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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严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1-12 来源:互联网

尊严读后感800字。

读后感大全内容专辑推荐:“尊严读后感”,敬请浏览。

只有读书和学习,才是成为人生赢家的最大捷径。在开始读作者写的作品后,我的心里被其剧情深深震撼到了,认真深读原作后,往往有多个方面可以去写读后感。你收集和整理了多少作品读后感呢?栏目小编特意收集和整理了尊严读后感,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

尊严读后感 篇1

《尊严》这篇课文写的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南加州沃尔逊小镇上来了一群逃难的人。沃尔逊人家家烧火做饭,款待他们。

人们一见到这么好吃的食物就狼吞虎咽地大吃了起来。可是有一个人例外,这是一个骨瘦如柴的年轻人。(他对镇长说),他想干活之后再吃东西。镇长很赞赏他,让他留了下来,并在之后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他。二十年后,这个年轻人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他就是石油大王--哈默。

我觉得哈默是个爱劳动又有尊严的人。哈默不想不劳而获,要经过劳动才吃东西。逃难的人已经很饿了,可哈默却不顾饥饿,以诚信为重,这一点让我很感动。而且哈默很尊重杰克逊大叔,干活也很认真,用劳动赢得了杰克逊大叔的赞赏。然后,吃着经过劳动所得到的食物,觉得很安心。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无论是在何种困境之下,我们)都要做一个爱劳动、守信用、有尊严的人。以后在家,我一定帮家长做家务,不让妈妈这么辛苦。与朋友交往,做到言而有信,以诚待人。

通过学习这篇文章,使我懂得了这句名言:每一个正直的人,都应该维护自己的尊严。

尊严读后感 篇2

《论人的尊严》读后感1000字!

体小而丰富,读之有所悟。

皮科的这本小册子真的算的上是体小意远,可以说他解答了相当关键的一些问题。

开头的一篇相当重要,他阐明了人在世界上的位置,这一点是相当重要的。在《俄狄浦斯王》中,人仿佛就是听命于神,是神的附属物。无论人怎么逃脱,都逃脱不了神对人的诅咒。在古罗马奥维德的《变形计》中更是如此,人与神相较量或者僭越后都会被变成万物。一来是神永远在强势地位,人处于顺从。二来是好像万物与人不存在什么根本上的不同。

而皮科在这本书中重新定义了人的位置,为文艺复兴以来的人找到了自己的位置。他把人定义为上帝建造万物的见证者。这就给了人一个见证者的位置,这个身份让人可以既不僭越,也不等于万物。突出了人身份的特殊。他紧接着说,人身上被上帝放入了时间万物的种子,可以成为万物。这是很不平常的。这将人与万物区别开来,人体内蕴含万物,是万物的孩子。同时又能成为万物,暗示着人拥有了无限的可能性,这将人类地位提高,人类高于万物。这个观念使人类可以改造世界,因为人成为万物意味者就是蕴含着无限的可能性(但是不超越神)。

所以,这在一定意义上塑造了我们今天认识到的所谓的健康的人:他是有活力的,他是充满了无限的可能性的。或许正是因为这个观念,组成了人类本位的观念。人类本位这个观念并不只是个贬义词,我认为正是发现了自己,人类才可以开始富有创造力的生活。从世界七大奇迹到人类科学飞快发展,上可以脱离地球前往太阳系,下可以到马里亚纳海沟深入世界沟壑。从而足迹遍布我们生存的世界,并强有力的改变了世界。

皮科关于人的论述在我看来在今日仍然是生机勃勃,但是却有一丝过了头。人类本位固然可以使人的地位提升,然而人若不知道界限,那么紧跟来的就是僭越。人类在编辑基因、人类在创造新的生物。在皮科的角度看来这就是一种僭越,因为他们在做神的事情。所以,值得肯定的是皮科的人是有限度的人而不是完全无限,无所拘束的人。

