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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金之国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驯鹿之国》读后感600字。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有关作品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驯鹿之国》读后感600字,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驯鹿之国》是由一位蒙古族作家——格日勒其木格黑鹤所写的动物小说系列之一。

这本书和其它的书不太一样,同样的动物小说,描写凶猛动物时多了一份野性而少了一份细节,而《驯鹿之国》不仅讲述了黑夜之王——雕鸮、好吃的驯鹿——牛仔裤等等,而且那份细腻的写法是无可挑剔的。主人公在变,场地在变,故事在变,不变的是隐藏在字里行间的作者对动物的喜爱。

五个故事,给了我五个不同的感受,给了我的心灵五个不同的感慨。书中那只从小羊那么大的小家伙——小犴,如今变成了一人多高的巨犴。作为读者,我看到了一个巨兽的成长。准确的说,是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机会,目睹了犴的成长。当我看的聚精会神的时候,总会有小犴、小黑马从我脑海里窜过。在犴的结尾,我感慨:“如果人人都能像格利什克一样爱护动物,那么世界上将有一个词语永远地消失——‘杀戮’”。

一只母马,一只即将临盆的母马,在十三岁男孩——波的帮助下,顺产出了一只纯黑的小骏马。它从出生起,就注定要面对大自然给予它的神秘礼物——永远的第一次。它让我明白了生命地辉煌与活力,也让我联想到了死亡的破败与落魄。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书中人与动物是那么和谐、自然,但,这也只是书上写的。而现实呢:人们为了金钱,不惜将熊的胆汁活生生地取出来,做皮制品要把皮从动物身上活扒下来,他们却不曾想:动物是我们最好的伙伴,我们为什么这么做?我希望有更多人能读这本书,净化自己的心灵,爱护动物,在地球这个大家庭里快乐、和谐地生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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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场之国读后感


牧场之国读后感(一)

今天我们学习了《牧场之国》一文,让我知道了荷兰人的聪明和才智。他们用勤劳和智慧赢得了花卉王国、欧洲花园、风车之国的美称。

文中大体意思是:在运河间碧绿的草地上,成群的俊马、悠闲自得的白色羊群和打着呼噜的小猪还有成千上万的小鸟加上沉睡的万物,就组成了一个美丽的国度真正的荷兰。

虽然荷兰没有华丽的外表,但是这里的农作物、可爱的牲畜、高大的风车,成了荷兰的一条长长的风景线。

荷兰的一天总是安安静静的,从来不热闹,但是这里万物的形形色色却吸引着你!

我知道荷兰原来是很小的,但聪明的荷兰人用了填海造田的方法,变成了现在那么辽阔,那么美丽!


牧场之国读后感(二)

学习了22课《牧场之国》以后,回过头来读一读、想一想似乎像是走进了人间仙境。

本文从牧场之国的角度展现了荷兰的独特风情,为我们描绘了荷兰白日的辽阔无垠、宁静和谐和夜晚的祥和寂静、神秘含蓄。课文的描写让我们看到了荷兰牧场和运河交错的独特地形,看到了畜牧业尤其是奶牛和奶制品在荷兰国计民生中的重要作用。更看到了荷兰蓝天、碧草、牛羊组成的优美迷人、自然和谐的景观,让我们感受到了:这才是真正的荷兰!

荷兰还有许多的风车,如:轴式风车、裙式风车、落地式风车、平台式风车、围墙式风车、塔式风车、八边木制顶动风车、圆形顶动风车。


牧场之国读后感(三)

今天,我读了课本第二十二课--《牧场之国》让我对牧场之国--荷兰更加喜爱了。

课文讲了荷兰叫水之国、花之国,还有一个名子--牧场之国。

虽然有很多名字2020,但更好的是那里的牧场,有黑白花牛、白头黑牛、白腰蓝嘴黑牛、羊、猪

那里很美,有在田野中奔驰的马儿、运河、草绿色一片!

