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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昆虫记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1-11-11 来源:互联网

读书模板:昆虫记名著高中生读书。

古语有云: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比如经典作品等,它是人类知识的总结。而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会有新的想法,这些感触可能瞬间即逝,我们需要记录下来。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让自己的读书笔记有一定的深度呢?你也许需要"读书模板:昆虫记名著高中生读书"这样的内容,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昆虫记》是一部昆虫学的传世佳作,深刻地描绘一种或几种昆虫,比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昆虫习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昆虫记名著高中生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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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名著高中生读书笔记1

有这样一本创造了奇迹的书,为什么说它创造了奇迹呢?因为它记载了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生育和死亡,而且它创造于十八至十九世纪之间,在那个时期,昆虫学家的“田野实验”是不被认可的,昆虫学家们只是将昆虫做成标本,睁大眼睛观察,却不考虑真正的昆虫的习性与本能,这本书的作者就是敢于冲破传统思想的昆虫学家——法布尔。

初看这本书的题目,还以为是一本科普读物或售察记录什么的,所以并没有在意,只是漫不经心的去阅读它,可当我读了才不到一半的时候,我便被它深深的吸引了。于是,昆虫的颜色是从哪里得到的?蝗虫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这些问题久久萦绕在脑海里,使我不得不如饥似渴的读完了它。这本书使我受到了无数的启发。

蝉,这位大自然的歌唱家,虽然在炎炎夏日为我们带来了高昂的歌声,可人们似乎并不喜十分欢它。法布尔抛开世人对蝉的看法,开始了他对蝉的研究。很快,他便发现蝉是一位自食其力的勤奋者。反之,被人们授予极高荣誉的蚂蚁竟然是凶悍的劫掠者,它们将蝉辛苦寻得的食物一抢而光。这使我懂得看待问题时不能光依据别人对待此事的看法,而要自己去寻觅真正的答案,并且要从不同的角度去发现,钻研。

寄生虫,这种似乎被世界上所有人所唾弃的昆虫很快也成了法布尔的研究对象。在人们看来,它们天生懒惰,靠夺取别人的劳动成果来维持自己的生存。但法布尔在妥协此看法的同时也发出了不一样的声音。他认为从本质上来说寄生不是一种享受,而是一种行猎行为。表面上是坐享其成,但实质上寄生虫付出了劳动。他还举了几个例子来证明了这一观点。为寄生虫家族洗去了千古罪名。法布尔这种求真精神使我大受感动,他不论昆虫们曾经作了什么,只从自己的实验里去真正的了解他们。

法布尔的这部书,咋看起来是非常枯燥无味的,可当你深入去了解它,你便会发现,法布尔不仅是一位昆虫学家,还是一位作家!“萤火虫的光是白色的,非常柔和而且幽静,没有一点儿刺激,就像星星的光华被这只小小的昆虫给收集起来了一样。让我们怀疑天上的星星原本就是无数萤火虫在那里睡眠。”如此一段优美的文字正是出自法布尔之手。因此,人们赞誉法布尔“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书写”。

总而言之,《昆虫记》这部书给了我无数的乐趣与无数的启发,我认为这是一部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的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体会和感想,一定会知道的更多。

昆虫记名著高中生读书笔记2

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昆虫记》中详细介绍了许多昆虫,介绍了它们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昆虫记》中所描述的昆虫,大概也不是十只手指头所能数得来的,所以我也不能多说,但是有几种令我震撼许久的生命,在此非提不可。

萤火虫—-会发光的甲虫。有很多的文人都写了诗文来赞叹萤火虫不灭的光芒,但是只有法布尔发现了萤火虫短暂的一生,并为萤火虫短暂的成年而惋惜。

大概大家都已忘了萤火虫的模样,老实说,在看《昆虫记》之前,我也不大清楚了。

《端午的鸭蛋》里说,高迪的小孩子们喜欢把萤火虫放到敲去空头的鸭蛋里,上面糊一层薄罗,便可当灯用。可是高迪的孩子们对于萤火虫的了解又有多少呢?

萤火虫的一生——甚至是卵——都会发光。奇怪的是,萤火虫的幼虫期有2、3年之久,成年期却只有天。这就意味着萤火虫在天内破蛹、寻偶、结合、繁殖,然后终其一生,默默死去。

对于很多自暴自弃的人来说,萤火虫无疑是勇敢的,因为它们没有在最后的天中熄灭自己的光芒,而是依旧忙碌着、快乐着,给自己和别人尽力留下一些勇气和希望。

蜣螂——辛勤的劳动者。蜣螂,这个名字大概大家都很陌生,其实这只是一个学名,说白了,这是一种叫屎壳郎的昆虫的学名。

屎壳郎,这下大家不陌生了吧。大概大家都觉得这种昆虫天天和污秽之物打交道,想必也不是什么好虫子,自然不及萤火虫那般可爱。但是不要忘了,它为什么叫屎壳郎?就是因为它无时无刻不在为人们消耗着那些无尽的废物。

蜣螂的工作是比农民还有辛苦的,但是蜣螂却比农民还要任劳任怨。蜣螂在田地里工作,拖拉机播种机推土机等等都会影响它的工作,甚至一把普通的锄头横在它面前也会阻挡它的去路。那么蜣螂会去把废物堆到那些拖拉机上吗?答案是不会。它们会绕过那些轰鸣作响的机器另辟新路,哪怕是千辛万苦堆积而成的成果被《昆虫记》读后感1000字

毁,它们也不会在那里发着无尽的牢骚,而是节省下那些发牢骚的时间来尽快开始新的工作,这就是蜣螂所做的一切。

《昆虫记》不仅仅浸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在《昆虫记》的引导下,我要继续探索神奇的昆虫世界。

昆虫记名著高中生读书笔记3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不仅是一部文学著作,也是一部科学百科。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观照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这本书以忠实于法文原著整体风貌及表达特色为原则,让中国读者首次领略《昆虫记》的真实面目。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是不能不说是奇迹了;而这些写“虫子”的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会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这些奇迹的创造者就是《昆虫记》的作者法布尔。

法布尔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抒写。”在本书中,作者将专业知识与人生感悟熔于一炉,娓娓道来,在对一种种昆虫,日常生活习性、特征的描述中体现作者对生活世事所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本书的问世被看作动物心理学的诞生。《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法布尔也由此获得了“科学诗人”、“昆虫荷马”、“昆虫世界的维吉尔”等桂冠。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相连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这样一个奇迹,在人类即将迈进新世纪大门,地球即将迎来生态学时代的紧要关头,也许会为我们提供更珍贵的启示。《昆虫记》也叫做《昆虫物语》和《昆虫札记》。

《昆虫记》这本书有很强的可读性。它的行文生动,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年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的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它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啊!难怪鲁迅生生将《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科学的灵感,决不是坐等可以等来的。如果说,科学上的发现有什么偶然的机遇的话,那么这种偶然的机会只能给那些学有素养的人,给那些善于独立思考的人,给那些具有锲而不舍的精神的人,而不是给懒汉。

《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昆虫记名著高中生读书笔记4

《昆虫记》是出自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的笔下,是一部不朽的著作,这本书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法布尔对昆虫的热爱,深深的震撼着我。我以前对昆虫不感兴趣,认为它们很可怕,很无聊,现在全然不同了。

法布尔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在研究昆虫的过程中,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孜孜不倦,精心选择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新成果。法布尔一生最大兴趣,在于探索昆虫,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

由于法布尔对昆虫孜孜不倦的探索,他向我们展示了昆虫界的奇妙世界:就像法布尔写的蝉那样,整个夏天,蝉不做任何事情,只是终日歌唱,而蚂蚁则忙于储存食物,冬天来了,蝉饥饿难忍,只有跑到他的邻居那里借一些粮食。结果,邻居让他非常难堪。原来蝉有时也很难堪,也怪不得整个夏天都能听到蝉叫呢!

法布尔是一个热爱科学、孜孜不倦、勇于探索、坚持不懈的人,而我呢,遇到一点小困难就退缩,不敢面对失败,还大哭起来。有时候不如意时,还对家长大呼小叫的。记得有一次,我写一道数学题,我毫不犹豫的去问爸爸,爸爸教了我,给我讲解,我还心不在焉。现在想想我当时还真是不应该啊!

今后,我一定要向法布尔学习,与他一样做一个热爱科学、孜孜不倦、勇于探索、坚持不懈的人!不能任何事都依赖父母,我要好好学习,努力成为对祖国对社会有用的人。

昆虫记名著高中生读书笔记5

一个人耗尽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一部皇皇巨着,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部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对!这些奇迹的创造者就是法布尔和他的《昆虫记》。

法国20世纪初的着名作家罗曼。罗兰曾经这样称赞法布尔:“他观察之热情耐心、细致入微,令我钦佩,他的书堪称艺术杰作。”是啊!只因为他观察时的细心、他对昆虫那不灭的的热情,才会写出这么一部皇皇巨着。着名作家巴金则曾这样评价法布尔这部惊世之作:“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观察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

世界上第一本《昆虫记》出版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法国,那是一本集自然科学和人文关怀于一体的昆虫百科全书。当时的《昆虫记》全书共十卷,长达二三百万字。在《昆虫记》中作者将专业知识与人生感悟融于一炉,娓娓道来,在对一种种昆虫的特征和日常生活习性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生活世事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活的热爱与尊重。这本书一出版就立即成为了当时的畅销书,在法国自然科学史与文学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着,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被人们冠以“昆虫的史诗”之美称,法布尔也由此获得了“科学诗人”、“昆虫界的荷马”、“动物心理学的创导人”等桂冠,并因此书于1920__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我最欣赏的篇章是第二卷第五章的:绿色蝈蝈儿的故事。改篇章描述的是一种绿色的蝈蝈的特征与生活习性,写的细致生动,还多处运用了比喻、拟人等等的修辞手法。在七年级上册的语文书上有一篇课文:《绿色蝈蝈》。它是《昆虫记》中第二卷第五章的部分内容。别人说:“课本上的内容精简易懂,让读者更能明白。与课本内容相比,则显得原文啰嗦复杂,内容较为枯燥。”可即使这样,我对原文的评价还是比对课文内容的评价更胜一筹。已做精简处理的改编文虽能更好地表现出绿色蝈蝈的“个性”可让读者从中体现出来的仍是一片死气沉沉的文章。可原文不同,它虽然稍微啰嗦复杂,可它的形式像日记一样,读起来能让读者感受到作者当时那好奇的心……

《昆虫记》是一个奇迹,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

昆虫记名著高中生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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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模板:高中生读《故乡》后的读书


《故乡》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1921年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高中生读《故乡》后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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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读《故乡》后的读书笔记1

最近,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名著之一《故乡》。读了这本书,我心中顿时有了千万个想法。于是,我打算与大家一起分享这本书。

这本书可以分成三部分,分别是: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

在“回故乡”这部分中,讲了主人公在从异乡回故乡接亲人的路上,对即将到达的故乡感慨万分。

“在故乡”则讲了主人公到了自己原来住的大房子里,见到了母亲后,讲了许多话,母亲让“我”去看望一下亲朋好友,并且说“我”儿时的好友闰土也会来。顿时,“我”立即回想起了儿时的自己与他,并在脑海中浮现了一幅闰土在大海边的沙地上看瓜刺猹的画面。之后,来了一个临近开豆腐店的杨大嫂,以前美貌的她,现已成了一个自私、尖刻、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庸俗的小市民了。杨大嫂本想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却因我的不肯而生气的走了。

过了几天,闰土来了,他的模样已与儿时变了许多。虽然他家里有着一块耕地,而且连第六个孩子都会工作了,但承重的税收依旧压着他的肩。并且,他的性格也与儿时变了个模样,变得善于奉承了,竟将儿时叫“迅哥儿”的“我”改叫成了“老爷”,顿时使我感到自己与闰土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离故乡”中讲述了“我”在走的路上,对自己所许的愿望让后辈“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感到渺茫……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社会环境的腐败,中国清政府、国民党政府的愚昧、落后、贫穷、软弱无能,以及当时列强、地主的蛮横无理,到处搜刮民脂民膏,使广大的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困苦,越来越贫穷,导致了中国普通民众的生气、活力、纯真被活活地扼杀了。所以,当时的人们是多么渴望打破封建社会的尊卑秩序,渴望建立超越庸俗的物质关系的新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呀!

在鲁迅先生的这本书中,让我们体会到了旧社会的腐败,令我们更加体会到新中国的美好制度!

高中生读《故乡》后的读书笔记2

鲁迅,是现代文化史上的一座独特的丰碑,他如炬的目光关注我们灾难深重的民族,透视着那些在黑夜里昏昏而睡的着的灵魂,他是一个孤独的夜行者,他举着猩红的叛逆大旗,一骑绝尘……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看出了中年闰土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了。鲁迅以闰土的变化,从而向罪恶的社会发出血泪的控诉。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高中生读《故乡》后的读书笔记3

《故乡》讲述了鲁迅先生回故乡的故事。在寒冷的冬季里,鲁迅回到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只为告别自己的老屋。而作者所见的故乡已经不是记忆里美丽的故乡,本文描述了鲁迅先生与故乡难以割舍的乡情,对少年闰土的美好回忆,杨二嫂的刻薄冷漠,到鲁迅先生再见到分别三十多年的闰土的感慨,最后描述了鲁迅先生远离故乡,内心的悲哀和希望。

鲁迅先生对闰土的描写用了很多的笔墨,先是详尽的回忆作者少年时与闰土在一起的快乐,天真的少年不会因为身份的不同影响他们纯真的友谊。再讲述作者三十年后见到闰土时的情景,鲁迅涌在心头的那些快乐的事儿还未连珠炮的吐出来,就被闰土的一声“老爷”给生生压回去了,从惊喜到悲哀,他知道,他和闰土的心灵已经隔上了一层可悲的厚壁。我相信,这一声毕恭毕敬的称谓对鲁迅的打击是巨大的`,从少年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到低下头来叫“老爷”,再到为了生计在草灰里埋盘子,机智勇敢的少年变成了辛苦麻木的闰土,这让鲁迅倍觉世态的炎凉,和底层人民的无奈。这是人性的悲哀,是时代的悲哀。

文章还描写了二十年前卖豆腐的杨二娘,从“豆腐西施”到现在的高颧骨薄嘴唇,圆规式的站姿,尤其是刻薄的语言,自私的行为,无不让作者感到悲凉,故乡对他再也没有了什么留恋。在当时那种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和官绅的社会背景和压力下,人们的心灵都被摧残成什么样子了啊?作者内心气闷,但又从后辈身上看到了希望,希望他们的将来能真正好起来。

在任何时候人都不能失去希望,倘若失去了希望,一切就都没有意义了,正如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有了希望,并不懈的为之努力,成功就会在不远处。

高中生读《故乡》后的读书笔记4

合上《故乡》,我回忆起来,这真是一部令人肃然起敬的作品,字里行间都充溢着鲁迅先生对封建主义的痛恨,对穷苦但淳朴的人民的关爱,以及对朴实百姓善良人格的赞扬。

《故乡》中有一处地方最令我的心颤动。儿时,闰土是“我”从小一起玩的好友,虽然那时“我”是少爷,他是帮工,鲁迅与闰土之间纯真的友谊令我羡慕。少时的闰土活泼天真,善良可爱,与鲁迅志同道合:看瓜刺猹、雪地捕鸟……

长大后,物是人非……鲁迅和闰土间却有了一层厚厚的隔阂,是时间的刀无情地砍断了童真,闰土与鲁迅见面时,他开口第一句就是“老爷”,我顿时愣了。想必鲁迅先生也十分难过,少年时代那无比纯真的友谊已无影无踪……这个世界是灰色的,人们失去了活力,没有了生活原有的色彩。而与鲁迅先生和闰土童年的经历却充满活力与希望,现在与过去;少年的闰土与成年的闰土;以前的我和现在的我,一切都已不再美好。

《故乡》是鲁迅先生的一部不朽之作,浓郁的色调传达出悲哀和无限的伤感读着读着,我不禁潸然泪下。

每次读《故乡》的感受都不一样。在阅读中,我深深地感受到鲁迅先生振兴中华,反对封建的远大抱负和理想,他挥动手中的笔,与封建主义展开了一场战斗,他像英雄一样,把中华人民从悬崖边拉了回来,一股浩然正气改变了国民精神,改变了人们的思想!我们21世纪的青年也要像鲁迅先生一样,浩然正气心中存,以笔代伐,战斗一生!

