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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围城

发布时间:2019-11-12 来源:互联网

《围城》800字读书笔记【6篇】。

书是泥土,能生长万物之精。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读后感,就是自己看了什么书之后引起自己一些对事物的想法和思考,读后感可以更加深化我们看完书之后的内容。那么,读后感应该怎么样写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围城》800字读书笔记【6篇】》,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的主要代表作。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围城》800字读书笔记,欢迎阅读,希望对你能够提供帮助。更多资讯尽在读书笔记栏目!

《围城》800字读书笔记

《围城》我是最近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的。读完以后,学到了许多课本上闻所未闻的东西。

主人公方鸿渐的典型知识分子形象是无庸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不恭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借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沉浮,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围城》800字读书笔记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

《围城》共分九章,大体可以划做四个单元。由第一章至第四章是第一个单元,写方鸿渐在上海和家乡(江南某县)的生活情景,以写上海为主。第五章可以算作第二个单元,是过渡性或衔接性的。第六、七章是第三个单元,主要描写三闾大学里的明争暗斗。第八、九章是第四个单元。方鸿渐和孙柔嘉在返回上海途中结了婚。以下是一篇围城读书笔记: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只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守望,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方鸿渐原来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己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没有责任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己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只不过三年后,当我面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不是因为时间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弃了。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 鲍 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 苏 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 唐 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任由最后一缕轻烟从指尖划过,没有勇气跨出最后一步,鸿渐学会了妥协。在经过三闾大学一行后,他才真正意识到人世险恶。鸿渐有点累了,于是他选择躺在 孙 小姐这张柔顺的躺椅上休息一下。父母亲的生活,我一直是不甚赞同的。没有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爱情,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有的只是永远为琐事忙碌的身影和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的声音。我一直很不孝地疑惑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如此甘心地被对方牵绊着自己的后半生呢?平静的海面往往酝酿着巨大的风暴,鸿渐同柔嘉平淡的婚姻也有了一触即发的危机。鸿渐觉得自己很无能,总认为自己是一场悲剧的主角,他要发泄,既然不能对外人那就只能对自己的妻子出气。柔嘉也不是好欺负的人,两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更多人的参与而显得不可收拾,鸿渐看着空空的小屋陷入了沉思。葬礼上,奶奶一直都在流泪,看着与她相伴四十多年的爷爷消失在殡仪馆最后一道门后,最后一滴泪也悄无生息地落地。一直不明白在爷爷去世许多年后,奶奶口中批评着种种不是与眼中流露出的无限依恋竟是如此和谐,和谐地让人辛酸,让人猜不透。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后记: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 当 当响了六下。六点种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天的时闹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同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记时器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十一点了我想也该睡了掩上日记本,掩上门,让室外的黑色也浸染入这一室之中。

对于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可以说是个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在全书的最后,方鸿渐在经历了爱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我想,这不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情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

另外,我十分感谢钱钟书,因为,它是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虚情假意。书中多次出现了恭维的话,开始我觉得十分看不顺眼,认为在人与人相处的时候,一见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恭维的话,如果是我听了,绝对不和这个人交往。因为这反映出这个人对我没有一点诚信。但是,我在文中发现了这样一段,令我冷笑:顾尔谦看到了李梅亭的字,不断的夸赞李梅亭一首能写好几体字。没想到李梅亭笑着说:我字写得很糟,这些片子都是我指导我的学生写的。当我看到这时,想,看你顾尔谦怎么下台。令我没想到的是,人家顾尔谦脸色没变,说:唉,名实必出高徒啊!名实必出高徒啊!。我那时真的无语了,我着实佩服老顾的社交功夫之深,脸色一点没变。我忽然觉得自己幸亏没在那个时代,现在很少有那种令人呕吐的恭维话了。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文明,还知道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可以做一名思想家。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己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己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同,中国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在第3页中,男孩的母亲在和苏小姐谈话中,看到儿子在跟苏小姐捣乱,就利用破折号转移说话对象。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死讨厌!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最后,说一句题外话。在读《围城》的时候,我欣喜地发现了一个现象:在261页中,鸿渐见了她面,不大自然,手不停弄着书桌上他自德国带回的Supernorma牌四色铅笔。这时,我立刻想到了夏老师有一次讲过鲁迅在文章中就写到他爱用顺胜祥牌稿纸,这不是跟钱钟书很相似吗?我又立刻想到,夏老师在将语文阅读试验的时候,那里面有一篇文章叫《童年童韵》,其中的一段与鲁迅先生《社戏》了描写夜间麦田的景色十分相似,那时,夏老师就说,鲁迅就像文学的导师一样,我也有同感。

作为钱钟书最有名的小说,《围城》整体的不管是结构、文字,都无愧于它的称号。尤其是以那个老古钟作为文章的结束,更给人以充足的遐想空间,令人浮想联翩。杨绛女士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我非常同意她的观点,你们呢?希望你们都能读一读!

《围城》800字读书笔记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的主要代表作。其中最有名的一句话是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

船甲板上的对话,那么,你就是摇篮里睡着的小宝贝了。瞧,多可爱!等等表现了即使是知识分子,在人前人后不一的形象,可说是无奈,更可说是对人的不真诚。一张假文凭,一段对鲍小姐肉欲的描写想来既是对在外留学生不能好好学习知识而吃喝玩乐的讽刺,也是对中国现状的担忧。

方鸿渐与周家的关系是一个围城,已经进去了,想出出不来,在这个密封的围城里,方鸿渐喘不过气来,只能压抑着自己,跟着一群市侩谈笑风生。方鸿渐自己的家是保守迂腐的,这个家还停留在封建社会,方老先生看起来似乎在一些方面是明智的,是有父亲形象的,但事实上正是这些所谓的明智阻碍了整个社会的发展。方鸿渐生平最恨小城市的摩登姑娘,落伍的时髦,乡气的都市化,活像那第一套中国裁缝仿制的西装,把做样子的外国人旧衣服上两方补钉,也照式在衣袖和裤子上做了。这段真切描写了当时的中国严重存在的拿来主义,不分是非黑白,把西方国外的东西搬进家门。后面对张先生的描写更是说明在中国存在很多这样自以为是,不了解事情真是含义情况下夸夸其谈,爱眩但又没有本钱眩。

作者花了大量篇幅写方鸿渐跟苏文纨、唐晓芙之间的关系。方鸿渐想进入唐晓芙的围城却始终不得其门;苏文纨喜欢让所有的男人在她身边打转,还以为自己进入了方鸿渐的围城,其实进入却等于是在外面,而当她与曹元朗结婚并过上真正的市侩生活时,她却安之若素。唐晓芙似乎是围城中最好的人,因为对方鸿渐来说她是虚无缥缈的,可望不可及的,她是一个幻象,所以变得纯洁而可爱。这篇幅中对人物的描写也很是到位,诗人曹元朗写的是不文不类却自认为很了不起,翘着尾巴却连狐狸都不能像,可大家仍夸奖一通。大家的交往是如此的不真心,小人之交甜如蜜般。赵辛楣想追求苏文纨,也付出行动,从这个篇幅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相对来说更会生活的人,特别是在那个时代背景。这些文人骚客卖弄文学的嘴脸在这个篇幅中被描写得如此可笑,很具有讽刺意味。

方鸿渐终于还是听从了赵辛楣的话去三闾大学。沿途上,他们遇到了种种困难,最后通过关系到达了三闾大学,而关系这个在中国例行了多少年的东西,过去,现在将来都将例行下去。路上行人的势利眼,看人看外表,看着装,对有身份的人阿谀奉承而对老百姓则爱理不理。在这段中女主人公孙柔嘉出现了,人如其名般,刚开始孙小姐显得如此温柔,乖巧。李梅亭的小气,自私,像一个真正的生意人,带着药去边远地区以十倍的价钱卖,而骨子里有当时中国人的懦弱,无能。

到了学校后,教授不教授等级的划分也是如此的荒唐,而老师们对这个等级分法的看法也是那么令人觉得不可思议。拿着假文凭在社会上招摇,也不显得丢人现眼,而且还理直气壮得在那争着等级的高低。更让人觉得可恶的是愚钝的不只那些腐朽的老师,还有学生,学生也是一样的荒唐,看老师的教书的水平不是看实力,而是看文凭,看学位,而且认知能力也那么差,不能很好认清怎么样的老师才是好老师,而去欺负老师,没有了尊师重道的美德。在学术圈,所谓的文人们是如此的虚伪,不真诚。而在这里,方鸿渐成了那个唯一一个还有一些最基本的知识分子操守,或者说最基本的做人的操守。而高松年、李梅亭、汪处厚,这些人在那里在里边如鱼得水,他们会舍得走出这个围城吗?