皮科接下来的辩护让我觉得最为精彩,首先是为了哲学辩护,他肯定了哲学不是用来证明谁对谁错,而是为了谈论真理。这说明了哲学不是一种无意义的争吵,而是一种探寻活动,寻找这个世界的真理。所以正确的永远是真理,而谁都有可能犯错。这其实有一点玄妙,因为在不同的立场的理论都是不同的,是否真正的存在一种绝对正确的真理呢?然后皮科为自己辩护,向嘲笑他解答九百个问题的人们辩论。那一段辩论真的非常精彩,有理有据、逻辑清晰。

在看皮科的《论人的尊严》时,我想起了《浮士德》里的很多东西,比如浮士德代表的是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人类,人到底拥有见证者这个身份以后应该怎么在世界生活?孟菲斯特的魔法属于皮科说的哪一种?因为他的魔法看起来是虚幻而不是自然,但是他最后也皈依与上帝。

皮科的这本小册子就像是潘多拉的魔盒,只不过打开以后不是灾难,而是丰富的论见。

尊严读后感 篇3

有一个人很饿,但别人给他东西吃,他不要,他坚持要用自己的劳动来换取食物。

这让我想到老师的一个故事:

有一群逃难的人,他们很饿。有一个大富翁知道后他想显示一下自己的财富,就命令属下把食物摆在大马路上。

那些逃难的人逃到这里,看到马路上有这么多的食物,就发疯似的去抢。

只有一个人例外,这是一个脸色苍白,骨瘦如柴的年轻人。大富翁把美酒端在手上,对这位年轻人无情地说:“嗟,来食。”那位年轻人说:“不要,我不要嗟来之食。”过了不久,那位年轻人活活的饿死了。

是的,我们要讲尊严,诚信因为有了尊严,我们就等于有了精神上的一大笔财富。()如果这个人连尊严都没有了,那他形同一个躯壳,那真的是什么都没有了。

尊严是人生最可宝贵的财富。

尊严读后感 篇4

今天,小学语文教师学科素养考试,是这个内容,说实在的开始我真读不懂,也写不出什么感想,后来慢慢品出来了。

故事很简单,一个只有一只手的乞丐向女主人乞讨。女主人让乞丐帮她搬砖,乞丐很生气,女主人用一只手搬了一趟,对乞丐说:“你看,并非只有两只手才能干活,我能干,你为什么不能干?”乞丐很受刺激,搬了两个小时,才搬完了全部砖。女主人递给乞丐一条毛巾,又递给乞丐20元钱。若干年以后,乞丐成了一位腰缠万贯的.企业家。故事虽短,但是对人的启发却很大。

他通过自己的力量挣了20元,乞丐明白了,他不比任何人差,别人做到的,他也能做到。女主人树立了他重新做人的信心,使他明白依靠自己的力量也能创造自己的财富。使乞丐明白了怎样做人?什么叫人格?懂得了人要有尊严,要自强不息,通过自己的奋斗来改变命运。

这个故事也使我懂得了一个人不管在怎样的情况下,都要活得有尊严、有人格。一个人只有自尊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这样的人才能有出息,有成就。一个人要自强不息,不管有怎样的艰难困苦都不能放弃自己,只要有信心,有毅力都会成功。

让我们的社会多一些这样有真正尊严的人,世界也正因为有这样一些自强,自立,自信,自重,自尊的人,才如此美好!

尊严读后感 篇5

我们的文化常常讳言死亡,但死亡就像行驶的列车上前方的风景,总会慢慢迫近。关于绝症的处理和无法生活自理的患者的安顿始终是一个社会与个体都无法避开的问题。

《最好的告别》书中以真切、详细的个人故事为线索和话题,探讨并展示了医学与社会学、临终关怀学科的实证研究成果,呈现了巨大的信息量,令人非常震撼。

作者讨论了临终关怀、姑息治疗、安乐死、养老与尊严等一系列相关的问题。

作者在书中主张医院应该将临终护理与姑息治疗相结合,减轻患者痛苦,并让患者根据自身情况抉择什么样的活着是能够承受的,以及为了能够这样活着愿意付出怎样的代价,即明确目标和优先考虑事项。

