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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利亚特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3-03-12 来源:互联网

伊利亚特读书笔记1000字8篇。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可以有所提高,所以我们要多读书,在读过作品后,我有很多前所未有的想法。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该由谁去评价呢?下面栏目小编为您带来了“伊利亚特读书笔记”的相关内容。

伊利亚特读书笔记 篇1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主要围绕英雄阿基琉斯的两次疯怒展开,全篇一开始交待残暴、贪婪的阿伽门农王在一次议会中引发了卓越的阿基琉斯的愤怒,接踵而来的一系列事件又催发了特洛伊人最勇敢的赫克托尔杀死了阿基琉斯的同伴,如此激发了阿基琉斯的第二次愤怒,最后以阿基琉斯为同伴报仇,愤怒平息而收尾。

如此看来统领全篇的是阿基琉斯的两次愤怒,但是从荷马所叙述的一系列事件来看,左右了阿基琉斯愤怒的却是至高无上的神明——宙斯和赫拉的的内斗引发了神与神,神与人,甚至人与人之间的残酷战争。这是受那个时代神化传说的局限,并非出自荷马的意愿。

从目前的观点来看,特洛伊战争的导火索是海伦,一个貌美如天神的女人引发的。但从《伊利亚特》的情节来看,荷马似乎否定了特洛伊战争的导火索是海伦引发的,相反,他认为引发这场战争的罪魁祸首是至高无上的神明蒙惑了阿伽门农王的头脑,从而触发了阿基琉斯的愤怒,使得特洛伊人有机可趁。其实,那根本就不是神明的意旨,而是残暴的统治者,是他们为了各自的利益而纷争不断,这点我们可以从史诗中找到。当然,那个时代的人通常把统治者视若神明,以至于到了今天都有很多学者认为特洛伊战争是为了一个女人而爆发的,其实大错特错,也是荒唐可笑的,甚至一些学派,如精神分析法也为此奠定了理论基础,说来更是让大家啼笑皆非了。

事实上,特洛伊战争之所以会爆发,无非就是当时的统治者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为了统治更辽阔的疆土,联合各方的首领,而他们又各怀鬼胎,且都想从战争中捞到好处,或者说是得到战利品。攻城略地,洗劫一空,占为己有,同样,那个时代的英雄也是如此,抢夺肥沃的土地,俘虏他国的人民,让他们成为自己的奴隶。往往把战争美化的是那个时代的文人。然而,荷马却没有,他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战争的惨烈和残酷,英雄战死沙场,妻离子散,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他以悲天悯人的叙述力,感动了无数的读者,这就是荷马史诗最吸引人的地方,也是对后世的一种警告,他恸哭着一次次告诉后人,战争的血腥和残酷。

荷马史诗所要表现的主题思想是复杂的,这是几经转手、改编造成的,《伊利亚特》并非出自荷马一人,所以根据书中的某些内容,很难断定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但我们不难发现荷马在歌颂英雄无畏的同时,也提出了鲜明的.反战立场。

荷马史诗最精彩的地方就是包罗万象的比喻了。其中,用真实的生活作形象的比喻,让人耳目一新。比喻中,诗人为读者展现了那个时代人们的文化、生活、习俗等各式历史图景,带有浓厚的乡土气息。尤其第十八卷写匠神赫菲斯托斯为阿喀琉斯制造铠甲的经过,诗人用了长达150行的诗句来描写阿喀琉斯盾牌上的图画,那上面反映了那个时代日常生产劳动的情景及诸多细节,其中包括大自然的景色,农村和城市的风光,战争、婚礼和宴会的情景,竞技场上的表演,等等。

荷马在塑造人物形象方面是栩栩如生的,常常把战场上英雄之间的搏斗比作狮子、野猪同猎人、猎犬之间的搏斗。诗人善于描写战争,场景宏大,尤其是特洛伊人放火烧阿开亚人的战船,两位埃阿斯力战赫克托尔及众特洛伊将士登船那一幕,让人惊心动魄,如临其境。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对后世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这在以后的史诗中都能感受到,如《埃涅阿斯纪》、《失乐园》等。

伊利亚特读书笔记 篇2

当我合上《伊利亚特》这本书时,我陷入了沉思。这本书太精彩了,内容也太博大了,它再次向人们展示了当年那场惨烈壮观的战争场景,怪不得被称作不朽的伟大史诗呢。很久很久以前,当这个世界上还只有神话中的英雄种族时,在爱琴海的东岸,有一座由国王普里阿摩斯统治的特洛伊城。由于神灵们的怨恨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争斗,原本繁荣富强的特洛伊城却注定要遭受一场旷日持久的恶战,为此无数英雄倒在了它的城墙下,这其中有进攻方阿开亚人,也有防守方特洛伊人。最后,特洛伊被一场大火烧成了灰烬,几乎所有的特洛伊勇士都壮烈地为国捐躯。这就是本书描写的特洛伊战争。可是,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场可怕的悲剧呢?----这可能令人难以置信。首先,我要从一场婚礼开始讲起。就在位于爱琴海另一边的佩里翁山上,埃阿科斯的儿子珀琉斯与海神的女儿忒提斯结婚了。这场婚礼是在马人喀戎的洞外举行的,所有的神灵都来参加了婚礼,除了不和女神厄里斯。因为宙斯不赞成邀请她,免得出现纠纷和争吵,这反而成了特洛伊战争的导火索。厄里斯因为没被邀请,所以非常生气。当婚礼的庆典接近尾声,赫拉、雅典娜、阿芙洛狄特三位女神正在愉快地聊天时,厄里斯将一个金苹果扔在了三位女神的脚下,三位女神看到地上的金苹果,都十分惊讶,珀琉斯走了过来,弯腰把地上的苹果捡了起来,说:上面写着几个字----献给最美的女神。话音一落,三女神就开始争吵起来。于是,原本快乐的婚礼就在吵架中结束了。看,为了谁最美,女神们都闹翻了。最后,宙斯让特洛伊国王普里阿摩斯的儿子帕里斯去决定金苹果给谁。赫拉许诺财富和地位,雅典娜许诺勇敢和聪明,都没有打动帕里斯。打动帕里斯的是阿芙洛狄特许诺的人间第一美女----海伦。美的力量多么大!就这样,帕里斯将金苹果放到了阿芙洛狄特手中,另外两位没得到的女神发誓要报仇:特洛伊城在劫难逃。帕里斯王子来到斯巴达,和国王墨奈劳斯的妻子王后,最美丽的海伦相爱了,并在阿芙洛狄特的帮助下带着斯巴达的财宝和海伦一起逃回了特洛伊。于是,战争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墨奈劳斯的哥哥阿伽门农率领希腊联军去攻打特洛伊,最强将领是阿基琉斯,最聪明狡猾的是奥德修斯。特洛伊方面则由普里阿摩斯的另一个儿子,帕里斯的哥哥,伟大勇敢的赫克托耳做统帅。最值得一提的当然是阿基琉斯。因为《伊利亚特》就是从阿基琉斯的愤怒开始写起的。阿基琉斯是海洋女神忒提斯的儿子,他小时候就在冥河的河水里泡过,所以除了脚踝浑身刀枪不入,而且他还有火神赫菲斯托斯打造的盾牌。最不可思议的是,他明明知道自己如果参战,就一定会死,但他还是要勇敢地参战,真是视死如归啊!接着,让我来分析一下阿伽门农。他拥有宙斯的权杖,所以成为阿开亚人的首领,但他却滥用权力,把属于阿基琉斯的女奴和战利品扣下,占为己有。为此惹怒了阿基琉斯,差点造成阿开亚人全军覆没。还好,他知错就改,听从了奈斯托尔的劝告,向阿基琉斯赔礼道歉,请他重新披甲上阵。最终,依靠木马计,取得了胜利,夺回了海伦。这使我想到了现在的反腐----拥有权力,可以做好事,但滥用权力会导致严重的后果。知错就改,才有挽回的机会。在读整本书的过程中,我一直在思考着一个问题:只是为了争夺谁最美,只是为了夺回一个美丽的女人海伦,就进行一场长达十年的战争,这,值得吗?读完了书,我觉得自己找到了答案:美的力量是惊人的,是难以抗拒的,为了美,为了公平和正义,即使付出宝贵的生命,也是值得的,这就是希腊精神,一个崇尚美,崇尚英雄的民族的精神。

伊利亚特读书笔记 篇3

“你们应当记住的是我在那火光中的模样。战败者赫克托尔,你们应当记住的是他立在希腊战船的船尾,被烈焰包围的模样。被阿基琉斯杀死、拖在战车后沿特洛伊城墙绕城三圈的赫克托尔,你们应当记住的是他身披银铜盔甲,容光焕发庆祝胜利的模样。”

这是意大利作家亚历山德罗·巴里科在其根据《伊利亚特》改写的《荷马,伊利亚特》中在赫克托尔放火烧毁敌船后为他安排的一段独白。火烧敌船是赫克托尔在特洛伊战争中的巅峰时刻,在这场战斗中,他一往无前、杀敌无数,直至最终获胜。这的确是值得人们记住的英雄时刻,可是赫克托尔不知道,在他“充满热望”“勇猛攻击”,以为可以一举击败敌军之时,他毁灭的命运早已注定,而这暂时的胜利巅峰只是宙斯的安排,为的是让阿基琉斯获得更大的荣誉。

特洛伊战争中,神明对赫克托尔不可谓不眷顾。在进攻希腊战船的过程中,宙斯命令对抗特洛伊人的波塞冬退出战场,让阿波罗在赫克托尔在受到大埃阿斯的攻击后将他救活过来,并使他避开透克罗斯的箭矢。之后阿波罗甚至帮助赫克托尔杀死了帕特罗克洛斯。但这眷顾是有条件的,那就是赫克托尔注定将死于阿基琉斯之手,没有神祇能够改变他早已编织好的命运。也正是因此,当宙斯用天秤称量赫克托尔与阿基琉斯的命运,赫克托尔的一侧滑向哈得斯的冥府时,阿波罗果断地放弃了保护他。

但赫克托尔的一生并非只是命运的玩物和众神的棋子。当没有神祇在场时,特洛伊第一勇士赫克托尔真实的样子方才得以展现在读者面前。

战场上的赫克托尔是一名令敌人畏惧的战士,在史诗中,他的名字第一次出现便是在阿基琉斯表达自己“愤怒”之时:“总有一天阿开奥斯儿子们会怀念阿基琉斯,那时候许多人死亡,被杀人的赫克托尔杀死”,足见英勇的赫克托尔在希腊联军中的震慑力。对祖国的爱与责任使赫克托尔一向冲杀在阵前,即便是在接受弟弟赫勒诺斯的建议回城通知母亲向雅典娜献祭时,他也一直心系战场,先后拒绝了母亲、海伦和妻子安德罗马克的挽留。

赫克托尔在城楼上与安德罗马克道别的情节是史诗中少有的充满温情的片段之一。他已预料到特洛伊城将会毁灭,他关心父母兄弟与特洛伊人的命运,更不忍见到妻子遭受苦难,“但愿我在听见你被俘呼救的声音以前,早已被人杀死,葬身于一堆黄土”。最令人动容的细节是,赫克托尔年幼的儿子害怕父亲威武的头盔,赫克托尔与妻子见状莞尔,而后他便摘下头盔,亲吻儿子,并向众神祷告,希望儿子将来能胜过自己。最后,赫克托尔劝妻子不要过于悲伤,要她回家去,因为“打仗的事男人管,每一个生长在伊利昂的男人管,尤其是我。”赫克托尔是位好丈夫、好父亲,但作为普里阿摩斯王的长子和特洛伊人的英雄,在国家危难之时,他没有留在妻儿身边,而是选择了为国而战。

赫克托尔的柔情并不只体现在与妻儿在一起时。他的温柔掩藏在勇猛的进攻和狠厉的话语之下,却会在战场之外流露出来。看见帕里斯避战不出,赫克托尔严厉斥责对方的怯懦,却也在帕里斯披甲赶来时表示欣慰和鼓励。他称赞帕里斯的勇敢,也责备帕里斯此前的疏懒,说自己听见特洛伊人说帕里斯的“可耻的话”感到悲伤,同时告诉帕里斯“这些事日后可以补救”,只要神明让他们能够在将敌人赶出国土后在家中献祭——哪怕他已预料到特洛伊将会毁灭。很难说清赫克托尔是对保卫国家还存有希望还是说这些话来鼓励帕里斯,或许二者兼而有之,但明确的是,他虽然因帕里斯给国家带来灾难而感到愤怒,却并未让这愤怒压倒手足之情。更重要的是,赫克托尔虽然责备帕里斯躲避战斗,却从未指责过被其他人认为是红颜祸水的海伦,还在其他人向海伦发难时出言劝说,这足以表明他的善良。在危难时刻,赫克托尔没有简单地归咎他人,而是负起了自己的责任——相应地,也要求帕里斯负起他的责任。

如果说要明白赫克托尔的温柔才能认识到他的坚定,那么同样,要知道他的胆怯才能理解他的勇敢。

虽然是特洛伊的第一英雄,但作为一个凡人,赫克托尔依然会感到害怕,这是他与无所畏惧的女神之子阿基琉斯不同的地方。作文在第一次对阵大埃阿斯时,面对魁梧强大的对手,他的心“在胸中加快悸动”,但他没有逃跑,“因为是他发出挑战”。史诗中也曾不止一次提到过,赫克托尔面对敌军的凶猛攻势想要退却,在战友的责备和激励下才又重新开始作战。

赫克托尔最糟糕的时刻是在面对复出的阿基琉斯时转身逃离,被对方绕着特洛伊城墙追了三圈。但如此怯懦的表现能说明他不勇敢吗?如果他是个懦夫,就不会不顾父母的苦苦劝说、坚持留在城门外等待向他冲来的阿基琉斯。在这段等待的过程中,他经历了复杂的心理活动:他知道自己此前因为坚持不撤军而折损了军队,愧对特洛伊人,也明白假如他卸下盔甲试图与阿基琉斯讲和,对方也只会无情地将他杀死,因此,他决心独自留在城外面对最强大的敌人。

但赫克托尔的这些畏惧和顾虑,在他意识到阿基琉斯有雅典娜相助、自己却孤立无援的时候,都已经不再重要。赫克托尔发现自己受到雅典娜的蒙骗,是一个重要的悲剧性转折点,在这一瞬之前,他还以为凭借自己的武艺有机会能杀死对手、为特洛伊除掉最大的灾祸,而此刻却明白了自己必死无疑。但在这关键的一刻,他却没有再逃离。“命运已经降临。我不能束手待毙,暗无光彩地死去,我还要大杀一场,给后代留下英名。”他已知晓自己无法逃脱毁灭的命运,却依旧拔出长剑扑向阿基琉斯。在这一刻又有谁能说赫克托尔是个懦夫?他曾经害怕过,但他选择了不退缩。于是,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留给世界的是英勇进击的姿态,“有如高飞的苍鹰”。

所以,赫克托尔,我不愿像巴里科所写的那样只是记住你火烧敌船的胜利模样。凡人的战争是神祇之间的博弈,英雄的成败是命运织就的幕网,奥林波斯山上的众神导演了这场由命运女神写好脚本的悲剧。而你,赫克托尔,在阿基琉斯撼动天地的愤怒中,你成了他荣誉之路上的铺路石,因为他是受神明宠爱的女神之子,而你只是一介凡人。可是,真好啊,“神样的”你只是凡人,所以在众神操纵的战争胜败之外,你拥有与你的头盔一般闪亮的人性。我要记住的是你在城楼上与妻儿话别时的模样,是你独自在城门外等待对手的模样,是你最终决定挥剑出击的模样——那时候没有神明站在你这一边,而你的温柔、你的勇敢,都只属于你自己。

伊利亚特读书笔记 篇4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主要围绕英雄阿基琉斯的两次疯怒展开,全篇一开始交待残暴、贪婪的阿伽门农王在一次议会中引发了卓越的阿基琉斯的愤怒,接踵而来的一系列事件又催发了特洛伊人最勇敢的赫克托尔杀死了阿基琉斯的同伴,如此激发了阿基琉斯的第二次愤怒,最后以阿基琉斯为同伴报仇,愤怒平息而收尾。

如此看来统领全篇的是阿基琉斯的两次愤怒,但是从荷马所叙述的一系列事件来看,左右了阿基琉斯愤怒的却是至高无上的神明——宙斯和赫拉的的内斗引发了神与神,神与人,甚至人与人之间的残酷战争。这是受那个时代神化传说的局限,并非出自荷马的意愿。

从目前的观点来看,特洛伊战争的导火索是海伦,一个貌美如天神的女人引发的。但从《伊利亚特》的情节来看,荷马似乎否定了特洛伊战争的导火索是海伦引发的,相反,他认为引发这场战争的罪魁祸首是至高无上的神明蒙惑了阿伽门农王的头脑,从而触发了阿基琉斯的愤怒,使得特洛伊人有机可趁。其实,那根本就不是神明的意旨,而是残暴的统治者,是他们为了各自的利益而纷争不断,这点我们可以从史诗中找到。当然,那个时代的人通常把统治者视若神明,以至于到了今天都有很多学者认为特洛伊战争是为了一个女人而爆发的,其实大错特错,也是荒唐可笑的.,甚至一些学派,如精神分析法也为此奠定了理论基础,说来更是让大家啼笑皆非了。

事实上,特洛伊战争之所以会爆发,无非就是当时的统治者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为了统治更辽阔的疆土,联合各方的首领,而他们又各怀鬼胎,且都想从战争中捞到好处,或者说是得到战利品。

伊利亚特读书笔记 篇5

英雄史诗,有时间再听一次。

荣誉,声名,出身,家产,是当时人们最重视的东西,对光荣的英雄梦想的追求,甚于生命本身,为了勇气、荣誉和美名,一个个骁勇的神的和凡人的儿郎,纷纷奔赴并丧命于血腥残酷的战场,他们人生的全部意义就在于此,生命于荣誉面前,轻如鸿毛!

那是人类的年少时代,率性纯粹,血气方刚,体魄强健,思维敏捷,神勇过人,同时充满了无知、冲动、欲念,无论是人还是神,他们用生命和灵魂谱写了神话。

神与凡人,英雄与懦夫,男与女,无一例外地兼具了各种人性的优点和缺点,这一特质贯穿人类的历史——永恒不变的人性史,它也将继续被传承下去。

——这就是人,在我的少年时代似乎已明了的定律和结局,也许正因此才那么抑郁悲观……

谈一下诗中所揭示的“命运”,这也有永恒不变的定律。

神主宰着人的命运,神之间、神与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导致了各种各样的的分歧、矛盾、争斗,这种种纷争的结果就是以摆布人类的生老病死、战争与和平告终。

——命运是无常的,它掌控在神的手里。

神也不是蛮不讲理的,他们也会妥协,彼此制衡,他们任性妄为,也明白是非,因而他们会根据人性的光荣与卑劣进行各种“奖赏”与“惩罚”,安排人类的福与祸,类似于中国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命运是自造的,性格决定命运。

无常与有常,站在天秤的两端,到底向哪边倾斜,并没有恒定的方向,这么说来,命运也许是更多的无常吧……

诗的语言很有意思,比喻也很有趣生动,切合当时的现实生活,就嫌反复的内容太多了!也许,与《诗经》同时代的《荷马史诗》也善用“反复”和“比兴”?《诗经》篇幅短,我们觉得它反复比兴得可爱动听,《荷马史诗》篇幅长,我们便觉得它反复比兴得啰嗦乏味?……也许……这也是东方的少年和西方的少年的异同?

伊利亚特读书笔记 篇6

日前,重读《荷马史诗》中的《伊利亚特》,引出一些感想:

特洛亚战争,导火索只为斯巴达王墨涅拉俄斯的美丽妻子海伦被特洛亚王子帕里斯诱走,墨涅拉俄斯组合希腊联军而发动的战争。这场战争,日神阿波罗、智慧女神雅典娜、海上女神忒提斯、爱神阿佛洛狄忒、战神阿瑞斯、主神宙斯悉数到场,却各为自己的利益而明争暗斗:在众神操纵下,希腊军队同特洛亚军队展开持续10年之久的争战,许多无辜的年轻战士因此而命丧沙场,令人扼腕叹息!

为一个女人发动这么长久的战争实属不该!倾一国之力,让许多生命消亡,让千千万万的家庭妻离子散,让广大的人民受穷,这一切的一切为了什么?只为追回一个不忠的女人!更可恨、可恶的是隐藏在战争双方背后那些众神,因他们的教唆与推动,让战争变得长远而凶残!其实后期战争已让敌我双方疲倦,初达共识,准备缔结和约,却触犯某些神的利益,被搅局,造成人类历史的劫难!