啊!我也查找了相同图片!太美了,无尽边际的草原、牛、羊、马儿,风车在房顶上旋转,坐着飞机在天空向下看,碧绿的草地镶嵌在运河之间,花、牛、羊、马儿,成了草地上的唯一装饰品,白色的绵羊像一些钻石镶嵌在绿色的草地上。

《驯鹿六季》读后感1000字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驯鹿六季》。作者是格日勒其木格﹒黑鹤,作者1975年6月19日出生,男,身高1米9开外,蒙古人。早年曾从事成人文写作,后转向儿童文学,便一发而不可收拾,散见《天鹅牧场》、《鬼狗》、《狼血》等作品。曾获得过多种奖项,有多部作品被译到国外。

我读了这本书感受很深,自己仿佛身临其境,跟着秋鸟走遍了森林的每一个角落,一起去看风,去探访冬眠的熊……

故事的主人公“我”从失去妈妈以后没有说过一句话,没有微笑过。到了森林“我”迷路了,所幸的是,被一位老人所救。“我”帮这位老人喂驯鹿,后来我才知道这位老人的名字叫秋鸟。“我”给一只纯白色小鹿取名——海德薇。渐渐的我知道一个关于乌鸦的常识,乌鸦永远在森林的上空巡游,它们在发现了食物时会高声地鸣叫,而它们的食物,很多的时候会是死去或将死的动物。所以,森林中的驯鹿鄂温克人习惯通过乌鸦的叫声去寻找那些负伤的猎物。现在,驯鹿鄂温克人已经不再狩猎,但秋鸟已经习惯通过乌鸦的报信来寻找那些被偷猎者的套索套住的驯鹿,如果他来的及时,还可以将驯鹿救下。“我”到秋鸟的营地,他就送我那块红布,让我扎在头上。“我”一直不明白这块红布有什么作用,“我”想:如果这块红布是来遮挡阳光或者雨雪又不够大,到底是用来干什么的呢?有一天我和秋鸟去寻找驯鹿,他要求我必须佩戴这条红布。我曾仔细究过这块红布,想知道它到底有什么神奇的效用,以至于秋鸟一直让我佩戴它。后来我带着海德薇在丛林中散步,我们拐过一片灌木丛,几乎在我看到那个人的同时,耳边响起一声巨响。那巨响是挟带着气流从我的耳边冲过,我有些糊涂的回头看时,有断裂的树枝从我身后的树上滑落下来。“我”用了将近半分钟才从嗡嗡作响的耳鸣中清醒过来,“我”的耳膜差一点儿被震破了。这下我终于明白秋鸟为什么让“我”戴这块红头布,因为怕我被猎人误伤。

“我”第一次坐桦皮船,在船上高速滑行,很快我们的船驶过一片花海,我们就像是在两边的花墙之间穿行,那馥郁的花香几乎让我无法呼吸,“我”长这么大从来没见过这么多花。,随后是三头站在河岸边喝水的马鹿。它们的毛色比驯鹿略淡,但身躯更加高大伟岸。在过了这段河道之后,河面慢慢变的开阔,河水也变浅,就在这时秋鸟轻轻地伏下身,将头低向水面,贴着水面喝了一口水。看着他的动作我也感到自己的喉部干燥起来,于是也学着他的样子吸了一口水,清凉的河水毫无异味。这时我才意识到我向秋鸟微笑,而我已经好久没有笑了。

这一天“我”和秋鸟去看风。我们走着走着遇到了一棵落叶松,这棵树有一个树瘤。树皮已经被磨掉,露出了下面致密精美如琥珀般的木质,树瘤上留下了无数刀砍斧凿的痕迹,这就是人类贪婪的印迹。黄昏,我们回到营地,没有看见海德薇,“我”向帐篷走去,发现一个显眼的烟头,“我”把这支烟头给秋鸟看,秋鸟快步跑到拴海德薇的树上,随后我们向简易公路跑去,秋鸟看到了一辆红色越野车,秋鸟拿出了腰间的猎刀,横在越野车前并示意我去救海德薇,海德薇已经吓坏了,“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纯白色小鹿在森林难以存活。“我”在森林中已经学会了不少技艺,比如:过苔藓地的速度一定要快,要不然鞋袜就会湿透,还有平衡能力,“我”在过独木桥是非常小心,但是“我”发现越小心就越过不好,后来觉得越快越好。“我”又知道驯鹿鄂温克人怎么烹饪。后来“我”去采蘑菇,秋鸟告诉“我”千万别采被虫子咬过痕迹的蘑菇,一开始我没有仔细的看蘑菇,全都被秋鸟给剔除了“我”把那些蘑菇放在树桩上。过了几天“我”在去树桩上去看那些蘑菇的时候,发现蘑菇都被幼虫所吃了,这会我才明白秋鸟为什么不让我采被虫子咬的蘑菇。海德薇随驯鹿出游,之后便没有回来。