鲁迅先生被中华人民称为“民族魂”,这是受之无愧的!鲁迅先生一身浩然正气,为了祖国,为了民族,顽强奋斗,我们虽然不能像他一样为中华民族做出那样大的贡献,但也要努力学习,争做一个祖国的好少年,我想,这就是鲁迅先生所希望的吧!

高中生读《故乡》后的读书笔记5

“我吃了一吓,赶忙抬起头,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与闰土相同,《故乡》中对杨二嫂的描写也可谓精彩绝伦。其中,“圆规”这个比喻构思奇巧,寓意丰富,是这段中的一大亮点。那么这个比喻妙在哪里呢?

首先,从外貌上来看。大家都知道圆规是很瘦长的,奇形怪状的,用来形容枯瘦难看的杨二嫂的样子恰到好处。无疑,这有些夸张的意味,但显然如此一来,杨二嫂这一角色刚一出场,便印在读者脑海中了。

其次,再来分析人物性格。杨二嫂的性格特点是尖酸刻薄、圆滑世故、贪得无厌,也与圆规有千丝万缕联系。圆规的脚是很尖的,恰恰象征也的“尖刻”,而尖脚的圆规又能画出圆,又象征她的“圆滑”。这样来看,“圆规”形容的可绝不仅是杨二嫂的外貌啊。

最后一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从社会层面来看——鲁迅的文章必然要如此——杨二嫂与闰土一样,都是身上具有“国民劣根性”的代表。不同的是,如果闰土是“麻木”,那她就是“贪婪”的象征。相比闰土的尚让人可惜、可怜,杨二嫂无疑更让人生厌、让人憎恨。但我们真的能怪她一个人吗?别忘了,她曾经也是一位年轻漂亮、热情精明的豆腐摊主呢。她与闰土一样接受着社会的摧残,才落得这般下场!贪得无厌、唯利是图,这样的人还对国家对民族有什么用?如果所有人都如此,我们还是一个民族吗?所以,这是也是“国民劣根性”——贪婪。而圆规是知识分子的工具,这实在是一个莫大的讽刺:知识分子们,你们有了知识,难道还看来出来社会的本质吗?还不该奋起反抗吗?……

如此说来,真的没有什么比“圆规”更适合形容杨二嫂了!

高中生读《故乡》后的读书笔记

读书范文:《方与圆》高中生读书


一个人怎样才能做到圆滑?对待一件事时,是该正直不阿、毫不留情,还是应该不闻不问,装作毫不知情?读完《方与圆》你将拥有答案。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方与圆》高中生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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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与圆》高中生读书笔记1

通过一次偶然的机会,阅读了丁远峙先生所着的《方与圆》一书,使我感悟颇深。这是一本教人如何处世、如何为人的书,全书以方圆之道为主线,通过阐述方圆交融、方圆并用、方圆互变的人生智慧,以使读者了解何为做人之方,何为处世之圆。此书被读者选入改革开放以来最受欢迎的图书之一,全国发行量突破了500万册。刚开始阅读此书时我很诧异,书中既没有深奥的哲学理论,也没有华丽的篇章,这样一本普通的书籍,什么地方吸引了那么多读者呢,但随着深入阅读,我的疑问被解开了,同时也被深深的吸引住了。书中作者通过例举日常的,身边的一些普通事例来教会读者为人处世之道,通过这些道理来催人奋进,使人积极向上,文章通俗易懂,言简意赅,从而受到了百万读者的青睐。

阅读此书,使我受益匪浅,教会了我许多人生哲理。首先为人要“方”。书中释义,“方”为做人的正气、优秀的品质。做人首先要把握住“方”。要不断加强自己的品质和修养,使自信、勇气、热忱、正直集于一身,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尤其作为一名管干部的干部,管党员的党员,更需要修身养性,把加强自身道德修养作为为人、为官的思想基础,并以坚强的党性作保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真正成为一个公道正派,正义凛然的人,这样才能体现出自己最高的人生价值。其次是处世要圆。书中释义,圆为处世的圆滑,善用技巧。书中例举了一则小故事:香港著名的歌星邝美云,曾参加香港小姐竞选,获得第三名。在竞选期间,记者提了一个刁钻的问题,:你读书时成绩不好,你是否很笨“这个问题的却棘手,可邝美云的回答却发人深思。邝美云是这样回答的:“你们注意没有,读书成绩一流的人毕业后干什么?可能当工程师、律师、医生;而成绩二流的干什么?他们中很多人当成了那些工程师、律师、医生的老板”。从这则故事中可以看出,成绩一流的同学往往注重的是专业知识,忽略了处世的技巧,因此,他们只在学术,技能上单方面发展,而成绩二流的同学却从多方面发展了自己;成功很大程度上依靠的是正确的方式方法,正确的方式方法可以成为走向成功的助推器,反之会成为前进的阻力,如在组织工作中,做群众工作时应该深入群众,体察民情,站在群众的角度去办理每件事儿,做党员干部工作时就应注重发挥其作用,提高其能力素质,从而更好的为人民服务,这些都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技巧,才能取得更好的成果,作为组工干部扎实的工作能力固然重要,但是工作中,不讲究技巧,不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将一切为零。因此工作中要方圆共施,先稳稳的立足于“方”,再巧妙运用“圆”来提升工作效率。

《方与圆》给了我自信、勇气和智慧,为我指明了一条通向成功之路,今后将以更加积极的状态去面对工作,以开阔的胸襟去面对生活,以感恩的心态去面对社会,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去迎接新的挑战。

《方与圆》高中生读书笔记2

本人一直保留着睡前翻阅枕边书的习惯,这几日在读《方与圆》,这本书主要讲中国哲学中的“方与圆”的概念,结合中外大量真人实例,从得失、屈伸、进退、交际等角度,用深入浅出、绘声绘色的语言诠释出方与圆的真谛,揭开为人处世之道,读来确让人“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也有一些内心的收获,付诸文字。

这本书的书名取自一枚外圆内方的古钱,揭示了做人处事需要“外圆内方”的道理,书中谈到,“方”乃做人之本,“圆”乃立世大道,在人的品质培养、气质修养、为人处世方面,要善于把握好方与圆的辩证统一关系。这本书恰到好处地回答了一个人怎样才能做到圆滑而不事故?对待一件事时,是该正直不阿、毫不留情,还是应该不闻不问,装作毫不知情?又或者是在其中寻找到一个平衡点?

“方”是堂堂正正做人的精神脊梁,是人内在精神的一种反映,人的气质、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人的内在品质决定。“圆”是处世之道,是老练、圆通,善用技巧。方与圆彼此相互独立,但又辩证统一,只有把握好这其中的平衡点,既要有鲜明的个人立场和棱角,又要有处事的技巧,如此才有机会真正把握自己的人生,然后创造新的未来路程。

在工作和生活中,在与领导和同事的相处过程中,也要充分地尊重对方,善于聆听,与人为善,帮助别人其实就是在帮助自己,勿道人长短,勿触怒别人,勿探人隐私,学会“心理整容”,打造和谐、团结、融洽的同事关系,才能更有利于工作的推进。

再则,“接地气”是近两年来的一个流行语,“顺乎人理,接其自然”。“接地气”也是这本书要告诉读者的一个重要理念,在保持自己能力、自信、勇气和热忱的同时,还有拥有积极的心态,融入自己所处的环境,提高、调整自己的心态、为人处世的技巧,这些改变会让人受益良多。学会欣赏别人的优点,遇到问题,考虑别人百思不得其解,反观自己一目了然。

书中谈到了很多处事技巧,但我想,“醉翁之意不在酒”,作者罗列众多案例、技巧的同时,也是让读者在品读中增长智慧,不刻意学习、模仿,但同时又受到启迪,在遇到类似事情时能得以启发。

无论是在学习生活中,还是在未来的工作生活中,要做到应该“方”的时候“方”,应该“圆”的时候“圆”,这样才会让一个人在拥有信心的同时又不会失去人心,在方与圆之间找好自己的立足点吧。

《方与圆》高中生读书笔记3

偶然在书架上看到了一本封面为雄鹰展翅的书,翻开封面看到了一句话:“谨以此书献给对人生怀有强烈欲望并准备生生奋斗不已的人们。”好奇使我继续翻了下去。看完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方与圆”即为外圆内方。方,就是做人的正气,具备优秀的品质。圆,就是处世老练。圆通,善用技巧。“方”是做人之本,“圆”是处世之道,但一个人如果过分方方正正,就像生铁一样,一拗就容易断;一个人如果八面玲珑,圆滑透顶,总是想让别人吃亏,自己占便宜,久而久之,谁愿意与这种人打交道呢?所以,做人就必须方外有圆,圆中有方,外圆而内方。

马克思说过:“人不是一件东西,他是一个置身于不断发展过程中的生命体,在生命的每一刻,他都在成为,却又永远尚为成为的那个人。”是的,成功是每个人所梦寐以求的。在世界舞台的风云变幻之中,涌现出无数杰出人物,他们与你我一样只是普普通通的人。那么,到底是什么因素决定了他们能取得与众不同的成就呢?

知识,早期大家认为知识是最重要,之教育中也强调学习知识。所以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们强调能力培养,认为能力是成功的关键。但一个人能力的获得要靠实践的磨练、经验的积累。一个人生活经历越曲折,阅历越丰富,能力就越强。西方有言:“知识不如能力,能力不如品质。”一个人能否成功的因素正在雨他是否具备优秀的品质。

首先,你需要自信。你觉得自己是有价值的人,你就会变成要有价值的人,做有价值的事。古往今来,每一个伟大的人物在其生活和事业的旅途中,无不是以坚强的自信为其先导。拿破仑就曾宣称:“在我的字典中,无比的智慧和巨大的能力才使我成为横扫欧洲的名将。”你去应聘,如果在招聘的人面前,自己都对自己没有信心,说话都低着头,扭扭捏捏的,又怎能期望别人信任你呢?这是“内方”。

其次,对人友好友善。世界上最受欢迎的人,一定都是品德高尚,有仁爱之心的。你有这样的体会吗?这个社会上有种人仿佛所有人都是他的敌人,对待别人总是凶巴巴的、恶狠狠的,或者从来都不将别人当人。这种人不论他有多大本事,最终还是会遭到别人的唾弃。林肯说过;“一滴蜂蜜比一加仑胆汁能够捕到更多的苍蝇。”人心也是如此。假如你要赢得别人的好感,就以友善待他,用蜜去赢得他的心。这是“外圆”。

最后,我们应该做一个美好的发现者。正如灵芝生长在人迹罕至的深山角落,宝藏埋藏于地下三尺的深处,美好的事物也往往存在于毫不起眼的地方。真正美好的发现者,就要在细微之处见真谛,善于在平凡之中找出别人的不平凡。但是,赞扬不要跟在别人后面。例如爱因斯坦说的,他作为大科学家听这类话都已听腻了,但如果谁赞美他小提琴拉得真棒,他一定就会兴高采烈,好感便由此产生,发现别人美好的同时,千万不要忘记发现自己的美好哦!

拿起一本书,很容易走进另一个世界;在平行时空中欣赏那稀有人知的理论,便可以汲取那耐人寻味的意蕴。说《方与圆》能带给我思考人生的启迪,这还谈不上。但他改造了我的思想观念,也将成为我往后的处世之道。

《方与圆》高中生读书笔记4

一直很喜欢中庸之论,何为适可而止,方圆之间如何界定,这也是一门长期的学问。这本书花了一个周末的时间读完,有精有略,不求全数吸收,但也能感悟一二。方为原则,圆为变通,这本身相辅相成看各自如何应用。

前段时间也因工作的事情很苦恼,同事在工作上受了委屈,原本应该为同事解决争取的我,因为上级的和稀泥而无能为力。一方面向往公平,希望与自己的行为标准保持一致,另一方面又只能安慰同事,工作中的是与非在争取之后只能学会接受。不知道自己做得是否正确,看完这本书之后,些许释然。正如那句话:“在想改变环境之前,应先改变自己。”比起改变现在的环境,似乎改变自己会更加容易一些。工作中也不见得都是公平,面对工作各方面的压力,隐忍,进步,适应都是必然要经历的过程。解决问题的方式也未必就是拿着道理去理论,达到目的的方法可以有很多种,而初衷不曾改变。

生活中的自己,经常会被别人说成一个太过正直的人。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它不完全是一个褒义词。我也经常会困惑,为什么显而易见的道理,自己去坚持有时候却显得格格不入。归根到底,还是自己不懂得在社会中与人相处以圆为主。人与人的相处,着重人性,变化方法。而道理为方,放在内心,只是自己变通的依据,却不是与人争论的论据。我也曾因为别人的评价,因为自己吃过的亏,怀疑过在这个社会中,想安身立命,是不是要违背自己的内心,做一个“坏人”。但是看完这本书,却让我更加坚定,自己的三观不一定要刻意迎合甚至改变,生活中的相处可以求同存异,对于他人短暂的盈利,也不必太过羡慕,甚至否定自己。比起获得物质的收获,做一个自己认可的人,一步一个脚印地去努力,直到过完这一生,或许这才叫圆满。

方与圆,正如中庸。两者结合,过犹不及。

《方与圆》高中生读书笔记5

《方与圆》是一本丁远峙先生的著作,他在目录里就很准确的告诉我们什么是方,什么是圆,因为时间的限制和自己懒惰的原因,因而到现在只看了书的一部分,看这本书时我感到很亲切,因为它准确地告诉了我怎样去为人处世,怎样去工作和生活。

《方与圆》取名于一枚外圆内方的古铜钱,寓意我们做人须外圆内方,书中说方乃做人之根本,圆乃立事大道。在人的品质培养,气质修养等方面,如果能恰当的把握方与圆,就能使人生更快乐,事业更成功。如果一个人过于方方正正,就像一根直木一样,这样就容易折断,遍体的菱角在与人交往中,不经意之间也容易磕伤别人。但是如果一个人八面玲珑,圆滑透顶,凡事总是想让自己占尽便宜,让自己从中得到好处,久而久之,谁都不想跟这种人打交道,这种人自然会失败。所以做人必须外圆内方,圆中有方,方中有圆。如何才能做到呢,怎样才能成功呢?

