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孙历险记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木偶百年历险记》读后感_读后感1000字。
这是一本经典的好书,讲述的是一只木偶娃娃的百年历险,它曾跟随着水手一起体验过惊险刺激的海上生活,也曾逃脱过水岛土著的魔爪;还当过画家的模特、展览会上的明星......在海蒂的一生中,既感受到了来自人间的无比温暖和关怀,也体验到了世态炎凉,但这个坚强而又善良的木偶娃娃始终拥有一颗包容的心,始终对人间的一切充满憧憬,对她关注的人充满爱与祝福。我看了不止一遍,每一次都有截然不同的感受。
我感觉这本书是小学生必读书本之一,他生动有趣,知识丰富,每个小学生都应该读。书中主人公小海蒂可以让我们学到不少课本上没有的生活知识,它告诉我们要待人友善,用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个东西;船上着火要冷静对待,不能莽撞;遇到风暴要找到救生方法等等......
这让我想起了一本曾经读过的书,叫《爱德华的奇妙之旅》,同样是不会说话,但这玩偶小兔却取了许许多多的名字,同样惊险无比,可作者将玩偶小兔的思想写的异常精彩。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的爱德华还是坚持着,破了重装,虽没有往常好看,但还是挺过来了。生命是奇妙而艰辛的旅程。心一次次破碎,生命却在破碎中继续。黑暗压顶,却一定要穿越黑暗,勇往直前。
当然,《海蒂:木偶百年历险记》可以说是更胜一筹。我觉得有一段我特别喜欢:看着飞机消失在蓝天的边境,我想:是不是未来的某一天,我也会像那个孩子所说的那样,飞上蓝天!我的心里又充满了新的幻想和期待。既然上帝替我安排旅程,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想到这些美好的未来,我浑身充满了活力,内心迸发出了从来没有的热情。毕竟,对于一个紫揪木制作的木偶来说,生命里的时间毕竟是那么的充裕,那么,一个世纪又算得了什么呢?这是海蒂对未来的憧憬,无所畏惧。
这就是海蒂的一生,仔细想想,这不像我们的生活吗?世上有关怀也有冷漠,有温暖也有悲凉,有颠峰也有低谷,但就是没人能预知未来。所以一定要随时乐观面对未来,珍惜每个机会,好好把握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就会成功。面对再大的困难和不幸都要有足够的勇气和智慧,要学会爱人。
偶尔我也会有不解,既然一个木偶都有这么大的理想,更何况我们这些活生生的人呢?连木偶都对未来充满幻想和期待,那我们呢?比如说街上乞讨者中那些看上去还很年轻的人吧!既然有力气讨饭,有放下自尊的勇气,为什么不去找份工作呢?更有胜者还是那些四肢健全的青壮年!自己讨饭,还牵连到儿女,真是不应该,学历低一点,去做环卫工人也可以!其实,作为环卫工人并不丢面子,工作无分贵贱,你很光荣,因为你为城市的清洁,为世界环保贡献了你的那份力量.最重要的是你去做了,面对困难你没有选择逃避。
我只能一遍又一遍地读海蒂的故事,一次又一次为其中的经历和智慧以及勇气感动,对于未来的人生也更加清晰明白。虽然我还只是个孩子,我的未来还不可知,但我却毫不畏惧,是海蒂给了我力量,以及热爱生活和他人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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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蒂木偶百年历险记》读后感
《海蒂木偶百年历险记》读后感(一)
