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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3-02-14 来源:互联网

《亮剑》读书笔记精选7篇。

古语有云: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阅读时,我们一般都能或多或少的有一些收获。这些阅读的所思所得就是我们作读书笔记的素材。你知道读书笔记可以从哪些方面来写呢?为满足你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亮剑》读书笔记”,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亮剑》读书笔记 篇1

前一段时间热播的电视剧《亮剑》,是我最喜欢看的战争片,连妈妈买的《亮剑》书,也成了我的独爱,这本书写的非常过瘾,我一天狂读一百多页,还觉得意犹未尽。

这本书讲了一位叱诧风云,百战疆场的将军——李云龙的故事。他是一个终身都在血与火的检测中奋斗的名将,他的人生信条是:面临强壮的敌人,明知不敌,也要仍然亮剑。即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整本书里一切的故事也是环绕他的这个人生信条打开的。李云龙是一个大字不识一个的老土,却有着超乎寻常的勇气和气魄。在和日军的战役中,他用只占敌军人数五分之一的部队和最简略的军事设备打败了日军,占据了县城,静静的扩大了几倍于兄弟部队的人数。许多,在常人看来不可能的工作到李云龙手里就成了能够处理的。

《亮剑》这本书,使我理解了许多道理。其间,最重要的便是——不能容易言败。咱们在往常的学习和日子里也要这样,遇到困难和波折,不轻言抛弃,只需仔细的考虑,勤加剖析,就一定能找到处理问题的方法。

“面临强壮的敌人,明知不敌,也要仍然亮剑。及时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我喜欢《亮剑》,更喜欢李云龙那不平不饶的精力。

《亮剑》读书笔记 篇2

《亮剑》是都梁的一本军旅小说。我看了《亮剑》这部小说,这是一部宏扬无产阶级革命主义精神的主旋律小说,是一部制作精良具有史诗风格和悲剧色彩战争题材,是一部战争艺术和传奇色彩融会贯通的主旋律作品。是一部中爱国精神与英雄主义、铁血丹心与人世常情、斗智与斗勇、友情与爱情交相辉映的小说。片中刻画出了一个身经百战,性情暴烈,表现出一种铁血军人的气势的军人李云龙,他带领的八路军不是攻无不克的神兵天将他也曾失败过,而是打得漂亮说得明白的人间铁军。

中国人经常说:“三十六计走为上计,那是识时务者为俊杰,还美其名曰:保存实力。”但李云龙说:“古代剑客和高手狭路相逢,假定这个对手是天下第一剑客,你明知不敌该怎么办?是转身逃走还是求饶?当然不能退缩,要不你凭什么当剑客?这就对了,明知是个死,也要宝剑出鞘,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就叫做亮剑。”这是李云龙的最后演讲中的一句话,其中还有一句话也给了我很深的影象:“狭路相逢勇者胜,逢敌亮剑当自强。剑锋所指,所向披靡!团结拼搏、奋勇争先是民族的风貌;是敢于攀登,善于啃硬骨头的不畏艰难的英雄主义精神,是在攀登科学技术高峰时遇挫折不气馁、敢于向科学最前沿发起的猛攻;对它,研究它,战胜它,哪怕失败一千一万次!也坚决不放弃!但我好像就不太经常能够做到这一点,一碰到一点小困难就掉头或绕道。相信以后我不会再这样了。

当然《亮剑》也讲了当时艰苦的生活环境,那时的人们吃不饱,穿不暖。可以说现在的美好生活都是各位革命前辈用鲜血,甚至是用生命换来的。而我们现在这样吃家肴,穿名牌。即使有这么好的环境大家还是不好好学习。听我的长辈讲过,还嫌这嫌那不好,我想如果让现在的孩子们去体验一下当时的那种生活环境。大家一定会有很大的感触和改变。

如今生活来之不易,希望大家好好珍惜,把握好每一寸光阴!

《亮剑》读书笔记 篇3

我原本是冲着作者都梁是个转业军人,才看《亮剑》这本书的。看军事题材的小说,最好还是找作者是军人,或者曾经有过军人经历的那些。果然,开篇那一段的李家坡之战就很精彩,一股狂放粗豪的杀戮气息扑面而来。尽管关于几桩重要的历史事件的记叙有常识性错误,写淮海战役的那段也有模仿纪实文学《鏖战淮海》一书相关段落的痕迹——但难得的是,大量的军事术语和战斗场面的堆砌不显枯燥乏味,比如第三章描写的那场严冬伏击的白刃搏杀战便极其生动。还有日军特工偷袭李云龙团部的那一段,对日军的描述也比较真实,这和以往的作品有很大的区别——尊重敌人也就是尊重我们自己。

李云龙这个人物叫人想起许世友、王必成、杨勇、陈锡联等一系列在中国革命历史中光辉璀璨的名字。和这些将军一样,李云龙也是红军时代就入伍的老兵,没上过什么学,是在长期的军事生涯里一路拼杀历练出来的骁将,对战场有种与生俱来的敏锐和亲近,枪炮声一响起就热血沸腾,拉都拉不住。用小说中战士们的话来说,李云龙绝对值得旁人掏心掏肺地跟从他,信任他。看下来,他身上最吸引人的两点。一是能打仗、会打仗,而且打得漂亮。战争时期指挥员要获得部下的爱戴、同僚的敬重、上司的首肯,如果做不到“来之能战,战之能胜”,那就什么也谈不上;二是那种有肝胆有担当的英雄气、豪侠气。同样,李云龙也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他没什么文化,但却尊重有文化的人,经常说“文人怎么没用?小时候我爹就告诉我,这辈子谁都可以不敬,惟有秀才不可不敬”,虽然粗鲁却并不莽撞,显得真实可亲。

特别喜欢书中的三个男主人公,李云龙、赵刚和楚云飞。李豪放,赵沉稳,楚优雅,都是非常令人震撼的英雄气概。李云龙和赵刚吵吵闹闹却又情同手足,抗战时期他们俩的分分合合;赵刚在淮海前线李云龙病床前的独白;李云龙假说自己病重、骗赵刚来相亲;李云龙得知赵刚被迫害身死后的痛哭失态……都非常震撼人心。只从小说前半段的那几场令人忍俊不禁的对白来看,李赵的相处该是比较出彩的部分。而李云龙与楚云飞亦敌亦友、惺惺相惜的交往更是精彩,两人和闯日军宴席的一场着墨不多,但寥寥几笔就栩栩如生,非常好看。他们之间“各为其主”的几次交锋,从抗战结束到淮海战役时的狭路相逢,即便是生死相搏,但从头到尾也都洋溢着军人和军人、男人和男人之间最高尚的友情与尊严的光辉。

李云龙——一位叱咤风云,百战沙场的职业军人,是一个一生都在血与火中搏斗的名将。他的人生信条是:“面对强大的敌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在战争与和平的时空转换中他的命运注定要充满悲欢离合——无论是政治生涯还是婚姻与爱情。其中让我热泪纵横、难以自抑的便是:李云龙的神奇而充满功勋的一生,最后竟然为了尊严和一世英名选择饮弹身亡,而他的妻子田雨给他的最后一句话:“云龙啊,你是龙,我是云,龙和云永不分开。”紧随丈夫,割脉自尽。此时,感觉有一种天籁之音犹如金石般的声音悠悠飘来:人类的历史,不过是浪花中的一点泡沫,而苦难是人类品格的试金石,把人置于苦难的炼狱中,才能看到人性的真谛和心灵狂飙闪电的壮观,悲剧把人生的善恶推向极端,这就是人性双重性,世间万物不离其宗。

《亮剑》读书笔记 篇4

《亮剑》是一篇新派作家退伍军人都梁的处女作,开创全新概念战争小说之先河——“市场化风格的战争故事”,一经推出就博得了广大读者的称赞,成为当代最畅销小说之一。

《亮剑》作者用冷静凝重的笔触,刻画了李云龙和他的战友们极其鲜明的性格和十分传奇的故事,读来令你手不释卷,掩卷不能不深思、落泪……。作品中的亮剑精神对于后人在工作和生活中是可以学习和借鉴的。

《亮剑》作品中的主角——李云龙是一个叱咤风云、百战沙场的职业军人,是一个一生都在血与火中搏斗的名将。他的人生信条是: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在战争与和平的时空转换中,他的命运注定要充满悲欢离合—无论是政治生涯还是婚姻、爱情……。

这是一个传奇人物李云龙带领部队从抗日打到抗蒋再到全国军民大解放胜利的故事。他——一个顶天立地的汉子,智慧、正义、勇敢。给他的军队注入了一腔铁血军魂。

“狭路相逢勇者胜”“剑锋所指,所向披靡”这边是他所倡导的“亮剑”精神,纵然是敌众我寡,纵然是身陷重围,但他们敢于亮剑,敢于战斗到最后一个人。就是凭着这精神和热血,创造了神话,开辟了传奇,驰骋在疆场上。英雄——他当之无愧的称号。

“红旗飘飘,军号响,剑已出鞘,雷鸣电闪,从来都是狭路相逢勇者胜。”每当《亮剑》的主题曲响起时,我就想到了八年抗日战争,不觉间热血沸腾。 1937年7月7日,日本板垣联队对李云龙所带领的新一团进行了围攻,李云龙给战士们动员时说:“我最喜欢什么?你们知道吗?我最喜欢狼,这种出手敏捷的特点;这种凶狠,一招致命的特点,面对敌人,我们不能当发面团,不能当一群任人宰割的绵羊,而要做一群嗷嗷叫的野狼。弟兄们,还记得我们的宗旨吗?狭路相逢。”“勇者胜。”

到了最后,号称是鬼子精锐的板垣联队被李云龙的新一团消灭了。

“二十二年的武装斗争,他身边的弟兄以他为楷模,同他浴血奋战,向着他们所梦寐以求的光辉,义无返顾的追去,不怕牺牲,不愿屈服,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尊严,挥舞着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我羡慕他们战争年代时的那只凭着单纯的理想和追求,就可以奋不顾身的去帮助战友挡住子弹的战友情,就可以抱着一腔热血向前走,去争取人民自己的胜利。

红旗飘飘,军号响,剑已出鞘,雷鸣电闪,从来都是狭路相逢勇者胜。 那时的军人,生活贫苦但精神富裕;而现在的我们,生活富裕但精神贫穷。 但,看现在,有多少青年人已忘了“奋斗”这个词语,整天浑浑噩噩,脑中只充斥着游戏、电视剧情、明星这些东西,抛去了追求、理想。忘了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忘了五星红旗上的热血。人在青年却如在暮年一般,毫无生气,心如死灰。我只期盼着,那五四青年人的朝气蓬勃,为理想而奋斗的精神能复活。

是啊,我们该醒醒啦,要昂起头,拿出一股狭路相逢勇者胜的决心,向一切阻碍我们奋斗前行的困难“亮剑”,拾起心中的红星,向前,向前,向前!

《亮剑》读书笔记 篇5

电视上曾经热播过一部叫《亮剑》的电视剧,很受大家喜爱。我不仅看过这部电视剧,还阅读过《亮剑》这部小说。

这篇小说的故事情节非常生动,很奈人看,我曾数次被书中描写引得呵呵笑出了声,真可谓百看不厌。这里面的主人公李云龙,是一个没有多少文化、性情急噪,甚至有点个人英雄主义,有着农民式狡猾的人物。但他对自己的信仰非常忠诚。他从一个憨厚、几乎什么都不懂的农民逐渐成为一个威严的将军,这中间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无数次大小战役。他是一个非常好面子的人,甚至可以说有些虚荣。他是一个为维护自己尊严而不惜牺牲生命的人。故事中很多细节突出了尊严的高贵士可杀,不可辱。还有他所具备的亮剑精神。他曾经在给老战友讨论作战方案时说:假如你是一个剑客,有一天突然遇到一个对手,你明知他是天下第一剑客,自知不敌,你怎么办?是转身逃走,还是求饶?老战友说:当然不能退缩,要不然你还凭什么当剑客?李云龙说:对!就应该这样。倒在对手剑下不算丢脸,这叫虽败犹荣,但要逃走,脸可就丢大了。

这就叫亮剑!我很赞同李云龙的亮剑精神,当我们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是不是应该发扬一下李云龙的亮剑精神,努力打败它,过不去没关系,但不能不作努力。

《亮剑》读书笔记 篇6

本书主要叙述的是位于云南省金沙江流域金沙江水电站开发移民项目的相关过程,其中主要以建设方、施工方、当地人民为主要记叙对象,从不同的方面歌颂他们的勇于担当、大难当前勇于直面困难、大无畏奉献的精神。

读完本书确实也有那么几个场景令人不得不由衷的感叹,每每想起不得不心生敬畏。金沙江水电站移民开发项目的施工方是由原云南建工集团现在的云南建投集团来承担施工的总承包方。在工程的初期也就是20xx年时候对于原来的云南建工来说这项工程似乎是超出自己能力范围,云南省省委省政府在当时的情况下对云南建工集团临危任命,对于一个还在成长阶段的省属国有企业来说这毫无异议绝对是一个挑战。

而书中所记叙的云南建工却不是这样的态度,他们认为的是这是一个困难但是却不是不能被跨越,这是一个挑战却也是一个自我的赶超与不断的壮大。几经思考后、权衡利弊终,他们依然决然踏上了这条满覆荆棘的坎坷之路。说实话若是单从书中描述我在看到开始时的各种艰难困苦我也觉得这项工作对于当时的云南建工来说确实令人摇头皱眉。但是越向后读却也发现赌博只是少数人才干的事情,而且这次筹码是以自我信誉和云南省省委省政府信任,更是以当地老百姓的身家性命、财资产安全为赌本。谁都赌不起、谁都输不起。所以细细思索起来其实这也并非毫无根据。

承建者责任重大,顺利完成确实也可歌可泣但是在整个过程中却也非一枝独秀。文中对于当地老百姓描述并没有太多的文字,但是我觉得他们的功劳却也不应该被遗忘。中国人历朝历代都有恋家情节。家中寸土赛过异地黄金。但是在国家站不同的角度向更高更远处看去时决定开发此项工程。当他们听说了情绪肯定是有的,可是难能可贵的是心中有大义。人民群众勇敢面对,舍小家顾大家,识大体顾大局,支持国家项目,这是一种担当、是一种大义。想到这些不由得心中起敬……

《亮剑金沙江》没有华丽辞藻,却有可歌可泣团体与人民大众。引申现当代的我们和企业,亮剑精神被我们所时刻需要着。现如今艰难困苦无处不见,我们应该敢于亮剑,否则只能被大浪淘沙,随历史的潮流远去。作者:肖忠飞

《亮剑》读书笔记 篇7

“逢敌必亮剑“,这是我读完了都梁《亮剑》一书后,十分浮光掠影的一句话。我常常在考虑这样一个问题,究竟何为亮剑?又亮的是怎样的一把剑?这把剑关于一个国家与民族,又有怎样的含义与职责。

这使得我我想到了,书中的主人公李云龙。他是一个略带草莽气味,且有几分绿林好汉滋味的人物。他尽管大字不识几个,从前仅仅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乡下篾匠。可是由于生计,由于骨子里的那一腔热血,那种“国家兴亡,责无旁贷”的信仰。使得他活跃的投身进了革新,从俩万五十里长征到全中国解放,他雄姿英才,整整征战了三十余年。

在战场上他抛头颅,洒热血,将个人存亡置之不理。只为民族能够国泰民安,只为大众能够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家家都能有口热饭吃,户户都能有件暖衣穿。他先抗日,后反蒋,平金门,战朝鲜。面临强壮的对手,他明知不敌,却要决然的与之奋斗。即便全团倒下了,即便全团阵亡了。也终要化成为一座山,一道岭,不让敌人跨过这道山,跳过这条岭来损伤一方大众。

他为了民族大义而战,为了国之庄严而战。他从前说过,“做为一名武士,就算是死,也要战死在冲击的路上。”他没有空口说白话,李云龙用了他传奇一生的时刻,去完美的做到与实现了他曾说过的话,而且也展现出来了,中华铁血男儿的气势。

我以为在李云龙身上所表现的,便是这种“亮剑”的精力。那是一种无敌可挡的大无畏精力,那是一种正义永久打败不了凶恶的舍身救人精力,那是一种咱们中华民族,代代生生不息的民族精力。

武士,需求有这种亮剑的精力。

大众,需求有这种亮剑的精力。

国家与民族,更需求有这种亮剑的精力。

亮剑,亮的是一种才智与策略,亮的是冤家路窄勇者胜的胆略,亮的是不屈服于殖民列强主见的堂堂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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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读书笔记


这几天,无意中翻看着《亮剑》。我深深地被书中的真实人物李云龙所感动!
李云龙,那是一名真正的军人,更是一位有责任心的男子汉!他正直,坚强,自信,不服输,他的骨子里流着真正的人的血液!好几次,我被书中的故事情节所感动地直掉眼泪!今天中午,一直把尾声看完,20年后,那群李云龙的孩子们在满是弹坑的墙壁面前哭得像些孩子,他们是何等思念他们的父母亲!我也泪如雨下!为李云龙惋惜,更为他自豪!
一直以来,我知道我不会说话,不会讨好别人,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任何时候都学不会趋炎附势,有时还经常直率地冒出几句别人可能接受不了的话。我知道我惹人了,但我不想修改我的观点,我讨厌现在社会上的不正风气,讨厌先进社会带来的种种弊端,我崇拜理想主义,但可能太过理想化了,生活带给我无限的失望。我知道,生活不会因个人的爱好而改变,能改变的只有自己的内心!李云龙的内心多强大啊,这是一般人无法比拟的!也是我看完这本书要学习的。
其实,这本书带给我最大震撼的还有小田,李云龙的妻子。尽管他们生活中也有磕磕碰碰,但最后,小田还是深爱她的丈夫,并在丈夫牺牲后也随他去了。手腕上的醒目的嘴状的割痕,那需要多大的勇气!你是龙,我是云,云龙是不会分开的!那是爱情的见证!我不知道当今社会现实生活中的爱情会是那样的刻苦铭心,那样的永不放弃么?
我深深反省自己,懦弱的我,该怎么样在现实的漩涡中生存呢?

