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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圆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12-20 来源:互联网

团圆读后感1000字系列8篇。

常言道:“常日好读书,晚年学垂纶。”有人热爱读书如同热爱生命,在读完一本书后老师通常会给我们布置一篇作文,用来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怎么写好一份优秀的读后感呢?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团圆读后感1000字系列8篇,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团圆读后感【篇1】

今天我读了《团圆》这本书,它讲了一个小女孩名叫毛毛,她的爸爸常年在外工作,每年只回来一次,那就是过年。过年是她们家最幸福的时刻,爸爸带毛毛包了汤圆,还在其中一个汤圆里包了一枚好运硬币,说谁吃到有硬币的汤圆就有好运。结果毛毛吃到了这枚好运硬币,她非常珍惜,睡觉都把好运硬币紧紧拽在手里。过了两天,爸爸要走了,毛毛把这枚好运硬币给了爸爸,希望能给爸爸带来好运。在小女孩的心里爸爸和硬币一样重要,她愿意把好运分享给自己的爸爸。

如果在我幼儿时期看这本书我会真的相信小女孩运气好才得到了好运硬币。而现在的我去看这本书的时候处处看到了无私的父爱,作文知道是爸爸故意让小女孩吃到这颗有好运硬币的汤圆。这是一枚有温度的硬币,也是传送温柔爱意的小天使。这又让我想起我的爸爸也是这么无私的爱着我!

我的爸爸是这个世界上最有趣的圣诞老人,这位“圣诞老人”给我写过歪歪扭扭的中文信件,让我跟着他的一步步提示找到了礼物,这位“圣诞老人”还给我回过信,当时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最幸运的孩子!几年后我知道了世界上根本没有圣诞老人,爸爸温柔地告诉我:“爸爸妈妈是帮助圣诞老人传递爱的志愿者。你愿意做爱的传递者吗?”我边哭边点头,原来是爸爸一直让我坚信童话的美好!于是这几年我和爸爸一起努力做爱的传递者,让我的妹妹坚信童话的美好!

和小女孩一样,我也是幸运的小孩,因为我们的爸爸都在努力守护这份幸运!

团圆读后感【篇2】

《团圆》讲的是过年的故事。过年是中国人最传统的节日,是一个团圆的日子。过年了,爸爸在外辛苦工作一年,回家了。他给我和妈妈带来了爱,快乐和温暖。故事中的“我”享受着爸爸特有的关爱,去高高的屋顶看龙灯,在汤圆里包入一枚好运硬币。可是,很快爸爸就要离开了,短暂的团聚之后又是长长的离别。“我”郑重地把好运硬币交到爸爸的手中,期盼着下一次的团圆。

这就是我和妈妈一起看的书。看后妈妈问我:宝贝,你的梦想是什么?我说:妈妈,长大后我想像张老师那样当一名优秀的老师。我现在要好好学习,这次语文期末免考了,可我想争取次次免考,争当三好生。这样我长大后到山区去教那里的小朋友们,让他们好好学习,考上好的大学,凭着所学到的知识建设自己的家乡。

家乡建设好了,就会有很多的爸爸妈妈不会离开自己的孩子去外地打工了,就不用像书里的小朋友那样盼着爸爸回来。孩子们就可以像我一样每天和爸爸妈妈在一起了,那多开心啊。记得妈妈告诉我,爷爷就说过:我的梦,中国梦。是啊,只有每个人心中有梦,汇聚一起就是中国的伟大复兴之梦,就是中国梦。梦想使我变得更加坚强,更加勇敢,更加智慧,从而成为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一个优秀的人。梦想是我生命中一对无形的翅膀,它在祖国的天空中自由翱翔。让我们一起拥有自己的梦想,共同创造中国的美好未来!

团圆读后感【篇3】

《小团圆》读后感800字

张爱玲不愧为才女,写个自传都是那么地委婉,故事娓娓道来,不急不燥,生活的味道那么重,爱情的味道那么浓。

小说描写了女主人公九莉(其实就是张爱玲自己)出生在一个末落的贵族家庭,从小被过继给伯父,称亲生父亲为二叔,亲生母亲为二婶。九莉的亲生父母因关系不和而离婚。亲生父亲二叔将家财挥尽,又娶了新太太,对九莉不闻不问,甚至当九莉中学毕业后想去英国上学,父亲也无财力支持。她的生母二婶也贪图享受,离婚后自己云游世界,四处留情,无暇顾及九莉。九莉就在这样一个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环境中渡过了凄凉的童年。

既然不能去英国读书,只能凑合到香港了。九莉周围的同学都是国内的富家子弟,过着优越的生活。除九莉之外,他们大都每天谈恋爱,根本没有心情读书。在九莉在香港读书期间,太平洋战争爆发了,九莉被迫回到上海。

九莉20岁以后就开始写作,而且频繁发表。

九莉生来清高自尊,在爱情面前不卑不亢,爱就一直爱下去。爱得执着,勇敢。面对对方的种种错误,种种不衷,种种反悔,她都义无反顾,爱得那么有尊严。小说中的男主人公邵之雍其实就是现实生活中的胡兰成。邵之雍取了九莉,可是后来又分别与日本女人,乡下女人和小康女士有染,还时不时地回来找九莉。九莉因为爱所以宽容他,迁就他。

张爱玲用这部小说给自己的人生留下了一份记念,她缓缓的述说仿佛是在讲述别人的故事,文字间显现着一种高贵的清高气质。她的童年并不幸福,她与胡兰成之间的爱情是刻骨铭心的。

在刚开始读小说的前三章的时候,感觉不知道作者到底想表达什么,众多人物同时岀现,他们之间的关系又很复杂,感觉作者的表达有点啰哩啰嗦。读到后来就发现,其实张爱玲只是想把与自己有关的事情与人全部讲出来,这样才可以使她本人的个性显得鲜明。读到第四章及以后,故事就越发有趣了。特别是以女主人公九莉和男主人公邵之雍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同时描写众多其他人的人生故事的章节分外的吸引我。九莉对邵之雍的忘我的,不求回报的爱情是那么的动人。

《小团圆》是张爱玲对自己人生的纪念和交待,让读者通过九莉的故事了解一个立体的才女张爱玲。

团圆读后感【篇4】

支撑近十年内地大众院线电影的主创靠的是香港电影人,特别在动作、古装、警匪等类型上,香港影人给内地一直供血,彭浩翔是其中一个异类,他从《买凶拍人》的本土低成本喜剧出众,他的喜剧是电影化的,过去十年间,他对内地大众电影的贡献只是出现在冯小刚《非诚勿扰》的片尾字幕上,显然,彭浩翔的港式电影喜剧是与冯小刚情景喜剧几乎绝缘。

第一次看彭浩翔的大银幕是在釜山,《破事儿》中的几个故事,都是标准的电影语言,以杜汶泽出演的那段最为出彩。尽管有《伊莎贝拉》入围柏林,彭浩翔还是明白,香港有一个王家卫足以,就连陈果也蛰伏多年。

所以他走了一条踏实的香港本土之路,既与内地大众类型片保持距离,也不将电影写作过于个人化,《志明与春娇》的出现,使得内地大众电影对其的期望有了一个明确的方向,彭浩翔也入乡随俗,内地版续集的《春娇与志明》也相当出色,再次呈现了一位导演创作影像与剧情电影喜剧的能力,当然,他的这个经典偏向于最近流行的暖心喜剧,在北京南站,春娇与志明相拥的那一刻,着实可以赚取观众热泪,有一点,彭浩翔与冯小刚有点相似,喜剧中总有一丝悲悯。

有了这些前史的铺垫,再看这部《人间小团圆》,我觉得还是一部标准的彭浩翔电影,谈不上什么转型,只是他第一次将对故乡、对生死的情探展现在大银幕上。

看《人间小团圆》一定要看粤语版,彭浩翔的故乡是香港,这个渔村起步的港口的殖民地,吴孟达出演的爷爷是全片的核心与戏眼,渔民后代上岸后就离水断根,对扑杀的救赎,做起了法师,生与死的世俗传达表演师,他的职业,引发了孙女眼中于生死的无忌追问。这个人物是最具历史纵深感与穿透力的。

爷爷在发妻过后,与夜总会TA姐为伴,从而引起儿子伟滔的冷眼。伟滔是香港着名的补习天王,相信并靠知识改变命运的香港新一代。儿子与父亲不仅是情感,更有职业、知识与阶层的难以逾越的鸿沟。渔民与夜总会,可以说是香港最具标识的符号,也是渐渐被时代疏远的历史,儿子无法认同这存在的历史。

伟滔的现实迷思不仅在于对父亲这段黄昏恋的傲慢与偏见,而是纠结于女儿的长相,他始终觉得女儿长得丑,他甚至怀疑不是自己亲生,偷偷做了亲子鉴定,却没有勇气面对鉴定报告。他的妻子恩恩是广告模特,不求大红大紫,很珍惜这种相夫教女的平淡生活,为此也拒绝了娱乐圈中的潜规则。以郭恩恩的塑造为例,彭浩翔是很注重人物性格前史与基调把握的,她的单纯、困惑、释怀,几场戏下来,梁咏琪演的这个角色相当饱满与丰富。

伟滔的姐姐惠清是香港博物馆导游,其丈夫是医生,应该说,惠清的童年阴影或使得她与丈夫过着无性的夫妻生活,曾志伟扮演的健章医生与年轻护士生情,这段廊桥遗梦式的感情有着志明与春娇般的清新与惆怅。童年往事,使母亲生前一直对惠清有偏见与隔膜,母亲去世后,惠清仍被自我的心理阴魔笼罩,难以遣散。当丈夫发现她的秘密后,彻底斩断了与护士的婚外情,或许觉得应该把更多的关爱给从小缺爱的妻子。

一个家族三个家庭三代人的隐秘情感,都在历史与现实的坐标上寻求沟通与释怀。这一主题并不新鲜,但在香港电影甚至是内地电影创作中,这种呈现人心、探寻情感的现实主义的影片却是少见的。《人间小团圆》中的彭浩翔依然拍出了香港现实生活的沸腾与生机,加上杨千嬅、吴家丽等精彩表演,使得全片成为当今香港的一面鲜活的镜面。

导演还设计了两个情节点,将影片的主题点睛。一是在惠清家附近的上环发现二战遗留的炸弹,拆弹必然,但也会引发伤害,这是一种指向历史的心理隐喻,影片的这家三人全在拆弹,在自我心中的那颗岁月的哑弹。还有就是那条被搁浅在海边的鲸鱼,这是一个现实的隐喻,爷爷与孙女大手牵小手,让鲸鱼回归大海的推力中,爷爷与儿子的隔膜在消除并化解。

除了这两场重场戏的表达外,彭浩翔还让曾志伟通过健章医生说出了一种感悟,那就是生活或许就是应该将困惑释怀、向前方所有的目的地呼吸并出发。我觉得这也是东方之珠的一种精神。当然,彭浩翔无意拍一种概念中的香港主旋律,所以他在片中以他特有的幽默在自嘲,保持着电影作者本身的思想独立。

但这不仅仅是彭浩翔想表达的全部。我最喜欢结尾处,古天乐扮演的伟滔带着自己的女儿去看自己的大海报,补习天王的海报上写着知识改变命运。改变命运的是知识,因为知识,伟滔、惠清都从渔民的后代变成了香港知识白领,但他们却陷入傲慢与偏见的自我情感困境中,有历史的更有现实的,他们的情感的苦痛命运却没因知识而改变。片尾亮出这张海报,或许更是一种嘲讽,最终让这家人走向沟通的心灵平和的还是爱的自信与自我发现,爱改变自我命运,改变这家人的命运,也成就了从海边渔火照亮都市霓虹的这颗东方之珠。

背靠内地电影大票仓,香港电影人追风北上拍各种架空现实的类型片的大潮中,这部《人间小团圆》脚踏本土、抒写人心,彭浩翔用光影情探香港,值得敬佩。

团圆读后感【篇5】

国泰,《团圆》今天开始放映,10点是第一场,竟然有这样多的人来观看,实属意外,散场时听到人们的对话,似乎是组织来看的,这年头没有单位有这样的福利,肯定是政府机构了。

有个大大的惊喜是:全片沪语台词,似乎只有主演卢燕反而上海话说得不够纯正。其他演员都是一口流利的上海话,看得非常过瘾。

这是部拍摄以老年人为核心人物的电影。讲述国民党老兵(凌峰饰)晚年回到上海探望失散数十年的旧时恋人(卢燕饰),希望带她回台湾。他的到来非但没有惊喜,反而令妻子现在的家庭产生剧烈震荡。为子女辛苦了一辈子的卢燕,既希望在人生的最后几年感受为爱情而活,又放不下有着40年恩情的丈夫。几个子女也各有自己的想法。这个上海家庭,因为一个台湾客人对团圆的向往,变得气氛紧张。最终,凌峰还是孑然一身登上了返回台湾的船。

电影的很多场景都发生在狭小的空间内,尤其是在饭桌上的对话,通过这种含蓄的方式,传达角色内心的感情。情感世界贯穿于人的一生,情感并非年轻人独有,只不过老年人有了更多的牵绊和理智,还有儿女的不理解让很多老年人无法寻求内心渴望的爱情。

这部电影有喜剧成分,有笑点,可是,也有泪点,却不是悲剧,而是深深地无奈,尤其码头送别那场戏,广播里反复播报游船就要起航,请旅客登船,而卢燕一遍一遍地诉说着:也许我们今后再也见不着了,别人我不晓得,我的眼睛湿润了。

但,这就是事实,一个很残酷的事实,台湾老兵回来寻亲,这里有着事实婚姻,哪能说走就那么容易走的呢?令我最为感动的是现任丈夫的大度和理解,毫无怨言地同意,好人啊!

看完电影,我想到的是人性的探索,和对这俩个老戏骨的演技的赞美!演得非常好,值得一看!

团圆读后感【篇6】

那些温暖的旧时光——余丽琼《团圆》读后感1000字:

《团圆》是一本写给孩子的绘本,当我读给孩子听时,读到结尾,眼泪早已湿了视线。

一本好书,本就是适合各个年龄阶段的人读的,不同年龄不同环境的人都可以读,都能读出属于自己的故事。《团圆》就属于这一类,它讲述了一个常年在外打工的父亲过年回家和家人团圆后又分离的故事。短短的几页,包含的内容却很多,有爸爸拉着红皮箱回家过年,给妈妈和我带礼物的欢乐,也有爸爸补窗户缝、贴春联、换灯泡的忙碌,更有爸爸带我在屋顶看龙灯的热闹喜悦、我们一家包硬币汤圆的感动温馨……这些平凡的生活民俗场景,配着明暗交替的绘画,给人以极大的想象空间。

读完《团圆》,小时候那些温暖的时光一下子就涌到了眼前。

我的爸爸是一名司机,每天晚上要工作到很晚才能回家。可印象中,不管多晚,妈妈做好饭都会坚持等爸爸回来一起吃。她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等你们爸爸回来咱再吃饭。说完就忙着扫地、洗衣服、纳鞋垫、织毛衣……我和弟弟妹妹就开始等爸爸回家。怎么等呢?我们仨是像三只小夜猫一样,竖着耳朵听,听大街上车的声音,判断那声音是否是爸爸车的声音。爸爸开的小货车总是“咚咚咚嘟——”,声音响亮厚重偶有间歇。

我们的对话常常是这样的:弟弟妹妹:是爸爸,爸爸的车,爸爸回来了!我:不是,这不是爸爸的车,是吧?妈妈!

果真,小货车嘟嘟嘟的声音越来越近,驶过我家门前,终于走远了……我们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注意和倾听。我、弟弟、妹妹:是爸爸的车,爸爸回来了,妈妈!妈妈微笑着,转身去厨房盛饭。我们仨便飞快地跑向院子,打开大门,向着同一个方向,在门口的暮色里翘首张望。

小货车在门口停下了,爸爸从小货车里走出来。“爸爸,爸爸,爸爸!”我们仨变成了三只小鸟,奔到爸爸怀里。爸爸牵着我们仨,笑着走进屋里。饭桌上,妈妈早已盛好饭菜,摆好桌椅,碗碟里冒出的热气,有浓浓的饭菜香,氤氲了整个屋子。

回忆涌来,又一次湿了眼眶。那些美好的时光啊,似一粒粒珍珠,回想起来,就能让过去和现在的日子闪闪发光。

《团圆》作者余丽琼说:“故事中赶回家团圆的‘爸爸’在用心一点点建立家园的完满,建立起女儿对他的重温和信赖。其实,他给孩子带来的何止是家的感觉和爱的抚慰,带来的还有投入的依恋……”

是啊,感谢余丽琼,感谢我的爸爸和妈妈。

团圆读后感【篇7】

高尔基说:“父爱是一部震撼心灵的巨著,读懂了它,你就读懂了整个人生!” 父之爱,深而沉重。关于父爱的名言不多,因为父爱是深沉凝重的,是放在心中用一生慢慢咂摸品味的,不是随便言谈的。因而,父爱——无言!

记得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是在小班,那时的我不识字只能让妈妈读给我听。每次读到结尾处我都会哭,妈妈问我为什么哭,我说我觉得很难受。妈妈又问我为什会觉得难受呢?我说因为爸爸每年只能回来一次,毛毛和妈妈好可怜。那时的我因为年幼,只能体会到这些。

时隔几年,当我拿起这书再次阅读时,我渐渐的读懂了这本书。这本书里的爸爸虽然没有说一个“爱”字。但我却从笔墨不多的故事情节中感受到爸爸那浓浓的无言的爱,从朴实平常的字里行间中找到了亲子间那深深的眷恋。

他给毛毛和妈妈买了很多的礼物,希望她们能向别人一样穿漂亮的衣服,有好玩的玩具;他放弃休息,修葺房屋,整理物件,希望她们今后的日子过得更舒服。而毛毛也从开始的拒绝——接受——不舍中,在那枚好运硬币中传递着对爸爸的爱。

我的爸爸也非常地爱我。临近暑假,天气渐渐热了起来,即使客厅的空调开着,我睡在铺有凉席的小床上还是觉得燥热无比,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于是我向爸爸提出要睡大房间。爸爸问我为什么,我理直气壮的说:“因为天热,我睡不着。”爸爸什么也没说同意了。我还主动跟爸爸约定到12号再换回去。

可是夏天气温是越来越高,到了12号晚上,天气更热了。我只好跟爸爸说“爸爸你再让我睡大房间吧。”爸爸仍然什么也没说,笑嘻嘻的答应了。我觉得很奇怪,就问爸爸:爸爸,你怎么这么厉害,你怎么这么不怕热呀。爸爸笑笑说:“我有特异功能呀。”后来妈妈悄悄告诉我,爸爸其实没有特异功能,只是希望妈妈和我能睡个好觉。床那么小,爸爸其实每天睡得都很难受的。我这才知道,爸爸为了我们做出了怎样的牺牲。

是呀,当我委屈的时候,我会想到爸爸;当我受到欺侮的时候,我会想起爸爸;当我困难的时候,我会想到爸爸,可当我舒服的时候,我想到爸爸了吗?想到这里,我的两个眼圈红了起来,泪水夺眶而出。

第二天,我就拉着妈妈到商店又买了台空调。这下,我和爸爸都能睡好觉了。

虽然我的爸爸不喜欢把“爱”说出来,但我要对爸爸大声说:爸爸,我爱你!

