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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小说读后感2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1 来源:互联网

爱情小说读后感 (200字)。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在阅读过程中,我们经常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叹服,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爱情小说读后感 (200字),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看了那么多小说,并不是执着于他们之间的爱情,只是感受发生在每个人身上的故事,就像一张张图画,那么鲜活的生命。一段段独一无二、令人沉思的经历。在这片不大的空间里,每天都在上演着,就像那句话:“生活就像直播,我们都是角色”。不管是主角、配角,还是客串,总是那样存在着。

我想我不是浅薄和狭隘的,我只是想做那个淡淡的自己,在这片天空中飞翔。幸福和别人无关,幸福是自己的。而且,自由才是最大的幸福,命运的主动权要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哪怕再不幸。

“如果给不了我想要的幸福,请让我离开”

“我有我的坚持,我爱你,那是我的事,和你无关”

以后要好好待自己,活在当下,做每件事都要对得起自己,这样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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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小说《荆棘鸟》读书感悟 【必备】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阅读《荆棘鸟》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考琳·麦卡洛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荆棘鸟》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整理的爱情小说《荆棘鸟》读书感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爱情小说《荆棘鸟》读书感悟(篇一)

荆棘鸟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命运,被刺穿身体,被驱感着,唱着歌死去。在我看来,荆刺鸟为唱歌献身,为唱歌而盲目,而人类呢?人类为爱情盲目。

就如同自然规律,没有人能控制自己的感情。可是,两个世界的人,就算遇到了,心动了,又如何?

但是,当我们把荆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可命运就是这样,它认定的事,又有谁能改变呢?梅吉尽管自己明白,可她还是不顾一切地得到了戴恩,可她并没有改变自己的命,运,戴恩死了,拉夫尔死了,最后的最后,年迈的的她只能独自生活,拥有建材,却无人陪伴。如果能放弃,放弃对拉夫尔的爱,事情也不会发展成这样,相比之下,梅吉的母亲是纯美的。

可是喜欢一个人,那是说放弃,就能放弃的呢?

就像白蛇和许仙,他明明白白的知道,人妖殊途,可是,她依然选择了感情,别人看来白蛇很傻太过于痴情,可是在我看来,她是勇敢的,如果荆棘鸟不把胸膛扎棘刺,那它就不叫荆棘鸟了。

你看紫霞和至尊宝,凄美的爱情故事不止濡湿了多少痴情者的泪,每一个爱到极致的故事,都有一道无法攀越的屏障,因为爱到极致,所以无所畏惧,无所畏惧所以爱到极致。

看透了人生的规则与伎俩,我们依然这么做,我们依然把荆棘扎进胸膛。

爱情小说《荆棘鸟》读书感悟(篇二)

最近,无缘无故地迷上了《荆棘鸟》。我无法理解梅吉对拉尔夫的痴迷,他是那么的自私。

其实,在这个世上有很多只孤独的荆棘鸟,不知道幸福在何方,只能在迷茫中寻寻觅觅,无数次寻找,无数次等待,却一直没有等来属于自己的幸福,终以伤心度日。

至于其中到底有什么意义,我也无法言表。只是觉得这样很美,很美。

可旭旭不太喜欢这本书,她总是爱看一些杂志。所以,当她兴致勃勃地拿走,又愁眉苦脸地还给我,还抱怨到:“全是写景的,再说,实在太厚了!”我一点也不惊讶。旭旭就是这样,做事不能坚持到底,半途而废,但这也正是她的可爱之处,我喜欢她的天真与活泼,不像我,总是看起来很孤僻似的,也只有旭旭懂,这也是我和她成为朋友的原因。其实我只是无法融入班级,把自己与同学们用一层薄膜隔离开了,这是旭旭对我的评价。

或许我是该考虑考虑自身存在的这种他人不易接近的性格了。毕竟,有时,我也会感到孤独、无助。

旭旭的其他朋友,还悄悄跟她说:“你没事别跟颜荀伊在一起了,看她有点阴暗。”可旭旭总是摇摇头说道:“你不懂她。”

旭旭果然是我的好朋友,永远不会因为别人的流言蜚语而抛弃我这个最好的朋友!

爱情小说《荆棘鸟》读书感悟(篇三)

《荆棘鸟》是一个经典的爱情故事,之所以经典,也许是因为这是一个爱情悲剧——从两人(拉尔夫和梅吉)相遇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了的悲剧。

首先说拉尔夫,他是一个教士,忠于上帝的教士,又是一个男人,一个有着一切需求的男人。男人的外在和内在的一切美好在他身上,都彰显得淋漓尽致,甚至是让世人包括上帝都嫉妒发狂。他为了的理想压抑着自己的情感,但是当遇到梅吉时,这种情绪慢慢的复舒,甚至有了违背上帝的想法。他寻找一切时机和梅吉呆在一起,但是目睹了梅吉身体成熟的变化,他的情感日益膨胀,而又拼命压制着,就这样在矛盾和痛苦中与上帝挣扎着。

随着佛罗海达的最大受益人玛丽。卡森的去世,一纸遗嘱就彻底得把拉尔夫拉到所谓的上帝身边了。拉尔夫无法,也不能估量玛丽的财产和权利到底能覆盖多么广,所以曾经向玛丽求婚,向一个孀居多年的老女人求婚,求婚未成,所以没有财团的支持,红衣主教的梦想也是遥遥无期。但是玛丽窥视到拉尔夫喜欢,并爱着梅吉,深深的刺痛了她,所以用最后的遗嘱强行把拉尔夫控制着,因为她了解一个男人的需要,权利事业永远至上的。

拉尔夫如愿以偿了,去罗马,去梵蒂冈从事着他伟大的事业。但是事情远没有结束,矛盾和痛苦的延续,由于他还是个男人,是个有感情的男人,所以一生被牵制着,我想直到他临终的那一刻,才被上帝所接纳和宽恕。拉尔夫是教士,是男人,是美男子,是光明的化身,还是伪君子,各人各自评说吧。

爱情小说《荆棘鸟》读书感悟(篇四)

我是在春节期间读的《荆棘鸟》,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一方面是世俗热气腾腾的生活,另一方面是人性挣扎与涅盘的痛苦。当我行走在乡间小道上时,我一边跟亲人闲谈说笑,一边在想着德罗海达牧场的玫瑰。当我坐在觥筹交错的饭桌前,我一边嬉笑喧腾,一边在心中回味着拉尔夫的矛盾与痛苦。——这,是不是一种很美妙的状态?

喜欢读这本书,甚至舍不得看完这本书。广袤美丽而又多灾多难的德罗海达牧场,性情各异而又同样倔强的克利里家族,表面平静实则矛盾痛苦的内心世界,纠结缠绕而又苦苦追寻的复杂人性……细细品味,不忍释卷。

“鸟儿胸前带着荆刺,它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她被不知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在那荆棘刺进的一瞬,她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她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再也唱不出一个音符。但是,当我们把荆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荆刺扎进胸膛。”书的结尾这样写,我的头脑中出现祖孙三代中的三位女性:菲奥娜,梅吉和朱丝婷。

菲奥娜本为贵族之女,因为爱上一位政治家有了身孕不得不下嫁给巡回剪羊毛工帕迪,然后生了一大堆的孩子。她纯洁、高贵、隐忍而又痛苦,一直到她发现帕迪是个值得爱的人时,帕迪却在大火中丧生了。

梅吉与神父拉尔夫相爱,这又是一段不能被世俗承认的爱。拉尔夫在“上帝”与梅吉之间选择了前者,但是内心却又难以割舍梅吉。梅吉为了保全拉尔夫和这份感情,跟相貌与拉尔夫相似的卢克结婚了,卢克却一心只念着他幻想中的土地,一味攒钱,不懂爱与生活。

朱丝婷是梅吉与卢克的女儿,相貌与性情都不像梅吉,但却有着同样的倔强。因为卢克的原因,梅吉对这个女儿有着复杂的感情:又爱又恨。因而两人总是不能融合。而紧接着出生的儿子戴恩因为是梅吉和拉尔夫爱情的结晶,获得了梅吉所有的感情,梅吉甚至都忽视了朱丝婷。朱丝婷自立自强,有自己对生命的认识和追求,她不想一辈子待在德罗海达牧场。做一个演员,她这样想,也这样做,并且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但是,在爱的能力上,她还是像一只刺猬,一探头便警惕地缩回去,用浓密的刺将自己包裹起来。她与雷纳的相处就是这样,深爱着却一直在逃避着,因为怀疑自己的爱的能力。

人类最伟大的爱情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


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我想您对作者写的作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有关这个作品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人类最伟大的爱情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人类最伟大的爱情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篇一)

我不喜欢医生,因为他有过出轨,在我的意识里,出轨,哪怕只一次,也是不可原谅的。

我也不喜欢弗洛伦蒂诺,因为他的爱近乎病态,一边标榜为她保留童真51年,一边用本子记录了622个与他有较长“恋情”的各种女人,我不懂爱情,却也觉得这不是爱。与其说他爱她,不如说他爱那种以为自己爱她的感觉,人是有受虐倾向的。

我最不喜欢的是费尔米娜,她既不爱自己的丈夫也不爱弗洛伦蒂诺,她只是在各个时段需要符合当时期待的男人而已。

虽然书中主角没有一个具有人格魅力,甚至可以说都挺糟糕的,但是这恰恰是真实的人。标榜忠贞却控制不住自己身体的男人们,在追求者们选择最适当的去结婚而不算真爱的女人们,在漫长婚姻中彼此忍受的夫妻们……

在我看来,这本书写到极致的并不是爱情,而是衰老和死亡“衰老往往是从一次摔倒开始的”,还有婚姻的真相“夫妻生活的的关键在于学会控制厌恶”。

在二十几岁的年纪读懂这些好绝望啊。有多么期待和一个人彼此深爱一生不厌弃,就有多么明白这种期待的无望。

人类最伟大的爱情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篇二)

很早之前就听说过这本书,当时觉得不感兴趣,一直没有读。

为什么这周突然想聊这本书?

因为偶然看到“十点阅读”的一个课程:每天花30分钟跟着行业大咖听一本书,从2020年01.01-2020年12.31,一共365本,坚持在社群打卡。

仔细想想,自己读一本书至少要花十天半个月甚至一个月。一年下来,真正读懂的书屈指可数,所以想尝试一下听老师讲解的方式读书。

于是就买下了这个课程,当作是2020送给自己的新年礼物啦。

话题有点跑偏了,总之就是这周听了大师讲解完《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后,就特别吸引我。

所以决定本期和大家聊聊这本书,并分享书中写到的几种爱情方式和可能性。

初识的爱情

爱情和霍乱一样,一旦入侵只能沦陷。

男主的名字是弗洛蒂诺·阿里萨【阿萨】,女主叫费尔明娜·达萨【明娜】。

阿萨是当地有名的船主的私生子,不爱说话,总是带着一副眼镜,非常消瘦,给人一种很可怜的感觉。女主是有钱人家的女儿,就读于当地的贵族学校,高傲且美丽。

一次偶然,阿萨见到了明娜,便一见钟情。

于是他开始不厌其烦的向明娜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在明娜来往的路上假装看书,只为了创造与女神相遇的机会,给明娜疯狂写情书。

时间一久,阿萨引起了明娜的好奇心,然后两人开始通过写信互相了解,关系也随之变得越来越亲密。

不久,明娜也深深的爱上了阿萨,于是他们陷入了热恋之中,开始每天互相写信给对方。

在通信两年之后,阿萨在信中向明娜求婚了。明娜回道:“我同意结婚,只要你保证不逼我吃茄子。

这一切都看似美好又顺利。

可当阿萨本人出现在明娜眼前时,她失望极了,因为身旁站着的的这个男人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明娜瞬间决定要和他结束这段交往了四年的恋情。

原来一直以来明娜爱的并不是阿萨,而是这么多年来通信中自己幻想出来的那个人。

这其实特别像刚陷入爱情中的我们,容易把爱情和对方想象的太美好,喜欢一个人的时候觉得他全身都会发光,压根没有任何缺点。

但当现实来临时,才恍然大悟自己爱的只不过是自己想象中的他。

幻想的爱情美过于现实,但终将破灭。

分裂的爱情

在很多男人的世界里,性与爱是分离的。

当阿萨得知明娜结婚后,悲痛欲绝。他一边疯狂的去找各种情人“在肉体上”与她们融合一体,一边“在心里”又死心塌地的爱着明娜。

他认为自己只是在肉体上对明娜不忠,并不影响自己在心灵上爱着明娜。

这就好比一个人对你说:“我的心里都是你,但这并不影响我和别的女人约会。”

他的爱情是分裂的,他认为:爱是爱,性是性。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爱与性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

我觉得这就是胡扯。你会认同性和爱是分离的这种观点吗?我相信,大多数女生是不可能认同的。

虽然阿萨也保持着与女人相处的界限,那就是不和她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结婚。

但那只是为了自己能够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迎接明娜的到来。

即使阿萨的这种爱情观颠覆了我的认知能力,不过我觉得既然作者能够将这种爱情描述出来,那我相信世界上一定是有心存这种理念的男人的。

存在即合理。

虚假的爱情

貌似幸福婚姻的背后藏着的是一个女人不为人知的心酸。

和阿萨分手之后,明娜嫁给了一位上流社会的医生【比诺医生】。

比诺医生并不是真的爱明娜,只是觉得娶了这样一位高傲又美丽的妻子可以满足他的虚荣心。

而明娜愿意嫁给比诺医生是因为他可以向她提供一些世俗的好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

于是,这两个人就假借着爱情的名义开始了他们的生活。

婚后的明娜每天都像生活在牢笼里,面对婆婆的指责,丈夫的出轨,她什么也没做,只是对一切逆来顺受。

无论内心怎么煎熬,在外人面前她永远会展现出一副幸福的模样,让所有人都误认为他们是幸福美满的一对。

这样的爱情实在太虚假,让人无法接受,但不管怎样这是明娜的处理方式。

有人看清了婚姻的真实面目,愤然离去,但也有人会用自己的方式退让或隐忍,没有对与不对之分,只是选择的不同。

如果爱情还需要假装,那我宁可不要。

忠贞的爱情

用半辈子的坚守,赢得一生一世的相守。

明娜的丈夫在82岁时因为爬到芒果树上抓鹦鹉摔倒去世了。

在比诺医生去世的当天晚上,阿萨出现了。

他向明娜重申了他爱的宣言:“费尔明娜,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你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

面对突然出现的阿萨,明娜刚开始是避而远之的。

但是通过阿萨的努力和坚持,她被感动了,他们又重新在一起了,这时明娜已经72岁,阿萨78岁。

在生命的暮年,阿萨和明娜再次相逢。虽然他们告别了年少时的热烈,但两颗爱的心依然为爱跳动着。

后来,两人一起踏上了旅行的轮船,阿萨为了两人的世界不被打扰,身为航运公司董事长的他命令船长在船上插一面只有在霍乱发生时才插的黄旗。

当船长问男主:我们要这样在海上走多久时,男主的答案是:“一生一世。”

