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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漫游仙境观看心得

发布时间:2021-08-11 来源:互联网

爱丽丝漫游仙境读后感1000字 爱丽丝漫游仙境读后感(5篇)。

常言道:“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我们一定都有看过一些书,在读完一本书后我们通常会选择写下一篇作文,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成一篇读书笔记,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让自己的读后感有一定的深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爱丽丝漫游仙境读后感1000字 爱丽丝漫游仙境读后感(5篇)”,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在童话《爱丽丝漫游仙境》中,作者讽刺了自命不凡的绅士兔子、势利的公爵夫人、傲慢的红皇后等等,甚至嘲笑了维多利亚时代的宫廷。这些无不使读者从笑话中见到严肃、在荒诞里悟出理性。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爱丽丝梦游仙境初中生读书笔记5篇,供大家参考。

爱丽丝漫游奇遇记读书笔记1

这是一本故事书,里面的故事是可笑的,滑稽的,有趣的;它是一个薄薄的书,展现的是一个漫长而又奇幻的下午,有一个小女孩掉进了一个神奇的洞穴,进入了一个天马行空的奇异事界;这也是一本童话书似乎即使在最普通的书,在故事中的所有人物都是能说,有自己的思想,而任何一个童话故事几乎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这本书中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奇怪和有趣。那里的人们说不出话来,爱丽丝吃或喝的水可以变成小的小蛋糕和大蘑菇。纸,幻想,冒险,可爱的人物,生动的语言给我们带来了幻想,冒险,这使我们一起来到一个美丽的世界与爱丽丝。

爱丽丝的仙境是一个女孩的成长。成长的过程值得我们学习。爱丽丝充满了好奇,为了自己的噩梦的梦象,兔子坚定追求冒险的开始;爱丽丝强,掉进洞里,她没有像一个正常的女孩如此绝望的.哭泣,而是积极寻找出路;爱丽丝是慷慨的

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遇到的人和事奇怪和不胆小谨慎;爱丽丝是机智的,为了拯救疯狂的疯帽子先生,潜入红皇后的宫殿和红皇后凶猛的骑士斗智斗勇;爱丽丝是正义,为地下世界的和平,加入白皇后阵营;爱丽丝是勇敢的,在红皇后的邪恶怪兽龙,她没有选择逃避面对,而是勇敢的面对;爱丽丝自信面对强大的敌人和困难,相信自己,激发自己的潜能,战胜怪兽龙。

刘易斯的小女儿爱丽丝总是笑得像阳光一样灿烂。每个人都从她的微笑诠释不同的灵魂,正如作者所说,对孩子,甚至对成年人来说,一段神奇的旅程是宝贵的。

爱丽丝的故事结束了,她终于醒了。她仍在树下,立即去喝茶。虽然爱丽丝从梦境里醒了,这个充满着奇异的世界里清醒过来了。但我在清晨看到这个故事时,我睡着了。我希望我能以爱丽丝的脚步来到仙境,哦不,不一定是仙境,只要它是一个纯净的地方,一个人只能适应只有孩子才能做的地方。在《爱丽丝梦游仙境》中,我收集到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爱丽丝,是一个可爱的礼物,属于一个孩子的纯真。

我不能说我和爱丽丝一样无所畏惧,但我会尽力去做,然后回到小女孩身边。

爱丽丝漫游奇遇记读书笔记2

《爱丽丝梦游仙境》是英国作家查尔斯路德维希道奇森以笔名路易斯卡罗尔于1865年出版的儿童文学作品。

它很能吸引人的注意力,我专心的看完这本书后,了解了书的大致内容:爱丽丝在她荒诞离奇的梦境中,漫游了许多在她想象之下的奇妙世界,有能使她变小的药水、使她变小的蛋糕、组成王国的扑克牌、能穿入镜子的世界、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其中的人物也是有趣、滑稽。有公爵夫人、红心皇后、老甲鱼、龙虾四组、叮当兄弟俩、骑士当她被小猪碰醒后,才发现刚才的一切只不过是一个奇怪的的梦。这一切就像是我自己的一个五彩梦,深深地吸引着我们。

作者笔下的爱丽丝心地善良、纯洁,乐于助人,并且能面对一些稀奇古怪的人或物时神情自定、毫不惊讶。毛骨悚然的表情,更增添了小女孩爱丽丝的几分勇敢。善良可爱的她也许并不是聪明,但她有一颗纯洁善良的爱心,对一只小鹅都彬彬有礼的爱丽丝,有一种我们所没有的纯真天性,这种童心是不会消失的。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如同爱丽丝一样,世界将会多么美好?没有骗子、没有小偷,人们互相尊重,没有纠纷、没有争执,世界上就没有了战争,该多么美好。但这一切也只像是一场梦,很难成为现实。

我们要学习她的善良、乐于助人。经常给予她人帮助,无论是什么,都爱惜它,真心对待。我们要学习她的勇敢。狭路相逢勇者胜。也许在某些情况下,胜利和失败也只有一步之遥,有可能一个人拥有勇敢就会成功,而没有,则可能失败。

虽然这只是一个梦,但我们还是要学习爱丽丝的一些精神品质,将她梦想的精神真正变成我们实现拥有的精神。

爱丽丝漫游奇遇记读书笔记3

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喜欢里面的魔幻、神奇、喜欢爱丽丝当然我也受到了很多的启发,比如女孩就不一定胆小脆弱,在这本书里,就让我认识了一个不一样的女孩,女孩也可以勇敢地去保护伙伴们

故事的主人公爱丽丝,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姑娘,她有一只小猫咪,叫黛娜。她经常会想起自己可爱的小猫咪,就连掉进无底的兔子洞时也在想:唉!黛娜今晚一定会想我,家里人喝茶时会给它喝牛奶吗?我的.小宝贝!对于爱丽丝来说,她无时无刻不在在想念她那只小猫咪,以至于得罪了老鼠,又吓走了鸟儿,最后只剩下自己独自落泪。爱丽丝的确很善良,也很勇敢,在王后的槌球场里,当霸道的王后要砍掉园丁的头时,她毫不犹豫地保护了他们,这不得不使我对她的勇气钦佩不已。

爱丽丝不仅善良,而且很坚强,虽然她只是个孩子,但遇到困难时却能告诫自己哭有什么用?得啦,要想办法摆脱现在的困境!也许正是她不怕困难的精神,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变大变小后,才最终来到那座美丽的小花园,与王后玩了一次不可思议的槌球比赛,听了假海龟的故事,又欣赏了龙虾四对舞,最后还参加了一次特殊的审判。

合起书本,脑子仍然沉浸在梦幻的世界里,满眼里都是爱丽丝梦中所见的怪异生灵,我非常想让我永远不长大,保持那天真可爱的童心,过着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

爱丽丝漫游奇遇记读书笔记4

国庆节期间,老师给我们发了一本名叫《爱丽丝梦游仙境》的书。翻开书就被书中精彩的故事情节所吸引,迫不及待的读完了整个故事。这本书是刘易斯卡罗尔著。他终身未婚,但他非常喜欢孩子,尤其疼爱基督学院院长利德的家的三个女孩,常常讲故事给她们听,后来,他把这些故事写成小说,女主角爱丽丝就是以利德尔的长女为原型。1865年,小说《爱丽丝梦游仙境》出版后大受欢迎,受到鼓励的卡罗尔再接再厉,出版了姐妹篇《爱丽丝镜中奇遇》。

这是一段又梦境引发的冒险之旅;一直穿着背心、带着怀表、自言自语的白兔?爱丽丝真怀疑自己看错了,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她跟着这只奇怪的白兔,想看个究竟,不料一不小心跌入了兔子洞,进入了一个神奇的国度动物像人一样开口说话,扑克牌也有了生命,甚至连爱丽丝的身体也会变大变小,这一切都变的不合常理。在这个奇幻的世界里,爱丽丝经历了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最后,她被卷入偷吃馅饼的案件,惹恼了红心皇后,被判砍头,在她很愤怒的时候,她一睁眼,却发现自己正躺在姐姐的腿上。

虽然书中的故事稀奇古怪,但我觉得爱丽丝是一个好奇心重、善良、坚强的女孩。如果我也跟她的遭遇一样,陌生的世界、陌生的人,我肯定很害怕。所以我们要遇事冷静,开动脑筋想出好办法解决困难。