团圆读后感【篇8】

在《小团圆》这部自传体小说中,里面的爱情故事是以张爱玲和胡兰成的恋情为蓝本。虽然男主人公邵之雍用情不专,到处留情。但比起现实中的胡兰成,张爱玲所描写的邵之雍的形象显然要美好得多,虽然也有负面的细节描写,但毕竟仍保留了很多恋情时期的浪漫华丽。文中有这样的描述“微风中棕榈叶的手指。沙滩上的潮水,一道蜿蜒的白线往上爬,又往后退,几乎是静止的。她要它永远继续下去,让她在这金色的永生里再沉浸一会”,“她觉得过了童年就没有这样平安过。时间变得悠长,无穷无尽,是个金色的沙漠,……永生大概只能是这样”。三十年前的这段初恋,虽然最终以破裂告终,但那曾经的浪漫感觉却一直在张爱玲心中回响。

在《张爱玲私语录》中,张爱玲有很多美化恋人的言论,“所爱之人每显得比实际有深度,看对方如水面添阳光闪闪,增加了深度”,在《小团圆》中当九莉和燕山在一起,“他把头枕在她腿上,她抚摸着他的脸,不知道怎么悲从中来,觉得‘掬水月在手’,已经在指缝间流掉了”,接着九莉想到“他的眼睛有无限的深邃……也许爱一个人的时候,总觉得他神秘有深度”。九莉爱燕山,对他是一种初恋的心情,虽然她一向对漂亮的男人持怀疑的态度,最后燕山和一个小女伶雪艳秋结婚了,但九莉对这段恋情只觉得“凄迷留恋,恨不得永远逗留在这阶段”。(注:桑弧为燕山的原型,是一位导演,曾和张爱玲合作过多部电影。传说两人曾有过一段恋情。)

张爱玲将昔日的恋人,无论是胡兰成还是桑弧,都被刻画成较为深情的形象,正如她的另一情爱语录:恋爱使恋人体现崇高的人性品质,“一个人在恋爱时最能表现出天性中崇高的品质”。永远铭刻在心的是恋人留下的美好感觉。之雍的背叛令她痛不欲生,张爱玲在文中这样描述,那种好像烫伤的痛楚感觉没来由地突然袭来,像海潮般一浪接一浪,虽然并没想起之雍,但那种痛彻心肺的感觉却是她所熟悉的。张爱玲回想往日的恋情,无论经历过怎样的痛苦,在她心中爱情仍然是美好的、永不磨灭的。

那美好的初恋感觉让已届暮年的张爱玲无法忘怀。在小说结尾,她“梦见五彩片《寂寞的松林径》的背景,……青山上红棕色的小木屋,……,阳光下满地树影摇晃着,有好几个小孩在松林中出没,都是她的。之雍出现了,微笑着把她往木屋里拉。……二十年前的影片,十年前的人。她醒来快乐了很久很久。”这段爱情留给张爱玲无尽伤痛,但在她心里始终难以忘却的,还是两人共度的美好时光,和曾经的梦想——和之雍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生许多可爱的孩子。

有人说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但张爱玲并不认同,“这是一个热情的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以后还有点什么东西在。”也许还是万转千回的热情和等待,以及美好的怀念之情。《小团圆》呈现出一个作家可能提供的最大真诚,张爱玲对胡兰成的一段情,还是始终不悔、不出恶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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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读后感1000字系列8篇


书籍是我们深入认识世界的方式,读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我们收获到许多。写好读后感的关键要分辨出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明朝的读后感”,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明朝的读后感 篇1

我从小就爱听历史故事,最爱读《三国》《水浒》……它们陪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秋。如今,在众多的史书中,我最喜爱的就是《明朝那些事儿》。

它就像一个良师益友,当我因月考成功而高兴时,它用朱元璋的骄傲败兵为我敲响了警钟;当我因一些小事烦恼时,它用蕃阳湖之战激励我;当我屡屡失败,信心骤减时,它用朱棣的靖难之战鼓舞我。我喜欢这本书,不单单喜欢其中那曲折的故事,它的文采也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作者把深奥的历史变成了充满活力和生机的札记,并以现代的观点写出很有意思而又恰当的例子,贴近生活,让人产生遐想,使读者迫切地想一遍一遍地品读。

从朱元璋打定远到击败陈友谅,从朱棣出生到靖难之役,作者当年明月以轻松幽默的笔法,把呆板的历史刻画得栩栩如生,将历史还原得清晰深刻,让我们一目了然。我不禁感叹:历史原来可以如此精彩!

读史可明理,这句话真是千锤百炼的真理。唐太宗李世民曾说过:“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历史反映的是昨天,而能成为今天和明天的借鉴。所以我们需要用历史激励、警醒并升华自己,为美好的明天做准备,这样才能成为真正成功的人!

明朝的读后感 篇2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明朝那些事儿》是一套大书,也是一个瑰丽的传奇。多少豪情壮志相见其中,多少生死离愁湮于其中。布帛菽粟,生老病死,悲欢离合,喜怒哀乐,古人原无异于今人。无数英雄灿若星辰,无论你是奸雄还是英雄,或者是枭雄,不管是武功盖世,还是谋略过人,又或是文武双全,都在大明史上画上灿烂的一笔。

今惜,大明276年历史,那个风起云涌的年代已经成了百年往事。然而,在这漫长的岁月长河中,那个时代的兵戈铁马铿锵在耳,刘基应天决断的吼声在耳,王阳明龙场悟道的笑声在耳

今朝,我们沉浸于纸乱金迷之中,岁月如斯,在历史的沉淀里,该如何笃定最初的信念?在曾经的青山脚下,夕阳红似火的情景却大相径庭了。

Side。1朱元璋

大明王朝的一切事情都由1328年的晚上开始,这一年,就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出生年。待他17岁的时候,元朝像一只苟延残喘的骆驼,等待着它生命中的最后一根稻草。上天打算抛弃元,还为它写好了墓志铭: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天灾人祸使十七岁的朱元璋,眼睁睁地看着父母兄弟一个个饿死,霸道的地主却连一块安葬他父母的地都不给。他不明白,自己的父母在土地上干了一辈子的活,为什么连入土为安都做不到?地主什么都不干却衣食无忧,为什么?

在绝望中,他稚嫩的心灵逐渐开始冰冷,他明白,这世上没有人能救他,除了他自己。复仇的火焰开始在他心中燃烧,痛失亲人的悲苦,促使他从脆弱转向坚强。他开始武装自己,从一个只能无助地看着父母死去的孩子,变成了一个武装到心灵的战士。1352年,他因卜逃卜守则不吉,将就凶而不妨去投军参加造反。

唐朝的黄巢落榜后,在长安城门前作《咏菊》: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时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数年后,他带着十万大军打进长安。

而朱元璋在濠州城门前亦作《菊花诗》:百花发时我不发,我若发时都吓杀。要与西风战一场,遍身穿就黄金甲。几年后,他在鄱阳湖大败陈友谅,为一统天下铲除了最大的敌人。之后又在平江以8个月时间消灭了张士诚,做到了杀尽江南百万兵,腰间宝剑血犹腥!最后消灭元朝驱除胡虏,恢复中华,立纲陈纪,救济思敏。

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我本淮右布衣,天下于我何加焉?他纵马奔驰,锦绣山川在他身后,江河大地被他踩在脚下。

做人如此,此生足矣,足矣!

Side。2杨继盛

杨继盛,嘉靖年间的一个芝麻大的小官,无权无势,却向当时位高权重的严嵩发起弹劾:臣孤直罪臣杨继盛,请以嵩十大罪为陛下陈之!虽然当时弹劾严嵩的人也很多,但弹完之后该干嘛还是去干嘛。而杨继盛与他们不同,大明官员数不胜数,唯一敢与权倾天下的严嵩玩命的,就只有他和徐阶了。

杨继盛上死劾弹章没几天,他就被捕入狱了,狱中的他受尽严刑拷打,仍不屈服。因为他就是奔着死来的,他不受严嵩的收买,不听朋友的劝告,明知毫无胜算的希望,却依然押上自己的一切,以死罪弹劾严嵩,因为他的目的很明确以死报国。

杨继盛在狱中被打断腿后,曾向一位看守索要一盏油灯,之后这位看守便见到了让他永生难忘的一幕:杨继盛拿着一块碗的碎片,刮自己腿上的烂肉。看守呆了,他不敢相信,眼前这个人没有锋利的手术刀,没有咬嘴的毛巾,没有麻药,只凭一块并不锋利的碎片做手术

后来的杨继盛枉死狱中,也为徐阶争得了时间,让严嵩露出了破绽,最后得以发动致命一击。他虽然只是个芝麻大的官,却在史书中留下了浓重的一笔,让自己的生命之花绽放到极致。他用自己平凡的人生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他明明知道不能成功,明明知道必死无疑,却依然慷慨而行。在一些人眼里,这是一种愚蠢的行为,在西方人眼中,这是一种不可思议的违反逻辑的行为。但是在中国的古老哲学中,这行为有一个恰如其当的名字: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我相信,这正是中华这个伟大民族的魂魄,这个伟大民族的魅力所在。

Side。3孙承宗

夫攻不足者守有余,度彼之才,恢复固未易言,令专任之,犹足以慎固封守。这句话,来自一个人的传记,它的大致意思是:以此人的才能,恢复失去的江山,未必容易,但是如果信任他,将权利交给他,稳定固守现有的国土,是可以的。这是一个无上的评价。因为这句话出自《明史》,说这话的,是清代史官。它隐含的意思是:如果这个人没死,大清是无法取得天下的。捧着清朝的饭碗说这话,是要掉脑袋的,但是他们不仅说了,还写了下来,而且没有一个人因此被送上刑场。因为这是铁一般的事实,清朝人无法否认。

这个人叫孙承宗,明末最伟大的战略家,努尔哈赤父子的克星,京城的守护者,举世无双,独一无二。在获得上述头衔之前,他不过是一个xx没考上举人的落魄秀才。

他在16xx的时候,42岁,又踏上了前往京城的路,他的目标,是科举。经过几十年的风风雨雨,他决定放弃自己舒适的教师生活,他决定以身许国。于是在几十年吊儿郎当的生活后,他打算认真考一次。

这一认真,他就考了第二,全国第二。换句话说,他是榜眼。xx后,他成了太子的老师,并教起了朱由校(天启皇帝)。之后在王在晋的错误里,他发现了一个人才袁崇焕。孙承宗在宁远,把筑城的重任交给袁崇焕,自己还开发了一项军事策略以辽人守辽土,辽东人民的仇恨会成为战胜敌人的主力。这也是后来关宁铁骑无敌于天下骑兵的基础。之后和袁崇焕一起修筑了宁锦防线,令努尔哈赤父子两人头疼了很久。

心血、才华、战略、人才,这位举世无双的天才,奉献了自己所有的一切。他终究把报国誓言,进行到了人生最后一刻。

小县城高阳失陷之前,城内没有守军,没有粮草,孙承宗带着全家二十多口人,上城墙坚守,城中数千百姓在其感召之下,无一人逃亡,积极迎敌。几天后,高阳失守,孙承宗被俘。清军给了他自尽的权利。孙承宗接受了敌人的敬意,向北方叩头,然后,自尽而死。

有些人说他死心眼,但是,这就是气节。《中庸》有云:国有道,不变塞焉,国无道,至死不变。无论这个世界多么混乱,坚持自己的信念。

我钦佩这样的人。

尾声

《明朝那些事儿》讲了很多东西,王朝兴衰、王权富贵、风雨变幻但都是过去,几百年的历史,在书上不过是一张纸的距离。朱元璋前一页还在草地上看夕阳,下一页就驾崩了。百年皇图大业,过眼云烟耳!看看明朝,现在已经成了地上的一缕黄土。有些人说,时间可以磨灭一切,我认为不然,500年过去了,时间确实可以磨灭太多,但真正可贵的品质仍然留在世界上。凡事离不开命运,但是我们要做的,不是向命运低头。而是坚持自己的信念、道德、以及底线,不枉活于这世间。像书里的话:成功只有一个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

读明史,即怀古,又见朝。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明朝的读后感 篇3

纵欲时代:大明朝的另类史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几千年来,中国社会是一个流氓社会,而明朝则是流氓的集大成者,地地道道自上而下、彻头彻尾的流氓社会!最早在天涯社区看到“赫连勃勃大王”这样的网名,甚为震撼——居然能从千年坟茔里掘出这样美如冠玉而又冷酷血腥的名字,足见其渊博与狂狷!又见赫连勃勃大王说“王莽是个大改革家,书呆子,又是个大演员”,血菊花再次感慨:在这个人云亦云、糊涂混沌的氛围里毕竟还有精英!从《华丽血时代》、《帝国的正午》、《刀锋上的文明》,经历了《帝国如风》,再到眼前的《纵欲时代》,赫大王自己所谓的另类历史并不另类,只不过是对牵强附会、刻板愚民的阶级史观及其教科书的颠覆,是对真实的还原,以至于那些长期以来被愚弄至深的人们感到非常的新奇和陌生。蒙元野蛮,七匠八娼、九儒十丐,朱元璋复汉人正朔,儒士们欣喜地走进了新时代,以为大可扬眉吐气!谁知太祖爷大兴文字狱,把元末明初的文人祸害得十死八九,粗通文墨的小老粗比不通文墨的大老粗更坏,咬文嚼字近乎变态,以无厘头杀各州郡数百高级知识分子。朱元璋设“锦衣卫”,布置“检校”于各级部门,大行特务政治,破“刑不上大夫”古制,大兴廷杖之风,摧残士气。朱元璋暴戾无情、阴骘沉猜,诛杀功臣、文人,开了以特务监视百官、禁锢百姓的先河,其手段不断被后代、后世发扬光大。文臣、儒士再无尊严,不但随时会被皇帝当众廷杖,更甚者几百大臣被太监戴枷罚跪至有渴死者。几百年后那些戴高帽、挂木牌右派“臭老九”及其家人受尽肉体、精神折磨也是有历史源源的,更可笑那些高喊口号、挥舞大棒的红专分子绝然想不到自己祖师爷竟然是自己要打倒的封建代表王振、刘谨、魏忠贤这样没鸡鸡没胡子不男不女的东西!大明朝自太祖立国之日起就充满了阴鸷戾气,失去了汉唐的雄武、两宋的和煦,“道德感被从社会人群中抽离几尽”。清承明制,对中华核心价值的腐蚀和民族精神的摧残从制度上讲实际肇始于明朝,随后的500年里,这种慢火煎鱼式精神圈囿的窒息氛围不断被强……

明朝的读后感 篇4

我不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常常读着读着就合上了那疲惫不堪的双眼。但《明朝那些事儿》却不同于其他的书,它用有趣的言语便可将读者带入那个充满传奇的年代。

我向来喜欢听别人讲历史故事,却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一个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并加入小说笔法的这样一部有趣的书。这一系列的事件和人物都精彩无比,令人目不暇接、欲罢不能。

这部书中,我最喜欢的是朱棣。也许,他不是一个好人,但他的的确确是一个好皇帝。自古以来,皇帝这个位置就被无数的人垂涎,更何况这个出身于皇室,却又被侄子夺取皇位的人。虽然他造反谋得的这个皇位,把自己的侄子赶了下去,但他却不负众望,富了国强了兵。

《永乐大典》这部光耀后世的书,要想修好并不是一件易事。但他却修得如此完美,没有强盛的国力是不能完成的。然而,朱棣有这个能力。也正是因为他的支持,我们如今才会看到这不朽的巨著。

当然,他做的事不止这一个,还有很多。其中对我们影响深远的便是迁都。这无疑是一件很耗费人力、财力以及精力的事。当时,大臣们都是持反对意见的,但朱棣下定了主意,是不会轻易改变的。如果当时他没有这个决心,也许现在的北方,放眼望去,尽是荒凉,黄沙满天飞的景象。也正是因为迁都,才有了故宫等著名建筑物,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瑰宝,也是我们每个中国人的骄傲。无可否认,这是朱棣的功绩。

我想,如果就这样让我说下去是说不完的。朱棣是一个在征途中出生的皇帝,他喜爱战争和打仗,这也注定了他要在征途中结束他的一生。终于,在远征途中,那个经历了无数风波的传奇帝王找到了自己的归宿,获得了永久的安宁。我不会判断一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因为,在不同的人眼里,他的形象各不相同,或好或坏,但我可以肯定,他绝对是一个好皇帝。

以历史为鉴,我们的国家更繁荣;以人物为鉴,我们自己会收获颇丰。所以,读一读《明朝那些事儿》吧,和明朝的每一位皇帝,每一个传奇人物对话(当然,要和朱棣聊聊),丰富自己的知识。也不枉历史从我身边走过,我不曾辜负。

明朝的读后感 篇5

看过明朝那些事这本书以后,最让我敬佩的莫过于于谦了。于谦在二十三岁就已经中了举人。到了1430年,三十二岁的他已经位居三品,副部级。这在当时实在不能不说是个奇迹。在北京保卫战中,于谦的那种不成功便成仁的勇气让我敬佩的五体投地。要是没有他,我们不仅会失去京城,还会失去一个能和汉唐相比的强大帝国。于谦的`那种的敢为人之所不敢为,敢当人之所不敢当的精神实不逊色于文天祥呀。

在生活中,像于谦这样的人也不少,就说在地震时发生的一件事吧。大部分主治医生都去支援灾区去了,这时,一所医院里送来了一个车祸中的重伤者,医院中的实习医师总不能见死不救吧。不治,伤者一定会死亡;治,伤者还会有几分生还的希望。在此紧急关头,有位实习医师勇敢地站了出来,担着宁愿自己受处分的担子也要搏一搏。

虽然我们身处和平时代,但我们也应该学习于谦那种力挽狂澜的精神。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称之为英雄。我们这些普通人,在生活中也应该像他一样敢于承担,临危不惧。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在遇到挫折时敢于面对,不临阵逃脱。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成就一番事业,成就自己有价值的人生。

明朝的读后感 篇6

听说,人的一生会长大三次第一次是在发现自己不是世界中心的时候。第二次是在发现自己即使再怎么努力,终究还是无能为力的时候。第三次是在发现明知道有些事情可能会无能为力,但还是会努力争取的时候。

《明朝那些事儿》中,明朝最后一个皇帝,最勤政的崇祯,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第三次长大的含义。“最后”这个词,是多么的悲凉。最后一位皇帝,就是亡国之君。正是因为亡国之君,一个王朝才会覆灭。明朝是一个神奇的朝代,万历沉迷丹药;嘉靖久不上朝;天启专研木工;偏偏崇祯最为勤政,却无奈是亡国之君。

崇祯“尽到了一个皇帝的义务,却没有享受到皇帝的权利”。从登基起,他便每天勤于政务,杀奸宦,抗辽金,平叛乱,他一直在为挽救这个岌岌可危的王朝而竭尽全力着。他是一个极为精明的政治家,优秀的帝王,否则,怎能刚登基便打败了权倾朝野的魏忠贤?怎能一次次延长着这衰微王朝的寿命?

