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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一本书读后感500字作文

发布时间:2019-10-12 来源:互联网

一本书的启示作文500字_三年级读后感。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小学生除了学习老师分配的作业,还可以多看看课外书籍。培养小学生的阅读习惯,有助于培养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那么,一篇优秀的小学生读后感范文怎么写呢?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一本书的启示作文500字_三年级读后感”,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因为成绩不理想,时常被妈妈骂,久而久之,我开始觉得没有我,爸爸妈妈会比较快乐,就算我不在了,也没有人会在乎。表姐知道后,就买了这一本《你很特别》给我。

这本书描述一个住着小木头人的村落,每个木头人都有二盒贴纸:一盒星星的奖励贴纸,一盒灰点的贴纸。他们每天都在做同一件事──帮别人贴贴纸。那里,有一个小男孩,他的身上被大家贴满了灰点的贴纸,因此他变得不想出门。但是,有一天,他遇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女孩,不管是什么样的贴纸,都贴 不住她的身上。男孩也喜欢这样,他便询问她是如何做到的,女孩便说:“那都是别人给你的评价,也是别人给你星星或是灰点的贴纸,但是──你自己决定自己是什么样子就好啦!”

对呀!为什么一定要让别人决定你自己呢!?自己的生活自己掌握,那不是很好吗?!虽然有时候,朋友们的意见固然重要,但却不用因为别人给了你一个灰点就觉得自己不好,还是要以自己的思想、自己的意志为主,迈向自己的理想。一个身上被贴满灰点的男孩都能重燃起信心,看见希望,何况是我们?生命如此美好, 一时的学业挫折、一时的沮丧,绝对是可以跨越的。

记得,别让现实战胜了理想!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只要努力不懈,一定会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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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书给我的启示作文300字_三年级读后感


他瘫痪的坐在轮椅上,以麻痹的双手支撑着笔杆,努力着批阅着文章,在他身上散发出一股令人惊异的毅力及斗志,似乎再难的事情也击不溃他那颗充满自信的心,他就是四肢伤残的作家-陈式武先生。

阅读了陈式武先生的奋斗故事,我深深觉得残废并不可耻,反而更让人敬佩,陈式武先生投身创作领域已逾40年,现今的他常出现在闹区中,推着轮椅上卖着自己写、自己出版的励志书籍,他将己身残而不废的奋斗史着作成书,以文字抵挡时间无情的遗忘,他说卖书是为了生存与理想的实践。

除此,他还告诉自己:“我越自卑越自怜,就越没有人会尊敬我!”所以伤残的朋友,敞开你的心胸,抬起你的头来,面对现实,勇敢前进,前途必定是光明的,陈式武先生残而不废的精神,真值得我们学习。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三年级


篇一: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看的书有很多,有《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等等,但我最喜欢看的是《西游记》,它是四大名著之一,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他们不畏艰险,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战胜各路妖魔,最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书中有机智勇敢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无私奉献的沙和尚,还有待人善良的唐僧。

这里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因为他不但机智勇敢,还会七十二变,而且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人妖,特别是孙悟空的金箍棒专门用来打妖魔鬼怪,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三打白骨精》的故事,白骨精虽然狡猾无比,唐僧也曾几度冤枉甚至赶走悟空,但是悟空深深记得师父把他从五指山就出来的大恩,最后他还是打败了为非作歹的白骨精,帮人民除了害。这也证明了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

读完了这本名著后,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应该勇敢的面对,才能战胜困难,才能实现我们的理想。


篇二:我喜欢的一本书

同学们,你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吧,我也不例外。在我家的书柜上,挨挨挤挤地摆放着许多书,但其中有一本书《1001个宇宙之谜》,是我最喜欢的。

自从看到这本书的第一眼,我就深深地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的封面就给人一种非常神秘的感觉,画面充满了梦幻的色彩。全书的内容共分为三章,首先向读者介绍的是宇宙大家庭中的每个成员,然后再带领读者走进太阳系,探索我们最熟悉的太阳、月亮和九大行星。这本书介绍了科学家们在探索宇宙的过程中所作的种种努力和发明的各种航天器,并详细介绍了其中的奥秘。这不仅能帮助我们掌握知识,更能激发我们对科学的兴趣,激励我们去探索自然界的奥秘。

通过阅读学习,我真切的觉得这本书不仅给我们带来了知识,还给我们带来了对宇宙空间、对航天科学的兴趣。在这里,我建议同学们要多看这一类书,从而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培养兴趣,激发对科学的好奇心。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牢记吧:读好书、读书好、好读书。大家都能通过读书活动,使大脑变得更加充实、使知识越来越丰富、使眼光放得更加高远,争做未来科学界的后备军!


