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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读后感8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3 来源:互联网

《花萼与三叶》读后感800字。

书是春风,能舒坦发困之心。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读后感,就是自己看了什么书之后引起自己一些对事物的想法和思考,写读后感的意义在于写的过程边思考的书中带来的困惑。值得一品再品的读后感有哪些?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花萼与三叶》读后感800字,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花萼与三叶》是叶圣陶的三个子女(叶至善,叶至美,叶至诚)在读书时期所做的文学习作,经叶圣陶指导修改后结集。文章作于20世纪40年代,带有显著的民国时期的行文习惯,但是今天读来却感觉活泼生动,趣味盎然,繁简得当。三人当时年龄和学习接管各不相同,展现的视角和故事的内容风格各不相同。

长子至善《化为灰烬的字画》。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一幅《天女散花图》和一幅弘一法师的对联,一张书桌两个小书架将小小的书房装饰的非常温馨简洁。冬天父亲每晚写东西要到十点过后。等弟弟睡着了后,母亲引两个大娃蹑手蹑脚走进书房,因为那里放着一个日式火盆。两娃坐在一张大椅子上,脸和手凑近火盆,一会就热烘烘的,母亲坐在另一张大椅子上做针线。由于战乱辗转多次,字画在乐山敌机轰炸中失火烧毁,后来的书房虽然简单,但是每到晚上一家人仍聚在父亲的书房里,兴高采烈的说着笑着,非常佩服和欣赏这样温馨有爱的家庭氛围。

女公子至美《工作》小记,高中毕业后没大学可上,通过伯伯推荐找份工作做。这真是一份享福的工作,工作少,工资高,非常安逸。闲来可以看小说,可以写信,可以打毛线,可以吃零食,只要领导不在。在宿舍里也是一群同事约去郊游,对于刚出社会的学生来说非常有诱惑性。这种无公可办无事可做的地方,只能贪图安逸和享乐。接近暑假的时候,她利用闲空时间温习功课,逃离这样的安逸环境,准备大学。去年底,我们招聘了一位从高中就到加拿大留学归来的小小留学生,家里生活条件不错,在国外女孩子非常独立自主,回来爸爸妈妈为其谋求了一份安逸的政府公务员工作,希望女儿安逸稳定,这也是很多父母的想法,但是十年八年后估计也会远远脱离社会,逐渐遗失竞争力,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不无道理。

小公子至诚各篇文章显得轻快、活泼,他想去看戏,和爸爸斗智斗勇的一问一答,简洁明快,让你不自觉地加快语速,越开越觉得有趣。

这些文章虽然年轻,可是对于大事的认识,国家的形势,文字的措施都表明作者的用心。诗书传家,诚不我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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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问4读后感800字精选


书是美食,能让人垂涎三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读后感是指看过某本书籍、某篇文章后自己受到的启发或者感悟,写读后感的意义在于写的过程边思考的书中带来的困惑。值得一品再品的读后感有哪些?小编现在向你推荐叶问4读后感800字精选,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叶问4读后感 篇1

昨天,我看了《叶问4》这部电影,我觉得非常精彩,让我印象深刻。

它讲述了一代宗师叶问受弟子李小龙之邀来到了美国,为了救人卷入了当地的纠纷中。叶问发现很多美国人对华人及中华武术的歧视越来越深,甚至想移走唐人街,他挺身而出,与美国海军陆战队军官决一死战,最后以坚韧不拔的毅力获得了胜利。因此改变了美国人对华人及中华武术的看法,并使中华武术成为美国海军陆战队的一门必修课。

这部片子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不是中华武术的魅力,而是海外华人令人敬佩的民族气节,他们身处异国,却不忘记自己是中国人,互帮互助,必要时为同胞挺身而出。这部片子里还有很多励志的佳句“人最重要的是要有自信”,的确如此,一个人如果没有自信,就算他是个天才,也会表现得胆怯、不堪一击。

《叶问4》里面还包含父子之间的故事。叶问的儿子处于青春叛逆期,不爱上学、经常和同学打架,被学校开除,此时的叶问已患有癌症,但他不想让儿子担心,对儿子隐瞒,去美国帮儿子找寻合适的学校。在美国,叶问发现家长好像过于约束自己的孩子,不支持他们个人爱好,想到儿子喜欢练拳,但自己之前却和大多数家长一样,一味只是逼着孩子读书。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叶问想教儿子练拳,而自己已经是癌症晚期,没有过多的时间来教导,他又不能让儿子放弃这门爱好,于是他把自己打木人桩的过程全部录下来,让儿子以后慢慢领略“咏春”的精髓。

作为习武之人,叶问和其他师傅也没有忘记学武术的初心“遇到不公平的事情,就要站出来”,正是因为这样,他们才能把中华武术发扬光大。1972年叶问去世了,一代宗师结束了他那短暂而又光辉的一生。

《叶问4》真是一部让我受益终身的电影。

叶问4读后感 篇2

看完了《叶问4》,有一个问题一直在我脑海里萦绕。都说传武这不行,那不好,为啥还有那么多人坚持?为啥尤其是海外武师格外的坚持?

虽然说武术不应该有国界的划分,但文化是有国界的。我在国内教剑道,和在澳洲教剑道,看着是一回事,实则不然。

国内教,学生练得再勤快,其实也不过是周末开开洋荤,吃个西餐调剂一下胃口。再强势的舶来文化,在主流的文化海洋中,不过是个显眼的文化符号而已。

而在海外传播,中华文化才是那个文化符号。而因为移民一代,二代,对于身份的认同感来说,本来就属于很模糊的状态,国术系的文化体系,可以增强华人对共同体的认同感,而正确的系统,可以放大这种信号。反之也会让文化传播受到阻碍。

万宗华的不得已,叶问不清楚,李小龙也不懂。万物霜天竞自由,对话可以解决部分的分歧与偏见,但竞争却是事实。强势文化群体对弱势文化群体的同化或驱赶,不是依靠对话就能解决的。可以说,万宗华是孤悬海外的传灯人,他的苦衷,叶问和李小龙不懂。

影片中叶问最后没有送叶正留学,其中一个主要因素,是看到了万宗华女儿的生存困境。现实中,李小龙最后也要回到香港发展,他的武术大同之梦其实并没有实现多少。人的能力,在势的面前,其实很渺小。

我一直反思,我教孩子们的,不应该只是武功,或者武功背后的文化背景。作为生在海外的移民二代,文化冲突的困境早晚会出现在他们的身上。如果内心没有一个坚实的文化支柱,孩子们的成长会面临很多不确定性,最可怕的就是扭曲。我想教给孩子们的,是一种方法论,一种高屋建瓴的系统观。

可如何能帮助华人子弟树立一个坚实文化支柱呢?大家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么?