读到这里,我又觉得男主是一个很痴情的人,能够坚持喜欢一个人长达半个多世纪。

结局让我相信:“所有爱情始终是爱情,不会因为生活在一起太久而变化,它只会在距离死亡越来越近的时候,爱得越发浓烈。

结语

用5个字来总结这本书就是:“写尽了爱情”。

看完之后,虽说不能让我对爱情有多么深刻的理解,但至少让我见识到了这世间千奇百怪的爱情形式。

个人觉得,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相信我,打开它,你一定会有所收获。

人类最伟大的爱情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篇三)

花了七个月才看完第一遍,然后又用一天迅速过了一遍。总的说来,我并不为自己的效率感到耻辱,因为与其说是我的拖拉,不如说这正是马尔克斯作品的一贯风格。说到“一贯”就有点不好意思了,毕竟除了这部作品,我读过的也只有《百年孤独》而已。当然,读完这部小说,我可以确定自己会成为即将出版的其余小说的忠实读者。

阅读马尔克斯,很多人都免不了产生和我一样的感慨吧,那就是——小说居然还能这么写!为了避开啰里吧嗦的恶习,我简要概括一下:一、相较于叙述故事,作者更热衷于描绘世界;二、鲜有对话,但只要一开口便属金玉良言;三、庞沛如川流、精密似针尖的细节描写,以及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四、以局外人的第三只眼俯视大地,并不介入(或者说“沉溺于”)人物的情感;五、遍布每个角落的黑色幽默。

又回到我的效率问题。《霍》并不以情节取胜,和《百》相同,进度中的任何一次中断都不足以引起对之后情节的好奇。但与此相对的是,无论何时从何处接续,抑或任意翻开一页,我总能毫无障碍的阅读下去。引起我兴趣的不是还会发生些什么,而是当下文字所描绘的无限逼真的人物个性和相对处境,由于进行了拉美式的夸张,这种现实赢得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号——魔幻现实。身心舒畅时每天十来页,疲劳低落时每天三五页,缓慢享受这一过程真真是极好的。

情节说来也很简单,可以用一个没有逗号长句来概括——这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看起来像是琼瑶式的苦情戏加上大团圆的结局,事实当然并非如此。我看到的不是男女主人公心心念念、自怨自艾、梨花带雨、伤春悲秋,而是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

有人说这是一部爱情的百科全书,囊括了爱情的所有表现形式,我则更倾向于把它看作人生的百科全书。岁月在每人身上镌刻下不同的印迹,而重合的部分则被马尔克斯悉心撷取,投射在了三个主人公(还有女主人公的丈夫)平凡而又传奇的一生当中。我一直认为,好的文字是让别人了解你的同时,看到他自己。马尔克斯就是这样一面充满魔力的镜子,他拨开世俗世界的重重迷障,让你直面赤裸裸的现实,备受煎熬,勉力挣脱,心魂甫定,喟然长叹,而后重新点燃生活的勇气,整装待发,杨帆起航。

这篇小说既是一卷写实的胶带,又是一个传奇,一则神话(很有《飞屋环游记》的意思),男主人公便是其中的诸神之神——朱庇特(该说法在书中自寻)。马尔克斯极尽荒诞之幽默以免男主人公坠入感情挫败的无底深渊,使得时隔半个世纪他重新站在她面前的一幕好似一个滑稽的笑话。

但正如长大后的麦兜所言,现实一点都不好笑,错过便是错过,失败就是失败,甚至没有一句辩白,没有半句解释。自此的岁月,他在幽暗逼仄的回廊徘徊,在空荡荒芜的原野行走,在黎明的窗舷下吞咽苦涩的浓咖啡,在日暮的甲板上谛听汽笛的呜呜声。日复一复,年复一年,命运之轮来回碾压,黑暗的重量让他喘不过气来。万念俱灰之际,光线缓缓浮上地平线,暖意渐渐收拢过来,天使和魔鬼竞相为他指引道路,他在高耸的云端和湿热的泥土间颠沛起落。居住在同一个城市,他望向十八岁时高傲的光环渐渐陷入琐碎的平庸,自己却在不停更换着伴侣填补爱的空洞,在这间隙之中见证时间无情的流逝,等待远在大地尽头的机会。幸运地,他等到了。

千回百转之下,在她的丈夫罹难的葬礼上,他又获得了重申爱情的权利。这时,他年少的炽热早已荡然无存,骨子里的阴郁气质也早已烟消云散,生活积淀的睿智帮助她摆脱了丧偶的苦痛。他们踏上了也许是生命最后一次的旅程,过往的情愫在夜半的船舷上渐次复苏,在死神的阴影下共享迟到半个世纪的温馨。他们燃起与垂垂老矣截然相反的雄心,像孩童一般挥舞爱的旗帜。“她看到的是他不可战胜的决心和勇敢无畏的爱,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人类最伟大的爱情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篇四)

《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是近似于霍乱般无缘无故、疯狂错乱、不可名状的爱情。

一、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诶,不行啊,孩子还是无法克服被作业支配的焦虑,555先码一下,等我写完作业再来更。

算了,我回来了,无心学习,还是来唠嗑吧。

男主喜欢上女主,是惊鸿一瞥。

我见过你,我爱上你。

这座城市天生就适合恋爱,你天生就适合我灵魂。

于是他疯狂地给女主写情书,热情恳切、矢志不渝。

女主终于被打动了,她爱上了书信中的男主。

这时候,他爱上的她,是从肉体到灵魂的完整的她;而她爱上的他,只是存在于她幻觉中的他。

当他们第一次见面,爱情的幻梦就此破碎。

男主因太紧张而出现类似霍乱的状态,而女主,在瞥见男主的那一瞬间,就对自己这段朦胧的初恋宣告了死刑。

他,原来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

没有那么玉树临风,潇洒倜傥,反而显得笨拙呆板,浑身散发着一种狂乱而危险的气息。

类似于今天的大型网友奔现车祸现场。

二、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心人易变

女主关上了初恋的门,却打开了婚姻的窗。

她和一个受人尊敬的老实人结婚了,

医生,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有安全感的职业了吧。

男主给女主的变心找过很多理由,姑妈阻拦、社会压力、对自己不满意,但是他永远不会明白,女主只是在那一瞬间,突然长大了。

突然意识到狂热至极的感性爱情是一种不可控的因素,它太激烈,足以摧毁人世间的一切秩序。

而她突然就意识到自己略显单调贫瘠的灵魂无法承受得起这份狂热,突然明白了,支撑生活正常运行的东西,不是爱情,而是稳定。

于是她嫁给了一个各方面都符合社会期待的人。

她选择了在婚姻中培养爱情,或者哪怕没有爱情,也要过上稳定、有秩序感的生活。

这里不得不佩服女主的聪明、果敢和毅力。

我一直觉得,爱情就是一种幻觉,它来得快去得也快,如果男女主真的在一起了,那么她们将很快落入平庸的俗套之中,根本不可能产生如此惊世骇俗的故事。

男主肯定很快就会厌倦,他会发现原来自己那么热烈爱着的一个人,竟然是如此的普通,她有这么多的缺点。

在日复一日的琐碎消磨中,男女主的爱情根本持续不了多久就会枯萎。

婚姻和爱情是不一样的,在选择结婚对象这件事上,女主做得很对。

三、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整个故事的起源,就来自女主的觉醒,以及她对男主的抛弃。如果没有这一点,以后的故事都将不复存在。

女主的拒绝,使她成为了男主心中永恒的白月光,他得不到她,便企图在其他女子身上寻找慰藉。

他前前后后共与六百多个女子上床,用远超出自身需求的肉体之爱的满足来对抗精神之爱的虚无。

他带着对女主的执念活了一辈子,始终没有找到可以寄存这份爱的合适女子。

在这样放纵、堕落的生活里,他不断思考、修正自己对于爱的认识。

他无疑是一个深情的人,对女主而言;

他也是一个无情的人,对所有曾对他产生过感情,或被他玩弄过感情的人而言。

我其实一直无比疑惑,为什么他在睡了那么多女人之后,在肉体已经如此不纯洁之后,还能信誓旦旦地认为,他的精神依然是纯洁的,他对女主的爱依然纤尘不染?

这样的爱,放在小说里让人觉得很浪漫;如果是在现实生活中,估计只会让人感到恐怖吧。

我还是坚持,如果没有“得不到”,就不会有这样的爱,人性本来如此。

多少人曾在深夜里怀念过那个自己深深爱过却无法得到的人,但是他们也只是怀念而已。

该过的生活照样过,该结的婚照样结。

小说与现实的差距正在于此。

小说的主人公敢于对抗世俗,追求自我,而现实中的我们却只能埋没理想,蝇营狗苟。

为了弥补内心深处的缺憾,于是我们将自己的感情投射到了小说主人公身上,借着他们的爱恨情仇、跌宕起伏,来丰富自己的生活。

四、诚知此恨人人有

也许大部分人的生活,都跟女主和医生一样吧。跟随着世俗的标准,一步一步,过上那种平淡安稳,无可指摘的生活。

从年少夫妻的浓情蜜意,逐渐过渡到左手摸右手的亲情模式,再到互相怨恨却互相迁就的无奈,与跃跃欲试想寻找新刺激的负罪感。

有一句话怎么说的,在一对夫妻共同生活过的千千万万个日夜里,彼此都曾经有过无数次想掐死对方的冲动。

彼此都曾经渴望过亲密无间的结合,与对方的身体和灵魂同时融为一体,但在无数次试探、放弃、怀疑、绝望之后,终于残忍地发现:

每个人都只能是他自己。

合为一体的尝试注定失败。

能够互相尊重、包容、体谅,便已是最大的仁慈。

医生弥留之际对女主说他一直深爱着她。

在我看来,他爱的不是女主,而是他自己,是和女主共同生活过千万个日夜的他自己。

所以,女主和医生的爱告诉我们什么?

也许是,在婚姻里面,爱是最不可靠的东西。

唯有尊重与包容,才是相安无事的法宝。

五、当你老了

丈夫死了,头发白了,初恋来了。

女主真的好幸福。

被丈夫保护了一辈子,被男主爱了一辈子。

但是在花好月圆的美好大结局之外,我们读者究竟能从这本书里收获什么呢?

看这本书的那一天阴雨绵绵,我在图书馆负一楼熬完了一天的光阴,合上书的那一刻,突然涌起一种不可明状的冲动:

我要跟别人分享一下这本书。

于是拨了前男友的电话,七嘴八舌地把这本书讲给他听。

他听完很义愤填膺地说了一句:这男主不就是个渣男吗?睡了六百多个女人,还说自己纯洁地爱着女主,怎么可能呢?

“为什么不可能?”

“因为男生不可能对上过床的女人没有一点感情。”

“那就是说不爱的女人你是不会跟她发生关系的,对吗?”

“这个,不一定,万一人家强迫我呢,也是可以接受的。”

“那你会爱上她吗?”

“不知道。但至少,会有一点怜惜之情吧。”

综上,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人类最伟大的爱情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篇五)

今天刚刚读完,我在书末尾处写下写下跨越时间刻度的伟大爱情

然而我晚上细细回想

才明白此书只要表达的这等肤浅的意义,好似才悟得一些东西

如果说世界没有一成不变的人,那自然也就不会有一成不变的爱情。就像费尔明娜对茄子的感受一般。

于是全然明了,所谓人追逐一生的爱情不过是热烈时期才能幻想出的空中楼阁,一但时间轮转,那绝美的建筑瞬间就会在回忆中变了一副模样。人类的局限莫过于此,感情记忆永远促使我们去寻求自己不同时期的安定之所。于是,世俗所定义的伟大爱情必然不复存在了。爱情在书中如被肢解了一番,无论是青春事情少年少女不知天高地厚的冲动,成年后追逐稳定的幸福,亦或是肉欲对心灵的鞭挞还是道德伦理对生命的束缚,这些都是所谓爱情所必然经历的种种挑战。

一切都会变,一切都不是永远美好。

书中最后的一生一世的诺言,费尔明娜绝不是唯一对象,看起来荒缪不已,却也让人感动。

而这份感动到源头,必是让人感受到了真正伟大的爱情。

是的现实中爱情是不存在的,但这艘舰船上存在。

轮船早已不再是世俗中的轮船了,她成为了一个理想的国度。在那里人们不再遭受名誉与伦理的束缚忘记过去自己犯下的种种罪孽甚至不为人知,只存在永恒的生命和热烈。

分享一些爱情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的阅后随笔


一篇故事一篇心得,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对于网络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应该怎么写好一篇这个作品的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分享一些爱情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的阅后随笔”,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分享一些爱情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的阅后随笔【篇一】

《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是近似于霍乱般无缘无故、疯狂错乱、不可名状的爱情。

一、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诶,不行啊,孩子还是无法克服被作业支配的焦虑,555先码一下,等我写完作业再来更。

算了,我回来了,无心学习,还是来唠嗑吧。

男主喜欢上女主,是惊鸿一瞥。

我见过你,我爱上你。

这座城市天生就适合恋爱,你天生就适合我灵魂。

于是他疯狂地给女主写情书,热情恳切、矢志不渝。

女主终于被打动了,她爱上了书信中的男主。

这时候,他爱上的她,是从肉体到灵魂的完整的她;而她爱上的他,只是存在于她幻觉中的他。

当他们第一次见面,爱情的幻梦就此破碎。

男主因太紧张而出现类似霍乱的状态,而女主,在瞥见男主的那一瞬间,就对自己这段朦胧的初恋宣告了死刑。

他,原来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

没有那么玉树临风,潇洒倜傥,反而显得笨拙呆板,浑身散发着一种狂乱而危险的气息。

类似于今天的大型网友奔现车祸现场。

二、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心人易变

女主关上了初恋的门,却打开了婚姻的窗。

她和一个受人尊敬的老实人结婚了,

医生,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有安全感的职业了吧。

男主给女主的变心找过很多理由,姑妈阻拦、社会压力、对自己不满意,但是他永远不会明白,女主只是在那一瞬间,突然长大了。

突然意识到狂热至极的感性爱情是一种不可控的因素,它太激烈,足以摧毁人世间的一切秩序。

而她突然就意识到自己略显单调贫瘠的灵魂无法承受得起这份狂热,突然明白了,支撑生活正常运行的东西,不是爱情,而是稳定。

于是她嫁给了一个各方面都符合社会期待的人。

她选择了在婚姻中培养爱情,或者哪怕没有爱情,也要过上稳定、有秩序感的生活。

这里不得不佩服女主的聪明、果敢和毅力。

我一直觉得,爱情就是一种幻觉,它来得快去得也快,如果男女主真的在一起了,那么她们将很快落入平庸的俗套之中,根本不可能产生如此惊世骇俗的故事。

男主肯定很快就会厌倦,他会发现原来自己那么热烈爱着的一个人,竟然是如此的普通,她有这么多的缺点。

在日复一日的琐碎消磨中,男女主的爱情根本持续不了多久就会枯萎。

婚姻和爱情是不一样的,在选择结婚对象这件事上,女主做得很对。

三、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整个故事的起源,就来自女主的觉醒,以及她对男主的抛弃。如果没有这一点,以后的故事都将不复存在。

女主的拒绝,使她成为了男主心中永恒的白月光,他得不到她,便企图在其他女子身上寻找慰藉。

他前前后后共与六百多个女子上床,用远超出自身需求的肉体之爱的满足来对抗精神之爱的虚无。

他带着对女主的执念活了一辈子,始终没有找到可以寄存这份爱的合适女子。

在这样放纵、堕落的生活里,他不断思考、修正自己对于爱的认识。

他无疑是一个深情的人,对女主而言;

他也是一个无情的人,对所有曾对他产生过感情,或被他玩弄过感情的人而言。

我其实一直无比疑惑,为什么他在睡了那么多女人之后,在肉体已经如此不纯洁之后,还能信誓旦旦地认为,他的精神依然是纯洁的,他对女主的爱依然纤尘不染?