想一想崇祯当年的处境,就能感受到他内心的悲凉。山河破败,内忧外患,气数已尽……但是,他却不能像失意的文人一样隐居山林,也不能像徐霞客一样游遍祖国、寄情山水,更不能像普通的官员一样小富即安,他只能去努力争取,去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哪怕,他明知败局已定!

明朝是一个人才辈出的传奇朝代,朱元璋军事奇才、建立大明帝国,朱棣征战四方、豪气冲天,张居正十年首辅、千古名相。而我,偏偏对于崇祯这位屡战屡败的落魄皇帝,心生敬意!

他的一生,虽然失败,却敢于直面最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是当之无愧的真正的勇士!虽败犹荣!

而今,刚刚走出象牙塔的我们,最缺乏的也许就是这样一种奋力拼搏、不怕失败的勇气吧!

90后的我们,出生在新中国最好的时代,生活上的衣食无忧,学习上的顺风顺水,人生中的一路坦途,都让我们习惯了去享受成功,习惯了去迎接胜利,也习惯了去选择风险低、回报高的速成道路,却少了一份“纵然可能无能为力,可我偏要努力争取”的倔强和坚持。读后感入职至今,感触最深的时刻,是在入职集训时集体挑战的“生命动力环”项目。70多名新员工,在教官的指挥下,围坐成一个圆圈,每个人都全力向后拽紧绳子,本来柔软的麻绳瞬间成为了钢铁般坚硬的“大铁环”,大家齐心协力同时按照上下左右的节奏同步摆动,开启了最大规模的一次团队合作。

七月流火,烈日当头,“生命动力环”训练时做到100次的时候,大家就已经胳膊酸痛、汗流浃背、口干舌燥了,大家也很“稳妥”地为自己设定了800次的目标。

然而,真正挑战的时候,在教官和左老师的鼓励下,大家纵然心理没底,却仍然“努力争取了”一次,最终达成了200次这个震撼了在场所有人的最终目标。

知其不可而为之,做好失败准备偏偏又抵达成功彼岸的那一刻,所有人都被感动了。决定挑战200次目标那一刻,无论成败如何,所有人就已经成为了真正的勇士!思绪飘回,翻到《明朝那些事儿》的最后一页,读到篇尾那首诗的最后一句:相信未来,热爱生命。结束了吗?结束了。真的结束了吗?没有。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将用自己的方式,度过今后独一无二的人生。

明朝的读后感 篇7

像往常一样,今年的清明节我们全家仍旧一起去野外踏青,谁也不缺席,我和爷爷还特地提早了一个小时到达墓地那边。

跟往常不一样的是,天空中下起了淅沥沥的小雨,滴答滴答的,把本就坎坷的泥泞小路摧残得不堪入眼,好不容易像走钢丝一样到达目的地,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却是一大片杂草,覆盖了许多墓碑,于是堂哥用锄头开辟出一条小路来,我们便沿着小路走近墓碑,寻了个地方放下祭品,然后稍作休息。我登上山头,向远处眺望,只见方圆几里都是密密麻麻的人群,鞭炮声此起彼伏,打破了以往的宁静,阵阵的浓烟笼罩着整个天空,放眼望去,天与云与山,构成了一幅别样的景色。一阵风吹过,夹杂着刺鼻的烟味,还带来了远处飘荡着的几张墓纸。按往常一样,全家人一到齐,便分工合作—小孩子撒墓纸,青少年“顺碑”,妇女们摆祭品,老年人则坐在一起闲聊。等一切准备就绪,便上香祭拜祖先。弟弟妹妹争先恐后地爬上山顶,将手里的墓纸撒向天空,随着风传达我们的悼念。我和堂哥们则挥动毛笔描摹碑上的字,堂哥告诉我们“顺碑”是很讲究的事,蘸的红墨水不能多也不能少,描摹时要照着它的笔顺,不然的话描出来的字就不漂亮。我吸取堂哥的经验,保持姿势,小心翼翼地描摹,虽然有时手会不由自主的抖动起来,但终究还是完成得很圆满。完成后,我们便开始祭拜祖先,只见婶婶的嘴里念念有词,父亲和伯伯们诚心地鞠躬,弟弟妹妹也模仿着他们,逗得我们哈哈大笑。上完香,堂兄点燃鞭炮,顿时一阵震耳欲聋的响声,又一次地撕破了当时的寂静。

一系列工作完成后,我们便偷闲地坐在一旁,周围的鞭炮声交织成一片罗网,好像伸手就能触摸到,我的心情不禁烦闷起来,再看看周围,来扫墓的大多都是中年人和小孩子,而年轻的人却在旁边玩起手机,人们把自己吃完的包装袋随手乱扔,破坏了原来那番别样的景象。看到这满山遍野的垃圾,我们失去了在这里欣赏景色的闲情逸致,坐了一会儿,便动身回家,只留下这空旷的山在鞭炮的硝烟中喘息……

明朝的读后感 篇8

高考结束,在书店里看到这样的描述不禁一阵惊奇,从未见过哪本历史题材的书是以这样的方式来介绍人物的,于是便往下读了开来。这一下不得了,坐在书店里一口气从朱重八读到了朱老四登上皇位。到现在,前三部书都已经读三遍了,每每读来,总有余思绕梁,回味不绝之感。

文章夹叙夹议,又带描述与品评。语言轻松诙谐,但给读者的不仅是捧腹,还有苦思与慨叹。同样为历史性的文章,比之养在深闺人不识的大部头著作,更能激起大众对历史的兴趣。读过文章,俯首细思,不仅感叹于书作者当年明月文笔之老练,更为由作者描述出的六百年激荡风云喟叹。

书中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古代的政治制度——以拔河的比喻描述皇权与相权的矛盾;以喜剧的方式介绍历史时局——成化年间妖风阵阵,后派,春派,监派,仙派,混派鼎力江湖;以戏剧的介绍历史大事——土木之变,刘瑾之死……从王守仁的“心学”经历中你可以知道为什么打败太平洋舰队的东乡平八郎“一生俯首拜阳明”;见识过了朱棣的造反和戚继光的抗倭,你会了解到什么是“合正而击奇”什么是“五华阵”“鸳鸯阵”……

作为学历史的学生,其实更看重于读书之后对历史的思考。毕竟当年明月并非以历史为专业,我们没必要把此书当历史教材来读,其内容与实测不符之处也是有的。比如作者说朱重八是可以叫做朱八八的,但史册载“重”只是朱元璋的辈分,正如在下之“循”字。读过了《明朝的那些事》,与自己所学的知识相应煊煊,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有幸出入历史,实在是人生一大快事。

历史是一个包罗万象的自由世界,它不像文学那样只是虚构和想象,或者蹭着现实的地皮打滚,可爱而不可信。历史中的人物各具特点,因为他们曾经和我们一样活生生地站在这片土地上。不管男女老少,尊卑贵贱,美丑善恶,你可以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你可以揭露他的隐私,审视他的灵魂;你可以评价他的优劣,纵论他的得失……做这些还不用担心他们骂你娘、告你的状。历史中的各类事件首尾具备,因为他们是曾经的事实,就像你昨天早上吃了俩馒头一样实在。

所有事件,无论纵横捭阖,刀光剑影,慷慨激昂,恩怨纠缠,你都可以相逢一笑。回首千年,在历史中,你可以纵览始末,明察秋毫,可以凭吊兴旺,指点功过,还不必担心招惹横祸。任何读史学史治史的人,既可以和历史的人事保持理性的距离,又可以对其人事倾注感情;既可以像外科医生面对手术那样冷静理智,又可以像当事者面对亲仇病死那样爱憎歌哭。

出入历史的人不会感到孤独,历史里有那么多的人,可以为楷模、朋友、知音、同道、邻居,为点头之交、为陌路之人、为竞争对手、为假想敌人;历史里有那么多的事可以去牵肠挂肚、大惑不解、猜度琢磨、冷眼旁观,去审视度势、去设身处地、去把握,领悟、咀嚼、回味,去举一反三。

在这里,我们可以读遍历代国家的盛衰兴亡,阅尽无数人的生死荣辱,看贯无尽事件的血雨腥风。最后,我们可以得到一种理智、彻悟、淡定、通达。

老子读后感范文1000字(系列8篇)


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观点与看法,这时就有必须要写读后感了!那么作品读后感从什么角度写才恰当呢?编辑现在向你推荐老子读后感范文,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老子读后感范文【篇1】

记得第一次知道老子这个人还是从初中历史课上知道的,当时只知道他是个道士,或者认为他是个得到神仙,后来我才知道自己误解了,我开始从多种情况下去了解他。以前我们学习从不教老子,只是背了一些他的名句,对他的著作还是知之甚少,现在有好几门课老师都经常讲到老子,并强调它的博大精深,我越发有了兴趣而且我也发现了它的思想太有道理了。于是我特地去了趟书店买了一本老子,带着注释我努力地看完了,觉得老子太牛了,老子真是一本充满人生哲理的著作,有点相遇恨晚的感觉。下面我就稍微写下自己对老子中的一些道理的感悟。

老子认为刻意做一件事情,往往会陷入其中,纠缠细节长时间没有进步,而且欲望越强可能越是事倍功半;相反高手往往无为而无不为,一切皆会顺理成章,自然而然的到来。他说:“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正是要求我们要顺势而为不要逆势而动,同时有些事要亲身去做而不只是说教。“善上若水”是老子非常经典的话,这句话的意思是:好的人,品行应该像水一样谦卑。换句话说,水往低处流,滋养万物而从不与人争高下;对于我们人而言,就是说我们应该像水一样谦卑不争。善上若水其实是一种做人的道理,过去实用今天依然很重要,水是纯洁的,我们的心应该像水一样明镜。不仅如此,我们还要有广阔的胸怀:“江海之所以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成百谷王。”谦虚对一个人的确很重要,一个扩大的胸怀更能有助于个人的发展,正是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现在人们很是缺乏诚信,是谁的原因呢?是我们自己。老子说的好:“信不足焉,有不信焉。”如果我对你不诚信,你会对我诚信吗?当然不会,诚信是双方的事,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好自己。言必信,行必果,只有诚实守信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与信任。商鞅变法为什么能够取得成功,原因也在于商鞅的诚信获得了百姓的赞同。此外老子还说:“善人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这也是讲为人处事的,还是强调人应该诚信,不管别人怎么待你,你都要善待他,别人就会感受到你的真诚,这样人与人之间就能和谐相处。“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是老子三十三章里的名句,这句话我小时候就知道了,然而却理解甚少,并且我发现自己不仅了解不了别人,反而越来越了解不了自己,当然可能由于生活得茫然让人被外界诱惑迷失了自己,很多人都有我这样的感觉,想去弄明白自己却冷静不下来。这句话强调人贵有自知之明,要经常自省,战胜自我才能成为强者。老子的话很是值得我深省。

我们常常会抱怨这抱怨那,为什么我们会有那么多的坏脾气,说白了我们还是不能坦然面对生活中的种种。老子就说:“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告诉我们乐极生悲,否极泰来,高兴的时候不要得意忘形,失意痛苦的时候也不要垂头丧气抱怨命运不公。生活就是喜忧参半,才那般丰富多彩,有成语说得好:“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好高骛远是对我们大学生的形容,我们都觉得自己是做大事的人,那些小事和我们没有关系,其实不然,不做小事怎么能做大事,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老子有言:“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可是我还是发现大家都不喜欢做小事,比如不随地吐痰,不随口污秽……,而且我自己也是这样,是我不想做嘛,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麻木了,无所谓了,这是怎么回事呢?我想我们应该回归到老子,静下来听听老子的话:“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此外,不仅要从小事做起,打好基础,一步一步的,还要:“慎始慎中,则无败事。”

一个人要成功,一定要克服“自见,自是,自伐,自矜”这四种坏毛病,成就再大也要淡定低调。老子说:“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意思是踮起脚无法久站,迈开大步想走得快的人难以远行;好出风头的人名声不大,自以为是的人声誉不高;自我炫耀的人难有成效,自我膨胀的人不能长久。王羲之的三个儿子的故事最能说明这一点。就说一天王羲之带着三个儿子徽之,操之,献之一起去拜访谢安。席间,徽之,操之高谈阔论,滔滔不绝地议论时事,臧否人物,而献之只是寒暄几句,就静静地倾听父兄和谢安的谈话。四人走后,有人问谢安:“王羲之的三位公子谁更优秀?”谢安说:“最小的献之最好。”客人问:“为什么?”谢安说:“易经里说‘善良的人话少,浮躁的人话多。’由这两句话就可以推知。”后来,王献之果然在兄弟中出类拔萃,成为大书法家,与父亲羲之并称“二王”。这也验证了老子的话:“知者不言,言者不知。”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会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有很多梦想,并为之奋斗着,有时是为了自己,有时是为了别人。然而社会确实很是复杂,并不像我们想的那么美好,我们会被各种各样的色彩伤害,被各种各样的虚假诱惑,而有时我们有强迫自己做自己不喜欢的事,被物欲所支配,失去自己本来的面目。但是我们依旧可能纸醉金迷,依旧违背意愿,违背自然规律,让自己活得很累,虽然有的时候是迫不得已。在老子思想中,他宣扬:“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希望人类坚守自然本性,减少私心和欲望,这一点对于我们俗尘中人可能很难做到,欲望是个魔鬼,只有我们看破世界也许才能遏止。他还说:“知常容,蓉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其实就是宣扬一种包容一切公正无私,合于自然合于道的思想。换句话讲就是:“一个人如果心中只有自己一定会被生活所累,被名利所累;反之,若能顺应自然,包容一切,就会收获更多的快乐。”还有:“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也是这样的一种思想,要求人消除各种杂念,用空明澄净的心灵去感受自然规律。在老子的思想中有一条最明显的是认为人应当追求简单朴素的生活,不能纵情于声色,被物欲所支配,失去作为人的真正意义。

以上我通过老子的思想对做人的谦卑,诚信,自我了解,心态和做事的态度,注意的毛病以及生活态度上做了简单的阐述,总体上让我感觉自己的语言苍白无力,老子的思想真是太精辟了。

关于老子的思想真是太多了,

涉及各个方面,读第一遍可能还会有很多疑惑,甚至是费解,但仔细阅读并认真思考一下,会发现他的话句句经典句句有理,而且拿他的思想与我们现在的生活情况对应一下,确实是有莫大帮助,看了也是受益匪浅。然而老子对我确实有些难度,可能是我入世不深,故了解的层次很浅,所以只能略述感受,不能尽言,实在有些遗憾,寄下次再读时会有更深的感受。

老子读后感范文【篇2】

余式散文的风格,一如既往的让人读起来欲罢不能。读过余秋雨先生笔下的中华文化,可谓是如痴如醉,再次感受现代艺术下的古代文化,其著作《老子通释》又给我带来别番韵味。

被称为生命之书的《道德经》,余秋雨《老子通释》用现代文还原其风采

《老子》、《周易》这些书,堪称是中华文化的思维起点,是古代文化的精华,但是对于当代人来说,面对距今已经两千五百多年的《道德经》,那时的语言文字和社会背景已经发生了太大变化,当我们面对那些难懂的古文字时,难免会被吓退。把深奥的古文,用浅显易懂的话语讲述给你听,《老子通释》就是这样一本书。

《道德经》的历代注解者也有很多,如韩非子,苏辙等等。在《老子通释》一书中,余先生融合讲解、翻译、注释于一体,以通达畅快的余式散文方式,对道德经加于解读。有读者表示,余先生的这本新作,是为现代人量身打造的《道德经》读本。

读完这本书,其内容的确令我震撼不已,但读完最大的一个感受还是理解中华古代文化的过程,第一次以一种最舒适,最易懂的方式走进古代文化,体会中华文化的魅力,在我看来,《老子通释》或许是余秋雨为现代人认识古代文化提供的一种捷径。

“这就像天天喝长江水,总要渡一次长江;天天看昆仑山,总要上一次昆仑。”

保持学术上的高度严谨,尽力逼近原文的旨意;呼应《老子》原文哲理散文诗的文学魅力,发挥现代散文在语言节奏上的美学功能;洗去迂腐缠绕的研究风习,使广大读者都能爽利接受。以上是余秋雨先生作此书所遵循的三个原则。他毕生致力于阐述中华文化,为了作此书,前前后后花了近三十年的时间做准备,这是一种态度,更像是一种情结。

在余秋雨先生的指引下,重读《道德经》,感受它独特的魅力,它说尽了做人和成事的秘密;两千五百年来,无数优秀的人为它着迷;无论是面对人生困境,还是思考社会,它都会让你找到豁然开朗的答案。

艺术,同样也是一种文化,在古代文化的知识海洋里,汲取文化的力量,感受不同文化之间的联系与奥秘,这是一种多么奇妙的经历啊!我相信,翻开这本书,我们都可以开启一次美好的阅读与思考体验。

老子读后感范文【篇3】

今年春,忘了是几月几日,先生拿出三个紫砂杯,让我从中选一个,说是在文化城那边买的。我一眼看上其中一个上有“修心养性”字样的杯,盖上还有一个小“太极”。由喜读《道德经》到偏爱与“道”有关的书和物,这就是“爱屋及乌”吧。

《老子》第二十八章我觉得对“修心养性”是有帮助的,他教人顺乎自然、安守清静、无为、不争之心、为天下式。二十八章曰: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

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

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不割。

如要解释这段话,就是说:

知道要用雄(刚强)的手段保护自己,可却不与人争雄,反而甘心守雌(柔顺),这样,就会如天下溪流归注,得到天下人的归服,最高的不变的德不离散,他更能回返原有的童心(赤子心),达到纯真的境界。所以有“小儿是神的肯定”之说。

知道要显露表现自己,使人知道自己光明的一面,却不与人争表现,而甘愿隐伏,甘居黑暗。这样的人能成为天下人的榜样和典范,其最高的不变的德不会出差错和过失,而能返朴归真,回归于纯天然而与道合一(无极乃太极之母)。

知道光荣和富贵的一面,却不与人争光荣与富贵,而甘居耻辱和平常。这样的人心胸开阔,得天下人的归服,其最高的不变的德是充足的,更能复归于万物的本来,朴是至真至纯的。

朴被破坏,朴散成为具体的器物。圣人在朴被破坏的基础上,以浑朴的原则建立管理和领导,所以,善治和完美的管理是顺天道,使万物各遂其性而行,也就是依从无为而无不为。

老子主张顺乎自然,一切不要勉强。人工有损自然,因为天地也是受大自然的驱迫,而不自主的在那里不停的工作。大自然是什么?便是万能的天道。所以人当服从天道,不能自作主张。庄子说:“吾在天地间,犹小石小木之在大山也!”也就是看到人与自然的关系。

老子主张清静无为为人道之极轨,守不争之德,守住清静、柔弱、抱一、寡欲之心,遵循自然、玄妙的法则修行。我们凡人如照此修心养性,对身心健康是大有好处的。

今天中午听一位医生谈某文章上说,把病人分两组:一组服药,一组学《道德经》,几个月后,学《道德径》这组的疗效好过另一组;我想,这可能就是人们说的,心病(烦恼心)还需心药治。人回归于自然之心,也就无所谓心病了;这也就是佛法讲的清净无染之本性,本性清净无染,何来心病?