爱丽丝漫游奇遇记读书笔记5

英国著名童话作家刘易斯卡罗尔有一部作品,名叫《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以往风靡了整个世界,成为一代又一代孩子乃至成人最喜爱的读物。这几日,为了深刻体验一下这好评如潮的《爱丽丝梦游仙境》,我仔细将它读了一遍,仿佛又重新回到了那充满童真的世界。

《爱丽丝梦游仙境》讲述的是小姑娘爱丽丝为了追赶一只白兔而掉进了一个神奇的地下世界的故事。在这个世界里,喝一口水就会缩得如同老鼠般大小,吃一块蛋糕又会变成一个巨人。她还遇到了一大堆稀奇古怪的人和动物:渡渡鸟、蜥蜴比尔、柴郡猫、疯帽匠、三月野兔、睡鼠、素田鱼、鹰头狮、公爵夫人。爱丽丝还在一扇小门后的大花园里发现了一整副非同寻常的扑克牌,牌里有红桃王后、红桃国王和红桃杰克等等。在这个奇幻而又疯狂的世界中,似乎仅有爱丽丝才是唯一清醒的人。她不断探险,不断认识自我,不断成长。当她最终长成为一个大姑娘的时候,猛然惊醒,才发现这一切原先都是自我所做的一场梦。

读了这本书,我对主人公爱丽丝充满了喜爱。我觉得爱丽丝是一个十分有个性的小姑娘,她善良、可爱,在生活中始终充满了好奇心,并且无论在什么情景下都能够自力更生。那么,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没有像爱丽丝这样充满童真的人呢?这份可贵的童真此刻是否随处可见呢?我们此刻已是六年级的学生了,在不知不觉中是不是已经丢失了某些原先以往一向伴随着我们的东西呢?

这一连串的问题接二连三地从我的脑海中蹦了出来。是啊,我们在不断地成长着,也许我们以前和爱丽丝一样,同样拥有天真纯洁、爱幻想的特点。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此刻我们回过头来想一想:在成长的过程之中,我们可贵的童真是不是也在一点一点地减少了呢?

记得以前我还读过另一部小说。小说的主人公和爱丽丝一样:个性鲜明、善于幻想。一条林阴道在她看来是洁白的欢乐之路;一个池塘在她看来是水晶湖;而一朵普通的花儿在她看来则是十分美丽的白雪女王。这部小说是露西蒙格玛丽的名着《绿山墙的安妮》。我期望大家多读读这类小说,从小说的主人公上发现自我以往拥有,而此刻已经快要失去的那份童真。

在生活中,如果我们给自我多一份欢笑,欢乐的心境就会遍地开花;如果我们给自我多一点幻想,新的发现就会接踵而至;如果我们给自我多一份童真,一切悲伤和烦恼就会不消自溶。我期望我每一天都充满欢乐,充满幻想,充满童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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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梦游奇境读后感1000字(精选)


我读了很多书,可最令我念念不忘的还要属《爱丽丝梦游奇境》。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刘易斯·卡罗尔。书中主要讲述了一个叫爱丽丝的女孩子,她在梦中要追一只会说话的白兔,然后她跟着白兔一起掉进了一个兔子洞。后来,他们就接连遇到了许多奇怪的事。最后,她经历了许多的困难,才从梦境中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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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的爱丽丝是一个坚强不屈的女孩子。当她遇到困难时,她总会想:“哭有什么用啊?一定要想办法去解决困难。”之后她自己就会重新爬起来,把自己的光彩展现出来。当我读到这段文字时,很是感动,脑海里浮现出一幕又一幕的往事。

记得那是三年级的一个下午,教室里热闹非凡。我坐在位子上等待着数学老师的宣判。“来了!来了!”随着同学们小声的讨论,老师进来了。“来!给同学们报一下成绩,看看你们考得怎么样!”“啊,完了!完了!这次考得肯定很差!”当我听到前面的同学一个一个考到90以上,我心里既紧张又害怕。“程奥财,69!”老师洪亮的声音如一道惊雷划过教室的天空。“啊,69?”我的心瞬间凉了,脸刷的红了。我感觉有千万人在注视我,嘲笑我。我不敢往其他同学那里看一眼,把头低到不能再低,恨不得找条地缝钻下去……

“叮呤呤,叮呤呤。”我艰难地熬到了放学时间。许多同学都开心地整理书包准备回家,然后给爸妈分享自己很好的成绩。而我却被老师留了下来做清理讲台的工作,既忐忑又难受。当我把原先乱糟糟的桌子和抽屉整理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时,突然地,我心里涌起了一股神奇的力量。我给自己打气说:“程奥财,哭有什么用啊?你连这点困难都战胜不了,以后还能干成大事吗?”于是,我鼓起勇气,拿起试卷到老师那边订正起试卷。

不知过了多久,在老师的帮助下,我终于弄懂了一道又一道的疑难题目。当我抬头时,却看见我爸拿着学校的宣传单默默地站在教室门口。我瞬间感觉一块大石头压在了心上。哎!不知道回家会被骂成什么样子。我把试卷递给我爸看。“什么,69!你怎么搞的啊?”“爸爸,对不起。我下次一定会努力考出好成绩的。”

回家后,我坐在椅子上沉思,我问自己:为什么成绩会下滑到这个程度?一定是我不够努力。是的,他们比我考得好,一定是因为他们日复一日地认真听课,认真答题。我相信自己也可以的。我要重振旗鼓,我要努力学习!我要骄傲地在大家面前仰起脸。

炎炎的夏日,火辣辣的太阳高悬在天空,散发着耀眼强烈的光芒。我坐在书桌前,静静地写着我的习题,任凭汗水润湿我的短发,从额头滴落到本子上。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奥财,我们去打篮球吧!我回答:不行,我还要写作业呢。小伙伴悻悻然走了。

虽然我失去了不少休闲的时间,但这些不是值得的吗?一时的失败会让人难受,但你自己不努力一下,怎么能知道自己不行呢?哭是没有用的。该流汗的时候就好好流汗。用今日的汗水替代明日的泪水吧,把失败的泪水深藏心底,用汗水浇灌成功的花朵,我才能成为真正的男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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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1000字5篇


读书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中一部分,在阅读作品这本书的过程当中,很多读者都有着自己的想法。通过自己对于阅读作品后的感觉,我们可以撰写一篇读后感,怎么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呢?为满足你的需求,读后感大全特地编辑了“《牛虻》读后感”,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牛虻》读后感 篇1

当时,他才17岁。有谁能知道,那样的云淡风轻,稚气未脱的外表下,是一颗绝望的!

掩卷之余,我想正是因为我们有着更大的悲伤,所以对这个世界忍让和不屈服,人们把这称之为坚强。这一连串的打击,造就了后来更加坚韧的牛虻。

接下来就是亚瑟开始了南美洲的地狱般的苦难的生活,他曾在利马被喝醉酒的拉斯加打得几乎送命,并从此留下了残疾。他曾在南美流浪时做过搬工,补过锁,打扫过猪圈,甚至在马戏团做过畸形小丑,所有属于他的骄傲,他的尊严否在脚下被践踏。这是永久的不可磨灭的心灵创伤。但是坚强的亚瑟凭着顽强的毅力,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顽强的活下来。历艰多难,回到了让他失去一切濒临绝望的土地,其中也掺杂仇恨和报复吧!

命运拿起红苹果,放在嘴巴咬一口,咬出了一个缺口这是他所受到的欺骗和误解;再吃一口,多了一个缺口这是他在皮鞭和暴力下所受的痛苦;最后一大口,缺口并从此无限期地蔓延这是他的恨和报复。终于,苹果被缺口填满了,牛虻其他的情感宣泄出口被掩埋了,革命成了唯一的道路。但这在这条路上,他的革命仿佛是伤害的影子,两者联系得如此紧密,折磨和刺痛了多少个千千万万的人。成长中的疼痛,和一个蜕变的灵魂,蜕变是有代价的,这就是挣扎,恐惧和锥心之痛。这场革命的本相是残酷的诗,是一丛华丽的恶之花!

