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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观后感

发布时间:2022-04-22 来源:互联网

《亮剑》读后感(精选范文)。

“古代剑客和高手狭路相逢,假定这个对手是天下第一剑客怎么办?是转身逃走还是跪下求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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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能退缩,要不你凭什么当剑客?”

“这就对了,明知是个死,也要宝剑出鞘这叫亮剑,没这个勇气你就别当剑客。倒在对手剑下算不上丢脸,那叫虽败犹荣,要是不敢亮剑你就别在江湖上混啦。咱独立团不当孬种。鬼子来了一个小队咱亮剑,来一个大队照样亮剑。”

这段话选自都梁的代表作——《亮剑》,是两个一生都在血与火中拼搏的名将,李云龙和赵刚的对话。这段话和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以老百姓的视角,塑造了一个个人民英雄,他们都是普通人,却有与我们截然不同的勇气与豪气。这本书贯穿了一个人生信条: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书中的人物至死保持这种信念,也是我被其折服的地方。

我联想到了现在的社会风气,人们普遍缺少亮剑的勇气,甚至对手还没抽出剑已跪地求饶。悲乎!这导致了“黑恶势力的猖狂,他们买通了懦弱的”保护伞“,这些”伞“大都位高权重,欺软怕硬,百姓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以致,抓出一个贪官,就带出一群、一帮,环环相扣。《人民的名义》中一句富有哲理的话:”对于自制力差的人来说,就怕第一次,有了第一次就有了无数次。无法挣脱第一次,把手一次次伸向黑洞,紧抓幻想,紧盯将欲望放大的迷境。“他们做事为了人民币,不是人民——可我们是人民当家的国家!还好,敬爱的主席——XXX,积极打击黑暗风气紧紧地遏制了这股风气的继续蔓延。为民造福,敢于亮剑。使得社会风气逐渐变好。

李云龙曾率领独立团打过一场惨烈的白刃战,是军人的勇气、意志与战斗技巧的完美结合,寒冬中身着单衣的独立团战士以破釜沉舟的精神获得成功。李云龙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将领,让火力装备远低于敌人的战士去较量,后果可想而知!然而,这将军只是咬牙道:“狭路相逢勇者胜,干!敌人把胸膛送到咱们的刺刀前,咋能把刺刀收回来?“一声令下,独立团的战士大吼着,舍生忘死地冲上去,悍不畏死。团里从上到下,每个人都是如狼似虎的汉子,抱着必死的心态毫不犹豫冲向敌人;濒死也要杀尽最后一个鬼子,同归于尽。人人透着一种骨子里的狠劲,让人望而生畏。李云龙身上有许多令人惊叹不已的闪光点,他的作战经验,我没有;他的血性,我没有;他的指挥才能,我没有;他的耐心,我没有;他的勇气,我望尘莫及。

《亮剑》让我领略到军人的亮剑精神,立志做一个忠于祖国,勇气过人的中国人。

剑锋所指,所向披靡。遇敌必亮剑。这就是军魂。

电视剧《亮剑》好评如潮,观看完电视剧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李云龙经常说的亮剑精神。所谓亮剑精神,就是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敢于亮剑,狭路相逢勇者胜;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亮剑精神在工作生活中有很多应用,其核心是面对困难,迎难而上。我对亮剑精神有两点领悟,一是创新精神,二是团队精神。

希望读后感大全的优质读后感能够给您带来灵感。

首先是创新精神。在《亮剑》第一集中,作为129军386旅新一团团长,李云龙率部凭借过硬的战术战法,越战越勇,令敌人闻风丧胆。在与日本阪田联队交战中,从正面成功突围并干掉坂田。他没有墨守陈规,没有选择依次退出战斗,而是选择打破敌人部署,正面突围取得胜利。楚云飞赞许李云龙“是一个不拘一格的人才”,侵略者也评价李云龙“是一个善于逆向思维、不按常理出牌的人”,正是李云龙这种与众不同的创新精神,想别人不敢想,做别人不敢做,使他打赢了一次又一次战役。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的企业员工同样需要这种创新精神。我们不能只是墨守陈规,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敢于打破陈规陋习,善于创新,发挥每个人的聪明才智。公司举办的QC、工法、科技创新活动等,都是为了鼓励我们员工在工作生活中的创新能力。企业提供了创新环境,员工发挥了主观能动性,不断创新,只有这样,企业才能不断注入新鲜血液、充满生机。

其次是团队精神。在《亮剑》第十四集中,规模宏大、战绩斐然的战役——平安县之战,李云龙在老婆秀芹被山本所抓的情况下毅然下令攻打平安县城。山本部队向筱冢义男求援,筱冢义男分别从周边据点抽调吉野联队、武谷联队、佐藤联队,及太原兵力增援平安县城。面对上万兵力日寇,当地民兵、各路兄弟部队、友军部队、上级部队等均在未明战情未接任何指示之下而高度统一,各司其职,统一抗敌,顽强抵抗日寇,在这场战斗中甚至不惜全军覆没,为李云龙攻打平安县战役赢得宝贵时间。这场战役就充分展示了“相互配合、相互信任、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的团队协作精神的重要性。

我们的企业也需要这种团队精神。只有拥有优秀的团队精神,才能增强企业凝聚力,提高企业战斗力、竞争力。企业各部门要摒弃相互猜忌、勾心斗角等不良恶习,要相互信任,相互配合,朝着共同目标奋勇前进。只有团队合作,我们的企业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李云龙在南京军事学院的毕业答辩论文《论军人的战斗意识--亮剑精神》中阐述:“古代剑客们在与对手狭路相逢时,无论对手有多么强大,就算对方是天下第一剑客,明知不敌,也要亮出自己的宝剑。即使倒在对手的剑下,也虽败犹荣,这就是亮剑精神。”这句话点明了亮剑精神的核心。

只有我们每一个员工真真切切的认知亮剑精神,并坚持创新精神和团队精神,真正地将亮剑精神运用到工作当中去,我们的企业才能立于世界之巅。(周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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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1

鲁迅先生在铸剑里塑造了两位有英雄主义气质的人物,黑衣人宴之敖者与眉间尺。眉间尺为报父仇,毅然割下自己的头颅,交给一言相交的黑衣人。黑衣人为了替他报仇,在紧要关头,按照预先的设计,挥剑砍下了自己的头颅。这种一言既诺,即以头颅相托和以头颅相许的行为,正是古侠的风貌,读来令人神往。

眉间尺是个稚气未脱、优柔寡断、心地善良的孩子。他对那只淹在水里面,单露出一点尖尖的红鼻子的老鼠,也怀着怜悯的心情。救起它,又觉得它可憎;踩死它,又觉得它可怜。这种心理,是典型的艺术家心理。骨子里是对生命的热爱,是敏感,是善变,是动摇。这样的心态只合适于写小说,不合适于去复仇。