亮剑读书笔记


《亮剑》是一篇新派作家退伍军人都梁的处女作,开创全新概念战争小说之先河市场化风格的战争故事,一经推出就博得了广大读者的称赞,成为当代最畅销小说之一。

《亮剑》作者用冷静凝重的笔触,刻画了李云龙和他的战友们极其鲜明的性格和十分传奇的故事,读来令你手不释卷,掩卷不能不深思、落泪。作品中的亮剑精神对于后人在工作和生活中是可以学习和借鉴的。

《亮剑》作品中的主角李云龙是一个叱咤风云、百战沙场的职业军人,是一个一生都在血与火中搏斗的名将。他的人生信条是: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在战争与和平的时空转换中,他的命运注定要充满悲欢离合无论是政治生涯还是婚姻、爱情。

这是一个传奇人物李云龙带领部队从抗日打到抗蒋再到全国军民大解放胜利的故事。他一个顶天立地的汉子,智慧、正义、勇敢。给他的军队注入了一腔铁血军魂。

狭路相逢勇者胜剑锋所指,所向披靡这边是他所倡导的亮剑精神,纵然是敌众我寡,纵然是身陷重围,但他们敢于亮剑,敢于战斗到最后一个人。就是凭着这精神和热血,创造了神话,开辟了传奇,驰骋在疆场上。英雄他当之无愧的称号。

红旗飘飘,军号响,剑已出鞘,雷鸣电闪,从来都是狭路相逢勇者胜。每当《亮剑》的主题曲响起时,我就想到了八年抗日战争,不觉间热血沸腾。1937年7月7日,日本板垣联队对李云龙所带领的新一团进行了围攻,李云龙给战士们动员时说:我最喜欢什么?你们知道吗?我最喜欢狼,这种出手敏捷的特点;这种凶狠,一招致命的特点,面对敌人,我们不能当发面团,不能当一群任人宰割的绵羊,而要做一群嗷嗷叫的野狼。弟兄们,还记得我们的宗旨吗?狭路相逢。勇者胜。

到了最后,号称是鬼子精锐的板垣联队被李云龙的新一团消灭了。

二十二年的武装斗争,他身边的弟兄以他为楷模,同他浴血奋战,向着他们所梦寐以求的光辉,义无返顾的追去,不怕牺牲,不愿屈服,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尊严,挥舞着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我羡慕他们战争年代时的那只凭着单纯的理想和追求,就可以奋不顾身的去帮助战友挡住子弹的战友情,就可以抱着一腔热血向前走,去争取人民自己的胜利。

红旗飘飘,军号响,剑已出鞘,雷鸣电闪,从来都是狭路相逢勇者胜。 那时的军人,生活贫苦但精神富裕;而现在的我们,生活富裕但精神贫穷。 但,看现在,有多少青年人已忘了奋斗这个词语,整天浑浑噩噩,脑中只充斥着游戏、电视剧情、明星这些东西,抛去了追求、理想。忘了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忘了五星红旗上的热血。人在青年却如在暮年一般,毫无生气,心如死灰。我只期盼着,那五四青年人的朝气蓬勃,为理想而奋斗的精神能复活。

是啊,我们该醒醒啦,要昂起头,拿出一股狭路相逢勇者胜的决心,向一切阻碍我们奋斗前行的困难亮剑,拾起心中的红星,向前,向前,向前!

亮剑的读书笔记


普希金说:“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则广泛而深远。”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而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为了以后回想起当初阅读时的感想,我们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怎么写好一份优秀的读书笔记呢?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亮剑的读书笔记,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亮剑的读书笔记 篇1

《亮剑》中所说的亮剑精神是:古时候剑客碰到武艺高于自己的剑客,明知不敌,却毫不犹豫的拔出自己的剑,虽败犹荣,这就是军人的亮剑精神。

曾经看到一个清朝人评论愚人、智者、圣人的说法:做事情之前不分析,不知道能不能成功,就糟糟塌塌的去做,这是愚人;做事情之前先分析,知道不能成功就不去做,这是智者;做事情之前先分析,明知道没有绝对把握成功但还是去做,这是圣人。现代有一句话和这个有异曲同工之妙:愚人的眼里只有红灯,总是看到做不成事情的理由;智者的眼里只有绿灯,总是看到做成事情的理由;圣人的眼里没有红绿灯,想要做成事情没有条件也要创造条件,不可阻挡。

上面所述,三个层次:不知其可不可为而为之;知其不可为而不为之;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当然,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不是一种硬汉式的盲干,而是一种在行动中寻找机会的不放弃,面对复杂的情形,如果我们只是看到困难就不再付诸行动,永远没有成功的机会,反之,面对困难,我们付诸行动,在行动中寻找机会,我们就有可能获得成功。如果你不承认失败,你就拥有成功的可能!这就是我们的亮剑精神的灵魂所在!

亮剑的读书笔记 篇2

《亮剑》是一篇新派作家退伍军人都梁的处女作,开创全新概念战争小说之先河——“市场化风格的战争故事”,一经推出就博得了广大读者的称赞,成为当代最畅销小说之一。

《亮剑》作者用冷静凝重的笔触,刻画了李云龙和他的战友们极其鲜明的性格和十分传奇的故事,读来令你手不释卷,掩卷不能不深思、落泪……。作品中的亮剑精神对于后人在工作和生活中是可以学习和借鉴的。

《亮剑》作品中的主角——李云龙是一个叱咤风云、百战沙场的职业军人,是一个一生都在血与火中搏斗的名将。他的人生信条是: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在战争与和平的时空转换中,他的命运注定要充满悲欢离合—无论是政治生涯还是婚姻、爱情……。

这是一个传奇人物李云龙带领部队从抗日打到抗蒋再到全国军民大解放胜利的故事。他——一个顶天立地的汉子,智慧、正义、勇敢。给他的军队注入了一腔铁血军魂。

“狭路相逢勇者胜”“剑锋所指,所向披靡”这边是他所倡导的“亮剑”精神,纵然是敌众我寡,纵然是身陷重围,但他们敢于亮剑,敢于战斗到最后一个人。就是凭着这精神和热血,创造了神话,开辟了传奇,驰骋在疆场上。英雄——他当之无愧的称号。

“红旗飘飘,军号响,剑已出鞘,雷鸣电闪,从来都是狭路相逢勇者胜。”每当《亮剑》的主题曲响起时,我就想到了八年抗日战争,不觉间热血沸腾。 1937年7月7日,日本板垣联队对李云龙所带领的新一团进行了围攻,李云龙给战士们动员时说:“我最喜欢什么?你们知道吗?我最喜欢狼,这种出手敏捷的特点;这种凶狠,一招致命的特点,面对敌人,我们不能当发面团,不能当一群任人宰割的绵羊,而要做一群嗷嗷叫的野狼。弟兄们,还记得我们的宗旨吗?狭路相逢。”“勇者胜。”

到了最后,号称是鬼子精锐的板垣联队被李云龙的新一团消灭了。

“二十二年的武装斗争,他身边的弟兄以他为楷模,同他浴血奋战,向着他们所梦寐以求的光辉,义无返顾的追去,不怕牺牲,不愿屈服,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尊严,挥舞着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我羡慕他们战争年代时的那只凭着单纯的理想和追求,就可以奋不顾身的去帮助战友挡住子弹的战友情,就可以抱着一腔热血向前走,去争取人民自己的胜利。

红旗飘飘,军号响,剑已出鞘,雷鸣电闪,从来都是狭路相逢勇者胜。 那时的军人,生活贫苦但精神富裕;而现在的我们,生活富裕但精神贫穷。 但,看现在,有多少青年人已忘了“奋斗”这个词语,整天浑浑噩噩,脑中只充斥着游戏、电视剧情、明星这些东西,抛去了追求、理想。忘了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忘了五星红旗上的热血。人在青年却如在暮年一般,毫无生气,心如死灰。我只期盼着,那五四青年人的朝气蓬勃,为理想而奋斗的精神能复活。

是啊,我们该醒醒啦,要昂起头,拿出一股狭路相逢勇者胜的决心,向一切阻碍我们奋斗前行的困难“亮剑”,拾起心中的红星,向前,向前,向前!

亮剑的读书笔记 篇3

暑假里,我的生活是六点一线:吃睡写喝拉撒,闲来无事,便读书消磨时间。

老爸推荐了一本书叫《亮剑》我一开始不以为然,戚,谁没看过电视剧《亮剑》呀?!可刚读一会儿我便手不释卷,作者把人物性格刻画得无比鲜明,栩栩如生,仿佛我也到了那个战火纷飞,那个风雨飘摇的年代。

这本书讲的是职业军人李云龙的一生,使人感到了人生的坎坷。在那个战争年代李云龙从一代抗日名将成长成为一位解放战争名将,再到***时被迫害的身败名裂,最后又平凡昭雪的坎坷一生,作者用冷静、凝重的笔触,刻画了李云龙和他的战友们的传奇故事,读来让我手不能释卷。

而此书最值得人玩味的一句话则是: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死去也要成为一道峰、一道岭,不然,就不算一名剑客。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亮剑,是亮出气势,亮出霸气,亮出勇气,亮出决心。

我们不能片面追求战场上亮剑,更应该向难题亮剑,向学习亮剑!同学们,我已经向难题、学习亮剑了,你们一起也青锋出鞘吧!

亮剑的读书笔记 篇4

最近在网上重新看了一遍《亮剑》。

《亮剑》里有很多经典台词,估计看过的人都能说出些来。这部电视剧也创下了20xx年的收视神话。

里面的感人镜头很多:记得以前看时,那一句“骑兵连,进攻!”令我眼泪滑下;那一句“云龙兄,云飞在此!”令我流泪敬佩;那一句“我不是铁打的,我也有心,我也有肝,我也有感情!就算是块石头,揣在我李云龙的胸口,也该捂热了不是?”让我眼泪打转;(楚云飞住院昏迷刚醒时)那一句“李云龙”让我泪如雨下……

老版亮剑的演员把角色塑造的很好,可以说到了极致。可是说是我看的第一部战争片(话说我不喜欢战争片,爱情片、偶像片、穿越片),并且非常喜欢,不是一般的喜欢。记得看了后,仿佛一遍就记住了,第二遍就可以自己选着看了,上补习班的时候连课都听不进去。

一到周末我就打开电视,拿着遥控器找电视台(报纸上地方台节目不准),从第一个电视台到最后一个电视台(共60个),找我看的节目,首先找亮剑,有时还能找到,于是就“定”在电视前了,别人叫我也听不见,甚至忘了吃饭。找不到也没办法了……玩儿电脑。

我很喜欢李云龙,楚云飞和赵刚,还有方立功和孙铭,虽然是龙套角色,出场集数不多。

如今,新亮剑开播,虽然我会看,但是我不对新版有太大希望,光说人物上就已经失败了。尤其我最喜欢楚云飞,而在新版中简直是毁了。

亮剑的读书笔记 篇5

“逢敌必亮剑“,这是我读完了都梁《亮剑》一书后,十分浮光掠影的一句话。我常常在考虑这样一个问题,究竟何为亮剑?又亮的是怎样的一把剑?这把剑关于一个国家与民族,又有怎样的含义与职责。

这使得我我想到了,书中的主人公李云龙。他是一个略带草莽气味,且有几分绿林好汉滋味的人物。他尽管大字不识几个,从前仅仅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乡下篾匠。可是由于生计,由于骨子里的那一腔热血,那种“国家兴亡,责无旁贷”的信仰。使得他活跃的投身进了革新,从俩万五十里长征到全中国解放,他雄姿英才,整整征战了三十余年。

在战场上他抛头颅,洒热血,将个人存亡置之不理。只为民族能够国泰民安,只为大众能够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家家都能有口热饭吃,户户都能有件暖衣穿。他先抗日,后反蒋,平金门,战朝鲜。面临强壮的对手,他明知不敌,却要决然的与之奋斗。即便全团倒下了,即便全团阵亡了。也终要化成为一座山,一道岭,不让敌人跨过这道山,跳过这条岭来损伤一方大众。

他为了民族大义而战,为了国之庄严而战。他从前说过,“做为一名武士,就算是死,也要战死在冲击的路上。”他没有空口说白话,李云龙用了他传奇一生的时刻,去完美的做到与实现了他曾说过的话,而且也展现出来了,中华铁血男儿的气势。

我以为在李云龙身上所表现的,便是这种“亮剑”的精力。那是一种无敌可挡的大无畏精力,那是一种正义永久打败不了凶恶的舍身救人精力,那是一种咱们中华民族,代代生生不息的民族精力。

武士,需求有这种亮剑的精力。

大众,需求有这种亮剑的精力。

国家与民族,更需求有这种亮剑的精力。

亮剑,亮的是一种才智与策略,亮的是冤家路窄勇者胜的胆略,亮的是不屈服于殖民列强主见的堂堂中国人。

亮剑的读书笔记 篇6

《亮剑》是都梁的一本军旅小说。我看了《亮剑》这部小说,这是一部宏扬无产阶级革命主义精神的主旋律小说,是一部制作精良具有史诗风格和悲剧色彩战争题材,是一部战争艺术和传奇色彩融会贯通的主旋律作品。是一部中爱国精神与英雄主义、铁血丹心与人世常情、斗智与斗勇、友情与爱情交相辉映的小说。片中刻画出了一个身经百战,性情暴烈,表现出一种铁血军人的气势的军人——李云龙,他带领的八路军不是攻无不克的神兵天将——他也曾失败过,而是打得漂亮说得明白的人间铁军。

中国人经常说:“三十六计走为上计,那是识时务者为俊杰,还美其名曰:保存实力。”但李云龙说:“古代剑客和高手狭路相逢,假定这个对手是天下第一剑客,你明知不敌该怎么办?是转身逃走还是求饶?当然不能退缩,要不你凭什么当剑客?这就对了,明知是个死,也要宝剑出鞘,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就叫做亮剑。”这是李云龙的最后演讲中的一句话,其中还有一句话也给了我很深的影象:“狭路相逢勇者胜,逢敌亮剑当自强。剑锋所指,所向披靡。团结拼搏、奋勇争先是民族的风貌;是敢于攀登,善于啃硬骨头的不畏艰难的英雄主义精神,是在攀登科学技术高峰时遇挫折不气馁、敢于向科学最前沿发起的猛攻;对它,研究它,战胜它,哪怕失败一千一万次。也坚决不放弃。但我好像就不太经常能够做到这一点,一碰到一点小困难就掉头或绕道。相信以后我不会再这样了。

当然《亮剑》也讲了当时艰苦的生活环境,那时的人们吃不饱,穿不暖。可以说现在的美好生活都是各位革命前辈用鲜血,甚至是用生命换来的。而我们现在这样吃家肴,穿名牌。即使有这么好的环境大家还是不好好学习。听我的长辈讲过,还嫌这嫌那不好,我想如果让现在的孩子们去体验一下当时的那种生活环境。大家一定会有很大的感触和改变,