老子读后感范文【篇4】

是谁在数千年的历史中悠悠地述说着亘古的智慧?是谁在漫漫的岁月轮回里传递着不变的真理?是谁只留下五千言却给人类带来了无限的哲思?是他,哲学的圣者,生活的智者——老子。他就如一颗璀璨而又古老的恒星,散发出神圣的光芒,透过数千年的时光,照耀在宇宙深处的每一个角落。

老子具有非同一般的智慧,那一双犀利的明眸洞穿了人世间的是是非非,渴望着宁静与恬适的生存方式,力图避开现实的纷纷扰扰,追求那一份纯真的心灵自由,这种超乎其然的生活态度,为后人指明了一条新路,令人神往,令人渴望。倚栏轩文学网

他的思想,他的哲学,总与‘道’息息相关。道是万物的本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通过一个‘道’字把自然创造的根源归于自然本身,从而否定了一切唯心论和宗教主义。在我看来,道的内涵就是一种客观规律,看不见,摸不着,而世间的每个细微之处都存在着道的本真。做人之道,为学之道,谋事之道,道道相关,处处都是智慧,都需要我们去发现和领悟。每个人都必须生活,做人为学谋事之道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颇为重要,道德有无,道德高低,决定着你做人做事做学问的方式和成效。《老子》教我们的是修身之法,以来提高精神境界,让我们学会生活。每个人都渴望着自由与快乐,而烦恼无处不在,坎坷接踵而至,若要从中解脱,主动权在自己手上。“有勇气去改变能改变的,有肚量去接受不能改变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只有这样,方可身心自由,才能有更好的心态去面对生活。

老子读后感范文【篇5】

今天我在龙应台的《目送》里读到了一篇很好的文章,文章的名字叫做《老子》,这篇文章其实主要不是讲述老子生平事迹的文章,而是主要描述龙应台和她儿子的对话。身在中国的龙应台接到了德国儿子的远洋电话,电话里儿子问她老子有什么故事,龙应台给他讲解了《道德经》里的名句。儿子懂了句子的大意后开始“以其人之道换其人之身”。

儿子开始反问妈妈,“喝牛奶了没有,今天你刷牙了吗?功课做了吗?有没有吃维他命?没交什么坏朋友吧?”儿子这么问的缘故是想让作者明白他已经不是一个小孩子了,这些问题对于他来说比较幼稚。而且他不喜欢作者再交他的乳名。作者之后答应儿子会改正这些“错误”。我想挂断了电话的作者一定特别落寞了。

看到了作者略带落寞的文字,我竟也想到了我和我的妈妈。妈妈也像别人家的妈妈一样,喜欢各种唠叨重复,一个问题有时候一天会强调很多遍。每天早晨的话语都差不多,催我起床,督促我把被子叠好,让我刷仔细牙,出门的时候要结伴,不和陌生人说话,上课要多回答问题,放学别到处乱跑早点回家,回家先写作业。从小到大,妈妈不知道说过了多少句类似的话语,以前的我有时候也不服气,总觉得妈妈把我当成小朋友,总是不放心我一个人的独立能力,后来才懂得那是父母对自己的关心,他们总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康快乐地长大,他们知道怎样叮嘱我才能让我更好。

其实,当父母的都挺辛苦的,我慢慢地学会了不再抱怨父母唠叨,而是体谅他们的苦心了。当他们再次叮嘱的时候,我会对他们微笑,说一声:“我知道了”。

老子读后感范文【篇6】

以前读书的时候有翻过《老子》,没有深读,感觉它是用来背诵,以便和朋友交流时冒出几句里面的章节,显得挺有内涵。挺有幸在我对人生家庭开始有些体验和感悟的时候,可以再读《老子》。感恩关老师和其他老师共同举办这样的读书会,利益大家。

下面我对自己感受最深的两点做个表述:

首先道和德的关系。我理解的德就是道德规范还有自己为人处事的准则。听关老师讲解后明白,原来古人说的德是“道”赋予万事万物的本性和表现。道是啥呢,道是说不清道不明,恍惚朦胧似有似无的,简单说就是一股运作世界的无形力量,就是老天爷那个角色。这股力量在我们每个人身体内。现代人太多外求,内在的“德”,人的本性完全置之不理。一切的表达应该由内及外,如果顺序倒置,只能被外在世界左右,变成傀儡,完全迷失自己。想活的自在吗,内求吧,认清本性守住本心,和我们体内的道连接,跟自己相处好了,内在圆满外面也就顺畅了。

另外,科学家研究人的大脑和情绪的关系,发现爱和恨是共用同一条神经元,就是说当你爱一个人和恨一个人都是大脑的同一个地方在运作,只是它们分处一条神经元的两头。这点和《老子》22章的内容吻合。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直,敝则新。切割去看这些状态似乎是对立的。如果整体来看它们是变化统一的。短短几句话我明白了整体观。当你看到一个人很自私,可能他有大爱的一面没有被看到。你恨一个人,可能爱也一样多。当思维打开后我感觉自己更能接纳自己和身边的人,允许多种形态出现,好和坏只是一时的,用变化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

感恩老子感恩老祖宗的智慧,感恩关老师接下来要好好研读老子,毕竟把自己弄明白了才能养育好小孩啊。

老子读后感范文【篇7】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意思是,祸是造成福的前提,而福又含有祸的因素。也就是说,好事和坏事是可以互相转化的,在一定的条件下,福就会变成祸,祸也能变成福。老子说的这句名言,是很有道理的。

老子是中国,也是全世界最早具有辩证法思想的哲学家之一。关于老子其人、其书及其“道论”历来有争论。根据司马迁在《史记》一书中给他写的一个简单的传记来看,他是春秋时著名的思想家、道家学派的创始人。老子,姓李名耳,字聃,楚国苦县(今河南鹿邑县)厉乡曲仁里人。“老子”是人们对他的称呼,“老”是年高德重的意思,“子”是古代对男子的美称。他的生卒年月不详。

老子做过周朝的“守藏室史”(相当于现在的国家图书馆馆长或历史博物馆馆长),所以他谙于掌故,熟于礼制,不仅有丰富的历史知识,并有广泛的自然科学知识。

公元前5xx年,周王室发生争夺王位的内战,这年4月,周景王卒,大夫刘耿立王子猛为悼王。王子朝杀悼王自立。晋人攻王子朝,立王子匄为敬王。这次内战达5年之久,公元前5xx年,王子朝失败,席卷周室典籍,逃奔楚国;老子所掌握的图书亦被带走。于是,老子遂被罢免而归居。形势的变化,使老子的地位发生变化,使他的思想起了大转变,由守礼转向反礼。

老子由于身受奴隶主贵族当权者的迫-害,为了避免祸害,不得不“自隐无名”,流落四方,后来,他西行去秦国。经过函谷关(今河南灵宝县西南)时,关令尹喜知道老子将远走隐去,便请老子留言。于是老子写下了5000字的《老子》。相传老子出关时,骑着青牛飘然而去。

老子的思想主张,大都保存在《老子》一书中。《老子》共81章,分上下两篇,共5000多字。因为它所讲的是道与德的问题,后来人们又称它为《老子道德经》。现在我们所见到的《老子》一书,并不是老子的原著,因有战国时人增益的文字,但其中的主要思想却是属于老子的。

《老子》一书,文词简短,艰深难懂,因此后人作了许多注解。最通行的有西汉时道学家河上公(姓名不详)注,三国时魏国哲学家王弼注,还有清朝时魏源的《老子本义》,等等。下面我们就通过《老子》这本书,来了解老子的哲学和政治思想。

“道”是天地万物的本源。老子是我国第一个力图从自然本身来解释世界,而不求助于超自然的主宰——天帝的意志的哲学家。在老子之前,人们以为宇宙间的万物都有神在统治着,最高的神就是天,又称天帝。这种观念,到了社会大变革的春秋时期才开始了变化。老子就是较早的从哲学方面有意识地、明确地否认天帝的'思想家。他在《周易》的基础上,进一步阐明“道”是天地万物的本源。老子“道论”的中心思想是:“道即自然,自然即道”。他说,“道”是万物之母:“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

老子认为,道产生了天地,德是道的性能,天地生养着万物,万物各成其形,各备其用。所以万物没有不尊道而贵德的。道的尊崇,德的贵重,不是有谁给它爵位,而是自然而然的。所以道产生天地,德畜养万物,长育万物,成熟万物,覆盖万物。他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器成之。”

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爵,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盖之覆之。”(《第五十一章》)这样,老子遂把自然创造的根源归于自然本身,从而摧毁了一切超自然的主宰,一切宗教和唯心论的基矗因此,老子的天道自然观,在当时有很大的进步意义,它打-倒了宗教的天帝,否认了鬼神的威灵。当然,老子的“道论”刚从传统的宗教解放出来,还未能完全摆脱宗教的影响;他的自然决定论,使人完全听命于自然,轻视了人对自然界的反作用。后来有的哲学家把它发展为定命论,为害颇大。

老子读后感范文【篇8】

内容简介:一本无法以理性思维去理解的书。书里的话来自宇宙本源,万事万物的根本源头都在这里,因此它就是能打中人心。人们即使看不懂,却无法不崇敬有加且有所感动。受到触动后,内心也隐约感觉到某种信任。宇宙意识允许我们去选择;你想进地狱,它不会拦你,这就是天地不仁真正的意思。宇宙的“不仁”就是如此,它愿意拉你一把,但不会为你的迟疑多停留一秒钟。宇宙意识有自己的计划与步调,它很乐意让你知道它的计划,但不会求你一定要知道。当它将计划告诉了你,你适时跟上,就能躲掉灾难。

老子瑜伽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此书名“老子瑜伽”,初看以为是一处新的瑜伽门派,托老子之名。收到书后,才知道本书是以东西方二种灵性知识,通过作者练习霎哈嘉瑜伽后所提升的洞察力,将二者纵横比对,相互阐释。让人能以一贯通,明晰老子道 的思想与瑜伽梵的思想理念,其实是来源于同一根源:灵量。由些而将二种不同风格语言的文?隔膜撕开,内在体验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难能可贵之处,本书还提供了简单宜行的技法给读者去亲身体验这个本源的力量:灵量。

老子瑜伽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真是一本好书。之前很喜欢《老子》,前些年还背了下来。但一直没有深入理解。这本书使我第一次读懂《老子》。道——天人合一,即“瑜伽”。最好的是:书中提供了具体可行的方法,帮助我们建立天人合一的境界。

小团圆读后感1000字通用11篇


书虽然是死物,但是可以帮助我们提升自我,丰富我们的生活,阅读完作品后,我们会对自己是否喜欢这部作品产生决断,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你在写作品时有哪些思考呢?你可以读一下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的小团圆读后感,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小团圆读后感 篇1

《小团圆》这本书是我在单位的图书室找到的,在家搁放了好久才下定决心来看,我觉得小团圆更像是张爱玲写给自己的书,大概是把一辈子碰到的人事都写进去,发泄,记载。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

张爱玲有过一刻的幸福,那句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出现在《色戒》中,亦写在《小团圆》里。虽然没有找见那个真爱我的人,却再次被这句话打动了,至此把书搁置了一个礼拜。女人的爱往往是一种感觉,并非爱一个人,而是爱被人真诚爱着、真正重视的那种感觉。不曾被重视过的女人是悲哀的。张爱玲幼年及至长成,都是大家族里的边角料,她内心深处一直以为自己是个累赘,所以不曾对任何人依赖,总是算计着是自己欠别人多一些,还是别人欠自己多一些。生活在被奉为小公主小王子的现代独生子女是无法体会的吧。从小就觉得自己多余,保护自己还来不及,学会谨慎生存还来不及,又有什么样的闲情逸致去爱其他的什么人呢?她冷眼旁观家族来来往往的过客,致使笔下的男女亦冷静算计彼此的身价。直到胡兰成的出现,她纵然想放开地去爱,又怎么学得会放开呢?所以她收藏自己爱的感觉,很久之后才表达出来,她亦收藏妒忌的感觉,在胡兰成告知与其他女人的故事时,她还要在心里替他辩解,认为他们身体上还是清白的。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张爱玲渐渐知道不是的,或者,只有当时当景是的。所以后来也逐渐鄙夷完全不管我的死活,就知道保存他所有的胡兰成,即使后来有暂时相聚的男人,也没有真正去爱,因此所有人的离开,她都脱胎换骨似地看得很淡。

小团圆,或许是张爱玲心里将一生所遇见的人和事都记录在纸上,让这些逝去的人再次和她团圆了吧。它让一个人间俗世的张爱玲浮现在眼前,揭去那些神秘和神化,这个真实让人欣喜。当然,我也很清楚这毕竟是本小说。只是一个人在时过境迁之后,对往事点点滴滴的回忆吧。没有太多的震动、悲哀,人的一生不是都要经历许多的吗,谁又能说自己没有故事,张爱玲的故事最为曲折?前面还有很长很长的路,我们一生所经历的,又会在哪里团圆?

小团圆读后感 篇2

在书友的建议下,我们重读了张爱玲的《小团圆》。

作为一名70后,对张爱玲的作品是相当熟悉的。我有许多朋友都是张迷,我也曾带着《张爱玲作品集》去“有书”共读会作交流,还是20多年前一位朋友送给我的,扉页上贴满了剪报,都是关于张爱玲的介绍。

但是,我不喜欢张爱玲,感觉她太孤傲、清高,那种冰冷的感觉甚至渗透到她的作品里。

她的文字总是充满了嘲弄、讥讽,总是放大人的缺点、弱点,甚至连爱情都写得惨惨淡淡。《倾城之恋》中白流苏最终与范柳原走到了一起,但看似圆满的结局却透着悲凉。

所以,虽然《小团圆》一书列入“有书”共读书单,但也没有引起我读这本书的兴趣。

当然,既然要参加共读会,我还是会把这本书读完的,因为这是对同城共读会最起码的尊重。

没想到,《小团圆》一书我看得比较轻松,可能是因为之前在“有书”平台听了拆书包,加之对张爱玲的故事多少是有些耳闻的,所以小说里的人物、事件比较容易对上号。

虽然很多人说要把《小团圆》当小说看,不要当成张爱玲的自传,可它分明就是自传嘛,我最想了解的部分,还是她与胡兰成相爱的细节。

初读的时候,感觉张爱玲还是那个冷若冰霜的张爱玲,还是那样旁若无人的,想到哪写到哪,任意切换时空,人物出场毫无铺垫,完全不考虑读者的感受,可是随着阅读的深入,感觉张氏那种尖酸的锋芒似乎有些收敛,在看似平淡的描写中,给读者以无限想象的空间。

后来查阅资料,果然是如此,张爱玲晚期作品风格确实有所改变。当然,我在其中还是没有找到她与胡兰成爱得死去活来的部分,感觉她的爱情还是那样现实与理智。

读罢《小团圆》,我对张爱玲的孤冷有了些理解。

从小就没有父母关爱,她的心里感觉到的、眼里看到的都是冷冷的事物。

听到母亲指责她“你简直就是一个害人精”,这是多么大的伤害,于是这些冷就融入了她的文字之中。

所以在遇到一个关心她、欣赏她的胡兰成时,瞬间就投入进去了,这应该是原生家庭对孩子产生影响的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吧。

对她的理解,不仅是因为知道她经过了缺爱的童年,另一方面是因为自己也长大了。

其实张爱玲笔下所写的是真实的人生,只是当时的我不相信,也不愿去面对而已。

细细想来,二十几年前的我对生活充满幻想、对未来抱着过份的希望,情愿沉浸在“王子与公主过上幸福生活”的童话故事里憧憬爱情,喜欢揣摩《傲慢与偏见》中达西与伊丽莎白被丘比特之箭射中的细节,却不能理解白流苏的困境,更不能接受张爱玲“深爱只是为了谋生”这种冷酷的婚恋观。

张爱玲晚期写作风格的改变、我阅读体会的变化,都证明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的心境、心态将悄然发生变化,渐渐学会宽容、理性,这就是岁月在不知不觉中留下的印记吧。

小团圆读后感 篇3

吸气,忍住,呼气,吸气,忍住,呼气曾志伟手里拿着仪器在病人肚上移动,眼睛盯着像气象一样变幻着图形的彩超屏幕,仿佛在一边倾听,一边倾述,转述着生命的意义。《人间小团圆》就是一样,把视点落在平凡的香港一家人身上,展开这个三代之家的生活轨迹,看似风平浪静,其实暗涛汹涌,变幻着人物内心世界的摇曳和坚忍。

影片描写的郑家三代人,明显是当下香港市民的现实缩影,有趣的是,这些人物的外在身份和内在状态都有明显的反差。老爹吴孟达和吴家丽饰演的续弦妻子,一位是上岸的渔民,一位是从良的风月女子,吴孟达平日做道士替人做法事,指点迷津,是出于内心深处隐藏着对捕鱼生涯的救赎心理,即便广施善法之事,精神世界仍在业海中飘零不知何日才能靠岸;

杨千嬅饰演的大姐是导游,每日在阳光下给照本宣科给游客们讲述典故,其实自己就是迷途的羔羊,沉迷于童年的心理阴影之中,总感觉缺少家庭的温暖,对不能得到父母的慈爱而耿耿于怀,影片开场时游客喧宾夺主,以及后来杨千嬅神游冥界的段落,耐人寻味;曾志伟饰演大女婿医生也是如此,他深谙医道和人生之道,却看不到未来,和小护士的偷情后开始思索那一块开往任何目的地的路标,任何目的地其实也就是没有目的地,夫妻俩展现的其实是香港这一代人的游魂心态。

古天乐饰演的弟弟郑伟滔是香港正当红的补习老师,可能内地观众并不清楚补习老师在香港的地位,可以略加补课便知道他们的社会地位之高,不逊于演艺明星,而古天乐和梁咏琪的夫妻组合,正是这样的搭配。古天乐身为补习老师,却终日担心于女儿小猪的教育问题,其纠结的关键竟是女儿长得丑,萌生了可能不是亲生的猜想,又担心丑女将来没有出路,于是教女儿练咏春、换灯炮、吃榴莲配可乐,种种细节妙趣十足,加上梁咏琪饰演的过气明星与余文乐的一场密谈,是影片中最欢乐也是最能体现彭浩翔创作品味的部分。

郑家第三代,小猪仔则体现了香港人父不嫌女丑的精神境界,丑女走出积木堆成的虚幻之城,来到现实的海边与鲸鱼相会,一家人和众人一起保护无路可去的鲸鱼,以及郑家最终冰释前嫌,在小餐厅里实现小团圆,和和气气的吃了一段饭,都是香港精神中同舟共济、乐观面对的集中体现,相信也是彭浩翔要给迷失方向的港人树立的一座精神灯塔。

相比彭浩翔上一部在内地获得票房成功的《春娇与志明》,《人间小团圆》在纸面上的看点要更多,明星阵容,时代群像,深刻情怀,以至制作层面的投入及呈现,都称得上是导演从影以来的最强一击,一向以奇门兵器快意江湖的彭浩翔终于成熟起来,修炼起内功,仍算是一等一的高手。和以往古灵精怪擅长各种重口味元素的彭浩翔相比,这一次《人间小团圆》显得非常淡雅而深沉,当片尾曲《目的地》黄耀明的歌声响起,正式宣告彭浩翔结束了一个旧的时期,进入一个新的时期。