叶问4读后感 篇3

中国电影市场如今已经是世界第二市场,涌现了很多优秀的电影。比如说《流浪地球》,它开启了中国科幻电影的大门,在此之前,从来没有科幻电影获得过市场的认可。而《流浪地球》就是冒着这样的风险,一步一步走向辉煌。再比如说《哪吒之魔童降世》,它则认为是中国动画电影的巅峰。中国动画电影其实起步晚,但是也不乏《西游记之大圣归来》和《白蛇缘起》这样优秀的电影,只是票房却没有较大的突破。而《哪吒之魔童降世》却做到了,它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巅峰50亿票房,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数据。

今天要讲的,就是贺岁档新出的电影《叶问4:完结篇》。这部电影刚刚上映时,我并没有很大的期待。因为我对这种续作电影一直都不看好,很多大Ip越到后面就越没有看点,这种情况往往是不乐观的。而且《叶问4:完结篇》是一部动作打斗片,这个题材我也不怎么感兴趣。可是,没过几天,这部电影的票房相当给力,力压群雄,夺得票房日冠军。我也看了看豆瓣评分,总体来说还是不错的。超出我的预料,《叶问4:完结篇》的票房破10亿。这部电影究竟是有着怎样的魔力?作为动作片,它是怎么让观众给出如此高的评分?正是带着这样的疑问,我来到影院,看完了整部电影。

看完之后,我甚至都认为,这部电影其实10亿票房还低了,它如果放在春节档,也许会更加火爆。说实话,我觉得这部电影,颠覆了我对动作片的一些认知。我曾以为,动作片只不过是打打闹闹的,没有剧情可言,也没有泪点可言,只有无脑的互殴。而这部电影里,我看到了正宗的功夫动作,还有中国功夫的精神。电影没有一昧去夸赞功夫有多好,而是从外国的种族歧视来体现中华民族的顽强不屈,他们可以忍,但是到了不能忍的时候,就别忍了。最关键的是,电影还花费大量篇幅去展现小人物的东西,这些东西,戳中了观众的泪点,也让观众看到了自己。

《叶问4:完结篇》的上映,标志着叶问系列的完美落幕。但这也是一个警报,它意味着中国电影又少了一个动作Ip。叶问之后,我希望还有更多的人涌现出来,拍部好电影,展现中国力量。

叶问4读后感 篇4

一晃十年过去,无数国产类型商业片纷纷崛起,当年那叱咤风云的“武打片”似乎已经成为了回忆,还记得当年看甄子丹饰演的叶师傅,一招一式间竟然没打出狠劲,反而透出一股儒雅之感,那时候的我还小,不太明白这其实就是中国武术中的“仁意”与“谦逊”,只是觉得——很帅。

而到了今日,这个系列已经走过了十个年头,每一作,都可以说是尤为精彩,但是曾经的故事套路,已经逐渐被大众贬低成为了“拉名族同情感”,对此我不想做评价如今此系列的最后一作《叶问4》即将上映,在期待的同时又不禁感慨:不知道今后,还会有这样高质量的功夫片可以看吗?每个我们喜欢的事物终会老去,被时代和市场所抛弃。

进电影院之前没想到看叶问4几度潸然泪下哭成狗,似乎这一部才真正看懂了叶问的属于一代宗师的关于中国传统武侠精神传承的气度气节和精神内核。

我看到了从张彻的美学传承到现在的仍然有人在坚持的这种精神,在如今绿幕特效充斥荧幕却仍然坚持传统的这种拳拳到肉的极具真实感的那些镜头剪辑特效东拼西凑远远比不上的身临其境武打动作场面!

我不知道一代宗师的离世,一个武打明星的封刀,会不会像人们说的那样,成为一个时代的终结,但愿这部的票房能对得起这种对传统武侠电影的可贵坚持,并鼓励像这样珍贵的坚守能更多一些!愿对一个大武侠IP电影结局篇的怅然若失,能唤醒和激发对下一个武侠电影的支持和守望!

叶问4读后感 篇5

其实这几年不同版本的叶问出的实在是太多,我也看了好几部,看着看着有点腻味了,不过,终于出了一个完结篇,当然不排除其他的人再拍。但甄子丹演的那个叶问已经做到了极致了,其他的只能走不同的风格了。

这部电影男主角叶问(甄子丹饰)是要从国内杀到美国去的,从唐人街先是内部问题,再是叶问徒孙李小龙(陈国坤饰)的徒弟赫文(吴建豪饰)一直在美国海军陆战队军官推荐中国功夫作为训练课,这一提议遭到美国海军陆战队另一个军官巴顿(斯科特阿金斯饰)的强烈抵制,他先让赫文与美国海军陆战队空手道教练哥连(高战饰)打一打,结果赫文输了,但赫文直接与上头的领导汇报,让巴顿更加不满意,指派哥连到唐人街把众武馆的人打了一顿,最后还是叶问出手。

另一头,因中华总会会长万宗华(吴樾饰)的女儿万若男(李宛妲饰)与同学发生冲突,导致同学的家长移民局的人的报复,先把万宗华给抓了。巴顿直接去移民局把万宗华接走,在美国海军陆战队军营决一死战,结果万宗华输了,叶问去美国海军陆战队军营与巴顿来了一场正义之战,最终赢了。

而叶问和儿子叶正的问题,却在这次美国之行得以缓解。

最后,我想说,作为功夫片甄子丹打出的咏春拳实在是太帅了,刚柔并济,这部电影值得一看。

叶问4读后感 篇6

自从看完了《叶问4:完结篇》,我就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下一个叶问在哪里?这个问题其实很傻,因为没有答案,可是我还是很纠结。《叶问4:完结篇》的上映,对于很多叶问系列的粉丝来说,是一件好事,也是一件坏事。好在他们又可以去影院支持自己喜欢的电影,坏在他们从此再也不会看到叶问系列的电影了。我觉得很迷茫,《叶问4:完结篇》的成功,带给我是惊喜的。我觉得它的上映其实是曲折的。因为很多人在这部电影上映前,都对此不抱有很高的期待。因为如今的电影市场,对于这种功夫片好像需求并不大。大家对于这种电影兴趣也不高,其中也包括我。我甚至是带着半信半疑的态度去影院看的电影,因为网上有很多好评。我一直以为是一些假的消息,但是当我看完这部电影时,我对我之前的所有想法感到羞愧。《叶问4:完结篇》带给我的震撼,不仅仅是视觉上的,更是我心灵深处的。我感觉《叶问4:完结篇》其实是一部特别好的完结电影,因为这部电影没有留下什么悬念,它将所有的坑都很好地填上了。我不觉得有什么遗憾的东西,但是我还是感到一丝悲伤的东西。

叶问系列的正式落幕,其实是一次警钟。它代表的意义,其实远比这个系列更加重大。中国电影市场其实还并不完善,还有很多的地方需要我们去取长补短。《叶问4:完结篇》固然是一部好电影,可是还有没有下一部这么好的功夫片呢?望眼整个电影市场,像叶问系列这样长久且口碑良好的电影寥寥无几,所以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狂欢呢。我其实很希望能多一些好的电影,少一些无意义的废物电影,电影本身的魅力是很大的,它带给我们的感受也是很大的,只不过是因人而异。我们与其在一些无意义的电影上浪费时间,到还不如去认真品味一部好的电影,从而得到一些做人的启发,也可以得到很多人生哲理。

一部好的电影,无需多说。只要看过,都会鼓掌。《叶问4:完结篇》就是这样一部电影,它的票房已经到达了11亿,虽然比起一些电影,这个票房并不算高,口碑也不算高,但是在我眼里,它就是最好的,因为我看到了很多不一样的东西。

叶问4读后感 篇7

《叶问》系列拍到4,甄子丹也像当年的李连杰演霍元甲一样,宣布这是自己的最后一部功夫片。在这个片种日益后继乏人的情况下,确实是个让人难过的消息。所以从《叶问4》的第一幕开始,电影就泛滥着告别的情怀。

功夫片的黄金时代已过,从《叶问4》的阵容便可见一斑。两位主演甄子丹、吴樾均已成名多年,陈国坤除了李小龙也几乎没有其他可以让人记得住的角色,全片连一位动作新人都寻不见,这份寂寞连该片的动作指导袁和平都感慨:如今找一位打得漂亮又肯吃苦的演员确实难。

