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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飘带狮王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03-29 来源:互联网

红飘带狮王(优质读后感)。

红飘带那金黄嫣红的鬃毛在空中飞扬,他奔跑在非洲罗利安大草原上惊天动地的吼叫着,矫健有力四肢大步的奔跑着,身边卷起厚厚的尘土,那是他在追逐一种信念。当我阅读完红飘带狮王这本书时,我震撼了,我被蜂腰雌狮的执着感动了,为红飘带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而感到惋惜,红飘带狮王就是这样一本令人惊叹的书。

在帕蒂鲁狮群中有一只美丽的蜂腰雌狮,突然有一天帕蒂鲁狮群闯入了黄巨鬃和他的助手辫子雄狮打败了衰老的老杂毛和骷髅雄当上了新一任狮王,但是黄巨鬃为了留下自己的后代,就要死了所有的小狮子,蜂腰雌狮痛苦至极,离开了帕蒂鲁狮群,她发誓一定要找到威武善良,强壮能干保护领地,疼爱母狮幼师,夫妻平等的好丈夫,就在这时蜂腰雌狮遇见了红飘带,于是她开始努力塑造红飘带,她改掉了红飘带的懒惰,自大,虚伪,胆怯,帮他登上了帕蒂鲁狮群的王位,但是蜂腰雌狮太天真,太单纯了,登上王位的红飘带走了黄巨鬃的老路:咬死了所有的幼狮,被红飘带咬伤的蜂腰雌狮惊呆了,她这些年的心血白费了,心碎的蜂腰雌狮永远的离开了帕蒂鲁狮群,她步步坚定的走着,她相信一定能找到勤劳勇敢,爱护家人,夫妻平等的雄狮,虽然数量稀少,但她相信一定能找到,红飘带还在吼叫,叫的无比凄凉,叫的很伤心,叫的很孤独,叫的很委屈。

在书中红飘带虽然表面改掉了恶习,但是他的内心深处不变,就像把花的花朵剪掉,但并不能改变花的根部,虽然美丽的花没有了,但是有根它还会再生,它是不能连根拔起的,蜂腰雌狮的执着,她的信念在,但我相信她一定能找到那样完美的雄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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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飘带狮王600字模板5篇


书籍就像一位有耐心的老师,一直在给予我们详细的教导。大家也许正在读作品,会为作者的精妙的文笔所赞叹,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写读后感是必不可少的。你有阅读过一篇优质的作品嘛?下面的内容是读后感大全编辑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飘带狮王,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读后感飘带狮王 篇1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厚厚的书,那就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品藏书系中的一本《红飘带狮王》。我来给你们讲讲吧!在蜂腰雌狮的狮群換狮王了!蜂腰雌狮心里兴奋的乐开了花,而老母狮萁瑪却很反常,难道怕自己当不上皇后?还是自己吃不饱?没想到新雄狮竟抛下蚁丘咬死了所有幼师,蜂腰雌狮想要报仇血恨,于是他离开了狮群。后来他遇上了红飘带,它是五兄弟中唯一的幸存者。长成了真正的青年雄狮。蜂腰雌狮马上喜欢上了她,于是他和红飘带一起找了一块葫芦荒地,而且生了三只小宝宝。蜂腰雌狮把红飘带的懒治成了勤,有一次它以懒治懒,和红飘带一起饿了4个白天和三个晚上,到第四天傍晚红飘带饿得不行了,抓了食物,两人狼吞虎咽的饱餐了一顿,他们还收留了无鬓公狮,打赢了蜂腰雌狮以前的狮群,夺得了王位。没想到的是红飘带也咬死了幼狮,他永远告别了红飘带。

