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玉读后感1000字通用5篇。
即使读的都是同一本书,不同的人在阅读的时候会获得不同的感悟,我阅读了作品这本书,读完后受益匪浅,感慨万千。写一篇读后感能让我们更好的领悟作品。下面是栏目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黛玉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黛玉读后感 篇1
作为四大名著之首的红楼梦,以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衰亡为背景,宝黛爱情为主线诠释了,家族悲剧,爱情悲剧,以及诠释了那个时代的悲剧。或许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便是最好的解释吧。那个时代的许多人或许的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经受着无穷的折磨。没有仁义,没有亲情,只有封建统治下的富人的腐朽与奢靡,和穷人的贫困与伤痛。
读完红楼,心中便涌起一股酸涩。或许是感慨家族兴衰,或许是离殇佳人已逝,或许是心疼那份简单的执着。在复杂的社会存在属于他的一份简单心事,抑是在简单的相许中领会了人性的多变。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猜嫌。一句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奠定了她一生的执念。如果可以的话,我真的愿意是,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何必用他对她的爱,赌上她的一生。都说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却不知真谛更多的是变却故人心,故人心易变啊!这份改变或许本不是内心深处的想法。痴傻得他,怎么会知大婚当日,她喊出那句,宝玉,你好时有多心痛。是你好狠心,还是你好好保重,或许无法取证,但我知道,当爱他入骨时,便是由爱生嗔,由爱生恨,由爱生痴,由爱生念,嗔恨痴念,皆化为寸寸相思。她生命的离去换的了他一生的钟情,古殿青灯下的那个凄凉的背影,寂寞夜晚的一阵阵梵文。是她负了他,还是他错了她。现实就是这样,如果不轻易许诺,如果不轻言放弃。生活是否还如此凉薄。
我想或许曹公是真的偏爱黛玉的,否则怎会将自己的满腹才情都倾注到一个弱不禁风的身躯上去。她既自卑又自尊,既敏感又坦荡,既尖刻又宽厚,既孤傲又谦和,既脆弱又坚强。生性孤傲,更不喜繁文缛节,不受封建思想的束缚,有自己的主见。她不会像薛宝钗那样一昧地迎合贾母等人的喜好,一味的追求功名利禄;也不会像王熙凤那样千方百计地取悦贾母。他坚持做自己,就像贾府里边一株秀丽的白莲。
虽然对于林黛玉的美曹公并没有过多地笔墨。但几句降珠仙草得“受天地之精华,复得甘露滋养,遂脱了草木之胎,换得人形”,便体会到了异常的清秀非凡。并且黛玉身上天生一股风流,“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气喘微微。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是黛玉初来贾府的场景。也是宝玉从此被深深打动的一刻。或许一见钟情就是如此吧,能够见到彼此就满心欢喜。
或许寄人篱下的日子并不好过吧,别人眼中的小性子,的敏感,的刻薄,都来自那颗自卑的心吧。初到贾府,尚处于孩提时代却仍要谨记,母亲生前嘱咐。倘若,生活在自己家中,十来岁的少女不应该是无忧无虑,顽皮戏耍的年纪吗。所以她学会了看眼色,尽量让自己的举止合乎情理,却让自己变得异常敏感。会在深夜里暗自思量,到底是父母双亡,到底是无依无靠。用自己脆弱的身躯来支撑起,贾府这个富家豪门里的风雨。
我是理解黛玉的小性的,但我见得更多的是他的坦诚。待人宽厚,不做作,能将别人对自己的好尽可能地放大。她给自己的侍女鹦哥起名字,她希望她能一直在她身边,陪她好好的度过一生吧。可是,当我看到他的名字叫紫鹃的时候,我心里好难受啊!杜鹃啼血猿哀鸣,杜建及紫鹃,会随着主人死亡吐血而终止他的生命。我多想,那个黛玉永远是初见时娇柔的黛玉,而不是后来,在宝玉大婚之日病死床榻的伤心人。我更气,大婚之日,掀开红盖头发现不是他的林妹妹的宝玉不是去寻找,而凝视所谓的肤若凝脂。相对于薛宝钗的事故,有城府,能多方面的取悦别人。我更爱他的坦诚。香菱学诗时,反观宝钗的态度,我真的很厌恶那句得陇望蜀。每个人有自己的追求,何必用自己的眼光来评判别人的行为举止。而一句“既然要作诗,那就拜我为师傅”玩笑中透出一份诚恳与单纯。这份简单,有谁不爱啊!
我想我最爱的便是她吟诗作对的才气了吧。她喜欢诗中的浪漫,可以忘却现实的烦恼,徜徉在诗中美妙的境地。或许卑微的人总想踮起脚尖,他们可能期待够到伟大的东西。虽然自己无法做主现实,但提笔的时刻可能就忘却了一切伤痛,虽然生活把她逼到生命的死角。所以她爱书,不但读《四书》,而且喜读角本杂剧《西厢记》、《牡丹亭》、《桃花扇》;她更爱是人身上的洒脱,那种藐视一切的魄力,同时又将世间万物广纳于胸。所以书是她的第二个世界,是她可以忘却烦恼与忧伤天堂。对于书她不仅能做到熟读成诵,对于那份文字的钟爱他更有自己的见解。曹公肯定像宝玉一样爱惨了这个女子吧,似乎历代才女的特质都有黛玉的身影,将美好融进林黛玉的生命,来满足一切的向往。她代题“杏帘在望”为宝玉解围的细节,使人联想到李清照与赵明诚比作《醉花阴》的轶事,更表现出他对宝玉的那份真挚的感情。“堪怜咏絮才”则是与谢道韫比肩。但林黛玉又也区别于历代的才女,即曹公赋予她的悲剧命运和叛逆。我想她的诗之所以写得好,便是由于她有极其敏锐的感受力、丰富奇特的想象力以及融情于景的浸透力;即使一花一树,一草一木如此平凡的事物,她只要一触及,立即就产生属于自己的新奇的构思和独特的感受和见解。除此之外,那种不向现实低头的精神,她能将自己的灵魂融于万物、通过咏物抒发自己的痛苦的灵魂和悲剧命运。
所以葬花词,更多的是她所面临的境遇吧!红颜自古多薄命,她此生红尘,无欲无欢;她归路茫茫,守荷自清香;她情痴漫漫,血染桃花红。红颜易逝,刹那芳华。最后才发现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树辞镜花。她慨叹人生以花自诩。叹身世遭遇和悲剧命运,她以落花自况,血泪作墨,如泣如诉,抒写了自己的花落人亡的哀愁和悲愤。“柳丝榆荚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这是对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的愤懑;“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这是对贾府冷漠无情的控诉“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则是对美好理想的渴望与热烈追求;“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表现了她的高洁的情志和至死不陷于污浊。至于“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等数句,更是几次重复,特意强调,并通过鹦鹉也会吟哦的描写,可知曹公是大有深意的:杜鹃啼血便象征着人的死亡。一首《葬花吟》它真实地展露了一个充满痛苦充满矛盾而又独抱高洁、至死不渝的心灵世界,她是黛玉遭受的苦楚,是她对于这个不公世界的挑战,更是一个女子在深宅大院里独自遭受的人间风霜。我想《葬花吟》之所以能引起读者的强烈共鸣,原因正在这里。诗表现了她独立不阿的人格,诗表现了她美丽圣洁的灵魂,诗使她具有一种迷人的艺术光辉,或许,无诗,也就无黛玉吧。
但是这样的她,是不太会被那个封建没落时代接纳的,在“女子无才便是德”封建社会,她的才情学识不会被时代承认,她的爱情也不会轻而易举的成功,封建社会大家族里一切为先的是亘古不变的利益,而在哪里生活的她,虽然个性张扬,率真坦荡,执着追求高品质爱情,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门当户对,一个个似枷锁般钉在她的爱情上。她的特立独行,她的身上体现出前的前卫,进步是被认为绝对的叛逆,是被封建礼教所不容的,也正是由于她的叛逆及对心灵相通的爱情的执着追求才更引起封建家长们的不满,作为一个异类,她的失败及悲剧命运是注定了的。
黛玉读后感 篇2
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以贾府的家庭琐事、闺阁闲情为脉络,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故事为主线,通过家族悲剧、女儿悲剧及主人公的人生悲剧,揭示出封建末世危机。我不得不感慨作者的写作能力,塑造出一个个深入人心,形象饱满的角色,宏大的布局使整个情节一气呵成,荡气回肠。
而纵观整本书,我想仔细谈谈我对书中金陵十二钗之首林黛玉的感受。她生得倾城倾国容貌,兼有旷世诗才,是世界文学作品中最富灵气的经典女性形象。未读《红楼梦》之前,我对林黛玉的看法仅仅只停留在一个柔美病态、弱柳扶风的模糊印象里,读红楼梦后,我开始喜欢这个真实洒脱的姑娘了。
先说说其容貌,宝玉初见林妹妹时所言: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王熙凤也道:天下真有这样标致的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薛蟠更是:忽一眼瞥见了林黛玉风流婉转,已酥倒在那里。这样极高的描述可见林妹妹的天生丽质、楚楚可人。
林妹妹的才华想必也是有目共睹的,其最为著名的《葬花吟》就可见其才华横溢。她品诗、爱诗,把文学视作最忠诚的知己,而这知己不是任何事物的附属品,它有自己脾气。书中她自高奋勇指导香菱学诗,告诉她不以词害意。
这简简单单的五字不以词害意,更是将她的才华展现的淋漓尽致。三百年前的一个十六岁的少女却知道写诗第一立意要紧不能流于辞藻见了浅近的就爱。大观园才女如云,写一手好诗并不稀奇,将写诗上升到理论,却并不容易。
这样一美貌有才的女子若还开朗外向、爱笑爱闹、真实洒脱又怎能让人不爱呢
大多数人对黛玉的印象仅仅只停留在哭哭啼啼的大致里,的确,黛玉常哭,但她本就是仙草化身,是为了前世恩情而来世间走一遭的,她唯一的使命便是将眼泪还尽,然后返回仙境。
但她同样开朗活泼,在贾府这样一个大熔炉,严明的生存规则、自上而下的压力面前,所有人都学会圆润隐忍,薛宝钗处事稳重、温柔世故。但是她始终倔强的捍卫着她的棱角。迎春出事的时候,她哭得伤心;病重的时候,嘱咐袭人隐瞒自己的病情,以免宝玉担心。对下人,她愿意教香菱写诗,愿意与紫鹃姐妹相待。一颗赤子心,对所有人坦诚相待,也没有什么门第之见。她的世界,是一个十六岁少女的灰色童话,有瑕疵,但是真实。
不得不提的就是她与宝玉的悲惨爱情故事。在大观园众多好姑娘里,秒懂宝二爷笑点的,只有林妹妹。从来不劝宝二爷考功名,偏爱他顽石不化的,也只有林妹妹。林妹妹更是注重精神而不功利的,史湘云劝宝玉要注重仕途经济时,宝玉毫不避嫌地说林妹妹不说这样混帐话,若说这话,我也和他生分了。纵眼望去,整个大观园里
真正不视他不成器,真心理解他,懂他的人,除了林妹妹,又还有谁他们是爱人,更是知己。