伏尼契夫人那忧伤和浪漫的结局震撼着我的心,让我感受到牛虻的那种爱的痛恨,这种痛恨是因为曾经挚爱,并且现在同样热爱。这种痛恨,比爱更疼,比爱更暖。如果我也站在那个时代,我会对牛虻说:你的命运尤为令人沮丧,于是,你施展恶魔的戏谑和伎俩,披上魔鬼的衣裳,但一切都枉费心机!你的眼神,依旧露出神圣之光!尼采!我们都要淡淡的浅唱,我的青春也不是没伤痕,是明白爱是信仰的延伸。

《牛虻》读后感 篇2

最近可能是喝水比较多?泪腺如此活跃。终于读完《牛虻》,已经是不知道第几次克制不住心里的悲伤,泪流满面……人在成熟之后,阅历渐丰,似乎更容易被文字打动,因为它们总是唤起内心沉睡的感情,让人感同身受……

牛虻最终死了,这一本小说如此精彩,是否可以等同于他的生命很精彩?他是不幸的——他挚爱的神父竟然是他的生父,而且利用他的忏悔出卖了他的同志,他同时失却信仰和爱情,流落南非,遭受各种非人的待遇,留下一身的伤痕累累,生不如死……他又是幸运的——他幼时就爱上并且爱了一生的琼玛也同样爱着他,他为他狂热的事业献出的鲜血,定会激起同志们以及世人们看清眼前的世界,奋起推翻不公平的一切!他的牺牲,是重于泰山的。

我先来说说革命吧!这应该是我理解的最不好的一个主题,我一直在这种宏大的主题上比较迟钝。正如十三年后牛虻作为“里瓦雷兹”再次出现之前那个会议上的讨论,反对政府是是用温和的求情还是激烈的对抗,是勉强地相信眼前的“虚情假意”还是大胆放手去改变,是大家争论的焦点。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类似的问题。比如教学,是坚持传统教学方式还是采取大胆革新?比如生活,如果你不满于现在的生活状态,你有没有勇气大胆推翻一切,重新来过?我们总是习惯于旧有的生活方式,即使有种种不满,但是温水煮青蛙,也慢慢习惯了。虽然我们预想的新生活很美好,但是打破!打破一个旧事物,需要太大的勇气!需要面临太多的困难!大多数人都没有勇气去尝试。我们都安静地生活着,生活着……不敢打破旧有的和平。在这一点上,我们都无法和牛虻相提并论,都没有像他那样“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决心,他坚持革命,不惧艰险,也坚持生活的信念,他在临死的时候坚持蒙泰尼里如果不认他这个儿子,不和他一起走,宁愿去死。人生,少一点苟且,便可以多一点纯粹的精彩。革命,以及类似的变革,过程很艰辛,但是如果可以赢得憧憬的一切,便是值得的。

接下来我来说说爱情。亚瑟和琼玛的爱情,或者说牛虻和琼玛的爱情,不论他是漂亮英俊的亚瑟,还是瘸腿古怪的牛虻,琼玛都可以透过他的外表爱上他的灵魂。当亚瑟临终前写给琼玛的那段话,深深地打动了我……他说:“当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你还记得那天我亲吻你的手吗?当时你可怜兮兮地求我‘再也不要这样做’。”当重生的亚瑟——牛虻生病之后,琼玛照顾他时,他讲述了他在十三年中所经历的种种非人的待遇和常人无法忍受的痛苦,然后琼玛也讲了她的痛苦——她曾经误会亚瑟,并打了亚瑟一记耳光,亚瑟随后留下自杀的假象消失了——她告诉他亚瑟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她并不知道眼前的牛虻就是她的亚瑟——“他低下了头,动作诡秘而又突然,吻了一下她的手。”……不论是亚瑟,还是牛虻,都已经离开了人世,琼玛责怪自己竟然没有注意到——经过这么多年,他竟像学童一样失态……然而,她早已经感受到他是他,他们之间总是那样默契,不用太多的语言。虽然她曾是波拉夫人,虽然他们短暂的人生基本都在分离,但是,他们的灵魂始终相爱相依,这便是一生一世。

最后我来说说亲情,说说蒙泰尼里和亚瑟的父子之情。蒙泰尼里无疑是爱亚瑟的,他是他在这世间秘密存在的儿子,是他心头始终无法割舍的牵挂。他希望他活着,他不希望亚瑟为了所谓的革命失去生命。在亚瑟死后,他突然疯癫,他在迎圣体节上那一番疯话句句泣血,他的儿子在他心目中多么重要,恐怕他自己也未曾看清过。亚瑟也爱他的父亲,尽管他说他是他的敌人,他对他恨之入骨,他也同样爱他,眼神动作总是出卖他的真情。但是,他们之间不同的信仰让他们不能相拥,不能握手言和。最终,蒙泰尼里签了枪决亚瑟的同意书,亚瑟死了,他也疯了,死了。他们用另一种方式陪伴了彼此。突然想到,不能实现精神的共同成长,连父子都不能延续下去……精神这种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却着实存在,掌控生活……

这本书文字描述比画面还要逼真,一切场景如同身临其境,主人公的爱和痛让人感同身受,值得一读。亲自拜读之后,你才更会知道,我的这点浅见多么浅……

《牛虻》读后感 篇3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

《牛虻》读后感 篇4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书中又写道:

‘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特征: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下面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悲剧。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起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面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知道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己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面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面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后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后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后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现在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现在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该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为自己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己变为不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

《牛虻》读后感 篇5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

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

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从此,牛虻开始恨蒙太尼里,“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责任。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人生读后感1000字5篇


文字的力量是无穷的,书籍里蕴含的道理是教人受益终身的。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我们的内心被故事里的剧情深深折服,这奇妙的感觉当然要记录下来,您一定也在为写好读后感而发愁吧!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人生读后感”,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人生读后感 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找准人生的北斗星》的书,它就像一盏明灯点亮了我的心灵。尤其是村支书郑九万的感人事迹,在我幼小的心灵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

郑九万,浙南山区一个普普通通的村党支部书记,深受人民的爱戴,这是为什么呢?原来老郑刚在当支书的那一年,村里是吃水贵如油,争水打破头。老郑看到这个情况就带头拿出家里仅有的500元钱,再带领村干部挨家挨户做工作,每人集资50元,组织群众做义工。塑胶水管装好了,清凉洁净的自来水第一次达到了这个山旮旯里的贫困村。后九埄村海拔800多米,四面环山,村里人可吃够了路不通的苦。郑九万下定决心把路做通,他全家总动员,不但带头捐款,还把外面打工的两个儿子都叫了回来。靠着村民的一镐头、一蓝筐,2003年冬,悬崖峭壁上硬是凿出了一条四五米宽的路,天堑变通途,路通了,郑九万的腰也累出了毛病。记得电视连续剧《宰相刘罗锅》的主题歌中有句歌词: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后九埄村的村民用心中的那杆秤称出老郑是自己的贴心人。

读了这个故事我就想到了我们家乡坎墩也有这样的一位郑九万式的好干部----郑成根。今年他因病去世了,无数的干部群众悲痛不己,特地来到他家去悼念他,这又是为什么呢?原来郑成根当村书记的时候,农村经济还不够发达,他就带领着群众依靠智慧和勤劳的双手不断地改善人民的生活,走上了小康之路。后来他自己创办了一家公司,但他始终没有忘记老百姓,他给村里的老人每月发放养老金,逢年过节送上慰问品,老人们都很感动。他多次为公益事业捐款,总计已达上百万元人民币。最感人的还是他临死前还不忘关怀老人,再三叮嘱儿子一定要继续每月为老人发放养老金。郑成根虽然离开了这个世界,但他在群众心中的的分量永远是沉甸甸的。

我们中国现在还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尤其需要这样的好干部、好领导,带领人民群众走上致富的道路,党的好干部孔繁森说:爱的最高境界就是爱人民。多少人正是用这样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的啊!