长期以来,总有人批评医院对患者进行过度治疗。但是不得不提的是,很多时候医院是为了回应患者或家属的需要才继续提供延长生命的治疗方案,最终病人以非常痛苦的方式死去。家属尽管看到许多治疗已经是对病人的折磨,也不愿意放弃治疗。在东海村核事故发生后,患者大内久的家属明知此时治疗已经没有意义,仍旧为他叠千纸鹤并且要求医生设法为他延长生命,这何尝不是一种感性无法让位于理性的的做法。

更早为绝症患者开始善终服务能够减少患者在生命最后受到的痛苦,让家属的花销更少,一个惊人的事实是临终关怀服务不仅没有让患者的寿命显著缩短,甚至还增加了一部分患者的寿命。这不是现代医学的失败,只是提醒人们不要走上为了延长生命一味地给病人造成伤害的道路。当绝症患者能够理智地面对死亡,放下对活着的执念,他们的生命反而得到了更好的延续与更高的质量。

医疗不仅是促进人的生命健康,更是给人们幸福。作者在书中告诉我们,无论是临终关怀还是养老,重点都是有尊严、有意义地活着。

无论医疗技术多么发达,死亡仍是生命不可回避的尽头。除了延长生命的长度,我们还应该考虑的是生命的质量。所以,疾病面前帮助病人减少痛苦、实现自己的愿望从而最终安宁平静地接受终将死去的结局,才是最好的选择。

以尊严的方式承受苦难和面对疾病、死亡,这,也是人来尘世一遭与他人最好的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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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法》读后感800字


我是一名房地产估价人员,从事房地产估价8年有余,工作时间久了,就忘记了自己工作时的初心。在一次偶尔的机会,听到这样一句话:工作造就人格。最终,找到了这句话的来源,这是稻盛和夫《干法》中的一句话。

曾几何时,我也在不断的问自己,到底工作是为了什么,直到看了《干法》这本书籍后,我似乎从中找到了些许想要的答案。工作是为了更好的生活,而更好的生活也需要努力的工作才能实现,这是我所追求的答案。工作就是生活,而生活就是工作,如果对工作没有什么热情,相反对生活也不会有任何激情,对生活的态度没有积极,同样工作也不会好到哪去。工作给我们的感觉时常是枯燥的无聊的,时常让人感觉到压抑烦躁,这是大多数人的体会。

人为什么要工作?这个问题在当代的年轻人口中大概只能得出几种荒唐的答案。赚钱生存、打发多余的青春、努力过上吃穿不愁的日子。恰恰相反稻盛和夫先生则认为工作是人生最尊敬、最重要、最有价值的行为,工作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快乐。如果一味的对自己的工作失去信心、总想着山的另一面有更好的差事,就这样在痛苦中徘徊,到最后青春燃尽,终将一事无成。

如何能够真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就要改变心态,心态能改变一切是最有道理的,每天对自己心态的调整有利于一天的工作,无论任何事情都要向良性最好的方面去想,不要把工作当成一种苦差事,与其找喜欢的工作,不如先喜欢上现有的工作,与其追求幻想,更不如爱上眼前的工作,只要是喜欢上了,就能不辞辛苦的工作,不把困难当做困难,一心去想怎样工作,自然就会有好的收获,一定能做出成绩,有了成绩就会获得身边人的好评,你就会更加爱上自己的工作良性循环也就开始了。

在读完此书后,我开始慢慢的改变自己对待工作的心态,开始不断地挑战自己,开始看书、开始学习、开始考证,用一切行动来支撑自己的工作。慢慢的发现,工作造就人格这句话的意义。

《枢纽》读后感800字


人口太多曾经是问题,在加入了全球经济之后,我们以制造业吸纳了过剩劳动力,使得人口压力大大减小,也成就了曾经的人口红利优势。随着人口老龄化,城市化的进程,富裕程度的提升,人口红利逐渐降低。

