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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之灵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01-26 来源:互联网

《雀之灵》(优秀范文)。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每个人从出生之后,都需要阅读一定量的书籍。由于人们对事物都有不同的看法,所以每个人看完书籍后都会有不同的感受,这时候,我们不妨坐下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那么,现在你是否对写读后感而一筹莫展呢?小编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雀之灵》(优秀范文),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绚丽的灯光,灵动的孔雀,优美的舞姿,造就了一场让人叹为观止的舞蹈—雀之灵。

真是光艳的一闪!杨丽萍化作一只孔雀端凝地站在台上,我应该怎样形容杨丽萍的舞蹈?

假如我是诗人,我就要写出一首长诗,来赞美她那优美的舞姿;假如我是画家,我就要用富有感情的笔墨来描绘出她笑颊粲然的样子;假如我是个作曲家,我就要用优雅的音调,来传达出她轻捷的脚步。

然而我什么都不是,我只能作为一个欣赏者,努力地说出我心中所感受到的,灵动的美!

音乐响起,她随着音乐翩翩起舞,仿佛一只美丽的孔雀在台上舞蹈,我们虽然不晓得故事的内容,但是我们的情感,却也能随着她的动作,起了共鸣!我们看她忽而抓起裙摆,让一只开屏的孔雀展现在我们面前;忽而疾速旋转,把我们带到另一个场景,在舞蹈的狂欢中,她忘怀了观众,也忘怀了自己,她只顾使出浑身解数,用她灵活熟练的四肢五官,来讲述着一个孔雀一生的故事。

最令人叹为观止的,是杨丽萍用她那软弱无骨的手,化作翅膀,肩的微颤,臂的蠕动。从右手指尖,一直传达到左手指尖。我虽看不懂其中的故事,但我却能借用白居易的两句诗“珠缨炫转星宿摇,花鬘斗薮龙蛇动”来形容她的舞姿了。

音乐戛然而止,剩下的,只是观众那发自内心的掌声和赞叹。我虽感受不到现场观众激动的心情,但还是被她那优美的舞姿所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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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维特之烦恼》(优秀范文)


“唉,这人啊真是一种惯会自怨自责的怪物!而我,亲爱的朋友,我向你保证,我一定改弦更张,尽不再像已往那样,总把命运加给我们的一点儿痛苦拿来反复咀嚼回味;而要享受眼前,过往了的就让它过往。是的,好朋友,诚如你所说:人们要是不这么没完没了地运用想象力往唤昔日痛苦的回忆----上帝才知道为什么把人造成这个样子----,而是多考虑考虑如何挨过眼前的话,人间的痛苦本来就会少一些的。”

这一段揭示了人性的一些方面的本质。人很轻易自怨自责,喜欢咀嚼痛苦。人生是个经历的过程,也是个积累的过程。假如以经历生活的态度往生活,人生就会轻松很多。成功是经历,失败也经历,赚钱是经历,赔钱也是经历,兴高采烈是经历,垂死挣扎也是经历,家庭和睦是经历,众叛亲离也是经历。每个人只能有自己的经历,谁也不能替换谁。但生活同时也是积累的过程,今天的你是过往的积累。人们都喜欢快乐,都不喜欢痛苦。然而快乐就像酒一样,轻易挥发,而痛苦就像水一样,不轻易挥发。

为什么快乐轻易过往而痛苦会伴随人很长的时间呢?这就要看人为什么会快乐,人为什么会痛苦。人得到能满足自己愿看的东西或碰上对自己有利的事情时会快乐。找到满足的对象、得到钱物、得到职位、吃到美味、欣赏到美妙的音乐等都会使人快乐。从上面的例子中可以看出,快乐的基本特性是得到。人们失往或者得不到能满足自己愿看的东西或者碰上对自己不利的事情时会痛苦。失往钱物、与人争吵、受人误解、考试失败、身体不适等都会使人痛苦。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痛苦是与失往和得不到紧密相连的。人们得到之后就会习惯于东西和财物带来的便利,会很快地变得麻痹。从心理上来讲,人们会将获得回因于他们的努力,因此心理很平衡。而失往会给人原来习惯的生活带来不便。当你拥有某样东西时,你可以选择不用,比如我们有很多东西,但使用得很少,因此你有选择,因此你不会痛苦。当想使用某样东西而你没有它时,你就会痛苦。