秋鸟送“我”一个滑板。“我”和他去雪地滑雪,我们滑到山谷里,“我”跟这他向森林深处走去,他在一棵巨大的倒木停住了脚步,树的下面有一个小洞,“我”在洞外听着,原来是一头熊的呼噜声。

血,秋鸟和驯鹿掉进别人设的陷阱里了,他的伤口开始流血而那只驯鹿皮的毛色,醒目的红色,“我用脚将雪踢下去,盖住驯鹿。那些天有只母鹿生下小鹿,天亮时“我”发现那是鹿仔不见了,“我”看见了熊的印痕,那只母鹿也受了伤,“我”用针线把受伤的母鹿的伤口简单地缝合了一下,之后在伤口上抹上了红霉素软膏,那天下午又有一只母鹿生下了小鹿,以前我所有了解到的关于熊的知识都告诉我那是一种巨大的野兽,异常巨大,行动缓慢。这天夜晚又有一只小鹿被熊叼走,我奋力地去追这头熊,可是这头熊跑得比我更快,天亮了,我在秋鸟的床下找到了那个巨大的矛头,我为这个矛头找到一根十分趁手的桦木杆,耐心地打磨……

我紧跟着作者的步伐等待着海德薇的归来,这是美好的一天,我要学习作者在糟糕的环境中如何成长,变得强悍。同时也能平静地看待每一件事情,往好的方向努力,胜利一定会向我们招手。

《驯鹿六季》读后感500字


我们是大自然的孩子——《驯鹿六季》读后感500字:

有多少人在大自然中见过白色的鹿?想必不多,因为白色在森林里过于显眼,还没有成年便被那些偷猎者捕杀。

格日勒其木格·黑鹤就幸运地遇见一只白鹿,因为母鹿没有奶水,所以由文中的小主人公亲手养大,他从秋鸟(鄂温克族的一位猎民)那儿学会了少量的驯鹿鄂温克语,在驯鹿鄂温克人眼中,驯鹿是神圣的,在我眼中同样如此,尤其是白色的鹿,更为纯洁神圣。

在秋鸟的关爱下,小主人公学会了怎么保护森林,学会了怎么和动物们和谐相处,学会了如何当好动物和森林的守护神,成长为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小男子汉。海德薇在经历了种种磨难与搏斗之后,也长大成一只强悍的驯鹿。它每天跟着小主人公在丛林中尽情感受森林、雪海、秋风、明月、大熊、鸫鸟的世界,每次读到这里,我就会纳闷儿,他们是不是有着不同寻常的交流?

小说中的每一片树林、每一声鸣叫、每一丝凉风,都像一幅幅立体的画面,我仿佛身临其境,坐在白桦木小船上,感受微风吹拂脸庞的惬意,清凉解渴的湖水沁人心脾,好像能闻到鹿奶做的奶茶那令人垂涎三尺的香味儿……

当小主人公与鄂温克人度过了他们的六季,不得不回到属于自己的现实生活中时,秋鸟似乎是在告诉我:分别,只是再次见面的开始;作者似乎也在告诉我:人类和大自然的关系从来就没有走远。

