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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商5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09 来源:互联网

《人鸦》读后感5篇。

文字的力量是无穷的,书籍里蕴含的道理是教人受益终身的。小学生在学习能力最活跃的时候,应该多看看课外书籍。多读书对于小学生语文水平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小学生在写读后感时怎样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经过收集,小编整理了《人鸦》读后感5篇,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今天我读完了奥地利著名作家埃迪特。施莱伯尔一维克写的《人鸦》一书,真是受益匪浅。下面由小编为您整理出的《人鸦》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人鸦》读后感1

‘你去当乌鸦,我来当儿童!’尽管《人鸦》情节让人入迷,尽管夏瑞克爱心使我感动,尽管夏瑞克有很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可我不想像瑞夏德那样变成乌鸦啊!乌鸦又黑又丑,‘呱呱’叫声太难听,象征着死亡和不幸!如果是我,就要变花仙子!她美丽善良,能在花丛中飞来飞,能飞到极小东西中去,还有着一根万能的魔杖。

我会像爷爷那样成为一个育种家,把花粉传到稻子的花上,育成高产优质的新稻种!把花粉从牡丹传到茶花上去,育成四季都能开花的茶花牡丹!把花粉从兰花传到郁金香上,育成色香都美的郁金蝴蝶兰!

我的魔杖一指,就能钻进二氧化碳的分子中,把碳C拉出来制造金刚石!把氧气拉出来使空气更加清新!在改变过程,让原子能释放出来。这不是拯救了人类的生态与能源危机吗!

《人鸦》读后感2

本文写了一个叫瑞夏德的小男孩为了逃避学校的乘法口诀不想继续学习,然后就想变成一种乌鸦,他认为变成乌鸦就可以到处飞行,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结果当他变成一只真正的乌鸦后,完全不是他想象中的情况,不但没有获得自由,而且每天还要遵守群规,所有的事情都在头领罗高的带领下完成,鸦群都有群体意识,分工明确,在遇到困难是互相帮助,保护弱者,它们都有群体荣誉感。

这本书给我的启发是在遇到困难时不能退缩,不能逃避现实,要动脑筋克服苦难,不能不切实际想入非非。

同样,在我们班这个大集体中,在学习上我们也要互相团结,互相帮助共同克服困难,要有集体荣誉感,发挥每个人的价值。

总之,在生活中我们不要做像瑞夏德这样逃避现实的孩子。

《人鸦》读后感3

《人鸦》讲述了小男孩瑞夏德由人变成乌鸦所引发的一系列事情:初入鸦群的日子、大头领蒙难……它的作者是奥地利的埃迪特施莱伯尔维克。

在这本书中我发现了许多“经典”的句子,同时也明白了它们的意义。

“人类是什么?人类就是一个人加一个人,再加一个人,只要你改变了自己你就改变了世界。”这句话是我读这本书最大的收获,自己就等于世界,这本是一个不平等的式子,可为什么鸟人会这么说,那是因为自己的世界由自己掌握,正因为这样才把这根“不平等”划上“等号”。所以这句“经典”让我“刻骨铭心”。

“顺着嘴巴的方向往前飞。”它告诉我们一定要朝着自己的“目标”迈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到达自己的“理想”所在,或者说是“梦想”,但是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顺着“心中”的“方向”往前“飞”,这才是最重要的。

总的来说读《人鸦》这本书受益匪浅!

《人鸦》读后感4

最近我读完了由奥地利作家施莱伯尔·维克写的《人鸦》。

它主要讲了一个叫做夏德瑞的男孩与一只硕大的乌鸦交换了角色,从此夏德瑞开始了在鸦群里的新生活。他成为了鸦群里不可缺少的讲故事乌鸦,还救了乌鸦群的首领罗高,从那以后,夏德瑞真正与鸦群融成一片了。

尽管夏德瑞已经和鸦群融成一片,但是夏德瑞从未想过要放弃过变回人的愿望——因为,虽然他得到了鸦群长老的敬重,罗高像对待自己的兄弟那样对待他,但是,每当他坐在树枝上发呆,看着家里的情形,心里就十分难受。虽说人佷繁忙,可是,动物的生活也不轻松啊,只要迟一点起床,就会掉队。他们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受到人们的排斥……所以,他要变回人。

自从我看了《人鸦》以后,我觉得乌鸦不再是不详的象征,不再是地狱的使者,它们有组织,有尊老爱幼的习性,它们是可敬的!

《人鸦》,“仁鸦”,夏瑞德的确是一直有仁有义的乌鸦啊!

《人鸦》读后感5

我读了一本叫《人鸦》的书,有一个叫瑞夏德的小男孩。瑞夏德长着一头金发,鼻子上有几粒雀斑,自从和乌鸦交换了身份后,在鸦群里的地位很低,还一直有人在监视他。自从帮乌鸦边人稻草人之后,就没了乌鸦的监视,现在的瑞夏德,开始想家了。之后又当上了乌鸦群里的讲故事能手。他在鸦群中看到了传说中的UFO,接着又冒险救了鸦群的头领高飞,他向高飞询问该怎样找到白乌鸦,白乌鸦告诉他把这根羽毛触碰一下朗多尔夫,让后念出咒语就行了。最终他变回了自己。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瑞夏德为了能拥有飞行的能力就和乌鸦交换,有点太不值得了。他放弃了好吃的意大利面……为了不作数学题,放弃了学习知识。