很多人生活在过往,咀嚼失往的爱,回忆当日的辉煌,悔恨过往的错误,另一些人则憧憬未来的美好或担心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于人来讲,真正有意义的就是现在,也就是哥德所说的眼前。人永远只能和现在一起流失。过往的永远失往,未来的变化无常,假如要想把握生活,要想进步你的幸福指数,哥德的建议是:多考虑考虑如何挨过眼前。

《灵犬莱西》(读后感范文)


【第1篇】

这个暑假,我读了《灵犬莱西》这本书,合上这本书时,我的眼眶湿润了:

这本书讲述了在英格兰北部的一个小村落里,住着一家靠挖煤为生的萨姆·克劳福一家,不过除了挖煤,克劳福还很会养狗。他养了一只牧羊犬,叫做莱西。它姿态英挺,长毛很有光泽、蓬松,眼睛闪闪发亮,所有人看了它都会感叹一声:“呵,真漂亮!”其实莱西不仅漂亮,更加神奇的是它像时钟一样准。它每天都在下午四点钟的时候,寻着小主人乔的气味,准时的到达学校门口,与他一起放学回家。不管风吹日晒,莱西都会出现。

可是好景不长,在村子不远的地方住着一位自信又顽固的老公爵,他有一个很大,设备又很好的狗房;他认为世界上的任何一条狗都没有他养得好,直到看到莱西。他想把莱西从克劳福的手上买下来,可克劳福坚决不卖。直到第三年,克劳福失业了,为了家里的经济来源,他把莱西卖给了老公爵!乔知道以后,他哭得是多么的伤心啊!老公爵得到莱西以后,莱西并不是那么听话。每当四点钟一到,他体内的时间种就催促着他去接乔。他再三逃跑,被主人克劳福批评;为了不让莱西再逃跑,它被老公爵送到了苏格兰去参加狗展。

莱西虽然被送到了苏格兰,但他并没有放弃逃跑的机会。他一路向南,一条湍急的大河横阻在它的面前,它也不怕,就绕道行驶;它经过森林时,脚被荆棘的刺划到了,它也不休息,继续赶路;直到他被孩子们扔石子,发了烧,他才休息。莱西时而昏迷,时而清醒,就这样过了6天,第六天的下午,莱西终于能动了!当它在喝水的时候,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在催促他:“是时候了,是时候了。”于是,莱西又一路向南走去。在经过一片羊圈时,莱西被误认为是吃羊贼,主人们便放出子弹和两条狗,去追莱西。莱西被追地走投无路,只好与猎狗搏斗,最后它凭着坚强的意志赢得了战斗,便继续朝着赶路。就在它经过一个村庄,补充体力时,一个警察盯上了莱西。它已经来到了苏格兰的工业地区,一大群人认为莱西是疯狗,应该抓起来。莱西可管不了那么多,它横冲直撞,在法庭里闹事,逃出了捕狗人的魔爪。向南走,向南走的念头一直激励着莱西,不过它实在是太累了,天实在是太冷了,莱西昏倒在路上!一对好心的夫妇将它救了起来,它在这对夫妇家经过了三星期的调养,莱西恢复了!可莱西一心想着回家,夫妇便成全了它,放走了莱西。莱西赶路的途中,它又遇到了卖瓷器的小贩罗利,罗利待它很好,莱西也很听话。有一天夜里,两个强盗想要打劫罗利的财富,罗利的另一只狗拼死搏斗,就当罗利也快支撑不住的时候,莱西将强盗们打跑了!

莱西继续向着南边走,终于,他到家了!乔每天都失落地放学回家,但今天,他看到了莱西!它身上脏兮兮的,也许别人认不出来这是莱西,但乔认得出来。乔激动极了,飞奔回家,告诉父母亲这个消息。乔十分爱莱西,他请求父母不要再把它交给老公爵了,乔的再三请求,终于被爸爸允许了,爸爸把莱西“包装”了一番。老公爵虽然认出了莱西,但却没有将它要回来,还给了克劳福一份可观的工作,大家又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这个故事告许我们,人与动物是朋友,尤其是狗。人不能因为暂时的需要就抛弃长久的友谊,因为动物们是忠诚的。莱西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它历经千辛万苦,只为回到主人身边,它的灵性其实就是这种忠诚,难道不值得我们赞扬吗?