我真心希望自己有一天能成为大自然的孩子。

《驯鹿六季》观后感_暑假观后感600字


人们常常将自己周围的环境当作一种免费的商品任意的糟蹋而不知加以珍惜。

题记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这本《驯鹿六季》。

这本书的作者格日勒其木格是蒙古族人,出版过多部小说,曾经获得过多种奖项。

这本书讲的是我在失去母亲后与驯鹿鄂温克人秋鸟和驯鹿海德薇一起在大兴安岭度过鄂温克六季的故事。故事开头,我正准备和来接我的妈妈一同回家,一位梦想成为赛车手的青年闯了红灯,妈妈就这样走了。这沉重的打击,使他关闭了自己。在自己的世界里,自己的壳里。这是在妈妈离开的那一刻,他用自己对这个世界的愤懑,和对现实的拒绝织就的壳。他用这种方式来拒绝时间,拒绝已经发生的一切。直到他遇见秋鸟,一个驯鹿鄂温克人,他慢慢的打开心扉,接受了一切。

这本书中除了我秋鸟以及驯鹿海德薇。还有一个偷猎者老白。老白时刻提防着秋鸟,因为他知道,自从青鸟不做猎人后,他就成了义务护林员。老白总是趁他不注意在山上偷猎满足自己的贪心。最后却作茧自缚,与被自己杀死的驼鹿长眠在了一起。

老白被自己的贪心害死了,千万人被自己的私心害死了。可是还有人心甘情愿地跳入这万劫不复的黑暗深渊,树木减少,沙尘肆虐,河流污染,冰川坍塌,哪一个不是拜我们私心所赐,大自然已面目全非,又有多少地方能是大兴安岭一样?为什么一些古老的生物活了几百万年之久,数量却在近几年迅速下跌。这还不是拜我们所赐!生物链环环相扣,所有事物息息相关,没有人站在顶端,如果我们继续这样不爱护自然,遭受报应的将会是我们自己啊!就拿冰川来说吧。万年冰川正在坍塌,当他们全部融化,海平面至少会上升六十六米,气温至少会上升十二度。那么大量的桥梁,房屋都会被冲毁。许多繁华的城市都将毁于一旦,遭受报应的,不还是我们自己吗?

为了动物们能有个安稳的住所,也为了我们自己,请收手吧,请爱护自然吧。

《驯鹿六季》观后感


《驯鹿六季》观后感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山霞中心小学604班 陈东颍

指导老师:邱智雅

古木参天,万木峥嵘,这是一个自小生活在东南沿海的我,对于北方森林仅有的想象。然而《驯鹿六季》一书,填补了我对森林残缺的认知。我仿佛跟随着作者走进大兴安岭林地里,那里有万倾林海和江河湖泊;那里静谧且清新,仿佛有着净化心灵的魔力;那里有驯鹿鄂温克人和他们的驯鹿。
初拾此书,心中不禁疑惑:一年有春夏秋冬四个季节,何为六季?原来,鄂温克人一直沿用自然的历法,一年有六个季节——那瑞给、能奈、骄格、宝勒、奥伦劳哈、它个。真有意思!

本书讲述少年因失去母亲而整日浑浑噩噩,把自己关闭在用对这个世界的愤懑和对现实的拒绝织就的牢笼之中。为了帮他走出阴霾,少年的父亲带着他来到海拉尔东山。

在那里,他追逐着三头驯鹿闯进一片森林,被一名叫“秋鸟”的老人,带到了驯鹿鄂温克族的营地。在那里,秋鸟带着少年走遍森林的每个角落,他们去看风,去探访冬眠中的熊,去林中滑雪板,去经历驯鹿鄂温克人的六季。

在那里,少年学会一些驯鹿鄂温克语;学会怎么在森林里生存;学会如何与森林中的动物们和谐相处。与此同时,少年慢慢地接受母亲离去的现实,发自内心地微笑感受新的生活。原来,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等待探寻的远方。



书中“秋鸟”这个人物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在驯鹿鄂温克语中,秋鸟形容飞龙的嘴的样子,飞龙是森林中的花尾榛鸡。为此,“秋鸟”还特意噘起嘴,看起来像鸟的喙。除了名字独特之外,更让我佩服的是,秋鸟在遇到困难时毫不退缩的铮铮铁骨,有一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硬气,真是一名铁打的汉子!今后,我也要像秋鸟那样,不畏艰险,哪怕只有一丁点希望,也要硬着头皮去闯一闯。破茧成蝶的过程纵然艰辛,成功后,定会看到一番别样的景色。
轻轻合上书页,我仍意犹未尽:书中的一幕幕一帧帧在脑海中放映,那扣人心弦的情节,令我与少年,与秋鸟一起,追逐着风的足迹,去品尝用鹿奶做成的奶茶,去领略这大自然中别样的美!