纵观当今世界,《伊利亚特》的故事和如今的某些大国的嘴脸是多么的相似!有他们的后台操纵,在前台的小国纷纷变色、变脸,苦难的却是广大的人民!利比亚、叙利亚就是极好的例子,据说近期乌克兰的疯闹就有大国背后怂恿的影子,本来好好的一个国家被揉成一盘散沙,克里米亚的议会大楼也飘起俄罗斯的国旗,不知内战又何时将开起?

唉,那些灾难深重的人民!

伊利亚特读书笔记 篇7

《伊利亚特》一书通过叙述公元前一千多年前希腊人远征小亚细亚的特洛伊城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了古代希腊人的生活方式、世界观、价值观,

特洛伊主将赫克托尔死时,希腊将领阿喀琉斯说道:我的命运怎样,只要宙斯和众神派定,我自会接受。在愚昧的时代里,未知的神是主宰,信仰神,也是一种乐观主义,不用每天去纠结生与死,悲与喜。而当狄俄墨得斯打了不死的天神阿佛洛狄忒时,奥林匹斯山的众神却都并不惊讶。因为许多奥林匹斯天神都吃过凡人的苦,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在古希腊,蔑视神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敬仰权威而又蔑视权威,从而获得了一种相对的自由,而这种自由,正是推动希腊文明向前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柏拉图说,人的灵魂是由理性、激情和欲望组成的。我们只有使这三者处于一个有序的状态才能拥有一个公正的灵魂,这种状态就是由理性做主,激情和欲望归附于灵魂,始终让理性主导生活,让灵魂主导身体。而在一个国家(或城邦)里,当激情主导灵魂时,就会导致荣誉政体,其具体表现为求胜。《伊利亚特》里的英雄基本都奉行光荣至上的原则。这在赫克托尔被杀中就有体现赫克托尔内心独白道:我最好还是去杀死阿喀琉斯,或者在这城墙前面光荣地死在他手下,我最好和他决一死战,看奥林匹斯的主宰到底给我光荣还是给他光荣。让他勇敢的,是光荣;支撑他的信念的,亦是光荣;能让特洛伊战争打了轰轰烈烈的十年的,还是光荣。在围墙边的大战中,足智多谋的波吕达马斯劝赫克托尔不要再追赶希腊人时,赫克托尔呵斥道:对于一个勇敢的人,只有一种可信的预兆,那就是为祖国而战。这,也是一种求胜!那么,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此时,古希腊(地域概念)的政体就是由激情主导的荣誉政体。另外,希腊人在平原上的大战失败后,希腊大军的阿伽门农王召集全体将领开会时,涅斯托说道宙斯让你做万民之主,你就应该好好地对待你的人民。在别人说话的时候,只要他的话说得中肯,你就应该倾听。从他的话语中,我们可以看出孤希腊的政治已经趋向民主化,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寡头政治。

希腊人对死者也是极其尊重的。特洛伊盟军将领萨尔珀冬阵亡后,射神阿波罗奉宙斯的命令将萨尔珀冬的尸体送出战场,用清水洗净,涂上香膏,给他穿上神的衣服,交给睡神和死神,让他们把萨尔珀冬送回她的祖国吕喀亚去了。这里对尸体的处理,足以体现了他们对死者的敬重。而且,《伊利亚特》中,有很多个希腊人和特洛伊人争夺尸体的画面。特别是在阿喀琉斯的朋友帕特洛克罗斯的葬礼上,更是将这种尊重演绎到了极致。火葬、献祭、举行纪念仪式等,向我们展示了古希腊人隆重的葬礼。

阿喀琉斯为帕特洛克罗斯举行的纪念仪式就是一次竞技比赛,其中包含了战车比赛,斗拳,摔跤比赛,赛跑,斗武,扔铁块,射箭比赛,投掷标枪。这些比赛项目均反映了希腊人爱运动的原因不仅仅是为了健康,更是为了生存。特洛伊战争中频频出现的战马、战车和御者,射神阿波罗的神箭,特洛伊城上投掷而下的石块,赫克托尔与阿喀琉斯决战时所掷出的长枪等等,无不昭示着冷兵器时代强壮体魄的重要性。

《伊利亚特》里各式各样气势恢宏的战争场面只是古希腊历史的冰山一隅,真想进一步了解希腊的故事,去发掘更多文明的源头!

伊利亚特读书笔记 篇8

识字以来,断断续续看了一些希腊神话故事,零零散散地知道一些故事的梗概。终于在前几天动了要看书的念头的时候,找出伊利亚特来,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小时候曾看过、听过不少神话故事,一直认为神是慈悲的化身,即使神总是在妖魔鬼怪祸害够了人间之后才出手降魔。后来看旧约全书,对上帝给予人的惩罚很不以为然,也不过以为上帝是自私的特例。等到看完了伊利亚特,终于明白,神,绝不是想象的那么善良。

血肉横飞十年的特洛伊和希腊之间的战争,造成无数特洛伊人在亲人面前惨死,无数希腊人倒在异国他乡的土地上,使其亲人与其出征前的告别成了永别,源于特洛伊王子帕里斯在希腊做客时,拐走了希腊斯巴达国王的妻子海伦并带走大批财宝。而帕里斯拐走海伦的背后,是不死神之一,爱神阿佛洛狄忒给予帕里斯的回报。对于帕里斯的可耻行为,不死神们不是给予他惩罚,甚至没给他任何压力,而是让众多无辜的人,成为牺牲品。

爱神阿佛洛狄忒何以要帮帕里斯做这等可耻之事?只是因为帕里斯认可她是3位女神中最漂亮的那位。至于另外2位女神,天后赫拉,智慧女神雅典娜,也并不比爱神阿佛洛狄忒高尚。因帕里斯不认可自己是最漂亮的女神而恨帕里斯可以理解,可她们不去惩罚帕里斯,却把怒火烧向其他无辜的特洛伊人,同时也让自己所庇护的民族死伤无数。此等行径,令人瞠目结舌。

如果说女神毕竟也是女的,心眼小一些可以理解,那男神又如何呢?

众神之王宙斯,将他的父亲,克洛诺斯,打入永不见阳光不得超生的地狱,仅以此观之,可知其天性凉薄。

在宙斯眼里,特洛伊人和希腊人甚至不如蝼蚁,他嗜好坐在高山之颠,观看特洛伊人和希腊人互相惨杀,一时让希腊人屠杀特洛伊人,一时又帮助特洛伊人残杀希腊人。可怜的特洛伊人和希腊人,都以为众神之王在帮助自己,总在祈祷众神之王帮助自己。

赫克托耳是英雄吗?阿喀琉斯是英雄吗?我想不是。就如他们自己常说的那句话一样:神给予的光荣,他们不过不死神们的提线木偶,之所以能纵横无敌,只是神出于屠杀人的需要。若不是神的救护,赫克托耳在第一次和埃阿斯的决斗中,就会被埃阿斯轻松杀掉。

不死神们能够肆无忌惮,是因为力量凌驾于人类之上,且不受制约和约束。人类期待不死神的庇护,只是妄想,不死神可能给你一点甜头,可随时会让你万劫不复。

古人云:求人不如求己。而求神,更是远不如求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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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利亚特读书笔记1000字合集5篇


赫尔岑说:“不去读书就没有真正的教养,同时也不可能有什么鉴别力。”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不同的作品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在这个时候,我们最需要的就是将自己的所思所想给记录下来,读书笔记你知道怎么写更好呢?以下是由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你整理的《伊利亚特读书笔记》,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伊利亚特读书笔记(篇1)

《史记》和《荷马史诗》都是人类历史上少有的鸿篇巨制,它们的创作时间相差几千年,创作地点横跨了两个版块,使用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字……但正是它们之间的这种差异,更从某种角度体现了中西方审美意识形态上的相似之处。

一、从体裁、文学语言、写作手法和刻画人物的角度分析

《史记》代表者中国古代历史散文的最高成就,鲁迅称它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它是在西汉散文由前期向后期转变的.时期出现的,因此,它既有前期感情激切、气势宏大的特点,又有后期敦厚典雅、深广宏富的特点。在《史记》中,作者司马迁对历史进行了反思,同时,又做出了沟通天地人的惊人创新。《史记》中的十二本纪是按照帝王时代顺序记述各个朝代兴衰的终始。项羽虽然最终并没有成就统一霸业,但是他实际上是秦汉之际主宰天下的人物。因此,司马迁将项羽放在了本纪中进行叙述,并且是着墨最多的一个英雄人物。这其中,有司马迁对项羽这类悲剧式人物的同情和对自身的感叹,但也从一定意义上体现了中国人对英雄、对雄性美的推崇。事实上,正如豪放词和婉约词的对比一样,中国人一向是有一些排斥阴柔美的。这与中国社会的社会结构不无关系。而且,这种审美趋势一直延续至今。

《伊利亚特》是古希腊的一部史诗,它与《史记》的相似之处是都有写“史”的成分。但是在《伊利亚特》中,除了英雄人物以外,还出现了一批威力强大、等级分明的神。而《史记》则是按照史书的规范去进行事件的叙述。在这一点上,除了生产力和民族性格的原因之外,还体现了中西方在对待神话传说上的态度。古希腊的神话传说是一个相当完整、复杂的体系,并且这些神话传说流传至今,给整个欧洲带来了深远的影响。中国上古时期的神话思维应该相当的发达,但是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对神话传说采取一种排斥的态度。这就造成流传后世的神话大多只是一些片段,有完成情节故事的不多。在正统的史学或儒家的典籍中,那种半人半兽形的形象被抹杀了,因为这种形象很难被纳入历史谱系之中,而且也违背了理性化的原则。正如司马迁所说:“其文不雅驯,缙绅先生难言之。”

在语言和写作手法上,比较性更加明显。鲁迅称《史记》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一点就充分体现了《史记》在文学语言上的价值。但是,由于古希腊文字的特点,在《伊利亚特》中出现了程式化用语,即饰词。诗人会有意识的忽略饰词的原意和使用的语境,只把它们当作单纯填充格律的成分。另外,荷马在写作中,大量运用了比喻和象征的手法。比如“铁”被用来比喻英勇的武士,“青铜“被用来比喻与兵器或战斗有关的事物……

在《伊利亚特》中出现的众多英雄人物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非阿喀琉斯莫属。这位希腊联军的第一勇士勇猛、直率、敢爱敢恨,甚至简单得有些可爱。据说他出生后,母亲为了使他能刀枪不入,便把他浸入冥河水里,但他被母亲捏住的脚踵未能浸到冥河水,成了他的致命弱点。阿喀琉斯杀死赫克托尔后继续建立了许多功绩。后来他被帕里斯射中脚踵而死,死后住在冥间,统治亡灵。

作为希腊联军的主将,阿喀琉斯对于特洛亚人来说简直就是恶魔。他身着便装站在阵前大吼三声,竟可以在敌阵中造成大乱。而当他的朋友帕特洛克罗斯穿着他的铠甲出现在战场上时,特洛亚人如临大敌,龟缩在工事中不敢迎战。当阿喀琉斯重返战场时,他穿上了火神赫淮斯托斯为他打造的铠甲,手持桦木杆长枪出现在希腊军队阵前……

两军相接,在漫天的烟尘和震耳欲聋的喊杀声中,有一位让敌军胆寒的勇士。他身着有华丽雕花的铠甲,手持银柄剑,正在敌阵中奋力砍杀。他的双目圆睁,仿佛要喷射出愤怒的火焰。头上的黄金头盔反射出耀眼的光芒,手中的利剑在鲜血的浸润下泛出青铜的寒光,犹如一台专门为战争而制造的机器,杀气腾腾……

虽然阿喀琉斯在战场上英勇无比,甚至残酷得近乎冷血:他将赫克托耳杀死后,残忍的将他的脚筋抽出,绑在了战车上……但是,当赫克托耳的老父亲满面泪容的在他面前哭诉丧子之痛时,他又动了恻隐之心,将赫克托耳的尸体还给了老人。

在《史记》中,司马迁运用了复杂人格的多维透视和旁现侧出的笔法。项羽是残暴的,焚烧咸阳,坑杀俘虏;他又是仁爱的,鸿门宴中动了恻隐之心。在战场上,他身先士卒,以一敌百。可当他看见负伤的士兵时,又会伤心的落泪。他的百姓的暴戾,他对刘邦的妇人之仁,最终导致他四面楚歌,自刎乌江。

两个人物都具有复杂的性格,鲜明的个性和无法弥补的缺陷。他们想要完成人生的理想,想要与命运抗争。但是,这些理想又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伊利亚特读书笔记(篇2)

一部流传万年的珍贵史诗,一本诸神与战争的唯美著作,一首唱不尽的英雄赞歌。翻开扉页,仿佛在那圣洁的云端之上,天使吟唱着圣歌,洒落黎明的曙光之中太阳之神驾着马车飞驰而过,云层雾霭下的英雄,卷着滚滚黄沙对峙在宽阔的平原之上。神与神之间的妒忌,人与人之间的仇恨,神对人的主宰,人对神的挑战――在古希腊思想的无限想象拓宽之中,一场乱世的讴歌拉开帷幕。

可战斗而死去,不要走上不光荣的结局,让显赫的功勋传到来世。”在《伊利亚特》中,这便是我们所看到的英雄。英雄不畏于战争的残酷,却鄙恨战争的杀戮;他们的背后是一个家庭,一片城池,一个国家。纵然他们不拥有完美甚至是悲惨的结局,但仍然可以在那一片缄默的废墟中找到那还屹立着的为自己的国家而生的无悔之心。神的愤怒与威胁不会使他们畏惧;纵使妻离子散,国破家亡的痛苦折磨着那些高举着长矛的勇士,但哪怕最后一秒,死神近在眼前,他们的武器仍然朝着厮杀的方向,后背顶着的是生养自己的土地。那些圣灵们凌驾于云端之上,也会为那些将鲜血染红土地的英雄默默祝祷吧。这是人性的尊严与骄傲。

乱世的爱情是可贵的,情感是人类超越于神的优势。因为情感,人类有了战胜诸神的勇气;因为情感,人类突破了诸神设置的重重障碍;因为情感,人类在这无垠的宇宙中有了更胜于云端上那华丽诸神所带有的光辉。正是因为人不可能如神一般的生活,每个凡人有跌宕起伏的生活节奏与重重阻碍,人们才不会甘于神灵对他们命运的操控。在人生的史诗中尽情表现着他们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

另一方面,从这部著作中就可以看到人类对于自己命运的倔强以及对于和平的渴望。我们可以读到生命的可贵,我们不可能永远如诸神一般长久的存活于一个恒定不变的世界,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珍惜身边的美好。如果不尽心的去保护,最终也会如司马达王墨逞拉奥斯一般失去自己的挚爱,同时也在瞬息之间,一个王国便由于这种仇恨而灰飞烟灭。一场倾城之恋也渐渐消谧在被战火碾压的废墟之中。

《伊利亚特》从特洛伊战争到最后史诗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数百年的民间口头创作、流传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多重复杂的情节,曲折生动的论诉使得史诗变为一个复杂的混合体。一个仅仅发生在约五十天里的事情,始终围绕一个人与一件事为圆心向四周无限的展开讨论与延伸:叙述了愤怒的起因,后果和愤怒的消解,《伊利亚特》精心的题材裁剪和结构安排带给了我们以当时古希腊社会文化文明的精华与绝妙。《伊利亚特》塑造了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将人物多面的、立体的展现在读者的眼前。《伊利亚特》歌颂英雄,但他们并非完美无缺,诗人不仅赋予他笔下人物高大正面的特点,同时也指出他们的弱点,这些弱点又成为了整个悲剧的根源。《伊利亚特》叙事风格明快,语言朴实流畅。仿佛一个个鲜活的神话人物形象与事件立即跃然于读者眼前,令人细细咀嚼品味,挖掘出事件背后存在于古希腊人思想中的精髓及对于未知世界的独特想像。

用有限的生命抗拒无限的困苦和磨难,在短促的一生中使生命最大限度地获取和展现自身的价值,使它在抗争的最炽烈的热点上闪烁出勇力、智慧和进取的光华。这便是这部史诗留给我们的人生意义。

伊利亚特读书笔记(篇3)

识字以来,断断续续看了一些希腊神话故事,零零散散地知道一些故事的梗概。终于在前几天动了要看书的念头的时候,找出伊利亚特来,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小时候曾看过、听过不少神话故事,一直认为神是慈悲的化身,即使神总是在妖魔鬼怪祸害够了人间之后才出手降魔。后来看旧约全书,对上帝给予人的惩罚很不以为然,也不过以为上帝是自私的特例。等到看完了伊利亚特,终于明白,神,绝不是想象的那么善良。

血肉横飞十年的特洛伊和希腊之间的战争,造成无数特洛伊人在亲人面前惨死,无数希腊人倒在异国他乡的土地上,使其亲人与其出征前的告别成了永别,源于特洛伊王子帕里斯在希腊做客时,拐走了希腊斯巴达国王的妻子海伦并带走大批财宝。而帕里斯拐走海伦的背后,是不死神之一,爱神阿佛洛狄忒给予帕里斯的回报。对于帕里斯的可耻行为,不死神们不是给予他惩罚,甚至没给他任何压力,而是让众多无辜的人,成为牺牲品。

爱神阿佛洛狄忒何以要帮帕里斯做这等可耻之事?只是因为帕里斯认可她是3位女神中最漂亮的那位。至于另外2位女神,天后赫拉,智慧女神雅典娜,也并不比爱神阿佛洛狄忒高尚。因帕里斯不认可自己是最漂亮的女神而恨帕里斯可以理解,可她们不去惩罚帕里斯,却把怒火烧向其他无辜的特洛伊人,同时也让自己所庇护的民族死伤无数。此等行径,令人瞠目结舌。

如果说女神毕竟也是女的,心眼小一些可以理解,那男神又如何呢?

