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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秦奶奶读后感5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暑假作文:纪念秦大奶奶——《草房子》读后感之三。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在阅读了作品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怎么才能防止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为此,小编特意呈上“暑假作文:纪念秦大奶奶——《草房子》读后感之三”,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四月的艾草随风哗哗地响着,空气中苦涩的味道略带香气,不能不使人心旷神怡。在这美好的季节里,油麻地小学从桑桑那一代到现在的师生老老少少全都聚在油麻地旁边的那一片艾地上。他们在这里纪念秦大奶奶。

烧化的钱纸屑随风飞舞,暮色中火光忽明忽暗,桑桑双眼噙满泪水,心中默默念着写给秦大奶奶的一封信。

亲爱的奶奶,您好吗?

不知您在那遥远的天国,是否会拥有那一大块金黄色的土地。记得以前,您的一片土地被我们强硬的抢走,可您却只留下那么一小块地。第一次去那块艾地,您柔和的目光里体现出了慈爱,您用那生满老茧的手抚摸我的头发,让我体会出了您对这块土地付出的心血。因为父亲认为您占领了那一块地,认为这样油麻地小学有了缺陷,硬要把您赶出去,我心里很难过,我喜欢您像孩子一样滚来滚去地在苗圃里压着那些楝树苗,喜欢那成片的艾草,喜欢那低矮破烂的小茅屋每当他们把您带走,您又回来时,我又兴奋又担心。

自从您救了同学乔乔,自己落水差点丢了性命,油麻地小学容纳了您。从此学生们最喜欢到你自己搭的小篷屋里去玩,我十分开心,时常玩得忘记上课。从此,您真的彻底融入了油麻地小学,您像士兵一样守着油麻地小学的一花一草一木,不许任何人碰学校的东西。过了一段时间,您认为您该离开学校搬家了,搬进政府给您造的房子。可对学校深深地挂念,眺望油麻地小学成了您通常的动作。而这时,以前一直想把您赶出的老师、校长却十分舍不得了。

不久,您走了,您永远地走了,再也回不来了,仅仅是为了油麻地小学的一个南瓜。油麻地小学全体师生、家长组成了一只庞大的队伍为您送行,我的一撮头发永远地陪伴了您,包括成片成片的艾草、艾地。可这永远不够,我们对不起您,您为了这块付出了多少心血?!几十年部分昼夜的工作,甚至是丈夫的生命!我们为您做的,远远不够。

如果能唤醒您,我宁可叫您一万遍一亿遍奶奶,也不厌倦。

漫天飞舞的纸屑忽然旋转着向上飞去,艾草的芳香也卷着这一份深情,远远飞向属于秦大奶奶自己的天国

四年级:谢徵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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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作文:《草房子》读后感


站在仿佛无垠的田埂上,任凭清风吹着耳边的头发,闭上眼睛,我像是进入了曹文轩老师的小说里。那一幢幢闪着金属光泽的草房子后,是一大片翻卷着阳光的麦浪,在麦浪间,我看见了那个模糊而又年迈的身影??

她,是「艾地」的主人公;她,是一个坚强的老人;她,是秦大奶奶。

她有自己的梦想:想和丈夫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地。他们付出了汗水,没日没夜地干活,终于实现了这个梦想。可惜好景不长,秦大过早地离开了人世。还未等麦子成熟,当地人就为了办学校,夺了她的地。我在对油麻地人生气的同时,也十分佩服秦大奶奶的韧性。她种了许许多多的艾草,把自己埋在对秦大无尽的思念和艾草浓浓的苦味里,可又有谁知道,她的心更苦。

她像一个孩子一样用各种行动抗议着人们对她的不公正,我甚至可以从字里行间感觉到这个老人的无奈,我们也完全可以理解她对当地人的怨恨。可是,当那个学校的小学生不慎落水时,她却勇敢地挺身而出,改变了大家对她一直不太好的印象。