篇三:我喜欢的一本书

书是知识的桥梁,是精神的粮食,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也看过许多书,而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而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让我映象深刻,他的经历充满了传奇色彩,也告诉了我们友谊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只要坚持相信这个道理终究会实现自己的理想,这是尼尔斯所领悟的,也是他告诉我的道理。

尼尔斯是一个公认的怀小孩,他整天使自己的父母担心,使父母留下了许许多多的眼泪,经常让父母担心他会有生命危险,而尼尔斯却重不关心他人,只为自己着想。

尼尔斯因为惹火了小精灵,结果自己也变成了一只小精灵,骑着自己家里的鹅跟着大雁离开了家一起去冒险,当他们在湖面上休息的时候,有一只狐狸冲了过来要抓住大雁,尼尔斯看见了便在地上捡起了一根小木棒,以自己这样的小的身躯去和巨大的狐狸搏斗。

看到这里我也为尼尔斯的行为所感动,正是他的所作所为使他的大雁朋友们获救,也使他重返了家园,变回了人,在这个故事中,大雁帮了尼尔斯,而尼尔斯也帮回了大雁,正是这种友谊之间的互助才使他们有所成功,所以这就是我喜爱这本书的理由!我喜爱这本书!


篇四: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有很多喜欢的书,但我最喜欢的书是《长袜子皮皮》,它是瑞典作家林格伦的一篇作品。

《长袜子皮皮》讲述了皮皮搬到了小镇维古维拉,并且和邻居家的孩子阿妮卡和杜米一起捡破烂、买东西、讲故事、去南海诸岛等许许多多、新奇的事情。

我最喜欢的故事情节是进城买东西、荒岛探险和去南海诸岛的故事。皮皮进城买东西时,先买了18公斤糖果,分给了小镇里的孩子们,但是糖果不够,结果她又买了18公斤糖果,然而只剩下一点儿了;她还让孩子们到玩具店里每个人选1样玩具玩,结果玩具店只剩下了几个书签。在荒岛探险时,皮皮回家时,竟然忘了小船在哪,就用一个瓶子装了一封信,好在皮皮又想了起来,真险!还有在南海诸岛的一个小岛上,她们与黑人孩子一起采珍珠、去山洞,还进行吐唾沫比赛,最后竟阻止了小偷偷珍珠,害得小偷无功而返。

你一定要看呦!


篇五: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很喜欢一本书,是妈妈带我在西单图书大厦买的,这本书叫《马桶的奥秘》,看到这个书名,你是不是觉得很好玩?你肯定会问,马桶能有什么奥秘呢?在我刚看到这本书时,也是这么想的。不过,我们还真想错了,马桶的奥秘挺大的呢!

《马桶的奥秘》讲述的是,一个明代的小女孩穿越到了现代,一个叫凡凡的小男孩把她带回了家。在家里,小女孩看到电视机、冰箱、空调等等这些家用电器,感到非常惊奇。特别是对于凡凡家里的抽水马桶,更是觉得不可思议。于是凡凡就给这个穿越的小女孩讲了很多知识。

我喜欢这本书也是因为读了它就能学到很多知识。比如,冰箱是1803年,美国的一位农场主托马斯莫尔造的;空调是1902年,英国的一位发明家威利斯哈维兰德卡里尔设计的;1946年,第一台现代电脑埃尼阿克在美国诞生看看,我学到的知识很多吧!这本书的图画也画的非常好,看起来很有趣,每个任务都画的栩栩如生,一些家用电器也画的非常漂亮,我很喜欢。

我希望别的小朋友也能看到这本书,跟我一样也学到这些知识吧。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_三年级读后感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书,就叫做《卖火柴的小女孩》。

这本书,让我觉得很感动。一个小女孩,竟在这么寒冷的夜里卖火柴,已经冷到不停的发抖,路过的人,都完全没有同情心,连一根火柴都不向她买。如果两手空空,没有半毛钱回去,又会被爸爸骂,小女孩的遭遇,真让人同情。

