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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19-11-12 来源:互联网

《双面猎犬》读书笔记。

古语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阅读时,我们一般都能或多或少的有一些收获。那些收获瞬时涌现,需要即时把它记录下来。那么,值得被我们借鉴的读书笔记有哪些?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双面猎犬》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双面猎犬》是一本关于豺的书,他的作者还是沈石溪,也许我已经提到过,《双面猎犬》的续集便是《混血豺王》。

《双面猎犬》主要讲了:有一条大猎狗戛洛在和主人追赶一只名叫达维纳的母豺的时候,把主人甩到了后面,自己跟着豺跳到了一根粗大的树干上,没想到,树干原本还好好的停泊在江边,但是,它两一上去,那根粗大的树干便摇晃起来,最后,竟然漂到了江中心,就这样,它们漂到了野猴岭,它们两齐心协力打败了野猴岭的猴王,但是,一天,戛洛的主人顺着怒江找了过来,眼看着主人和狗就要在吊索桥上相会了,达维纳急中一下子冲上去,一头撞在戛洛的狗腰上,把戛洛从吊索桥上顶到了怒江里,后来,达维纳沿着怒江又回到了日曲卡雪山,并且生下了一只小豺崽,由于豺崽眼窝与鼻梁的交界处有一块醒目的白斑,所以起名叫白眉儿,但是,由于白眉儿生来个头就比较大,所以,它出产道时,把达维纳的产道迸裂了,达维纳最后死了,白眉儿由于一次在捕猎时捅了漏子,被豺王夏索尔和许多大公豺追赶出了豺群,白眉儿差点遭猞猁的暗算,还差点被马尸里的毒药毒死。最后它到了人类的堆堆里混,也不得安宁,第一:它一直被老黑狗黑虎和许多的狗欺负,经常被它们咬得皮开肉绽,最后又被苦安子诬蔑为偷鸡贼,后来,它又到了阿蛮星那里,并在阿蛮星的帮助下抓到了偷鸡贼,并且成为了一条好猎狗。

豺,是犬科,哺乳纲,食肉类动物。豺虽然和狼、狗共属犬科,但是,它比一般的犬科动物少生了两颗牙齿,这两颗牙是两颗虎牙,只有40颗牙齿。而且,它还比别的犬科动物多长4~6个乳头,共14~16个。还有,豺和狼还有狗它们三者之间最大的区别是:第一:豺和狼的尾巴硬邦邦的不会自由摇摆,只能重复三种动作:竖直、平举、夹在两个大腿中间。而狗的尾巴既能竖直、平举、夹在两个大腿中间,也能把尾巴摇的像条活蹦乱跳的泥鳅。第二:在豺和狼还有狗之间,狼的头最硬,因为狼是铜头铁臂麻杆腰。其次,就是豺,豺的头虽然不是豆腐做的,但是,要比狼逊色的多,又比狗厉害,接下来,不用我说,大家也就知道了,狗的头最软。

《双面猎犬》这本书,它告诉我们,世间万物的一生就像是一场游戏,但是,在这场生与死的游戏中,自己的命运只能自己控制,稍有闪失,或稍有一点点差错,可能永远也补不回来了,所以,我们在任何一关里都要仔细,要对自己充满信心,那样,胜利绝对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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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双面猎犬》有感范文500字


古语有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这时候,我们不妨坐下来好好写一篇读书笔记,读书笔记,需要重点写哪些方面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读《双面猎犬》有感范文5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最近我读了【双面猎犬】这本书,书中讲述的是,一只小豺白眉儿的母亲因难产而去世,另一只母豺的儿女来为它求生,后来被豺群发现,白眉儿成为了一只要去试探陷阱的豺,在一次试探中,被夏索尔暗算,被逐出豺群,没想到小豺因祸得福,遇到了猎户寨的酒鬼苦安子,做了家犬。