关于妹妹的描写还有很多精彩的小细节可见起性格,大抵也是难以讲完的。而若让我概以一字,那便是真。她是个没有被世俗污染的最纯真的人。
借用曾见过的一段话来说她的脾气很大,她的手掌很小。她的嘴很硬,她的心很软。她灵秀如水,执着如火。她不同于一般女子。她很瘦小,但是她很有力量。她叫林黛玉,上下五千年,她是美神。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她在那个时代香消玉殒,但是她属于所有时代。
这样一个尤物,怎能令人不爱呢
黛玉读后感 篇3
大家可还记得林黛玉?对,正是那个花下葬花的林黛玉,曹雪芹笔下的与花有缘的林黛玉。
小时候也看过林黛玉的越剧影片。那里面的人物除了贾宝玉、林黛玉,也都想不起来了。只是记得花树下,音丽而思深的吴侬软调划过长空,仿佛枝上的一滴露,颤颤落下。
黛玉手持花锄,在树下忙碌,边葬花,边悲唱:“花谢花飞花满天,红销香断有谁怜……。”突然,一声“林妹妹“叫来,竟是贾宝玉。千般柔情尽在他这一句“林妹妹”。
乍看去,黛玉多愁善感,待人遇事略显刻薄。仔细瞧,才微微想到黛玉的无奈,内心压抑而无处诉说。可她可爱的地方你瞧见了么?不只是浓郁诗情,绝色佳颜,也是那一点天真慧黠,善雅虐。这才是她内心深处最真的,远不是人们所夸大的如此多愁。
而黛玉的俏虐正如宝钗所说:“世上的话,到了凤丫头嘴里也就尽了,幸而凤丫头不认得字,不大通,一概是世俗取笑。更有颦儿这促狭嘴,用”春秋“的法子,将世俗的粗话,撮其要,删其繁,再加润色比方出来,一句是一句。”
人说黛玉的美式一种艺术,“呜呼一声犹未了,落花满地鸟惊飞”。但她的人却如此的立体鲜活。她的人不只是晓风染白莲,她比大观园里任何一个女子都要美。内心犹如牡丹,姹紫嫣红开遍。可“此花有殊色,只为一人开。”
她丰富的内心,只有宝玉懂得,而宝玉的内心,她也懂得,所以他们相知相爱。
本应是一段姻缘,却因为黛玉的傲而娇,不肯说出口,错过了一生。我又想到红拂女,她只将心事表与李靖,便做的一生一世一双人。何苦藏得那么累呢?黛玉最后终是含冤而逝,犹如花儿刚开便枯萎,令人惋惜。
从黛玉身上,我总结出:人生短暂,不要忸怩而不肯放言,时间飞逝,转眼青丝成白雪,我们应该活得大胆,活出自己的人生。
恍惚中,我仿佛听到黛玉又在低唱:“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宝玉唤一声“林妹妹”,她罢唱,回眸对他盈盈一笑,只见日月失色。
黛玉是一个貌美如花,心如花静,身如花柔,命如花短,与花有着不解之缘的女子,愿她来世活出精彩。
黛玉读后感 篇4
红绡香断了她的梦,谁为她卷起那闺帘?
看罢一段心酸,泪不觉为她而滴下,这样的女子像是已看穿了般的凄婉,为谁情钟,为谁暗洒相思泪,离开了父母,失去了亲人之痛,在深宅高院中的无奈,或许在此刻就已经注定她的凄凉结局,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年闺中知有谁?,知有谁知呢?
没有了那份清高的孤傲,她躲开众人,手把花锄出绣帘而去,你道是她尖酸刻薄,却不知她有多少泪珠儿在漆黑的夜晚落寞的流下,她的悲哀同这些落花一般,质本洁来却要深陷污淖渠沟,这样的女子如何能忍受,她宁愿拾一抔净土掩风流。即使没有人来明白她,她也依旧那样傲然于世,并非一味哀伤凄恻,仍然有着一种抑塞不平之气抒发,可惜命运却让她无从逃离,即便满腹才华,即便是世外仙姝,即便是有众人的疼爱,她到底魂归太虚,时代的风刀霜剑让她避无可避,连同她的爱情也无可避免的幻灭在肮脏的尘世。
假如要去演绎她的一生,再精湛演技也难以来真正诠释,因为她就是她,难以让人去模仿的真女子性情。但是若让我来说另一个女子,与她又是何其的相似,才情洋溢,智比天高,傲视于一切,但同样将自己的一生葬送,葬送于不能永恒的爱情,葬送于一样不堪的尘世,她是张爱玲,她又像是另一时代的林黛玉,一样是满腔的哀愁,无从化解,只剩下满是哀伤的文字来证明她们的存在,黛玉葬的是花也是情,也许在看到黛玉葬花是她也有些同感,也许就在那时改变了她的路。一样花开为底迟,为底迟呢?或许我们无从解释这些相似,却能明白这其中的悲哀,花落,葬了伊人泪。
永远都会有人在看完葬花后发出同情的感慨,却没有多少人会想去为她拂去眼角的泪,别说她是个不存在于世的女子,但她却真真的让你为她哭泣,让你为她不甘低头屈服的孤傲不阿的性格而折服,《红楼梦》里有太多的悲哀,黛玉的葬花让这份悲哀升华,渲染着那个家族即将到来的萧条。为黛玉葬花而哭泣,为她幻灭的爱情而哭,也为她的愤然之气而哭。
一段葬花吟,亦是一曲离人之殇,愁断了千古女子的悲伤泪。
黛玉读后感 篇5
黛玉葬花的那一节最让人记忆深刻: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
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在常人看来,落英缤纷该是无比美妙的场景了,可是面对落花,黛玉想到的却是自己死后的情景,竟然到达无法释怀,潸然泪下的地步。在现实社会中,除了宝玉,再没有别人能够读懂她的心灵。可是宝玉常常受到封建礼教的束缚,不停地被封建礼教的追随者拉向他们那边。我们常常在书中读到黛玉生气的描写,难免留下她小气的印象,其实她小气的背后却是自己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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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枫林1000字(通用5篇)
也许大家都被作品这本书的内容打动,读后感要写出自己的真实体验。相信你此时在为写作品读后感而犯愁了吧!有请驻留片刻,读后感大全为你推荐读后感枫林,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读后感枫林(篇1)
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人们的心灵,陶冶人们的情操,亦可催人泪下,感受人生的波澜起伏,离合悲欢。《枫林渡》便是这么一本神奇的好书。这本书讲述了蓝蓝和奶奶进城与妈妈弟弟生活的故事,蓝蓝是个聪明伶俐的女孩儿,但他初次到城市,许多东西都没有见过,而且妈妈是陌生的,外婆是陌生的,弟弟是陌生的,这一切使这个天真的女孩变的拘束起来。他的妈妈和姥姥都很爱她,在一段时间的接触下,他才渐渐适应了起来。可人生总不会一帆风顺,没多久,弟弟便和学校的孩子学坏了,变的爱命令奶奶,可是奶奶为了蓝蓝,为了这个家庭的和睦,只能迎笑接受。妈妈也开始渐渐讨厌大杂院的孩子了,不让那些孩子来这里和蓝蓝童童玩,也开始讨厌短尾巴,认为它影响她和蓝蓝的关系,到了最后,奶奶回到了枫林渡,那个轻松快乐的地方,奶奶回去以后,蓝蓝也独自离开,回到奶奶身边。
故事中,妈妈因为望子成龙,将蓝蓝童童送往贵族学校,姥姥因为一颗朴素的心,要将蓝蓝童童送往普通学校,这导致姥姥和妈妈之间的争吵,也使家庭的氛围紧张起来,而妈妈想与蓝蓝培养感情,与奶奶的关系逐渐冷淡,这也牵连了蓝蓝的猫——短尾巴,短尾巴经常挨打,最后不敢回家,也许妈妈并不坏,但她的爱面子却导致了这一个催人泪下的结局《枫林渡》,一本凄凉又内涵温暖的书。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枫林渡》,这里面的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最令我感动的却是蓝蓝那只心爱的猫——短尾巴。短尾巴是蓝蓝形影不离的好伙伴,蓝蓝孤单时,它总是陪伴在蓝蓝左右;当蓝蓝难过时,它总是在蓝蓝身边默默无闻的为她解忧;蓝蓝睡觉时,它总是乖巧地趴在蓝蓝身边,和她一起进入梦乡。有一次,它不知怎的跑到蓝蓝妈妈屋里去了,调皮的童童(蓝蓝的弟弟)不小心打碎了妈妈出国时买的花瓶,却撒谎说是短尾巴弄翻的,妈妈本来就不喜欢短尾巴,正好有一肚子气,此时不问青红皂白拿起鸡毛掸子打了过来,短尾巴疼得撞在玻璃上,玻璃碎了,妈妈更是怒火中烧,举起一根细棍又打起来,正好打在短尾巴的腿上,血直流,短尾巴满屋乱窜,上蹿下跳,最后它趴在窗台上,呜咽着。这时蓝蓝回来了,短尾巴眼里含着泪水,深情地望了蓝蓝一眼,拖着带伤的瘸腿跑远了,离开了这个令它伤心绝望的家。每天晚上,它都悄无声息地来到蓝蓝窗口呜咽着,声音十分凄凉,像一个被扔掉的小孩在北风里啼哭。当蓝蓝打开窗户想看它一眼时,它却又跑开了。短尾巴的结局十分凄惨,最后被一辆垃圾车给活活地压死了,连叫都没叫一声就跟它的小主人永远的告别了。短尾巴是一只非常有灵性的猫,它重感情,心里时时刻刻想念着它的小主人,却又无奈地离开,心里是多么的痛苦啊!虽然它离开了它的小主人,但蓝蓝会永远着想念它怀念它,并在心里默默地为它祈祷祝福。
读后感枫林(篇2)
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人们的心灵,陶冶人们的情操,亦可催人泪下,感受人生的波澜起伏,离合悲欢。《枫林渡》便是这么一本神奇的好书。
这本书讲述了蓝蓝和奶奶进城与妈妈弟弟生活的故事,蓝蓝是个聪明伶俐的女孩儿,但他初次到城市,许多东西都没有见过,而且妈妈是陌生的,外婆是陌生的,弟弟是陌生的,这一切使这个天真的女孩变的拘束起来。他的妈妈和姥姥都很爱她,在一段时间的接触下,他才渐渐适应了起来。可人生总不会一帆风顺,没多久,弟弟便和学校的孩子学坏了,变的爱命令奶奶,可是奶奶为了蓝蓝,为了这个家庭的和睦,只能迎笑接受。妈妈也开始渐渐讨厌大杂院的孩子了,不让那些孩子来这里和蓝蓝童童玩,也开始讨厌短尾巴,认为它影响她和蓝蓝的关系,到了最后,奶奶回到了枫林渡,那个轻松快乐的地方,奶奶回去以后,蓝蓝也独自离开,回到奶奶身边。
故事中,妈妈因为望子成龙,将蓝蓝童童送往贵族学校,姥姥因为一颗朴素的心,要将蓝蓝童童送往普通学校,这导致姥姥和妈妈之间的争吵,也使家庭的氛围紧张起来,而妈妈想与蓝蓝培养感情,与奶奶的关系逐渐冷淡,这也牵连了蓝蓝的猫——短尾巴,短尾巴经常挨打,最后不敢回家,也许妈妈并不坏,但她的爱面子却导致了这一个催人泪下的结局。
《枫林渡》,一本凄凉又内涵温暖的书。
读后感枫林(篇3)
最近,我一直在读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枫林渡》。书中有许多人物,有高傲自大的妈妈和童童,慈祥的奶奶和外婆,宽容大方的稻虎哥哥和董事爱动物的蓝蓝,还有爱主人的短尾巴,【枫林渡】这本书不知让我流下了多少次感动的泪水。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蓝蓝过生日,妈妈请了许多有身份的客人,嫌弃奶奶是乡下人,怕给家里人丢人,于是就用一张电影票把奶奶打发出去看电影去。蓝蓝知道后,不管客人奔出去找奶奶。看着奶奶的背影,想起了自己在乡下过的10个生日时所发生的点点滴滴。奶奶家里虽然不富裕,但对蓝蓝的生日从不马虎,每次提前一个月便开始数日子进行准备了。当我看完这一章,我的泪水便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打心眼里就开始尊重起蓝蓝的奶奶了。还有一次,因为妈妈的原因,奶奶回枫林渡了。外婆知道了,便给妈妈讲起了蓝蓝小时候,年轻力壮的人都要去要饭,更别提早失去劳动力的奶奶了,奶奶带着蓝蓝去捡麦穗,捡回来了,做成饼给蓝蓝吃,自己却吃菜坨坨。动天的时候,奶奶把自己棉裤里的棉花掏出来给蓝蓝做衣服,自己却穿单裤......