其实做人类比什么都好,想想现在的生活,可以躲过猎人的捕杀,可以吃好吃的东西,不用苦苦的寻找食物,生病后可以看医生,而乌鸦呢?哎!珍惜我们现在的生活吧!不要让时光白白浪费!做一些有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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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鸦》读后感_小学读后感400字


《人鸦》这本书是由奥地利著名儿童文学女作家写的。

瑞夏得是一位学生,可谁会想到有朝一日他会变成一只硕大的乌鸦。然后他们在人们看来乌鸦是个不吉祥的动物可是瑞夏得却认为自己已经厌倦了人类的生活他想去尝试去探索一下乌鸦的生活可就因为他这该死的好奇心使得瑞夏得当上了一只乌乌鸦中的人,人中的乌鸦到底是人还是乌鸦?作者称他为人鸦。

飞上高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你去当乌鸦,我来当儿童。瑞夏德变成乌鸦后,过的不再是一名普通学生的生活,他开始了新的征途。

在此期间他遇到了大头领罗高洛阿尔兹乌鸦辱骂保安乌鸦那尔多夫和鲁迪戴帽子的小矮人等一些值得去认识的好朋友。

经过重重冒险重重阻挠问下得这个刚开始淘气调皮的坏孩子变成了现在的好孩子他怀着渴望期盼开始的新的征途又怀着自信开始了找回真正自己的征途。

他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与坚持不懈,找到了白无涯,最终靠大家的力量找回了真正的自己。

在这次旅途中,雨下得学会了做人的真谛,锻炼了意志使他更加坚定珍惜当下幸福的生活。

值得收藏!人鸦读后感简短 140字


人鸦读后感【篇一】

《人鸦》这本书讲的是小男孩瑞夏德和黑乌鸦朗多尔夫互换角色,瑞夏德去当乌鸦,朗多尔夫当小男孩。瑞夏德当了乌鸦之后,进入了鸦群,被乌鸦头领罗高封为讲故事能手,因为他当男孩的时候最拿手的就是讲故事,很快适应了乌鸦的新生活。如果我是瑞夏德,我变成了乌鸦,我会单独行动,不会跟鸦群一起生活,因为我要有自己的生活,睡饱了才去找食物。后来因为,瑞夏德想他的爸爸妈 妈和母猫了,他想变回小男孩。可是朗多尔夫不想变回乌鸦了,因为他已经习惯了当人类的生活。习惯了妈 妈给他做的牛奶面包,不用自己辛苦劳动了。

通过读这本书,我还了解到鸦群是群居生活,都有各自的任务,都有各自的特点,都要一起行动,都要劳动。也是要守规定,今天的事情今天做完,从不邋遢。我觉得这是非常好的品质。我们要向鸦群学习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的品质。

人鸦读后感(篇二)

今天,天气睛朗,阳光照进了我们的房子,感觉暖洋洋的。我看完了《人鸦》这本书,觉得非常有趣。这本书主要是说一只乌鸦和一位叫瑞夏德的小男孩交换角色,瑞夏德变作了乌鸦,成为了一只人鸦;而乌鸦则变作他去上学。在鸦群里,人鸦和不同的视角去观察人类、世界,最后,在白乌鸦的帮助下,他重新变回了自我。

读了这一本书,我深有感触:做任何事都不要失约于人,比如瑞夏德,当初只是答应和乌鸦暂时交换身份,可最后,当他提出想要变回自己时,乌鸦却失约了,说它已经习惯了人类的生活,不愿变换回来。幸亏有白乌鸦的帮忙,不然瑞夏德从此就真的变成一只真真正正的乌鸦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要遵守约定,信守诺言,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不要说谎,如果你说谎了一次,就像故事《狼来了》一样,别人再也不相信你了。

此外,我还明白了另一个道理:做什么事都要先尝试一下。比如瑞夏德,如果他当初没有和乌鸦交换身份,就不会知道乌鸦的生活是那么丰富多彩,更重要的是,如果不是有这次经历,就不会明白人类的生活也是那么的有吸引力,自己原来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多么令人向往!我联想到山区里的孩子,他们都过着贫困的生活,所以,我们要珍惜眼前的生活,并善于发现自己生活的美好。

人鸦读后感(篇三)

《人鸦》这本书里主要讲的是一个叫瑞夏德的小男孩。他为了不学习让那只乌鸦念咒语互相交换。

当然,在他当乌鸦时也遇到了很多的麻烦。比如:乌鸦的咒语只有三个月,瑞夏德没法一直记得那个咒语。于是他就去找鲁娜,鲁娜也教了瑞夏德一个咒语让他把记忆力藏在云朵里。可是瑞夏德觉的不太合适,就没有按鲁娜的去办,而还是按自己的办法每天读上一遍,果然这个办法很有效。

草房子读后感5篇


草房子是曹文轩写的作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草房子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草房子读后感一

桑桑是曹文轩先生写的《草房子》里的主人公。他的善良、诚实、坚强把我深深地感动了。

桑桑在油麻地小学读了六年书,六年中,他从与条件优越的同学杜小康暗中较量的得失并为之苦恼,到主动卖掉心爱的鸽子为杜小康筹得摆杂货摊的启动资金;从跟妹妹抢食吃的不懂事,到位了不是演,忍病带妹妹进城的负责中进行了成长的洗礼。

现在的孩子,要么娇生惯养,要么依赖大人,几乎很少有自强自立的。要说女孩子,脸皮儿薄,说她两句就难过的,还算正常,可有些呢?批评两句就要死要活的。最说不过去的是有些男孩子,说几句就哭,说好听点,你是内向、腼腆;说难听点,你就是懦弱、胆小!还有,他们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不会谦让,总以自我为中心,做事拖泥带水,比女生都要拖拖拉拉。哪里像桑桑,敢爱敢恨敢作敢当,会有虚荣心,会嫉妒人,也会认真改过,会谦让别人,会害怕,也会感恩。

所谓“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人没有了诚信,活着还有什么用?可是很多人都在欺骗别人甚至有些孩子都丧失了诚信,可桑桑不会,他做人光明磊落,言而有信,完全是我们的榜样、楷模!