这本书是雷切菲尔德写的,里面讲述了一个一百多岁的木偶娃娃不可议的旅行和历险。一百年间,她曾坐船出海,随着水手一起体验过惊险刺激的海上生活;也曾逃脱过海岛到土着的魔抓;还当过画家的模特、展览会上的明星;与眼镜蛇一起表演:还遇到了了不起的诗人、伟大的画家和着名的歌唱家在旅行中,海蒂既体会到他人的关怀和温暖,也体会到了世态炎凉。
在我的眼里海蒂是一个很坚强、勇敢、自信、善良的人,遇到任何困难她虽然沮丧过,但她的心中充满了自信。她的自信永远都在。如果遇到让她沮丧的事情,她就会自己安慰自己,让自己变得自信起来。海蒂还拥有一颗包容的心,对人间的一切充满憧憬,对她关注的人充满爱和感激。
我觉得自信很强大,自信能让你克服种种困难。《海蒂:木偶百年历险记》这本书把我深深的感动了。这让我懂得了面对种种困难都不要气馁,要有自信。
《海蒂木偶百年历险记》读后感(二)
海蒂的第一个小主人菲比,是船长的女儿,因此海蒂有机会随船出海,和水手们一起体验惊险刺激的海上生活。当海船遇难后,她漂流到南太平洋的小岛上,差点成为土着人的掌中和当他们被另一条船救走,在印度的孟买登陆后,海蒂又被耍蛇人收留,目睹了让人魂飞魄散的耍蛇表演,后来,海蒂随着另一个小主人――美国小姑娘赛克菲尔,回到了费城。在那之后,一连串奇遇发行在海蒂身上:聆听了世界着名的女歌唱家的表演,受到一位诗人的赞赏,成了画家的模特,还见到了英国着名作家狄更斯,成了展览会上的明星最后,她被一位古董收藏家收购,竟又旅行到了她的第一个小主人菲比的老家!可惜景物依然而故人不在,于是饱经悲欢的海蒂提笔开始撰写自己的回忆录。
这就是海蒂的一生――既感受到了来自人间的无比温暖和关怀,也体验到了世态炎凉。但她始终对人间的一切充满憧憬,对她关注的人充满与祝福。
《海蒂木偶百年历险记》读后感(三)
这本书中,觉得有一段我特别喜欢:看着飞机消失在蓝天的边境,我想:是不是未来的某一天,我也会像那个孩子所说的那样,飞上蓝天!我的心里又充满了新的幻想和期待。既然上帝替我安排旅程,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想到这些美好的未来,我浑身充满了活力,内心迸发出了从来没有的热情。毕竟,对于一个紫揪木制作的木偶来说,生命里的时间毕竟是那么的充裕,那么,一个世纪又算得了什么呢?这是海蒂对未来的憧憬,无所畏惧。
这就是海蒂的一生,仔细想想,这不像我们的生活吗?世上有关怀也有冷漠,有温暖也有悲凉,有颠峰也有低谷,但就是没人能预知未来。所以一定要随时乐观面对未来,珍惜每个机会,好好把握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就会成功。面对再大的困难和不幸都要有足够的勇气和智慧,要学会爱人。
偶尔我也会有不解,既然一个木偶都有这么大的理想,更何况我们这些活生生的人呢?连木偶都对未来充满幻想和期待,那我们呢?比如说街上乞讨者中那些看上去还很年轻的人吧!既然有力气讨饭,有放下自尊的勇气,为什么不去找份工作呢?更有胜者还是那些四肢健全的青壮年!自己讨饭,还牵连到儿女,真是不应该,学历低一点,去做环卫工人也可以!其实,作为环卫工人并不丢面子,工作无分贵贱,你很光荣,因为你为城市的清洁,为世界环保贡献了你的那份力量。最重要的是你去做了,面对困难你没有选择逃避。
我只能一遍又一遍地读海蒂的故事,一次又一次为其中的经历和智慧以及勇气感动,对于未来的人生也更加清晰明白。虽然我还只是个孩子,我的未来还不可知,但我却毫不畏惧,是海蒂给了我力量,以及热爱生活和他人的信心。
海蒂木偶百年历险记读后感(精华十二篇)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木偶百年历险记》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海蒂木偶百年历险记读后感 篇1
最近我读了瑞士女作家约翰娜·斯比丽写的一本小说小说——《海蒂》。