这样的爱,放在小说里让人觉得很浪漫;如果是在现实生活中,估计只会让人感到恐怖吧。

我还是坚持,如果没有“得不到”,就不会有这样的爱,人性本来如此。

多少人曾在深夜里怀念过那个自己深深爱过却无法得到的人,但是他们也只是怀念而已。

该过的生活照样过,该结的婚照样结。

小说与现实的差距正在于此。

小说的主人公敢于对抗世俗,追求自我,而现实中的我们却只能埋没理想,蝇营狗苟。

为了弥补内心深处的缺憾,于是我们将自己的感情投射到了小说主人公身上,借着他们的爱恨情仇、跌宕起伏,来丰富自己的生活。

四、诚知此恨人人有

也许大部分人的生活,都跟女主和医生一样吧。跟随着世俗的标准,一步一步,过上那种平淡安稳,无可指摘的生活。

从年少夫妻的浓情蜜意,逐渐过渡到左手摸右手的亲情模式,再到互相怨恨却互相迁就的无奈,与跃跃欲试想寻找新刺激的负罪感。

有一句话怎么说的,在一对夫妻共同生活过的千千万万个日夜里,彼此都曾经有过无数次想掐死对方的冲动。

彼此都曾经渴望过亲密无间的结合,与对方的身体和灵魂同时融为一体,但在无数次试探、放弃、怀疑、绝望之后,终于残忍地发现:

每个人都只能是他自己。

合为一体的尝试注定失败。

能够互相尊重、包容、体谅,便已是最大的仁慈。

医生弥留之际对女主说他一直深爱着她。

在我看来,他爱的不是女主,而是他自己,是和女主共同生活过千万个日夜的他自己。

所以,女主和医生的爱告诉我们什么?

也许是,在婚姻里面,爱是最不可靠的东西。

唯有尊重与包容,才是相安无事的法宝。

五、当你老了

丈夫死了,头发白了,初恋来了。

女主真的好幸福。

被丈夫保护了一辈子,被男主爱了一辈子。

但是在花好月圆的美好大结局之外,我们读者究竟能从这本书里收获什么呢?

看这本书的那一天阴雨绵绵,我在图书馆负一楼熬完了一天的光阴,合上书的那一刻,突然涌起一种不可明状的冲动:

我要跟别人分享一下这本书。

于是拨了前男友的电话,七嘴八舌地把这本书讲给他听。

他听完很义愤填膺地说了一句:这男主不就是个渣男吗?睡了六百多个女人,还说自己纯洁地爱着女主,怎么可能呢?

“为什么不可能?”

“因为男生不可能对上过床的女人没有一点感情。”

“那就是说不爱的女人你是不会跟她发生关系的,对吗?”

“这个,不一定,万一人家强迫我呢,也是可以接受的。”

“那你会爱上她吗?”

“不知道。但至少,会有一点怜惜之情吧。”

综上,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分享一些爱情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的阅后随笔【篇二】

不等待,是我很多时候冲动的表现形式。但《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看到了一个长达53年的爱情等待,让我懂了,“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一本《百年孤独》深深打动大学时代的我的作家,再一次凭借《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放弃了去食堂吃饭,忘记了下班打卡,只为看完这本小说,看到男女主角最终选择在内河挂着霍乱黄旗的轮船上为爱漂泊一生一世。

马尔克斯的作品人名是中国读者的第一困难,直至此刻,码字写读后感的我仍不能在不依靠书本的情况下写全那些生动鲜活人物的名字。受人尊敬的医生,幸福的女主角,那个可怜的人,真高兴,认识了你们,更深的了解到什么是爱,如何去爱。

看书的时候不可避免的想起了一个好友,对她说的话,我总是有点左耳进右耳出的味道,当初她告诉我,她觉得真正的爱情就是在我们孤身一人垂垂老矣时,不经意遇到了那个在你记忆深处的人,并且最终在一起的感情。并有人似有似无的用签名回应了:Someday,wewillbetogether!这一举动让她潸然泪下……

看了这部小说,我忽然觉得当时的她是不是也是看了这本书后的感觉,打电话求证,无人接听……

我丝毫不怀疑女主角与医生之间的爱恋,他们幸福的婚姻,而医生那智慧的婚姻相处生活方式也非常令人称道,对恩爱夫妻的诠释虽让我惊讶,但细细想来也颇有道理。

享乐抛弃名誉,敢大胆享受生活。

书中最幸福的那个人儿,费尔明娜。达萨,在我的观念里,毋庸置疑,尽管她是这么一个人:有一个小时候就失去生命离她而去的母亲,有一个疼爱她却被他父亲驱逐走而病死的姑妈,有一个有重大污点令她蒙羞的父亲,有一个曾经背叛过她的大男子主义的丈夫,有一个导致她退学的私生子身份的初恋情人,有一个难以相处尖刻古板的婆婆,有一个和他丈夫有染的交好闺蜜……

很有可能,你会惊呼,这样的人居然还是书中最幸福的人,没错,是她!一个七十多岁却最终又和那个初恋男友相守的人。生活不是琼瑶小说,人人都能不工作,天天花前月下,甜言蜜语。生活本就充满种种不堪和痛苦,和那么多你不得不面对并必须解决的问题,但在这其中享受生活,享受爱情,才是主旋律。

一个医生和一个诗人般气质的人为爱所变现出的言行举止一定是大不相同的,但费尔明娜拥有了他们最为完整的爱,也深深爱着他们,被你爱的人深爱,便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事。

那拥有诗人气质的佛罗伦蒂诺。阿里萨总让我想起徐志摩,诗人的爱总是情真意切,令人难以拒绝,但有时候他们的情感也会被自己幻想出来的浪漫景色扼杀,那种爱可以撼动山河感动宇宙,却容易跨不过柴米油盐,而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却用53年的别样等待换来了与挚爱的费尔明娜相伴度过余生。书中还有这样一句话:人腰部以上是灵魂之爱,腰部以下是肉体之爱。诗人坚守了灵魂只属于挚爱的人,却用肉体慰藉了更多的人。

医生的贡献不仅仅局限在他与费尔明娜的小家,更为这个多次遭受霍乱瘟疫的城市贡献了自己的知识智慧,令人敬仰,然而他也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放纵了肉体之爱。这一点因为男女有别,我确实很难理解,因为在女人,灵魂之爱和肉体之爱是相结合的,但为什么在男人那里却可以随意肢解……

河牛

这些让人颓丧的面貌令我也很揪心,但最终是爱,让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做了一个大胆而伟大的决定,永远航行,永远……不让自己最爱的人上岸,面对那些会让她颤抖的流言蜚语,就在船上度过余下的生命。小说最后是这样写的: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佛罗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

看完最后一页,我仰面缓了几分钟的神,阳光透过窗户射进办公室,多么美好,没有眼泪,有的只是满满的幸福,不仅仅因为小说,更因为生活。

我不是一个空想家,不会想张衡那样看着天空数星星,不会钻研宇宙奥妙,所以对于科幻世界,除了喜欢里边那些情感,对科幻,我不会有很大兴趣,大概是奇思妙想的细胞有限。但我非常在意当下,相信自己的感受,相信自己看到的,体验到的,所以相比文艺青年无比向往远方,我更珍惜现在,也就是西余朋友所说的善于构建自己的世界。

终于打通了朋友的电话,求证结果有些失落——她当时写那段签名不是因为这本书……但立刻重振精神,强烈推荐了这本书。会有那种想法的人,更应该看看这本书,感受这里边无处不在的爱情,无处不在的爱,父母之爱,兄弟姊妹之爱,朋友之爱,恋人之爱,甚至赤裸裸的肉体之爱,但我坚信,只要有爱,世界就不会一片荒芜凌乱,即便爱也会犯错,会痛苦,我是绝对的真爱至上拥护者。

加西亚马尔克斯

从中学开始,我就有写信的习惯,很庆幸,因为西余朋友的存在,我的这一习惯仍旧保持着,希望自己也能坚持下去,等到白发苍苍好希望自己也能写一部《那时,这时》的书,记录一生的`历程,因为我也真心希望自己能够证明——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分享一些爱情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的阅后随笔【篇三】

我觉得真是一本被书名局限到了的名著。因为它名叫《霍乱时期的爱情》,也是由一个人的爱情穿插起来,可是,在这本书里,如果只关注爱情、只研究爱情,那真的是太肤浅了,也偏离了路径。

我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加西亚不是在写爱情,而是在写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孤独,或者说他是以爱情为媒介来表达一个人一生的孤独感,一个人一生的无望之路。

在这本书里,我真的感觉不到任何深刻、美妙的爱恋,包括阿里萨。我只感到每个人终其一生的孤独,刻骨铭心的孤独。

医生爱不爱费尔明哪呢?一个临终的时候对你深情说“你永远不知道我有多爱你”的人,你能说他不爱吗?可是他却婚内出轨,而且是那么炙热,那是对费尔明哪从未有过的感觉。可是,他选择了回归,回归到一个合适的人的身边,心灵孤寂的过一生。

费尔明娜爱不爱医生呢?谈不到爱,起码是习惯、是合适的,她对多年的婚姻是感到满意的。她嫁给医生从来就不是因为爱,只是因为条件合适。但是,她对婚姻是满意的,并且从未想到过阿里萨,她亦孤独。

在这样的婚姻里,双方都满意,却又都感到心灵上的孤独,也都因为孤独而酝酿着潜藏的愤怒,这种愤怒终于在老年时爆发了。只因一块肥皂是否摆放在浴室里,两人产生了最大的婚姻危机,差一点分开。最后,却又都委屈着自己,又继续着心灵上的孤独之旅。

费尔明娜爱年轻时的阿里萨吗?也不爱。阿里萨对她而言不过是个幻想,破灭了也就算了。婚姻多年中,她从未想起过阿里萨和她的爱情。

阿里萨爱年轻时的费尔明娜吗?爱,对他而言,费尔明娜是他不可求得的理想。他爱后来的费尔明娜吗?有爱,可是,更多的是一种执着,费尔明娜是他对生活的追求,是理想,如果,他放弃了费尔明娜,那么,他的人生似乎也就没有了目标,没有了意义。就类似于盖茨比对黛西的感情一样,不过是一种感情的寄托和幻想罢了。你当然可以说这是爱情,可是,我到觉得他只是把费尔明娜当作精神支柱而已,他没那么爱她,他之所以表现的那么爱她,只是为了用她作为理想,支持自己走下去。有了费尔明娜这个理想的符号,他便觉得自己的灵魂不是孤独的,是可以通过得到一个人的爱情而得到慰藉的。他一直走在解决孤独,寻求慰藉的路上。而那些露水姻缘们,只是身体的欲望,只要有费尔明娜这一理想,他的心灵就有机会摆脱孤独,获得救赎。

阿里萨是全书里唯一一个为摆脱心灵的孤独而努力的人,他一辈子都在追理想中的费尔明娜,在摆脱孤独的路上前进。但是,医生和费尔明娜都因为要屈服于现实,而抛弃能慰藉自己心灵让自己摆脱孤独的人。

最后,医生意外死亡,让阿里萨有了机会再次追求费尔明娜,并且成功了,他的心灵终于得到了慰藉,有了陪伴,似乎不再孤独了。可是,他们的爱情得不到理解,或者说他们的人生、他们摆脱孤独获得救赎的方式得不到世人的理解,于是,只能挂起霍乱的黄旗,漂泊于海上,永不停泊上岸。他们终于用这样一种孤独、绝望的方式摆脱了世间的一切,获得了心灵上永恒的陪伴,摆脱了那刻入人骨髓的孤独绝望之感。

读完这一切,你还觉得这本书写得不好吗?还觉得不能理解吗?

加西亚不论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还是《百年孤独》,都写着这种人生的孤独与绝望,他没有直接写,却在全文中弥漫着这些气氛,这就是他的伟大之处,也是我喜欢他的地方。

分享一些爱情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的阅后随笔【篇四】

肉体之爱与灵魂之爱,只知索取的爱和只知付出的爱,前者与后者可以是互相独立的事件,也可以同时出现在同一个对象,但大多数时候,两者无法互相取代。

即,肉体之爱无法替代灵魂之爱。

肉体之爱自然不是唯一的,他对费尔明娜的爱居然一次都没被他那622个情人取代。

不过,灵魂之爱也同样不是唯一的——在得知那个女学生自杀的消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哭地心如刀绞。因为他,爱那个女生,爱她本身,爱她的肉体,也爱她的灵魂。

可,灵魂之爱其实也无法完全抹杀肉体之爱。

即使已经和费尔明娜在一起,他还是想起了他第一次发生关系的那个女人——那个不记得脸,连名字也可能是假的的,那个女人。

但,肉体之爱与肉体之爱之间,是可以替代的。

这就是为什么,他这辈子睡了622个人。只是到终于看清无法用肉体之爱替代灵魂之爱时,才放弃了结识新的情人的做法。

最终,灵魂之爱与灵魂之爱之间,却无法轻易替代。

虽然他对那个女学生也有着发自内心的灵魂之爱,但比起他坚持了五十多年的爱情事业,还是选择坚持完成后者。

女学生为什么要自杀呢?并不简单因为她被抛弃了,而是她无意间发现了他的打字机——知晓了那段他心底的秘密,他对费尔明娜坚持到底的灵魂之爱成了女学生的绝望死海。

爱情本质上是利他的,这是一种自我奉献的精神。因为惊人地无私,所以毋容置疑地伟大。虽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从来没有和莱昂娜.卡西亚妮发生过关系,但,她完完全全是他的女人。因为——她是为了他奉献了一生的女人,为了帮助他取得胜利,而默默帮他扫清障碍,却从未要求回报。她不需要回报,她已经做了她最想做的事。

人人都说,只要活得够久,就能学会"爱自己"。歌德却在《少年维特之烦恼》里借长者的口,批判了这种观点。当你长大了,一定会有人来告诉你,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但我偏偏要告诉你,只会爱自己的人,自以为自己已经变强大了,其实只不过失去了那份勇气——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勇气。

这份勇气,可以战胜情敌,可以战胜衰老,也可以战胜死亡。

这份勇气,值得获得一句惊叹——

"生命跟死亡相比,前者才是无限的。"

分享一些爱情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的阅后随笔【篇五】

马尔克斯的书总会给人一种厚重、真实却又遥不可及的感觉。仿佛一直置身于西班牙那种魔幻的色彩之中。不管是《百年孤独》还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完这么多书之后我仍然不敢对这本书下定论,正如读过它的人所说,这本书中穷尽了爱情的所有可能,高尚、浪漫、庸俗、龌龊、忠贞、背叛、刺激、安稳、羞怯、放荡

书名虽然为霍乱时期的爱情,但全文其实与真正的霍乱其实并无太大的关系。真正的霍乱其实出自男主Alisa的口中:虽然在你眼里爱情不过是一场幻觉,但在我心里却是一场名为霍乱的疾病,为了病愈,我心甘情愿的等待了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里面的每一天都是值得的。而故事的最后,两个人也真的在一艘挂着象征霍乱旗帜的船上体会到了自己心中的平静。在不停的往返于黄金港的蒸汽轮船上,Alisa说出了浪漫至极的“一生一世”。

反复回味这段荡气回肠,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故事后,其实还有很多困惑一直萦绕在心头。

1费尔明娜为什么会突然拒绝阿里萨?