作为香港影坛新一代的领军人物,不知不觉间,彭浩翔也熬到了抒发情怀的年纪,而不会让年轻一辈影迷感到失落的是,他在处理《人间小团圆》这种抒情作品时,仍然保留了从前的朝气,诸多富有情趣和顽皮气质的桥段,时不时的在提醒观众,这是一部属于年轻人的怀旧电影。

小团圆读后感 篇4

她说:“雨声潺潺,像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

没有跟风去读《红玫瑰与白玫瑰》,第一本书读的是《小团圆》,隐约记得读了三四遍,一遍遍的感叹盛九莉和邵之雍的爱情故事,都说张爱玲写九莉和之雍,其实是写自己和胡兰成。

先说张爱玲,她是我最喜欢的女作家,没有之一。高中课前演讲自己一个人做了介绍张爱玲的PPT,了解的多了,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她。虽不娇不弱,但也算不上女强人。生活上独立,爱情上柔弱,爱胡兰成爱的深沉,但却在结局与胡兰成断的干净,倾尽所有,最后只留下一封信:“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经不喜欢我了。”

书中的九莉就如现实中的张爱玲,父母离婚,父亲再娶,母亲漂洋过海,只留下了九莉,也就是张爱玲一个人。张爱玲对自己的母亲,应该是爱的,但是爱中又多了一份埋怨,多了一份恨意。同时也继承了母亲的勇敢,独立。

她最爱的胡兰成,在书中叫邵之雍,仍记得之雍一笑,只得磨墨提笔写道:“邵之雍盛九莉签订终身,结为夫妇,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婚书上的题词,与胡兰成的竟一字不差。胡兰成是感性的,而张爱玲是理性的,所以,才能对兰成和之雍做出不同的细节描绘,冷眼看姻缘,多了几分克制。

书中从头到尾都带着张爱玲特有的风格,就像“她看到空气污染使威尼斯的石像患石癌,想到现在海枯石烂也很快”,就像她说“悲观者称半杯为半空,乐观者称半杯为半满,我享受现在半满的生活”。她总是像写日记一样将心中的故事娓娓道来。让人陷入她的情绪之中,每次读张爱玲的书,都会难过很久,但仍无法抑制读她的书的欲望。她笔下仅仅只是人生的悲欢离合,但却凄美而富有吸引力。张爱玲喜欢《红楼梦》,所以她的书也像《红楼梦》一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婉婉道来一个故事,却使你的心情无法平静。

书中一开始,二三十页,出现了十几、二十几个人物,看似让人晕头转向,许多人也因此放下了这本书。但倘若你继续读下去,便会看到九莉这位温柔又独立的女性,看到她与之雍说平凡但又不平凡的爱情。剧情虽然拖拉,但又不是毫无作用。对九莉生活背景的描述更是暗示了她的人物性格。从小学会“如鱼得水,冷暖自知”的她,从未得到任何温暖,而温暖的邵之雍闯入她的生命中,便会被她死死抓住。书中的九莉,也就是张爱玲本人,大胆而传统。

她明知邵之雍是汉奸,另外还有好几个女人。他只分给九莉万分之一的爱,九莉还是回报给他全部。知道九莉生活背景的人,也不会埋怨她是个傻子。她本就需要温暖,而邵之雍便是给予她温暖的人。这份感情使她原本黯淡无光的生命变得五光十色,盛九莉才会是盛九莉。

九莉虽将全部感情付出,对方也只是受着,感情最后走上下坡路,就像胡兰成写的“我已有妻室,她并不在意,再或我有许多女友,乃至挟妓游玩,她也不会吃醋。”但张爱玲心中怎会毫无波澜,透过书所感受到的是张爱玲的悲哀,那么孤独的心却无处安放,内心澎湃却只能栽在胡兰成那里。

读书读到让人分不清是盛九莉还是张爱玲,张爱玲想责怪的是邵之雍还是胡兰成。

晚年的张爱玲为了躲“跳蚤”开始经常搬家,用她自己的话说是:生命是一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林式同对她的描述“走来一位瘦瘦高高,潇潇洒洒的女士,头上包着一副灰色的方巾,身上罩着一件近乎灰色的灯笼衣……”张爱玲的晚年凄凉,让人觉得可惜了她的一身才华。但如果我们细想她的一生,却也觉得这是顺理成章。戴文采说她“如见林黛玉从书里走出来葬花,真实到几乎极不真实。岁月攻不进张爱玲自己的氛围,甚至想起绿野仙踪。”如此有才气的女子,到了晚年,也被人所敬仰,她的一生,也唯独输给了胡兰成而已。

但小说的结尾,九莉做了一个梦:“之雍出现了,微笑着把她往木屋里拉。非常可笑,她忽然羞涩起来,两人的手臂拉成一条直线,就在这时候醒了。二十年前的影片,十年前的人,她醒来快乐了很久很久。”张爱玲说九莉的羞涩“非常可爱”,一两句简单的描述,无不透露着九莉的孤独与痛苦,同时也表现出她的独立与坚强,以及对爱与温暖的渴望,我想这也是张爱玲本人对爱的渴望,对温暖的向往。即使一切都幻灭了,爱情总还会剩点什么,即使只是她一个人快乐了许久。

网上有段话是“自我感动的浪漫主义胡兰成:‘你脸上有神的光。’张爱玲:‘那是皮肤的油光。’”原句是“沉默了下来的时候,用手捻沙发扶手上的一根毛呢线头,带着一丝微笑,目光下视,像捧着一满杯的水,小心不泼出来。‘你脸上有神的光。’他突然有点纳罕的轻声说。‘我的皮肤很油’她笑着解释。‘是满面油光吗?’他也笑了。”所以许多人会说,张爱玲的文字有毒。她只是婉婉道来,却能让人身临其境,九莉是个有个性的女人,这段话能看出她在之雍面前的羞涩,也能看出她内心的封闭与孤独。仅仅几个字,九莉就让人感到捉摸不透,看到张爱玲的文字真的“有毒”。

同时,书中偶然冒出的几句话,也能被称为真理。如“只有无目的的爱才是真的。”短短一句话,嘲讽了世间的名与利,又表达了对真爱的渴求。不计得与失的,才是真爱。又如“自己生活贫乏的人,才喜欢刺探别人的私事。”这句话用来抨击如今网络上的键盘侠,再合适不过了。无论是以刻薄的话语来攻击别人,或是以一种事不关己的冷漠态度,都显得自己的生活一团糟。所以,张爱玲不傻,她的文字也不是无趣,她只是把生活看得太透彻。

《小团圆》的开头和结尾,用了同一段话:“大考的早晨,那惨淡的心情大概只有军队作战前的黎明可以比拟,像《斯巴达克斯》里奴隶起义的叛军在晨雾中遥望罗马大军摆阵,所有战争片中最恐怖的一幕,因为完全是等待。”开头读时,不懂其中的含义,结尾放在九莉的梦境之后,却让人感到一丝凄凉,九莉对邵之雍的等待,是没有终点的。

再看最初的那句话“雨声潺潺,像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九莉是偏执的,就算之雍不来,她也要为他找到理由,让自己心安,填补内心的空虚。

其实,偏执的是张爱玲,世间哪有“小团圆”。文字来源:刘晓璇

小团圆读后感 篇5

《小团圆》里有几段话我非常喜欢:

“国家主义是二十世纪的一个普遍的宗教。她不信教。

国家主义不过是一个过程。我们从前在汉唐已经有过了的。

这话人家听着总是遮羞的话。在国际间你三千年五千年的文化也没用,非要能打,肯打,才看得起你。

但是没命还讲什么?总要活着才这样那样。

她没想通,好在她最大的本事是能够永远存为悬案。也许要到老才会触机顿悟。她相信只有那样的信念才靠得住,因为是自己体验到的,不是人云亦云。先搁在那里,乱就乱点,整理出来的体系未必可靠。”

先搁在那里,乱就乱点,

整理出来的体系未必可靠。——是不是正因为这样,张爱玲的《小团圆》有些乱呢?到底也没整理个完完整整?但这毕竟是靠得住的她自己体验到的,所以还是让人动容的。

看这本书满目的惆怅与忧伤,只见别离不见团聚,为什么叫《小团圆》呢?难道是情感终有了个了结,哪怕是分离,也要呼之为团圆么?也许就是这样的不圆满,才呼之为小?张爱玲说,写出来,总会有一个看得懂的人。我想,我大约不是那个看得懂的人。

小团圆读后感 篇6

《小团圆》读后感600字!

零散的故事里我最喜欢的三个片段,短评写不下,就索性多写几个字。

这本小说好像没有逻辑,写得非常零散。大概是因为真实,所以忆到哪,写到哪。

大家都盯着邵之雍,惊叹他的迷人和她的等待。记得当时九莉本不喜欢,但还是跑了很远的路,选了一张古色古香的大婚纸,交给邵之雍。邵之雍问她,为什么只买了一张,她怔了怔——那是全书九莉最可爱最美好的一幕。

我却更在意蕊秋,止不住想象她的美好:精致美丽的上海女人,穿着裁量得体的旗袍,眼神缥缈,风情万种,自由独立,和世界保持距离,但又深爱世界。她拿到九莉七毛钱买来的那朵、散了架的芍药花,她说“不要紧”,再亲手找瓶子给它养起——是全书我最喜欢的片段之一。

我看得很快,虽然观感算不上舒服,但还是有几句很喜欢的句子,可能只是几个词,或者两句很普通的话,勾勒一个微不足道的片段。

最后一页,九莉拿着比比妈妈给的苹果回家,门口的警卫说:“早上好,女孩子。”九莉三十岁了,她没有回头——这是全书我第一次落泪的地方。

我不熟悉张爱玲,本也不太喜欢那个年代。这个零散的故事写得也不算好,很私密。但关于爱情,这永恒的话题,我们总是找不到最贴切的语言去形容它的美好和痛苦。

她说那痛苦像火车开过一样,她是风里的蜡烛,也是镂空的,贴合在一起的时候像火焰山上的蚂蚁在爬,分开的时候又像现代社会多余的长城,绵延、无尽、高筑,隔断了。

具体的形容我记在本子上,但脑海里这些美丽的词一个个地反复涌现。

多希望能回到过去,想梦一样,在自由的森林里,再牵住你的手。十年前的人了,全都留给了等待。她写得很克制了,但掩盖不了浓浓的眷恋。这大概就是,她的爱情。

小团圆读后感 篇7

内容简介: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

小团圆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一直觉得张爱玲是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可是面对好久摊开的她的那些的确称得上自恋矫情的文字的时候,总是无力反驳,也不知道自己的这点信念是从何而来,直到小团圆的出现,哇哇哈哈哈哈哈~~~~ 也许有人会认为,张式爱情,就是由小四笔下的上海一般,华丽小资,至少是自诩的优雅,然而,大部分内心深处的我们,包括张爱......

小团圆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它让一个人间俗世的张爱玲浮现在眼前,揭去那些神秘和神化,这个真实让人欣喜。当然,我也很清楚这毕竟是本小说。 没落贵族的庞大社会结构,好似看红楼梦,也让女主角的性格定型了她的命运。她与母亲的又爱又恨让我忆起我的母亲,不过,盛九莉的心已经太冷。 它的前两章是比较杂乱,也确是像......

小团圆读后感 篇8

如果你好奇张爱玲的作品总是弥漫着悲观情绪的原因,那么这本张爱玲的自述性小说《小团圆》可以给你答案。

小说中的主人公九莉映射的就是张爱玲本人。

九莉小时候过继给了大伯,因此九莉称呼她的亲生父母为二叔二婶。二叔乃德是一个旧派浪荡公子,二婶蕊秋是一个深受新文化运动影响的女性,因接受不了二叔纨绔不变的性格与其离婚并出国游学,留下了九莉和九林这一对看起来更像是父母结合给迂腐家族交代的姐弟。那个时候,“家里有人离婚,跟家里出了个科学家一样现代化。”

随后二叔再婚,婚后继母翠华对九莉和弟弟九林彻底变了样。“有一次九莉刚巧看见九林在一张作废的支票上练习签字。翠华在烟铺上低声向乃德不知说了句什么,大眼睛里带着一种顽皮的笑意。乃德跳起来就刷了他一个耳刮子。”

在受尽了二叔和继母的虐待后,九莉逃到了蕊秋那里。作为她生母的蕊秋,却也没有带给九莉一丝安全感。家中招待客人少了一个凳子,九莉“好不容易拱到过道里,进了客室的门,精疲力尽,忽见蕊秋惊异得不能相信的脸。”

“你这是干什么?猪!”,蕊秋说。

成年后的九莉将心思扑在了写作上,拥有了一些成就,似乎这样继续下去,也可以“做一个合格的人,顽强的爱着生活,爱着世界。”

但悲惨的命运似乎不肯收手,继续鞭笞着九莉敏感的内心,而这个刑罚的实施着,便是邵之雍。邵之雍已有妻室,但仍旧在外沾花惹草,逢场作戏。他与九莉相识之初,“你这名字脂粉气很重,也不像笔名,我想着不知道是不是男人化名。如果是男人,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

好一个情场高手!

缺乏安全感的九莉,抓住了之雍这根救命稻草,她以为“有把握随时可以停止”。之雍回上海处理公务,“我真高兴你有太太在那里。”,“她想起好友比比说的,跟女朋友出去之后需要去找妓女的话。并不是她侮辱人,反正他们现在仍旧是夫妇。”

没多久,之雍喜欢上了在医院作看护的小康小姐并和她发生了关系。“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经不喜欢我的了,这次的决心,是我经过一年半的长时间考虑的,彼唯时以小吉(小劫)故,不愿增加你的困难,你不要来寻我,即或写信来我亦是不看的了。”分手也只是因为你负了我,我不得已才要同你分手。

“那痛苦像火车一样轰隆轰隆一天到晚开着,日夜之间没有一点空隙。”

“她不是没看见她母亲哭过,不过不是对着她哭。是不是应当觉得心乱?但是她竭力搜寻,还是一点感觉都没有。”九莉母亲临终在欧洲写信,“现在就只想再见你一面”,她没去。

如果你能理解家人的冷漠和羞辱对小孩心智的影响,如果你能理解爱人的欺骗和背叛对另一方的打击。

也许你会原谅张爱玲,和她看那读起来像是被针扎人心似的作品。

小团圆读后感 篇9

尽管彭浩翔一直都是以鬼马着称,但是这并不妨碍他时不时地回归一下,玩点叛逆自己的小活,比如当年的《伊丽莎白》,又比如现在的《人间小团圆》。当然,不同于《伊丽莎白》男人四十回首曾经的荒唐岁月,《人间小团圆》更进一步,已经开始更加理智,更加宽容、豁达地看待人生,恰如片头曾志伟说出的那一句台词。

吸气,忍住吸气,忍住这就是彭浩翔想要表达的人间!

从故事主题和表现形式来看,《人间小团圆》很像当年杨德昌的《一一》,说的都是一个大家族里不同的人,在不同年龄段所遭遇的种种糟心破事儿,看似已经无法转圜,却终究还是经由一些莫名其妙的小事件,突然地归于平淡。中国式充满禅意的人生观基于生活本身,却又超然物外地缓缓释出,不到这个年纪,确实不太容易理解其中况味。

当然,彭浩翔肯定不是杨德昌,他个人的恶趣味,即便是在如此沉静的故事里,还是忍不住要露那么一下头,比如那只突然搁浅在香港海滩上的鲸鱼,比如纸扎的出租车,比如回归大海之前还不忘破坏一下香港地的小青。所以,即便是你还不太能理解其中人生的况味,也还没到能够很好体会那些,中年饮食男女,或肮脏,或无奈的偷欢琐事,但是至少剧情桥段够新奇,够贱,够好玩,只看这些,也足够值回票价了。

比如那个颇有点处女座龟毛性格的补习天王,尽管深爱自己的女儿小猪,却还是忍不住每天抱怨女儿长得太丑,以后日子会过得很艰难;又比如明明是很神圣地在帮人做法事超度亡灵,却因为临时牌友来电话,仓促收工,惹来客户白眼的法师达叔。对了,最近一段时间,传统的超度、破地狱,白事过程在港产片中有很大篇幅的表现,相比国内唯物主义的净化银屏,确实多出很多生活的趣味性来。

怎样都好,最终,人间还是小团圆了,尽管或许在不久的将来,还会有其他的事情来烦扰他们,但是偷得片刻团圆也好,不是吗?

从影像方面,彭浩翔这次走得很远,细碎的跳剪,大量对片中人物状态的空镜刻画,以及刻意为之,局部失焦的镜头,各种诡异的取镜角度,确实可能会令人在乍一看时有些不习惯。但是只要进入了剧情,这些部分反倒会成为理解剧情的助力,尤其是更能体会到那种游离与接近之间的莫名趣味。

金培达上次凭借《伊丽莎白》获得柏林银熊奖,这次再度与彭导合作,同样奉献出最高级别的配乐作品。自始至终贯穿全片的弦乐衬底,恰到好处地表现了剧中人物的情绪。而几首借用的老港产流行乐,又有浓浓的怀旧情调,更加符合本片港版名称《香港仔》的意境。

此外,一帮演员们也都贡献出他们各自从影以来堪称最好的演技,尤其是古天乐和梁咏琪,尤其令人刮目相看。相信在来年的金像奖上,本片应该在演技项目上获得不少提名,乃至最终获奖。且拭目以待吧!

最后,尽管有抄袭、致敬的嫌疑,但是我还是想用这样一句话来结束对《人间小团圆》的推荐。

人生,不过就是一呼一吸,团圆,也大抵如此!

小团圆读后感 篇10

在《自己的文章》中,张对自己的文艺观做了详尽的剖白。“我不喜欢壮烈,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壮只有力,没有美,似乎缺少人性。悲剧则如大红大绿的配角,是一种强烈的对照,但它的刺激性还是大于启发性,苍凉之所以有更深长的回味,就因为它像葱绿配桃红,是一种参差的对照”。张强调作品的启示性,也指出之所以喜欢参差的对照写法,是因为它更接近于事实。启示,苍凉,真实,是张文艺观的关键词-----用参差对照的手法,张意图描写人类在一切时代之中生活下来的记忆。她承认笔下小说中人物有种种不明不白、难堪、委琐、失面子的屈服,但又并不完全加以否定或肯定,只是提出有这样一个人一些人就是,对负面人物,也尽量写出人之常情,不予过分谴责(参见《太太万岁》题记)。在《小团圆》里,这些人包括九莉自己、母亲、姑姑、之雍等等,而以九莉的回忆为主线,是她生活过的经历的再度呈现,其间回忆与现实之间时时发生尴尬的不和谐-----文中人物给人的印象不是善与恶的截然二分,而是多层面的人性复杂的刻画。以楚娣这一形象为例,在参差的对照的手法下,既写出许多细节,揭示她的自私小气,使九莉时有强烈的寄人篱下之感,也写出她为了九莉挨打不乏真情。与此同时,写了九莉对楚娣的冷漠淡然,也写了她的感动落泪等等。在张爱玲笔下,《小团圆》里的人物是立体的丰盈的。?