但突变发生了。当他得知父亲为楚王铸剑反被楚王砍了头时,就像自己的少年时代被那柄纯青、透明的利剑砍掉一样,一步跨进了成人的行列。他全身都如烧着猛火,自己觉着每一根毛发上都仿佛闪出火星来。他的双拳,在暗中捏得格格地作响。母亲的话,使他明白,作为一个男子汉,此生惟一的目的就是复仇。当他在复仇的猛火燃烧中,拿起那柄使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了光辉的雄剑时,他觉得自己已经改变了优柔的性情;他决心要并无心事一样,倒头便睡,清展起来,毫不改变常态。从容地去寻他不共戴天的仇雠。但这种成熟是十分幼稚的,他暗下的决心,颇类似小孩子打架时的咬牙发恨。当他把复仇的计划付诸实施时,决心便开始动摇。在路上,一个突然跑来的孩子,几乎碰到了他背上的剑,使他吓出了一身汗;在冲向楚王的车驾时,只走了五六步,就跌了一个倒栽葱;并且还被一个干瘪脸少年扭住不放。看来,欲报父仇,光有决心没有临危不惧的胆魄和超人的技巧也是不行的。就在眉间尺被干瘪脸少年扭住不放的瞬间,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的黑衣人出现了。他对着眉间尺冷冷地一笑,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那少年就不觉慢慢地松开了手,溜走了。他的眼睛好像两点磷火,声音好像鸱枭,这是一个冷酷如铁的复仇者形象。他不愿眉间尺称他为义士,说他同情寡妇孤儿,他厌烦地回答道:唉,孩子,你不要提这些受了侮辱的名称。他严厉地说: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

这种只不过要给你报仇的思想,表现了他内心深处的忧愤,近乎虚无绝望的忧愤。他的激情经过铸剑一样的锻炼,达到了看上去好像一无听有了的程度。这正是一个久经磨炼、灵气内藏、精光内敛的战士形象。在他身上再也找不到眉间尺那般的决心、勇气之类的浅薄东西,正如他自己所说: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

一个能够憎恶自己的人,当然不会再如热血少年那样把决心和勇气挂在嘴上,他所着力追求的,就是如何置敌于死命的战斗策略和方法。小说中那奇异的人头魔术,正是他复仇艺术的生动写照。

一切暴君,都喜好杀戮。黑衣人投其所好,用眉间尺的头来引诱他,他果然上当。最喜欢看人头的人的头,竟也变成了整个复仇把戏的组成部分。这里富有意味。

我十几岁的时候,就从中学的语文课本里看到了这篇小说。几十年后,还难忘记这篇奇特的小说对我的心灵震撼。尽管当时不可能完全看懂这篇小说,但还是能感受到这篇小说深刻的内涵、丰富的象征和瑰奇的艺术魅力。

离开了身体的头颅,尚能放声歌唱,尚能继续与仇人搏斗,这的确是迷人的描写。都说这里有象征,但谁也说不清楚,头颅象征着什么,青剑象征着什么,黑衣人又象征着什么。它们既是头又不是头,既是剑又不是剑,既是人又不是人。这是一种黑得发亮精神,就像葛里高利看到的那轮黑色的太阳。这是一种冷得发烫、热得像冰的精神。而这恰恰就是鲁迅一贯的精神。

每读《铸剑》,即感到那黑衣人就是鲁迅的化身。鲁迅的风格与黑衣人是那么的相像。到了晚年,他手中的笔,确如那柄青色的雄剑,看似有形却无形,看似浑圆却锋利,杀人不见血,砍头不留痕。黑衣人复仇的行动过程,体现了鲁迅与敌人战斗的方法。近来我读了一些武侠小说,颇有所得。但也深感武侠小说夸饰太过,没有分寸感,破坏了小说本应具有的寓言性和象征性。文字和语言因夸饰而失去了张力,丧失了美学价值,只能靠故事的悬念来吸引读者。《铸剑》取材于古代传奇,但由于投入了饱满的感情,所以应视为全新的创造,而不是什么故事新编。我一直在思考所谓严肃小说向武侠小说学习的问题。如何汲取武侠小说迷人的因素,从而使读者把书读完,这恐怕是当代小说的一条出路。

眉间尺听了黑衣人一席话,就果敢地挥剑砍下了自己的头颅。他的行为让我大吃了一惊。这孩子,怎么能如此轻信一个陌生人呢其实,眉间尺这一剑,其勇敢程度,并不亚于手刃仇敌,甚至还要难上数倍。他这种敢于信任他人的精神,同样是泣天动地。超常的心灵,往往披着愚笨的外衣。

对一个永恒的头脑来说,个人一生中的痛苦和奋斗,成功和失败,都如过眼的烟云。黑衣人是这样的英雄。鲁迅在某些时刻也是这样的英雄。惟其如此,才能视生死如无物,处剧变而不惊。黑衣人连自己都憎恶了。鲁迅呢

《铸剑》之所以具有如此撼人的力量,得之于其与现实保持着距离。小说并不负责帮助农民解决卖粮难的问题,更不能解决工人失业。小说要说的就是那样一种超常的精神。当然这只是我喜欢的一种小说。

《故事新编》的其他篇什,则显示出鲁迅的另一面。他经常把一己的怨怼,改头换面,加入到小说中去。如《理水》中对顾颉刚的影射,就是败笔。但无论如何,《故事新编》都是一部奇书。这本书里隐含了现代小说中几乎所有的流派。就连其中的败笔,也被当今的人们发扬光大。油滑和幽默,只隔着一层薄纸。

我至今还认为,《铸剑》是鲁迅最好的小说,也是中国最好的小说。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2

《铸剑》是鲁迅根据历史故事改编而成于1927年版的短篇小说,讲述名铸剑师干将将、莫邪之子眉间尺为父报仇,与黑衣人合作仗剑除恶的传说。

最初出现时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懵懂又有着一颗慈悲的心。他讨厌那夜里吱吱作响的老鼠,怕它会惊醒熟睡了的母亲,在老鼠死了的时候他却又觉得可怜。如此一个连杀害一只老鼠都不忍心的青年,在得知自己背负着杀父之仇时就走向了替父报仇的路。然而明明是有着这样柔弱的性格的他又怎可能独自报了这仇。当一个黑色人出现在他的眼前说可以帮他报仇可是他得付出他的生命,眉间尺却没有犹豫。大殿之上,沸水之中,三个人头相斗,无疑三人一俱死亡,并于沸水之中无法辨别谁是谁。于是,眉间尺与黑色人一并享受着国王葬礼的殊荣。