众神之王宙斯,将他的父亲,克洛诺斯,打入永不见阳光不得超生的地狱,仅以此观之,可知其天性凉薄。

在宙斯眼里,特洛伊人和希腊人甚至不如蝼蚁,他嗜好坐在高山之颠,观看特洛伊人和希腊人互相惨杀,一时让希腊人屠杀特洛伊人,一时又帮助特洛伊人残杀希腊人。可怜的特洛伊人和希腊人,都以为众神之王在帮助自己,总在祈祷众神之王帮助自己。

赫克托耳是英雄吗?阿喀琉斯是英雄吗?我想不是。就如他们自己常说的那句话一样:神给予的光荣,他们不过不死神们的提线木偶,之所以能纵横无敌,只是神出于屠杀人的需要。若不是神的救护,赫克托耳在第一次和埃阿斯的决斗中,就会被埃阿斯轻松杀掉。

不死神们能够肆无忌惮,是因为力量凌驾于人类之上,且不受制约和约束。人类期待不死神的庇护,只是妄想,不死神可能给你一点甜头,可随时会让你万劫不复。

古人云:求人不如求己。而求神,更是远不如求己。

伊利亚特读书笔记(篇4)

《伊利亚特》是古希腊文学中最经典的作品之一。总共24卷,15693行。这部作品开始的时候只是口头文学的方式在民间传播,后来由荷马在民间口头创作的基础上,用其出众的艺术才能编写成了具有统一思想和完整艺术布局的史诗。荷马生活于公元前9世纪和8世纪之间,是一位民间歌手,也就是所谓的“行吟诗人”。史诗是古希腊文学的主要表现方式,内容是对特定的战争环境下的描写。由于古希腊人的观点,世间的一切都是按照神的旨意,或者是在神的参与下发生的,战争也不例外。因此在史诗中,每一个情节都往往分成神和人两条线索,将神话和现实的因素相结合,用客观的叙事方式在描写。战争的起因源自于特洛亚的王子在希腊做客的时期拐走了斯巴达王后海伦,并带走了大批的珠宝和财物。战争的烽火由此点燃。希腊的部落为了夺回海伦,各部落联合起来有阿迦门农为统帅带兵攻打特洛亚。这场战争持续了整整十年。最后足智多谋的奥德修斯设定木马计攻破了特洛亚。

在这场战争的描述中,作者用旁观者的身份亲眼目睹般的述说了战争中的两位英雄-郝克托尔和阿基琉斯在这场战争中的语言和行为。同时用了很多形象的比喻描写和夸张手法突出了两位英雄的精神面貌。作者虽然偏向于希腊,但是对两位英雄都采取了肯定的态度,赞美了两位英雄为部落而战不畏牺牲的英勇精神。通过本文的阅读我们还可以了解到,在古希腊时代,战争不仅是英雄们为部落而战,大显身手建功的机会,另一方面也因为战争的残酷,由此给人们带来的种种灾难和忧虑。甚至变成了各部落贵族间以争夺财富和奴隶的掠夺行为。郝克托尔性格内向,稳重,且遇事比较冷静,富有人情味。当他在战场上面对阿基琉斯的时候,他曾经于阿基琉斯相约:无论成败,对方都应该将战败者的尸体交给死者的家属,决不残忍的侮辱,给家属一个安慰。但是相比之下阿基琉斯则显得过于自尊,任性而固执。面对郝可托尔的约定,他凶狠的说道:狮子和人之间是没有条约而言的;狼和绵羊永远不可能有信誓。通过这些语言明确的宣告:战争中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结局,即使战斗结束,也必将不会是郝可托尔所期待的那样有善果。当郝可托尔被阿基琉斯一枪穿过咽喉死亡后,残忍的阿基琉斯竟然剔穿了他的脚筋,用皮带将他系上战车,然后扬鞭驱策战马在郝克托尔的家人面前奔驰,任由郝可托尔的尸体在地上拖曳,翻滚。面对众人的哭泣阿基琉斯在胜利中洋洋得意。看到这里,我不由得想到中国的一句成语:得饶人处且饶人。现实生活中,竞争日趋激烈。成者为王败者寇。如果我们都以阿基琉斯这种仇恨的态度去面对曾经战胜过我们又被我们击夸的人,泯灭了人性中的善良,那么这个世界还有什么宽容可言呢?给别人一次机会就是给自己一次机会。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没有敌人,有的只是对手。而我们,需要对手。在竞争的状态下,与对手较量,用智慧和能力来征服对方,达到一种双赢的效果,这才是真正的人生之战。

伊利亚特读书笔记(篇5)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主要围绕英雄阿基琉斯的两次疯怒展开,全篇一开始交待残暴、贪婪的阿伽门农王在一次议会中引发了卓越的阿基琉斯的愤怒,接踵而来的一系列事件又催发了特洛伊人最勇敢的赫克托尔杀死了阿基琉斯的同伴,如此激发了阿基琉斯的第二次愤怒,最后以阿基琉斯为同伴报仇,愤怒平息而收尾。

如此看来统领全篇的是阿基琉斯的两次愤怒,但是从荷马所叙述的一系列事件来看,左右了阿基琉斯愤怒的却是至高无上的神明——宙斯和赫拉的的内斗引发了神与神,神与人,甚至人与人之间的残酷战争。这是受那个时代神化传说的局限,并非出自荷马的意愿。

从目前的观点来看,特洛伊战争的导火索是海伦,一个貌美如天神的女人引发的。但从《伊利亚特》的情节来看,荷马似乎否定了特洛伊战争的导火索是海伦引发的,相反,他认为引发这场战争的罪魁祸首是至高无上的神明蒙惑了阿伽门农王的头脑,从而触发了阿基琉斯的愤怒,使得特洛伊人有机可趁。其实,那根本就不是神明的意旨,而是残暴的统治者,是他们为了各自的利益而纷争不断,这点我们可以从史诗中找到。当然,那个时代的人通常把统治者视若神明,以至于到了今天都有很多学者认为特洛伊战争是为了一个女人而爆发的,其实大错特错,也是荒唐可笑的,甚至一些学派,如精神分析法也为此奠定了理论基础,说来更是让大家啼笑皆非了。

事实上,特洛伊战争之所以会爆发,无非就是当时的统治者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为了统治更辽阔的疆土,联合各方的首领,而他们又各怀鬼胎,且都想从战争中捞到好处,或者说是得到战利品。攻城略地,洗劫一空,占为己有,同样,那个时代的英雄也是如此,抢夺肥沃的土地,俘虏他国的人民,让他们成为自己的奴隶。往往把战争美化的是那个时代的文人。然而,荷马却没有,他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战争的惨烈和残酷,英雄战死沙场,妻离子散,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他以悲天悯人的叙述力,感动了无数的读者,这就是荷马史诗最吸引人的地方,也是对后世的一种警告,他恸哭着一次次告诉后人,战争的血腥和残酷。

荷马史诗所要表现的主题思想是复杂的,这是几经转手、改编造成的,《伊利亚特》并非出自荷马一人,所以根据书中的某些内容,很难断定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但我们不难发现荷马在歌颂英雄无畏的同时,也提出了鲜明的.反战立场。

荷马史诗最精彩的地方就是包罗万象的比喻了。其中,用真实的生活作形象的比喻,让人耳目一新。比喻中,诗人为读者展现了那个时代人们的文化、生活、习俗等各式历史图景,带有浓厚的乡土气息。尤其第十八卷写匠神赫菲斯托斯为阿喀琉斯制造铠甲的经过,诗人用了长达150行的诗句来描写阿喀琉斯盾牌上的图画,那上面反映了那个时代日常生产劳动的情景及诸多细节,其中包括大自然的景色,农村和城市的风光,战争、婚礼和宴会的情景,竞技场上的表演,等等。

荷马在塑造人物形象方面是栩栩如生的,常常把战场上英雄之间的搏斗比作狮子、野猪同猎人、猎犬之间的搏斗。诗人善于描写战争,场景宏大,尤其是特洛伊人放火烧阿开亚人的战船,两位埃阿斯力战赫克托尔及众特洛伊将士登船那一幕,让人惊心动魄,如临其境。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对后世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这在以后的史诗中都能感受到,如《埃涅阿斯纪》、《失乐园》等。

伊利亚随笔的读书笔记


译序

喧闹繁华的伦敦几乎是他全部灵感的源泉。他从城市里的芸芸众生和平凡小事当中寻找富有诗意的东西,正如华兹华斯从乡间的山川湖泊、田野平民那里汲取自己的诗歌灵感。兰姆说:伦敦所有的大街小道全是纯金铺成的至少说,我懂得一种点金术,能够点伦敦的泥成金,那就是爱在人群中过活的心。换句话说,他以热爱人群、热爱城市的心,赋予伦敦生活中的平凡小事以一种浪漫的异彩。

不过,要说兰姆的随笔毫无社会内容和思想倾向,象佩特在他的论文《查尔斯-兰姆》中把兰姆当做一个为艺术而艺术的作家,那也不对。美国学者鲁宾斯坦博士在《英国文学的伟大传统》一书中指出:兰姆是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社会中职员、教员、会计、雇佣文人等中下层白领工人的代言人。这些人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稍有苦中作乐的余暇,但在短暂的欢乐中又透出生活的苦辛。兰姆在自己的文章里有些话说的比较含糊曲折,但他在书信里有时候可就叫苦连天了。他在1822年给华兹华斯的一封信里写道:

三十年来,我为那些市侩们干活,可是我的脖子始终不肯向那个轭套屈服。你不知道,一天一天,每天从上午十点到下午四点的整个宝贵时间,我不能休息,不能间断,象被关禁闭似的只能在那四堵墙里呼吸,得不到一点安慰;这叫人多么烦闷唉,但愿在我从办公桌走到坟墓之前,能够有一两年自己支配的时间!办公桌和坟墓是一样的,区别仅仅在于你坐在办公桌前的时候是一件外加的机器。

由于自己的生活地位,兰姆对于穷人、妇女、儿童、弱者、残废人是同情的,并在文章里多次表现出来,明眼的读者不难找到。

正文节选:

过去,不拘冬夏,早上六点以后,我很少待在床上。我一觉醒来,神清气爽,脑子里总是转悠着一些快活的念头,心里总是回荡着一支歌儿,迎接那新的一天。可是,现在呢赖在床上不起,达到最大极限之后,骚扰心间的只有一个预感:沉闷无聊的一天又要开始了;这时,我就在心里暗中盼望还不如一直这样躺下去,或者,永远不醒。

生活,我醒来后度过的生活,就像做恶梦一样乱糟糟、闹纷纷、阴暗暗。大天白日,我好想陷入了什么巨大阴影的包围。

工作,尽管和我的脾气不那么合拍,但既然不能不做,总得高高兴兴去完成才好;而且,一开始我还是处理得挺麻利的;然而,如今它只让我感到厌烦、害怕、困惑。我满脑子里装的都是各种各样泄气的事情,不能胜任工作的念头折磨着我,我真想把这个给我挣来面包的工作辞掉。甚至,受朋友之托办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或者,履行自己份内的小小职责,譬如说,向一个商人订货,等等,我都提心吊胆,生怕办不成。可见,我的工作动力已被摧残到何等程度。

在和人们交往中,我也同样表现得胆小怯懦。我没有勇气向朋友保证:如果他有求于我,我敢于拿出刚强不屈的男子气概去保护他的荣誉或者利益。这就是说,道义行为的动力也被窒息了。

以往我特别喜爱的消遣,如今已不能使我感到愉快。做什么事也不顺利。哪怕在极短的时间内,想专心致志干点儿什么,也等于要我的命。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呐喊》读书笔记1000字8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而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那么,就让我们静下心来好好的写一篇属于自己的读书笔记吧!你现在正在想写一篇读书笔记吗?你可以读一下小编整理的《呐喊》读书笔记1000字8篇,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呐喊》读书笔记 篇1

假期读了鲁迅的《呐喊》、《彷徨》之后,我感觉有点沉重,而且我感觉这两本书的内容是差不多的。

还没看之前有点彷徨,毕竟鲁迅是一位文学家,而且成就很高,对于他的作品我可能会很难读懂,而且我们这个时代,很难感受他当时那个时代的情景,是我们很难去摸索的东西。所以我只能按照我的理解,把我所读的写一个体会。

他的故事集其实写的内容大体相同,可能也是通过一些事情来揭示当时那个时代的悲哀吧。黑暗的登记制度,不平的人生经历,并且希望中国能够站起来,中国人可以走出愚昧!就比如描写阿Q的精神说,祥林嫂的无助,与当时的封建。

这些故事对我们来说,没有用华丽的辞藻,故事内容也不会那么引人入胜,但都表现出鲁迅先生那种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非常尖锐评击地描述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的反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当时社会的人们深感无奈,希望通过《呐喊》小说的呐喊,去唤醒麻木的灵魂,让更多被压迫的人们,努力去呐喊、去反抗吧!

也许这就是鲁迅要告诉我们的吧,那个时候的中国人是愚昧的,那个时候的中国是黑暗的……

《呐喊》读书笔记 篇2

似曾记得这样一句话:伟大的作品初读时总是让人觉得厌烦。读了鲁迅的《呐喊》后,发自内心的贊成这句话。仍记得读《呐喊》的时候,对于里面的小说,个人感觉索然无味,甚至有一种读不下去的心理,完完全全是逼着自己阅读每一篇小说,读后的效果非常差,几乎是看了下句忘了上句。对于我这样一个还比较喜欢看书的人来说,居然觉得看书是一件极其辛苦的事情,实在少见。或许鲁迅的时代和我们现在相去甚远,社会文化背景的巨大差异。鲁迅所写文章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乏味,完全不知所云。这与众人对鲁迅文章的极高评价简直是天渊之别。世人眼中,包括许多非常著名的文学家,都把鲁迅作为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标杆,一个里程碑……而这样一个名垂千秋的巨人所写的文章,我个人初读的时的体会却是不明所以。我给自己的唯一解释只能是:自己的文学素养太低,感受不到《呐喊》里面的小说带来的思想冲击。毕竟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足以证明鲁迅的货真价实,绝非浪得虚名之辈。抱着这种态度,我强迫自己再次拿起《呐喊》,逐篇逐句逐字的“赏析“《呐喊》,每一篇都读得非常认真仔细。结果惊喜的发现鲁迅的文章真的是越读越有感觉,当读第二遍时,至少不会出现读不下去的冲动,也能不时感受到鲁迅所写的文章内那悲愤欲绝的情感,但这种极度愤懑的情感,却似乎总也叙说不出,总觉得还有所欠缺,还有更深沉的内涵可以去挖掘。也许是社会环境天差地别,亦或是文化涵养的差距,我绞尽脑汁,也总是感到鲁迅小说里的人物有一种亲近中的隔膜,甚至有时更不知道鲁迅究竟想表达什么。不过,既然已经读了两遍,还是有必要写写看完之后的心得,努力总结一下阅读《呐喊》后的一些感受吧。

不知道是作者有意安排,还是出版社的编辑无心插柳。《呐喊》里面的小说似乎能够不经任何修改地和“众”为一。开篇即为耳熟能详的《狂人日记》,中国白话小说的开山之作。作者用一个狂人的口吻愤怒地向封建社会的专制黑暗发出怒吼,但可悲的是,自己却无奈地被封锁在这样的牢笼里面,看不见光明,望不到未来,找不到出路,唯一能做的,只能是间歇性地发出几声只有自己才能听到的响声。“吃人”二字,狂人内心真实的声音,彻底揭露了封建专制社会压抑自由、扼杀人性的根本特徵。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歷史,用这两个字形容最合适不过了。仁义道德的背后,藏着的是一群嗜血的妖怪;大义凛然的背后,是对“吃人”的无尽欲望。一个没有追求,没有理想,没有价值的社会,是丑陋的,而对生存在这样一个社会的人来说,这是痛苦的。不幸的是,鲁迅身在了这样的一个社会。想像一下:当一群人出生来到这个世界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走向另一个世界,或者就是没有选择的被奴役,遭剥削,没有任何属于自己的自由,幸福是一件与自己无关,也不可能有关的事,这是一种毫无意义的存在,纯动物的人,还能算是人吗?恍然记起巴金老先生着作里面的那一个个令人怜悯的小生命,还未开花,就已夭折;还未来得及向人生呐喊,便已走完了人生路。想到她们的生命从来没有一刻属于自己,我的心不禁颤抖不已,难以想像,鲁迅写《狂人日记》内心是多么的焦躁和愤怒,或许,那个狂人本身就是鲁迅自己。

《狂人日记》之后,是不同的小说内容,但个人感觉,这些小说的内容主题虽然不同,但是它们都反映了同样的一个主题:中国封建社会的“吃人”。小说中的人採取的手段不同,但目的只有一个:吃人。

《孔乙己》,《白光》讲述科举制度毒害了千千万万的读书人,为了改变社会地位,读书人唯一的出路就是考科举,梦想金榜题名,为此,他们寒窗苦读数十载,头悬樑锥刺股的死记道德文章,然而,毕竟僧多肉少,科举考试如同千万大军抢过独木桥,成功上岸自然活出地位,然而更多的却是跌落河中,更者连独木桥也望不到。最为可悲的是,他们一次次的失败,却不得不无奈的重复进行着软弱无力的抗争。古往今来,数不清的读书人,为了功名,一生苦读,但他们根本没有看清楚:字的背后藏得都是“吃人”。《儒林外史》正是对封建科举制最好的讽刺。

《药》、《明天》反映了封建迷信思想邪恶地谋杀了千千万万的年轻的生命,面对病痛,人们惊慌失措,毫无主见,只能寄託于甚至连自己都不清楚的东西。一个个刚发芽的生命,就在他们的煳煳涂涂中消逝,留下的只能是令人怜悯又可恨的泪水。同时,从医生的角度出发,鲁迅对这些发生在自己身边实实在在“吃人”的悲剧是一种我们理解不了的痛!

《阿Q正传》、《头髮的故事》直白锐利的批判了辛亥革命不联繫群众,不依靠人民大众的错误行为,深刻揭露了当时社会底层人民的艰苦生活和麻木愚昧的思想。特别是那早已家喻户晓的阿Q精神,让人看罢笑中带痛,为阿Q的精神胜利法捧腹大笑,嘲笑阿Q的无知,但认真反思,我们难道不会从阿Q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吗?阿Q身上那种“事后我最大的心理”不是中国人最为典型的心理吗?放眼当今社会,有多少人,重复地做着阿Q当年曾经做过的事,很多时候,我们不知不觉,成为了现实中的阿Q……鲁迅,真的佩服他,如此简单就将中国人的品性描绘得栩栩如生。

《社戏》、《故乡》表达的出作者鲁迅对童年时代的嚮往,在鲁迅眼中,童年时候的天真浪漫、无忧无虑是一生最值得珍惜的片段,那时候的少年真的完全不知愁之味,他们的世界中一切都是美好光明的。可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个世界完全变了,变得邪恶黑暗,变得压抑沉闷。思想的活跃也随风凝固了,变得木然迟钝了,阶级思想更是牢固的树立在心中,硬生生将原本的好朋友分割开来。闰土就是最好的代表,从小时候的活泼灵秀到中年时期麻木不仁,闰土的身上,鲜明的写着封建社会特有的两个大字:吃人!

读鲁迅的文章,个人感觉真的非常的压抑。里面的氛围总是处在悲惨的黑夜和肃杀的秋风中,令人时时刻刻有股沁入心底的深深的恐惧感,仿佛一不小心,就会被人吃掉。从这些文字中,隐约看到了鲁迅内心的阴影和恐惧。或许,他们那一代是没希望了。但鲁迅没有放弃过呐喊:救救孩子!就是鲁迅内心最深处发出的最具震撼力的爆破音。至少我认为,虽然鲁迅心中充满彷徨,但是他还是对未来充满了希望。正如鲁迅在《故乡》中所写,地上本没有路,人走多了,就自然形成了路。中国人民的康庄大道会靠自己的双脚坚实的走出来!

《呐喊》读书笔记 篇3

1、那一伙人,都被陈老五赶走了。大哥也不知那里去了。陈老五劝我回屋子里去。屋里面全是黑沉沉的。横梁和椽子都在头上发抖;抖了一会,就大起来,堆在我身上。

2、两个人一齐走进灶下,商量了一会;华大妈便出去了,不多时,拿着一片老荷叶回来,摊在桌上。老栓也打开灯笼罩,用荷叶重新包了那红的馒头。小栓也吃完饭,他的母亲慌忙说:“小栓--你坐着,不要到这里来。”一面整顿了灶火,老栓便把一个碧绿的包,一个红红白白的破灯笼,一同塞在灶里;一阵红黑的火焰过去时,店屋里散满了一种奇怪的香味。

3、老栓走到家,店面早经收拾干净,一排一排的茶桌,滑溜溜的发光。但是没有客人;只有小栓坐在里排的桌前吃饭,大粒的汗,从额上滚下,夹袄也帖住了脊心,两块肩胛骨高高凸出,印成一个阳文的“八”字。老栓见这样子,不免皱一皱展开的眉心。他的女人,从灶下急急走出,睁着眼睛,嘴唇有些发抖。

4、老栓又吃一惊,睁眼看时,几个人从他面前过去了。一个还回头看他,样子不甚分明,但很像久饿的人见了食物一般,眼里闪出一种攫取的光。老栓看看灯笼,已经熄了。按一按衣袋,硬硬的还在。仰起头两面一望,只见许多古怪的人,三三两两,鬼似的在那里徘徊;定睛再看,却也看不出什么别的奇怪。

5、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早上小心出门,赵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根,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

6、方玄绰低下头来了,觉得这也无怪其然的,况且自己和金永生本来很疏远。他接着就记起去年年关的事来,那时有一个同乡来借十块钱,他其时明明已经收到了衙门的领款凭单的了,因为死怕这人将来未必会还钱,便装了副为难的神色,说道衙门里既然领不到俸钱,学校里又不发薪水,实在“爱莫能助”,将他空手送走了。他虽然自已并不看见装了怎样的脸,但此时却觉得很局促,嘴唇微微一动,又摇一摇头。

7、跌倒的是一个女人,花白头发,衣服都很破烂。伊从马路上突然向车前横截过来;车夫已经让开道,但伊的破棉背心没有上扣,微风吹着,向外展开,所以终于兜着车把。幸而车夫早有点停步,否则伊定要栽一个大斤斗,跌到头破血出了。

8、第二日清早晨我到了我家的门口了。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在说明这老屋难免易主的原因。几房的本家大约已经搬走了,所以很寂静。我到了自家的房外,我的母亲早已迎着出来了,接着便飞出了八岁的侄儿宏儿。

9、车夫听了这老女人的话,却毫不踌躇,仍然搀着伊的臂膊,便一步一步的向前走。我有些诧异,忙看前面,是一所巡警分驻所,大风之后,外面也不见人。这车夫扶着那老女人,便正是向那大门走去。

10、不要乱想,静静的养!养肥了,他们是自然可以多吃;我有什么好处,怎么会“好了”?他们这群人,又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子遮掩,不敢直截下手,真要令我笑死。我忍不住,便放声大笑起来,十分快活。自己晓得这笑声里面,有的是义勇和正气。老头子和大哥,都失了色,被我这勇气正气镇压住了。

