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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书心得

发布时间:2021-12-10 来源:互联网

读书心得模板:《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慨。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书是泥土,能生长万物之精。博览群书的人,往往知识丰富,能集众家之所长与其身。每个人对于优秀的书籍,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那么,哪些读书心得写得不错可以借鉴呢?或许你需要"读书心得模板:《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慨"这样的内容,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红与黑》被誉为“灵魂的哲学诗”,是一本批判现实主义的书,值得青少年们去阅读。那么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慨,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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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慨1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又译为斯丹达尔,原名玛利亨利贝尔,自1830年7月革命后就一直在政府供职。他生前默默无名,在文坛上根本没有立足之地。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写出了让世界上最著名的的文学家、批判家都很感兴趣的作品。可以说,斯丹达尔完全是凭借这本书便在文学史上取得了几乎和巴尔扎克比肩的位置。

《红与黑》是法国乃至欧洲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小说主要就是描述了于连索海尔这个人,以他和两个女主人公的爱情为主线,最终的结局是他的两次爱情都破灭了,他自己也死了。

看完第一遍感觉有些糊涂,架不住好奇心,多次阅读之后终于有所了解。于连是独自一人在与整个社会环境冲突,加上他那巨大的野心,最终导致了他的厄运。我个人认为于连是有点变态的,因为在第一次爱情的时候,他完全是一种下层人对上层人的报复心态。他因为看不惯市长的傲慢就想去占有市长的妻子来报复,他成功了。

读得多了之后,我才发现于连这个人的性格太特别了。他追求真理,却又为反动势力效劳;他正直善良,却又以虚伪的面目出入贵族阶层。从他的所作所为中,我读出了野心,以及他心中那股不甘低人一等的强烈欲望。

然而我最推崇的还是这部书的心理描写。不得不说,斯丹达尔的心理描写真的很有特点,在作品中,人物心理的挣扎、矛盾、扭曲、斗争……每种变化都真实细腻、深挚动人,有着独具匠心的刻画,充满了逻辑和理性。尤其是在描写于连和两个女主人公的爱情时,那心理微妙的变化和发展过程分析的相当的精致、独到。也怪不得丹纳都说斯丹达尔是这个时代和任何时代最伟大的心理作家。他开创了心理小说的先河。

这部书反映了法国下层青年的想法和处境,于连就是一个这样的体现,可能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他,但肯定都会被他吸引。

这的确是本好书。

《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慨2

在断断续续历经两周的阅读时间里,我好不容易读完了它——《红与黑》。

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名著外,对其被称为名著的意义没有一个真正的理解这是一本很久远的书了,《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写出这么一曲折故事的才人是已逝世很久的司汤达,他生于法国,我非常敬佩他能写出如此长的小说。我看的这本书是缩版,把几十万的字缩到了几万字而已。但是书中的故事却依然表现得淋漓尽致。书中描写主人公于连在“红”与“黑”的道路选择上进行了痛苦的挣扎,但其中终极目的,都是想无所不用其极地跻身于上流社会。 于

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做出很多评判——有的说他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有的说他是一个野心家的毁灭;还有的说他是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我认为书中的2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择上,是选择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将军,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爱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爱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因为它太可贵了!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慨3

他满怀热血,一心怀念拿破仑时代凭个人奋斗取得成功的理想社会;他才华横溢,是驰骋在上流社会里的一个木匠的儿子;他野心勃勃,并把它埋藏在病态的外表下。他是于连——《红与黑》的主人公,一个散发着无限魅力的深深吸引着我的人。

他一生曲折,为了适应时代,违心的研究《圣经》,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的滚瓜烂熟,他高傲、包含着不甘,在市长家做家庭教师时,他和德·雷纳尔发生了暧昧关系,不可否认其中包含着某些真挚的感情,但却更像是一种报复心理,当他占有德·雷纳尔,德·雷纳尔求他爱她时他说:“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或许之后他包藏祸心的与玛蒂尔恋爱,证实了,他已经将爱情当做工具,成了彻底的野心家。

为了向上爬,他伤害了很多人,然而却每每在之后忏悔,他蔑视贵族阶级的庸俗,怯懦,却又羡慕地位和财富,他憎恶大资产阶级的惟利是图和虚伪,却又不得不穿上教会的黑袍。通过于连以各种行为作出的报复和反抗,作者向我们揭露了一个动乱,扭曲的社会。同时也预言了它最终的灭亡。

在他向德·瑞那夫人开枪之后,于连便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在狱中的思考,以及自杀式的发言尤其吸引着我。他很虔诚地忏悔自己的伪善:“只剩下很少的日子,竟忘了生活和爱情。”同时他明白了,生死和永恒,都是非常简单的问题:“一个蜉游在烈日当空的夏季里,早上9点钟出生,晚上5点钟死去,它怎么能了解黑夜这个字的意义呢?再让它延长5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而且了解什么是黑夜了。”

命运之轮不断转动,于连留在殷红与浓黑的挽歌中,我只是小孩子,无法理解《红与黑》里对社会深沉的批判,我只知道,再黑暗的社会,终会随风而逝,只是于连却长存我心,吸引着我,他狂,桀骜不驯,他痴,至死不渝。在斑驳着阳光的血迹里,他的一生像就是迤逦的风景。

《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慨4

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在那个时代,是属于下层阶级的,为此,他受到当地贵族和资产阶级的轻视和侮辱,他痛恨所有贵族和资产阶级,但是他又不满他自己所属的阶层,而是不惜一切代价要往上爬。为此,他做了许多违心的事,比如说仔噶、、为了刚开始为了讨得教父的欢心,而把两部经书背诵下来,诸如此类的事,还有很多。

他从来没有在他家人那里得到过家人的温暖,由于长得瘦弱,干不了重活,他便被父亲和哥哥们嫌弃,拳打脚踢更是常有的事。譬如刚出场的时候,他便因为没有在干活而被父亲打骂,在于连顺利在市长德。瑞纳大人那里得到优厚的俸禄,穿着得体时,他的哥哥却嫉妒交加,痛打他一顿,全然没有骨肉之情。这也是于连多疑性格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吧!

再来说说他和德瑞纳夫人之间的情感。于连是多疑的,他把别人一切的活动都当成有目的性的,甚至连市长大人的孩子对他的敬爱也被当成了一种侮辱性的行为。同时,他又是极其敏感的,别人的一句玩笑,甚至只言片语也会让他内心泛起惊涛大浪,“名门子弟,教养有素”这几个字眼也能让他不痛快好一阵子,只因为自己不是名门之后。正因为这种性格,他对可以说,刚开始的时候,他对得瑞纳夫人抱着很强的目的性的,因为市长大人对他的蔑视,所以才会借助市长夫人来达到报复市长的目的。当市长夫人握住他的手时他巴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特别是在市长大人面前,当他知道市长夫人喜欢上他时,他内心不是激动,而是欢喜,他觉得一个贵族妇人喜欢上他这个出身卑微的小子,这是使他非常兴奋的。甚至在薇拉夫人和德瑞娜妇人之间,他还做了一个选择,衡量的标准居然是薇拉夫人一开始看见他的时候就是穿着得体的模样,而德瑞娜则看见了他羞涩手拿旧羊布衫的穷酸样——当然,这一切都是他自己臆想出来的,因为的瑞纳夫人并没有介意他的阶级。

他将名利看重于一切,他精通拉丁语,能够背诵出经书,得到许多人的赞颂。

《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慨5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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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模板:《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个人感慨


富兰克林是一位真正的名垂千古的伟人。作为一句作家、发明家、幽默大师,他的一生,为人们树立了一个献身于公益事业的榜样。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个人感慨,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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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个人感慨1

Q:从文章中,富兰克林提到他的父亲虽然从未担任过任何公职,但镇上有头面的人物会经常拜访父亲,征求他对一些事物的意见,并且对父亲的判断和建议都高度重视;私人问题也会请教父亲;争执的双方也会选父亲做一个公断。我们可以看出来富兰克林的父亲是怎样的一个人?