再一个是在三闾大学发生的所谓的爱情的纠纷,这场纠纷也显得如此的可笑。方鸿渐并不想进入孙柔嘉的生活,但他被孙柔嘉看上了,而且通过某种方式得到了他。对方鸿渐来说这个婚姻是他的围城,在还没进去前,他不知所以,就这么进去了,在进去后,他浑浑噩噩得过日子,他也有想冲出来的冲动,但他是个被动的人,不敢行动,也不会行动。结尾一章,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后,正回家想消释柔嘉的怨气,柔嘉刚才正向姑妈讲鸿渐的不是,害怕已被鸿渐偷听到,方鸿渐其实并没听到,只得摆空城计:你心里明白,不用我说。结果柔嘉心虚之下,说本来不是说给你听的,谁教你偷听?这就无异承认了她在背后糟蹋方鸿渐,结果正准备向妻子低头的方鸿渐和一心想给丈夫找个好工作的孙柔嘉竟然越吵越厉害,终于走向不离而散,不欢而散。他家祖传的那顶破铜钟当当当当当当敲了六下,似在嘲笑,对人生的讽刺和嘲笑尽包含在这怅然悠悠的钟声里了。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

《围城》800字读书笔记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其影响最深的作品。它讲述了社会的腐败,还有人们对婚姻的无奈。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应该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写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了。抱着无奈的心情,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文凭交差。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终于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方鸿渐自视清高,出国留学网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正是他对自己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他渐渐感受到了自己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一座自卑的围城。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面对,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己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还是那句老话,社会是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我们又何必让自己的心态处于围城中呢?

《围城》800字读书笔记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这是我看钱钟书先生《围城》感受最深的一句话。

前段时间趁着无聊打发时间就把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粗略的拜读了一下。看的不是很认真,但是感受挺深的。这几天因为要准备读书交流会,所以又把这本书再次看了一次,两次真的会有不同的感受。特别是这次我感觉自己从书中得到的更多,可能不太能理解书中主人公的感受,不能做到感同身受,也大概可以知道一点。

第一次读这本书时,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句话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起初我还以为这只是被利欲占据心灵的表现,后来纵览全文之后,才知道,这句话是出自留洋学生,一个孤高清傲的女子,苏文纨口中说出:她是在感慨爱情与婚姻,同时也在领悟那个时代的人生意义

小说以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浮沉。在感情上,方鸿渐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在和他有过关系的几个女人面前都是如此;对于鲍小姐,他失败于无力抵抗,对于苏小姐,他失败于优柔寡断,对于唐小姐,他失败于无所行动,对于孙小姐,他失败于没有判断力。虽然说围城存在,但大多数感情的围城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但同时,他也是承认自己的失败的,当他拿到了克莱登大学的假学位,却不肯以假乱真,实际上就承认自己做了贼,做人还是强势一点好。

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有着围城,我们都是被困在城中的人,无形的城太多了。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说得如此那般真切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现如今的社会,竞争激烈,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同学朋友之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各种压力压得我们透不过气,我们出生开始就有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能做的不是随遇而安,我们需要反抗,需要去拼搏,与命运作斗争,只有这样,我们的这座围城才不至于是困扰我们,说不定可以变成我们的乌托邦呢!

的确,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都有围城,事业,爱情,家庭,学习,生活都与这座围城密切相关,看你自己如何取舍。人性本恶亦或是人性本善?这都交由我们自己去探究。

只有一点,我觉得我们是不能改变的,就是身处这样一个大世界,不管人心不管世道如何险恶,重要的是我们始终要保持一颗善良单纯的心。虽然很多事实证明,这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我坚信:只要我们自己想,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身处乱世,心亦不变。我们现在还没有踏入社会,还没有真正尝到社会的滋味。在学校里我们也不能迷失自己,与人交往我们不能见人就掏心掏肺,但是至少要真诚相待。我自认为在这方面做的还是不错的。不管是谁,我觉得只要我真心真义对你,时间久了你也会一样对我。做人这样,做事情又何尝不是一样的道理呢?做事情我们绝对不能心存侥幸,一定要踏踏实实老老实实去做好,去尽全力完成上面分配的任务。

书中的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出身小富家庭,留过洋,没什么理想,不善交际,一介书生,也很单纯,这个故事到最后给我们呈现的无疑是个悲剧,起初,以为方鸿渐和苏文纨会是一对,可惜现实很残酷,方鸿渐不喜欢苏文纨。这让我想起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好像外人看似很般配的一对往往走不到一起。最后方鸿渐和孙柔嘉成了一对,他们都是很单纯的,他们经常为很琐碎的小事争吵,这是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两人都不愿意认输,小气,斤斤计较,刚开始谈恋爱的时候,大家都向对方展示好的一面,浪漫,收起自己的脾气,一旦在一起,柴米油盐,朝夕相处,矛盾自然爆发了,围城心理,是人性吧,这也是这部小说能引起广泛共鸣的原因。现实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现在80后结婚有多少是能如自己所愿的,很多都有来自亲友双方父母的因素,最后都不得而终。其实我不够资格在这里说到感情,毕竟自己少不更事,但是自己身边这样的例子也是很多的。所以我也有一定发言权,他们很多都是被房子和金钱弄得不能走到最后。

看完围城,我总有一种很压抑的心情,总觉得回味悠长。以后有时间一定再读一遍,看看是否会有更多不一样的感受。是否可以给我其他启发。我也推荐大家可以去看看这本书,说不定可以让正困于心的你得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呢?

《围城》800字读书笔记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出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前些日子,终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读此书之前,想着这40年代的作品,应该是爷爷奶奶的事了,也就是抱着了解名著的心态去欣赏下。总觉得大师的作品吧,肯定是生硬晦涩,至少是我辈不易读懂的,要想读懂,也要摆上好几本字典在旁边,才能有读下去的勇气。可读完此书感觉完全不同,它通俗,从身边琐事娓娓道来,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

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鲜活和逼真。方鸿渐的虚伪,赵辛楣的坦白,褚慎明的爱面子,苏文纨的媚俗,唐晓芙的纯真,孙柔嘉的狡黠,跃然纸上,让人又爱又恨。

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伤害了苏唐两人,而又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琐碎与无聊。而在三闾大学教学期间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回到父母身边时,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

只手,逆来顺受地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地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此之外,书中大量精妙的比喻也运用得非常巧妙,为小说的幽默效果增色不少。例如:洞察人情世故的比喻,我发现拍马屁跟恋爱一样,不允许有第三者冷眼旁观。由此观之,盗亦有道,马屁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拍得来的,自有操作规程。剖析人生弱点的比喻,事实上,一个人的缺点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往树上爬,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标识。这个比喻毫不客气,一针见血,使人不禁汗颜,自惭形秽,把它作为夹着尾巴做人的注脚是最恰当不过的。描摹人物情态的比喻,船又过了锡兰和新加坡,不日到西贡,这是法国船一路走来第一个可夸傲的本土殖民地。船上的法国人像狗望见了家,气势顿长,举动和声音也高亢好些。本体是法国人将到的西贡,喻体是狗望见了家,那气势、举动和声音何其相似。描写人物复杂心情的比喻,那时苏小姐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名贵了,不肯随便施与。现在呢,宛如做了好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里,过一两年忽然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有些自怅自悔。把苏文纨表面自命清高,内心渴望爱情、渴望被人关注的心理描写得入木三分。这些比喻简直惟妙惟肖,其诙谐幽默的效果,真的让人忍俊不禁,这些幽默的笑料背后隐藏着多么深刻的讽刺意味!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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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字青铜葵花读书笔记【6篇】


读一本名著,感受当时文字的美妙和文化的博大精深,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800字青铜葵花读书笔记,欢迎阅读,希望对你能够提供帮助。更多资讯尽在读书笔记栏目!