眉间尺以复仇的姿态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为他能把杀父之仇报了而喜却也为他把自己的生命也送上了而悲,然而懂得终究他只是一个弱者,一个为复仇而生为复仇而死的弱者。母亲一句你必须改过,让他没有了其他选择。哪怕是优柔的性情,亦只可以前往。然而却又正是当初被欺凌的中国中千千万万个弱者中得其中一个。为了惩奸除恶,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如此看来他虽是有着优柔的性情却又有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在复仇之计还无从下手时,眉宇间已被通缉。这已注定,他无法逃脱于其中,无论复仇进不进行到底,亦都无法存活。如此看来,他把这样的重任托付于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也说得上是明智。小说中作者还对眉尺间的父亲的事迹作了大幅的描述,因为如果没有这件事,眉尺间依旧只是一个优柔的少年。而这一仇恨却给他灌以满腔的热血,尽管不能以英雄去称呼他,他也不失有这样的气概。黑色人的出现无疑给这剧情添加了许多的神秘性。在看来,义士是侮辱他,同情亦是倍受污辱的名称。尽管直到结尾也没有给他过多的介绍,他却是给我们留下了惩恶除奸的高大形象。一句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为此,他也不惜付出生命。这似乎是作者用自己激荡的内心所塑造出的人物,表达出作者内心的正义感。当时所处的社会似乎正是国王的化身,随时有可能在背后给正义之士以致命的一击。当然,许多带着惩恶除奸的使命的他们从不因此而畏惧。国王最后与他们一俱于沸水之中死去是他们奋不顾身的结局。在他们看来,死亡并不可怕,为了光明而死亡更是没有畏惧。各大臣妃子想尽各种办法也无法将国王的投从杀他们的人中辨认出来,最后只能是一同在人们的敬仰中离去。细细想来,这样的安排也正是恰到好处。尽管当时盲目的百姓对眉尺间与黑色人甚是憎恨,却又无可奈何。正是表达了作者内心对他们的高度敬仰,把他们放到了让人仰视的高度,同时又无形中把国王放到了让人不屑的位置。历史也正如作者所预示的那样,丑恶的社会终于被推翻了,社会最终迎来了新面目。

复仇贯穿了全文,也正是那样有着复仇的责任才有着惩恶除奸的使命。故事虽简短却沉重,让人能感受到那时社会的处处威逼之意。谁亦无法于那样的社会中安好地生存着除了那些如同王一样奸恶狡诈却又自以为正义的人。哪怕不可得知黑色人究竟是有何来历。言语之间亦可以看出他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如此让人失望的社会也是作者所处的社会。虽是取材于历史故事但又有自己的改编,他用辛辣的嘲讽来表达自己对那样的社会的不满。一边是杀父的仇人所喻的害人社会,一边是为了惩恶除奸付出了自己生命的黑色人所喻的作者的内心;一边是两个为报仇而牺牲头,一边是前来看热闹的百姓,这极具对比性,这也正是对当时社会存在的许多把国家兴亡的责任置身于外的看客。他们看着同自己一样被欺负的人受害却如同与自己无关一样。然而,崇高的使命与庸众相对竟有被消解之意,终究孤不敌众,这也有表达作者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只有自己一人去反抗当时的社会,想要成功似乎并不容易甚至还有些绝望。故事还有许多极具创新的故事,夸张中也显露着许多的恐怖,无疑也只是想表露作者所处的那个吃人的社会的恐怖。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3

相对于《呐喊》的开山之功(无论是政治意义还是文学意义的)和《彷徨》的低吟徘徊(所表现出的解析作者心路历程的文本意义),鲁迅的第三本小说集《故事新编》缩于一隅,似乎被我们遗忘了。而这个集子的创作时段覆盖了前两本小说集,并且远远超出,一直到鲁迅去世的前两年(1935);鲁迅虽是写古书上的事,可也自认为“并没有将古人写得更死”(《故事新编.序言》),于是其中的故事,大致可以让我们窥见鲁迅创作鼎盛时期政局的起伏跌宕、文坛的风云争斗、报刊的唇qiang舌剑。补天的女娲腿间出现古衣冠的小丈夫,射日的后羿暗刺高长虹数回,《理水》中“文化山”上的人等各有所指,如此不一而足。鲁迅自己也不看好的“油滑”缺少拉开距离的幽默,多了过于热心的讽刺,于是《故事新编》在某种程度上陷入了杂文的窠臼。

这样的看法并无不可,却仍隔靴搔痒。《故事新编》躲在《呐喊》和《彷徨》的影子里--这两个文集的题目就是一种彪炳于世的显性文化姿态;而《新编》让我们看到的却是那个躲在s会馆钞古碑的鲁迅,一个与古人遇合胜过跟今人交流的鲁迅,一个在线装古籍和现代启蒙之间努力挣扎的鲁迅,《新编》在“没有将古人写得更死”的同时还是最大程度地眷恋着那个已然失落的世界,鲁迅在文化急遽震荡时期的微妙心态也于焉浮现。所以,虽然鲁迅早就想让这类故事“算是一个开始,也就是一个收潮,可毕竟没有结束,还共写了八篇单独成集出版。《故事新编》正堪成为“呐喊”和“彷徨”之文化主将内心深处幽曲之所的解读文本。

二

本着这样的视角,我们首先来看《铸剑》的故事处理。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鲁迅以白话写文言,把很短的篇幅敷衍成长长的故事,晋人志怪原本的古朴诡谲已经消失,简单的复仇原型中充满对人物个性的阐释和叙事本身的张力。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业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小说主人公眉间尺的母亲之口-交待的:

“大欢喜的光采,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

……

“‘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决不能洗掉命运。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的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去。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颈子上,给我报仇!’”

这是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如此安排已不仅仅是叙事技法方面的问题了,鲁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列异传》和《搜神记》没有这么明确的目的,因为神迹在其中是不证自明的;而《铸剑》中的父亲则是鲁迅亲手发明的神话,是附魅传统经过现代理性反思破灭之后新的(旧的?)梦想,神话的时代毕竟已经过去了:

“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去了光辉,惟有青光充塞宇内。那剑便溶在这青光中,看去好像一无所有。”

鲁迅也只能说“看去好像一无所有”。他笔下的英雄人格在现代题材里几乎没有出现过,涓生、吕纬甫、魏连殳都是失败的知识分子、文化精英,带着绝望的气息,更遑论闰土和阿Q这些农民们;英雄只在古书里,是(故事“新”编的主人公)眉间尺(我们毋宁将他看作是“现在时”的)的父亲;照理说,鲁迅从新文化运动开始,就应该是最有资格和最坚定具备审父意识的人,但是鲁迅实在不能够坚定。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4

看完鲁迅先生的《铸剑》,我的第一反应是想起中学时期学过的《干将莫邪》,铸剑师干将三年为楚王打造两把名剑,剑成时预料到自己将被楚王以血祭剑的后果,在回王命时留下雌剑并交代妻子告诉未出世的孩子将来长大后为父报仇,孩子出生长大后踏上了为父报仇的路,并在一个陌生人出现后以自杀的代价换来陌生人助其报仇的事情。《故事新编》的《铸剑》中也可看出一些《干将莫邪》的影子,但鲁迅先生笔下的《铸剑》以怪异另类、大胆夸张的情节描写以及不合常人逻辑的情节安排,加强了故事中的悲剧色彩与复仇的力量。在故事情节叙述的背后让我们得以体会其中作者的深意及其想要表达的思想及当时的社会现状。

《铸剑》的主要人物有眉间尺、眉间尺的母亲、黑色人宴之敖、楚王以及一大堆“看客”。在文章的最开始,描写了眉间尺深夜斗老鼠的场景,他不堪老鼠的烦扰想要亲手解决掉老鼠,但他在水瓮中看到老鼠挣扎地场景时又心生不忍,下决心踩死老鼠时又觉得自己作了大恶似的,从这个场景中可以看出。将满十六岁的少年眉间尺的优柔寡断与内心的矛盾挣扎。在其灭鼠过程中吵醒了睡梦中的老母亲,其母哀叹其性子不冷不热,并交代了眉间尺的身世及楚王杀其父的仇。复仇的力量是强大的,这种力量赋予了他勇气与斗志,于是眉间尺在第二天背上当年其父所铸的雌剑踏上了复仇之路。

