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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19-11-12 来源:互联网

活着读书笔记600字大全(初中)。

古人说“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而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这时候,我们不妨坐下来好好写一篇读书笔记,如何在读书笔记中全面的总结自己的收获呢?经过搜索整理,小编为你呈现“活着读书笔记600字大全(初中)”,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活着读书笔记600字大全初中,欢迎阅读,希望对你能够提供帮助。

活着读书笔记600字(1)

《活着》是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终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终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悲剧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看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

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赖,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著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活着读书笔记600字(2)

读了余华的 十八岁出门远行 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活着 读后感。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

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

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

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小说的最后写到 过了10年, 两个老不死的 徐福贵和老牛福贵 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

其实人生就像田地。需要有人来耕作。春天播种自己的苦难,夏天则等待自己的苦难,秋天再慢慢的收获自己的苦难。冬天用苦难去品味自己的苦难。最后等待来年继续播种苦难,直到收获苦难的希望。因为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地方。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块长大的。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有庆被活活愁死的悲剧呢?我想可能是这个社会现实造成的吧!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活县长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处的,而救不活却可能招来祸患!而一个平常农家孩子的命能值几个钱?臭死了大不了赔几个钱!在他们看来有庆的命就像一只羊、一头猪,用得上已经很好了!这不仅有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看的一篇报道。同坐一辆车的农民和工程师一块出车祸死亡,工程时被补偿了几十万,而农民却只有5000!难道工程师的命是命,农民的命就不是命了吗?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为什么要分等级?为什么法律上写着平等公平,而一边又做出违背自己诺言的事?我并不是崇洋媚外的人,可在许多方面我们的确应该向西方国家学习!

综观全文,当富贵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相继一个个去世时,他还活着!但它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因为只要你活着就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忍受贫困生活与精神的折磨!面对贫困的生活与亲人去世的事实,我敢说有90%的人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其实她那点打击相比富贵又算得了什么?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爱人趋势等而选择死亡的有多少人!他们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气、才是胜利!他们的命不只属于他们自己,还有父母等等!他们在这个世上还有未尽完的责任与义务!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活着读书笔记600字(3)

刚刚把余华写的 活着 看完了,活着读后感600字。是在手机上看的,利用工作空余时间偷偷看完的。虽然没有双手捧着书看的感觉好,但是还是深深被这本书感动着。作者以第三者的身份讲述着故事。整个小说围绕着福根一家人展开的。背景是解放前解放后以及***那段时间。本来是小地主的福根由于年轻的年少无知,沉迷于嫖妓和赌博把家底都输光了。最后只能沦落为苦农民,从头开始学如何种田。让我尤为感动的是他的妻子--家珍。这个女人不管他的男人以前是如何对她拳打脚踢,对别的女人勾三搭四,她始终都是不离不弃。就算是福根破产后,她还是不顾父母的反对,继续跟着老公过苦日子。值得欣慰的是福根后来终于觉醒过来,不再去干那些风流快活的勾当,而是专心种田养家,照顾妻儿。他们的生活虽然拮据但却是幸福的。他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的离他而去,使我感到生活是如此的脆弱;福根是多么坚强 的一个人啊!是啊,人只要活着就该好好的活着。悲伤 过后还要过日子。不能老是活在痛苦里,生活本来就是变幻莫测的,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我们活着的人更应该好好珍惜当下。即使身边的人走了也不要永远沉寂于悲痛。

以前的我很无法接受自己也会变老的事实。可是现在我觉得人只要过得开心,不管哪个阶段都是不可畏惧的。最重要的是你身边的人对你的态度始终如一。每个人生阶段都可以活得很精彩,不是吗?就算以后遇到多么不顺心的事情,只要想想福根就会觉得充满了动力。人活着就是要吃饱饭,而了吃饭而努力奋斗 着。当然还要有物质生活以外的享受。我甚至觉得精神食粮比物质来的重要。我们心里只要充满爱就会觉得一切都是美好的。好好爱身边你爱的和爱你的人吧。珍惜珍惜再珍惜!

活着读书笔记600字(4)

这个暑假,在作业的要求下,看完了《许三观卖血记》,使我感触很深。

许三观,这个宽容、善良,但也无知的,生活在生活底层的老实的小市民,他用他的血换来一家人的温饱。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无知,也因为这样,因为他卖血有了钱,他娶到了卖油条的许玉兰;第二次卖血,为的是,不是他亲生儿子的一乐,他用他的宽容救了一个支离破碎的家;第三次卖血是自己出轨;第四次卖血是想改变儿子命运;接下来的二个月甚至几天就卖几次血是为了救患病住在医院的一乐的命。

还好,他活得很健康。当一乐、二乐都回城了,三个儿子都成家了,家里也不不再缺钱了,许三观也成了沧桑的老人,他想起了自己一生的经历,为了像以前卖过血一样,吃上一碟炒猪肝,喝酒,当他还想去卖血,听到血头说自己的血只能当猪血的时候,他崩溃的哭了,他觉得卖血已经成了自己的工作,当知道自己不能卖血了,生活就没有了希望。虽然很荒谬但是也很真实。

当他的儿子们看到自己的爸爸在街上由于不能卖血而哭的时候,他们觉得丢脸而责备许三观的时候,他们的妈妈许玉兰出来说话了,挨个地骂了三个儿子。许三观不为了谁,是为了这个家,为了这三个孩子,甚至为了救一乐连自己的命都不要,医生都骂他是 亡命之徒 ,走一站卖一次血。

