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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周列国志读书心得

发布时间:2022-03-18 来源:互联网

《东周列国志》读书笔记万能版3篇。

《东周列国志》读书笔记(篇一)

这个暑假,我读了《东周列国志》,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春秋战国时期的历史故事。春秋战国时期是国内历史上既精彩又混乱的时期,那时,东周王朝已经衰败,对诸侯国没了约束,于是,诸侯们各自为政,并相互攻伐。经过多年的战争,很多国家被消灭了,渐渐形成了战国末期的七个强国。在这本书中,既有“完璧归赵”、“负荆请罪”、“田忌赛马”等脍炙人口的故事,也记载了很多精彩的历史人物,在这部分历史人物中,我最佩服管仲,他很聪明,非常有谋略,假如没他,齐国就灭不了山戎,齐桓公就不可能称霸天下。

山戎是北方的一支游牧民族,他们常常入侵北方的燕国,燕王就请求齐国帮灭掉山戎,但当齐国军队一到,山戎就退兵了,而齐国军队一走,山戎又来侵犯,搞得齐国疲惫不堪,齐桓公于是决定不帮燕国了,但管仲说:“假如不帮燕国灭掉山戎,一旦燕国被山戎所灭,对齐国来讲将后患无穷啊!,而假如大家一块灭掉山戎,燕国将对大家感激不尽,并从此听从大王的调遣!”齐桓公听从了管仲的建议,于是,齐燕两国一块攻打山戎,北方一个叫无终的小国也派大将虎儿斑助阵。

山戎用诱敌深入的计谋,被管仲识破,于是,他让虎儿斑假装中计,另外两路军队从后面包抄,把山戎兵杀得大败。山戎兵退守黄石山,并切断了山口和齐兵的水源,齐军根据公孙夫差的方法,在蚁窝下面找到了泉水,并且,齐军绕道去了戎兵的后面,把戎兵杀去世了一大半,戎主逃往孤竹国。

孤竹国有个孤竹山,地势险峻,道路很难行,管仲让士兵们唱歌,士兵们唱着歌就忘记了疲劳。翻过了孤竹山,齐兵又被大河阻断了去路,管仲命令士兵砍到竹子做成竹筏,非常快就渡过了河,到了孤竹国都城外,孤竹国国君送来了戎主的尸体,还说想为齐兵领路,攻打山戎军队的残部,但使者却将齐兵带入了沙漠中,这里白天烈日当空,晚上又奇冷无比。齐恒公带领军队如何也走不出沙漠。管仲建议说:“虎儿斑带来的一些老马长期生活在这里,可以让它们带路。”于是,虎儿斑选了一些老马,松开了马的缰绳。老马们不慌不忙地带大伙走出了沙漠。走出沙漠后,管仲让一些士兵化装成百姓进城,晚上,城里的士兵与城外的士兵里应外合,一拥而上,攻破了孤竹国。

在攻打山戎的战争中,齐军虽然遇见了不少困难,但依赖管仲的聪明才智和谋略最后获得了胜利。其实管仲的才智源自他渊博的常识和勤于考虑的好习惯。只须大家每一个人都能认真学习、多动脑筋、擅长考虑,大家就能成为像管仲一样的人。

《东周列国志》读书笔记(篇二)

读懂了历史,就会获得前人宝贵的经验,使自己变得明理智慧。

《东周列国志》描绘的是西周灭亡后东周成立到秦始皇统一天下的历史故事。里面有许多各自为战的国家,有无数骁勇的将军,有能文能武的智者,也有许多昏庸和开明的君主。他们为了权力和土地的斗争所表现出来的态度,性格,善良与奸诈的嘴脸就像一碗搅和着许多人性佐料的汤,不仅再现了那个征战的时代,还留下了许多令我振聋发聩的惊奇和值得铭记的感悟。

《周幽王女色亡国》一章述说了周幽王因为女色而不勤政爱民,最后招致亡国祸事,八百年基业毁于褒姒。哎!这个悲剧固然可悲,警醒了后人和那些君主,在江山与女色面前要学会衡量,孰轻孰重自己心里应该有个数。我想周幽王为什么会亡国,不仅仅是褒姒的责任,他应该负全责,因为从他的故事中我看到他对自己没有自控力和束缚力,不懂得刚则柔,柔则刚,只是一味的柔,泯灭了上进心,消磨了意志。如果他本身有严于律己,修身养性,勤于国事的心,亡国之事便是天荒夜谈,即使褒姒再妖媚,也不可能主宰江山的兴亡。

历史总是和人连在一起的,诸多的`感情就在历史的激扬文字中展现得令我感动万分。郑庄公因为母亲偏爱小儿子,帮助小儿子起兵造反而伤心。母亲的计谋失败后,被发配边疆,庄公有誓言“不到黄泉,永不相见”。但是后来因为思念母亲,派人迎回了她,母子两人一相见便抱头痛哭,尽释前嫌。读了这个故事,我十分感动,毕竟亲情是最重要的,即使母亲对不起自己,但是她也是对子女爱的初衷,才有偏爱。这是个错误,但我认为这也是因爱而错,谁不会在爱的旅途上犯错呢?我赞扬郑庄公能够把亲情放在隔阂恨意之上。亲人犯了错误,不应该一味的责怪,应该学会包容,这样在爱的融化下,有什么坎儿过不去呢!毕竟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是十指连心的亲情。

这本书里许多地方让人感悟非凡,除了亲情,还有谦虚让位。鲍叔牙知道自己的才能不如管仲,便为了齐国的强盛让位于他。这是鲍叔牙的宽阔胸襟与为国的中心。他在国家与自己的路上选择了国家。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这样。自己身居高位,但是我们的荣誉是国家给的,就要为国家着想。有能人强过自己,就要能者居之,谦虚的举荐,并且为了祖国可以让位,这样祖国在能人的带领下,一定会强大的。自己也会因为国强而获得自己的幸福。