【第2篇】

真好!寒假里,妈妈难得给我买了几本动物小说,其中有一本埃里克.夸特写的《灵犬莱西》书是一篇打动人心的小说,感染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偷偷告诉你们,我看完这书后还傻呆呆地在书桌前坐了好长时间,书中莱西的信念仍像烈火一样在心中燃烧,让它有了克服重重困难的勇气仍一路坚持继续前行……

故事发生在19世纪二三十年代的英格兰,柯利犬莱西是一条苏格兰牧羊犬,是山姆家最值钱的财产,也是他儿子乔最亲密的伙伴,莱西每天在准时在学校门口等乔,可是好景不长,乔的爸爸因为丢失了工作,家中迫于生计,只好把莱西卖给了千里之外的拉德林公爵士.莱西虽然在新主人家中锦衣玉食,备受呵护,但它心里只有乔,一心想回到乔的身边。她千方百计逃了出来,凭着直觉一路向南,走过原野,绕过湖泊,游过河流,穿过城镇,翻山越岭,忍饥挨饿,还被围捕追打差点丧命……即便如此,只要一息尚存,莱西回到主人身边的信念从未动摇过……后来莱西终于成功回到小主人的身边。“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一只忠犬回家的坚定信念。”

一个人只要有信念,任何困难都能克服。我想起以前学游泳,“扑通”跟着教练下水了,因在水中不会换气……我一直往下沉,教练一把把我拉了上来,这之后,我特别怕水,只要一听说要上游泳课人就搜搜发抖,经常找借口退缩,教练就让我在泳池边站着看人家游泳,看着同伴们在水中钻上钻下,像鱼儿一样随性所欲自由自在池中玩耍戏水,我又开始喜欢水,我鼓气勇气又一次“扑通”下水,我双手拚命划,双脚使劲蹄,不停的喝泳池水,呕吐,不知经历了多少磨难,我一直没放弃,像莱西一样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挡她回家的路一样,最终“万事功到自然成”我成功的学会了身子就像泡膜一样浮在水面上,我终于学会了游泳。

莱西,你碰到困难不退缩,勇往直前,不断挑战自已,成功属于你!我以后一定要向你学习,树立坚定的信念坚强、勇敢战胜人生道路上的种种考验,成功同样也一定属于我!

《猪猪侠之英雄猪少年》观后感(优秀范文)


寒假的一天,我拿着老师发的电影票和同学一起去新玛特看电影。

电影播放前,当我听到电影院的叔叔说要播放《猪猪侠之英雄猪少年》这部电影时,还以为这部动画片会很幼稚。但当看完这部电影后,我由衷地感到它是一部好电影,它给了我很大的启示。

这部电影的主人公猪猪侠为了参加五灵卫的会展、见到自己的偶像而坐上了垃圾车,进入垃圾处理站。经过一系列惊险的逃命后,他终于逃出了垃圾处理站,惊魂未定的他往周围一看,发现自己正站在会展的后台上。这时,他看见了放在后台的金灵锁!由于五灵力选中了他去拯救世界,因此只有他可以戴上金灵锁,只有他能保护五灵力、对付黑衣人,成为最强的五灵卫。

可是之前他在和队友们一起去帮助别人时总是“帮倒忙”,所以菲菲等人认为他不适合戴金灵锁。为了保护水晶城,菲菲等人来到了通往水晶城的唯一一条路上等待黑衣人。黑衣人出现了,可菲菲他们打不过黑衣人,更糟糕的是菲菲被打“飞”了,落到水晶城里被压在了石头下面!猪猪侠发现了她,可他并没有因为菲菲之前对他的冷漠而置她于不顾,他拼尽全力去救她!菲菲明白了,五灵力的选择没错!菲菲把金灵锁交给了猪猪侠。此后,五灵卫们齐心协力对抗黑衣人。可他们最后发现:黑衣人竟是未来的猪猪侠,而他的目的正是为了拯救大家、阻止灾难的发生。但一切都晚了!大怪物出现了!黑衣人和猪猪侠、菲菲一起对抗怪物,最后,黑衣人牺牲了自己,把怪物毁掉了。