如今生活来之不易,希望大家好好珍惜,把握好每一寸光阴。。

剑,古之兵器圣器至尊至贵,曾被历代王公显贵、文士侠客、奉为神器顶礼膜拜,从西周到清末,象征身份地位的佩剑之风盛行一时,剑又是杀伐斩决的利器,它是王者问鼎天下的霸气,它是将军纵横驰骋的骁勇,它是侠士扫除邪恶的利器,它已不是物质的了,而今它已成为一种精神的代表,这就是象征着中华民族威武不屈、顽强拼搏、不怕牺牲、勇往直前的亮剑精神。

“如果祖国遭受到侵害,热血男儿当自强,喝干这碗家乡的酒,壮士一去不复返……,就让鲜血染红最美的花,洒在我们的胸膛上……”。伴随这激昂的旋律,主人公李云龙和他的战友们奋勇杀敌,前赴后继的壮烈场面—浮现在眼前,李云龙在作战中,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逢敌必亮剑,绝不含糊,在对手面前要勇于亮剑,这才不丢脸”,亮剑就是宣言,它宣告中华儿女誓死捍卫国土,坚决抵抗侵略的决心和意志。

亮剑是一种胆识和气魄,在影片中,多次出现了李云龙带领部队与自己强大敌人顽强战斗最终赢得胜利的场景,骑兵连为了掩护部队撤退,被几倍于自己的敌人包围,但他们仍然昂然面对,一次次催马挥刀,呐喊冲杀;到最后只剩下了连长孙德胜,他目光坚定、面无惧色在那一片显得异常空旷的原野上,一边嘶哑的喊着“骑兵连进攻”,一边用只剩下的一只手臂挥舞战刀冲向敌阵,是何等的英勇、何等的壮烈,这就是面对危险、困境显现的大无畏的英雄气概,这种亮剑精神激励和感染了每个中国人,也让侵略者佩服,正是凭着这种亮剑精神,李云龙和他的部队才会威镇敌胆,才能狭路相逢勇者胜。

《亮剑》是以中国共产党从成立到不断发展壮大的环境为背景,它刻画了一个战场上的传奇人物——李云龙,他近乎完美,但又缺点十足。

他,是一个完美的指挥家。李云龙出身于农民家庭,带有浓重的农民气息,在当时军阀混战,民不聊生的年代,他属于革命性最强的群体。从红军长征到抗日战争再到解放战争,他指挥过无数次战役,曾与警卫员双入敌区,杀死日军多名军官,给日军以重创,因此而升职,后因杀死被招安的土匪而被降职,曾三降三升。他创造了战场上不败的神话,日军曾花十万元买其一颗人头,但是却没有人能赚这笔钱。从独立团到野战军,由于有一个火爆的首长,使全团全军上下的军官士兵的脾气都变得火爆。他拥有超乎常人的军事才能,似乎他就是为战争而生的,离开战场,他的人生就变得毫无意义,这使得他晚年非常寂寞,他几乎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在战场上他从不会退缩,即使知道前路渺茫,他也会勇敢的亮剑。即使是牺牲,也只用前胸去迎接子弹,而不是用后背,沧海横流,血肉横飞,方显英雄本色。

他,是一个孝子严父。李云龙曾与母亲沿街乞讨,母亲总把食物留给他,不料母亲饿死途中,每当看到白发苍苍的老妇人,回想往事,他都潸然泪下。在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家里无米下锅,其保姆感觉自己拖累了李家,便绝食自尽,而李云龙却视张妈为母亲,声言:李家与她乃一家人,李家人要与她同甘共苦,李家人吃什么,张妈也跟着吃什么。几句平凡的话语,道出多少人间辛酸啊。

前几日又看了一遍《亮剑》,除了见识到李云龙将军强烈的个性以外,还领悟到了一个道理。

全国解放之后,南京军事指挥学院任命国民党的常教员来给李云龙等共产党将领上课。这位常教员在军事上可谓是博学了,不仅能够知晓二战中的一些著名战役,而且还能够给予深刻的分析和评价。但就是他,为什么还当了斗大字不识一个的李云龙的俘虏呢?

除了当时的国民党不得民心以外,我想国民军失败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太不注重实际情况。马谡失街亭的古训难道还不值得思考吗?

当时李云龙将军在学习《孙子兵法》时以外地发现原来书中介绍的许多兵法就是自己在实际战斗中所用的战术。

我想,在李将军有了文化之后,他也可以写一部兵法,一部集自己和战友战斗经验的兵法,这本书一定会和他本人一样有个性。

生活中,也许会有人指导我们怎么去创造生活,也许有人帮助我们如何去寻找快乐。但自己的生活由自己去过活,自己是自己天地里最自由的鸟儿,不受羁绊,不遭束缚,展翅在自己的天空中绘出自己与众不同的蓝图。

快乐不止一种,别人可以那样快乐,我可以这样快乐。

在我眼中,所有的权威都并非权威,别人可以影响我,但绝对不可能命令和强制我去怎么做。

在此,我也希望世上每个人都能不刻意地去寻求什么,做独立的自己。该是自己的,要拿得起,不要羞涩;不该是自己的,要放得下,不要依恋。

这种大敌当前、困难面前顾全大局,不顾个人利益,相互配合、团结协作的崇高精神是取得这次战役胜利的关键。商场如战场,在当今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这种顾全大局,舍“小家”、为“大家”,相互配合、团结协作的亮剑精神对一个企业来说,同样显得尤为重要。试想,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合力,还有什么不能解决的困难呢?

如何增强企业凝聚力,提高企业战斗力、竞争力,关键是如何整合企业的现有资源,统一全员全局意识,精诚团结。各部门要相互信任,朝着共同目标奋勇前进。为了眼前利益或个人私利,对同事、上级互相猜疑,工作态度消极,情绪化等狭隘思想只会阻碍企业的健康发展,最终断送自己的前程。

电视连续剧《亮剑》刻画了一个敢想、敢做、无所畏惧、无坚不摧、逢敌亮剑的英雄人物李云龙。英雄永远都是值得我们去尊敬和学习的,但英雄的精神——尤其是亮剑精神,更是我们每个人必须去学习和弘杨的。

《亮剑》中一次规模宏大、战绩斐然的特大悲壮战役——平安县之战,就充分展示了“相互配合、相互信任、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精神的重要性和作用。

李云龙老婆被山本所抓而毅然下令攻打平安县城。当地民兵、及部队,各路兄弟部队、友军部队、上级部队等均在未明战情、未接任何指示之下而高度统一,各付其职,统一抗敌,顽强抵抗鬼子各路增援。甚至不惜全军覆没,为李云龙攻打平安县战役的伟大胜利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亮剑的读书笔记 篇7

小说《亮剑》通过主角李云龙的一生经历真实反映了抗战及内战时期国家和军队的兴衰史,同时,也是第一部书写“国军”对抗日战争正面影响的力作,同为中华儿女、有志青年,国家有难,哪有不驱逐日寇、奋勇杀敌之理。作者运用尽可能少的艺术手法,近似平诉的方式讲述着国难当头,中华英雄儿女舍小家为大家的故事。

喜欢这部作品,很大一部分就是因为作者在描写李云龙和楚云飞之间至交至敌的矛盾关系时不极端、不偏颇的态度,同为铮铮男儿,只因不同立场而身不由己,两人虽然不免一场生死战,但也惺惺相惜。与其说对楚云飞的正面诉述是为了衬托主角的足智多谋和英勇善战,不如说二人实则互相烘衬,共谱了一曲感天动地的英雄赞歌。楚云飞是一个接受过正规军事教育、素质全面且有勇有谋的人物,在他的身上集中体现了国民党高级军官的优点与特质,在面对外敌入侵、国家危难时挺身而出,敢于与日寇一较高下,小酒馆与李云龙的相识,更显其救国心切和狭义心肠。而李云龙出身农民,参军前干过篾匠、木匠,时代的风云漂浮将他这样一个普通的劳苦大众变成一个硬生生的汉子,他失去了妻子、兄弟和最信任的部下,却力争改变国家的命运,在生命中最痛苦最难熬的日子,他选择了勇敢面对而没有倒下,在面对不可一世的日本侵略者,尽管力量悬殊,他仍然选择了亮剑。正所谓英雄不问出身,二人各为其主争锋相对,却也是当时中国内部形势的缩影和写照。

亮剑读后感:“逢敌必亮剑,血溅七步,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这是楚云飞的经典台词,也是整部作品一直贯穿始终的核心思想。亮剑精神是一种敢于直面险难、舍我其谁的英雄情怀,也是一种不懦弱、不屈服的精神境界。在当今社会,当我们一次次面对大自然的生死考验、面对生活给予的无尽压力,我们是不是都有拔剑而出、披荆斩棘的勇气,当我们身边的人们遭遇困难、无法自救的时候,我们是不是都有伸手相助、见义勇为的胆量。一部经典作品带给我们的不仅是文学的盛宴,更是一次精神的洗礼,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新时代的我们更应该学习先辈们勇于亮剑的大无畏精神,扎实干好本职工作,不畏苦、不叫累,敢于担当,把国家和军队的强盛与个人的荣辱结合在一起,牢记强军之魂、强军之要和强军之机,为全面加强“三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有关亮剑读书笔记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读了作品感受到了一个人的思想文化修养。怎样的作品读后感才算是优秀的呢?今天我们给大家分享一下亮剑读书笔记。

亮剑读书笔记 篇1

《亮剑》是一篇新派作家退伍军人都梁的处女作,开创全新概念战争小说之先河——“市场化风格的战争故事”,一经推出就博得了广大读者的称赞,成为当代最畅销小说之一。

《亮剑》作者用冷静凝重的笔触,刻画了李云龙和他的战友们极其鲜明的性格和十分传奇的故事,读来令你手不释卷,掩卷不能不深思、落泪……。作品中的亮剑精神对于后人在工作和生活中是可以学习和借鉴的。

《亮剑》作品中的主角——李云龙是一个叱咤风云、百战沙场的职业军人,是一个一生都在血与火中搏斗的名将。他的人生信条是: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在战争与和平的时空转换中,他的命运注定要充满悲欢离合—无论是政治生涯还是婚姻、爱情……。

这是一个传奇人物李云龙带领部队从抗日打到抗蒋再到全国军民大解放胜利的故事。他——一个顶天立地的汉子,智慧、正义、勇敢。给他的军队注入了一腔铁血军魂。

“狭路相逢勇者胜”“剑锋所指,所向披靡”这边是他所倡导的“亮剑”精神,纵然是敌众我寡,纵然是身陷重围,但他们敢于亮剑,敢于战斗到最后一个人。就是凭着这精神和热血,创造了神话,开辟了传奇,驰骋在疆场上。英雄——他当之无愧的称号。

“红旗飘飘,军号响,剑已出鞘,雷鸣电闪,从来都是狭路相逢勇者胜。”每当《亮剑》的主题曲响起时,我就想到了八年抗日战争,不觉间热血沸腾。 1937年7月7日,日本板垣联队对李云龙所带领的新一团进行了围攻,李云龙给战士们动员时说:“我最喜欢什么?你们知道吗?我最喜欢狼,这种出手敏捷的特点;这种凶狠,一招致命的特点,面对敌人,我们不能当发面团,不能当一群任人宰割的绵羊,而要做一群嗷嗷叫的野狼。弟兄们,还记得我们的宗旨吗?狭路相逢。”“勇者胜。”

到了最后,号称是鬼子精锐的板垣联队被李云龙的新一团消灭了。

“二十二年的武装斗争,他身边的弟兄以他为楷模,同他浴血奋战,向着他们所梦寐以求的光辉,义无返顾的追去,不怕牺牲,不愿屈服,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尊严,挥舞着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我羡慕他们战争年代时的那只凭着单纯的理想和追求,就可以奋不顾身的去帮助战友挡住子弹的战友情,就可以抱着一腔热血向前走,去争取人民自己的胜利。

红旗飘飘,军号响,剑已出鞘,雷鸣电闪,从来都是狭路相逢勇者胜。 那时的军人,生活贫苦但精神富裕;而现在的我们,生活富裕但精神贫穷。 但,看现在,有多少青年人已忘了“奋斗”这个词语,整天浑浑噩噩,脑中只充斥着游戏、电视剧情、明星这些东西,抛去了追求、理想。忘了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忘了五星红旗上的热血。人在青年却如在暮年一般,毫无生气,心如死灰。我只期盼着,那五四青年人的朝气蓬勃,为理想而奋斗的精神能复活。

是啊,我们该醒醒啦,要昂起头,拿出一股狭路相逢勇者胜的决心,向一切阻碍我们奋斗前行的困难“亮剑”,拾起心中的红星,向前,向前,向前!

亮剑读书笔记 篇2

《亮剑》是都梁的一本军旅小说。我看了《亮剑》这部小说,这是一部宏扬无产阶级革命主义精神的主旋律小说,是一部制作精良具有史诗风格和悲剧色彩战争题材,是一部战争艺术和传奇色彩融会贯通的主旋律作品。是一部中爱国精神与英雄主义、铁血丹心与人世常情、斗智与斗勇、友情与爱情交相辉映的小说。片中刻画出了一个身经百战,性情暴烈,表现出一种铁血军人的气势的军人李云龙,他带领的八路军不是攻无不克的神兵天将他也曾失败过,而是打得漂亮说得明白的人间铁军。

中国人经常说:“三十六计走为上计,那是识时务者为俊杰,还美其名曰:保存实力。”但李云龙说:“古代剑客和高手狭路相逢,假定这个对手是天下第一剑客,你明知不敌该怎么办?是转身逃走还是求饶?当然不能退缩,要不你凭什么当剑客?这就对了,明知是个死,也要宝剑出鞘,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就叫做亮剑。”这是李云龙的最后演讲中的一句话,其中还有一句话也给了我很深的影象:“狭路相逢勇者胜,逢敌亮剑当自强。剑锋所指,所向披靡!团结拼搏、奋勇争先是民族的风貌;是敢于攀登,善于啃硬骨头的不畏艰难的英雄主义精神,是在攀登科学技术高峰时遇挫折不气馁、敢于向科学最前沿发起的猛攻;对它,研究它,战胜它,哪怕失败一千一万次!也坚决不放弃!但我好像就不太经常能够做到这一点,一碰到一点小困难就掉头或绕道。相信以后我不会再这样了。

当然《亮剑》也讲了当时艰苦的生活环境,那时的人们吃不饱,穿不暖。可以说现在的美好生活都是各位革命前辈用鲜血,甚至是用生命换来的。而我们现在这样吃家肴,穿名牌。即使有这么好的环境大家还是不好好学习。听我的长辈讲过,还嫌这嫌那不好,我想如果让现在的孩子们去体验一下当时的那种生活环境。大家一定会有很大的感触和改变。

如今生活来之不易,希望大家好好珍惜,把握好每一寸光阴!

亮剑读书笔记 篇3

我非常喜欢看三十集电视连续剧《亮剑》,非常崇拜优秀将领李云龙富有传奇色彩的战斗一生。

这部电视剧描写的是在东北我们八路军一个独立团英勇抗击日本侵略者的故事,可歌可泣,感人肺腑。

电视剧有一个让我记忆犹新的精彩片段:李家庄阵地上硝烟弥漫,几架日军的飞机龙反俯冲轰炸,八路军攻击部队伤亡惨重。啪!随着一颗红色信号弹腾空而起,八路军突击队不断倒下,后面的后部射手又迅速补上,双方杀红了眼,第一突击队机枪手门竟全部阵亡,战斗非常惨烈。这时李云龙挥舞着鬼头刀带领独立团一千多人发出排山倒海的杀声,一千多把刺刀在阳光下闪着耀眼的光芒。部队潮水般涌上阵地,把鬼子达的人仰马翻、全军覆没,山崎本人被机枪打成筛子,面目全非。独立团的战士们在山顶欢呼雀跃,而李云龙却因为没有亲自活劈山崎而骂街。

李云龙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依然亮剑。这部电视剧告诉我们一切侵略者都没有好下场的!