读了这一本书,我心中不由得产生了一个美好的理想:我长大后要当一位企业家,办一家知名度高、信誉好的企业,让村里找不到工作和生活困难的群众,都到我的公司里上班,我也会像郑九万一样,拿出资金为家乡的建设出力,为建设一个和谐社会贡献出自己的全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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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读后感 篇2

季老散文中流露出不少的智者之思,悟者之思。他自身修行历练成一种智者的思想方法和文化底蕴,他经常从细微之处入手,以独特的视角评析、判断现实生活细节中的是与非,其所用之笔是如此的轻快准确,如此的驾轻就熟。恰到好处、实事求是的判断使他能以一个普通人难以觉察到的角度去审视现实中的细部,使人们通过他的智慧之笔发现生活之美,触摸鲜活的灵魂。身为智者的季先生在当前文化快餐充斥的情况下,敢为天下先,于默默无闻中,用如椽之笔为人们开启了一扇扇智慧之窗,从中透出的使人驻足观望、凝神思考的圣洁之光,毫无折射地射入人们的心田。

书中《赋得永久的悔》一文是最让我感动的文章。我没有想到的是作为如此成功的学术大师,他永生的悔恨居然是“不该离开故乡,离开母亲”,他在书中写到“世界上无论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什么尊荣,都比不上呆在母亲身边,即使她一个字也不识……”整篇文章萦绕着一种淡淡的哀愁、乡愁。他用平铺直叙的笔调通过描写童年家乡清贫的生活,写出了回忆思念母亲的真情,虽然没有对母亲大喜大悲进行详细的描述,但那种淡淡的哀愁更能侵蚀到我的内心,看了让我心碎落泪。

我佩服季老不把道理往深处说的态度。这本册子谈的人生道理,很多人都谈过,但没有一本书谈得这么简单通俗,平易近人。道理不是讲出来的,是真正的谈出来的,就像你的爷爷在和你聊天一样,没有故作高深,没有冠冕堂皇,没有自以为是。师者之风,循循善诱。

人生读后感 篇3

内容简介:《感悟人生》娓娓道来深入浅出的人生哲理,以及让我们终生受益的人生智慧。人生是一本大书,需要用一生的时间认真研读,用心领悟,才能使得心态平和,坦然自在,安然幸福!人生没有必要总是回首,调整心态,淡然地看待过去的得失吧。

感悟人生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人生中最重要的是什么?是富有。可以说,这两个字包涵了人生中所有重要的东西——成功、财富、健康、快乐、亲情、友情、爱情等。那么,怎样才能变得富有呢?其实很简单。如果我们怀有一颗感恩的心,如果我们懂得知足常乐,如果我们珍爱当下的生活,我们就是最富有的人-这跟钱多钱少没多大关系。有一段广为流传的文字,很好地阐释了这个问题。这段文字是这样的:亲爱的朋友,如果你早上醒来发现自己还能自由呼吸,你就比在这个星期中离开人世的人更有福气。如果你从来没有经历过战争的危险、被囚禁的孤寂、受折磨的痛苦和忍饥挨饿的难受……你已经好过世界上5亿人了。如果你的冰箱里有食物,身上有足够的衣服,有屋栖身,你已经比世界上70%的人更富足了。如果你的银行账户有存款,钱包里有现金,你已经身居于世界上最富有的8%之列!如果你的双亲仍然在世,并且没有分居或离婚,你已属于稀少的一群。如果你能抬起头,面容上带着笑容,并且内心充满感恩的心情,你是真的幸福了——因为世界上大部分的人都可以这样做,但是他们却没有。如果你能握着一个人的手,拥抱他,或者只是在他的肩膀上拍一下……你的确有福气了——因为你所做的,已经等同于上帝才能做到的。

感悟人生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感悟人生》为你讲述了许多经典的人生故事,这些广为流传的小故事,影响和改变了无数人的观念,洗涤和陶冶了无数人的心灵。内容涉及成败、得失、心态、品质等方面的内容。它将成为你突破逆境、鼓舞身心、感悟人生的最佳读本,从中将获得无与伦比的感情体验,为你带来受益无穷的人生感悟。

人生读后感 篇4

休息日,一口气读完了《人生不设限》。作者力克· 胡哲天生患有海豹肢症,除了躯干外唯一的工具就是只有两个脚趾的小左脚。可以想象生活对他而言是多么不公平啊!

他也一度因身体的缺陷和对生活的绝望动过轻生的念头。但是最终他放弃了这种愚蠢而不负责任的想法。他想到了给他安慰和帮助的父母,鼓励和支持他的家人,觉得这样做对不起他们。于是力克决定好好活下去。他开始在自己身上寻找值得引以为傲的东西来提高信心。他试着交一些朋友,试着融入周围。虽然常常被同学排斥、嘲弄、或被称为“外星人”,但他主动并真诚地和同学交谈,同学们逐渐了解了他,都和他成为了朋友。他从朋友那里也得到了很多的肯定和动力。最终力克战胜了困难成为了不起的人。

如今力克·胡哲不断拜访各地的学校、教会、贫民窟和监狱甚至垃圾城,与那里的人们分享他的人生经历,散播希望与爱。告诉人们他的经验,提醒大家信念和行动的重要,鼓励他们要有信心。至今已有6亿人通过各种途径了解了他的充满勇气的人生。他的事迹已经深入心地激励了很多人。

这本书,通过作者对自己独特的生命体验的讲述,给人以热情、勇气、信念、坚持的力量。你不禁会为这位天生没手没脚的小伙而深深折服,他从一无所有、畏缩自卑,迸发出无穷的自身能量,活出了自己的价值,创造出了一个不受限制的精彩人生。

上帝关了你眼前的门,总会为你打开另外一扇窗。不可否认,人生在世谁都会遇到挫折和困难,可怕的不是困难本身,而是我们内心深处的恐惧感,然而,我们对待挫折的态度却能神奇的把每一件“坏事”转化为“好事”。好与坏都是相对的,暂时的,不管身处怎样的逆境,我们都要坚信,阳光总在风雨后,坚持一下,再一下,下一秒就能成功。人生是没有绝境的,只有对处境绝望的心。如果我们退一步想想,活着就是我们最大的幸福,挫折只是我们单调人生路上的美丽点缀。对待人生,对待痛苦,让我们一笑而过,勇敢面!

人生,没有失败,只是暂时没成功。什么是成功?成功,只是一种心态!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每天每时都在收获着各种各样,或大或小的成功。人生是没有失败的,因为每一次失败都能教会我们很多东西,很可能是我们下一次通往成功路上的垫脚石,因此,它也是成功的一部分。力克能做到自理生活,是种成功,他还要完成了无数场演讲,给人带去光和热,改变了很多人的心态和生活,这可不可以算是整个成功的一部分呢?每个人对成功都有着不同的诠释,只要调整下心态,也许下一秒你就觉得自己是个成功者呢!

感恩和梦想的力量。感恩是让自己的内心变的更强大的最好方式。感谢那些曾经帮助过我们,给予我们关怀和爱的人,因为他们,我们才变得如此温暖和幸福;同样感谢那些带给我们伤害和挫折的人们,因为他们,我们才变得如此坚强和宽容。梦想是我们每个人心里那双隐形的翅膀,是我们前进路上最大的动力源。一心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给他让路。因为感恩,力克用自己的方式回馈了整个世界,帮助他所能帮助到的每一个人;因为梦想,力克坚定必胜的信念,战胜身体的阻碍,超越内心恐惧的束缚,成功的做到了他想做的每一件事!

相信奇迹,奇迹就会发生,没有奇迹,就自己创造奇迹。每一个奇迹的诞生,看似偶尔,其实也是必然。我们每一小小的身体里,其实都能爆发出大大的能量,只要我们敢去做,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而做到了原本以为不可能的做到的事,就是奇迹。生活中,经常有报道说某癌症病人用乐观的心疼战胜了病魔,创造了生命的奇迹。力克,他的存在,他对这个世界创造的价值,就是一个奇迹!

遇到困难的时候,想想力克是怎么战胜身体的残障的;想放弃的时候,想想力克是付出了多少的汗水才取得的成功;悲观失落的时候,想想力克脸上灿烂的笑容和他的乐观精神;发现自己又在抱怨世界不公平的时候,就像力克一样去感恩吧,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我们常常会在各种各样的心理误区中迷失了自己,这本书就是指点你走出迷雾的导航灯。归根结底,力克想要告诉你的是:做最好的自己,我能!