苦安子不但每天只给白眉儿吃苞米,还指使它偷鸡。事情败露后,苦安子还要把它当菜狗卖了,最后被村长救了然后让它当了猎狗。一天狐狸偷了一只鸡,白眉儿被冤枉了,全村人都不相信它,还用猎枪打它,它只好只身搜寻。当狐狸又回来偷鸡时,它澄清了自己后来在一次狩猎中,它大显身手咬死了猞猁,开启了辉煌的猎狗生涯。

这种事在生活中经常发生。有一次,我在和一个十分淘气的小弟弟在玩,结果他故意把一只小鸡给摔到地上,小鸡被他摔伤了,结果我的父母以为是我摔的,于是把我骂了一顿,我很生气。过了几天小弟弟又来我家了,结果玩着玩着他又把小鸡摔到了地上,小鸡又摔伤了,这回我的父母看见了小鸡不是我摔的,于是他们给我道了歉,并且批评了小弟弟,这回我的心里舒服多了。

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不管做什么事一定不能轻易的下定论,一定要找到证据,否则也许会冤枉一个好人,也许也会放过一个坏人。

读双面猎犬有感范文100字


篇一:《双面猎犬》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双面猎犬》,写的是血管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的白眉儿,因为它的妈妈是豺,爸爸是狗,它自己是一个混血儿,后来,它受到了主人阿蛮星的宠爱。

我读这本书的感想是,它虽然受到了主人阿蛮星的宠爱,但是它也是经过磨难的,而且它不是猎狗,也不是豺,所以它的一生不可能风平浪静。更大的考验正等着它呢!现在,我正在读它的接续《混血豺王》,它是怎么告别主人返回豺群的呢?它是怎么样成为新一代豺王的呢答案都在那里面。

篇二:《双面猎犬》读后感

读完了《双面猎犬》这本书,我知道了动物也有思想,也有感情。

《双面猎犬》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苦难的童年》这一章。这一章写了恶毒的母豺达维亚把小风笛杀了,后来,达维亚的骨骸下露出了小风笛的尸体,小风笛的母亲黑蝴蝶发现了,于是,黑蝴蝶对达维娅血海深仇,不一会儿,达维娅的骨骸就成了碎片。

这让我们明白了恶人总是有恶报的。


篇三:《双面猎犬》读后感 颜语

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一本沈石溪出的新书,叫《双面猎犬》讲的是一只豺和一只狗相爱了,母豺怀孕了,可狗的主人却找到了狗,狗跑去和主人相会,母豺恼怒得把狗撞下怒江,母豺回到豺群,产下两只幼豺,只活了一只,它产道出血,于是它把另一只母豺的幼崽咬死了,让自己的孩子有奶吃,后来,豺们知道是它咬死了幼豺,于是豺们把原来的母豺的孩子(白眉儿)赶走了,白眉儿成了猎犬。续编在《混血豺王》

母豺的母爱很伟大,虽然它咬死了幼豺。

篇四:《双面猎犬》读后感

一只名洛嘎的公猎犬,在独自追一只母豺达维雅的途中,爱上了她,便成了一对情侣 。半年后 达维雅有了孩子,但落噶的主人竞合落噶相遇了,达维雅一怒之下把落噶推下了悬崖。达维雅生下了白媚儿,但她无法养活她,就把另一只母豺的小豺给换了,就这样白眉儿又无缘无故的成了另一只母豺的孩子。故事一环扣一环,十分精彩。

我觉得白眉儿特别可怜,一出生就没了父亲,以后的磨难更是一波又一波,但是我很佩服她坚强的性格。

篇五:《双面猎犬》读后感

从前,有一只狗和一只豺结婚生下了一只半豺半狗的白眉儿,白眉儿在豺群里受到了它们的冷落被当做苦豺 引诱猎物。它长大以后不愿意做苦豺所以投奔了人类成了一只猎狗,它的主人是阿蛮星村长。