拍到第4部,导演和编剧似乎没有了新花样,于是只能让《叶问2》的剧情再来一遍,搭配情怀佐料,冷饭新炒。第2部中的香港暴打英国拳王,移花接木,变成了此作中的旧金山对决美国大兵。还算新鲜的是各种功夫的切磋,双节棍对格斗,咏春对空手道,咏春对太极,再接着咏春与咏春的对抗。

袁家班在动作设计上也算花了气力。开场李小龙的戏是巷战,带着蓬勃朝气;接着的甄子丹吴樾的圆桌切磋又是一种稳练厚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也让叶问这一功夫电影的大IP达到了扩展的意义,不知是否接下来会有开拍李小龙的可能性。

作为亮点的李小龙也秀了功夫,虽然出招没有本尊迅猛,但双节棍亮出的时候仍然是全片的惊喜之一。只是李小龙的线索似乎被编剧写丢,游离主线之外,到最后上演的仍然是叶问孤胆英雄的对抗,而非两代宗师的联手。

作为完结篇,导演似乎也想拍下武学大师英雄暮年的面貌。和系列前两作相比,甄子丹的动作戏明显减少,每一场打戏结束的也快。虽然仍然亮出了咏春招数的三板斧,但摒除了前作中秀功夫的想法,文戏变多。

叶伟信拍了4部《叶问》,能力见长的倒是调度文戏的部分。有几场戏拍甄子丹的背影刻画叶问的衰老,邻近尾声,又有一场父子的越洋电话戏,感动缓缓渗透。又一次点了告别的题。

因着这一缘由,《叶问4》似乎变成了一部粉丝向的功夫片。结尾选择了闪回的方式,快速回顾了《叶问》系列的精彩片段。不仅如此,导演还让甄子丹还原了叶问离世前的影像资料,一招一式地与木人桩套招,意将咏春传承下去。

导演叶伟信今年也已经55岁了,叶问作为香港电影为数不多行之有效的IP,也面临着一代人将要离去,新一代人尚未出头的面貌。洪金宝、樊少皇,银幕上仍然是这些人的身影。虽然粉丝们喜欢看大佬互殴,但需要点灯传人的可不仅仅是功夫而已。

叶问4读后感 篇8

对于很多事物,我们总是会不看好的。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我们之前的一些经历,又或者是他人的话。不过,这都只是浮云。我们要遵从自己的内心,去找寻心中最真诚的东西。

前几天,看了部电影,叫《叶问4:完结篇》。像很多人一样,我一开始对电影的期盼值可以说是没有,我有的只是不看好。可是我还是被打脸了,《叶问4:完结篇》惊艳到了我,也让我明白了一部好的电影,是可以逆袭的。

影片的剧情大概是这样的:男主叶问为了给儿子叶正找一所外国学校而前往旧金山,但是就在找学校的过程中,他遇见了很多麻烦。他先是得不到中华总会的推荐信,如果没有推荐信,他儿子就不能转学。所以他特地跑到中华总局去求万会长给他写推荐信,但是万会长却因为他的徒弟李小龙教外国人中国功夫而拒绝了叶问的请求。叶问没办法,就回家了。后来他偶然间碰到了万会长的女儿,她在学校被同学群殴,叶问出手相救,救下了万会长的女儿若男。之后,在唐人街的中秋晚会上,有一名外国空手道教练来砸场,中华总会的师傅都出手了,却被那个外国教练给逐一击破。最后叶问看不去了,上台比试,将外国教练给打伤。因为这件事,也惹怒了外国军官,他比教练更厉害,他跑到中华总局,再次把所有师傅给重创。与此同时,移民局也来到中华总局捉人,叶问带着中华总局的人全部转移了阵地。但是不幸,万会长被捉到了移民局,且被外国军官打斗,被打进来医院。叶问看着躺在病床上的万会长,决定去和外国教练一决高下。于是,电影最精彩的打斗场景出现了:叶问与外国教练互相打架,一开始叶问是处于下风的。后来外国教练的猖狂和骄傲,反而激发了叶问心中的斗志,叶问逆转了战局,最终将外国教练击败,也为中国功夫赢回了尊严。

这就是这部电影的全部故事,当然还有一些支线没有讲清楚,这个还要自己慢慢研究。《叶问4:完结篇》作为一部国产动作片,我觉得它已经达到了一个很高的水平,这个是很出乎我的预料的。就像叶问一样,一开始处于下风,最后也还能将大局逆转,所以永远别放弃,也许下一个逆袭的就是你。

叶问3观后感800字欣赏


《叶问3》这部电影由叶伟信执导,甄子丹、张晋、熊黛林等主演,这是一部武打电影,是很多人都喜欢的,让我们看到中国的武术厉害之处,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叶问3观后感800字欣赏,大家一起来看看。

又一次,我观看了电影《叶问3》,在一代宗师叶问的一次次出拳里,看到了他的父爱,也想到了我的爸爸藏在生活里的父爱。

1959年,香港。叶问手持长棍,只身一人,勇闯船厂,只为救出他的儿子及儿子的同学。面对几十个亡命之徒,他步伐沉稳,毫无惧色。然而,当黑帮之首马鲸笙拿起刀指向他的儿子,并让叶问下跪、磕头时,叶问没有半点迟疑,立刻扔掉棍子,毫不犹豫地跪下并磕头。他的神情之坚定,行动之果断,让我不禁产生了疑惑。这还是一代宗师吗?叶问的大侠气节呢?男儿膝下有黄金啊,叶问的膝盖就这么软吗?但很快,我的疑惑就烟消云散了叶问是跪了,但他并不是向黑恶势力而跪,他是为救自己的儿子而跪!这一跪,跪出了一个伟大的父亲,也跪出了他的父爱!我也由此想到了我的爸爸,想到了他藏在生活里的父爱。

我的爸爸虽然只是一个普通人,并没有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他对我的爱,依然无处不在。爸爸的爱,藏在很多别人看来微不足道的小事里,藏在生活的点点滴滴里!

父爱藏在爸爸为我包的饺子里。我爱吃饺子,但爸爸不爱包饺子。包饺子太麻烦,全是一堆琐碎的事情:和面,剁馅儿,擀皮,包饺子但不管任何时候,只要我一提想要吃饺子,爸爸便爽快地答应了,连一句牢骚也没有,只为满足我小小的心愿。

父爱藏在去国画班的路上。我喜欢国画,爸爸就数年如一日,坚持每周日送我去青少年活动中心学习国画。炎炎烈日晒得爸爸汗流浃背,倾盆大雨淋湿了爸爸的衣服可是,为了我的兴趣爱好,爸爸甘之如饴,从不言苦。

父爱藏在爸爸的鞭策里。有时候,有了一点小进步,我就骄傲了,整个人飘飘然起来,对自己的要求也放松了。爸爸就会及时教导我:骄傲使人落后,别人都在努力,都在进步,你却骄傲自满,这样只会越来越差!