11、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⑵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12、照我自己想,虽然不是恶人,自从踹了古家的簿子,可就难说了。他们似乎别有心思,我全猜不出。况且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我还记得大哥教我做论,无论怎样好人,翻他几句,他便打上几个圈;原谅坏人几句,他便说“翻天妙手,与众不同”。我那里猜得到他们的心思,究竟怎样;况且是要吃的时候。

13、早上,我静坐了一会儿。陈老五送进饭来,一碗菜,一碗蒸鱼;这鱼的眼睛,白而且硬,张着嘴,同那一伙想吃人的人一样。吃了几筷,滑溜溜的不知是鱼是人,便把他兜肚连肠的吐出。

14、小栓撮起这黑东西,看了一会,似乎拿着自己的性命一般,心里说不出的奇怪。十分小心的拗开了,焦皮里面窜出一道白气,白气散了,是两半个白面的馒头。--不多工夫,已经全在肚里了,却全忘了什么味;面前只剩下一张空盘。他的旁边,一面立着他的父亲,一面立着他的母亲,两人的眼光,都仿佛要在他身上注进什么又要取出什么似的;便禁不住心跳起来,按着胸膛,又是一阵咳嗽。

15、我这时突然感到一种异样的感觉,觉得他满身灰尘的`后影,刹时高大了,而且愈走愈大,须仰视才见。而且他对于我,渐渐的又几乎变成一种威压,甚而至于要榨出皮袍下面藏着的“小”来。

16、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17、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专管我的职务。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得有些单调,有些无聊。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18、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蓬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阿!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

19、散坐在讲堂里的二十多个听讲者,有的怅然了,或者是以为这话对;有的勃然了,大约是以为侮辱了神圣的青年;有几个却对他微笑了,大约以为这是他替自己的辩解:因为方玄绰就是兼做官僚的。

20、去了这心思,放心做事走路吃饭睡觉,何等舒服。这只是一条门槛,一个关头。他们可是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师生仇敌和各不相识的人,都结成一伙,互相劝勉,互相牵掣,死也不肯跨过这一步。

21、前几天,狼子村的佃户来告荒,对我大哥说,他们村里的一个大恶人,给大家打死了;几个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来,用油煎炒了吃,可以壮壮胆子。我插了一句嘴,佃户和大哥便都看我几眼。今天才晓得他们的眼光,全同外面的那伙人一模一样。

《呐喊》读书笔记 篇4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呐喊红宝石》,作者是美国的沙朗·克里奇。这本书讲述了双胞胎孤儿达拉斯和佛罗里达的成长故事,内容曲折动人,荣获了20xx年国际卡内基文学奖。

双胞胎达拉斯和佛罗里达从小失去了父母,被送进了孤儿院。因为缺少关爱和教养,他俩有许多小毛病。哥哥达拉斯爱做白日梦,妹妹佛罗里达有些暴躁,爱顶嘴,他们成了孤儿院里最令人头疼的孩子,也因此经常在收养家庭和孤儿院之间进进出出:有的人领养他们是觉得自己充满爱心,但是三天后就不耐烦地把他们退回了孤儿院;也有的人领养他们就是为了让他们干活,狠心地压榨这两个孩子。双胞胎兄妹失去了对大人的信任,梦想着逃离这犹如监牢的地方。

这时,谛乐和赛蕊夫妇出现了,他们善良、温和,对双胞胎兄妹关爱有加。谛乐夫妇带着双胞胎一起旅行,经历了很多有趣又惊险的事情,他们互相帮助,战胜了旅行当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在一次生死历险之后,达拉斯和佛罗里达终于学会了如何去关心别人,如何去接受别人的爱并且也要去爱别人。达拉斯和佛罗里达终于长大了,懂得了要面对现实,快乐的生活!

读完了这本书,我为达拉斯和佛罗里达的可怜身世和经历感到难过,也为他们能遇到好心的谛乐夫妇而感到幸运,更为兄妹两人最后的成长感到开心!这本书也告诉我们,拥有一个和睦安宁的家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我们都要珍惜自己的幸福!

《呐喊》读书笔记 篇5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超经典的小说集,它是本名著,是中国的,也是全世界的。

在《呐喊》中刻画了一个个“从昏睡中步入死亡”的不幸者。鲁迅先生他“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所以他以这些人为例子,写成文章来警醒世人。不要让他人也成为那种可怜又可悲的沉睡的人。

《孔乙己》的主人公:孔乙己,便是一个沉睡之人的例子。孔乙己他好吃懒做,整天无所事事。可他自身家境贫寒,科举制也已废除,他赖以生存的环境不存在了。为人抄书来赚钱,却因为好吃懒做,“坐不了几天,便连人和纸张笔砚,一齐失踪”连请他抄书的人都没有了。可就这样,还经常来酒馆喝酒,成为了“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且不拖欠酒钱“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对于一个不干活的人,这些钱从何而来?从文章子句中我们能发现,这些钱竟是偷来的!一个读书人,为了仕途,为了未来的生活,读了那么多书,学了那么多年,最后的结果竟是这个样子!连做人最基本的道德也无了!真是不可谓不悲哀!我忽然间就有个一种鲁迅先生在日本,看影片中一群中国人围看击毙中国人,还一脸麻木,甚至是喝醉酒般的喝彩!那是鲁迅先生的那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心理了。

《呐喊》中的另一篇文《故乡》也是初中时学过的课文。从小在一起玩耍的戴银项圈的闰土长大了,再见到主人公时,已不复年少时的天真无邪。再见到“我”时的那欢喜又凄凉的神情,以及到后面的“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这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的情形。

《呐喊》不愧为历史名作,是中国和世界的文化瑰宝!鲁迅先生的文笔里带着淡淡的幽默和讽刺意味,却又带着愤怒和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也鼓舞着现在的中国人。鲁迅先生不是唯一一个醒悟和站起来的人。在他之前,更多的是在他之后,有越来越多的人醒了过来,站了起来!即使是死也不能改变他们改变中国的信念!正是他们的努力,成就了我们现在的名字—中国人。

《呐喊》读书笔记 篇6

在世界文坛里,总有几颗属于中国的繁星在熠闪耀。星星终会陨落,但您――鲁迅,却活在我们心中。读着先生的文章,感觉就像看到一把智慧的利剑,锋利的解剖出当时国民的奴性和愚性,一路用剑刃的锋芒披荆斩棘。有幸读过您的一些文章,但令我感触颇深的还是《呐喊》。

《狂人日记》描写了狂人――“迫害症患者”出生于封建士大夫家庭,深受封建礼教和封建制度的束缚和压迫,造成了对社会的恐惧心理。他认定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制度,半夜察看历史,看见满本都写着“吃人”;他对吃人社会发出勇敢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容不得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呐喊声。因为孩子是纯洁的,没有受到吃人文化的污染,所以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

《药》描写了华老栓一心想花钱买人血馒头,并在革命者夏瑜被杀的时候得到了人血馒头,“药”并没有挽救小栓的性命,小栓还是死了。这篇文章反映了群众的麻木、冷漠,人们不但对革命者被杀害不同情,相反,还赞扬告密者,咒骂革命者。最后出现了暖心的一幕――革命者的坟上出现了花圈,这说明了什么?革命者为革命牺牲,自然有人发出内心的敬意而去拜祭!

我们也能发出呐喊,唤醒自己,珍惜现在,为祖国建设做充足的准备!

《呐喊》读书笔记 篇7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著,是鲁迅先生写的《呐喊》。从这本书中了解了很多,了解了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原名周树人,是伟大的革命家,思想家,文学教。《呐喊》共收作品十四篇,起于1920xx年的《狂人日记》。《呐喊》作品的选材,“多采自病态的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当时的鲁迅认为最须急切地疗救的,是人的“病态”的灵魂。

《呐喊》自序,医病成了作者表述过去的一个基本线索。写我帮父亲买药,后来父亲亡故了。接着写了我去日本留学,救助向父亲一样被误的病人的疾苦。在这篇序文里,作者并没有回避自己曾有的犹疑和孤寂,把这种感觉写得淋漓尽致,体现出了坦荡直率的风格。“呐喊”就成为作者从深寂孤苦中所喷射出的一腔激情孤愤。这本书用了朴素,简单的语言描写了生活中的种种琐事总是把他的得寸进尺触,抵向我们的心灵和精神。给读者留下很多空间去思考和遐想

《呐喊》是鲁迅1920xx年至1920xx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作者真实的描绘出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当时的社会层次关系,对中国的陈旧思想和传统观念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民族生活是忧患意识和希望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鲁迅先生用幽默风趣的语言,愤怒而又带鼓励的语气,激励当时的中国人,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呐喊》读书笔记 篇8

午后,手捧一本《呐喊》。 《呐喊》是鲁迅先生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

细细回顾,一个名字从记忆中显现出来——狂人。 是啊,《狂人日记》,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啊。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压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孔乙己,这个继狂人后跃出的名字,瞬时把我的思绪拉去了他的世界、、、《孔乙己》继《狂人日记》后第二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他那己扭曲的心灵是被封建文化所骨化的啊!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他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也是,在那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也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啊!是啊,在那个中国人被处死中国人还麻木围观、叫好的社会环境中,难怪鲁迅先生会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概括当时的社会与人民,这是何等的贴切啊!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1000字(合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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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言: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为了避免忘记读这本书时所感触到的思想,我们通常会记录下读书笔记,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让自己的读书笔记有一定的深度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哈姆雷特》读书笔记,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1)

哈姆雷特是丹麦前国王之子,现国王之侄。他的父亲刚刚去世不久,叔叔成为了国王,母亲嫁给了叔叔。从父亲鬼魂处得知,父亲是被叔叔毒死的消息,从而装疯,去探究事情真相的过程。

丹麦国王克劳迪思是故事的反派,他是哈姆雷特的叔叔,就是他用毒药滴进老哈姆雷特的耳朵,致其死亡,然后取得国王的王冠,霸占了王后,然后千方百计想杀死哈姆雷特,免除后患。

这是一个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哈姆雷特想要替父亲报仇,但需要探究事情真相,国王克劳迪思为了自己的王冠和王后,想要致哈姆雷特于死地。但因为王后,国王只能暗地里派人做,哈姆雷特想报仇也非常困难,所以产生冲突。

哈姆雷特的父亲刚去世不久,守城的士兵发现了他的鬼魂。哈姆雷特的好朋友霍拉旭告知了他,哈姆雷特得以见到父亲的鬼魂,并与之对话。得知父亲是被毒死的,但他并没有全部相信,于是装疯,希望能够探求事情的真相。

在装疯的过程中,国王因为心中有鬼,有点担惊受怕。朝臣普隆涅斯误以为哈姆雷特疯是因为他的美丽女儿。因为哈姆雷特曾经那么真切地向莪菲莉霞示爱。为了试探哈姆雷特,给他请来了演戏的伶人,以期能够把他的心思转移到娱乐上来。在国王执导的试探中发现似乎不是这个原因,于是国王就想尽快把他送到英国去,冠冕堂皇说让哈姆雷特游历各国散心,其实是想借英国国王处死他。

在临行前,看伶人演戏。哈姆雷特巧妙地把毒死父亲的情节写进戏中,目的为了观察国王的反应。结果国王大怒。派人立即要把哈姆雷特送往英国。普隆涅斯还想做最后的努力,探听哈姆雷特发疯的原因,结果被哈姆雷特误杀。莪菲莉霞因为父亲的死亡和对哈姆雷特的失望而发疯,在哥哥争执时误入水中身亡。

哈姆雷特途中机智拆看国王公文得悉加害自己的意图,偷换公文借机折返。偶遇莪菲莉霞的下葬,与勒替斯相撞,在国王的怂恿下决定比剑。国王和勒替斯密谋设计置哈姆雷特于死地。

国王预谋借勒替斯和哈姆雷特比剑,用毒酒或毒剑毒死哈姆雷特,是本剧的高潮。王后错喝了国王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身亡,勒替斯因为和哈姆雷特夺了对方的剑,被毒剑刺中,在最后的时刻,勒替斯告知哈姆雷特都是国王的阴谋,哈姆雷特用那把涂有国王亲手调制毒药的剑刺向了国王。这个败坏伦常、嗜杀贪淫、万恶不赦的奸王终于死了。

哈姆雷特因为中了毒剑而死,留下一直陪他的好朋友霍拉旭替他传述故事的始末,以期昭告世人,不让哈姆雷特的名誉蒙伤。

莎士比亚借助哈姆雷特这一角色,体现了事情发展的曲折、多变,同时在哈姆雷特身上体现了一种人文主义者的性格特征。作品中展现哈姆雷特在不同场合下的话,时而高雅、时而粗暴,有时富含哲理,有时又有讥讽的味道,这些语言的高度个性化更是将哈姆雷特的人文主义特点表现地淋漓尽致。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2)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在这部悲剧中,莎士比亚的人文主义思想得以充分体现。施咸荣先生说:“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中提倡人道,反对中古神道,把人比作天神,歌颂人的伟大力量,说人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身上寄托着自己的理想。”哈姆雷特成了人文主义者理想的代表人物,剧中他与克劳狄斯的冲突真实地反映了人文主义思想与英国现实社会的尖锐矛盾。戏剧一开头,莎士比亚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丹麦发生宫廷政变,老国王被害,王位被野心家和阴谋家克劳狄斯 窃取;在新王的统治下,社会黑暗、政治腐败、外敌压境、民 怨 沸腾,窃取得来的王位岌岌可危。他的宫廷成了当时英国封建阶层混乱时代的写照。

在第一幕的结尾,老王的鬼魂给他“显灵”之后,哈姆雷特就惊叹:“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担起重整乾坤的责任。”这句台词是解开哈姆雷特性格的钥匙。从一开始他就把为父复仇和改造现实的任务结合在了一起。哈姆雷特本是个有理想、有抱负的热血青年,他本可以顺理成章地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残酷的社会现实迫使他不得不通过装疯卖傻来替父报仇。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哈姆雷特敢于针锋相对地展开斗争,他先后识破了奸王设下的一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 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接着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杀人”的阴谋击得粉碎;以其人之道还 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讲一一毒剑和毒酒还 给了奸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在这部剧作中,到处都渗透着莎士比亚的人文主义观念,体现出莎士比亚对人性的高尚和爱情的力量的坚定信念。

哈姆雷特才能超众,决心要扭转乾坤,干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但他总是郁郁不乐,优柔寡断。他曾多次问自己:“除了我倒霉的我之外,谁能改变这“混乱颠倒的时代”?”这就是人文主义者哈姆雷特改造社会的世界观。作为一个人文主义者,他过分相信自己,虽然受到人民群众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他们,始终处于孤立的地步,这就注定了他与黑暗势力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莎士比亚是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哈姆雷特》在艺术上代表了莎士比亚戏剧的最高成就:①在人物塑造上,莎士比亚致力于通过人物内心矛盾冲突的描写来揭示人性的深层,他由古典的命运悲剧进人到了现代的性格悲剧,或者说把一个简单的复仇故事,深化成了一个复杂的性格悲剧、心理悲剧,显示出更为深刻的人性思考的容量。②善于运用内心独白将隐藏在人物内心深处的思想、情感、欲望等多层次展示出来。如:“生存还 是毁灭”“人是万物的灵长”、波洛涅斯 给儿子的临别赠言,墓地谈话和对白等六处富于哲理、文辞警辟的独白,文学史上流传不衰。③多层次的情节线索,和生动复杂的故事,产生了强烈的戏剧效果。④成功的对比手法。这尤其表现在人物形象的刻画上,如老王与新王,哈姆雷特、雷欧提斯 、福丁布拉斯 ,霍拉旭、罗森格兰兹、吉尔登斯 吞、奥菲利亚等。⑤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创作方法的结合。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3)

《哈姆雷特》是大文豪莎士比亚的杯具杰作,成于1601年,那时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夜,圈地运动正在进行中,社会中充满矛盾。这本书也表现出了这一点。

哈姆雷特因为父亲的死亡放弃了一切,包括他的尊严、感情甚至于生命。然而这样有没有意义呢?为什么要为死亡而生出怨恨呢?哈姆雷特并不清楚,他甚至连死亡是什么都不明白。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腐朽的皮囊之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要做些什么梦。

但他不得不报仇,他受到一股巨大的使命感的驱使。这使命感从何而来?是因为正义吗?消灭代表邪恶与丑陋的叔父克劳狄斯,恢复王国的秩序。这似乎是一个理由。但正义的伸张又必将伴随着流血和新的仇恨。哈姆雷特为了避免这些迟迟没有动手,他选择在生命的最终一刻完成这个使命。但在那时剧中的主要人物几乎都死了,只留下一个霍拉旭。或许这也是最好的结局,涉及这段仇恨的人都不在了,仇恨也就消失了。

哈姆雷特临死时对霍拉旭说:啊,上帝!霍拉旭,我死之后,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蒙受极大的损伤!你如果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的幸福,留在这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哈姆雷特的故事吧!这很奇怪,哈姆雷特为什么留下这样的遗嘱?为了他的名誉吗?可哈姆雷特为了复仇已经什么都不顾了,为何还要在乎名誉?我想他当然不是为了名誉,传播这个故事是为了给世人以警醒,让世人替他继续思考仇恨、生命、死亡、人。遗嘱中还提到了天堂,连死亡为何物尚且不清楚又何来天堂呢?我实在不明白,或许哈姆雷特仍对死亡怀有恐惧,想给自我一个精神安慰罢了。

哈姆雷特的迷茫也反映了作者迷茫。莎士比亚是人文主义者,但当时各个阶级为了利益而不停斗争,使英国社会现状与他的人文主义梦想差距越来越大。莎士比亚能怎样办呢?踌躇满志的他却无法负起重整乾坤的职责,于是他陷入了无尽的思考与矛盾中,《哈姆雷特》正是这思考与矛盾画出的省略号。他想借这个省略号引发世人同他一齐思考,期望得到一个最终的答案。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4)

谈到哈姆雷特的延宕,很多喜爱这个角色的读者或剧迷都多少会为他感到惋惜:或许再果断冷酷一些,复仇之计便可以大功告成,而且不必赔上自己的性命。然而,在我看来,延宕在《哈姆雷特》中的存在是必然且合理的。

一、从文本出发

(一)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原本是一个高贵英俊而又聪明的贵族青年,就像奥菲莉亚口中夸赞的那样:“朝士的相貌,军曹的武艺、学者的口才,一国之君的辉煌前途,万人楷模的翩翩风度,显赫的至高尊严……”。虽然在杀父之仇的冲击下,他从过去单纯高贵的生活中惊醒,看到了生活丑恶的一面,也因此产生了必报此仇的念头,正如他向父亲的鬼魂承诺的那样:“赶快告诉我,我将在一念之瞬飞奔去与您复仇”。但试想一下,将如此一个青年拉下高高在上的位置,再往他的手中塞一把刀,然后说去杀了你的仇人吧!

任凭对所要杀死之人怀有的仇恨是多么巨大,只要没有被热血冲昏头脑,只要残存一点点对法律和生命的敬畏,没有人会像入了戏的观众和读者们希望的那样果断而冷酷的杀死自己的仇人,更何况是风度翩翩的贵公子哈姆雷特呢?克劳地是哈姆雷特的杀父仇人,他还是哈姆雷特血浓于水的.亲叔父,所以哈姆雷特就更有理由延宕了。也许他的叔父克劳地是在欲望和野心的驱使下犯下了杀人的恶行,可是哈姆雷特的良知还不至于泯灭到轻易就能够杀人,甚至于杀死亲人的程度。所以他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试探克劳地,直到确认克劳地就是杀人凶手后才实施复仇计划。然而,哈姆雷特在杀克劳地的机会来临时还是犹豫了,成了千古留名的“延宕王子”。

(二)哈姆雷特曾经这样自白过: “而我……却是个懒散的家伙,整天抑郁不乐,胸无成竹的没个主意。简直像个白日梦迷,也无能替一位被狠毒谋害的国王说半句话。我是不是个懦夫?”从杀波隆尼尔、杀两个侍从时的表现来看,他不是一个懦夫,起码,他的延宕绝不是因为懦弱。在我看来,他的延宕就像是拖延症,而这“拖延症”正源于他的完美主义倾向。

哈姆雷特与赫瑞修交谈时这样说过,“一小块污点能抹杀一人之所有优点”,这应该足以说明他是多么最求完美了吧。这种倾向导致的结果就是做所有事情都想要达到一个很高的境界,想要一次做好,所以不愿意匆匆忙忙进行,要万事俱备才行。看看哈姆雷特在克劳地祈祷时的表现:“现在容易动手了,当他在祈祷时;我现在就下手杀了他…【拔出佩剑】”观众们的心都吊在了嗓子眼,可是接下来却又一下子泄了气,“……这就算复了仇?这还须三思……假如我正当他在忏悔时把他杀死,那他为此旅程已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我能算是复了仇吗?