800字青铜葵花读书笔记(一)

《青铜葵花》讲的是一个城市女孩葵花跟随爸爸来到了一个叫大麦地的村庄生活,孤单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不会说话的乡村男孩青铜。爸爸的意外死亡使葵花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贫穷善良的青铜家认领了她,葵花和青铜成为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一家人为了抚养葵花用尽了心力,而青铜更是在沉默中无微不至地呵护着葵花,几乎为她奉献了自己的一切:为了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的上学梦想;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青铜甚至在寒冷的冬天卖掉了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为了葵花晚上写作业,聪明的青铜捉来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花灯;为了让葵花看马戏,青铜顶着葵花默默地站立了一个晚上;为了避免葵花挨骂,青铜勇敢地代妹妹受过;为了葵花报幕时的美丽,青铜心灵手巧地做了一串闪亮的冰项链在充满了天灾人祸的岁月里,青铜一家老小相濡以沫、同心协力,艰辛却又是快乐生活着,从容坚韧地应对着洪水、蝗灾等一切苦难。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她的城市,失去妹妹的痛苦使青铜仰天大叫,他从心底高喊出了一个名字葵花!喊声震动了所有人的心灵。

他们是大麦地最贫穷的一家,却是最幸福的一家,虽然贫穷给他们带来了很多的困苦,但对于这些,他们总是一家人心连着心去面对,因为他们相信一切苦难都会过去,他们相信风雨后会看见彩虹。平静的水面练不出精悍的水手,安逸的生活造不出时代的伟人。

苦难几乎是永恒的,不论是在什么样的时代,苦难总是围绕着人们,困苦总是让人无奈,却又力不从心,也许我们需要的是面对困苦时,那种处变不惊的优雅态度,就像罗曼。罗兰说过的那样: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进痛苦。欢乐固然值得赞颂,痛苦又何尝不值得赞颂!这两位是姐妹,而且都是圣者。他们锻炼人类开展伟大的心魂。他们是力,是生,是神。凡是不能兼爱欢乐与痛苦的人,便是即不爱欢乐,亦不爱痛苦。饭能体会他们的,方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生时的甜蜜。

在五一假期的这几天,我读完了一本叫《青桐葵花》的纯美小说,这是一个男孩和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桐,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了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这份曹文轩的作品写苦难――大苦难,将苦难写到深刻指出;作品写美――大美,将美写到极致,作品写爱――至爱,将爱写得充满生机和情意。

通过看这本书我觉得青铜一家人是那么的纯朴、善良,充满爱心。如果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像青铜一家人那样关心别人,那么这个世界该会多么美好呀!人不能只顾自己,只注重物质生活,更重要的是人要有奉献爱心的精神,这比什么都重要。拥有了爱心,就算日子过得再苦再累,心里也是充实的、幸福的。

除了感受到了这些,我感受最深的是小说里的大苦难。苦难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它包括了自然的突然袭击、人类野蛮本性的发作、个人心灵世界的急风暴雨等。我们每个人都在目睹与耳闻这些苦难。就在回味的时候,我想到了几件令人心疼的事:当非洲难民在尘土飞场的荒原上一路倒毙一路迁徙的时候;当东南亚的海啸在人们猝不及防的情况下,以十分短暂的时间吞噬了那么多的生命,将一个好端端的世界弄得面目全非的时候;当阿尔卑斯山发生大雪崩将人的一片欢笑顿时掩埋于雪下的时候;当中国煤矿连连发生瓦斯爆炸,一团团生命之火消灭于数万年的黑暗之中的时候我们难道还会以为这个世界就只有欢乐与幸福吗?苦难几乎是永恒的。每一个世代,有每一个时代的苦难。苦难绝非是从今天才开始的。今天的孩子,用不着为之际的苦难大惊小怪,更不要以为只是从你们这里开始才有苦难与痛苦的。人类的历史,就是一部苦难的历史,而且这个历史还将继续延伸下去。我们需要的是面对苦难时的那种处变部惊的优雅风度。

800字青铜葵花读书笔记(二)

当我怀着复杂的心情读完了《青铜葵花》,一份份真情让我回味无穷。父女情、母子情、兄妹情、祖孙情从头至尾,每一章、每一节、每一句甚至每一个字都激起了我心底的情潮。

《青铜葵花》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天赐机缘,使农村男孩青铜与城市女孩葵花成了同一屋檐下的兄弟姐妹,他们一起成长、生活。当宿命再次将葵花召唤回城市时,一瞬间爆发的情感竟使哑巴青铜开口大叫道:葵---花!

我最喜欢《青铜葵花》中的第四章《芦花鞋》了。在这本书中,苦难几乎是永恒的。因为家境清苦,一家人冬闲才会编织芦花鞋。青铜天天背着好多芦花鞋去买,不嫌累,不怕冷,背后又有一股多么不可动摇的精神在支持他!在还剩下十一双芦花鞋时,下了一尺厚的雪,北风呼啸,很多人可能都躺在被窝里呼呼大睡,但青铜却准时起床了,他要去卖鞋。无论谁劝阻,青铜还是坚持要去卖鞋,我好像听到了青铜的声音:我要挣钱!我们要过好日子!是不可动摇、坚不可摧的声音!当芦花鞋卖完时,一个人失望而归,青铜的目光落在了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上,一个瞬间的反应,他决定把这双鞋卖给那个人。冰天雪地,我们围着大围巾、穿着大棉袄还呼呼喘气嫌冷,青铜却迎着寒风,光着脚丫,走在大雪纷飞的天气中,会感到怎样的寒冷与刺痛!我仿佛看到了青铜的解释:奶奶费力的捡起柴火;爸爸妈妈辛勤的耕种;葵花干着琐碎的家务事我仿佛听到了青铜的责问:大家如此辛苦,我这点付出又算的了什么?终于,青铜带着风雪吹红、洗净的脚丫回家时,大家都被青铜所感动了,青铜笑了笑,只说了一句:这没什么。一句四个字的话盖过了心中的苦、累!我也为懂事的青铜哭了

我们在条件优越的城市里生活,过着青铜、葵花眼中天上人间的生活,但我们比青铜、葵花差远了。他们在田里劳动时,我们在家里看电视;他们在吃桌子上的粗茶淡饭时,我们在为山珍海味发牢骚;当他们给爸爸妈妈捶腿捏腰时,我们在数落爸爸妈妈的种种不是我们就这样被宠着、溺爱着,从来没有感到苦,更谈不上青铜葵花受的什么蝗灾、旋风。但细细品味,我们这样的生活有什么意义?挫折痛苦只是生命中的一部分。再好的宝石也需要雕琢;再好的树苗也需要剪枝。只有在痛苦中挣脱出来,才是真正的强者,才会感受到真正的苦中之美!

800字青铜葵花读书笔记(三)

我十分喜欢读《青铜葵花》这本书,因为作者生动形象的描写出了男主人公与女主人公在面对苦难时,相互帮助,并结下了深厚友情的故事。

书中的男主人公叫青铜,女主人公叫葵花,男孩青铜是一个哑巴。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的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好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一起玩耍。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了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此书分成九章进行描写。其中,我最喜爱金茅草这一章。是因为这一章主要描写了葵花注意到青铜虽然不能讲话,但是他非常渴望上学,于是便省下妈妈给他的零用钱,为青铜买来纸和笔,并开始认真地教青铜认字、写字,风雨无阻,从不间断,在不知不觉中,青铜很快学会了许多字,他们之间的友谊也随之变得更加深厚了,尽情享受在苦难中的快乐。

读到这里,我突然想起前段时间发生的一件事,顿时心中感到一阵愧疚。那是一次我到刘子奇家写作业,写着写着,突然,听到耳边一阵急促的声音,王璐冕,王璐冕,这道题怎么做?我抬起头,只见刘子奇一手拿着一本书,一手指着一道题目问到。我看了一眼题目,昂起头,这么简单的题目,你也不会做?他看了看题目说我真不会做!我这才拿起笔,在本子上画道,这个、这个、这个是主要的,再加一些词语, 不就是了吗?我很不耐烦地说道。

现在回想着这件事,再将自己与书中那个纯洁、善良的葵花相比,我和她正是有着天然之别呀!我不仅不主动帮助别人,而且在别人向我寻求帮助时,我显得是那么的不耐烦和不友好,我想当时自己一定非常的丑,因为在老师、同学和家长心目中的美,并不是指外貌,而是指心灵美,只有乐于助人、团结友爱的人,才能不断充实自己的心灵,想到这里,我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下次我一定要想葵花一样去帮助别人,让自己做一个真正、美的人吧!