通过故事我明白了做人不要忘恩负义,我要学习蜂腰雌狮不放弃、学习无鬓狮不忘恩情,我认为红飘带自私、背叛别人,我提醒大家不要做忘恩负义的人。

读后感飘带狮王 篇2

暑假里我看了沈石溪的《红飘带狮王》这本课外小说。这本小说主要描叙这样一个故事:草原上的每个雄狮都想拥有属于自己的领地、雌狮和幼师。雄狮“红飘带”也是其中一个,但是他力量尚小,不能与其它雄狮竞争,所以只能生活在沙漠边缘。后来一天,他看见了帕蒂鲁狮群的掌门“老杂毛”有了衰老的现象。于是,他为了能登上狮王宝座,终于发起攻击了。但就在这时,鬃和辫子雄狮打败了其它雄狮,夺走了他想当狮王的全部希望。红飘带难过极了,他知道除非有奇迹发生才可能当上王位。就在这时,鬃因为想很快拥有自己血脉相连的幼狮,就把目前狮群的幼狮全部杀死了。一个叫蜂腰的雌狮不愿意回到杀害自己宝贝的雄狮旁,于是她离家出走了。她碰见了红腰带,于是和红腰带重新组成了一个小小的狮群。蜂腰雌狮把红腰带塑造成了一个听话、勤劳的雄狮,然后又有了他们血脉相连的幼师。鬃把他们的幼狮杀死之后,蜂腰雌狮帮助了红腰带登上了狮王宝座。

从这个故事里我知道了,要完成一个梦想,就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别人的帮助才有可能实现。

读后感飘带狮王 篇3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做《红飘带狮王》,里面有细心的蜂腰雌狮,凶猛的红飘带,强悍的鬣,没有鬣毛的无公狮,但最具特色的是流浪雄狮红飘带。

红飘带在外流浪已有六七年了,吃尽千般苦,受尽万般罪的红飘带盯着风浊残年的老杂毛和骷髅雄,企图夺取王位,但是突然闯出的两只雄师打乱了他的全盘计划,那么多年的计划给两只雄师打破了,希望破灭,看不到希望的红飘带一蹶不振,然而,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就在这时出现了一头蜂腰雄师,它帮助红飘带一见到雄师就逃跑的心理,改正了雄尊雌卑的恶习,让红飘带重振信心,经历了诸多的困难,终于登上了王位。

这就是红飘带,从绝望中一次又一次站起来,它是多么坚韧不拔!读了这本书后,让我再次告诉自己,一定要做一个无论遇到多大困难,也要勇往直前的人。

小朋友,你不妨也来看看这本书吧,相信会带给你意想不到的收获。

读后感飘带狮王 篇4

寒假期间,休息之余,我拿起《红飘带狮王》这本书,看着看着,故事的情节深深吸引了我,我不由得“废寝忘食”细细品读起来……

这一本书是讲述帕蒂鲁狮群的蜂腰雌狮亲眼目睹老杂毛和外来雄狮的王位争夺战,因为老狮王和他的助手的懒惰、贪婪、霸道,所以当旧任狮王老杂毛和他的助手骷髅雄被外来雄狮鬣和辫子雄狮赶下台时,他向帕蒂鲁狮群的其他成员发出求救。但是没有一个狮子愿意去救他。当新任狮王登基是竟然做了一个让雌狮们感到恐惧的决定:屠杀所有幼狮。蜂腰雌狮的两个孩子也难逃厄运,她实在看不下去,便离群出走,自己创立一个狮群。在这时,她遇到了流浪雄狮红飘带,她帮助红飘带改正了许多坏习惯,还帮他生下了三个孩子,但最后还是被鬣和辫子雄狮杀死了。在经历种种挫折之后,红飘带带领助手无鬣公狮打败了鬣和辫子雄狮并且一起接管了帕蒂鲁狮群,出于无奈他们也开始屠杀幼狮。最后,蜂腰雌狮伤心欲绝,对红飘带做了永远的告别……

我看完后,掩卷沉思,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受到挫折不用怕,不气馁,要想办法,最终会战胜一切困难。

读后感飘带狮王 篇5

---高子艺

我最喜欢读沈石溪先生写的动物小说,几乎每一本都不落下。但给我感触最深的是今年暑假读的这本《红飘带狮王》,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不是狮王红飘带,而是一只想要改变自然法则,最终却失败的——蜂腰雌狮。