这是我们每个人都想得到的答案,按我自己的理解,我觉得要想获得成功要看他本身是否具有良好的品质和很好的与人沟通的能力。良好的品质最重要的成分是自信,勇气。自信是成功的第一要素,自信能激发自身最大的潜能,如果一个丧失信心,那他将走向失败。在与人交际中,当然沟通是必不可少的,书中说到与人沟通最重要的是赞美和批评,要很好的把握赞美的威力与批评的技巧,人对尊重的需要是人性深处的饥渴,当然满足人尊重的需要不是要你卑躬屈膝,点头哈腰去迎合别人。真诚的赞美是激励人的最佳动力,。如果说赞美是抚慰人灵魂的阳光,那么批评就是照耀人灵魂的镜子,能让人更加真实的认识自己。批评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帮助别人进步,可往往我们大多数时候的批评不是为了帮助别人,而是为了泄愤,发泄不满,通过批评别人来抬高自己,同时掌握批评的技巧也很重要,可能同样的一句话,换一种说法,收到的效果完全不同,别人也会更愿意去接受。

在现在的社会,要想取得成功,自身必须具有良好的品质,对工作生活充满热情,对自己要有自信,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我们一起努力吧。

《方与圆》高中生读书笔记

高中生读书笔记


高中生读书笔记(一):骆驼祥子

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它展示出一幅旧中国的真实图景,生活气息浓郁,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好胜要强的祥子指望做一个自由的洋车夫 :祥子是旧北京三十年代的年轻车夫。他相貌一般,块头大,跑得快,不怕吃苦。他有理想的职业拉车。他有追求的目标买车。流了三年的汗水,终于换来了一辆自己的新车。那是抗战时期,北平乱成一团,祥子稀里糊涂地被兵抓去打杂。车子他生命的一部分,被夺走了。有一天,炮声把营里的兵吓住了,他们决定迅速转移。祥子趁乱带上兵营里的几匹骆驼,溜了。他卖了骆驼,凑了三十几块大洋,又回到仁和厂子拉车。厂主刘四爷的闺女虎妞,都三十多了还没找到婆家,就是因为太泼辣了。虎妞看上了祥子,诱-惑祥子,祥子栽在了她的怀里,祥子后悔,准备一刀两断。可虎妞骗祥子有了,祥子是丢不掉她了,最终与她成了亲。虎妞死于难产,祥子所爱的小福子也离开了人世,祥子人财两空。从此,祥子憎恨任何人。他染上了恶习,吃喝嫖赌。拉车不勤快了,干脆不拉车。他开始骗钱,借钱不还,甚至为钱出卖别人。祥子彻底堕落成一具行尸走肉。

我仿佛看到了天桥、鼓楼、白塔,是牌楼、街道、小巷,是车厂、大杂院和熙熙攘攘的人群,这就是几十年前的老北京,但是这儿没有丝毫田园诗一般的快乐,而是祥子的那双大脚马不停蹄地跑过大街,穿过小巷,烈日下,雨雪中处处有他艰难的身影。兵匪的鞭子,杨先生的盘剥,刘四爷的臭骂,孙侦探的明抢,洋大夫的冷漠,这是一座千真万确的地狱!最后虎妞惨死了,小福子上吊了,老马头倒毙在街头,祥子也终于穷途潦倒,逐渐消失在一座城门洞里这就是一二十年代北京底层广大劳动大众的生活,这逼真的描写让我体会到了人力车夫们不可逾越的悲惨命运,让我深刻地认识了地狱究竟是什么样子。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小说通过祥子周围人物及人际关系的描写,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以及由他们织成的统治之网对祥子们的压迫与被压迫关系的一种变形反映。

这本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人是虎妞。在当时,这样的女子少有。她的形象最鲜活。她是母夜叉,谁得罪了她,她就会骂街。她横冲直撞的语气,撇撇嘴的样子,和祥子说话时半笑半傲的口气,在书里是那么生动。要不是说她的年龄,我准以为是十八、九岁不懂事儿的女孩儿。但回想她想出的骗局,演出的戏,她和老爷子顶嘴的词儿,又觉得老练。

整部小说语言生动,文笔刚劲有利,刻画出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堪称老舍先生的代表作,小说里充斥着的悲凉发人生省,故事离奇感人。通过它,我们至少可以知道:社会曾是那么黑暗,希望曾是那么渺茫,因为它毕竟就发生在不久前的中国,发生在那雄鸡病危的年代!

高中生读书笔记(二):银河铁道之夜

小时候,就在故事书和大人的口中得知天上有一颗颗小星星在眨眼睛,便产生了与星星一起比赛眨眼睛这个惊人的幻想。可当我兴冲冲地向窗外眺望时,面对我的只有漆黑的天幕和白色的月亮。我五彩的幻想,也在这黑与白之间消散了。这场比赛也变成了我与月亮干瞪眼的比赛了。

星星到底是什么东西呢?在小学的自然课上,老师告诉我,星星是宇宙中的天体发出光芒或反射光芒形成的。而星星会眨眼睛则是天上云朵的杰作。顿时,我心中对星星的美好憧憬消失了

有人说,随着年龄的逐渐增大,人的想象力会逐渐变得单调,贫乏。也许是这样的吧。当初那些幻想与行为,已经被我认为是十分愚蠢的。我甚至不愿去想,不愿去正视那些我曾经认为很美丽的事情,不让我去感受自己的愚蠢。直到我遇到了它《银河铁道之夜》。

当我和同学说我在看一部童话的时候,他们似乎有些许的吃惊。或许他们觉得童话是儿童们读的东西吧。是这样吗?也许是,也许不是。是他唤回了我孩提时代的美好的幻想,让我认识到它是宝贵的,而且是美丽的。可是文中的有些内容却不是一个儿童所能理解的。日本文学界普遍认为,宫泽贤治(《银河铁道之夜》一书的作者)用默默无闻的生命和心中的梦想,将趣味写给了儿童,将对社会的讽刺与进言写给了青年,将宗教的平和与慈悲写给了老年。确实是这样的吧。在初中的时候,我曾经读过这本书,可是一半之后的内容都不甚理解。现在,我再拿起这本书的时候,我已经能够理解一大半了。我理解了趣味,也感知了平和,但还没有看出对社会的讽刺与进言。但无论如何,这本书带给了我对纯洁心灵的向往和对心中梦想的坚持。

直到现在,我才明白了牛郎与织女的故事中幽远的意境,宁静的秋夜,当人们向天空望去,只见一条宽宽的银河两边,有两颗遥遥相望的星星,便把自己的美好理想,借着星星,以传说的形式传递了下来。我也明白了西方的人们会把天上的星星想象成一个个星座,当人类在星空之下的时候,才会发现自己的渺校他们宁可去相信,这是神创造的。

《银河铁道之夜》已经经历了近百年的风霜。这跨越世纪的文字却依然带给了我平和与梦想。百年前的夜空应该与现在一样,只是多了那些会眨眼的星星吧。

读书模板:2024高中生读书2000字


有一种财富叫“书中自有黄金屋”,有一种精通含“琴棋书画”,有一种魄力称“博览群书”,有一种气质为“腹有诗书气自华”。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24高中生读书笔记20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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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高中生读书笔记2000字1

决定执笔写《追风筝的人》读后感前,我在豆瓣网上读了大量书评,看到了大多数书评都在赞誉哈桑的单纯、忠诚、纯良和正直。

或许,许多人会感动于小说第一页的一句话——"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

听上去,这是多么忠诚的爱。

然而,当我读到这句话时,却痛苦起来,我讨厌这个句子,以及这个句子中对哈桑这种情感的赞誉。

因为,这让我想起最近常在我脑海盘旋的一个词汇——爱的炮灰。有时,我们会甘愿做一个人的炮灰,觉得那样才有爱一个人的感觉;有时,我们会要求别人做自己的炮灰,以此来证明这个人的确爱自己。

当阿米尔,抑或作者在怀念"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时,其实就是在渴望哈桑做自己的炮灰。

阿米尔少年时的确有这样的渴望,他和哈桑有过以下一段对话:

"我(哈桑)宁愿吃泥巴也不骗你。"

"真的吗?你会那样做?"

"做什么?"

"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

"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不过我怀疑,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

哈桑的反问令阿米尔尴尬,他宁愿自己没有质疑哈桑的忠诚。然而,哈桑不久后还是做了炮灰。

那是阿米尔12岁哈桑11岁时,他们参加喀布尔的风筝大赛,这个大赛比的不是谁的风筝飞得更高更漂亮,而是比谁的风筝能摧毁别人的风筝,最后的幸存者便是胜利者,但这不是的荣耀,的荣耀是要追到最后一个被割断的风筝。

这一次,阿米尔的风筝是最后的幸存者,而哈桑也追到了最后一个被割断的蓝风筝。阿米尔无比渴望得到这个风筝,因为他的愿望是得到父亲的爱,他认为这个蓝风筝是他打开父亲心扉的一把钥匙。

哈桑知道阿米尔的愿望,为了捍卫这个蓝风筝,他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被也想得到这个蓝风筝的坏小子阿塞夫和他的党羽侮辱,这是阿富汗男人的羞辱。这时,阿米尔就躲在旁边观看,孱弱的他没胆量阻止阿塞夫的暴行,也不情愿跳出来让哈桑把那个蓝风筝让给阿塞夫。

于是,哈桑就沦为了阿米尔的炮灰,他付出了鲜血、创伤和荣誉,而换取的只是阿米尔与爸爸亲近的愿望得以实现。

阿米尔明白自己的心理,他知道胆量是一个问题,但更大的问题是,他的确在想: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是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

哈桑知道,阿米尔看到了他被凌 辱而未伸出援手,但他还是选择一如既往对阿米尔奉献他自己。

所以,当阿米尔栽赃哈桑,造成哈桑偷了他的财物的假象时,他捍卫了阿米尔的荣誉,对阿米尔的爸爸说,这是他干的。

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仍是在做阿米尔的炮灰。当时,他被拉辛汗叫回来一起照料阿米尔的豪宅,但塔利班官员看中了这栋豪宅,并要哈桑搬出去,哈桑极力反对,结果他和妻子被塔利班枪杀。

做阿米尔的炮灰,这主要还是哈桑自己的选择。

对此,我的理解是,我们爱一个人,多是爱自己在这个人身上的付出。如果自己在这个人身上的付出越多,我们对这个人就越在乎,最终会达到这样一个境界——"我甘愿为他去死".

或许,喜爱《追风筝的人》的一些读者会对我这种分析感到愤怒,觉得我并不理解这样一种伟大的情感,但通过哈桑的儿子索拉博的言语,我们会看到,导致这种奉献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深深的恐惧。

哈桑为什么甘愿去做炮灰?

当知道了哈桑是自己的弟弟后,阿米尔去了喀布尔,从已成为塔利班官员的阿塞夫的手中将索拉博带回了巴基斯坦,而代价是险些被阿塞夫打死,如若不是索拉博用弹弓将阿塞夫打成独眼龙的话。

在巴基斯坦,阿米尔求索拉博跟他一起去美国。索拉博一开始没答应,并说出了他的担忧:"要是你厌倦我怎么办?要是你妻子不喜欢我怎么办?"除了阿米尔,幼小的索拉博已没有其他亲人,这时,他作为一个孩子产生这样的担忧不难理解。

不过,在我看来,这更像是索拉博在替父亲说出他的心声。原来,哈桑之所以做炮灰,为了阿米尔的一个蓝风筝而被凌辱,为了阿米尔的豪宅而和妻子一起被枪杀,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他担心阿米尔会厌倦自己,会不喜欢自己。

这就很像一些家庭,那些最不受宠的孩子,反而常是最"孝顺"的孩子,他们在成年后为了得到父母的欢心会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以至于严重忽略自己的配偶和孩子的幸福。

绝大多数孩子学会说的第一个词汇是"妈妈",而哈桑说出的第一个词汇却是"阿米尔".这个细节的直观理解是,哈桑将阿米尔视为最亲近的人,象征性的理解则是,阿米尔是哈桑的"心理妈妈".

所有的孩子都渴望获得"心理妈妈"的爱,为了达到这一点,他们不惜付出任何代价。

哈桑不例外,阿米尔也不例外。阿米尔说出的第一个词汇是"爸爸",那么爸爸就是他的"心理妈妈",为了获得他的爱,阿米尔可以付出一切代价,并最终不惜将哈桑牺牲。

阿米尔渴望哈桑做他的炮灰,哈桑则主动愿意做阿米尔的炮灰。

然而,任何一个人都不值得另一个人做炮灰。

因为,奉献者的生命重量会压得接受奉献者喘不过气来,后者会发现,除非他给以同等分量或更多的回报,否则他心中总会有歉疚。

或许,亏欠感是我们最不愿意有的一种心理,而如何处理亏欠感便成了左右我们人生道路的一个关键。

哈桑是阿米尔的爸爸和仆人阿里——其实她和阿米尔的爸爸也是自幼一起长大,也是情同手足的妻子偷情而来的私生子,他无法公开承认哈桑是自己的儿子,这令他心怀歉疚。为了弥补这种歉疚,他的办法是用他的财富和力量慷慨补偿所有需要帮助的人。

对此,拉辛汗形容说:"当恶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

这是少数人处理歉疚的办法,尽管这不是的办法,但这仍然称得上是勇者的道路,而更多人的办法是阿米尔的道路——贬低或逃避自己亏欠的人。

当躲着看哈桑被阿塞夫凌辱时,阿米尔一时成了"种族主义者",他先是觉得为了用蓝风筝赢取父亲的爱,牺牲哈桑是必须的,接下来,当心中出现一刹那的犹豫时,他对自己说"他只是个哈扎拉人(阿米尔是普什图族人,很多普什图族人对哈扎拉族人有歧视)",这就是贬低。通过贬低奉献者的生命价值,接受奉献者的愧疚感降低了。

这种贬低心理是很常见的,我们既可以在文艺作品中,也可以在自己生活中发现这样的故事——那些只付出不索取的人,他们很少会得到接受他们帮助的人的尊敬,甚至一些人对恩人的仇恨胜于对其他所有人的仇恨。

有些人的愧疚感会彻底丧失,于是一切人均被他们贬低为炮灰。阿塞夫便是这样的人,他没有底线地凌辱一切弱者,因为他的世界中只有他一个人是人,其他人都不存在。

阿米尔知道,自己身上有阿塞夫的影子,所以他梦见阿塞夫对他说:你和哈桑吃一个人的奶长大,但你和我是兄弟。

不过,阿米尔毕竟不是阿塞夫,他无法逃脱愧疚感的折磨,这种愧疚感显示他仍然是一个有良心的人。

2024高中生读书笔记2000字2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书,它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令人费解。但当我们读完它,却可以感受到作者的思想及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小说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作者的想象力在驰骋翱翔:荒诞不经的传说,具体的村镇生活,比拟与影射,细腻的景物描写,都像新闻报导一样准确地再现出来。使读者也随之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孤独是人性中最瑰丽的色彩,星索是夜空中永恒的诗;《百年孤独》的成功之处在于,他艺术而有力地展现了贯穿于整个人类心灵史的深刻而瑰丽的孤独感。

作者是通过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

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小说所展示的,是一个建立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重复循环的象征框架中的现代神话。时间的轮回重复,使小说隐含了无数大大小小的循环怪圈,所有的人与事都镶嵌于这些怪圈中,小说也就成了一个魔幻的世界。

一提到魔幻境界,即使所谈及的是一部现代小说,人们也会很自然地联想到精灵、月光和光滑的山脉。除了矮人和仙女外,人们还会联想到神奇的业绩等,但不会联想到太多的幽默,几乎绝不会联想到性。这种观念看来似乎是要完全忘却世俗生活。至少,这就是关于魔幻境界的一个设想。马尔克斯显然持不同的看法。在《百年孤独》中,他创造了一个无所不包的魔幻世界。这个世界充满了谎言与说谎者,然而同时又非常现实。在这部小说中,恋人们可以将彼此理想化为脱离肉体的灵魂,可以在吊床里愉快地嚎叫,或者,浑身涂满了梨酱,赤luo着滚到前廊上去。主人公可以穿越丛林,作堂吉诃德式的历险,尽管他永远也无法达到他的目标,然而描绘其惊险经历的语言却充满了辛辣的讽刺:“远征的人们脑海里充满了对于原罪以前的潮湿而寂静的天堂的最古老的回忆。他们的靴子陷进沼泽,他们用大刀砍烂血色的百合和金色的蝾螈。”“一周过去了,他们几乎没讲一句话,像梦游人似地穿过一个悲哀的世界,只能见到发光的昆虫微弱的光亮,他们的肺里充满了令人窒息的血腥的味道。”

这就是一个了解世俗生活的诗人的语言,他不认为尘世生活是幻想家的敌人,他对它毫无畏惧。

马尔克斯创造了一个连续统一体,一张相互关联的关系网。不管一些细节如何奇特与怪诞,小说更为重要的效果是表现热烈的兴致、健康的幽默感,乃至理性与同情。然而,小说的一切悲惨结局皆源于马孔多居民的落后、愚昧。他们不是面向过去,追怀昔日的宁静与淡薄,就是关在小屋里,沉湎于毫无意义的“制小金鱼”、“织裹尸布”“修破门窗”“洗澡”等等。因此,他们只能等待着“猪尾巴”的重现。所以,人呢,应不断的去“文明”自己!