白眉儿被人欺负很不好受。我小时候也被人欺负过也是感到心里不好受。我很明白白眉儿的心情。

我们应该有个平静的心态,就像白眉儿通过自己的坚持和努力过上了好日子,所以只要我们用心努力,我们一定能像白眉儿一样过上幸福的生活。

篇六:《双面猎犬》读后感 高德豪

我最近看了一本书:《双面猎犬》,它说的是猎人阿蛮星带着猎犬洛夏去山里猎射,洛夏看见母豹达维娅就追着不放,可是在路上遇难了,可是他们逃了出来,还生了一只小豹,因为它脸上有一个很大的白斑所以就叫白眉儿,就在白眉儿出生的后几天,洛夏看见了自己的主人,所以他背着达维娅走了,还差一点就要把它杀了给阿蛮星,之后就是白眉儿受尽许多磨难成为了豹王。

看完以后我的感想是生活是无情的,这个世上适者生存,为了生存要想一切方法,就像白眉儿为了生存,白眉儿都去抠猎物的肛门,虽然听起来有点恶心,但是为了生存还是做了。

要想生存,就要经过磨难!

篇七:《双面猎犬》读后感 潘严

我读了《双面猎犬》这本书,内容就是一只豺和狗生了小孩,那只杂交狗成了猎狗,并洗去了偷鸡的罪名。

我特别喜欢里面的白眉儿,因为它对主人十分忠诚。还在雪地里待了七天,不吃不喝,终于抓到了真正的偷鸡贼。和它一样忠诚的,历史上有诸葛亮对刘备的忠信、岳飞对国君的忠贞,让人敬佩。

这样看来,我们人的诚信确实不如狗了,好好反思一下生活中的不诚信,哈哈,你会心里十分内疚,知道了吗?

弗罗洛的双面人生——剧本《双面人生》读后感


弗罗洛的双面人生——剧本《双面人生》读后感:

喜欢阅读与音乐,热心公益,于《巴黎圣母院》研读颇深,并用现代手法改编《巴黎圣母院》,创作了剧本《双面人生》。她愿意将自己阅读《巴黎圣母院》的感悟与即将走入高考考场的同学们的分享。

弗罗洛的双面人生:

谈及《巴黎圣母院》,首先想到的或许是那标志性的,集善良与丑陋于一体的钟楼怪人卡西莫多,纯洁美丽却肤浅天真的吉普赛女郎埃斯梅拉达,又或许是空有一张英俊面庞却纨绔而愚昧的腓比斯。但论及人物的丰满程度,以及表现张力来看,最值得深究的也许是那端庄而严肃的副主教,那在黑色法衣裹缠下栖息于圣母院之中的鬼魅——克洛德?弗罗洛。

在书中,克洛德·弗罗洛的色调是晦暗的。除却他身为神职人员气质中固有的那一份庄严而神圣气场,让人望而生畏而不敢靠近,他本身的性格也是沉郁而压抑的。雨果赋予他的那些形容词——严肃冷峭、神态庄严,威严而沉郁,也皆是冰冷色彩。作为一部从宗教角度阐释人的命数与枷锁的小说,弗罗洛代表着宗教鹰犬,是宗教伪善与教会恶势力的化身。可这样的人又何以会产生对埃斯梅拉达的爱慕之心,又何以付出完全不对等的爱来抚养沦为孤儿的小弟约翰,不顾众人“巫师”的嘲骂与惊愕的目光,抱养弃婴木榻上的畸形婴儿。

追本溯源,翻开副主教大人的过去,或许暗示着他的另一面。

自幼被送去修道院接受神学教育,19岁之前的他是不知感情为何物而专注于神学的。在经书与希腊文辞典中长大成人的他注定安静而稳重。他低头垂目、轻声说话的习惯也可以从侧面印证这一点。他虽生性忧郁,不苟言笑,却也极为刻苦、勤奋。上天显然也在这方面给予他特殊的眷顾,极高的天赋加以后天的努力,使他还是神学院学生时其神学造诣便可与神父分庭抗礼,并且十九岁时的他已精通神学、法学、医学,及拉丁文、希腊文与希伯来文。我们不难看出,副主教的大人拥有聪慧的头脑,同时年轻时期的刻苦学习带给他的涵养在后期发展中也是难以抹消的。