看到这,我哭了,为了一个普通的而又伟大的父亲形象,一个负责的丈夫形象,一个经历了一生风雨最终见到阳光,而这阳光即将消失的人物形象。我心里复杂的情感浮现了出来。不知道为了什么。

或者还为中国现在还有这样的情况而难过吧。

我们该好好感谢父母为我们所做的一切,用心良苦。不要乱花父母的血汗钱。

是父母辛苦攒起的,我们长大后,要回报父母。

感谢父母,为我们所作的一切。

活着读书笔记600字(5)

我却赞赏富贵面对打击面对挫折 的勇气以及他在生活中勇于改过的精神。富贵的贤惠妻子或许在他人眼里有点儿傻,但是她的坚强却是我们都应该具备的。活着有很多的意义,每个人的想法不同,我们不必去苛求他人与自己趋同。我们所要做的便是,好好活着,勇敢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去追寻自己活着的意义。

永远不抛弃,不放弃,珍视生命 ,创造价值。

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呵,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是不是爱过了才会懂得心死了还要活着的坎坷。

而这一次,又让我明白,只要活着!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只要活着,就什么都有了,什么是幸福,什么是苦难,真的都不那么重要了。

我们还能抱怨什么?因为那些不幸,足以见证,我们所拥有的,是多么的珍贵而奢侈。也许,幸福,就是靠苦难这么一点点堆积起来的。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生老病死。旦夕祸福。

人生无常这个词可能不好,但是不可否认,这是事实。

没人能预知未来会发生什么,也没人能按想象中的模式给自己的人生画一个圆满的圆。我们能做的,就是虔诚地对待生命,平平静静,从从容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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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书笔记600字


《活着》看一遍哭一遍,哭了还要看,看着看着眼泪又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我被美丽纯朴的家珍所感动,被福贵一家的遭遇所打动,被福贵对苦难的承受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所折服。一个既嫖又赌的纨绔子弟几乎一夜间把家里一百多亩地及房产输了个精光,老爸被他活活气死了。在去帮妈妈买药的途中又被抓去做壮丁,从死神手中捡回一条命,先后妈妈、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甥相继死了,最后他跟一头别人不要的老牛相依为命,却不抱怨,乐观地活着。

我想:是什么力量支撑着福贵顽强地活下去?是爱,是爱让福贵顽强地活着。当他因赌一夜至贫时,是父母妻子的爱包容了他;在他妻子被丈人接走时,是母亲对媳妇的信任引导他洗心革面。在他遭受儿子的意外死亡悲痛欲绝时,他心里想着的是怎么不让妻子受伤。尽管妻子有病,福贵不离不弃。越是残酷的打击越显示出福贵顽强的承受能力和耐挫能力。最后即使所有的亲人都离他而去,他因为心中有爱,和一头老牛生活在一起。是的,亲人的实体不在了,但,亲人的音容笑貌一直留在他的脑海里,陪伴着他。

想着网上经常曝光的自杀事件,我想:他们的命有福贵的悲惨吗?为什么不好好珍惜生命呢?有什么比生命更值钱的呢?

人到底为什么而活?家珍说: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福贵妈妈说:人只要活得高兴,就不怕穷。人活着,是因为爱。因为心中有爱,一家人想方设法要在一起;因为心中有爱,人就活得开心;因为心中有爱,再苦再累也无所谓;因为心中有爱,所以累并快乐着。

我希望大家都能看看余华的《活着》,明确活着的目的,明确幸福的含义,不要顾此失彼,忘了本真,忘了初心。

初中名著读书笔记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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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名著读书笔记一:《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

辉煌的一生不是如波涛翻滚,而是平凡如河水般地淌流不息题记

这是对我来说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因为第一次读它的时候是在读高三的时候,当时正面临着考学的压力,是它给我带来了动力,并让我对文学有了另一种释意-----朴实无华便是真,善,美。多年过去,再次拿起这本厚厚的书,再次让我闻到了那黄土高坡的气息。

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

据说这部小说在正统文学史上没什么地位。部分原因可能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一向在文艺界居于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开始受到严峻挑战。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黄土高原,自古以来就是一方苦难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路遥生于此,长于此。是这块贫瘠的土地造就了路遥的求索奋斗、不畏艰辛的性格,也正是那些挥不去的生活经历使得路遥那么地热爱生命,使得他立志要在40岁之前要完成一部巨著: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个辉煌的年代,更为了纪念那里朴实无华生生奋斗的人民。

路遥该是文坛中少有的英雄,他不仅把写作当成了一种责任,更当成了一种无比神圣的使命。路遥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他在创作手记中曾这样写道:在这里,我才清楚地认识到我将要进行的是一次命运的赌博,而赌注则是自己的青春抑或生命。尽管不会让世俗的观念最后操纵我的意志,但如果说我在其间没有作出任何世俗的考虑,那就是谎言。无疑,这部作品将耗时多年,如果将来作品有某种程度的收获,这还多少对抛洒的青春热血有个慰藉。如果整个地失败,那将意味着青春乃至生命的失败。这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一段年华,它的流失应该换取最丰硕的果实可是怎么可能保证这一点呢!你别无选择这就是命运的题目所在。最终路遥赌赢了这场人生:一部《平凡的世界》完成了他的愿望,只是代价异乎寻常地惨重,他输掉地是生命!