在人类走向深渊的那一天,我们最后的子孙在最后一刻会明白:

一切会随风而逝,无影无踪,而我们只是“没有意义”的代名词。也许有人看不懂这本书,因为这不仅需要文学素养,还需要对拉丁美洲历史的了解。看似荒诞的一个家族其实正折射出了拉丁美洲的历史。这一个家族的孤独与苦难也正是拉丁美洲人民的病苦与血泪。当你真正了解那一段历史,你会发现《百年孤独》是一本透过哈哈镜的折射的南美洲史诗,他所揭出的不是单纯的生活,而是表层下面一些更深刻的东西,不被理解的人,无法联合的力量。这种孤僻贯穿了这本书。正如书中最后所说,“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出现第二次了。”这正是作者对自己的出生地的希望或应说是绝望。

这也是一部极具现实批判意义的小说。我不知道作者描写布恩地亚家族的时候有没有一丝同情。我看这一切的时候只替他们感到可悲。他们七代人没有一个人懂得爱,最后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爱的结晶,却是整个家族的毁灭。这些带有真实性的夸张,读来不免让人陷入深思。也就觉得作品充满了无限的凄凉。

读完全书,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无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心口像压了块石头,好像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声恶梦。虽然走出去了,却分不清是上午不是下午,但仍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以恶梦中惊醒,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动后余生的喜悦。孤独成了这个家族的微记,如同他们血液中固有的险,冲动,勇敢和不屈,深吸一口气,拍拍胸脯为自己的庆幸感到喜悦,百年孤独注定一辈子的孤单,虽然现实生活有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但我们还是坦然面对,想想伟大的哲学家,想想那些功成名就的人,或想想身边比我们更艰难的人,我们那些小孤独就随时即逝吧!

一部《百年孤独》是一本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人类从清澈透明的原始状态,在可见的最表层得到进化和发展,但是,在心灵的深处,人们永远处于苦难状态。这正如马贡多的历史一样,无论他们从多么原始的透明或者多么神秘的鸿荒,经过无数的战乱争纷,步履沉重地推动历史的车轮不断前进,但是,马贡多的面纱依然神秘,布雷地亚家族也依然孤独。

当天空静下来的时候,星索才是空中一篇美丽的诗,有时间多去旅旅游,去外面走走,顺便谈谈感情,好让自己忙起来,这样我们就可以摆脱所谓的孤独带来的伤害,一个人胡思乱想是没有多少意义的,面向尘世也好,面向个人的编织华丽的草棚也好,只不过我们都是想办法让自己和身边的人过得更好些,如果你不能让身边的大多数事物喜欢你,那你的独特的人格也是没有意义的,我本着朴素的心,想着怎么描绘朴素的事物,还是很开心!

孤独,从有人类开始有一直存在,人是群居动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一个人拒绝与他人交流,一味地闭关自守,那他所要面对的将是永远的孤独,蒙昧的误解……也有人说,要学会享受孤独,在孤独中寻找自己,了解自己。可是,在空虚、黑暗而闭塞的世界里又怎么能真正的看清自己呢!有的也许只是胡思乱想与昏眩的错位和莫名的猜忌……

交流,使我们可以融入到社会,沟通使我们与身边的朋友、同事融洽、快乐的生活工作在一起。家人亲缘之间交流与沟通更为重要,血脉在交流和沟通中才越发地浓厚。随着现代生活方式的不同和“代沟”一词的不断夸大,可交流的人际越来越小,交流和沟通就显得尤为重要。它是人与人之间的真诚相处,不仅是思想与意见的交换,更是生活与情感的交流。对我们事业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当然在交流中也许会因为生活成长环境的迵异,对待事物的角度,对事物的理解,人生阅历的不同而难以达成共识,但这正是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合作共进、不断提高之际。最低限度,我们不奢求他人接受与否,但至少可以互相理解,这样人与人之间才会除却隔阂,社会才会更和谐,事业才能腾飞!

有了孤独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守着孤独不肯放手,一直孤独也就真的成了百年孤独。坦然的面对生活中的一切,一切总会过去,相信自己,阳光总在风雨后!

2024高中生读书笔记2000字3

阅读前几章,以为本书的主角就是苏菲和她的哲学老师艾伯特,而越往下,越觉得诡异,到苏菲十五岁生日的那场哲学宴会上,我才渐渐意识到,本书真正的主角是席德和她的少校父亲,而苏菲和艾伯特只是本书作者笔下的人物席德之父少校笔下塑造的人物,少校创造出这两个人以及他们的经历,写成一本书,作为给女儿席德的生日礼物。而奇怪的是,在少校的笔下,苏菲和艾伯特也渐渐感受到了这个创造者的存在,知道了自己的命运都掌握在他手中,于是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最终脱离了少校的控制,获得了成功。这种被创造者逃离被安排的命运的构思,让我感觉很微妙,甚至感到思维有些被小小的扭曲了。

知名作家南方朔是这样评价本书的:“《苏菲的世界》的小说部分,苏菲的主体自觉过程颇像侦探故事加上现代版的爱丽丝梦游仙境,哲学加侦探,加幻想,再加上宇宙观,它让人心胸开阔,这不正是哲学爱智最古典的定义吗?”它唤醒了我对世界的好奇心和对人生终极意义的思考!

这是一本关于哲学的书,带领我们走过了几千年来的哲学的发展史。从最初的自然派哲学家,到理性主义,到古典派哲学家,到繁荣蓬勃的希腊文化,印欧文化、闪族文化,黑暗的中世纪时期文化,再到豁然开朗的文艺复兴时期,巴洛克时期,以及现代的笛卡尔,经验主义,浪漫主义,唯物主义,存在主义……丰富的内容带我们走过沧桑,让我们得到一种哲学的洗礼与升华。毕竟,从古至今如此多的哲人有着如此多的理论,而随着历史的发展他们对于世界、生命本质的认识也在不断地进步与创新着。而受过现代教育的我们看着哲学的发展历程,看着古代哲学家们一些关于世界的荒谬的解释,或者看着一些哲学家们的全新的认识世界的角度,看着这些突如其来、迎面涌来的思想,自己原有的一些观念的确是受到了很大的冲击,自己也对这个世界开始了一些全新的思考。

在我的理解里,哲学就是关心、探索我们这个世界。这其实是我们每个活在这世上的人都应该去思考的。而我们逐渐建立自己的人生观、生命观的过程,也可以是看做对于哲学的思考。比如在书的开头作者就提出了两个哲学性的问题:你是谁?世界从何而来?这类问题也反映了哲学家们的任务,也就是去思考、去探索关于生命、世界等本质的问题的答案。从古至今,已经有许许多多的哲学家提出了各自的看法,然而还没有出现能够说服全人类的一种理论,因此也需要无数的后继者给出自己的答案。而相反于观念里的高深莫测,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去研究哲学。也许我们并不能人人都成为哲学家,但是我们都可以成为哲学的思考者,去寻找自己的生存的意义。

其实每一位、每一种在各个时代叱诧风云的哲学思想和哲学家都是由“你是谁?”“世界从何而来?”“世上是否有上帝和灵魂?”等等看似无法解答的问题展开的。如何解答这些问题呢?,书中提供了一些线索:“只需用自己的常识”“要站在兔毛的顶端”“用儿童的眼光来探究世界,也就是不要被世事所麻痹,仔细地观察周边的世界,有勇气发表自己的思想。那我们如何不能结合自己在书中所学与生活中所见所闻来创造“自己的哲学呢”?

虽然人们对历各种哲学流派褒贬不一,但那些哲学家确实应当受人尊敬,他们是如此勇敢而执着地探寻着真理与实践的奥秘。哲学的世界亦梦亦幻,它像一个个不可思议的神话却又源于我们身边一切普通的事物。

然而我们现在可以清楚地知道风霜雨雪的成因,我们还知道苹果为什么会落到地上,火箭为什么能飞上月球。这一切,都要感谢那些没有丢弃好奇心、或再次点燃好奇心的人。这些人仿佛不认识这个世界,不相信这个世界,不承认这个世界。他们怀疑,他们思考,他们改造。于是有了孔孟的仁义,老庄的逍遥;于是有了柏拉图的理想国,哥白尼的日心说;于是有了浪漫主义的反讽,于是有了经验主义的体验;于是有了笛卡尔的二元论,于是有了马克思的资本论。自古以来多少先人尝试了无数方法想爬到兔毛顶端,又有多少今人依然作着不懈努力。而我们,这些习惯了安逸,习惯了一位接受事实的人们,难道不该为自己的麻木和怠惰感到羞愧吗?难道不该幡然醒悟,奋起直追吗?

知识可以积累,技艺可以传承,但人生的经历,理性的感悟却只能从零开始慢慢体会。上地对待古今的哲学家是公平的,都给了他们一生的时间去独立思考。这也许就是哲学发展了几千年却依然连最初的问题也没有答案的原因吧。所以我们不必怀着对哲学敬而远之的态度,只要好奇,只要思考,就离真理更近了一步。哲学家们知道的并不比我们多,但他们好奇的东西比我们多,他们思考的东西比我们多,所以他们看穿了事物的表面而抓住了其内在联系。这好奇的能力,这思考的能力,上帝也曾给了我们啊。

“也许我们也是星尘”结尾时的比喻一位没有带着隐隐的神秘感,我们在这宇宙间只是昙花一现般的一瞬星光而宇宙仍在不停的运转着,轮回着。它会如何呢?这我们我从知晓,世界如此之大,还有无数个秘团我不曾揭开,还有无数个空间我不曾体验。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要不停地探索着。放飞哲思,倾听它们振翅翱翔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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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者介绍

高燕定,美国教育与职业规划专家,1986年旅美,在美国大学任职21年,从事独立升学顾问20年,是大规模的中国本科留__的启蒙者和开拓者。他深入了解美国教育,熟知美国大学录取要求和申请技巧。20年来,以其丰富的经验,指导与协助大量居住在中国、加拿大及其他国家的学生赴美留学并考取美国大学,同时指导他们在美国成功发展。曾因成功地指导其女儿考入哈佛大学,而被亲切的称为"哈佛爸爸".著有《人生设计在童年》《人生设计线路图》《美国大学》等多本畅销书。

二。内容介绍

本书用生动的笔触、详实的资料,讲述一个普通女孩在父亲的引导下,从小树立人生理想和职业目标,在预期的人生轨迹上奋力追梦,一步步达到理想目标的故事,辅以其他丰富的、有说服力的案例,向读者传递一个理念:在规范化的社会里,人生是可以设计的,而且应该从童年开始;有了科学、理性的人生规划,人们完全可以不凭机遇、不靠伯乐,按部就班地、可预见性地获得自我认识意义上的、必然的成功。作者以在美国大学20年的工作经历、对教育的深入研究和思考,向读者展示了精英人才的培养之道,倡导"超前"的童年人生设计和职业规划思想,阐述职业发展教育中"自我认识、教育与职业的关系、职业计划"三大环节的合理性、科学性和重要性,为学生及家长描绘出顺利实现人生价值和到达理想彼岸的蓝图。

三。精彩分享

1、"素质教育"提早到了"零岁",职业意识到18岁竟还没有形成!这是一个多么荒唐的现实!更可悲的是,多少年来这种现状一直被认为很正常,甚至被冠以"人性化"的招牌!.这种现象如果出现在兵荒马乱,社会动荡情况下尚情有可原,但若是存在于一个开始不断规范化的社会,一个正在高速发展并投入国际化社会怀抱的国家中,就是一个奇怪的,值得深思的问题

2、美国人都不管孩子?美国人都让孩子"自由发展"?这是一种"医学专用剂",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掌握财富和地位的美国上层阶级是绝对不让孩子自由发展的!头脑清醒的不满足于现状的中产阶级上层也绝对不让孩子自由发展!在充满竞争的世界中,他们不但没有满足感,相反的,却充满他们保持着清醒的头脑,想方设法培养孩子从小拥有成功危机感。他们保持着清醒的头脑,想方设法培养孩子从小拥有成功者所必须具备的素质。

3、明知让孩子成人以后才开始学习与生存密切相关的知识、技能,才开始训练本该长期才能培养起来的与职业有关的素质,难免会使孩子在越来越残酷的竞争中落败,使孩子屡屡遭受精神创伤,这才是很不人性化的!同时,让孩子不明不白,身不由己地一辈子做他们不喜欢的工作,显然是更不人性化的!在孩子尚小的时候,不妨引导他们设定一个或几个专业方向和职业目标,在促进孩子具有广泛的爱好和知识面的同时,逐步培养其对某些特定专业的关注和兴趣,让他们从小与未来的职业目标"青梅竹马"地培养一段感情。

4、早期的人生设计、职业规划并不是专横独断地把家长的愿望强加在孩子的身上,而是家长、学生、教育者和整个社会应该一起合作的共同课题。以父母和孩子相结合为主,加强学生的自我认识;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育者和学生一起,进行学生的知识教育,协助学生把书本知识与职业技能相互融合,让孩子、家长和教师一起探讨知识与职业、教育与职业的关系,共同制定人生规划:家长、教育者和全社会一起,为学生提供就业准备的资源,解决职业规划问题。

5、人生总该有个梦,不妨给孩子一个梦想、一个目标,好让他们有自己的追求。在孩子的心中点燃一把火,让它燃烧,成为自己努力奋斗的内动力一一这是人生设计最重要的第一步。

6、家长能教什么:成年人的知识老化和衰退,以及现代社会的高节奏和细分工,使家长们对孩子的教育难以胜任,其实,家长只要能给小孩子提出好的问题就行了,应该让孩于自己寻找答案,培养孩于独这思考和解答问题的能力。

7、优秀的教育,"最特别的不是掌握了多少知识点,而是在于他们思考问题的方式,在于他们能把很多东西结合在一起的方式,在于他们能够看到人们从前看不到的模式"(哈佛大学校长劳伦斯·萨默斯语)。这才是造就在未来社会既有发展潜力和竞争力,又认真、严谨,而且富有创造性的思考能力的人才的根基。

四。读后反思

有着为人母、为人师双重身份的我,关注孩子学习成绩的同时也关注孩子可持续的学习、发展。但随着孩子的成长、很多教育问题让我困惑又迷茫。记得十余年前,在一次教师培训上,一位资深的教育教学专家坦言自己担心教育不好孩子,所以结婚多年却没勇气生孩子。当时只当是戏言,而现在回想起来却感同身受:教育好孩子真的没那么简单!于是课堂之外,我开始关注有关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方面的书籍,越看越觉得自己需要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

最近,我时常在想怎样的教育才是有意义的?看着身边的孩子在家长的要求下或主动或被动的学这学那,异常忙碌。我总在想,教育的目的是培养适应社会的人才,那哪些学习是有必要的?偶然从书柜中翻出的这本《人生设计在童年》令我豁然开朗。

提起给孩子提前设计人生,大家下意识地就会理解为父母先构想蓝图,然后"要求"子女跟着走,那真是把"设计"想得太过简单了。这里所谓的人生设计,是对未来所需人才能力的提前评估,然后培养孩子各个方面的能力——而这个"设计"的另一端不是大学而是工作。从小对孩子进行职业意识的引导,让孩子从小有职业目标并为之做一些针对的学习和了解。表面上看,都是父母希望孩子优秀,似乎也很功利,但因为着眼点不一样,方式方法就完全不一样。但如何设计、如何引导,如何张弛有度逐步实施,这些都还需要我们家长、我们老师进一步思考、探索,书中提到很多方法值得我们借鉴、学习,但不能照搬。

"从小开始人生规划,设立人生目标,家长和孩子可以及时找出差距,调整学习内容,培养相应的能力,有意识的为孩子的未来做准备;可以在教育资源有限、生存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上保有立足之地,拥有美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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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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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朝花夕拾高中生的读书


朝花夕拾写出了鲁迅如诗一样的童年,讲述着旧社会的面貌,间接讽刺阶级分化。那读者又怎么写笔记的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朝花夕拾高中生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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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高中生的读书笔记1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猫和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

印象最深的情节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藤野先生》,这两篇在中学时代曾经读过。细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这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三味书屋后面还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抓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的。描述了儿时在家中百草园玩耍的无限乐趣。回想我们儿时假期,抓蛐蛐、下河游泳、抓鱼等,体味如今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我正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他常常会忘记戴领结,冬天也只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在我看来,藤野先生对工作的极其认真,是绝对不会被读者所忽略的。藤野先生把鲁迅的讲义都用红笔修改过了,就连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通过藤野先生的穿着和藤野先生对工作的负责做比较,写出了藤野先生高贵的品质,也体现了鲁迅对他的景仰。藤野先生对中国的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是让我觉得很景仰的。再把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生的蔑视拿来对比,就更加体现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他是一个真正的正人君子。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便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个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人。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喜爱的隐鼠。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看到这,读者在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活脱脱粗俗、守旧的妇女形象。然而,鲁迅对她的印象远不止这些。她有可爱的一面。“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

童年,在随着你我的长大渐行渐远,或许它会消失在人生的尽头,但它却留在了那一片片琐碎的记忆,闪耀在星空中,虽然只是点点微光却足以照亮你我前行的路……在如今的时代中,不如读一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吧!品一品不同时代不同人的童年吧!