从那以后,她竟然成了这里的守护神。照顾孩子们,关心老师们。在一次次的玩闹中,她变得越来越豁达,成了一个慈祥和蔼的老太太。她爱这里的孩子,也爱这里的一草一木,就是因为太爱,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竟然只是为了一只快坠到水里的南瓜,她掉落水中,就这样离开了她所牵挂的一切。

艾草就像秦大奶奶一样,风雨也摧毁不了她,她有韧性,有毅力,虽然一生都被苦味包里,但她并不因此放弃,虽然从头到尾都不曾留下她的名字,但是她的形象已经深刻地印在我们的心里,她不屈不挠的精神正是我们当代学生所缺乏的。

江苏南京建邺区金陵中学河西分校初二:田云莹

暑假作文:《草房子》读后感之五


亲爱的温老师:

您还好吗?

在夕阳西下时,油麻地的每个人是否还可以听见那首充满哀伤而又刚强的无词歌?小药寮里的药雾还在袅袅升起吗?记忆中的药寮就是这样,总是那样温馨和安详。

曾经的我不爱学习,喜欢四处玩耍,虽然我很顽皮,但我性格开朗,我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平静的生活总隐藏着危机。我生病了,开始大家都认为是小病,我也一样,小时候甚至盼望生一点小病,因为那样可以不用上学,还可以得到一些额外的享受。随着父亲带我去看病的地方越来越远,每一次回来时心事越来越重,脸都变色了,我明白这不是小病了。再后来,我慢慢明白,医生说我会死的,认为我得了癌症。那时我不再是以前那个活蹦乱跳的桑桑了,我心里生出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惧怕我知道我要面临死亡了。我开始懵懵懂懂地想到一个像我这么小年纪的孩子很少有机会遇到的问题:突然就不能看到太阳了。人们都把我当成了会死的人,他们都十分顺从我,只要是我提出的要求,都会尽量满足,连父亲最痛恨做的事打猎,都因我想去而满足了我。虽然这样很满足,但我还是感觉原来好,做一个正常人才是最好的!

这时是温老师您给了我力量。在那个药味缭绕的小屋,您帮我熬药,您给我唱那首哀伤又带着刚强的无词歌,您给我讲您和您奶奶的故事,告诉我别怕。是的,虽然大家都不愿意看到那一天的到来,而我这时居然一点也不再感到害怕。因为在想到这一天的情景时,我的耳边总是飘荡着您唱的那首无词歌,您给了我平静和勇气,让我依然那样美好地去看一切,去想明天。

后来我幸运地遇到了一个高手,他说我得的是鼠疮,为我开了药方。之后的几个月,又是您为我精心熬药。不久后,我的病慢慢好转,再后来,我的病完全痊愈了。我特别感谢您,您把您奶奶唯一留下的东西传授给了我别怕,如果没有别怕这二字,我绝不能坚持挺到现在。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温老师,虽然您不是我的亲生妈妈,但是您教给了我的亲生妈妈也不曾教给我的东西,也是您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在这里,请允许我深情地呼唤您一声:妈妈,我永远爱您!

您的孩子:桑桑

年月日

四年级:徵羽

暑假作文:灿烂的童年——读《草房子》有感


一座座金色的草房子坐落在油麻地;一场场梦幻在孩子们的眼中显出天真;书握在手,让我回到了童年,思绪万千

这本书记录桑桑美好的童年,和他小学六年的生活。桑桑是油麻地小学校长家的儿子,在桑桑即将离开油麻地这一些些金色的草房子时而回忆小学六年的美好时光。这六年桑桑有过感动,有过伤心,有过快乐,有过兴奋等等。呈现出一个小学生的生活、烦恼、心理,而桑桑也成熟了很多。在这六年里桑桑不仅懂得了知识,还认识了许多朋友,有陆鹤、纸月、白雀、杜小康、细马,他们教会了桑桑很多,勇敢、坚强和大胆去爱