人生读后感 篇5

读《人生的51%》颇有感触,书中说的是韩国棋手李昌镐16岁夺得世界冠军,并开创了一个时代。记者问其成功之道,他曰:每手棋,我只求51%的效率。

棋手追求51%的效率,对人生也极有借鉴意义。当下许多人都在分分秒秒争效率,全力以赴求成功。匆匆忙忙跑啊、赶啊,没有时间停下来、慢下来,看看天上的云,地上的景,听听心灵的呼唤。人生的价值难道就是为了抓得更多、跑得更快?功名显赫,富甲一方,又当如何?如果用51%的精力追求事业,用49%的精力营造一个心灵的后花园,生活会更加优雅,灵性会更加潇洒舒展。

人们都期待成功、追求成功,可成功的诱惑也会把人引向歧途,只有具备拒绝名利诱惑的定力,才能去面对名利。有定力的人,在山下不灰心,在山颠不失态,在泥淖中不抱怨,在花丛中不迷路,能从容、淡定地对待胜负,能得心应手地驾驭自己,驾驭环境。

追求51%,是含蓄,是留有余地。花看半开,酒饮微醺,若全开、大醉就扫兴了。追求51%还是一种智慧。人们都渴望圆满、完美,其实登山到达绝顶,面临的多是艰险。仕途上又何不如此呢,当一个人的权力、声望达到顶峰时,凶险或许即将来临。曾国藩功成名就之后,悟出了万物盈虚之理,发现了圆满的害处,故将书斋取名为求阙斋,有意自损,化解官场险恶。

追求51%与追求100%相比,看似拙、是淡、是愚,可实有真水无香、大成若缺之智慧与境界!

读后感枫林1000字(通用5篇)


也许大家都被作品这本书的内容打动,读后感要写出自己的真实体验。相信你此时在为写作品读后感而犯愁了吧!有请驻留片刻,读后感大全为你推荐读后感枫林,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读后感枫林(篇1)

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人们的心灵,陶冶人们的情操,亦可催人泪下,感受人生的波澜起伏,离合悲欢。《枫林渡》便是这么一本神奇的好书。这本书讲述了蓝蓝和奶奶进城与妈妈弟弟生活的故事,蓝蓝是个聪明伶俐的女孩儿,但他初次到城市,许多东西都没有见过,而且妈妈是陌生的,外婆是陌生的,弟弟是陌生的,这一切使这个天真的女孩变的拘束起来。他的妈妈和姥姥都很爱她,在一段时间的接触下,他才渐渐适应了起来。可人生总不会一帆风顺,没多久,弟弟便和学校的孩子学坏了,变的爱命令奶奶,可是奶奶为了蓝蓝,为了这个家庭的和睦,只能迎笑接受。妈妈也开始渐渐讨厌大杂院的孩子了,不让那些孩子来这里和蓝蓝童童玩,也开始讨厌短尾巴,认为它影响她和蓝蓝的关系,到了最后,奶奶回到了枫林渡,那个轻松快乐的地方,奶奶回去以后,蓝蓝也独自离开,回到奶奶身边。

故事中,妈妈因为望子成龙,将蓝蓝童童送往贵族学校,姥姥因为一颗朴素的心,要将蓝蓝童童送往普通学校,这导致姥姥和妈妈之间的争吵,也使家庭的氛围紧张起来,而妈妈想与蓝蓝培养感情,与奶奶的关系逐渐冷淡,这也牵连了蓝蓝的猫——短尾巴,短尾巴经常挨打,最后不敢回家,也许妈妈并不坏,但她的爱面子却导致了这一个催人泪下的结局《枫林渡》,一本凄凉又内涵温暖的书。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枫林渡》,这里面的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最令我感动的却是蓝蓝那只心爱的猫——短尾巴。短尾巴是蓝蓝形影不离的好伙伴,蓝蓝孤单时,它总是陪伴在蓝蓝左右;当蓝蓝难过时,它总是在蓝蓝身边默默无闻的为她解忧;蓝蓝睡觉时,它总是乖巧地趴在蓝蓝身边,和她一起进入梦乡。有一次,它不知怎的跑到蓝蓝妈妈屋里去了,调皮的童童(蓝蓝的弟弟)不小心打碎了妈妈出国时买的花瓶,却撒谎说是短尾巴弄翻的,妈妈本来就不喜欢短尾巴,正好有一肚子气,此时不问青红皂白拿起鸡毛掸子打了过来,短尾巴疼得撞在玻璃上,玻璃碎了,妈妈更是怒火中烧,举起一根细棍又打起来,正好打在短尾巴的腿上,血直流,短尾巴满屋乱窜,上蹿下跳,最后它趴在窗台上,呜咽着。这时蓝蓝回来了,短尾巴眼里含着泪水,深情地望了蓝蓝一眼,拖着带伤的瘸腿跑远了,离开了这个令它伤心绝望的家。每天晚上,它都悄无声息地来到蓝蓝窗口呜咽着,声音十分凄凉,像一个被扔掉的小孩在北风里啼哭。当蓝蓝打开窗户想看它一眼时,它却又跑开了。短尾巴的结局十分凄惨,最后被一辆垃圾车给活活地压死了,连叫都没叫一声就跟它的小主人永远的告别了。短尾巴是一只非常有灵性的猫,它重感情,心里时时刻刻想念着它的小主人,却又无奈地离开,心里是多么的痛苦啊!虽然它离开了它的小主人,但蓝蓝会永远着想念它怀念它,并在心里默默地为它祈祷祝福。

读后感枫林(篇2)

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人们的心灵,陶冶人们的情操,亦可催人泪下,感受人生的波澜起伏,离合悲欢。《枫林渡》便是这么一本神奇的好书。

这本书讲述了蓝蓝和奶奶进城与妈妈弟弟生活的故事,蓝蓝是个聪明伶俐的女孩儿,但他初次到城市,许多东西都没有见过,而且妈妈是陌生的,外婆是陌生的,弟弟是陌生的,这一切使这个天真的女孩变的拘束起来。他的妈妈和姥姥都很爱她,在一段时间的接触下,他才渐渐适应了起来。可人生总不会一帆风顺,没多久,弟弟便和学校的孩子学坏了,变的爱命令奶奶,可是奶奶为了蓝蓝,为了这个家庭的和睦,只能迎笑接受。妈妈也开始渐渐讨厌大杂院的孩子了,不让那些孩子来这里和蓝蓝童童玩,也开始讨厌短尾巴,认为它影响她和蓝蓝的关系,到了最后,奶奶回到了枫林渡,那个轻松快乐的地方,奶奶回去以后,蓝蓝也独自离开,回到奶奶身边。

故事中,妈妈因为望子成龙,将蓝蓝童童送往贵族学校,姥姥因为一颗朴素的心,要将蓝蓝童童送往普通学校,这导致姥姥和妈妈之间的争吵,也使家庭的氛围紧张起来,而妈妈想与蓝蓝培养感情,与奶奶的关系逐渐冷淡,这也牵连了蓝蓝的猫——短尾巴,短尾巴经常挨打,最后不敢回家,也许妈妈并不坏,但她的爱面子却导致了这一个催人泪下的结局。

《枫林渡》,一本凄凉又内涵温暖的书。

读后感枫林(篇3)

最近,我一直在读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枫林渡》。书中有许多人物,有高傲自大的妈妈和童童,慈祥的奶奶和外婆,宽容大方的稻虎哥哥和董事爱动物的蓝蓝,还有爱主人的短尾巴,【枫林渡】这本书不知让我流下了多少次感动的泪水。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蓝蓝过生日,妈妈请了许多有身份的客人,嫌弃奶奶是乡下人,怕给家里人丢人,于是就用一张电影票把奶奶打发出去看电影去。蓝蓝知道后,不管客人奔出去找奶奶。看着奶奶的背影,想起了自己在乡下过的10个生日时所发生的点点滴滴。奶奶家里虽然不富裕,但对蓝蓝的生日从不马虎,每次提前一个月便开始数日子进行准备了。当我看完这一章,我的泪水便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打心眼里就开始尊重起蓝蓝的奶奶了。还有一次,因为妈妈的原因,奶奶回枫林渡了。外婆知道了,便给妈妈讲起了蓝蓝小时候,年轻力壮的人都要去要饭,更别提早失去劳动力的奶奶了,奶奶带着蓝蓝去捡麦穗,捡回来了,做成饼给蓝蓝吃,自己却吃菜坨坨。动天的时候,奶奶把自己棉裤里的棉花掏出来给蓝蓝做衣服,自己却穿单裤......