我喜欢书中的童童,童童虽然高傲自大,但是童童后来受到了外婆的悉心教导,做了一个尊重别人听话的好孩子,通过这件事我知道了尊重别人才能让别人尊重自己。
我更喜欢书中的外婆,她身为一名市长,拥有的很大的权力,但是她一点也没骄傲自私,她平易近人,幸好有了她,才使差点变坏的童童改邪归正,懂得了亲情重于一切的道理,学会了尊重别人,不能因为有了权力而胡作非为。人如果没有高低之分,在平等的社会人们才能和睦相处,没有因为权力引发的斗争,那么世界就会变得美好,犹如天堂一般。
通过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深深的道理:做人一定要谦让,是大的 总要让着小的,就像稻虎哥一样,做什么事总是要先想着别人,再考虑自己,这样一来,别人开心了,你自己帮助了别人,也会很开心,快乐的!
读后感枫林(篇4)
这本书写了蓝蓝和奶奶来到城市市长外婆的家,但又因为不习惯回到枫林渡的故事。我是一个不爱哭的人,但这本书里总戳中我的泪点,让我一次次落了泪。有一次,蓝蓝过生日。"妈妈请了好多有身份的人,觉得奶奶不适合在这,就用一张电影票把奶奶打发走,蓝蓝知道后,不管客人奔出去找奶奶,看着奶奶瘦小的身影,蓝蓝不禁想起,自己不知不觉中已在枫林渡过了整整十个生日了!虽然奶奶穷,但奶奶从不马虎蓝蓝的生日,每次提前一个月就开始数日子准备了。"看完这一章,我的泪水滴湿了书本,不由从心里尊敬蓝蓝奶奶。首先,就让我来介绍主人公蓝蓝,她从小就和奶奶在乡下一起生活,过的无忧无虑。十年之后的一天,蓝蓝和奶奶一起住到了城里,当时的蓝蓝十分的紧张,但是,在城里出现了可爱的童童、和蔼可亲的外婆、温柔热情的妈妈之后,使蓝蓝心中的惶恐消失了。渐渐变得自然起来。这本书里有让我难过的一幕:蓝蓝有一只可爱的猫,叫短尾巴,有一次被妈妈和童童打了几次之后,断了两条腿跑了,突然,一辆垃圾车正在向后面倒车,一不小心压到了短尾巴,短尾巴连一口气都没有了,就这样和小主人告别了。
还有一次,奶奶回到了枫林渡,因为妈妈,外婆知道了很生气,把别人告诉她的话告诉了妈妈"蓝蓝小时候,年轻力壮的人都要去要饭,更别提早失去劳动力的奶奶,奶奶就带着蓝蓝去捡麦穗,捡回来了,给蓝蓝吃炕饼,自己吃菜坨坨。冬天,奶奶把自己棉裤的棉给蓝蓝做棉衣,自己一老人家冬天穿着单裤……"不知不觉中,泪水已成河。我最近突然明白为什么我对这本书这么有感触了,因为我也有一个这样的奶奶。她带着长大,把一切最好的给我,尽量满足我的需求,她比妈妈懂我,知道我的所有爱好,不管什么时候,她都是我的支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堂。我和蓝蓝的天堂是自己的奶奶。奶奶已不再年轻,我会更珍惜现在和奶奶在一起的时间,奶奶,我爱你。
读后感枫林(篇5)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就叫做——枫林渡。枫林渡是一个地名,是在乡下。很久以前,不足一岁的蓝蓝被奶奶带到了乡下。十年后,在乡下与奶奶相依为命的蓝蓝和奶奶一起随妈妈来到了城市里,住进了外婆家的市长小院。
在城市里,蓝蓝还有一个弟弟——童童。和一大群大杂院的小伙伴,还有一只叫短尾巴的乡下小猫。因为童童家里有许多学校里的同学家里都没有的东西,比如汽车之类的,所以在学校里大家都把童童当成大司令,什么都听他的。于是,童童渐渐地骄傲起来,开始向大家炫耀,大家见他这样骄傲。便开始渐渐地不去理他。于是,童童在他们那里总是装得很牛气,总是说自己家里东西又好又多,而他们家没有,大家越是不去理他,他就越牛气。因此,经常跟别人吵架。
放暑假的时候,蓝蓝把在乡下的哥哥稻虎请到家里来,但是童童一直不把稻虎放在眼里,一天,稻虎终于憋不住了,和童童打了起来,正当他们打的分不开时,妈妈回来了,童童一见妈妈回来了,便躺在地上大哭,妈妈一见童童哭了。拉起来一看,他的耳根旁有被稻虎抓下的三道血印儿,便骂稻虎,说稻虎是哥哥,童童是弟弟,你不能欺负他。稻虎收了委屈,到房间里哭了一会儿,突然,稻虎抓起衣服跑了出去,他身上带着钱,本来就准备走的,现在,他已经执意要走了……
自从稻虎走了以后,奶奶也打定念头要走,可是,奶奶希望在走之前看到蓝蓝能和妈妈亲亲热热地在一起,于是,奶奶咬咬牙,开始冷淡蓝蓝。她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蓝蓝早日从身边赶跑,赶到蓝蓝妈妈身边!蓝蓝只剩下短尾巴了,于是,她更加爱它了。
妈妈看见蓝蓝和短尾巴每天分不开,很反感,觉得妈妈还不如一只难看的猫。她便把怒气都发泄到短尾巴身上。可是短尾巴很乖呀!它从来不像别的猫,也觉不去别人那里撒娇。可是有一天,短尾巴不知怎么走进了妈妈的房间,童童正好在舞木头大刀,手一滑,刀飞了出去,把妈妈买的花瓶打碎了,妈妈听到声音,走到房间一看。看到满地的碎片,便问童童是不是他打碎了,童童一见短尾巴也在,便说是它打碎的。妈妈生气了,拿起一根棍子,关上门。跟短尾巴争斗。过来一会儿,等蓝蓝回来走进房间想去抱短尾巴的时候,短尾巴已经从之前被它撞碎的玻璃处逃走了。
几天后,蓝蓝的朋友发现短尾巴在一个墙洞里。于是叫来蓝蓝,可是它什么也不吃。过了两天,清洁队的人发现一群小孩总围着一个墙洞,一问,知道里面有一只猫不出来,就用铁锹去驱赶,短尾巴终于跑了出来,前面,垃圾车正在倒车,短尾巴已经跑不动了,它朝市长小院急切地叫着,当蓝蓝打开窗户的时候,车轮已经压到了短尾巴身上,蓝蓝吓得闭上眼睛,等蓝蓝再睁开眼睛时,短尾巴已经被垃圾车运走了。
又过了一个月,奶奶在买菜的时候不小心把腰给撞到了。在医院住了一段时间后,外婆决定家里什么事都不准奶奶做。可是有一天,童童早上又在指示奶奶做这做哪,蓝蓝终于忍不住打了童童一顿,在学校里,童童又因为一件小事和同学也打了一顿。回到家,外婆听完经过后,批评了童童,童童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后成为了一个好孩子……
后来有一天,童童帮奶奶晾衣服,结果不小心摔倒了……事后,奶奶背着蓝蓝回到了枫林渡,过了几天,蓝蓝也背这家人回到了枫林渡,她还留了一封信,上面写着……
这本书告诉我:人不可以太骄傲,不然的话,谁都会嫌弃你。人一定要谦虚,才会有好朋友。人不可以只注重外表,要看看他们心里想得是怎样的。就像有一句话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读后感归来1000字(通用5篇)
读书的艺术,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在书中重新发现生活,更准确地理解生活的艺术。当阅读作者的作品时,我们的心灵也在阅读中得到了一些感悟,很多人就想通过写一篇读后感的方式来表达自我。有没有好的方法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有请驻留一会,阅读栏目小编为你整理的读后感归来,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后感归来 篇1
一想到总有人年轻着如过去的我在经历着那样的校园生活,还是会怀念。因为知道他的好,所以会义无反顾的接近,就算被拒绝,也不会失去重新亲近的勇气,贝瑶这样的小太阳,给了自卑敏感的裴川唯一的光,仅存的爱,对世界的求索,从邻居到同学,一路跌跌撞撞,幸好没有断了联系,两个不同世界的不同结果,有着同样坚韧的爱意。无论裴川变好变坏,他在贝瑶面前一直是那个面冷心热容易被软化的人。他没有双腿的日子过得如此艰难又痛苦,但是因为贝瑶的保护他可以维持自尊心接受和适应假肢,不喝水不让别人帮忙上厕所,因为母亲的噩梦而认为自己是让她一见就怕的恶魔。他的计算机天赋成为了他赚钱的工具,也让他一步步陷入黑客恐怖组织的沼泽无法自拔,高考状元最终成为罪犯,把那些威胁他的同伙们一网打尽,自己自首,然后是监狱之灾。
我一直有一种隐恻之心,觉得他的残缺太无奈不便,他的牢狱又让他成为有污点甚至会耗费所有年轻时光来赎罪的人,太可惜了。作文但是在所有过往面前,了解那个人的闪光点和本质初心就足够。现在坐过牢的人也可以戴罪立功,为国效力,成为科研人员,把高科技用于那些病人,让她们恢复健康,或者可以正常交流不影响生活。贝瑶因为裴川的腿学按摩学医,英年早婚,她不是因为前世的恩和一张纸,而是这世一起度过的分分秒秒,他可以因为她数次拼命保护她的弟弟。可以拖着残肢打球获胜,参加爬山比赛一口水不喝,一言不合的打架,突如其来的好学,坚定不移的向善。他比同龄人成熟,拥有更多,却用他的臂膀呵护着心爱的女孩,想要默默给她关照,接近她说说话,他一方面想要远离她,害怕自己玷污她弄脏她坏了她名声,一方面控制不住接近,想了解更多,想像正常人一样给予她正常恋爱该有的一切。
结婚那天他坚持抱着她走了十米,他为了她对抗着势力强大的家族,一点点的接纳,一步步的确信,她也喜欢他,甚至也爱着他,不妨碍岁月流长,不畏惧死亡危险。断指的勇气,面对刀撞向绑匪的勇气,那些让他伤心的选择阿,都不足以比她的安全来得更加重要,习惯了被忽略、被抛弃、不被爱的人,终于在爱的人那里得到了世间温暖与爱。
读后感归来 篇2
看到《愿你,归来仍是少年》这个书名的时候,不禁有些感慨,终究是连林清玄也不能免俗啊。“愿你走出半生,归来仍是少年”这句话被用烂了无数次。不说网络,书名类似的都有不少,什么《愿你走出半生,归来仍是少年》、《愿你历尽千帆,归来仍是少年》之类的。
一句话能触动这么多人的心弦,大抵是有它超凡脱俗之处的,只可惜我们见得多了,有些审美疲劳了而已,所以忘记了。多么希望多年以后,自己到了另一个地方,也许凡是远的地方,对我们都有一种诱惑,不仅仅是美丽的诱惑。
抛却一份不成熟的懵懂无知,收获一颗质朴而温暖的心,同时也等到一份落地生根的缘分,那仿佛是遇见最初的自己。实际上,愿你走出半生,归来仍是少年这句话,真正的出处应该是苏轼的词““万里归来颜愈少。微笑。笑时犹带岭梅香。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经过当代人的加工变得似乎有了点别样的味道,但我更喜欢苏词的醇厚。