在这本书里,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陆鹤。

陆鹤是一个十足的小秃子,所以油麻地的小孩都叫他秃鹤。就因为陆鹤是个秃子,他时常感到自卑和苦恼;就因为陆鹤是秃子,学校的许多活动他都不能参加;就因为陆鹤是个秃子,他成了所有同学的笑柄。但有一件事同学们彻底改变了对他的看法。那是春节的文艺汇演,而每次都取得好成绩的油麻地小学也准备了节目,然而在他们准备的节目《屠桥》中的伪军连长是个秃子,没有合适的人选,于是陆鹤便试了试,没想到到汇演的那天,油麻地小学的表演得到了许多人的好评。可就在表演过后,同学们找不到陆鹤了,而此时的陆鹤哭了因为陆鹤不再受人笑话,而是得到了掌声;因为陆鹤不在自卑,而是得到了真正的自己,所以他哭了,留下了自豪的泪水

在桑桑离开油麻地时,他流下了难过、不舍的泪水,也许是舍不得朋友;也许是舍不得这一片片草房子;也许是舍不得老师

在这片金黄色的土地上,一群乡村孩子快活的成长。他们没有繁重的作业压力,他们没有各种电子产品,他们没有我们所拥有的科技。但他们永远都比我们多了快乐,多了童真,多了幸福。我喜欢寂静的山村,没有吵闹,没有压力,没有烦恼,只有自己一个人,没有人可以找到自己

每个人,都有童年,童年的故事是说也说不完的。

记得夜晚,我们调皮的拉着父母给我们讲故事、看星星、摘月亮。白天,我们又一遍遍问着十万个为什么。曾经,认为长大是一场永远不会醒来的梦;现在,认为童年是一场短暂的梦。或许,我们早已失去以往的天真,或许,我们早已看透离合悲欢,又或许,成长中我们经历了太多太多

还是喜欢看夜空,像小时候一样,和小伙伴拉着手,指着天上最亮的星,说,那是属于自己的。因为黎明的到来,童年的故事也完成了结局,画上了句号。那日夜空,永远在脑海中形成一幅永不会消逝的图画。年少的我们,轻狂、浮躁,失去了才会懂得珍惜,让那童年的记忆,悄悄从指缝间溜走,不留痕迹,只留下背影的回忆,让你慢慢思念

童年的星,挂在空中,永远那么美丽

六年级:张玉涵

暑假作文:秃鹤的告白——《草房子》读后感之一


时光飞逝,岁月如梭,与其他孩子一样,我也在成长,有了自己的人生、命运。你永远想不到,我秃鹤,哦,不!陆鹤成了油麻地小学的校长。站在桑乔校长曾经最喜欢站立的位置,望着那些活蹦乱跳的孩子们,我似乎又回到童年

小的时候,不知道在意我的秃头。大家喜欢摸我的头,我也无所谓,还欣然接受,顺便贪点小便宜,让别人拿东西交换。可是有一天,我突然想到什么,我觉得我与同学们不太一样,我的秃头是那么醒目,我开始恨摸我头的人了,也不希望任何人去注意。屠夫丁四用一块极好的肉来换摸我的头,可我抵抗住自己的最爱肉的诱惑,将那块肉毫不留情地丢进了尘土。

父亲也理解我的心情,到处为我寻找偏方治疗我的秃头,特意为我买了生姜来擦我的头皮。我心理难受极了,又有一点点小兴奋,因为我希望真的能长出头发来,我不想与众不同。可最后没什么效果,后来父亲为我买了一顶帽子来遮掩我的秃头。

当时的桑桑是个很有创意的男孩,常常突发异想,做一些常人所不能及的事情。他也喜欢成为大家注目的焦点,在一个大热的夏日,他穿着肥大的棉衣、厚实的棉裤,戴着大棉帽子,真令人惊讶。在他正得意洋洋时,我来上学了。杜小康看见了我,并叫了我,我刚好戴着帽子,同学们就围着看我,感觉好奇怪啊。可没想到这就惹了祸,我抢了桑桑的风头,遭到了桑桑的报复。桑桑叫阿恕把我的帽子挂在旗杆上。万般无奈下,我只好向桑桑妈妈告状。