故事背景是十九世纪的瑞士阿尔比斯山脉,主人公海蒂天真烂漫、心地善良,她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而又乐善好施,小小年纪却有着一种非常感人的魅力。她父母双亡,却依然活泼开朗,用自己的爱心温暖着周围的每一个人。
海蒂感化了外表冷漠、内心善良的爷爷,帮助了不爱学习的牧羊孩子彼得,陷入丧女之痛的克拉森大夫在她的陪伴下得到了极大的安慰。在海蒂身上集中体现着“爱”的主题,海蒂仿佛是爱的化身、爱的天使,她走到哪里,哪里就充满光明和希望。
通过读这本书,我明白了:爱与被爱是我们每个人一生中都必须经历的东西,所以我们在被爱包围的同时,也要学会去爱。
海蒂木偶百年历险记读后感 篇2
这是一本经典的好书,讲述的是一只木偶娃娃的百年历险,它曾跟随着水手一起体验过惊险刺激的海上生活,也曾逃脱过水岛土著的魔爪;还当过画家的模特、展览会上的明星......在海蒂的"一生"中,既感受到了来自人间的无比温暖和关怀,也体验到了世态炎凉,但这个坚强而又善良的木偶娃娃始终拥有一颗包容的`心,始终对人间的一切充满憧憬,对她关注的人充满爱与祝福。我看了不止一遍,每一次都有截然不同的感受。
我感觉这本书是小学生必读书本之一,他生动有趣,知识丰富,每个小学生都应该读。书中主人公小海蒂可以让我们学到不少课本上没有的生活知识,它告诉我们要待人友善,用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个东西;船上着火要冷静对待,不能莽撞;遇到风暴要找到救生方法等等......
这让我想起了一本曾经读过的书,叫《爱德华的奇妙之旅》,同样是不会说话,但这玩偶小兔却取了许许多多的名字,同样惊险无比,可作者将玩偶小兔的思想写的异常精彩。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的爱德华还是坚持着,破了重装,虽没有往常好看,但还是挺过来了。生命是奇妙而艰辛的旅程。心一次次破碎,生命却在破碎中继续。黑暗压顶,却一定要穿越黑暗,勇往直前。
当然,《海蒂:木偶百年历险记》可以说是更胜一筹。我觉得有一段我特别喜欢:看着飞机消失在蓝天的边境,我想:是不是未来的某一天,我也会像那个孩子所说的那样,飞上蓝天!我的心里又充满了新的幻想和期待。既然上帝替我安排旅程,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想到这些美好的未来,我浑身充满了活力,内心迸发出了从来没有的热情。毕竟,对于一个紫揪木制作的木偶来说,生命里的时间毕竟是那么的充裕,那么,一个世纪又算得了什么呢?这是海蒂对未来的憧憬,无所畏惧。
这就是海蒂的一生,仔细想想,这不像我们的生活吗?世上有关怀也有冷漠,有温暖也有悲凉,有颠峰也有低谷,但就是没人能预知未来。所以一定要随时乐观面对未来,珍惜每个机会,好好把握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就会成功。面对再大的困难和不幸都要有足够的勇气和智慧,要学会爱人。
偶尔我也会有不解,既然一个木偶都有这么大的理想,更何况我们这些活生生的人呢?连木偶都对未来充满幻想和期待,那我们呢?比如说街上乞讨者中那些看上去还很年轻的人吧!既然有力气讨饭,有放下自尊的勇气,为什么不去找份工作呢?更有胜者还是那些四肢健全的青壮年!自己讨饭,还牵连到儿女,真是不应该,学历低一点,去做环卫工人也可以!其实,作为环卫工人并不丢面子,工作无分贵贱,你很光荣,因为你为城市的清洁,为世界环保贡献了你的那份力量.最重要的是你去做了,面对困难你没有选择逃避。
我只能一遍又一遍地读海蒂的故事,一次又一次为其中的经历和智慧以及勇气感动,对于未来的人生也更加清晰明白。虽然我还只是个孩子,我的未来还不可知,但我却毫不畏惧,是海蒂给了我力量,以及热爱生活和他人的信心。
海蒂木偶百年历险记读后感 篇3