年少时期两人互通书信,甚至已经在信中确定了婚期。但他们始终都没有发现,两人心中的对方都只是自己幻想出来的完美的形象。或许福音花园那位一直默默守候的骑士在那个闷热的下午送去第一封情书的时候,少女被他的这种年少的鲁莽和勇气折服,并渐渐迷失了自我。但幻想出来的形象终究没有照进现实。正如当费尔明娜去“代笔人走廊”闲逛时,阿里萨心中想的:这不是花冠女神该来的地方。而费尔明娜也曾说过,阿里萨给她的感觉就是一个一直存在的影子,并不真实。所以当两个人再次相见时,费尔明娜的梦破碎了,她不想也不能将眼前这个如同影子一般的人同自己心中幻化出来的那个为他演奏小提琴曲的少年视为一人。

2费尔明娜和医生的婚姻真的幸福吗?

毫无疑问,这对夫妻在旁人的眼中无疑是幸福的典范。丈夫出身名门,医术高超,受人尊敬。妻子美丽大方,个性十足。但其中的心酸只有两个人自己才清楚。

其实当费尔明娜答应父亲要嫁给医生的时候,并不是出于爱。一部分是出于对父亲的屈服,还有一部分是对于阿里萨的逃避。而医生娶费尔明娜也只是单纯的觉得她漂亮,对她并没有很深的感情。

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两人之间也逐渐培养出了默契,仿佛一切也不是那么糟糕,就像医生的人生信条一样:婚姻最重要的是稳定。但费尔明娜不这么觉得,她是个浪漫的人。因而当知道医生出轨的时候,她几近崩溃。很多人都说当医生最后放弃的其他人,又重归费尔明娜身边是因为爱,可我不这么认为。医生只是在追求自己所谓的稳定,在他最意乱情迷的时刻,他也没有想过要打破这种稳定,而是想着怎么样才能不被其他人发现的继续欢愉。

但是当最后医生去世之前,看着费尔明娜的眼神,我相信他是真的发自内心的在说:我爱你。但是这种爱是医生认为的爱,而不是费尔明娜最向往的爱。所以当你问他们两个人的婚姻,充斥着各种争吵、出轨和问题之后真的幸福吗,我的回答是:他们是幸福的,但不是浪漫的,是没有激情的。

3阿里萨的等待真的算是等待吗?

我相信在最初的几年中,阿里萨是真的想为了费尔明娜保持童真的。直到最后悲伤的情绪过度的放大,导致了他的放荡。但其实归根结底,是对费尔明娜的念念不忘。这颗种子种的太深,已经肆无忌惮的遍布在他心中的每一个角落。所以在他得不到她的情况下,他只能选择迫切的需要一切其他的东西来填补内心的空缺。于是他开始寻欢作乐,企图用其他的肉体来填补自己内心精神的空缺,但往往都于事无补。每每激情过后,剩下的是对于费尔明娜更深的思念。可“性”这个东西就像一个恶魔一样,一旦沾染便不可收拾。不可否认在阿里萨与他众多情人私会的片刻,他的内心是被她们占据的,但这都不是阿里萨认为的“爱”。他的爱是浪漫的,是孤注一掷的,是感动自己的漫长的等待。为了让这种求而不得的痛苦减轻,他试着去“爱”其他人,但之后又发现任何人都不可能代替费尔明娜。

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我认为他在精神上是一直在等待的认为他是在等待的,但不是那种眼中皆是你,四下不他人的清冷,而是一种几近病态的对自己的折磨。因为太爱却又求之不得,只能通过不断的放纵自己,从而得到片刻的喘息,因为在阿里萨的心中,没有任何人可以和费尔明娜相比,哪怕只是匆匆一眼,或者最普通的问候在他的心里都能激起千层了浪花。他的等待是他自己的精神世界的等待,除了寄给费尔明娜的信,他从不向任何人袒露心声。

对于我而言,我觉得他的这种等待,一方面半个多世纪的紧闭内心,只为了一个人而敞开,是极度浪漫的;另一方面,为了满足自己精神世界的洁癖,而不断是去放纵自己的肉体,这种做法对于其他人来讲是不公平的,是极其残忍的。

4最后他们为什么在一起了?

首先,面对着一个男人跨越半个多世纪的坚持和隐忍等待,即使不接受在心里也是一种对自己极大的肯定。你要相信,总会有人山高路远,为你而来。

其次,当医生去世后,面对着生活中的琐碎,以及外界的种种压力。费尔明娜其实早已不堪重负,这其中疗愈她的,给她继续生活下去的信心的,是阿里萨的信,以及他的陪伴。所以,在生命的最后阶段,费尔明娜被阿里萨的成熟气质,以及深刻独到的思想见解所折服。

两个年过七十的老人,在一艘永无止境的轮船上,重新萌发了爱情。阿里萨心中的白月光终于在历经了半个多世纪后,洒在了他内心平静的水面上。他们在宁静中超越了激情的陷阱,超越了幻想的无情嘲弄和醒悟的海市蜃楼,超越了爱情。最终驶向了心中平静,浪漫的远方。

或许爱情真的像霍乱一样,一经沾染就会让人癫狂。浪漫的人终其一生都在苦苦找寻自己眼中的爱情。爱情,并不是单单只有激情和性,在多巴胺逐渐退去的年岁里,更多的是一种惺惺相惜的陪伴和相互搀扶着给予生命的力量。我们可以说男女主的故事并不是我所想象的爱情的模样,但是在他们的世界中,费尔明娜最终找到了内心的平静和生活的希望,阿里萨穷尽一生完成了自己极度浪漫的追逐,最后的“一生一世”,任谁读了,都会在心中点亮一盏浪漫的灯吧。

爱情小说从你的全世界路过热门读后感6篇


如果你在人生的路上遇见了自己喜欢的人,那不妨就大胆一些去表达自己的爱,不然错过了就是真的错过了。这个世界那么大,也许你正好从我的身边路过了,只是我并不认识你,所以我们就这样插件而过了。那么,你读完《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有什么感悟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栏目小编整理的“爱情小说从你的全世界路过热门读后感”,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爱情小说从你的全世界路过热门读后感 篇1

“总有几分种,其中的每一秒,你都愿意那一年去换取;总有几颗眼泪,其中的每一次抽泣,你都愿意去拿满手的承诺去代替;总有极端场景,其中的每幅画面,你都愿意去拿全部的力量去铭记;总有几句话,其中的每个字眼,你都愿意拿所有的夜晚去复习。”真的是这样的啊。

“这些都是你的心事,只有我读得懂。别人走得太快,看都看不见。白天你的影子都在自己脚边,晚上你的影子就变成黑夜,包裹我的睡眠。”写得太好,写得太美,一个男人的心思到达这种细腻的程度,真的融化了一切……

“得不到所爱的人固然痛苦,可是失去不爱你的人又有什么可惜。伤心难免,毫不遗憾。”这句话我想送给夏雨。

“我希望和你在一起,如果不可以,那我就在你看不见的地方,永远陪着你。”好感人,好想哭。有没有这样的一个人,在你身边?

“每个人都是一个半圆,而这苍茫的世界上,终于有另外一个半圆和你严丝合缝,刚好可以拼出完美的圆。如果十几亿中,只有唯一的半圆跟你合适的话,是命中注定的话,那撞到的概率能有多少,大概跟中彩票特等奖差不多吧。分母那么浩瀚,分子那么微弱,唯一就等于没有。”最后一句话的标点符号,我只想改成问号。

“这世界上有很多东西,细小而琐碎,却在你不经意的地方,支撑着你,度过很多道坎。”对于这些细小的东西,我想说,谢谢你。

“照顾好自己,爱自己才能爱好别人。如果你压抑,痛苦,忧伤,不自由,又怎么可能在心里腾出温暖的房间,让重要的人住在里面。如果一颗心千疮百孔,住在里边的人就会被雨水打湿。”我会好好爱自己,希望未来的那个你,也要好好爱自己。

“男人什么都不能欠,当然更不能欠女人。”嗯,点N个赞。这句话送给美玲深爱的二硕,虽然我不认识“二硕”,但是我知道,美玲真的很爱你,这本书上写满了她所有的爱,每次看到搞笑的那些事,她的那些对你说的话,瞬间就让我想哭。她想对你说,她想和你成为一家人;她说,二硕,不要走;她说,她想平平淡淡地爱你。她的真情,是我所见的最真的。所以,谢良硕,请你对她好,一辈子。

我从一些人的世界路过,一些人也从我的世界路过。我的孤独虽败,虽败犹荣。一直的单身,是有意义的,只是想把最好的留给未来的那个你,希望你陪我走过这个世界,一辈子。

属于你的另一个世界,终会以豁然看朗的姿态呈现,以我们必须幸福的名义。

爱情小说从你的全世界路过热门读后感 篇2

半年前我读完了这本书,直到刚才我又重新拿起来看了一下这本书。很诚实的讲很多内容都想不起来了,但是我还是能感受到作者带给我的冲击。那一个个小故事,哪一个从你的全世界路过。

是什么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想法和执着。是什么让人们在路上不断的走下去,是什么让人们不停的奋斗下去,是什么让人们在未知里探索前行。这一个个什么描绘着我的,你的,他的天空。

在路上,就让我们用心灵来感受这一路走来的或痛苦,或艰辛,或悲楚,或快乐,或感动,或泪水,或幸福。

谁在路上走着,为了谁?为了什么?为了理想?为了梦想?为了执着?为了执念?我想人最初的念想,可能就是为了那些温暖我的人,可能只是为了那些在梦中的场景,可能就是为了那一句我不认输。

是呀!最初的动能就是这么简单,没有什么风花雪月,没有什么阳春白雪白,有的可能只是下里巴人的小舞台。是呀就是这样的生活才是勾勒出我们最朴实的真实。

男人

作为一个男人,生来就要面对非常多的艰难,人这一辈子要成长。要面对的是很多。有人说人生需要四种人:名师指路,贵人相助,亲人支持,小人刺激。

个人觉得很有道理,一个单一的个体离开了团体就很难成功。我觉得名师和贵人是帮助我们向前走的关键,没有谁能简简单单成功。一切的美好,都离不开名师和贵人。

亲人的支持是最难能可贵的爱了,这里有父母的希望,妻子的期望,孩子的盼望,这一切才是一个人前行的动力。没有了这些成功又有什么意义?

小人刺激?我想改成小人成全,上下五千年,那一个成功者,背后都有无数个小人在作祟,但正是有了这些小人,吾辈才分外强大。强我筋骨,壮我体魄,顶我意志,正我道路,所以能成大事者,必有小人成全。

我想这样一个男人,虽称不上完美,但必定是一个可以点赞的对象。

女人

女人离不开水,离不开一个和睦的家庭。人都说女人是水做的,其实我也不是很懂。但是我知道一个幸福的女人都是写在了脸上。家庭和睦,夫爱孩孝的女人,必是时刻洋溢着笑容。

就是这样的世界让男人,女人从彼此的全世界路过。这一路上真正的彼此就是对方的全世界,这才是真正的路过。

天涯何其远,海角何其大。不要彷徨的爱,不要迷失的双眼。爱就爱她个不离不弃,没有什么是前行道路上的障碍,因为当你,当我,不在犹豫不前,前行的路就是这样为你,为我,为我们敞开。

走,一起去看看从你的全世界到底路过了些什么。或许几十年之后,我们能记起的只有那一杯清茶,那一个拥抱,那一个微笑……

来吧!就让我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来吧!就让你从我的全世界路过。来吧!就让你的,我的成为我们的全世界。

爱情小说从你的全世界路过热门读后感 篇3

这是一本枕边书,里面洋洋洒洒记录了46段不同的人生。我之所以把它们称为人生而不是故事,是因为每一个故事里都有几条鲜活的生命,他们不甘心被镶嵌在纸间,一定要固执的穿透那几毫米的厚度在你面前上演,直到走进你的心里。

46段不同的人生,有纠结的,有疯狂的,有顿悟的,有纯粹的,翻开每一页,都如同从他们的全世界路过。一辈子,我们只能选择一种人生,但是在这一生中我们会与许许多多不同的人生相互碰撞,我们会因为他们而悲伤、踌躇、欣喜甚至迷失。这46段也许只是一小部分,但是他能给我们一点点力量,一点点面对自己的力量。

张嘉佳的文字温暖、搞笑、朴实,朴实的让你感觉像是一个老朋友在对你讲一个他四处搜罗来的故事,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险象环生的情节,但是你却听得很认真,就是这样淡淡的流入到你的心里,然后,听着听着就笑了,笑着笑着就哭了。

有人说,现实就是残酷的,我们不需要心灵鸡汤,只需要盔甲与战戟。其实,这不是人生的全部,一生当中还有清晨光芒穿透云,穿透风,从上帝的指缝中漏出来的美景;还有夕阳下,古城里,阿公阿婆牵着手慢悠悠走出来的美景;还有树荫下,宝宝咿咿呀呀学语,妈妈眼角笑出来的美景。我喜欢书中每一个从绝望中生长出来的希望,每一个坚持而不放弃温暖的主人公,即使他们被敲击的体无完肤,随时都会破裂,但他们坚信他们会找到出口。所有你希望或不希望留在的那一天都会过去,天总会亮,以我们自己全都将幸福的名义。

爱情小说从你的全世界路过热门读后感 篇4

现在的社会一直是快节奏,一直漫无目的去“努力”每一天的流水账生活,可我们貌似并没有厌倦,也没有舍弃如此坠落的自己,只是偶尔的看看自己自信的起点和伤心的终点,不满一下下罢了!