虽然桑桑向我道了歉,但我的自尊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所以我选择与大家为敌。后来,油麻地小学会操,蒋一轮老师不许我参加,最后在我再三恳求下才让我参加,而且要我戴帽子。而帽子已经是我的敌人了,蒋一轮老师又一次摧残了我的自尊。我决心报复油麻地小学和同学们对我的轻视和不尊重。会操当天,我把帽子甩开了,整个油麻地小学的同学们乱成一锅粥

可我的行为对大家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从此,我被大家孤立了,无论我怎么努力地用行为求得大家的原谅,也没有什么效果。

直到那一场文艺汇演。剧本《屠桥》里的伪军连长是个秃子,演戏的柳三下不是秃子,他用猪尿泡套在头上来化妆,可猪尿泡接二连三的爆了。就在大家一筹莫展时,我想到用自己的秃头完成对自己救赎。我让桑桑带了一封信给桑乔校长,就这样演上了伪军连长。那段时间我发了疯似的排练,因为我知道,我欠油麻地小学和同学们一个奖。演出那天我很投入,演出十分成功。

演出之后,我心理充满了委屈,一个人静静走到小镇码头,望着那被月光照得波光粼粼的河水。桑桑和同学们找到了我,我和同学们一起哭了。那时,我就在心里暗暗发誓:我要成为油麻地小学的校长,我要和我的老师们撑起一片幸福的蓝天,让孩子们快乐成长。不管他是不是秃头,或者有其他与众不同的地方,在我的学校里,都要让他们和其它孩子一样,感受不到差别,因为大家都有这样的权利,不受歧视,拥有自尊。

四年级:谢徵羽

暑假作文:纸月的回忆——《草房子》读后感之二


今日正是中秋节,那轮金黄色的圆月,似乎比天上所有星星聚集起来的还要亮,圆月用它的光芒照亮了我记忆中的童年。问我是谁?我是纸月。离开油麻地小学很长一段时间了,但我无时无刻不再怀念着那段岁月,思念着那里的人们

我出生在板仓,妈妈生完我后,就不知什么原因,跳河自杀了,我是被外婆带大的,我也不知道我的爸爸是谁。

一切都很正常,我一直和其他孩子一样玩耍、成长,虽然经常被大家嘲笑是个无父无母的孩子。有一天,在回家时,我听见了风铃那清脆的声音,再仔细一听,又有一种乐器在响,似有似无,仿佛天籁之音,乐曲让人听着很迷茫,弹奏的人好像在等人。这曲子有着迷惑、让人无法抵抗的魔力,把我吸引着。顺着乐曲飘来的路,我看见了一座寺庙,寺庙大门顶上有一块匾,匾上写着三个苍劲有力的大字:浸月寺。里面坐了一个僧人,他看起来很年轻,他看见了我,把手示意我进来,本来我是准备摆手不进去了,可他的笑容里充满了亲切与慈祥,让我无法拒绝。他竟然知道我叫纸月,知道我所有的身世,他还平淡地告诉我,他是我父亲。可不知为什么,我一点也不惊讶,莫非是因为他眼睛里流露出的只有父亲才拥有一点深爱?后来,我才知道父亲就是人们所说的慧思和尚,父亲的身世离奇,只有我知道他曾经是个教书先生,他和母亲相爱,后来母亲受不了世俗的压力自杀了,父亲就去当了和尚。以后,我不再去玩了,而是每天都到父亲这儿来,他教我写字、背书

因为在板仓有人欺负我,所以外婆带我去油麻地小学读书了,我在油麻地第一个认识的就是桑桑,他养了一群白鸽,白鸽雪白雪白,第一次见到它们时,它们就炫耀起自己的飞行本领。桑桑便带着我们去找桑乔校长,我成功地在油麻地小学就读了。