与其他林的散文集不同的是,这本散文集前几章都是他谈论亲情,谈论失去的青春、久别的故乡。谈论母亲在萤火下的面庞,父亲从乡间带来的蔬菜种子,路边小店飘出的歌声……
可能是因为年纪尚浅,家乡的一切还历历在目,可能是因为可以随时回到那个土生土长的地方,也可能是阅历不足,所以我对家乡那个偏安一隅的南方小城没有太多的念想。也许我刚刚走出,依旧少年,心也少年,我并不想过多地为赋新词强说愁。
我希望只是希望,今日离去,他日还能与故乡在青山绿水处重聚,父母依旧在,黄昏岁月不减当年。老年人常说“落叶归根”,那不是回故乡安度晚年等死的意思,而是莫忘本。每一片树叶都不能忘记自己的本来之处,落叶犹且如此。树上的新芽当然更不能忘记了。
"只有我才知道隔着湿雾的芦苇,我是怎样目送着你渐渐远去..."暗恋,或许是年少时最纯真、最美好的回忆。因为爱你,所以疏远:因为爱你,所以也不曾靠近..
但总有那么一群人,被世间情物所困,却也失去了自己。为物所困的朋友,爱玉如痴,宁愿节食缩衣、三餐不继,住在破旧的房子里,也要收藏那一块心心念念的价值不菲的玉;为情执迷的女人,虽他人已儿女成群,自己却永远停留在与初恋的回忆里,犹犹豫豫、辗转不定,终是荒废了自己的最好的年华。
他们被束缚在自我以为的所爱里,而后来,却处境堪怜,过着自己并不觉得快乐的人生。当爱变成了牵绊,所有的一切,更如失衡的天秤般,浑浑噩噩,不知所以..
林先生说:“大多数人舍不得咬破那个茧,所以见不到真正的自我,真正的天空。”然而,当我们有一丝丝的觉醒,咬破那层层包裹的茧,那么一切,便有所依附。
感谢我的钟爱之物,如果没有你,我可能不会知道为了自我所爱,我能坚持那么久的日子。感谢我的深爱之人,你陪我走过青葱岁月,懵懂年华,那么在以后没有你的日子里,我将去做自己。
终于,好多年前如锥子一般刻我们心底的感情,成了沉睡在悠悠岁月里永远的记忆。放下不是背弃,更是一种尊重生活的方式。
愿我和你都能携着记忆里留下的回声,从久久回荡的声音里,找到启示与智慧,成长为更好的自己.....
读后感归来 篇3
林老先生的文章看得越多,越容易成为他的粉丝。最初不懂他为什么会连续十年雄踞台湾十大畅销书作家榜单,会被誉为当代散文八大家之一。看过他的散文之后,就知道了各种缘由。本以为读散文,我是拒绝的。显然,林清玄的散文刷新了我的认知。
《愿你,归来仍是少年》是节选的散文集,第一章的标题是《经百千劫,又不能报父母深恩》,从各个角度去讲作者的父亲母亲。父亲母亲的爱就是我们存在于这个世界的原因,缺失父爱和母爱的孩子,本能的会质疑自身存在的意义,这样的心境之下,有作奸犯科的行为其实不难理解。作者在描述父爱母爱的时候,描写童年生活的时候,用词随不华丽,却总能给与读者温暖的感受,这样的感受来源于夕阳西下的农人回家,来源于父亲母亲对兄弟姐妹们的谆谆教导,来源于小时与哥哥一起去看电影的甜美回忆,乡间生活的刻画很生动,很容易就将读者领入儿时的田园生活。
第二章描写的是《阅读故乡的一百种方法》。白岩松曾经在一期节目中说:中国人的信仰,第一是孩子,第二是吃,深以为然。这个篇章中,有一半以上的篇幅都在谈吃,谈吃的食物是什么,谈与自己一起吃的人是谁,为了吃小时候都经历过什么...故乡的味道就是吃的味道,就是打小开始一直食用的,刻印在脑海中、味觉里、血液中的味道。阅读故乡,就是通过食物打开入乡的大门,感受着深入内心的味道,感慨着周遭的变更。
第三章《幸好人生有离别》描述了爱情的甜蜜、苦涩、求不可得,也讲述了作者寄托于植物中的感情。作者引用了诗词、禅语,把自己对感情的领悟、对人世的感悟写入其中。文章《枯萎的桃花心木》是小学时期曾经学习过的课文,再读的时候很是亲切。
第四章《好雪片片》是作者的一些代表作,读起来很精彩。
林清玄的文章文辞没有过于华丽,却也很美,感情真挚,容易引起共鸣。尤其在描写乡间的生活场景时,一幅幅美丽的画卷铺展在眼前,背景的颜色是暖暖的,步调悠悠的随着作者一起在田间漫步,惬意也生趣。
读后感归来 篇4
其实最先吸引我的是这本书的名字。
双11那天闲来无事在淘宝上逛。便邂逅了这本书,名字真的很美,毫不犹豫就买了,至于书中写的什么内容,或是作者,我亦是半点都不了解,可能这就是眼缘吧。本以为讲述的人生哲理,教人处事之理,却在浅读之后发现这本书写的是作者的少年往事,令我有些惊讶,也有些惊喜。谁写的是生活琐事,却将这些是描写得如此有生命力如此有感染力,将人生哲理藏在生活琐事中,我想这就是这本书的智慧所在。
林清玄的散文,挺有一番高级鸡汤的,因为这辆本就处于低迷状态的我,像得到宝物一样。这本如此小清新带着满满,质朴,乡土情结,连我那契入低谷的心也有那么一点平复和回声,也许是文字的力量,也就是那些其中情怀,正中以内心某一部分的柔弱反正无论怎样,人生需要的不就是刚刚好的情绪与刚刚好的生活吗嘛,喜欢就好。
那些少年时记忆参加与挥之不去的父亲和母亲,那些萦绕你午夜梦回,决定你最初审美与牵绊的故乡,那些千百回转,肝肠寸断罪难逃,过的不是情欲与别离那些无论贫穷富裕都逃不过喜怒哀乐。称怨仇的人生那些回忆也好淡,所以把整本书处处可以体现出林清玄的乡土情结与佛教禅宗思想。那些童年,少年,农村生活的美好。家庭父母的温馨和睦,邻里间的亲密无间,甚至那些孕育大自然万物的土地,都与大都是钢筋混凝土的冷漠疏离,形成强烈反差生活。琐屑平凡之事,在其诗意的慧眼下颇具佛学哲理。对林清玄不甚了解佛学禅宗,更是知之甚少,但仅仅从文字下,看一个人内心的话,此人肯定是一位心思颇为敏感,纯真,并且心底善良之人。常常写书之人会比常人更能感受到平常生活中深刻细腻的情感,感情充沛度与饱和度更高,否则那些习以为常的风吹草动也引不起内心的波澜。
如果阅读对于人有什么意义的话,那应该就像兴趣,能够给你带来的所有意义一样,包含有许多维度与内容也带给你许多情感与认知体验,但其实无论怎样,最终就个人而言,阅读是让人舒心的一件愿你如书名一般,愿你无论走向何处,归来仍是少年。
读后感归来 篇5
《归来记》属于《福尔摩斯探案大全》第五卷。作者是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本书由多个惊险的探案故事组成。每一个故事都跌宕起伏,引人入胜,让人爱不释手。
福尔摩斯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我特别喜欢是他的观察和推理分析能力。在他探案的过程中,他通过观察、推理,很快就能找到破案的关键。例如在《金边夹鼻眼镜》中,他通过遗落在现场的金边夹鼻眼镜,判定作案人是一位衣着体面、如同贵族的女士。她鼻子宽扁、两眼之间距离很近,表情呆滞严肃。他通过是眼镜精致的外观,推断眼镜的主人是个妇女;通过眼镜的金边,推断这个人注重服饰及举止;通过眼镜夹子宽度,推断她的鼻子又短又粗
在《六座拿破仑半身像》中,六座由同一个人亲手制作的拿破仑半身像被盗窃,并被砸烂丢弃。福尔摩斯通过对案发现场的观察,通过推理和归纳法,发现雕像的被盗与几年前一颗昂贵的黑珍珠被盗有关,原来被盗的珍珠就藏在雕像里,所以歹徒到处寻找这几座雕像,实际上是寻到里面的那颗黑珍珠。
在《孤身骑车人》中,福尔摩斯根据来求助女孩的鞋底磨损情况、手指端形状、脸上神情气质推断来人是一个喜欢运动、偏爱骑自行车的音乐老师。
在很多的情节中,他根据一个绳结、一张照片、车轮痕迹、雪茄烟灰等等就推断出破案的突破点,他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成为破案的关键。
这些故事既精彩又惊险,让人身临其境,我惊叹于福尔摩斯上细微观察力和超强的推断分析能力。当然,他的这一切都源于他对探案技术的深入研究和思考。如他喜欢长时间呆在他的实验室,自己做各种实验,并得出科学结论。他通过雪茄的烟灰,可以知道雪茄的产地、品牌。福尔摩斯只要心中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就会的连续几天一直思考,重新梳理掌握的情况,直到水落石出,才肯罢休。
正是因为专业,福尔摩斯才能够侦破一个个奇案。很多人都说福尔摩斯是天才,但谁又会像福尔摩斯那样努力,为了破案废寝忘食,彻夜工作,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人生》的读后感1000字通用5篇
书籍是宝贵的财富,当读完关于教育与爱类型的书时,我懂得了关爱与宽容,读完作品,我们能学到许多。这个时候很多人就会拿起笔,以文字的方式记录这种读书感悟。下面由读后感大全编辑帮大家编辑的《《人生》的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人生》的读后感【篇1】
内容简介:古人云,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很多所谓的隐士看破红尘,隐居于山林,其实只是形式上的“隐”而已。而季羡林先生才是真正做到物我两忘的隐士,他在最世俗的尘世中排除嘈杂的干扰,自得其乐。他对人生有自己的参悟,也有自己不懈的追求。在他看来,人生是一段不完满的历程,而每个人都应做到“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得到这份淡然的心境,就能收获多一些人生的幸福。
品悟季羡林:人生的真意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一位年近百岁的老人,用他洞察世事的双眼和勤于笔耕的双手,进行了一次跨越文化的人生旅行后离开了我们,这位老人就是季羡林先生。人们往往不知应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限定”这样一位学者,因为在他身上,光环太多,桂冠太多,常让人无法企及。季老是勤奋的,也是幸运的。1911年8月6日,他出生在山东清平的一个农人家庭。6岁的时候,投靠济南的叔父,开始了自己的求学之路。18岁时,师从著名翻译家董秋芳先生,19岁考入清华大学西洋文学系,师从吴宓、叶公超等人。在此期间他还选修了陈寅恪、朱光潜、俞平伯、朱自清等著名学者的课程,受益匪浅。对于季老在学术上的造诣,学界自有.公论,普通人亦很难评价,但季老淡泊名利、乐享人生的人生态度,却很值得后人反思与学习。季老对待人生的态度,谨慎而谦虚,他自认为是一个平凡至极的人,和大多数人一样,饮祖国水,食祖国粮,谈人生事,如果说他有什么过人之处,那就是生活的历练和勤于思考的头脑。