《东周列国志》读书笔记(篇三)

书第一回。作者从周宣王上追两代:周夷王、周厉王、周宣王。作者总结西周王室衰微的原因:

周夷王觐礼不明,导致诸侯逐渐强大;

周厉王暴虐无道,为国人所杀,开后世民变之始;

周宣王前期英明有道,但宣王三十九年征伐姜戎失败,国力大衰,后期更错杀忠臣,晚节不保。

本书第二回。周宣王驾崩,周幽王即位。周幽王无道,宠信谗臣,将大夫赵叔带免官。赵叔带携家奔晋。大夫褒珦(xiang4)谏阻,被囚。褒珦之子洪德在民间搜得美女,取名褒姒,进献给幽王。幽王宠爱褒姒,释放褒珦。褒姒生子伯服,与王后及太子宜臼争位。太子宜臼被外放到申国,王后被打入冷宫。褒姒被立为王后,伯服为太子。周幽王、褒姒、虢石父又导演了一出「烽火戏诸侯」的恶作剧,以王室威望与社稷安全为儿戏,大失诸侯之心。

本书第三回。幽王欲兴兵伐申,申侯引犬戎之兵先行攻占长安,周幽王、褒姒、伯服身死,司徒郑伯友亦护驾死节。卫侯、晋侯、郑世子掘突领兵将犬戎逐出长安,迎立宜臼即位,是为周平王。周平王无力抵御犬戎骚扰,同时觉得西京残破,遂东迁雒邑,中国进入东周时代。

这就是这三回的梗概。细思之,仍可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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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周列国志读后感500字


东周列国志读后感500字

篇一: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魏一坤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叫《东周列国志》的书。

这本书记叙的是从西周末年周幽王朝政败落敌人入侵,东周建立一直到六国被灭,秦始皇统一天下。

这里讲述东周时期的各位诸侯王互相争战,互相将自己国家的太子送到别的国家谈和当人质,这种方式让我感到古代人思想的落后,心眼不好,而且一道各国发生矛盾,两国交战时,被攻的一方城内除了卫兵之外还要让百姓也扛上斧门。棒子。锤子来守城,真不知道古代的那些大王是怎么想的,卫兵就要保护百姓,让百姓先撤,如果百姓也要战斗,那卫兵和百姓有什么差别,百姓当不当卫兵有什么关系呢?这让我感到古代人的精神、意志太落后,只会索取,会奉献的没几个。而有一点让我最痛恨的就是,为什么在守城弹尽粮绝时或天灾人祸没饭吃时,就把自己家的小孩子或是看到的小孩子,不管是亲生的还是领养的,不管是亲戚的还是朋友的全都将小孩……为什么小孩就要被大人或老人吃掉,为什么古时的大人就不能割两块自己的肉给孩子吃。古时的大人跟现在的妈爸跟本没法比。我也不说了,大家都眼见为实。为什么那么残忍,怎么能……他们也有舍不得的,但他们不是大家都饿着,宁愿饿死,也不动孩子一个手指头,而是两家人交换孩子,互相吃肉!可气!可恨!可恼……

后来各国连年征战只剩下:齐、楚、燕、韩、赵、魏、秦这七国,最后秦国灭了其他七国统一天下。这时东周呢?早就在历史上记录住了。

篇二: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中华五千年历史,有着丰富多彩的故事,有尔虞我诈的公,有智勇双全的蔺相如,还有狡诈猥琐的骊姬,而这些人物都出现在《东周列国志》里,其中,最令我敬佩的是蔺相如,他机智勇敢,完璧归赵,大义凛然,让廉颇负荆请罪。

故事中赵惠文王买下了一个"和氏璧",秦昭襄王想占为己有,派使者跟赵惠文王商量说:"秦国愿意用十五座城池来换赵国的和氏璧。"赵惠文王左右为难,大臣缪贤说:"有个门客叫蔺相如,这人智勇双全,我推荐他来做这事。"赵惠文王就派蔺相如去出使秦国。蔺相如带着和氏璧到秦国,发现秦国并没有交换的诚意,蔺相如决定将自己的头和璧一起撞到柱子上。有秦王担心璧玉破碎,马上改变态度,表现出很有诚意的样子。蔺相如看到这一情形,答应五天后再来交换。之后,他装扮成了乞丐,把和氏璧送回到了赵国,廉颇不服蔺相如的才能,决定羞辱他,但是在得知蔺相如是为了顾及大全才忍辱负重,廉颇十分羞愧,负荆请罪,流传至今。

蔺相如和廉颇的故事不是很像我们同学之间的关系吗?有时,我们会为了一点小小的利益就争,为了一点小小的荣誉就吵,这样,不但会影响同学之间那珍贵的友情,甚至还可能会得不偿失,常常出现的结局就是两人都要接受批评,多不合算啊!我们应该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不能心中只有自己,而忽视大体局面。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应该要学会彼此关心,彼此帮助,让我们身边的人因为我的存在而感到幸福。

篇三: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贾云扬

《东周列国志》讲述的是2000多年前,周幽王腐败无能,使得各路诸侯纷纷谋反,天下大乱。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介子推。他跟着着晋文王重耳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我很敬佩他的忠诚,有一次他在帮助重耳登上王位的途中,重耳很多天没吃东西,饿得很是难受。于是介子推便割下自己大腿上的肉煮给重耳吃。我想介子推一定也很多天没吃东西了,但他为了重耳,能割下自己的肉给他吃,可见介子推的忠心。他使我想到了我国在抗日期间,也有许多对祖国忠心耿耿的英雄。如王二小,他为了祖国,把敌人引进我军的埋伏圈内,但自己却牺牲了性命。这难道不是对祖国的忠心吗?明知把敌人引进埋伏圈自己会死,但他还是义无返顾的去了。但还有一些对祖国不忠的人,就是那些汉奸,他们没有经受住敌人的威胁,而成了对方的走狗。