这是一本经典的好书,讲述的是一只木偶娃娃的百年历险,它曾跟随着水手一起体验过惊险刺激的海上生活,也曾逃脱过水岛土著的魔爪;还当过画家的模特、展览会上的明星……在海蒂的"一生"中,既感受到了来自人间的无比温暖和关怀,也体验到了世态炎凉,但这个坚强而又善良的木偶娃娃始终拥有一颗包容的心,始终对人间的一切充满憧憬,对她关注的人充满爱与祝福。我看了不止一遍,每一次都有截然不同的感受。
我感觉这本书是小学生必读书本之一,他生动有趣,知识丰富,每个小学生都应该读。书中主人公小海蒂可以让我们学到不少课本上没有的生活知识,它告诉我们要待人友善,用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个东西;船上着火要冷静对待,不能莽撞;遇到风暴要找到救生方法等等……
这让我想起了一本曾经读过的书,叫《爱德华的奇妙之旅》,同样是不会说话,但这玩偶小兔却取了许许多多的名字,同样惊险无比,可作者将玩偶小兔的思想写的异常精彩。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的爱德华还是坚持着,破了重装,虽没有往常好看,但还是挺过来了。生命是奇妙而艰辛的旅程。心一次次破碎,生命却在破碎中继续。黑暗压顶,却一定要穿越黑暗,勇往直前。
当然,《木偶百年历险记》可以说是更胜一筹。我觉得有一段我特别喜欢:看着飞机消失在蓝天的边境,我想:是不是未来的某一天,我也会像那个孩子所说的那样,飞上蓝天!我的心里又充满了新的幻想和期待。既然上帝替我安排旅程,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想到这些美好的未来,我浑身充满了活力,内心迸发出了从来没有的热情。毕竟,对于一个紫揪木制作的木偶来说,生命里的时间毕竟是那么的.充裕,那么,一个世纪又算得了什么呢?这是海蒂对未来的憧憬,无所畏惧。
这就是海蒂的一生,仔细想想,这不像我们的生活吗?世上有关怀也有冷漠,有温暖也有悲凉,有颠峰也有低谷,但就是没人能预知未来。所以一定要随时乐观面对未来,珍惜每个机会,好好把握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就会成功。面对再大的困难和不幸都要有足够的勇气和智慧,要学会爱人。
偶尔我也会有不解,既然一个木偶都有这么大的理想,更何况我们这些活生生的人呢?连木偶都对未来充满幻想和期待,那我们呢?比如说街上乞讨者中那些看上去还很年轻的人吧!既然有力气讨饭,有放下自尊的勇气,为什么不去找份工作呢?更有胜者还是那些四肢健全的青壮年!自己讨饭,还牵连到儿女,真是不应该,学历低一点,去做环卫工人也可以!其实,作为环卫工人并不丢面子,工作无分贵贱,你很光荣,因为你为城市的清洁,为世界环保贡献了你的那份力量。最重要的是你去做了,面对困难你没有选择逃避。
我只能一遍又一遍地读海蒂的故事,一次又一次为其中的经历和智慧以及勇气感动,对于未来的人生也更加清晰明白。虽然我还只是个孩子,我的未来还不可知,但我却毫不畏惧,是海蒂给了我力量,以及热爱生活和他人的信心。
海蒂木偶百年历险记读后感 篇4
这本书是雷切·菲尔德写的,里面讲述了一个一百多岁的木偶娃娃不可议的旅行和历险。一百年间,她曾坐船出海,随着水手一起体验过惊险刺激的海上生活;也曾逃脱过海岛到土着的魔抓;还当过画家的模特、展览会上的明星;与眼镜蛇一起表演:还遇到了了不起的诗人、伟大的画家和著名的歌唱家……在旅行中,海蒂既体会到他人的关怀和温暖,也体会到了世态炎凉。
在我的眼里海蒂是一个很坚强、勇敢、自信、善良的人,遇到任何困难她虽然沮丧过,但她的心中充满了自信。她的自信永远都在。如果遇到让她沮丧的事情,她就会自己安慰自己,让自己变得自信起来。海蒂还拥有一颗包容的心,对人间的一切充满憧憬,对她关注的人充满爱和感激。
我觉得自信很强大,自信能让你克服种种困难。《木偶百年历险记》这本书把我深深的感动了。这让我懂得了面对种种困难都不要气馁,要有自信。
海蒂木偶百年历险记读后感 篇5
