谨。忽然想起前些日子由故宫博物院送出的一面锦旗上写道:撼京都泰安。撼(实为捍)字用错。若为先生所知,先生一定首先站出来严辞质问的。

以上只是略微表达一些自己浅薄的看法。相信以后,我会读到更多先生的作品,会更深刻地理解先生。也相信我们新时代的青年们会更深入地实践先生的教诲。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在这个寒假,我拜读了鲁迅先生所着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朝花夕拾》是鲁迅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它由十篇散文组成,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童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经历和成长道路。在回忆往事的基础上,鲁迅对当时的社会现象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使它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朝花夕拾》这本散文集是现代回忆性散文的典范之作。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描述了儿时在家中百草园得到的乐趣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开头的几段写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揭示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书塾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

《藤野先生》,记录作者在日本留学时期的学习生活,叙述在仙台学医专受日本学生歧视、侮辱和决定弃医从文的经过。作者突出地记述了日本老师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表现了藤野先生的严谨、正直、热诚、没有民族偏见的高尚品格,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表达了鲁迅对藤野先生深情的怀念。

鲁迅在《琐记》里回忆了隔壁家的衍太太表面对孩子好,其实是暗中使坏,让孩子做危险的事,给鲁迅看不健康的图片,教鲁迅偷妈妈的首饰,但对自己的孩子十分严格。表现出了她是一个自私自利,奸诈,坏心眼的妇人。主要回忆了自己离开绍兴去南京求学的过程。作品描述了当时的江南水师学堂和矿务铁路学堂的种种弊端和求知的艰难,批评了洋务派办学的乌烟瘴气。作者记述了最初接触《进化论》的兴奋心情和不顾老辈反对,如饥如渴地阅读《天演论》的情景,表现出探求真理的强烈欲望。

在《父亲的病》这篇文章中,鲁迅的父亲被江湖庸医耽误,死去了,一直是埋在鲁迅心中的痛苦。文章重点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无常》这篇文章,主人公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同时,文章深刻表达了旧时代中国人民绝望于黑暗的社会,愤慨于人世的不平,只能在冥冥中寻求寄托,寻求公正的裁决。

读鲁迅的文章,我深切体会到了他童年所散发出的童真童趣的气息,感受到了他对自由的向往和对自然的热爱。曾几何时,我已经离童年远去,但我还时常梦见自己五彩缤纷的童年。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在繁忙的学习中抬起头来,天空上的童年已是一个遥远的梦。重温鲁迅的童年,就仿佛自己的童年正在我眼前微笑。

《朝花夕拾》指早上的花到晚上才拾取,晚年的作者回忆少年时代的他,犹如清晨开放的花到傍晚才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我们可从这些文章中,透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了解当时的社会面貌。使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我读的名着是《朝花夕拾》,作者鲁迅,我不觉得这像是一本名着,反倒像一个朋友与你闲聊家常。这本书主要是记述了鲁迅从幼年时期到青年时期的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的描绘了清末明初的生活风俗画面。《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真挚的情怀,无奈的忧伤,这一切都是能感受到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藤野先生,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让人鄙夷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这让鲁迅极为厌恶,于是他去了仙台,在那里认识了藤野先生。藤野先生虽衣着模糊,但对科学严谨求实,对学生的作业一丝不苟,在鲁迅的作业上用红笔圈出来。而且他平等公正,毫无民族偏见,有着高尚的人格。

印象最深的情节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阿长与山海经》,细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这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三味书屋后面还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抓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的。描述了儿时在家中百草园玩耍的无限乐趣。而《阿长与山海经》说的是儿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比如她睡相不好,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给我讲长毛的故事,谋害了我的隐鼠,给我买来了《山海经》等。刻画了一位可敬可爱的封建女性的形象,她有着中国劳动妇女的传统美德,她不仅质朴,而且善良,关爱别人。作者由原来的讨厌她,变成敬她爱她。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的天真烂漫,令人回味,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份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的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不过,这正是儿童特有的。

曾几何时,我已远离了童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中,纷纷扰扰的生活中,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吧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朝花夕拾》初看这书名便让我觉得奇怪,《朝花夕拾》,是早上的花到傍晚再去把它捡回来吗?