不!”那到底怎样才算是他心目中理想的复仇呢?“回鞘去吧,宝剑呀,让我寻个更好的机会:当他烂醉如泥、大发雷霆、淫榻寻欢、赌博渎神、或做其他毫无拯救可言之事时,那是我再颠他于我的足下……” 换做寻常的人,取掉仇人的性命就已经算作最最厉害的复仇了,可是追求完美的哈姆雷特不仅仅要杀掉克劳地,更要让克劳地的灵魂也下到地狱,这么彻底的复仇可是不容易寻求机会的。所以在王后的房里,误把波隆尼尔当成克劳地后,哈姆雷特才会那样毫不迟疑的刺出手中的宝剑。

二、从创作出发

哈姆雷特的复仇是《哈姆雷特》这部戏剧的主线,但是绝不是莎士比亚唯一想要表现的内容。他在《哈姆雷特》中把复仇当做整部剧的主干,然后再在主干的基础上添上各种支干及枝叶,这些添加上的部分也是他想要表达和呈现的。比如说哈姆雷特对于生与死的思考:“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还有他思想中鲜明的人文主义:“我可闭于一桃壳内,而仍自认我是个无疆域之君主”,“人类……它是天之骄子,也是万物之灵”……不难看出故事中发生的一切恰恰描写的就是当时英国的社会,整个故事渗透着属于莎士比亚那个时代的精神。

可以说,《哈姆雷特》这部作品是莎士比亚人文主义和对现实生活批判精神的最深刻的表达。所以,王子复仇必须得延宕,只有延宕才能为剧中想要反映的现实和表达的思想提供充足的时间空间。如果哈姆雷特不延宕,那么在他一刀杀死了克劳地之后,《哈姆雷特》就结束了,无论是欧菲莉亚的发疯还是约利克的头颅,亦或是风趣的掘墓人,都将不复存在。此外,就喜剧效果而言,不延宕的《哈姆雷特》就是一部平庸的复仇喜剧,而延宕的《哈姆雷特》则在刺杀的不断地推迟中将观众的情绪带向高潮,此时最后的悲剧结局也能带给他们最大的震撼和启迪。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5)

在西方戏剧史上,莎士比亚绝对算得上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哈姆雷特》是他的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在《哈姆雷特》中,有很多能让人引起思考的地方,也有很多值得我们去细细咀嚼、体会的地方。作为一个女性,我自然是对浪漫的感情故事最感兴趣,所以,今日我想就剧中哈姆雷特与欧菲利亚的感情问题来发表一点我浅薄的看法。

在文中,欧菲利亚第一次在剧中出现,是在第一幕的第三景,她送雷尔提回到法国的时候。从雷尔提对欧菲利亚说:“至于哈姆雷特对你之兴趣那只是年轻人之暂时热度......”从雷尔提的这番话中,我们能够得知,哈姆雷特在这之前就已经对欧菲利亚表达过自我的爱慕之情。

而在剧本演到那里之时,哈姆雷特还没有去与鬼魂会面,所以说,他这时还不明白他父亲死亡的真相,也还没有制定他的复仇计划,所以,这时候,他对欧菲利亚是没有任何理由去产生利用或是报复的想法的,他对欧菲利亚,就是一个青年人对心爱女子正常的迷恋与爱慕。

剧本之后往下看,应对雷尔提对欧菲利亚的警告,欧菲利亚有点不甘心的问:“仅是如此而已?”她的问话中,透露着一丝小女生的那种听到别人说自我情人不好的时候的不舒服的心理。恋爱中的女孩子都会觉得自我的情人是完美无双的,并且相信对方对自我是真心实意。所以,当雷尔提对欧菲利亚说哈姆雷特对她只是年轻人的暂时兴趣,不是真正的爱的时候,她才会不甘心的反问那一句:“仅是如此而已?”

并且,在波隆尼尔对欧菲利亚说哈姆雷特给她的感情是虚伪的时候,欧菲利亚惊讶的辩解:“可是,父亲,他是有诚意的在追求我......他也曾郑重的对天发誓过......”但她的想法立刻就被波隆尼尔反驳了。欧菲利亚十分尊重她的父亲,所以也没有继续跟她父亲争论这件事了。所以,能够看出,欧菲利亚也是爱着哈姆雷特的。

可是这份感情并没有得到世俗的支持。欧菲利亚的父亲波隆尼尔和哥哥雷尔提都认为哈姆雷特只是在玩弄欧菲利亚的感情,所以一致让她离哈姆雷特远一点。哥哥和父亲都是家庭中很有地位和尊严的人,对于他们的指令,欧菲利亚不得不服从,只能对哈姆雷特冷待,和他坚持必须的距离。

接下来的情节,就是哈姆雷特得知父亲死亡的真相,决定要复仇了。很巧的是,哈姆雷特装疯的第一个对象,就是欧菲利亚。

欧菲利亚发现哈姆雷特不对劲,第一时间就是告诉自我最尊敬信赖的父亲波隆尼尔,她在剧中是这么说的:“他用力的扭住了我的手腕,排我于一臂之距......目不转睛的盯着我的脸,好像想画它一般......然后悲惨的深叹了一口气,就好像想在一口气中叹出他的胴体及生命一般......出门也不看路,因为他的眼睛一向不停地瞅着我呢。”从这段话中哈姆雷特的表现中能够看出,他在应对欧菲利亚的时候是饱含深情的。哈姆雷特的那一声长叹,在我看来,也是他对和欧菲利亚之间的感情的终结的遗憾和不舍吧。因为复仇,他不得不舍弃对欧菲利亚的深情,心中难免有苦痛与遗憾,所以才会在哈姆雷特离开欧菲利亚的时候,他的眼光却一刻也没有离开过她,想把她深深地记在脑海中。

但哈姆雷特还是深深的伤害了美丽的欧菲莉亚的心。在第三幕的第一景中,欧菲利亚想要退回哈姆雷特曾送给她的礼物,她说:“尊贵的殿下,你明白你以往有过,并且当时还添加了你的香甜蜜语,使它格外珍贵,此刻既然此芳已散,您就收回这些吧,对有情人来说送礼者若无诚,那此礼就会失去意义......”以往格外珍贵的礼物到此刻却失去了意义,不正是暗含了欧菲利亚对哈姆雷特态度的转变吗?从分外珍惜到心灰意冷。感情,永远都不能参染任何一丝杂质。

在他们俩接下来的对话中,哈姆雷特一遍又一遍让欧菲利亚去尼姑庵,着深深的刺痛了欧菲利亚的心,但换在哈姆雷特的角度来看,这又何尝不是一种保护欧菲利亚的做法呢?

哈姆莱特之所以呼喊,叫奥菲利亚去尼姑庵,并不是他发疯,也不是他对奥菲利亚的无情,而更是他对心上人的深爱。

当哈姆雷特经过鬼魂,得知父亲死亡真相时,他就再也无心沉溺于儿女情长了,于是他开始装疯,说看似糊涂的话。我认为他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保护奥菲利娅,他不想让奥菲利娅牵扯进这场复仇行动,他想独自去应对一切。于是他数次斥责奥菲利亚:“进尼姑庵去吧”,在我看来,他认为尼姑庵远离尘世、远离荒淫与罪恶,是这个世界最终一块净土。经过父亲的死他看到了世界的肮脏,人性的残忍,他实在不想看到美丽纯洁的奥菲利亚也变得像他母亲那样,所以他叫圣洁的欧菲利亚去尼姑庵,也就是不想欧菲利亚被现实的污垢所污染。

但这个时候,欧菲利亚的心已经被彻底伤透了,她对感情最完美的幻想都已经终结。剧情发展到后面,哈姆雷特无意刺死欧菲利亚父亲波隆尼尔这件事成了压死骆驼的最终一根稻草。一边是尊敬信任的父亲,一边是心心念念的爱人,在重大的精神压力之下,欧菲利亚真的疯掉了。

在欧菲利亚疯掉不久之后,她就坠河而死了,但她到底是自杀还是不慎落水还不得而知。在欧菲利亚葬礼的时候,哈姆雷特回来了。看着心爱人的尸体,哈姆雷特悲痛万分,对着欧菲利亚的哥哥雷尔提最终说出来内心最真实的话:“我爱欧菲利亚,四万个兄弟之爱加起来也不足我所给予她的爱。”这是文章中最明确的提现哈姆雷特对欧菲利亚感情的地方。

哈姆雷特与欧菲利亚虽然互相爱慕,但由于国仇家恨等等原因而不能在一齐,最终酿成了杯具,实在是可怜可叹。[由Www.SengZan.Com整理]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6)

波洛涅斯一家的悲剧,就让笔者完完全全只剩下同情与惋惜。波洛涅斯不是奸臣,在笔者看来,他是那种老实巴交的朝臣,他忠于的也只是“国王”这个位置而非君主本人,新旧交替,他所能做的也只是忠于新君。为王事竭忠尽智而已,但仍无法避免沦为哈姆雷特刀下鬼的结局。奥菲利娅始终遭到压抑,前文已叙,这里就不在多说。雷欧提斯则是一个年轻气盛的男子,他本可以在法国开拓自己的事业,但丧父和妹妹失心发狂的悲痛蒙蔽了双眼,呀沦为了国王歹毒计谋的牺牲品。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天涯的苦难,在奋斗中扫清那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死了,睡去了,什么都完了;要是在这一种睡眠中,我们心头的创痛,以及其他无数血肉之躯所不能避免的打击,都可以从此消失,那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结局”活着比死了要痛苦的多,一死即可了却一切,而活着还要承受生活的种种挫折与打击,在痛苦中一次又一次的倒下,又一次又一次的站起来,这也正是作家余华的作品《活着》的伟大之处,老农生活的目的就是为了好好活着。

哈姆雷特作为王子,背负着杀父之痛和复仇的“使命”,是异常艰苦而令人惋惜的。人在死后,只会化为枯骨,回归尘土,不管生前的地位如何,《哈姆雷特》中墓园的情节想要表达的思考,大概也是这样。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7)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所有戏剧中篇幅最长的一部,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起组成莎士比亚“四大悲剧”。戏剧讲述了叔叔克劳狄斯谋害了哈姆雷特的父亲,篡取了王位,并娶了国王的遗孀乔特鲁德;哈姆雷特王子因此为父王向叔叔复仇。

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在德国威登堡大学就读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时接连遇到了叔父克劳迪斯即位和叔父与母亲乔特鲁德在父亲葬礼后一个月匆忙结婚的一连串事变,这使哈姆雷特充满了疑惑和不满。紧接着,在霍拉旭和勃那多站岗时出现了父亲老哈姆雷特的鬼魂,说明自己是被克劳迪斯毒死并要求哈姆雷特为自己复仇。随后,哈姆雷特利用装疯掩护自己并通过“戏中戏”证实了自己的叔父的确是杀父仇人。由于错误地杀死了心爱的奥菲莉亚的父亲波罗涅斯,克劳迪斯试图借英王手除掉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趁机逃回丹麦,却得知奥菲莉亚自杀并不得不接受了与其兄雷欧提斯的决斗。决斗中哈姆雷特的母亲乔特鲁德因误喝克劳迪斯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而中毒死去,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也双双中了毒剑,得知中毒原委的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克劳迪斯并嘱托朋友霍拉旭将自己的故事告诉后来人。

哈姆雷特以他悲壮的死讴歌了个性的尊严,赢得了对封建的旧制度旧思想和黑暗势力精神上的胜利,鼓舞了后世人文主义思想者的斗争和不屈的斗志。他那崇高的品格、忧国忧民的使命感和热情高昂的思想力量,作为一种永恒的精神财富,也必将为爱好正义的人所珍视。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8)

本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习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真相,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精神恍惚,他整天穿着黑色的丧服,一心想着复仇。

一天,他去见自己的恋人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他又想求爱又想复仇,行为怪诞。奥菲利娅把王子的情况告诉了首相,首相又报告了克劳斯迪。克劳斯迪虽然不知道老国王鬼魂出现的事,但他心中有鬼,派人试探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一方面想复仇,一方面又碍于母亲的面子,同时他也不十分确定父亲鬼魂的话,非常苦恼。哈姆雷特决定要证实克劳斯迪的罪行,正好这时宫中来了一个戏班子,他安排了一出戏,内容是一个维也纳的公爵被他的一个近亲在花园里毒死,不久这个凶手还骗取了公爵夫人的爱。戏演时,他在旁边注意观察克劳斯迪,见克劳斯迪坐立不安,中途就离去。哈姆雷特确认了父亲鬼魂的话,决定复仇。一天,克劳斯迪独自一人的忏悔,哈姆雷特本可以杀死他,可又觉得忏悔中的人被杀后会进入天堂结果罢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克劳斯迪以首相的儿子要复仇为由,要将哈姆雷特送往英国,准备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识破克劳斯迪的诡计,中途返回丹麦。当时,奥菲利娅受刺激发疯,落水身亡,哈姆雷特回国时,正赶上她的葬礼。克劳斯迪挑拨奥菲利娅的哥哥同哈姆雷特决斗,并在暗中准备了毒剑和毒酒。哈姆雷特第一会合获胜,克劳斯迪假意祝贺送上毒酒,但哈姆雷特没喝。哈姆雷特第二回合获胜,王后非常高兴,端起原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喝了下去。决斗中,哈姆雷特中了对手的毒剑,但他夺过剑后又击中了对方。王后中毒死去,奥菲利娅的哥哥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斯迪的阴谋。哈姆雷特用最后的一点力气用手中的毒剑击中了克劳斯迪,自己了毒发自亡。

在人物刻画上,莎翁可谓是煞费苦心。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是相矛盾很有复杂性的。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歌德说过:“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而他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因如此,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所以说: 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只是曲折的情节,深入的人物刻画,更是其中蕴含的哲理。这也许就是莎翁及其戏剧经久不衰的原因吧。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汇总8篇)


古语言:娶妻无媒毋须恨,书中自有颜如玉。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而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这时候,我们不妨坐下来好好写一篇读书笔记,你有了解过读书笔记应该怎么写吗?在此,你不妨阅读一下《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篇1】

说到读书,我可从来没有认认真真、仔仔细细看通过一本书。暑假,姐姐推荐我看一本书,那就是《汤姆索亚历险记》。一拿起书,我就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住了。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文学大师马克。吐温。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主人公汤姆的勇敢和正义。

一天,汤姆和伙伴哈克在坟地目睹了一场杀人案。但凶手波特却冤枉哈波,于是,哈波被抓了。汤姆决定在法庭上证明一切。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这可是杀人案,况且,当时杀人犯波特也在场,他就不怕波特吗?正因为汤姆有超强的正义感,所以他才不顾一切救哈波,要还他清白。我对他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又有一次,汤姆和伙伴贝琪在游玩。在一个漆黑的大山洞中迷了路。他们被困在里面几天几夜。贝琪是个女孩,她那时再也走不动了,全靠汤姆冒着生命危险探路,直到走出山洞。

汤姆的一举一动,多勇敢啊!一般的人首先会被自己吓倒,而他却勇敢地面对并解除了所有的困难和危险!

读了这本书,我也变得勇敢正义起来了。我觉得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气馁,而要努力奋斗,坚持下去。如果能够做到这点,就可以走向成功。现在,我终于明白,读书给我们带来的影响有多大。在以后的人生坎坷中,我一定会想起这个名字——汤姆!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篇2】

《汤姆索亚历险记》的十三、十四和十五章是汤姆与同伴哈克。贝利。芬和乔。哈珀在一个岛上作海盗,和汤姆偷偷溜回家探望姨妈的故事。

第十三章,汤姆因认为没有人疼爱他而与同伴去远航了。汤姆是一个十分顽皮、好斗的孩子,但他的心肠并不坏。他与同伴在那个荒无人烟的岛上生活得十分快乐。而人们都认为他们死了,而悲伤不已。

汤姆。索亚是许多学生希望成为的人,汤姆有着一个多姿多彩、悲喜交加的童年,他们经历了种种困难,却依然对美好、幸福的生活充满了希望,他们在困难中表现出的正值和勇敢,是当今社会上十分难得的,当他们跨过了一个又一个艰难的门槛后,他们终于如愿以偿,得到了他们想要的幸福生活。

汤姆回家探望姨妈的故事,也给我留下了尤为深刻的印象。汤姆回到家里时,躲在床下,听着波莉姨妈与乔。哈珀的妈妈的对话,当她们发现汤姆和乔不见了时,都后悔莫及,十分伤心。当他们在家的时候,大人们对待他们总是那样的严厉,直到他们去远航了,她们才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才能够认识到他们的真面目,看到他们的优点。

这一章也给了众多家长一个很好的启示,波莉姨妈和哈珀太太就是现代社会众多家长们的一个缩影。汤姆。索亚则是顽皮、充满好奇心、敢于尝试、机智勇敢的人的象征,希望这本小说,能够改变人们,改变世界,使我们的童年更充实、有意义。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篇3】

读过《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把我主人翁汤母的顽强英勇、勇敢无畏的精神实质所打动。

汤母是一个开朗顽皮的小孩,他动则逃课打架斗殴。他讨厌被别人管束,一想着当绿林好汉,过流浪生活。另外他又聪慧善解人意,颇具责任感,他常常英勇地站出去揭秘坏蛋的罪刑,还应用自身的聪明智慧使自身和小伙伴脱离险境。

一次,她和最好的朋友不管不顾迷了路的风险,去黑喑的岩洞里探宝,她们挖了一整天,总算挖来到宝贝,可她们时来的时候虎头蛇尾,不但没带够焟烛和食材,并且,就连一点回来标记也没留。英勇的汤母不畏艰难,把风筝线系在一块石头上,一边施工放线,一边找寻出入口。她们在岩洞里数次被石块磕伤,但是她们不畏艰难,坚强不屈地与黑喑和害怕作斗争。有志者事竟成,总算,她们带著藏宝安全性地摆脱了岩洞。此后她们变成了富人,在村内众所周知。

汤母意味着了大家人生道路中最幸福的一部分,每一个人都能够从他的身上寻找自身儿时的身影。她对平凡日常生活的厌烦和对随意理想世界的憧憬,是使人生道路更为多种多样的驱动力;他所热衷于的”探险“则是人们性命信念的反映。

如何!大伙儿是否感觉汤母是个坚强的人呢?回过头来,他不管不顾自身的生命威胁,揭秘坏蛋的行迹,它是大家大部分人没法做到的。他这类不害怕他人对付的精神实质难道说并不是非常值得大家学习培训的吗?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篇4】

近段时间我读了很多书,但最令我着迷的是《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汤姆,他有着惊险的童年。

这本书取材于美国南北战争前的社会生活,是作者对童年的回顾。主人公汤姆经常在生活中搞恶作剧,令姨妈哭笑不得。比如:汤姆和乔、哈克去当海盗,去冒险。让大人们都以为他们去世了,正要为他们举行葬礼的时候,汤姆却领着两个"小海盗"得意扬扬地在进教堂。但汤姆也做了不少令我们钦佩的事情。比如:为了正义,汤姆勇敢地在法庭上揭发了印江乔埃,救了波特一命;在他和女孩贝奇在被困山洞时,沉着冷静、有勇有谋,才救了自己和贝奇的命;最后,汤姆又以自己的聪明、机智,找到了价值连城的宝藏。

其实,在我看来,汤姆的顽皮有时体现了儿童的天真烂漫,也许正是这份纯真,使汤姆受到了大家的喜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开始反思:如果我山洞历险迷路时,我会像汤姆那样机智勇敢吗?我会像汤姆一样沉着冷静吗?