在找楚王报仇的路上遇到楚王,还未行动就遭国王追捉,这时黑色人宴之敖出现了。宴之敖承诺会帮助其报仇,前提是要眉间尺的头与剑,眉间尺同意了。于是,宴之敖带上眉间尺的人头与剑进宫为国王“表演”,他将眉间尺的头放到金鼎里煮并唱起了歌,不久,人头在金鼎里翻筋斗,当楚王凑近时宴之敖斩下楚王的头。当两头相争眉间尺的头被楚王控制时,黑衣人也斩下自己的头加入争斗。最终,三颗人头皆“宣告死亡”,纷纷沉入鼎底,最后鼎中只剩下三只头骨,难以分辨,只能合葬一处。

在复仇之后,作者还着墨写了楚王死后,宫中众人的反应,无法认清的头骨以及一团混乱的情景。最后众人决定将为三个人头一个人举行大出丧,但到后来举行大出丧的时候俨然演变成了一出“大热闹”,至此,整个故事结尾。

《铸剑》完成与1926年10月,中国军阀混战,以段祺瑞为首的北洋军阀屠杀请愿学生,制造一系列血的惨案。当时的鲁迅在看到这些社会惨状后激发了他反抗复仇的怒火,《铸剑》就是在这种心情下写下的。细细品读,我们可看出,文中的楚王就是封建统治的代表,而眉间尺及黑衣人宴之敖则代表了敢于冲破封建传统的勇士,他们的复仇行为实则是向封建传统发起的攻击。直指楚王的行为也表达出作者想直接快速地推翻封建统治而不愿牵扯太多,黑衣人的仗义与对承诺,宁死也要帮助眉间尺报仇的行为在很多读者看来是难以理解的。文章描写虽然夸张,但我想作者这样写想表达的意图是作者本人对推翻封建传统的勇气与决心。

再看文中所写到的众多“看客”。一直深表认同:鲁迅先生除开笔下描写的一些代表当时中国普通民众的形象及反映当时的社会现实外,还塑造了一大堆形象生动的看客。如《孔乙己》中酒店里戏弄嘲笑孔乙己的群众,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祝福》里乡里人们对祥林嫂的冷漠与嘲讽,不同情祥林嫂悲苦的身世反而从中取笑;《药》里英雄夏瑜的英勇就义沦为茶馆里茶客们的谈资,鲁迅笔下不乏伸长脖子在人堆里张望的看客,也不乏絮絮叨叨,一群置身事外的看客,就像《铸剑》里,国王死后的大出丧最后会演变成一出大热闹,王公大臣,平民百姓都在人堆里装出哀戚的颜色,却无几人感到真正的悲痛,这是一个社会的悲哀,从中人性的冷酷显而易见。结局中复仇者与被复仇者同归于尽,只留尸骨在人间,大出丧时尸骨享受着百姓的祭拜,而这出复仇的事实却被世人遗忘、丢弃。愚昧的、以复数存在的看客却成了“胜利者”得以置身事外。

回归到当时的中国社会现状,只懂得伸长脖子、张大嘴巴充当看客的群众充分体现出当时国民的劣根性。鲁迅的弃医从文只为唤醒沉睡麻木的看客们却终究无法,一如《铸剑》中勇士的英勇报仇与仗义相助换来的还是城中百姓的麻木,其中的荒谬与讽刺可见一斑。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5

相信很多人都读过《哈姆雷特》,鲁迅的《铸剑》,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与《哈姆雷特》有很多相似之处。

小说一开始描写少年眉间尺的日常生活,这是一个平常的夜晚,他被老鼠咬锅盖的声音骚扰的无法入睡,于是,便爬起身来捣鼓那只老鼠。后来,他一不小心踏死了那只老鼠,他又不禁生起怜悯心来。这是一个不平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即将长大成人了。母亲告诉他关于父亲之死的秘密,并将父亲留下的宝剑传授给他,希望他能够改变自己优柔的性情哈姆雷特式的性情,用这把宝剑去杀那个杀死父亲的仇人国王。就这样,这个刚才还在与老鼠搏斗的少年,将不得不担负起刺杀国王替父复仇的使命。

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成人。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正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复仇使他的意志成人化了,但他的身体拒绝长大成人,抑或是身体本能在拒绝承担成年人的仇恨。在关键时刻无意的摔倒,致使自身远离了复仇对象,正如哈姆雷特的犹豫一样,无意识中逃避着复仇使命。

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断,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复仇精神缺失的补偿。

是恨,是复仇的愿望,而不是爱心、义气、同情之类的情感,将眉间尺与黑衣人联系在一起。黑衣人关注复仇本身,只关注复仇行动的有效性。他对复仇以外的情感不感兴趣,或者说,他已经摒弃了除仇恨之外的一切的情感。黑衣人就是复仇意志本身,是眉间尺的复仇手段。作为复仇手段的黑衣人的确是以其奇特的,却是行之有效的方式,完成了复仇的使命。

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

文章结束了,却让我迟迟不能走出文章,鲁迅用一个古小说的新编既表达了百姓向暴君复仇的热望,又含蓄地写出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郁闷和痛苦。在饱受列强欺凌的旧中国,又是个人情绪和民族感情的完美结合。那神秘的黑衣人。正是鲁迅的化身,强烈的复仇的心理在鲁迅的心中,就像一个光明的使者,指引革命的前进。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6

《铸剑》主要讲的是一个为夫复仇的故事,十六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眉间尺在得知自己父亲为国王铸剑却被国王残忍杀死的真相时,毅然绝然走上了为夫报仇的道路。期间得到神秘的黑衣人宴之敖者的帮助,终于成功报仇。

令人感到恐怖的不是哭,而是笑,这是我看完《铸剑》后的第一感受。文中明显的黑衣人的笑有三个场景,但每次都让人感到死亡的气息。首先就是在眉间尺被一个干瘪脸少年刁难时神秘黑衣人的出场前面的人圈子动摇了,挤进一个黑色的人来,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他并不言语,只向眉间尺冷冷一笑,一面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脸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就是这冷冷一笑,让人觉得不寒而栗,难怪那干瘪脸少年只是在看了他一下,赶紧松开了眉间尺的衣领,溜走了。黑衣人第二次发笑就是在眉间尺自刎后把剑交给黑衣的人时候呵呵!他一手接剑,一手捏着头发,提起眉间尺的头来,对着那热的死掉的嘴唇,接吻两次,并且冷冷的尖利的笑。这个场景想着想着就觉得恐怖,你可以想象在一个漆黑的夜晚里,一个人拿着一个死人头接吻,身边还有一条无头尸,然后发出冷冷的尖利的笑,这是一个多么惊悚诡异的血腥画面。最后一次笑就是在复仇完毕后黑衣人和眉间尺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这里,眉间尺的深仇大恨已报,黑衣人也释然了,可他笑的背后是经过多大的战争啊,我无法想象三颗头颅在一个烧开了水的金鼎里你咬我我咬你是一个多么惨烈的画面,我也无法想象到底需要多大的勇气人们才会愿意拿出自己的命弃绝尘世一切的羁绊来替别人报仇。每一次笑的背后都有一股寒意,就预示着有人的生命被威胁着,就预示着下一个悲剧正在发生。

