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读后感800字
发布时间:2019-11-06 来源:互联网
聊斋志异读后感范文欣赏。
《聊斋志异》是一部由蒲松龄著作的短篇小说集,曾经被多次改编成电影和电视剧,但很多细节还是不如书中描绘得细致和耐人寻味,表现了强烈的反封建礼教的精神。小编这里整理了一篇网友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来欣赏吧!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他的书名叫《聊斋志异》,是一部文言短篇小说集,共收录短篇小说491篇,这本书的作者是蒲松龄,让我见识了一个似真似幻的奇异世界。
小说集内容十分广泛。第一,反映出当时的社会面貌。其中既有对贪官污吏丶恶霸豪绅的贪婪与狠毒的鞭打,又有对勇于反抗、敢于复仇的平民称赞。第二,对人间坚贞、纯洁的爱情的赞美。写得最多最美最动人的是那些人与狐妖、人与鬼神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纯真的爱情篇章。情节曲折离奇,幻化形象刻画得独具特色。在这些故事里朴松里塑造了很多容貌,美丽心灵,纯洁的女性形象。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庚娘》这一篇。金大用和庚娘是夫妇,他们俩生活的很和美。但却在一次兵荒马乱的年头,金大用带着妻子庚娘和父母,为躲避战乱到南方去的路上,碰见了个同样带着妻子逃难的扬州人王十八,两家人变一块同行。可谁知道,王十八恋慕庚娘,为了取庚娘为妻,再一次逃难行船的路上,把金大用和金大用的父母,以及自己的妻子唐氏一同推下了水。这一幕被庚娘尽收眼底,耿娘为了报仇,在洞房之夜,杀死了王十八,不慎被王十八的兄弟王十九发现,在逃命的路上,跳进河中自杀了。后来邻居们在窗台上发现了庚娘写的一封信,心里叙说了王十八怎样谋害了她全家人。后来被推下水的金大用,和王十八的妻子唐氏都被一条小船救了起来,金大用得知庚娘去世,伤心的不行,一心为庚娘报仇,而女子唐氏恳求金大用收留他,后来,金大用与女子唐氏成了亲,在回南京,给庚娘扫墓的路上,却意外遇到了庚娘,真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啊!原来庚娘并非真死,只是落水窒息,被下葬后,反而慢慢苏醒了,被两个盗墓人发现了,这才得以逃出。后来,金大用与庚娘和唐氏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真是一段坚贞的爱情故事啊!
看完了《聊斋志异》这本书,我还意犹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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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读后感范文欣赏
《墙》是一部由作家黄复彩著作的书籍,不知道有没有小伙伴们看过呢?故事根据一位老人的爱十年人生经历改编,剧情丰富,扣人心弦,耐人寻味,小编这里给大家带来了一篇网友的读后感,一起来看看他们是怎么说的吧!
《墙》是作家黄复彩根据老家和悦洲一位老人,七十年人生经历写成的长篇小说,讲述主人翁韩七枝,在特定的年代,跌宕起伏的人生经历,同时也反映当时一代人的命运。
本书跨年度很长,从抗日战争到二十一世纪,跨地域广泛,虽说发生在和悦洲澜溪街,在过去动荡年代,文中人物奔赴不同地域。如和悦洲码头、上海、苏州、白湖农场、美国等地。
本书以继子沈知柏的口气,通过他父亲的讲述,描写养母一生的经历。
年少的韩七枝,从小有很好的教养,骨子里有一种大家闺秀的沉稳和持重,对婚姻有自己的主见。
从小订下娃娃亲,小丈夫江家毛头幼年去世,韩七枝依旧嫁到江家。和毛头父亲江义芳日久生情,结为夫妻。
生下残疾儿子,经历解放战争,江义芳失踪,韩七枝一直坚守妇道,其间生活千辛万苦,有很多男人爱她并想娶她,她依旧守着这份残缺的爱情。
直到老年,收到从美国寄来的江义芳全家福照片,她心中爱情的希望破灭,精神瞬间崩溃。韩七枝失忆,得了阿尔茨海默病。
书中韩七枝对婚姻的坚守,值得现代人学习,在那动荡年代,男人失踪,她用柔弱的肩膀扛起一个家。
新时代的男人和女人,稍有不合,离婚成了家常便饭。我们当代青年人,可以学习韩七枝的坚守和忍辱负重的品质,给这个社会和家庭多一份安定!