介子推还有一点令我敬佩那就是他很孝顺。在重耳登上王位的时候,重耳要他当官,但他不肯,要回家赡养老母。于是重耳便放火烧山,但介子推宁愿被烧死也不愿出来。一开始我读的时候,我觉得介子推很傻,放着大官不做,却要回家赡养老母。但我转念一想,介子推的父母抚养了介子推,但介子推年轻时就跟重耳四处闯荡,现在清闲了,就应该孝顺父母。但社会上有些人却跟介子推相反。我曾经在电视上看到这样一则报道,说有一位30岁的人,他离家出走了,因为父母没有满足他的愿望。我觉得,他这么大不务正业还要父母抚养,还跟父母要这要那,不满足就离家出走实在是不应该。

篇四: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同学们!一月不见,可曾想我马庆原么?今天我为大家带来的书是《东周列国志》,相信很多同学都看过这本书,不少同学都写了读后感,现在,让我来谈谈我对《东周列国志》的感受。

西周的最后一个皇帝"周幽王"为了褒姒的一笑竟大动干戈,点燃了烽火台,弄得诸侯团团转,结果敌人真的来了,他又点燃了烽火台结果诸侯们一个都没来导致了西周灭亡。这是多么愚蠢的做法,这和"狼来了"的性质不一样么

《卧薪尝胆》最让我敬佩的人是越王勾践。他在越过辅佐君主。一次,吴国为了报以前越国侵犯的仇,发兵伐越,结果大败,后来吴国君主死后。波的儿夫差继位吴王。他打败越国后,越国勾践求饶,吴国答应了。与施工见到了吴国养马,而且整天穿着童仆的衣服,天天斩草料喂马,还舔过夫差的大便,夫差见勾践如此忠心于他,就放松了对他的警惕。其实,他每天都要卧薪尝胆,不忘国耻。就这样,20年后,文中训练的精兵终于灭了吴国。他那种短时忍辱,最后报仇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假如我们因为一时冲动而导致结果不堪设想时就完了。

最后秦王赢政统一六国,但他逼迫百姓们修建万里长城,是百姓们感到绝望。后来陈胜和吴广将军举行了农民起义,秦朝灭亡了。

从西周到秦朝,都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没有永恒的国家,也没有永恒的皇帝,只有永恒的人民,还有永恒的忠臣,谢谢!这是我的理解。我们大后天见。

篇五: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叶峥

书是教会我们做人的良师益友,是给予我们知识的无形老师,是陶冶我们性情的神奇之药,是引领我们走向知识殿堂的金色钥匙。《东周列国志》就是这样一本好书。

《东周列国志》记述了从西周宣王时期,到秦始皇统一六国这五百多年的历史。春秋战国,烽火岁月,刀光剑影,群雄纷争,充满着危机四伏的味道。书中一个个小故事耐人寻味、发人深省,如《千金买笑》《退避三舍》《完璧归赵》《纸上谈兵》等。孙膑围魏救赵,告诉我们要有时不能硬拼,而要攻其要害;越王勾践杀文种告诉我们"狡兔死,走狗烹"的道理;退避三舍告诉我们要一言九鼎,一诺千金;楚王断带的故事让我明白了凡事要宽容大度。

【精品】白夜行读后感万能版(5篇)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中外经典名著,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为自己所看的书籍写一份读书笔记。那么,你在写读后感时都会怎样写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精品】白夜行读后感万能版(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白夜行读后感(篇一)

《白夜行》是日本作家东野圭吾的代表作,故事围绕着一对有着不同寻常情愫的小学生展开。1973年,大阪的一栋废弃建筑内发现了一具男尸,此后19年,嫌疑人之女雪穗与被害者之子桐原亮司走上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一个跻身上流社会,一个却在底层游走,而他们身边的人,却接二连三地离奇死去,警察经过19年的艰苦追踪,终于使真相大白。 小说将无望却坚守的凄凉爱情和执着而缜密的冷静推理完美结合,东野圭吾对情感的刻画常常跟紧张的推理悬念扣在一起,处理得出人意料,不落俗套。 《白夜行》中的两位主人公那种始终向上的坚强斗志与不懈努力,其实是在不断向下的堕落中完成的。虽然他们都无比强悍地地扫清一个个障碍,成就自己的梦想,但是为此而身负的罪孽却早已万劫不复。

雪穗说: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而亮司的愿望是:有一天可以行走在阳光下。

他们在黑暗中扶持前行,小心翼翼地掩盖过去的伤痕,也在黑暗中温暖着彼此。深入骨子的纠缠,只有彼此能明白对方的伤痕。正因为是同一种人,才没有相互治愈的能力。但即使,两人的双手都沾满了鲜血,依然扶持着前进。

这是爱情的一种吧。不像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简单深刻,不像陆游和唐琬的长久回味,不像艾丝美拉达和钟楼怪人的悲惨凄凉,不像东坡和朝云的相濡以沫,不像渡边和绿子阴郁中的清澈,不像黄小仙和王小贱的小清新与重口味,不像薛涛和元稹的惺惺相惜,不像小龙女和杨过的轰轰烈烈唐泽雪穗和桐原亮司,在无尽的罪恶中挣扎,相互救赎,却深陷其中,再也无法自拔。爱,是最沉重的枷锁。

白夜行读后感(篇二)

整个一周,就读了这本书,21小时,基本是听的模式,伴随家务,和中秋假期。

第一个感觉,黑暗,敏感者代入感强者慎入。

想起一度很火的韩国丧尸片,无论本体是否善恶,被咬到的就变身为丧心病狂的魔鬼。《白夜行》简直就是灵魂的丧尸片。桐原亮司和雪穗,他们在童年时,身心、灵魂受过强烈侵蚀或者说是侵犯、剥夺,于是,一路走来,他们见魔杀魔,见佛杀佛,却怎么也填不满他们灵魂的黑洞。

为什么要写这么阴暗的书呢?看到一句评论,搬出了鲁迅的“救救孩子”,有点想笑,但的确有道理。童年的伤口,特别是父母给的伤口,用尽一辈子,也治愈不了。所以,不要伤害!