A:富兰克林的父亲,无论是公共事务还是家庭私事,都有着深刻的见解和正确的判断。这通过盐沼这件事情,就可以看出来。

富兰克林自述“好几个小伙伴都收到了父亲的惩罚”、“父亲最终使我深信”,从这些细节,可以看出,盐沼事件,一是富兰克林没有受到父亲的惩罚;二是他的父亲是一个深明大义且以理服人的人,因此才会获得富兰克林对他的认可。从这里,我的反思是,孩子出现问题不可怕,关键是父母在这件事上的态度和处理方法。

首先要允许孩子为自己辩解,然后再一同来分析问题的所在。要比一味的惩罚和说教来得好。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个人感慨2

在暑假里,我读了《富兰克林》自传,它主要讲了富兰克林出生在波士顿的一个工人家庭,由于家境贫寒,他只读了两年学便辍学,12岁就去他哥哥的印刷所当学徒,富兰克林在空余时间读书,还四处游历,在费城举办了一个共读社,25岁时在费城又创办了第一个公共图书馆,45岁又创办了费城大学。后来,他帮助美国独立,在1776年到1785年之间出使法国,1778年缔结了美法联盟。

我认为富兰克林是一个努力的人。他早年辍学,但在空余时间还努力读书,他长大以后更爱学习,获得了多个学院的学位。

我还认为他十分爱国,他参与了起草《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还用他丰富的认识让美国与法国联盟,对美国有着众大贡献。

他也是一个为世界做出了世大贡献的人,他在电学中是一个著名的人物,他提出了电的单流质理论,还创造了电荷守恒定律,并且破除了人们对雷电的恐惧,统一了天电和地电,并制造了避雷针。

他并且是一个善于发明的人,他发明了三轮钟、高架取书器、新式路灯等,给人们的生活造成了极在的便利。

富兰克林是一个努力、爱国、为世界做出贡献、善于发明的人。他的品牌值得我们去学习。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个人感慨3

一个出生低微的青年,缺点很多挫折不少,但是凭借对知识的渴望、对未知的好奇、对提高自身的不懈努力以及对服务他人的一腔热情,最终在文学、科学、商业、政治各个领域都取得了成就,成为了被印在百元美钞上的男人。

这本自传的前半部分最有趣,写了很多年少时光的真实细节。既有青年人的上进,比如坚持用午餐和下班的时间通过阅读和仿写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也有很多其他人可能不会写进自传的内容,比如懊恼自己因为对朋友的女友动手动脚导致朋友的绝交,从而也要不回来朋友欠自己的债了。

在他的诸多优点中,最让他与众不同的应该是他的好奇心和实干精神。上至闪电的本质与洋流的温度,下至壁炉的构造和路灯的设计,他全都关心并且用实践来验证。自从40岁上下通过开连锁印刷厂实现财务自由以后,他有了更多的时间从事研究和公共服务。但是他对世界的好奇和从身边做起服务他人的热忱其实从很早就显现出来了,并贯彻一生。

富兰克林是一个杰出的人,可以说是实用主义的代言人。没有太多形而上的思来想去,就是撸起袖子干,干出一番天地,值得敬佩。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个人感慨4

暑假里,我读完了《富兰克林自传》,深有感触。

富兰克林,原名本杰明.富兰克林。他是著名的政治家,科学家,也是出版商,印刷商,记者,作家慈善家,杰出的外交家及发明家。他是美国革命的重要领导人之一,还曾进行多项关于电的实验,发明了避雷针,双焦点,眼镜蛙鞋等等。他的《穷理查历书》包含了大量关于勤俭致富与为人处世得精彩箴言,被誉为美国文化的基石,对人们的价值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的《自传》更是以其左包含的人生奋斗与成功感悟,以及对善于美德的褒扬,被公认为是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美国精神读本。

富兰克林17岁就被他的哥哥虐待,,他的文章引起了殖民地政府和亲教善男性女们的敌视,所以就一人搭船南下。一路上也是千辛万苦,经过纽约,再到费城先从学徒工做起,靠自己的勤奋,智慧自立门户,。成了成功的印刷商,于是又办报纸,又当邮政局长,从事公益事业,出任了殖民地议会议员,最后成了开国元勋之一。

富兰克林不是天马行空,独来独往的天才,他是一位顺应实事,靠自己勤学苦干打造出来的通才。富兰克林无疑是一位文化英雄,造就这位英雄的实施又是怎样的?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个人感慨5

《富兰克林自传》是一部影响了几代人民百年不衰的励志奇书。它包含着人生奋斗的真知,以及善于美的真谛,是一本公认的好书。毋庸置疑富兰克林是美国最杰出的人,成为了美国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外交家、科学家和实业家。还告诉我们要刻苦自学,远离陋习,健全人格

纵观富兰克林的一生,其实他也没有太优越的生活条件,他出生在波士顿的一个皂烛制造商家庭。由于经济困难而辍学。日子过得艰难,他却应用闲暇时间拼命读书,在许多方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还通过努力自学熟练掌握了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和拉丁语。

我们要尽可能的学习富兰克林立下的13条美德:沉默,生活秩序,决心,俭朴,勤勉,诚恳,中庸适度,清洁,镇静,贞洁,谦虚。这13条箴言,一个上进的人,势必会严格地要求自己做到最好。

我认为他是真正努力好成功的典范,可以作为我们所有人人生的榜样。

看完《富兰克林自传》后,我深知人不可被懒惰所征服,不可被原来的自我所束缚。还要学会脚踏实地,勤劳刻苦……学富兰克林,做一位成功的人!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个人感慨6

这个暑假我读了《富兰克林自传》,这本书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的一部代表作品,它描述了富兰林从一个贫困家庭中经历种种磨难后成为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成长经历。

《富兰克林自传》是美国第一部现代自传,它叙述了成功的经历和失败的教训。富兰克林出身贫寒,十二岁就为做印刷匠的哥哥詹姆斯做学徒,在詹姆斯出版的《新英格兰报》,富兰克林开始成为撰稿人。后来因为兄弟关系破裂,富兰克林而离家出走。到辗转纽约、费城等地方,富兰克林从打工渐渐地成为了一个成功的老板。后来通过刻苦的自学,最终成为勋卓著的政治家、有多项成果的科学家和成功的实业家。

富兰克林生下来时,比我们中最穷的人还要穷,但他具有不以自己的穷困为耻的勇气,并凭借这勇气成为他生活的时代和国家中最出色的人。托马斯。杰斐逊曾这么说过:“他是美国的第三任总统,可见这本书带给美国人的影响至深。

我读后深有感触,我们现在的条件不知道要比富兰克林好多少倍,但为何我们却没有他成功呢?不要为自己找借口、找理由,成功总是由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构成的,成功其实不难,是人的本心。一颗用坚持的不会放弃的心!我也要学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刻苦学习,不管成功与否。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个人感慨

读书心得模板:书籍《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想


《红与黑》这篇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尤其是他的两次感情的描述,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书籍《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想,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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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想1

毫无疑问的,《红与黑》是一本让人“百读而不厌”的书。其原因在于有很多种读法,像许多名著,例如《红楼梦》,有人读出了革命,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爱情,有人读出了人生。等等。所以,怎样读才能解“其中味”,是这两本书面临的共同的问题。