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

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该看看《平凡的世界》,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

初中名著读书笔记二:水浒传读书笔记

《水浒传》是一部反映农民起义的长篇巨著。书中着重描写了我国北宋末年,宋江领导的一支起义军从形成、壮大至失败的全过程。

小说以太尉高俅为中心,刻画出了各个地区大大小小的贪官、污吏和恶霸。比如:镇关西、蒋门神、西门庆等等。他们一个个面目狰狞,使整个社会暗无天日,民不聊生。所谓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的事实,在小说中得到了充分的反映。小说中还以大量的笔墨塑造了林冲、鲁智深、武松等一大群梁山英雄的形象。

在梁山的108将中,我觉得最不完美的要数宋江了。如果他不去谋什么招安,而是去联合江南人马一起反抗昏帝,那么我相信,最后的结果一定是天下的百姓都过上了幸福的日子。在方腊与儿子方天定入刑场时,有一位诗人不仅发出了感叹:宋江重赏升官日,方腊当刑受剐时。善恶到头总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但我却觉得宋江的善并不是真善,与此相反,方腊的恶也不是真恶,而是为了打击昏庸无能的皇帝,为天下的老百姓造福!不知大家可有同感?

初中名著读书笔记三:昆虫记读书笔记

法布尔写的《昆虫记》是一部世界昆虫的史诗、是一群昆虫共同谱写的生命乐章、是一部永远解读的书。正如法国戏剧家罗斯丹所说,法布尔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维、美术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感受与抒写。我在读他写的文章时,我感到每一只虫子都不是孤独的,有着人们的思维,正如蝉天真善良螳螂杀人不眨眼这样的特点,法布尔给予了虫子们人的特点。

在法布尔的文章中,我读出了他对大自然的热爱,对虫子的喜爱,仿佛空气与他融在一起,我也如同生临其境,目睹了一场又一场虫子们的彼此较量,重新认识了虫子。

读着一个个栩栩如生的昆虫故事,我身临其境,仿佛与法布尔一起拿着放大镜观察着小昆虫的喜怒哀乐,让我感受到昆虫世界的奇妙。

《昆虫记》向我们介绍了法布尔迷恋昆虫研究,揭开了昆虫世界的许多奥秘,这是一部不朽的世界名著,它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取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葆文。面对它的引领,我明白了人与自然、人与动物都需要和谐与友谊。只有学会热爱自然、热爱小生命,人类才会有光明的前景

初中名著读书笔记四:《红与黑》读书笔记600字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初中名著读书笔记五:红楼梦读书笔记

《红楼梦》是一部悲剧,也是一部喜剧。说它是喜剧,因为它是古往今来第一部女性的颂歌,以女性为主题的小说。在曹雪芹的笔下,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儿是泥做的骨肉;在贾宝玉眼里,他见了女儿便觉得浑身清爽,见了男儿便觉得浊臭逼人;在大观园里,有超凡脱俗的林黛玉,有雍容华贵的薛宝钗,有心直口快的史湘云,有处世干练的王熙凤在过去思想禁锢的年代,如此出色的一部小说,如此不凡的一部小说,怎能说不是一部喜剧?

然而,说它是一部悲剧,也确实如此。而导致这成为悲剧的,是贾宝玉和林黛玉这两个主人公。黛玉本是书香门第的女子,比别人更出类拔萃。她刚进贾府的时候,贾府上上下下都称赞她,喜欢她。可是她太聪明了,锋芒都露了出来,她不像薛宝钗那样有心计,她嘴巴想说啥就说啥,比刀子还尖利。因此,贾府的人都有意疏远她。即使她很出色,贾母也很喜欢她,但是人们喜欢她完全是因为贾母,贾母至高无上,喜欢黛玉不过是对贾母的溜须拍马罢了。于是,在书中,我们真真切切听到黛玉的悲吟,知道在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中的大观园,在她眼里却是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的场所;知道在清幽的潇湘馆里,她过的是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直到不知风雨几时休,以教泪洒窗纱湿的凄凉长夜;知道在每次诗词比赛中,才华洋溢的她,每次忧愁的时候,也只能是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太多太多的悲,太多太多的叹,太多太多的感,太多太多的痛。如此聪明出色的女子,在过去的年代,就这样被埋没、被遗弃、被淡忘,直到今天,黛玉的神情,的动作,的思想还在人们心中。

而在大观园里,唯一真正关心黛玉的,就只有贾宝玉了。贾宝玉,名副其实一块假宝玉。在贾府里,他是家长眼中的混世魔王。读书,不读;考功名,不考,他还大骂科举八股文是文人饵名钓禄之阶,批判考取功名制度。宝钗和袭人劝他,他却说:好端端的一个女孩子,竟被世俗功名所污染了!但吟诗作对,他却比那些所谓的文人雅士高出一筹。他和林黛玉骨子里都含有一种叛逆,但他是男子,不会受到唾弃。林黛玉在过去,仅是女流之辈,就算学富五车又有什么用?那时候,女子无才便是德。会纺织针线才是最重要的。黛玉那张嘴已经得罪不少人了,她就算是大观园里数一数二的才女又有什么用呢?可悲可叹啊!《红楼梦》是历史性的悲剧,通过对封建豪门贾、史、王、薛四家从辉煌到腐败的过程描写,揭露了封建贵族家庭的极端腐朽,展示了它无可挽回的堕落和崩溃,以及必定灭亡的命运。虽然是必定灭亡,虽然是应该灭亡,但是,造就灭亡的这个社会,是很令人深思的。

有人说,悲剧就是把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但是也只有当好的东西没有了,才能触动人心中的痛,也才更耐人寻味,回肠荡气。

初中读书笔记600字


初中读书笔记600字(一)