我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我以为时间会很慢,但是我错了,它没有为任何一人停下脚步,然后我们笑了,时间好公平啊!但有时候它又很不公平,我们对人生所有的规划,都抵不过时间与命运一次不怀好意的安排。我们很喜欢时间,它会为我们带来更美好的明天,同样我们也很讨厌它,讨厌它带给我们的意外。其实人本来就是一个矛盾体,在我们工作时会嫌弃生活不易,工作太累,当自己放假在家歇息时,却又在朋友圈里面说:“好讨厌放假啊,宅在家里太无聊啦!”可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但是人们自身却没有意识到这一问题。

我们的每一次矛盾都好像是一趟出行,虽然坐车赶车会累,但早已疲倦了,麻木了!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种生物,学会了用两足站立,尝试迈开双腿,至此她们就踏上了一去不返的旅途,那是场痛苦的旅途,被时间驱赶着的永无止境的旅途,而那个人应该就是冥冥之中的我吧!

在摆渡人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你知道人和兽的区别是什么吗?是记忆,兽生来是为了活,而人生来是为了记。死亡来临的那一天,人们回过头去看这一生两手空空,所拥有的唯有记忆。记忆,像在黑暗的地道里摸索!我知道,在某个地方有一道光,那光连接着外面的世界,光明的世界,但是,我不知道那光在何处,我寻找着它,像鼹鼠在黑暗里摸索,目之所及皆为深深的黑暗,渐渐的失去了空间,失去了时间,希望也一点点消失,最后连那身体也消失了!

消失了身体的我,行走在奈何桥上。孟婆是摆渡人,孟婆每天收集各种人世间的留恋,按照每个人的症状对症下药,用最刺痛的伤熬出的孟婆汤,为之去摆渡,但是孟婆终究无法摆渡自己。有时候,我们会很奇怪的发现,很多时候我们可以帮助别人,可是当自己遇到同样的事情时,却不一定处理得比其他人好。也就是这种敷衍的念头一直产生在自己的身上,所以才使我们成为了其他人的摆渡人,而摆渡不了自己。

从你的全世界路过,给了我很多美好的回忆,一路笑着陪你走过,才让我知道大家笑得有多牵强,哭得有多委屈,想念是有多安然无恙!在那么长的回忆里面,总有几分钟,其中的每一秒,你都愿意拿一年去换取;总有几颗泪,其中的每一次抽泣,你都愿意拿满手的承诺去代替;总有几段场景,其中的每幅画面,你都愿意拿全部的力量去铭记;总有几句话,其中的每个字眼,你都愿意拿所有的夜晚去复习!

那如果可以重来,我想和你永远在一起!

爱情小说从你的全世界路过热门读后感 篇5

作者在写作技巧上值得学习的一点:如果想要催泪,不能让故事主人公离读者太远。在篇幅和文字功力同样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尽快让故事主人公和读者混个脸熟呢?必杀技就是——我有一个朋友。

于是作者的这些朋友都极品,因为作者所到之处爱情简直就尸横遍野,而这些朋友或者朋友的朋友不但对此视而不见,反而令人出戏地另辟蹊径对作者颂扬道“张嘉佳,你的文字真好”、“张嘉佳,我很喜欢你的一句话”……这简直就是史上第一本自带弹幕的书啊!——还是主角自己上线发的弹幕,而且是用来捧导演的!这就好像你在路边看见一乞丐在破碗旁边摆了一张父母遗照说可怜可怜我吧于是路人纷纷慷慨解囊,然后你走近一看发现慷概解囊的路人不就是照片上那两张脸么!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无知少女都会去走近一看,于是你会相信这些故事的真实性,进而相信这些故事或许就发生在离你不远的地方,然后流泪——就像为素不相识的地震遇难者一样,仿佛这些故事的主角遭遇的都是天灾。鸡汤下肚,产生的一个实际效果是可以半感恩半庆幸地自我安慰,活着真好,我的爱情活着真好。摘录一位网友的留言:“我看完就是哭,然后什么感觉都没有。”

眼泪有时候就是这么廉价。

本书的目标受众就是那些有“被感动”需要的人们,有哭一场的需求的人们。这些人的生活要么太苦,急待一个发泄的窗口,要么太闲,只要有一些情绪即使是负面的也比啥都没有强。所谓的睡前读物也就是满足一下这些受众在一整天的一事无成之后一点点可怜的情感需要,特别是多数单身狗都体验过在深夜入睡前找不到人说话时的寂寞,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乐于见到有人比自己更惨。这时,当一个“文字真好”的人以朋友的面目来把这样的故事讲出来,把剧中人的距离与读者拉近,会受到追捧也是顺理成章,王小波说的嘛“周围有一种热哄哄的气氛,好像每个人都在关心我”。

所以,很不幸的一点——喜欢这本书的读者,你缺爱。

稍微能起到安慰作用的是,听说书里的这些烂故事要被拍成电影了,还不止一部,可见这年头缺爱人群市场巨大。也是,人人都有初恋,导致爱情故事即使再烂,人们的容忍度还是比其他故事要低一些,只要肯把一生一次的爱情拿出来卖,顺带加上抖机灵的微博段子,在这一面吃快餐一面营养不良的年代,一点都不用担心收不回投资。

我本该在看副标题的时候就不再读下去。

 

爱情小说从你的全世界路过热门读后感 篇6

第一次看到张嘉佳的名字是在《ONE》觉得他的文字不错,于是上微博看了一下,发现了这本书。想读读他每个故事里的故事,看能不能找到相似的自己,我想是的。

他封面上的第一段话就深入我心。“如果你要提前下车,请不要推醒假装熟睡的我。这样我可以沉睡到终点,假装不知道你已经离开。”

每一个温暖的故事,可能里面都有一个我们在这个世界路过的影子,时光太好,青春太短,幸福太远,怎么跑不如潦草穿了衣服,一路种花,在碧水青山里,写自己的句子去。那么,就让我们做个温暖的人,温暖的从这个世界路过。

最近这个多事之秋,活着就有机会变好,也许能收到久别重逢的讯号。

无论你想或者不想,你都要去改变这个世界,而不是去顺从他。以最温柔的方法。年华如风雪般凶猛飞过,人生的沟壑亘于时空。期待着你成为讲故事的人那天,已经退去所有棱角,和岁月握握手。心平气和。

用几百毫升的酒精跟自己赌气,在烂醉如泥的大街上呼喊别人的名字,这就有点像青春肆无忌惮的宣泄,以为全世界都看着呢,结果只有甚至连自己都看不清楚的影子在风中摇曳着。

这果断不是《情书》中博子在山顶上对藤井的呐喊,充其量就是为自己叫傻的活该而已,谁叫你这么放不下,谁叫你用情至深,谁叫你就赖在一棵树上放弃整座森林?当然,一觉睡过去,该傻的继续傻下去,彻夜捶胸顿好像是别人家的故事般,只是每次兄弟们和死党们被折腾得够呛,浪费了多少本该用一瓶红酒配一段乐曲的温柔时光。

经久不衰的爱情小说之一傲慢与偏见读后感汇集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们读了简·奥斯汀写的傲慢与偏见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应该怎么写好一篇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呢?为此,读后感大全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经久不衰的爱情小说之一傲慢与偏见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经久不衰的爱情小说之一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一】

暑假中,我看了一本书——《傲慢与偏见》。这本书里面讲的虽然是有关婚姻的故事,但在我眼里,这完全不是言情故事,反而里面有许多现代人拥有的毛病,蕴藏了丰富的道理,值得我们看完以后深思。

在奥斯丁生活的十八世纪末期,英国贵族阶层与中产阶层见存在着由经济条件差别而引起的社会隔阂。当时英国乡间的生活十分令人悠闲自在。本文主角是一中产阶级家庭是五个女儿,势利眼的母亲一见富家公子便迫不及待安排女儿钓金龟。大女儿的感情开始一帆风顺,但在关键时刻产生波折。二女儿伊丽莎白则对态度高傲的达西存在严重的偏见。两人明明相爱却不断在言语中刺痛对方。幸好最后误会冰释。五个女儿都有了好结果。我最喜欢伊丽莎白,她那率真的性格打动了我。

这本书告诉我骄傲之心人皆有之,这的确是人的天性带来的一种心理病。只有我们拥有那么一点长处,就会觉得自己很了不起。但其中的骄傲和虚荣虽含义相同,却实质不同,骄傲是种自我感觉,虚荣则牵扯到要别人高估自己,所以,一个人拥有不含虚荣心的骄傲,这也是无可非议的。小说言语清晰,华美,细腻,展示了作者丰富的感情,同时也表达了婚姻以爱情而不是以财产与地位为基础的观点。

经久不衰的爱情小说之一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二】

在骨子里,我一直很欣赏略带骄傲、傲慢特质的人,那是一份理性与睿智,乐观与豁达,自信与从容并举的气质彰显,也许初初一见给人的感觉是高傲冷漠,还有那么一点点的“不尽人情”,因为他们爱讲真话,往往有的真话却不是能被很多人坦然接受,所以就被很多人视为另类。

但只要你一旦被他们认定,成为他(她)们的朋友,就会发现和这样的人相处特别轻松,因为他们对任何人都一样真诚,对朋友更是赤诚相待,做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的原则,他不会因为你贫穷或是富裕而骤然改变,他们对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的主见,错了敢于承认,他(她)还一定是一个聪明、能干、有深度的人,在很多领域,自然而然的会成为瞩目的对象,当然这也是值得傲慢的资本。

这种傲慢,不同于柯林斯在伊丽莎白他们面前虚荣做作的显摆,在凯瑟琳夫人面前盲目恭敬的崇拜,是啊,傲慢是自己一个人很自我的事情,虚荣却是因为你在意别人的看法,很不自我的表现。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也许你觉得别人俗,别人还觉得你傻呢,不过又有什么关系呢,相信时间是最好的见证:你是怎样的生活态度,就是怎样的生活状态。它从不对任何人偏私,每个人的一天都是同样长的24个小时。

我相信,即使达西和伊丽莎白不相遇,不相爱,他们也会有幸福美丽的人生。因为他们有平和充实的内心,误会冰释当然是皆大欢喜的结局,但没有很自我的本性,可以不计较世俗的看法,拥有内心平和平等的心态,也不可能拥有那份美丽的爱情和幸福的人生吧。

经久不衰的爱情小说之一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三】

最近常常听我同学说《高傲与成见》很美观,受她的影响,我找来了《高傲与成见》!

开端看的时分除了达西以外对其他人的形象都不太好,感觉这是个很随意放纵的社会,这些中产阶级身世的女士活着的意图便是想嫁个好老公,而无所谓日子……但越看到后边心境越加激荡:伊丽莎白聪明机警,心爱幽默,刚进场的西达显得极端高傲,偏偏遇上具有激烈自负心的伊丽莎白,所以高傲与成见便相应发生了…其实高傲是处于阶级的习气,成见仅仅自负的误解,当跟着彼此的了解增多,误解的免除,这一切便不再存在了,存有的仅仅深深的爱…

在《高傲与成见》里,很赏识伊丽莎白,她的聪明机警,她的心爱幽默,她的长于考虑,泾渭分明……她简直完全了一切女人的长处。在那样一个社会环境下,人人都期望嫁个有威望和位置的老公,但她不,她英勇的不畏尘俗,英勇的去追求着归于自己的爱情:英勇的回绝自己其时还并不喜爱乃至讨厌但虽然赋有的西达的求爱,英勇的打破尘俗回绝母亲激烈推荐的克斯林的求婚,英勇的认清对西达的误解并对他和对他的爱情从头定位,英勇的面临西达舅妈凯瑟林夫人的侮辱,英勇的和西达一同尽力压服自己的爸爸妈妈而去完成自己的美好…她,真的很英勇,很异乎寻常…

在《高傲与成见》里,西达是从一开端到最后都很让我赏识的男人。虽然刚进场的他很高傲,却是种让我极端赏识的高傲,男人就该这样,只承受自己喜爱的。跟着情节的开展,我发生种很强的感觉,不知道是苦楚仍是其他什么,尤其是他专心爱着的伊丽莎白一向误解着他,我都深感着冤枉,总算理解《大话西游》里的一句话:人间最远的间隔不是生离死别,也不是天南地北,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喜欢你!尤其是当他向伊丽莎白求婚的那段到后来伊丽莎白的舅妈加德纳夫人就西达协助伊丽莎白妹妹和维克汉姆成婚一事写信给伊丽莎白时,看到这儿,我竟也不由得流下眼泪————本来我也这么理性!但故事开展至此,总算“守的云开见月明”了,伊丽莎白开端深深的认清自己从前成见的误解。

经久不衰的爱情小说之一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四】

如果要用来概括《傲慢与偏见》的内容,那就是:由于两种情绪——傲慢与偏见,而凑合了4起有趣的婚姻。如果要用一句话来阐述《傲慢与偏见》隐含的内容,那就是:从与婚姻看社会。开篇的第一句话便点出了小说的主线——婚姻。而且在那时,仿佛越早结婚,家里人就越有面子。而个人的出身、家人的素质,也会对晚辈的婚姻带来极大影响。

全本小说描绘了许多性格各异的人,可谓是社会一个的缩影。有脾气古怪、专横而不懂得人情事理的妈妈,有高傲、理智的达西先生,有温文尔雅的宾利先生和大姐简??而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威克姆先生。

也许你会觉得奇怪,为什么那个虚假的人,会让我觉得记忆犹新?也许正是因为他的虚假吧。他拥有英俊的外表,可内心却不堪入目。在所有的人面前,他戴这一张厚厚的面具——优雅的举止、讨人喜欢的谈吐,这几乎蒙蔽了所有人。你可以认为这是他的一种能耐,但换一个角度来想想,会怎么样呢?当威克姆在小镇上到处散播谣言,达西先生没有走出来澄清事实;一直被他欺骗的女主角伊丽莎白是怎样知道他真实的一面的?是达西先生那封充满怨气的解释信;当威克姆欠了一屁股的赌债,又和伊丽莎白的妹妹莉底亚私奔时,是达西先生为他还的债,逼迫他与莉底亚结婚。但他对莉底亚的家人却只字不提。现在你明白了吗?为什么威克姆可以蒙蔽别人如此嚣张?对,因为达

西先生的大度。因为他的大度,引来的许许多多的误会,以至于他差点就要失去一份真挚的爱情。

在社会中,像威克姆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多。有些是被生活所迫,有些则是为了一些个人的利益。不论怎样,大家总是戴着面具。社会是需要,可是过于的宽容只会让那些人更加嚣张、无理。面对别人的过错,我们需要宽容、理解。可面对别人无理的行为,既不要“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仗”,也不可“默默无闻”,我们需要的是适当的反抗和解释,正所谓不平则鸣。

经久不衰的爱情小说之一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五】

由于达西的傲慢,致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偏见,以致拒绝了他的求婚。但是拒绝了一次求婚并不意味着他们永远不能够在一起。因为达西的傲慢而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了偏见,所以在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她不仅没有接受他,而且还痛斥了他一顿,而正是因这一顿痛斥,让达西认识到了自己的傲慢,此后他变得不再傲慢了,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也随之冰释了。最终,两人终成眷属。

所以,爱就是傲慢与偏见的整合。正是因为达西的傲慢和伊丽莎白的偏见而使二者结合在一起,并且相克相生,使得傲慢与偏见都荡然无存,最终才产生了爱的果实。

爱,竟能使两个人到如此地步。一次邂逅,一次目光的交融,就是永远的合二为一,就是与上帝的契约,纵使风暴雷电,也无法分解这种心灵的黏结。爱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呀!在爱面前,连傲慢也不得不低下他高贵的头颅。爱的力量实在是太高深莫测了,在爱面前不仅傲慢低下了他高贵的头颅,就连偏见也不得不甘拜下风。

在这个世界上,傲慢与偏见根本就不是爱的对手,傲慢与偏见在遇到爱之后不会让爱消失,相反,它们只会双双变成爱的俘虏。

经久不衰的爱情小说之一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六】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8世纪末到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小说读后感200字


小说读后感200字(一)

【超级坏蛋联盟】读后感

同学们,你们见过自称坏蛋的学渣吗?你们见过人小鬼大,贪吃好玩的校园明星吗?如果没有,那就随我来看一看这本【超级坏蛋联盟】吧!