《红飘带狮王》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在一望无垠的罗得安大草原上,生活着很多狮群,帕蒂鲁狮群就是其中的一支。后来年轻力壮的黄巨鬃狮和辫子雄狮打败了帕蒂鲁狮群老掌门雄狮老杂毛和骷髅雄狮,当上了新的掌门。可是这些雌狮却不知道一场新的灾难正在降临,雌狮正在为新的雄狮做一个仪式,可是一个又一个的小狮子被这个新上任的狮王“舔倒啦”。这时蜂腰带母狮她流浪了,她碰到了对帕蒂鲁狮群觊觎很久的雄狮——红飘带,经历了九死一生,在蜂腰雌狮和无鬃雄狮的帮助下打败帕蒂鲁狮群掌门。蜂腰雌狮是一只丧失过两胎的年轻的雌狮。没想到江山易改,狮王本性难移,红飘带当上狮王后又杀死所有的雌狮幼仔,蜂腰只好离开这个触景生情的伤心的地方。

红飘带是一只坚强无比、无所畏惧的雄狮,它原本有四个哥哥,可都惨死在罗得安大草原上,只有它勇敢地活下来了。它慢慢地成长,为了成为一只能够在沙漠边缘生存,会忍让和克制的年轻雄狮,它坚强不屈,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决不屈服,最终,它顺利地当上了狮王,过上了衣食无忧,儿女成群的幸福生活。但红飘带最后还是没有克制住基因中根深蒂固的本能。

自然界每一种生物,也包括人,都没有办法抗拒本能的反应。因为这些本能反应都是一个物种,几千甚至几万年积累下的生存经验,是最正确的反应。只有这样,这个物种才能繁衍生息下去,否则这个物种早就灭绝了。

由此我联想到人类,只有有上进心的人并坚持按自己的目标去努力一定会有所收获。人类在进化的过程中也会发生弱肉强食和适者生存不适者被大自然淘汰的现实版红飘带狮王。但人类终归是人类象征着文明我感觉生活在文明的社会里无比幸福,我们每个人都有这种幸福感我们的社会就和谐美好了。读后感》

红书(读后感参考)


【第1篇】

依照老师的要求,妈妈带我到图书馆,为我挑选了《闪闪的红星》红色经典图书,一拿到这本书,我就爱不释手,开始快速阅读了。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感受颇深。其中的一些精彩部分令我难以忘怀。

“红星闪闪放光彩,红星灿灿暖胸怀……”。这首歌相信大家都听过吧。《闪闪的红星》是红色大作家——李心田爷爷的一部作品,也是有名的少年红色经典文学作品。现在应该知道这首歌的由来了吧。

《闪闪的红星》这本书主要描写了一个红军战士的孩子潘冬子,在红军北上抗日的艰苦环境中,不屈不挠与游击队联手对抗土豪恶霸的精彩故事。故事以一九三七年红军长征作故事背景。江西柳溪村内,一名天真活泼的小孩潘冬子,本过着无忧无虑的童年岁月,但成长到十岁后,便经历了人生的悲欢离合。

潘冬子的爸爸是红军团长随红军北上抗日,临走时给冬子一颗红五星。冬子很想念爸爸,一次,妈妈告诉冬子说:“等山上的映山红开了,红军就回来了,你爸爸也就回来了。”一天晚上他梦见了满山的映山红开了,自己穿着军装,戴着上面有闪闪红五星的军帽,走在红军队伍的最前面,特神气。

冬子的妈妈是地下党,为掩护同志壮烈牺牲了,冬子伤心极了,发誓要给妈妈报仇。他还潜伏到地主恶霸胡汉三家的米店做杂工,他巧妙应付胡汉三,运走了米店里的粮食,最后还在米店你放了一把火。机智、勇敢、善良使他最终战胜了恶霸,逐渐由一个儿童团员成长为一个真正的革命战士。

潘冬子在父母不在身边的情况下,在失败及挫折中成长,变成了一个坚强的男子汉。最后,他凭着机智勇敢和镇定的信念终于打败了汉奸胡汉三。在山上开满映山红的时候,红军长征回来,冬子也和爸爸团聚了,爸爸并亲手将那闪闪的红星安在他的帽子上。