桑桑,你真是个男子汉!虽然我是女生,但我仍然要向你学习,因为你善良、诚实、坚强的品质,是值得每一个人用一生去学习的!

草房子读后感二

这个寒假,我读了许多书,其中,《草房子》给我的印象是最为深刻的。

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作为油麻地小学校长桑乔的儿子度过的刻骨铭心的小学六年生活。

《草房子》的故事离我们并不遥远,我们身边也许就会有类似于这样的故事和生活方式吧?

文弱聪慧的纸月、小小年纪便挑起帮助家人的沉重担子的细马、在困苦中奋斗的杜小康、执着的让人心寒的秦大奶奶、忧郁的温幼菊、对感情专一的将一轮、可爱乖巧的柳柳和可爱善良而心里又有着奇妙想法的桑桑……作者对他们的描写,总是让读者觉得有一种好像书里的人物就在眼前的奇妙感觉。

我很喜欢《草房子》里的小主人公桑桑,因为在他的身上,能看到现在的小孩子身上看不到的单纯、善良、可爱和顽皮、以及有爱心。

在桑桑升初中之前,他病了,病得很重,桑乔不相信这个残酷的事实:不久后桑桑将会离他远去。于是,他们四处奔波,去了好多大医院,讨遍了偏方,几乎问遍了所有人,却毫无办法。

当我看到这里是,我的心一次次的揪紧,一次次的为他紧张、难过,可他没有放弃!

终于,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一次又一次的空欢喜后,桑桑的病终于好啦!我真是打心眼里高兴!同时,我还很佩服桑桑的毅力!

《草房子》这本书写得非常好,尤其是对景物和人物的描绘,细腻且到位,读完后,还能给人深深的反思!

草房子读后感三

有一首歌,永远在我们耳畔回响;有一种情,永远在我们心头荡漾,这就是爱。爱是人类最美好的语言。我细细地品读着曹文轩叔叔写的《草房子》,被那浓浓的爱包围着,感动着。

一幕幕动人的情景在我脑海里不时地浮现:秦大奶奶热爱土地,但为了油麻地小学有一批最好的课桌,能更好地发展,她最终放弃了那片土地。渐渐地,秦大奶奶爱上了那群可爱、活泼的孩子。有一次,乔乔不幸落水了,她不顾自己虚弱的身体,毫不犹豫地跳下河去救人,结果自己病倒了,一躺就是半个多月。最后,秦大奶奶为了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南瓜,永远地离开了大家。是什么让她放弃了自己的土地?是什么让她两次奋不顾身地跳入河中?这难道不是因为秦大奶奶爱着孩子吗?桑桑不幸得了重病,他的父亲不辞辛劳地带他去远方看病。为了孩子,他急白了头发;为了孩子,他在短暂的时间里,踏破了鞋子。父亲的爱创造了奇迹,桑桑又能健康地去上学了。

我沉思着,心潮澎湃。我不由得想到了那震撼世界的七日。大灾面前,质朴的人们心中有着爱,毅然地选择了舍己为人。被压在楼房下的姜辉,虽然自己动弹不得,却拼尽全力唱歌安慰同样被压着的母女俩;医生周北川,虽然自己的亲人遇难了,仍竭尽全力去救治灾区的病人;解放军用自己的行动告诉每一个人:他们是人民忠诚的守护神……13亿人民的爱,犹如繁星满天,明晃晃照亮汶川大地。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我们在爱心中孕育生长,再把爱的芬芳撒播到四方;我门在爱心中纵情歌唱,再把爱的幸福带进每个人的心里,让爱的芬芳永远伴着我们。

草房子读后感四

在本学期中,我读了曹文轩写的《草房子》一书,其主要内容是桑桑、秃鹤、纸月、细马、杜小康等五个优秀少年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在《草房子》这本书中,最令我难以忘怀的人物是秃鹤。他本该是一个活泼可爱的男孩,但因为他那颗与众不同的脑袋,而被大家嘲笑。因此,秃鹤变的倔强,自尊心强。但在一次表演上,秃鹤不怕大家嘲笑,扮演了一个坏蛋的角色,为学校增添了荣誉是他又一次融入了这个大集体。是的,秃鹤虽然有着丑陋的外表,但他却有一颗热爱集体的心。因此,曹文轩在描写秃鹤的最后一段中写道:“纯净的月光照着大河,照着油麻地小学的师生们,也照着世界上最英俊的少年……”

在《草房子》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桑桑,桑桑是这本书的小主人公。他调皮、捣蛋,但却赢得了油麻地人上上下下的喜爱,这又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当纸月被别人欺负时,桑桑勇敢的站出来保护纸月,他的勇气令我们钦佩;当秦大奶奶孤单的时候,也是他陪在秦大奶奶的身边,是她不再孤单。桑桑帮助过的人数不胜数,看来,桑桑还是一个善良、勇敢、活泼、可爱的男孩子呀!所以,桑桑赢得了油麻地人上上下下的喜爱。

没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在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永久不衰,那就是美。