首先我先给大家介绍介绍超级坏蛋联盟的主办人豆哥。豆哥,是星光小学五年级学生,不但长得胖,还是个色鬼,他虽然学习不怎么样,可是非常聪明,也非常能折腾,在学校甚至在校外那都是相当有名。就连他的死一党一也个一性一十足。我很喜欢他。也很喜欢他的超级坏蛋联盟。这本书就是讲了豆哥和他的同学的趣事。快来看看吧!

小说读后感200字(二)

【一妈一一妈一不是我的佣人】读后感

我读完了一本好书【一妈一一妈一不是我的佣人】,这本书让我很受启发。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主人公阿章原来是个标准的都市小孩,现在短暂转到乡下,每天开心地在田野里玩乐。可是住在一起的表妹,不知为何对他充满了敌意。一天阿章表妹说:我不知道你的一妈一一妈一是不是你的佣人,但我的一妈一一妈一不是来到乡下上学的阿章,离开了一妈一一妈一的照顾,上学时不但作业没带,连颜料也忘了带,结果被老师惩罚,被同学取笑。这句话使阿章想到了以前在家里的时候都是一妈一一妈一帮他准备的学习用品,利用他睡觉或去上学的空挡把房间整理干净。

阿章经历了不断的挫折和失败,使他从一个懒散、怯弱、自私的小男孩成长为一个独立、勇敢、节俭、关一爱一他人的小男子汉。

我在书中明白一妈一一妈一是很辛苦的我们要学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要劳烦一妈一一妈一,我们可以做力所能及的事。所以请各位同学能够独立些,让母亲少一点辛苦。

小说读后感200字(三)

【我要做个好孩子】读后感

【我要做个好孩子】讲的是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是一个成绩一般,但善良,正直,诚实的学生。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孩子,她做了种种的努力,遇到了许多人,还有许多事:养蚕、老鼠和猫、老师住院。每件事情,他都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

玖完这本书,我知道了好孩子所具备的有一爱一心、冷静、关一爱一。家长说:成绩好是好孩子,成绩不好是坏孩子。那么,那些作一弊的成绩也算成绩好?有些成绩好,人品坏,也算好孩子?书中的倪志伟,偷看女生上厕所、卖作业做尽一切坏事,可是他的成绩数一数二,所以备受老师和家长的喜一爱一。成绩好不一定是个好孩子,成绩差不一定是个坏孩子。金玲为什么是个好孩子呢?因为他善良、诚实、无私、博一爱一,具有好孩子的一切特点。当然学习也是很重要的。成绩不好没关系,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万事功到自然成,不怕你成绩不好,只怕你心态不好。现在的老师和家长都注重成绩,成绩好就要提拔,成绩不好就受冷落。这世上有许多比成绩要重要的东西,如人品、素质、情感一个好孩子,要品学兼优,这才是真正的好孩子。让我们一起做个好孩子吧!

小说读后感200字(四)

【童年】读后感

【童年】这本书是作者真实生活的写照,高尔基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了黑暗统治下的孩子从觉醒到长大的苦难历程。阿廖沙是一个悲惨、可怜的小孩,他的童年是在外祖父家度过的,他的生活可不像我们现在这样幸福,充满一陽一光和一爱一。他的外祖父一性一情暴躁,贪婪、自私;两个舅舅也很自私、粗一暴,这些都在年幼的阿廖沙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当时沙皇统治时期的困苦生活,让我知道了现在的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热一爱一生活,努力学习,用自己的能力和智慧把这个世界建设得更加美好!

经典爱情悲剧小说茶花女读后感


读读好的《茶花女》,追求的是一种气质、亦是一种涵养。我们在读作者写的《茶花女》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是时候把自己阅读《茶花女》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如何在写《茶花女》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的“经典爱情悲剧小说茶花女读后感”,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经典爱情悲剧小说茶花女读后感【篇一】

自古以来爱情是一个永恒的文学主题,每一个人都盼望领有一份纯洁的爱情,可是在残暴的道德观点和虚假的残害之下,那一段高贵纯洁的爱情却幻灭了,那段爱情就是出自《茶花女》这本书中。书中讲述的是,一个漂亮仁慈的烟花女子,玛格丽特与诞生名门的男子阿芒彼此相爱,可终极却阴阳永隔,天各一方的悲剧故事。

首先当我看到玛格丽特找借口推脱他们的约会,阿芒以为她诈骗了他,于是写一封断交信给她,我真为玛格丽特肉痛,阿芒怎么就不清楚她的处境呢?她的也是身不禁己的啊!我多想跳出来对阿芒狠狠地说:你这个大傻—瓜,你们如斯胡爱,却又伤害彼此,为什么这样做呢?我暗暗想,也许这就是嫉妒与虚荣心在捣乱吧!可接着又读到阿芒跟玛格丽特一起去乡间过圆满的田园生活时,我也和他们一起开端向往着将来美妙,要是两人能这样快活生涯在一起该多好啊!可是我明白假如这样的话这本书就不会有了,我料想着后来又会产生什么变故呢?是缺钱用,仍是那老公爵不许他们在一起。可等我看完全书之后,才晓得是后来的变故让他们永别了,梦幻序列号领取中心。玛格丽特被阿芒所谓的正派父亲逼得与他断绝交往,可不明本相的阿芒却认为她变心了,一直找人耻辱她,我真不明确为什么不告知他真相呢?不是深爱对方吗?为何还要分开他,使两人苦楚呢?而阿芒也是那样激动,嫉妒象魔鬼深深地损害了她。唉,真是应证了“爱之深,恨之切”这句话,心里明明爱着却又恨得那么深。世上纯粹的恋情岂非终局都这么令人痛心吗?为什么两人诚挚的爱情却得人们的祝愿,由于他们身份的差异,我找到了谜底。唉,凡人都说什么“有情人终成眷属”,在我看来有情人未必能够终成眷属,这两个可怜的人儿不就是再好不外的例子吗?

读完整书,文章感情的吐露中感动了我的心弦,这是值得确定的。然而有一点我不满足,可这本书是小仲马的自传体小说,作者描写心理运动上只有男主人公的心理,可是女主人公的心理却涓滴不领会到,包含旁人也没有描述,而在海内大多数书籍中,是不一样的,它们将文中人物的心理,情态都写得很到位,那样看起来更有畅快淋漓之感。我想这兴许中西文明的差别吧!

《茶花女》让我看到了法国当时的社会,看到了这两个可怜的人儿,看到了人间间的真情真爱。让我不得有对“书”这个字眼肃然起敬,一个个灵动的方块字,真的是给我多种感触。

经典爱情悲剧小说茶花女读后感【篇二】

初次听说《茶花女》是在高中的某一节语文课上,老师介绍其作者亚历山大·小仲马的生平故事,我便对作者以及他的作品产生浓厚的兴趣,小时说《茶花女》与作者的亲身生活经历是密切相关的。在资本主义主义的统治下,社会中出现的种种阴暗艰险本质暴露在人们眼前,《茶花女》的主人公在命运的安排下,肩负着沉重的枷锁,以一个肮脏的身份出场,她悲惨的经历注定了其一生的悲剧。

《茶花女》的主人公是巴黎名妓玛格丽特—纯洁的茶花女,从一位质朴的乡下姑娘为了谋生来到巴黎,不幸落入了滚滚红尘,轮为一位风流婀娜的名妓,染上了随意挥霍金钱的恶习。她疯狂的寻欢作乐麻痹自己,忘却自己的行径,但内心却厌恶极了这种空虚伪装的生活,她渴望真正的纯洁的爱情,一切善良,美好的东西。当她快要得到这些东西的时候,却因为这个肮脏的社会,无情的再一次撕碎了玛格丽特的美梦,揭开了她的伤疤。现实社会的金钱、权利以及虚伪再一次把她推向茫茫无边的灾难之中,她被迫离开了那个造就了她美梦的,并被她深深爱着的人,受尽了这个人的误解与屈辱,最后含恨而终。

在那个弱肉强食的资本主义社会,没有任何人性可言,只有金钱可贵。那玛格丽特却是那样的善良,她始终追随着自己的心,即使面对爱人阿尔芒的父亲对自己的种种侮辱,她也没有透露给阿尔芒一个字。她不同于一般的烟花女子,她有着爱心,有着善良,她有着希望,有着梦想,甚至还闪烁着圣洁的光辉,比大家闺秀小家碧玉更让人怜惜、疼爱!

读完《茶花女》,我不禁感叹自己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呀!不用受资本主义的种种压迫,不用一生活的困境,而且做那些有违自己初衷的事情,不用因为金钱而出卖自己……我们应该珍惜这样的生活!

人们常说"真正的爱情往往能使人变得崇高",我们无法否认他们之间的爱是否互相真实,但我相信爱情是两个人的事,需要彼此的信任、理解与宽恕,它对于每个人而言都是平等的,我们应该珍惜这得之不易的爱情,珍惜眼前人。

《茶花女》,一本令人反思的经典作品,现今已被改编成戏剧和歌剧,风靡一时。小说中茶花女身上那种"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保存心中那一份不易的善良,做一个有用的人!

经典爱情悲剧小说茶花女读后感【篇三】

外国文学出版社1991年出版的《茶花女》,出版得特别。它没有扉页,整部书没有半页是空白的。翻开书的封面,第一页就是正文,封面的背面(封里或封二)就当扉页,封底的反面(封底里或封三)写着出版情况,封底写着作品和作者的大概情况,算是序了。这样的出版特点似乎还第一次看到。

前日观《茶花女》电影,以前也看了这本小说,感受颇多。其中男主角对于爱的理解,是一种崇高而伟大的爱,从而自己成为了很渺小的一种动物,诚如,红楼梦中贾宝玉对于世间女子的态度。

这种崇高而伟大的爱,是不能参杂一点一点沙子的,因而两人总是经常发生一些不愉快,这种纯洁毫无杂质的,在欧美的爱情小说里面几乎都有。令人奇怪的是,那时候的欧美对于有夫之妇的追求,不会遭到当时舆论的指责。

不像有些书那样,光是序、跋或译者序、作者序等等就用了十几张甚至二三十张的篇幅,感觉累赘而烦闷。有些介绍或评价未尝不可,但那冗长的卖弄简直就是让人受罪。就像参加那种拖泥带水、枯燥乏味的马拉松会议一样的感觉。读者是想看作品而不是去看作品研究分析或对作品褒贬评说的,更不是去领受什么教导或寻求指点迷津的。

一个人有一个人的观点,一种人有一种人的路,很不必引导和硬拉本属于这条路上的人到你处于某种目的而希望公众都该走的那条路上去,这往往是徒劳的,也是不现实的。何况,你自己可能已不想或根本就没在那条路上。每个人所走的都是他该走的路,不论那是一条什么样的路,都是他的主观与客观元素经久协商后一致决定的,并不是某一个人或某些人可以去指定而固定的。

经典爱情悲剧小说茶花女读后感【篇四】

《茶花女》是法国著名作家小仲马写的一部著作,而我最近就读了这本书。

刚开始,我是怀着一种好奇心和一种尝试的心态才买了这本书。我很想了解那些著名的作家用心写出来的书会是什么样子的,但名著给我的印象都是枯燥乏味的。自从我看了这本书,彻底改变了我对名著的看法。

一看这本书,我就被书中的主人公深深的吸引了。这本书是以女主人公妓女玛格丽特·戈蒂埃的死为开头,在经过拍卖他的遗产后“我”遇到了他的原来的情人阿尔芒,开始了听他讲述他与茶花女的悲惨爱情故事:巴黎名妓玛格丽特与青年阿尔芒相爱后与他住在乡间,可阿尔芒的父亲责备玛格丽特毁了阿尔芒的前程,为了阿尔芒,他重新回到了巴黎开始了他的旧生活,可阿尔芒浑然不知玛格丽特回巴黎的原因,当众羞辱她,本身就有肺病的玛格丽特一病不起,最后留下了生命的最后的几天的日记,含泪而死。

其实一个人一生中金钱多少并不重要,你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有份挚爱生可回忆死可享受。

我非常喜爱《茶花女》这本书,希望在我的推荐下,能有更多的读者对这本书感兴趣。

经典爱情悲剧小说茶花女读后感【篇五】

最近读了小仲马的《茶花女》,在想茶花女的美丽容貌到底是上天给她的恩赐还是惩罚,茶花女出身低微,一开始投靠亲戚在巴黎做帮佣,但是有一天,她却发现自己拥有美丽的容貌,于是她凭借着这天然的优势走入了交际场,她除了拥有美丽容貌还有聪明的头脑,虽然只上了很少的学,却自己读了很多书,对艺术有一定的品味,谈吐不凡。

美丽聪颖如她,却迷失在巴黎的灯红酒绿中,纵情声色,精力和身体都透支,年纪轻轻就染上肺病死去了,如果她没有骄人的容貌,只是个普通的姑娘,或许会安静的生活,有自己的家庭,过着普通人的日子,最终可享天年。她把自己的财产留给了外甥女,但是有个条件是不许来巴黎,这句话是多么的意味深长,她没有经受住巴黎的诱惑,享尽了荣华富贵却又匆匆而去。

实际中茶花女和小仲马有过一段时间的交往,但是却因为小仲马要求她忠于自己,而被她拒绝了,最后小仲马伤心失望而离去,但是小说中作者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了改动,茶花女和男主人公阿尔芒真心相爱,离开了给自己富足生活来源的情人,却在阿尔芒的父亲软硬兼施的劝告下,为了他的幸福离开了他,却又遭到了阿尔芒的误会,最后伤心孤苦而死,现实不允许她这样的姑娘拥有爱情,过上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尽管她愿意放弃一切物质的享受。

人生就是这样,一失足成千古恨,所以不要丢到最珍贵的东西如尊严、名誉,去换取物质、欲望的满足,欲壑难填,只会越来越膨胀,而尊严、名誉却是一去不复返的,保持一颗清净之心,不要被欲望俘获,就会体会到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快乐。

经典爱情悲剧小说茶花女读后感【篇六】

单就作品而言,19世纪的文学仍留有莎士比亚时代的遗风,戏剧既在上流社会中风靡,瞄准这个渠道的文学创作自然带着浓厚的戏剧腔调。书中的场景装换、人物语言、情节发展,莫不像是一出戏剧表演。

这部歌颂纯真爱情的小说,稍微有些理智的读者不难发觉,在“爱情”的外衣下包裹的仍是情欲的真身。茶花女渴望的爱,是顾影自怜的爱,是珍惜大于欲望的。即便她早早地踏足风月场,让万千男儿为之倾倒,但她的出身与身份却不能不让人介怀。阔佬们眼中,她是一种奢侈的消费品,或是装点门面的花瓶,用昂贵的礼物和不菲的报酬可以换得一夜春宵,却也大可不必浪费感情。她则用自己唯一的资本——青春芳华,换得告别原生家庭、跻身于浮华的上流社会的入场券,入得门去却发觉自己仍然格格不入。贵妇们嫉妒她、唾弃她,公侯富商们把她视为工具,她流连于上流社会的边缘,享受着奢华生活却也承受着轻侮。所以她在浮华中醉生梦死,在男人堆里逢场作戏,也是一种自我逃避。戏谑调笑是她对于轻蔑的防御,酗酒放荡是对于寂寞的抵抗。

茶花女梦想的爱情是什么样呢?怜爱她,珍惜她,仰慕她,把她奉若女神,对她恭敬顺从而不违逆,无条件地接受她的一切而没有自我,像一条小狗一样把她视为自己的一切围着她转。毕竟青春易逝,而青春又是她唯一的资本。青楼女子最可悲的命运,莫过于人老珠黄后无人问津,孤凄无依,潦倒余生。何况身患不治之症的她,自觉时日无多,那为什么不找个顺从的小奶狗纵情享乐呢?