看这部小说的时候,觉得鲁迅的整个文笔都很悲壮,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想改编《干将莫邪》这个故事,而且还写得这么淋漓尽致的癫狂,特别是看到那一幕狼吃人的景象笑声即刻散布在杉树林中,深处随着有一群磷火似得眼光闪动,倏忽临近,听到咻咻的饿狼的喘息。第一口撕尽了眉间尺的青衣,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最先头的一匹大狼就像黑衣人扑了过来。他用青剑一挥,狼头便坠在地面的青苔上。别的狼们第一口撕尽了它的皮,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狼不管在吃人还是在吃自己的同类,都是这么冷血无情的,连动作都分毫不差。还有那一头独舞,二头争斗,三头相搏的高潮场景,看着也触目惊心,再加上全文的色调都是冷冷的青和黑,青剑、黑夜、眉间尺头发蓬松,正如青烟一阵、黑衣人黑须黑眼睛这些都塑造了一个沉郁悲痛、庄重冷、透着死亡与悲哀的氛围,而且还透露着一种复仇者与汝偕亡的情绪和决心。

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有几个似懂非懂的地方,首先,为什么忽然会冒出一个黑衣人替眉间尺报仇呢,明明就是陌生人,还说了一堆迷糊人的话,什么我一向认识你我一向认识你的父亲,也如一向认识你一样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话听起来都疯疯癫癫的,却又好像心灵独白一样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 你还不知道么,我怎么地善于报仇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看着这些话我都猜测这娃是不是受了什么重大心灵创伤,然后患上了什么爱报仇的病一发不可收拾;其次感到不解的就是那四首悲天跄地的歌谣,呜呜呼呼兮兮的,晦涩难懂,我想这可能是为全文增加一些更悲壮的基调吧,又或者是为了增加一些神话的奇幻色彩吧,抓头想了一阵子,我安慰自己,一个疯子和一颗头颅唱的歌我们这些普通人不懂也很正常的;最后感到奇怪的是对大王的模糊化处理,三头合葬是《搜神记》、《列异传》中固有的情节,本不足怪;可小说浓墨重彩的渲染,却又使人不敢相信仅仅出于对原作的忠实。惜墨如鲁迅者,肯在无足轻重之处下这样的功夫么?更重要的是,铺张扬厉得甚至连头、须发、后枕骨、鼻准骨都写到了,王的面目反而愈加模糊起来。这与鲁迅善用极经济的笔墨勾勒魂魄的艺术功力不符,更与小说刻画人物的原则相悖。合理的解释肤浅的我至今也没弄明白。

我想《铸剑》绝对是我看得最恐惧最难受的一个复仇故事。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7

孟子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在现代文学巨匠鲁迅先生的历史小说《故事新编铸剑》中,就刻画了一位舍生取义的人物黑色人。

小说讲述了主人公眉间尺替父复仇的故事。而作为次要人物的黑色人,是在眉间尺去城里准备刺杀大王处处碰壁的时候才出场的。那时的眉间尺,虽然勇气十足,但显得有些莽撞,特别是当他与那些围观的闲人发生冲突的时候,眉间尺显得缺少与看客打交道的经验,有些手足无措。黑色人的出现,其实是帮助眉间尺完成了性情的一次重大转变。眉间尺相信了黑色人的话,以自刎这种悲壮的方式显示自己复仇的决绝之心,同时把复仇的最终任务交给黑色人来完成。

看到这里,感慨万千。重言诺,轻生死。眉间尺为父报仇的信念,巍如泰山,坚如磐石。但同时,我心里却涌起了另一种担忧:黑衣人会不会要拿眉间尺的项上人头讨赏呢?于是我赶忙往下看去。

黑色人带着眉间尺的人头和宝剑拜见王,并让王准备一口金鼎,然后煮开沸水,将眉间尺的头丢进去,随后趁王靠近金鼎观看之际,趁其不备将王的头颅砍入沸水中。眉间尺和王的人头在金鼎的沸水中撕咬。过了一阵子,眉间尺已明显落入下风,被王咬了七处伤,而王只有五处伤;这时王又突然一口咬住尺儿的鼻子不松口。黑色人看势不妙,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头颅也砍入金鼎之中。

我被黑色人的义气深深震撼了

他(黑色人)的头一入水,即刻直奔王头,一口咬住了王的鼻子,几乎要咬下来。王忍不住叫一声阿唷,将嘴一张,眉间尺的头就乘机挣脱了,一转脸倒将王的下巴下死劲咬住。他们不但都不放,还用全力上下一撕,撕得王头再也合不上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鼻塌,满脸鳞伤。先前还会在鼎里面四处乱滚,后来只能躺着呻吟,到底是一声不响,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了。

这就是黑色人,一个始终具有坚定信念和冷静头脑的理想化人物,最重要的是,他的复仇精神是那么强烈,那么彻底。他舍生取义,不辜负眉间尺的期望与重托。他代表了一种侠义精神,一种舍生忘死的高贵品质,这种崇高的境界,让我高山仰止。

重言诺,轻生死,他才是我心中真正的侠之大者。他是这样微笑着死去的

黑色人和眉间尺的头也慢慢地住了嘴,离开王头,沿鼎壁游了一匝,看他可是装死还是真死。待到知道了王头确已断气,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8

前几天,我在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读到了《铸剑》这篇文章。这是鲁迅先生改写的一篇别有深意的文章。

《铸剑》从主人公眉间尺的优柔寡断开始,用他不知杀不杀老鼠的事例体现了他的这个特点。紧接着,描写了眉间尺得知父亲被王杀死后的巨大改变。

但是,我觉得这篇文章最大的亮点不是眉间尺的变化,而是王的举动,杀死为自己铸出宝剑的铸剑师,多么“高尚”的情怀!这让我不禁想到了秦始皇陵。秦始皇陵竣工后,第一批因它而丧命的人,便是这些陵墓的挖掘者。秦始皇为了不让陵墓的秘密传播出去,将那些为他修筑陵墓的人统统杀死以封口。这难道不是荒唐而又残忍之举吗?就算真的害怕他们泄露秘密,你当初只要让他们负责不同的区域不就行了吗?何必非要杀死他们呢?这难道不是毫无理由的杀戮吗?

另外,文中特意描写到了“便按着青剑,总想寻点小错处,杀几个人”。这不正是某些人的象征吗?自己心情不好,却将怒火发泄到别人的身上,从中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自己平时的行为,能学到点什么呢?试想,动不动就把怒气发泄到别人身上,又有什么好处呢?从中我们会失去什么呢?

因此,我们应该学会忍耐和善待他人。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某些“灾祸”的降临!俗话说,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只有刻苦历练,才能迎来成功;只有能忍耐狂风暴雨,才能见到绚丽彩虹;只有刻苦学习,才能迎接美好的未来!所以,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让未来更加灿烂,更加辉煌!