品悟季羡林:人生的真意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虽然季老曾经言明,人生对与大多数人而言是无意义的,但他的诸多作品都展现了他积极的人生态度,他的人生态度中没有高调而矫情的虚荣。他的人生观完全植根于现实生活之中,其感悟似细水长流的甘泉,平实而真诚,简洁而更见清灵。相比季老朴实而富有生活气息的人生态度,如今的人们常被生活的细枝末节所迷,被功名利禄所惑,成了名副其实的庸人与俗人。人生是谁也无法规避的一种现实,在面对这种现实的时候,有人选择用实用主义的机智与狡黠处世,也有人用浑浑噩噩的态度得过且过。与之相比,季老面对人生的态度,更像是中国古代君子修身养性时所持的“慎独”思想,自我修行的意味极浓。在季老的著作中,时刻透露着他清明睿智的人生智慧,季老无疑成了指引后人的一盏指路明灯,聆听季老的人生观,仿佛是季老本人站在我们人生的每一个十字路口处,疏导误入歧途的人们。也许对普罗大众来说,这就是名人的价值——用他们极富典型意义的经历与感悟点化众人。
《人生》的读后感【篇2】
人活在世上,唯有通过教育摆脱无知和愚昧,才能实现真正的精神自由。此书中的主人公菲利普正是在不断诘问与探索生活奥秘的过程中寻觅到了人生的真谛,与自己达成了和解。
对他而言,人生的一大桎梏是宗教。菲利普自幼双亲亡故,被身为牧师的大伯抚养。他在浓厚的宗教氛围中成长,但严肃古板的信徒和沉闷乏味的礼拜仪式却早早地激起了他心里的反感。并且他以自己的切身经历证实了宗教的虚伪。被强制灌输的信仰并不能使青年菲利普心悦诚服,尽管他还没离经叛道到声明要脱教,但他做出的一个决定——拒绝成为牧师,孤身前往欧洲游学——的确成为了他人生道路上至关重要的转折点。脱离了教会和家庭的束缚,菲利普才算在真正意义上初次踏入了真实的人世。在这期间,在与友人的交谈和阅读的启迪下,菲利普终于卸下了多年来他精神上的重负——宗教。他发觉人不一定非得信奉上帝。尽管宗教是许多人心灵的慰藉,对他来说,效用却并不大。在拥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后,他毅然地背弃了被强加的信仰。
另一方面,菲利普不断思索着身而为人的终极问题——人生的意义。他的朋友,落魄诗人克朗肖的人生际遇激起了菲利普思想上极大的震动。克朗肖穷困潦倒,对人们普遍追求的尘世的幸福不屑一顾,执意追求着自己心中热爱的艺术,尽管最后重病缠身,却仍然精神坚毅。他声称既不悔恨自己的人生抉择,也不畏惧死神的到来。克朗肖的死对菲利普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他一度悲观消沉,认为人生毫无意义。但这答案并不能使他满意,因为疑虑和恐惧仍然笼罩着他心头。后来,他终于从克朗肖赠与他的波斯地毯上得到了启迪:人不只有一种人生路途可选,幸福也并非评判人生的标准。每个人都可以依据本心创造出自己的人生格局。人生尽管毫无意义,但我们经历的欢乐和遭受的痛苦都将毫无分别地为我们的人生编织出独一无二的美丽的图案,所以一切都变得可以忍受。无论是无聊、激动、痛苦还是欢乐,我们都应坦然接受。这来之不易的醒悟给菲利普带来了更深层的精神解放。认识到人生毫无意义,我们才能更好地享受人生。
最后,我想说菲利普悟出的这套人生哲理与我目前持有的人生观不谋而合。尽管有人批判这种虚无主义人生哲理是在自欺欺人和自我麻痹,但这套理论的确帮我渡过了许多精神上的难关。唯有持有此种信念,我才认为痛苦可堪忍受。
《人生》的读后感【篇3】
来自西文的词必会在后面括弧列出,方便理解,又可见作者极其咬文嚼字。资料极富文采,简直像是在看散文。说起散文,其实《写在人生边上》里还有一篇书评,聪明狡黠,那便是:《读》
若要写一篇此书的书评,或许能够引用原书书评里的话“本书中名言隽语,络绎不绝”(《》)“感荡了无量数读者的心,跟随作者的心一同颤动,跳跃!”(《》)然后引用完毕,全文结束。
何也?其一,若是真正仔细地看过了钱的书评,那么再看书评的书评就会忍不住比较,最终兴趣索然,然后把手里的玩意儿挪到右上角,用手指去触摸未知数X。其二,本书不仅仅资料杂,而且风格不一,《写在人生边上》幽默中浸润着思索,而后面则愈加严肃(虽然作者一向会忍不住插上几句俏皮话),若是从前后两部分各抽出一篇文章,估计没人会以为是同一人所写。其三,文章极有思想深度和艺术魅力。别看《写在人生边上》看似在不停地掉书袋和卖笑,里面的东西深的很。最富代表性也是最简单的一篇就是上文所提的《读》。在此摘引一段:
”老婆子和母鸡的故事:老婆子养只母鸡,每一天下一个蛋。老婆子贪心不足,期望它一天下两个蛋,加倍喂她。从此鸡愈吃愈肥,不下蛋了——所以戒之在贪。伊索错了!他该说,大胖子往往是留意眼。
狐狸和葡萄的故事:狐狸看见藤上一颗颗已熟的葡萄,用尽方法,弄不到嘴,只好放下,安慰自我说:“这葡萄也许还是酸的,不吃也罢!”就是吃到了,他还要说:“这葡萄果然是酸的。”假如他是一只不易满足的狐狸,这句话他对自我说,因为现实终“不够理想”。假如他是一只很感满意的狐狸,这句话他对旁人说,因为诉苦经能够免得旁人来分甜头。
驴子跟狼的故事:驴子见狼,假装腿上受伤,对狼说:“脚上有刺,请你拔去了,免得你吃我时舌头被刺。”狼信以为真,专心寻刺,被驴子踢伤逃去,因此“天派我做送命的屠夫的,何苦做治病的医生呢!”这当然幼稚得可笑,他不知到医生也是屠夫的一种。“
靖篇散文都是幽默首当其冲,然后讽刺大军随之而至。欲修炼吐槽功底,可日观此书,夜观此书,饮食观此书,如厕观此书,如此苦练,必有所成。
务必要说明的是,在观看这些文章的时候,务必把做阅读理解走火入魔的恶习戒除,,千万别妄想去找什么中心思想,这太幽默了。如此,观此书会有情绪舒畅,神清气爽之感觉。
至此只能停笔,只能写这么多。我只能发发对于《写在人生边上》的小小的议论,再写下去恐怕不伦不类,难以阐尽。这并不是我的懒惰,而是“这本书真大!一时不易看完,就是写过的边上也还留下好多空白。”(《写在人生边上·序》)
《人生》的读后感【篇4】
一直都喜欢贾平凹的书,细腻之中,情感展露。平淡无华中有种让你身处于其中的感觉。这本书,都是些随性的生活小事,但是却让自己感受了很多。以前总觉得,无能为力的事儿太多,顺其自然安度一生,可越来越发现,从容,是内心有坚定,遇事淡定。随性而又有目标的过好这一生吧。
起初看到这本书的题目的时候就很喜欢,给人一种质朴清雅的感觉,翻阅后感触贾平凹先生以朴实而又睿智的笔触,讲述他的所见所闻,通过解析人与人之间、人与世界之间的那些纷扰羁绊,让我们感悟生命的本质、人生的真正意义,并告诉我们:真正的从容在于安然淡定地度过这一生。喜欢贾平凹的文字,语言并不深奥,不会让人读来头昏脑涨、不知其然;相反,文字干练、浅显,却很容易让人进入境界,一瞬间安静下来,认真享受时光,思考人生。
书中写到:真要学苏东坡,不仅仅是他的多才多艺,更是多才多艺背后的一颗率真而旷达的心,做一个认真的人,一个有趣味的人,一个自在的人。忽然想起一句话,“愿我的生命从从容容”,就像这样,平静温和,永远淡然。是不是有那么一首歌,在适当的时候响起。自然入耳,舒心聆听。一切都那么从容。
生而为人,努力平凡。
真正的从容,不是躲避纷争与喧嚣,而是平静地面对困惑与烦恼。从容不是随波逐流,不要过早地顺从强悍的命运,唯有墨守初心,才能做成真正的自己。从容是一种态度。
读过书中贾平凹先生呈现的人生片段,我们终将明白,从容不是随波逐流,不要过早地顺从强悍的命运,唯有默守初心,才能做成真的自己。人生的真正意义,在于淡定从容地过这一生。
合上书,顿悟几许.一直误解了“从容”二字,以为从容只是看淡。从容是不强求,但一定有努力;以为从容只是接受,接受任何结果。从容应该是接受之后的再次奋起。一本书,让我读懂了“从容”,悟出了生命该有的样子:不卑不亢、从容面对。
《人生》的读后感【篇5】
大家看过在海上航行的点点白帆吗?相信,许多人都见过,可是,大家又知不知道,在帆船上的搏浪者,他是经过迎风击浪,勇往直前,才能到达终点的。巨浪涌得那样高,令人瞩目惊心,然而,搏浪者却无畏于咆哮翻腾的巨浪,依然在波峰涛谷中飞翔。要知道,他们是要克服多少困难、挫折呀!而我们的人生,正像这搏击者,挫折与荆棘是巨浪,如果不能乘浪勇进,要么就是随波逐流,要么就是被巨浪淹没,永远也到达不了目的。
《点燃人生》这篇文章,给了我们一些启示。它列举了几个伟大人物人生中走向成功的坎坷及作者的亲身体验,展现给我们一个人生的哲理:人生中的苦难是理所当然的,没有困难与挫折,就没有实现理想后的欢乐;没有实现理想后的欢乐,也就没有我们七彩的人生。所以我们应该感谢困难,感谢挫折,并应该积极地面对,因为困难给人宝贵的磨练机会,只有经得起考验的人,才算是真正的强者。所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人生拥有着这样一条荆棘而崎岖的路,亦是一笔宝贵的财富!但是,能不能把这条山路化作财富,那就要看各人的造化了。有些聪明且能干的人懂得从逆境中磨练自己的意志,理想之花在不断催使他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改变自己的命运,从黑暗中找到通向成功的道路;相反,有人则是愚蠢的,他面对困难,面对挫折,从来只懂得沮丧,从来只懂得让逆境操控自己,那么他的理想种子永远不能萌芽,因为,他确确实实是一个弱者。
命运就是这样,荆棘到处丛生,你愿意做个强者还是弱者?