读了这本书,我不由陷入沉思,冬子真是我们少年儿童的好榜样。我们中国共产党真的太伟大,带领着成千上万像潘冬子这样的革命先辈洒血洒泪,才换来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看着潘冬子,对比起我们,革命胜利了,条件不一样了,但我们还要学习和发扬潘冬子的精神,面对危险时,都要镇定,用自己的智慧来彻底解决困难。好好学习,以实际行动来报效祖国。

【第2篇】

革命是一项神圣的工作,无论是在战场上浴血奋战,还是勤勤恳恳的为人民做事。但是,不叫的狗是最可怕的,没有硝烟的战斗更是令人惊心动魄:谈笑间,一个异样的动作,一个不自然的表情,甚至一个眼神,都有可能牺牲。而杨子荣正是执行这种异常危险工作的人。

杨子荣是东北联队的侦查英雄。1946年,他在团参谋长少剑波的带领下来到东北消灭盘踞多年的土匪。杨子荣提出了一个大胆的设想:化装成土匪,打进匪窝!就这样,他孤身一人来到了威虎山。山上,面对老奸巨猾的座山雕设下的一个又一个陷阱以及凶恶的八大金刚的盘问,他不慌不忙,以自己过人的智慧和勇敢通过了考验和一个又一个危险,并及时送出了情报,全歼了土匪。

合上书,那鲜红的“林海雪原”在白雪的映衬下,更加的红了。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画面:一群战士,在深山老林里奋斗,他们,不但为了自己的理想,更为了共产主义的事业。他们不怕死,因为他们的脉搏早已和这郁郁葱葱的树林联结在一起,他们的心永远跳动在这白雪皑皑之中。可怕的穿山风吹不走他们,密集集的枪林弹雨吓不走他们,只因他们有了自己的理想: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他们对理想不懈的追求,甚至甘愿付出生命。是啊,理想是我们人生的指路明灯,没有理想,心灵便会空虚,浑浑噩噩的挨日子。然而有了理想,该如何呢?应该不懈的追求,执着的追求,冲破层层阻碍,到达心中的高度。像《老人与海》中的老人,他虽败犹荣,他的精神是永存的,任何人都无法从精神上击败他。成功便是理想的实现,每个人的成功都不同,每个人的理想也不同。

我们好比海中的迷失者,理想便是彼岸的灯塔。若无理想,中国何来几千文化;若无理想,中国就不会在一次次失败中站起,站的挺直。因为理想,袁隆平发明了杂交水稻,解决了13亿人的吃饭问题;因为理想,莱特兄弟发明了飞机,圆了人类的飞天梦。

其实,理想很简单。每个人并不需要都立下豪言壮语,只要每人都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就行了。只是,树立一个理想不难,花一段时间追求也不难;难的是花尽毕生尽力追求自己心中的高度,只要努力,纵然没实现理想,但至少能给自己的人生一个交代。

在生活的海上,理想之舟使我们纵横遨游,但是,如果不到达彼岸,舟又有何用?因此,让我们驾着理想之舟,鼓荡起理想之帆,破巨浪,乘长风,最终到达理想的彼岸吧!

【第3篇】

今天,我再读了《刘胡兰》这本红色经典书,感动之处已是泪流满面,看完了书,还沉浸在刘胡兰的故事里,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同学们,当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凝神听课的时候;当此刻平安祥和的气息围拢于我们的全身之时,你们是否还记得,60多年前的今天,无数革命先烈为了新中国的成立抛头颅、洒热血,谱写了一曲曲可歌可泣的动人诗篇。在这些优秀的中华儿女中,有一名共产党员,她的名字叫刘胡兰。