我喜欢这本书。

草房子读后感五

一直以来,读的最多的就是各类童话、科幻小说。今天天气不错,我坐在窗前,读了《草房子》这本书,第一次为书中的人物感动地哭了。

它魔力般吸引着我——那充满欢声笑语的油麻地小学、那让人感动至极的油麻地小学的故事。油麻地的老师,蒋一轮、温幼菊、桑乔、白雀对孩子们好像是与朋友相处,无话不说,几乎没有什么秘密藏在心中。油麻地的学生桑桑、纸月、细马、杜小康,这些乡村孩子开朗、温柔、可爱、活泼,没有人不被他们所感动。秦大奶奶、邱二爷、邱儿妈、他们农民的朴实善良、震撼人心。

我不仅仅被它的魅力吸引住了,还被故事里面的情节,深深感动了。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怕桑桑会死掉,我心里默默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秦大奶奶奋不顾身跳下水“救一只油麻地小学的南瓜”。只是一只渺小的南瓜,她却能把它当成人似的,不顾自己的安危,跳下水去拿。可惜,这么好的人就仅仅为了一只南瓜而不醒人世。我看到这,两行感动的泪水又从脸上淌下。我是多么钦佩秦大奶奶的精神,这难道不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吗?这难道不是我们提倡的雷锋精神吗?

《草房子》真是一本好书。它描写得那么催人泪下。如果有时间,我还会再读一遍,甚至第三遍、第四遍……

读后感300字5篇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或者一段视频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以下是小编收集的相关内容,欢迎查看!

篇一:关于《长袜子皮皮》的读后感

今年寒假,我读了瑞典的民族英雄——阿斯特丽德的国际爱徒生小说——《长袜子皮皮》。

长袜子皮皮的全名其实叫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但她更爱叫自己皮皮。她是一个很奇怪的小姑娘,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他的鼻子长得一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祛斑。鼻子下面长的像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海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把鲨鱼抛到远处。

他父亲是一位黑人国王,母亲是一个天使,她自己爱说大话,很富有,他有一大背包金币,她觉得捡破烂很好玩,她见义勇为,他身手矫健,活泼好动,胆大,可以从橡树顶蹦到地上,心地善良,但也可以把强盗吓得落荒而逃。

我喜欢《长袜子皮皮》这本书。

篇二:关于《长袜子皮皮》的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是瑞典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德著作。皮皮是一个力气大的惊人的小女孩,头发颜色像胡萝卜一样,鼻子像个小土豆,上面长满了雀斑。连衣裙上一块红一块蓝,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脚蹬一双黑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

皮皮力大超群,可以举起一匹马,教训凶狠强盗。她在马戏团中表演,跟警察做游戏。就算有小强盗、大鲨鱼也不在话下,这说明了他乐观的性格,在她眼中,世界是任由小孩子玩耍、说谎的,这个世界的任何人都是平等的。因此,在小偷来访时给了他们金币,在强盗掉入海中施救上岸,在朋友被公牛顶伤时推开公牛,在邻居被鲨鱼咬时扔开鲨鱼。他眼中没有发露,但他有一颗善良的心。他还买糖给小孩、举行各种活动,他从来不认为弱小、强大、邪恶、正义,有什么区别,快乐就是一切。

这就是皮皮,一个乐观、善良、充满爱心又力大无比的小女孩。

篇三:关于《长袜子皮皮》的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长袜子皮皮》。这本书主要说的是发生在小主人公皮皮这个小女孩身上的事情。

皮皮的妈妈生下她后就去世了。但皮皮一直坚信妈妈是天使。皮皮的爸爸是海盗船长,在一次事故中下落不明。可是,皮皮却相信爸爸生活在一座小岛,并当上了黑人国王。自从皮皮的爸爸的船出事后,皮皮便不再过海上生活了。皮皮回到了陆地,带着小猴子厄尔松先生和一匹马住在一个房子里。她经常去找她的邻居阿妮卡和杜卡去玩。

有一次,两个警察要把皮皮带到一个儿童之家去。儿童之家是小朋友接受教育的地方,皮皮不怎么想去那个地方。皮皮便从这棵树跳到另个棵树上去。她跳的速度很快,让警察们头脑昏眼花,最后放弃了行动。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记录了很多关于皮皮的故事呢!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人要相信自己,生活是美好的……我太喜欢了这本书了!

篇四:关于《长袜子皮皮》的读后感

阿斯特丽德·林格伦是永远的童话外婆。她创造出了长袜子皮皮。

长袜子皮皮是自由人类的象征。她力气大,胆子大,崇尚自由,神勇无比!一次偶然的机会,让她和阿妮卡。杜米这对兄妹结成了好朋友。三个小伙伴,总是在一起玩耍。哪里有他们,哪里就有快乐。皮皮活泼开朗,对各种事物都很乐观。

假如我是皮皮,我要过得比书中的皮皮还要自由。给贫穷家庭捐款,让大家都快乐起来。

皮皮在大扫除的时候,就刷子当鞋,如果我是的话,我不仅会用刷子当鞋,还会用大抹布披在身上当衣服,把海绵绑在手上当手套。这是一幅多么奇妙的组合呀!

虽然皮皮没有大人的陪伴,但她会自己照顾自己,与此同时,她还要照顾她的马,还有尼尔松先生—一只猴子。皮皮不想长大,杜米。阿妮卡也不想长大,我也一样不想长大。因为我们都觉得大人的世界是没有什么可羡慕的。但皮皮有可以让人永远长不大的天书药片。可我却没有,我多么希望我有一粒天书药片呀!