十九至二十岁这段期间,弗罗洛经历了思想性格上的第一次大变革。一场瘟疫使他由学术的世界回归现实——并给他留下沦为孤儿的小弟约翰。于是乎,有什么除了思辨与诗句之外的东西在年轻的弗罗洛心中觉醒,使他“焕然一新”,那便是感情。性格深沉、虔诚而专注的青年恍然间意识到了心灵所占的地位,人类的情感在他白璧无瑕的心中苏醒,让他朦胧的意识到温情与爱在生活中的地位,这种感情“就像初恋一样”的挤进他的心。而若是说抚养小约翰多少还有一丝年轻教士未意识到的亲情的维系,那么二十岁时已成为神父的他收养卡西莫多为义子便完全是出于一种悲悯,是由新生情感又催生的一种神圣的本能,同时也出于为弟弟积下一笔善意的投资。年轻的教士,他懂得许多,又不懂许多东西,神学的熏陶与由其本性激发而来的是一种单纯、温顺、博爱与慈悲。

第二次大变革,教士的心中觉醒了另一种情感。

过分卓越的天赋与年轻时候留下的勤奋学习的习惯似乎并非一直有益,在三十六上下的年纪时他已穷尽了“人类知识的‘正规领域’”,为满足自己永不餍足的智力活动,弗罗洛开始否定青年时研读的医学,“医学乃梦幻之女”,奉炼金术为真理。同时,不知何时滋生的对权力的渴望也难加掩饰,称若是能造出金子,“那么,法兰西国王就不叫路易,而叫克洛德了。”从现代科学的角度来看,炼金术是荒谬的,囿于时代,即使是在其他领域登峰造极的弗罗洛也难以在此有所突破,这是自青年开始便以求知为唯一目的的弗罗洛无法接受的,于是出于从年轻时延续下来的专注与严格自律,他开始有了强迫自己的倾向。他仍有身为神父的圣洁与庄重,却也藉此变得愈发阴沉、偏激与焦躁。

抛开这些,宗教中严格的教义使他从一开始关于情感的发展与其心智的成熟过程几乎完全剥离,生理上的欲望更是如此。我想,初见吉普赛女郎时,他心中激起的,隐秘的情感的焰火,是美好的爱情的觉醒。而对待这新鲜的、未知的情感,弗罗洛是谨慎而自制的。读书笔记.任凭内心暗流涌动波涛猖狂,他通过一次次的祷告与斋戒来遏制自己被激活的人的情感。他沉沉的陷入对埃斯梅拉达的迷恋,同时也彻底打破了自己平静的生活。人性的本能与禁欲主义的教条发生了不可调和的冲突,并开始不断地折磨着他,最终将这一时间点,三十六岁,变为将他推向必然悲剧结局的转折点。如果说卡西莫多是“肉体畸形,精神也必定萎缩”,那么副主教大人便是由于人的本性常年压抑而无法得到正常的发展,注定成为精神上的畸形人。这似乎也也是其前后十六年性情的转变的注脚。从罔顾众人言语抱养卡西莫多,到面对刑台上的养子却拒绝施舍一滴水;从虽生性阴郁却也温顺的青年学生,变成平日严厉冷峻而在大发雷霆时粗暴而咄咄逼人的副主教。严厉冷峻源自于自幼养成的沉静涵养,而过分的压抑与矛盾冲突是他焦躁的原因之一。

纵观全书,对于弗罗洛的描写,作者在常用“黑影”、“幽灵”等词汇来形容其整体形象外,更注意通过眼神、目光表现其人性的复杂。比如他以一幅严峻而阴郁的神情看着埃斯梅拉达舞蹈时,“他那双深陷的眼睛里,却闪烁着非凡的青春、火热的活力、深沉的情欲”;再比如他初次向埃斯梅拉达表达心意时,凝视她的目光,是“一副鹞鹰的目光”,是“熊熊烈焰的目光”;密修室小窗口中追随女郎的目光淫荡而凶狠,最后河滩广场上他丧失理智时眼睛闪着淫邪而疯狂的神色。从他的目光中,我们似乎可以看出他心态转变的历程。不要忘记,他年轻时是怎样刻苦好学而自律的学生,是行止谨严,听到“丝绸衣裙摩擦声音”会拉下风帽遮住眼睛的人。因为见到埃斯梅拉达而激起的爱情,在他的认知中这是不圣洁的感情,他痛苦挣扎。作为一个人,他因为得不到女郎的爱而痛苦,作为一位神父,又因无法扑灭心中澎湃的情感而陷入深深自责,这是何等的煎熬。以至于在与自己的斗争中他终于败下阵来,在圣母院钟楼暗角的墙壁上刻下希腊文的“命运”,若是没有这样一番挣扎,仅出于邪恶与卑劣,我想他本不必多此一举。