今天,我看了一本感人的书,名叫《小海蒂》;小海蒂从小就没亲人,是一个在旅馆工作的亲戚带大的。她亲戚叫苔塔,不久日找到了小海蒂的祖父,小海蒂得知她的祖父住在阿尔卑斯山的山顶,靠放羊为生。
因为小海蒂的祖父脾气不好,苔塔怕小海蒂被祖父吵,就提出要去送小海蒂。她们两人一起连夜坐火车到阿尔卑斯山。苔塔拉着小海蒂的手,向阿尔卑斯山前进。两个女的吃力地爬了三个多小时,才到达山顶。
出来迎接的不是祖父,而是祖父的牧羊人:彼得。小海蒂看见了彼得和羊,就和彼得、羊儿们玩了。苔塔和祖父说了说就走了。
祖父感到生气,但小海蒂和彼得玩的欢笑声使他的愤怒渐渐的平息了。
小海蒂与祖父的生活过得非常好,但小海蒂的年龄已经到了学习得年龄了,不能再拖下去,祖父非常舍不得小海蒂。但还是让小海蒂去了法兰克福和苔塔主人家女孩一起去学习。
在小海蒂走后,祖父的坏脾气又爆发了。在法兰克福的小海蒂得知了消息后决定要回去,苔塔的主人也不阻拦,因为她觉得小海蒂太不懂规矩了,非常让人愤怒。叫苔塔把小海蒂送回她的祖父那里。
回到祖父那里的小海蒂十分高兴,祖父的坏脾气再一次改掉了。
我知道,这是小海蒂的纯洁和善良把祖父的坏脾气改掉了,我希望以后,祖父的坏脾气不要出现。
海蒂木偶百年历险记读后感 篇6
春节期间,我读完了《海蒂》这本书,主人公海蒂是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对我的影响很大。
她是一个非常不幸的女孩,从小就失去了父母,海蒂就由她的姨妈—娣塔收留,娣踏照顾了她四年。后来,因为娣塔对钱鬼迷心窍,便把海蒂交给了她的祖父。在祖父所住的阿尔卑斯高地上,海蒂认识了牧羊童彼得,并和他成了好朋友。海蒂还见到了彼得的外婆,给外婆带去了喜悦,让外婆每一天都过得很充实、很快乐。
娣塔牵着海蒂到了谢思曼府,海蒂得了梦游症。谢思曼先生不得不把海蒂送回阿尔卑斯高地。最后,一位残疾人克蕾拉去阿尔卑斯高地,在海蒂的大力帮助下,克蕾拉逐渐的恢复了健康。
海蒂很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她用爱心溶解爷爷冷酷的外表,带给瞎眼老婆婆生活的希望、改变克蕾拉的生活,还成为克雷森一生的生活寄托……
读了《海蒂》这本书,我认为我们大家要像海蒂一样,热爱自然中的一切,主动乐于帮助别人、做很多对人们有意的事情,让人们因为自己而自豪。
海蒂木偶百年历险记读后感 篇7
海蒂的第一个小主人菲比,是船长的女儿,因此海蒂有机会随船出海,和水手们一起体验惊险刺激的海上生活。当海船遇难后,她漂流到南太平洋的小岛上,差点成为土着人的掌中和当他们被另一条船救走,在印度的孟买登陆后,海蒂又被耍蛇人收留,目睹了让人魂飞魄散的耍蛇表演,后来,海蒂随着另一个小主人――美国小姑娘赛克菲尔,回到了费城。在那之后,一连串奇遇发行在海蒂身上:聆听了世界著名的女歌唱家的表演,受到一位诗人的赞赏,成了画家的模特,还见到了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成了展览会上的明星……最后,她被一位古董收藏家收购,竟又旅行到了她的第一个小主人菲比的老家!可惜景物依然而故人不在,于是饱经悲欢的海蒂提笔开始撰写自己的回忆录。
这就是海蒂的一生――既感受到了来自人间的无比温暖和关怀,也体验到了世态炎凉。但她始终对人间的一切充满憧憬,对她关注的人充满与祝福。
海蒂木偶百年历险记读后感 篇8
海蒂是这本书主人公,她是一个活泼、开朗、聪明、机灵、善良的小女孩。
海蒂有纯真性格与爱心温暖了她那个外表冷漠但内心善良的爷爷。她陪瞎了的奶奶说话、聊天,让什么都看不见的瞎奶奶找到了生活的快乐和乐趣,使奶奶不再孤单。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做人要充满爱心,爱心可以战胜孤独,爱心能够击败病魔,爱心还会给我们带来快乐。《海蒂》的确是一部让人懂得热爱生活、热爱自然、关心他人的.好书,啊!