所以,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示是:遇到困难不气馁,不轻易放弃,只要坚持不懈,努力奋斗,有追求,有梦想,终有一天,我们的梦想就会实现。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篇5】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外国作家马可·吐温的经典作品之一。马可·吐温被称作“美国文学史上的一大里程碑式”,他金庸小说的汤母也是經典。

《汤姆·索亚历险记》讲叙了汤姆和他的小伙伴们的五次冒险,分别是:到公墓试勇气,到杰克逊岛当海盜,恐怖鬼屋探宝,恶魔拖尔岩洞冒险和再度洞中探宝。每次冒险都安然无恙,让阅读者们伴随着书里的历经一起冒险。

念完这一本书,我们可以看得出汤母许多的优势,他的的身上充分体现了聪慧,谋略,英勇和公平正义甚至领导干部才可以,但最要我钦佩的還是他勇于冒险,追求完美随意的性格特征,他在恶魔拖尔岩洞带著贝琪寻找出入口,到公墓去试勇气全是他勇于冒险的主要表现,他还带著乔奇和哈克到杰克逊岛当海盜,为此来避开大大家的管教也是令我钦佩。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一个人走夜路都让人胆战心惊,何况是去公墓,他还亲眼看到了一场杀人案件。他追求完美随意,不墨守陈规,在日常生活中又有几个人能保证呢?

无论如何,汤母·索亚这一广为流传的姓名,是成人针对儿时的美好记忆,也是大家学习的榜样。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篇6】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体写成的。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童年的世界是一个妙趣横生的世界,是一个调皮耍赖并可以尽情犯错误的年代。他和野孩子夏克,各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像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后来和夏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听。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能给我们做模范,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的罪犯沫夫彼得。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看来,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其实孩子的顽皮有时候正好体现了孩子的天真烂漫。这种童真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能让我们找到的,就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甜蜜回忆。我相信,即使你的童年再艰苦,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谁没有在小时候做过一件半件的傻事?当你越长大,你就会越觉得这些傻事有趣。我说童年就像一罐甜酒,时隔越久,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越让人回味。

人总是会长大的,除了个儿长高了,身子强壮了以外,人的思想也在长。你对世界的看法不同了,懂事了,不再幼稚了。不过人是要越变越好才是。千万不能像历险记里的那个心狠手辣的坏蛋卓伊一样,他坏事做尽,人见人憎。但最后他还是恶有恶报,得到了一个活活饿死在山洞里的下场。

读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读书给我们带来的影响有多大。在以后的人生坎坷中,我一定会想起这个名字——汤姆!童年就像一壶甜酒,时隔越长,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越让人回味。已经长大的我们,被现实生活压抑得太久,但令我们欢呼雀跃的是,有人实现了我们梦想中的自由。汤姆——索亚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有理想,有快乐,美梦便会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地发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梦。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篇7】

精彩故事1:(第六章 汤姆结识贝琪)

汤姆为逃学而在家装病,弄的波莉姨妈哭笑不得,他不得不去上学。在上学的路上,汤姆又与村子里人见人嫌的野孩子——哈克贝利·费恩扯上了,结果上学迟到了。因为上学迟到,他被罚了,坐在自己心仪的女孩子的旁边,在石板上画出“我爱你”。

精彩故事2:(第十章 狗吠的凶兆)

汤姆和哈克贝利相约去墓地探险时,无意中看见了印江·乔用穆夫·波特的刀杀死了与自己有着仇恨的年轻的鲁滨逊医生,他们俩经过慎重决定,最终决定不把这件事说出去,他们再一次去屋子冒险,可是汤姆回来却被波莉姨妈哭哭啼啼地数落了一顿。

精彩故事3:(第十三章 海盗结伙出航)

汤姆因这几天心爱的女孩贝琪·撒切尔没来上学,很思念她但却又见不着她,他感到十分郁闷。而他的伙伴乔·哈波与他同命相连,几个人便计划着去当海盗。他们默契合作,在一个沙滩上搁了浅,开始讨论他们即将开始的有趣的海盗生活。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篇8】

第一章

汤姆很顽劣,一有机会就逃学,偷东西吃,总是挨他姨妈的揍,这天在路上,他遇见了刚搬到这地方的一个男孩子,汤姆见他作为一个孩子,却穿的如此整洁而极是气愤,两人胡说一气,然后滚在尘土中打了起来,汤姆打赢了。波莉姨妈决心要让他干活。

第二章

这个胜利者的衣服因为打架而破烂污秽,姨妈罚他去把墙刷白,汤姆把刷墙说成是可以放纵恣意的艺术,过路的孩子都眼红了,情愿把心爱的东西交给他,以换取一次刷墙的机会,汤姆就悠闲地坐在一旁,一边吃苹果,一边晒太阳。

第三章

汤姆见到并爱上了可爱的蓓姬,他在栅栏外想方设法让小女孩注意他,他从她那得到了一朵三色堇。他回家,姨妈错怪他揍了他一顿,他不想活了,去到蓓姬的窗下躺着准备死掉,一个女仆泼了一盆冷水下去,汤姆成了一个落水狗,在夜色中飞一般跑回家了。

第四章

汤姆用他的财宝换来了各种颜色的票,在主日学校,汤姆见到了蓓姬一家,汤姆想尽办法出风头希望蓓姬注意他,还用票换了一本圣经,蓓姬的母亲问他—最初的两个门徒是谁,他不知道但却自信的胡扯,让所有人都吃了很大的一惊。

第五章

布道开始了,汤姆玩弄着他的甲虫,甲虫咬了汤姆一下,逃走了,后来一只狗和甲虫打了起来,狗坐在了甲虫上面,甲虫咬了它一下,狗跳到主人的怀里,而主人却把它扔了出去,教堂内一阵哄笑,可怜的牧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第六章

汤姆想利用牙疼逃学,姨妈把牙拔了下来,他没有借口逃学了。在路上,汤姆遇到了野孩子哈克,结果汤姆迟到了。老师罚他和蓓姬同桌,汤姆在石板上写了我爱你,汤姆磨蹭了一会才让她看,蓓姬说,你这坏蛋,心里却乐呵呵的。

第七章

上课时,汤姆和哈克在一块玩那只虱子,他们投入的玩,不久争吵起来,老师收拾了他们。中午,汤姆让蓓姬和他订婚,还吻了她,但汤姆说漏了嘴,让蓓姬知道了他还曾与亚美订过婚,蓓姬哭起来,汤姆没办法,就伤心的走了,蓓姬后悔起来。

第八章

汤姆离开平常走的那些小道,到了一个茂密偏僻的森林里,幻想着自己的未来,想着将来去做强盗,酋长,海盗,当了名人后重返故里后的情形,然后他和哈泼一起扮演古代的绿林英雄相互打着玩,他扮演的是罗宾汉。

第九章

一天晚上10点多,汤姆和哈克伯利一起去一块坟地想听一听死人的说话声,却亲眼目睹了一个凶杀案,来盗墓的印第安人乔祖杀了一个医生,把刀放在同伙波特手里,波特醉酒醒来,却错以为是自己杀了医生。

第十章

汤姆和哈克贝利没命似的跑到了皮厂,他们写了血书,发誓誓死保守秘密。狗吠声让他们又紧张起来,他们又出发冒险。第二天,汤姆黯然无神,内心痛苦不堪的来到了学校,却看见了他送给的蓓姬的铜把手放在桌上,他彻底失去了信心。

第十一章

沫夫波得受了印第安人乔祖的冤枉使得大家认为那个医生就是他自己在喝醉酒的情况下杀死的,于是就向警方投案自首,之后进了—,但知道事实的汤姆和哈克都十分难受,于是便一面想尽一切方法安慰波得,一面接受着良心的折磨。

第十二章

蓓姬很难过,好几天都不来上课,汤姆想和她和好,又碍于面子不开口,于是忧愁苦恼,姨妈以为他生病了,拿他做试验体用各种土方治疗,给他喝药,汤姆把一只猫的嘴撬开,都让它喝了,猫神经亢奋,在屋里狂奔。汤姆又去学校,可是蓓姬不睬他。

第十三章

“海盗”扬帆,准备远航

汤姆伤心绝望极了,他觉得家人,甚至整个世界都把他给抛弃了,哈勃无缘无故地挨了妈妈的一顿揍也如此想着,于是情同意和的两人都准备离家出走,去遥远的孤岛上去当海盗,哈克伯利也随着他们两人一起去了。

第十四章

“海盗们”野外乐逍遥

海盗们在一个小岛上,在自然之中,有吃又有玩,生活乐无边。这天他们看见一大群人在船上喊叫,原来镇上的人以为这几个孩子是淹死了,正在打捞尸体。哈泼和哈克都想回家去,汤姆不许,但他比谁都想回家,晚上就偷偷溜回家了。

第十五章

汤姆回家暗访,心花怒放返营房

汤姆回到家以后为了不被发现就躲在了床底下,因此趁机偷听到了自己的姨妈和哈勃的母亲的谈话内容,听着她们如怨如泣的哭诉,忏悔自己竟然曾经如此恶劣的对待孩子们,汤姆有点后悔他们现在所做过的事了。

第十六章

他们仍然在那座远离城镇的孤岛上无忧无虑的玩耍,汤姆和哈勃在哈克伯利的指导下学习如何吸烟,两人初次吸烟,都被浓浓的烟味呛的够呛,于是便借口把小刀丢在了树林里而跑去呕吐,汤姆为大家定下了以后一起回家的计策。

第十七章

孩子们都以讲死者过去做的事儿为荣,一个孩子找不到话说,于是道,汤姆索亚曾经揍过我一顿。人们在教堂为淹死的三个孩子送葬,但汤姆,哈勃,哈克却走进了教堂,人们先是惊呆然后狂喜,汤姆回到家后,挨了无数的耳光和亲吻。

第十八章

汤姆成了大人物,蓓姬想和汤姆和好,可他不领情,总是和别的女孩在一起,后来,蓓姬也以牙还牙和男孩看书,汤姆很恼怒,蓓姬很高兴,汤姆生气地回家,蓓姬也无心再做戏。男孩想报复汤姆,把墨水倒在他的书上,被蓓姬看到了,但她不愿给汤姆说。

第十九章

汤姆花言巧语,姨妈慈悲心肠汤姆回到家,对姨妈说出了前几天回家的—,但姨妈认为这是他在说谎,但十分高兴,并认为这谎撒的很好,自己喜欢这样善意的的谎话,最后自己证实了这并不是汤姆善意编出来的谎言,感到十分欣慰,放过汤姆的过错。

第二十章

校长总看一本神秘的书,学生们都想看,这回校长忘记拿走书桌的钥匙,蓓姬偷看了那本书,却被汤姆看到了,蓓姬慌忙中撕破了书,她又羞又恼。校长发现了被撕破的书,于是挨个盘问,当问道蓓姬时,汤姆挺身而出。蓓姬对他很敬仰。

第二十一章

在期末的考场上,大家各呈技艺。,按惯例,校长去画美国地图,但老画不好,孩子们笑话他,这时,天花板上面吊下一只猫,用它的爪子扯下了校长的假发,露出他金色的秃头,孩子们哄堂大笑。孩子们终于成功的报复了校长。

第二十三章

法庭上已经开始审问坟地里发生的那起谋杀案,沫夫波得就要被绞刑处死了,这时汤姆跑到了法庭上去作证人,说出了这件事情的—,而印第安人乔祖却迅速的逃跑了,沫夫波特因为获得了清白而宣布被无罪释放。

第二十四章

汤姆和哈克在说出那场谋杀案的—后都很怕印第安人乔祖再回来谋杀他们,他们白天在波得的感谢中很高兴说出了—,但夜晚就变得很恐惧,害怕印第安人乔祖再来找他们,但法庭仍然没有抓到这个逃亡的杀人罪犯。

第二十五章

一天,汤姆想要去寻宝,便和哈克伯利到了一个寡妇的房子后面的一棵枯树的影子下面,准备去挖海盗们留下的财宝,可是没有挖到海盗们遗留下来的宝贝,他们又约定明天白天一起去一间阴森可怕的闹鬼的房子里去碰碰运气。

第二十六章

到鬼屋不久,逃难中的印第安人乔祖和另一个人也到了此处,两人吓得躲到阁楼上,印第安人乔祖想把抢来的钱埋在地下,他在掘坑的时候,真的掘出了以前的海盗埋下的金银,印第安人乔祖把这些都拿走了,准备藏在另一个地方。

第二十八章

哈克一直盯着那个有印第安人乔祖的第二号房间,一天晚上,汤姆大着胆子进了第2号房间,刚一进门差点就踩在了印第安人乔祖的手臂上,这个家伙已经喝得酩酊大醉了,躺在地上正睡着觉,汤姆和哈克狂奔而逃。

第二十九章

汤姆去参加蓓姬的野餐会,大家到一个山洞里冒险。哈克还在客栈边守夜,这晚印第安人乔祖又出现了,他准备到外国流浪,走前,想杀死道格拉斯寡妇,因为道格拉斯寡妇的丈夫生前对他很不好,哈克听到了这个阴谋,他偷偷的去报信。

第三十章

印第安人乔祖杀道格拉斯寡妇的行动没有成功,他逃走了,逃到了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地方,警察们封锁了山头追察他,同时大家发现汤姆和蓓姬两个人都不见了,蓓姬和汤姆的母亲还以为他们都是在道格拉斯寡妇家过的夜呢。

最新《经》读书笔记1000字(汇总8篇)


作品的读后感怎么写精彩呢?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仿佛都吸收了其中浓缩了的智慧。写读后感时,要写出自己独特的新鲜感受,提出有新意的见解,也许以下内容“《经》读书笔记”合你需求,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经》读书笔记(篇1)

11月10号中心校组织我们一行16人,到南京市东山小学进行为期两天的学习,期间我们参观了学校,体验了阳光运动80分,看了6节课,聆听了《友善用脑》讲座??我顿感受益匪浅。

给我第一感觉就是孩子们是快乐的。孩子们快乐学习,快乐运动,快乐生活。课前通过舒缓的音乐,课中动感的健脑操等让学生放松,从而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激发了学生的潜能,教会了学生轻松而自然的学习,课后用思维导图让学生回忆巩固,让学生生成惊人的记忆力创造力。让孩子用自己的方式学习总有一种方法是适合孩子的,找到了最合适的,学习也就一件快乐的事了。

孩子们从低年级就开始训练,从一开始就能用完整的话交流,不会出现一些我们常见的无主语现象,比如孩子回答问题时经常会说:我提醒??、我补充??、我总结??、我们讨论??、我们用__方式来表达??,小组合作在这里得到充分展现,而这些都是在轻松,快乐中进行的。

环境优美的学校,宽阔整洁的水泥路,开阔的塑胶操场,郁郁葱葱的树木,内容丰富的橱窗,宽敞明亮的教室,浓厚而又个性鲜明的班级文化氛围:学生喜爱的明星荟萃,展示学生猜疑的展板,供学生汲取知识的图书角,绿意盎然的置物柜??每一物,每一角都充满个性,都洋溢着快乐与幸福。老师诗一般的语言则让人如沐浴春风,在快乐中学会做人做事。记得在听《水乡》这课中,有一个孩子不仅讲错了答案,而且说的是明显的方言,引得师生大笑,这也就是一个无伤大雅的小插曲,而执教老师却很严肃而又不失温柔地对学生说:面对别人激动时犯下的小错误,我们宽容一些,好吗?这不仅仅是我,或是全班的同学,我想在座每一位观课的老师,都会为老师的语言所折服。

给我第二感觉就是老师是轻松的。老师们轻松运动,轻松学习,轻松教学。我们听了六节实践友善用脑的课。友善用脑的课堂上,教师十分明确自己的职责:创设学习场景,诱发学生思考,引导学习结论。教师鼓励学生互相启发、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完全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体,把学习的舞台还给学生,使他们成为主角、成为教学过程的中心,学生在小组中也能养成乐群、互助思想品格。

在友善用脑的课堂上,教师鼓励学生画自己的思维导图。思维导图帮助学生更有效地学习,更清晰地思维。运用思维导图应该遵循人脑有异,图不同一的原则,鼓励学生把自己的理解画出来,而不应该局限什么固定的模式,仿造固定的格局,画自己的思维导图是友善用脑课堂上教师应该强调的重点。健脑操也是友善用脑课堂上的一个重要特色。在教师设计的每个教学单元的间歇,让学生花一两分钟做做健脑操活动一下,不但不会影响教学,反而会提高课堂教学效率。除了健脑操教师也可以经常让学生做做冥想,在轻柔的音乐伴随下,学生闭上双眼,或驰骋思维的骏马,或回顾教学内容,这些方法既简单又实用,不但使友善用脑的课堂生动活泼,丰富多彩,而且能使学生感到学习的轻松和快乐,让学生全面健康地发展。从东山小学的这些展示课中,我充分感受到教师发挥出自己的主动性,使学生愿学乐学,课堂上收到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这些也都是在轻松而又愉快的情况下进行,我想在轻松地背后则是老师更多的心血。

我觉得身为东山小学的老师是幸福的,而东山小学的孩子们则是无比幸运的。我想只要我努力学习这种新的教学方法,实践,总结,再实践,让我的工作更轻松,我的学生更快乐,更幸福!

《经》读书笔记(篇2)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朱自清先生,喜欢他的文章,他的文章似乎很有感染力,深深地吸引着我。所以收到这本书时我是很高兴的,刚一收到时,我就迫不及待的去书中遨游一番,迫切的去体会朱自清先生笔下的世界。

读书时我们常常迷惑,常常存在着许多疑问,譬如,对于我们如何阅读国学经典?这本书的作者朱自清通过生动有趣的语言,把晦涩难懂的古文经典一一解读剖析,写成一部通俗易懂的《经典常谈》。自说文解字说开去,再讲易经、尚书、诗经、三礼??短短十三篇精彩导读,让我轻松读懂十三部国学经典精髓,瞬间打开阅读经典的全新视野,读了这本书,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另外书中还教会了我如何提升写作能力?朱自清以三十年教学经验,结合自己的创作心得,让我领悟“如何注意每个词的意义,每一句的安排和音节,每一段的长短和衔接处”,是为《文艺十六讲》,收获颇多。短短十六讲,篇篇都经典,读完后您会惊喜发现,控制文字是一种愉快,也是一种本领,最重要的你会发现,读了这本书你会发现文字是那么的美好,那么的吸引你。

对我个人而言,我最喜欢这本书中诗经这一部分了,因为我个人爱好诗经,喜欢那种韵律美,我觉得自己读诗经是一种莫大的享受,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提一杯茶,拿着一本书去树林中静静地品读,是世间最快乐的事情了,偶尔再伴有小鸟的鸣叫,那就更加美好和安逸了!我觉得世间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此。

对于易经这一点知识,我似乎兴趣不很大,看的时候很费解,用的世间也不多,这让我明白了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另外,我也深深地明白了对于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纵然可以放弃,但是也不能完全的放弃,也应该试着去钻研自己不感兴趣的知识点,俗话说“读的多了,知道的才多”我深刻的了解到,对于自己感兴趣的事情,我们应该坚持去做,对于自己没有兴趣的事情,我们可以试着去培养兴趣,只有这样,我才能更好的去学习和了解更多的知识,才能更加优秀,更加的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喜欢的是什么。

以前我读过《尚书》,所以对于这本书中的尚书部分记忆犹新,对它别样对待,自从两年前开始读《尚书》,我对此书的兴趣《尚书》喜欢感一直不减。这次有机会再次读尚书,我很是激动和开心。有朋友问我,《尚书》不是很难读吗?你怎么看得津津有味?难道你全都能理解吗?我摇摇头,对他说,并非我古文很好,而因为难易是相对的,古人曾道“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

我觉得《尚书》文辞古奥,但是《经典常谈文艺16讲》这本书中语言通俗易懂,可以很快,很简单的就了解读懂书中的知识点。甚至可以说,要了解中华民族的形成,也必须读尚书了解尚书。然而这本书中介绍了一些尚书的知识,这是很不错的。渐渐的我发现了,通过读这本书,我渐渐的了解了一些尚书方面的知识点,知道了一些很经典的知识,读古文可以让我得到跟好的熏陶。我爱诗经和尚书。

读的书越多,我越会发现,读书时的我似乎是最快乐的,每次我不开心时,去书中总能找到快乐,书好像是我的快乐的源泉,让我深深地陷在其中,无法自拔,我爱读书,更爱这本书。

《经》读书笔记(篇3)

《呐喊》正如书名,是鲁迅在那个黑暗的时代为了民族为了人民,发出的最深沉的呐喊疾呼。

作者用写实主义手法描写狂人的多疑敏感、妄想,都符合迫害狂的病态特征,用象征主义的手法写狂人含义双关的表述。其中《狂人日记》是对封建势力作得象征性描绘,将写实的手法和象征的手法结合得天衣无缝。从而产生了极强的艺术感染力,其次是语言性格化。《狂人日记》使用的是现代文学语言。作者精心构思了一个“语言杂错无伦次”的狂人。语言似杂乱而实敏锐,即符合精神病人的特点,又道出了被压迫者的心声。性格化的语言成功的塑造了貌似狂人而实具象征意义的战士形象。

《明天》是鲁迅着力反映妇女悲惨命运的小说之一。作品通过寡妇单四嫂痛失独子的描写,令人震悚地展示了一幅中国妇女孤立无助的图景,同时抨击了黑暗社会吃人的本质和没落社会中人们的无情和冷漠。作者冷峻的写作风格显示出他对黑暗社会的愤恨。精炼而写实的艺术显示了作者写作手法的纯熟。洗练而朴实的笔精彩的勾勒了一幅小镇风俗画,而人物的刻画与对话的描写,更难有一字更改,实在是精品中的精品。

《一件小事》的特点是短小精悍,内容警策深邃。全文仅一千字左右,作品描写的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小事。在歌颂下层劳动人民崇高品质的同时,还反映了知识分子的自我反省,表现出真诚向劳动人民学习的新思想。在五四运动时期能有如此认识是很不寻常的,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本篇的写作特点,一是运用对比手法,将车夫和“我”对于同一件事的不同态度进行对照,显露出“我”自私自利的渺小,映射出车夫的光明磊落,敢做敢当,关心别人的高大形象。这种对比的妙处在于以间接而含蓄的笔墨突出劳动者的朴实无私。在表现形式上,本篇好似一篇速写画,又近于当代的“小小说”,短小精悍,清新可人而意味深长;情节真实可信,成为现代小说中传颂最广的名篇之一。

《孔乙己》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孔乙己,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漠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本篇的艺术特色在于结构严谨,先是开端,交待了环境和气氛;其次发展,介绍人物;再是高潮,即小说中心——提示了社会的冷酷无情。小说经营谋篇,工于匠心。特色之二在于以侧面描写来塑造人物性格。作品用第一人称“我”——酒店小伙计耳闻目睹的情况来写孔乙己,他的肖像刻划,对话,经历,都通过“我”的概括叙述来表现,由此塑造的人物,显得真实可信,从而把人物描绘的栩栩如生。小说的语言也极精炼简洁。作者刻画的酒店掌柜,小伙计,短衣裳帮顾客,孩子们,众多人物都是以简练几笔勾画出来,惟妙惟肖。孔乙己结结吧吧地为自己靠不住的清白辩解时,那一句自欺欺人的“窃书不能算偷”,将旧时代知识分子自命清高而又迂腐不堪的形象毕现无余,令人叹服!