《十日谈》读书笔记

十日谈是文艺复兴时代意大利作家升尼.卜伽丘(1313--1375)的一部名著,它在结构上采取大故事套小故事的方法,以10个青年男女在10天内每人每日讲一个故事的框形结构方式,把100个故事浑然串成一体,整本书散发着意大利现实生活气息.1348年佛罗伦萨瘟疫流行,城内有10个青年男女(三男七女)到郊外风景优美的别墅里去躲灾避难,他们为了消愁解闷约好每天每人讲一个故事。十日谈第一天故事中的第二个,讲一个犹太教徒改信天主教的故事,大概意思如下:巴黎有两个很要好的大商人,一个名叫杨诺,信奉天主教,另一个名叫亚伯拉罕,信奉犹太教,杨诺多次热诚地规劝亚伯拉罕放弃原来的信仰改信正宗的天主教,亚伯拉罕起初一口回绝,后来经不住好友的再三游说,才答应到罗马去一趟,先亲眼看一看天主派遣到世上来的代表如何生活和为人处事的,再决定取舍。亚伯拉罕到了罗马之后,便暗暗查访教皇、红衣主教、主教以及教廷里其他教士的生活作风,发现他们从上到下没有一个不是寡廉鲜耻的,没有一点点顾及和羞耻之心;人人爱钱如命贪得无厌,非但把人口可以当牲口买卖,甚至连天主教徒的血肉,各种神圣的东西,不论是教堂里的职位、祭坛上的神器,都可以任意作价买卖,至于教士,则只知道奸淫、贪欲、吃喝,可以说是无恶不做,坏到不能在坏的地步。教皇的住地神圣的京城,原来是一个容纳一切罪恶的大熔炉。

亚伯拉罕从罗马归来,暗自思量,教会虽然一片黑暗,罪恶累累,但不仅没有垮台,反倒屹然不动,日益光大,显然是得到了上帝的支持,于是接受了基督教的洗礼。《十日谈》是欧洲近代文学史上第一步现实主义巨著,又是全欧使用框形结构的小说集的首创作品,在囊括生活的广度一深度,刻画了人物心力的细腻、描写细节的真实、编排情节的富于技巧以及语言的精练、生活、幽默等方面,十日谈都为后世文学树立了榜样。

初中读书笔记600字(二)

《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

圣母院里的钟次第地敲响,咚咚,咚咚沉重地,凄婉地,好像在陈述着一个故事。

那是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还有渊博却邪-恶的克洛德副主教。

初始,伽西莫多的出场仿佛给我投射了一个丑恶的影象。他的独眼,他的聋哑,他的驼背,他的巨大和丑陋都让我先入为主地把他当作了大反派。婴儿时,他是一个人人见了都想把他烧死的丑小鸭;青年时,他是一个表面风光但人人唾弃的愚人王。他的脸仿佛注定了他就是恶魔的化身。到后来,我才看清他那清澈、崇高的灵魂。他对像使唤奴隶一样,役使他的克洛德忠心耿耿,这是怎样的一种单纯?他对曾经对他有恩的爱斯梅拉达,用尽全部生命的悉心照料和赴汤蹈火,是怎样的一种如火一般刚烈的爱情?他受尽了人世间的歧视和欺凌,却又满足的,勤劳的当着他的敲钟人。如此美丽,如此可敬的人性难道在他那丑陋的外表下就一文不值了吗?

相比而言,如果说伽西莫多的外表丑陋,那么克洛德的心灵便更加令人鄙视。一开始,良好的背景让我觉得他是个学识渊博的善良人他收养了丑陋的伽西莫多,他是人人敬畏的副主教。但是当故事的情节愈演愈烈时,我读懂了他精神世界中的畸形。他不择手段地爱,让他卑鄙地,变-态地劫持爱斯梅拉达,并且因爱成恨地要置她于死地。这是一种自私的,低微的,霸道的爱,充满了病态的爱,那不算是爱,只是伤害

然而,那书中最美的笔墨都倾注在了爱斯梅拉达身上:她美丽,因为她有一张天真清纯的脸孔;她善良,因为她的内心充满了同情和爱心。她可以为了保存甘果瓦的生命而嫁给他,她给饥渴难堪却无人理睬的敲钟人送水她有菩萨一般无人能及的心肠,她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她是善与美的化身!

怎么能不引起我的思考?人性的层层面面是多么复杂却简单:尽管人的精神世界是双面的,没有完全的丑,也没有绝对的美。但是,美就是进步的方向,美就是最原始的目的。就像书中说得那样:

美就是完整,美就是全能,美就是唯一有生命力的东西。

当灭灯钟响彻在巴黎圣母院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但那古老的故事将永恒地被传诵

初中读书笔记600字(二)

《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通过里梅尔格列佛船长之口,叙述了周游 四国的奇特经历。但仔细体会,却处处揭露着英国社会的黑暗现实,并寄寓着作者 的理想。

虽然格列佛起初以为小人国与英国毫不相像,但实际上小人国却是英国的写照。 透过那似是荒谬的逻辑,我们看到的是:国王比他的臣民只高出一个指甲,却狂妄 地自命为头顶天的宇宙统治者,以其无常的喜怒决定老百姓的命运。官吏们也无需 德才兼备,只要跳绳跳得高,就可得到高-官厚禄。

小人国的两党以鞋跟高矮为区分标志,这里影射的是当年英国的托利党(即保 守党的前身)和辉格党(后来发展成自由党)两党政治;而吃鸡蛋时是从大头敲开 还是从小头敲开,则指的是天主教与新教(亦称清教,即加尔文教派)之间关于教 会仪式的无稽之争。为了这一区区争端,竟导致了小人国的内战,甚至殃及邻国。 由于小人国里的警-察制度和诬告成风,格列佛不得不逃离那里。