翻开书,我想看看作者到底是如何朝花夕拾的。一目十行地,一会儿书便看完了,我看不懂。作者写的到底是什么?哪有什么朝花夕拾,里面可是连一朵花也没有啊。心中的失望感使我把书扔到了一边。那时的我还小。

再翻开《朝花夕拾》,现在的我明白了。作者的确是朝花夕拾,的确是在傍晚捡起了早晨的花,只是这花有些特别,这花是作者童时的记忆。

其中首先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五猖会》了。百草园在我们眼中除了杂草什么也没有,是枯燥的乏味的,三味书屋则更是无味,可这些在作者眼中却别有一番滋味。百草园是作者童时的一片乐土,那儿有着作者无尽的欢乐,美女蛇的传说更是让作者喜爱百草园,三味书屋固然无味,可其中的孩子却也天真可爱,寿镜吾老先生也算是位明理的老师吧,但这些都是身处二十一世纪,整天呆在电脑与电视前的我们无法体会的。五猖会是一直令作者念念不忘的一场盛会,但父亲的一句背书却使作者失去了一切看戏的兴致,不禁令人叹息,我们恐也无法体会这种心情吧。

作者写这些文章虽是别有深意,可我最深的体会却是要珍惜童年,比起那个时代,现在的我们是多么幸福啊!伴随着朝花夕拾,当我们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

窗外桂花已谢,拾起一小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朝花夕拾》,全书十篇文章,外加一篇《小引》一篇《后记》,是鲁迅唯一一本散文集,是鲁迅回忆童年,少年和青年时期不同生活经历与体验的文字,是记叙文、是回忆性散文。书中有《五猖会》里我对儿时急切盼望观看迎赛神节的急切心情及父亲逼我背诵诗经时我的痛苦感受。有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的故事。《父亲的病》又讲了鲁迅的父亲因为庸医而误人的故事。同时也痛斥了当时的社会,不过喜欢的是鲁迅先生的童年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七年级也学过,有喜欢里面的故事情节和优美的语句。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首先不必说就勾起了读者的兴趣,单是更引人入胜。两个不必本已兴趣盎然,可见那短短的泥墙根一带更是其乐无穷啊!所以,我佩服鲁迅的文字。更羡慕他多彩的童年。

儿时的生活就像一列火车,包厢里满载着我们美好的回忆,无论酸、甜、苦、辣,都是一笔可贵的财富;它又像五颜六色的彩虹,绚丽而多姿。虽然自己的童年没有鲁迅小时候的烂漫,却也无比的有趣。我记得,自己因不认识雪,而用小碗盛了当奶粉吃;因爱护一朵无名小花,却把妈妈的金瓜秧给拔掉了;又学小树长高给自己浇水,则让自己发了高烧,这些事情,现在想也真是搞笑,傻得透顶。不过也给我的人生中增添了一丝喜悦,小孩子,哪有不犯傻的呢?说实话,这也是我们一辈子中最纯真、无邪、善良、没有烦恼的时刻,它是值得我们去珍惜的。也希望我们的家长不会去束缚孩子的自由,锁住孩子的心灵,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也在童年中体会到了自己的感受。给孩子一片广阔的空间吧,他们渴望快乐。

《朝花夕拾》,给了我无限的感触,《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唤醒了我对儿时的眷恋。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近来,我看了一本书鲁迅的回忆散文集《朝花夕拾》。讲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部电影风雨故园。

这部电影讲述的正是鲁迅童年的事情。

鲁迅的爷爷周福清是被皇帝点中的翰林,全家都以此为荣。但是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后来他的爷爷犯了罪,被抓到了京城,判了个死刑。从此,周家败落了,鲁迅父亲的病也就因此越来越严重。鲁迅从此家、三味书屋、当铺来回跑。在这期中,鲁迅也曾想过从此不读书,因为他想到了他的爷爷、子凌公公(鲁迅的长辈,考了一辈子,结果连秀才都没考上,最后变疯了)、父亲、三味书屋的寿先生都读了一辈子的书,结果到头来什么也没有。但是,鲁迅的父亲就希望他们三兄弟能读好书,将来好给周家增光。结果真的给他盼到了,鲁迅成为了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一个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成了中国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了解了鲁迅的童年,我觉得看《朝花夕拾》也就比原来更易懂了,因为我已经初步了解了鲁迅这位伟人的童年生活。

《朝花夕拾》有十篇文章,再加上一头一尾的小引和后记,一共有十二篇。刚开始看这本书是一页一页、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地接着看,但后来我发现有几篇文章太深奥了,我根本看不懂,所以只好跳过去不看。可是有些文章,就好比《狗猫鼠》吧,我虽然可以从文中看出鲁迅对小动物的关心、爱护,但是我却看不到更深层的意思《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的流言,表达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幅媚态等特性的憎恶。

还有,《无常》我根本看不懂,但是,我可以从导读中理解一点意思,主要还是为了讽刺那些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人君子。

在风雨故园里,我真的看到了《父亲的病》中所说的那样要原配的蟋蟀一对,还有更离谱的呢,要什么了生三年霉的豆腐渣熬成灰,什么三年的陈仓米唉,那些名医真是想得出什么说什么啊!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也反映了旧中国的科学、医术的落后和平民的愚昧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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