和同学们熟悉是件很容易的事情,可跟桑桑说话却是一件很难的事情。我第一眼望见桑桑,就对他有点好感,可不能说我没与他说过话,因为我时刻用眼神和他交流着。原本在油麻地小学生活的很愉快,可一天早上,我在上学时,刘一水他们又来了,以前就是他们经常欺负我。从此,为了躲他们,我上学天天迟到,好几次被蒋一轮老师批评了。那天,刘一水又在岸边等我,那是我的必经之路,我只好避开他们,他们见我走就快速追来,就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桑桑出现了,虽然刘一水比他强壮很多,他还是勇敢地和刘一水较量了一次,虽然桑桑被打得鼻孔出血,刘一水也被他撞下了水从此我又可以安心上学了。

有一天下了大暴雨,我没办法回家,桑桑母亲把我留下来。屋子里烧了炉子,火红红的照暖了整个家,我和桑桑妹妹柳柳睡在一张床,我给她读了很多诗,她给我讲桑桑的趣事,她把我当成了姐姐,我也把她当成了妹妹,那一夜,我第一次体会到了家的温暖。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后来相依为命的外婆去世了,我该和父亲回家乡了。我感到十分痛惜,在桑桑病重的时候与他分别,我把我的书包送给了桑桑。回浸月寺的路上,我看见了桑桑,我们一直对望着,我有一种想哭的感觉。现在想起,我感觉我真笨,为什么不与桑桑直接告别呢?直到现在,我失去了与桑桑的联系,不知道他是生是死,身在何处

我童年里最快乐的时光是在油麻地小学度过的。我感谢桑乔校长的豁达大度,让我在油麻地小学就读;感谢桑桑母亲的慈祥宽厚,让我这个没妈的孩子体会到了母爱和家的温暖;感谢柳柳的温柔乖巧,她像我的妹妹一样,让我体会到了做姐姐的快乐;感谢桑桑,一个像小男子汉的桑桑,他用他稚嫩的双手,为我撑起了一片小而坚实的天地感谢油麻地所有善良的人们,是他们的爱心,让我这样一个孤儿,在世俗的夹缝中,像他们的孩子一样健康成长。

四年级:谢徵羽

值得参考!奶奶生日致辞之三


尊敬的各位长辈、各位来宾,妹德森俺得杰特闷:

大家中午好!

又是一年春来到,满堂宾客哈哈笑。奶奶七十齐相聚,恭祝大家新年好!姜雨欣在这里给大家拜年啦。对大家百忙之中来参加奶奶的生日宴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七十年的风风雨雨,奶奶一路辛苦一路汗水的走过。奶奶像牛,吃的是草,挤得是奶,付出自己的心血撑起这个幸福的大家庭。奶奶像太阳,燃烧自己的青春温暖了我们几代人。在这里,请允许我代表孙辈们真诚的对奶奶说一声:奶奶,您辛苦了,我们永远爱您!在这里,我郑重承诺,我一定在奶奶的精心呵护下,在爸爸的正确领导下,在妈妈的谆谆教导下,坚持努力学习,坚持勤劳勇敢,坚持健康生活,为奶奶、为爸妈、为自己、也为我们这个大家庭,创造一个美好而又辉煌的未来!在这里,我也真心的祝愿奶奶:生日快乐,寿比南山,福如东海,笑口常开!也祝在坐的各位:身体健康,心情舒畅!工作顺利,万事如意!谢谢,三克油!

还有,我爸爸说了,略备薄酒,不成敬意,还望海涵,请各位亲朋好友开怀畅饮吧!谢谢!

暑假读《草房子》有感


今年暑假我有幸读了《草房子》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大名鼎鼎的曹文轩,这是一部长篇小说,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桑桑的小男孩。书中主要写了小男孩桑桑的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小学六年时光,这其中的酸甜苦辣,全都一字一句的记录在书里了。这本书感情丰富,内容波涛起伏,它究竟是怎样的一本书呢?就让我来告诉你吧。

这本书不但内容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书中的人物尤其让我铭记在心,比如,秦大奶奶、桑桑、杜小康、陆鹤……

秦大奶奶原来是学校里的“全民公敌”,但后来又成了学校里的“英雄人物”。就仅仅因为一只南瓜,她就奋不顾身的跳下水,救一只麻油地小学的南瓜,她却把它当成了宝贝似的,不顾自己的安危,跳下水去捞,最终不省人事,我钦佩秦大奶奶的这种精神!