阿尔芒是理想的良人吗?显然不是。世俗的成熟男人,满脑子是花最少的钱在姑娘身上赚最大的便宜;世俗的不成熟的男人,满脑子是不花钱在姑娘身上赚更大的便宜,还冠之以爱情的名义。相较于阔佬而言,阿尔芒人微言轻,身份卑微,资财贫乏,但也正以如此,他看待茶花女才如天人一般仰视。他可以没有自我、围着她打转,甚至俯首为裙下之臣亲吻她的脚趾。前提是他可以独占她。这个大男孩的幼稚、轻浮、偏执达到了不明事理、无可救药的程度。委身于此等人,反倒是茶花女短暂一生中最大的悲剧。

茶花女的悲剧是个案吗?显然无论在当时的欧洲还是今日的天朝,都在重复上演着类似的情节。茶花女们的悲剧可能是注定的,罪恶的源头可能在于纸醉金迷的社会风气对她们心灵的腐蚀。没有人不愿意过得更好,衣著名贵、出入豪华、宝马香车,奢侈的物质享受人人心向往之。但如果仅仅以色侍人就能轻易得到这一切,那么相伴而来的痛苦也是她们理应承受的。除了青春之外一无所有,却早习惯了一掷千金的生活,还梦想着忠贞顺从的爱侣,一个对她百依百顺的老实人,那么这种廉价的爱情不仅未必得结善果,且注定是于世不容的。

小说读后感200字2020


小说读后感200字2020(一)

《超级坏蛋联盟》读后感

同学们,你们见过自称坏蛋的学渣吗?你们见过人小鬼大,贪吃好玩的校园明星吗?如果没有,那就随我来看一看这本《超级坏蛋联盟》吧!

首先我先给大家介绍介绍超级坏蛋联盟的主办人豆哥。豆哥,是星光小学五年级学生,不但长得胖,还是个色鬼,他虽然学习不怎么样,可是非常聪明,也非常能折腾,在学校甚至在校外那都是相当有名。就连他的死党也个性十足。我很喜欢他。也很喜欢他的超级坏蛋联盟。这本书就是讲了豆哥和他的同学的趣事。快来看看吧!

小说读后感200字2020(二)

《妈妈不是我的佣人》读后感

我读完了一本好书《妈妈不是我的佣人》,这本书让我很受启发。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主人公阿章原来是个标准的都市小孩,现在短暂转到乡下,每天开心地在田野里玩乐。可是住在一起的表妹,不知为何对他充满了敌意。一天阿章表妹说:我不知道你的妈妈是不是你的佣人,但我的妈妈不是来到乡下上学的阿章,离开了妈妈的照顾,上学时不但作业没带,连颜料也忘了带,结果被老师惩罚,被同学取笑。这句话使阿章想到了以前在家里的时候都是妈妈帮他准备的学习用品,利用他睡觉或去上学的空挡把房间整理干净。

阿章经历了不断的挫折和失败,使他从一个懒散、怯弱、自私的小男孩成长为一个独立、勇敢、节俭、关爱他人的小男子汉。

我在书中明白妈妈是很辛苦的我们要学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要劳烦妈妈,我们可以做力所能及的事。所以请各位同学能够独立些,让母亲少一点辛苦。

小说读后感200字2020(三)

《我要做个好孩子》读后感

《我要做个好孩子》讲的是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是一个成绩一般,但善良,正直,诚实的学生。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孩子,她做了种种的努力,遇到了许多人,还有许多事:养蚕、老鼠和猫、老师住院。每件事情,他都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好孩子所具备的有爱心、冷静、关爱。家长说:成绩好是好孩子,成绩不好是坏孩子。那么,那些作弊的成绩也算成绩好?(.org)有些成绩好,人品坏,也算好孩子?书中的倪志伟,偷看女生上厕所、卖作业做尽一切坏事,可是他的成绩数一数二,所以备受老师和家长的喜爱。成绩好不一定是个好孩子,成绩差不一定是个坏孩子。金玲为什么是个好孩子呢?因为他善良、诚实、无私、博爱,具有好孩子的一切特点。当然学习也是很重要的。成绩不好没关系,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万事功到自然成,不怕你成绩不好,只怕你心态不好。现在的老师和家长都注重成绩,成绩好就要提拔,成绩不好就受冷落。这世上有许多比成绩要重要的东西,如人品、素质、情感一个好孩子,要品学兼优,这才是真正的好孩子。让我们一起做个好孩子吧!

小说读后感200字2020(四)

《童年》读后感

《童年》这本书是作者真实生活的写照,高尔基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了黑暗统治下的孩子从觉醒到长大的苦难历程。阿廖沙是一个悲惨、可怜的小孩,他的童年是在外祖父家度过的,他的生活可不像我们现在这样幸福,充满阳光和爱。他的外祖父性情暴躁,贪婪、自私;两个舅舅也很自私、粗暴,这些都在年幼的阿廖沙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当时沙皇统治时期的困苦生活,让我知道了现在的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热爱生活,努力学习,用自己的能力和智慧把这个世界建设得更加美好!

读小说《第三种爱情》有感:爱情是什么?


爱情是什么?

——读小说《第三种爱情》有感

黎明前的向日葵

终于看完了传说中的《第三种爱情》,简直是不吐不快。前段一部《我的前半生》的电视剧大火,当时了解了一下剧情就没有了看的兴趣。是的,我就是固执且态度明确:女主可以和这个世上任何男的在一起,也不能和闺蜜心爱的男人在一起(实在要在一起也可以,不过闺蜜情肯定是要割裂的了,不过好像说结局是开放式的,想来还是有所顾忌),没想到这个《第三种爱情》更离谱,女主情愿做个见不得光的地下情人也要和亲妹妹爱到发狂的男人在一起,更离谱的是她的妹妹受不了这种刺激跳楼自杀后,他们竟然最终还走到了一起。好吧,我只能说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了。

书名叫《第三种爱情》,所以这也相当于是为他们两人的关系定了性:这是爱情。但或许是我愚纯,一直读也不明白林启正怎么就爱邹雨入骨了,只不过在飞机上看到人家伤心地哭了一场而已,而邹雨作为一个被第三者伤到离婚的女人,竟然可以不顾忌妹妹的情绪,不顾忌自己也是个第三者的身份,最终去做了他的情人。如果这就是爱情,那爱上一个人原来是个像神经病发作的事儿。

不知道我看的是不是假的,本来前面结局他们分道扬镳了觉得心里还可以接受,因为在我看来他们就该是这样的结局,其实他们根本就不应该开始,因为真的没感受到他们必然相爱的点在哪里。如果说林启正作为一个精神不健全者(情绪低落的时候会以用刀伤害自己来发泄)因为对邹雨一见钟情陷了进去无法自拔还勉强可以说过去,那邹雨作为一个自强自立的职场女强人,而且是因为第三者的破坏而导致婚姻悲剧的女人,竟然也不顾忌林启正与她何尝不是做着她的前夫和当时的情人同样的事情(故事一开始林启正的婚期已定,邹月就是知道了这个受不了而自杀,所以两人才有机会正面接触的),两人就这样相爱了,那他们可以叫第三种爱情,她的前夫左辉和情人也可以啊,左辉甚至还比林启正更有担当,为了情人还选择和她离婚,林启正可明确对她说过,继承家族事业是他的理想(而他的这个理想要实现的前提保证就是必须和江心瑶结婚,所以他是不可能和江心瑶分手的,至少短期内是不可能的),为什么左辉就该被她鄙视唾弃,而他们两人的却是可歌可泣的爱情了,难道因为他们俩是男女主,所以就有了特权!何况中间还隔着一个随时可能要发疯的亲妹妹。

邹月这妹子也是太死心眼了,更可怜的是姐姐邹雨做的不是陪着妹妹解开心结,竟是在她伤口上又狠狠地补了一刀,和她爱而不得的那个男人在一起了,所以邹月最终自杀真不知是因为伤心于林启正的不爱她呢,还是更伤心于姐姐对她的欺瞒(如果邹雨没有和林启正在一起,虽然邹月还是放不下,应该也不会那么快地走上自绝这条路,毕竟林启正已经结婚了,如果他一直不离婚,也许随着时间的流逝她终究会走出来的)。

邹月早就疑心他们两人在一起了,邹雨却一直隐瞒,甚至每次一说起这个话题,还强硬地指责妹妹的不是。邹月当然是不对的,她不该痴心妄想,但邹雨又对了吗,她为什么要隐瞒,不就是怕妹妹知道会发疯吗,那她完全可以不和林启正在一起的嘛,她可不是一开始就对林启正一见钟情的。别说是因为真爱,那她当初和左辉在一起难道是假爱,相爱相伴十年最后还不是说分就分了。当然可以说是左辉先背叛了她,可林启正对她的爱难道就是纯粹的,他们的爱从一开始可就是对别人的伤害和背叛呢,有着这样的前科在,谁又能保证十年后(也许都不用十年)的林启正不会变成今日的左辉。

整个小说中最无辜的人就是江心瑶了,以她的自身条件,完全可以在这世上找到一个会全心全意爱她的男人嘛,她也值得这样的一个人去爱,结果大好人生竟毁在了林启正这样自私的男人身上,难道就是因为她爱他,所以活该?可也不是她追求的林启正,而是林启正算计着追求的她呢,只是她以真心回报了人家,真是冤死了。

最后因邹月的以死抗议,邹雨和林启正终于分道扬镳,觉得这样结局也算是对大家最好的结果了,他们的故事能正式开始就是因着邹月的第一次自杀而起的,最终因着她的第二次自杀成功而落幕,这样也算有始有终了,结果作者还狗尾续貂地来了一篇续好像他们最终还在一起了,我真是忍不住要来一句:去TM的鬼爱情。如果爱情是这个样子的,别人有没有爱情我不知道,我自己肯定是与爱情无缘了。

补充:据说原作者没写过续,那总算作者还是有点态度,而且这种爱情实在是不值得提倡,这样的开始也必然是不会有好结局的。反正我是带着嫌弃的心情看完这小说的,本来想弃了不看,又想看看到底有多感人(似乎不少网友评价比较高,甚至连电影也拍了),结果看完发现始终如我最初的感觉一样,就是嫌弃,并且觉得他们活该如此,一切都是自己的选择,不是吗?世上或许是有爱情的,但我始终坚信那只会是短暂的激情,两个人在一起一生一世厮守或许是因着这激情而开始,但绝不能是因着这激情而持续到最终。能始终保持这种亢奋的情绪爱一个人一辈子的,不是傻子就是疯子,言情小说里的那些什么一生一世一点也不腻烦的深情,那绝对是骗人的,至少在我的认知范围内是肯定不成立的。

就像小说中的,邹雨一直在说旁人只看到林启正的财富、地位,却看不到他们的爱情,当然看不到啊,其实她自己也是清楚的,他们根本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林启正对她的迷恋或许是因为本能的反应,但他还是可以控制自己的,如果不是后来她先主动了,他们也是可以像陌生人一样的保持距离的,至少在林启正完全可以做到,也许他的心中有爱情,但爱情在他心中绝不是第一位的。而如果林启正没有那样的财富和地位,邹雨还会因他的爱而感动吗?我想《将爱情进行到底》的十年后的电影版的三种不同结局的展现已经可以很好地给出答案:邹雨不会。如果林启正没有那样的财富和地位,他首先根本就无法做到让邹雨感动的那一切,更别说去感动她了。

所以,爱情是什么?是生活的调剂品,如果闲暇太多,过于空虚寂寞,可以用爱情来丰满下人生(譬如满网络的霸道总裁爱上我之类的小说情节);如果人够积极乐观,也可以用爱情来促进自己不断地变得美好,譬如年少时的爱恋(《初恋这件小事》这个电影讲述得特别的美好)。否则,生活还是按着本来的路线走会更好,那些因着过分强调爱情而走歪的路,或许有一天终会后悔的,而这世上却根本没有后悔药。

使人产生对爱情深思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在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这个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使人产生对爱情深思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使人产生对爱情深思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一)

不等待,是我很多时候冲动的表现形式。但《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看到了一个长达53年的爱情等待,让我懂了,“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一本《百年孤独》深深打动大学时代的我的作家,再一次凭借《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放弃了去食堂吃饭,忘记了下班打卡,只为看完这本小说,看到男女主角最终选择在内河挂着霍乱黄旗的轮船上为爱漂泊一生一世。

马尔克斯的作品人名是中国读者的第一困难,直至此刻,码字写读后感的我仍不能在不依靠书本的情况下写全那些生动鲜活人物的名字。受人尊敬的医生,幸福的女主角,那个可怜的人,真高兴,认识了你们,更深的了解到什么是爱,如何去爱。

看书的时候不可避免的想起了一个好友,对她说的话,我总是有点左耳进右耳出的味道,当初她告诉我,她觉得真正的爱情就是在我们孤身一人垂垂老矣时,不经意遇到了那个在你记忆深处的人,并且最终在一起的感情。并有人似有似无的用签名回应了:Someday,wewillbetogether!这一举动让她潸然泪下……