父爱如山,它过于深沉,不大引人注目。它藏在爸爸头上悄然生出的白发里,藏在爸爸脸上的一条条皱纹里,藏在爸爸瘦弱的身躯里,藏在爸爸坚实的臂膀里,也藏在爸爸一声声的叮咛里爸爸给我的爱和全天下父亲对子女的爱都是一样的,一样的无私,一样的不求回报,一样的无处不在。父爱,就藏在生活里,藏在每一个平凡的日子里。作为儿女的我们,是时候为爸爸做点事,回报他们的爱。

读花非花,叶非叶


-------------------《本草纲目》读后感

前几天,小表弟到我家做客,带来了一本彩绘版的《本草纲目》。表弟在看的时候,我凑过去看了几页,一下子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在我的软磨硬泡之下,表弟终于将这本书借给了我。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宇宙。大自然的每一朵红花,每一片绿叶,甚至是一颗种子,都是那么神奇,都是来自于大自然的馈赠

李时珍以《证类本草》为蓝本进行修改,历时二十九年,终于完成了共五十二卷《本草纲目》。

打开这本书,就像是走进了玄幻的植物王国,散发着淡淡的药香。正常书卷是用墨水写出来的,而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却是他的一遍遍细心观察、一次次亲自尝试、一日日风餐露宿和一步步艰辛尝试凝结而成的,每一个字都是他心血凝成的结晶。

生长于悬崖峭壁之上的石斛可以益胃生津;别名为别仙踪的徐长卿可以活血通络;辛味熏天的鹅不食草可以通窍散寒......或许,这些药材太过珍贵,离我们太过遥远,但其实许多药材就在我们的身边,只是我们没有发现。漫山遍野的蒲公英可以清热解毒;随处可见的车前可以祛痰解毒;甚至最普通的西瓜皮都可以解暑生津......佛说,要渡世上一切苦厄,是玄之又玄。而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则实之又实地告诉了我们告诉了要细心观察生活。在李时珍的慧眼中,草不仅仅是一株草,花也不仅仅是一朵花,这些花花草草都是治病救人的灵丹妙药。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练就一双慧眼,去探索,去发现,去感悟生活中被忽略的真、善、美。练就一双慧眼,我看到了河堤上漫山遍野的蒲公英,展现着翠绿的色泽,吐露着金黄的花蕊。练就一双慧眼,我看到了缠绕在树上的金银花,金色和银色交相辉映,绘出了世界上最华美的图案。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早春,一场春雨过后,远望土坡上草的嫩芽,一片嫩绿带着盎然的生机。而近看,只看到几点零星的绿意。

在这个世界上并不缺少有用的东西,只是缺少发现。让我们用一双慧眼细读这个世界,或许一切都将不一样花非花,叶非叶。

关于三国演义读后感与收获800字通用


写好作品读后感的基本方法有哪些呢?读后感书名是一部让人无法忘怀的优秀作品,它是由著名的{作者人名}编写的。我们在写读后感时要将从书中感悟到的道理和实际结合起来,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精心整理的"关于三国演义读后感与收获",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关于三国演义读后感与收获 篇1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这是四大古典名著中《三国演义》的开篇词。在暑假里,我读完了这本书,觉得这是一本很好的书。

我认为本书很好是因为这本书中有很多英雄人物。刘备、关羽、张飞、曹操、孙权、周瑜、诸葛亮、赵云等人都是些很厉害的人,其中我最喜欢诸葛亮,因为他神机妙算,有着过人的才能,深懂兵法。史书上评价他“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这句话就是对他才能的肯定。

这本书中有很多精美的文章。陈琳的《为袁绍檄豫州牧》曹植的《洛神赋》;曹操的《步行夏门行》谯周的《仇国论》等都很有名,其中诸葛亮的《出师表》在这些妙笔生花的文章中脱颖而出。

我认为这本书很好还是因为这本书中有很多经典的典故。刘、关、张桃园三结义,诸葛亮智用空城计,马谡大意失街亭,陆逊火烧连营,美髯公千里走单骑更是家喻户晓。此外许多歇后语也是根据典故来的,例如: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阿斗当太子—-扶不起来;靶场上的老黄忠—-百发百中;曹操败走华容道—-不出所料等等。

《三国演义》不但是一本英雄云集的书,而且是一本文采飞扬的书,还是一本充满经典的书。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关于三国演义读后感与收获 篇2

《三国演义》作为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描写了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近一百年间的历史风云,非常有名,在今年寒假我有幸阅读了这部佳作。

本书的作者是罗贯中,这本书着重以魏、蜀、吴三个政治,军事集团之间的斗争为背景,展示出当时尖锐复杂的政治军事冲突,反映出人民在动乱时代的痛苦和灾难,以及他们反对战争,追求统一和平的愿望。本书刻画了近200个人物形象,义重如山的关羽,神机妙算的诸葛亮,仁民爱物的刘备,其中我最喜爱诸葛亮和关羽。

先说诸葛亮,诸葛亮是被刘备三顾茅庐而打动,才出山的,诸葛亮除了空城计,最为出名的就是草船借箭了。那时周瑜见识了诸葛亮的才能,心怀妒忌,想要找理由杀他,让他十天内造出十万支箭,诸葛亮用二十只船趁大雾到曹营骗箭,等到雾散去,就成功收获了十万支箭。诸葛亮有如此才智,令人叹服。

再说关羽,关羽一向忠义,一次,曹操发二十万兵征讨刘备,刘备和张飞中计逃退,只剩关羽坚守,但曹操惜才,派人去劝降,关羽提出三个条件,且着重强调了一有刘备消息,立刻前去投奔。曹操答应了,却依旧想留住关羽,给他高官厚禄,送他金银财宝。关羽不为所动,但为了回报他,斩了敌方大将颜良和文丑,得知刘备消息后,把所有金银财宝留下,去投奔了。不为高官厚禄所诱,一心为主,关羽真是忠义。

《三国演义》反映了当时人民的苦难和追求和平的愿望,记录了历史的风云,无愧是一部佳作。

关于三国演义读后感与收获 篇3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先是群雄逐鹿,后为三国鼎立,读了这本书,我也受益匪浅。

《三国演义》以三国时期的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斗争为主要内容,讲述了从东汉末年到晋一统天下的故事。

其中,人物有乐不思蜀的庸君刘婵、心胸狭窄的周瑜、忠厚老实的鲁肃、横刀立马的张飞、重情重义的关羽、求贤若渴的刘备、勇武干练的赵云……这些人物,最令我印象深刻有以下几位。

首先是关羽,他是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英雄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是何等的英雄气概啊。也在华容道放走曹操,证明他对点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的诠释。他身在曹营心在汉,演绎了一段忠君报国的精彩片段。

第二个印象深刻的是曹操,在罗贯中的书中被称为枭雄。他称与刘备都是盖世英雄,让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也没有杀掉刘备,说明他还是很大度的。他为人生性多疑,让他在成功的同时,也丧失了很多的机会。

第三个印象深刻的是周瑜。他才华横溢,很年轻就崭露头角。因为才华和功名,让他名利双收,还抱得美人归。可是心胸狭窄的他让所有的努力都断送掉了,更是留下“即生周瑜,何生亮”的感慨后,便撒手人寰了。浪费了上天给他的天分了。

《三国演义》的人物个个写的精彩,让我从中学习到很多道理,可以让我们明辨是非,也大大丰富了我们对于亲情和友情的理解。

关于三国演义读后感与收获 篇4

《三国演义》中群雄汇集,曹操、刘备、孙权、关羽、张飞……诸多英雄荟萃。他们都形象丰满,有血有肉,是铮铮男儿。但给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奸诈的曹操。

曹操出身于一个官宦家庭,从小聪明伶俐。曾只身刺杀董卓,但失败。当时我看到这一段时,觉得曹操是一个大英雄,敢刺杀当时只手遮天的董卓,为民除害。虽然失败了,但他沉着冷静,及时想办法脱身。

后来,他与陈宫一起逃命,在吕伯奢家中借宿,可曹操疑心太重了,竟以为吕要杀他,结果杀光吕伯奢全家,还说出了: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这样的话,以至于陈宫认为他不是良人,分道扬镳。