桑桑在六年的小学生后里,从一个天真、顽皮的小孩渐渐长成一个成熟懂事的少年。他打童年不是只有快乐,他也有过痛苦和绝望,他得过一种怪病,脖子上长了一个大肿块,使他疼痛难忍。他和爸爸走遍了大大小小的医院与诊所,吃遍了无数苦药,最终战胜了邪恶的病毒。在这灰暗的几个月里,他变得懂事坚强,不那么看重名利与得失。

杜小康的生活更有戏剧性的变化,从原来的全村首富,一夜间变得负债累累。一个整天穿的干干净净的孩子,过着无忧无虑、有求必应的生活,优异的学习成绩,口袋里时常有各式各样的零食,即便做游戏也往往是将军、司令等领袖人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优裕的生活在一夜间毁了,因为父亲生意上的失败,致使他的优越感完全丧失。假如是我都无法承受这一切,但杜小康勇敢的承受了这一切,并且在学校门口还摆起了小摊。

陆鹤是一个秃顶的孩子,常常被孩子们叫成秃鹤,自尊心受到了伤害,陆鹤用他特有的方式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和尊重,他有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当学校文艺演出缺少一个秃头的演员时,他承担了这个重要角色,并且演的一丝不苟、活灵活现。

读完这本书,让我感觉非常有趣,故事幽默风趣,我觉得它很“接地气儿”,有时引人大笑,有时令人深思,有时给人启示,正因为这些,我经常看的津津有味,我喜欢这本书的作者,喜欢它的内容,喜欢他的人物,被桑桑、杜小康、陆鹤他们开朗、可爱、活泼而感动,被秦大奶奶的朴实善良而震撼!

你有没有喜欢《草房子》这本书?我觉得它是一本值得我珍藏的好书!

暑假作文:暑假读后感


记得有一位名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是呀,一本好书可以铸就我们的未来,因此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

现在来想想看,书柜里的书中,你认为哪一本是你最喜欢的书呢?如果你问我的话,我会肯定的对你说这本《鲁宾逊漂流记》。

虽然这本书很普通,但它总是会激起读者的一番热情,而且有一股让人想继续读下去的好奇。。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出生于英国中产阶级家庭的人---鲁滨逊。从小,他就有漫游四海的雄心。一天,他觉得自己是该出去闯了,于是便悄悄地离开了家乡,开始了自己第一次冒险生涯。在经过一些奔波后,他开始有点想家,于是在1686年,鲁滨逊离开了自己苦心经营的海岛,带着一个名叫星期五的仆人回到了早已阔别35年的家乡。到家后,他发现父母早已逝世,只剩下两个妹妹和两个侄子。他在家又没待多久,又来到巴西的种植园,到那他才发现,原来还有一些忠实的朋友一直为他保管着钱财。后来,他又到英国成了家,有了三个孩子。几年后,他的妻子逝世,伤心之余,他心中又燃起了冒险的雄心,便又一次航海经商。鲁滨逊在路经曾住过的荒岛时,发现岛上的人很兴旺,一片繁荣景象。他满意地离开了小岛,继续着冒险的征程

读了这部作品,我感想颇多。鲁滨逊这个形象是上升时期生机勃勃的资产阶级的典型,体现的资产阶级的思想和他们的阶级本质。他具有顽强奋斗的意志力,在困难面前不悲观和绝望,也不对生活抱怨任何实际的幻想,而是脚踏实地去战胜困难,用行动去实现目标。他是一个具有冒险精神的资产者,还是一个敢于追求理想的殖民者。