情感需要得到表达,弗罗洛这份压抑而畸形的爱意也不例外,除却密修室中他一人痛苦的自我斗争,与吉普赛女郎三次直接的“示爱”虽一次比一次疯狂,动作也愈加粗暴,但细看弗罗洛的遣词,却很卑微。他询问:“我就这么令您憎恶吗?”,他丧失理智的喊叫,他的爱是一个下地狱的人的爱,他低声对姑娘说着“你就侮辱我吧,打我吧……干什么都行……可是行行好,爱我吧!”最后一次他的声调甚至都是哀怨而柔和的,以至于同他那盛气凌人的面容形成痛苦的对照。而就在这样情感宣泄的时刻他也本能的压抑着自己,一次次失态后,又会恢复“异常的平静”。诚然,他对埃斯梅拉达肉体的渴望难以掩饰,宗教压抑着他生理上的需求已经太久,可他若仅为了强占姑娘的肉体又何必费此周章,他的机会很多,可他却任凭这些机会一个个错失。他的诉求是姑娘对他爱的回应,是一种对等的,发自内心的情感回应。教士十九岁时,心中激起的人类的情感;三十六岁时,连带着情欲一同觉醒的爱情,都是叫他去爱别人,去付出自己的心,拿出自己美好的东西,可他没有被别人爱过,也不知道怎么去爱,以至于随着性格的偏激,他的爱也走向极端。甚至他爱上的可能都不是埃斯梅拉达本身,而只是眼前的一种幻象,他的一切斗争,一切纠结都是因为身为神父却恋上女色,因为吉普赛女郎与教士的生活环境相差如此之大,实在难以有合理的共鸣交集。只是这个幻象恰好托于吉普赛女郎的形体,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成为压垮他意志的最后一根稻草,成为使他心头情感决堤的最后一滴水。

分析至此,至于他最后的毁灭,似乎已成为必然。一个专注而深沉的教士,在埃斯梅拉达终于被绞死时爆发出了魔鬼一般的狂笑——是笑那拒绝了他不惜背叛自己的信仰也要付出的爱意的女郎终究毁灭在他手中,还是笑这一切终于画上句号呢?又或者如此明智的他在这一刻也已经预见到自己的毁灭呢。

克洛德·弗罗洛,在他道貌岸然的外表下,在其长长的罩体神袍下,掩藏的是在宗教禁欲主义的压制下产生的一颗走向疯狂的、孤独的心;一个在神性与人性的矛盾冲突中成为牺牲品的可怜而又可鄙的灵魂。

作者:北师大二附中理科实验班学生 陈乐宁

茶馆读书笔记(读书笔记)


茶馆,一个拉家常的地方,却折射出一个社会的缩影,茶馆真是一句台词,一个人物,一个茶馆,一个社会,虽已读完,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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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这部书与北京城的语态茶馆为背景,讲述在这个时期里的人和事,表现了社会下层人民苦不言堪的生活和当官只顾享乐的风气。

读完这本书暂不提感受,我最佩服的就是老舍先生的写法,它能让茶馆成为一个社会的缩影,他没有直接写当时的龙争虎斗,而是以普通民众的生活为落脚点,侧面来突出,来反衬这种写法,更能让人感同身受,产生共鸣,因为读者走进了里面的人物。