看了这部小说,我忽然觉得当时的她是不是也是看了这本书后的感觉,打电话求证,无人接听……

我丝毫不怀疑女主角与医生之间的爱恋,他们幸福的婚姻,而医生那智慧的婚姻相处生活方式也非常令人称道,对恩爱夫妻的诠释虽让我惊讶,但细细想来也颇有道理。

享乐抛弃名誉,敢大胆享受生活。

书中最幸福的那个人儿,费尔明娜。达萨,在我的观念里,毋庸置疑,尽管她是这么一个人:有一个小时候就失去生命离她而去的母亲,有一个疼爱她却被他父亲驱逐走而病死的姑妈,有一个有重大污点令她蒙羞的父亲,有一个曾经背叛过她的大男子主义的丈夫,有一个导致她退学的私生子身份的初恋情人,有一个难以相处尖刻古板的婆婆,有一个和他丈夫有染的交好闺蜜……

很有可能,你会惊呼,这样的人居然还是书中最幸福的人,没错,是她!一个七十多岁却最终又和那个初恋男友相守的人。生活不是琼瑶小说,人人都能不工作,天天花前月下,甜言蜜语。生活本就充满种种不堪和痛苦,和那么多你不得不面对并必须解决的问题,但在这其中享受生活,享受爱情,才是主旋律。

一个医生和一个诗人般气质的人为爱所变现出的言行举止一定是大不相同的,但费尔明娜拥有了他们最为完整的爱,也深深爱着他们,被你爱的人深爱,便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事。

那拥有诗人气质的佛罗伦蒂诺。阿里萨总让我想起徐志摩,诗人的爱总是情真意切,令人难以拒绝,但有时候他们的情感也会被自己幻想出来的浪漫景色扼杀,那种爱可以撼动山河感动宇宙,却容易跨不过柴米油盐,而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却用53年的别样等待换来了与挚爱的费尔明娜相伴度过余生。书中还有这样一句话:人腰部以上是灵魂之爱,腰部以下是肉体之爱。诗人坚守了灵魂只属于挚爱的人,却用肉体慰藉了更多的人。

医生的贡献不仅仅局限在他与费尔明娜的小家,更为这个多次遭受霍乱瘟疫的城市贡献了自己的知识智慧,令人敬仰,然而他也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放纵了肉体之爱。这一点因为男女有别,我确实很难理解,因为在女人,灵魂之爱和肉体之爱是相结合的,但为什么在男人那里却可以随意肢解……

河牛

这些让人颓丧的面貌令我也很揪心,但最终是爱,让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做了一个大胆而伟大的决定,永远航行,永远……不让自己最爱的人上岸,面对那些会让她颤抖的流言蜚语,就在船上度过余下的生命。小说最后是这样写的: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佛罗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

看完最后一页,我仰面缓了几分钟的神,阳光透过窗户射进办公室,多么美好,没有眼泪,有的只是满满的幸福,不仅仅因为小说,更因为生活。

我不是一个空想家,不会想张衡那样看着天空数星星,不会钻研宇宙奥妙,所以对于科幻世界,除了喜欢里边那些情感,对科幻,我不会有很大兴趣,大概是奇思妙想的细胞有限。但我非常在意当下,相信自己的感受,相信自己看到的,体验到的,所以相比文艺青年无比向往远方,我更珍惜现在,也就是西余朋友所说的善于构建自己的世界。

终于打通了朋友的电话,求证结果有些失落——她当时写那段签名不是因为这本书……但立刻重振精神,强烈推荐了这本书。会有那种想法的人,更应该看看这本书,感受这里边无处不在的爱情,无处不在的爱,父母之爱,兄弟姊妹之爱,朋友之爱,恋人之爱,甚至赤裸裸的肉体之爱,但我坚信,只要有爱,世界就不会一片荒芜凌乱,即便爱也会犯错,会痛苦,我是绝对的真爱至上拥护者。

加西亚马尔克斯

从中学开始,我就有写信的习惯,很庆幸,因为西余朋友的存在,我的这一习惯仍旧保持着,希望自己也能坚持下去,等到白发苍苍好希望自己也能写一部《那时,这时》的书,记录一生的`历程,因为我也真心希望自己能够证明——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使人产生对爱情深思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二)

爱情只是一瞬间的心动与其他什么无关

马尔克斯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是不是他最好的作品我不知道,但是这本作品确实很值得一读。在每天被纸醉金迷的短视频轰炸,被低劣的情感法则洗脑的时候,于是我们不禁发问:爱情难道是一场攻防战吗?这更令我们对木心《从前慢》中一生只爱一个人的爱情既怀疑又期待。

虽然这本书在疫情的时候很火爆,但是可能会令大多数人失望的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并非在霍乱的危机之下,男女主超越死亡的爱情。与此相反,以我们现代的爱情观念,我们甚至会觉得这本书是在毁掉我们长久以来所形成的爱情观。

费尔明娜·达萨,父亲是个通过一些见不得人的生意发财的暴发户。达萨小的时候被父亲逼着在至圣童贞奉献日学校上学,所以达萨受过良好的教育。但迂腐的教条,刻薄的校长让她想要逃离,产生了自由的萌芽。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这个纯情穷小子的相爱也是费尔明娜自我意志的苏醒。

存在于两个人之间的是青涩的爱情,双方都会把自己心中虚构的、思慕已久的、许多本不属于对方身上的优点强加在对方身上,同时它给足费尔明娜·达萨想要的自主选择。

我称之为冲动,尤其是这种年少时的冲动,会麻痹少年并不坚定的理智。就像大多数影视作品的情节一样,两个人的爱恋被达萨的父亲发现。

阿里萨是个穷小子,这显然不符合达萨父亲把女儿嫁给贵族的期许。站在父亲的立场上,我甚至觉得达萨的父亲没错。达萨的父亲是做走私生意的,可能以前颠沛流离的生活让他记忆犹新,更好的家庭的确可以让女儿过上更好的生活。

在费尔明娜父亲的安排下,他们两个多年未能相见,再见时遇到了达萨第二次自我意志的觉醒:青春褪去,再一次触摸现实与未来,费尔明娜猛然意识到自己必须的选择必须为未来负责,如果选择了弗洛伦蒂诺,那么她的后半生将是可以预见的清贫与荒芜。

彼时的他们奋不顾身地爱着彼此,而此时,现实不得不使他们重新考量这份爱情。爱情第一次向现实低了头,一段爱情的结束,必定是从一方的自卑开始。

费尔明娜觉得自己失去了死心塌地爱一个人的冲动,面对乌尔比诺与弗洛伦蒂诺羞怯婉转的告白截然不同的自信告白,费尔明娜选择了他。

两人最初以为双方是因为爱情在一起的,但是现在发现不是。马尔克斯是这样写的:

在那个年代,富有有很多好处,当然,也有很多坏处,但半个世界的人都对它梦寐以求,认为它是获得永生的最可能的途径。

显然,结婚以后的费尔明娜并不快乐,结婚那时,她才刚刚隐约望见地平线上一个崭新的世界,一切都在向她招手致意——除了挫折:

在她突然成熟的时刻,她拒绝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但他(就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影子,始终笼罩在她不幸福的婚姻之上。

弗洛伦蒂诺的堕落是从一艘要逃离达萨,远离这座城市的船开始的。在那个狭小的甲板上,一个陌生的女人从背后抱住他,夺走了他的第一次,他从男孩生了男人。

从那此短暂的欢愉之后,他仿佛打开了一个新世界。

他成了猎艳高手,爱上了找寻夜鸟的那种感觉,虽然在最开始他可以在贩卖夜鸟的地方安静地写送给费尔明娜·达萨的情诗,而现在,他找寻夜鸟只是希望能够忘记费尔明娜·达萨,哪怕只有一刻。

他同船长的情人偷情。

他同夜鸟偷情。

他同街上的陌生女人偷情。

甚至,他还有自己低俗的恶趣味:

他陷入巨大的空虚之中。他以为自己的空虚只是因为自己单纯,因为自己太天真。可当他一步步成为自己少年时最讨厌的人时,他依旧空虚。

这种对费尔明娜的爱,使得所有的夜鸟都成了达萨地替代品,可惜比没有人能懂,也无人看穿。

所以在乌尔比诺医生死后,弗洛伦蒂诺才迫不及待地在身穿丧服的费尔明娜面前说:

“嫁给我吧,我等这一刻等了五十年”

他的确爱费尔明娜,比任何人都要爱。在向费尔明娜·达萨做最后表白的那刻,我觉得弗洛伦蒂诺就像一个单纯爱着自己心上姑娘的少年。我想费尔明娜·达萨也是这样想的,年少的爱情不曾受到偏见,贞洁,别离的改变,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她的身边。经历了痛苦的内心挣扎,费尔明娜最终还是答应了弗洛伦蒂诺,此时的她仿佛找到了童年时遗失的宝物,不曾有过的快乐在她的身上出现。

此时再看书的扉页引用的哥伦比亚盲人音乐家莱昂德·罗迪亚斯的“这些地方走在众人之前,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花冠女神“我们看出这是对一段羁绊几十年的爱情的总结。

书的结尾也很有意思,费尔明娜跟弗洛伦蒂诺雇了一艘小船,挂上黄色的帆布表示船上有人得了霍乱,胡维纳尔医生毕生都在消除霍乱,他们逃离现实的方法,却是胡维纳尔所想要消灭的。

远离陆地,自由飘荡。仿佛船上是自我意志,靠岸就成了现实,马尔克斯给了这种爱情超越现实与偏见的力量。

爱情究竟是什么?爱一个人究竟是爱他的精神还是身体?

到了这里我们就已经有了答案,《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一部拨乱返正的作品,在所有人都在把很多很自我的东西强加在爱情上面时,它告诉我们,爱情就是爱情,只在于一瞬间的心动,同别的什么无关。

大脑不能干涉爱情,意志不能缠着爱情,个性不能假定爱情是一种象征性的东西,自我也不能妄图去占有爱情。

除此之外,《霍乱时期的爱情》也简单地提了一下对死亡的看法。

开篇经常和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一起下象棋的最好的朋友自杀身亡,这个朋友曾因战争致残。他死亡的原因也很简单,他不想让其他人看到他衰老不堪的样子,尤其是被挚爱之人看到,所以一定要在60岁以前死掉。

死之前,他还与一个女人有过短暂的爱情,因为这个女人,他差点动摇。同样是因为爱情,这个女人同意了他的自杀行动。

他最终还是践行了他的誓言,像一个战场上流尽鲜血、战斗而死的战士。

朋友的死让乌尔比诺医生大为震撼,因为医生自己是一个胆小的人,正因为见证了太多的死亡,他才对死亡有着一种莫名的恐惧,甚至还几年如一日地重复着他的养生之法,这是将死之人对死亡的觉悟。

但是死亡并不是一个终点,而是一个过程。即使我们并不想变老,不想承受时间流逝的痛苦,可是我们清楚,任何人都无法阻止这不可逆转的岁月洪流,与其在矛盾的煎熬中度过余生,不如用极大的热情去热爱生活,这是对死亡必然到来的尊重。

作家创作作品,我们赋予意义。我想这才是读书的真正意义。

使人产生对爱情深思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三)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不过读完之后,却异乎寻常的平静,没有心灵的震撼,只是口中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难道这就是作者让我们品尝的其所谓的“一生一世”的爱情的况味?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与此同时,他在暗地里鼓足了野心,要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使人产生对爱情深思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四)

我在星空下牵起你的手,在海边和你翩翩起舞。但是多年之后回忆起这些瞬间,我却无法说清,让我念念不忘的,究竟是你手心的温度还是灿烂的繁星,是你翻飞的裙摆还是低沉的潮声。我不知道我爱的是你,还是和你在一起的感觉。

阿里萨无法说出,他怀念的是诺丽埃加还是在诺丽埃加的家里时,午后阳光中的点点尘埃。至此,我终于可以说出,即便此时阿里萨已经快三十岁了,他依然是个少年。

因为,年少时的爱情是盲目而且没有道理的。很多时候男生说话时有点磁性的嗓音,女孩头发上洗发水的香气,都可以成为喜欢一个人的理由。你和TA在一起很舒服,仿佛TA这里就是能让你的心灵停靠的温暖的港湾,TA能理解你,你们志同道合。但是很多时候,这样的人,也许是上天派来的朋友,却被年轻的人们误认为是爱情。诺丽埃加是能让阿里萨短暂忘记费尔明娜的众多女人之一,阿里萨和她的感情,同样是热烈而疯狂的。只是有时候阿里萨会质疑爱的源头在哪里,是诺丽埃加本人,还只是和她在一起那种安静的感觉,还是她能够理解他的想法的温柔。

爱一个人和喜欢在一起的感觉,是不同的。如果因为和一个人舒服而认为这是爱情的话,那么当这种舒适不复存在,这个人也会随着变得面目可憎。甚至人们会质疑,自己究竟为什么会爱上她。而真正的爱情,即便是带来了痛苦,也让人甘之如饴。而阿里萨对费尔明娜的感情,已经在长长的岁月中,缠绕在他每一个细胞里。即便这思念让他痛苦,让他怀疑,让他自卑,即便看到费尔明娜变成了富太太,看到了费尔明娜逐渐发福的腰身,他仍不改初衷。

我不同意诺丽埃加的认为,两种爱是可以分离的说法。如果他爱的只是繁星,那么谁都可以让他在星空下牵起手来;如果他爱的只是大海,那么他不会对每一个在海边陪他跳舞的人刻骨铭心。而他爱的人,即便乌云密布,即便海潮汹涌,他也愿意勇敢牵起她的手。爱情让人有了软肋和铠甲,即便卸下了铠甲却让人刺中了软肋,当事者也只会无奈地笑一笑。

有的人说不上哪里好,但就是谁都替代不了啊。

使人产生对爱情深思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五)

七月份,还处在疫情期间,听说《霍乱时期的爱情》在疫情期间销售20万册,姐妹们一致表示在新冠疫情肆虐全球之际选择共读这本世界名著。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爱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于是还是满怀期待的翻开了这本书。

读后从写作的角度,我觉得很喜欢作品中的这几个特点:一、作者不仅仅只是叙述故事,而是在世界的大环境下展开描绘;二、出神入化的细节描写,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三、文笔隽永流畅,生动形象;四、语言幽默诙谐,可读性强。

全书内容其实用一句话便可概括,就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如果结合现实来看,书中我们更多看到的是主人公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女主人公费尔明娜的一生让人羡慕,有一位地位及高且到死一直深爱自己的丈夫,还有一位在感情上钟爱自己一生,暮年陪着自己的执着男人。阿里萨一辈子未婚,感情上始终爱着费尔明娜,可肉体上却与600多名女性有染,让我感觉很压抑,很变态。细细想来,这是真的爱吗?好像只不过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我觉得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乌尔比诺医生对妻子的费尔明娜爱,贯穿在生活中的每个细节和柴米油盐中,这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

在作品中马尔克斯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这本书如同一场饕餮盛宴,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味道,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离不开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这条主线,沿途的各类风景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但是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各式菜肴填满了,好像是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虽然马尔克斯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可又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

总之,作品将大师的创作魅力展现的淋漓尽致,水平能力有限,认识难免狭隘偏颇。作为一个平凡的女人,我还是崇尚一生一世只爱一人的平静生活,因为我觉得真正的爱情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当然,如若没有,就应该另当别论了,但至少我们应该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爱情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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