如果你有远大理想,崇高的志向,那么,就请你从此扬起人生的风帆,迎风破浪,奋力前进,向着你的目标飞翔吧!
读古诗读后感1000字(通用5篇)
作品是作者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这种优质的作品为我们的心灵带来深刻的体会,不妨提起笔来写一下自己的心得感悟。如何写一篇言之有物的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读古诗读后感”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读古诗读后感(篇1)
王维是一位早熟的作家,少年时期就创作了不少优秀的诗篇。这首诗就是他十七岁时的作品。和他后来那些富于画意、构图设色非常讲究的山水诗不同,这首抒情小诗写得非常朴素。但千百年来,人们在作客他乡的情况下读这首诗,却都强烈地感受到了它的艺术力量。这种艺术力量,首先来自它的朴质、深厚和高度的艺术概括。
诗因重阳节思念家乡的亲人而作。王维家居蒲州(今山西永济),在华山之东,所以题称“忆山东兄弟”。写这首诗时他大概正在长安谋取功名。繁华的帝都对当时热中仕进的年轻士子虽有很大吸引力,但对一个少年游子来说,毕竟是举目无亲的“异乡”;而且越是繁华热闹,在茫茫人海中的游子就越显得孤孑无亲。第一句用了一个“独”字,两个“异”字,分量下得很足。对亲人的思念,对自己孤孑处境的感受,都凝聚在这个“独”字里面。“异乡为异客”,不过说他乡作客,但两个“异”字所造成的艺术效果,却比一般地叙说他乡作客要强烈得多。在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的封建时代,不同地域之间的风土、人情、语言、生活习惯差别很大,离开多年生活的故乡到异地去,会感到一切都陌生、不习惯,感到自己是漂浮在异地生活中的一叶浮萍。“异乡”、“异客”,正是朴质而真切地道出了这种感受。作客他乡者的思乡怀亲之情,在平日自然也是存在的,不过有时不一定是显露的,但一旦遇到某种触媒──最常见的是“佳节”──就很容易爆发出来,甚至一发而不可抑止。这就是所谓“每逢佳节倍思亲”。佳节,往往是家人团聚的日子,而且往往和对家乡风物的许多美好记忆联结在一起,所以“每逢佳节倍思亲”就是十分自然的了。这种体验,可以说人人都有,但在王维之前,却没有任何诗人用这样朴素无华而又高度概括的诗句成功地表现过。而一经诗人道出,它就成了最能表现客中思乡感情的格言式的警句。
前两句,可以说是艺术创作的“直接法”。几乎不经任何迂回,而是直插核心,迅即形成高潮,出现警句。但这种写法往往使后两句难以为继,造成后劲不足。这首诗的后两句,如果顺着“佳节倍思亲”作直线式的延伸,就不免蛇足;转出新意而再形成新的高潮,也很难办到。作者采取另一种方式:紧接着感情的激流,出现一泓微波荡漾的湖面,看似平静,实则更加深沉。
重阳节有登高的风俗,登高时佩带茱萸囊,据说可以避灾。茱萸,一名越椒,一种有香气的植物。三四两句,如果只是一般化地遥想兄弟如何在重阳日登高,佩带茱萸,而自己独在异乡,不能参与,虽然也写出了佳节思亲之情,就会显得平直,缺乏新意与深情。诗人遥想的却是:“遍插茱萸少一人。”意思是说,远在故乡的兄弟们今天登高时身上都佩上了茱萸,却发现少了一位兄弟──自己不在内。好象遗憾的不是自己未能和故乡的兄弟共度佳节,反倒是兄弟们佳节未能完全团聚;似乎自己独在异乡为异客的处境并不值得诉说,反倒是兄弟们的缺憾更须体贴。这就曲折有致,出乎常情。而这种出乎常情之处,正是它的深厚处、新警处。杜甫的《月夜》:“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和这两句异曲同工,而王诗似乎更不着力。
读古诗读后感(篇2)
《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一诗,是王维十七岁时所作。王维少年时就与胞弟王缙离开家乡蒲州到西京长安和东都洛阳客游。在诗歌创作方面的久负盛名,使他成为王公、驸马、达官贵人的座上清客,这使他有机会大量接触上层社会的生活,对世态炎凉和统治阶级的腐败生活有了深刻认识,并且产生了深深的厌倦。久而久之,思乡怀亲之感不断袭扰他。特别是在他十七岁那年的“九·九”重阳佳节之日,达官贵人们都以家宴自娱,胞弟王缙也回蒲州去了,一种难以排遣的孤独感和思乡之情突然在举目无亲的诗人心中爆发,遂作《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了。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首句写身在异乡的诗人每到佳节倍加思念故乡的兄弟亲人。
起句一个“独”字,造境突兀,既刻划出了诗人举目无亲、孑然孤单的形象,又传达出抒情主人公寂寞凄凉的心境。两个“异”字迭用,更加强了诗人的孤独之感,为诗的画面增添了凄楚的色彩。第二句是全诗的诗眼和感情主线。这里的“每逢”二字,突破了“九月九日”这一特定时间的局限,使人体会到诗中之情酝酿日久,今年九月九日的爆发只不过是碰到了重阳佳节这一导火索罢了,一个“倍”字,既渲染了今日思亲之情的强烈,又表明了平日思亲之经常。这两句诗着重在写诗人节日的感受,由于诗题已经点明时值重阳佳节,埋下了热闹欢愉的节日场面的伏笔,因而就愈使人感到身“在异乡为异客”的孤寂的游子形象,更加鲜明。
前两句,可以说是艺术创作的“直接法”。几乎不经任何迂回,而是直插核心,迅即形成高潮,出现警句。但这种写法往往使后两句难以为继,造成后劲不足。这首诗的后两句,如果顺着“佳节倍思亲”作直线式的延伸,就不免蛇足;转出新意而再形成新的高潮,也很难办到。作者采取另一种方式:紧接着感情的激流,出现一泓微波荡漾的湖面,看似平静,实则更加深沉。
“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由自己思亲,想到亲人节日必然也在想念自己,从而更加深了诗人珍视兄弟手足之情、思念家乡亲人的情思。古时有重阳节佩茱萸登高饮菊花酒可以消灾避邪之说。这里,诗人巧妙地通过兄弟重阳佳节佩茱萸囊登高这一富有典型意义的生活细节来使兄弟思己之情具体化、形象化,用兄弟对登高行列缺了一人的遗憾心情来反射出诗人思亲的心曲,更使人感到诗情真挚:委婉动人。
这首诗注重感受和细节的典型性,“每逢佳节倍思亲”的感受,既是诗人日常感受的升华,又是长期客居异乡的游子节日感受的概括和总结,有相当的普遍性和代表性。登高插茱萸的细节,体现了节日兄弟聚首的欢悦,同时也具有浓厚的时代和地方色彩。正因为这首诗注重感受、细节、时间、环境诸方面的典型选择,因而就形象逼真地表达了诗人具有典型意义的感情。因此千百年来屡经传诵。
读古诗读后感(篇3)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这首古诗以短短的二十八个字,生动地描绘了清明节在他乡的诗人心中的苦闷。当时,天阴沉沉的,诗人在急急地赶路,恰巧又遇小雨,更加剧了心中的苦闷。于是想借酒消愁,向放牧的小童询问何处有酒家,小童伸手一指便是杏花村。
读完这首古诗,我似乎看到了这样的景象:在烟雨弥漫的山野中,在泥泞难行的小路上,总有顶着朦朦细雨,来来往往的扫墓人,他们或三五成群,或形单影只,前去为故亡的亲人扫墓。远山隐在云雾里,近树笼在孤烟前,小桥流水,青山远望,雨洗青草,风吹柳摆。好一个伤感的行旅,好一幅凄迷彷徨的图画。
诗人只用了欲断魂寥寥三个字,便将扫墓人对亲人的思念、对亡者哀悼的心境跃然纸上了。
断魂,本是形人们悲痛欲绝的心境,意同痛断肝肠。逝者已去,当时那种哭天抢地的悲情不可能持久,而对亲人的怀念却是永远难于割断,一个欲字,又使扫墓人此时此刻怀念逝者的那种断魂般的伤感呼之欲出。
祭奠先人,碑前洒上一杯酒,寄托哀思。环顾四周,唯见一片烟雨茫茫,不见人家与炊烟,何处沽得一壶酒?忽见一牧童骑在青牛背上,吹着一支短笛,悠然而来。上前打听,牧童遥指着远方的杏花村。全诗至为此,凝固成一幅静止的图面,给人留下无限遐思
杜牧这首古诗已成了清明扫墓的千古绝唱,短短二十八个字,有景有情,唱出了江南清明那醉人的雨、花和酒,衬托着人们对远逝亲人的哀思,情真意切,恰到好处,似一幅淡淡的水墨画,意境深远,寂寞空旷。
读古诗读后感(篇4)
古诗,包涵了古代诗人的智慧,包涵了古代诗人的感情。社会中的风气,思念家乡的哀伤,美丽景色的舒写等,都可以成为古诗的内容,简洁的语言,结合内心的思想,爆发出一种强烈的情感,这就成为一首诗。