驯鹿六季读后感(优选范文)


“叮铃铃”下课了,我像阵风似的冲出教室。还一边回忆着昨天下午看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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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到家了。我迅速地把故事书拿了出来,开始了一场漫长又惊险的旅程。

这本书是格日勒其木格·黑鹤写的,他是一个蒙古人。主要讲了一个年龄约十四岁的小男孩,他的母亲不幸在去往学校接他的过程中因被一个青年撞伤出了车祸。当小男孩听到这不好的消息时:他先是愣了一下,随后便不知怎的一屁股摔在了地上。但是他没有在像以往那样无理取闹地哭了,他真正地意识到了亲人的离去,十分的懊恼没有珍惜和母亲在一起的时间。他突然间感到不知所措了,从此他不再笑了。

他自己一个人闯到了森林里,有个老人向他伸出援手,把他送回了自己的基地。

这个小男孩在这里玩得很开心,还驯养了一只白色驯鹿,它叫做海德薇代表一只大鸟一雪鸮。渐渐地他从母亲离开的悲痛中慢慢走出,去迎接更好的明天。

他有了对峙一头熊的能力,还学习了在森林里利用最原始的工具煮饭,秋鸟(指老人)也会时时帮助他,这位老人给他弄了一些红布料来,让他戴在头上好让在森林里打猎的人看到才不会误伤同伴。老人又给他捎了一把猎刀,这猎刀柄是由橡树和橡树皮做成的,刀刃则是由磨石精心打磨出来的,好不美观。

他的父亲也常常来看望这个男孩,另外角个角个是个拟声词,只要持续长串地念下去,你们就会知道这是代表夜莺的意思。回归正题,当初他的父亲和母亲离婚的时候,角个角个还希望过他们能够重归于好,但在现在看来一切都泡汤了,无法挽救了。所以角个角个对他父亲的态度总是忽冷忽热的。

在角个角个被查出有自闭症的时候,他的亲人也在面临着崩溃处境。

终于一切都随之变得淡忘了,一年的时间里足以消除人们那埋藏心底的悲哀,那些事总该会过去,人们重新开始了新生活。每一个人的成长需要自己的努力,也少不了别人的关心与帮助。“我”从一个封闭自我、与世隔绝的少年,成为一个坚强、顶天立地的男人,这是和“秋鸟”分不开的,秋鸟是一个不爱与人说话、性格沉稳的人。也许在生活中他并不是那么出彩,但他却给予人一种值得托付的感觉,让人很容易信任他,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他会伸出援手。从他教会主人公生活中,我发现他是一个懂得生活、知道独立的人,比起现实中那些娇生惯养的独生子女,他的自立自强精神的确值得学习。(林舒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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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丁历险记之黑金之国读后感400字


这本书讲了丁丁去黑金之国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

丁丁先到了一艘船上当报务员。然后他被巴伯雷尔抓住了,被他当成了人质。丁丁没过多久,就从巴伯雷尔的手下逃走了。在沙漠里漫步着……。他又遇到了杜邦兄弟,真是巧合。他们又进了一个城里,遇见了一个国王。他的孩子阿布达拉丢了。丁丁在那里遇见了奥里维拉先生(好人)和缪勒医生(坏人)。是这样的:他从奥利维拉先生手下走后,遇见了缪勒医生。丁丁打败缪勒医生后进了他家的壁炉。又遇见了缪勒医生的一个手下的人。丁丁差一点就打败那个手下人了。可惜把那个手下人打晕后,他醒了过来,趁丁丁不注意他救了缪勒医生。他们合力想打败丁丁。可惜没成功。因为警察和阿道克船长来了。只有缪勒医生逃走了。而且抓住了阿布达拉。为了夺回拉国王的孩子阿布达,丁丁和船长一起努力,从缪勒医生的手里夺回国王的孩子阿布达拉,缪勒医生也被送到了警察的手里。