本书写了十四章,内容摄及很多方面,除老家和悦洲描写之外,有各种人物描写,如老师、非非寺担当和尚、医生、怡和药业老板、手艺人、生意人等等。还有地方戏傩戏、黄梅戏,这些人物形象有作家的人生阅历和作家平时细心观察揉和在一起。
通过看黄老师以前的书,在这里有必要简单介绍黄老师简历,黄老师与共和国同龄,文化大革命时初中毕业,之后下放农村当知青。
1978年毕业于池州师范中文系,并开始发表文章,曾经学习过一段医学,当过老师,八十年代中期任《安庆曰报》编辑,安徽省禅宗文化研究会理事,九华山佛学院客座教授。这些丰富的人生阅历,附于书中人物形象,为这本小说增加厚重感。
书中细节描写生动感人,各行各业描述自然妥贴,韩七枝为生话所迫,在盐场当搬运工,在扫盲班当老师,在招待所当清洁工,让读者身临其境每一种工作场所。
描写主人翁生活的同时,穿插这些时代中发生的各种历史事件,澜溪街遭受日本人轰炸,国民党部队进入澜溪街,地方土匪横行霸道,文革运动标语墙,改革开放等等。
看完这本书,感到黄老师不仅是作家,更是生活中的大杂家,他用敏锐的观察力结合手中的笔为我们呈现了一幅立体的生活画卷,从上世纪三十年代到二十一世纪初。
高级的写作是家国情怀,一个人在写作上的成就最终取决于自己的思想觉悟和对文学的态度。
孟子读后感范文欣赏
《孟子》是一部儒家经典著作,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呢?该书《大学》、《中庸》和《论语》共同被列为四书,书中主要记录了孟子和他的弟子们的正直、教育和哲学等方面的思想理论。小编这里整理了一篇网友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最近几天有些浮躁,感觉心神不宁。或许是过年前巨大的能量场感染了我,或许是自己太过于敏感,身体的疲惫不觉涌上来。今天发现,工作了要保持每天的阅读,身体锻炼,整理,这三件小事,都是不容易的。
人会有惰性,会有情绪,会喜欢吃喝玩乐一切不动脑的东西,这也是天性使然。
阅读《孟子》,这段时间是看不下去的,归结原因是心绪不宁,工作了的我特别容易受到周围能量场的影响,这两天一直都在购置年货,也是受大环境的影响。
现在发现,读《孟子》实际上是在吸收来自国学文化的高频能量,《孟子》,久石让的音乐,优人神鼓的《托钵僧》,这些都是很纯粹的能量,每天站桩,每天听音乐,每天阅读,每天做这一件件小事来改善自己生命的状态,这些都是养人的宝物。每天下班后留出一段时间和他们相处,去感受他们一点一滴。今天站桩的时候对他有了更深层次的链接,我感觉到腹部的气在一点点往下沉,优人神鼓的音乐不断进入我的身体,我通过身体不断抖动将身体的负能量和情绪排泄出去,完成了整个能量的循环。
阅读《孟子》,我感受到孟子对世人的仁爱和精神境界。一个人的言语是他思想最直接的体现,我感受到这位智慧的老人对世间的仁爱。
阅读《孟子》,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在人世间为自己的内心建立起一个屏障,让那些浊气远离在外,之前我一直不太懂得保护自己,也是自己傻傻地全然接受很多东西,这也让我受了很多伤害。
现在我渐渐地为自己的内心构筑一个帐篷,好好保护自己的赤字之心,而立之年,立身后齐家。
红与黑读后感范文欣赏
《红与黑》是一部由法国作家司汤达著作的小说,剧情精彩,扣人心弦,网友们是如何评价这本书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本书的作者司汤达是十九世纪法国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原名叫马里-亨利贝尔,司汤达是他的笔名。1783年生于法国格勒诺布尔,1842年在巴黎逝世,享年59岁。虽然他著作时间比较短,却给人类留下了巨大的精神遗产。他的代表著作有《阿尔芒斯》、《红与黑》、《巴马修道院》。其中《红与黑》这部小说,是根据当时一个死刑案件而改写的。