陆游是我最尊敬的爱国诗人。一首《示儿》令我难忘,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知乃翁。这首诗是陆游临终前给儿子的遗言,表达了诗人因为没有收复失土,连去世也不安稳。第一句死去元知万事空,诗人说的是死去后本是万事皆空的。第二句但悲不见九州同,表达的是诗人悲哀有生之年没有看见祖国统一。第三、四句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各乃翁,写出了作者的遗言,希望等到失土收复的那天,后人祭祖时别忘了告诉他。整首诗反映了一个爱国诗人强烈的爱国之心。陆游另一首《秋夜将晓出篱门迎凉有感》,同样强烈反映出诗人盼望尽快收复大好河山,统一祖国的愿望,流露出了对南宋统治者长期未能收复失地的悲愤的心情。
除了陆游,我还喜欢李白。他的诗又别苟一格。他写的《古朗月行》,充满着童趣。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疑瑶台镜,飞在青云端。这四句话写出作者小时候的幼稚可爱,看见了月亮,好奇心十足,把它比作天宫里的明镜。仙人垂两足,桂树何团团。这两句又写出了作者小时候美好的猜想,月中的仙人是垂着双脚的吗?月中的桂树是长得圆圆的吗?白兔捣药成,问言与谁餐。描写了作者年幼时的心情,真想问问小白兔,做完了药给谁吃呢?这首诗把李白小时候写得天真烂漫,充分表现了儿童的单纯可爱。
陆游,我最敬佩的人,我最喜欢这种爱国诗,真没有想到,几个字就能使人感动。李白,伟大的诗人,富有激情,充满着无穷的想像力。古诗词只有中国有,可想而知,我们的古代人民的智慧有多高,诗就是古代人民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文明的伟大瑰宝。
读古诗读后感(篇5)
一缕阳光,一盏清茶,一生最钟爱的诗词,装帧成一幅静默流淌的山水画。
--题记
不读诗词,不足以知春秋历史之远;不读诗词,不足以品流章华彩之美;不读诗词,不足以感天地草木之灵。
当我们徜徉在古典诗词的美妙意境中,你是否被那自然神奇的景象所深深折服?你是否感应到天地草木那清秀隽永的灵气?道狭草木长,夕露沾我衣,你是否感觉到草尖露珠的沁凉和青草的味道?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你是否看到翠绿的山峦和清澈的天空?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你是否瞧见那灵动的清泉伴着花草的浅唱低吟婉转流动?然而如今,我们见到的却是漫天黄沙飞舞来,良田沙化不复回的荒凉,不识苍穹真面目,只缘身在烟霾中的昏黑,抑或是,一江污水向东流的浑浊!难道留给子孙后代的便是这污浊不堪的面目吗?
诚然,人类的本领是足够强大的。大自然用几百年才长成的大树,人类可以在几分钟内让它倒下;地球用几十万年孕育的物种,人类可以在几十年内让它们灭绝;奔腾流淌了几百万年的河流,人类可以在短短几年内让它变得污浊不堪;连天都可以戳个洞,人类还有什么办不到?于是,我们守望,那片连星星也胆怯的天空;我们惊颤,那座鸟儿悲号的秃山;我们怀疑,那浑浊的水中是否有鱼儿伤心的眼泪?
天地万物也是有自己的灵魂的呀,华兹华斯曾说过,我看最卑微的花朵都有思想,深藏在眼泪达不到的地方。是的,每一朵花都有盛开的理由,每一棵数都有扎根的价值,每一滴水都有清澈的生命。她可以是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的静谧,可以是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的相思,可以是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的不舍,可以是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的愁绪人与自然本就是一体。自上古年代以来,人们早已经与自然相互交融,无法割舍。
然而,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的时代,使生活充盈的往往是欲望的扩张,使经济发展便要牺牲环境。这一行为表现,归根究底,是人们精神上的贫血!在当代,人们的思想处于快餐文化的洪流中,充斥着各样碎片化知识,从而缺少文化底蕴,却只会一味地追求利益,追求时尚,追求权利、荣誉。这是何其悲哀呵!我们的传统文化正在褪去原有的色彩而被披上各色看似鲜艳实则丑陋的外裳。
幸好,幸好我们的世界还有温情存在,哪怕微弱,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从《百家讲坛》到汉字听写大会,成语大会,再到前段时间热播的《中国诗词大会》,这些文化盛会被誉为综艺清流。当喧嚣的现代社会与传统文化有了一次次美丽的邂逅,中华文化基因逐渐苏醒,这危机中的微熹,则弥足珍贵。所以,何不把脚步放慢,去品读经典,品读诗词,去感受天地草木的灵气,发自内心地爱护自然呢?
在经典中,我们逐渐感受到了天地草木的灵气,聆听到了她们受伤痛苦时的灵魂呻吟,懂得了天地万物生命的脆弱珍贵,从而领悟到爱护自然,保护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国已有86座城市加入了地球一小时的活动,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人学会与自然交流、沟通,践行着那义不容辞的责任。我想,如果每个人都能拥有这样一份心境,那么,复得返自然的意境还会远吗?
感谢诗词,让我得以真正感受天地之灵,发现自然之美。我相信,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在经典中觅得这份心境,并将它传递,这个世界只会越来越美好,天地万物也因此而愈发生机勃发!
读后感家有儿女1000字通用5篇
读后感大全精选栏目推选:“读后感家有儿女”。
读后感家有儿女【篇1】
儿女读后感
儿女读后感(一)
《儿女》是《朱自清散文》中的一篇,讲述的是朱自清先生从青年到中年这一段时间对待儿女的态度的变迁。
青年时代,朱自清在胡适之先生的一本书中见过这样一条,说世界上有许多伟大的人物是不结婚的;文中还引用了培根的话,“有妻者,其命定已。”这让他吃了一惊,仿佛如梦初醒。可是,朱自清19岁那年就已经由家人做主取了媳妇,而且紧接着来了五个孩子。光天天的午饭和晚饭就如同两次潮水一般,饭前你来他去地催着“开饭”,接着往返抢着搬凳子、争座位,你打我闹;饭桌上你要小碗他要大碗,这个要干饭那个要稀饭,笑声、叫声、闹声阵阵袭来,妻子安慰无效时不得不由当父亲的大声呵斥来征服。礼拜六、日时常摊开书竟看不下一行,提起笔写不出一个字。叶圣陶喜欢用“蜗牛背了壳”来比喻他,有些亲戚笑话他“要剥层皮呢!”那时的他正像一匹野马,无法容忍这些家庭的累赘,不自觉地随时在摆脱着。长子阿九一不见母亲或者见到生人就会哇哇大哭,对于这一点,血气方刚的朱自清十分懊恼,有一回竟特地将妻子骗出去,关了门将孩子按在地上打了一顿。第二个孩子阿菜两周岁的时候,也是因为缠着母亲的缘故,做父亲的将孩子紧紧地按在墙角落里,直哭喊了三四分钟,后来还生了好几天玻他曾经给叶圣陶写信,说孩子们的折磨实在无可奈何,甚至想自杀。
1这虽然是气话,但从中可以看出朱自清年轻时的确因为孩子的吵闹、顽皮而十分痛苦。
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少年的锋棱渐渐磨钝了,朱自清对待儿女的态度发生了转变,变得能够忍耐了,并逐步开始反思自己的育儿态度,认为自己从前是一个“不成材的父亲”。老父亲来信时说起阿九:“我没有耽误你,你也不要耽误他才好。”就为这句话,他哭了一场,悔恨自己不像父亲一样仁慈,悔恨自己不该忘记父亲如何对待自己和兄弟。他开始回忆,孩子们年幼时相对于别人家的孩子来说,似乎的确非凡不安静,但这大约是因为自己抚育不得法的原因,从前一味地责备孩子,让孩子代自己负起责任,未免太可耻和残酷。他开始体会拥有孩子时那正面意义的幸福:“五个月的阿毛张开没牙的嘴咯咯地笑,笑得像一朵正开的花;”三岁的闰儿是个小胖子,“短短的腿,走起路来蹒跚可笑”;因为工作缘故,没有按原来说定的时间将远在扬州与祖母一起生活的阿九和转儿接回北京,心中很是挂念,想着“小小的心儿,怎样忍耐那寂寞来着!”