受不了看后的低气压,看了几集电视剧。发现编剧考虑到了观众的接受能力,改动颇多。比如,老警察忍无可忍之下,给了一脸无辜的雪穗一巴掌;比如,桐原亮司面对雪穗的移情,一度也是无法承受;特别是结局,雪穗面对亮司的死,不是毫无表情。这一些,填补了很多看了原著的人,对一味付出的桐原亮司那些不忍和不解。

电视剧中最美的告白,来自雪穗,她对绝望的桐原亮司说——我活着,是希望有一天能和桐原君手拉手走在阳光下。

小说里最美的告白,也是来自雪穗,她说: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你明白吗?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四星好评,用那一分化解我心头的阴郁。

白夜行读后感(篇三)

我们真的曾有机会造就不同的自己么?

虽然这看上去像是一个宿命论的命题,但是当我合上《白夜行》这本书的时候没办法迫使自己不去思考这个问题,毕竟没有人想要那样的生活。

我们之所以成为今天的我们到底由谁决定呢?

在艺术的世界里,每一个人都是不幸的,何况你们贵为主人公。小说里并没有很多地描述桐原亮司和西本雪穗小时候有多么悲惨。亮司的家境应该是不错的——毕竟娈童这样的癖好一般不会出自穷困——但那又怎样,你如何去体会一个常常在楼上被迫听着母亲与雇员私通的孩子的心境?而对于雪穗来说,悲惨这个词就要更为真切得多,两个不幸的孩子由此建立‘共生’关系。

最后,唐泽雪穗失去了最后一个“配得上”称为她朋友的人。

不久之后,桐原亮司——这个唯一陪伴着雪穗的男人——将那把寄托着灵魂与罪恶的剪刀刺进了自己的心脏,用生命将他一生钟爱的女人托举上岸。

只是岸上没有阳光。

孤独的雪穗不得不在黑暗中永远地活下去,承载着两个生命的躯体里却没有任何灵魂。

结局冰冷得令人窒息。但却并不令人感到陌生,因为我们身边的现实同样没有任何温度。

《白夜行》为东野圭吾带来最初了的声誉,我觉得让它声名大噪的是它突出的社会性,社会性的宝贵之处在于它所引起的反思。每一个被这个悲剧浸染的读者都不禁要问,这是为什么。

假如桐原亮司可以预知将要发生的一切,他还会做出同样的选择么?

唐泽雪穗做出的每个选择几乎都是最优项,但是为什么最后依然逃不过悲剧结局?

我们真的曾有机会造就不同的自己么?

白夜行读后感(篇四)

书中没有真相,只残存一堆推理。想拿《杀人回忆》作比较,但本书与之风格迥异,无法类比。第二章雪穗桐原再次出现时,就猜到了他俩的勾当,但有些章节看着仍后背发凉,枪虾和虾虎鱼解释非常到位。笹垣润三的第二次出现是期待了大半本书的惊喜,仿佛就在等待正义的到来。不知道作者是否借鉴《老人与海》中老人的精神并赋予了他,我想到的就是这点,很多悬案是几任警察破获的,像这样一辈子追踪的应该不多吧。书中作者两次以上“证言”诱导的“真相”姑且可以认作真相吧,这不重要。雪穗的性格在看多了国内宫斗剧,伦理剧应该不算意外,只是为无辜受伤的人感到悲哀,正如她真情流露的那句“我不懂得爱男人”,如果给她最爱的一成又能怎样,她不会爱,只会无情的摧毁。所以她两度结婚只选择一成身边的人,这说明她有人性吗?我看只是嫉妒自私的表现,如果说她爱的东西有两样,金钱和一成,那么一成是可以摧毁的,金钱是必须保留的。桐原是给予她大量财富和充当她刽子手的人,结局呢,只有一句“我不认识”。世界很复杂,生活充满艰辛或危险,共生有很多种,犀牛与犀牛鸟,大豆与根瘤菌,但首先不是邪恶的!

白夜行读后感(篇五)

看完书之后感觉被子里全都是桐原亮司的鲜血,被子外是雪穗的空洞的眼睛。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欲望,你,成为受害者也是有可能。我想说,也许,比自己成为不幸的受害者更不幸的是我们自己无法从这阴影里走出来,无法理性的处理这些事吧。

全书最精妙的部分就在于最后逮捕桐原亮司的情节,如果不看这一部分,我根本没办法对亮和雪穗怀有一丝一毫的同情。

全书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作者在屉垣警官20年后办案查案时的形态和装束的描述了,这些描述和整个小说情节的阴暗与雪穗生活中的“华丽”和其相貌以及气质的出众形成强烈的对比,让我心中尤为感叹,一个为民请命的好警官在他而立之年接下一场命案,却迟迟不能破案,一拖便是二十年,这二十年间,恶人还在行凶,而可敬的屉垣警官永远不改装束,宽厚的肩膀(象征了他人的正直),锐利的目光,磨损严重的西装,花白的头发,真是令人心寒呀。