我喜欢书中的童童,童童虽然高傲自大,但是童童后来受到了外婆的悉心教导,做了一个尊重别人听话的好孩子,通过这件事我知道了尊重别人才能让别人尊重自己。

我更喜欢书中的外婆,她身为一名市长,拥有的很大的权力,但是她一点也没骄傲自私,她平易近人,幸好有了她,才使差点变坏的童童改邪归正,懂得了亲情重于一切的道理,学会了尊重别人,不能因为有了权力而胡作非为。人如果没有高低之分,在平等的社会人们才能和睦相处,没有因为权力引发的斗争,那么世界就会变得美好,犹如天堂一般。

通过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深深的道理:做人一定要谦让,是大的 总要让着小的,就像稻虎哥一样,做什么事总是要先想着别人,再考虑自己,这样一来,别人开心了,你自己帮助了别人,也会很开心,快乐的!

读后感枫林(篇4)

这本书写了蓝蓝和奶奶来到城市市长外婆的家,但又因为不习惯回到枫林渡的故事。我是一个不爱哭的人,但这本书里总戳中我的泪点,让我一次次落了泪。有一次,蓝蓝过生日。"妈妈请了好多有身份的人,觉得奶奶不适合在这,就用一张电影票把奶奶打发走,蓝蓝知道后,不管客人奔出去找奶奶,看着奶奶瘦小的身影,蓝蓝不禁想起,自己不知不觉中已在枫林渡过了整整十个生日了!虽然奶奶穷,但奶奶从不马虎蓝蓝的生日,每次提前一个月就开始数日子准备了。"看完这一章,我的泪水滴湿了书本,不由从心里尊敬蓝蓝奶奶。首先,就让我来介绍主人公蓝蓝,她从小就和奶奶在乡下一起生活,过的无忧无虑。十年之后的一天,蓝蓝和奶奶一起住到了城里,当时的蓝蓝十分的紧张,但是,在城里出现了可爱的童童、和蔼可亲的外婆、温柔热情的妈妈之后,使蓝蓝心中的惶恐消失了。渐渐变得自然起来。这本书里有让我难过的一幕:蓝蓝有一只可爱的猫,叫短尾巴,有一次被妈妈和童童打了几次之后,断了两条腿跑了,突然,一辆垃圾车正在向后面倒车,一不小心压到了短尾巴,短尾巴连一口气都没有了,就这样和小主人告别了。

还有一次,奶奶回到了枫林渡,因为妈妈,外婆知道了很生气,把别人告诉她的话告诉了妈妈"蓝蓝小时候,年轻力壮的人都要去要饭,更别提早失去劳动力的奶奶,奶奶就带着蓝蓝去捡麦穗,捡回来了,给蓝蓝吃炕饼,自己吃菜坨坨。冬天,奶奶把自己棉裤的棉给蓝蓝做棉衣,自己一老人家冬天穿着单裤……"不知不觉中,泪水已成河。我最近突然明白为什么我对这本书这么有感触了,因为我也有一个这样的奶奶。她带着长大,把一切最好的给我,尽量满足我的需求,她比妈妈懂我,知道我的所有爱好,不管什么时候,她都是我的支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堂。我和蓝蓝的天堂是自己的奶奶。奶奶已不再年轻,我会更珍惜现在和奶奶在一起的时间,奶奶,我爱你。

读后感枫林(篇5)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就叫做——枫林渡。枫林渡是一个地名,是在乡下。很久以前,不足一岁的蓝蓝被奶奶带到了乡下。十年后,在乡下与奶奶相依为命的蓝蓝和奶奶一起随妈妈来到了城市里,住进了外婆家的市长小院。

在城市里,蓝蓝还有一个弟弟——童童。和一大群大杂院的小伙伴,还有一只叫短尾巴的乡下小猫。因为童童家里有许多学校里的同学家里都没有的东西,比如汽车之类的,所以在学校里大家都把童童当成大司令,什么都听他的。于是,童童渐渐地骄傲起来,开始向大家炫耀,大家见他这样骄傲。便开始渐渐地不去理他。于是,童童在他们那里总是装得很牛气,总是说自己家里东西又好又多,而他们家没有,大家越是不去理他,他就越牛气。因此,经常跟别人吵架。

放暑假的时候,蓝蓝把在乡下的哥哥稻虎请到家里来,但是童童一直不把稻虎放在眼里,一天,稻虎终于憋不住了,和童童打了起来,正当他们打的分不开时,妈妈回来了,童童一见妈妈回来了,便躺在地上大哭,妈妈一见童童哭了。拉起来一看,他的耳根旁有被稻虎抓下的三道血印儿,便骂稻虎,说稻虎是哥哥,童童是弟弟,你不能欺负他。稻虎收了委屈,到房间里哭了一会儿,突然,稻虎抓起衣服跑了出去,他身上带着钱,本来就准备走的,现在,他已经执意要走了……

自从稻虎走了以后,奶奶也打定念头要走,可是,奶奶希望在走之前看到蓝蓝能和妈妈亲亲热热地在一起,于是,奶奶咬咬牙,开始冷淡蓝蓝。她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蓝蓝早日从身边赶跑,赶到蓝蓝妈妈身边!蓝蓝只剩下短尾巴了,于是,她更加爱它了。

妈妈看见蓝蓝和短尾巴每天分不开,很反感,觉得妈妈还不如一只难看的猫。她便把怒气都发泄到短尾巴身上。可是短尾巴很乖呀!它从来不像别的猫,也觉不去别人那里撒娇。可是有一天,短尾巴不知怎么走进了妈妈的房间,童童正好在舞木头大刀,手一滑,刀飞了出去,把妈妈买的花瓶打碎了,妈妈听到声音,走到房间一看。看到满地的碎片,便问童童是不是他打碎了,童童一见短尾巴也在,便说是它打碎的。妈妈生气了,拿起一根棍子,关上门。跟短尾巴争斗。过来一会儿,等蓝蓝回来走进房间想去抱短尾巴的时候,短尾巴已经从之前被它撞碎的玻璃处逃走了。

几天后,蓝蓝的朋友发现短尾巴在一个墙洞里。于是叫来蓝蓝,可是它什么也不吃。过了两天,清洁队的人发现一群小孩总围着一个墙洞,一问,知道里面有一只猫不出来,就用铁锹去驱赶,短尾巴终于跑了出来,前面,垃圾车正在倒车,短尾巴已经跑不动了,它朝市长小院急切地叫着,当蓝蓝打开窗户的时候,车轮已经压到了短尾巴身上,蓝蓝吓得闭上眼睛,等蓝蓝再睁开眼睛时,短尾巴已经被垃圾车运走了。

又过了一个月,奶奶在买菜的时候不小心把腰给撞到了。在医院住了一段时间后,外婆决定家里什么事都不准奶奶做。可是有一天,童童早上又在指示奶奶做这做哪,蓝蓝终于忍不住打了童童一顿,在学校里,童童又因为一件小事和同学也打了一顿。回到家,外婆听完经过后,批评了童童,童童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后成为了一个好孩子……

后来有一天,童童帮奶奶晾衣服,结果不小心摔倒了……事后,奶奶背着蓝蓝回到了枫林渡,过了几天,蓝蓝也背这家人回到了枫林渡,她还留了一封信,上面写着……

这本书告诉我:人不可以太骄傲,不然的话,谁都会嫌弃你。人一定要谦虚,才会有好朋友。人不可以只注重外表,要看看他们心里想得是怎样的。就像有一句话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黛玉读后感1000字通用5篇


即使读的都是同一本书,不同的人在阅读的时候会获得不同的感悟,我阅读了作品这本书,读完后受益匪浅,感慨万千。写一篇读后感能让我们更好的领悟作品。下面是栏目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黛玉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黛玉读后感 篇1

作为四大名著之首的红楼梦,以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衰亡为背景,宝黛爱情为主线诠释了,家族悲剧,爱情悲剧,以及诠释了那个时代的悲剧。或许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便是最好的解释吧。那个时代的许多人或许的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经受着无穷的折磨。没有仁义,没有亲情,只有封建统治下的富人的腐朽与奢靡,和穷人的贫困与伤痛。