他和刘备青梅煮酒,曹操很霸气地说:“天下英雄只你我二人。”刘备吓得筷子都掉了,而曹操却是笑,面色如常。试问天下有几人能有曹操这样的胸襟和气魄呢。

在关羽执意要离开时,他并没有追杀,而是放走了他;当袁绍认为献帝是一个毫无价值的废物时,曹操早就想到了“挟天子以令诸侯”这一计策,成功拿下汉献帝;他还割发代首严格遵守军纪,取信于军;还有杀粮官、战袁绍等等诸如此类的事情。南征北战,最后统一了中国北方。

曹操因奸诈获得一次次的胜利,也因狡诈遭到世人唾弃,为人不齿。但我认为,在那样的乱世之中,有多少能干志士都死于非命,曹操用自己的人生态度和聪明才智,走出了不一样的道路,并且一步步、一点点爬上高位。

他坦率,不比那些打着真人君子旗号却野心勃勃的人;他狡诈,不比那些自已为聪明目中无人的人;他狠毒,不比那些暗地里暗算别人的人。

我欣赏曹操的性格,虽然猜忌奸诈,但他很聪明懂得审视时度、很直率不像刘备装仁厚,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不做作,这样的他更显真实。

曹操,是成功的政治家,是奸诈的枭雄。

关于三国演义读后感与收获 篇5

暑假的第一本课外书我看的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

书的主要内容是说了,魏国、蜀国、吴国,三个国家只见得政治和军事斗争,大致分为了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逐鹿、三国鼎立、三国归晋、五大部分。在广阔的背景下,上演了一幕幕波澜起伏、气势磅礴的战争场面,成功刻画了五百个人物形象,其中刘备、关于、张飞、诸葛亮、曹操、周瑜、庞德等人物形象脍炙人口。不以敌我叙述方式对待各方的历史描述,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我最喜欢蜀国的赵志龙。因为赵子龙十七岁的武力就已经很好了。而且还帮助刘备杀了秦琪、许攸、张?、高览、将奇等领将。赵云、黄忠、刘备、关于、张飞还是五虎之将。刘备、关于、张飞、赵云又是当时猛将。我还喜欢《截江夺阿斗》这个挂失。它写了赵云勇战飞军,杀出一条血路把阿斗救了回来,表现了临危不惧勇往直前任重道远的让我学习的精神啊!

《三国演义》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友情的重要,懂得了智永远是胜过勇的,

关于三国演义读后感与收获 篇6

今天我读了一本很有名的书,它就是——《三国演义》。现在就让我们看看它讲的是什么吧!

它描写的是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一百年的历史风云。它反映了三国时代的政治军事斗争,也反映了三国时代各类社会矛盾的渗透与化,概括了今代的历史巨变,塑造了一批咤叱风云的英雄人物。

这里的人物有关公,曹操,吕布,刘备,刘表,袁绍,诸葛亮,张飞……

我想:书中讲到的人物上百,然而,群雄逐鹿与乱世之中,谁是真正的英雄呢?

是诸葛亮吗?从火烧新野、草船借箭、舌战群儒、三气周瑜、巧设空城计……看得出,诸葛亮完全可以帮助刘阿斗打败魏吴两国,复兴汉室,统一天下,使自己成为盖世英雄。可惜,他知刘禅不可扶而扶,遇到了一个只知道吃喝玩乐,什么事情都不干的君主,好几次灭魏被召回,发挥不出才能,最后病死五丈原。

那会是谁呢?关羽太骄傲了,大意失荆州,张飞爱喝酒,老是误事;周瑜目光短浅,气量太小;吕布虽可独战三英,但一见利便忘恩……

真正的英雄当数曹操。尽管书中说他大逆不道,还敢“挟天子以令诸侯”,但是,他有不同常人的政治和军事才能。他是政治家,牢牢抓住天子,使他做的一切事情都变得名正言顺;他是军事家,不计前嫌,招纳贤士,以少胜多的官渡之战,使他统一了北方,为最终平蜀平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另外,他还是一个文学家,他写的诗词匠心独具,奔放洒脱:“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周公吐哺,天下归心。”“秋风萧瑟,洪波涌起。”“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全都脍炙人口,为人所争诵。

虽然曹操也有个性上的不足,但是,我总觉得,他的功大于过。同学们,你们说呢?

关于三国演义读后感与收获 篇7

魏蜀吴三足鼎立的局面持续了近一百年。佩服罗贯中把这一百年的故事写得面面俱到塑造了一大群鲜明生动有生命力的人物形象。曹操阴险狡诈,心狠手辣。刘备大仁大义,礼贤下士,关羽威猛刚毅,义薄云天。诸葛亮料事如神,神机妙算……大小战役描述了近上百场。其中有官渡之战。赤壁之战。夷陵之战。

文武百官献计献策。三国纷争你不服我,我也奈何不了你。

如果在《三国演义》中仅仅是欣赏英雄人物,观看国与国之间勾心斗角的话那是大错特错,走马观花倒不如不看,三国被列为四大名著之一并不是没有它的道理,看了它仿佛获得一位良师益友让我受益匪浅,在它的身上我看到了智勇,忠义,还有赤心报国。

魏蜀吴三国纷争之所以能持续近一百年少不了文武百官的辅佐,武的勇猛无敌。文的献计献策。长坂坡赵云视曹操几万人马如同草芥七进七出救了后主,吕布面对各路诸侯的讨伐面无惧色杀的对方魂飞魄散,真可谓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然而仅仅凭借匹夫之勇终不能成就大事,几路诸侯讨伐董卓空费人力资历到头来还是王允巧施连环计使董卓父子俩反目成仇终于借吕布之手铲除汉贼,要说用兵如神诡计多端谁也不如诸葛亮。七擒七纵孟获,初出茅庐便知三分天下,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所以说一个人不光要有胆识有勇气还要通晓古今,文武双全才能成就大事。

读完三国我痛恨董卓的残暴,曹操的阴险,敬佩诸葛亮的计策,刘备的忍让,欣赏赵云的胆气,周瑜的雄姿英发。但是最让我感动的是关羽的忠义,当他失守下邳不得已投靠曹操时,曹操对关羽倍加厚待为了笼络人心赠送金银珠宝无数,而且三天一小宴五天一大宴,甚至把赤兔马都赠送给他。但是这丝毫没有动摇关羽的忠心。等知道了刘备的下落,过关斩将不顾艰难险阻也要回到主公的身边。三国英雄人物众多,不单单只有关羽是忠义之士,诸葛亮六出祁山,只为刘备临死前的嘱托真可谓鞠躬尽瘁。姜维九伐中原,当蜀国灭亡之后还一心想着兴复汉室。吾主在北不可使我面北就刑,这事审配临死前的一席话。这些忠义人士虽然没有帮助主公完成大业,但是他们的赤胆忠心不得不让人敬佩。

关于三国演义读后感与收获 篇8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当我合上厚厚的三国演义后,我的脑海中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了这些诗句,给我带来了更加深刻的感受。

我不由得闭上双眼,三国之中荡气回肠的故事在我脑中不住的回放,让我的心情从卷首到三国鼎立的时期不由得激动起来,却又在三国落幕,英雄老去的结尾中归复平静。

《三国演义》不愧为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用浅显的语句将近百年的故事收入怀中,将那错综复杂的事件和故事组织的有条不絮,阅读下载起来流畅无比,仿佛亲身经历那激昂的时代,跟随着历史时间的潮流一起看着风起云涌,英雄辈出的年代。

在这本三国中,他所透露出来的精神实在是令读者感动。桃源之中,刘关张三兄弟结义,立誓要在这汉末的混乱时代闯出一片天地,救万民于水火,还天下一个朗朗乾坤。也许当时他们自己也没有足够的把握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当他们仍然义无反顾的为了这一梦想而努力,面对着前途未卜的前路,割据的军阀,天下四起的贼人……他们,义无反顾。

但是,梦想的道路并不顺利,他们终究是势单力薄。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他们不得不在一个个势力之间奔波,没有一个落脚点,在他人屋檐之下不得不低头。但他们并不觉得难以忍受,因为有梦想支撑着他们。跟结束这一乱世,让百姓安居乐业比起来,这点苦难又算得了什么呢?