这让我想起来我尤为喜欢的一部电视古装剧《大宋提刑官》,剧中的宋提刑一生不仅仅是因为热爱这个职业,更因为他的责任心,无所畏惧破案无数,可到最后,虽然我们看到了皆大欢喜的场面,却无不感到一种悲意,当时的宋朝官场腐败已可见一斑,而这位宋提刑几次险些被阴险的小人算计,最后却因为自己疏忽险些酿成一冤假错案而充满悔意退出官场。那时,他已经斑白了头发,步履蹒跚,家中甚为清淡。而那些官场上的小人腐败之人还在寻欢作乐(也许知道大宋灭亡吧。)无心为百姓着想。

【收藏】昆虫记的读书笔记万能的5篇


昆虫记的读书笔记【篇一】

相信大家都有读过《昆虫记》吧!《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著作,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的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的动作慢了,它甚至回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法布尔对昆虫有着浓厚的兴趣,因此他的《昆虫记》也让我在读时仿佛自己就是一只在旁观的昆虫。每一只昆虫都有人一样的情感。如:“已经慌了神的蝗虫,完全把‘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这一招忘到脑后去了。”

法布尔是一位法国著名的科学家,科普作家。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勤于自修,精心选择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新成果。法布尔一生最大兴趣,尽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他正因为热爱真理所以撰写《昆虫记》。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是容易。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第一次读《昆虫记》它就吸引了我。《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

我多么渴望像法布尔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到科学的世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中的一个又一个奥秘,为人类造福啊!然而同法布尔相比,我真感到羞愧万分。法布尔能在困苦的环境下研究昆虫,平时我连做数学题都不认真,不刻苦,一遍做不出来,就不想动脑筋,有时还乱发脾气。

,《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昆虫记的读书笔记【篇二】

翻开这本《昆虫记》,走进另一个神奇的昆虫世界。我看见了蜘蛛在织网,蟋蟀在建房,蝗虫在与螳螂打架,一个个新奇而不可思议的故事,在这个世界里不断的发生。这本科学与文学完美结合的《昆虫记》,不时提出生命的深度思考,更带我们领略了昆虫世界的奇光异彩。

作者法布尔一家人在一块不毛之地上安居乐业,这个不起眼的地方却是昆虫们最喜爱的地方。他每天不知疲倦地观察研究昆虫与昆虫,作者在长期的观察和研究中,终于完成了他观察技术的成果。这本书不同于一般的刻板写作,更多融入了自己的真情实感与亲身感受。

在这本书的字里行间里不断写出大自然的变幻无穷,同时也让我们意识到人类破坏大自然,会毁灭他们的家园。而动物也是美好家园的一分子,需要我们去呵护和关爱。

在发生在昆虫世界的一个个故事里,作者运用了许多的修辞手法,更加生动丰富地展现了昆虫们的风采。它们仿佛被赋予了活力,好似过着人类的生活。作者又添加了自己的一些心理与动作,让读者沉浸在生动活泼,诙谐有趣的昆虫世界中。

在书中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小个头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我们人类使用圆规之类的工具,也不能设计出一个比蜘蛛织的更规范的网来。书中丰富的故事情节,生动的语言描写更是令人们浮想联翩。

同时,作者也借这些昆虫告诉我们许多生活哲理。例如蟋蟀,他们喜欢独立建起家园,是因为他们的勤奋靠的是自己的毅力坚持;而当螳螂面对蝗虫,它们屹立不倒,是因为他们自身有着一颗强大的内心;悬崖下有着很多的球形燕巢,他们不惧风雨,是因为他们有强大的生命力。每一个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昆虫们,他们可爱又神奇,同样努力的生活着。

《昆虫记》这本书就好像一袭生命的盛宴,它是一本蕴涵着丰富知识的科学宝典,更带给我们许多生命的思考以及精神的鼓舞。当天色暗下,这个神奇的世界又将挂着一盏盏明灯,蝉将唱起歌谣,美好的昆虫世界又将发生新的故事。

昆虫记的读书笔记(篇三)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透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返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

“世界上很少有人会从事这个职业的,我们也不指望从这份工作中挣钱,但是我们不必介意,因为它能获得很多有趣的知识,从某种意义上看这比任何职业都有意思。”这是《昆虫记》中法布尔对自我工作的看法。

亨利。法布尔,1823年生,享年92岁。他是法国博物学家、昆虫学家、科普作家,被世人称为“昆虫界的荷马”“昆虫界的维吉尔”。他是第一位在自然环境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

法布尔出生于一个农家,从小生活十分贫困,但他通过自学花费20年的时间获得博士学位。他将自己一生的时光都用在了对昆虫的观察与研究中。《昆虫记》是他在荒石园中通过观察与研究,为昆虫写出的大部头。

它融合了作者毕生的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作者法布尔用人性化的方式观察虫子,向我们展现了昆虫的生活。整部书所写的昆虫都令我感到有趣之极,其中有一篇文章“白蝎自杀”让我知道昆虫面对绝境时的选择。

法布尔为了弄清白蝎会不会自杀的事而自行实验。他把一只大白蝎放在一堆烧红的木炭围成的火墙里,一开始蝎子被火烫了一下,它倒退着在火圈里打转,一不留神又被烫了一下,白蝎在火圈里像疯了一般,乱无章法地挥动自己的钳子开始乱蹦乱跳。它挥舞着长枪,再反卷成钩子又乱舞起自己的钳子,突然它变得一动不动平卧在地上。当时作者认为蝎子可能已经死了,在最后的狂舞中有一剑刺中自己而死去了。直到作者靠近观察时才恍然大悟,原来那只大白蝎并没有死,他把它重新放进沙地中时,它又变得活蹦乱跳、生机盎然。

大白蝎装死的行为使我感受到昆虫对生命的敬畏,面对死亡它小心试探、拼死挣扎、又巧于掩饰。昆虫尚且如此,而我们不更应该珍惜生命吗?