亮剑读书笔记(范文11篇)


普希金说:“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则广泛而深远。”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而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这时候,我们可以去写下一篇读书笔记来记录自己的感悟,那么,有哪些可以值得参考的读书笔记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亮剑读书笔记(范文11篇)”,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亮剑读书笔记【篇1】

我不是一个爱哭的人,但是《亮剑》这部小说的确让我掉了好几次眼泪,从李云龙负伤到李云龙死,中间似乎没有多少让人轻松的环节。特别是的时候,我觉得书中写得有些夸张,但是我问过爸爸及一些老人们的时候才知道的破害力是多么巨大。就连当时的国家主席刘少奇也被迫害致死。即使你有再大的亮剑精神,你能逃得过此种噩运么?而幸运的是,我们的党能够认识到这个错误。

《亮剑》的后半部分着重写了一些李云龙的家庭生活,其浑身缺点更显突出。田雨极其不满。我曾经做过一个投票调查,问题是“亮剑中的人物你会嫁给谁”,楚云飞和赵刚的得票率,而李云龙得票却少得可怜,不用说与丁伟孔捷和尚等人比,甚至连书中字数不多描写的孙德胜邢守义的得票都不如,这不得不让我思考些什么。或许他更适合做一个朋友、战友。人么,毕竟不是十全十美的,其实这样一个有血性的汉子世上已很稀少了。

对于书中关于内战的描写本人实在不原过多评论什么,正如田雨的母亲所说“同一种族动辄上百万人的厮杀…”我知道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这段历史总是让人心里不是滋味。

读到《亮剑》末尾再也忍不住大哭起来,是气愤是感动是伤感是…虽是小说却很真实的再现了一些事情,我们的革命先辈所付出的比我们想象的要多得多。

亮剑读书笔记【篇2】

当读完《亮剑》之后,让我感动了,我被它征服了,《亮剑》是一部英雄传奇,《亮剑》是一个英雄的成长史,《亮剑》是一部弘扬无产阶级革命主义精神的小说。

中国人强调仁,包括对敌手。所以大敌当前,有些人逃之夭夭并美其名曰:保存实力。但李云龙说:“古代剑客和高手狭路相逢,假定这个对手是天下第一剑客,你明知不敌该怎么办?是转身逃走还是求饶?当然不能退缩,要不你凭什么当剑客?这就对了,明知是个死,也要宝剑出鞘,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就叫做亮剑”。

任何一支团队,一个国家都要有自己的传统。传统是什么?传统是一种性格,是一种气质。这种传统和性格是由这支团队组建时首任长官的性格和气质决定的。他给这支团队注入了灵魂,从此不管岁月流失,人员更迭这支团队灵魂永在。这就是魂。中国人现在太需要一种敢为人先的精神,一种勇立潮头不倒的精神,一种敢想敢说敢做的精神,一种铁嘴铜头橡皮肚的精神了。一句话“狭路相逢勇者胜,逢敌必亮剑。”剑锋所指,所向披靡!“亮剑”精神,就是我们的魂。

和平年代的“亮剑”精神,应该是强国面前不卑不亢的国家形象,应该是团结拼搏、奋勇争先的民族风貌;应该是敢于攀登,善于啃硬骨头的不畏艰难的英雄主义精神。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把振兴中华作为己任,每个人都为自己的祖国竭尽全力,民族崛起指日可待,中华民族必将岿然屹立于世界之林!和平年代,不再需要我们以命相搏,但是,英雄主义精神绝不能丢!亮剑,是在金钱权势面前保持纯洁高尚的情操;亮剑,是在攀登科学技术高峰时遇挫折不气馁、敢于向科学最前沿发起猛攻;亮剑,是在国内国际经贸战场上的斗智斗勇寸利必争;亮剑,是在思想领域和其他意识形态的坚定不动摇;亮剑,就是在中华民族崛起的征程中,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什么样的艰辛,我们都敢于面对它,研究它,战胜它,哪怕失败无数次!

血性男儿,勇于亮剑。于今而言,在中国大地,英雄主义精神,不是多了,而是屈指可数!作为当代的青年,我们不能把历史忘记,因为忘记历史,意味着背叛,一个民族更不能把党一脉相承的精神忘记!要做一个有血有肉的中国人!

“明知不敌也要敢于亮剑,狭路相逢勇者胜,这是中国军人的军魂。”这就是小说所要向读者传达的一种“亮剑”精神!在我们解放军行列里,像他这样的将领很多,凭着他们顽强的毅力,凭着他们对国家对民族对党的忠诚,凭着他们对战士们的信任,他们通过在战争中学习文化,在战争中升华自己,最终成为中华民族的中流砥柱,这是值得我们骄傲的。

在他的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一个英雄的成长史,看到的是英雄的气魄,看到的是多少中华儿女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学习,不断进步。我还看到了,他们对祖国无比的热爱和对人民无比的忠诚,在艰苦的战争年代里,他们仍然以信当头。

有一句话叫“没有诚信你将一无所有”,这就是诚信的力量。做人要诚信,做事要诚信,做企业更要诚信。总而言之,“亮剑”精神亮的并不只是剑,而是亮的一种勇气和魄力,一种大气、豪气,一种壮志豪情,一种威信,一种精神气概。所以,我们要具备这种“亮剑”精神,并在实际的工作中努力拼搏,创造出一片天地。

亮剑读书笔记【篇3】

前几日又看了一遍《亮剑》,除了见识到李云龙将军强烈的个性以外,还领悟到了一个道理。

全国解放之后,南京军事指挥学院任命国民党的常教员来给李云龙等共产党将领上课。这位常教员在军事上可谓是博学了,不仅能够知晓二战中的一些著名战役,而且还能够给予深刻的分析和评价。但就是他,为什么还当了斗大字不识一个的李云龙的俘虏呢?

除了当时的国民党不得民心以外,我想国民军失败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太不注重实际情况。马谡失街亭的古训难道还不值得思考吗?

当时李云龙将军在学习《孙子兵法》时以外地发现原来书中介绍的许多兵法就是自己在实际战斗中所用的战术。

我想,在李将军有了文化之后,他也可以写一部兵法,一部集自己和战友战斗经验的兵法,这本书一定会和他本人一样有个性。

亮剑读书笔记【篇4】

这几天再一次被《亮剑》所吸引。粗略想来,在这七八年的时间里,留在我脑海中较深印象的电视连续剧并不多。一是反映东北某地日军遗留化学武器泄漏引起的恐怖电视连续剧,名字已经忘却了。二是前两年的《长征》。再就是眼下地方电视台重播的《亮剑》。究其喜欢的原因,主要是原本就喜欢战争片,更重要的是喜欢《亮剑》中的男人极有男人味,是一群真正的男子汉。

在反扫荡的残酷战斗中,独立团的骑兵连面对数十倍的日寇骑兵联队,宁死不屈,决战到底。在骑兵连长“骑兵连,进攻!”的呐喊声中,十几个战士——几个战士——对敌人发起一次又一次的冲锋,直到仅剩下断了左臂的骑兵连长一人。即使这样,连长依旧声嘶力竭地呼喊着“骑兵连,进攻!”,毫不犹豫的冲向敌人——战斗结束了。战刀无语,远天低垂,默默的黄土记下了中华民族这沉重的一幕。骑兵连长那被硝烟熏黑的、因愤怒而近似扭曲的脸,那喷着仇恨火焰的眼睛,那滴血的断臂,这几天来一直在我心中挥之不去。这是一种精神,一种灵魂,一个民族的精神,一个民族的灵魂。中华民族正是有了这种精神,这种灵魂,才得以在灾难深重的一百多年的历史中顽强的抗击、生存,才熬过了黎明前的黑暗。

今天,我们可以忘记昨天,可以忘记痛苦,但是我们不能忘记这种精神,不能忘记这种灵魂,尤其是在歌舞升平的今天。

亮剑读书笔记【篇5】

我花了一天的时间,读完了《亮-剑》这本书。书里的主角叫李云龙,书里有这样一段情节,让我很感动。这一段是这样写的:说骑兵连和鬼子打仗,他们的力量很弱小,战斗到最后,只剩下连长一个人,可是他还是和鬼子决战到底。

还有一次,李云龙的部队被鬼子包围了,部队损失很大,最后,部队好不容易冲出了鬼子的包围圈。那时,我们和敌人相比,我们的力量有悬殊,但是李云龙的部队,还是敢和鬼子作斗争,最后终于消灭的鬼子。李云龙没有读过多少书,他是个粗人,但是他很勇敢,带兵打仗很有一套,鬼子都很怕他。

我们的国家虽然以前很落后,经常受别的国家欺负。但是自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的国家发展很快。我们现在的生活水平比以前好了很多,我们国家的军事实力也比以前强大了许多。别的国家再也不敢随便的欺负我们了。

我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是:我们作为小学生,生活在这样和平年代,我们的生活条件这么好,我们应该感谢象李云龙这样的革命者,是他们的流血牺牲,才换来了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我们应该好好学习,长大后报效我们的国家,让中国更强大。

亮剑读书笔记【篇6】

前些日子去黑石礁,不经意间看见《亮剑》这本书,我放假在家已经看过翻拍成的电视剧,因为很喜欢,所以我还是买下了这本书。回到寝室便迫不及待的开始看,那个周末就是在寝室看《亮剑》度过的,一口气读完,现在还觉得意犹未尽。

李云龙,是一个集果敢,冷酷,敢爱敢恨等个性于一身的人物。我觉得这本书的成功之处便是对李云龙这个形象的完美的塑造。在李云龙身上闪耀着诸多人性的光芒,1.对农民的热爱:出身农民的他对农民有着特别的亲情,他的部队走到哪里都会和当地的农民打成一片,所以他的队伍才会不断壮大受到更多人的拥护。2.对赵刚的战友之情,赵刚在独立团被日军特种部队的偷袭之中受伤住进医院后,李云龙在去看望他时流下了男儿不轻弹的眼泪,让人不得不为之触动。3.对楚云飞既是敌人又惺惺相惜之情,在战场上从来不给对方留余地,而私下里又是很好的朋友。4.对日本人的无比憎恨:自己受伤,生命垂危被救醒后却抱怨给自己做手术的是日本人;他抓到的日本俘虏一律斩立决,从来不考虑上级的命令。5.对士兵的爱惜,魏和尚被谢宝庆一伙杀害时,他哭了,缴了孔捷的手枪,不顾一切为弟兄报仇。6。对田雨的爱情:当自己追田雨遇到情敌时勇敢的站出来……

从抗日战争到解放战争,再到解放以后台湾与大陆之间的小规模战争,到后来在中被迫害自杀。整本书是沿着这条线发展的。书的后一半写的是国民党逃到台湾以后与大陆摩擦不断,以及中国最黑暗的十年期间的事。这段时间,赵刚和冯楠这对恩爱的夫妻受到迫害自杀了,李云龙和田雨最终也没能逃脱自杀的结局,他的几个老战友都遭到了同样的下场。

看完之后还真有再看一遍的冲动,可惜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就让它留在无尽的回味与思考之中吧!

亮剑读书笔记【篇7】

读完《亮剑》后,我感受颇深,不觉为其中的亮剑精神而翘起了大拇指。

文中讲述了一位叱咤风云、百战沙场的职业军人:李云龙,是一个一生都在血与火中拼搏的人。“两个剑客碰到一起,狭路相逢勇者胜,就算是对方是天下第一的剑客,你也要敢于亮剑,比的不是生死,而是你亮剑的勇气,你勇往无畏的精神。”这是李云龙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也是他身上表现出来的一种军人的性格和气质,我很欣赏他那铁一般的性格。还有他那豪迈的豪爽之情。

二战时中国为什么战胜了,无论是在军事武力,还是人力科技方面都比自己强的日本呢?我想,我们大家都能毫不犹豫地说:是军魂!

我们的士兵有着超越一切的毅力。就像作者所说的职业军人李云龙。面对再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便是亮剑精神,也是中国军人的军魂。

无论敌人如何之强悍,我们必须亮剑,而一旦亮剑,血溅七步,所向披靡。亮剑精神是种过人的胆略,必胜的气势,一息尚存,战斗不止的坚定决心。服从是军人的天职,保家卫国是军人的使命,遵守命令,为了完成任务,哪怕失去生命也不退缩,这是种怎样的精神啊!一息尚存、战斗不止。令行禁止,没有借口,没有任何理由不去执行。狭路相逢勇者胜,兵贵神速。豪气纵横,为民族自由而浴血百战;铁骨铮铮,为将军尊严而宁折不弯。

我无法想象片中李云龙是个怎样的人,那举手投足,透出的激情与振奋,让我这个远离军事,远离历史的人不止一次想象着那是怎样一个时代,炮火纷飞,铁血柔情。

这个故事的爱国精神与英雄主义、铁血丹心与人世常情、斗智与斗勇、友情与爱情交相辉映。

亮剑读书笔记【篇8】

《亮剑》中所说的亮剑精神是:古时候剑客碰到武艺高于自己的剑客,明知不敌,却毫不犹豫的拔出自己的剑,虽败犹荣,这就是军人的亮剑精神。

曾经看到一个清朝人评论愚人、智者、圣人的说法:做事情之前不分析,不知道能不能成功,就糟糟塌塌的去做,这是愚人;做事情之前先分析,知道不能成功就不去做,这是智者;做事情之前先分析,明知道没有绝对把握成功但还是去做,这是圣人。现代有一句话和这个有异曲同工之妙:愚人的眼里只有红灯,总是看到做不成事情的理由;智者的眼里只有绿灯,总是看到做成事情的理由;圣人的眼里没有红绿灯,想要做成事情没有条件也要创造条件,不可阻挡。

上面所述,三个层次:不知其可不可为而为之;知其不可为而不为之;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当然,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不是一种硬汉式的盲干,而是一种在行动中寻找机会的不放弃,面对复杂的情形,如果我们只是看到困难就不再付诸行动,永远没有成功的机会,反之,面对困难,我们付诸行动,在行动中寻找机会,我们就有可能获得成功。如果你不承认失败,你就拥有成功的可能!这就是我们的亮剑精神的灵魂所在!

亮剑读书笔记【篇9】

李云龙,一位叱诧风云,久经沙场的职业军人,一位一生都在血与火中搏斗的将士。他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他为什么能百战百胜,带着这些疑问,我一口气读完了《亮剑》这本书。

他,白手起家,从士兵开始,最终晋升为军长,上校,从上场拼杀到带兵打仗,从带领几个营到指挥千军万马,从“三八大盖”到M—75冲锋枪,李云龙那传奇的经历吸引了我。虽然他是个粗人,没有什么文化,但他的“亮剑”精神却刻在了我的脑海里。作文面对强大的敌人,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狭路相逢勇者胜。李云龙正是把这种亮剑精神发挥到了极至,他们英勇善战,足智多谋,置知死地而后生他们靠的是什么,靠的是李云龙,靠的是亮剑。

的确是这样,虽然现在不复以前,但我还是在生活中感受到了亮剑精神。比如跨栏,刘翔就是把12秒87看作是一个敌人,不停的与它搏斗,虽然没有成功,但还要继续尝试,这就是亮剑。

他曾说过一句名言:“大丈夫来去赤条条,死要死的像条汉子。”随后,他变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读到这,我突然有一种想哭的冲动,李云龙“纯爷们儿”的性格深深的感染了我,我为中国有一个这样的军人而自豪。

这就是李云龙和他的亮剑精神,他仿佛就站在我的面前,他的精神深深的刻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仍然在回味着:“狭路相逢勇者胜”。

亮剑读书笔记【篇10】

李云龙与赵刚——《亮剑》读后感600字: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题记

读至赵刚自杀,李云龙悲痛的那一段,我不由的流泪了。在那个疯狂的年代,无力改变现状的赵刚选择了死亡,用死亡来反抗,用死亡来捍卫理想和尊严。当许多人都在为了自保而揭发陷害自己的战友的时候,赵刚把孩子们托付给了李云龙,他相信李云龙不会让他失望,这个他眼中真正的男子汉永远是他的朋友,他的兄弟。

当李云龙听到噩耗的那一刹那,这个晴天霹雳,击垮了这个血与火里滚过来的汉子,眼泪就像坏了的水龙头里的水一样喷涌而出,那一刻,他的心在滴血。几十年的生死情谊啊,人说没就没了,敌人没有杀死赵刚,他却自己杀死了自己,刹那间李云龙失去了太多太多,只能在回忆里去找寻了。当年,山本一木抓走秀芹,李云龙二话不说,以一个团兵力毫无顾忌攻打县城,山本一木有来无回;读后感·和尚被土匪杀了,他怒发冲冠,愤而亮剑,带兵踏平黑云寨。有仇必报的李云龙,如今想给老赵报仇,可是,他去哪里找那个仇人呢?谁又是害死老赵的罪魁祸首呢?