城市化的进程使得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聚集在城市里面工作,生活,去寻求更多的工作机会,拿到更多的回报。而大城市的压力和更高的生活成本以及更多元化的发展空间和道路,使得传统的成家立业、结婚生子不再是成为年轻人唯一的必须的选择。

所以有一个很好的说法就是大城市是最好的避孕药。随着越来越多的人离开家乡离开熟人社会而进入陌生人大规模协作的大城市,个人发展的多元化,越来越多的选择使得个人的发展高于传统家族或父母的要求。选择单身不婚或者晚婚丁克,越来越得到尊重和理解。加上从80年代开始的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率的急剧下降成为必然的趋势。

这件事情也不一定是件很坏的事情,更不能用行政的命令干预个人的生育权和个人发展的选择自由。

首先从人类发展或者民族的发展上来讲,一小部分人选择不婚或者不育,一定不会影响到整个人类基因的传承,也不会影响到中华民族的发展。大家把心都装到肚子里。

而老龄化的快速加剧一定会带来一些问题,但这些问题也会随着技术的进步会得到解决。60岁或者是65岁退休的老人,他们在健康地活到90岁甚至更大年龄这段期间其实还是有很多途径可以发挥他们的经验智慧和工作意愿,基于过往的工作经验的累积,这段期间可能对社会做出的贡献,很可能比年轻人刚进入社会做出的贡献还会更大一点。对很多人来讲,工作是一件必须而并不太辛苦的事情。

不同的社会背景,不同的发展阶段都会有问题,试问哪个阶段没有问题呢?只要释放每个人的活力,给整个社会足够的自由,一定会有解决的办法。所以对这些可能的问题,个人都是持乐观的态度,理性乐观。

《香水》读后感800字


林夕先生说:所谓心事,不过是不如己意,就是一种执念。当一人孤独奔跑,想去追回那已逝去的美丽时,最终也只能摇摇头笑着停下来。时光不停留,能停的只有自己的脚步;世界太大,人生太长,总有不如意。有些事物无法得到,应该适当放弃,否则就会落入偏执的地狱。《香水》讲的正是这样一个偏执的少年。

作者帕聚斯金德写《香水》写得非常精妙,他把主人公格雷诺耶写成了一个天才,一个对气味无比敏感、并能辨认和记忆所有气味的世间仅有的天才。当他一步步学会提取和保存气味时,突然被击倒了他闻不到自己的气味。而他也意识到,自己没有气味,就是零,就是无,这么多年他都像从不存在一样生存,没有人能看见他、感受到他。这是令人绝望的。

他选择离开山洞,进入城市。在这里他用新的方法制作香水,他首先为自己设计了人的气味,这些气味使他终于被人们视为存在,人们开始看见他了。而在记忆深处,他依然向往少女的香气,于是,一个接着一个,她杀了26个少女,制作每位少女味道的香水。当他将香水最终完成的时候,也被捕了,处以死刑。行刑那天,他仅仅使用了一滴香水,就让所有人心神颠倒,失去了理智。

他看到了香水的力量,这力量使所有人对他顶礼膜拜。人们爱他,可他却憎恨所有人,人们无法对他的憎恨、他的内心做出回答。他终于意识到,自己依然是无,自己依然不存在,存在的只有香气。人们爱的不是他,只是那香气。

最后他绝望地回到巴黎,一口气将香水用尽,然后被野蛮人吃的一干二尽。他就这样又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他出生的地方,就像他从未来过这世上一样。最终他就像这香水一样,挥发干净后,一点痕迹都没留下。

《香水》是一部揭露人性的作品,故事充满了人生哲理。作家笔下,格雷诺耶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多次奇迹般地活下来他像有抵抗力的细菌那样顽强,像扁虱那样容易满足。格雷诺耶的坚持,甚至是为了理想而秉持的固执,与那个时代吃人的环境不无干系。

他逆反,是因为渴望融入主流被人接受;他超脱,是因为他看透现实心如止水;他激进,为了理想,是因为出于禽兽的本能,出于本性的直觉。他的一生为我们做出注解:人性起码需要被理解,其次才能考虑宽容。