本书中作者用通俗的语言向我们诠释这些昆虫世界的美好,而且在他的言语中并没有半点虚假,因为他坚持“科学可以被修饰,但不能被修改”。

如今我们可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远眺,了解昆虫的世界,探索昆虫世界更多的奥秘。而《昆虫记》则让我们永远记住“法布尔”。

午后,伴着悠扬的钢琴曲,我轻轻打开《昆虫记》,一缕墨香扑鼻而来,引领满怀期待的心走进昆虫的世界,跟随法布尔的脚步,走进奇妙的荒石园,与昆虫为邻,与精彩为伴。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沥尽心血,用毕生的探索为自然和昆虫献上的一首赞歌。书中描绘了一个多姿多彩的昆虫世界,令人瞠目结舌而又拍案叫绝。

与昆虫为邻,我了解到预言中勤劳的蚂蚁在现实中竟然是残暴的掠夺者,欧洲最大的蝴蝶——大孔雀蝶能穿过重重障碍、跋涉千里找到自己的意中人,看似恶毒的朗格多克蝎是一位慈母,象太橡栗象、豌豆象、菜虫象这些贴有丰富标签的生物竟是昆虫,《昆虫记》让我在平凡的生活中,见证了另一幅开阔的新天地。

与精彩为伴,在法布尔的笔下,我们见识了各式各样的昆虫,它们给我们带来了温暖、感动、慰籍、思索与启发。书中除了真实地记录昆虫的生活,还从昆虫联系到人类,昆虫的习性、本能、繁殖、婚恋或是死亡,都折射出法布尔对人生的思考。

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蝉出地洞。蝉在泥地里生活了四年,终用自己聪明的才智和不屈不挠的斗志爬出地洞。“锲而不舍,金石可镂”,面对挑战,它们坚韧不拔的精神值得我们赞颂与学习。到陆地上后,蝉会经历“金蝉脱壳”的考验,一次次的磨练,一次次的挑战,让它们从蹒跚学步的幼虫,成长为英姿飒爽的金蝉。然而命运不公,虽然它们在地下经历过时间的考验,在地上历经过风雨的洗礼,虽然他们有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的斗志,有着“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信念,但是蝉在陆地上迎来的生命中的第一个夏天,却也是最后一个夏天。他们将在歌唱声中结束生命,宛若昙花一现。蝉在最好的“花季”将自己最动听的歌喉留给世界,将苦衷留给自己,悄然长眠。

每个燥热的夏天,与蝉为邻的我们,请停下脚步,静心聆听“知了知了”的鸣声,是那样醉人动听。

《昆虫记》中有一句话触动了我:世界就是一个首尾相接的圆,结束是为了开始,死亡是为了生存。是啊,自然就是一个无尽延长的大生命,一切小生灵都是为了生命的延续而顽强地活着,我们应平等对待每一个生命。

书中的其中一个主旨另我怦然心动:幸福生活更在于碧水蓝天,它使我们的世界充满诗情画意。绿水青山不如金山银山,我们哪能破坏这景色盎然的大好河山?让我们向“昆虫界的荷马”法布尔学习,保护自然,亲近自然,感悟自然,善于发现自然之美,平等对待每个生灵。与自然昆虫为邻,充实精彩人生。

夕阳西下,云淡风轻。我轻轻合上《昆虫记》,仍沉浸在奇妙的昆虫世界中,心弦被轻轻地拨动。跟随法布尔的足迹,与昆虫为邻,与精彩为伴,我窥见了一个全新的世界。(顾佳奕)

《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

昆虫记的读书笔记(篇四)

好词:始料不及、咀嚼、初具规模、截然不同

好句:蝉与我"比邻相守",到现在已有十五年了,每个夏天差不多有两个月之久,它们总不离我的视线,而歌声也不离我的耳畔。

好段:在六种园蛛中,通常歇在网中央的只有两种,那就是条纹蜘蛛和丝光蜘蛛。它们即使受到烈日的焦灼,也绝不会轻易离开网去阴凉处歇一会儿。至于其他蜘蛛,它们一律不在白天出现。它们自有办法是工作和休息两个互不相误,在离开它们的网不远的地方,有一个隐蔽的场所,是用叶片和线卷成的。白天它们就躲在这里面,静静地,让自己深深地陷入沉思中。

感想:《昆虫记》中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让我产生梦幻感,我仿佛看到那些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我叹服那神秘的大自然,更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

昆虫记的读书笔记(篇五)

这个暑假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昆虫记》是法国文学家法布尔的一部不朽的作品,他用了人生大部分时间来观察昆虫,更写出了十卷观察后的感言真是非常了不起。

整本书介绍了不同昆虫的不同习性和各自捕捉猎物的方法,勤劳的蜜蜂,愚笨的毛虫,漂亮的蛾,可怕的蜘蛛,它们可称得上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其中,我对《狼蛛》这一篇最感兴趣,每个动物都会有自己的“杀手锏”,狼蛛的“杀手锏”则是它的两颗毒牙,十分凶猛,可以立刻致它的猎物于死地。要是我在他那个地方一定要捉几个玩玩。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世界上的昆虫都是各种各样、形态怪状的,《昆虫记》这本书中就有许多昆虫。

说起昆虫,那可是多的数不清呀,有石蚕、樵叶蜂、黄蜂、松毛虫其中最新奇的昆虫要数樵叶蜂、赤条蜂、红蚂蚁。下面,我就向大家重点介绍一下樵叶蜂和赤条蜂。

樵叶蜂是白色的,带着一些条纹,它常常寄居在蚯蚓的地道里。当樵叶蜂遇到危险时,它会用零零碎碎的叶子把地道里的一段堵住,就平安无事了。樵叶蜂生卵时的巢是用大小相当形状的碎叶组成的。

赤条蜂非常有趣,细细的腰,玲珑的身材,腹部分成两小节,下面大,上面小,中间好像是用一根非常细的线连起来一样,黑色的肚皮上围着一丝红色的腰带,这就是又娇小又美丽的赤条蜂。

在《昆虫记》当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我知道了有漂亮的昆虫,有聪明的昆虫,还有奇怪的昆虫各种昆虫都有着自己的脱险方式、生活方式和捕食方式,其实,我从小就很不喜欢昆虫,可是,我在读了《昆虫记》之后,不但使我喜欢上了昆虫,而且我还喜欢研究昆虫了呢!