800字青铜葵花读书笔记(四)

在最近的这一段时间里,我和我的妈妈一起读了一本书,名叫《青铜葵花》。这虽然是一篇普普通通的曹文轩的小说,但在我的眼里,它是一本书,它教育了我。

这是一个男孩与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找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这本书里有很多的地方写到了男孩与女孩生活所遭受到的苦难,就像这一处:

在狂风的袭击中,男孩和女孩家的屋顶被掀掉了,大雨冲进家门,家里的被子、书包、衣服等全都被掀掉了,随时可能有生命的危险。而在这暴风雨结束后,葵花还惦记着家里的书包,便要冒着风雨回家去拿。读到这里,我真的很感动,因为我们现在的儿童,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人人家里都住高楼大厦,有着空调和暖气,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冬暖夏凉。在这样的环境里学习,应该说是一种享受,可是,我们却一点也不珍惜,常常盼望着不学习有多好啊的无知愿望,从而不认真的学习,作业马虎。我一定要学习葵花,因为她是一个学习刻苦的女孩子。

当我读到奶奶生病了,葵花宁可退学,也要让奶奶去治病的时候,我便会很自责。我有一位好奶奶,她很爱我,疼我,关心我,但我却我每次到奶奶家,奶奶都会做好吃的给我吃,我却要奶奶帮我买这买那,从来不想一下,这些东西有没有用。所以,以后,我一定要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从奶奶的角度去出发,考虑奶奶的苦衷,做奶奶喜欢的小孙女。

还有一段情节是这样的:大雨后,青铜和葵花意外的捕捉到了一条很大的鲤鱼,对于很久没有吃到肉的他们来说,这是一次意外的惊喜。。。。。。读到这里,我不禁想起我自己来,比起他们,我是算幸运的了。因为我生活在现代化的社会里,生活条件应该算是很不错的了,我的每一顿饭都必须有肉,不然我就会不吃。我不禁有一点脸红。我明白,我应经很幸福了,所以我更应该好好学习,长大为祖国做贡献。

读了《青铜葵花》这本书后,我决定,做一个学习优秀、尊敬长辈的好孩子!

800字青铜葵花读书笔记(五)

今天,我有幸拜读了《青铜葵花》一书,这本书是曹文轩撰写的一部充满着生死离别的长篇悲情小说,感人肺腑,催人泪下。

《青铜葵花》这部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名叫葵花的小姑娘,一次和爸爸在干校湖上荡舟的时候,爸爸不小心掉到水里淹死了。从此,葵花就寄居在了一个名叫青铜的孩子家。青铜一家人和葵花在一起情同手足,生活得融融洽洽!可是,这美好的时光没过多久,青铜的奶奶因病去世了!紧接着又受命运的捉弄,城里人又一定要把葵花带走,这让青铜一家雪上加霜,充满着伤心和离别。葵花走了之后,青铜神思恍惚、茶饭不思,经常梦到葵花。读着读着,我禁不住潸然泪下。

合上这本书,我意味深长,感慨万千。是啊,一家人在一起团团圆圆地生活该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啊!可是,命运有时真会捉弄人,不公平的事情总会接二连三地降落在一个人身上,甚至会让一个原本充满欢歌笑语的家庭变得支离破碎。

细细品味《青铜葵花》这本书的故事情节,不由得想起了我的一段亲身经历:那一年,我的外婆得了肺癌,爸爸妈妈寝室难安。为了方便照顾外婆,他们索性就住在了医院里,每天鞍前马后端茶送水,无怨无悔地履行作为子女应该履行的责任。而在这些日子里,我却被孤零零地关在家里,写完作业就看无聊的电视,看完电视就睡觉。天天如此,原先那充满趣味的家庭生活倾刻间变得枯燥无味。我被关在家里的每一刻都在想着能爸爸妈妈在一起吃上一顿饭、谈谈心、聊聊天,度过一段快乐而又幸福的时光。可是,厄运还是降临了我们家,时隔不久,外婆还是撒手人间,永远离我们而去了。爸爸妈妈伤心之情难以言表,尤其是妈妈真是悲痛欲绝,这让九岁的我第一次亲眼目睹了人世间的生死离别。

800字青铜葵花读书笔记(六)

《青铜葵花》,一本由纯真的童年、无尽的痛苦写成的书,这是以青铜、葵花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男孩和一个真真正正的城市女孩一起成长的历程。

成长,有欢乐、有悲伤,作品里写出了一种苦难,一个农村男孩的苦难;写出了大美,一个城市女孩的美丽;写挚爱,青铜葵花,一对兄妹相称、亲密无间的朋友。

苦难:青铜是一个农村男孩,而且他是一个哑巴。在葵花出现之前,他一直觉得世上只有自己最孤独,心里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自卑感。孤独,是一种痛苦,孤身一人,犹如一颗明星在漫漫长夜里不闻不问,一切都寂静的可怕,而在星空中,群星闪耀着光芒,一起在无忧无虑的生活中度过一个个美好的时光。声音哑了,十分痛苦,但这并不可怕,自己的毅力和信念不能丧失,只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什么困难都可以克服。

大美:葵花是一个城市女孩,在遇见青铜之后,变得越来越活泼,从前默默无言的她,现在已经变得十分乐观开朗,葵花爸爸是一个画家,很少离开自己宝贵的画室,因此葵花十分孤独,在后来,葵花也明白了爸爸的苦心,这也许就是大美。人外美之小美,人内美之大美,美之至极,是爱。大美,是能将心比心,谅解别人,宽容他人,人们在生活中,才能平平安安、受益终身。

挚爱:青铜葵花一起生活了几年,一起长大,一起玩耍,是一对亲密无间的朋友,虽然青铜在无声的世界里玩耍,就这样,都一起长大了在葵花十二岁那年,葵花被召回了他的城市,青铜一直在芦荡边遥望尽头,遥望着葵花所在的城市爱,是一种充满生机与情感的品质。这一对兄妹不亦乐乎,在割舍的时候,中间有一条分不开的绳子,这就是情谊,就是挚爱。在芦荡中,爱洒满了一切,那溪流就是流淌着的挚爱。

痛苦,让我们学会了坚强,青铜就是因为坚强,青铜就是因为坚强,才克服了自己哑巴的困难,最后才克服了自己,奇迹般地已经在不知不觉中降临了,现在的青铜竟然能自己说话了。

城南旧事800字读书笔记6篇


《城南旧事》是林海音主要代表作之一,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城南旧事800字读书笔记,欢迎阅读,希望对你能够提供帮助。

城南旧事800字读书笔记一

初读《城南旧事》,好像陷入一个复古的相册,在一片泛黄之中去找寻那一份关于童年的记忆。

童年是短暂,因短暂而美好。对许多人来说,童年是一本读不完的书,充满童真、快乐,对未知的好奇与神秘感,所有一切的一切,都美好而易逝,易逝而美好。写童年的作家很多,但林海音描述童年的手法却与其他作家不同,一反惯常使用的体验性随笔文体,通过一位小姑娘之眼,来窥探发生在身边的成人世界书中的林海音用细腻的笔触去刻画一个个人物,那一段段旧事仿佛就在眼前,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纷纷出场:无文化却任劳任怨生了一大堆孩子的母亲;充满威严具进步思想却早逝的父亲;用奶水和帮工做一年四个月换取一个月四块钱,两副银首饰、四季衣裳,一床新铺盖的宋妈;感情受挫导致成了疯子最后丧身于车祸的秀贞母女;充满女性柔媚风情而又善解人意的风尘女兰姨娘;因生活所迫走上偷盗之路的收买破旧货的小子有反复出现的主角人物,也有蜻蜓点水,几笔带过,却入木三分,让人过目难忘的配角。作者铺陈了一幅生活画卷,让人不单读到老北京的一些旧日风土人情,也读到作为移民者的英子一家从故乡闽南带来的文化痕迹。