看见读后感800字


看见读后感800字(一)

在新华书店挣扎了好久,到底要买那本书呢,是买泰戈尔的诗集,还是买《看见》,一个29块,一个39块。幸好,最后还是选择了买《看见》。不知道为什么买,因为封面吗,封面上是作者柴静和一群老人坐着,她微笑着,姣好的面容,清爽的短发,眉目里透露出淡淡的睿智,穿着休闲的短袖和牛仔裤,吸引我的是那满是笑意的眼,温柔亲切看着在她前面的小孩,这是怎么样一个温暖的人,我不知道,我想知道关于这个记者的事情,抱着这个念头我买下了这本书。

应该是因为自己也有采访的经历的吧,也想知道别人的,我想。

我不是学新闻的,可是因为某些原因,我觉得我和新闻是有联系的,但是并不了解新闻。

十年前,当陈虻问我如果做新闻关心什么时,我说关心新闻的人---这一句话,把我推到今天。这是序言的第一段,看到这里,我居然莫名的感动了。关心新闻的什么呢,人啊,是啊,是人啊。我想起我在写新闻稿的时候,不是人而是事件,我恍然大悟。而柴静的回答让我也看了这是一个有感性的记者,有感情,是人。而人又是怎么样一个难以猜透的物体啊,人,可以从生物、精神与文化等各个层面来定义,或是这些层面定义的结合。生物学上,人被分类为人科人属人种,是一种高级动物。精神层面上,人被描述为能够使用各种灵魂的概念,在宗教中这些灵魂被认为与神圣的力量或存在有关。文化人类学上,人被定义为能够使用语言、具有复杂的社会组织与科技发展的生物,尤其是能够建立团体与机构来达到互相支持与协助的目的。中国古代对人的定义是:有历史典籍,能把历史典籍当作镜子以自省的动物。那些没有历史典籍的部族,虽有语言,能使用工具劳动,都只能算野蛮动物,其邦族称号在汉字中都从犬旁。人,是一种我们都会接触的东西。

看过《活着》,余华说: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在这本书里,我又看到了关于活着的另一种解释就像叶子从痛苦的蜷缩中要用力舒展一样,人也要从不假思索的蒙昧理挣脱,这才是活着。我们看到的世界也许并不是真实的世界,我们要探索其中的秘密只有探其究竟,也要从一步步的感受中体会感悟。

不要因为走的太远,忘了我们为什么出发。在我们所处的环境中,我们是不是会因为外界的因素改变我们自己,我们适应这个环境,我们理解这个前进,但是有时我们会忘记最初的梦想。一个经历了多少的智者才会说出的话呢。

《看见》是知名记者和主持人柴静讲述央视十年历程的自传性作品,既是柴静个人的成长告白书,某种程度上亦可视作中国社会十年变迁的备忘录。

开篇大事件就是非典,是我小时候经历过的,稍有印象的大新闻。柴静是初当记者,热血沸腾。她闯进了很多医院,有些地方不让摄像,她就只身一个人闯进去,当时也顾不了想那么多。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分都会有人去世,可能昨天还见过面,甚至刚刚还鼓励他要坚强抗争病魔,今天他可能已经不在人世。柴静每天出入于医院中,有时甚至只有简单的消毒措施,随时可能感染非典病毒。她恐惧吗?不,这不是恐惧,有个更强烈的情感控制着她。她本以为极度悲伤绝望时候的表现是嚎啕大哭,看到非典病人都坦然接受事实,没有抗拒也没有哭,活着就是活着,心脏温热的跳动就是活着。

柴静最让我敬佩的地方就是,不走寻常路。她做的新闻大多报导了社会最底层人的生活。也朋友劝她说不要做这些边缘题目,大多数人根本不会经历。看到这句话就哭了,当我们抱怨生活不够好的时候,有千千万万的人生活比我们更糟糕。我们既然已经成为了大多数人,就很大程度上免于受辱。她去采访三陪女的时候,在一个极度污秽不堪的地方找到了阿文,没有人关注她的死活。没有人关注一个吸毒三陪女的改变,没有人关注她是否在某个地方遭受虐待,没有人关注她的死活。我从之前没有关注过的这些人,漠视他们的死亡。看过这篇文章后,我开始同情这些底层的人物,却不知,与柴静犯了一样的错误,感情用事。