朝花夕拾高中生的读书笔记2

《朝花夕拾》是鲁迅在受到政府的压迫、“学者”们的排挤,又历经战乱后写下的回忆。作者在这样纷扰中寻出一点空闲来,委实不易,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芜杂。一个人到了只剩下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算是无聊了,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

对往事的回忆,只是现实生活的一点安慰,而每一个美好的回忆又都有一个悲惨的结局:百草园和绣像摹本卖掉了,长妈妈也匆匆告别了人世,本应是激发人们的爱心的《二十四孝图》背后,却隐藏了谋人性命,教人看的丑恶祸心。去留学,并且碰到了一位令自己敬仰的师长,却因为感受到医治人的精神比医治身体病症更重要而离别了,在学校办事兼教书,实在勤快的可以的老友范爱农,终究摆脱不了贫困潦倒落水而逝的命运。

在对这一连串苦乐参半的事件的记叙中,作者还追究了自己的一些思想根源,例如仇猫,小小的,带给作者遐想的隐鼠的失踪,只是个象征的意念: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这才是作者仇猫的动机:它在夺人所爱。从鲁迅先生一生的经历看:嫉恶如仇,不过是对缺乏爱、失落爱、痛惜爱的一个自然反应罢了。

对这个细节下作者又给自己开了个伤心的玩笑:他的仇猫是毫无道理的,虽然猫吃老鼠,但他的隐鼠却不是猫吃的,而是被长妈妈踏死的,那么是否要恨长妈妈呢?在下一节回忆中,长妈妈也确实有些让人生厌,睡觉时占领了全床,满脑子的穷规矩和愚昧的信念,就是这样一位长妈妈,却把作者日思夜想的,别人都不能重视的渴望化成了现实,不懂识文断字的长妈妈把她自己都叫不出名的《山海经》买来,送给了“我”。正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使作者记起她,追念她。

在朝花夕拾的回忆中,作者多次写到封建教育的失败和狭隘。

小时候,长妈妈的故事里说:“倘若有陌生的声音叫你的名字,你千万不可答应他,以免那是害人性命的美女蛇,提防陌生人,并假想他就是坏人的逻辑。

在朝花夕拾之间,我随作者一起,回到“我”的童年时代,重新回味那些人和事。走过留学的日本的求学索过程,一起追忆失去的老友。沿着这条线索,我看到二十纪初,以“我”为中心的一个个生活场景,人物心理历程,读着每一个寓意深远,回味无穷的结束句,我的心也随着作者一起潮起潮落。

朝花夕拾高中生的读书笔记3

《朝花夕拾》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正如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同时会找到自己幼时的影子。

但同时朝花夕拾又是鲁迅在受到政府的压迫、“学者”们的排挤,历经战乱后写下的回忆。在这样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从鲁迅先生一生的经历看:嫉恶如仇,不过是对缺乏爱、失落爱、痛惜爱的一个自然反应罢了。

对此作者也给自己开了个伤心的玩笑:他的仇猫是毫无道理的,虽然猫吃老鼠,但他的隐鼠却不是猫吃的,而是被长妈妈踏死的,那么是否要恨长妈妈呢?在下一节回忆中,长妈妈也确实有些让人生厌,睡觉时占领了全床,满脑子的穷规矩和愚昧的信念,就是这样一位长妈妈,却把作者日思夜想的,别人都不能重视的渴望化成了现实,不懂识文断字的长妈妈把她自己都叫不出名的《山海经》买来,送给了“我”。正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使作者忆起她,追念她,委实不易,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复杂。我们是否也会如此的看待自己的母亲,也是如此的爱恨交织。

走过求学的过程,一起追忆失去的朋友。沿着这条线索,我看到二十纪初,以”我“为中心的一个个生活场景,心理历程,读着每一个寓意深远,回味无穷的结束句,我的心也随着作者一起起起落落……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家时在百草园得到的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生活的对比。正是我们有时对学习与玩乐之间的矛盾心理。

在文中,充分描绘出百草园这个荒原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无疑不是一座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气,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这儿了。正如我们憧憬怀念我们没有上学时老家小院,或弄堂一角一样的心情。

然而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工作,这不由得然我想起了自己,正是不禁萌生一种老乡将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之感。同样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通过将百草园与三味书屋比较,让我感觉到小时候的童年是那么美好、愉快,现在,我是在接受教育的时候,自然会有些同感,我想这也是许多人读此书的第一感,我也一样。但是,或来再用不同的角度看问题,情况也就随之不同了。

鲁迅先生上的是私塾,一天下来几乎没有时间玩耍,束缚了学生爱玩的天性;而我们现在上的学校,每节课下课都会有时间放松,又放松了,又学了,也还算得上自由。跟三味书屋比起来,这已是不错的了,而且回忆总是美好的,这也是我父亲常说,现在想想还是读书时快乐。每个时段都有每个时段的烦恼,为何童年美好,说不定也就是那些当时的烦恼在我们看来已不再重要了。

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里,揭示了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刻矛盾,但这也就是现实,鲁迅先生用对童年的快乐回忆来抚慰他经历了许多的那刻苍老的心,我想也不足为奇了。

回忆是美好的,真如那看似无暇的童年,但是,回忆只能用来安抚,不要因为过多的安抚而为之麻痹,以至于厌恶现实,厌恶现在的生活,那么回忆就变成了麻药。面对现实,不要一直把头向后看,那你会不由自主的后退。

朝花夕拾高中生的读书笔记4

“朝花”以儿童的目光追忆往。

“夕拾”以成年人的眼光做评论。

鲁迅先生表面上很冷静地叙述事件的始末,其实却不然,在叙述中暗含着“言在此而意在彼”的巧妙讽刺。向人们毫无保留的展示着风俗、琐事和人物美丑。

《狗.猫.鼠》这篇文章是我最感兴趣的。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清算了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老在配偶时嗥叫,令人心烦;第四,它吃了“我”小时候心爱的一只小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我”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无疑,猫在次文中亦让我感觉是不讨人喜欢的动物。实际上,深入下去。这篇文章是取了“猫”这样一个类型,尖锐而又形象地讽刺了生活中与猫相似的人。

《无常》这篇文章令我感到出乎意料,想不到鲁迅先生也会有些天真的想象。文章中,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中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许些安慰。

《父亲的病》自我认为是最贴近生活的一篇文章。文章中讲“父亲”被庸医治死,一直是埋在“我”心中的痛苦。重点回忆儿时为“父亲”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朝花夕拾》将鲁迅先生“心目中的离奇和芜杂”幻化为“离奇和芜杂的文章”,或“从记忆中超出”,“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更多的是展现他的内心世界,将自己的思想跃然于纸上。

朝花夕拾高中生的读书笔记5

正式来读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看下去鲁迅的文笔亲切朴实、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童年已经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乱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在《朝花夕拾》这本书里,鲁迅先生用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啦鲁迅先生儿时在家百草园的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生活。

在文中,充分描述啦在百草园充满无限乐趣,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拥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根是有象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一块根象人样。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象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椹要好得远。冬天的百草园比较的无味;雪一下,可就两样了。拍雪人(将自己的全形印在雪上)和塑雪罗汉需要人们鉴赏,这是荒园,人迹罕至,所以不相宜,只好来捕鸟。薄薄的雪,是不行的;总须积雪盖了地面一两天,鸟雀们久已无处觅食的时候才好。扫开一块雪,露出地面,用一支短棒支起一面大的竹筛来,下面撒些秕谷,棒上系一条长绳,人远远地牵着,看鸟雀下来啄食,走到竹筛底下的时候,将绳子一拉,便罩住了。但所得的是麻雀居多,也有白的"张飞鸟",性子很躁,养不过夜的。

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家里把他送到啦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家的书房,进了散文书屋,鲁迅先生开始啦无味的学术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工作,鲁迅先生和同窗经常在后院去玩,但人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远远不及百草园自由,快活。通过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比较,让我感觉到小时候童年是那么美好,愉快,现在接受教育的时候啦,自然有些不高兴,但应用美的眼睛去观察生活,这样才会发现美。

鲁迅先生上的是私塾,一天下来几乎没有时间耍,束缚啦学生爱玩的天性,而我们在学校,每节课下课都有玩的时间,又玩啦,又学啦,也算得上自由,跟三味书屋比起来,我们像天堂,鲁迅先生这篇文章里,揭示了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刻矛盾,表达啦应让儿童健康活泼成长的合理要求。

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多次写到啦封建教育的失败和狭隘,我觉得儿童在接受教育的同时,也不应该剥夺了儿童爱玩的天性,在现实生活中,有好多人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迫切,一贯的给孩子补课,给孩子上这样的补习班那样的补习班,就像是上班族一样,这样就扼杀啦儿童的情趣,这样对孩子的教育是不对的,这让他从小就讨厌啦学习,将来没有啦学习乐趣,就会缺乏学习积极性。《朝花夕拾》是鲁迅在受到政府的压迫,"学者"们的排挤,又历经战乱后写下的回忆。作者在这样纷乱中寻找出一点空闲来,实属不易,目前是这么离奇,心理是这么复杂,一个人到了只剩下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算是无聊了,但有时竟连回忆也没有。

童年已经渐行渐远,留下的只剩琐碎的记忆,本书是鲁迅先生对逝去岁月的回忆,还有无奈的感伤。细细品味《朝花夕拾》,也让我开始去寻觅童年的时光了

朝花夕拾高中生的读书笔记

读书范文:《雷雨》读书高中生心得


雷雨从开始似乎就注定了这个是一个悲剧。然而悲剧的造成者便是故事的男主人公:元锡公馆的大少爷——周朴园。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雷雨》读书笔记高中生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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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雨》读书笔记高中生心得1

《雷雨》周冲人物分析 ——坐在船头望着前面丑恶的世界

在《雷雨》中共有八个性格鲜明的人物,比如最具“雷雨性格”的蘩漪、明明是伪君子却又表现得极慈祥的周朴园……周冲从表面上看大概是最平淡的一位,好像从里面删掉也不会惊起太多的波澜,可就是这样的人物给了我最真实而又深刻的感受。

富有幻想力的周冲出场像个孩子,这与罪恶又黑暗的周公馆实在不和谐:现在他的眼睛欣喜地闪动着,脸色通红,冒着汗,他在笑。左腋下挟着一只球拍,右手正用白毛巾擦汗,他穿着打球的白衣服。

这个出场像是闷热烦躁的夏天里忽然吹起的一阵清风,给沉浸在鲁家人压抑的冲突中的观众片刻的轻松。在这以后,他的又一个可爱的行为给周公馆带来活泼的色彩:周冲把头由门口缩回来,做了一个鬼脸。面对严厉的父亲,他也像孩子一样胆怯。

而在剧中,周冲在面对他的父亲做出开除工人的决定时,他却一点儿也不胆怯,甚至可以说,他表现出了另外勇敢的一面。他说:“代表罢工的工人并不见得就该开除。”“这些人替自己的一群努力,我们应该同情的。并且我们这样享福,同他们争饭吃,是不对的。”生活在一个压抑的大家庭里的少爷,接受的自由的思想表现了出来。

他的转变在喝药的一幕中已经体现。在他见识到父亲是如何逼着母亲喝下药时,他才真正看清楚了父亲威权笼罩下的家庭,看清楚了这个大家庭里所有人的地位,于是这个天真的孩子哭着跑了下去。第三幕中他来到四风的家中说道:“我恨这不平等的社会,我恨只讲强权的人,我讨厌我的父亲,我们都是被压迫的人,我们是一样。”他的理想社会裂开了一道缝。在那之后,周冲向四风描述了他理想的世界,包括他理想的爱情——

“我想,我想是在一个冬天的早晨,非常明亮的天空,……在无边的海上……哦,有一条轻得像海燕似的小帆船,在海风吹得紧,海上的空气闻得出有点腥,有点咸的时候,白色的帆张得满满地,像一只鹰的翅膀斜贴在海面上飞,飞,向着天边飞。那时天边上只淡淡地浮着两三片白云,我们坐在船头,望着前面,前面就是我们的世界。”

他的城堡初次展现时,便被现实一次一次攻击着。鲁大海的侮慢让他发现自己与身边人的格格不入,可他还是顽强的拼搏着:“你能同我拉一拉手吗?”然而鲁家的态度让他放弃了抵抗,任凭打击。他发出了最后的感慨:“谢谢你。大概以后都不会有我这样傻的人了。”

而之后雷雨之夜的爆发将他残留的堡垒彻底粉碎。伴随着滚滚的雷声,全剧进入高潮。当他亲眼看到自己心目中慈爱的母亲为了胡扯的情爱变得疯狂,疯狂地喊叫……周冲的许多憧憬,对社会的,对家庭的,对爱情的,被一根名叫现实的铁针逐个点破。至此,他夏日里不真实的梦完全醒了过来。他的孩子气,他的善良,他的礼貌,他的敢于反抗,在雷雨中完全死去了。

可怜的周冲独自坐在船头,望着前面,望着前面丑恶的现实世界啊……

《雷雨》读书笔记高中生心得2

周蘩漪人物形象分析

周蘩漪是一个中国旧式女子,受到了很好的教育,她有她的文弱,她的哀静,她的明慧。周朴园用卑劣的手段将她骗到周公馆来,十几年来受到周朴园的专制,她被渐渐磨成了石头样的死人,她难以忍受周家的沉闷空气,她变得乖戾。正因为她受到过新式教育,新思想对她的冲击使她不能安于“三从四德”所规定的命运,她要摆脱思想的束缚,挣开行动的枷锁,远离这个令她喘不过气的地方,远离那个专制蛮横的周朴园,去寻找她真正想要的东西。

周萍的出现唤醒了她的热情,他的出现对于蘩漪来说,就像是在炎热的沙漠中出现的一股甘泉一样,她狠狠地抓住了这根救命稻草,抓住让她“活”过来的他,不肯放手。蘩漪是矛盾的,她爱着周萍,却也恨他,他的生命交织着最残酷的爱和最不忍的恨,她拥有行为上许多的矛盾,但没有一个矛盾不是极端的,“她会爱你如一只饿了三天狗咬着她最喜欢的骨头,她恨起你来也会像条恶狗狺狺地,不,多不声不响地恨恨地吃了你的。”