这个故事就讲完了。相信大家也能像丁丁一样努力。

读《驯鹿六季》观后感


人们常常将自己周围的环境当作一种免费的商品任意的糟蹋而不知加以珍惜。

题记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这本《驯鹿六季》。

这本书的作者格日勒其木格是蒙古族人,出版过多部小说,曾经获得过多种奖项。

这本书讲的是我在失去母亲后与驯鹿鄂温克人秋鸟和驯鹿海德薇一起在大兴安岭度过鄂温克六季的故事。故事开头,我正准备和来接我的妈妈一同回家,一位梦想成为赛车手的青年闯了红灯,妈妈就这样走了。这沉重的打击,使他关闭了自己。在自己的世界里,自己的壳里。这是在妈妈离开的那一刻,他用自己对这个世界的愤懑,和对现实的拒绝织就的壳。他用这种方式来拒绝时间,拒绝已经发生的一切。直到他遇见秋鸟,一个驯鹿鄂温克人,他慢慢的打开心扉,接受了一切。

这本书中除了我秋鸟以及驯鹿海德薇。还有一个偷猎者老白。老白时刻提防着秋鸟,因为他知道,自从青鸟不做猎人后,他就成了义务护林员。老白总是趁他不注意在山上偷猎满足自己的贪心。最后却作茧自缚,与被自己杀死的驼鹿长眠在了一起。

老白被自己的贪心害死了,千万人被自己的私心害死了。可是还有人心甘情愿地跳入这万劫不复的黑暗深渊,树木减少,沙尘肆虐,河流污染,冰川坍塌,哪一个不是拜我们私心所赐,大自然已面目全非,又有多少地方能是大兴安岭一样?为什么一些古老的生物活了几百万年之久,数量却在近几年迅速下跌。这还不是拜我们所赐!生物链环环相扣,所有事物息息相关,没有人站在顶端,如果我们继续这样不爱护自然,遭受报应的将会是我们自己啊!就拿冰川来说吧。万年冰川正在坍塌,当他们全部融化,海平面至少会上升六十六米,气温至少会上升十二度。那么大量的桥梁,房屋都会被冲毁。许多繁华的城市都将毁于一旦,遭受报应的,不还是我们自己吗?

为了动物们能有个安稳的住所,也为了我们自己,请收手吧,请爱护自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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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冤家走天下·佛光普照白象之国》读后感


《同桌冤家走天下·佛光普照白象之国》读后感

俗话说的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在暑假里读了许许多多的书,有:小木屋系列的、《好心眼儿巨人》、《同桌冤家走天下》、《我们班的小童星》......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同桌冤家走天下·阳光普照白象之国》。

这本书讲的是:惜城、阿呆、兔子、咪咪组成了“惜呆兔咪”四人组,开始了一段去泰国的奇妙旅程。他们首先去了佛光之下的天使之城——曼谷。参观了金碧辉煌的大皇宫,知道了在泰国,要求每个小学生都能流利的背诵曼谷的全名。他们还看见了许许多多的玉佛和有求必应的四面佛。接着,他们又去了古朴的,被称为“北国玫瑰”的清迈。在那儿,空气非常清凉,一点儿也不热,逛了夜间动物园和夜市,骑了泰国的大象,还寻找了奇异的“长颈族”。最后,他们去了海滩度假天堂——芭堤雅,看了精彩的人妖表演,在海滩上开心的嬉戏,结束了他们在泰国愉快的旅程。

虽然说他们是冤家,但实际上他们又是最亲密的好朋友。他们往往是只要一个人遇到困难,其他三个人都会拔刀相助。他们的友谊真令人感动,值得我们向他们学习。

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了:旅行不一定每时每刻都在玩,旅行可以让我们学到许许多多的知识,知道各个国家,各个民族的传统、特色。旅行还让我们知道,我们自己是那么的渺小,而世界却是那么的宏大、那么丰富多彩。