此时此刻,我的眼前又浮现出刘胡兰英勇就义时的情景。刘胡兰英勇地躺在敌人的铡刀下,她是那样的安详,仿佛正躺在一片松软的草地上,享受着美好的生活。可是,就是这个乌云低垂的冬日,敌人包围了云周西村。由于叛徒的告密,刘胡兰和其他六位革命同志被捕了。一场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开始了,六位同志倒在了敌人的铡刀下。敌人想从刘胡兰的口中得到党的秘密,就指着烈士的遗体威逼刘胡兰投降。敌人没想到的是,他们的阴谋没有得逞,小小年纪的刘胡兰宁死不屈,面对这场血腥屠杀,她斩钉截铁地说:“怕死就不当共产党!”“我咋个死法?我咋个死法?我咋个死法?……”一句句荡气回肠的话震撼着全场,敌人害怕了,敌人退却了。刘胡兰昂首挺胸,走向铡刀,她是那样的从容。曾经她就是这样一路由稚嫩走来,走向成熟,站在了鲜艳的党旗下。临刑前的她,眼里有一抹光芒,一抹坚信共产主义事业必将最终胜利的光芒!

我真想给刘胡兰敬个少先队礼,来表达我心中的敬仰!15岁,生命才刚刚开始;15岁,多么美好的青春年华。刘胡兰牺牲了,在敌人的铡刀下英勇就义。毛主席给她亲笔题字: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刘胡兰的崇高理想、坚定信念、宁死不屈的革命气节,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刘胡兰的精神将永远激励着我奋发向上!我牢牢记着当年带上红领巾时铿锵有力的誓言:“时刻准备着,做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年少的心展翅欲飞;年少的我风华正茂。我热爱学习,追求上进,我时刻以胡锦涛XXX“四好少年”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理想远大、热爱祖国;勤奋学习、追求上进;品德优良、团结友爱;体魄强健、活泼开朗。我要接过英雄的接力棒,勇于接受挑战和承担责任,从小学好本领,长大报效祖国!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终身!

《红舞鞋》(读后感大全)


《红舞鞋》这本书的作者是吴州星。她是一位文学爱好者,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她为了自己的舞蹈梦而努力奋斗的故事,十分感人。

书中的主人翁名叫李莎莎,这位才上初中的女孩是一位成绩一般,相貌平平的女孩子。可是,她却自己努力考上了当时只有保送上去的最好中学。这位小女孩还有一个好朋友,叫张茜。张茜是一个成绩超好,还长得非常美丽的女孩子,她就是被学校保送上去的。而李莎莎为了她们之间的友谊,努力又努力才考上的。

但是,她们毕竟是两种人,所以她们的友谊还是不能坚固的。后来学校舞蹈队选中了她们两人,李莎莎努力又努力,使自己获得了唯一的一个参加舞蹈比赛的资格,还使她意外的得到了夏老师送给她的一双红舞蹈鞋。

可是张茜因为好朋友李莎莎得到了比赛资格自己没有得到,很不服气。于是和李莎莎反目成仇。

但在最后,张茜也被李莎莎的努力和善良所感动,又和李莎莎言归于好。

等到比赛的那一天,李莎莎登上了舞台的时候,她变成了一只真正美丽的“白天鹅”。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不经一番寒彻苦,怎得梅花扑鼻香,我们每个人都要像书中的李莎莎一样,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

《》(优质读后感)


《1984》读后感650字

这本书于1949年出版,描写了政治讽刺作家乔治·奥威尔对极权主义官僚世界的噩梦视野,刻画了一个令人窒息的恐怖世界,人性被扼杀,自由被剥夺。堪称有史以来最可怕的小说之一。

“战争即和平,自由即奴役,无知即力量。”自从我读这本书以来,这句话总是在我脑海中响起。这可能是我看过最让人难以忘怀的一本书了。1984年描述了一个反乌托邦的社会。想象一下,生活在一个国家,这个国家的领导人用最极端的方式运用极权制度来管理自己的公民,工作,吃饭,喝酒,睡觉,说话,思考,生育都是由国家控制的,你不能表达自己,因为个人主义是一种犯罪,一旦你不顺从轻则恐吓,重则酷刑。