蘩漪懂得反抗,她大概是整个周公馆唯一一个敢反抗周朴园的人。在四风端给她煎好的药后,她虽然犹豫了一下,但最后还是让四风将药倒掉。在周朴园让她喝药的时候,她反抗地说她不想喝这种苦东西。她并不是真的因为药苦而不喝,她只是受够了周朴园这些年来的专制,不想什么事都依着他,最起码在自己喝不喝药的问题上,她想自己做主。所以才有了对周朴园的反抗。但当周朴园叫周萍跪下劝她喝时,她没法再坚持了,只得“咽下愤恨,一气喝下”,哭着,跑出了客厅。

虽然十几年在周家沉闷的生活让蘩漪变得乖戾,阴鸷,但在她身上,最本质的东西还没有散去,她有她的善良。在她知道周萍是鲁妈的儿子后,她逐渐开始同情周萍和四风,而且“不由自主地悔恨地望着自己的冲儿”。在四风难以接受现实的打击而跑下中门后,蘩漪很不放心而叫冲儿出去看她。

蘩漪是个可怜的女人。她是一个做事情一条路走到黑的人。她本以为周萍会一直留在她身边,却没想到,即使没有四风,周萍都以为那是他做过最后悔的事,他对不起自己,对不起弟弟,对不起父亲。而蘩漪却没有后悔过,她做事情从来都不后悔。她是一个极端的女人,她最爱周萍,也最恨他。因为她关上了四风房里的窗户,鲁妈才发现了周萍与四风的事。也是因为她叫周朴园下楼,周萍的身世的秘密随之解开。或许后者她是无意的,但确实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

曹禺说,“(蘩漪)她有火炽的热情,一颗强悍的心,她敢于冲破一切桎梏,做一次困兽的斗。虽然依旧落在火坑里,清热烧疯了她的心,然而不是更值得人的怜悯与尊敬么?”。

《雷雨》读书笔记高中生心得3

曹禺设置戏剧冲突的技巧是无与伦比的。两代人,分别来自两个对立的阶级,由于多次命运的巧合纠缠在了一起,复杂感情的纠葛使他们那本已伤痕累累的心雪上加霜,在命运的无情摆布和感情的残酷玩弄下,他们已无还击之力,死的死,疯的疯,逃的逃,两个家庭在一天之内毁于一旦。这就是封建家庭对人性的摧残。读完之后,莫说剧中人物,连我们都痛苦万分,彻底绝望了。

“雷雨”,这个名字取得太妙了。“雷雨”,贯穿于字里行间,贯穿于环境描写之中,贯穿于人物性格、人物感情之中,贯穿于故事情节之中,贯穿于结构形式之中。正如一些专家指出,《雷雨》故事情节的发展具有夏日雷雨的特征:开始时乌云密布,空气闷热难当,随后,空气的气氛渐趋紧张,时不时伴随电闪雷鸣,随后,大雨骤至,雷电轰鸣,整个宇宙都发怒了。再看繁漪那充满愤怒与压抑,最终走向变态极端的感情,周萍那极度悔恨、惧怕与希望并存,罪恶感与歉然同在的感情,鲁侍萍那饱受折磨仍逃脱不了命运残忍玩弄的内心,哪一样不是“雷雨”特征的典型写照。对制度的批判,对罪恶的揭露,对人物的同情与无奈,爱恨交加的复杂感情,都化作了两个字:雷雨。

虽然四幕长剧的时间跨度仅仅是一天,但我却觉得像是过了一年还不止。一天之内,人物的感情发生如此大的变化,情节发生如此大的转折,实在叫人能以想象,但我们不得不相信它是真实的。人物之间的关系形成了一个错综复杂的矛盾网、仇恨网,作者正是通过把各种复杂的矛盾糅合在一起,从而表现作品的主题的。周朴园被迫或自愿抛弃了已生下两个儿子的鲁侍萍,三十年后,周朴园偶遇鲁侍萍,矛盾一触即发。工人鲁大海为争取工人的权益与自己并不认识的亲生父亲发生矛盾,被自己同父同母的哥哥周萍痛打,周萍由于与自己的后妈繁漪发生了不自然的关系而悔恨不已,决定痛改前非,却摆脱不了失去精神依托的繁漪的纠缠、威胁,与此同时,周萍爱上了鲁侍萍的女儿——在周家当侍女的四凤,恰巧,繁漪的儿子周冲——一个善良、真诚的少年也对四凤情有独钟。四凤面临母亲和周萍的抉择,周萍把人交给了四凤,却受到繁漪的牵制,周冲面临母亲和哥哥双方面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交错在一起,终于在周朴园暴露身世之谜后酿成了惨剧。这惨剧是偶然的,太多的巧合,天命,但又是必然的,封建制度对人性的扭曲、摧残必定造成这悲惨的结局。作者的高超之处在于,他让矛盾相互交织,无处不在,让人分不清谁是谁,谁爱谁,谁恨谁,但一切又是那么的鲜明,让人的心都能感受到。

……繁漪是最具“雷雨”性格的人物,也是剧中人性扭曲最大的人物。封建制度对人性的摧残主要体现在繁漪身上。周冲在剧中是最无辜、最悲惨,也是最值得同情的人物。他年仅十七岁,天真烂漫,虽出生在阔家庭,但没有丝毫强权思想、等级观念,他追求平等,追求自由,待人真诚,对下人四凤真心相爱。就是这样一个优秀的青年,在封建家庭复杂的矛盾冲突中白白地毁灭了。周冲的死是最不应该发生的,所以周冲的死是对腐朽的封建制度最有力的控诉。

《雷雨》读书笔记高中生心得4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中国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

悲剧的初始,往往是一个并不动人的错误。富家少爷在空虚无聊的生活中与家中女仆坠入爱河,这样的故事在那时的时代背景下不算少见。理所当然,富家长辈愤然反对二人"悬殊"的交往,在大年三十的夜晚生生将怀抱婴儿的女仆赶走,还"用心良苦"的强要了他们的第一个儿子,悲剧的初形在这里开始酝酿而出。

周朴园,作为剧中中心矛盾的焦点,无疑是情感冲突最激烈之存在。年轻时爱上侍萍的周朴园,或许还能说是仍有一丝纯净残留。可自那个年三十之夜,他听任家中长辈将梅侍萍赶走,随后娶了门当户对的阔小姐时起,他的心灵已彻彻底底成了利益至上的最佳写照。在三十年后,他重又认出侍萍的那一刻,他所表露出来的情感,不是久别重逢的喜悦,而是彻头彻尾的猜忌,怀疑与恐惧。他想到的,是侍萍是到来也许会对他的地位,利益所造成的威胁,是真相揭穿后自己将面临的尴尬处境,而不是对侍萍悲惨遭遇的同情和怜爱。他口口声声的说他一直留着她喜欢的家具,说他保留她的习惯,珍视那绣了梅花的旧衬衣,可说到底,这些都不是因为爱,都是因为要彰显他那早就不存在的良心,告示天下的人——"看!我是个有情有义的君子!"其实哪里有什么情呢即使曾经有过,那也在三十年的时光中消失殆尽,他如今的一切的一切——包括给侍萍五千大洋,承诺包管她的生活开支,要她们永远不再踏入周家的大门——全都,全都,是为了他自己。对他而言,爱情早已是漫长生命中的一点佐料,可有可无,如梦一般不切实际。这个资本家的代表,早已在商界的"熏陶"下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不成人形。

至于鲁侍萍,悲剧的核心承受者,她的命运无疑是坎坷苦难的,但何尝又不是可悲的。回想三十年前的那场爱情,她也是错误缔造者之一。可女人啊女人,你为何纠缠一场无疾而终的情爱三十年,三十年以后还仍拘泥于自己所受的委屈与灾难爱也好,恨也好,难道最终受伤的不是自己么既然如此为何又苦苦沉溺,深陷其间你将这一生的苦难归于命运,归于看不见莫不着的生命之线,念叨着如何苦如何凄惨,紧紧抓住那血红色的恨意,执拗的不愿放手。难道这就是你生命价值的所在么堂堂正正的对峙,随后潇潇洒洒的扬头离去,总比自行降自己于他人身下要舒畅,不是么

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雷雨》读书笔记高中生心得5

既不回头,何必不忘,

若是有缘,何需誓言?

今日种种,似水无痕。

明夕何夕,君已陌路。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处心积虑,三十年的爱恨纠葛,终于在一场雷雨中轰然落幕。

三十年,无论身处何处,他都随身携带当初的家具,始终保持着夏天关窗户的习惯。即使家有万贯,他依然保存那件缝补过的旧衬衣。三十年的坚守,始终请与曾经的最爱,还是偿还良心的负债?要有多无奈,才能念念不忘?三十年的天光漫长,三十年的天各一方,三十年的悲哀的情感寄托!时的,侍萍只是周朴园空虚无处的寄托。倘若不是的话,三十年的用情之深,怎么会因为是平的沧桑落魄而荡然无存?倘若不是的话,三十年的朝思暮想,怎会因为侍萍的突然出现而惶恐不安?倘若不是的话,三十年的愧疚不安,怎会因为名利的羁绊而颜色大变?是的,他爱的只是三十年前温顺听话的侍萍,而不是这个年长色衰,会对他的利益构成威胁的侍萍。悲哀的三十年的记忆!

周朴园所希望的“最圆满、最有秩序”的家庭,实质上是最丑陋最破败的家庭。要让他抛妻弃子而换来的因缘,一段与富家小姐繁漪同床异梦的售后。夫妻二人感情不和,妻子繁漪处处与他针锋相对,他视她为疯子。她也驶入疯子一样疯狂地沉浸在与儿子周萍的有悖常理的恋情中。打儿子周平痛苦于这段乱伦的爱情,在挣扎中又爱上了同父异母的四凤,周重的善良,却不愿接近他这位严厉的父亲。身为一家之主徒有让人畏而厌的尊严。他享受不到夫妻之间的并蒂情深,也体会了父子之间的骨肉亲爱情!三十年,独自面对内心的悲哀,所以曾经的有关侍萍的回忆自然而然的便成了他的一种习惯,一种安慰。

三十年的念念不忘在苦心经营的名利面前是那样的苍白无力,不堪一击。当侍萍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惊慌失措,他“汗涔涔的”,她在害怕什么呢?他怕自己的名誉地位受到威胁,他怕自己陷于一种尴尬境地,他怕自己的虚伪暴露无遗,便开门见山的质问侍萍的目的,便痛快果断的提出以钱来做了断,一个资本家的阴险狡诈就这样被他演绎的淋漓尽致!

假如当初他有情有义,没有抛弃侍萍母子,那么繁漪和四凤就不会出现,周萍的两段痛苦感情也就不会出现,想必结果也不会如此地惨烈吧!可毕竟这只是个假设,资本家的惟利是图,阴险狡诈让他亲手一步步地酿造成这个悲剧:死凤死了,周冲死了,周萍也死了,繁漪疯了,侍萍生不如死,只留下了一个完好无缺的他,可事实上他已经失去了一切!可怜的贪婪的悲哀!

一场雷雨,花谢知多少?

花非花,似花,非花无花,梦中泪花,

一场雷雨,梦碎一场空;

梦非梦,似梦非梦,无梦,梦碎一场空!

三十年,走完一场悲哀……

《雷雨》读书笔记高中生心得

读书模板:《乔布斯传》高中生的优秀读书


乔布斯的所作所为基本基于他一贯的思想“人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没理由不听从内心的召唤。”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乔布斯传》高中生的优秀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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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布斯传》高中生的优秀读书笔记1

在乔教主去世后,听说很多企业主,尤其是台湾和中国的中小手机宁静板生产厂家,那是弹冠而庆,我今后感触了乔布斯的气力。以是特地去买了《乔布斯传》这本书。

固然很厚,可是约莫一周就看完了,有很多的感触要说一说。列传中不停以乔布斯的独特性格为主线,我却以为小说有点”哗众取宠“。列传中不停声称,乔布斯的这种神奇的性格,惹怒了很多人,可是也正是这种性格给了乔布斯末了的成绩,可是我以为要是乔布斯真的如列传中一半的形貌,那么早就被人从公司中踹出去了,基础不大概有云云成绩。我的预测是,大概乔布斯简直有诸多劣迹,可是在一样平常性的生存中,照旧比力正常的,只不外好像很多奇迹有成者的题目一样:暴虐的办理,加上对付生存的淡漠。要是真如书中所说,那么乔布斯怎样会有那么多的朋侪不但仅是部属,另有偕行,更有竞争者

以是我以为正如书中乔布斯所证明的:我不外说了真实的评价罢了。我以为也是云云。

别的,我以为并非性格作育了他云云的成绩,而是头脑:起首是做巨大的产物,其次是专注,末了是简便。是这三个作为乐成的基石,至于他非黑即白的评价,以及极度的性格,我以为只是”自恋“精力的一种体现,并非是究竟的基础。

末了,这本列传是乔布斯的小我私家列传,并非苹果公司的列传,更不是苹果公司巨大产物的列传,要是对付产业计划,电子产物计划感兴趣的,这本书照旧不要看了。

《乔布斯传》高中生的优秀读书笔记2

《史蒂夫·乔布斯传》是史蒂夫·乔布斯唯一授权的官方传记,在2024年上半年由美国出版商西蒙舒斯特对外发布出版消息以来,备受全球媒体和业界瞩目,《史蒂夫·乔布斯传》的全球出版日期最终确定为2024年10月24日,简体中文版也将同步上市,史蒂夫·乔布斯传。

史蒂夫·乔布斯是一位极具创造力的企业家,史蒂夫·乔布斯有如过山车般精彩的人生和犀利激越的性格,充满追求完美和誓不罢休的活力,史蒂夫·乔布斯创造出个人电脑、动画电影、音乐、手机、平板电脑以及数字出版等6大产业的颠覆员涓铩J返俜·乔布斯的个性经常让周围的人愤怒和绝望,但其所创造出的产品也与这种个性息息相关,全然不可分割的,正如苹果的硬件和软件一样。两年多的时间,与史蒂夫·乔布斯40多次的应对面倾谈,以及与史蒂夫·乔布斯一百多个家庭成员、朋友、竞争对手、同事的不受限的采访,造就了这本独家传记。史蒂夫·乔布斯的故事既具有启发意义,又有警示意义,充满了关于创新、个性、领导力以及价值观的教益。

由于queen急着要在去上海的时候看这本书,于是我不得不放弃每一天睡觉前看一到两章的习惯在今日晚上把剩下的章节看完了,真的是写得十分好的一本书,对于那些觉得这本书没意思的人我确实感到不理解,首先一本好书的评判标准是它是否真实,这本书是遵循这个原则写成的,它在记录中,有乔布斯的伟大,也有他的烂脾气,有他的现实扭曲力,也有他不肯承认的谎话,有他开创新产品的正确眼光,也有他失败的决定···书中的每一个人,对他的评论都是真实的,没有一点刻意的赞美,我读这本书的时候,觉得异常舒服,不只是因为我在看一个天才的故事,也是因为这样的真实让读者感觉到被尊重。

大学对书法等艺术课很感兴趣的乔布斯对于工业设计很喜爱,很敏感,过程就是奖励。从81年起,其开始参加在阿斯彭举办的一年一度的国际设计大会。其接触到了包豪斯运动干净、实用的设计理念。包豪斯拥护的现代主义国际风格是追求简约,同时具有表现精神。经过运用干净的线条和形式来强调合理性及功能性。

一个星期前看完乔布斯传,也有点崇拜乔布斯的感觉,虽然这个人不是很正常,可是正常这种东西往往也是相对普通人来说的,人普通了要伟大就不那么容易了,乔布斯传观后感。其实在看乔布斯传之前,我还把毛泽东传看了,虽然厚厚的一本书记得的不多,可是总的来说也发现了一点,伟人们都不是那么的正常,都有着对自我内心梦想世界执着的追求,有时候或者不叫做追求,而是偏执。可也往往是这种偏执改变了世界。有些理念说来简单,毛泽东的革命成功靠农民,乔布斯对产品的完美执着的追求还有至繁归于至简的设计理念还有什么艺术与科技的完美结合……

最近看了美国作家艾萨克森所著的乔布斯传,作为果粉,对乔帮主的敬仰自然是少不了了,但经过这本书,我也看到了一个更加全面的、活生生的乔布斯,乔布斯一出生就被其母亲赠给一对没有生育本事的中产阶级夫妇收养。他很早就明白了自我是被收养的,因而在乔布斯的生活中,永远有"被遗弃"这样一个主题,这也造就了他异常敏感的性格。

如果说在他那个年代他见证了一个又一个在他那个时代看来的奇迹的话,那么他在21世纪便是完成了属于他的传奇!他是“苹果之父”,他是怪异又极富个人魅力,他是想活着进入天堂的人,他就是史蒂夫·乔布斯,不朽的传奇!