看完电影,我为猪猪侠那种为了帮助别人、为了成为大英雄而努力地去成为五灵卫的精神而感动;我为菲菲的善解人意而感动;我为黑衣人那不顾大家的误解仍愿意为保护大家牺牲自我的精神而感动……回想我自己,平时做事总是半途而废;生活中我也经常会因为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和别人闹脾气;为大家牺牲更谈不上……

看完这部电影,我收获了很多。我想,我需要把我的那些毛病改一改了!

《胡小闹日记之不比聪明比努力》(优秀范文)


期终考试结束后,我和爸爸妈妈去新华书店买书,一本叫《胡小闹日记之不比聪明比努力》的书吸引了我,里面的故事幽默风趣、引人入胜,在书店里我津津有味的读了一下午。

这是一部妙趣横生的小说,主人公胡小闹是个爱耍点小聪明的小学生,他有着孩子纯真的童心。胡小闹因为一次成绩优秀,被老师夸奖后就沾沾自喜,于是到处去炫耀自己有着聪明的头脑,甚至还把脑筋急转弯当做耍聪明的捷径。林聪是个智商极高,还曾经是奥数冠军的厉害人物,也是胡小闹的偶像,他有好几辆拉风的摩托车,并且还能挣钱,可惜的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却走向了歧途。胡小闹和他的小伙伴们在经历了很多之后,终于明白拥有一个聪明的大脑,还是远远不够的;一颗懂得努力的心,远比一个聪明的大脑重要。

小说所描述的故事,让我不禁想到了方仲永和章学诚。方仲永是个5岁就能写诗,还能借物咏志的少年天才,从小就有一个聪明的大脑,但是却被父亲每天拉着四处拜访同乡,把他的聪明当做有利可图,结果缺少了继续学习的努力,到了最后却成了王安石笔下的伤仲永。

相反,清朝著名学者章学诚,小的时候并不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他的记忆力很差,别的孩子念书背书,很快就能滚瓜烂熟;而章学诚读书,却一天的时间也读不熟几个字。亲戚朋友们看到都叹息地说:“这个孩子天生智力差,长大了也不会有什么大出息了。”亲戚朋友们的话虽然不好听,但却坚定了章学诚学习的信念,他不灰心不丧气,每天比别人用更多的时间,勤学苦读,后来他完成了历史学著作《文史通义》,终于成为一个著名学者。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先天的聪明,并不是成功的保证,后天的努力才是成功的关键。勤能补拙,即便没有聪明的大脑,但是只要足够努力,终有成功的那一天。

查理九世之恶灵栖息的乌鸦城(精选优质读后感)


自从爸爸买了四本《查理九世》系列后,我就对其中这本情有独钟,不知道为什么,看了一边还想再看一遍,可能是里面的情节精彩吧。

这些书基本是这样的——设悬疑,了解知识,探险,最后原来都是普普通通、寻寻常常的事情,或者是误会一场。

这本书是是说主人公墨多多和他的神奇的狗去了一个叫乌鸦城的镇上,然后多多觉得无聊就找来了他的冒险队的成员来陪他,但是发生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神秘的石碑、惊奇的鸦神预言、神秘的大祭司、古怪的人民和来历不明的九。最后弄明白这小镇地底下是神秘勇者的墓室,他追杀残忍的鸦神和他的部队,然后在小镇上了此残生,把真相告诉了镇长:他原来就是鸦神,在一次战争中错杀了自己心爱的女儿,他心灰意冷,最后弃暗投明,一路追杀他的残部。九是原来准备把这秘密公布于世的准镇长的儿子,他是来寻找答案的,鸦神宝藏被长老的儿子偷了,但是长老儿子也失足跌下了深井,偷来的夜明珠被伪装在二龙戏珠的神像上。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和我看过的一个系列差不多——《稀奇古怪乐小米》系类的书,但是我觉的还是《稀奇古怪乐小米》好看,因为它我记忆模糊,紧张刺激,恐怖悬疑,情节十分吸引人。