但这期间还是惊险不断,期中最为惊险、最为意义深刻的一件自然是那‘青梅煮酒论英雄’了。

在那个梅园里,谈笑之下暗藏致命的危机。曹孟德不经意间的一句“天下英雄,不过你我二人。”令天地为之色变,掩盖了刘玄德惊骇莫名的表现。而在曹操的追问下,巧妙地借用天象来掩盖自己的行为,技巧应变脱离险地,给我带来了极大的震撼。

刘备在大环境不利的情况下韬光养晦,四处借力来让自己获得足够的成长,为此不顾自身脸面,在众人因为鄙夷的印象而不屑关注他的时候飞快的发展,为后期三国鼎立的形势奠定了厚实的基础。而在期间经历了不知多少艰难困苦,却又靠着积极应变的能力渡过难关,让自己一步步扎实的向梦想迈进。这一系列的行为是多么值得我们去学习。

为大义,舍小利。

大丈夫能屈能伸,在天下大义面前,个人的小小名利又算得了什么呢?机警的应变能力更是让人拍案称奇的同时不禁认真学习。

而这却仅仅是这部巨作中的一些片段而已,全书中蕴含着的道理哲言不是看一遍就能够理解和收获。他需要继续细细的品读,深入的思考,以其中的故事来映照自己的经历,才会让我们在深度理解的同时走得更远。

关于三国演义读后感与收获 篇9

《三国演义》这本书是四大名著之一,它由罗贯中所写,看完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描写了公元3世纪以曹操、刘备、孙权为首的魏、蜀、吴三个政治、军事集团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诸葛亮,他神机妙算、足智多谋、上知天文、下知地理。

刘备知道诸葛亮学识比得过张良、姜子牙,所以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出山辅佐自己。刚开始关羽和张飞不服他,但是很快,曹仁大军杀往刘备所在的新野。孔明知道这一仗必须打好,于是就设计把曹仁的大军引到草丛里,再一把火把二十万大军烧掉。通过这件事,我觉得孔明是个神机妙算的人。

孔明不仅神机妙算,还足智多谋。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经典故事是—草船借箭。周瑜嫉妒孔明的才能,一直想害他,故意找了个理由,让孔明在十天之内造好十万支箭。这根本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孔明神机妙算,观天文,知道第三天夜里会有大雾,就趁着大雾,用草船向曹营“借”了十万支箭,提前七天顺利的完成了任务。让周瑜的计划破灭。通用这个故事,我看了一个心胸狭窄的周瑜和一个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他知道周瑜要害他,却不动声色!利用自然规律和自己的聪明不费吹灰之力“借”来曹营十万支箭,难怪周瑜捶胸顿足:既生瑜何生亮!我对他的敬佩简直无法用言语形容。

不但足智多谋,而且有勇有谋。孔明指挥最好的战役还是火烧赤壁。曹操领百万大军杀向江南,只因北方人水土不服,无法渡江,只好先操练。庞统施连环计,骗曹操用铁索把船拴在一起,孔明又巧借东风,让周瑜用火攻把曹操的几万艘战船烧个精光。同时孔明还让周瑜派兵马在曹操的兵营门前备战,一见火光,就攻打曹操的军营,曹操大败而逃,百万大军只剩下十几人了。这个战役中,我觉得在那个英雄辈出的年代,周瑜也算是气度恢廓,大率得人的统帅,但因为他性格中有着嫉贤妒能、气量狭小的致命弱点,以致他在孔明的光环下气势大减。

我觉得在三国中能跟孔明才智齐名的人就是庞统。因为赤壁之战中,庞统能智胜生怯多疑、诡计多端的曹操,让其把所有的船拴在一起,可见其智绝才奇和出神入化的应变能力。“议取益州”更见识了庞统远见卓识的战略。但庞统性格孤傲、清高,因不满孔明插手而采取逆反的行动而后折翅落凤坡,走完短短一生,是个悲剧性人物!我想如果庞统听取劝阻,不一意孤行,是不是后面的官途跟诸葛亮一样辉煌呢!成就是谦虚者前进的阶梯,也是骄傲者后退的滑梯。当然,我还是很佩服庞统的,只是他的“星途”在诸葛亮面前一样暗淡无光!

聪明人常从万物中有所感悟,因为他的才能是从万物汲取精华。聪明是要用在造福百姓、传播能量的正轨上,而非在歪门邪道上。从这些战役中,我觉得孔明是个有勇有谋的人,他的聪明让他在三国鼎立非常严峻的局势下还能叱咤风云。

三观读后感800字


您一定也对作品的读后感十分感兴趣吧!比如这本作品,在我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写读后感时,要分析材料,提练感点,亮明自己的基本观点。以下是编辑精心收集整理的三观读后感,带给大家。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三观读后感 篇1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1000字:

看完这本书,我倒是想起《月亮和六便士》里的一段话,“世界是无情的、残酷的。我们生到人世间没有人知道为了什么,我们死后没有人知道到何处去。我们必须自甘卑屈,我们必须看到冷清寂寥的美妙。在生活中我们一定不要出风头,露头角,惹起命运对我们注目。让我们去寻求那些淳朴、敦厚的爱情吧。他们的愚昧远比我们的知识更可贵”。

我从来不反对人们有崇高的精神追求,但是有时候,有崇高精神追求的人,不见得能够过好最真实、最朴素的生活,说来其实一点儿也不矛盾,对文明与艺术的追求,其实便是对人性的本质以及朴素的大自然的追求。

作者的写作方式很适合书中的人物。这本书基本没有任何的心理描写,没有华丽和晦涩的辞藻,整本书用一种白描的方式贯通下来,除了人物的语言便是人物的动作,但是人物简单而立体。

在这本书里,我最清晰看到的是人们质朴的生活理念和最真诚的爱。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许三观,因为他抢了别人的女人,直到他卖血救了别人的儿子。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许玉兰,因为她招摇虚荣并且显得没有脑子,直到他愿意去救伤害过自己的何小勇。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一乐,因为他愿意为了一碗面条管别人叫爹,直到他说许三观就是他的亲爹。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何小勇的女人,因为她撒泼耍赖尖酸刻薄,直到她愿意拿出几乎是所有积蓄救一乐的命。

你在这本书里可以看到真实,真实的人性,真实的人生。作者没有哄抬许三观的品格,他第一次卖血时还是不舍得把钱给疼爱他的爷爷和四叔,知道了一乐不是自己的孩子后,他也不愿意用卖血钱给他买一碗面条吃,他每次卖完血吃猪肝和黄酒的时候,都会无比神奇地敲着桌子叫喊,就像自己是有钱人一样。

他们都是一些最普通的人,他们都在小事上计较,在大事上开明,嘴上恶毒,内心柔软。他们就是那些闲来没事就会诅咒你八辈子祖宗,却会在最关键的时刻拉你一把的人。

他们经历了我永远都不会经历的时代和疼痛,但是他们依靠对生活的信念和对家人的爱有序生活,你甚至看到他们的欢乐和痛苦一样多。

他们不抱怨生活,他们不会抱怨自己所热爱的东西。

我理解的一部好作品:首先是能看的下去,其次能引人深思或于人启发,此两点足以。《卖血记》既写了人物的单纯市俗、愚昧悲剧的一面,但又表达了人在残酷现实中表现出的那种同情、关爱、亲情、与牺牲自我精神。可谓现实虽冷酷,但还是会让人觉得有希望与点点温暖。作者也试图应用一些诙谐、幽默的语调来达到微笑中流着辛酸的眼泪的效果。