一本好书能让我们收到启发,得到感受。我要遨游书海,享受无穷无尽的知识,与书为友,与书共舞,做一个有学问的人!

篇五:关于《长袜子皮皮》的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 名字叫做《长袜子皮皮》。其实,皮皮只是她的爱称。长袜子呢?是她脚上穿的一双袜子。她真正的名字叫做:“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亚·克鲁

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她的父亲叫:“埃弗拉伊姆·长袜子船长。”

皮皮是一位奇特的小姑娘,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就像一个布满雀斑的小土豆。鼻子下边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 白。她的连衣裙也相当怪,那是她自己缝的。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她不得不这儿缝一块红,那儿缝一块红布。

她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把鲨鱼抛到远处。

她和她的朋友阿尼卡还有杜米一起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情,比如:“他们每星期四就会准时到达那棵会长汽水的想树里去采集三瓶汽水。他们还去了皮皮的爸爸统治的霍屯督岛,拜访那些黑人孩子。

我觉得皮皮是个调皮的,有点爱说谎话的,很天真的一个女孩子。我真喜欢她!

值得分享:摆渡人读后感集锦六篇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小学生学习时间比较宽裕,可适当地读一读课外名著。阅读有助于提高小学生独立观察、思考的能力。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那么,小学生写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值得分享:摆渡人读后感集锦六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摆渡人读后感(篇一)

20xx年2月8日的中午,终于读完了《摆渡人》。大学毕业后很少再读书了,这本书我从开始看到今天已经有半年之久。刚看摆渡人的时候没感觉这本书有何意义,还记得看到不到一半得时候还跟我的同事李博才说,这书没意思,看到现在都不知道作者想要表达什么,难道就是为了讲一个故事给我们听,随后这本书被我搁置。年底了公司要放假,无聊中。拿出来在看看,然后一气呵成就在没有忍心放下。

读完以后看到很多的评论都在写,是一部关于爱情的故事,两个相爱的人要如何如何。我想从另外一个角度去解读。

这本书从最开始就写了主人公的生活不如意,自己想要摆脱自己生活的境遇。在这里我可以理解为,主人公是一个有思想有斗志的人,去努力找寻自己想要的生活。

一场意外让他到达了另外一个世界,也见到了自己心中理想的白马王子。故事从此展开,我们从整个故事中可以看到主人公的心路历程,无知无畏、了解后的害怕、得到帮助后慢慢坚强、失去伙伴后的落魄和坚持,作者写到这里个人认为故事中的主人公在新的环境里达到了第一次内心的成长。读后感.随后两人到荒原边缘前,魔鬼和自然环境的恶劣没有给他们更大的磨难,反而是自己内心的波动和复杂的变化让他们自己一路上困难重重。最终他们顺利的到达了大家认为的成功的属地。

主人公想要的生活不是这样的,她坚定自己的信念,要去追寻自己想要的幸福。她没有什么太多的准备,自行上路去面对那些让她胆战心惊的恶魔。在此,我想重点的说一下,主人公的信念和目标是她克服一切困难的动力。只有为了达到自己心中的目标才能够有那样的坚强和坚持。途中她遇到了自己幸福的另一半,这里的困难是幸福的另一半是否会陪你去冒险,是否能孤注一掷的陪你去寻找那虚无缥缈的未知幸福。当然了结局是美好的,我们的担心都放下了。为了他们能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而兴奋。

感悟点:

1、我们是否在努力克服所有困难去追寻美好的生活。

2、我们是否在努力的打拼中,发现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

3、我们是否有勇气为了自己不确定的幸福去放弃目前安稳的生活。

4、你的另一半是否会支持和陪伴你去追寻那遥不可及的幸福。作者:赵先森

摆渡人读后感(篇二)

从古自今的爱情故事要么是撕心裂肺,要么唯唯诺诺,要么就是两个人的长相厮守。《摆渡人》这本书里描绘的却是以不同的题材方式将男女主两人的爱情故事呈现在读者眼前。我本不是一个爱看小说的人,但当我在书店看到《摆渡人》这本书的时候我被它的书名所吸引,我好奇这本书将是以什么样写作的方式将故事呈现给读者,当我打开阅读时我被书里描绘的情节所吸引,它一环扣一环毫无违和之感,于是我迫不及待的想读下去。

在麦克福尔这本《摆渡人》的书中我最喜欢的是那句话:“如果我真的存在,我的存在也是因为你们的需要。”生命犹如一条奔腾不息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但生命的长河中摆渡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如果没有催斯坦今前面对别人的摆渡,那也不能成就他与迪伦之间所发生的事。所以生命的路如此之长,但在这道路上我们却不知道即将会发生些什么,因此我们要做好各自生命长河中的摆渡人,迎接那属于自己的一切。珍惜自己的生命,未来的事谁又能说的准呢。

一千读者便会有一千感受,以上仅是个人阅读之后的感受,如有雷同,请多包涵。

谢谢!