《昆虫记》这本书真是太好了!

教你写读书心得:格列佛游记读后感万能版六篇


托马斯·卡莱尔说过:“书籍——当代真正的大学。”因此,我们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比如中外经典名著,它是人类知识的总结。每次阅读完中外经典名著后,都会体会到书中人物那终身百折不挠的精神。为了可以记住当时读完书后的所思所想,就必须写一篇读书笔记。那么,你知道写一份读后感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教你写读书心得:格列佛游记读后感万能版六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篇一)

这学期刚开学我买了一本书,它的名子叫《格列佛游记》。它是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

游记中的小人国,大人国里光怪离奇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99年格列佛和船长大威廉皮得查一起到南太平洋去航行。身为外科医生的格列佛随船航行到南太平洋,不幸中途遇险。格列佛死里逃生,漂到海岸上。当他苏醒过来的时候,惊讶地发现自己已被细细的绳子捆住了,而周围都是比他小十二倍的“小人”。在那里有两座小人岛,每个岛屿上有一个国王。其中,一个岛屿上的国王很恶毒,贪婪想要利用格列佛这个“巨人”占领另一个岛屿,他们想哄好格列佛,于是,每天早晨提供六头牛、四十只羊和其他食物供格列佛食用。此外,还有相应数量的面包、酒和其他饮料,并派名仆人分列在格列佛卧室的两侧,另外还派遣3名裁缝师傅为格列佛做一套小人国的民族服装。派出名著名学者教格列佛小人国的语言。但格列佛不想发起战争,只想维护小人国的和平。在格列佛的努力下,他们这间的斗争终于结束了。格列佛成功了。但国王却想害死他,最后格列佛用一种奇特的方法离开了小人国,终于回到了英国。

文中的巨人国,与小人国恰恰相反,身高是格列佛的十二倍。格列佛与巨人国的国王交谈,想让巨人国制作火药枪炮来巩固国防,可是国王不同意,他不想发起战争,他宁愿失去半壁江山,也不愿涉足这种秘密,他要以理智和仁慈来治理国家。

巨人国,人大,但人好,就像官职小的人,人好,为人民做好事,这才叫做“大人”。

小人国,人小,但人坏,就像官职大的人,人坏,贪得无厌,那才叫做‘小人’。看到这儿我觉得做人要就要做个朴实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

[9]文中格列佛曾经到过慧因国,我很羡慕格列佛能有幸到慧因国,那里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社会中,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x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而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9]……[9]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小心上当受骗。

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到底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贪婪、党争、伪善、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妒嫉、淫欲、阴险和野心。文中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它大谈人的人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

有句话我认为评论得很经典,以夸张渲染时代的生气、籍荒唐痛斥时代的弊端。在厌根和悲欢背后,这是一种苦涩的忧世情怀。

没有想到那些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帐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我期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像慧因国,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愿为此付出努力,也希望大家与我一道,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开始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篇二)

当我第一次见到此书,我以为是像《鲁滨孙漂流记》那样的小说。而当我翻开书,看了书的前言才知道了,原来这个一部充满童话色彩的讽刺小说。但小说的童话色彩只是表面的局部的特征,尖锐深邃的讽刺才是其灵魂。

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作者不仅讽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种种,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否定了整个人类社会。耶胡代表人类,而主人公却是如此厌恶耶胡。书中的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作者对社会的不满。

另一方面,主人公在慧因国里与慧因的生活是最令他难忘的。他们的国家不会出现表示罪恶的字眼,像:欺骗、怀疑、狡猾等等之类的词。所以他们的社会不会有欺骗、怀疑、狡猾、陷害、阴谋、贿赂。那个世界才是一个真正充满幸福和快乐的地方。以至于当主人公离开那里时流下了悲伤的眼泪。

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

我们的社会虽然不像当时英国那样败落,但也好不到哪去。小偷小摸、乱扔乱丢、破坏公物。都是我们身边随处可见的事。杀人放火、贩毒残暴疯狂。也是我们在电视中经常见到的事,都已经不足为奇了。

这么一个浑浊的社会,是要靠我们来澄清的。现在的我们虽然不能做出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情来,但是可以做我们能做到的事。就算是低下头拣起一片垃圾,写一篇环保文章,号召朋友亲戚这都是我们轻易能做到的。

我希望我们的社会能在我们一代一代的努力下,成为像慧因国那样的社会。我愿为此付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阳光,少一点污染。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篇三)

这个暑假,我迷上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整天看得废寝忘食。作者乔纳森·斯威夫特给我们讲述了主人公格列佛在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骃国四个国家的奇异旅程。故事写的栩栩如生,我读后如身临其境,深有感触。

在小人国,格列佛曾帮助皇帝夺取他们的敌国——不莱夫斯库帝国的战舰,熄灭了皇宫的熊熊大火,可阴险的海军大臣和财政大臣嫉妒格列佛,常常向皇帝打小报告,皇帝决定刺瞎格列佛的双眼。格列佛听到消息连忙逃到了不莱夫斯库帝国,又通过在海边发现的小船到了祖国——英国。读完这一篇章,我觉得格列佛非常有胆量,尤其是他夺取不莱夫斯库帝国战舰时,不怕敌人那尖锐的、像雨一般的利剑,把战舰运了回去。以前,我总是胆小害怕,不敢走夜路,可格列佛的精神打动了我,以后我要向格列佛学习,做一个勇敢的孩子!