通过小孩的眼光看大人世界,通道似乎窄了,却也增加了小说的纯度和想象空间。在英子眼里,无论哪一个人物,都是善良的,纵是当了贼的卖小杂货男青年,宋妈懒做好吃嗜赌没责任心的丈夫黄板儿牙,也不例外。这正切合了一个孩子对人世的最初认知:人之初,性本善。故结构简单,却耐人寻味。

提及童年,眼前便不觉浮现屋后的池塘,母亲的巴掌以及父亲每次回家背的包。这些东西好像全部定格在生命之中,怎么挥都挥不去。真有一种玉户帘中卷不去,捣衣砧上拂还来的感觉。

童年如梦,梦出外婆的桥;童年如桥,接着未来的路。一直以来,都觉得这是对童年的最佳注解。是啊!童年如梦,梦里的一切都是新奇的,所以孩时的我们不会觉得累。像林海音一样,用孩子的眼光去自看世界,那这个世界以及这生命,便是一场梦,一场不会累的梦,一场纯净如水的梦。

城南旧事800字读书笔记二

《城南旧事》是我读过的一本最让人难忘的好书。它就像一支路标,开启了我心灵的道路。它就像太阳的光辉,让我迷茫的心找到了方向。一个旧字,就让我感受到它深刻的含义:老屋的瓦片;大河边垂首的杨柳;树下的枯叶;店门上的老门牌;围墙边摆放的破酒坛

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回忆童年,有许多梦一样的故事。读着《城南旧事》,仿佛身临其境:东阳下的骆驼队,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蹲在草丛里的厚嘴唇小偷,漂亮爱笑的兰姨娘,井边的小伙伴妞儿,爸爸的好友德先叔,和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父亲。不管人、物,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在童年匆匆的脚步声中离去了,消失了。童年的故事,就此破碎,所以,童年的每时每刻都是重要的,快乐的,美好的。

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英子的童年却十分精彩、戏剧化。她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上。她的童年故事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

书中,英子遇到了很多的人,其中我印象极深的是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刚开始,我还为英子捏了一把汗;真担心英子会不会被秀贞伤害;后来我知道妞儿就是小桂子时,不禁泪如雨下--母女俩终于重逢了!秀贞准备带着妞儿去找思康叔,英子就把钻石表盒金手镯送给秀贞读到这里,我大为感动:小小年纪的英子就懂得关爱、友谊。怪不得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原来是英子有一颗纯洁的心灵,所以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才是无忧无虑的快乐。

当我合上书的最后一页,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读完此书,我深深体会到了英子童年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每一种感觉我都不会忘记。现在,我已经六年级了,即将告别我快乐无忧的童年。《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所以请大家好好珍惜属于我们的童年。

城南旧事800字读书笔记三

一提起《城南旧事》我的脑海里首先浮现的便是那首清越悠扬、古朴深婉人的骊歌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以及落花下,一个留着齐耳短发的女孩,在夕阳的余辉里静默着的画面。一边读着《城南旧事》,一边回想着电影里的镜头,仿佛身临其境:冬阳下的骆驼队,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蹲在草丛里为供弟弟上学而偷窃的厚嘴唇小偷,漂亮爱笑的兰姨娘,从小在凄风苦雨中饱受养父-待虐的伙伴妞儿,爸爸的好友德先叔,朝夕相伴的奶娘宋妈和沉疴染身的慈父涉世未深的小英子的思绪,久久萦绕在时光与命运的变迁之中。但是这些人都在童年匆匆的脚步声中离去了。

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小小年纪,为何却早已体验了知交半零落的愁苦?夹竹桃零落满地,英子在懵懂与静默之中送别了自己的童年读《城南旧事》的时候,没有太多的杂念,因为没有太多跌宕起伏的情节,所以心绪是淡然而平和的。感动着我的,只是这文字之间荡漾的一种淡泊与纯净。海音先生以儿童清澈的眼眸,用清新淡雅的文字,诉说她对城南旧事的情意缱绻。半个世纪的别离,城南的落花依旧,然而零落的,只是人们记忆的碎片。

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京华古都的城垛颓垣、残阳驼铃、闹市僻巷从容淡定之间,多少悲欢离合,掠过生命的轨迹。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愁苦又有何用?一壶浊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童年去了,留下无穷思恋与怀想蓦然回首,满地零落的花瓣儿,诉说着盛夏的情怀骊歌的乐音仍在耳畔萦回着,一缕哀愁淡淡,一抹相思沉沉情思之中,少了一丝懵懂,多了一点缅怀。正如她衣襟上的那朵沉默的夹竹桃。

城南旧事800字读书笔记四

冰心奶奶曾说过一句话:童年,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回忆童年,有许多梦一样的故事。

整部作品由五个篇章组成: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及爸爸的花儿落了,全文由一个人引起英子,以她孩子般纯洁的眼睛来看在北平生活的点滴,记录着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成长经历。

一个旧字,就让我感受到它深刻的含义!读着《城南旧事》,仿佛身临其境:英子、骆驼队的领队和惠安馆的秀贞、还有那爸爸、妈妈、宋妈、和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及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在童年匆匆的脚步声中离去了,消失了。童年的故事,就此破碎所以,童年的每时每刻都是快乐的,美好的。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英子的童年却十分精彩、戏剧化。她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上。她的童年故事真实、纯朴,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们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读完此书,我深深体会到了英子童年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每一种感觉我都不会忘记。如今,我已经告别我快乐无忧的童年。《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城南旧事800字读书笔记五

《城南旧事》里有好多奇妙又有趣的故事,但最吸引我的还是《惠安馆》这篇文章。这个故事讲述了小英子(林海音的乳名)偶然结识了被人称作疯子的秀贞姑娘。小英子那时太小了,不知道秀贞坎坷的生涯。秀贞要英子帮忙找她被抛弃的孩子-----小桂子,她就是因为小桂子才疯掉的。好心的英子觉得秀贞一点儿也不像疯子,可英子家人叫英子不要接近疯子。英子虽小,但她找出了小桂子----就是英子的好友妞儿!英子发着高烧,还把秀贞和妞儿送去了火车站,一下子昏倒了。当她醒来后,什么都变了看完这个故事,我心里不是个滋味。为什么大人不理解小孩子呢?为什么大人把可怜的秀贞叫作疯子呢?为什么妞儿见到亲生父母也不能相认呢?这一切是为什么呢?小英子如此好心地帮助着秀贞母女俩,可为什么都变了;家搬到了新帘子胡同,送给秀贞的小饰物又回到妈妈手上,因为淋了雨就被父母说是秀贞害的,和妞儿精心饲养的小油鸡被妈妈煮来吃了,见英子不想吃还说是秀贞吓的唉,没有帮上妞儿母女的忙,一定也是善良的小英子心中的唯一遗憾吧!

《城南旧事》里不是只有这些伤心事儿,它还有许多你可能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小玩意儿。记住!此书,漂泊在外的游子勿看!免的被那机灵可爱的小人儿揉碎了心啊!