读完红楼,心中便涌起一股酸涩。或许是感慨家族兴衰,或许是离殇佳人已逝,或许是心疼那份简单的执着。在复杂的社会存在属于他的一份简单心事,抑是在简单的相许中领会了人性的多变。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猜嫌。一句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奠定了她一生的执念。如果可以的话,我真的愿意是,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何必用他对她的爱,赌上她的一生。都说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却不知真谛更多的是变却故人心,故人心易变啊!这份改变或许本不是内心深处的想法。痴傻得他,怎么会知大婚当日,她喊出那句,宝玉,你好时有多心痛。是你好狠心,还是你好好保重,或许无法取证,但我知道,当爱他入骨时,便是由爱生嗔,由爱生恨,由爱生痴,由爱生念,嗔恨痴念,皆化为寸寸相思。她生命的离去换的了他一生的钟情,古殿青灯下的那个凄凉的背影,寂寞夜晚的一阵阵梵文。是她负了他,还是他错了她。现实就是这样,如果不轻易许诺,如果不轻言放弃。生活是否还如此凉薄。

我想或许曹公是真的偏爱黛玉的,否则怎会将自己的满腹才情都倾注到一个弱不禁风的身躯上去。她既自卑又自尊,既敏感又坦荡,既尖刻又宽厚,既孤傲又谦和,既脆弱又坚强。生性孤傲,更不喜繁文缛节,不受封建思想的束缚,有自己的主见。她不会像薛宝钗那样一昧地迎合贾母等人的喜好,一味的追求功名利禄;也不会像王熙凤那样千方百计地取悦贾母。他坚持做自己,就像贾府里边一株秀丽的白莲。

虽然对于林黛玉的美曹公并没有过多地笔墨。但几句降珠仙草得“受天地之精华,复得甘露滋养,遂脱了草木之胎,换得人形”,便体会到了异常的清秀非凡。并且黛玉身上天生一股风流,“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气喘微微。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是黛玉初来贾府的场景。也是宝玉从此被深深打动的一刻。或许一见钟情就是如此吧,能够见到彼此就满心欢喜。

或许寄人篱下的日子并不好过吧,别人眼中的小性子,的敏感,的刻薄,都来自那颗自卑的心吧。初到贾府,尚处于孩提时代却仍要谨记,母亲生前嘱咐。倘若,生活在自己家中,十来岁的少女不应该是无忧无虑,顽皮戏耍的年纪吗。所以她学会了看眼色,尽量让自己的举止合乎情理,却让自己变得异常敏感。会在深夜里暗自思量,到底是父母双亡,到底是无依无靠。用自己脆弱的身躯来支撑起,贾府这个富家豪门里的风雨。

我是理解黛玉的小性的,但我见得更多的是他的坦诚。待人宽厚,不做作,能将别人对自己的好尽可能地放大。她给自己的侍女鹦哥起名字,她希望她能一直在她身边,陪她好好的度过一生吧。可是,当我看到他的名字叫紫鹃的时候,我心里好难受啊!杜鹃啼血猿哀鸣,杜建及紫鹃,会随着主人死亡吐血而终止他的生命。我多想,那个黛玉永远是初见时娇柔的黛玉,而不是后来,在宝玉大婚之日病死床榻的伤心人。我更气,大婚之日,掀开红盖头发现不是他的林妹妹的宝玉不是去寻找,而凝视所谓的肤若凝脂。相对于薛宝钗的事故,有城府,能多方面的取悦别人。我更爱他的坦诚。香菱学诗时,反观宝钗的态度,我真的很厌恶那句得陇望蜀。每个人有自己的追求,何必用自己的眼光来评判别人的行为举止。而一句“既然要作诗,那就拜我为师傅”玩笑中透出一份诚恳与单纯。这份简单,有谁不爱啊!

我想我最爱的便是她吟诗作对的才气了吧。她喜欢诗中的浪漫,可以忘却现实的烦恼,徜徉在诗中美妙的境地。或许卑微的人总想踮起脚尖,他们可能期待够到伟大的东西。虽然自己无法做主现实,但提笔的时刻可能就忘却了一切伤痛,虽然生活把她逼到生命的死角。所以她爱书,不但读《四书》,而且喜读角本杂剧《西厢记》、《牡丹亭》、《桃花扇》;她更爱是人身上的洒脱,那种藐视一切的魄力,同时又将世间万物广纳于胸。所以书是她的第二个世界,是她可以忘却烦恼与忧伤天堂。对于书她不仅能做到熟读成诵,对于那份文字的钟爱他更有自己的见解。曹公肯定像宝玉一样爱惨了这个女子吧,似乎历代才女的特质都有黛玉的身影,将美好融进林黛玉的生命,来满足一切的向往。她代题“杏帘在望”为宝玉解围的细节,使人联想到李清照与赵明诚比作《醉花阴》的轶事,更表现出他对宝玉的那份真挚的感情。“堪怜咏絮才”则是与谢道韫比肩。但林黛玉又也区别于历代的才女,即曹公赋予她的悲剧命运和叛逆。我想她的诗之所以写得好,便是由于她有极其敏锐的感受力、丰富奇特的想象力以及融情于景的浸透力;即使一花一树,一草一木如此平凡的事物,她只要一触及,立即就产生属于自己的新奇的构思和独特的感受和见解。除此之外,那种不向现实低头的精神,她能将自己的灵魂融于万物、通过咏物抒发自己的痛苦的灵魂和悲剧命运。

所以葬花词,更多的是她所面临的境遇吧!红颜自古多薄命,她此生红尘,无欲无欢;她归路茫茫,守荷自清香;她情痴漫漫,血染桃花红。红颜易逝,刹那芳华。最后才发现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树辞镜花。她慨叹人生以花自诩。叹身世遭遇和悲剧命运,她以落花自况,血泪作墨,如泣如诉,抒写了自己的花落人亡的哀愁和悲愤。“柳丝榆荚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这是对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的愤懑;“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这是对贾府冷漠无情的控诉“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则是对美好理想的渴望与热烈追求;“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表现了她的高洁的情志和至死不陷于污浊。至于“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等数句,更是几次重复,特意强调,并通过鹦鹉也会吟哦的描写,可知曹公是大有深意的:杜鹃啼血便象征着人的死亡。一首《葬花吟》它真实地展露了一个充满痛苦充满矛盾而又独抱高洁、至死不渝的心灵世界,她是黛玉遭受的苦楚,是她对于这个不公世界的挑战,更是一个女子在深宅大院里独自遭受的人间风霜。我想《葬花吟》之所以能引起读者的强烈共鸣,原因正在这里。诗表现了她独立不阿的人格,诗表现了她美丽圣洁的灵魂,诗使她具有一种迷人的艺术光辉,或许,无诗,也就无黛玉吧。

但是这样的她,是不太会被那个封建没落时代接纳的,在“女子无才便是德”封建社会,她的才情学识不会被时代承认,她的爱情也不会轻而易举的成功,封建社会大家族里一切为先的是亘古不变的利益,而在哪里生活的她,虽然个性张扬,率真坦荡,执着追求高品质爱情,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门当户对,一个个似枷锁般钉在她的爱情上。她的特立独行,她的身上体现出前的前卫,进步是被认为绝对的叛逆,是被封建礼教所不容的,也正是由于她的叛逆及对心灵相通的爱情的执着追求才更引起封建家长们的不满,作为一个异类,她的失败及悲剧命运是注定了的。

黛玉读后感 篇2

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以贾府的家庭琐事、闺阁闲情为脉络,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故事为主线,通过家族悲剧、女儿悲剧及主人公的人生悲剧,揭示出封建末世危机。我不得不感慨作者的写作能力,塑造出一个个深入人心,形象饱满的角色,宏大的布局使整个情节一气呵成,荡气回肠。

而纵观整本书,我想仔细谈谈我对书中金陵十二钗之首林黛玉的感受。她生得倾城倾国容貌,兼有旷世诗才,是世界文学作品中最富灵气的经典女性形象。未读《红楼梦》之前,我对林黛玉的看法仅仅只停留在一个柔美病态、弱柳扶风的模糊印象里,读红楼梦后,我开始喜欢这个真实洒脱的姑娘了。

先说说其容貌,宝玉初见林妹妹时所言: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王熙凤也道:天下真有这样标致的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薛蟠更是:忽一眼瞥见了林黛玉风流婉转,已酥倒在那里。这样极高的描述可见林妹妹的天生丽质、楚楚可人。