摆渡人读后感(篇三)

“我存在因为你需要我。”阅读完整本书,脑海里印象最深的还是这句话。因为被摆渡的人需要他,所以他幻化出对方信任的模样。因为迪伦需要他,所以他真的存在了。

故事的开端并不美好。摆渡人“霍斯坦”负责带领死去的灵魂穿过荒原带到安全地带,在摆渡每一个人的灵魂之前,会根据对方喜好来变化外貌。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就是分别的时候,因为他不能进入安全地带,而是继续去摆渡下一人。久而久之,他也麻木了。这只是一份工作,他只是做好自己的本职而已。

而迪伦,也仅仅是想逃离原来的生活,狼狈的、令人厌倦的生活。这位15岁的单亲女孩,和母亲却常常无话可说。在学校里又经常被同学捉弄,唯一的好朋友也转学离开了。她在去看望父亲的'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等她拼命爬出火车残骸后,却惊恐地发现,眼前竟是一片荒原。

其实迪伦已经死了。灵魂的摆渡人“霍斯坦”为她变成了一副帅气的模样。摆渡人所需要做的,就是用最合适的相貌出现在每个灵魂面前。在遇到下一个灵魂之前,他将一直保持这样的相貌。所以他并不知道自己遇到第一个灵魂之前是什么模样,而且也不需要知道,他们只需要将漂泊的灵魂引到他们该去的地方。

于是,迪伦的灵魂和他相遇之时,就对他顿生好感。和多数的爱情故事一样,他们相遇,相知,相爱,同甘苦共患难。

由于迪伦从小缺爱,而且她的心情影响天气,性格影响地貌,所以他们这一路十分辛苦。但只要和对方在一起,他们就很幸福。他们经历了许多困难,比如和魔鬼作斗争,在残破的安全屋里互相取暖,互相依靠。种种磨难让他们的爱越酿越深,如同醇香的美酒一般。这时,他们打开了对方禁闭的心门,真正走进对方内心。“你不用害怕,我会保护你的,我保证。”他对她许下了承诺,也用行动证明了。摆渡人的这句话,最初是出于职责,后来就不同了,因为那是他想保护的女孩,因为爱。

在一次意外,摆渡人受了伤,他能感受到疼痛,感受到这种未曾感受过的感觉。摆渡人原本是不会受伤的啊。他竟然变成了人,一个真实的、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人!爱,是能够创造奇迹的。因为爱,迪伦重新体会到生活的美好;因为爱,霍斯坦不再是摆渡人,他回到了人间。

那将是最令人动容的对话——

“原来你在这里。”

“我在这里。”

摆渡人读后感(篇四)

用三个晚上的时间看完了英国作家克莱儿。麦克福尔的小说《摆渡人》,个人觉得小说写得挺精彩,语言流畅,情景引人入胜。像看一部穿越大片。

第一天晚上看了一些,差点吓得失眠,说吓得有点夸张,但的确让人想到死亡和灵魂,心里不免有点心悸,提议胆子小点的女人别看。呵呵,玩笑啊!

这是一场穿越了生死的感情故事,单亲女孩迪伦在去看望父亲的火车上,遇到车祸,当她在恐惧中逃下火车,她以为她是活着的,而她却是火车唯一死去的人。她逃出黑暗的火车隧道,发现除了蜿蜒向远方的铁轨,就是荒野和山脉。她惊恐,迷茫,无措,不明白该如何是好。这时,她发现山坡上坐着一个大男孩,无疑让她心里有了一些依靠。那个男孩带着她向深山走去,当黑夜将近,危险来临,潜伏在周围的魔鬼开始向他们袭击,男孩保护着迪伦到达了第一个安全屋。迪伦对发生的事感到疑惑,在谈话后,她才明白她已经死了,而此刻的她,只是脱离了肉体的灵魂,男孩是引领她的灵魂在无界,安全走过荒原的人。他叫崔斯坦。

迪伦不得不理解这个事实,跟随她的摆渡人穿越危机四伏的荒原,到达一个个安全屋。

她信任依靠着崔斯坦,在两个人相互接触过程中,彼此产生好感。在与魔鬼的搏斗中,两个人生死与共,情感越来越深。历经了千辛万苦,生死相依,崔斯坦最终安全把迪伦送到了她该去的地方。当两个人来到边界线,深情拥吻。崔斯坦答应迪伦一齐跨越边界,永远跟随她。然而,当迪伦跨过边界线,发现崔斯坦并没有跟过来,他消失不见了。她想回到去,边界线已经成为一道无形的屏障阻隔了她的来路。她痛不欲生,发现自我的生命里,再也不能没有他。

而崔斯坦欺骗了迪伦,他明白他是无法穿越边界线的,他为了让迪伦去她该去的地方,欺骗她,答应永远跟随她。

迪伦看不到他,他却能看到边界线那边的迪伦痛不欲生的哭喊。但他只能悲痛地看着她,然后离开,去接下一个灵魂,护送下一个灵魂穿越荒原。这是他的使命和职责,也是他的命运。

迪伦到了她该去的地方,也是灵魂们生前最想去的地方,但迪伦看到的依然是荒原的景象,象由心生,所以她仍然身处荒原。她在管理人带到一座房子里,看到很多生死簿,还有崔斯坦引领过的千万个灵魂的账薄,每个灵魂都记录在册,被勾去的是一些没有走出荒原的,被魔鬼抓去成为魔鬼的灵魂,还有偷偷想重返荒原回到人间的灵魂。于是迪伦也心生了回到荒原的念头,但她不明白如何穿越回去。

她找到崔斯坦引领过的一个灵魂,他带她去见了一个很老见识很广的女人,她告诉迪伦回到荒原很简单,随便一个门,她都可打开重返荒原,但没有一个灵魂生还。迪伦深爱上崔斯坦,她不想在没有他的世界里孤独永生,哪怕她魂飞魄散,她也要找到崔斯坦。她想逆天而行,她要带崔斯坦回到人间,一生相守。

她打开了回到荒原的门,独自应对魔鬼们的袭击追赶,为了爱,这心中固执的信念,她变得坚强勇敢,她按原路回到和崔斯坦走过的路,最终看到崔斯坦正保护着另一个女人与魔鬼们搏斗,迪伦因内心的一点嫉妒之心,大声呼喊崔斯坦,崔斯坦因看到她分神,松开了那个灵魂的手,以至于那个灵魂落入魔鬼们之手,迪伦深感内疚。