大人国的人无论体力还是理智都超过了那群小人;大人国里实行的是理想 化的、有教养的君主政体,国王贤明而正直,经常关怀臣民,法律也是自由和福利 的保障。

在大人国国王的要求下,格列佛向他介绍了英国的社会及制度,他的溢美之词 在国王的追问下破绽百出。国王对英国存在的营私舞弊、侵略战争和法律不公大加 指责,并指出其原因就在于人心的卑劣自私。

飞岛国的科学家脱离人民与实际,从事不着边际的科学研究,尤其是对属 地的居民,更采取残暴的手段:稍有叛逆,就将飞岛驾临上空,阻隔阳光,或降落 到其国土上,将居民碾压成粉。这里揭露的正是英国对爱尔兰的殖民统治。

格列佛还到了一个魔术家的国度,在那里回溯了古罗马的政治,对比了英国的 制度。此时,他的思想已从支持君主政体变为拥护共和了。不过,他还只是赞美处 于自然状态下的宗法社会。

如果这种看法还属于浪漫的倒退的话,格列佛对智马国的描述,则指出了 文明社会对于人类的腐蚀,表明只有生活在自然状态下的人,才是纯洁高尚的。这 一观点后来被法国的卢梭发扬光大,成为浪漫主义文学的发端。

智马国的居民分为状似野兽的雅虎和有智慧、会说话的智马两类。雅虎 代表了人类的贪欲和败坏,而智马则生活在原始的善良社会。不言而喻,如果人类 堕落下去,将与动物无异,那是多么可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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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读书笔记一:《 骆驼祥子》

生活在富足的现代,人人摇着利己主义的旗帜,追逐着享乐,就算在新闻中或在街头偶而瞥见街头的流浪汉,仿佛也是司空见惯而不以为意,但是《骆驼祥子》里头,那个由满怀希望与年轻健壮,到不仁不义骗吃骗喝、带着「脏病」的颓废车夫祥子却深深地触动了我,我实在感叹命运的磨人,实在心疼穷人的苦难,感叹对于每天为了温饱与生活抗战、所挣来的一切也可能随时丧去的苦人而言,「希望」与「道德」真的是奢侈品,因为坚持与要强并不能为他们担保什么,幸福与美满永远离他们好远。

祥子是一个只身在北京奋斗的年轻人,他身强体壮,以拉车为业,心底梦想着存钱买上一部自己的车,晋身高等车夫阶级,再也不必向人贷车,所赚的钱全归自己,再存上几年的钱,他或许可以再买上一部、又一部,自己当上老板!就这么省吃俭用,祥子连碗好茶都舍不得喝,好不容易攒下族够的钱买下一部车,他颤抖的手递过钱拿回车子,达成梦想的初步。但天不从人愿,一场战乱中祥子失去了车被兵抢了,只慌乱中从兵营里牵出几只骆驼,卖了些钱,得来了「骆驼祥子」的封号。

他重回刘老板的车厂想重新存钱买上一部车,但先是遭车厂老板女儿虎妞引诱,后来钱又受拉包月的曹老爷官案牵累而被侦探给夺了,因而纵使心理一千一百个不愿意,还是被迫屈服在又胖又老的男人婆虎妞的淫威下,答应娶她为妻,但由于两人得不到富有的老丈人的认可,只得与穷人们共居在大杂院里,在这里虎妞成日享乐吃食,贪恋与祥子燕好,而祥子一心只想藉由拉车来逃离家里让他毫无自主权与尊严的「母老虎」、「吸人血妖精」,没想到婚后造成的体虚让他竟在一场大雨中害了大病,病愈后逞强又犯了痢疾,几乎耗尽了虎妞带过来的积蓄,还有祥子的健康。虎妞临盆难产而亡,祥子卖了车,于是复归于一无所有

到了这里祥子已经有点觉悟了,他拒绝了同住在宅子里同事天涯苦命人的小福子的委身,小福子为了养活两个幼弟跟醉鬼父亲而沦为妓女,虎妞生前曾提供她「地方」赚取几毛费用,祥子心底即使喜欢小福子,但是「痴情种只存在富贵人家中」,他实在没法负起养活小福子一家的责任,因此他狠心地拒绝了小福子的相许,撇下她泪汪汪地,绝望地

及至祥子历尽沧桑猛然想回头时回时已晚,小福子受不了为娼受人凌虐已吊死树林中。这时祥子完全绝望了,他体会到那些欺侮他的人「并不能因为他的咒骂就得了恶报;他自己,也不能因为要强就得了好处。自己,专仗着自己,就像老人所说的,就是被小孩子用线拴上的蚂蚱,有翅膀又怎样呢?」何苦要强呢?何必拼命存钱买车呢?买了还是被抢了,再买,卖了,和不得乐且乐呢?就算买上了车,还不保老了冻死在街头呢!他不再有希望,「就这么迷迷忽忽地往下坠」,「他吃,他喝,他嫖,他赌,他懒,他狡猾,因为他没了心,他的心被人摘了去经验告诉了他,明天只是今天的继续,明天承继着今天的委屈」。