前清、民国,朝代在更迭,角色在更替,但不变的是社会现象和风气,人民在战争和高官的压迫中苦苦挣扎,王利发,一个随机应变的人物,我觉得他的茶馆里卖两种茶,一种是为讨好高官而准备的茶,另一杯是同情民众而送的茶,王利发,他的内心也一样清澈明净,同情穷人,对战争很反感,但是当时的时局不得不让他对高官谄颜献媚,想在这个动荡的社会中有一席生存之地,但是社会的动荡只能把他一步步逼向绝路,最后上吊而亡。

在第一幕中“将,你完了”,让我觉得在那个动荡的时代,人人都如棋,都有着自己的使命,但又不得不如傀儡般受制于人,一颗又一颗棋子被粉碎,而在中国这张棋盘上留下来的只有哀鸿遍野,血染千里的残局景象。

《茶馆》是我国著名作家老舍的作品之一,他的作品颇多写老北京,并把人性的罪恶从文字中表现出来,与鲁迅的革旧迎新有异曲同工之妙。让我们一起走进老舍笔下的老北京,寻找他笔下的风俗和人文文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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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老舍的文章,怎会缺少品格下贱,厚颜无耻之徒呢?本文中的多大爷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他加入了基督教只为是靠洋人的权力做威做福,而且还想靠骗洋人的钱来享受还败坏家族,油嘴滑舌,对加入的教毫无一丝相信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势利眼。这样的人不但连累了家人,祸害街坊还是国家的反面教材。而传教的牧师也是一个对宗教忽冷忽热,为了亨清福才来中国的洋鬼子,我们中国当时居然让这样的社会败类入我们中华民族的土地,由此可见当时中国的崇洋媚外,朝廷的胆小如鼠感到失望。但将近百年后的今天,我们的国家已渐渐强盛起来,现在外人也开始想得到我们的技术和物品了,我为我的国家感到自豪!

老北京的生活如果不去看那些负面事情的话,其实让我渴望不已,每天提上鸟笼散散步,到了渴了,累了的时候就去茶馆与大家聊天,喝点茶吃点点心,有空还能去看京剧呢!多么的闲暇美好啊!宛若在世外桃源里一样。

《茶馆》一书虽说是刚读不久,可作者文笔已让我痴迷不已,这也是我写此文的原因之一,另祝大家疫情安稳度过,过的平平安安。

皮囊读书笔记(读书笔记)


读书可以为生命添一盏明灯,在触动心灵的感悟中,照亮一具具皮囊。——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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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经意间得到的蔡崇达的《皮囊》,给我的是一种想一睹为快的感觉,所以仅用了两天时间就看完了。看完之后胸口却是郁积着一股气,无处发泄,莫名难受。

我想,大概是因为作者那温情又残酷、深情又理智的讲述。

在书中,作者用一种冷静、细致、客观的笔触,将"太过在乎,太过珍贵,而被自己刻在骨头里的故事",通过文字,一点点重新挖掘出来,呈现出当时的样子。还原了年轻一代张扬理想却在骨感现实的磋磨下踽踽独行的困境。所以,整体来讲,读《皮囊》一书,没有那么轻松,会让人觉得心情异常沉重,禁不住地从心底流出眼泪、涌出叹息。

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一具鲜活的皮囊,不管这皮囊是美艳或是普通、是俊美还是丑陋,它都包裏着灵魂和一颗心。一个好的灵魂不仅能支撑出一个好的皮囊,还会使其变的更靓丽、更耀眼,而心就像一盏明灯,把皮囊从内部照亮,荒野中就有了许多灯笼。灯和灯由此辨认,心和心,人与人由此相知。所以,拥有一个健康的灵魂和一颗美善的心不仅能照亮自己,更能点燃、照亮每一个与之相遇的人。

人类本是群体动物,在生活的世界中彼此交融联合。芸芸众生中,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因人各有异而构成了这个丰富的世界。众多的“我”只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然而,这些独立的个体在本质上有着一致的地方,那就是每个人与他人之间通过"心"来看见彼此,照亮彼此,从而认识世界。我们每个人在交往中相互参与,我们见证他人的生命过程,他人也会参与我们的生命历程,构成了我们的经历和阅历,最终构成了我们本身。