王安忆曾在《中国图书商报·书评周刊》1999年1月12日上撰文说,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比如许三观,倒不是说他卖血怎么样,卖血养儿育女是常情,可他卖血喂养的,是一个别人的儿子,还不是普通的别人的儿子,而是他老婆和别人的儿子,这就有些出格了。像他这样一个俗世中人,纲常伦理是他的安身立命之本,他却最终背离了这个常理。他又不是为利己,而是问善。这才算是英雄,否则也不算。许三观的英雄事迹且是一些碎事,吃面啦,喊魂什么的,上不了神圣殿堂,这就是当代英雄了。他不是悲剧人物,而是喜剧式的。

三观读后感 篇2

《许三观卖血记》是篇发人深思深省的作品。其间表达了人性单纯愚昧,无奈真实的一面,又表达了人性崇高鲜为人知的另一面。其间洋溢人间股股温情,也令人感受到彻骨寒气。前篇带着辛辣的嘲讽意味,后篇则倾向感触同情与关爱。将悲剧意味引申为一种痛苦,将痛苦引申到一种崇高的境界。

许三观一生卖了十一次血。第一次卖血和最后一次卖血的收场比较具有随意性,第三次卖血则具有戏谑的喜剧色彩。除了这三次卖血,其余八次都是被生活所迫,都是对苦难的顽强的抗争,为了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为了饥荒之年改善生活、为了招待二乐的生产队长、出于对一乐的怜爱、以及最后四次为了一乐的病情。每一次卖血的缘由都是为了生存、为了抗争。许三观面对伦理、自然、社会、亲情等因素所造成的不幸和苦难,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坚强。虽然他只能以生命做赌注来赢得生存的权利,但他从来不曾被打倒过。当最后一次卖血不成功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是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可见许三观是一个伟大的父亲,是家庭的顶梁柱,他思考的永远都是家人。当许三观老去,无法再用卖血来对抗生活困境的时候,值得我们庆幸的是还会有千万个许三观成长起来并用自己的方式对抗苦难。采取何种方式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那种苦难中的坚强乐观以及生存的信念和不服输的精神。

三观读后感 篇3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作者,当代作家,1984年出版《活着》被百位批评家和文学家编辑评选为九十年代具有影响力的作品之一。作品以纯净细密的叙述,打破日常铁序,通过此作品的文本回击了文学界对于先锋作家所谓的现实失控和玩弄形式的指责,确立了自己的能力和价值。

在《许三观卖血记》中,主人公许三观特别伟大。他卖血是出于好奇,因为自己身体结实;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他的大儿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他没有赔钱,方铁匠就带人拉走许家的东西,他只好去卖血;第三次是因为一位女士摔断了右腿;第四次是因为全民大饥荒,为了能够让家人填饱,他再次卖血;第五次是因为一乐生病了。

二乐所在生产队的队长又来了,为了招待队长,万般无奈的许玉兰只好求丈夫让他再卖一次血,可是却出现了一个问题原来是许三观知道有人连续卖血后死亡,让他害怕了起来。之后,许三观为了救一乐,去借了363元,让许玉兰送一乐去上海自己去找李血儿,李血头不理他,许三观又无奈去卖血,这次可是差点要了他的命。

影片中的许三观多么伟大啊!靠着卖血一次次渡过难关,为了家庭差点丢了性命他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骇演。可在现实中有些人为了利益出卖了自己的良心,背叛朋友,眼睛好似充满烈火,一心想将朋友,亲人置于死地。再比如说,社会上一些无良之人,为了赚钱,假装生病或残疾,在大街上博取人之善,真让人恶心。

许三观你真伟大!背负重任,可从来不责卸,用责任换来最终的美好。

三观读后感 篇4

昨天,我去电影院观看了《吃记忆的大雪球》。

《吃记忆的大雪球》讲的是一户家庭参加了全家总动员的运动会,可是爸爸在最后一关时看到了刺猬的气球,吓得爬上了旗杆上。就这样,这位爸爸成了史上最胆小的爸爸。他们一家就变得很不开心。有一次,他们的孩子听到有一名叫霍格特的雪山,山上有一只雪怪,那只雪怪可以吃掉记忆,爸爸的记忆被雪怪吃掉了,他们一家就跳进雪怪的肚子里,去寻找爸爸的记忆。当爸爸的记忆找到时,他们一家人的记忆却全没了。最后,雪怪被感动了,它把所有的记忆都放了出来,每个动物也有了自己的记忆。当有人叫他胆小爸爸时,他的女儿说:在我心中,爸爸是最勇敢的!从此以后,没人叫他胆小爸爸了。

在我心中,爸爸也是最勇敢的!有一次,我们在奉化漂流,我和妈妈不小心掉进了河里。爸爸看见了,赶紧跳进河里,拉着我和妈妈,不让溪水把我们冲走。经过爸爸的帮助,我和妈妈终于爬上了船。你说我爸爸勇敢吗?

三观读后感 篇5

本来早上起得早没睡醒的我,在老师播放了《受戒》的片段后,瞌睡全部都没了。

因为时间却是比较久远,影片的画质就给人一种古老的感觉,当然我们主要看内容,这点也可以忽略。因家里贫困跟随舅舅到庙里当和尚的明子与荸荠庵旁的英子相识,从一开始在船上英子逗明子,我就知道他俩的故事要开始了。

虽然是在庙里,但这里似乎并没有像我们所想的那样清心寡欲,严苛禁欲。过年大家都会光明正大的在庙里杀猪吃肉,而没有任何一个人觉得奇怪。二师傅仁海也是有老婆的,几个月还会来见一次。打牌什么的也是存在的,在这里是无所谓清规的。这让我对明子与英子懵懂小爱情的担忧有所缓解。毕竟在其他剧情里和尚与尘世中的女子相爱,那便是一场灾难,没有任何人会同意会支持,他们的结局往往是凄惨悲凉的结束。

在明子受戒回来了,听说他要被选做沙弥尾,英子沉默了一会有些小任性的要求明子不要当方丈也不要当沙弥尾,而明子沉默一会就马上同意了。接下来英子凑在明子耳朵害羞的问:“我当你老婆要不要?”明子愣了一会大声的说要,还遭到英子的嫌弃太大声。不过还是很可爱啦,真的好羡慕这种纯真不掺杂任东西的小爱情。

三观读后感 篇6

这是我读余华的第二个作品。我喜欢余华的作品不仅仅是因为他那朴实无华的文笔,更多的是他揭露残酷现实的那种心酸,往往渗透着真挚的情感。

全书围绕着许三观卖血这个情节展开来写。每一次卖血都是许三观最艰难的时刻,这也很好的反映了许三观对现实那种极强的求生欲。他以血的.代价,战胜了生活中种种困难。许三观每卖一次血,我总能读出那个时代的黑暗。第一次卖血是为了结婚,而恰巧这也是体现出当时农村的愚昧与无知。而第二次卖血而是为了赔偿医药费,同时这也展现出了当时穷人在压迫下毫无尊严的生存状态,让人倍感酸楚。

而后的种种原因的卖血都出于生活的无奈与压迫而迫不得已。而最后一次卖血也是全书的高潮。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时,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还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输的一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刺骨的冰水一口气喝八碗。他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根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他因此而晕过去,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这是多么伟大而又深沉的父爱,也是多么诚实质朴的品质。