其实这本书最主要的内容是关于于连。索莱尔的悲剧命运,因为他是小说的主人公,全部《红与黑》就是他浮沉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只靠自己的聪明材质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它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然而正当他爬上一定的位置,自以为他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曾经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藐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里爬上高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终于不曾放弃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于连的迷误正在于他那“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的决心。其实到最后,于连也感到了德·莱纳夫人给他带来的幸福。他于是悔不当初,可惜一切都晚了。不过于连从顶峰上跌落下来,不是说他已经失败了,而是说他开始走出误区。加缪讲过屡战屡败的西绪福斯的故事,说他是幸福的。我们不妨袭其意而反用之,不说追求中的于连是幸福的,而说醒悟了的于连是幸福的。

由此可以看出幸福的确是难得可贵而又值得珍惜的,可在《红与黑》中有句话:“权势!先生,难道不算什么吗?愚者的尊敬,稚者的惊讶,富者的羡慕,贤者的鄙视。——巴纳夫”看来权势也非常重要,当然,在少数人眼里也许不是这样。有了权势,可以得到很多,也会失去很多,还有可能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像于连那样的“悔不当初”。尽管如此,还是有大多数人想飞黄腾达,毕竟飞黄腾达在有些人眼中是“百利而无一害”。权势和幸福也许并不像鱼和熊掌那样不可兼得,当然权势也许也是一种“幸福”,但是权势有可能会毁了一些往往拼搏一辈子都得不到的东西,如幸福。

结局的最后,于连“难逃一死”,德·莱纳夫人也在随后的三天里死去。在看起来悲剧的故事中,其实蕴含着一个令人惊叹和折服的“美好”结局。你选权势,还是幸福?

书籍《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想2

一本好书往往便是一个时代或是一个人群的缩影。暑假中我读了司汤达的《红与黑》,一直到现在便再也没有看过一本别的书,原因是,要思考的东西太多了。

我读的书少,把书归类显得没有什么意义,但我还是忍不住把《红与黑》和《基督山伯爵》归进了“复辟文学”中,《包法利夫人》一流虽也成书于那个时代,但却没太表现出那一代人的普遍特征——那是梦被偷走的一代人!

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个很让人着迷的人物,他诚然是法国革命时期塑造出的千千万万“矛盾体”中的一员,他的身上有着“红”的一面——受拿破仑的影响,渴望穿上鲜红的军装,建功立业,也有着“黑”的一面——面对法国封建王朝的复辟又希望能身着黑色的道士服,不费吹灰之力地过上好日子。与此同时,他身边也不乏法国人民骨子里的浪漫主义与冒险精神……

这一切,想必在那个时代许多的法国青年身上都能看到,但我们的主人公之所以特别是因为他的梦没有被偷走。他的人生就像一盘棋,他的梦想就是获胜的最终目标,他的每一步行动,他都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在做着什么,下一步要怎么样,结果会怎么样,这一切都被作者用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出来。

就是有着这样梦想或是所谓“野心”将主人公身上种种矛盾的特质结合起来。为他这盘棋提供服务:军人的魄力让他一个一个放倒前进路上的障碍,教士的睿智让他能冷静地分析与判断局势并作出决定。与此同时,他骨子里的浪漫主义和他“梦想”的作用下也已扭曲为一种难以言表的趋利心、虚荣心以及对爱情的追求的结合体。最后,那一丝丝的冒险主义又为他的这盘棋增添了那么一点不确定的因素,毕竟,一个完全理性的人太可怕也太不真实。

反观那个时代,其他人便在过着的一种没有梦想,行尸走肉似的生活了,时代的巨变使他们的价值观扭曲,也偷走了他们的梦想。新的资本家们被“十”与“一”这一对数字的恶魔束缚,过着为了金我钱不惜付出一切的日子,而贵族们则“仍旧随时能从栅栏的缝中看见罗伯斯比尔的囚车,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糜烂的日子……”每个人都在自己扭曲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心中只剩已被偷走的梦想。

于连死了,带着他没被偷走的梦想死了,他的情人买下了他的头,悉心地埋葬了,实现了她已偷走的梦想。

“梦想”一词在这个社会已被人们不知强加了多少本不属于它的意思,有没有它,人们都一样活着,又是或许,一个理想没有被偷走的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做的事是为什么。

书籍《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想3

《红与黑》不是一部凭空杜撰的作品。在作者司沕达笔下展现的是整个法国社会的一个典型窗口――法国复辟王朝后期小小的维里埃城的政治格局。而作者因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的身份也令主人公与连的一生染上了浓重的政治气息一与戏剧色彩。

不同的人眼中有不同的《红与黑》。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革命,也有人读出了爱情,而我看到的是于连在社会中出人头地的欲望与勃勃的野心,是一个年轻人追求梦想的美妙旋律。于连对拿破仑佩服得五体投地。想要驰骋疆场,马革命裹尸。可为了适应时代,他只好掩藏自己勃勃野心,做一名伪善的君子。但他聪慧出众,被聘为市长的家庭教师。然而做仆人的卑贱处境激起了他反抗的欲望,因为与女主人德瑞纳夫发生恋情,后来事情败露,不得不去贝桑松神学院学习。后被人推荐,来到巴黎,在侯爵府当了秘书,又同其家小姐拉莫尔产生恋情,并借助她登上轻骑兵等十五团中尉之座。当他高高在上,出人头地时,却被市长太太告发,他便开枪射杀德瑞纳夫人,被判死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中,为实现自己巨大野心,他不仅要处处显示自己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各种不光彩手段,例如虚构,作假和违人之举。他蔑视贵族阶级的庸俗,怯懦,却又羡慕其他地位和财富,他憎恶大资产阶级的唯利是图和虚伪,却又不得不穿上教会的黑袍。

我们这个年代的年轻人,对前途和命运充满渴望与希冀,也有飞黄腾达,出人头地的欲望。我们也许早就忘却了小时候第一篇关于理想的习作了。为了顺应时代的潮流,为了遵循利益的法则,我们不停地改变着,追随着更体面更充裕的物质生活,哪怕在纷繁的人流中难以呼吸,遍体鳞伤,仍要强忍着华丽外面下内心的焦虑和煎熬。

人流中一双双几近木讷的眼睛,也曾经闪闪发光,也曾经怀抱这自己最本真、最单纯的理想踏上人生的旅途,但在希望成为科学家、军人、老师的种种过程中渐渐变质,变得更能趋合别人的需要,变得只剩下一个空空的躯壳,已经丢失了灵魂。不断戴上又摘下一个又一个面具,在重复地演着于连的一个又一个悲剧,而这时,谁又会想到自己孩提时代,其实向往的是永远快乐。

好酒都是俞陈俞香,一部好作品亦是如此,因为在每个读者心中它都有着不同的魅力。

书籍《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想4

初次听到《红与黑》这个书名,觉得有点奇怪;初次拿到这本书,觉得有点兴奋;但初次读完这本书,不禁觉得有点深深地触动。读这本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仅是因为它篇幅长,文字多,更是因为它所包含的内容与深意,让人可以长久的琢磨,它表现出来的那种时代气息与给人的那种触动是难以抹去的。从《红与黑》中,读懂了很多世间人情,看明白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游戏规则,也深深体会到了人间的种种真情。

可以说整本书的主人公是于连。索雷尔,这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从他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被父兄鄙视,生来常遭毒打。但是,他把自己的头脑身体全都给了书本,他想成为一个像拿破仑一样的英雄。他任家庭教师期间,与女主人瑞那夫人发生了恋情。她是一个第一个爱他的女人,她也是第一个他爱的女人。但那种对功名的狂热追求让他攀附权贵,与拉穆尔侯爵的女儿玛娣儿特小姐发生了关系,但因种种原因,他谋害故情人,却落到了死亡的地步。而最终的结局呢,瑞那夫人信守诺言,没有采取任何方法轻生,但却在于连死后第三天,抱着她的孩子永远闭上了眼睛。