城南旧事800字读书笔记六

我看完了林海音著作的《城南旧事》,《城南旧事》里人物有:英子(林海音的小名)、骆驼队的领队、惠安馆的疯子秀贞、爸爸、妈妈、宋妈、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

这些人都陪过书中的小主人公英子在一起,在看第一章的时候,作者介绍了骆驼,它们的神态、细嚼慢咽的动作,个个都描写得活灵活现,让人似乎身临其境;第二章讲了好几个人,宋妈、妞儿和疯子秀贞,在惠安馆里,开始作者还以为秀贞是和她玩过家家,后来英子把她那块很漂亮的表送给了秀贞;英子记得,秀贞跟她说过,小桂子(就是秀贞的孩子)脖子后头正中间有一块青色的胎记,而妞儿的脖子后边正中间也有一块胎记,于是,英子带着妞儿去找秀贞,秀贞立马带着妞儿赶火车去了;因为那天下着倾盆大雨,英子发高烧,昏迷了十天。

第三章的题目很有趣,是:我们看海去。这是一个小偷儿跟英子说的,虽然我不喜欢偷东西的小偷,但是不知为什么,似乎是林海音的语言打动了我,我觉得这个小偷很好玩,很可怜,看到他被人家抓到的时候,好像一只老鹰在欺负一只小鸡,而且还要听着周围人的骂声。第四章题目就很明显了,题目是:兰姨娘。这章里讲的是德先叔和兰姨娘,德先叔是一个大学生,因为那时候要枪毙大学生,于是躲到了英子家里来;后来兰姨娘也来了,雇她的人家不要她了;后来,兰姨娘和德先叔一起走了。

第五章的题目也很新颖,是:驴打滚儿。刚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还以为林海音要写驴怎样打滚儿的。结果不是;内容主要是,宋妈的小栓子死了,小丫头子不见了,宋妈很伤心,宋妈和英子在找小丫头子歇息的时候,看见有人买一种叫:驴打滚儿的吃的,那是把黄米面煮熟了,里面包黑糖,再在绿豆粉里滚一滚,很香;找不到小丫头子了,宋妈就骑着驴走了。

最后一章,题目让觉得有些伤感:爸爸的花儿落了。没错,英子的爸爸去世了,爸爸的石榴掉了,花儿也落了。

《城南旧事》一本很好的书,悲悲喜喜,快快乐乐,都在这本书里展现了,从喜到悲,这本书让我们体验到了生活中的悲欢离合,是一本你看完了放不下、还要看一遍的书。

钱钟书围城读书笔记


没有读这本书时,被一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所吸引,这一句看似平淡的话,却能勾起人想看看究竟的欲望。到底是因为什么才让人想逃出来,而又因为什么城外的人想进去。我以为作者只是想表达被利或者欲所占据的心灵,后来慢慢细读才知道,这句话是竟然出自留洋学生,一个孤高清傲的富家小姐苏文纨口中。她是在感慨她的爱情与婚姻,并说出那个时代她所理解的人生意义。

其实我们生活中处处是围城,每个人都被困在自己的围城中,想出去自己的城出不去,想进去别人的城进不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容易,也都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我们往往只看见别人的喜,却忽略了被喜悦隐藏在背后的哀与忧。无形的城比比皆是,只是钱钟书先生把当时的那座城形象化了,让大家了解书中城中人的喜怒哀乐,让我们了解每个人心中其实都有一座城。这座城是坚不可摧的,也是高不可攀的,想进去除非有同样的经历同样的背景,但城门后面还有各种门,进去一扇还有很多隔间。

钱钟书先生在书中说,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这句话让我思考了好久,到底是先吃好的还是最后吃?我觉得先后并不重要,最后都能吃到,只是每个人的性格不同,才会分出先后,也有人会一颗好葡萄一颗不好的吃,去对比,去品味,才能吃出更多味道。

看这本书里的小故事时,很多都能从中找到自己的影子,正是我们日常工作中经常会犯并且容易疏忽的毛病。比如工作中经常敷衍了事、不精益求精;在工程中推诿塞责、划地自封;懒散、消极、抱怨,以种种借口来遮掩自己的失误。看着这些小故事的同时也就是一个人反思的过程,如果我们能在故事中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以后的工作中时时记起,那么这套书就是成功的。

付出多少就会得到多少,这是众所周知的因果法则。也许你的投入无法立刻得到相应的回报,不要气馁,应该一如既往的工作,主动多付出一些,回报将会以出人意料的方式出现。

也许世界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是至少让我心中永远存在着美好。

故事戛然而止了,让我意犹未尽。很多时候,我们总以为别人的生活丰富多彩,总想闯进别人的生活之中。但事实上这些都是错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围城,每个人有自己的精彩与幸运,每个人同时也有自己的不容易。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000字6篇


导语:《乡土中国》就是一本既忠于中国过去又忠于中国将来的书。下面是小编为你们整理的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000字6篇,希望你们能够喜欢。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值得并且需要读第二遍甚至第三遍的。我习惯读一本书的时候先了解作者作这本书的年代和时代背景,我认为,无论什么样的作者,在写书的时候,其背景对其影响一定是很重要的,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根据自己在抗日战争期间的研究成果发表在当时的期刊报纸上的小文章所综合的,时代背景是处于极度艰难的抗战时期。而也恰巧是研究之艰难,信息流通之不便,也使得费孝通先生的研究结果具有很鲜明的个人特点和创新的视角。费孝通先生研究的对象是中国社会,他所著《乡土中国》,估计中国已经没有什么时候能够比起那个时代更乡土的了。

《乡土中国》一书还是比较全面的讲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方方面面的。费孝通先生言之“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一总结,加之后面的各项阐述,很具有总结性。不仅在那个年代,即便是现在,所谓的现代化已经得到一定发展了,我认为,中国社会乡土性的烙印还是很深的,现在的内陆地带,现在的农村,还是有很多保持着一贯的乡土性。而中国人的很多性格也是乡土性而造成的。

人制与法制,究竟哪种更适合?社会主要依靠道德还是依靠法律?想必很多人觉得该依靠法制,但是对于主要依靠道德还是依靠法律这一点上肯定会有很多争辩。费孝通先生指出,中国的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社会。比之于西洋几乎可以用诉讼解决所有问题,中国社会是很少想到用打官司的方式解决问题的。西洋遇事,可能很快想到诉讼,而中国人却往往只会在其他所有办法解决不了的情况下才会去打官司。因为,在西洋人看来,打官司是一种很好的解决方式,而为被告为原告也都很可以理解,成为被告的不一定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中国就不一样了,即便是在现在,打官司的被告基本首先就会给人以坏形象的印象,很多时候都会受到很多谴责的,而原告也不一定好运,人们也可能会说“破大点事就打官司,难道没有别的解决方式了吗?”。

中国司法制度的推行不力,不仅仅是因为腐败和权钱当政的原因,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与已经保持了几千年的乡土“礼治秩序”的冲突的。譬如说,妻子与外人通奸被丈夫发现,丈夫动手打了奸夫,最后法律判过来,无法给奸夫和妻子以任何处罚,却可以拘留甚至刑罚于丈夫,但是以所有人的道德和“礼治秩序”的处理方式,丈夫打人是无可厚非的,妻子和奸夫会受到惩罚和谴责,丈夫却没事,两种方式结果截然相反。作为旁观者,你是如何看的呢?群众的看法和抉择就会直接决定最后选择的社会秩序的方式,所以法制的推行阻力重重,社会原因是占很大比重的。

文字的下乡可能对于我们现在几乎扫除了所有文盲的社会已经很难体会,但是放诸于解放前的几乎纯农村的社会确实有很多耐人回味的地方。城里人说乡下人土,不识字,说乡下人笨,费孝通先生认为乡下人不识字不是因为学不会,而是因为他们当时的社会生活不需要用到太多文字,不识字也无妨,所以自然不回去学太多,而不是因为笨而不识字的。这一点我相信是肯定无可辩驳的,当初全国恢复高考的时候,农村孩子在读书方面就从来没有落后过城里孩子。而现在,城乡教育基础差别如此之大的时候,农村孩子依然可以学得很好,说乡下人笨的说法是无法站住脚的。

我想,这本书看完之后,我应该要反思一下读书方式了,不去对于每一本书都求之一定程度的甚解,现在这个阶段就应该广泛涉猎,“好读书不求甚解”,待到需要认真的做研究时,再去甚解便可。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2

中国正在崛起,从传统走向现代。众所周知,这是一个艰难而漫长的探索历程。如同树木要长的高大就必须有坚实而健康的根系一样,中国的现代化历程也得立足于自己的传统,或对其批判改造或对其继承发扬。我们要忠于中国的现代化,就要忠于中国的过去。忠于过去我们才知道我们是什么,我们应该走向何方,应该如何走。

首先,它面对的是中国的农业社会,通过社区调查追究中国农业社会的特点。在一个靠农业起家的国家,农村占据绝大部分的领土,直到现在这依旧是中国的一个现实。回到以前,按费孝通老前辈的意思说,中国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生于泥土、长于家族、教于礼教的社会。虽然那里有现代人看来尚未开化的“愚”和“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私”,然而这的确是一个无为政治下的太平这会。其次,它对中国的发展趋势以及如何发展做了一些暗示,如随着社会的发展,地缘会冲破血缘、传统教化会名实分离、人们的欲望会向需求发展等。