“啪!”呀,我想得太专注了,手没拿稳,书掉在了地上!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9

这是一个血淋林的复仇故事。故事源于《列异传》与《搜神记》,鲁迅先生以白话写文言,在简短的篇幅中加入自己深沉的思考和强烈饱满的反抗力量,使简单的复仇原型表现出人物的个性以及事件本身的张力。

故事一开始还原了一个十六岁男孩应有的状态:天真、单纯,对这个世界谈不上热爱也说不上厌恶。他会害怕老鼠,他会贪玩地捉弄老鼠,看到老鼠在水中痛苦的样子,他会去拯救,更会在老鼠死后产生罪恶感。他又觉得很可怜,仿佛自己作了大恶似的,非常难受。他蹲着,呆看着,站不起来。这是眉间尺最真实的本性,但这是他的可贵之处亦是他的致命之伤,你就是十六岁了,性情还是那样,不冷不热地,一点都不变。看来,你的父亲的仇是没人报的了。是的,因为他是一个有杀父之仇的少年,所以天性再怎么可贵被视为不能行大事的优柔寡断。少年的成长历程,在和老鼠的斗争中得到体验,这无疑是《铸剑》中最精彩的篇章,是作者刻画人物的神来之笔。小说在这里揭示了主人公最典型的性格,产生了第一个人物与社会环境的矛盾并为下文眉间尺不能完成杀父之仇埋下了伏笔。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主人公母亲之口交代的。大欢喜的光彩,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绝不能洗掉运命。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脖颈上,给我报仇。

这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这样安排,作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与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小说中还有一个值得品味的细节: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渴望英雄的出现。

在复仇的道路上,优柔寡断这个骨子里的性情仍是存在于眉间尺身上。他径直向前走,一个孩子突然跑过来,几乎碰着他背上的剑尖,使他吓出一身汗。或许可以这样认为,如果没有遇到黑色人,杀父之仇根本无法报成。他的生活环境是一个无聊落寞的反英雄的环境,一个消解重大行动意义的环境,一个人心失衡远重于腥风血雨的环境,尽管腥风血雨在但是并不缺乏,可是却再也不能造就英雄了。然而,黑色人的出现,却打破了眉间尺所处环境的平衡,让他有勇气毫不犹豫地砍下自己的头,抛弃了自己的未来去成全一个仇恨,也就完成自己与生俱来的使命。

高潮是三个人头在金鼎中互斗的事。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眉间尺的头死死地咬住楚王的头不放,楚王也不示弱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敌人的后面去。寥寥几笔就将王的狡诈声动展现出来了。接下来王公大臣的描写更为微妙,诡异的神情令人哭笑不得,麻木了的动作使人啼笑皆非。黑色人的头的参与使这个高潮又一次升华。黑色让你和眉间尺的头对楚王的一个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比塌,满脸鳞伤。在这金鼎沸水之中如此场景正是神奇呀!之后的事就是王公大臣们的了,他们蠢笨的举动和黑色人和眉间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黑色人和眉间尺是沾了楚王的光,才得以隆重的安葬,和楚王埋在一起。这时,老百姓们的举动更具有讽刺性,大出丧 变成了全民瞻仰的狂欢节。全文就在这样一个似悲实喜的讽刺结局中结束了。

《铸剑》与《药》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样以各种大胆夸张的写法,表现了无比深沉的思想。这是鲁迅革命的复仇主义的艺术结晶。正如他所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黑色人是一个反抗阶级的代表,而王则是可恶可恨的封建官僚,百姓则是麻木不仁的过客。鲁迅先生以笔为枪,进行他的复仇,也试图唤醒沉睡的国人,这才是小说意义所在。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10

在这个寒假中,我读了不少课外书。《中国神话传说》是最令我深受启发的一本,这本书中的一个个故事,让我百看不厌、受益匪浅。

其中,《干将镆铘铸剑》让我感触最深。它讲诉了春秋时期,楚国人欧治子用三年的时间给楚王铸了一把宝剑。吴王听说后,也想要这种剑。他便派人找到了干将夫妇,命令他们用一年的时间铸一把比楚王更好的剑。干将夫妇收集了各种铁精和天下金属的精华之后,他们筑起了高台,用最好的火炭,鼓起大风,燃起大火,开炉铸剑。铸剑是一件辛苦的事,自开铸以来,干将吃住都在炉前,从未离开炉子半步。温柔贤惠的镆铘则在一旁端茶送水,无微不至的照顾丈夫,他们想把剑快快铸好。可是中间却发生了一次变故,因为气温突然下降,精铁不能融化,凝结住了。他们不断的添柴,不停的鼓风,想尽了各种各样办法,但最终还是无能为力。干将想到了炉中冶炼的是采自五方名山中的金铁之精,若不以鲜血做血引它是不会融化的。善良的他们没用别人的血,而用自己的鲜血滴入那红红的金铁上,金铁便慢慢融化了,炼成了两把宝剑。其中一把的宝剑的花纹像龟甲,是雄剑,干将就为它取名为“干将”;而另一把宝剑的花纹像水纹,是雌剑,干将就为它取名为“镆铘”。干将对镆铘说:“吴王一定担心我会别国国君铸剑,所以一定会找借口杀了我”。他为了妻子,独自一人去见吴王。果然,凶狠的吴王真的杀了干将。

读完这篇故事之后,我觉得干将夫妇不仅善良,而且很能吃苦。因为铸剑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他们能持之以恒并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终于炼成一对举世无双的宝剑。而我有时做事不能坚持到底,虎头蛇尾,碰到一点小小的困难就怨天尤人想放弃,这样是不对的,要是一直这样下去,将来会一事无成的。同时,吴王十分可恶,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而且怕别人拥有比他更好的宝剑,就杀死了帮他铸剑的干将。其实这样的行为很愚蠢,他永远失去了干将这样的人才,再也没有人会给他铸剑了,而且国家中的人才也不敢为这个暴君服务了。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11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是《故事新编》中的一篇。鲁迅以白话写文言,用新编的手法把原本仅仅几百字的文言文,加入自己的看法,自己的想象,使文章变得更加生动更加有感染力。

古文中的楚王命名铸剑师干将为之铸宝剑,剑成,不仅不赏,反将干将杀头,何等暴虐残忍。干将的遗腹子赤鼻果然在“客”帮助下,用父亲遗下的雄剑和自己的头颅杀死了楚王。

全文有几个主要人物,在鲁迅的《铸剑》中将铸剑师的儿子“赤鼻”改成了“眉间尺”。眉尺间是一个刚满16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文章最开始眉尺间胆小得害怕老鼠,杀死一只老鼠都会为之神伤。后来知道父亲的事,经过母亲的教育刚强起来并终于完成报仇大业,他的性格有一个发展、升华的过程。将“客”改成了“黑色的人宴之敖者”,他舍己为人,行侠仗义,是一名光辉的古代侠士的形象,帮助眉尺间报了杀父之仇。将“楚王”改成了“王”,具有了更大的适应性,也有了血肉生动的性格:暴戾、荒_、昏庸。文章还增添了“干瘪脸少年”、众多妃子、王后、太监、老臣、武士、侏儒等次要人物。这些都有使文章高潮迭起,情节更加惊心动魄,文章结构更加完整。

故事的最后眉尺间杀死了王,成功报了杀父之仇,这看似是一个喜剧,但是我却从这个喜剧里面读出了无限的悲剧。

自古都说:冤冤相报何时了。眉尺间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16岁的孩子,性格怯懦胆小,但是他的母亲却在他刚满16岁的时候告诉他有关父亲死亡的消息,要他拿着父亲铸的剑杀了王!这是何等的可笑,一个16岁的毛孩子,却要他独身一人杀了拥有众多护卫的王!这本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于是,为了报仇,眉尺间割掉了自己的脑袋,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而黑衣人,我觉得他不仅是在为别人复仇,也是在为他自己复仇。,“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给你报仇!”“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厌恶了我自己。”当黑衣人看到金鼎中,眉间尺的头不敌王的头时,便毅然砍下了自己的头,来帮助眉间尺,“待到知道了王确已断气,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为了帮助眉尺间这个毫无复仇能力的孩子复仇,黑衣人也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眉尺间、黑衣人的死都让我心惊,二人就像疯狂的复仇者,复仇的因子深入了他们的骨髓,为了复仇他们先砍掉自己的脑袋,先杀了自己,为了复仇,他们可以干出任何事!在复仇的同时,他们也杀了自己的命!