这本书的结局是一个悲剧,而两个贵族女人的爱,一个是深沉,一个是狂热,他们为了爱而可以放弃一切,正如有人曾说:青春的爱情就像阴晴不定的四月天,稍不留意,就会遮上一片阴云。也许她们从不想过要失去他,他的英俊,他的才华,他的那种神气让二人沉醉其中,瑞那夫人那种心灵上的爱情和玛娣儿特小姐头脑上的爱情相映成趣,她们的爱情方式不同,但他们都表现出了对贵族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

当于连发现自己得对她们的爱情不再单纯,而是加上了虚荣的成分时说:“我把自己毁了”,是啊,他已经让自己严重脱离了那个时代的轨道,也暗示了他悲剧的发生,而那两位贵族女人却摆脱奢华的贵族生活,用几近丧失尊严的方法来博得爱情。整个爱情故事都是若即若离的,直到生命终结之际,他对瑞那夫人的真正爱情冒出原始的火花,但那已经无济于事。

理想有很强的动力,于连作为一个青年人,他的那种追求英雄的梦想的冲动,正是对那个时代的反抗,他不希望自己碌碌无为,虚度青春,面对现实的阻碍与无法实现抱负。要么逃避,要么反抗,我们从中应该学到,面对如此这般情况,要敢于反抗,不能甘做平庸之辈,要敢于追求自己的理想,对生活充满热忱,反抗空虚的度日。但我们也应该呼吁:要想改变这种情况,靠个人是行不通的,我们必须共同努力。

书籍《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想5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感情的描述,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感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感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感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感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之后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感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感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能够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感情。但是,于连的两次感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述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感情心理描述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感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述。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下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书籍《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想

读书心得模板:《乌合之众》读书心得个人感慨


《乌合之众》虽然是一部学术性著作,但语言生动流畅,分析鞭辟入里,入木三分。那么关于《乌合之众》读书心得该怎么写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乌合之众》读书心得个人感慨,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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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合之众》读书心得个人感慨1

读勒庞在一个世纪前写的这本《乌合之众》,就像是在读一本二十世纪的人类史。他以先知一般的洞见,察觉了群体——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单元——的各种特点及影响,并预见到,群体在一个愈加明主的社会中必将扮演愈加重要的角色,但也因此必将造成更大的危害。

勒庞该是个种族主义者。恕我可能对西方大众文化批判无知,但纵览全本书,“种族”这个词出现得最多次。勒庞认为:种族是决定人类行为最深层的因素。正是种族保留下来的“生理解剖学的”因素,决定了人类的无意识动机,而无意识动机又是群体行为的动因。所以,即使群体一律的无知、多变、冲动……但表现出来的方式又因种族而有所不同。

勒庞应该也是个精英主义者。在书中,他毫不掩饰对安德鲁撒克逊民族的崇拜,深为认同后者个人主义的民族特性。而他却多次地将法国大革命归结于本民族群体意识的主导,失望之情可见一斑。

看书时不时被他武断、不加推导的结论所烦,认为其要是放在当代,可能连出版的机会都没有,或是很快就销声匿迹。然而,这本书之所以面世百年之后,还能被人所关注,被许多社会学家尊为“研究社会心理影响力最大的一本书”,必然有其独到之处。依本人拙见,还应归功其对于未来强大的预见能力。二十世纪世界的两次大战,不都是群体行为被诱导出、传染、放大后的结果吗?在看我们中国解放后的那场浩劫,不也是一场群体的狂欢吗?尽管勒庞的论证缺乏依据,但他仍能不无预见力地指出:“那些领袖们,杜撰一个模棱两可的词汇,描述一个伟大的图景,鼓动群体……而这些新东西不过是过去的专制换了张面孔……”正是群体最深层的无意识动机的稳定,人类一切看似美好的革命都像反复过去——看看半个世纪前的中国,和封建社会有什么区别?

就写这些吧,大多数感想还是要边看书边才能蹦出来的。最后勉励自己一句:保持自己的批判精神、怀疑精神,永远不要随波逐流。

《乌合之众》读书心得个人感慨2

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是法国社会学家勒庞创作的社会心理学著作,对于学习大众传播学专业的人来说,这是一本研究大众心理学的鼻祖之作,它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最近浅读了这本名著,这本书因为理论和专业术语很多,很难坚持完整读下去,找了中译版本研读了,一点心得体会分享一下。这本书可以说是群体心理学研究的开山之作,书中的某些理论的确跨越了时代的束缚,直到现在也能从社会的一些事件找到与之对应的现象,堪称经典之作!书中的一些理论都是可以印证在社会实践的方方面面。不得不说,勒庞先生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的各个方面深度剖析,极尽看似平淡之词,实则抽丝剥茧,透过现象看事物本质,直指惨淡的人性特点,这个确实在社会心理学领域树立起来一座大众心理研究的里程碑!

这本书里的几个观点现在来看还是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其中:群体作用导致个体智商下降。

俗话说“人多力量大”,那是不是当群体聚合的时候,群体的智力会高于每一个个体,不是的;那是不是就是他们智力的一个平均值?答案是不会的,特定时间和背景下,群体智商的智力会远远低于个体智力水平。

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所说:“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个人观点和是非,用所谓的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

为什么有的犯罪团伙里面的成员最后为了利益不惜内讧自残,那些平日里的手足之情,兄弟之义为什么会不复存在,其实说到底都是为了利益,内有手足之情,他们就是一群典型的乌合之众。

还有一些职场上面的人士,如果没有个人强烈的主见意识和是非观点,一旦自己的观点或者建议与群体意见相碰撞或者抵触,个人就会收回自己的观点或者意见,从而屈服于群体的意见,不管这种意见是错还是对,这时候个人的智商就会降到最低,强势一方的观点就会越来越强势,弱势一方个体就会沉默不语,呈现出螺旋状的下降趋势,这个观点和沉默的螺旋理论有点类似。

德国的学者:伊丽莎白·诺尔-诺依曼提出一个大众心理学理论:"人们在表达自己想法和观点的时候,如果看到自己赞同的观点受到广泛欢迎,就会积极参与进来,这类观点就会越发大胆地发表和扩散;而发觉某一观点无人或很少有人理会(有时会有群起而攻之的遭遇),即使自己赞同它,也会保持沉默。意见一方的沉默造成另一方意见的增势,如此循环往复,便形成一方的声音越来越强大,另一方越来越沉默下去的螺旋发展过程"。人是社会性高等生物,是群居性的生物,大多数个人会力图避免由于单独持有某些态度和信念而产生的孤立。这个理论在职场和社会生活中有有所体现,特别是个人观点孤立,小群体联合提出自己的强势观点时候,个人不得不屈服于群体,牺牲自己的正确的观点,从而获得占时的妥协和顺从。

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他的所作所为就不会在承担个人的责任,这时候每个人都会暴露出自己不受到约束的一面。群体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

盲从行为在智商下线的时候就会占据制高点,回想那些昔日的“抢购猪肉,抢购食盐”、“抢购板蓝根”事件,无一不是个体在群体行为中的智商下降事件的代表,盲从群体行为,放弃个体的理性思考的典型案例。

但愿我们都不是乌合之众,远离乌合之众的负面影响,不要人云亦云,做一个真实的自己。

《乌合之众》读书心得个人感慨3

如果我们承认马克思关于“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的论断是对的,同时承认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关于“群体在心理学上是幼稚、无知、无理性且容易被利用的”。那么我们就能够轻易的明白为什么某些人总是强调“这是人民的选取”或者说“这是历史的选取”了。

其实在读这本书前,我对于马克思关于“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这句话是比较坚信的。也许我这种坚信恰恰是如乌合之众中所说的那种身处于“无知的群众”中的一种无理性的被绑架的坚信。正因从历史的大趋势来讲,社会国家乃至世界确实是在向着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方向发展,这不正好说明了“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么?