书中男主于连是锯木厂老索尔的儿子,因为身体不够强壮,又一门心思看书,在锯木厂不好好工作,经常偷懒看书,被父亲逮到就是一顿打骂。于连还有两个哥哥,对他想打就打想骂就骂,完全不顾及他的感受。因为拉丁语说得好,并且可以熟练背诵《圣经》,被市长看中,请到家里当家庭教师,从此脱离了父亲,过上了舒适的生活。可他在市长家做家庭教师时,却与市长夫人,一个古怪的美人,日久生情,背着市长在一起了,没过多久这件事情就被告发到市长那里,并且大家开始风言风语,两人经过商量,于连到神学院去躲躲。在神学院于连表现的很优异,却不讨好,大家都不愿跟他做伴,还好被神学院院长皮拉尔神父看中,皮拉尔神父像父亲一样,既喜欢他得聪明,又对他很严肃,关心教育指导于连,还把他举荐到巴黎。给拉莫尔侯爵当秘书,在工作的期间,于连表现的相当出色,不但受到侯爵的重用,还得到侯爵女儿的爱慕,就他在飞黄腾达,步入上流社会,处于野心蓬勃的时候。市长夫人被诱骗写了一封,揭发他的信,这封信让侯爵拒绝把女儿嫁给他,并且要他放弃眼前的一切。于连看着曾经心爱人的笔迹,非常生气,当下买了手枪,在教会给了市长夫人两枪。虽然只是胳膊受伤,生命没有危险,再加上于连一心求死,很快判决书就下达了。
不过最后于连应该是幸福的,因为在最后的光景,他几乎每天都和市长夫人一起度过。不论曾经于连是没有半点地位的平民百姓,还是后来发达以后的伪贵族,到被判死刑,市长夫人对于连的爱是不变的,于连也是一样,他们的爱超乎了金钱,地位,甚至道德。虽然他们的爱不应被歌颂,毕竟婚外恋不在伦理道德,但他们偏偏就看对眼了,也注定了悲剧。
这本书看着是写主人公的爱情故事,实际上作者写得是当时的正直,他要通过《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
经典之所以称为经典不是因为难再现,因为他不可能再现。它是一种楷模,一种能都体现人类精神的东西。司汤达最擅长的就是刻画人物丰富的内心世界,通过对人物的内心描写揭示想要阐述的主题和意义。每个时代的英雄故事在谈论他的丰功伟绩的同时,总也会有一段爱情故事,或者佳话或者备受诟病,世界的复杂性与个体之间的矛盾也体现于此。
十八世纪末法国大革命爆发,处死了法国国王路易十六以及他的王后玛丽,波旁王朝覆灭。一个王朝覆灭,贵族阶级的权利、地位、财富便变得岌岌可危,随之,各个阶级为了生存,为了利益,纷争不断。此后属于下层阶级的拿破仑掌权、创立法兰西第一帝国,影响整个欧洲。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时代具有荒谬性,同时也包含着伟大的自然法则。拿破仑的野心造就了他,同时也迫使他最终被囚禁在圣赫勒拿孤岛,死去。波旁王朝复辟。重新掌权的贵族阶级厌恶、排斥、惧怕着下层阶级受过高等教育的孩子。置千百生灵于一处,把坏东西剔除,笼子里就不那么扑腾了。
书上说,司汤达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黑则意指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
在我看来,放在一个小个体身上,红是于连性格中善良真诚的一面,黑则是其伪善愤恨的一部分。于连的形象最大的魅力在于他的矛盾性,他仇视着上层阶级,却也渴望成为那个阶层的人,于是他不得不遵循着物欲横流社会之下的种种虚伪而唯心生活着,这是一种时代的惯性。他极端鄙视周围的人,同时也为周围的人所憎恶。他心里总不服:一帮怪物!或一群蠢货!有趣的是,尽管他自视甚高,但对他们所讲的事,却常常茫然不解。