什么是正义?作为一名记者,柴静本能的想去伸张正义。但是正义又是什么?如果一开始就走上了一条岔路就永远到不了最终的胜利。事出有因,人人都为了生存想出自己的道理,所谓的正义招摇一时,但是背后却是无底的黑洞。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作为记者不能把自己的情感融入到正义中,即便是所谓的恶人,也有自己的无奈与辛酸之处,他们不需要同情,事实即为正义。真相,即为正义!

最后几篇故事又从理性回归到了情感,开始还奇怪为什么这样安排书的结构,后来慢慢才懂了,这是柴静自己的蜕变历程:感性--理性--人性。民国法学家吴经熊曾经说,在每一个罪犯判死刑的时候,都会为他祈祷。何帆是一名刑事法官,年少时候认为这是伪善,直到真正成为了一名裁决人生死的法官时候,他把书边的评论默默划去,写上了人性。采访卢安克时候,柴静对自己的反思又是一次对心灵的涤荡。无能也是一种力量,不以改变为目的而努力,顺其自然,接受生活带来的一切,受过的苦都将照亮未来的路。

这本书中,没有刻意选择标志性事件,也没有,描绘历史和政治的雄心,柴静选择了给她强烈生命印象的人,是帮助她一步步蜕变成长的事件。恰好的相遇,如水一般,相融在一起,浑然难分。

《冰龙》读后感800字


《冰龙》读后感800字

《冰龙》是爸爸送给我的一份礼物,因为他知道我喜欢读书。

我跟身边的人都不太一样,连我的朋友都说“她的品味和我们大部分人都不同。”我喜欢读书,读书将我和别人划分开来,书里的故事能让我在逃避现实世界后找到通往神秘国度的方法。曾经,在书中我和爱丽丝一起跌进地下世界的兔子洞里;陪着哈利波特从火车站的九又四分之三站台前往霍格沃兹魔法学校;陪同小王子返回有玫瑰花和火山的B612号小行星。现在,通过《冰龙》,我认识了“冬之子”阿黛拉。

阿黛拉出生在一个偏僻的小村庄。她出生的时候,强烈的寒气使她的母亲去世了,她也变得冷冰冰,没有人愿意接近她,就连她的父亲和兄弟都对她避而远之。村里人说她是灾星,她很孤独,不被别人所理解,总是一个人在雪地里玩。在那里她遇到了冰龙,冰龙把她带到冰雪国度。然而战争来临,敌国的火龙吐出炙热的火焰烘烤着大地,阿黛拉为了救村里的人,驾驭着冰龙打败了敌军,冰龙烧伤了翅膀,没有办法返回冰雪世界,最终融化了。阿黛拉也不再是冬之子,她在生死攸关之际选择了村民,放弃了那个没有人排斥她的冰雪世界。最终她变成了普通人,迎来了自己的春天。

我为阿黛拉的选择而感动——即使人们不接受她,她还在努力的拯救大家。而我呢?我又为这个社会做出了什么贡献呢?目前,我做到的只是为班级图书角捐赠图书,读书笔记。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为班级争光。我没有什么特长,比我优秀的人比比皆是,如果我只是空谈理想,而不付诸于行动,那么理想永远不会实现。

我想,既然阿黛拉最后都选择脱离了冰龙的怀抱,离开了她所眷顾的冰雪国度,那么我还有什么理由整日不切实际的幻想呢?从今天开始帮助别人,为我们居住的这座城市,为我们生长的这个国度,为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做出自己的贡献。那时,我将不再是与世隔绝的“冬之子”,不用去冰雪国度交朋友,也不会希望有条属于自己冰龙,我会用自己的行动来影响这个世界,让它变得更加温暖,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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