但是事实是我们在历史上几乎看不到人民群众对历史的方向有什么明确的利己性倾向。群体能够在某一个时段将一个有利于自己的政府扶植上台,同时又可能正因一些根本无法确定的谣言立刻将这个政府踢下台去。而在历史上起着决定性的把握历史方向的关键因素并非群众的意见,而是那些能够引导群众力量的个人或至少一小群持续头脑冷静和清醒的人。

也不必须持续清醒,有的时候这些领导者本身也并不清醒,他们可能耽于自己完美的政治信条或宗教信仰之中。但关键的是,需要这么一个核心似的“英雄”将这一切的信条、理念、信仰化为一种不可量化的“情绪”,才能使之最终被“群体”所理解。

根据庞勒的理论,在讨论各种因素对群体的影响的时候,理性是放在最后一位的。几乎没有人能够在一个群体中以个人智慧为整个群体智慧添光增彩。群体智商必须且永远是低于组成群体中的每一个个人的智商的,且这种差距随着组成群体的每一个个体的智商的增高会越拉越大。

而且这种现象不仅仅出此刻历史中,即便是在现代,在一个民主国家的法庭上,在陪审团中。这种现象也十分普遍,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之后,陪审团中的单个成员在理解采访时纷纷表示如果重新让他选取的话,他不会给出这样的结果。

虽然庞勒对于各种因素对群体的影像的排列并不完全可信,比如他将“种族”排在第一位,同时他也是个彻头彻尾的种族主义者。但是我仍然认为他的论述在某些方面是成立的。比如教育、理性这类因素对群体的影响十分之低,群体永远对最简单最直观最感情化的口号做出用心的反映(不管是支持还是反对),但是对长篇大论式的论述报以消极的态度(懒得去支持或反对)。

基于此观点,庞勒同时提出了另一个观点:一个社会的高等教育普及度越高,对社会本身的发展并不是一个好事。甚至可能对社会生产有阻碍作用。作为一名资产阶级的心理学家,在这一点上,庞勒很大程度上是在为当时逐渐兴起的共产主义户外找一个邪恶的理论支持。他认为正是正因高等教育的普及,才导致马克思这类“厌恶的人”的出现,然后最后导致一群工人被“煽动”进行罢工最后导致了社会生产的停滞。

抛开阶级,我们能够认为庞勒的着个观点有必须的正确性。在历史上,成为群众并没有门槛,但是成为引导群众的“英雄”或负面作用的“反英雄”是有门槛的。一个英雄或反英雄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与个人道德情操、教育水平、家庭环境等许多“个人素质”有着至关重要的关联。高等教育的普及,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拥有成为“英雄”或“反英雄”的潜质。如果是在一个动荡的战乱年代还好,如果在一个和平的稳步发展的社会下,成为“英雄”的机会很少,那么这类人中就有很多选取去做一个“反英雄”,按照庞勒的话说就是成为“马克思”。

而事实上,在战乱动荡的年代正因客观原因不可能做到普及高等教育。因此普及高等教育这个命题就等于制造反英雄。

在论述这一观点的时候,庞勒还准确的预言了我们此刻的一个社会现象:学历歧视。

架设我们有一个前提,社会中的高等职位永远少于低等职位。而且我们也永远不能想出一种使得扫地工人务必掌握微积分和概率统计才能扫地的方法。

那么如果我们的高等教育仅仅是精英教育,只有少部分人能够获得高等教育。且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的数量刚好等于社会需要这些人才的数量。那么一切安好,社会和谐,没有人会因此而产生什么矛盾。

但是如果我们的高等教育变成了普及教育,越来越多的人获得了高等教育。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只有很少一部分能够获得与其知识结构相符的高等职业。而绝大多数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务必去和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一同干那些不需要高等知识结构的职位,他们必然心有不甘,这种不甘最终可能导致某种很严重的后果。同时,那些从事高等职业的高等受教育者正因同情,会人为地提高那些低等职位的进入门槛,最后会造成超多的社会浪费,阻碍社会生产的发展。

另外,由于高等教育的相对普及,高等受教育者会对低等受教育者进行学历歧视。随着社会高等受教育者的比例增高,这个歧视会越来越严重。

这两方面综合起来的结果就是高等教育越普及,社会矛盾越大(高等教育者与低等教育者),且会出现越多的不稳定因素(闲置的高等教育组合),且越来越少的实干者(缺少的低等教育者)。

最后,你会发现其实庞勒这个帮忙“资本家”剥夺工人学习权利的理论支持最后会得出一个完全正确的结果。而且,我们此刻的社会还确实就在他的预言下继续前行着……

《乌合之众》读书心得个人感慨4

正如书名《乌合之众》本身的贬义色彩,作者本身对于群体的特质是持贬义态度的,但对于群体和个人之间关系的分析的确引人深思。“在群体里面,那些无能的人、傻瓜、心怀嫉妒与怨恨的人,就会摆脱自己的负面感觉,不再感觉自己是个无能的人,而是会感觉到一种巨大的力量,但这种力量却极其短暂而且残忍”。

记得小时候的一件事,上小学的时候,我家楼下后院的空地是个相对隐蔽的地方,有一天放学,看到几个同学围着一个女生,我好奇过去问一下,结果看到几个人在轮流扇耳光,有一个人还问我要不要加入,当时心里害怕就走了。但其实,我觉得以我当时的心理,很有可能就鬼使神差的加入她们了,因为中间那个女生处于绝对的劣势,无力反抗。所以如果我一旦融入她们,我就变成了她们群体中的一员,我就会尽情释放我的丑陋,正如小波叔在他的《我的革命时代》里描述那些有文化的青年们互相打斗的荒唐场面。

这本书介绍了作为群体领袖来说,群众可通过传染、重复等建立威望的方式来渗透信念进而对群体进行统治,说白了,就是承认统治者和政治家为了某种目的的达成,对群体是采用手段的。但是,他却不觉得这种手段的应用是错误的,反而觉得,如果言论太过自由、人们的普遍信念不统一,是一个文明衰退的标志。一边描述群体人云亦云的愚昧劣性,一边又提醒统治者群体变得有自己的想法是件危险的事,这和某些自认为优越的群体的歧视态度有何不同呢?不过也能理解,这作者本身就是个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者。

而的确,“一切文明存在的主要动力向来不是理性,也可以说,尽管理性是存在的,但文明的动力最终还是各种感情,这些感情包含有尊严、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爱国主义精神以及对于荣誉的热爱。“而这其中宗教的态度:“宗教迷信是多么的顽强,而那些宗教与任何简单的逻辑都不相符,在将近两千年的时间里,那些最清醒的天才也只能在它们的规矩面前俯首称臣。”《人类简史》的作者就有表达了类似的观念,肯定了宗教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正如作者总结,这是一种残忍的偏执、盲目的服从、狂热的宣传。另外对于群体的特点,也同样分析透彻:群体冲动、多变、易怒、易受暗示、多变和轻信、情感夸大化、专横保守,总的来说,作者觉得相比于孤立的个人,群体中的个体代表着文明进步阶梯的倒退过程。

真相永远都是冷酷又让人感觉无力,所以那些有温度的控制尽管让人丧失理性甚至自由,仍然很多人趋之若鹜,比如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骗局,比如针对慢性病患者的痊愈神药。而对于我来说,那些枯燥的读书时光正是为了让自己对世界保持清醒头脑的选择,所以那些时光尽管枯燥,但却让我和现有环境保持一定距离,既充实又幸福。那些我们小心翼翼隐藏起来的丑恶,被作者冷酷的掀开,那些我们自认为的真实,也不过是统治者想让你认为真实的真实。尽管认识真实让人难过又绝望,但我还是想用无数的孤独时光去了解,正如小波叔说的:人活在世上,快乐和痛苦本就分不清楚,所以我只求它货真价实。