要想认识你自己,就必须认识你周围的他人。我们在生活中、行动中遭遇的人,我们要去认识他们,照亮他们,由此你就知道自己是谁,你在别人眼中是何种人了。

我读这些故事,就感觉我在读作者生命中最珍贵、最真实、最痛苦的经历,感同身受,不能自已。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着与众不同的故事,这些故事影响着我们人生的既定轨迹,在我们的脑海中不断徘徊、不断深化。然而,有时我们会忽略它们,或者逃避它们。因为人类本身有着追逐快乐、逃避痛苦的本能。毕竟喜剧和悲剧,我们永远忠于喜剧。然而重视自身所经历过的悲剧或者不愿意回想的故事,何尝不是为了未来的喜剧而努力?

人只有真正的认识自己了,オ明白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最恐惧的是什么,オ明白自己与众不同却又是芸芸众生的一员。

很庆幸读到这本书。对过去的回忆,能让我珍惜现在,对失去的回忆,能让我更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生活中总有很多美好的东西,而美好的东西是藏不住的,就像“海是藏不住的”。与其想太多有的没的,不如珍惜拥有的,感受生活中的美好,享受生命中的美好。

读书可以为生命添一盏明灯,照亮前行的路,带我们去体验不一样的生活,享受生活的美好,获得心灵的欢愉。

《皮囊》这本书是由一个个小故事组成的人生感悟。读完之后,印象最深的莫过于阿太,母亲,阿小,厚朴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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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太是作者外婆的妈妈,白发人送黑发人。阿太身上有一股不服老的气质回荡在她周围,虽然文化不高,但是说话文绉绉的。阿太对于肉体和灵魂的解释,是最有道理不过的。表达虽然略显粗俗,但是道理满满。是啊。我们每人一副皮囊,会使用的,把它用的淋漓尽致。不会使用的,却是在不断迷路。因为生命本该轻盈,灵魂本该清澈。都是人性的各种欲望和贪婪,慢慢侵蚀我们的肉体。我们应该时刻反思自己,是否过于关注于自己的外在,而忘记内心返璞归真,忘记找回那个最初的自己。

关于母亲的是她执意建房子的故事,家里本来经济条件比较紧张,抛开家里的伙食和医药费需求,母亲却一次又一次地执意建房子。故事开始给读者这样的印象:母亲盲目地证明,过于在意自己的面子,爱慕虚荣等等。当新房建完两层后,母亲又抽出辛苦积攒的一卷钱,提议要再建两层。让人想哭想笑她好强的没有尽头,很较真儿的特点被表达的很清晰。可是后来才明白,母亲这些年的坚持完全是为了父亲的脸面,她想让父亲看到这个家是很健全和完整的。这四层楼的建成,是母亲对父亲很美好的爱的印证,是在那个时代,母亲那未曾开口的爱。在父母那个年代,他们不善于表达爱,却将爱体现在一点点的生活当中。而对于当代有些人只会说不会做的爱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关于两个阿小的故事,故事虽简单,但是却给人意味深长的感觉。无论是镇上的阿小还是香港的阿小,作者都在以人物的身份表达一类人。镇上阿小盲目效仿香港阿小的言行举止而失去自我。表达了镇上阿小对于外面花花世界的向往,而又没有机会接触。香港的阿小,像是个新新人类,来到这个小镇,让镇上的阿小唯命是从。香港阿小蔑视这个小镇的一切,后来香港阿小去了香港,被当地人排挤。家庭变故,香港阿小后来混的不是很好,作者是他唯一的朋友。香港阿小给人很孤单的感觉,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厌恶。而老家的阿小,有房子,妻子和儿子,开着摩托车去堤岸捕鱼,活得很是滋润。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很向往更宽广的世界,担心自己身处的环境过于狭隘而影响自己的发展,其实并非如此。在小地方生活不代表你失败,跻身于大城市不代表你成功。最重要的是明白活着的意义,不就是要快乐吗?