在《惘然记》序里,张爱玲对小说做出了如下的评价:“在文字的沟通上,小说是两点之间最短的距离。就连最亲切的身边散文,是对熟朋友的态度,也总还要保持一点距离。只有小说可以不尊重隐私权,但是并不是窥视别人,而是暂时或多或少的认同。像演员沉浸在一个角色里,也成为自身的一个经验”。张爱玲之所以没有选择写散文体自传,而以小说,以自己以往的经历为原形来写这样一部小说,可以说,不是为了遮蔽和虚构,而是更多的接近真实,在虚构的外衣掩盖下更逼向本质的真实。?

张爱玲说过,最好的写作材料是自己熟悉的材料,是带着真实感情的材料。她可能为自己一生所经历的华丽的沧桑所蛊惑,所以心甘情愿地像描红一样一笔一笔的对自己的生命进行了临摹,粗浅的轮廓之后是又一次又一次的着色,在临摹的过程里,逝去的生命点点滴滴返回到身边,青春得以再现,而伤痛亦不可避免。《小团圆》是张爱玲自编自演的戏,因为是演自己,那体验便愈加深切,而在找寻逝去的似水流年的一幕幕时,那甜蜜那创痛无不带上悠悠年月造成的惘然,书里的人物,她亦如写与自己不相干的人一样,努力给予充分的谅解,但因九莉与她血脉相连,这番与笔下人物的灵魂相遇便显得复杂而纠结。

小团圆读后感 篇11

《小团圆》,作家张爱玲(1920—1995)遗作,创作于20世纪70年代,主要讲述了女主人公九莉与有妇之夫邵之雍的一段爱情故事,可看作是张爱玲的自述性小说。

名人也是人。或在某一方面有才气,在其他方面仍然是个凡夫俗子。张爱玲抛却作家身份,显然就是一个修炼不够的凡夫俗子,敏感、偏执,喜欢幻想。在精神的折磨下,晚年的时候她甚至经常幻想自己每天都会有无数的虫子咬她,搬了180次家,想躲避折磨,甚至想搬去沙漠。最后在租房里逝世,享年75岁,租房里因为遗体腐烂异味在一个星期之后才被人发现。大乘佛教强调普渡众生、慈悲天下,而小乘佛教追求众生自渡、自我解脱。张爱玲的《小团圆》绝对是一部自我解脱的小说。人活到一定年龄,往往就会抛弃世俗观念,不再在乎别人的评论,只求内心的宁静和欢喜。张爱玲别说普度众生的想法,就是抛开一切的勇气也是缺乏的,所以像这样一本非常隐晦的小说在去世前也没肯公开发表。

文中主要写了盛九莉与邵之雍的爱恨情仇。九莉骨子里是喜欢之雍的渣,渣男总会有让痴女着迷的地方,比如之雍很有才,经常靠一个人撑起一本杂志;之雍也很真诚,对每一个朋友都深信不疑、也不会放弃;之雍有着成熟男人的魅力……。与之雍分手后,九莉也与几个男人相爱过,但念念不忘的始终是之雍。经常做的一个梦“青山上红棕色的小木屋,映著碧蓝的天,阳光下满地树影摇晃著,有好几个小孩在松林中出没,都是她的。之雍出现了,微笑著把她往木屋里拉。非常可笑,她忽然羞涩起来,两人的手臂拉成一条直线,就在这时候醒了。二十年前的影片,十年前的人。她醒来快乐了很久很久。”九莉果然还是记着邵之雍的,对于燕山她没后悔过,可是对于邵之雍她是有过最初的`爱的期待的,可惜现实总是催人落泪,可是九莉就是这么倔强的人。

文章有点乱,文字也很平淡,读起来有点难懂,但就像一个怨妇,反反复复唠唠叨叨,看完了你总能明白她的意思。另外占很大篇幅写的是九莉和她二婶也就是她生母之间的爱恨纠葛。大家族中这种过继应该是比较多的,而这么多年来,九莉想要母爱而不得直至最后母亲终于与她化解隔阂,九莉的亲情瞬间圆满了,这也和小团圆的名字有莫大联系。

一个过继给大伯家的丫头,亲生父母又早早离异,家族又威名赫赫,时代又处于新旧交替,作者又天生聪慧,如此成就一个张爱玲,属于造化钟神秀,也就自然而然了。 文中涉及到的人物也都有民国时期的原型,读了《小团圆》,让我百度了一遍书中原型,张家、黄家、盛家、邵家,胡兰成、邵洵美、周瘦鹃、柯灵……,在书中写来,和百度资料自然大是不同。

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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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阅读作品后,犹如收获至宝,感触颇多。读后感在点名中心时的语言不能过于口语化,应该尽量使用书面语言,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编辑特意为您整理了《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

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篇1)

拿到张爱玲的《小团圆》已有一段日子了,但是一直迟迟未读。读她的书要带着一颗平静而又虔诚的心,要是没有,那么你是绝不能融入到张爱玲的文字里面,体味不到那字里行间透出的那股冷艳气息。而这本几经波折才得以出版的《小团圆》尤甚。它是一部让天才作家张爱玲花了二十多年时间来写,此后又花了二十多年时间修改,直到去世前还不满意的小说;一部让受托付的朋友矛盾纠结,在出版和销毁之间摇摆不定的小说。它是张爱玲的遗作,一部极为神秘的小说。找一个内心平静的时刻,找一处幽寂清静的地方,才敢捧起这一神秘的书,来细细品味。

虽说已对张爱玲生平的种种知道一二,可是《小团圆》灰黯的基调还是看得人心里发冷感觉很压抑。《小团圆》可以看作是张爱玲本人自传性的小说,她以自己的人生经历为蓝本,用文学的手法叙述了传奇一生。在本书中,对她家人包括父母、最亲密的姑姑、以及很多亲戚的以前不为人所知的隐私都被无情的揭露,更令人惊讶的是她对自己的剖白,赤裸裸程度几乎到了自虐的地步,令人心痛不已。在书里张爱玲没有半点隐晦,白描了曾经发生过的一切,客观直白的剖析了人物之间的种种纠葛。全书从头至尾少有温情,用冷静而细腻的笔触诠释了一段残缺的人生,用洋洋洒洒的文字让人阅尽世俗百态。无论内心如何激荡,场面如何不堪,在她笔下永远是平和地轻轻带过,还不时带着微笑。

要是不了解张爱玲的生平种种,是很难读懂这本书的。开始读时是极不愿意带着《小团圆》是张爱玲本人的自传性小说这个观点去读的,但是翻了十几页就觉得不行了,越发感觉到这就是写她自己的书。于是不等不把主人公九莉当成了她,父母、姑姑、弟弟甚至是好朋友比比等一系列的人在现实生活中都有所原型。当看到她用如此无情犀利的笔触写出这些亲近的人的种种时,不禁为此感到惊讶,倒吸一口凉气。看来,她似乎是要不顾一切了。

看的时候,一直期待着邵之雍的出现。关于张爱玲和胡兰成的故事是一直很吸引我的。胡兰成在《今生今世》里的片言只语更让人想知道张爱玲对这段感情的看法。见到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去,但心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九莉爱上了比自己大的老男人邵之雍,而且是那样的义无反顾,可以容忍他有老婆,同时跟几个女人纠缠不清,可以达到在他抛弃自己之后跟其他女人混在一起的时候还寄钱去给他,爱得惊世骇俗,爱得不顾一切。九莉对于感情,哪怕是做作,也有些男子气概在里面,并不牵萦于那些别的女人,更不屑打听任何细节,邵之雍却偏偏一件一件事情地讲给她听,无耻得令人骇然。看着盛九莉在一个男人面前变得很低很低,既觉心酸又有一丝敬佩。很多时候,我们知道正在发生的一切不过是个梦,但却总是不愿意醒来。雨声潺潺,像是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三十岁的时候,她在笔记本写下一句如此深情的话,不知道那时的她心里想的是谁,是之雍?抑或是燕山?这样的独自排解,只是因为你不在,而爱还在。

张爱玲,如此般的一个惊世才女,在爱情上尤且得不到圆满,更何况是我们这般的凡夫俗子。读她的书,越读越惆怅,可是又舍不得放下。

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篇2)

在我的脑海中,张爱玲一直是站在那里,持一个潇洒而苍凉的手势,淡淡的看著那个十里洋场般华美的上海。

《小团圆》一书是张爱玲的自画像,书中的人、事、物、景都是她生命中所经历的种种,从创作主体心态的角度来看,张爱玲早年的身世影响了其人格心理的发展,进而影响到她对外部世界的感受和体验。曾有女学者赵园评价 张爱玲的创作风格:张爱玲的艺术才能,使她在诸种矛盾的艺术因素间,找到并组成了她所需要的那一种和谐、统一。这里最基本也最足构成特色的,是旧小说情调和现代趣味的统一。在这本书中,主人公的成长环境,其母亲的对其创作风格影响深远,从而形成了中国旧小说与西方现代小说的不同情调的融合。十里洋场的繁华与浮夸,在张爱玲的小说中,被完美的融合进东方旧世纪的生活习惯当中,或许有人认为张爱玲的小说未必写的动人,但是却是写的最适宜 的。

张爱玲的小说中金钱、婚姻、性爱是很重要的话题,在小团圆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些端倪,其父挥霍致使家业破败,生活日益变得苦难,而母亲和父亲之间结束的婚姻也使得张爱玲对婚姻产生了怀疑。在社会中人性的缺失使作者备受煎熬,而人性当中的虚伪和残忍也在其小说中得到了反映。张爱玲以敏锐的目光审视著现实,选择两性关系作为切入点,讲述著大都市里的小市民恋爱与婚姻的故事,冷冷地告诉人们:人间无爱,至多只有一层温情的面纱。她笔下的女性是为了谋生而成家的女人,而非追求自我价值的强者和天真烂漫的情种。

正如很多人所言,《小团圆》中的张爱玲像一位洞悟人生而又难以接近的巫女,以冷峭、阴郁甚至有些刻薄恶毒的眼光注视著社会与人生,揭示了人性阴暗的一角。

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篇3)

比较喜欢看那些不是一眼就看得很清楚的文字,张爱玲的《小团圆》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我这个想法。这是一本以小说的形式写的自传,小说虽然可以认为是虚构的,但如果以自传的精神来写,则更有立体感、真切感。

有点象《红楼梦》的笔触,上半部主要写父母、祖父母、姐弟、亲戚,下半部写自己的爱情,各占一半笔墨,虽然是一个个生活小事,但每一个字里都是细节,情态毕现,仿佛生活就在那里陈设着,象些老家俱在旧房子里,散发着那时的气息。春秋笔法处处可见,即使对于作者自己,也毫不留情。对于父亲、母亲、姑姑、继母、、亲戚直到奶妈。。。。。。人物不论大小,身份不论高低,也是不放过分毫。是一把锋利的解剖刀,深深地达到骨髓深处。有的是悲悯,有的是平静的陈述,但不忘记点出质的穿透与洞察。正因为有了洞察与穿透,才有这份平静、冷静甚至冷酷,但悲悯才统领着整个精神的基调。

对于生活,作者愿意活一百次,活一千次,活无数次(原文,大意);喜欢曾经生活过(大意)。人的热情就是这样,即使一个个人物都似是可笑、可悲、可恨,但也是有一些值得肯定的地方。

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篇4)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沉香冷却,余香犹在——读张爱玲《小团圆》有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以前时代的事情,渐化作一卷电影胶片,桥段;一张老照片,黑白;一段别人看的故事,不明。渐渐落了微尘,泛了昏黄。皆那么无言,却是仅有的痕迹,让这世界记得。张爱玲便是这样,她生前写了太多经典,而我今天要说的,却是她逝后才面世的作品,《小团圆》。

那是张爱玲最为神秘的作品,她一度欲销毁。《小团圆》是篇近似于自传体的小说。张爱玲的魅力在于,文字到她的笔下,才真正有了生命,直钻进你心里去。她的言辞无比精致,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我是“张迷”,迷恋她的文字,迷恋阅读她文字时的感觉。她的文字仿若附着魔力,有让人爱上她写的故事,她这个人的欲望。她写文字像蜘蛛编织它的网,让人渐渐坠进去,陷下去不上来也宁愿。十里洋场,她穿着另类时髦,古装短袄旗袍,上海滩,她是最浓郁的一道沉香。胡兰成,只能说他毁了张爱玲这个人,却成就了“张爱玲”这个名字,这个作家。尽管张爱玲的一生过得悲凉而忧伤,可我想,她的心是充实的,毕竟,她来过了,有太多东西能够证明她来过已足够。她,空白地来到这世上,空白地离开这世上,却填补了世上的空白。

在09年的4月《小团圆》才渐渐浮现在我们面前,让人有点儿神秘有点儿兴奋,《小团圆》的女主角——九莉,她是张爱玲本身的写照,九莉具备特殊的文采,因此吸引了之雍,一如张爱玲因文章吸引了胡兰成一样,正如他们的初相遇呵。盛九莉和邵之雍的故事原是她张爱玲自己和胡兰成的故事,但读起来,却不像看张爱玲和胡兰成的经历那般强烈和忧怨,张爱玲的叙述给我感觉有些淡,是无奈后的释然?还是彻底的心灰意冷?她像写别人的故事给自己看一般,有了几分洒脱。张爱玲这样说《小团圆》:“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那么,幻灭后,有的是什么东西呢?是很长的回忆和自己曾来过的证明,以及,拥有的停留。毕竟,很多事情并不是只有圆满和存在才是有价值的,纵算完全幻灭,亦是存在的结果和证明,因为,如果没有存在过,连幻灭都没有。存在的'痕迹是要留给这个世界上自己爱过的人,和爱过自己的人。

《小团圆》中,九莉本通过了伦敦大学的入学试,可是赶上太平洋战争的她被迫放弃远赴伦敦的机会,而选择了香港大学,在香港她一直名列前茅,无奈,毕业前夕香港却沦陷了。关于她的一切文件纪录尽数被烧毁。什么都没有了!其实,这便是张爱玲本身的经历。对于这件事,她却只轻轻地说:“那一类的努力,即使有成就,也是注定了要被打翻的罢?……我应当有数。”也许我们都无法体味这种苦楚的滋味,当我们有那么一天,努力了太多太多,却得了无果的结局。一定不会像张爱玲那么轻描淡写和释然,也许我们会绝望会疯狂,可张爱玲不会。她选择了并懂得接受。同为学生的我,倘若遇上这样的事,会万念俱灰的罢。我想,经过酸雨的洗礼之后,花木存活下来的尽管很少,但毕竟是有的,张爱玲便是这样,她的傲慢撑起她自己,经过不复柔和的历练。让我一下懂得,曾努力过的东西覆灭,一味想复原是无用的,我们记得,曾经那么努力地努力过就好。我们就算没有结果,但是有比别人多付出的过程,就不一定不值得,那些来过、做过的证明,是我们最美的回忆。

就正如一炉沉香,燃灭之后,冷却掉了,却还留下沉香屑,更值得的是,还会有一道道沉香的余香,弥散着,余香,犹在……

那是95年的9月,8号那天,张爱玲永远地离开了,她离开得安静而不为人知,75个年岁,张爱玲就这样走过。她也一如那一炉沉香,她也本就是由沉香开始的,她的处女作《沉香屑·第一炉香》让人们知道了张爱玲,如今她燃灭后冷却,依旧留下沉香屑和余香,亦无憾了。因为,她留下了那么多文字,纪念她的爱情,证明她的存在,而且,还让太多人读到了她含有魅力的文字。她来过,她分享了。那一道沉香的余香,绵亘长存——她的经历,她和胡兰成之间,有太多故事和记忆,值得记得,却又最好忘掉,因为他们之间的回忆是苦楚的。

就用徐志摩《偶然》里的句子结束罢“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沉香冷却,余香犹在……

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篇5)

张爱玲全集:小团圆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久不读张爱玲,却读到了这样的一本《小团圆》。读这本书,心里浮现的总是电影色戒中的一个镜头:女主角放走了刺杀的对象在回程的黄包车里,一个很长的长镜头。这个镜头一直在我脑海里,时时回放,挥之不去。张爱玲以她一贯的文字,一贯的风格,给了读者一个最后的最真实的故事,她自己的故事。在百转千回之后,是直视的勇气和岁月的苍凉。自度没有评价这样的作品的资格,只是感谢,感谢一位作者,一个若干年前生活在上海的女子,为后人留下一段遵从自己的诚恳的文字。作者说:“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迴,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麼东西在。”我在这个故事里看到的却是深彻的孤寂,一出原本是双人舞的独角戏。敢在这样的故事里,坚持爱情,是生命本身的力量?还是入戏太投入?我不得而知。不知道在作者的心里那完全幻灭了之后,还有点的是什么东西,我只是看得无比心酸,如许孤寂的团圆……

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篇6)

若是从未,亦或是很少读张爱玲文章的人,乍读《小团圆》,难免会觉得混乱,不知所云;若是张爱玲的资深读者,会觉得《小团圆》所讲述的一个个故事,所使用的一段段语言,甚至书中的修辞,都是曾经在她的其他文章中出现过的,正如她自己所说的,是在炒冷饭,再好的语言,泛滥之后也味同嚼蜡了。

所以很多人并不看好《小团圆》的文学价值。此书,对于不少的人,只是了解或者说窥探张爱玲这位奇女子的传奇人生的一个途径。

《同学少年都不贱》之前的,张女士的小说及散文,我都看了不下二三十遍了,若说为了欣赏学习张女士的文章,其实不差这本。所以在2010年初制定的全年计划中,根本没有把《小团圆》算在其中。买《小团圆》,只因为春节脱离了宝博的监督,购书癖发作了。然后抱着既买之则读之的态度,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开始了第一次阅读。

书名为何是《小团圆》?指的是谁与谁的团圆?有人认为,书中的九莉与邵之雍的短暂爱情是九莉孤独生命中难得的团圆,故名《小团圆》。我不以为然。全书283页,邵之雍在142页才出场,260页之后基本上消失。况142页至260页之间,还有很多其他的重要事情穿插其中,九莉与邵之雍关系的描写,可能只占全书的1/3,如何撑得起一部大约十八万字的小说?

当然,考虑到张爱玲或许原计划将《小团圆》写成中篇小说(张女士颇擅长写中篇),最初,全文有可能都是围绕九莉与邵之雍的爱情展开的。但是随着增删,随着字数越来越多,《小团圆》已经偏离了张爱玲起先计划的道路而讲述了九莉三十年的人生,在这其中,邵之雍只是一个很重要的过客而非主角。所以,小团圆指的并不是九莉与邵之雍的团圆,至少,无法达到这样的目的。

团圆的,并不是九莉与邵之雍,而是张爱玲的人生中出现的人、事,张爱玲以前的文章中出现过的人、事、表现手法,在这本书中实现了团圆。换言之,《小团圆》是张爱玲对自己的人生及自己的旧作的总结、思考和揭露。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那样几块地方,就像是旧伤口,不敢碰不能碰,却又终生难忘。偏写文章的人都有过这样的冲动,要把人生中最见不得光的最不为所知的东西写出来,要把结痂的伤口再次撕开。因为压抑的感觉往往更痛。只是写出来,却无法让人看,因为那像是自己最卑劣的隐私,决不能让人抓在手里,再伤害自己一次。怎么办?只有一次又一次修改,改到面目全非,甚至语句不通。如果《小团圆》让你觉得生涩,原因便基于此。

所以整本书看来,《小团圆》的文学价值并没有张女士早期几部作品那么高。但是,若是逐字读去,恍惚间就好像自己变成了九莉,旧伤口一条条崩裂。等待着,心情惨淡,就像大考的早晨

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篇7)

看张爱玲,体会到一句话,何谓强极则辱,慧极必伤。她为何就不能有一会儿糊涂的时候?她为何就不能在这滚滚红尘里有一会儿的麻醉沉迷?