《乌合之众》读书心得个人感慨5

《乌合之众》是一本心理学类读物,读起来有些生涩,通篇都是作者基于某些历史现象或者对民众有较大影响的历史名人来发表自己的看法。将这些看法总结起来就成了这本书–《乌合之众》。

行文结构先是部分提纲类的提要,随后基于这些提要,作者开始详细解说与阐述,这之间夹杂着部分例子。书中通过三个群体特征来统筹全书: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在作者眼中,群体是一群“乌合之众”,只是因为这个社会是由数量众多的乌合之众所构建的,因此群体才会被需要,才会被重视。群体就像洪流,任何处在洪流中的个人,无论品性,才智如何,只要处在群体中都只能任由洪流裹挟,难以自主。作者只对群体思维与行为进行解剖如同医生通过手术将病人的病变的部分展示出来却没有治疗手段。

书中部分观点个人觉得有所偏颇,这些偏颇符合西方世界看待事物的价值观以及对一些体制或制度的潜在看法。作者作为西方人这个群体的一员,对一些问题的认识有所偏颇也能有理解。看完本书,内心想法与情绪都有些复杂。不可否认作者揭示的群体特征在当下的世界确实存在,甚至有时觉得自己就是其中一员。比如网络这个群体,就像是茶余饭后无所事事的闲人,聚在一起八卦。部分媒体为吸引眼球,不调查真相,只是顺势推波助澜,然后网络暴力,诬陷等等层出不穷。更有甚者网络公关都能成为一种职业,只要给钱就能颠倒黑白。网络之外,现实中的事实如何都抵不过网络上大众所认同的事实。

任何社会都应该有一个正确的发展方向,任何现实都应该可以更好。这种正确与更好应该是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结果。不能因为追求民主或者自由,然后多元发展。社会的正确发展是客观的,与标榜民主和自由无关,与个人意愿也无关,所以不应该被民主和自由所绑架。每个人所认同的民主与自由的边界不同,这可以求同存异,但对一件事的正确看法可以达成共识,这便是和而不同。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个体,因此每个人在方方面面都有差距,不能等量齐观。也正因为如此,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归宿,各得其所,各安其命。这种安身立命追求的就是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大家普遍追求的应该是这样一个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世界。

《乌合之众》读书心得个人感慨

读书心得模板:小说《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体会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体会,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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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体会1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小说《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体会2

人生不仅要有梦想,还要信仰梦想,更要激励自己去实现梦想,良好的幻想,就是未来人生道路美满的成功标志,当个人的梦想与社会发生矛盾时,是顺从还是叛逆。

闲来无事,那就看书吧,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最好的精神食粮,。书能带给我们无限乐趣和精彩的故事。《红与黑》男主人公,出身低微,年轻英俊,智慧过人。他崇拜那破论,野心勃勃,渴望通过个人的奋斗跻身于上流社会,这是他的梦想。少年时代,他也常遐思万千,希望有朝一日,能有幸被引见该巴黎的美女,以自己什么辉煌的事功博得她们的青睐。这个想法使他在痛苦中——他把自己的痛苦想得很深重——深感蔚籍时,在高兴时则倍加欢快。

几经周折,他终于在维璃叶市市长家当了家庭教师,同时也感受着上流社会的“生活”,于是男主人公于连与维璃叶市市长的夫人瑞那发生了恋情,被揭发后,于连远走他乡……年轻英俊的于连又走桃花运,与富甲一方的——拉穆尔候爵的千斤订婚。天啊,这是于连做梦都向往的生活,他将拥有贵族的身份、地位、名誉、还有娇美可人,性情高傲冷漠的妻子。他将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就在此时此刻,一场意想不到的灾难将要降临,迷恋他的瑞那夫人,竟然告发了他,他不怕功亏一篑,泻世报仇,枪击了瑞那夫人,结果自己也走上了断头台。命运真让人不可琢磨,于连真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就在自己拼命努力争取一切荣华富贵的时候,就在自己为得到这样的生活感到幸福时,从天而降的大祸无情的带走了他的生命和一切。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于连看到了上流社会的污浊,他憎恨资产阶级的污和财富,蔑视贵族阶级的权威,同时也幻想自己能当维璃叶市市长,一定让公道、政,得到胜利,然而广场的尔虞我诈,也使他深受影响,因此当梦想与时的时代,社会,背景发生冲突时,他的梦想也随之破碎,命运的转折让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命运就是生命中一切必然性和偶然性的总和,于连则是1830年时代的悲剧英雄。

小说《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体会3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我就被它简单的书名所吸引,“红与黑”?它究竟讲述一个怎样的故事?红又代表了什么?黑又代表了什么?带着这样的一些问题,我开始看这本书。等到合上书的那一刹那,我似乎隐隐约约的明白了。内容所反映的没有书名看起来那么简单。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通过自己的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

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孱弱腼腆,社会地位低下的青年人,他靠着自己的博学、聪明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利用宗教,依靠女人,也为了实现自己巨大的野心,不惜挤进了上流社会。在这期间,他认识了有孩子、有丈夫的德·瑞纳夫人,两人很快相恋,不久之后便坠入爱河。很快,德·瑞纳夫人就成为了他的情—妇。后来,不幸被德·瑞纳先生发现,一气之下,把于连打发到了神学院。在那里,于连刚开始很受人瞧不起,但随着天生的聪明和机灵,出类拔萃,不仅得到了彼拉尔神甫和夏司·倍尔纳神甫两位神甫的喜欢而且得到了神学院里人的尊重。但他并不满足于此。

很快,他便被推荐当上了巴黎一个侯爵家的《圣经》课家庭教师。在那里,他又认识了玛蒂尔德——一个聪明但且高傲的女孩,两人又很快坠入爱河。在这两个女人身上,于连在期间总用不乏种种不光彩的手段。当于连自认为自己已经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两位女人超越阶级的爱情时,但却最终失败,被社会无情地推上了断头台。

于连,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但在我看来,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在小说的序言部分,我看到司汤达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这本书在五十年后才会被人所重新重视。这我们读完后也禁不住问自己,我们是不是那少数的真正为自己而幸福的人?

小说《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体会4

怎样,于连就在那里遇见了他初踏上社会以后的最初两个女人:女仆爱丽丝和女主人德莱纳夫人。这可是他的意外收获。他做梦也没有想到,除了教拉丁文,他还会有意外之喜。

这样一副俊美面孔的年轻家庭教师,懵懂而一尘不染的样子,在充满风尘味的上流社会当中,当然就像是刮来一阵清新的风。这个可是市长大人的疏忽。以他的阅历,他早该料到往自己家中雇来这样一个美男子当家庭教师,登堂入室,接近内眷,会对家中的母鸡们带来什么样的灾难。他却这样做了,只能说他确实愚笨,别无他法。与此相比,《蝴蝶梦》中的女人有先见之明的多。

女仆爱丽丝尽管很可爱,很纯真,但是和德莱纳夫人相比自然无法相提并论了。就好像红娘和崔莺莺,两个美女,张生眼里自然只会有崔莺莺。

德莱纳夫人真的是一个可人儿。16岁情窦未开就嫁人了,又是富家女儿,娘家的钱财、地位都在当年的市长之上,她当初也算是下嫁了。偏偏她不仅仅有良好的教育,很高的素养,天生的美貌,更兼之有温柔善良的个性,和养在深闺未谙世事的纯真。这样的女人,实属人间尤物。就是女人见了都要忍不住爱她,喜欢她,更何况男人呢?!我见了都会神魂颠倒,不用说于连这样一个俊美的家伙。

和市长这样一个半老头子相比,于连无疑是新鲜的血液,天使一般的清新。不仅爱丽丝抗拒不了,德莱纳夫人也无法抗拒。差不多第一眼就已经喜欢上了他,随后就不由自主的爱上了他。没办法,谁说女人不好色呢?!