天气愈来愈冷,小女孩忍不住抽出一根火柴,划一下,冒出点点的火花,像个金黄色的火炉。在此刻,只有一根火柴,也觉得很温暖,当她正要伸出脚时,火却灭了。

她掏出第二根,点燃了它,好像明亮的看见屋子里的东西,有好吃的苹果、酸酸甜甜的梅子和香喷喷的烤鸡,看到这些食物,口水直流,正想吃掉它们时,火又熄了。

小女孩非常失望,于是又点燃了火柴,火光照亮四周。在这时,出现了一位老婆婆,小女孩高兴得大叫,“奶奶——”她怕火柴像刚才一样熄灭,所以,她把所有的火柴全都点燃。小女孩祈祷:“请带我走吧!奶奶!”于是,奶奶慢慢的、紧紧的搂住这个小女孩,缓缓的飞到云的那一端。

看完这篇故事,让我眼泪都快流下,希望这位小女孩现在能快快乐乐的跟奶奶在一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_三年级读后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我国著名的漫画大师张乐平爷爷创作的《三毛流浪记》,我喜欢书中的三毛天真可爱,正直善良,乐于助人。

书中的三毛,大大的眼睛,圆圆的鼻子,特别是他大脑勺上的三根短毛,特别神气。他小小的身子和大大的脑袋很不协调。他幽默调皮,但他很善良。当他从垃圾堆中找出了食物,总是省给同伴吃,而他自己饿得头昏眼花。他还乐于助人,当他看见路边有小孩冷得直抖,他便脱下毛背心送给他。

三毛的童年很悲惨,吃不饱,穿不暧,但他爱学习,一心想上学,我们和他比起来,真是太幸福了!

我最爱看的一本书作文600字_三年级读后感


自从我看了《乌丢丢的奇遇》后,我就觉得这是我最喜欢看的书。

这是一篇很有想象力的长篇童话。作者是金波。

里面写着吟痴老诗人,每写第一首诗的时候都会把它扔进有诗的篓子里,后来有一天突然从里面蹦出一个丑娃娃。后来丑娃娃告诉吟痴老先生他的脚是独脚大侠乌丢丢的一只小脚丫,后来被耍木偶戏的老爷爷给弄丢了。被一位名叫“珍儿”的小姑娘捡了起来,珍儿的十岁生日的时候,她的妈妈帮她缝了一个很可爱的小娃娃,又帮她把那只小脚丫缝上,那个小娃娃活了。由于小脚丫的独脚大侠乌丢丢的一只小脚丫,所以珍儿给他取名“乌丢丢”。突然有一天。乌丢丢想耍木偶戏的老爷爷了,于是就去找他。

吟痴老先生听完乌丢丢的经历后,说:“你现在我家住下吧,以后慢慢想办法。”

回来,吟痴老先生陪乌丢丢去找珍儿和耍木偶戏的老爷爷,出去的前一天晚上,吟痴老先生家里的所有收藏品都一个个跳起舞来,集体欢送乌丢丢和吟痴老先生。

他们一路遇到了很多有趣的东西,最终到达了老爷爷的家,但是没有想到老爷爷已经去世了。他们又去了珍儿的家,乌丢丢被大火烧死了,小脚丫却跳到珍儿的脚上。以后,珍儿上学、放学都蹦蹦跳跳,成了跑步跑的最快的女孩。我想:我要是也能有像珍儿那样的小脚丫就好了!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珍惜童年,珍惜身边的一切,它们都是自己最美好的回忆。

一本书的启示作文500字_六年级读后感


在我金色的童年中,书籍一直伴随着我,如:故事书、童话、作文书……但让我回味无穷的书,必然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了。

这本书的作者和主人公都是海伦。凯勒。她生于1880年----1968年。

马克吐温说过:“19世纪有两位奇人,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就是海伦。凯勒。”海伦。凯勒是不幸的,在生命的八十八个春秋中,有八十七年是在没有光明、没有声音的孤独岁月里度过的;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幽闭在黑暗与沉寂世界里的聋盲人,在来自波士顿柏金斯学校的家庭教师----安妮。沙利文小姐的“陪读”下,完成了在拉德克利夫学院的所有课程,后来又成为了通晓英、晓、德、拉丁和希腊五种语言的作家和教育家。

在她成功之前那一段艰难的历程中,一直用“忘我就是快乐”来鼓励自己。海伦。凯勒仅用这句话以及自己超出常人的决心和毅力是自己成功,这种精神让我敬佩不已。接着,我闭上眼睛,在我最熟悉不过的客厅里来回穿梭,可是,事情比我预想的还要艰难。每走一步都是那么惊心动魄,每走一步都像是掉进了无底深渊,最终,恐惧使我睁开了眼睛。今天,我第一次走进了盲人的内心世界,体会到了海伦。凯勒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这本书会给读者以心灵的净化与启发,并从中感悟到一个人生哲理,那就是“在困境中永不放弃,在顺境中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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