他只能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流泪,嚎啕大哭,在幻想中想抓住老赵,可是他没有抓住老战友的灵魂,周围却只有冰冷的空气……

那些共同奋战的烽火连天的岁月,那些年的往事一幕幕闪过他心头,只可惜,如今,再也回不去了。老赵走了,老赵为自己的理想、尊严献身了,也用死亡捍卫了他的理想和尊严,不屈的赵刚用死亡捍卫了自己不屈的灵魂。如今,只剩下老李,孤独地在四面楚歌里浴血拼杀,坚持战斗……

亮剑读书笔记【篇11】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题记

李云龙与赵刚

读至赵刚自杀,李云龙悲痛的那一段,我不由的流泪了。在那个疯狂的年代,无力改变现状的赵刚选择了死亡,用死亡来反抗,用死亡来捍卫理想和尊严。当许多人都在为了自保而揭发陷害自己的战友的时候,赵刚把孩子们托付给了李云龙,他相信李云龙不会让他失望,这个他眼中真正的男子汉永远是他的朋友,他的兄弟。

当李云龙听到噩耗的那一刹那,这个晴天霹雳,击垮了这个血与火里滚过来的汉子,眼泪就像坏了的水龙头里的水一样喷涌而出,那一刻,他的心在滴血。几十年的生死情谊啊,人说没就没了,敌人没有杀死赵刚,他却自己杀死了自己,刹那间李云龙失去了太多太多,只能在回忆里去找寻了。当年,山本一木抓走秀芹,李云龙二话不说,以一个团兵力毫无顾忌攻打县城,山本一木有来无回;和尚被土匪杀了,他怒发冲冠,愤而亮剑,带兵踏平黑云寨。有仇必报的李云龙,如今想给老赵报仇,可是,他去哪里找那个仇人呢?谁又是害死老赵的罪魁祸首呢?他只能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流泪,嚎啕大哭,在幻想中想抓住老赵,可是他没有抓住老战友的灵魂,周围却只有冰冷的空气

那些共同奋战的烽火连天的岁月,那些年的往事一幕幕闪过他心头,只可惜,如今,再也回不去了。老赵走了,老赵为自己的理想、尊严献身了,也用死亡捍卫了他的理想和尊严,不屈的赵刚用死亡捍卫了自己不屈的灵魂。如今,只剩下老李,孤独地在四面楚歌里浴血拼杀,坚持战斗

赵刚与冯楠

初次见面,一见钟情,当两人不约而同喊出对方名字的那一刹那,便已注定今生今世不离不弃。赵刚融知识分子的儒雅智慧与将军的沉着坚毅于一体,翩翩风度让高傲入骨的田墨轩也另眼相看,青睐有加。婚后相敬如宾,举案齐眉,儒雅的丈夫,贤惠的妻子,这样的家庭不知道让多少人羡慕。

然而,初次见面时的闲谈之言,竟然一语成谶。正直、有理想、有追求的赵刚,在那个疯狂的年代,看到自己所追求的自由、合理的社会制度与自己所理想的渐行渐远,革命已经变得没有人性,没有爱的时候。职低位卑,人微言轻的他无力改变现状,只能改变自己,他说出了别人不敢说的话,也是他的心里话。然后,他选择了死亡,选择以死亡反抗,选择以死亡来捍卫自己的理想和尊严,还有那不屈的灵魂。他把儿女托付给了李云龙,他相信这个老战友,这个一起刀口上舔血的兄弟,会照顾好他的孩子们的,他已没有后顾之忧,无牵无挂,可以放心去泉台招旧部了。

深爱着赵刚的冯楠,她知道赵刚去了会带走她的心,于是她选择了陪他一起死。正如冯楠自己所说:我没有能力改变你,唯一能做的是,一直伴陪你,直至死亡。有妻如此,赵刚夫复何求,死有何惧。于是,在一个黎明,他们牵手去了另一个世界,去那里追寻他们的理想和理想中的生活。

从一见钟情,到相敬如宾、举案齐眉,再到最后携手赴黄泉,他们两用短暂的一生完美诠释了不离不弃的爱情。

李云龙与田雨

华东战场那个野战医院里,那昏迷中突然醒来的匆匆一瞥,从此覆水难收,一眼万年。或许,这是上苍的安排,她为重伤的他输血,两个人的血液交融在了一起。养伤的师长与护士,一段动人的爱情故事悄然拉开序幕。征求她父母意见时,他的决绝与坚定,让她感动,也让她更加爱他。新婚之夜的一曲《我侬词》,是他们的誓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生则同衾,死则同椁。婚后的吵吵闹闹、磕磕绊绊,在所难免,一次次的争吵中,他们的感情更深,更浓,他们对彼此的了解更深。

当时代大潮席卷神州时,全国上下一片混乱,一片疯狂,从战火中滚过来的泥腿子李云龙,看不懂眼前的这一切了,眼看着老战友、老首长一个个被打倒,他不知道这个国家到底发生了什么。在那个人人选择默而生的年代里,丁伟、赵刚选择了鸣而死,他还没想明白之时,对手的剑已然,他不得不接招,亮出青锋。造反派进攻军事机关,夺取武器之时,他为了百姓的安危,毅然下令镇压,做出决定之时,就已抱定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信念。

作为一名统帅,他维护了自己的战士,也维护了一方平安,自己却成了现行反革命。批斗会上,他宁骨折也不弯腰,头皮都被扯下来了,也不低头,赵刚如是,他亦如是,士可杀,但不可辱。这是军人的气节与尊严。手下的战士,想把他就走,藏起来,可是他不愿意苟延残喘,活要活的有人样,死也要死的像条汉子,大丈夫顶天立地,宁肯站着死,绝不跪着生。生活没有给他死在现场上的机会,饮弹自尽也算是一个将军的死法。用楚云飞赠送的那支枪自尽,也算是们俩之间的了结了。

田雨说过:云龙啊,你是龙,我是云,龙和云是分不开的。龙走了,云也该随之去了,她选择割腕自杀,随丈夫而去,也践行了当初的誓言。

当尊严与人性遭到践踏之时,他们都选择以死来捍卫尊严与人性。李云龙临死还嘱咐段鹏他们好好保住特种分队,这才是真正的忠贞为国。田雨和冯楠一样,选择了随夫而死,不为别的,只是为了爱情。

李云龙与楚云飞

见面时,喝酒谈天,称兄道弟,惺惺相惜;战场上,你死我活,必置对方于死地,毫不留情。

在抗日战场上,同仇敌忾,为民族自由独立而浴血拼杀。河源县聚仙楼,二人各带一名警卫便大闹县城,县城鬼子汉奸之军官基本上全部成为亡魂。楚李二人孤身闯虎穴,皆大英雄也。自负高傲的山本一木,在面对二人时,为他的高傲付出了代价,有来无回,全军覆没。在抗日的战场上他们都战功卓著,为民族立下了汗马功劳。

私下里,二人是好友。然而,同为军人,各为其主,只能相爱又相杀,国共两党势如水火,好友也只能在战场上兵戎相见。淮海战场,两人相遇,彼此手下皆不留情,李云龙送楚云飞两发子弹,楚云飞则回赠一枚炮弹,二人皆成重伤。战场上不留情,昏迷中醒来后,首先关心的是对方,战场外的兄弟情更是令人动容。十多年后,隔着一湾海峡,两人再次用炮弹相互问候,李云龙的炮击让对岸的楚云飞损失惨重,来而不往非礼也,楚云飞干掉李云龙的至宝梁山分队十二名队员,算是对好友的回应了。二人你来我往,谁也没占到什么便宜。最终,李云龙用楚云飞所赠的手枪自尽,或许这是天意吧。

李云龙说当年楚云飞跑了,没有被抓住,他还很高兴,如果被抓了,他也救不了这位对手兼兄弟。二人皆以有此对手,有此兄弟为荣,惺惺相惜的彼此,更多的时候不是把酒言欢,却是在你死我活的拼杀。铁马晓嘶营壁冷,楼船夜渡风涛急。有谁怜、猿臂故将军,无功级当海峡对岸播报老朋友老对手的悼念文章时,二人早已天人两隔,他们为党派利益拼杀的恩怨已尽,但他们的那份兄弟情却永存!

在那个有人选择沉默、有人选择放弃良心的的年代里,他们选择了在沉默中爆发,选择了鸣而死,他们以生命的代价来诠释了夫妻,战友,对手之间的爱。在明知不敌的时候,他们也毅然选择了亮剑,他们倒下了,但他们都成了一座山,一道岭!

党员读书笔记之《亮剑》


读完了《亮-剑》这本书,除了看到一个将军不平凡的一生外,我总觉得作者想要表达的不只是这些。越到后来,越觉得作者想要表达的不单是一个将军的故事,而是对中国从解放到***的那段历史的反思。到了读完后再回过头想想,战争只是本书的引子罢了,而作者真正想说的,想要表达的却是在书的中后部分。解放后的反右、三年自然灾害、***一直到69年这段历史,才是作者想要真正讲述的。通过作者对这段历史的讲述,让我们看到了一段不为我们所知的历史,而历史的真实是不是象作者所描述得那样,相信对此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十年》及其他的描写***的书看看,再通过你自己的判断,来得出你自己的结论。

作者在小说中,通过书中人物的对话来表达自己对那段历史的反思,作者的思想给人以很沉重的感觉。下面是我择录的作者对历史的主要看法。

首先是对我们国家领导体制的看法:

铸剑的读书笔记精选


库法耶夫说:“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去和未来文化生活的源泉。”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在阅读了相关作品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一篇读书笔记,你现在正在想写一篇读书笔记吗?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铸剑的读书笔记精选,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铸剑的读书笔记(篇1)

鲁迅先生在铸剑里塑造了两位有英雄主义气质的人物,黑衣人宴之敖者与眉间尺。眉间尺为报父仇,毅然割下自己的头颅,交给一言相交的黑衣人。黑衣人为了替他报仇,在紧要关头,按照预先的设计,挥剑砍下了自己的头颅。这种一言既诺,即以头颅相托和以头颅相许的行为,正是古侠的风貌,读来令人神往。

眉间尺是个稚气未脱、优柔寡断、心地善良的孩子。他对那只淹在水里面,单露出一点尖尖的红鼻子的老鼠,也怀着怜悯的心情。救起它,又觉得它可憎;踩死它,又觉得它可怜。这种心理,是典型的艺术家心理。骨子里是对生命的热爱,是敏感,是善变,是动摇。这样的心态只合适于写小说,不合适于去复仇。

但突变发生了。当他得知父亲为楚王铸剑反被楚王砍了头时,就像自己的少年时代被那柄纯青、透明的利剑砍掉一样,一步跨进了成人的行列。他全身都如烧着猛火,自己觉着每一根毛发上都仿佛闪出火星来。他的双拳,在暗中捏得格格地作响。母亲的话,使他明白,作为一个男子汉,此生惟一的目的就是复仇。当他在复仇的猛火燃烧中,拿起那柄使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了光辉的雄剑时,他觉得自己已经改变了优柔的性情;他决心要并无心事一样,倒头便睡,清展起来,毫不改变常态。从容地去寻他不共戴天的仇雠。但这种成熟是十分幼稚的,他暗下的决心,颇类似小孩子打架时的咬牙发恨。当他把复仇的计划付诸实施时,决心便开始动摇。在路上,一个突然跑来的孩子,几乎碰到了他背上的剑,使他吓出了一身汗;在冲向楚王的车驾时,只走了五六步,就跌了一个倒栽葱;并且还被一个干瘪脸少年扭住不放。看来,欲报父仇,光有决心没有临危不惧的胆魄和超人的技巧也是不行的。就在眉间尺被干瘪脸少年扭住不放的瞬间,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的黑衣人出现了。他对着眉间尺冷冷地一笑,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那少年就不觉慢慢地松开了手,溜走了。他的眼睛好像两点磷火,声音好像鸱枭,这是一个冷酷如铁的复仇者形象。他不愿眉间尺称他为义士,说他同情寡妇孤儿,他厌烦地回答道:唉,孩子,你不要提这些受了侮辱的名称。他严厉地说: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

这种只不过要给你报仇的思想,表现了他内心深处的忧愤,近乎虚无绝望的忧愤。他的激情经过铸剑一样的锻炼,达到了看上去好像一无听有了的程度。这正是一个久经磨炼、灵气内藏、精光内敛的战士形象。在他身上再也找不到眉间尺那般的决心、勇气之类的浅薄东西,正如他自己所说: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

一个能够憎恶自己的人,当然不会再如热血少年那样把决心和勇气挂在嘴上,他所着力追求的,就是如何置敌于死命的战斗策略和方法。小说中那奇异的人头魔术,正是他复仇艺术的生动写照。

一切暴君,都喜好杀戮。黑衣人投其所好,用眉间尺的头来引诱他,他果然上当。最喜欢看人头的人的头,竟也变成了整个复仇把戏的组成部分。这里富有意味。

我十几岁的时候,就从中学的语文课本里看到了这篇小说。几十年后,还难忘记这篇奇特的小说对我的心灵震撼。尽管当时不可能完全看懂这篇小说,但还是能感受到这篇小说深刻的内涵、丰富的象征和瑰奇的艺术魅力。

离开了身体的头颅,尚能放声歌唱,尚能继续与仇人搏斗,这的确是迷人的描写。都说这里有象征,但谁也说不清楚,头颅象征着什么,青剑象征着什么,黑衣人又象征着什么。它们既是头又不是头,既是剑又不是剑,既是人又不是人。这是一种黑得发亮精神,就像葛里高利看到的那轮黑色的太阳。这是一种冷得发烫、热得像冰的精神。而这恰恰就是鲁迅一贯的精神。

每读《铸剑》,即感到那黑衣人就是鲁迅的化身。鲁迅的风格与黑衣人是那么的相像。到了晚年,他手中的笔,确如那柄青色的雄剑,看似有形却无形,看似浑圆却锋利,杀人不见血,砍头不留痕。黑衣人复仇的行动过程,体现了鲁迅与敌人战斗的方法。近来我读了一些武侠小说,颇有所得。但也深感武侠小说夸饰太过,没有分寸感,破坏了小说本应具有的寓言性和象征性。文字和语言因夸饰而失去了张力,丧失了美学价值,只能靠故事的悬念来吸引读者。《铸剑》取材于古代传奇,但由于投入了饱满的感情,所以应视为全新的创造,而不是什么故事新编。我一直在思考所谓严肃小说向武侠小说学习的问题。如何汲取武侠小说迷人的因素,从而使读者把书读完,这恐怕是当代小说的一条出路。

眉间尺听了黑衣人一席话,就果敢地挥剑砍下了自己的头颅。他的行为让我大吃了一惊。这孩子,怎么能如此轻信一个陌生人呢其实,眉间尺这一剑,其勇敢程度,并不亚于手刃仇敌,甚至还要难上数倍。他这种敢于信任他人的精神,同样是泣天动地。超常的心灵,往往披着愚笨的外衣。

对一个永恒的头脑来说,个人一生中的痛苦和奋斗,成功和失败,都如过眼的烟云。黑衣人是这样的英雄。鲁迅在某些时刻也是这样的英雄。惟其如此,才能视生死如无物,处剧变而不惊。黑衣人连自己都憎恶了。鲁迅呢

《铸剑》之所以具有如此撼人的力量,得之于其与现实保持着距离。小说并不负责帮助农民解决卖粮难的问题,更不能解决工人失业。小说要说的就是那样一种超常的精神。当然这只是我喜欢的一种小说。

《故事新编》的其他篇什,则显示出鲁迅的另一面。他经常把一己的怨怼,改头换面,加入到小说中去。如《理水》中对顾颉刚的影射,就是败笔。但无论如何,《故事新编》都是一部奇书。这本书里隐含了现代小说中几乎所有的流派。就连其中的败笔,也被当今的人们发扬光大。油滑和幽默,只隔着一层薄纸。

我至今还认为,《铸剑》是鲁迅最好的小说,也是中国最好的小说。

铸剑的读书笔记(篇2)

《铸剑》是鲁迅根据历史故事改编而成于1927年版的短篇小说,讲述名铸剑师干将将、莫邪之子眉间尺为父报仇,与黑衣人合作仗剑除恶的传说。

最初出现时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懵懂又有着一颗慈悲的心。他讨厌那夜里吱吱作响的老鼠,怕它会惊醒熟睡了的母亲,在老鼠死了的时候他却又觉得可怜。如此一个连杀害一只老鼠都不忍心的青年,在得知自己背负着杀父之仇时就走向了替父报仇的路。然而明明是有着这样柔弱的性格的他又怎可能独自报了这仇。当一个黑色人出现在他的眼前说可以帮他报仇可是他得付出他的生命,眉间尺却没有犹豫。大殿之上,沸水之中,三个人头相斗,无疑三人一俱死亡,并于沸水之中无法辨别谁是谁。于是,眉间尺与黑色人一并享受着国王葬礼的殊荣。