林妹妹的才华想必也是有目共睹的,其最为著名的《葬花吟》就可见其才华横溢。她品诗、爱诗,把文学视作最忠诚的知己,而这知己不是任何事物的附属品,它有自己脾气。书中她自高奋勇指导香菱学诗,告诉她不以词害意。

这简简单单的五字不以词害意,更是将她的才华展现的淋漓尽致。三百年前的一个十六岁的少女却知道写诗第一立意要紧不能流于辞藻见了浅近的就爱。大观园才女如云,写一手好诗并不稀奇,将写诗上升到理论,却并不容易。

这样一美貌有才的女子若还开朗外向、爱笑爱闹、真实洒脱又怎能让人不爱呢

大多数人对黛玉的印象仅仅只停留在哭哭啼啼的大致里,的确,黛玉常哭,但她本就是仙草化身,是为了前世恩情而来世间走一遭的,她唯一的使命便是将眼泪还尽,然后返回仙境。

但她同样开朗活泼,在贾府这样一个大熔炉,严明的生存规则、自上而下的压力面前,所有人都学会圆润隐忍,薛宝钗处事稳重、温柔世故。但是她始终倔强的捍卫着她的棱角。迎春出事的时候,她哭得伤心;病重的时候,嘱咐袭人隐瞒自己的病情,以免宝玉担心。对下人,她愿意教香菱写诗,愿意与紫鹃姐妹相待。一颗赤子心,对所有人坦诚相待,也没有什么门第之见。她的世界,是一个十六岁少女的灰色童话,有瑕疵,但是真实。

不得不提的就是她与宝玉的悲惨爱情故事。在大观园众多好姑娘里,秒懂宝二爷笑点的,只有林妹妹。从来不劝宝二爷考功名,偏爱他顽石不化的,也只有林妹妹。林妹妹更是注重精神而不功利的,史湘云劝宝玉要注重仕途经济时,宝玉毫不避嫌地说林妹妹不说这样混帐话,若说这话,我也和他生分了。纵眼望去,整个大观园里

真正不视他不成器,真心理解他,懂他的人,除了林妹妹,又还有谁他们是爱人,更是知己。

关于妹妹的描写还有很多精彩的小细节可见起性格,大抵也是难以讲完的。而若让我概以一字,那便是真。她是个没有被世俗污染的最纯真的人。

借用曾见过的一段话来说她的脾气很大,她的手掌很小。她的嘴很硬,她的心很软。她灵秀如水,执着如火。她不同于一般女子。她很瘦小,但是她很有力量。她叫林黛玉,上下五千年,她是美神。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她在那个时代香消玉殒,但是她属于所有时代。

这样一个尤物,怎能令人不爱呢

黛玉读后感 篇3

大家可还记得林黛玉?对,正是那个花下葬花的林黛玉,曹雪芹笔下的与花有缘的林黛玉。

小时候也看过林黛玉的越剧影片。那里面的人物除了贾宝玉、林黛玉,也都想不起来了。只是记得花树下,音丽而思深的吴侬软调划过长空,仿佛枝上的一滴露,颤颤落下。

黛玉手持花锄,在树下忙碌,边葬花,边悲唱:“花谢花飞花满天,红销香断有谁怜……。”突然,一声“林妹妹“叫来,竟是贾宝玉。千般柔情尽在他这一句“林妹妹”。

乍看去,黛玉多愁善感,待人遇事略显刻薄。仔细瞧,才微微想到黛玉的无奈,内心压抑而无处诉说。可她可爱的地方你瞧见了么?不只是浓郁诗情,绝色佳颜,也是那一点天真慧黠,善雅虐。这才是她内心深处最真的,远不是人们所夸大的如此多愁。

而黛玉的俏虐正如宝钗所说:“世上的话,到了凤丫头嘴里也就尽了,幸而凤丫头不认得字,不大通,一概是世俗取笑。更有颦儿这促狭嘴,用”春秋“的法子,将世俗的粗话,撮其要,删其繁,再加润色比方出来,一句是一句。”

人说黛玉的美式一种艺术,“呜呼一声犹未了,落花满地鸟惊飞”。但她的人却如此的立体鲜活。她的人不只是晓风染白莲,她比大观园里任何一个女子都要美。内心犹如牡丹,姹紫嫣红开遍。可“此花有殊色,只为一人开。”

她丰富的内心,只有宝玉懂得,而宝玉的内心,她也懂得,所以他们相知相爱。

本应是一段姻缘,却因为黛玉的傲而娇,不肯说出口,错过了一生。我又想到红拂女,她只将心事表与李靖,便做的一生一世一双人。何苦藏得那么累呢?黛玉最后终是含冤而逝,犹如花儿刚开便枯萎,令人惋惜。

从黛玉身上,我总结出:人生短暂,不要忸怩而不肯放言,时间飞逝,转眼青丝成白雪,我们应该活得大胆,活出自己的人生。

恍惚中,我仿佛听到黛玉又在低唱:“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宝玉唤一声“林妹妹”,她罢唱,回眸对他盈盈一笑,只见日月失色。

黛玉是一个貌美如花,心如花静,身如花柔,命如花短,与花有着不解之缘的女子,愿她来世活出精彩。

黛玉读后感 篇4

红绡香断了她的梦,谁为她卷起那闺帘?

看罢一段心酸,泪不觉为她而滴下,这样的女子像是已看穿了般的凄婉,为谁情钟,为谁暗洒相思泪,离开了父母,失去了亲人之痛,在深宅高院中的无奈,或许在此刻就已经注定她的凄凉结局,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年闺中知有谁?,知有谁知呢?

没有了那份清高的孤傲,她躲开众人,手把花锄出绣帘而去,你道是她尖酸刻薄,却不知她有多少泪珠儿在漆黑的夜晚落寞的流下,她的悲哀同这些落花一般,质本洁来却要深陷污淖渠沟,这样的女子如何能忍受,她宁愿拾一抔净土掩风流。即使没有人来明白她,她也依旧那样傲然于世,并非一味哀伤凄恻,仍然有着一种抑塞不平之气抒发,可惜命运却让她无从逃离,即便满腹才华,即便是世外仙姝,即便是有众人的疼爱,她到底魂归太虚,时代的风刀霜剑让她避无可避,连同她的爱情也无可避免的幻灭在肮脏的尘世。

假如要去演绎她的一生,再精湛演技也难以来真正诠释,因为她就是她,难以让人去模仿的真女子性情。但是若让我来说另一个女子,与她又是何其的相似,才情洋溢,智比天高,傲视于一切,但同样将自己的一生葬送,葬送于不能永恒的爱情,葬送于一样不堪的尘世,她是张爱玲,她又像是另一时代的林黛玉,一样是满腔的哀愁,无从化解,只剩下满是哀伤的文字来证明她们的存在,黛玉葬的是花也是情,也许在看到黛玉葬花是她也有些同感,也许就在那时改变了她的路。一样花开为底迟,为底迟呢?或许我们无从解释这些相似,却能明白这其中的悲哀,花落,葬了伊人泪。

永远都会有人在看完葬花后发出同情的感慨,却没有多少人会想去为她拂去眼角的泪,别说她是个不存在于世的女子,但她却真真的让你为她哭泣,让你为她不甘低头屈服的孤傲不阿的性格而折服,《红楼梦》里有太多的悲哀,黛玉的葬花让这份悲哀升华,渲染着那个家族即将到来的萧条。为黛玉葬花而哭泣,为她幻灭的爱情而哭,也为她的愤然之气而哭。

一段葬花吟,亦是一曲离人之殇,愁断了千古女子的悲伤泪。

黛玉读后感 篇5

黛玉葬花的那一节最让人记忆深刻: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

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在常人看来,落英缤纷该是无比美妙的场景了,可是面对落花,黛玉想到的却是自己死后的情景,竟然到达无法释怀,潸然泪下的地步。在现实社会中,除了宝玉,再没有别人能够读懂她的心灵。可是宝玉常常受到封建礼教的束缚,不停地被封建礼教的追随者拉向他们那边。我们常常在书中读到黛玉生气的描写,难免留下她小气的印象,其实她小气的背后却是自己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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