这本书的作者——伍美珍,不仅是个大作家,还是个名副其实的“阳光姐姐”。她把每一本好书都送给我们,就像太阳把每一缕阳光都无私的奉献给我们。

读《巫猫之国》有感_三年级读后感250字


班里的图书角开张了,我借的第一本书名叫《巫猫之国》,这本书可有趣了。

有一个古老的传说,在一个古老的森林里有一个栖居在蜗牛背上的神秘部落。有一天,这个部落突然就消失了。青蛙长脚、老鼠尤里、鹦鹉小黑、探险家老K一起出发去寻找这个消失的部落。一路上惊险万分,他们先后遇到了吃人蝙蝠、飞天水母、巨型植物等,还通过了漩涡,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进入巫猫之国。传说中已经消失的国家,原来还存在着。

读了这本书,我的到的收获是:不管别人说的是什么,都不要盲目的去相信,要自己亲自去观察一下,去寻找一下,去动手做一下,只有这样你才知道是不是真的像别人说的这样。

读《巫猫之国》有感_三年级读后感 (200字)


班里的图书角开张了,我借的第一本书名叫《巫猫之国》,这本书可有趣了。

有一个古老的传说,在一个古老的森林里有一个栖居在蜗牛背上的神秘部落。有一天,这个部落突然就消失了。青蛙长脚、老鼠尤里、鹦鹉小黑、探险家老K一起出发去寻找这个消失的部落。一路上惊险万分,他们先后遇到了吃人蝙蝠、飞天水母、巨型植物等,还通过了漩涡,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进入巫猫之国。传说中已经消失的国家,原来还存在着。

读了这本书,我的到的收获是:不管别人说的是什么,都不要盲目的去相信,要自己亲自去观察一下,去寻找一下,去动手做一下,只有这样你才知道是不是真的像别人说的这样。

《不列颠少儿百科全书之国家地理》读后感300字


《不列颠少儿百科全书——国家地理》讲了每个国家著名的景点和首都,其中有中国、埃及、比利时……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东南亚国家神庙的吴哥窟。“吴哥”在柬埔寨文中是“都城”的意思,而“窟”则是指“僧院”。吴哥窟的历史已达800年之久,它是世界规模最大的宗教型建筑。还有一个城市就是法国的巴黎。巴黎是欧洲最美丽的城市之一,有许多美丽的古建筑、纪念牌、花园、广场、咖啡馆、林荫大道和桥梁。因为许多上述的景点在晚上都有灯光照亮,因此巴黎被称为“光之城”。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每个国家的主要景点以及很多地理知识。

我要多了解这些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以后有机会出去旅游,不会一无所知。等我长大了,自己有能力了,一定要逐一亲临世界各地,亲身感受各地美景和文化。

《》读后感600字


《》读后感600字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名人的精神是震撼人们的心灵的。这本书里的英雄,不是走遍天下无敌手的江湖豪杰,也不是功盖千秋的大伟人,这里面的英雄具有一种内在的强大的生命力,使他们勇敢地与困难作斗争。贝多芬出身贫寒,他很小就辍学。他的一生坎坷不平,他勇敢的与命运作斗争。他孤独的活着,他惟一的亲人辜负了他,他内心受到沉重的打击,可他还坚强活下来。他没有一个朋友,他就像与世隔绝虽然这位伟大的音乐家一直痛苦的活着却创作了不朽的传世之作,大部分都是他耳聋后创作的。他最后终于战胜命运,战胜疾病,战胜痛苦,战胜听众的平庸,战胜困难和障碍,攀上生命的巅峰。贝多芬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他不肯屈服于命运,他改变了命运,他的精神震惊全世界。米开朗琪罗出生在佛罗伦萨一个比较富裕的家庭。他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艺术功底。他的祖国多灾多难,他眼看外族入侵,人民受到奴役,自己的作品毁于战乱,他受到别人的折磨,他的家族向他索要钱。他一生依附教皇,为教皇做事。教皇为自己树立碑立传,使米开朗琪罗达不到自己的理想。他一生遇到许多困难。他坚持,为了自己的理想,他活到了7多岁。托尔斯泰出生于富贵家庭。他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他有很高的文学天赋。他曾经获得成功,但他蔑视自己拥有的一切。他不肯享受生活,不肯虚度年华,他想要通过照福人类来体现自己生命的价值。他弘扬真正的基督精神,对自由主义的蔑视。作者告诉我们要勇敢的与命运作斗争,只要你不屈服于命运,总有一天你会改变命运。人生就是奋斗,幸福就产生在奋斗之中,命运是自己掌握的。《》读后感600字