冤冤相报何时了?母亲替死去的丈夫报了仇,但同时也失去了自己的儿子!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黑衣人杀死了昏庸的君主,但是他也失去了看见下一个明君的机会,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

生命的意义绝不在于苟活着,但我们仍然应该用犀利的眼光,将复仇在这种现实下必然失败和无意义揭示出来,这种牺牲自己去复仇的方式是绝不正确的!失去了至亲,虽然心痛,但仍要正视现实,而非绝望地反抗。

眼界读后感(精选范文)


我始终觉得读一本书,什么时候才会反馈到自己身上呢?反正不会马上吧,这不重要。这本书较为系统的整理了很多我本就知道的大道理,也就是常说的心灵鸡汤。但是我每每读到还是感觉很有意思,很受启发。有时候会觉得读完什么都没有记住,是不是白读了。其实读书就是这样一个过程,慢慢的化为养料滋养我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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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类型的书大致可以归结到人生智慧、鸡汤、生活哲学、励志,我看过许多,但我对鸡汤并不反感,引用书中的一句话:年轻的时候多喝点鸡汤作为心灵的养料,倘若等到中年老年再来补营养就有些晚了。现在很多人不愿意喝鸡汤,对鸡汤很反感,我觉得大可不必,不过是喝了没有用出来。倘若喝了鸡汤,并在效力还在的那段时间做出改变将它用出去,那就大不一样了吧。

这本书的标语是:眼界决定世界,思路决定出路,我十分赞同。这个世界很大,也笼罩着迷雾。这个世界长什么样子取决于你用什么高度什么层次去看世界。

书中有一些让我印象比较深刻的几个观点,拿来与大家分享一下。

1.凡事往好处想,事情自然向好处发展,要用积极心态去引发积极的思想,而积极的思想往往会引导积极的行为,从而造就积极的人生。

2.你若盛开,清风自来。很多时候,我们无需刻意去追求什么,反而是经营好自己,让自己过得好,让自己进步精进,自然会吸引积极的事物和积极的人。

3.生命太严肃了,切莫事事当真。笑对人生,尽可能用笑去解决问题,你笑,世界会跟着你笑。一番大笑后会发现原来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原来的事儿都根本不是事儿。

4.将心比心,用同理心去看待他人,他人都有他人的难处,没有谁是绝对错的,也没有谁是不可原谅的。

5.自我形象,就是你认为的你,你将自己想象成什么样子,你自己就会变成你想象的样子。所以自己最终好与不好全在于自己对自己的设定,要把自己设定成美好的样子,自己自然会向美好发展。

6.无论你相信什么,只要深信不疑,就会成真,使每一件事情发生的最好方法,就是预测它会发生。

7.凡事都为自己的快乐而做,因为自己甘愿,才会心中充满欢喜。

8.关于朋友,不是你要交多少朋友,而是多少人把你当作朋友。首先你要真诚地喜欢一个人,才会得到别人真诚的喜欢。

在明确目标之后,最重要的是,迈出的每一步都行之有效。我们都在努力地生活,我们都希望自己的人生走向美好和光明,我们永远不要奢求改变别人,我们能够改变的只有自己。我们不奢求一定要成功,但一定要永远都不放弃成长。希望大家都能成为自己想成为的那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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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读后感(精选范文)


我初读《三三》是因为沈从文喜欢这样叫张兆和,而且这本小说是写于他们的热恋期间,我想着应该会有个不同于翠翠的好结局,但是三三是沈从文的理想主义,是他心里乡土文化的持守者,那个白脸男人就好像是城里文化的代表,这就注定他们的结局只能这样了。无论结局如何,至少在三三平淡的生活中能遇见那个让她心里泛起淡淡涟漪的人,有些人能遇见就已经足够了。《三三》这篇文章,有三个点特别吸引我,一是沈从文把三三这个小女生的心里世界和情感变化写的特别细致,二是他把感伤的结局写的特别平静,三是这个故事背后折射了很多哲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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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初见白脸男人时,听那个白脸男人夸她漂亮,笑着跑去了,出于好奇她又故意跟在他们后面,听他们讨论自己该嫁人了,她用指头塞住耳朵,听管事先生说让白脸男人可以去做磨坊主人,脸上发着烧,心里有点生气,这是她情窦初开的开始。她把这件事保密不告诉妈妈,但心里十分高兴,听妈妈说要去送鸡蛋,她假意说他们是坏人,妈妈问她为什么说他们是坏人,面对妈妈的问题她红着脸不回答。最后她还是陪妈妈去送鸡蛋,白脸男人注意到她,她有些紧张的说不出话来,看见城里女子在照顾白脸男人,听妈妈说读过书的人就是不一样,她还长得体面,三三心里有些许醋意。

三三最后一次去见白脸男人的时候还和母亲讨论过城里的事情,这时她是期待的,听到白脸男人去世的消息,心里一跳,想去看最后一眼他,但听别人议论那个城里女人是他的衣服,她脸白白的就走了,回到家,心里好像掉了什么东西一样,极力去记忆这失去的东西的名称,却数不出。从初见时的欣喜,到后来的淡淡忧伤,不喜不悲,这期间三三心动过,脸红过,吃醋过,期待过,失落过,沈从文把三三的心里世界描绘的很细致,让人不由得和三三-起脸红,一起失落,他把三三对爱情的憧憬和最后的无疾而终衔接的很好。

《三三》的结尾,三三望着那篮子,就蹲到地下去数着那篮里的鸡蛋,数了半天,到后碾米的人,问为什么那么早拿鸡蛋到别处去,送谁,三三好象不曾听到这个话,站起身来又跑出去了。简单平静的语调,没有歇斯底里的咆哮,却隐忍着内心巨大的悲痛,逝去的不仅是白脸男子,还有三三纯真的爱情和美好的憧憬,这个结局,能想通,也能接受,但还是会难过,沈从文最擅长用最平淡的语气,去讲述一个含有淡淡忧伤的故事,故事的最后看似平和却有一丝感伤。.不知道《边城》里的翠翠等来那个夜下唱歌的少年没有,但是她还有个期盼,她还可以守着这个期盼度过漫漫的岁月,可是不同于翠翠,三三的爱情还未开始就已结束,那个男人成为她平淡生活中唯一的波澜,就只出现一瞬,就己足够她用余下的时光去回味,如此淡入淡出,拿不走,抹不掉。