有人说,有三个苹果改变了世界,第一个诱-惑了夏娃,第二个砸醒了牛顿,而第三个则在乔布斯的掌控中。苹果,世界技术潮流的标志词,全世界都为之着迷的品牌。然而令其有着如今的光辉的,就仅有乔布斯。也就仅有乔布斯,才能在让苹果在97年时不足14美元的股票上涨到此刻成为一个奇迹;也就仅有乔布斯,让创新的灵感得以体此刻产品上;也就仅有乔布斯,拥有过人的营销本领,只要他弄懂了一个东西,都能以最简单的方式介绍给普通人听;也就仅有乔布斯,才能在追求梦想和事业的鼎盛中奔驰。他的奇迹是没有人能够复制的、没有人能超越的。

前前后后拖了一个月,总算把《乔布斯传》看完了,以这个作为生日礼物,我想是很宝贵的。我相信,每个人看完这本厚厚的传记,都会有一些自我的心得,并且,这些心得中多少会有自我影子。

看完后最大的感受是,乔布斯的确是个异常的人,还是个改变了世界的人。有很多时候,当我看到一些对“成功”人士的描述后,我总感觉到很多这样的人其实并不是自身有多异常,也不是自我做了多少异常的努力,而只是TA有机会接触了什么,或者身处什么样的环境,从而才能成就一番。他们成为成功人士,周边环境或机遇是主要原因,换句话说,换谁都能够的。对于这样的人,我心中至多仅有一丝羡慕,却无更多,更谈不上向他们学习什么。然而,我觉得乔布斯不是这样的人,他有他心中的梦想,有他性格中的偏执,有他基本的价值确定,并且有勇气在没有周遭环境或者周遭环境不允许时去创造条件到达目的和解决问题。换一个人,同样放在乔布斯的位置上,很可能不会成为另一个乔布斯。这一点的异常,也许对研究教育的人来说并不是好的案例。但重要的是,我在乔布斯身上得到的启示:周边环境和成长机遇能够决定很多,但仍然不是决定性的(或者说没有什么是决定性的),在必要的时候,要有一种偏执、一种勇气,去追随心中的梦想,并为此付出一生。

对苹果的用户而言,乔布斯无疑是一个伟大的教主,哪怕你不是苹果的用户,你也不能不承认,乔布斯改变了世界,这是一个伟大而天才的人物。而沃尔特·艾萨克森所著的这本《史蒂夫·乔布斯传》,是乔布斯唯一授权的官方传记。为了这本传记,艾萨克森与乔布斯进行了40多次应对面交流,直到乔布斯生命最终的日子,除了医生和家人之外,他是乔布斯亲自见的几个人之一。

国庆长假期间,我静下心来认真地读了苹果创始人乔布斯的传记,获益匪浅。今日早间忽听闻他辞世的消息,不禁愕然。56岁的生命倏然消逝,带着他人生的传奇和生命的无限活力平静的离开了这个世界,让人怀念和无法忘记。

说到乔布斯,你会自然想到那个被咬掉一口的苹果标志,当然你也会喜欢他带来的iPod、iPhone和iPad,或许你也会羡慕他的成功和财富,但我们更应当研究一下乔布斯走过的路,思索一下他获得成功的关键所在。

这个周末,我阅读了中译本的《史蒂夫·乔布斯传》,沃尔特·艾萨克森的文笔流畅,资料翔实,把乔布斯跌宕起伏、炽热激越的人生诉说得惟妙惟肖,令人爱不释手。从乔布斯的人生和苹果的发展历程中,能够得到许多关于创新、个性、领导力和价值观的教益,而我从这本传记里得到更多的是人生的教益。

《乔布斯传》高中生的优秀读书笔记3

有人说,有3个苹果改变了世界,第一个诱惑了夏娃,第二个砸醒了牛顿,而第三个则在乔布斯的掌控之中。乔布斯,一个大家都熟悉的名字,他是苹果公司的前任总裁,他带领着团队使个人电脑、动画电影、音乐、移动电话、平板电脑和数字出版这6大产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双休日,我读完了美国作家沃尔特·艾萨克森写的《史蒂夫·乔布斯传》。这本书主要讲了乔布斯过山车般跌宕起伏的精彩人生。刚刚大学毕业的乔布斯就与同学们创办了苹果公司,并制造出APPle2与麦金塔这两台电脑,受到大众的喜爱。之后,乔布斯因他古怪的性格被逐出了苹果公司。但充满了雄心壮志,一心想改变世界的他并没有停住追赶梦想的步伐,在他被苹果公司逐出门外的时光里,他又创办了NeXT电脑公司和皮克斯影像公司。不久,乔布斯又回到了苹果公司。从此,苹果公司在乔布斯地带领下东山再起。不幸的是,2024年5月10日,乔布斯因癌症去世,享年56岁。

乔布斯是一个善于创新的人。乔布斯曾不分昼夜的工作,不断创新,带给人们一个又一个惊喜。他制作出妙趣横生的影片《玩具总动员》;制造出一个能装下数千首歌的iPod;能打电话的iPod—iPhone;平板电脑—iPad乔布斯是一个十足的完美主义者,从产品的外观到产品的部件,从产品的颜色到产品的广告,再到生产车间的工作环境精益求精,尽善尽美。乔布斯还是一个持之以恒的人,他和团队成员一齐研发麦金塔电脑时,有许多人都不看好这个项目,而乔布斯却坚持不懈,制造出麦金塔电脑,引发了家用电脑革命并普及了图形用户界面

“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这是乔布斯毕生的梦想。他说到了,也做到了。他用一只凝聚着科技与智慧的苹果改变了世界,给人们带来了便利。

《乔布斯传》高中生的优秀读书笔记4

看完本书,我最大的感慨是,能做成大事的人,都必然有着鲜明的性格,2024-2《活着就为改变世界: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和很多伟大的人物一样,乔布斯的优点和缺点同样鲜明。和普通人相比,乔布斯的性格十分复杂立体,充满了各种难以评价的侧面。

史蒂夫·乔布斯,他是2024年《巴伦周刊》全球年度“最受尊敬CEO”;他是计算机界、数字音乐界以及动画电影制作领域的跨界奇才;他是信奉“做每一件事并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要改变世界”的“佛教徒看完本书,我最大的感慨是,能做成大事的人,都必然有着鲜明的性格。和很多伟大的人物一样,乔布斯的优点和缺点同样鲜明。和普通人相比,乔布斯的性格十分复杂立体,充满了各种难以评价的侧面。正如书中所说,“史蒂夫有着商人对待自我商品那样的热情,有着福音传道者宣讲福音那样的活力,有着狂热分子为实现目标而一往无前的毅力,还有着一个穷困的孩子想要获得成功的决心与意志。正是由于史蒂夫这种混杂的个性特征,才一方面使苹果电脑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另一方面让他树立了很多对手和敌人。”尽管复杂矛盾,我们无法否认的是这种性格的巨大魅力。正是这种人格魅力,使得他与平庸之辈有了本质不一样。像乔布斯这样的人,是无法模仿的。然而我们仍然能从他身上学到很多。

首先,他有着对电子行业的单纯的热情。这使得所有工作都变成渴望。去阿塔里公司应聘的经历就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乔布斯去了公司,说自我不会走,除非公司雇用他。那个时候人事主管甚至想要不要叫警察,可是当该公司的首席工程师奥尔康和乔布斯交流过之后,他便同意了让乔布斯留下工作。对此,奥尔康说:“我真不明白为什么雇用他,他除了想做这份工作且有一点活力之外,其他什么都没有。但我正是看中了他内在的那种活力,具备这种活力就能把这份工作做好。并且他还有一种想象力,要明白,想象力的概念是‘一个人内在的想象本事,并不依靠外在的东西’。他的思想很单纯,没有任何的杂质。”单纯的对工作的热情和向往,为乔布斯赢得了第一次机会。

其次,他是一个实干家。对于自我有着热情愿意为之奋斗的目标,他总是立刻开始着手执行,而不是仅仅沉浸在对未来的畅想之中。阿塔里公司的奠基人诺兰布什内尔是这样评价乔布斯的,他说:“当他想做某件事时,他给我的计划表都是按天和星期计划的,而不是按月或年计划,我喜欢他的这种行事风格。”第三,他有探索未知的勇气。乔布斯和他的创业伙伴沃兹都愿意尝试不可能的或者根本无法实现的目标。正是这种探索的勇气和活力,能够推动整个行业,甚至整个人类社会向前发展,也正是这种勇气,使得乔布斯和沃兹最终创立了苹果公司。第四,他有着认定了目标就必须坚持到底的韧劲。保罗特雷尔是乔布斯的第一个主顾,他经营的店铺之后成为美国第一家计算机零售连锁店,也就是彼特商店(ByteShops)。他以往答应,只要乔布斯和沃兹能够生产出电路板,他的商店就能够帮他们销售。但这第一位合作者对乔布斯的评价是:“任何人都会说,史蒂夫是一个咄咄逼人的合作者。”因为乔布斯永远会坚持自我的意见,即使在没有谈判余地的情景下,也会设法使对方同意。接下来的经历,同样能够说明乔布斯的执着。在生产计算机之前,要购买元器件,而在购买元器件之前,必须要筹措到足够的资金或者至少是银行贷款。史蒂夫把产品订单

揣在口袋里,不知疲倦地跑遍了整个硅谷,以寻求资金支持。在经历了多次拒绝后,史蒂夫来到一家比较大的产品公司—基鲁夫电子公司(KierulffElectronics)。鲍伯牛顿是基鲁夫公司的经理,他回忆说:“史蒂夫是一个富有冒险精神的小伙子,但仍显得羽翼未丰。”可是史蒂夫那种进取进取的精神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说他和特雷尔一齐检查确认这份订单的真实性。

对于那些做事远没有史蒂夫有决心的人可能会说“好吧,我过几天再给你打电话”,然后就离开了,但史蒂夫没有这样做,他没有离开,而是一向等到牛顿给特雷尔打了电话。特雷尔当时正在参加电子行业的会议,但最终牛顿还是给他打通了,他得到的确认消息是,这个坐在他办公桌旁边的瘦小的年轻人确实有一份价值2.5万美元的订单。打完电话,牛顿就放心了,然后他就允许史蒂夫赊欠一大笔货款,购买了基鲁夫公司2万美元的电子产品。这份坚持,使得乔布斯与很多有着活力和梦想,却最终没有获得成功的人区别开来。第五,他擅长鼓舞周围的人,让同一个团队的伙伴被他的工作热情所感染,从而和他分享一样的目标,一齐为之奋斗。对此,巴德特里布尔回忆说,“他的这种本事是一种复杂的混合体,里面既有能够迅速转变不良状态的本事,也有善于鼓动干劲的本事,偶尔还加上他头脑里的创见本事,他的这些本事足够让你失去正常的确定力。”在乔布斯被赶出苹果公司的时候也一向在他身边的好友迈克默里也曾说:“史蒂夫做事从来不像我们一样有所顾忌,这与他的出身背景和早期的成功经历有关。他不愿受任何东西的束缚,他不明白有些事情是不可能的,他只是做他想要做的事情。所以,即使他是一个愚蠢的人,他的身上也有一种诱人

的光环,这种光环笼罩着你,让你凝聚在他的周围,让你活力四射,让你一向待在他的研发组里。”这也许是一种与生俱来的领袖气质。

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乔布斯身上同样存在的那些鲜明的缺点。比如说有的时候过于豁得出去,以至于对于诚信的坚守不够,有的时候过于刚愎自用,我行我素,对别人的研究不够。这些缺点使得他没有能够很好的团结到真正的朋友,也使得他树敌太多,而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拥护他支持他的人很少。正是这一点,导致了他第一次重大的失败。这次失败,无论对于乔布斯本人,还是对于我们来说,都是很值得借鉴的。工作中,无论多么有本事,有热情,有坚持的毅力,有一呼百应的号召力,我们都不应忽视与人的沟通和交流,尊重他人意见,团结工作伙伴在任何时候都是重要的。没有这一点,再大的天才,也会变成孤独的将军。而一个人,即使是天才的将军,也无法赢得一场战争。

以上就是乔布斯带给我的启发。虽然天才的成功是不可复制不可模仿的,可是我们仍然能够从乔布斯身上,学到很多有用的东西。

《乔布斯传》高中生的优秀读书笔记5

“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难道还有其他原因吗”

——史蒂夫·乔布斯

《乔布斯传》封面上那个戴着无框圆镜片眼镜,满脸胡渣分明的乔布斯,我笑了笑,当年的意气风发,如今却是瘦骨嶙峋。这都是由于他所患的癌症。

本书作者经过乔布斯本人及家人、朋友甚至是竞争对手供给的资料完成了这本书,从各个角度呈现给我们各个时期,各种事件亲历者的叙述及看法,力图还原真实,有赞有骂,能够看到其天才的一面,也能够看到其不受欢迎的一面,避免一般传记的唱赞歌的形式,力图客观真实。讲述了乔布斯光芒四射而又短暂的一生,并且客观的评价了乔布斯,呈献给读者一个真正的乔布斯。

乔布斯从小被收养,亲生父母因为生父是叙利亚的穆斯林,生母的父亲不一样意其生母与生父结婚不得不让他被收养。我想也许这也是促使他对宗教的研究的因素之一吧。也许他一向在想他的外祖父为什么要不容许他的生母嫁给异教徒,即使要付出外孙要被收养的代价也不改变。从小就表现的桀骜不驯,13岁就十分的有自我的独立思想,宣布再也不想崇敬上帝,再也不去教堂,但他却花好几年的时间研究并尝试实践佛教禅宗的教义。19岁的他去了印度进行一次精神之旅,呆了7个月,回来后经过各种途径追求精神启蒙,早上和晚上他会冥想及禅修,其余时间去斯坦福大学旁听物理学及工程学的课程。

读乔布斯的传记,你会发现乔布斯的成功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他经历的坎坷,比你我只会多不会少,但与一般人不一样的是,他毫不畏惧,在内心深处的梦想引领下,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终一天来战斗,最终成就了非凡的苹果。乔布斯是苹果的灵魂人物,他的独特人格魅力也融入到苹果公司的角落。他极具说服力,敢于冒险,相信直觉,同时又不空等,进取去寻找机会和创造实现想法的可能。一切以行动说话,打造属于自我的现实。

这也给我了很多的启示:

一、执着的信念和坚定的信仰

那里所说的信仰,并非关于宗教和哲学。而是个人的精神探求和行为准则。就是一个人的思想。乔布斯念大学时,接触到了禅学,这进一步改变了他的人生。是他成为一个素食主义者。书上讲,他几乎每周都去练禅,教师是一个日本人。(禅,本是一个中国的国粹,却被日本人保留并发扬,这又是一部文章可写的东西)禅,讲究抛弃一切逻辑思维,进入一个生命自悟的状态,强调直觉。)这正是乔布斯的特点之一:listento your innervoice。