《骆驼祥子》实在是道尽了穷人的无奈,穷人的辛酸,穷人的末路。

或许我们会说为什么要放弃希望呢?会什么不继续奋斗呢?但我想有时对生来困苦的人们这实在是不容易,他们活着就是为了要拼命换一口饭吃,温饱就是他们的理想,成家立业甚至遥不可及因为一个拉车的没有办法再养活一家子,婚姻的美好对一个穷拉车的身子却是一种残害!老舍极深刻地刻画了这些画面,其中有一段说祥子在酒馆看到一老一小,老的哆嗦着,一进客栈不久就晕了,他已经在无数凛冽的冬夜里拉着辆破车、为了几个子儿挨饿受寒,天气太冷、因为不得不拉车,所赚的几个子儿都买了酒喝好取暖,老爷爷从年轻拉车到老,不知哪一天会突然一倒死在路上!但是为了养着没爹没娘的小孙子,还是得拼了老命!客栈里同是拉车的人们都动了慈心,出钱出力帮助他们,老小两个猛啃着祥子送的包子走时,小孙子还抱怨爷爷没能多拉回车他们没有煤炭好取火了。多么的早熟,这是命运虽逼的早熟,可不令人鼻酸呢?。小市民的生活是如此卑微,他们没有开通的思想,只能一昧地听天由命,没办法再困顿中开出一条新路来命运又何须扎争呢?到头来不都一样?落得相同下场!

祥子最后没法再骗后,成了个送殡的,但就连送殡他也不肯吃亏,他跟老人、小孩、甚至妇女都要去争,他只为自己,是个彻底的「个人主义者」,但,他也为自己完成了死亡。「他等着吸纳最后的一口气,他是个还有口气的死鬼」。往日那体面的、要强的、好梦想的祥子已不复可求,剩下的是「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里的产儿、个人主义的陌路鬼」!

感叹之余,还是要有希望,人生不是这样的!只要能坚持,只要能忍过,生命的这一切灰暗总会拨云见日,总会柳暗花明。「坚持、乐观、谨慎、充实」,「信、望、爱」,人生,就会是多彩的,明媚的即使外在是阴霾雨霏霏。

初中生读书笔记二:《《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英文原名:Robinson Crusoe,直译作鲁宾逊克鲁索)是一本由丹尼尔笛福59岁时所着的第一部小说,首次出版于1719年4月25日。这本小说被认为是第一本用英文以日记形式写成的小说,享有英国第一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的头衔。下面是一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读《鲁滨逊漂流记》时,我看到了扉页上的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这句话,觉得有点不服气,心里嘀咕着:别小瞧了我们!我倒要看看,你凭什么这么说但是我读完后,我曾一直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我是鲁滨逊

如果我是鲁滨逊,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而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才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他那样的坚强。

如果我是鲁滨逊,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努力求生吗?不,我不可能像他那样随机应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我更没那份自信。

如果我是鲁滨逊,当看到食人族用人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我现在不得不承认我与鲁滨逊相比,自己是软弱与无能的。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品尝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处在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和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现在我百分之二百相信这句话。这本书向我展示了鲁滨逊自信、自立、自强、永不满足、不甘平庸、勇于创业的精神;告诉我鲁滨逊靠自己的善良、智慧和坚毅,去创建、去开拓。我想我应该拿出所有的精力努力地向他学习,不仅仅是为了社会,为了父母,更是为了我自己的将来。他的那种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我。跟鲁滨逊比起来,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是多么的丰富多彩,因此,我们更应该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崇尚我们的生活,为我们的未来画上绚丽的一笔!

初中生读书笔记三:《猎人笔记》

《猎人笔记》是俄罗斯著名作家屠格涅夫的代表作,上星期的某天我班上的邓可晴兴致勃勃地把它带到学校来,倒是让我先睹为快了。这是一本以散文的形式写成的小说,通过写我到各个地方去打猎时所遇到的各种各样的情景,反映了俄国当时的社会生活。

这本书深深吸引我的原因首先是作者对大自然风光的精彩描写。我的童年生活里也有田野、森林,小河和溪流,可是,我从来没有用心去感受它的美妙之处,然而本书中作者那生动、形象的描述激起了我对大自然的热爱,也勾起了我对童年时代暑假生活的美好回忆。每每读到诸如我坐在一片白桦林里,秋天的天气有点怪,一会儿阳光普照,一会儿又下起了小雨,天空中时而飘满白云,一忽儿又都散得干干净净,蓝蓝的天空显得纯洁、平静而温柔这样的句段时,都会有一种想放声朗读的欲望,的确可以陶冶性情。

其次,本书二十五个故事中出现的人物有善良的农民,有受欺凌的农奴,落魄的小地主和冷酷无情的贵族地主,每一个故事的结尾都留有余地供读者想象和思考,有着意犹未尽的滋味。

书中的我是贵族出身,因为所受教育不同而与其他贵族地主的言行举止大相径庭,他以一个受人尊敬的猎人的姿态记录了农奴们平凡的生活故事,但字里行间体现了作者对农民和农奴深切的同情之心,对贵族地主的高傲和自私还大胆地给予了讽刺和鞭挞,这一点难能可贵,令人敬佩!

我欣赏书中的我,因为他热爱生活,因为他风度偏偏,因为他腹有诗书,因为他爱恨分明,更因为他出淤泥而不染!