白脸男人的突然出现与离去,对三三是产生了一些影响,她对城里生活有过期待,对爱情有过幻想,她也对城里与乡镇的差距自卑过,但这不是她生命的全部,她的生命里还有妈妈,还有溪水,有碾坊,有她童年的美好回忆,还有余下的人生。她难受的都没有痕迹,那个男人的只是她人生一个小部分,纵然有些许失意,最后三三还是能多诗意的过完以后的人生。故事的最后所有的一切都会回归平静和释然,他们的生活都还要继续,所有的失落和感伤都会在平静的人生中淡化。(曾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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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四》读后感(精选范文)


乔治奥威尔所作的《一九八四》是一本已经被研究得透烂的书,但不管其他人将其剖析得如何不留余地,我依然想写写自己对本书的一些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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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四》作为反乌托邦三部曲之一,本书极力刻画了一个极致共产主义下乌托邦社会的黑暗与压迫,体现的是一个极权胜利的社会,这与奥威尔的另一本著名小说《动物农场》有异曲同工之处,此处暂且不表。

在我看来,《一九八四》描绘的是一个自由与压迫冲突的世界,文中主人公温斯顿·史密斯的工作是为政府篡改历史,因为工作的原因,使其逐渐对其所处的社会,以及社会领袖“老大哥”(BigBrother)产生了怀疑。后来他为了突破束缚以及向往自由等原因与另一位外围党员裘利亚产生了感情(故事背景不允许人们自然相恋),而成为了思想犯。然后便到了本书的高潮部分:温斯顿在“友爱部”的思想改造之后,改变了最初“错误”的怀疑,成为了“思想纯洁者”。

《一九八四》中有一句名言:“战争即和平,奴役即自由,无知即力量。”其中奴役即自由这句话可谓在文中体现的淋漓精致。我们都知道,温水煮青蛙的道理。温水里的青蛙往往无意于自救,因为它们一点一点地习以为常,潜移默化。书中活在大洋国里的人们也一样,受环境的逐渐影响,而习以为常。文中有这样的一段话“有人似乎隐隐记得,以前的食物比现在丰厚,上一次大洋国的敌人好像是东亚国......”但也仅仅是记得罢了,真理部出色的工作可以完美的抹杀任何痕迹。敢问世间上最可怕的事情是什么,大概就是人不能相信自己的判断和思考。但,书中的人不这么觉得,他们已经习惯靠真理报所公布的信息去判断事物。这与我国现在的现状也有一定类似,大部分群众容易被媒体的口风控制,而失去自己的自我见解,失去自己的判断能力,在此也呼吁一下网民群众不要太容易被媒体或他人的观点所感染,定要有自己的观点保留。

如果你的行为方式,逻辑思维都已经被奴役,真心的将虚伪当做了现实,在逻辑体系中把2+2=5(文中剧情)当做了驳无可驳的真理,那自然不必秘密地伪装着生活,大可随时随地说出自己真实感受。这是自由么。当然是自由——“奴役式”的自由。

《一九八四》可以说是成功的预言了我国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发生的文化大革命,相信国人阅读此书时都不免会产生共鸣。知识分子或收敛锋芒苟且于世,或不堪折辱悬梁自尽。他们格格不入于世的思想体系如针毡,他们独具的风骨和那个时代脱节了。

那么在这一个充满限制的年代里,谁最为自由呢?当然就是将领袖希望民众根植的思想体系变成了自己的思想体系的战士们,他们把虚伪当做了现实,他们可以堂而皇之地闯到别人家里抄家放火。在时代正在逆流,你是选择继续顺流而行,然后被扣上反革命的帽子置于公众视野下游街批斗,还是顺着时代一起逆流?无疑,随着时代一起逆流才能得到自由,得到这为虎作伥的自由,放弃良知的自由,文革式的自由,老大哥口中的自由,奴役的自由。

回到书本本身,主人公温斯顿无疑就是时代的一个叛逆者,他选择相信自己的怀疑,相信自己的判断与思考,温斯特被自己对现世的质疑折磨得日益消瘦,甚至在电刑架上死去活来,也不愿放弃自己的质疑。可惜的是,他拒绝被自由的奴役,也没能换来最后的觉醒......书本最后,依然是极权的胜利。(黎松铭)

《非暴力沟通》读后感 范文(精选范文)


作为一名教师,沟通,我一直认为是很重要的事。和孩子们进行有效的沟通,无论对于师生关系还是孩子们对于本学科的喜爱程度都是有许多益处的。可是该如何沟通,要通过沟通去解决问题是个技术活,而且是很难掌握的高深技术,但当我《非暴力沟通》这本书,我发现沟通是可以学会并运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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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首先是帮助我意识到了一个问题:人们以为平和的谈话方式其实可能是“暴力”的,这种暴力可能引发自己和他人的痛苦。大多数人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说话。比如:你为什么不好好学习?你为什么不做作业?你上课为什么总是说话?你不好好学习,长大能干什么?我们总是认为自己说的话很客观,其实完全不是。

那么,我们发现了问题该怎么解决呢?从说话方式上可以做一些改进。非暴力沟通模式有四个要素:观察、感受、需要、请求。举个例子:一个母亲看到处于青春期的儿子房间里乱糟糟,如果直接指责儿子太懒惰就完全没用,但是可以换一种表达方式跟儿子说话:我看到桌下的两只脏袜子和电视机旁的三只,我不太高兴,因为我看中整洁,你是否愿意将袜子拿到房价或放进洗衣机?这样一来儿子就能注意到母亲的感受,知道该怎么做了。方法是好的,但是谁能做到时刻站在对方的立场考虑呢?这很难的。我读到上面的方法时,一开始觉得挺好,后来觉得不对。我看过非暴力沟通,知道怎么表达,但还有很多人没看过,要是对方不好好说话怎么办,那我也是有脾气的,无法做到时刻冷静。作者也考虑到了我的疑问,我在书中也找到了比较满意的答案。

如果关注别人的需要很难,那就不妨从关注自己的需要开始。我会生气愤怒的原因是什么,我希望别人理解我,那么好,指责是无法让别人理解的,我必须说出我真正的需求,了解了自己然后才会想到去了解别人。我们有时难免会批评学生,有时可能会因为言语互相伤害,我们便可以试着用非暴力沟通的方式思考自己为什么愤怒,第一层想法是我们感觉孩子不重视我们的意见,交流看法时很抵触;第二层想法是我希望他能重视自己的意见;第三层想法是,我们知道学生只是个孩子,所以觉得很着急希望能做点什么帮助他们。到这里我们可能就会想明白了,其实我最终目的是希望孩子们可以好好学习,所以我不再指责对方,而是尝试去理解他,以一种温和的方式去表达自己的看法,这样一来沟通会顺畅很多。

这本书并不是教人如何说话的工具书,只讲方法治标不治本。关爱自己,关爱他人,理解自己,理解他人才是非暴力沟通的精髓。从心底认同这个看法,才能真正做到非暴力沟通。所以我打算从自己做起,改变与他人的沟通方式,尝试在自己的身边构建起一个有爱的世界,提升自身的幸福感。(霍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