特殊的领养儿身份,造就了乔布斯独特的人生思想;少年时的印度之行,以及之后的的禅学热爱。这些都给予了他一种我们所无法理解的思想性格,就像某种信仰一样坚定。

二、不惧怕失败

不断的尝试和努力,永远不放弃内心的追求,这是他身上永不服输的韧劲。1985年乔布斯因与管理层的分歧被迫离开自我亲手创办的苹果,那年他刚30岁,,这种打击几乎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是毁灭性的。可是,他没有从此沉沦下去,他重新振作起来,创办了NEXT公司,后面又收购了皮克斯。虽然NEXT公司时浮时沉,没有多大起色,但皮克斯公司却开创了数字动画电影的辉煌。之后NEXT公司被苹果收购后,他又回到苹果,临危受命重新缔造了苹果复兴的神话。他热爱创新更有着常人不能比的活力和创造力,让他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打击下不断走向成功。当他被诊断为胰腺癌,并被告知仅有几周生命时,他却说没有什么比垂死更能让人集中精神。2005年他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时说:没有人愿意死。就算想上天堂的人也不期望经过死去那个地方。可是,死亡是我们共同的终点。没有人逃得过。你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不要浪费在过别人的生活上。不要受困于教条,也就是按照别人思考的结果生活。不要让他人的意见淹没你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有勇气遵从你的内心和直觉。它们不明白你真正想成为什么。其他的都是次要的。”他说的话更好的诠释了他的成功是有勇气去坚持内心的声音和直觉并为之不懈奋斗。

三、让身边的人更优秀,与他们共同打造一个完美的团队,这样自我想做的事情才会实现。

不管他承不承认,乔布斯不是什么都会的。没错,他能够对每个产品每个广告活动施加巨大的影响,但他也明白,世界有些人的技能是他无法企及的。乔布斯早期和SteveWozniak的搭档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和Wozniak搭档而获得了早期的成功,给乔布斯未来和别人的通力协作供给了模板。

通常情景下,公司和经理会满足于水平一般的员工。而乔布斯重视人才,并认定在一家全是A级员工的公司里,任何矛盾摩擦都能够被出色的成果所抵消。他可能是正确的。

“生活里的大多数东西,最好的和平庸的之间约有30%的差距。最好的航班、最好的膳食,都可能比平庸的要好上30%。在我眼里,和水平一般的工程师相比,Wozniak要好上50倍。他光用脑子想就能开会。Mac团队就是打造A级团队的一个尝试。人们说他们无法和睦相处,说他们会相互憎恨,但我发现A级员工喜欢和A级员工共事,他们压根就不想和C级的人共事。”

“这么些年来,我懂得了,要是你有十分优秀的员工,你根本不需要像照看婴儿般看着他们,”乔布斯之后解释,“期待他们有优秀的成果,你就能让他们做出优秀的成果出来。”

这是乔布斯的经验之谈,也是当代管理者最值得注重的地方,。众人是柴火焰高,但每个人拾起的柴火质量各不相同,所以又要有人拾柴又要保障柴的质量。放在团队里,我们就必须要去培养精英,这样一个高效的团队才会有卓越的成绩。所以无论是团队的领导者还是队员在自我发展的同时更要注重队友的提高,去共同打造完美的A级团队。

生命有时会给你迎头痛击,但绝不要失去信念。生活也永远会有我们完全无法预料的东西,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是自我生命的最终一天来战斗,乔布斯一个传奇的人物,无论从大的industryview,还是直接的consumerexperience上来说,当今时代,最伟大的商业领袖,非乔布斯莫属。让我们坚定我们的信心,在乔布斯精神的指引下去创造自我的传奇!

《乔布斯传》高中生的优秀读书笔记

读书模板:《狼王梦》高中生800字读书范文


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一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书中的母狼紫岚在追梦之路的执着与坚定。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狼王梦》高中生800字读书笔记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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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高中生800字读书笔记范文1

阅读,是一杯茶,甜意久久缠绕舌尖;阅读是一杯酒,染醉了心窝;阅读,是一株花,清香沁人心脾……当坐在海边,听着柔柔的海浪声,欣赏着优美的文章,你会有一种奇妙的感受,这就是阅读给予我们的感觉。

这是一本充满爱的书籍,母狼紫岚在竭力逃脱了大白狗,诞下了五只小狼崽,在狂风暴雨中,一只只将他们叼回狼窝。但仍然逃不开命运的捉弄,一只小狼崽被无情地剥夺了生命,许久,痛彻心扉的紫岚才从痛苦中清醒过来,开始安心抚育四只幸存的小狼崽。狼崽当中,黑仔活脱脱像黑桑再世,还有桀骜野性的蓝魂儿,毛色黑色和褐黄色交错的双毛,和唯一一只最像紫岚的母狼崽媚媚。在严酷的森林法则的统辖下,生存是不易的事情。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付出了毕生心血培养狼崽,可确实一场空:黑仔,因为胆子大的出奇,独自外出狩猎,没有母狼紫岚的陪伴,被凶恶的金雕啄食了;蓝魂儿,经验不足,最终掉进了猎人的陷阱,紫岚不愿自己的孩子死在猎人的手里,狠下心来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若疾风,蓝魂儿死的毫无知觉,也就没有痛苦;双毛在快要夺得王位的霎时,洛戛一声嗥叫,双毛心底的自卑感被唤醒,瞬间软弱下来,被洛戛置于死地。紫岚悲痛欲绝,只能把希望寄予在后代,却被媚媚赶出狼窝,最后为了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狼王梦》不失为一本经典书目。故事里的母狼紫岚以血的洗礼培养自己的狼崽,在我们的眼中这是残忍的,但对于世世代代生活在森林的狼来说,森林里弱肉强食的规律,铸造了他们嗜血的野性,也只有这种野性,才能让他们在森林中存活下来。

紫岚的母爱就如同母亲对我们的爱一般,母爱是世界上做真挚的情感,母爱就如水一般,母亲就如源一样,无论你奔腾到哪里,依然有不尽的源头之水。

《狼王梦》高中生800字读书笔记范文2

在中国,狼一直都不是正面形象的代表的,一翻词典很容易就能找到“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等贬义性词语,因为“狼”比“狠”多了“一点”就是狼了,可见狼有多么凶残。可当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狼又有了新的看法。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死去的丈夫黑桑的遗愿,决定不惜一切代价培养她的狼崽成为狼王,可因为种种原因,她的三个公狼崽都死了,于是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生的狼孙身上,最后,紫岚为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

整本《狼王梦》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主角紫岚对于“狼王梦”的坚持和为之付出的努力。

在培养黑仔时,紫岚处处保护着黑仔,什么好东西都给他,使黑仔变得很自傲,都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再一次玩耍中,因为没有母狼在身边,黑仔被一只饥饿的金雕给盯上了,年幼而又自大傲慢的他并不知道来自天空的威胁,当紫岚赶到时,一切都晚了。于是,她又开始培养蓝魂儿,之前非常顺利,紫岚甚至放弃了重新配偶的机会。她对蓝魂儿进行了“精英式”的训练,但这让蓝魂儿缺少了团队意识,让他在捕食中鲁莽地冲上去,结果被猎人的弹簧夹夹住了,紫岚只好咬断他的喉管,将他埋在雪地里。紫岚顾不得失子的痛心,马上开始培养双毛,可是双毛的奴性已经超过了狼性,要让他当狼王的可能性不大,这点紫岚心知肚明,可她还是坚持不懈地努力着。虽然,双毛的狼性已经恢复了不少,但由于幼年时养成的自卑心理,双毛最终还是死在狼王脚下,尽管她的孩子都死了,可她还是没有灰心,又把希望寄托在了她的狼孙身上,并且拼死保护他们。

最后,结局并没有告诉我们,狼孙们到底有没有当上狼王,可是我们知道,紫岚已经尽了全力,面对失子的痛苦,面对一次次希望的落空,她都没有放弃过,一直都在努力。虽然紫岚的狼崽没有当上狼王,但她在培养过程中是多么的不屈不挠,好像没有任何困难拦得住她。

你瞧,紫岚为了养活孩子,忍痛将自己死去的孩子吃掉来喂饱其它狼崽;为了让双毛恢复狼性,她抵上了自己一条腿;为了让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也为了实现黑桑的遗愿,她拼死保护狼孙……紫岚的坚强意志,爱子心切,难道跟人类不相像吗?很多人类也是这样,为了达到目的,不惜牺牲一切,即使是最极端的,也会去试一试。

俗话说得好:最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生活中也是这样,如果你在过程中已经尽了自己的全力,那么不管结果怎么样,你都已经成功了,因为你已经战胜了你自己!

《狼王梦》高中生800字读书笔记范文3

狼这种动物在大多数人心中留下的似乎只有凶残、狡诈的印象。但有谁想过,狼也是有抱负的,狼的身上也是有爱的。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母狼紫岚生了五只小狼崽,她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可在一次次的失败中,五只小狼崽中只剩下一只最小的母狼“媚媚”紫岚为了狼孙们的安全,便于金雕同归于尽。

我感动于紫岚的这种精神,她虽是一只狼,一只动物。可也有着像人一样的抱负、母爱,以及可以忍痛割爱的思想感情。但我却反对于紫岚的这种做法,因为她太过于“望子成龙”了,为了使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把它们一个个的推向绝路。

母狼紫岚在一个风雨夜晚与猎狗搏斗,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将捕到的獐的心肝喂给小狼们吃,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在“蓝魂儿”被贪婪的打猎人捉住时,她为了不让“蓝魂儿”被打猎人活活剥皮,忍痛割爱,一口咬断它的脖颈让它免去了被活剥的痛苦,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她从一只美丽优雅的母狼蜕变成了丑陋衰老的狼,几颗门牙被弄断,寒风刺骨的冬天,搬到洞口去睡,她也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在生命的终结时连一件栖身之地都没有,女儿担心自己孩子的安全,将她从山洞中赶出去。她不但不记恨女儿,还帮狼孙们消除危险,与金雕同归于尽,她还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啊!

我想,作者沈石溪花费了这么多笔墨,无非是要书写两个字,那两个字就是——“母爱”。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伟人……都为母爱称赞,这使我不断感受到,不论是凶残的狮豹;无论是温顺的绵羊;还是诡计多端的狐狸……它们都视母爱为至高无上的爱。

在生活中,有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他们一直在默默地奉献着,不求我们回报。母亲的爱是无私的,一点都没有保留的,哪怕苦了自己,我们一定要回报这份爱。就像大树哺育树叶,树叶到冬天落到大树脚下给大树养分,报答大树的哺育之恩。学习大地养育花朵,花朵到开放时为大地增添生机与美丽,来偿还大地的养育之情。连树叶和花朵都懂得感恩,何况我们人呢。我们定要感恩父母!

《狼王梦》高中生800字读书笔记范文4

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它快要分娩。

它的小狼崽出生了!紫岚忍住剧疼,生完了五只小狼崽。但来了暴风雨。紫岚必须把它们叼回洞去。它一次只能叼走一只。当它叼最后一只狼崽时,洪水把紫岚冲进河里,最后一只小狼崽死了。

它想起自己的丈夫—黑桑。黑桑为了当狼王,磨炼了两年。可惜它死于非命。紫岚决定,一定要实现黑桑的狼王梦。

它给狼崽都取了名字:长子称它黑仔;次子叫它蓝魂儿;最小的公狼称它双毛;唯一的母狼就叫它媚媚。

厄运从天而降。

一只金雕趁它外出时,叼走了正在玩耍的黑仔。黑仔死了,紫岚只好用蓝魂儿来实现狼王梦。

然而,蓝魂儿不幸踩上了猎人埋藏的猎夹。紫岚不愿蓝魂儿死在猎人的枪口下,它狠心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又拼命咬断它的腰肢,然后拖着蓝魂儿的尸体,逃回了深洞。

现在,只能轮到双毛来实现狼王梦了。当紫岚扫视了一遍双毛时,不由得一阵伤感。双毛从小营养不良,还过于瘦弱。最难容忍的是,它从不跟别的狼抗争。紫岚不甘心,它设计出了新的教育手段,一定要把双毛的缺陷彻底扫除。

紫岚带着双毛、媚媚回到石洞。从此,它联合媚媚,使双毛处于受奴役的地位。

在盛夏的一个中午,紫岚和媚媚终于把双毛的本性爆发出来了。但紫岚的腿骨被折断,它悲喜交加,双毛按自己预想的那样,产生了突变。

双毛向洛戛发起挑战。洛戛一开始就力不从心。但它不甘心死于双毛的手里,发出一声声嗥叫,勾起了双毛的自卑神情。于是,洛戛将双毛咬死了。

紫岚彻底绝望了。但它发现媚媚恋爱了,又有了希望。可以让子孙做狼王。紫岚发现配偶是没出息的吊吊,还胆小怕事。紫岚狠心杀死了吊吊。

媚媚同一匹大公狼结合了。石洞成了它们的家,紫岚被赶了出去。它四处流浪,饱尝了孤独的老母狼所能得到的全部辛酸。

一天,紫岚想去看看媚媚,发现媚媚也即将要分娩了。金雕又想来叼狼崽,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孙,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时,媚媚的五只狼崽出生了。也许它们中的一只,会成为未来的狼王。

《狼王梦》高中生800字读书笔记范文5

狼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是凶猛残暴的,但是在《狼王梦》这本书却又在侧面反映了母狼的慈爱。当我在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想:这难道是一只狼的梦想——成为狼王吗?我带着这个疑问读起了这篇文章。

文章的开头写的紫岚在绝境中与猎狗周旋,产下了五头幼狼,不幸的是第五头小狼因严寒而死亡,剩下四头小狼三公一母,它们分别有了名字——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在紫岚的眼里,黑仔就是黑桑的转世,于是紫岚就偏爱黑仔。蓝魂儿经常因不服气而去抢黑仔的食物,然后受到了紫岚的惩罚。由于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非常的强壮,断奶期间,黑仔足足比弟弟妹妹们高出一个头,胆量也非常大。紫岚想把黑仔培养成像黑桑一样的狼,完成父亲的遗愿成为狼王。

可是,黑仔在独自出去觅食的时候,被金雕叼走了,紫岚的一切心血便付之东流了。紫岚只好再培养蓝魂儿,也许是蓝魂儿不屈的性格,在紫岚的培育下也渐渐地成熟起来。可是,好景不长,蓝魂儿又在一次觅食中被捕兽夹给夹住了,最后还是在紫岚的目光下死了。最后,双毛又死在了狼王洛嘎的手下。读到这里,我心如刀割,因为紫岚在绝境中生下了五个狼崽,四头公狼都一次次离她而去。

等到四只公狼都死去,只剩下一头母狼媚媚的时候,紫岚又想和卡鲁鲁结成夫妻,再生一窝小狼崽,完成黑桑的心愿。但是卡鲁鲁却怎么也看不上紫岚了,因为紫岚已经瘦的皮包骨头了,嘴角旁也充满了皱纹。到了后来紫岚才发现媚媚和卡鲁鲁结成了夫妻,生下了狼崽,可是不管怎么样,媚媚就是不让紫岚进来看看,它生的是母是公。我心想:我以后可不能这样抛弃母亲,我一定要做一个孝顺的好孩子!这篇文章告诉我们不能宠爱也不能溺爱,因为这两种爱会让我们依赖身边的人,从而影响我们独立的能力。

读了这篇文章,我热泪盈框,我被紫岚的精神而感动,被那不屈不挠的精神而感动。因为紫岚用了自己一生的时间去完成自己丈夫的梦想,但是到了最后还是事与愿违,我为此而遗憾。希望媚媚的孩子可以完成黑桑的愿望——当上狼王!我心里的感想也连绵不绝的流泻出来,我觉得在生活中,我们要向紫岚学习那不屈不挠的精神,不能一碰到困难就打退堂鼓,而且我们在生活中也不能过于依赖别人,但是我们可以去帮助别人,做好真正的自己。

《狼王梦》高中生800字读书笔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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