《经》读书笔记(篇4)

我读了《昆虫记》一书后,我知道了《昆虫记》的作者法布尔生活在一个农村家庭里,生活条件很差,但是他仍然生活的很快乐,因为他可以在大自然中尽情地玩耍,学到许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

法布尔七岁时就被父亲送入学堂,在外头野惯了的小法布尔一时难以收心,所以一开始的时候成绩不好,但是小法布尔是个很有志气的人,不甘心落在别人后面,别人花一分精力,他就花两分精力,他的成绩就慢慢追上来了。

三十一岁的时候,他担任了教学工作。有一天,他带着孩子们在外玩,看见了一个蜂窝,回想起他的童年,写出了《昆虫记》。

《昆虫记》分蜘蛛的故事、蟋蟀的故事、蝉的故事和松毛虫的故事。其中,蜘蛛的故事最为精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里面详细描写了塔蓝图拉毒蛛、虎纹园蛛、狼蛛和蟹蛛等蜘蛛的生活习性和外貌特征,比如蟹蛛捕食时,会用两只长长的脚一边转动猎物,一边用丝缠绕猎物,直到猎物不能动弹后,才用嘴上的吸管,吸取猎物的汁液。还有塔蓝图拉毒蛛,会编织一张大网,等猎物撞上来后,它就会先用它的毒牙毒晕猎物,然后慢慢地享用。

读了《昆虫记》一书后,不仅让我大开眼界,知道了自然界还有那么多的昆虫,而且,每种昆虫都有自己奇特的本领。还让我学习到了作者的热爱生活、勤于观察和不甘落后、刻苦钻研的精神。使我深受启发,我要学习法布尔的这些精神,努力学习,今后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经》读书笔记(篇5)

我喜欢读书,读过的书不知有多少,但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三岁时妈妈给我讲过的那本幼稚的画书《卖火柴的小女孩》。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一个小女孩在大街上走着,叫卖火柴。她的鞋子丢了,而她的火柴却一根也没卖掉每当我的妈妈抱着我,用颤抖的声音讲到这里的时候,我都会天真地问她为什么要去卖火柴?妈妈说:因为她家里很穷,如果不卖掉火柴的话,她的爸爸就会打她。我根本听不懂,所以就撒娇的说:我不听这个了,这个不好玩!

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我跟那个小女孩比起来,是多么幸福啊!我每天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上课,回到家中有丰盛可口的饭菜等着我,家里人都会送给我温馨的问候。

以前,我总在想:我会不会跟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啊?今天我醒悟了,我不会跟她一样,因为我有疼爱我的父母,关心我的祖辈,最关键的是我生活在一个和平盛世的年代里。

卖火柴的小女孩,我希望你能来到我们身边,我们共同生活,一起学习,我一定会让你高兴起来的!

《经》读书笔记(篇6)

《小学英语教学法》一书中指出,小学生学习外语具有模仿力强,记忆力好,勇于开口等特点和优越条件,对今后进一步学好英语,培养用英语进行交际的能力,将起着及其重要的作用.因此,作为一名小学英语教师,我们的注意力和精力应该放在其语言技能的培养上,而不是放在单纯的语言知识上,要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和动机;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使学生获得英语的一些感性知识;打下较好的语音基础,学习一定量的词汇,接触一定量的日常交际用语,从而具有以听说能力为主的初步交际能力;使学生在英语学习中受到良好的思想品德教育,个性得到健康和谐的发展.

作为一名小学英语教师,要搞好英语的教与学活动,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通过小学教学活动的趣味性,直观性,实践性使小学生爱学,会学,主动学.小学英语教学法课是一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专业课.不是会讲英语的人就能教好英语.我们不仅要具有坚实的英语基础知识和运用语言的能力,还必须学习有关英语教学的理论,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

歌谣,充满童趣,合辙压韵,琅琅上口,迎合了少年儿童的心理与口味.简笔画,一种具有普遍推广意义的直观教学手段,它运用最简单的线条和平面形概括地勾画出物象的主要特征,用笔简练,形象简洁,应用简便.它有利于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学生兴趣,化解教学难点,变抽象为具体,化复杂为简单,并能增强记忆,提高学习效果.运用歌曲和音乐学习语言也是外语教学的有效方法之一.用教唱英语歌曲的方法把儿童引入英语的广阔殿堂,无疑是符合儿童心理发展规律的,它具有以下作用:激发学习下去;提高学习效益;完善学习品质;充实文化知识等.我们可以从各类儿童英语教科书中选择一些旋律较熟,唱词简单适合的歌曲等.当然还可以自己在学生很熟悉的旋律中配上当堂学习的主要句行型,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扎实的掌握所学知识,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通过阅读这本书,让我对英语教学又有了许多新的想法。以后,在课余时间应该多读一些专业的书籍。更好的帮助自己搞好英语教学工作。

《经》读书笔记(篇7)

一个饱读诗书的人,学识就渊博,书读多了,就有真才实学,有了真才实学,他就与众不一样,是什么不一样呢?是气质,是修养,是人品,是浑身流溢的书香味。“胸藏文墨虚若谷,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就是爱读书的人的写照。

爱读书的人,不管走到那里都是一道美丽的风景。他可能貌不惊人,但他有一种内在的气质:幽雅的谈吐超凡脱俗,清丽的仪态无需修饰,那是静的凝重,动的优雅;那是坐的端庄,行的洒脱;那是天然的质朴与含蓄的混合,像水一样的柔软,像风一样的迷人,像花一样的绚丽……

读书是人的立身之本。对于书,不一样的人会有不一样的品味,不一样的品味会有不一样的选择,不一样的选择会得到不一样的效果,因而演绎出一道人与书的风景线:

有的人,读书是为了获取知识,增长才干,他们比较注重思想性强、有哲理、有深度的书。书提高了他们的人生境界,使他们生活得很充实。这样的人本身就是一本书,一本耐人寻味的好书;

有的人,读书是为了愉悦身心,陶冶情操,他们喜欢读唐诗宋词,读古今中外优美的散文,在悠哉闲适中修身养性,铸就淡泊平静的一生。这样的人像似一首诗,清新素净,可爱可敬;

还有的人,读书只是一种娱乐和消遣,或者只是附庸风雅,他们热衷于缠绵悱恻的言情故事和影星、歌星名人的花边新闻。他们比较实际,有点儿俗气,但好在他们毕竟读点书,能通晓一些事理。

喜欢读书的人,学历可能并不高,但他必须有文化修养。有文化修养的人大都知书达理,处事冷静,善解人意;

经常读书的人,一眼就能从人群中分辨出来。异常是在为人处世上也会显得从容、得体;

经常读书的人,一般不会乱说话,言必有据,而每一个结论会经过合理的推导得出,而不是人云亦云,信口雌黄;

经常读书的人,他们有高智商,做事会思考,恰到好处地应对未知;

经常读书的人,他们能把无序而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抓住根本和要害,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科学地拒绝盲目;

经常读书的人,他们做的每一步都是深思熟虑过的,很少犯错误。这些都是平时乏读书的人所欠缺的。

爱读书的人都很美,有些爱读书的人还美得别致:

因为他爱读书,足以怡情,其怡情,最见于独处幽居之时;

因为他爱读书,足以博彩,其博彩,最见于高谈阔论之中;

因为他爱读书,足以长才,其长才,最见于处世判事之际。

一个崇尚知识的社会阳光灿烂,一个热爱书籍的民族活力永驻,一个善于引导读书的学校宁静和谐,一个勤于阅读的人生绚丽多彩。

读书直接促进着一个人的成长提高,读书拓展着一个人的人生宽度,读书涵养着一个人的精神气质。我们几乎能够说,读书是万能的,不读书是万万不能的!

朋友们,让我们都捧起书本,读书吧!用一颗豁达的心去读书,才能体味书中的微妙之处,汲取书籍中的养料。一本好书,相伴一生。

世界上最动人的皱眉是在读书苦思的刹那,而最自然的一刻是在读书时那会心的微笑;人生最大的凄凉,莫过于退休的时候才猛然发现自我还没有认真地工作过;而最大的悲哀,则是临去的刹那才发现自我从未与书交过朋友。

最庸俗的人是不读书的人;

最吝啬的人是不买书的人;

最可怜的人是与书无缘的人。

人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而是因为可爱而美丽。我相信爱读书的人都是美丽的,我喜欢读书,我更喜欢爱读书的人!我赞美你———爱读书的人!

《经》读书笔记(篇8)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小说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

有人把莎士比亚比作高山,我认为曹雪芹是一个大海。山再高,终有人可以登上它的顶峰,而大海,要想探究她的深底,却非常之难。“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曹雪芹在写这部书时,用了“谐音寓意”的手法,他把贾家四姐妹命名为元春、迎春、探春、惜春,这是谐“原应叹息”的音;在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时,警幻仙姑让他饮的茶“千红一窟”,是“千红一哭”的谐音,又让他饮“万艳同杯”的酒,这酒名是“万艳同悲”的谐音,这样的手法几乎贯穿了全书。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这黛玉低吟着的悲凉试句一直被古往今来的独孤人士吟唱至今,这句诗出自曹雪芹的手笔,似乎也暗示着>这部小说的悲凉结局和它之中蕴涵着的封建社会独有的苍凉和无奈。

《红楼梦》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巨大的,这首先体现在典型形象的塑造上,它探索到人物灵魂的深处,描写了不同人物的精神面貌,塑造出不同的典型。这一大群性格鲜明,有血有肉,真实可信的人物形象,在读者面前展现出一道瑰丽的艺术画廊。在这一人物群中,不仅有大家闺秀,豪门公子如主人公: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

《红楼梦》中除了众多的人物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之外,还有就是作者所要表达的一个主题,他没有明说,但通过这成百的众多人物的神志,语言,动作,心理活动表现的惟妙惟肖,一个庞大的繁荣的贵族大家庭,到后来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下场,我们不难看出封建资本家的腐败无能以及封建社会的黑暗和不长久,文中描述了如林黛玉,贾宝玉………这样的“叛逆者”的形象,他们的爱情没有结果,甚至可以说凄惨,但他们代表的是新生命,敢同顽固势力作斗争的新主派代表,我们都江堰市知道林黛玉的眼泪,但也知道她的尖酸刻薄以至使别人都嘲笑她挖苦她,我们也知道贾宝玉“潦倒不通世务,愚须怕读文章,行为偏僻乖张,哪管世人诽谤”纨绔子弟的形象,他们鲜明的人物性格也使黑暗中有了一丝亮光,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1000字8篇


古语有云: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阅读相关作品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这些共鸣是难能可贵的,需要我们把它记下来。您是不是不太清楚读书笔记怎么写呢?读后感大全编辑特别编辑了“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篇1)

“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如是说,可当今的中国社会我们又该如何去定位它?现代化抑或如先生所讲的乡土?

当然先生所讨论的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是站在历史社会发展的大方面来考虑的,但我只从中截取一个角度来微观地剖析中国的现状,这也是《乡土中国》让我感触最深的地方。

从中国社会的演化来看,现代中国社会是由原始社会、农业社会所一步步演化而来的,人们沿河而居、以土为生,饱含了历史的乡土味。从中国的社会主体来看,以耕地劳作的农民居多,而所谓的城市只不过是由那些富裕的乡村所孕育而来,而城里人只是城市所制造出来的产物。所以说中国社会基层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一个散发着乡土气息的国度,不管历史如何前进,也不管社会如何发展,中国的社会根基是不会动摇的。但从中国目前的现实来看,似乎基层性早已被风沙掩埋,面目全非,而现代社会所给予我们只是一个假面具。

无疑中国社会的基层是那些所谓的乡里人,但同时乡里人也是中国社会的弱势群体。城里人叫他们土包子,乡巴佬,没错,他们的确土,“面朝黄土背朝天”但是在乡下,“土”却是他们的命根,是他们活下去的出路。而且世世代代都在重复这样的路,但也正是所谓的“土”养活了中国一代又一代的子民,包括那些城里人,是的,他们不用整日与土为伴,但如果没有乡里人在土里的辛勤劳作,又何以供给他们粮食、衣物?这些人又何以为生?

似乎历史是这样演进的。

不知从何时起,城里一天天富了,人们住进了洋楼,开着豪华的轿车,出入娱乐场所。甚至财富的黑手伸到了乡里,于是,乡里不再平静了,在大片的土地上建起了楼宇和工厂,机器肆无忌惮地在这片曾经平静的土地上开始了新的征服,就像它们曾经征服城市一样。紧接着乡里人的心也开始不平静了,为什么他们可以享受那样的生活,我们却要在呆在乡下与鸡鸭禽兽为伴,乡里人开始憧憬城里人生活了。

也不知何时起,乡里人开始背井离乡,到城里去寻找所谓的幸福了,一个个还是乐呵呵的走出去的。但城里真的就有他们想的那么好吗?城市真的能像乡里一样收容他们吗?

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的,“这些宣泄外出的人,像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找到土地的生存了,又形成一个小小的家族殖民地,找不到土地的也就在各式各样的命运下被淘汰了,或是“发迹了”。这就是一代代人眼中所谓的“幸福”,但到底幸不幸福,或许只有那些离开的人自己懂。

是的,异乡的日子并不好过,进了城里,他们被叫做农民工,他们的孩子成了留守儿童,有了所谓的民工潮、廉租房。他们就像被城市遗弃的孩子,是永远的流浪者。城里的人笑他们是土包子、文盲,笑他们满脚狗屎,笑他们只知道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笑他们永远干着最低贱的活、住着最简陋的民工宿舍,听见了吗?城市里到处都是笑声……

酒吧舞厅里充斥的是早已不再纯真的乡村姑娘,此时她们充当了一个很矛盾的角色,就像黑夜里的幽灵一样,漂浮在都市的夜空,夜更加糜烂了。贞洁、尊严、人格终于在满是铜臭味的气息中几经沉浮后重重地落在地上,又被人踩来踩去,沉重的再也拾不起了。她们曾经怀着美好的梦来到了城里,又在这里残忍地把自己曾经的梦活生生地踩死在脚下,然后变成了城市的傀儡,在满是烟酒味的僵尸屋一点点葬送着自己的青春,续写着城市的繁华。

钢筋水泥的工地上,有这样的一群人还在忙碌着。大楼还是一座座空虚的骨架,瘦的像建设他们的人一样,为了建设这样的堡垒,乡里人爬得很高,那是他们在乡里从未奢望过的高度,但他们却从来没有快乐过,他们的心从来没有被暖热过,就像这冰冷的骨架一样。抬头望去,这些人就像一群可怜的蜗牛一样,在一座叫城市的高楼上努力地向上爬,虽说蜗牛爬到金字塔的顶峰,他的视野就和苍鹰一样广阔,但他们本不属于天空,他们是要回去的,回到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篇2)

我们五千年中华文明就是从芬芳的泥土中走来。因此,我们有了故乡情结,我们企盼落叶归根。

当代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所著《乡土中国》一书中详细、理性地解读分析了我们与乡土亲密细腻的感情与关系。

作为一个中国人,无论你走多远,身居何职,都脱不掉骨子里的乡土气息,忘不了家乡的山山水水。因此有了虽身在都市高楼大厦里的达官贵人,仍然手持小铲侍弄几盆植根泥土的花花草草,更是奢望能在闲时,自己拥有哪怕巴掌大的一小块土地种点蔬菜,来体现自己的劳动价值。普通百姓更是对家对土地无法割舍。

有文化的知识分子根据只言片语,苦苦寻找祖上曾经住过的一孔破窑洞或埋葬老祖宗的一捧荒冢;沒文化的老农在老屋拆迁时,死死地抱住院里的一棵老树,老泪纵横,不肯放手。

“能恋本乡一捻土,不爱他乡万两金。”

受乡土情怀的影响,在我们的内心世界也与西方有所不同。西方思想哲学认为,凡事都是对立的,非此岸及彼岸,中间有条无形的鸿沟。我们的哲学思想总体是中庸的,讲求包容,和而不同,求同存异,互相依赖。阴阳学说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阳中抱阴,阴中含阳,相辅相衬方能源远流长。这与我们早期由农耕文明发展而来是分不开的。

故乡和土地永远是我们内心最可靠的依托和最宝贵的财富。

然而,近代随着工业革命的出现,打乱了我们原有的脚步。我们抛弃山青水秀的美丽家园,挥手告别对我们忠诚奉献的土地,一窝蜂似地挤进陌生而又拥挤的城市。钢筋结构,水泥硬化,与泥土一刀两断。一座座高楼,鳞次栉比。高空鸟瞰,和密集型养鸡、养猪场沒什么区别。呼吸着不知从那里冒出的被污染的空气,吃着不知怎样生产出来的不时被媒体报道加了什么“氰",或者什么“氯"的垃圾食品。

我们密集型生活方式和现代化企业加工产生的污染,为病毒和细菌创造了有利的生存环境。

我们的思想也因生活环境改变而改变。沒有了往昔乡村泥土中的朴实与亲切。

为了优越,拼命地比拼。只要干不死,就往死里干。外卖小哥累死在送餐的路上,得到的只是2000元人道主义的施舍。留守农民辛勤劳作,换来的是,老人有病看不起,娶了老婆又离异,剩下子女无人管。

现实在狂扇农耕文化中“勤劳致富"的嘴巴。

我们嘴里反复念着不忘初心,我们为什么要在路上狂奔疾走?答案在很多时候,是模糊的。许多人怀念过去,厌恶当下,这个问题值得深思。许多刚从高校毕业的低层知识分子,在城市与乡村之间踟蹰徘徊,迷失了方向。不知未来在何方。人类在所谓的科技领城内恶性竞争,最终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有待商確、验证。

前三十年,一个普通农民,生养四五个孩子,日出而耕,日落而息,孩子读书成家,虽困难,却也过得去。然而经过现代科技化的洗礼后,一家有时候连一个孩也养不起。

人类奋斗的目的到底是为了什么?我想不只是我们普通民众不清楚,恐怕就是所谓的社会精英也很迷茫。

老子云:“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说白点,就是人间的利器越多,国家就越陷于混乱;人们的技巧越多,邪恶的事情就会连连发生。

文学就应该取材于社会,指引于大众。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就像一棵参天大树。只有大树的根系植根于大地的深处,吸取足够的养分,才能换来树冠的枝盛叶茂。