过去被控制,被改写成将加强现任统治者的历史。谁控制了过去,谁就控制着未来,谁控制着现在,谁就控制着过去。没有真实的事实。“真相”是国家所说的,黑色就是白色的,2+2=5。

1984年的世界被分为三个州:大洋洲(不列颠群岛,美洲,太平洋,澳大利亚),欧亚大陆(欧洲和俄罗斯)和东亚(其余部分)。为了维护社会的秩序与和平,三者(持有类似的意识形态)之间的持续战争是必需的。在直接的战略阶段,这是第一个口号。

第二个口号,自由是奴隶制,意味着自由的唯一途径就是让你失去自我,融入党内。这样,你将是坚不可摧的,不朽的。

无知是力量,意味着社会高,中,低阶层的分化决不会改变。中间要成为高层,他们要“代表低层”去贬低高层。之后,一个新的中产阶级出现,除了低层之外,一切都会改变。高中阶层制定法则,低层(无产阶级)就是愚蠢的反抗者,国家通过酷刑,恐吓,暴力和洗脑来维持其结构。

乔治·奥威尔的笔下所描绘的动物农场让人感到压抑甚至崩溃,让我顿觉自由意识的可贵,人性的可贵。

《红高粱》(精选读后感)


《红高粱》读后感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齐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能够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向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明白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述,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边城》(优质读后感)


《边城》读后感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人而忘了自己,不求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见你。

读了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印象最深刻的便是茶峒小镇、过渡摆船、夜唱白塔和那一刻在梦里的虎耳草。一户人家,一位老人,一个女孩和一条黄狗;一片夕阳,一艘渡船,一对摆桨和一条绳索。这些普通的景物在沈老先生笔下悄然酝酿起一个故事,每每沉浸于故事中,脑海里出现的便是湘西那质朴的画面。

小说在极力地描绘湘西人民纯真、善良的特征。最能将这种情感表达出来的,便是翠翠的爷爷在城镇中置办年货的场景。热情好客的湘西人民,将自己的心意都藏在了赠送的菜肴中,不需要什么华丽的词藻,一声谢语、一个眼神就能将湘西的独特风景编织在感情中。

然而,在看似平静的生活中,茶峒小镇却悄无声息地展开了一场爱情悲剧。年老的爷爷、孤独的翠翠、意外死亡的大老和离家出走的二老都难以逃离这场悲剧的漩涡。平淡的生活也有不平凡的故事,渺小的石头也能荡起阵阵涟漪。我不认为这场爱情悲剧的导火线是翠翠的懦弱亦或是二老的放弃,更不能归咎于爷爷的固执。在爱情中本无对错又何必执着!若真的想要找出错过的原因,恐怕也只能谦求于沈老先生了。

我更喜欢悲剧。读过《边城》或看过《边城》影视作品的大多数人在心里或多或少都埋下了隐隐约约的遗憾。相比于美好圆满的结局,我更喜欢曲终人散的真实。翠翠与二老在故事的开头就注定没有结局,若想要纠出一点点过错,应是那朦朦胧胧、令人捉摸不透的乡村风气了,太过干净,太过纯粹!可当故事真的如人所愿,当翠翠与二老又恰好多了份勇气,当命运的齿轮重新转动,爷爷的孙女有美好的结局,一帆风顺还会是人生吗?依我拙见,这支离破碎的生命才是淳朴背后的真实,或许沈老前辈要表达的应是这可触可叹、鲜活真实的一生。不能白头到老又如何?我更向往曾经有过一瞬间的悸动。不能长长久久又如何?我更渴望你爱我的瞬间。

莫言有一诗写到

“你永远也看不见我最爱你的时候

因为我只有在看不见你的时候,才最爱你

同样,你也永远看不见我最寂寞的时候

因为我只有在你看不见我的时候才最寂寞”

这种无法言语的爱情难道不比翠翠与二老的故事更悲哀?同样是难以表达,但翠翠与二老却又不同于这首诗,他们遇见了便是永远,纵使翠翠等到的是漫长的明天,至少也有鲜活的回忆。

黄天厚土,沉沉浮浮,人生若只如初见,遇到了,便是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