《》读后感600字

翻开《》,在首篇的引言中有这样一句话:我们周围的空气多沉重。老大的欧罗巴在重浊与腐败的气氛中昏迷不醒,鄙俗的物质主义镇压着思想,阻挠着F与个人的行动。社会在乖巧卑下的自私自利中而死,人类喘不过气来。打开窗子吧!让自由的空气重新进来!呼吸一下英雄们的气息。

显然,罗曼罗兰要用英雄主义的精神来校正时间的偏差。在罗曼罗兰看来,真正的英雄,真正的伟大是痛苦和孤独的,是自我同无形的抗争。在同一引言中他还说:我称为英雄的并非以思想或强力称雄的人,而只是靠心灵伟大的人。他正是紧紧抓住了英雄为人痛苦的心灵,把战胜苦难作为衡量英雄的一把闪亮标尺,而他的《》就是揭示人类历史上三位苦难英雄的心灵传籍。他们是9世纪德国伟大音乐家贝多芬,文艺复新时期意大利著名雕塑家米开朗琪罗和俄国文坛巨子托尔斯泰。

他在《贝多芬转》的结尾写道:一个不幸的人,贫穷,残废,孤独,由痛苦造成的人,世界不给他快乐,他却创造了欢乐来给予世界;他用他的苦难来铸成欢乐,好似他用那句豪语来说明的那是一切英勇心灵的箴言:用痛苦换来欢乐。确实,用痛苦换来了欢乐正是罗曼罗兰追踪贝多芬一生命运的视野,这句话构成了《贝多芬转》内在的紧张和动人心魄的思想魅力之所在。

是什么支持着贝多芬?是不向皇权低头的品质,是不被金钱收买的决心,是扼住命运咽喉的勇气!正是依靠着这些超凡的精神力量,贝多芬越过了人生的无数个痛苦险峰,达到了人生最清醒的领悟。

这就是罗曼罗兰在《》里留给我们永恒的精神光芒!《》读后感600字

《》读后感600字

《》一书讲述了3位伟人贝多芬、米开朗琪罗、托尔斯泰的一生。贝多芬为人类音乐事业做出了伟大的贡献;米开朗琪罗把纯美的心灵用圣洁的雕塑、绝美的壁画留在人间;托尔斯泰用真理与爱创造了动人的文章。他们一生虽然经历了无数的坎坷,但并未停下为自己的事业奋斗拼搏的步伐。这本书撰写了这3位伟人伟大而不朽的生平。

他们生活的年代虽然不同,但是他们有着同样的遭遇生活的艰辛、精神的痛苦、思想的烦恼,绝望与敌人,还有病魔的一次次来访。命运总是在捉弄他们,但是他们凭着顽强的意志、不懈的努力、不屈不挠的坚持着,熬过了这些坚难困苦。

他们一生追寻着真、善、美,他们为此奉献了毕生的心血,他们用自己永恒的作品向世界表达出他们对人生的崇敬和爱,他们的成功就是因为他们有崇高的信念,伟大的理想。面对质疑他们坚持着真理,面对疾病他们不屈不挠,再大的困难他们都不言放弃。他们为了崇高的信念像猛虎那样难以驯服不向世俗低头,他们对真理不屈不挠的坚持像水滴穿石那样锲而不舍,他们的精神和意志像顽石那样坚不可摧,这样高尚的人格和伟大的思想、持之以恒的精神是我们终生学习的楷模。

《》为我介绍了3位知名伟人的故事,让我明白:虽然他们以前都是等闲之人,但他们之所以成为了3个不同领域的伟人,是因为他们拥有崇高的理想、对人类真挚的爱、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决心,如果我们具备这些品德,我们就一定能够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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