初中生读书笔记四:《水浒传》

林冲:

林冲本来是个性格平和谦虚随和的人,本应生活舒适恬淡,但是一次意外改变了他的一生,最终成为一个最令人同情的悲剧人物。

作为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本应活得很好,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厄运来到他的头上。高衙内看上他的女人,紧接着便是拦路调戏,栽赃,发配充军、暗杀。一连串的打击,都倾泻到他头上。一开始林冲没有反抗,他不愿跟上司闹翻,更不想背叛朝廷,一味地退让、委曲求全,总想寻找一个避难所,继续过他教头平静的生活。林冲的退让是自然的,是由他自身的地位所决定的。他继承祖职,有一套祖传的处世哲学,屈人之下,忍辱负重。但是,林冲还有性格的另一面,他结交天下英雄豪杰,比如像小旋风柴进、花和尚鲁智深等,都是有正义感的人物,加上他对统治者有一定的认识,吐露出男子汉空有一身本事,不遇明主,屈沉于小人之下,受这般腌攒气的不满情绪。林冲是一个自身充满矛盾的人,正义感和忍让在他身上同时表现得很强烈。高俅不杀人害命,置他死地,他是不会上梁山的。他的性格是在残酷的斗争中一步步发展起来的。火烧草料场,林冲的性格得到全面升华,发生质的飞跃。他看透了,绝望了,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一条生路,就是上梁山。这就是逼上梁山。在梁山这支队伍中,林冲有强烈的反抗精神,他不相信宋朝天子会真心招安,对招安提出反对意见。他认为招安不过是蔡京、高俅等奸臣设下的陷阱,招安凶多吉少。但,林冲的意见没为宋江所采纳。他恼恨、痛苦、无奈,最后默默地死去。

林冲性格特征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他使我们认识到了宋代乱自上作,乱自下生的历史事实。林冲这个人物形象是典型环境中形成的典型性格。封建统治阶级残酷剥削和压迫,遭到人民的反抗。从郑屠户一类的地痞流氓到陆谦一类的恶吏,以及梁中书一类的贪官,还有蔡京、高俅这些朝中奸臣和昏庸无能的宋徽宗,形成一个庞大的压迫阶级。官逼民反,各个阶层的受压迫者都揭竿而起,走向造反的道路。

武松:

武松从小父母双亡,由兄长武大郎抚养长大。武松自小习武,武艺高强,性格急侠好义。一次醉酒后,在阳谷县景阳岗赤手空拳打死一只猛虎,因此被阳谷县令任命为都头。武松兄长武大郎是一个侏儒,其美貌妻子潘金莲试图勾引武松,被拒绝,后被当地富户西门庆勾引,奸情败露后,两人毒死了武大郎。为报仇,武松先杀潘金莲再杀西门庆,武松杀死了西门庆,就被发送了孟州充军,又在十字坡结识了张青和孙二娘。后来武松醉打蒋门神最为精彩。武松为了神惹急,在狠狠的打他,这能证明武松是个粗中有细的人。他在挑逗时还可分成几个细节,三次换酒,之后说让蒋门神的小妾陪他喝酒,酒饱不让,就和他们打了起来这里包括蒋门神。

他在禽了蒋门神之后,却怕他告官和以后再把快活林夺回来,所以让他离开孟州,不得在此居住。被迫大开杀戒。在逃亡过程中,得张青、孙二娘夫妇帮助,假扮成带发修行的行者。武松投奔二龙山,后三山打青州时归依梁山。在征讨方腊的战斗中,武松为包道乙暗算失去一臂,后班师时武松拒绝回汴京,在六合寺出家,善终。

李逵:

李逵是中国古代小说《水浒传》中的一位重要人物,他也是在水浒传中最鲁莽的人物。天杀星李逵,长相黝黑粗鲁,小名铁牛,江湖人称黑旋风,排梁山英雄第二十二位,是梁山步军第五位头领。宋江被发配江州,吴用写信让江州两院押牢节级戴宗照应。李逵这时正是戴宗手下做看守的一名小兵,就和宋江认识。戴宗传梁山假书被识破,和宋江两人被押赴刑场杀头,李逵率先挥动一双板斧打去,逢人便杀,勇猛无比。李逵见宋江父子团聚后,也想念自己的老母,便去沂水县的百丈村接自己的母亲。去时,途上遇见李鬼扮成的假李逵威胁,李鬼战败求饶,说他尚有九十岁老母,杀他就是把他和他的老母一块杀了。李逵可怜他,便饶了他,而且还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走了。我觉得是作者很反感像李鬼这样的人,所以就让李鬼和李逵再次遇上,而且让李逵把他杀死。李逵杀李鬼是很精彩。但是后来的李逵背着老母过沂岭时杀虎的场景最为精彩。先是去打水,然后发现老母不见了,又发现两只小虎和两条人腿,愤怒之下杀死小虎,公、母虎分别来寻仇都被杀。李逵请卢俊义喝酒,卢俊义想推辞,他却要眉尾相结,性命相扑。李逵对宋江情分最重,对他的话言听计从,可是一旦知道宋江做了伤天害理的事却决不轻饶,要和他大动干戈,结果发现是一场误会。在众好汉中,李逵一直反对招安。招安时,李逵不愿受招安,大闹东京城,扯了皇帝诏书,要杀钦差,还砍倒梁山泊杏黄旗,要反攻到东京,为宋江夺皇帝位子,多次被宋江制止。李逵受招安后被封为镇江润州都统制。宋江饮高俅送来的毒酒中毒后,想到自己死后李逵肯定要聚众造反,怕坏了梁山泊的忠义名声,便让李逵也喝了毒酒一块儿被毒死了。

初中生读书笔记五:《欧也妮葛朗台》

《欧也妮葛朗台》是《人间喜剧》里最出色的画稿之一。

巴尔扎克

本文的作者是巴尔扎克。他是19世纪法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和杰出代表代表作为《欧也妮葛朗台》等。他的作品对世界文学的发展和人类进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欧也妮葛朗台》的故事没有骇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葛朗台老头的形象体现了金钱的主宰力量。