好朋友丰子恺和叶圣陶等人都非常关心子女的成长,面对他们,朱自清非常惭愧,他渐渐觉得自己对于子女应该负起一定责任。可是在一个动荡不居的时代,孩子还年幼,很多事情必须交给将来去定夺,但是一代文学大师认为自己此时能做的是从小处着手培养孩子的基本力量;;胸襟与眼光。光辉也罢,倒霉也罢,平凡也罢,让他们各尽齐能,只希望自己从此能好好地做一回父亲。
阅读着《儿女》一文,我似乎看见一位年轻教师逐步走向成熟、
2稳重,有一根弦一直在我心头响着:作为教师,应少一些急躁,多一些宽容,从小处着手,培养孩子的胸襟与眼光。
儿女读后感(二)
在《儿女》中,朱自清怀着深深的父爱记下了孩子们的种种欢乐趣事,同时也检讨了自己对孩子们有什么错误。
作者追忆了孩子们小时候的可爱模样和种种趣事;;吃饭时的嬉笑打闹、大人的呵斥,闰儿呀呀学语、阿九的爱读书等等,让人觉得那些“小人儿”很可爱。
文中用口语化的语言惟妙惟肖的勾勒出了五个小儿女的可爱形象和自己刚做父亲时的悚然、不耐烦,还有作者年轻时对孩子们非理性的惩罚和对孩子们的无可奈何。“我常和妻说:‘我们家真是成日家千军万马呀!’有时候是不但成日,连夜里也有兵马在进行着,……”寥寥数语将日常生活的体验表达的淋漓尽致。
儿女读后感(三)
身为作家的朱自清我们了解,身为父亲的朱自清又会是怎样的?品读《儿女》,让我们走进这位父亲。
《儿女》委婉真挚。字里行间透露着一股浓郁的生活气息。没有浓墨重彩,没有刻意雕琢,朱自清用平静的口吻向我们诉说着自己在对待儿女的态度的变迁:“在胡适之先生的《藏晖室札记》里,见过一条,说世界上有许多伟大的人物是不结婚的;文中并引培根的话,‘有妻子者,其命定矣。’”而自己却已是五个儿女的
3父亲了。原本自己是个“彻头彻尾自私的人,做丈夫已是勉强,做父亲更是不成。”但一旦成为了父亲,就得为“他们该怎样长大”负上责任。所以这位父亲按照古老的传统,用粗暴的方式对待儿女。“近来差不多是中年的人了,才渐渐觉得自己的残酷;想着孩子们受过的体罚和叱责,始终不能辩解;;像抚摩着旧创痕那样,我的心酸溜溜的。“岁近中年,回首往事,才渐觉得自己的残酷;而后更是决定要好好做父亲,让他们知道怎样做人,帮助他们去发展自己,培养他们的胸襟与眼光。
作者欣喜的向我们介绍了他的五个儿女:阿毛“你用手指去拨弄她的下巴,或向她做趣脸,她便会张开没牙的嘴格格地笑,笑得像一朵正开的花”;闰儿不正确的发音,总逗人乐,他那胖胖的体态和短短的腿,走起路来蹒跚可笑;大姊便阿菜满脑子的疑问,拥有强烈的求知欲;阿九是喜欢书的孩子;转儿曾用了生硬的扬州话和那特别尖的小嗓子向着我:“我要到北京去”。他们以各自不同的面貌,活灵活现的呈现在读者面前。
“正面意义的‘幸福’,其实也未尝没有。()正如谁所说,小的总是可爱,孩子们的小模样,小心眼儿,确有些教人舍不得的。”身为人父的朱自清从儿女身上感受到了幸福。看着儿女们真实的哭笑,旁观着儿女们学话学走是的可爱模样。“父亲”一词不再仅意味着责任,参与儿女的成长,帮助儿女的成长,正是一个父亲所真正快乐的。
文章没有华美、绮丽的词句,没有精雕细琢的构造。简洁的笔墨
4之间,具有一种自然美的魅力。朴实的向我们展现了作为父亲朱自清的生活点滴和心路历程,作者更把自己作为父亲对儿女细密的观察,对日常生活深切的体验,向我们坦诚倾诉……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读后感《麦克白斯》读后感海底捞凭什么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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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家有儿女【篇2】
《家有儿女》这部电视剧我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吧,那古灵精怪的三个小家伙,幽默搞笑的夫妻,慈祥的姥姥和老爷。无不让人回味无穷。
故事的主要内容说的是平平常常的一家人家平平常常的生活,在平常的生活中体现出的兄弟情,父子情,夫妻情,剧中的一家五口人时而争吵,时而打闹,但一番风雨之后依然是阳关灿烂。憨厚可爱的夏雨,调皮捣蛋的刘星,骄傲聪明的夏雪,死要面子的夏东海和容易冲动的刘梅,每当刘星犯错刘梅气的发疯要打他时,貌不惊人的爸爸总是能及时的制止,及时的解决,总是让人有一个满意的结果。
我是90后的孩子,我也和他们一样生活在阳光下,我有一个忠厚老实的爸爸,聪明能干的妈妈,啰嗦和蔼的奶奶。在我的家里没有打骂,没有惩罚,有的是宽容,讲的是道理。我的一切可以说都很一帆风顺,也没什么大的犯错。可是有一次我带了几个同学在家捉迷藏,一不小心把一个漂亮的小花瓶打碎了,我吓得哭啦,不知道怎么是好,因为这是妈妈的至爱,听妈妈说这个花瓶是妈妈的一段美好的怀忆,妈妈只要有空就把它擦得干干尽尽,插上妈妈最喜爱的花。妈妈虽然从没有打过我,可这次……,我决定死不承认。我把碎花瓶往垃圾桶里一扔,上面再盖上别的垃圾就赶紧装模作样的去做作业,有开门的声音了,我知道是妈妈下班回来啦,我不知道是怎么样才好,哟,今天这么乖在做作业啊,显然妈妈还没发现我犯的错,说完亲亲就去烧饭啦,突然,妈妈很平静的问我,昱昱我的花瓶呢,怎么不见了啊,不知道,我轻轻的回答,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吗,不知道,我又不帮你看花瓶,妈妈没有任何表情的哦了一声什么也没说,爸爸回来后妈妈只是很平淡的说了一句,我的花瓶不见啦,我很高兴,我的办法真好,死不承认谁也拿我没办法,我美美的进入梦乡,怎么梦中有人哭呢,我慢慢的起床,慢慢的推开们,只见妈妈在把一个个花瓶的小碎片在一块块的拼,一边喃喃的自语,花瓶已碎已无法挽回,如果我的女儿不自己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那我的心如此碎花瓶,……妈妈,我再忍也不住了……
还有一次,我考数学考的很差很差,我很要面子,放学回到家,我偷偷的在房间里哭,哭自己的粗心,哭自己的不争气,哭自己的……妈妈平时对我可以说是事事顺我,可学习对我可很严,昱昱,我已看过啦,你觉得哭能解决什么呢,如果哭能解决问题,妈妈帮你哭吧,我抬起满含眼泪的双眼,我发现妈妈一手拿一支眼药水,正往眼里挤呢,我露出一口白白的牙笑啦,孩子,不能为一点点的小挫折而放弃。我的爸爸在我妈妈后面做着加油的手势,我再一次笑啦。
世上最舒心的事莫过于沐浴在温暖而和谐的阳光下了。成长在阳光下,你会倍感自信;成长在阳光下,你会充满热情;成长在阳光下,你能忘记一切。
我的家庭是个平常的家庭,但平常中却充满着温馨,充满着爱,我生活在充满阳光的家庭里,我爱我家。
读后感家有儿女【篇3】
星期六,我和妈妈去书店买了一本家有儿女。
翻开书本,我的笑声就如一串美妙的音符一样,很难停止。而且,每每讲到有趣的地方是,都会使人浮想联翩。小雨、小雪、刘星姐弟三人个个性鲜明,虽然常有争执,却相处融洽,还有时空前团结。总是让我想起我和妹妹之间的有趣事儿:我和妹妹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不过,有时我们也会发生些小矛盾,发生过后我们又和好了。小时候我和妹妹为一张小纸片吵了起来,我说是她偷的,而她又反驳。可是,过了一会儿,我们又形影不离。还勾肩搭背地走在一起。
书上的小雨为了偷吃雪糕,竟然打着帮妈妈买醋的谎子去卖雪糕,吃完又说把醋送给买东西的老大爷了。这样的恶作剧我也有过:
为了使姥姥的床单好玩,我用记号笔在姥姥床单上画小熊,爸爸看见了,还以为是上面的花儿呢!还是为了好笑,我用小刀“蹭!蹭!蹭!”给我妈妈的羽绒服整了型。她不知道,出门后身上的衣服往外飘毛!
一本小小的书带给我这么多的欢乐;一本小小的书带给我这么多的联想;一本小小的书带给我这么多的童年的记忆!真没想到,一本书就能带我到幻想的世界里遨游!我要一生读书、一生读好书!
读后感家有儿女【篇4】
看完《家有儿女》这部连续剧后,我真心感到快乐。每一次看的时候,我都会笑个不停。
人物有;聪明的夏雪、喜欢耍小聪明的刘星和超天真可爱夏雨。我说几个例子吧。
先说一下聪明的夏雪。有一天,下雪的妈妈认识了一位胖婶,胖婶的女儿到他们家玩,看见夏雪几分钟就把很多很多的作业写完了,回家就对妈妈说:我想让夏雪姐姐给我补习功课。你说夏雪聪明不聪明呢?就连我自己都想着要向夏雪姐姐学习呢。
刘星和妈妈因一些小事吵了一架,一气之下就绝食了。刘星妈妈知道以后,就把他的零食全部通通给木收了,刘星早就想到了这一点,他事先早就把一盒饼干藏在了鞋子里。他先忍了几个小时,最后实在是忍不住了,就偷偷把饼干从鞋子里拿出来吃。哈哈,臭死啦,真是自作聪明。
再说天真的夏雨。有一次夏雨对哥哥刘星说;你借我几本漫画书,我帮你把游戏机偷回来,你看行不行?流星答应了夏雨说;你怎么拿回来呀?保密夏雨小声的说。说罢就趴在地上爬啊爬,爬到了鞋柜跟前,拿起鞋油就往脸上抹,然后又吃了很多鞋油说我隐身了。真是天真的可爱啊!
这就是刘星一家子,真是好笑又幸福的一家子啊!
读后感家有儿女【篇5】
一次我到超市里,都直奔图书区,找到自己的最爱——《家有儿女小说版》,这次我不知不觉地看将近两个小时。妈妈看到我这么喜欢看,就从网上一气给我订了七本,我喜出望外。我赶紧拆开纸袋,把那七本书轻轻的拿出来,我想:必须要保护好书。于是我就用不同颜色的书皮,给这七位有知识的小朋友,每人都穿上了好看的衣服。
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用了大半天的功夫就读完了一本书,我从中体会到了一家人的酸甜苦辣,感觉到了做大人很不容易,我也被某些情节深深的感动了,如刘星参加夏令营,给家里人每个人都带来一件礼物,家里人以为刘星不是真心的,以为是犯了错,或者寻求别人的帮助,等到刘星自己进屋哭的时候,大家才发现刘星是真心实意的,从这件事,我知道了每个人都有善良的一面,只不过平时太调皮捣蛋失去了他人对他的信任,如果平时很听话,善解人意,说到做到,别人就会相信你。
还有一段也令我很感动,当夏东海和刘梅结了婚,买了房,是小雨和刘星先和父母搬了进来,当时小雪还没有搬进来,但不久后,小雪也来到了中国北京,和他们一起生活,但是小雪是一个很有性格的人,所以夏东海和刘梅夫妻俩有耐心地体谅她,想让她适应,但是小雪似乎毫不领情,竟然还找了一个家男朋友带到了家里来,差点把夏东海吓昏过去,这个勾起了了小哥俩的兴趣,从今往后,小哥俩也作出了姐姐的这样的行为,但事情过后遭到了刘梅的批评,这可引起了这两兄弟的纷纷不满,夏东海和刘梅也无可奈何,我觉得小雪这样做太过分了。从此过后,因为小雪还引发了“相片大战”等事件。最终经过夏东海和刘梅的耐心引导和谅解,小雪也慢慢接受了这个家。通过这件事,我觉得人做事总要有个度,超出这个度可就真麻烦了。做人一定要大度,多多体谅他人,替他人着想。这样自己也会越来越开心的。
我被他们家的故事深深吸引,多么有趣的一家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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