一、乡土本色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北方人的相对剽悍、豪放,南方人的相对柔弱、婉约,这与北方平原的旷荡和南方山水的缠绵是分布开的。土地养活着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国的乡土社会也和土地结下了难以割舍的情节。土地之于乡土社会就如同水之于鱼,离开了它就不能生存,土地与人的完美结合也培育出了五千余年古国古的农业文明,如此互利双赢的买卖,又有谁舍得丢弃了呢。在在物质生产能力极不发达,靠天吃饭的年代,拥有土地的心情,我不知该如何去描述,我想那就和今天处于小康社会的心情差不多吧。于是,与其说乡土社会的人不舍得土地,不如说土地束缚住了乡土社会的人。于此同时,乡土社会有了另外一个特征,那就是土地的固定性征服了人口的流动性,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造成了一个环境内人们彼此熟悉的社会。我想正是这种惯于熟悉的环境而形成的惰性让乡土社会与现代充满着陌生人的社会格格不入,阻碍了中过的现代化。

二、文字下乡

在两篇论文字下乡中,费老分别从时间和空间上阐述了文字下乡在乡土社会中的不必要性,而这不必要性正是建要立在一个对外相对封闭而内部非常熟悉的乡土社会。

文字与语言比较,依费老当时所言,文字适于间接传播并且有产生歧义的毛病,而语言则适于间接传播。我们就当代来看,语言在现代可以通过语音设备进行长距离的传播部分取代文字长途传播的功能。乡土社会在空间上因土地的限制而不会太大,并没有使用文字传播的必要,又因为彼此之间以及彼此对环境尤其是生产方式和生产方式的熟悉,语言传播减少了相当部分的歧义;再从时间上来看,我认为语言更有适应环境小范围变化的可变性,因此用语言比用文字在同代和代际之间传播更具时效性。在乡土社会语言是优于文字的。

关于乡土社会中人“愚”的问题,肥老的解释是,乡下人并不愚,愚是学习能力问题,而乡下人不识字只是知识积累问题,乡里人也有城里人不知道的知识。由此我的感想是:在社会发展,乡土的封闭性被打破的必然趋势下,文字下乡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并不是一个急于求成的是,而是当局如何抓住时机,提高文字下乡效率的问题。

三、差序格局

“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在我看来并不是指社会的冷漠,而是指乡土社会中合作的状况,在左邻右舍关门不见开门见,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小天地里,怎么可能“老死不相往来”呢?乡土社会确实是一个“私”当头的社会,人们都以“我”中心,考虑与人交往营建生活圈子,赚取社会资本。这一切的根源我认为在于封建自然经济的封闭性,自然是因为自给自足,虽然交换在小范围内存在,但人们的生活大多依赖于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实体,合作则多在自家土地上自家人之间产生。要强调的是,在物质生产力水平很低的年代,一心忙于自家的生产而无暇顾及他人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费老把差序格局和传统格局对比,突出了西方社会的合作分工细致、权利义务分明与中国乡土社会“老死不相往来”的鲜明对比。

四、乡土社会价值体系

麻雀虽小,肝胆具全。乡土社会虽然范围小,但它毕竟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社会有着它独特的价值体系。就私人而言,有维系私人的道德,就社会而言,有礼治秩序、男女有别、无讼等观念。

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费老在《乡土中国》中将其归纳为孝与伦常。具体的说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克己复礼”,“恭、宽、信、敏、惠,仁、义、礼、智、贤”等一系列儒家思想。中国素来有礼仪之邦的头衔,并且这不是自封的,相必着与占中国绝大部分领土的乡土社会在私人道德上的教化有很大关系。人们总是力求在对自己的克制上化解矛盾和纠纷,并用自己的真诚去打动和感化人以此来实现“和”的目的。令人欣慰的是这确实创造了一个稳定和谐的乡土社会,但它也有不足。在《从传统到先代》一书中,金耀基先生曾说,中国人对礼的过分注重即对人事的注重,使中国人对自然的探索仅限于美的欣赏,而阻碍了中国自然科学的发展。这是科学方面,中国人也曾为礼付出过生命的代价。用一部电视剧来说,《中国兄弟连》中就有这样悲惨的一幕,全唐庄的人对“皇军”以礼相待,因为他们从祖先那里学来的永远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然而,结果却是全庄人藏生火海。私人道德对人际关系一定时候是有用的,但不是时时有用,尤其是涉及民族利益之时,这是历史留下的教训。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3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这里将分开阐关于“土”的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形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形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么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可是,真的是傻吗,只不过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4

费孝通(1910—2005)的《乡土中国》写作于上个世纪40年代,是他1946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村社会学”的讲义,次年出版。起初会长介绍这本书时,说是“一本通俗易懂的小册子”,“通俗易懂”和“短”这两个特点正是我喜欢读的,然而在之后读的过程当中,我发现并非我所想象的简单易读。在那些看起来通俗易懂的文字里面,其实蕴含着很深的社会学理论。读完这本书最大的感受,就是通过费老的分析,对中国社会在文化、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利结构、社会变迁等方面的特点,以及中国人骨子里的天性似乎找到了根源。下面我从印象比较深的几点浅谈对本书的理解。

熟人社会

费老在开篇就指出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村社会的人以农为生,世代聚村而居,人口的不流动形成了熟人社会,人们之间的交往依赖于熟悉和信任,行为依据也是从小习得的礼俗。乡土社会实际上就是熟人社会、礼俗社会。费老还用“捆柴”和“水波纹”这两个特别形象的比喻,分析了中西方社会格局上的差异,让人豁然开朗。还有本书最后《血缘和地缘》一章,分析了在乡土社会中,由于社会的稳定性和家族社群的生存模式,血缘和地缘是合一的,随着人口的流动和商业的发展,使得社会性质逐渐从血缘向地缘发展,但是,我想社会即使发展到今天,仍然不能完全抛弃血缘的影响。通过读这些,我对于中国社会为何如此注重人情、交清和人际关系有了更深的了解。

道德观念

书中谈到,中国人有“私”的毛病,的确,在很多外国人的眼里,我们中国人只有私德没有公德。但通过费老文中差序格局的分析,特别是他说“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使我对中国人“私”的问题有了更客观的理解。我们自古强调的是孝悌忠信仁的道德主张,靠着传统和社会公认的习俗、观念作为行为规范,因此在那个时代,造成了中国社会天理人情、三纲五常比法律更有效的局面,这也成为民主法治进步道路上的一大障碍。在《礼治秩序》《无讼》两章中,费老更深入的谈论了这些。

家族制度

费老在书中提出,“家”在人类学上的概念是:由亲子构成的生育社群。而中国家庭混杂了太多生育功能之外的东西,政治的、经济的、宗教的等等,由此产生了一些弊端,比如文中所说的:夫妻关系并不是家庭的主轴,从而造成了两性情感交流上的隔阂和淡漠。虽然没有经历过那种大家庭制度,但恰巧最近我读了同时代作家林海音(1918—2001)的自传体小说《婚姻的故事》,写的是中国30年代、那个新旧交替的时代里各式各样的婚姻故事。通过两书结合,我对旧社会的家庭和婚姻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如今,中国社会的大家庭制度逐渐瓦解,大家庭逐渐被小家庭取代,但是我想大家庭制度的影响依然存在,小家庭又会产生新的问题。我觉得费老的观点在今天仍然十分新颖和实用,比如在一个家庭中,夫妻关系应该是第一位,多进行情感交流,把精力放在养育后代上,而不是专注于家庭之外的事情等等。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5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起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这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而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同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