厚朴这个人物代表着热血青春,以及盲目的追捕自由。他在大学创造自己的乐队,名为世界,在学校开演唱会。他表达着人们心中无处安放的青春,他是同学们的向往。可是后来同学们发现他也不是真正的自由,只不过是无谓的喧嚣。渐渐不受欢迎。而作者却很务实地在一直实习打工,积攒经验,以备毕业之后有工作可以做。最后那个整天喊着要奔放青春的人,整天活在梦想虚幻中的人,却回到了临近老家的一个村落教书。而作者在这个人人羡慕的大城市里,一步一步向上爬,不知道要抵达的是什么,以及抵达的意义是什么。步入社会的我们是否也曾问过自己,在自己的人生路上,不停地向上攀爬的意义在哪里?

《皮囊》的每个小故事都给人以人生意义的启迪,有些是需要我们反复咀嚼才体会到文字所表达的真理。人生何其短,让我们快乐地度过此生。

“只有她,似乎是和疾病最不相干的人,不用担心要在她面前掩饰或者承受她的突然消失。而且她的坏脾气恰好是个优点,确保你不会很深地和她发生情感。”——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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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一生对生命的认知大概有三种。

一种是无忧无虑,从不为寿命以及疾病担心的,这大概是在少年时期;一种是拼命工作,看见了生命的脆弱,便愿利用这生命的人,这大概是在中年时期;一种是太老太老或大病将衰时,已经与死亡有过真实的或梦境中的交汇的人。

在少年蔡崇达的家庭里,这三种人都有了。

蔡崇达肯定是那无忧无虑的少年,而母亲则是努力扛起生命拼搏的人。她为之拼搏的目标是父亲,那交汇过死亡的父亲。

这样一个家虽然有些不幸之处,但看起来十分温馨,似乎没有什么需要痛哭的地方,维持着这个家的是爱和信念。

坚定向上的信念,让他们能团结互助,还有精力互相“演”着对方需要的角色。其实真相早已明了,从父亲患病的那一天开始这里有些东西就垮了,你以为他们是真的赞同着对方的决策吗?母亲是真的像从前一样在普通地工作并服侍父亲吗?他们真的不知道,真的是想不通父亲的离去么?他们是知道的,知道什么是徒劳,也知道对方的笑容里哪是真哪是假。

他们为什么还在努力,这么维持的意义究竟是什么?答案是信念。而人的信念常常复杂到不知所踪,是各方面追求的愿望综合交错在起的一张网。

这时候我才发现,我的分类显得太过草率。

蔡崇达是那个无忧无虑的少年吗?母亲真的是那个坚强的发出亮光的人吗?

因为父亲,这里的一切都变了。

在重症病房里的蔡崇达,十分享受门诊大厅里嘈杂而且病菌弥漫的“人间味道”,是因为他无忧无虑?不。曾在乡间看见小镇上赶集的人群,挤攘在一起,不嫌脏,也放下以往的优雅,拿着刚削了一半的土豆寻找着熟人。这些每周一次从田野里各个村落相约赶来的人,多是年过六旬的老人,只为拾起所谓人间烟火,感知自己仍然活着,仍然与世界有交往。而处在父亲病重期间的母亲,也往来于神祠灵庙之间,好像不能自食其力却流落街头的小孩,奔走着索要残食。可是,是什么样的食物?是送给柔弱者惯有的礼品——心安。

为什么蔡崇达与母亲时而乐观坚强,时而努力寻找一点给软弱者的安慰?是为了生之乐趣吧。

乐趣是一个不会长存的东西,许多心理学家说如果没有新意,再好玩的东西久了也会失去乐趣。

我们不妨把希望与坚定向上的信念看作一种乐趣,之于生的乐趣。它当然会消逝,因为这些希望用在这个“生病”的家庭中,等于是一个已经剧透而且没有关卡看不见进展的游戏,它会慢慢变弱,最后在一场暴发中消失的。

所以与其将维持这个家的功劳推与信念这个模糊的功臣,不如归结于生的乐趣。这时走时来,但给人无穷动力的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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