文中也有大量许多有趣的细节。如: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喊话。而文章的最后也点透了文章的主旨,许三观老了,他的血也卖不了了。家里经济生活也变得可观了,不再是以卖血来维持生活了。因为没人要他的血,他在街上痛哭,而且没有人懂他的心酸。文章的最后也是以许三观要了三分炒猪肝而结尾,而这个结尾也体现出了这位老人美好而简单的愿望与内心的伤痛。

这本书给了我许多启发,从而让我重新正视冷酷的现实;让我感受到父爱的深沉与伟大;领略了一个人的坚忍与担当,也让我懂得人性的奸恶与善美。

三观读后感 篇7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只用了两个晚上就看完,很少读书这样快。掩书而思,许多的感想和感慨,甚至有一种想哭的冲动。许三观一生中的卖了七次血和一次想卖而未卖成,卖血的过程折射出了许三观的人生理念。同时,也体现出了人性的伟大、善良、真诚、智慧和丑陋、自私、愚蠢。

善良与丑陋,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体现许三观的善良是他让一乐去喊何小勇的魂。何小勇让许三观戴了绿帽子,并且城里人都说许三观的第一个儿子许一乐象何小勇。许一乐十三岁时,何小勇被车撞得晕迷了七天,城西的一个老中医说要让儿子坐在屋顶上喊何小勇的魂。在这十三年里何小勇和他妻子无数次地伤害了许三观一家,不承认一乐是他的儿子,无情地骂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但是许三观却宽容地让一乐去何小勇家帮助他,这等于自己承认一乐就是何小勇的儿子。显露出许三观丑陋的是第三次卖血。因为许玉兰有过那一次,虽然许玉兰只与何小勇有过一次,而且城里的人都说何一乐不象许三观却很象何小勇,所以许三观一直内心耿耿于怀。借探病的机会,许三观与那个曾作为老婆候选人的女工友,有了一次婚外行为。于是许三观为那个做一身衣服要两个人的布料的女人卖了一次血,拿到35元后背着自己的老婆买了十斤肉骨头、五斤黄豆、两斤绿豆和一斤菊花,这在那年头是非常奢侈的。

伟大与自私,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第七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这次卖血过程也是许三观卖得最多的一次,为了筹更多的钱,许三观从家乡到上海,在短短的十五天内,许三观连续卖了五次血。许三观人生中第七次卖血也是最后一次卖血,是整个小说的最高潮,将许三观人生中最伟大也最光亮的一面完全展现了出来,也是许三观悲惨命运的最高点。许三观几乎是一路玩命地卖血,每到一个新医院就卖一次,每次卖血前都要吃些盐,然后拼命地喝八大碗水,虽然许三观只卖掉了4碗血未能如愿地为许一乐凑够药费,但却幸运地看到了一乐健康出院,自己也成功地活了下来,身体并没有败。第四次卖血,是为了吃顿饱饭,在这一次卖血中体现了许三观自私。在灾荒年代一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稀粥,已经饿得没有生气了。许三观再次卖了血,请老婆、二乐、三乐吃了一顿一块七角的阳春面,却唯独让一乐买了五角的烤红薯,因为他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

聪明与愚蠢,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许三多跟着老家的卖血前辈到医院卖了血,得到了35元。这让许三观有了足够的资本请油条西施许玉兰吃好的,答应给许玉兰买很多的好东西。但许三观能够打败情敌的一个重要原因,他说服了未来的丈人,你只有许玉兰一个女儿,许玉兰要是嫁给了何小勇,你家就断后了。要是嫁给了我,我本来就姓许,生下来的孩子也不管是男是女,都姓许,你们许家后面的香火也就接上了,说起来我娶了许玉兰,其实我就和倒插门的女婿一样。就这样,许三观利用自己智慧打败了长相比他好、条件比他优越的何小勇,娶上许玉兰。体现许三观的愚蠢是那次没有卖成血,他碰巧路过饭店,突然回想起了以前卖血的日子,也突然想吃炒猪肝、喝温黄酒。他再次决定卖血。但是新的血头告诉许三观你的血象猪血,只能卖给漆家俱的。当生活不再需要他卖血来维持,而他也是白发皑皑的老人,没有资格再卖血时,他嚎啕大哭。因为卖血已被他视为生命中的依靠,生活得以维持下去的有力的武器。卖血已是他生活中的一部份,所以当他被血头拒绝,感到了绝望,感到生活已失去了一部份。

幸运与不幸,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幸运的自己并没有象卖血前辈根龙和阿方一样卖血败掉了身体,许三观在根龙和阿方的带领下,出于好奇卖了第一次,随后又有第二次、第三次,特别是在第七次中,许三观从家乡一路卖到了上海,十几天的时间内,许三观连着了卖了五次血,虽然在第四次卖血中休克过,又被输了七百毫升的血,才得以保命。无论怎样,许三观总算是坚持了下来,并且看到了三个儿子都健康平安地回到了城里上班,自己和许玉兰也过上了算是衣食无忧的生活。不幸的是许三观一生中无论遇到什么事,都只能用这个非常有用而又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在许三观成婚后的四十多中,家里遇到了灾祸都要去卖血,卖血度难,平稳生活。

像我这样生在70年代中期的人,对于之前的事情总是模糊的。我看余华的《活着》、《许三以卖血记》两部小说都是描写了父辈或更早的那代人的生活。或许是有个人的感情因素在里面,看完这本书总感觉有一种难以言表的东西,一直在内心久久不能挥去。思来想去,或许也就是自己对父辈人那种复杂的感情,有敬有怕、有爱有怜还有更多。

三观读后感 篇8

读《三观易碎》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如何打造自已越来越硬的内核与外核。

所谓的内核:就是你内心的信念。而内心的信念又来自哪里?你的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

只有你的三观越坚硬,你的内核才会越强大;你的内核越强大,你发射的频率或波段,就会越强,强大到你的世界不会被外界频繁干扰,忠实自已的内心与目标,成为那个你想成为的人!

三观中排列第一位的是世界观,所谓的世界观是你看待世界的基本观点和看法。

世界观的基本问题是意识和物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世间万物显然是先存在,再有意识。你没有看到或意识到的东西,并不意味着他不存在。

虽然说物质先于意识存在,但是意识反过来又会作用于物质。

三观中排列第二位的是人生观,也就是人活着的意义。

人被抛在世上本无意义,但人有选择的自由和自我控制的自由,人在自由的选择与行动中成为了他自已,人的意义是由他自已创造的。

三观中排列第三位的是价值观,也就是说在你的视角里什么东西最值钱。

所谓的命运,就是想象力就执行后所到达的极限。

三观读后感 篇9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的网友:我们心中的理想男人是怎样的呢?是英俊潇洒?是博学儒雅?还是家财万贯?每个人心里的答案可能并不相同,但是我们从不否认那种能为家庭付出所有的男人是我们最该尊敬和敬仰的。我并不否认在许三观身上存在着种种可能另我不齿的恶习,比如和有夫之妇睡觉,比如缺乏教养,但是我仍然认为他是个值得尊敬的男人,仅仅应为他为了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妻子、自己的孩子,甚至是别人的孩子去卖血、去养活他们。许三观是个男人,一个真正懂得什么是感情的人。人的血液是宝贵的,但是在他的眼中没有什么比他的家庭更值得去维护,所以他一次次地走进了血站,撩起了袖子。当年华老去,生活稳定,孩子们都有了家庭时,他却习惯了那种卖血的生活,习惯了那卖血后猪肝和黄酒的味道。他用自己的血承担了一个真正男人不该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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