两个相爱的人再次相见,深情拥吻,迪伦要崔斯坦尝试冲破命运的束缚,跟她回到人间,崔斯坦虽然心有顾虑,但为了爱的人,他愿意去尝试。

在安全屋,迪伦要求崔斯坦让她再看看外面那些灵魂们,还有多少在天黑前没有感到安全屋,崔斯坦拗可是她的好奇心,用魔法让迪伦能够看到外面其他的.摆渡人和灵魂。她看到一个小女孩在摆渡人怀里惊恐万状的表情,深表同情,她央求崔斯坦去帮忙那个摆渡人,崔斯坦告诉她那是不可能的,一个灵魂只能有一个摆渡人。迪伦不忍心看着小女孩被魔鬼们抓走,趁崔斯坦不注意跑出安全屋,引开魔鬼们对小女孩的纠缠。为保护迪伦,崔斯坦身上多处受伤,他发现他本能够很快自愈的皮肤,没有恢复到原先是样貌,而是开始腐烂!

迪伦和崔斯坦最之后到那个火车发生事故的隧道口,他们忐忑前行,不明白结果会是什么?不明白崔斯坦能不能留在人间。迪伦在车厢里不细心绊倒,无意中松开了崔斯坦的手,当她醒来,发现有医务人员,警察,义工都在忙碌,她被抬出了隧道,但她心里十分痛苦和担心,她想明白崔斯坦在哪里,她不能没有他,没有他的人间也毫无意义,就在她内心无比担忧痛苦时,她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与其说说崔斯坦是迪伦灵魂的摆渡人,倒不如说迪伦是崔斯坦灵魂的摆渡人,爱是他们相互摆渡的媒介。迪伦的善良,单纯,勇敢,引领崔斯坦走向了新生,他在荒原墨守成规,例行着自我的职责和使命,摆渡了无数人,在荒原存在了或许千年之久,他几近麻木,没有血肉,只是在不停的工作,因为迪伦,他开始复苏,情感在心里滋长,让他拥有了人的情感,生出血肉之躯。而迪伦为了感情不惜自我的生命,勇敢回到荒原,带领崔斯坦回到人间!

当我们应对生死存亡,会是什么给我们力量?你能做的到吗?

我相信人有灵魂,死不可怕,而是死后,你的灵魂也要领受艰难的跋涉,才能到达我们想去的地方。

爱的力量是不可限量的,爱让胆小懦弱的迪伦变得坚强勇敢,让没有血肉的崔斯坦有了血肉之躯,正如书中所言,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摆渡人读后感(篇五)

《摆渡人》是英国著名实力作家—克莱儿。麦克福尔的著作,凭借此著作,她一举获得了五项世界文学大奖。故事发生在神话背景下,以穿越荒原为主线,展现了人物灵魂成长的踪迹。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叫迪伦的普通女孩,乘坐火车去看望早已与其母亲离婚的父亲。不幸的是,火车在隧道处发生事故。当她从昏迷中醒过来时,四周悄无声息,她走出隧道,以为自己走错方向了,但她看到了一个叫崔斯坦的男孩,于是二人一起走向荒原。在后来发生了一幕慕神奇诡异的事件后,她才知道原来自己早已在车祸中死去,而眼前的男孩只不过是一个要带她平安走向所谓天堂的摆渡人。死,原来这么地轻易,但她却并没有太过悲伤,反而是更加坦然了,甚至还关心起摆渡人了。在一次次的危险下,在一次次的逃亡中,二人渐渐地产生情愫。最后经历了种种困难,二人神奇般的回到了现实世界…

故事情节可谓是引人入胜,极其新颖。孤独的荒原,爱情的萌芽,生死的拷问,贯穿了整部小说,让人在惊心动魄之余还会陷入沉思:何为生命的意义,何为真正的爱情?

这本书带给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关于打破既定规则的自己。崔斯坦觉得他一生的宿命就是做别人的摆渡人,从来没有想过如果放弃这份职业的后果是什么。每一个到达天堂的人都没有想过离开,只有迪伦想原路折返,一个人再次经历魔鬼,寻找心中的所想。别人告诉你这样不行,你打破格局就是不对。可总有人要去做和别人不一样的事,也要有人在不打破道德的前提下为自己的人生做一些尝试。

很多时候,人性存在的软弱,是我们不期待别人去尝试我们做不到,或者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我们悄悄抱着这样的心态,告诉他后果会有多糟糕,甚至说一些尖酸刻薄的话,那是因为我们有时候会担心,若是他成功了,我们却还在原地徘徊,我们的内心会不平衡。

摆渡人读后感(篇六)

这本书断断续续看了一个多月,除了工作忙之外,整个人静不下心来看书是最主要的原因。20xx年,新的开始,希望这种惰性尽可能少的发作。

相较于《摆渡人1》,这本续集或者说“童话故事完美结局”后的真实生活展现的更为贴切,个人认为写的不如第一部让人舍不得放手,对比于第一部跌宕起伏、剧情环环相扣的紧张,这一部更为生活化和叙事化。书的最后十几章,才仿佛找到了第一部的那种存在和力量感。