这本书每一章节都有一个智力问题,可以增长知识,丰富阅历,我推荐这一系列的书。

《米小圈上学记之小顽童和老顽皮》(优秀范文)


一个寒冷的冬夜里,我随手从书柜里拿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小顽童和老顽皮》,刚翻了几页就被书里的故事吸引了。

这本书讲的是:米小圈有一个远房的二爷爷即将来家里做客,米小圈特别开心。等啊等,盼啊盼,一个月后终于把二爷爷盼来了。虽然二爷爷非常疼爱他,可米小圈还是失望极了。因为二爷爷不仅睡觉打呼噜,而且从来不给他买玩具。最让米小圈生气的是逛商场时,米小圈看中了一辆自行车,二爷爷一看标价一千多,就硬把米小圈拉走了。从这以后,米小圈再也不理二爷爷了。说也奇怪,这件事之后,二爷爷经常早出晚归。一天、两天、一个月过去了,二爷爷该走了。可就在二爷爷准备走的那天早晨,二爷爷却突然失踪了,于是全家人出动在附近找了几个来回都没有找到,这下可把大家急坏了。就在这时,米小圈的二爷爷推着一辆崭新的自行车向大家走来,米小圈定睛一看,二爷爷推着的正是他最想要的那辆自行车。原来米小圈的二爷爷这段时间的早出晚归都是为了出去捡汽水瓶子,二爷爷用捡汽水瓶子的钱给米小圈买了一个他最喜欢的自行车。

读到这里我特别心疼米小圈的二爷爷,他是如此的喜欢、疼爱米小圈,可米小圈却不懂事不领情。他的二爷爷不给他买自行车肯定是有原因的,米小圈却认为是二爷爷故意不给他买,不给他买就是不疼爱他,不给他买他就不喜欢这位二爷爷,不给他买他就开始记恨这位二爷爷。米小圈,你实在是太任性了,在你不理他的这段时间,你的二爷爷该有多伤心呀!

就在责备书中米小圈时,我的脸也“腾”的一下红了,因为前几天我犯了和米小圈同样的错误——任性。

那天,妈妈带我去商场买东西,刚走进商场我就看中了一款四驱赛车,妈妈看了看标价说:“就这么小的车子还要350元,太贵了!”说着拉着我就想走。我一看不乐意了,站在赛车前死活不肯离开,拽着妈妈的胳膊吵着非要让她给我买。妈妈估计被我吵烦了,使劲一甩胳膊,挣脱了我的纠缠一个人进了超市,留下我在那委屈流泪。从那以后,我就故意和妈妈唱反调,早晨她叫我起床我装听不见,吃早饭时,嫌早饭不好吃故意饿肚子,晚上放学回到家本来早早就能写完的作业非得拖到十一、二点。这场“战争”持续了两天后,我终于在书房里看见这款我喜欢的四驱赛车。这下我高兴了,可听到的却是妈妈的叹气声。

本来我觉得我喜欢的东西妈妈就应该给我买,可看了这本书以后,我发现我错了。350元对我来说只是一个数字,可对妈妈来说这是她付出的汗水与心血。虽然妈妈不用像文中米小圈的二爷爷一样四处捡汽水瓶挣钱,可妈妈的钱也不是天上飘下来的,而是她一分一分挣来的。妈妈是一位小学老师,她在学校为她的学生操碎了心,尤其是那些调皮的学生,妈妈总是绞尽脑汁来教导他们。在学校批不完的作业,每次都会拿回家批到很晚很晚……而我,却从没在乎过,还如此的任性。

书的最后米小圈被他的二爷爷感动了,和二爷爷成了忘年交。从今以后,我也得改掉我这个任性的坏毛病,多体谅妈妈,做一个懂事的好孩子。

老师评语:这篇读后感语言生动流畅、感情真挚,从文中的米小圈能联系到生活中自己的任性,从而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特别棒!认真、努力的周方岩,老师为你感到骄傲。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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