她觉得过了童年就没有这么平安过。时间过得悠长,无穷无尽,是个金色的沙漠,浩浩荡荡一无所有。只有嘹亮的音乐,过去未来重门洞开,永生大概只能是这样,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因此与任何别的事都不相干。她不过陪他多走一段路,在金色梦的河上划船,随时可以上岸

这是她跟胡兰成恋爱后写的一段话,永生大概只能是这样,可想爱对于她生命的意义,然而在这样的时刻,她想到的亦是随时可以上岸。因此与任何别的事都不相干可以看出,这几乎等同于她的信仰,信仰又怎么能和现实的生活有任何关系呢?

说她红颜薄命亦是对的。张爱玲的美是在骨子里的,是近似于与莲花,与月光,与雪山般代表的美,是清冷的美,是出世的美,是几乎靠近于神的美。与世俗中令人温暖的美是相反的,因此她的美只能存在于意境之中,远观之中。然而这便是她的命运了,她若不屑改变,如不能英年早逝,就只能悄然孤身终老。

古往今来,在中国的文学作品中,这样的女子还有如林黛玉,如李清照,当然前者只是创造出来的人物。艺术家有才华,创造出传世的文学作品的多不其数,然而能将自己的人生也写成一部著作的,又有多少呢?

张爱玲的美,是以生命作为代价,是以幸福作为祭品,来追求的美。难怪胡兰成的书里,总叹她惊为天人,字里行间透露出跟她在一起的沾沾自喜,然而真正要陪着在身边的,却还是小胡,小苏或是其他的女子。你说他矛盾吗?其实还真不是的。只是叹这世间,神仙偶尔是有的,然而神仙眷侣,却还真的是不易有。说张的美只是一个角度。除了艺术的角度,还有现实的角度。这就是为什么张爱玲的争议如此之多。

为了爱,练就十八般武艺,不计回报,付出所有,若最终只是为了获得一个男人的爱情,或者说独占一个男人的爱情。你知道这从一个男人的角度出发,该是一件多么可怕和有压力的事吗?又有哪个男人担的起上帝的角色呢。有点良知的,不敢担。敢照单全收的,大多是无赖。

看过本能吗?理解为什么莎姐要在床上杀掉情人吗?这应该是一部从男性化的思维模式出发拍的电影。当然也是从艺术的角度夸大这个矛盾。但从进化论的角度,人类的基因发展,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过程,人的本能都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对于一个能控制自己的人有天生的恐惧和反抗。你的对手越强,越有可能控制你,你越是会选择反抗。因为我们都知道,在感情的游戏里,越是爱得深的那个,越是容易受伤害。

这也是为什么欣赏张爱玲的大多是女人,男人,要不是看不懂,看懂了的也会觉得恐惧。记得看过一个颇有才华的男作家写过一句话说这样的女人:见过黑寡妇吗?她们真的要把爱的男人吞到肚子里才甘心吗?当时不解,后来释然,忍不住哈哈大笑。

男人的本能是要尽可能地占有更多的女人资源。女人的本能是尽可能的独占一个强的男人。谁有错?谁也没错,要有疑问的话去问上帝吧。

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篇8)

我发现,读后感一定要趁热写,不能拖,震撼的印象总会随时间变淡,想不出滋味。上个月读完《小团圆》,当时写下感受肯定和现在不一样,如果等明年去写,也仅记得大体故事梗概了。

作家的笔无论多尖刻,写自己家人都是手软的,赞美居多,给自己贴金,尤其是写自己母亲。例如三毛、席慕容、刘墉,读者只会觉得书中的母亲就该是那样,比凡人聪明可爱,如果是写清苦的母亲,就该如季羡林所写那样,穷也穷得有理由,艰辛之处都比别人伟大,赢得读者的热泪。难得张爱玲没有赞美,平静地记录点滴,不夸张、不升华、不歌颂,她的笔太理性,没有热情,彼此内心的阴冷揣测也要写上去,全是真实人性的影子。

而且张爱玲的记忆好得惊人,儿时一件小小事都不忘,一句话、一个动作、一点心思,写得就像正坐在历史的回程车上一样,透过门缝在窥探家人的对话,让人倒吸一口冷气。

《小团圆》最好是在读过张的大部分小说之后再看,能串起来,因为里面很多家庭细节就是她小说的素材:《茉莉香片》原型出自她的弟弟和父亲、继母;《琉璃瓦》和《花凋》是写她舅舅家的女儿;《郁金香》应该源于她继母的弟弟;《创世纪》是写她的姨奶奶;《倾城之恋》是她在香港读大学时,遇到的一对情侣改编的故事;《沉香屑第二炉香》是在香港听同学说的;《赤地之恋》和《秧歌》是解放后她的见闻;《小艾》是她出国前迎合当时社会创作的一篇小说。这样把小说和自传对应着看,非常有意思,传奇的家庭造就了张的见多识广又内心敏感,不动声色地把周围都列入她笔下。创作还是得源于生活啊,架空的文学是写不好的。

小时候老师总让写读后感,可是憋来憋去也挤不出字,无感可发,最后只能凑字,先把书名和作者介绍一番(一段),再把故事梗概叙述一番(一大段),再谈一些自己的感性(最后一段),比如要好好学习,学习书中某个人物,为国家做贡献等等。然后长舒一口气,算是终于完成作业。想想,是因为那会读的东西实在是无感可写,小孩子理解能力又浅,只在乎故事本身是否吸引人。《格林童话》、《天方夜谭》,的确是写给小孩子的,故事吸引人,读完却想不出什么,也只有觉得开心或者瞠目结舌罢了,合上书本满足地玩去了。不像张爱玲的书,发人深省。

是什么样的一种勇气,让张爱玲把家庭的记忆碎片都拼凑起来,说人老了就爱回忆,而且回忆十分清晰,她后来久居美国,是不是一直在思念着家乡,怀念着这些往事呢。《小团圆》这样的回忆录并没有像其它的回忆录一样打下美好、温馨等烙印,然而读起来却觉得是美好而真实的,不是琼瑶阿姨那样,反复把生活多美好、像公主一样的女人这样的词语硬刻在书上。也只有经历过什么样的生活,才能写出什么样的文章,《创世纪》描写祖母出嫁前的场景,只有出身于那样的家庭才能把繁华富贵写得如家常便饭吧,她最擅长写显赫家族没落衰败。

看完《小团圆》,就像小孩子吃完了最爱吃的零食,肚子里满足,心里却失落起来,因为还想继续吃。记得有一本《民国女子》这样评价张爱玲:有趣的是,冰心靠《寄小读者》传世后代,林徽因靠与徐志摩的绯闻被后世牢记,民国真正被大众认可的女作家则是政治问题多多,婚姻并不完满的张爱玲。

张爱玲的一本新书《少帅》在台湾出版了,不知她还有多少未写完的稿,未刊登的小说。我是不折不扣的的张迷,自豪且幸福着。

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篇9)

加拿大回来的女朋友问:你们都说张爱玲的书好看,嗳,好看在哪里?我们聚餐一共七八人里有两人喜爱张爱玲。我说:她的文字里有我所了解的上海,让我经常不自禁的笑起来,什么手搭凉棚,就是手搁在眉上那现在要了解上海太容易了,msn什么都知道,用不着看书啊也知道哑然。

不想一下子就看完,知道以后没有爱玲的文字可看了,所以看的特慢,磨磨蹭蹭地结果还是看完了,对于像谜一样张爱玲,就像一下子看到自己喜爱的人在自己面前与他人做爱一样,有种透彻感。

有她全套的书,其他的都是皇冠的繁体字,只有《小团圆》是简体字,但也不错,就是封面不是张爱玲所喜爱的蓝绿,而是回归本色,特有意思。

那些书里的人物大部分都出现了,都是张爱玲身边的人。为了忘记胡兰成拿明星(或是导演)来填空档,还是个不错的美男子,在张爱玲面前怕是没有一个不自卑的,有一种可能男人只把她当生育的女人看,这样的男人肯定是粗人,没思想只在乎感官刺激的男人,相信爱玲是不会让这样的男人接近的。美男后来跟一小明星结婚,既然是小明星不但名气小,相信年龄也小。

胡兰成居然把她的子宫颈撞断,这事让人看了很震惊,一个年长十五六岁的男人,又有那么多女人的男人,在性经验上那么差劲,是个光说练不好的男人。

紧紧是我的女朋友,一次朋友们喝酒,聊起一俊男,几乎每张脸上充满了爱慕,紧紧得意地笑了:我一夹他五分钟,真的,骗你们是小狗。差不都同时尖叫起来。为了她那五分钟,请她去唱歌,一直诱问她是怎样做的,叫她在房里示范,紧紧把我们挑逗的咯咯娇笑,天蒙蒙亮空气中还带着湿气,我跟她坐在她家的楼梯阶梯上,侃侃而谈。难道真有传说中的淑女功。像谜一样解不开。

几年以后的一天,又碰上那俊男,张嘴但出不了口,后来有好友的男友在浴室里问出了秘密,原因很简单,心里也就豁然开朗。

胡兰成为了张爱玲登报离了两个女人。一份报纸上的内容有胡兰成一人完成,只是用不同的笔名,可见是位能言善辩的能人,爱玲说女人的爱情是有阴道开始,会说甜言蜜语的占优势是第一步,到床上毕竟要花财力时间等。他俩有说不完的话,互相欣赏,但是张爱玲在床上满足不了胡兰成,事情往往就是那么简单。

张爱玲记仇,因为弟弟未寄出的一封信,信里说她败坏门风,侮辱了她的人格,弟弟又帮继母说话,所以不原谅他,结果弟弟一辈子未婚,留在国内,在上海的浦东郊县当一名教师,开过眼的贵族一般的女人是不入眼的。

母亲赌钱输掉了爱玲的奖学金,没有一句解释,这是普遍中国人的传统习惯,生你出来你的一切都是父母的,母女俩为了男人而争,看了有点触目惊心。

文明的背后是原始,张爱玲看穿了领悟了活着的痛苦,回忆甜蜜的爱情时,加了一道开胃菜,来了一段堕胎的心路历程,一个已成型的男孩在抽水马桶里迅速漩去。我捂着肚子有点不忍。人跟一切地球上的生物一样,是为了传下去生命是需要延绵不断的,人并不是比别的物种更加高贵或了不起,打开老鼠和人的胸腔五脏六腑的排列是一样的,只是形状大小,人比其他动物多了一成思想而已,只能算是高等动物,所以生育是人的天职。

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篇10)

在看《小团圆》之前,并未看过什么她的小说。而我所知道的张爱玲,也只是那一个与胡兰成有著旷世绝恋的人。

直至买回这本书,翻开前言,看到张爱玲的遗产执行人宋以朗先生写的话,才明白这本书的男女主角有著胡与张二人的影子,也有些张爱玲自传体小说的意味。

与我想象的不同,张的笔触细腻,且没有什么繁重的描写。只是我觉得文字有些隐晦自然是要隐晦的,当时张爱玲并不想让别人看出文中的邵之雍就是胡,而九莉就是她。一开始时,我认为一二章有些生涩,有些不明所以,读起来有点吃力或许是还没有习惯张爱玲的笔风,也或许是因为里面人物框架太大。

但之后便开始感觉顺畅也需要读书人的全神贯注。好笑的是,《小团圆》共十一章,我看到第三章时才发现,第一章就已出现的人物蕊秋我本以为她与女主角九莉同龄其实她是九莉的母亲。我对我的后知后觉哭笑不得,只能在心里喊一声天哪。张爱玲并没有明确说明蕊秋与九莉的关系,并且九莉一直称她母亲为二婶,醒悟之后只觉自己该重新看一遍《小团圆》了。

自然,《小团圆》有她出色的地方。有一次去朋友家,翻她买的小说,才看了开头便知结尾了,早已没了读下去的兴致,这时莫名想起《小团圆》,《小团圆》吸引我,它让我想接著读这是神奇的一点,尽管我不知道原因。看到《小团圆》最后一页时,我发现结尾和开头是同一段话,读起来感觉奇妙又特别。

我想,我需要多看几遍《小团圆》才会明白其中的某些东西,而这本书值得我一读再读。

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篇11)

这几天读了张爱玲的《小团圆》,不管书的前言里面怎样引证仅仅是小说,我却看到了张爱玲的真心,她絮絮叨叨地回忆,她的欢喜与哀愁,自省,再平常不过的真心,小团圆读后感。

在张爱玲写的文章里,那种冷眼旁观的态度,在《小团圆》里亦冷眼旁观了自己。有些不忍看下去,那种压抑后习惯性的平静不是人人能体会理解,能拿出来当笑话说给他人听的。张爱玲的人生没有过团圆,她的心里亦不渴望团圆,因为出生以来碰到的人和事都是破碎的。破碎的父母亲、破碎的亲戚家族,破碎的亲情友情,破碎的爱恋,甚至谈不上有过一个完整的家庭。父亲,她一直在乎着却从来不在乎她,母亲,在她不再在乎的时候在乎她起来,没有团圆过。亲戚姑母一直住在一起,却形同外面的租约关系,经济上AA制,感情上也AA制互不吐露心声。终于懂得了爱情,在一个视感情为儿戏,时时把其他女人挂在嘴边的汉奸那里,收得一根灰烟蒂,单张随意写成的婚约,失去纯真少女全部的梦想和她不屑世人皆替她在意的声名。

我觉得这本书只是一个人在时过境迁之后,对往事点点滴滴的回忆吧。没有太多的震动、悲哀,人的一生不是都要经历许多的吗,谁又能说自己没有故事,张爱玲的故事最为曲折?前面还有很长很长的路,我们一生所经历的,又会在哪里团圆?

还有一句颇为感动的话。只有白纸上的黑字是真实的。所感相同,所恨亦同。

张爱玲《小团圆》读后感(篇12)

看《小团圆》之前,对于张爱玲和胡兰成的故事,仅仅通过众口相传以及胡的《今生今世》。当然,对张爱玲的生平的了解也只来源于《私语》《对照记》。《小团圆》尽管是小说,张爱玲也不愿意称之自传,可是我们还是一厢情愿的看到了想看到的所有细节。尤其是对母亲的复杂的依恋与疏离,对父亲的怀念和怨,对胡兰成的爱与恨。

最让我感动的是最后两页,谈到她已暮年,再看之雍的著作,不欣赏了一看见亦是好的就要笑。也说到身在异乡对祖国的伤感。然后说她做的一个梦,青山上红棕色的小木屋,映著碧蓝的天,阳光下满地树影摇晃著,有好几个小孩在松林中出没,都是她的。之雍出现了,微笑著把她往木屋里拉。非常可笑,她忽然羞涩起来,两个人的手臂拉成一条直线,就在这时候醒了。二十年前的影片,十年前的人。她醒来快乐了很久很久。每每读到,简直泣不成声。不管当年她和胡兰成是怎样开始,怎样结束,都是真心爱过的。多年以后,已经不爱这个人了,可是那份回忆,依然有美好的部分,让她念念不忘。在梦中想起来,都可以快乐很久。

小男生杜歌读后感1000字(系列8篇)


如何在短时间内写出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呢?当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我便有了许多新的想法。众所周知,写一篇读后感一势必要通读全文,根据你的需要,我们精心整理了小男生杜歌读后感,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小男生杜歌读后感 篇1

在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杨红樱阿姨写的《小男生杜歌飞》这本书,看完之后我深有感受。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在说一个小男生刚上一年级,因不习惯一年级的生活发生的各种趣事,杜歌飞是一个调皮,可爱的小男生,下课的时候只顾着玩,忘记上卫生间,导致他竟不小心在学校里尿了裤子;为了得到一朵小红花,他第一个勇敢地上去打针,却在打针的时候哭的昏天暗地;班队活动课上,他认真的告诉老师和同学们,他的理想是长大了当红鼻小丑。

元旦晚会快到了,因为元旦晚会上高年级的少先队员要给一年级新入少先队员戴红领巾,杜歌飞却高兴不起来,本来他心里是很想戴红领巾的,他知道只有学习好的同学才能戴红领巾,所以就很努力表现好,没想到弄巧成拙,接二连三出错,连他辛苦得来的小红花也被米老师全部没收了。

星期三的上午,班级里开始评选少先队员,评选上的同学就可以戴红领巾了,大家都很紧张,杜歌飞不激动,不紧张,他知道这些日子表现的不够好,他心里很沮丧,但他还是选了三个同学,米老师问金贝贝选那位同学时,金贝贝举起手大声地说,我选杜歌飞!全班哗然,小眼睛的声音最大,不能选杜歌飞,他那天故意绊我,上课玩东西,美术作业不交好了,米老师让大家安静下来,然后问金贝贝同学,你为什么选杜歌飞呢?金贝贝说:杜歌飞爱动脑筋,爱帮助人,爱护小动物,杜歌飞越听越高兴,因为他自己都不知道有这么多优点,米老师笑眯眯的把杜歌飞的名字写在黑板上,还有三天就是元旦晚会了,杜歌飞开始每天对着家里的镜子穿衣练习行队礼,杜歌飞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突然有了长大的感觉。

《小男生杜歌飞》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也使我明白了每个人都会闯祸,但只要做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大家一样会喜欢,还是一个好孩子。

小男生杜歌读后感 篇2

这个暑期里,妈妈帮我买了《成语故事》,《小男生杜歌飞》,《你好,小木耳》。。。好多本书。给我印象最深,也最喜欢喜欢的还是《小男生杜歌飞》这本书。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简单又有趣,讲述了主人公杜歌飞上完幼儿园后很不想上小学,可爸爸一定要他去,他只好去上小学。但他一直希望小学的老师也能与幼儿园的老师一样好,结果如他所愿,米老师就是他想象中的老师,他开心极了。

杜个飞上了小学后,发生了很多事。有一次他主动帮老师搬书,可是一不小心摔倒了,把书都弄脏了,他伤心地哭了,他还对老师说:我一定会改正的。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喜欢小动物。有一次,学校举办去动物园看动物,杜歌飞把自己喜欢吃的东西都给了小动物吃掉了,到了中午,他没有东西吃还是金贝贝给他的吃的呢。

通过这些故事我觉得杜歌飞是一个既调皮又有爱心,还是一个知错能改,有责任的小男孩。最后他因为有很多优点,而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我也要好好学习,争取做一名优秀的小学生!