书中于连人生的三个阶段,两段爱情故事。我更喜欢于连与市长夫人瑞那之间的爱情的你来我往,他像是一个孩童般眷恋着母亲温存一样天真而纯洁。于连与瑞那夫人的感情正如弗洛依德所提到的俄狄浦斯情结那样,是潜意识中被压抑的一种本能倾向。但在那个强烈腐蚀他的年代,瑞那夫人是他心里的真,便也只想得到她的理解尊重,受不了她任何的诅骂。
瑞那夫人毫无人生经验,爱的幸福,微妙难传,对她就是新奇的。没什么愁郁的事来扫她的兴,更不要说未来的威胁了。至于道德观念,誓忠丈夫等,当她真正沉浸在爱情里想起也是枉然。在瑞那夫人想象中,所有的男人,都跟他丈夫一个样,对一切麻木不仁;凡与自己相左的看法,就不分青红皂白,盲目仇视。男人的天性,在瑞那夫人看来就是如此。就像穿长靴带毡帽一样天经地义。而于连的出现,让她像是看到了一种新的生活的可能性:感受一新,殊觉甜蜜。于连的稚拙无知被看做可爱之处;举止粗野,就更有劳她去纠正。她发觉,于连的谈天尽管讲的都是寻常事儿但都值得一听,瑞那夫()人在美好的心灵中激起的全部同情,甚至钦佩,她全倾注给了于连一人。
于连对瑞娜夫人的感情,最初就像一场战争,带着拿破仑式的野心。是一种占有的快乐: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是的,我打了一场胜仗,但应当乘胜追击。趁这妄自尊大的贵族向后撤退之际,得把他的傲气彻底打垮,这才是地道的拿破仑作风。但是生性多疑,又自负不浅的于连,在面对伟大且分明,没有半点儿虚伪和矫饰,时刻做出牺牲的爱时,他连带着又产生的知名怀疑坠入了爱的疯狂。于连对瑞那夫人的感情在其小儿子斯丹尼生病的那场严重的精神危机里变了质。不再是仅仅对美貌的倾倒,不再是对拥有娇姿艳质的的得意娱情悦意,充满疯狂,带有犯罪的色彩。
至于为什么瑞那夫人会写信去揭发于连,于连又为何开枪射杀瑞那夫人?
爱,使你眼明心亮,同时又盲动胡来。
音乐剧《红与黑》里我最喜欢的一首歌唱的是于连和玛蒂尔德。
凭借高人一等出身和外貌,玛蒂尔德几乎从没正眼看过哪个人,但她碰上了于连这个才华与抱负远超过许多贵族,还几乎明目张胆地蔑视他们的下层阶级。两个无比高傲的人同住一个屋檐下,不得不通过互相伤害来证明对方对彼此的重要性。每个人都想看看究竟谁能成为征服者,谁又能从这征服中获得比对方更多的快感。
这是爱情对人的自尊心发起的一场屠杀,而于连和玛蒂尔德无一幸免。没有什么比这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更让人又激动又心碎的了。在轮番的试探,妥协与崩溃之后,在互相抛洒血和眼泪之后,他们终于拥抱起来。
在这种互相伤害中,我好像瞥见了爱情一个伟大的侧面。
对于年轻人来说,好像没有放下的自尊心更能证明爱情的存在的东西了。
玛蒂尔德像雷纳尔夫人一样都被于连这与众不同的过分的自尊心吸引,也都为此被折磨的苦不堪言。于连的自尊心是一只充满攻击性的野兽,雷纳尔夫人为了爱情,要通过时间和耐心来驯服它;而玛蒂尔德猛然抓过这野兽来,将其一顿痛打。
她不止一次的成功地摧毁了于连。她不断地把他打碎又重塑,直到于连在她热情与冷漠的交织往复中终于找到了规律:在他显得不那么爱她时,玛蒂尔德才能爱上他。那时候他诅咒玛蒂尔德的性格,又珍爱她像珍爱一位王后。
毕竟玛蒂尔德看起来的确像是最能与于连相配的那一个。这样惊心动魄的势均力敌、你来我往、互不相让,不免令雷纳尔夫人对于连一味的奉献和包容显得有些索然无味。或者是在看倦了于连一味的自私行为和被害妄想之后,我想看到他彻底败在某个人脚下。
于连很高傲。他的高傲源自他以往的经历,是一种为了保护自己因为出身而格外容易受辱的自尊心而自我产生的武装。
玛蒂尔德也很高傲,因为她一出生就得到了一切。这也让她最大的特点不再是高傲,而是厌倦。高傲这种对于连是赖以生存的必需品的东西,充其量只能算她的一顶皇冠而已。没有高傲,玛蒂尔德不会死,她至多会在她的那个圈子里变得不那么特别。