殷切盼望,费先生"这不算是完稿,也不能算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的创作风格,得以延续,探索、引导中华文明朝着健康持续的方向发展前进。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篇3)

费孝通(1910—2005)的《乡土中国》写作于上个世纪40年代,是他1946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村社会学”的讲义,次年出版。起初会长介绍这本书时,说是“一本通俗易懂的小册子”,“通俗易懂”和“短”这两个特点正是我喜欢读的,然而在之后读的过程当中,我发现并非我所想象的简单易读。在那些看起来通俗易懂的文字里面,其实蕴含着很深的社会学理论。读完这本书最大的感受,就是通过费老的分析,对中国社会在文化、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利结构、社会变迁等方面的特点,以及中国人骨子里的天性似乎找到了根源。下面我从印象比较深的几点浅谈对本书的理解。

熟人社会

费老在开篇就指出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村社会的人以农为生,世代聚村而居,人口的不流动形成了熟人社会,人们之间的交往依赖于熟悉和信任,行为依据也是从小习得的礼俗。乡土社会实际上就是熟人社会、礼俗社会。费老还用“捆柴”和“水波纹”这两个特别形象的比喻,分析了中西方社会格局上的差异,让人豁然开朗。还有本书最后《血缘和地缘》一章,分析了在乡土社会中,由于社会的`稳定性和家族社群的生存模式,血缘和地缘是合一的,随着人口的流动和商业的发展,使得社会性质逐渐从血缘向地缘发展,但是,我想社会即使发展到今天,仍然不能完全抛弃血缘的影响。通过读这些,我对于中国社会为何如此注重人情、交清和人际关系有了更深的了解。

道德观念

书中谈到,中国人有“私”的毛病,的确,在很多外国人的眼里,我们中国人只有私德没有公德。但通过费老文中差序格局的分析,特别是他说“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使我对中国人“私”的问题有了更客观的理解。我们自古强调的是孝悌忠信仁的道德主张,靠着传统和社会公认的习俗、观念作为行为规范,因此在那个时代,造成了中国社会天理人情、三纲五常比法律更有效的局面,这也成为民主法治进步道路上的一大障碍。在《礼治秩序》《无讼》两章中,费老更深入的谈论了这些。

家族制度

费老在书中提出,“家”在人类学上的概念是:由亲子构成的生育社群。而中国家庭混杂了太多生育功能之外的东西,政治的、经济的、宗教的等等,由此产生了一些弊端,比如文中所说的:夫妻关系并不是家庭的主轴,从而造成了两性情感交流上的隔阂和淡漠。虽然没有经历过那种大家庭制度,但恰巧最近我读了同时代作家林海音(1918—2001)的自传体小说《婚姻的故事》,写的是中国30年代、那个新旧交替的时代里各式各样的婚姻故事。通过两书结合,我对旧社会的家庭和婚姻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如今,中国社会的大家庭制度逐渐瓦解,大家庭逐渐被小家庭取代,但是我想大家庭制度的影响依然存在,小家庭又会产生新的问题。我觉得费老的观点在今天仍然十分新颖和实用,比如在一个家庭中,夫妻关系应该是第一位,多进行情感交流,把精力放在养育后代上,而不是专注于家庭之外的事情等等。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篇4)

在看《乡土中国》这部小说后,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便是“乡土”这一个词了。这确实概括了整个国家中乡村地区的特点。在这本书中“乡土本色”很好地介绍了何谓“乡土”。

乡土,直译为家乡的土壤,可它的内涵却不止如此。它寄托着人们的情丝,童年,也展现了中国的发展。这些也都离不开家乡的土壤。

在文中有提到过:离开了家乡,如果觉得水土不服或是想念故乡了,可以用家乡的土煮一点汤喝。这种说法我也听到过,我曾怀疑这种偏方是否真的有用,而且土那么脏,有可能存有很多细菌难道不会生病吗?味道就更不用说了。可是长大后我才发现这个偏方治的并不是身体上的伤害,治的是每一个思念成疾的游子们心中的心病。这样想来他们煮的土,怕也不单单只是故乡的土,还是自己的情丝,将土和情丝融进汤中,饮入肚中后感觉自己的情丝回到故乡,得到心灵上的安慰。

这种偏方是我们乡村中人们的习惯,明知没有什么科学依据,却还是将这个土方传承了下来。乡村中人的习惯可不止这个。

种菜是我们乡村人的本领,做其他行业的人想要换个地方继续发展是个简单的事情,但对于乡土的农民来说却不是件易事。土是搬不动,搬不走,也搬不了的。农民只能在自己耕作的那片土地上守护着它一辈子,这是无法否认的事实。所以文中也有说:“待候庄家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这也是因为农民们的心留在了土中,挪不动了!这些农民都将自己的身心交给了土地。他们可以说是不幸的,因为他们一辈子都在那;但他们可以说是万幸的,因为他们可以一辈子都在那。

不仅只有农民,连他们的后代也是这样,书中有说:几百年间,在这里生活的人,来来去去都是那几个姓。他们在后代人口增加虽然会有人离去,但总是会有人留在本来的地方继续生活耕种,留下来的人或许就像张嘉佳写的那样“我花一辈子交的朋友不要,去城里认识陌生人吗?”而那些远去的人们并没有忘记他们的本领,到另外一个地方继续耕作,开辟耕地。

好像从前几年开始就会有外国人说:中国人去到哪,就把地种到哪。事实也确是这样没错。有些到国外去生活的中国人带着乡土的本性,在那里他们都会买种子来看看院子里能种什么蔬菜水果之类的农作物,现在好像很多人喜欢砸自己家中种菜,不管是公寓还是别墅,我们总能找到地方种菜,就连宿管阿姨也在宿舍门口找了一地还没有卫生间那么大的地种上了青菜。

乡土的本性有好也有坏,凡是生来都具有对立面,乡土的坏是体现在与人交往和见识方面。

上文提到过张嘉佳的那句话也正说明了在乡村中,很多人从出生到生命结束都一直在那里,认识的人也就只是村子里的人们,在对他们来说不仅城市是陌生的,那里的人、事、物都是陌生的!他们不去,也不会去和陌生人接触来往,就只在自己原有的空间内打转,不会突破出来。

正是因为上述所说,“土”这一词就拿来贬低他们了,“乡土”本为一个好的形容,却因乡土性的劣处使它带有恶意,反击性的词。现在我们一直说的“土”就是说他们见识短浅,什么都不懂。并且处于两个完全不同的环境长大的人性格自然不一样,审美观念也有所不同。“乡土”的人们比较老实,比起现在城市里的尔虞我诈,他们确实做不到,但这也可以看出乡土人们的本性淳朴无邪。

在我们中国,似乎在几百年前甚至几万年前耕作都是发展的开始,它开启了中国“乡土”,一直被延续了下来直至今天。但乡村的人们逐渐减少了,留下的只有老人们了,还有年幼的孩子们,但孩子们终是会离开的,或许有一天乡村会越来越少吧,但肯定不会消失的。

我们国家的乡村具有“乡土”性,即使我们会离开,骨子里还是忘不了。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篇5)

最近读完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这是一本解读农耕文化下中国社会文化形态的书,处处充盈真知灼见,解释了中国人很多根深蒂固的行为习惯的来源。特别是有过一段社会经历后读这本书,能帮助理解很多社会现象,产生共鸣。

中国基层社会是乡土性的,城市人不愿承认(他们认为乡下人土气),可他们不知,城市人也是从土气的乡土社会分化出去的。城里人嘲笑乡里人愚笨,事实上,城里人分不清韭菜和麦子跟乡里人不知道给车子让路的道理是一样的,都是缺少见识,并不是智力不及,因为在乡下不需要让车子这种智力。

很多事情都类似,比如现代社会电子产品的使用情况,需要的自然用得顺畅,没有需求的自然一窍不通。

而说到“私”这种性格特征,中国人自古以来都认为“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别人瓦上霜”,特别是一遇到公家的财产和设备,就觉得是免费的,都可以凑上一脚。这也是外国人一直以来对我们的诟病。

关于管理制度,法治在乡土社会中并不见得有优势。我们国家在战国时期就提出了法制治国,可两千年来依然是人治。因为乡土中国生活在稳定的圈子里,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这种生活背景下显然没有法律和合同之类东西存在的必要,因为法治是对陌生人的管理制度,只有整天要和陌生人打交道的现代人才需要。对中国人来说,分得太清楚未免伤了感情。

乡土社会的权力: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时势权力,这些权力结构只能慢慢改变,法律也是没有办法的。

在书中,也说到了中国式的婚姻,中国人的婚姻中不爱才是天经地义,夫妻之间的关系是合作关系,男主外女主内,各自管好自己的工作,一切相安无事。至于爱,同性之间才有,人们往往认为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非要寻找两性间的爱,也往往不在妻子身上找,而是到酒肆、勾栏之中找,而且往往成为一段佳话。

这本书尽管写得浅显明白,但是思想深刻,一个观点就能引申出一篇论文来,阅历多一些的时候会有更深的感触。

作为既接受了西方现代文化,又深受中国乡土文化影响的现代青年人来说,一边要应付现代文明,一边没法彻底清除深入骨血的乡土文化,内心难免会感到撕扯。我想,多一点自己的主张,少一点得失之心,总会在这撕扯中找到一条光明的道路的。那么,我们的生活也就变得豁然开朗,越来越顺利了。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篇6)

中国正在崛起,从传统走向现代。众所周知,这是一个艰难而漫长的探索历程。如同树木要长的高大就必须有坚实而健康的根系一样,中国的现代化历程也得立足于自己的传统,或对其批判改造或对其继承发扬。我们要忠于中国的现代化,就要忠于中国的过去。忠于过去我们才知道我们是什么,我们应该走向何方,应该如何走。

首先,它面对的是中国的农业社会,通过社区调查追究中国农业社会的特点。在一个靠农业起家的国家,农村占据绝大部分的领土,直到现在这依旧是中国的一个现实。回到以前,按费孝通老前辈的意思说,中国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生于泥土、长于家族、教于礼教的社会。虽然那里有现代人看来尚未开化的“愚”和“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私”,然而这的确是一个无为政治下的太平这会。其次,它对中国的发展趋势以及如何发展做了一些暗示,如随着社会的发展,地缘会冲破血缘、传统教化会名实分离、人们的欲望会向需求发展等。

一、乡土本色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北方人的相对剽悍、豪放,南方人的相对柔弱、婉约,这与北方平原的旷荡和南方山水的缠绵是分布开的。土地养活着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国的乡土社会也和土地结下了难以割舍的情节。土地之于乡土社会就如同水之于鱼,离开了它就不能生存,土地与人的完美结合也培育出了五千余年古国古的农业文明,如此互利双赢的买卖,又有谁舍得丢弃了呢。在在物质生产能力极不发达,靠天吃饭的年代,拥有土地的心情,我不知该如何去描述,我想那就和今天处于小康社会的心情差不多吧。于是,与其说乡土社会的人不舍得土地,不如说土地束缚住了乡土社会的人。于此同时,乡土社会有了另外一个特征,那就是土地的固定性征服了人口的流动性,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造成了一个环境内人们彼此熟悉的社会。我想正是这种惯于熟悉的环境而形成的惰性让乡土社会与现代充满着陌生人的社会格格不入,阻碍了中过的现代化。

二、文字下乡

在两篇论文字下乡中,费老分别从时间和空间上阐述了文字下乡在乡土社会中的不必要性,而这不必要性正是建要立在一个对外相对封闭而内部非常熟悉的乡土社会。

文字与语言比较,依费老当时所言,文字适于间接传播并且有产生歧义的毛病,而语言则适于间接传播。我们就当代来看,语言在现代可以通过语音设备进行长距离的传播部分取代文字长途传播的功能。乡土社会在空间上因土地的限制而不会太大,并没有使用文字传播的必要,又因为彼此之间以及彼此对环境尤其是生产方式和生产方式的熟悉,语言传播减少了相当部分的歧义;再从时间上来看,我认为语言更有适应环境小范围变化的可变性,因此用语言比用文字在同代和代际之间传播更具时效性。在乡土社会语言是优于文字的。

关于乡土社会中人“愚”的问题,肥老的解释是,乡下人并不愚,愚是学习能力问题,而乡下人不识字只是知识积累问题,乡里人也有城里人不知道的知识。由此我的感想是:在社会发展,乡土的封闭性被打破的必然趋势下,文字下乡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并不是一个急于求成的是,而是当局如何抓住时机,提高文字下乡效率的问题。

三、差序格局

“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在我看来并不是指社会的冷漠,而是指乡土社会中合作的状况,在左邻右舍关门不见开门见,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小天地里,怎么可能“老死不相往来”呢?乡土社会确实是一个“私”当头的社会,人们都以“我”中心,考虑与人交往营建生活圈子,赚取社会资本。这一切的根源我认为在于封建自然经济的封闭性,自然是因为自给自足,虽然交换在小范围内存在,但人们的生活大多依赖于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实体,合作则多在自家土地上自家人之间产生。要强调的是,在物质生产力水平很低的年代,一心忙于自家的生产而无暇顾及他人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费老把差序格局和传统格局对比,突出了西方社会的合作分工细致、权利义务分明与中国乡土社会“老死不相往来”的鲜明对比。

四、乡土社会价值体系

麻雀虽小,肝胆具全。乡土社会虽然范围小,但它毕竟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社会有着它独特的价值体系。就私人而言,有维系私人的道德,就社会而言,有礼治秩序、男女有别、无讼等观念。

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费老在《乡土中国》中将其归纳为孝与伦常。具体的说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克己复礼”,“恭、宽、信、敏、惠,仁、义、礼、智、贤”等一系列儒家思想。中国素来有礼仪之邦的头衔,并且这不是自封的,相必着与占中国绝大部分领土的乡土社会在私人道德上的教化有很大关系。人们总是力求在对自己的克制上化解矛盾和纠纷,并用自己的真诚去打动和感化人以此来实现“和”的目的。令人欣慰的是这确实创造了一个稳定和谐的乡土社会,但它也有不足。在《从传统到先代》一书中,金耀基先生曾说,中国人对礼的过分注重即对人事的注重,使中国人对自然的探索仅限于美的欣赏,而阻碍了中国自然科学的发展。这是科学方面,中国人也曾为礼付出过生命的代价。用一部电视剧来说,《中国兄弟连》中就有这样悲惨的一幕,全唐庄的人对“皇军”以礼相待,因为他们从祖先那里学来的永远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然而,结果却是全庄人藏生火海。私人道德对人际关系一定时候是有用的,但不是时时有用,尤其是涉及民族利益之时,这是历史留下的教训。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篇7)

本书的作者费孝通是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他的一生都致力于实地调查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写下了诸多在学界极具影响力的学术著作,除了《乡土中国》外,他还有《皇权与绅权》《江村经济》《中国士绅》等著作,曾获英国皇家人类学会颁发的赫胥黎奖章,日本亚洲文化奖等。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赵旭东曾评价说,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吸引的不仅是社会学和人类学家们对于中国乡村的理解,它的影响范围可以说包括了整个中国社会科学界。

全书一共由十四篇论文组成,是费孝通先生经过长期在乡村地区的社会调研和考察整理出来的详实资料。从解释什么是真正的“乡土”开始,他将乡土社会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这些关系对我们今天的日常生活有哪些影响等,用浅显风趣的例子和语言生动得表达出来,并且纠正了我们对“乡下人”的一些偏见认识。

本书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社会描写,而是从现实生活的社会中提炼出来的一些概念,让我们搞清楚“乡土”究竟是什么意思,从而帮助我们更好的去理解中国社会。中国社会是具有乡土性的,在农耕文明长期作为发展主流的中国,许多乡土社会中形成的人际交往和社会关系,都对今天的中国有着深刻的影响,甚至可以说,这些沿袭下来的乡土特色是中国社会的根基。

费孝通先生自己在书中说:“这本书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社会描写,而是从现实生活的社会中提炼出来的一些概念。搞清楚“乡土”究竟是什么意思,就能帮助我们更好的去理解中国社会。”

从字面意思看,乡土就是家乡、故土,是哺育我们成长的地方。那怎么哺育呢?在以农耕作为传统文明的中国,农民辛勤劳作,就是我们吃饱穿暖的基础。因此,费孝通先生主要想研究的是农民和农村。他为什么想要研究农民和农村呢?因为他认为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换句话说,中国许多的阶层都是从农村分离出去的。那么,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农民逐步形成的一些行为习惯和人际关系,以及农村社会具有的一些特色,就构成了许多阶层,乃至中国社会的根基。

费孝通先生,他出生在清朝末年,一个极其重视教育的知识分子家庭,曾经是中国本土最早拿到社会人类学硕士学位的青年学者。上世纪四十年代,费孝通先生在西南联大任职,教授“乡村社会学”这门课程。但是他不愿意“照本宣科”地为学生授课,而是希望能够和学生一起探索,做一些有意义的内容。他进行了大量的实践性研究和社会调查,甚至为了掌握更详实的第一手数据,多次不辞辛劳的奔赴乡间进行考察。最终这些内容经过整理,就成为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由十四篇论文集结而成的《乡土中国》这本书。费孝通先生从看似人尽皆知的事情中深挖出背后所蕴含的道理,可谓是字字珠玑,真知灼见。直到今天,这本书依然是社会学家们研究社会结构时所必须参考的材料之一。

《乡土中国》中谈到的“乡土”其实是一种社会关系,这种关系在中国广大乡村非常常见,但却极少被人认真的谈起或者论证。费孝通先生通过自己大量的社会调查,附加上生动的例子,将乡土社会中所包含的“熟人的'社会”“差序格局”“维持乡土社会正常运行的四种权力”等,较为普遍的社会关系一一进行解释。

相互熟悉的耕作模式是中国乡村传统的生活模式,构成这种生活模式的每一个角色,彼此之间都是互相熟悉的。在这种熟悉的环境里,有一种叫做“差序格局”的社会关系产生了,一个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建立自己的社会关系网,其中最为普遍的,就是通过婚姻,来建立并且扩大自己的关系网。想要维持这些社会关系的运转,必须要依靠各种各样的权力,有四种权力是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根深蒂固的,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时势权力,而“同意权力”直到今天还没有过时。

由此可见,《乡土中国》虽然是费孝通先生考察当时乡村的社会生活、生产状况所总结出来的内容,但是书中的内容并没有因为时代前进而失去意义,相反,在今天,国家大力改革农村运行模式,新政策与旧传统相互碰撞的背景下,而变得更具参考价值。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篇8)

第一章是“乡土本色”。作者开篇就说“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个是说中国社会虽然有很多阶层,但是他们都是从乡村社会分离出去的,在行为方式社会习惯方面还带有很多乡土社会同样的痕迹(虽然他们自己是很不愿意承认的,因为“土气”毫无疑问是一个十足的贬义词。),所以要研究“中国性”,就不得不从根基出发,研究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土壤——乡土社会。另一层意思是说现在这个乡土性只局限于基层,就是说虽然地主、知识分子、工人、资本家等社会阶层都是从乡土社会分化出去的,但是由于长时间的发展,已经与乡土社会有了很大不同,所以那些城里人对乡下人冠以“乡巴佬”的称呼,因为他们对于乡土社会已经完全没有了认同感。至于这些阶层乃至整个中国社会怎样具有着乡土社会的文化的根,后面会有详细的分析。

在第一章里,作者从“土气”切入,分析中国人的农业本性。“远在西伯里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种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因为农业的固定性,才有了“土气”,所以说这个词很贴切的描述了中国的农业本性。“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重要特征。许多中国社会的特征都是由此而来。比如说,中国为什么早在战国就有墨家提出法制社会的观念,但是两千年了中国为什么还是人制社会?就是因为这种人际关系的局限性和邻里的熟悉性。“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用的着多说么?”这种生活背景下显然没有法律和合同之类东西存在的必要,因为那都是对付陌生人的,只有整天要和陌生人打交道的现代人才需要。对中国人来说,分得太清楚未免伤了感情。中国文化的模糊性大概也从这里来。

第二和第三章讲当时一些人提倡的“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当然不甚了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作者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祭祀崇拜和记录帝王事件,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因此文字发明了几千年,中国的绝大部分农民依旧目不识丁。当然当代的乡土社会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当代农民必须要识字了,因为要科学种田、操纵机器。但是实际上我的母亲初中毕业,但是由于农民的生活基本没有文字,长年没有阅读和书写,因此现在已经忘的差不多了,读我的家信都很吃力。这无疑是费老观点的例证,说明虽然过了这么多年,农民的生活还是带着传统乡土社会的痕迹——地方性和口语化。(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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