崔斯坦和迪伦重获生命,开始新的人生旅程,生活对迪伦而言变得开始有些不同,枯燥、冰冷的世界,因为崔斯坦的出现,被开打了一丝裂缝,温暖入驻。这一部新增加了三个人物:苏珊娜、杰克和迪伦的父亲(第一部只是片面文字性的存在),在整本书的描述中,采用了一种类似舞台剧的展现手法,一章描写崔斯坦,一章描写苏珊娜,如何为了穿越荒原到人间而与杰克周旋,轮回闪现的描写,使得阅读的连贯性和愉悦性弱了些,尽管每个章节都不是很长。

两对人,前后相继打破常规,从一个世界到了另一个世界,一切以为相安无事,直到迪伦火车事故的隧道发生了离奇命案,我才知道,无论在哪里,能量守恒是不会被打破的,因为它总会用另一种形象,以另一种姿态呈现出来。打破所谓“常规”,你总是要付出代价的。文章末尾,读后感.两对年轻人终于将安全漏洞堵上,也清扫除了恶魔,可结局却完全是不同的。因为苏珊娜与杰克之间的纽带是邪恶的,源自贪婪;而崔斯坦与迪伦之间的纽带是明亮、净朗、闪着光芒,以至于来自荒原的冷面审判官也不忍将这光熄灭。

发自内心的爱,自带力量,这力量足让一切为你让行。这充满无私、向上、无害的爱,就像一盏暗夜明灯,给人温暖与希望。

从利己出发,带有不良动机目的接近“友好”,终将抵不过时间的考验,当你面对生存、死忙时,你终将会被抛弃,终将仍是孤独一人。

希望自己对爱的渴望一如现在,永不失真,永不失望,永不失信,耐心的等待,命运这条孤独的路途中,终能遇到我灵魂的摆渡人。

愚公移山读后感5篇


《愚公移山》是中国古代寓言故事,选自《列子·汤问》,作者是春秋战国的列御寇。有关愚公移山的作文,欢迎大家一起来借鉴一下!

篇一:读《愚公移山》有感

以前我成天缠着爸爸妈妈给我讲故事,他们有时候会不耐烦。现在我上了小学我会认字了,可以自己读故事了,真开心呀。

今天我读了《愚公移山》的故事,讲的是:有一位叫愚公的老人,他的家门前有两座大山,每次出门都要翻山越岭,很麻烦,于是决定把大山移走。有个叫智叟的老人,看见愚公一家在挖山,就嘲笑道:就凭你们几人的力量,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挖平两座大山。“愚公不以为然地说:我死后有我儿子,我儿子死后有我孙子,而山不会增加,肯定可以挖平的。”智叟听了很惭愧。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做事情要坚持,只要下定决心就没有办不成的事。我在这个故事中还学到了两个成语“翻山越岭”“不以为然”。

最后,妈妈说,做事情虽然要有决心,但是做事情还要讲究方式方法,学习也一样,好的学习方法学习习惯能使我们的学习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篇二:《愚公移山》读后感

从前,有个九十多岁的老人,名字叫愚公,他家门前有两座大山,挡住村子的去路。愚公就着急全家人,一起努力把这俩座大山移走。他们就开始敲碎石头,挖出泥土,用框子把这些东西都装走,运到渤海边。有一个叫智叟的老人嘲笑愚公移山的作法,愚公笑到:“我虽然会老死,但我还有儿子、孙子等等的后人,是没有穷尽的,可是这两座大山不会增高,怎能搬不走。”到最后,天帝被愚公移山的精神所感动,就派天神把那两座大山移走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管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能放弃。我们学习也一样,也要坚持、努力。

篇三:读《愚公移山》有感

今天我读了神话故事《愚公移山》。

故事讲的是,有一位名叫愚公的老人家门前有太行山和王屋山两座大山,大家出门要绕很远的路。愚公就提议全家人一起将这两座大山移走。另一位叫智叟的老人,嘲笑他们根本搬不走山。愚公仍然坚持说:“我有儿子、孙子,子子孙孙,一代又一代,怎么会搬不走呢?”愚公精神感动了玉帝,他命令天神把这两座山搬走了,愚公一家再也不用为进进出出发愁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只要我们有恒心、坚持,就能战胜一切困难。

篇四:读《愚公移山》有感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愚公移山》这个故事。

从前,有一个九十多岁的老人,名字叫愚公。他家门前有太行山和王座山,这两座山有一万多丈高,七百里宽把村子挡得严严实实,大家进进出出都要绕很远的路。

愚公说:“咱们把这两座山移走。”大家都同意了,在他们移山的时候,智叟说:“你都这么大年纪了,还移山呢。”愚公说:“我当然会死,但我还有儿子,儿子又生孙子······就这样,子子孙孙,大山一定会被移走。”智叟听了没有话说。

他们对话的时候让一个神仙听见了他向天帝报告,天帝让神仙把两座山搬走了,从此进进出出就不麻烦了。

我喜欢愚公移山因为:愚公这种执着工作的精神我喜欢,我也要向他学习。

篇五:读《愚公移山》

《愚公移山》讲的是愚公家门前有两座大山,是王屋山和太行山。这两座大山挡住了他的去路,每一天出门去都要绕很远的路。

一天,愚公把全家的人都叫到一起,说要把王屋山和太行山移走。大家都同意了,然后他们们天都搬一点。智叟听到这件事情说:“这么大的两座山,你一万年都搬不走。”愚公说:“我还有儿子,儿子完了还有孙子,可是大山是没有变化的。总有一天大山会被搬走的。”玉皇大帝听到后,被他感动了,就派天兵把这两座大山给搬走了。从此以后他们出门就可方便了。 我喜欢这个故事的的原因是:要坚持努力,终于有一天就会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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