很喜欢司汤达对德莱纳夫人的描写,十足的可爱。当德莱纳夫人感觉女仆爱丽丝打算和于连恋爱的时候,这个女人已经禁不住内心的煎熬,茶饭不思,患上了相思病。当病怏怏歪倒在床的德莱纳夫人听到女仆爱丽丝说于连拒绝了爱丽丝以后,这个可爱的夫人竟然不药而愈,马上有了胃口,想要好好的美餐一顿了!

而后,她怀着内心的那点私心被迫答应再为自己的情敌:女仆爱丽丝,去向于连游说的时候,天都知道她内心是多么不愿意。她只是应付差事,其实内心只想听到的就是于连对爱丽丝再次拒绝这一个答案。

小说《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体会5

漫漫寒假到来,本是忙忙碌碌的上学时光一下子变得轻快、悠闲,时间老人睡着了吗?可是渐渐地,无聊也开始蔓上心头。偶尔间,翻开书页,一下子被《红与黑》抓住了心扉。这本书讲的虽然是一个爱情故事,但却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感触。

它的作者是法国的司汤达。小说主人公于连虽然出身贫民,但天资聪颖。一个意外的机遇让他得到了良好的教育,也因此见识到了上流社会的浮华生活。因为要面对复杂的环境,所以于连非常矛盾:一方面他通过自己坚持不谢的努力得以跻身上流社会,无疑给他带来了非常大的成就感,也因此激起了他的野心;另一方面他又有很重的自尊心,他经常称自己“出身低微,但并不卑贱”。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曾经遇到的那一幕:一天下午,我照常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突然看见了一堆人围在一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好奇心立刻驱使我跑了过去。一看,只见一位穿得流里流气的中年大叔正在抢一个乞丐碗里的钱,惊奇的是,四周围观的人竟然没有一个去阻拦他,只是津津有味地看着这场景或胆小地躲在人群之后。中年大叔仿佛料到没人会出来主持正义,便更加凶狠地与乞丐争斗起了破碗。眼见着乞丐越来越吃亏了,终于一位老奶奶站了出来:“孩子,你有手有脚的,干嘛拿人家乞丐的钱呢?这不是在丢自己的脸吗?”可是,中年人不理睬老奶奶的话,继续抢夺乞丐的钱。或许是老奶奶的冲锋在前,人群开始一起指责大叔的错误行为。终究是理亏,大叔渐渐抵挡不住众人的指责,灰溜溜地停止了霸道行为。没想到这时乞丐说了一句话:“我虽然很穷,但是我并不卑贱,我也有我的尊严,我们都是平等的,你不能这样欺负我。”围观的人听到了他的话,瞬间响起了欢呼声。

而这,也正是于连的“理想自我”:绝对不许一个未来英雄被轻视,所以当他自己也做错事情,当他的内心深处意识到自己的不道德行为时,他会为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忏悔,他会大彻大悟,恢复自己善良的一面。

同样,我们的生活也是如此,在邪恶与正义的较量中,即使邪恶会暂时占上上风,但正义终究会胜利。所以我要在以后的生活里,以真心待人,不虚情假意地对身边人伪善,因为,如果这样做了,那么回报我们的,必定是别人的冷落。

小说《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体会

读书心得模板:2024《泰戈尔诗选》读书心得个人感慨


读读《泰戈尔诗集》,感受他那深邃的神情,细腻的文字,深刻的思考,感人的情感。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24《泰戈尔诗选》读书心得个人感慨,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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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戈尔诗选》读书心得个人感慨1

浅夏,与时光轻语,与季节生情。

行走在夏的路上,满目青翠,片片绿叶叠起,成了夏日的树树浓荫。起初喜欢夏,仅仅因为一些童趣。现在喜欢夏更多的是源于泰戈尔的那句“生如夏花之绚烂”。

夏花是向日葵吗?看他大朵大朵的开得那么灿烂,似乎要和太阳比个高下。夏花,是紫薇花吗?一团团一簇簇睁开一点点细碎的小花瓣,俏皮的在枝头上摇啊摇,你是在和我打招呼吗?夏花是不知名的小野花吗?他们是天空下热爱开花的植物,大大咧咧的开着,涂抹着夏的颜色。夏花,在阳光最饱满的季节绽放,他们是跳跃飞翔的生命精灵。

“生如夏花”泰戈尔做到了。他努力的去爱这个世界,他说天空的黄昏是一盏灯;他说微风中的树叶像思绪的断片;他说鸟儿的鸣唱是晨曦来自大地的回音。他让天空和大海对话;鸟儿和云朵对话;让花儿和太阳对话。黑夜默默无闻的绽放出花朵,却让白昼去接受谢意,溪流是欢快活泼的,一路横亘着的大石,磨平了他的棱角,当他成为海洋,便就浸染了静谧与深沉。他们都在给予着,以沉默的方式,他们爱着对方,爱着所有。

我们沉浸在屏幕上的数字幻影,醉心于轻点鼠标,我们又错过了多少简单而又诗意的美丽?

一生一路,几多起伏,昨日开花,今朝凋落。花期短暂,生命亦是短暂,每个人都应怀着积极乐观的心态,像夏日怒放的花朵一样成就怒放的生命。

泰戈尔,我是你的读者,我喜欢你的诗,因为有你,我笨拙的文字才充满活力,我的心啊,在不自觉地向你靠近,句长长短短,心沉沉浮浮,我好像看到你深邃的眼眸,你站在河的对岸,那是曾经的你心灵的渴望。

我们的每一个昨天都在变多变长,那是因为我们的每一个明天都在变短。我已经没有时间去想静美的秋叶,我要把生命这份厚礼,痛痛快快的释放。

满塘的荷,满院的海棠,不久后,也将与夏日说再见,那么你呢,可曾辜负夏日时光?

2024《泰戈尔诗选》读书心得个人感慨2

“夏天的飞鸟,飞到我窗前唱歌,又飞去了。秋天的黄叶,它们没有什么可唱,只叹息一声,飞落在那里。”“我今晨坐在窗前,‘世界’如一个过路的人,停留了一会,向我点点头又走过去了。”“上帝对人说:我医治你,所以要伤害你,我爱你,所以要惩罚你。”……泰戈尔的诗质朴而又唯美,简单而又深刻。不知从哪一句开始,我沉迷了。

在他用诗歌营造的美妙世界里,我仿佛已然是他,而他也仿佛成了我。触摸着他的笔尖,整个世界仿佛只剩下我一个,而我,又仿佛成了整个世界。

“我觉得我的四肢因受着生命世界的爱抚而光荣。”每一个生命都需要陪伴。如同大树下即将盛开的野花。花儿只因没有力量,乞求身边人的呵护;树只因花儿生活在自己的天地,只为保护自己的世界。等到花儿绽放的那一天,大树会倍感欣慰,因为这是自己所保护的,而花儿,也会对大树充满感激之情,这就是人间最淳朴的爱——陪伴!

“从你慷慨的手里所赋予的我都接受,我别无所求。”每一个生命都需要温暖。就像街角的一个乞丐,可能因为自身的原因而不能正常生活,或是因为家庭原因而不能得到应有的扶持。街上的人来来往往,路过的人很多,可谁又会去低头,看看这个不起眼的乞丐?可就有这样一个人,停下来伫立,小心翼翼的向这位乞丐递过手中的一元钱。这一元钱上,或许沾染了灰尘,或许已印上了多人的指印,或许已经很破旧。但此刻,这一元钱,却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显得那么耀眼,这就是人间最温暖的爱——博爱!