这,就是这部作品给我的感受。看来认真地读一本书,它终会给你意想不到的结果,因此,我们一定要读好每一本书,领会书中的韵意。

重庆巴南区重庆市清华中学初二:冒晓妍

暑假作文:暑假读书


在暑假里,我在书的长河中遨游着。书带给我的快乐数不胜数,渐渐地我爱上了读书

昏黄的灯光依旧亮着,房间里氤氲着书卷的淡淡馨香。几只飞虫围绕着灯光,对于它们来说,明亮的灯光就是它们的理想乐园,是它们最终的休憩地。为了那片明亮,奋不顾生。而我宁愿成为一只小小的飞蛾,为了那份简单的崇拜,飞向吸引我的某个光源,一切安宁。

从幻想的世界里抽身出来,面前还是堆积如山的书本、参辅书,我常常在思考,何时才能从书海中抽离,让呆滞的大脑得到片刻的休息。我明白爸爸妈妈在暑假里,给我报补习班,但是读书不是强制的,是自发的,是喜欢,所以爱读书。

读书不是为了追名逐利,读书是艺术。

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枯燥烦闷时,读书能使我心情愉悦;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我的心,让我看清前路;心情愉快时,读书能让我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我更加享受生活。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我坚信,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使人感到未来的希望。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我喜欢在一个晴朗的午后,端上一杯香茗,在缕缕轻雾中捧起一本书,品着茶香,嗅着书香,反复咀嚼,品味着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阳光温柔又钝重地洒下,透过皮肤一丝丝进入血液。伴随着书本里文字的起伏跌宕,我的心暖暖的,暖暖的。阳光把我的轮廓晒成金黄,混合着这慵懒的时光,酿成记忆。

与书为伴,我徜徉在文字的乐园里,翻看,也倾听,倾听文人墨客的浅吟,倾听崇高灵魂的低唱。

我熄灭昏黄的灯光,在一片黑夜里寻不到飞虫的身影。在一团黑色的迷雾中,我看到自己蜕变成一只小小的飞蛾,飞向那片明亮的书海

五年级:苏柳

暑假作文读后感


暑假作文读后感范文一

时间像一条奔流的小溪,不管遇到什么阻碍,它总会匆匆向前,永远不停留。在你不经意间,它也会悄悄流逝,再不回头。 题记

懒懒地坐在沙发上,拿起身旁的这本书《偷时间的贼》。呵,多么有意思的书名,一定是个很有趣儿的故事。正想着,双手就情不自禁地翻开了书页。

暑假里,欧皮皮约了几个好伙伴去公园里玩,偶遇白头发白胡子白衣服的神人白爷爷。白爷爷发现了欧皮皮与伙伴们身边偷时间的贼,便派出小福尔摩斯周睿奇去把这些看不见又抓不着的贼捉拿归案。于是,周睿奇来到伙伴们的家里,一一抓到了各种各样的偷时间偷快乐的贼,解决了大家的烦恼。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轻轻地合上了书,回想着故事里的一个个精彩片段,思考书名的意义。滴答,滴答钟表里的指针始终在转动。我看了一眼,天哪,在完全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我竟然不知不觉地看了大约一个上午。不过,我很庆幸,这一段时间,我没有浪费,而是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我获得了一笔精神上的财富。

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话,也深深触动着我的心。在正确的时间里干正确的事,就不会错过一切该去珍惜的东西。

同样一分钟,我们可以去打电脑,也可以去认认真真地读一篇课文。那边更有价值?一边是玩耍,而失去了可以得到的知识,另一边是学习,则恰恰取得了知识,更有意义。所以,明白这些的人们总是常常跟时间赛跑,争取任何一个能够学习的机会。不明白这些的人,总是想起该做的事情时,已经晚了。

时间就是金钱,我会永远记住这句话,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在一定的时间里,会一心一意去做该做的事,不浪费一寸光阴,珍惜时间,不让自己后悔。

下定决心,我匆匆把看完的书放回书柜,写下读后感,我想,这也应该是一件正确的事。

暑假作文读后感范文二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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