所以第一次被伤害的感觉让玛蒂尔德感觉新奇,而被一个平民伤害让她感到不可思议。在于连极力融入进贵族的社会时,玛蒂尔德正想方设法地在这个圈子里显得不同。她看见了于连,她宽阔而沉默的生命上面唯一一个可疑而危险的礁石,于是连忙抓住了他。她从和于连的爱情上看到了一点希望。
玛蒂尔德打算让于连成为自己幻想中的英雄,和她一起为她的家族再添上一段历史。她生怕于连配不上她那因为姓氏而注定要变得伟大的爱情和牺牲,所以不得不时刻询问自己是否应该动心。带着这份自视的骨子里的高人一等,她被自己最终做出的牺牲深深感动了,这种牺牲感动她自己的程度远远大于感动于连的。
而于连真正需要的,是在自小就受尽的伤害之后雷纳尔夫人式的牺牲,而那是玛蒂尔德是断然无法接受的事情。玛蒂尔德无法忍受悄无声息。
于连很久之后才发现这一点,那时候他已经在狱中。然而不可思议的是,直到我看见生活的尽头离着我这么近的时候,我才学会了怎样享受生活。 他和玛蒂尔德不是同类。他们只是自己那批人中最大的异类,一个向上,一个往下,把偶然的相遇当成是和对方那一星半点的相似之处的命中注定的原因。
大概在年轻的时候,所有人都是玛蒂尔德,非要用波澜壮阔来证明爱情的存在及其必要性。
在于连和这两个女人所有的不对等里,雷纳尔夫人看到了年龄,年龄的差异让她把自己看得很低;玛蒂尔德看到了社会地位,这让她以为这是一次美丽的冒险。
雷纳尔夫人最终随于连而去,因为于连的存在本来就是她对这世界最大的依恋;玛蒂尔德也曾有类似的想法,那一刻心里想的还是这死亡一定能永远成为巴黎社交界经久不衰的话题。
玛蒂尔德更像是于连对其所向往生活的一个缩影。于连在来到巴黎并遇见她之后,一边像以前一样诅咒着自己所鄙视的人,一边向他们靠近,朝着他的理想人生大步迈去,期待着自己从狼的影子变为一只真正的狼。
所以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像发现自己原来根本不向往那种生活一样,明白了自己不爱玛蒂尔德。比起一个可以陪他一起轰动巴黎的女人,他更心疼自己的孩子没能有个温柔无私的母亲。他不想再和这只不能让他坦然相爱的猛兽共同生活,假装惺惺相惜,手里却不得不时刻握着一把上膛的手枪。
于连的心重又回到了雷纳尔夫人身边,像个渴望冒险出走的孩子,在路上摔得遍体鳞伤之后发现还是更喜欢家中那盏暖色的灯。
玛蒂尔德不像于连,她几乎生在了于连此生可以达到的终点,所以她的野心和于连不同。她也要求一种英雄主义,但比于连希望的那种要更高更远。她也没有像于连一样体会到被死神拿着镰刀和沙漏在窗外凝视的那种感觉。
她站在她的起点等于连赶上来,还想要快马加鞭,但此时于连已经累了,因为他比她跑了太久太远的路。
最终,玛蒂尔德如愿以偿地像她所崇拜的祖先一样亲手埋葬了情人的头颅,一切符合她关于浪漫的设想,除了在最后一刻发现这情人并不爱她以外。
于连预言几年后她对自己的爱情就会随着她性格中对浪漫的过度渴望一同消失殆尽,不过她会在继续寻求浩大生命的路上走多远,本书不再探究了。
书籍读后感范文欣赏
很多朋友都喜欢在有空的时候读一些书,有的人喜欢科幻的,有的人喜欢散文的,有的人喜欢诗歌的,不知道你喜欢哪一类呢?很多书籍都会让我们有或多或少的收获,大家看完这些书都有怎样的感受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过去的一个月,断断续续读了四本书,《无所畏》《梦里花落知多少》《金刚经》《遥远的救世主》。
荷西去世了,三毛努力的活着。到纽约学习新的语言,遇到一个寓爱于教的老师,一群性情各异的同学,总是第一眼就知道能不能做朋友,傲慢无礼的躲着,物质市刽的也躲,急功近利的更要躲。剩下的,无论国籍美丑男女老少富贵贫穷,热热闹闹的在一起。故地重游,故地重游,独自故地重游。遇到一个有好感的人,逃了。看望双方父母,卖房子,借房子,买房子,读书写字做家务可她还是撑不下去,跟着走了。
都说三毛洒脱,若是看淡钱财不求名利崇尚自然就算洒脱的话,她是佼佼者。可她却深陷情网,最终追随而去,又是哪门子洒脱?