在大人国,格列佛有幸被国王请到王宫里,每天跟国王一起谈论政治和文化。格列佛发现,这个国王非常精明,有超强的理解能力,却对格列佛的祖国上的事情非常的“无知”,认为发明杀人武器的人是“人类的公敌”。格列佛在这里生活的很好,但他还是想回家。一天,国王把格列佛放在一个箱子里带到海边,突然来了一只鹰夺走了箱子。箱子被英国船发现,船上的人射掉了箱子,救出了格列佛。

在飞岛国,格列佛观看了这个岛的奇景,又在巫人岛见到了死去的名人。最让我惊奇的是格列佛在旅途中遭遇海盗的事。海盗登上船后,他毫不畏惧,沉着、冷静、不慌不忙。这十分值得我学习。我遇事总是慌慌张张,我要学习格列佛,遇事冷静,敢于面对。

在慧骃国,格列佛跟“慧骃”生活了三年。在这里,“慧骃”是一匹马,是这里的主人,而“人”则是这里的牲口,名字叫“野胡”。但格列佛非常喜欢这里,这里有与众不同的文明,他学到了不少的美德,生活的很快乐。可是在“慧骃”全国代表大会上,他们一直要求赶走格列佛,没办法,格列佛只好走了,在离开的时候,格列佛十分伤心,恋恋不舍。

这就是格列佛游览的四个国度,神奇而又惊险。我想:要是能去这四个神奇的国度游览一下,那该多好啊!要是能碰到我的偶像——勇敢的格列佛,那就更棒了!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篇四)

《格列佛游记》既是一部脍炙人口的优秀小说,也是一章具有着强烈讽刺意味的哲理文。他讽刺了社会上的种种丑恶,却又不明说出来,而是巧妙的将它们安插在书中的故事中,把人类贪婪,为了谋权牟利的心机在小人国的大臣们身上体现出来。把人类妄自尊大,自以为是,掠夺残忍的本性在与大人国的交往中体现出来。与学生共读了《格列佛游记》,受益匪浅。这本书是美国著名做家斯威夫特一自己的名义写的,书中的主人公格列佛游历了许多地方,好多地方是人们不曾到达的,他也以自己的真诚善良赢得了当地许多人的爱戴和拥护。

他曾经经历了神奇的小人国,那里的人们开始把他当做怪物看待,但最后由于自己的真诚而成为了好朋友,他周游世界,到过慧铟国,经历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他对发生的任何事情都是积极乐观的态度,以自己坚强的意志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

学生很喜欢这本书,可以从书中找到许多做人的道理,学到许多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我真想和格列佛一样的周游世界,探询人们不知道的秘密,我告诉学生只有学好知识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教育他们一定要好好学习。在书中我非常喜欢作者的一段话,那也是他的人生所得,值得我们去体会,我也会把这段话当做我的做人标准。

“人人都能拥有真诚,公正,克制自己等等美德。如果人人都能实现这些美德,再加上经验和善本之心,人人就能为国家尽义务,只不过还需要学习一段时间罢了。如果一个人缺少德行,即使他具有卓越的才能也于事无补”。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篇五)

读完《格列佛游记》一书,我的内心颇有感触。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是英国的斯威夫特,这本书主要讲了格列佛在航海中遇上风暴,先后去了“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骃国”,在那里发生了各种各样的故事,最后平安回家。

《格列佛游记》中的格列佛去过的地方都很有趣,其中,“大人国”和“慧骃国”是我最喜欢的两个国家。“大人国”,顾名思义:那里的人都比我们这些人要大一倍,不,是要大好几倍。至于到底大几倍,书上好像没说。

在大人国里,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片段,第一个是格列佛被农夫发现后被当成了赚钱工具,后来是因为农夫觉得他不行了,才把他卖到皇宫,从这里我可以看出农夫是一个贪图财富的人。虽然没有直接说出来,但农夫的各种行为还是把这点表现的淋漓致敬。怪不得简介里说这是一本讽刺小说呢。

第二个我喜欢的片段是格列佛和四只超级大的黄蜂对战时,不得不说,格列佛还真是厉害,以一敌四都胜利了。要是我啊,早就“举白旗投降”了。

接着,该讲讲慧骃国了。慧骃国给我的第一印象便是新奇,因为这个国家居然是由“慧骃”来管理“野胡”的。“慧骃”就相当于马,不过,“慧骃”比马有理性,还可以说话,是这个国家的管理者。

至于野胡嘛,其实它们长的并不太好看,甚至会让人觉得恶心,但巧的是,这野胡偏偏和我们人类长得很像,按书上所描述的,这种生物应该是“未进化完成的猴子”,要知道,格列佛在慧骃眼中一直是一只野胡呢。

《格列佛游记》真精彩!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篇六)

这本书讲的是格列佛以海上医生的身份随同一艘船出海航行,后遭遇风暴孤身一人涉险了一些神奇的国家,最后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国家的事情。情节曲折、玄妙,又不乏幽默。把格列佛的历险写的栩栩如生,有趣极了。

与其说是“格列佛游记”倒不如说成是“我与格列佛的游记”呢,因为我在阅读这本书时几乎入迷了,似乎就是我和他一起历险一样。但是我又从心里佩服他的机智勇敢,他总是给我一中“逆境丛生”的感觉,这点就是他历尽艰险后从新踏上自己的国土的主要原因。

所以我果断要向他学习这种精神,否则的话,若我以后碰到这种事情的话说不定早已经一命呜呼了呢!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使得我读了几遍了还是觉的没看够,它实在太有趣了,我十分喜欢《格列佛游记》这本书。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有心动了?那就快读一读这本书吧!记住噢,它的名字叫做《格列佛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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