如此,希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6

有人说历史是不断进步的,后来的总比先前的人有知识有见解,不过这句话是很不正确的,至少在我看来现在很多人对中国社会的了解还远远不如费孝通先生的著作里面的见解。牛顿说他是站在巨人的肩上所以看的更远,深层含义其实是牛顿要比巨人的脑袋要高。而我们大多数人却比不上巨人的脑袋,并且我们是站在巨人的脚丫下倒着看的。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那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我看的版本是分十四篇的。按照我的理解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篇算是背景,介绍是中国的乡土本色,也就是中国的特殊性。第二三篇主要介绍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性,第四到七主要介绍差序格局对于私人道德,家族甚至男女关系的影响。第八到十一主要介绍乡土中的政治运作,最后三篇大约介绍是乡村变迁。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下面就讲到他的很重要的一个理论“差序格局”。什么是差序格局?很简单就如同一颗石子砸到水上荡起的一圈圈水纹,最中心的哪一点是自己,其余就是按远近程度来划分。对于中国人自私,没有公德心的论调很多,但是先生在里面把这个问题做了一个梳理,他发现我们之所以和西方不一样,就在于群己,人我划分的基础不一样。西方人是什么样子呢?是团体。团体内外的人很清楚,他就从最基本的家庭这个概念分析的。在中国就不一样。他的伸缩性非常大,你得势的时候可以宾客三千,亲戚多的是,假如你不得势,也许一个人都不认识你。可以说我们的网络是以自己为中心,结果就造成了没有一个人和你的网络一样的。这样我们和西方的不同就出来了,西方要的是权利,而我们攀得是交情,我们讲究是等差。西方是讲团体,先有一个团体的概念,当然团体不能抹杀个人的,只能是契约平等,而我们却是自我主义,一切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存在。

活着读书笔记800字5篇


余华作品《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活着读书笔记800字,欢迎阅读,希望对你能够提供帮助。更多资讯尽在读书笔记栏目!

活着读书笔记800字

我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活着》

活着为了什么?当然,有很多人毫不犹豫的会说活着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读完《活着》,我的心情十分沉重,阖上书感到隐隐不快。小说讲的是大少爷徐福贵嗜赌成性,妻子家珍屡劝无效,带着女儿凤霞回娘家。当夜福贵输光全部家产,父亲给他气死。一年后,家珍带着女儿及手抱的有庆回家,福贵痛改前非,走埠演皮影戏维生。适逢国共内战,福贵先被国民党拉俘当兵,后被俘掳。好不容易获释回乡,庆幸一家团圆。后来,福贵因家产输光未被划入地主成分,但生活让他失去了儿女等亲人,最后剩下的惟有活着读完后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只有这样的一个问题,那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福贵只剩孤零零的一个人,但他坚持活着。我慢慢地读懂了,他在经过了人生百态后,学会了坚持,学会了忍受,为了活着而活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上天给予我们生命,同时给予我们苦难与幸福。但,不管怎样,生命仅仅只是存在的形式,苦难与幸福只是其中的小插曲,为了自己而活着,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 在苦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苦难!

活着读书笔记800字

《活着》讲述了大少爷徐福贵嗜赌成性,妻子家珍屡劝无效,带着女儿凤霞回娘家。当夜福贵输光全部家产,父亲给他气死。一年后,家珍带着女儿及手抱的男婴有庆回家,福贵痛改前非,走埠演皮影戏维生。适逢国共内战,福贵先被国民党拉俘当兵,后被俘掳。好不容易获释回乡,庆幸一家团圆。后来,福贵因家产输光未被划入地主成分,但生活让他失去了儿女等亲人,最后剩下的惟有活着的故事。它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它又告诉我们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激励和感染着我们在崎岖的人生道路上奋勇前进。

书中的情节十分曲折。主人公曾经嫖赌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家人,有关怀。可一切一切的悲剧接连发生,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最后只留下自己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灾难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面对自己的过去可以冷静的回忆与论述。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

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他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霍金是一位不幸而又幸运的人,他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使本来年轻时就患了绝症的他,冲破了一切困难,成为了一位伟大的物理学家,受到世人的赞美。是什么使他成功的呢?是乐观地看待生活,体验生活。

当小小的嫩牙抽出枝干;当新生儿发出响亮的哭喊。当病人已经康复。当鱼儿在水中快乐地嬉戏,当鸟儿在枝头发出婉转动听的歌声。就会感到,活着的美好,活着的快乐。这一切都预于着生活的美好,美好的生活永远伴随着我们。郭沫若曾说过:

生死本是一条线上的东西。生是奋斗,死是休息。生是活跃,死是睡眠。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者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读书笔记800字

《活着》是一部非常令人感动的小说。它之所以如此有名,是因为它以它对生命独特的理解,以它对生与死的淡定与从容,为我们揭示了生命的内涵,告诉我们应怎样思考人生,感受人生。

让我们走进这本书。翻到第一页,一种新颖而又独特的记叙方式一下子吸引了我,就是通过一个老人对作者的自述,带领我们了解老人从出生到现在所经历的风风雨雨。

老人年轻时是一个爱赌博的败家子,他一直赌到了3多岁,终于将所有的积蓄全部赌光,而他的父亲也因此而被气死。正当他开始真正的生活的时候,却出乎意料地被拉到了战场。一切的一切都这么突然。就这样,他征战两年,幸运地逃过了一劫又一劫,在身边的战友一个又一个地倒下的情况下,回到了家,而他的母亲却已经永远地走了。临死前,他的母亲不停地说:我的儿子不会去赌博的我的儿子不会去赌博的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他的生活还算不错,但亲人和战友的逝世给了他沉重的打击。亲人们一个个地离开,而他却又逃过一劫。就这样,他笑过,哭过他的前半生都在动荡与不安中度过。现在,七八十岁的他终于可以安心地生活了。

这时,作者笔锋一转,再次写到了老人自述的场面。夕阳西下,老人几个小时的讲述就此结束,而本书的情节也就戛然而止。

放下书,我细细品味。究竟是什么,造就了老人如此不平凡的一生?那就是他的亲人和战友。那究竟是什么,使老人的亲人和战友对他造成了如此之大的影响?那就是爱,生命的内涵。我们活着,不仅为自己而活,同时也为所有爱我们的人而活。当老人的亲人们有好消息时,老人会笑;当老人的战友不幸牺牲时,老人会哭。而这全都源自于伟大的爱。生命的内涵足以穿透人的灵魂,射进人的内心。而这种内涵,就要我们去创造,去感受。老人的一生,说不上幸运也说不上不幸。他两次幸运地逃过劫难,却没能常常与快乐相伴。奔波动荡的生活固然给人以冒险的感觉,但与其相比,还不如向老人现在一样,放放牛,回忆回忆往事,过一种平淡而又快乐,自由而又无忧无虑的生活。

读完全书,我对人生又有了新的认识和感受。我终于理解了生命的内涵。《活着》,我要真心地感谢你,你教会了我思考人生,感受人生。

活着读书笔记800字

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 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 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 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 真是什么样的人心 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活着读书笔记800字

暑假闲在家里,整天无所事事,除了打游戏就是睡觉。后来看了余华的《活着》感慨很多。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福贵的故事。福贵的一生可以说是曲折坎坷,从高贵的地主到破落的农民,从兴旺的六口之家到孤身一人。从吃喝嫖赌无恶不作到赶着老黄牛默默耕地,他的一生很精彩。曾经的他风光一时,整天往妓院跑,往赌场钻,把光耀祖宗的事留给儿子做,戏弄丈人、嘲讽妻子、顶撞爹娘,完全就是一个恶霸;结果一次赌场失利,把家产全部输光,一百多亩地一夜之间成了别人的资产,父亲也经受不住这样的打击于是死了。妻子也被带走了,可怜的母亲一辈子没有干过粗活也只好拿起锄头下地干活,结果累病了,躺在了床上。福贵上街买药,却被抓去当壮丁,整天在炮弹中穿梭,寻找大饼充饥,两年后才得以回到家乡,家乡此时已物是人非但善良的妻子仍在家中等他,辛苦照顾两个孩子和一个瘫痪的老人。后来儿子上小学,却因为抽血救县长老婆时失血过多而死,这个家已经衰败不堪,只靠两人硬撑着。可怜的大女儿是个哑巴,但是有个好命,嫁了个好人,但生孩子的时候因为医疗条件不够死了,留下了儿子苦根,家珍也因为劳累过度死了,女婿也因为意外事故死了,而唯一相依为命的苦根却吃豆子噎死了,整个家就像在一夜之间被飓风扫过,只留下了福贵一个人和一头名叫福贵的牛。

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和挫折,有的时候我们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起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就会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也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可以通过福贵经历而感受到。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其他的任何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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