小男生杜歌读后感 篇3

最近我读完了《小男生杜歌飞》这本书,觉得它是一本令人开心的书。书中讲了男生杜歌飞上完幼儿园后很不想上小学,可爸爸一定要他去,他只好去上小学。他一直很希望小学的老师也能与幼儿园的老师一样好。结果如他所愿,米老师就是他想象中的老师他开心极了杜歌飞上了小学后,发生了很多事。有一次,他主动帮老师搬书,可是一不小心摔倒了,把书都弄脏了,他伤心地哭了。他还对老师说:“我一定会改正的。”杜歌飞非常喜欢动物,他很想上街看小动物,于是他骗他爸妈说要自己上学放学,然后他每天在上学和放学的路上去看小动物。有一次,学校带同学们去动物园看动物,杜歌飞把自己喜欢吃的东西,都给小动物吃掉了,到了中午,他没有东西吃了还是金贝贝给他吃的。

我觉得杜歌飞是一个调皮但却很有爱心的男孩。他还是一个知错能改,有责任心的学生。最后他因为有很多的优点,而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

假期里,和女儿一起看了一本儿童读物《小男生杜歌飞》,内容不是很多,仍令人忍俊不禁刚刚升入一年级的小男生杜歌飞,无疑是很想做一名好学生,他爱表现、喜欢出风头、最希望得到老师的表扬,虽然他很努力地想做一个好孩子,却经常好心办错事:帮老师搬语文书,因为语文书最厚,这样才能显出自己有力气,却把书掉进了污水坑里替老师去拿挂图,半路上因为好心帮大哥哥搬东西而丢了挂图;为了能得到第一朵小红花,第一个主动上前去打预防针,还是哭了个昏天黑地…这些都十分生动地表现了杜歌飞性格的两面性-

既想在老师和同学们面前表现自己,又无法克制自身的缺点我们还是能看到杜歌飞身上闪光的东西,他爱护小动物他懂得感恩;他还有着很强烈的自尊心尿裤子事件)。杜歌飞-天天长大,每个阶段都有自己的人生理想,他的成长路程是每个一年级的孩子都会经历的,看着这个令人又爱又恨,又喜又愁的小男生,似乎就会看到我们自己的孩子在这个阶段的心路历程,从惶恐到探寻到自信,孩子成长的每一步,都在我们的心中留下难以忘怀的印迹。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简单又有趣,描写生动又耐人寻味,是一本很受孩子们喜爱的儿童读物。看过杨红樱老师的很多作品,她为孩子们打开了一扇心灵的窗户,让孩子们透过这扇窗看到自己的内心世界,也给我们家长一个很好的交流平台,通过这些故事,了解孩子们的成长经历,成长不只是孩子们自己的事,还是我们做家长的不能忽略的陪伴过程

《小男生杜歌飞》我已经看了两遍了,第一遍是老师借给我看的,另一遍是在网上看的俗话说七岁八岁狗都嫌。小男生杜歌飞就是这样一个既调皮捣蛋又天真可爱的小男孩。因为他刚上一年级,还不习惯学校的生活,下课玩不够竟尿了裤子,为了得到小红花哭着鼻子第一个上去打针,他的理想是长大了当小丑……杜歌飞就在这一个个好笑的故事中天天长大了。

看了这本书,使我想起我在一年级的时候也发生过像杜歌飞一样的笑话比如一次我去上卫生间方便,走进卫生间,“汪洋一片”,无从下脚。幸好已经放学,不然就真尿裤子了我现在已经上三年级了,但还是调皮、讨人嫌。我希望可以早点成为讨人喜欢的孩子

《小男生杜歌飞》这本书描写的是一个小男生的成长经历。杜歌飞聪明、勇敢、喜欢帮助别人。总喜欢穿一件背带牛仔裤,因为这条牛仔裤上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兜,吃的、玩的都可以装在里面。他喜欢漂亮的女老师和帅气的体育老师。

杜歌飞很热情,但是经常犯错误,开学第一天就闯祸,把语文书掉到了泥坑里,虽然这样,老师还是表扬了他让我觉得最有趣的就是杜歌飞尿裤子事件,因为下课太贪玩,没有及时上厕所,才造成这样的事情发生。

杜歌飞还是个非常聪明的孩子,当老师问同学们关于猫和老鼠的问题时,杜歌飞却有意想不到的答案,不但受到了老师的表扬,还活跃了课堂气氛。

杜歌飞最大的愿望就是当一名红鼻头小丑,拿着银色的指挥棒让小动物们做各种各样的表演,多神气啊!

在评选加入少先队员时,杜歌飞以为自己没有希望了,但是,金贝贝还是选了他并且同学们还说出了杜歌飞身上的许多优点:爱动脑筋、爰回答老师的问题、爰护小动物体育好、给灾区小学捐图书捐得最多…

杜歌飞在渐渐长大,就像我们一样,我要学习杜歌飞身上的优点,争取做一名好学生。也希望杜歌飞以后会改掉自身的缺点,和我们一同进

《小男生杜歌飞》读后感五最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小男生杜歌飞》它是一本特别搞笑的儿童读物。俗话说七岁八岁狗都嫌,小男生杜歌飞就是这样一个既调皮捣蛋又天真可爰很有爰心、还是一个知错能改、有责任心的小男孩小男生杜歌飞上完幼儿园后很不想上小学,可爸爸一定要他去,他只好去上小学他一直很希望小学的老师也能与幼儿园的老师一样好。结果如他所愿,米老师就是他想象中的老师,他开心极了。他的头发长长的,经常穿着史努比的牛仔裤,大大小小加起来一共有八九个兜,看起来非常帅的样子。

杜歌飞上了小学后,发生了很多事。开学第一天就惹了祸,帮助老师去拿语文书结果有好几本掉进了泥水里,可是全班四十几个同学都想要这泥书,最早要的就是他后来的同桌。他下课的时候怎么也玩不够,上课的时候却想上厕所,结果尿到了自己的裤子里,还让米老师给他换裤子可真是搞笑他每天回家都要经过一条卖宠物的小街,他的牛仔裤里经常放有好吃的食物,他把巧克力豆喂给了沙皮狗、把花生米给了可爰的珍珠熊、把牛肉干给了漂亮的波斯猫。天快黑了,杜歌飞才心满意足地回到了家。上体育课的时候,最喜欢丁老师手臂上的肌肉,一下可以抬起两个人来。他第一个上去让大夫给他打针却得到了一朵小红花,高高兴兴的回到家第一个给妈妈先打了电话,又给爸爸打了个电话,让他们回家给杜歌飞庆祝得到第一朵小红花,由于爸爸妈妈太高兴了喝了很多的法国红酒,都醉了,就没有给杜歌飞买礼物。过了几天,学校组织大家去秋游,杜歌飞拿了一大堆好吃的,都喂给了动物,中午的时候,老师让同学们自由组合野餐,只有杜歌飞没有吃的,他的同桌和他一起吃,而他的同桌只吃了个蛋挞,杜歌飞把全部的食物都吃光了。杜歌飞就是在这一个个好笑的故事中一天天长读了这个故事,我感觉帮助别人的时候,即快乐别人,也快乐自己。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你曾经帮助过的人也会向你伸出援助之手帮准你的,

小男生杜歌读后感 篇4

这几天,我一直在看一本名字叫《小男生杜歌飞》的书,当我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小男生这三个字一下子吸引了我,使得我想快点知道这本书究竟写了杜歌飞的什么事情。

俗话说七岁八岁狗都嫌,小男生杜歌飞就是这样一个既调皮捣蛋,又天真可爱的小男孩。因为他刚上一年级,还不习惯学校的生活,下课后,因为贪玩忘记上厕所竟尿了裤子;为了得到小红花哭着鼻子第一个上去打针;他的理想是长大了要当一个小丑等等。于是,在他身上发生了很多意想不到,而且还很有趣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小男生杜歌飞给我的感觉是:淘气、可爱、天真、勇敢。我觉得自己也有点像杜歌飞,和他一样可爱、天真。有一次,我到爸爸的画室上画画课,可不知道怎么把画板弄倒了,当我很努力地把画画出来的时候,爸爸和小朋友都看不明白我画的是什么,当我把画倒过来拿给他们看时,大家都开心地笑了起来。

我很喜欢小男生杜歌飞,我能从他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

小男生杜歌读后感 篇5

这个暑假,我又阅读了一本叫《小男生杜歌飞》这本书,觉得《小男生杜歌飞》真是一本非常精彩有趣的书呀。

《小男生杜歌飞》这本书描写的是一个小男生的成长经历。杜歌飞聪明、勇敢、喜欢帮助别人。总喜欢穿一件背带牛仔裤,因为这条牛仔裤上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兜,吃的、玩的都可以装在里面。他喜欢漂亮的女老师和帅气的体育老师。

杜歌飞很热情,但是经常犯错误,开学第一天就闯祸,把语文书掉到了泥坑里,虽然这样,老师还是表扬了他。

在《小男生杜歌飞》里,让我觉得最有趣的就是杜歌飞尿裤子事件,因为下课太贪玩,没有及时上厕所,才造成这样的事情发生。

杜歌飞还是个非常聪明的孩子,当老师问同学们关于猫和老鼠的问题时,杜歌飞却有意想不到的答案,不但受到了老师的表扬,还活跃了课堂气氛。

杜歌飞最大的愿望就是当一名红鼻头小丑,拿着银色的指挥棒让小动物们做各种各样的表演,多神气啊!

在评选加入少先队员时,杜歌飞以为自己没有希望了,但是,金贝贝还是选了他。并且同学们还说出了杜歌飞身上的许多优点:爱动脑筋、爱回答老师的问题、爱护小动物、体育好、给灾区小学捐图书捐得最多

杜歌飞在渐渐长大,就像我们一样,我要学习杜歌飞身上的优点,争取做一名好学生。也希望杜歌飞以后会改掉自身的缺点,和我们一同进步!

看完《小男生杜歌飞》,我觉得现实中的我们,就像是杜飞,有着许许多多的缺点和毛病,值得我们改正。

小男生杜歌读后感 篇6

虽然我不是小男生杜歌飞,但杜歌飞的故事,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我真敬佩这本书的作者杨红樱,她好像我们这些孩子心里的小蛔虫,知道我们的喜怒哀乐,我爱读这样的好书。

小男生杜歌飞读后感6

最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小男生杜歌飞》它是一本特别搞笑的儿童读物。俗话说七岁八岁狗都嫌,小男生杜歌飞就是这样一个既调皮捣蛋又天真可爱很有爱心、还是一个知错能改、有责任心的小男孩。

小男生杜歌飞上完幼儿园后很不想上小学,可爸爸一定要他去,他只好去上小学,他一直很希望小学的老师也能与幼儿园的老师一样好。结果如他所愿, 米老师就是他想象中的老师,他开心极了。他的头发长长的,经常穿着史努比的牛仔裤,大大小小加起来一共有八九个兜,看起来非常帅的样子。

杜歌飞上了小学后,发生了很多事。开学第一天就惹了祸,帮助老师去拿语文书,结果有好几本掉进了泥水里,可是全班四十几个同学都想要这泥书,最早要的就是他后来的同桌。他下课的时候怎么也玩不够,上课的时候却想上厕所,结果尿到了自己的裤子里,还让米老师给他换裤子可真是搞笑。

他每天回家都要经过一条卖宠物的小街,他的牛仔裤里经常放有好吃的食物,他把巧克力豆喂给了沙皮狗、把花生米给了可爱的珍珠熊、把牛肉干给了漂亮的波斯猫。天快黑了,杜歌飞才心满意足地回到了家。上体育课的时候,最喜欢丁老师手臂上的肌肉,一下可以抬起两个人来。他第一个上去让大夫给他打针却得到了一朵小红花,高高兴兴的回到家,第一个给妈妈先打了电话,又给爸爸打了个电话,让他(她)们回家给杜歌飞庆祝得到第一朵小红花,由于爸爸妈妈太高兴了喝了很多的法国红酒,都醉了,就没有给杜歌飞买礼物。过了几天,学校组织大家去秋游,杜歌飞拿了一大堆好吃的,都喂给了动物,中午的时候,老师让同学们自由组合野餐,只有杜歌飞没有吃的,他的同桌和他一起吃,而他的同桌只吃了一个蛋挞,杜歌飞把全部的食物都吃光了。杜歌飞就是在这一个个好笑的故事中一天天长。

读了这个故事,我感觉帮助别人的时候,即快乐别人,也快乐自己。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你曾经帮助过的人也会向你伸出援助之手帮准你的。

小男生杜歌飞读后感7

大人们有很多时候是很霸道的,当你学会走路,满地乱跑的时候,他们就送你去上幼儿园,你哭哇,闹哇,他们才不管呢,还是天天送你上幼儿园,等你不哭了,不闹了,慢慢喜欢上幼儿园的时候,大人们却突然改变了主意,要你去上小学了。文中主要是写杜歌飞是一个不喜欢上幼儿园然后又被父母送去上小学的孩子,和他在学校发生的有趣的一些事情。

杜歌飞很聪明,也很淘气,有时很乖,有时还闯祸。他喜欢跟同学一起玩,喜欢小动物,喜欢红鼻头小丑;他上课还有时候做点小动作,也曾经因为贪玩没完成老师留的作业而被老师惩罚。

开学第一天杜歌飞就闯祸了,还一不小心尿了裤子。课间十分钟,杜飞歌总是拼命的玩,拼命的玩,可还是觉得玩不够。

玩的时间都不够,哪里还有时间上卫生间?上课铃响了,杜歌飞才发觉他要小便。他想飞快地跑到卫生间去,再飞快地跑回教室。可他看见全校同学都像潮水般地往各个教室涌去,杜歌飞只好融进人海里,进入了教室。上课时杜歌飞实在憋不住了,尿出来了。杜歌飞眼睁睁地看着尿顺着裤管往下滴,滴在地上一大摊。哈哈,杜歌飞这回可糗大了吧。

发生在杜歌飞身上的还有很多有趣的事,他还有一个梦想就是长大了当一名马戏团的小丑,他还有一对爱他的父母,他的父母能为了杜歌飞得到一朵小红花而醉的一塌糊涂······如果你们感兴趣的话可以自己去看《小男生杜歌飞》这本书,你就知道里面的故事有多有意思,读起来就放不下了。

如果书中的杜歌飞、金贝贝跟我们在一个学校上学,那可真是太棒了!我太喜欢他们了,我还特别爱看杨红缨阿姨的书。

小男生杜歌飞读后感8

假期里,和女儿一起看了一本儿童读物《小男生杜歌飞》,内容不是很多,但读来仍令人忍俊不禁。

刚刚升入一年级的小男生杜歌飞,无疑是很想做一名好学生,他爱表现、喜欢出风头、最希望得到老师的表扬,虽然他很努力地想做一个好孩子,却经常好心办错事:帮老师搬语文书,因为语文书最厚,这样才能显出自己有力气,却把书掉进了污水坑里;替老师去拿挂图,半路上因为好心帮大哥哥搬东西而丢了挂图;为了能得到第一朵小红花,第一个主动上前去打预防针,还是哭了个昏天黑地……这些都十分生动地表现了杜歌飞性格的两面性——既想在老师和同学们面前表现自己,又无法克制自身的缺点。

我们还是能看到杜歌飞身上闪光的东西,他爱护小动物(在宠物街给小动物们喂食物);他懂得感恩(做游戏时会照顾那些曾经给过他‘恩惠’的同学);他还有着很强烈的自尊心(尿裤子事件)。杜歌飞一天天长大,每个阶段都有自己的人生理想,他的成长路程是每个一年级的孩子都会经历的,看着这个令人又爱又恨,又喜又愁的小男生,似乎就会看到我们自己的孩子在这个阶段的心路历程,从惶恐到探寻到自信,孩子成长的每一步,都在我们的心中留下难以忘怀的印迹。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简单又有趣,描写生动又耐人寻味,是一本很受孩子们喜爱的儿童读物。看过杨红樱老师的很多作品,她为孩子们打开了一扇心灵的窗户,让孩子们透过这扇窗看到自己的内心世界,也给我们家长一个很好的交流平台,通过这些故事,了解孩子们的成长经历,成长不只是孩子们自己的事,还是我们做家长的不能忽略的陪伴过程。

小男生杜歌读后感 篇7

最近我读完了《小男生杜歌飞》这本书,觉得它是一本令人开心的书。书中讲了:小男生杜歌飞上完幼儿园后很不想上小学,可爸爸一定要他去,他只好去上小学。他一直很希望小学的老师也能与幼儿园的老师一样好。结果如他所愿,米老师就是他想象中的老师,他开心极了。

杜歌飞上了小学后,发生了很多事。有一次,他主动帮老师搬书,可是一不小心摔倒了,把书都弄脏了,他伤心地哭了。他还对老师说:“我一定会改正的。”杜歌飞非常喜欢动物,他很想上街看小动物,于是他骗他爸妈说要自己上学放学,然后他每天在上学和放学的路上去看小动物。有一次,学校带同学们去动物园看动物,杜歌飞把自己喜欢吃的东西,都给小动物吃掉了,到了中午,他没有东西吃了还是金贝贝给他吃的。

我觉得杜歌飞是一个调皮但却很有爱心的男孩。他还是一个知错能改,有责任心的学生。最后他因为有很多的优点,而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

小男生杜歌读后感 篇8

最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小男生杜歌飞》它是一本特别搞笑的儿童读物。俗话说七岁八岁狗都嫌,小男生杜歌飞就是这样一个既调皮捣蛋又天真可爱很有爱心、还是一个知错能改、有责任心的小男孩。

小男生杜歌飞上完幼儿园后很不想上小学,可爸爸一定要他去,他只好去上小学,他一直很希望小学的老师也能与幼儿园的老师一样好。结果如他所愿,米老师就是他想象中的老师,他开心极了。他的头发长长的,经常穿着史努比的牛仔裤,大大小小加起来一共有八九个兜,看起来非常帅的样子。

杜歌飞上了小学后,发生了很多事。开学第一天就惹了祸,帮助老师去拿语文书,结果有好几本掉进了泥水里,可是全班四十几个同学都想要这泥书,最早要的就是他后来的同桌。他下课的时候怎么也玩不够,上课的时候却想上厕所,结果尿到了自己的裤子里,还让米老师给他换裤子可真是搞笑。他每天回家都要经过一条卖宠物的小街,他的牛仔裤里经常放有好吃的食物,他把巧克力豆喂给了沙皮狗、把花生米给了可爱的珍珠熊、把牛肉干给了漂亮的波斯猫。天快黑了,杜歌飞才心满意足地回到了家。上体育课的时候,最喜欢丁老师手臂上的肌肉,一下可以抬起两个人来。他第一个上去让大夫给他打针却得到了一朵小红花,高高兴兴的回到家,第一个给妈妈先打了电话,又给爸爸打了个电话,让他(她)们回家给杜歌飞庆祝得到第一朵小红花,由于爸爸妈妈太高兴了喝了很多的法国红酒,都醉了,就没有给杜歌飞买礼物。过了几天,学校组织大家去秋游,杜歌飞拿了一大堆好吃的,都喂给了动物,中午的时候,老师让同学们自由组合野餐,只有杜歌飞没有吃的,他的同桌和他一起吃,而他的同桌只吃了一个蛋挞,杜歌飞把全部的食物都吃光了。杜歌飞就是在这一个个好笑的故事中一天天长。

读了这个故事,我感觉帮助别人的时候,即快乐别人,也快乐自己。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你曾经帮助过的人也会向你伸出援助之手帮准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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