我认为这篇小说最大的成就是塑造了一个吝啬鬼典型。巴尔扎克选取了一系列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来表现他的悭吝性格。通过这样一个细节,我们看到了一个完全被金钱所异化的人。

在老葛朗台眼中,金钱高于一切,没有钱,就什么都完了。他对金钱的渴望和占有欲几乎无法描述,:占有金子成了他的嗜好。

对金钱的贪得无厌使老葛朗台成为一个十足的吝啬鬼。它不仅对仆人拿侬很吝啬,更让人难以忍受的是,对于他的亲人竟然也很吝啬,如文中写的尽管葛朗台家财万贯,然而他的开销却很节省。他从来不卖肉、蔬菜和水果,他什么都节约。每顿吃的食物,每天点的蜡烛,他总是亲自定量分发;连女儿生日那天也不过多给了一支蜡烛。给妻子的钱设法要回去,给女儿的钱也要定时查问。

当他听说女儿把金子给了情人,竟然把她关了起来,只给冷水和面包,让她在那昏暗的阁楼里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可他却丝毫不念父女之情和夫妻之爱,而是认为这件事是对的,这件事处理的很好,老葛朗台为了金钱,真是不择手段,冷酷无情啊!

老葛朗台终身算计,他的贪婪和吝啬虽然使他实现了大量聚敛财物的目的,但我认为他失去的却更多,他丧失了人的情感,失去了享受天伦之乐的机会,更给自己的家庭和女儿带来了沉重的苦难。巴尔扎克以大量的笔墨描绘金钱的威力,我不否认,金钱的确给人类带来权势,但是却不能给人带来幸福,钱虽然是幸福的保障,却不是决定性因素,你用钱可以买到时间吗?你用钱可以买到亲情吗?你用钱可以买到爱情吗?人的一生,只要赚到足够生活的钱就可以了,何必为了更多的钱而失去更多用金钱也买不回来的东西呢?就像奋斗中杨晓芸说的一句话有钱就多花,钱少就少花,没钱就不花,有什么大不了的!

我想,如果老葛朗台能早一点明白这道理,也不会造成终身的悲剧! 金钱左右着葛朗台的喜怒哀乐,使他时而忧,时而喜,时而凶猛如虎,时而温如羊羔。

难怪有人说,老葛朗台是巴尔扎克刻画得最成功的吝啬形象之一,并且已成为法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人物而广为流传。

而拿老葛朗台的德行与欧也妮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这也就是文章优秀之处之一。

葛朗台这样的人,表面上是金钱的主人,其实是金钱的奴隶,他的形象是资产阶级拜物教的生动写照和绝妙讽刺。

葛朗台还是一个资产阶级暴发户的形象,他是***后得势的资产阶级的代表,他的发家过程也正揭示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资产阶级聚敛财富。更让我敬佩的是,在如此描写资产阶级聚敛财富同时却又让人从欧也妮葛朗台身上看到了这黑暗世界的一抹光亮。

难怪连左拉也说巴尔扎克的作品像一条大道,布满废墟,引导人民。

初中生读书笔记六:《巴黎圣母院》

巴黎圣母院,一座闻名世界的古教堂,她所为我展示的,是一种叫做命运的实景,和一种叫做爱的幻象。

看看哪!命运是多么奇妙的东西,它让一个少女美,她美得恍若天仙,它让一个汉子丑,他便丑得怪无人样。

爱斯美拉达,卡席莫多,两个外表有着天壤之别的人,仿佛一个是天使,一个是魔鬼,然而,他们却有着同样一颗善良的心。她,给抢过她的他送水,他,给心灰意冷,生意破灭的她以抚慰,他为她轻过命,她为他流过泪,因为命运的戏弄,他们都各自经受着活着的煎熬,因为命运的无知,爱斯美拉达,卡席莫多,拥有两种人生的他们走到了一起。

命运不见得是悲惨的,但它一定是折磨人的。

爱,它有近万种诠释,《巴黎圣母院》中所释放出的爱的光线可完全移于爱斯美拉达,一读即知,爱斯美拉达所受着五个人的五种不同的爱。

罗朗塔楼隐修女,她的爱叫做恨,她越是恨被认为是吉卜塞人的爱斯美拉达,就越表明她有多爱她,只是她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日日看守的红鞋的主人,就是她最爱的女儿,她最恨的吉卜塞女郎爱斯美拉达。

诗人格兰古瓦的爱叫尊重,作为她名义上的丈夫,他有着诗人都具的那颗单纯的心;弗比斯的爱叫游戏,他是唯一一个她所钟爱的人,然而却是把爱情当作一场电影的不正派者;卡席莫多的爱叫做远离,他明白自己的丑陋,不接近她,给她最大的帮助、爱护,给了爱斯美拉达感动的借口;我所要强调的,是这个人,克洛德弗罗洛,圣母院副主教,他的爱叫恐怖,占有,撕杀,罪恶。为了得到爱,他宁愿让爱死去,他的心是可怕的,他根本不懂什么是爱,他只懂得自己拥有,或别人失去。

爱,和命运,他们永恒地存在于同一个地方,他们不是矛盾的,不是相对的,命运总在爱中幻化成一种语言,爱总因命运而变得很美。命运是进入眼睛里的一粒尘埃,等待一滴泪水的洗涤,而当那泪珠儿落下,里面闪动着的,就叫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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