恩恩爱爱一双人,是命运的宠儿。你懂他,他懂你。无需多言,沉默是灿烂。
所以,心安。也所以,不能独活。
《金刚经》,南怀瑾老师的讲课稿。还没有看完,每一小节都会在心里萦绕一段日子,似乎懂一些的时候才会继续看下去。其实,佛是自然。自然无形无相,又包罗万象。佛教我们不着相,类似于西方谚语: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时间彼岸若无真理,那么非人力可及的:如山川挺拔河流汹涌日落西沉,如三毛随荷西而去,如世间凡夫不可自拔,该如何面对?
是谓:当生则生,当死则死,自性而为。
道法自然
孔乙己读后感范文欣赏
相信不少小伙伴们都在学生时代的课本中学过《孔乙己》这篇文章,作者是鲁迅,小说中主要描写了主人公孔乙己在封建腐朽制度的毒害下,最终被地址阶级吞噬的悲惨形象。小编这里给大家带来了一篇网友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每一次读鲁迅先生的文章,都会有一种头皮发麻的感觉,《孔乙己》犹甚。
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第一次读到这段文字,我几乎是倒吸了一口凉气。太真实了,实在是太真实了,不是孔乙己,而是这群孩子。像是杨二嫂似是而非的鄙夷,相信大多数人在生活中都是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分明是一开始带着好意的大方,但是引来了太多的贪得无厌的人窥伺,于是便不得已将这份好意终止。于是,这个人就变成了伪君子,装模作样,甚至是道德败坏。那些人似乎忘记了一开始的馈赠就是免费的,他们只记得他不再愿意给了。于是在心理拉扯出一种不知何来的快感和高贵感:吓,他也不过如此,装装样子罢了,这下可叫他现了形。然后,便咂摸着这么些不知所云的满足陷入泥潭,不再挣扎。
不知谁说过,孩子们大多数都有着天真的残忍,我一直觉得这个形容极为精妙,但一直似懂非懂,知道看到了这一段。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笑声里,谁的笑声,又是多少人的笑声?如果说只是孩子在笑,他们又在笑着什么?是仅仅笑着孔乙己的之乎者也,还是早早地嘲笑起了孔乙己的装模作样,他们会在心里想着:讨饭一样的人,也配在我面前摆阔?还是会记得这个尚且自己过得不算好的,只点得起茴香豆的孔乙己对他们一次次地展现善意。若是整个酒店的人都在笑,是否有着孩子的父亲在里面,他又会不会在回家之后对自己的孩子说:干得好,又给我们找了个乐子。孩子们的残忍最为残忍(),因为他们的残忍如此的直白而露骨,没有了大人们特有的冠冕堂皇,像是一把直愣愣的刀。他们的残忍又是那么的理直气壮,他们不需要考虑孔乙己刚刚给了他们茴香豆吃,他们只需要知道自己亲爱的父亲母亲总是说孔乙己是个乞丐,是个贼,是个笑话。
孔乙己是这一片雾蒙蒙里唯一的亮色,亮得让人鼻酸,甚至有种想要流泪的冲动。有几回,到底是多少回?到底是多少回他因为对孩子的喜爱与善意,将自己最称得上奢侈的茴香豆送了出去,又因为生活的桎梏伸开五指。又多少次听着周围一圈圈地笑声,却在下一次伸出手。他是否想过下一次再不送,抑或者是等自己发达了,买上许许多多的茴香豆随便发。可他没有,他还是在小心地努力地挣扎了,却因为姿势太过于可笑又一次沦为笑柄了。太傻了,太傻了!你可是孔乙己唉,你怎么可以善良呢,只要活着不就好了吗?可他也是人,他是一个人啊,难道不应该善良吗?作为一个人,连善良都不配被允许,那他算什么呢?
我看见了,看见一圈圈灰蒙蒙的眼睛发出刺耳的嘲笑,有人在难看地挣扎,没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