眉间尺以复仇的姿态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为他能把杀父之仇报了而喜却也为他把自己的生命也送上了而悲,然而懂得终究他只是一个弱者,一个为复仇而生为复仇而死的弱者。母亲一句你必须改过,让他没有了其他选择。哪怕是优柔的性情,亦只可以前往。然而却又正是当初被欺凌的中国中千千万万个弱者中得其中一个。为了惩奸除恶,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如此看来他虽是有着优柔的性情却又有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在复仇之计还无从下手时,眉宇间已被通缉。这已注定,他无法逃脱于其中,无论复仇进不进行到底,亦都无法存活。如此看来,他把这样的重任托付于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也说得上是明智。小说中作者还对眉尺间的父亲的事迹作了大幅的描述,因为如果没有这件事,眉尺间依旧只是一个优柔的少年。而这一仇恨却给他灌以满腔的热血,尽管不能以英雄去称呼他,他也不失有这样的气概。黑色人的出现无疑给这剧情添加了许多的神秘性。在看来,义士是侮辱他,同情亦是倍受污辱的名称。尽管直到结尾也没有给他过多的介绍,他却是给我们留下了惩恶除奸的高大形象。一句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为此,他也不惜付出生命。这似乎是作者用自己激荡的内心所塑造出的人物,表达出作者内心的正义感。当时所处的社会似乎正是国王的化身,随时有可能在背后给正义之士以致命的一击。当然,许多带着惩恶除奸的使命的他们从不因此而畏惧。国王最后与他们一俱于沸水之中死去是他们奋不顾身的结局。在他们看来,死亡并不可怕,为了光明而死亡更是没有畏惧。各大臣妃子想尽各种办法也无法将国王的投从杀他们的人中辨认出来,最后只能是一同在人们的敬仰中离去。细细想来,这样的安排也正是恰到好处。尽管当时盲目的百姓对眉尺间与黑色人甚是憎恨,却又无可奈何。正是表达了作者内心对他们的高度敬仰,把他们放到了让人仰视的高度,同时又无形中把国王放到了让人不屑的位置。历史也正如作者所预示的那样,丑恶的社会终于被推翻了,社会最终迎来了新面目。

复仇贯穿了全文,也正是那样有着复仇的责任才有着惩恶除奸的使命。故事虽简短却沉重,让人能感受到那时社会的处处威逼之意。谁亦无法于那样的社会中安好地生存着除了那些如同王一样奸恶狡诈却又自以为正义的人。哪怕不可得知黑色人究竟是有何来历。言语之间亦可以看出他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如此让人失望的社会也是作者所处的社会。虽是取材于历史故事但又有自己的改编,他用辛辣的嘲讽来表达自己对那样的社会的不满。一边是杀父的仇人所喻的害人社会,一边是为了惩恶除奸付出了自己生命的黑色人所喻的作者的内心;一边是两个为报仇而牺牲头,一边是前来看热闹的百姓,这极具对比性,这也正是对当时社会存在的许多把国家兴亡的责任置身于外的看客。他们看着同自己一样被欺负的人受害却如同与自己无关一样。然而,崇高的使命与庸众相对竟有被消解之意,终究孤不敌众,这也有表达作者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只有自己一人去反抗当时的社会,想要成功似乎并不容易甚至还有些绝望。故事还有许多极具创新的故事,夸张中也显露着许多的恐怖,无疑也只是想表露作者所处的那个吃人的社会的恐怖。

铸剑的读书笔记(篇3)

《铸剑》是一个复仇故事。

故事上写了主人公眉间尺与闹夜的老鼠折腾了一番。然后他的母亲跟他讲述了父亲当年帮助国王用神铁铸造了两把举世无双的神剑,一把是雄剑,另一把则是雌剑,他(父亲)怕国王会将自己置于死地,所以把雄剑放在家里,自己把雌剑献给国王。眉间尺听了之后愤怒极了,立刻叫母亲找出雄剑,发誓明天一早就去替父报仇。

眉间尺在复仇的路上遇到了黑衣人,黑衣人说帮他报仇,只要眉间尺头颅和雄剑就可以了。眉间尺很干脆的把这两把两样宝物给了黑衣人。

国王在王宫里无聊,就把官员叫来,叫他们找一个会变戏法的人来,给他(国王)解解闷。然后,官员们就把黑衣人叫来。然后将国王的头砍入水中,仇人相对,本来就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由于王头特别狡猾,让眉间尺的头受伤多处,黑衣人有些焦急,便把自己的头也给砍入水中最后王头大败,二人报酬成功。

读了这篇短文,使我深刻感受到:邪恶是永远不可能战胜正义的!

铸剑的读书笔记(篇4)

前几天,我在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读到了《铸剑》这篇文章。这是鲁迅先生改写的一篇别有深意的文章。

《铸剑》从主人公眉间尺的优柔寡断开始,用他不知杀不杀老鼠的事例体现了他的这个特点。紧接着,描写了眉间尺得知父亲被王杀死后的巨大改变。

但是,我觉得这篇文章最大的亮点不是眉间尺的变化,而是王的举动,杀死为自己铸出宝剑的铸剑师,多么“高尚”的情怀!这让我不禁想到了秦始皇陵。秦始皇陵竣工后,第一批因它而丧命的人,便是这些陵墓的挖掘者。秦始皇为了不让陵墓的秘密传播出去,将那些为他修筑陵墓的人统统杀死以封口。这难道不是荒唐而又残忍之举吗?就算真的害怕他们泄露秘密,你当初只要让他们负责不同的区域不就行了吗?何必非要杀死他们呢?这难道不是毫无理由的杀戮吗?

另外,文中特意描写到了“便按着青剑,总想寻点小错处,杀几个人”。这不正是某些人的象征吗?自己心情不好,却将怒火发泄到别人的身上,从中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自己平时的行为,能学到点什么呢?试想,动不动就把怒气发泄到别人身上,又有什么好处呢?从中我们会失去什么呢?

因此,我们应该学会忍耐和善待他人。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某些“灾祸”的降临!俗话说,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只有刻苦历练,才能迎来成功;只有能忍耐狂风暴雨,才能见到绚丽彩虹;只有刻苦学习,才能迎接美好的未来!所以,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让未来更加灿烂,更加辉煌!

“啪!”呀,我想得太专注了,手没拿稳,书掉在了地上!

铸剑的读书笔记(篇5)

在这个寒假中,我读了不少课外书。《中国神话传说》是最令我深受启发的一本,这本书中的一个个故事,让我百看不厌、受益匪浅。

其中,《干将镆铘铸剑》让我感触最深。它讲诉了春秋时期,楚国人欧治子用三年的时间给楚王铸了一把宝剑。吴王听说后,也想要这种剑。他便派人找到了干将夫妇,命令他们用一年的时间铸一把比楚王更好的剑。干将夫妇收集了各种铁精和天下金属的精华之后,他们筑起了高台,用最好的火炭,鼓起大风,燃起大火,开炉铸剑。铸剑是一件辛苦的事,自开铸以来,干将吃住都在炉前,从未离开炉子半步。温柔贤惠的镆铘则在一旁端茶送水,无微不至的照顾丈夫,他们想把剑快快铸好。可是中间却发生了一次变故,因为气温突然下降,精铁不能融化,凝结住了。他们不断的添柴,不停的鼓风,想尽了各种各样办法,但最终还是无能为力。干将想到了炉中冶炼的是采自五方名山中的金铁之精,若不以鲜血做血引它是不会融化的。善良的他们没用别人的血,而用自己的鲜血滴入那红红的金铁上,金铁便慢慢融化了,炼成了两把宝剑。其中一把的宝剑的花纹像龟甲,是雄剑,干将就为它取名为“干将”;而另一把宝剑的花纹像水纹,是雌剑,干将就为它取名为“镆铘”。干将对镆铘说:“吴王一定担心我会别国国君铸剑,所以一定会找借口杀了我”。他为了妻子,独自一人去见吴王。果然,凶狠的吴王真的杀了干将。

读完这篇故事之后,我觉得干将夫妇不仅善良,而且很能吃苦。因为铸剑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他们能持之以恒并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终于炼成一对举世无双的宝剑。而我有时做事不能坚持到底,虎头蛇尾,碰到一点小小的困难就怨天尤人想放弃,这样是不对的,要是一直这样下去,将来会一事无成的。同时,吴王十分可恶,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而且怕别人拥有比他更好的宝剑,就杀死了帮他铸剑的干将。其实这样的行为很愚蠢,他永远失去了干将这样的人才,再也没有人会给他铸剑了,而且国家中的人才也不敢为这个暴君服务了。

铸剑的读书笔记(篇6)

《铸剑》是鲁迅根据历史故事改编而成于1927年版的短篇小说,讲述名铸剑师干将将、莫邪之子眉间尺为父报仇,与黑衣人合作仗剑除恶的传说。

最初出现时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懵懂又有着一颗慈悲的心。他讨厌那夜里吱吱作响的老鼠,怕它会惊醒熟睡了的母亲,在老鼠死了的时候他却又觉得可怜。如此一个连杀害一只老鼠都不忍心的青年,在得知自己背负着杀父之仇时就走向了替父报仇的路。然而明明是有着这样柔弱的性格的他又怎可能独自报了这仇。当一个黑色人出现在他的眼前说可以帮他报仇可是他得付出他的生命,眉间尺却没有犹豫。大殿之上,沸水之中,三个人头相斗,无疑三人一俱死亡,并于沸水之中无法辨别谁是谁。于是,眉间尺与黑色人一并享受着国王葬礼的殊荣。

眉间尺以复仇的姿态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为他能把杀父之仇报了而喜却也为他把自己的生命也送上了而悲,然而懂得终究他只是一个弱者,一个为复仇而生为复仇而死的弱者。母亲一句“你必须改过”,让他没有了其他选择。哪怕是优柔的性情,亦只可以前往。然而却又正是当初被欺凌的中国中千千万万个弱者中得其中一个。为了惩_除恶,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如此看来他虽是有着优柔的性情却又有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

在复仇之计还无从下手时,眉宇间已被通缉。这已注定,他无法逃脱于其中,无论复仇进不进行到底,亦都无法存活。如此看来,他把这样的重任托付于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也说得上是明智。小说中作者还对眉尺间的父亲的事迹作了大幅的描述,因为如果没有这件事,眉尺间依旧只是一个优柔的少年。而这一仇恨却给他灌以满腔的热血,尽管不能以英雄去称呼他,他也不失有这样的气概。黑色人的出现无疑给这剧情添加了许多的神秘性。在看来,义士是侮辱他,同情亦是倍受污辱的名称。尽管直到结尾也没有给他过多的介绍,他却是给我们留下了惩恶除_的高大形象。一句“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为此,他也不惜付出生命。这似乎是作者用自己激荡的内心所塑造出的人物,表达出作者内心的正义感。当时所处的社会似乎正是国王的化身,随时有可能在背后给正义之士以致命的一击。

当然,许多带着惩恶除_的使命的他们从不因此而畏惧。国王最后与他们一俱于沸水之中死去是他们奋不顾身的结局。在他们看来,死亡并不可怕,为了光明而死亡更是没有畏惧。各大臣妃子想尽各种办法也无法将国王的投从杀他们的人中辨认出来,最后只能是一同在人们的敬仰中离去。细细想来,这样的安排也正是恰到好处。尽管当时盲目的百姓对眉尺间与黑色人甚是憎恨,却又无可奈何。正是表达了作者内心对他们的高度敬仰,把他们放到了让人仰视的高度,同时又无形中把国王放到了让人不屑的位置。历史也正如作者所预示的那样,丑恶的社会终于被_了,社会最终迎来了新面目。

铸剑的读书笔记(篇7)

相对于《呐喊》的开山之功(无论是政治意义还是文学意义的)和《彷徨》的低吟徘徊(所表现出的解析作者心路历程的文本意义),鲁迅的第三本小说集《故事新编》缩于一隅,似乎被我们遗忘了。而这个集子的创作时段覆盖了前两本小说集,并且远远超出,一直到鲁迅去世的前两年(1935);鲁迅虽是写古书上的事,可也自认为“并没有将古人写得更死”(《故事新编.序言》),于是其中的故事,大致可以让我们窥见鲁迅创作鼎盛时期政局的起伏跌宕、文坛的风云争斗、报刊的唇qiang舌剑。补天的女娲腿间出现古衣冠的小丈夫,射日的后羿暗刺高长虹数回,《理水》中“文化山”上的人等各有所指,如此不一而足。鲁迅自己也不看好的“油滑”缺少拉开距离的幽默,多了过于热心的讽刺,于是《故事新编》在某种程度上陷入了杂文的窠臼。

这样的看法并无不可,却仍隔靴搔痒。《故事新编》躲在《呐喊》和《彷徨》的影子里--这两个文集的题目就是一种彪炳于世的显性文化姿态;而《新编》让我们看到的却是那个躲在s会馆钞古碑的鲁迅,一个与古人遇合胜过跟今人交流的鲁迅,一个在线装古籍和现代启蒙之间努力挣扎的鲁迅,《新编》在“没有将古人写得更死”的同时还是最大程度地眷恋着那个已然失落的世界,鲁迅在文化急遽震荡时期的微妙心态也于焉浮现。所以,虽然鲁迅早就想让这类故事“算是一个开始,也就是一个收潮,可毕竟没有结束,还共写了八篇单独成集出版。《故事新编》正堪成为“呐喊”和“彷徨”之文化主将内心深处幽曲之所的解读文本。

本着这样的视角,我们首先来看《铸剑》的故事处理。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鲁迅以白话写文言,把很短的篇幅敷衍成长长的故事,晋人志怪原本的古朴诡谲已经消失,简单的复仇原型中充满对人物个性的阐释和叙事本身的张力。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业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小说主人公眉间尺的母亲之口-交待的:

“大欢喜的光采,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

……

“‘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决不能洗掉命运。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的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去。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颈子上,给我报仇!’”

这是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如此安排已不仅仅是叙事技法方面的问题了,鲁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列异传》和《搜神记》没有这么明确的目的,因为神迹在其中是不证自明的;而《铸剑》中的父亲则是鲁迅亲手发明的神话,是附魅传统经过现代理性反思破灭之后新的(旧的?)梦想,神话的时代毕竟已经过去了:

“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去了光辉,惟有青光充塞宇内。那剑便溶在这青光中,看去好像一无所有。”

鲁迅也只能说“看去好像一无所有”。他笔下的英雄人格在现代题材里几乎没有出现过,涓生、吕纬甫、魏连殳都是失败的知识分子、文化精英,带着绝望的气息,更遑论闰土和阿Q这些农民们;英雄只在古书里,是(故事“新”编的主人公)眉间尺(我们毋宁将他看作是“现在时”的)的父亲;照理说,鲁迅从新文化运动开始,就应该是最有资格和最坚定具备审父意识的人,但是鲁迅实在不能够坚定。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

铸剑的读书笔记(篇8)

看完鲁迅先生的《铸剑》,我的第一反应是想起中学时期学过的《干将莫邪》,铸剑师干将三年为楚王打造两把名剑,剑成时预料到自己将被楚王以血祭剑的后果,在回王命时留下雌剑并交代妻子告诉未出世的孩子将来长大后为父报仇,孩子出生长大后踏上了为父报仇的路,并在一个陌生人出现后以自杀的代价换来陌生人助其报仇的事情。《故事新编》的《铸剑》中也可看出一些《干将莫邪》的影子,但鲁迅先生笔下的《铸剑》以怪异另类、大胆夸张的情节描写以及不合常人逻辑的情节安排,加强了故事中的悲剧色彩与复仇的力量。在故事情节叙述的背后让我们得以体会其中作者的深意及其想要表达的思想及当时的社会现状。

《铸剑》的主要人物有眉间尺、眉间尺的母亲、黑色人宴之敖、楚王以及一大堆“看客”。在文章的最开始,描写了眉间尺深夜斗老鼠的场景,他不堪老鼠的烦扰想要亲手解决掉老鼠,但他在水瓮中看到老鼠挣扎地场景时又心生不忍,下决心踩死老鼠时又觉得自己作了大恶似的,从这个场景中可以看出。将满十六岁的少年眉间尺的优柔寡断与内心的矛盾挣扎。在其灭鼠过程中吵醒了睡梦中的老母亲,其母哀叹其性子不冷不热,并交代了眉间尺的身世及楚王杀其父的仇。复仇的力量是强大的,这种力量赋予了他勇气与斗志,于是眉间尺在第二天背上当年其父所铸的雌剑踏上了复仇之路。

在找楚王报仇的路上遇到楚王,还未行动就遭国王追捉,这时黑色人宴之敖出现了。宴之敖承诺会帮助其报仇,前提是要眉间尺的头与剑,眉间尺同意了。于是,宴之敖带上眉间尺的人头与剑进宫为国王“表演”,他将眉间尺的头放到金鼎里煮并唱起了歌,不久,人头在金鼎里翻筋斗,当楚王凑近时宴之敖斩下楚王的头。当两头相争眉间尺的头被楚王控制时,黑衣人也斩下自己的头加入争斗。最终,三颗人头皆“宣告死亡”,纷纷沉入鼎底,最后鼎中只剩下三只头骨,难以分辨,只能合葬一处。