“我要自此岸至彼岸,渡过来,渡过去。”每个生命都需要成长。俗话说: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源于父母。小时候,父母为我们遮风挡雨,长大后,父母依旧为我们保驾护航。从出生的那一刻起,父母注定要抚养我们一生一世,而我们也注定要报答他们一辈子。当我们摔倒时,他们并不会上前扶起,而是对我们说:“自己起来。”或许我们会觉得苛刻了些,但就是这样的教育方式,让我们学会了永不气馁。当我们受到伤害时,父母的挺身而出永远都义无反顾,这就是人间最无私的爱——父母之爱!

每个生命都需要爱,正如泰戈尔笔下的世界,一花一草,仿佛都拥有了情感,他们拥有自己的生命,那样卑微而又真实,对于大自然来说,这便是生命。一人的同情,只需一个伸手,便可让对方温暖心间;一人的感恩,只需一个行动,便可让世界充满爱。“爱就是充实了的生命,正如盛满了酒的酒杯。”“生命因为付出了爱,而更为富足”。

“我相信你的爱”,这是泰戈尔对世界的向往,也是我们的憧憬。

2024《泰戈尔诗选》读书心得个人感慨3

泰戈尔是印度非常伟大的文学家,他最出名的就是《飞鸟集》。《飞鸟集》也被全世界许多国家翻译过不同的语言流传下来,这本诗集里面的文字非常的细腻,读完之后简直就是像走进了他的精神世界一般。诗集里面的文字是一种比较短小亲历的诗句,能够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初读之后便有淡淡的温馨笼罩在自己的心上。我想即使任何冷漠无情的人,在读完泰戈尔的诗集之后,恐怕心中也会被这种温馨所笼罩。

他的诗集里面不仅语句优美温馨,更是富含哲学,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得出来,他绝对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哲学家,文学家。将哲学和文学结合在一起,并且让全世界各地的人都能够接受这样的哲学思想,恐怕古往今来也找不出几个可以和他相提并论的人了。看来是诗集后,你不得不承认泰戈尔绝对是一位与众不同的人,他的思想广阔并且不可见底。在他的诗里面我们不会见到一般文人墨客以悲伤的情绪为主色调,他的诗里面似乎总是蕴含着不同一般的哲理,细读之后便会发现淡淡的人生哲学在里面。从他的诗集里面我们也可以看得出来,他对生活的态度是非常热爱的。也许在他诗里面一些普通的事情都能够被他所写的那么美好,但是放在我们的身边只是一些日常的事情。也许上天赋予了他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和心灵。

泰戈尔非常喜欢将不同的东西融合在一起并且加入自己的思想,也正是因为这种特色,所以才让他的诗给人一种难以忘怀的印象。阅读泰戈尔的诗集,可以告诉我们如何去应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我们不应该做生活的奴隶,而是做生活的强者。这些都是通过他的诗集里面得出来的答案。

2024《泰戈尔诗选》读书心得个人感慨4

泰戈尔是大家都非常熟悉的大诗人,同时也是亚洲首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这个暑假,我读了《泰戈尔诗选》后,感慨颇多。

我强烈地感受到从来没有哪个作家或者诗人情感如此丰富,《新月集》中孩童天真烂漫的情思与欢乐,母亲对自己孩子的关怀与爱;《飞鸟集》中短小而富有哲理的诗句,深沉而美丽的字眼,让人着迷;《游丝集》中无影无踪,却又无处不在,无法捕捉的游丝,以及它对人性的探索与思考;《再次集》则是一部奇幻的诗集,像是神就在我们身边一样的不可思议;《最后的星期集》又充满了哲学气息,作者对生、死、爱的思考也同样把读者引向思维深处;最使人感到震撼的是《故事诗集》,这是以印度的史诗编织而成的作品,里面有超越生死的爱,血泪交织的战争,种姓之间难以跨越的鸿沟,不仅有对信仰的虔诚,更有排除世界万恶的豪情壮志。不胜枚举。

当我在阅读这一本书时,时喜时悲,时而感伤,时而憧憬。如果每一首诗是一个世界,那么这本书里有无数个世界。在阅读之时,我的心头像被涂抹上了一层缤纷迷离而又不断变化的色彩,我好像看见昔日的海市蜃楼,昔日的历史仿佛在我面前重演,但它发生在哪里?属于哪个时代?又或者已经超越永恒?我不禁如醉酒般陷入沉思,一切似乎若有若无,仿佛天上的琴弦奏动了婉转的九天之曲,从一切时间的帷幕之后音乐前来。合上书,仔细回想,又觉得脑内一片空白。是这些句子实在是太古奥了吗,还是我想得不够深入呢?

抛开书本,思考一下。为什么像泰戈尔这样一个头发乱蓬蓬,胡子一溜长的糟老头子能写出比恋爱中的阿鹏哥的情书更有情味的诗来,该说是他童心未泯还是早已超然物外了呢?事实上,这个问题已经没有了意义。我们无法知道答案,因为泰戈尔本人离我们远去很久了。1941年8月6日,泰戈尔在加尔各答平静去世。我们不是那个时代的人,自然失去他已久。但今天我们翻开这本书时,仔细品味他优美的字句和深邃的思想,才发现我们在失去他之后才完整地得到了他。

不管怎样,《泰戈尔诗选》不可不读。无论多大年纪,无论文化程度高低,无论你对文本解读如何,《泰戈尔诗选》总会给你喜悦和感动。赶紧去再读一遍吧!

2024《泰戈尔诗选》读书心得个人感慨5

读完《泰戈尔诗选》后,我思绪万千。是的,泰戈尔的石总是那么丰富,有韵味和思想,极易让读者产生共鸣。我在读他的诗时,好像在和一位伟人在倾心交谈。

《泰戈尔诗选》收录了泰戈尔大部分的名作,当中有政治诗,宗教诗,抒情诗,等等。当中我最喜欢看泰戈尔描写儿童生活的《新月集》。

《新月集》里的诗看起来像一个个零散的故事,但是将它们串联起来,便共同展现了泰戈尔一颗纯真的童心。泰戈尔用天真稚嫩的孩童语言,写出自己对生活的反思,写出自己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强烈地表现出自己对美好生活的热爱,对自然的热爱,对家乡的热爱。总之,泰戈尔把“爱”当作了人类的理想,这与他的人道主义思想是相辅相成,密切结合的。

就拿他的《新月集》中的一首诗《同情》来说吧。诗中有一段这样写道:“如果我是一只小狗,而不是你的小孩,亲爱的妈妈,当我想吃你的盘里的东西时,你要向我说‘不’吗?”

“你要赶开我,对我说道,‘滚开,你这淘气的小狗’么?”

“那么,走罢,妈妈,走罢!当你叫唤我的时候,我就永不到你那里去,也永不要你喂我吃东西了。”

读完这一段以后,我强烈地感受到了这首诗的主题——“同情”。是啊,每个父母都会爱自己的孩子。可如果换成了小狗或其他的小动物,人们还能给予它们起码的同情吗?从某种角度来说,对子女的爱是自私的,因为孩子是自己的。而又有多少人能做到真正的博爱,把爱撒向芸芸众生,撒向大自然,撒向身边的一草,一木呢?当我们遇一只可怜落难饥饿无助的小狗时,还能给予它起码的同情吗?在这个世界上,有多少的小生物还在为生存苦苦挣扎,还有多少穷苦的人还在为生活到处奔波卖力,他们都是值得我们去同情的。

像这样的诗书中还有很多。它们不但文字优美,更重要的是它们能引起我们无尽的思绪,这就是泰戈尔诗的独特韵味所在,让我感受到他的思想主旨——爱。

2024《泰戈尔诗选》读书心得个人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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