在复仇之后,作者还着墨写了楚王死后,宫中众人的反应,无法认清的头骨以及一团混乱的情景。最后众人决定将为三个人头一个人举行大出丧,但到后来举行大出丧的时候俨然演变成了一出“大热闹”,至此,整个故事结尾。

《铸剑》完成与1926年10月,中国军阀混战,以段祺瑞为首的北洋军阀屠杀请愿学生,制造一系列血的惨案。当时的鲁迅在看到这些社会惨状后激发了他反抗复仇的怒火,《铸剑》就是在这种心情下写下的。细细品读,我们可看出,文中的楚王就是封建统治的代表,而眉间尺及黑衣人宴之敖则代表了敢于冲破封建传统的勇士,他们的复仇行为实则是向封建传统发起的攻击。直指楚王的行为也表达出作者想直接快速地推翻封建统治而不愿牵扯太多,黑衣人的仗义与对承诺,宁死也要帮助眉间尺报仇的行为在很多读者看来是难以理解的。文章描写虽然夸张,但我想作者这样写想表达的意图是作者本人对推翻封建传统的勇气与决心。

再看文中所写到的众多“看客”。一直深表认同:鲁迅先生除开笔下描写的一些代表当时中国普通民众的形象及反映当时的社会现实外,还塑造了一大堆形象生动的看客。如《孔乙己》中酒店里戏弄嘲笑孔乙己的群众,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祝福》里乡里人们对祥林嫂的冷漠与嘲讽,不同情祥林嫂悲苦的身世反而从中取笑;《药》里英雄夏瑜的英勇就义沦为茶馆里茶客们的谈资,鲁迅笔下不乏伸长脖子在人堆里张望的看客,也不乏絮絮叨叨,一群置身事外的看客,就像《铸剑》里,国王死后的大出丧最后会演变成一出大热闹,王公大臣,平民百姓都在人堆里装出哀戚的颜色,却无几人感到真正的悲痛,这是一个社会的悲哀,从中人性的冷酷显而易见。结局中复仇者与被复仇者同归于尽,只留尸骨在人间,大出丧时尸骨享受着百姓的祭拜,而这出复仇的事实却被世人遗忘、丢弃。愚昧的、以复数存在的看客却成了“胜利者”得以置身事外。

回归到当时的中国社会现状,只懂得伸长脖子、张大嘴巴充当看客的群众充分体现出当时国民的劣根性。鲁迅的弃医从文只为唤醒沉睡麻木的看客们却终究无法,一如《铸剑》中勇士的英勇报仇与仗义相助换来的还是城中百姓的麻木,其中的荒谬与讽刺可见一斑。

铸剑的读书笔记(篇9)

相信很多人都读过《哈姆雷特》,鲁迅的《铸剑》,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与《哈姆雷特》有很多相似之处。

小说一开始描写少年眉间尺的日常生活,这是一个平常的夜晚,他被老鼠咬锅盖的声音骚扰的无法入睡,于是,便爬起身来捣鼓那只老鼠。后来,他一不小心踏死了那只老鼠,他又不禁生起怜悯心来。这是一个不平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即将长大成人了。母亲告诉他关于父亲之死的秘密,并将父亲留下的宝剑传授给他,希望他能够改变自己优柔的性情哈姆雷特式的性情,用这把宝剑去杀那个杀死父亲的仇人国王。就这样,这个刚才还在与老鼠搏斗的少年,将不得不担负起刺杀国王替父复仇的使命。

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成人。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正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复仇使他的意志成人化了,但他的身体拒绝长大成人,抑或是身体本能在拒绝承担成年人的仇恨。在关键时刻无意的摔倒,致使自身远离了复仇对象,正如哈姆雷特的犹豫一样,无意识中逃避着复仇使命。

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断,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复仇精神缺失的补偿。

是恨,是复仇的愿望,而不是爱心、义气、同情之类的情感,将眉间尺与黑衣人联系在一起。黑衣人关注复仇本身,只关注复仇行动的有效性。他对复仇以外的情感不感兴趣,或者说,他已经摒弃了除仇恨之外的一切的情感。黑衣人就是复仇意志本身,是眉间尺的复仇手段。作为复仇手段的黑衣人的确是以其奇特的,却是行之有效的方式,完成了复仇的使命。

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

文章结束了,却让我迟迟不能走出文章,鲁迅用一个古小说的新编既表达了百姓向暴君复仇的热望,又含蓄地写出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郁闷和痛苦。在饱受列强欺凌的旧中国,又是个人情绪和民族感情的完美结合。那神秘的黑衣人。正是鲁迅的化身,强烈的复仇的心理在鲁迅的心中,就像一个光明的使者,指引革命的前进。

铸剑的读书笔记(篇10)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鲁迅以白话写文言,把很短的篇幅敷衍成长长的故事,晋人志原本的古朴诡谲已经消失,简单的复仇原型中充满对人物个性的阐释和叙事本身的张力。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业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小说主人公眉间尺的母亲之口交代的。大欢喜的光彩,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

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决不能洗掉命运。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的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颈子上,给我报仇。

这是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如此安排已不仅仅是叙事技法方面的问题了,鲁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列异传》和《搜神记》没有这么明确的目的,因为神迹在其中是不证自明的,而《铸剑》中的父亲则是鲁迅亲手发明的神话,是附魅传统经过现代理性反思破灭之后新的(旧的)梦想,神话的时代毕竟已粗过去了。

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去了光辉,唯有青光充塞宇内。那剑便溶在这青光中,看去好像一无所有。

鲁迅也只能说看去好像一无所有。他笔下的英雄人格在现代题材里几乎没有出现过,涓生,吕纬甫,魏连殳都是失败的知识分子,文化精英,带着绝望的气息,更遑论闰土和阿Q这些农民们,英雄只在古书里,是(故事新编的主人公)眉间尺(我们毋宁将他看作现在时的)父亲,照理说,鲁迅从新文化运动开始,就应该时最有资格和最坚定具备审父意识的人,但鲁迅实在不能够坚定。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

《铸剑》这个故事毕竟是属于眉间尺的。

眉间尺刚出场的时候,是他十六岁成人的那一夜。此前,他还是一个懵懂的无知少年,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这夜,他在母亲的引导下坚定地告诉自己,我已经改变了我优柔的性情,要用这剑报仇去!

而这个男人的成长历程,是在和老鼠的斗争中体验的。这无疑是《铸剑》中最精彩的篇章,是鲁迅刻画人物的神来之笔,让我们不由想起《史记》里的细节种种,酷吏张汤幼年审鼠,大将韩信少时乞食,秦相李斯读书时更有仓厕之论,司马迁善于在人物的成长过程中探询其心态、品质对于将来的影响,撰史之时细微如斯,鲁迅写小说亦鉴此等手法。

铸剑的读书笔记(篇11)

高潮是三个人头在金鼎中互斗的事。“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眉间尺的头死死地咬住楚王的头不放,楚王也不示弱“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敌人的后面去。”寥寥几笔就将王的狡诈声动展现出来了。接下来王公大臣的描写更为微妙,诡异的神情令人哭笑不得,麻木了的动作使人啼笑皆非。宴之敖者的头的参与使这个高潮又一次升华。宴之敖者和眉间尺的头对楚王的一个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比塌,满脸鳞伤。”在这金鼎沸水之中如此场景正是神奇呀!之后的事就是王公大臣们的了,他们蠢笨的举动和宴之敖者和眉间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宴之敖者和眉间尺是沾了“楚王的光”,才得以隆重的安葬,和楚王埋在一起。这时,老百姓们的举动更具有讽刺性,“大出丧” 变成了全民“瞻仰”的“狂欢节”。全文就在这样一个“似悲实喜”的讽刺结局中结束了。

这个复仇的故事是沉重的,鲁迅先生想体现的思想也是无比沉重的,

《裙子》读书笔记精选7篇


古语言: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而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会有新的想法,为了避免忘记读这本书时所感触到的思想,我们通常会记录下读书笔记,那么,有哪些可以值得参考的读书笔记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收集整理的“《裙子》读书笔记”,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裙子》读书笔记 篇1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一百条裙子》。有一百条群子的人吗?我坏着强大的好奇心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有一个女孩叫旺达·佩特洛斯基,因为她有着旧裙子和怪名字而被嘲笑。有一次,她说:“我有一百条各式各样裙子。”这句话,其他的女孩子听了,根本不会相信旺达,反而引来更多的嘲笑,旺达只能默默的忍受着。旺达引用把那一百条裙子画下来送给自己的同学,好让她们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喜欢自己啊!可是旺达受够了这没用的嘲笑而转学了。

嘲笑过旺达的女孩子们都很惭愧,道歉都来不及了,一切都像过去一般,无法返回……

从我读完这本《一百条裙子》以后,让我更深的理解“友谊”这词的意义。友谊是设么,友谊是朋友困难时给他帮助,给他鼓励,确实在的而不是嘲笑、嘲弄、无理、无情。这样,友谊才会更加美丽、深厚!

《裙子》读书笔记 篇2

《一百条裙子》这本书是一位美国人写的,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主人公旺达住在波金斯山,她是一个很奇怪的女孩,总是穿着同一条褪色了的旧裙子。同学们嘲笑她,她却说自己家里有一百条裙子。

在一次画画比赛中,旺达画了一百条裙子,并将这些画留给嘲笑过她的同学,自己转学离开了。那些嘲笑过旺达的同学觉得她是一个可爱、聪明的女孩,于是决定给她写道歉信,把她找回来。

一百条裙子读书笔记200字

一百条裙子,先是佩琪和玛蒂埃笑旺达,可玛蒂埃只是看着玛蒂埃,她也想起了她们家行贫,后来画画比赛了,旺达是第一,可是她不来了。大家挺喜欢她,可是她不会来了。

读完了故事,我想到了我之前也做过一小会儿玛蒂埃。下课的时候,同学扫除了一只老鼠,大家在那里看,我想帮一点忙,可是,我不知道怎么帮,我看了不到30秒就走了。

《裙子》读书笔记 篇3

旺达.佩特罗斯是一个有着奇怪名字的波兰女孩,她每天都穿着一条冼得发白、晾得走了形的蓝裙子,她总是安静地坐在教室里脏、最吵的角落。也正是因为她的怪名字和旧裙子,所有的女生都喜欢捉弄她,拿她开玩笑,仿佛她生来就是为了让大家取笑的。直到有一天,旺达突然声称她家里有一百条各式各样的裙子,随之而来的却是更多的嘲笑。根本没有人会相信她,大家都拿这件事捉弄她,旺达默默地忍受着。有一天,旺达终于因为受不了这些而转学了。

她给大家留下了她那一百条裙子。那一百条与众不同、美丽至极的裙子,留在了所有同学的心里。她用这种独特的方式证明了自己的存在,她带走了一个不愉快的记忆,把包容和原谅,友爱和希望留下来。一个普通甚至卑微的小女孩,即使被歧视、冷落、嘲笑着,她的心里仍就留存着许多美好的愿望。对美的向往和追求,对理想的坚持感动着我们。这是一本很适合女孩子读的书,读过后,女孩子们的心会变得更加澄澈和透明,友爱的阳光洒满每一个角落.

《裙子》读书笔记 篇4

每一个女孩心中都有一个公主梦,美丽的裙子,就是梦的起点。想像旺达·佩特罗斯基一样拥有一百条裙子吗?它们就埋在心田的花苞中,总有一天,会被骄傲地挂起。

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个拥有奇怪名字和褪色旧裙子的穷女孩,所有女生都爱欺负她。直到有一天,她声称自己有一百条裙子想引起女孩们的注意,可却换来了嘲笑与捉弄,领头人就是班里最受欢迎的女孩——佩琪,她其实也很善良,只是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但她的知心朋友——也有些贫穷的玛蒂埃,早想提醒佩琪了,可因为怕失去两人的友谊而选择了沉默。终于,旺达忍受不了嘲笑转了学,但把那一百张画着精美裙子的作品送给了原来的班级,女孩们才发现旺达是多么爱她们,于是大家一起写了一封道歉信,寄给了旺达这个善良,可爱的女孩。

一百条裙子,一个多么令人感动的故事。一个人,不管是穷是富,都有在世界上快乐生活的资格。旺达,她默默忍受着同学们的嘲笑,把那一百条美丽至极的裙子留在了同学的心里。她带走了那段不开心的回忆,留下了包容与真情。即使被冷落、歧视的灰色往事令人伤心,但当旺达的眼神掠过女孩们,凝望着远方辽阔的天空时,映照出了她心中留存着的许多美好愿望,梦就在远方,任何人都可以向梦想敞开热情怀抱,旺达对美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对理想的坚持感动着我们,让我们的心更加澄澈无邪。那她的梦到底是什么?只是像一个正常女孩一样和别人玩耍而已,也就是在旺达眼前飘扬了许久的“一百条裙子!”

而留给佩琪和玛蒂埃的,或许只有自责后悔了,去真心待你身边的朋友吧,否则一位善良的朋友将会像旺达一样默默离去。佩琪与玛蒂埃会为自己编出一个梦,编着她们与旺达玩耍的童话,为表达自己的歉意而纺织的爱的电影,她们也只能在电影中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对不起,对不起……”。

谢谢作者写出了这样一部令人深思的作品。没错!每个女孩子都曾经有过“一百条裙子”的梦,在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上,把你心中的“一百条裙子”骄傲地挂起来吧!

《裙子》读书笔记 篇5

一百条裙子,这大概是每个女孩梦寐以求的。

《一百条裙子》这本书写的就是关于一个名叫旺达的女孩的故事。

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个有着奇怪姓氏的女孩。也正是因为她的怪名字和旧裙子,所有的女生都喜欢捉弄她。旺达家里很穷,穿的衣服非常难看,佩琪是全校最漂亮的女生,她有许多漂亮的裙子,还很会画画。佩琪看不起旺达,经常嘲笑和欺负她。许多女生也和佩琪一起嘲笑她。马蒂埃也是个穷孩子,她是佩琪最好的朋友。她想阻止佩琪他们嘲笑旺达,但又没有勇气。直到有一天,旺达突然声称她家里有一百条各式各样的裙子,随之而来的却是更多的嘲笑。根本没有人相信她,而且大家都拿这件事捉弄她,旺达默默地忍受着。学期末,一个画画比赛让大家对她刮目相看,原来,她画了一百条裙子,但发奖时,她没来,她转学了,她给嘲笑过她的女孩留下了她那一百条“裙子”。捉弄过她的那些女生发现原来旺达是多么爱她们,而且旺达是一个非常可爱、非常聪明的女孩,于是她们决定写信向她道歉,并且去把她找回来。可是旺达再也不会回来了……

这是一个关于孩子间的故事,书中的人物大多很可爱。但是给我触动最深的还是旺达,旺达很善良、很可爱、不记仇。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和同学之间要友好相处,要真诚以待,要互帮互助。

《裙子》读书笔记 篇6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一百条裙子。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公旺达,她是一个小女孩,因为她很穷,买不起裙子,身上只有一条破旧的裙子,她也非常可怜,失去了母亲,得不到母爱。大家应该同情她,但她的同学却嘲笑她。

故事是这样的:因为公旺达只有一条破旧的裙子,但是有一天,她却和大家说自己拥有一百条各式各样的漂亮裙子,可大家不相信她有一百条漂亮裙子,随之而来的'是更加的嘲笑她,甚至捉弄她,但她拥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不但不报复大家,而且更加执着的说自己有一百条漂亮的裙子,因为这是她的梦想,所以她不会轻易改变。之后有几天她没来,大家却没发现,就连老师也没发现,最后公旺达要转学了,临走时,她送给大家自己画得一百条漂亮的裙子,此时,大家感到很后悔,同时也发现她是那么的聪明、能干,又是那么的深爱着他们。于是大家决定一起找回可爱的旺达,当他们找到旺达的住处时,她却离开了,但是她已经原谅了捉弄她的同学,因为她是多么的善良和宽容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让我知道了我们要像旺达一样,学会包容,坚强,对自己的理想境界而努力。而且人与人之间要互帮互助,团结、齐心,才能做好每一件事情,在别人有困难的时候,大家可以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伸出双手来帮助、安慰他们,而不应该嘲笑,捉弄他们!

《裙子》读书笔记 篇7

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个有着奇怪姓氏的女孩。也正是因为她的怪名字和旧裙子,所有的女生都喜欢捉弄她。直到有一天,旺达突然声称她家里有一百条各式各样的裙子,随之而来的却是更多的嘲笑。根本没有人会相信她,而且大家都会拿这件事捉弄她,旺达都默默地忍受着。有一天,旺达终于因为受不了这些嘲笑而转学了,她给大家留下了她那一百条“裙子”。捉弄过她的那些女生发现原来旺达是多么爱她们,而且旺达是一个非常可爱、非常聪明的女孩,于是她们决定写信向她道歉,并且去把她找回来。可是旺达再也不会回来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很同情旺达,我认为旺达是一个坚强、善良、有梦想的孩子,同学们捉弄她,她并没有伤心,也没有报复人家的心态。旺达家里很穷,根本买不起一百条裙子,拥有一百条裙子是她的`梦想,她用她心爱的彩笔实现她的梦想,有了梦想就会有了生活的希望,正因为她有这样的梦想,同学们捉弄她时才不会感到伤心难过。后来捉弄过她的那些女生发现,原来旺达是多么爱她们。而且旺达是一个非常可爱、非常聪明的女孩,于是她们决定写信向她道歉,并且把她找回来。可是,她们到了旺达家,见屋里一片漆黑,什么也没有,这时她们才知道,旺达已经搬走了。她究竟有没有原谅大家呢?

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我们都要和旺达一样,为自己的梦想从不放弃,和大家好好相处。

棋王读书笔记(精选7篇)


“一个家庭中没有书籍,等于一间房子没有窗子。”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而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这些共鸣是难能可贵的,需要我们把它记下来。读书笔记,需要重点写哪些方面呢?小编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棋王读书笔记(精选7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棋王读书笔记(篇1)

一开始《棋王》这个书名,猜想一定是描写如何下棋,如何提高技艺的文章。无奈本对下棋没有爱好,更谈不上兴趣。但网上点击率是如此之高,带着一份好奇打开网页并耐着性子读下来,读完之后并未发现什么,但时隔几日,再细细品味,各种味道慢慢涌来,联系周围现实生活,我明白了,这是阿城送给大家的很耐嚼的精神食粮,是很平淡,越嚼越有味,各种滋味尽在其中。

文章中没有华丽的辞藻,作者仅白描在平淡中记录下中国特殊历史时期知青下乡的一段生活,重点描述的人物就是棋王――王一生。表面看来,他是一个木讷、愚钝的棋呆子,但是通过它的生活描述,他大智若愚,是相当有味道。在那动荡的年代,混乱的环境,艰苦的生活,丝毫影响不了他对梦想的追求,始终饱含满腔热情,迂讷外表下隐藏着丰富的内心,再恶略的环境也影响不了对自己梦想、希望执著、单纯的追求,积极的人生态度令人敬畏,这种境界、这种态度在今天也是很难达到的。

棋王最后战九和一后,看到棋子,峥峥男儿竟失声痛哭:“妈,儿今天……”这是积蓄多年的内心集中爆发,象火山一样喷涌而出。是对母亲在天之灵的告慰,是对母亲心底的思念,一切都证明了终于实现了对母亲的承诺。寸寸柔肠令人感动。

“岁月可以灰暗,青春可以贫乏,甚至我们的生命可以干枯,但唯有精神的哪一点点小小的追求,却是身为人最大的财富和骄傲”。

“不做俗人,家破人亡,平了头每日荷锄,却自有人生在里面,识到是幸,即是福”。

这是我最喜欢的两段话。在那饥寒、动荡的岁月里,不逃避,不抱怨,忍受孤独寂寞,始终保持一份激情,执著。这是令心灵震撼的感动,这是高尚的灵魂。在今天物质丰富、衣食无忧的年代,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积极、不努力。我们还有什么理由解释自己碌碌无为的每一天,我们还有什么理由要这样浮躁地生活着。要积极、要努力、要执著在平凡中找到自己的价值,这就是我最大的收获。

棋王读书笔记(篇2)

《棋王》中讲述棋的过程中多次提到了吃。文中有一段专门描写了王一生吃饭过程中种种特殊表现,这些一切都表现了王一生对待“吃”的特殊表现。除此之外,王一生对棋更是如痴如醉。这种在俗的基础上升到雅,雅俗共进。道出了一个为棋为生的道理。

在之中,一名捡垃圾的老头儿讲到“为棋不如为生”为棋是养性。生会坏性,所以不可太胜。其中阐述了一个人对待生活的态度,对生活的追求不可太胜,否则就会坏性。为棋不能作为一种生活,生活本没有错,错在人自己怎么去对待。所有这些都无形中体现了道家的清静;无为的思想。而王一生正是受这种思想的影响形成了坚忍而沉着的性格。

文中由棋延伸出了一个生存、自由的话题。从而讨论了一个人如何生存的问题。正是棋,为王提供了精神的享受,使他能够拥有一个自由生存的空间。因而王一生成了与众不同的人,保持着一种宁静,使他将人生看得谈泊。而从“棋”这个角度,棋道则是永恒的,无拘无束的。它不依赖于任何物质,只有它为王一生提供了能量和勇气,以支撑他独自一人与九人对战下盲棋。从而让他在与九人对战中悟出了人的生存价值:人活着还要有点东西,有自我的价值享受。同时也明白了他母亲为他留下无字棋的含义。这无字棋表达了一个母亲对儿子的期望。希望他在自己的生活中不应当只是为下棋而下棋,还要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棋王读书笔记(篇3)

看完《棋王》后,对于描述印象十分深刻,入木三分。

对于某种事物的描述,能如此生动。我想大概是自我的亲身体会共鸣,才能这样,仅有对于我的亲身体会,才会如此深刻。

阿城写苦难的时候,不张扬,可是分渲染,不管生活多么艰辛,仍能苦中作乐,成为了大大多数民众的作风。

这一年代的政治,如果说,狂热是一种绝望那么都多少人陷入不由自主的绝望。

呆是一种风景,下棋时被人偷钱包,吃饭时不苟的呆,惊心动魄战九雄九连环车轮大战的痴呆,让读者觉得棋王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他有独特魅力所在,一种人生,一种精神,一种境界,在这个年代的坚持,更让你觉得难能可贵。对他来说。生活的延续并不难,唯有专注下棋。他的痴呆显得他不懂世故,可依然能深入读者内心,并不会觉得无趣。

经过《棋王》,人生就是一种态度,下棋的态度折射出对人生的态度,人生并不是救赎拯救,而是坚持淡泊,有一颗坚持纯洁,勇敢的心。想起来了凯鲁亚克的一句话,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让自我变得独一无二,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我们需要金钱,食粮,肉欲和灵魂的冲突,浮躁的气息下,我们应当坚持最初的心愿,带着它一向走下去,不断突破自我。需要物质,更需要思想。

棋王读书笔记(篇4)

《棋王》是中国寻根文学的代表,其中的主角是王一生,他作为一代棋王,不仅仅因为他是棋艺高超的棋手,更因为他身上拥有中国传统儒道文化精神,正是从这两个层面展示出了王一生的传奇色彩。

王一生棋艺高超,车轮大战时,他一个人对九个人,象棋比赛的冠、亚、季军都在其中,并且下的是盲棋,意味着王一生脑子里要有九个棋盘,这需要多么高超的技术呀。

王一生身上有儒道精神。首先是儒家的进取进取,在象棋比赛时,王一生拼尽全力,把贴身的无子棋都交了出去,意味着他有视死如归的精神。他把命放在棋里搏,他太需要这样一场比赛来证明自我这十几年下棋生涯的付出了。然后是儒家的刚正不阿,在脚卵用家传的乌木象棋换来比赛资格,但王一生坚决拒绝了,他饿死不吃嗟来之食。最终是王一生的孝道,他母亲是位妓女,但他并没有回避这一切,他对他母亲一向很孝顺,在比赛结束后,哽咽道:“妈,儿今日……”他在成功后最想报喜的就是他母亲。

再来看道家的知足常乐,王一生珍惜食物,但不贪吃,他很能克制自我的欲望,能在清贫中找到自我的乐趣。然后是道家的无为而不为,王一生对现实无邪念,他追求的是棋道,所以他才能够被形容成“黑黑的似俯视大千世界”,他整个人的形象得到升华,歌颂了他强大的生命力。最终是道家的淡泊名利,王一生是能够赢得比赛的,但他却选择和局,不仅仅是给老先生面子,也是因为他本身并不在意输赢。我们能够从文章中看到,王一生高超的棋艺和儒道精神,在那样一个年代,满足不了生存需求,却依旧有着精神追求。他告诉我们人活着要适应环境、知足常乐,但又要必须的生活梦想,才不会迷失自我。

棋王读书笔记(篇5)

《棋王》讲的是一群知青的故事,“我”在下乡的火车上遇见了之后的棋王,并且成了朋友。他们被分到了不一样的农场,很长时间没见面。之后棋王请假来农场看“我”,和“我”的舍友,一个下棋高手相识,以棋会友。之后举办象棋大赛,棋王因为经常请假到处下棋而没有得到假期,失去了比赛机会。他没有着急,也没有恼怒,决定赛后私下找前三名切磋。赛后季亚军一齐来了,他说同时和两个人一齐下,之后更多的人加入进来,包括冠军共九个。一场大战开始了,上千人围观。最终他赢了,僵在椅子上没了知觉。

故事很简单。当然主题也有很多。我从棋王的身上看出来的更多的是,那个玩泥巴的孩子的精神。那些单纯的以玩泥巴为乐的孩子的纯真。棋王,他在乎的不是输赢,不是别人的眼光,而是象棋。

他的全部心思都在象棋上,包括“呆子”的外号,包括外人怪异的眼光,没有什么能动摇他。“王”的称号也是别人给的,他不在意,他不管什么王不王,他在意的只是棋。只是楚河汉界的风云变换。

也许胜利能给我们喜悦,也许别人的夸奖能给我们喜悦,可是,我们是不是很久没有单纯的沉浸在某件事中欢乐了,哪怕玩游戏。我们总是在比较,看着别人的眼光,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博得掌声。其实,我们很早就失去了这种欢乐,做什么无所谓了,只要能有赞扬,有鲜花和掌声。渐渐得,我们在别人的眼光里改造着自我,自我的天赋也慢慢被磨平了。

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政治课本里有,可是又有几个人会信服,然后为了全人类的幸福奋斗终生,在此刻这个思想开放的年代,应当很少有这样的人了。

所以人在思考,思考活着的意义。周国平说过,人仅有找到永恒的价值,人才能找到人生的意义。所以有宗教,可惜,尼采一句“上帝死了”,打碎了所有人的梦。科学,已经毫不留情的打败了宗教。虽然我们没有宗教传统,可是我们的祖先都在为了留名青史奋斗终生,他们有明确而坚定的目标,他们感觉自我所做的事是有意义的。

此刻,价值中空,谁也无法否定。所以,我们怎样生活下去,那就是生活的乐趣,因为生活太完美,所以我们愿意活力地生活。象棋是棋王的一切,有棋下的日子就是好日子。我们能,如果只是为了他人的评价,别人的夸奖足以支撑我们一声?不会所有人都赞扬的,当褒贬不一的时候,我们是否会动摇。我们需要做回玩

泥巴的孩子,我们需要忘我的喜欢生活,这样的人生充实而有意义。当然,如毛姆所说,我们的乐趣应当是健康的,并且有利于成长的。

当然,人是需要社会化,需要融入社会的,可是,我们难道就必须泯灭自我的所有个性吗?异常是在中国,我们好像更在意他人的眼光,长期的村落生活,人们好像已经习惯了透明的生活。从小我们理解的就是要做让大家都说好的事。

团体的价值观,意志,行为方式才是正确的。所有的人,不管天资如何,总是在用统一的普世的标准在培养。

所以,我们很难出现天才。就像诺贝尔奖。我想爱迪生在火车里发明灯泡的时候,必须没想着要让谁夸奖,要让谁表扬,而是纯粹的喜欢,就像自得其乐的玩泥巴的孩子。

从《棋王》中,我想我们也许该做回最初那个毫无顾忌的,随心所欲的玩着泥巴的孩子。我们也该学会不把别人的目光当成唯一。我想如果我们没有损害他人利益,他人这就不会干扰我们了吧。这将是一场持久的挣扎,从我们深深的传统中。

我们的生活需要这样纯粹的欢乐,这些欢乐会让我们爱上生活,生命的价值也无非是在最热爱的事业中绽放。当然,这些还会有副产品,比如天才的创造,比如诺贝尔。

该行动了,把注意力从大人的赞扬转移到手中的泥巴上来。捏的像不算什么,也许你会捏出下一个沉思者。

棋王读书笔记(篇6)

《棋王》是高中的时候做试卷文学作品解读的时候读到的(或是在选修课本读到)但是当时没有读全,现在补上。读完三篇王之后发现他们都有共同执着的一面,都很“痴”

棋王是对棋艺术业的痴,树王是对敬重自然的痴,孩子王是对解放天性的痴,对一件事执着过头了会给人很呆的感觉,但是其自身不觉得,他们沉迷其中,觉得很快乐。

我觉得这样的境界很难得,很值得去达到这么一种状态。

另外我也在这本书中看到在那个年代大家被拘束的同时私底下会放纵,毕竟天性使然,不是随便什么制度就能使人屈服的,还是要苦中作乐。棋王中他们会趁出来看比赛而耽搁回队的日程,美术家朋友也非常地仗义,那样的氛围给我一种特殊时期也不是很惨的印象。树王呢,“我”为了跟六爪的约定专门跑上一天给他买糖,到了影院放纵自己吃了很多很多在队上吃不到的糖。孩子王呢更不用说,虽然床板都要自己带,但是几位凑一起还是非常嗨,只可惜最后老杆儿跟莱娣写的歌没来得及教大家唱。否则也会很欢乐的。

棋王读书笔记(篇7)

棋王:

层次很丰富,从一个旁观者的视角讲述了“棋王”王一生的故事。阿城先生的文字,读来总是很有画面感,尤其是动词的使用,浑然天成,你读到这个句子,会觉得这个地方就该用这个字,但要是自己想,却怎么也想不到。

王一生,与其说是棋王,不如说是棋痴,印象最深的就是他母亲留下的亲自用捡来的牙刷刷成的一副无字象棋。王一生并不是平白无故的成为那个棋王的,他的家庭、经历以及当时的社会种种因素造就这个复杂的人,这些在小说中都有据可循。他痴棋,但他也知道要生存——只是为了棋道而放弃了生道罢了,不是不知,是知之而后舍。倪斌这个人物在小说中很容易就让人联想为王一生的对立面:家境优渥,同样棋技不凡,但他们的生道有着极大的反差,故事的最后可以看到在王一生以及一众人的感染下,这种反差逐渐地缩小——最后一晚倪斌没有回书记家而是留在剧院脏舞台上和大伙一起睡。

如果更要深挖的话,也许小说想要表达的,除了反映一个时代的年轻人的生活之外,还有他们对于生活的思考,吃饱穿暖之余,人生的意义究竟何在?到最后,还是做一个俗人最好罢。

树王:

阿城自己说过,《树王》是自己创作经验上的一块心病,就着这样先入为主的观点,这篇短篇我读下来还是酣畅淋漓。

知青上山下乡,说是以新树换旧树,但没看到烧山之后的重振,只有肖旮沓坟头凄惨的绿草白花,故事就匆匆结束。当时的这种行为在现在看来是很愚昧无知的,难得的是有一个肖旮沓站了出来——哪怕他曾经是个砍树好手。

读的时候思绪很飘,想到了日本的一部电影《哪啊哪啊神去村》,讲述的也是人与树。神去村里的人,一代又一代依靠伐木为生;这一代人种下的树苗,要经过两代乃至三代人细心呵护才能成材,但村里人都很知足,从来不滥伐,所以长乐。顺便提一下砍树的手法,读小说中的文字,就一下子联想到了电影中的画面:先开一个三角,再从另一端嵌入一个楔子,让树缓缓倒下。

人与自然的美好,是阿城在小说中没有写的,但也许就是他想要表达的。人依靠树为生,从一个小树苗到一棵树荫能有一亩地的参天大树,要经过多少时间啊!肖疙瘩心里的道理,李立们不懂。

孩子王:

这一篇主要是对于教育的思考。读完《棋王》、《树王》,有种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感觉——读的过程有点磕磕绊绊。读书到底为了什么呢?那个年代的大多数人只是认为让孩子找个事儿干,成年了还是下地干活,很务实——毕竟舞文弄墨养不活自己,养不活家人,什么样的社会引导了什么样的人。

于是主人公便跳脱出来,短短一个月的教书生涯,虽然结局早叫人能猜到,但不免为之可惜,但至少那群孩子能够在真正的教育之下学习一个月,也算是难能可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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