海蒂木偶百年历险记读后感 篇9
童心,是善良的`;童心是纯洁的;童心是值得我们去呵护的!童心就像春日的小雨,滋润万物;童心就像一抹夏日的清风,为人们拂去愁容;童心就像秋日的枫叶,让人们的心中有了多种感受;童心就像冬日的一抹阳光,给人们带来温暖。文中的小海蒂就是如此,她有着一颗纯洁的童心!
小海蒂,这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她带给了人们欢乐,用她那纯洁的童心感化着人们。包括小海蒂的爷爷阿鲁姆大叔,他原来是一个待人冷漠,性格古怪,不愿与人相处的人。但是,当小海蒂被蒂提姨妈送到阿鲁姆大叔这里之后,小海蒂没有人爷爷生气,还非常的听爷爷的话,经常帮爷爷干一些活儿,深深地收到了爷爷的喜爱。而且,小海蒂还和羊倌贝塔结为了朋友,在和贝塔一起放羊时,小海蒂看他吃的东西很少,怕他吃不饱,便把自己的食物非常慷慨地给了他!小海蒂还经常去看望贝塔的奶奶,小海蒂看贝塔他们家的门窗都要散落了,“吱呀呀”的响,便让爷爷来个她们修房子。再后来,蒂提姨妈再一次来了,要把小海蒂领走,放在她丈夫的一个亲戚家里,那个人家非常有钱,她们有一个女儿,叫做克拉拉。克拉拉只能坐在轮椅上,自己一个人,做什么事情都感觉非常的没有意思。克拉拉的父母亲经常工作,没有什么时间来陪克拉拉,只有他的管家罗得迈尔来帮他照顾克拉拉,管理这个家。小海蒂去了之后,给他们一家带来了许多的新鲜事,让克拉拉感到非常的快乐。小海蒂在这个家里每天吃的都是软绵绵的白面包,而在远方的奶奶,却只能吃黑面包,所以,懂事、孝顺的小海蒂决定把白面包都储存起来,给奶奶带走!
通过综上所述,小海蒂,这个懂事、孝顺的小女孩,经常为别人着想,把一些好的事物都留给奶奶和远在它乡的亲人,真让人感动啊!
小海蒂用那颗纯洁的童心温暖了大家,我相信,像小海蒂这样的孩子,一定还会有很多,纯洁的童心的力量聚集在了一起,令我们期待!
海蒂木偶百年历险记读后感 篇10
几天前,我刚刚读完《小海蒂》,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个叫小海蒂的小女孩,五岁时被姨妈送到了阿鲁姆大叔家,大家认为阿鲁姆适宜的不近人情,不与外界交往的粗暴的人,小海蒂来了之后,阿鲁姆大叔的生活变得有趣多了。在小海蒂八岁时,姨妈又来了,她把小海蒂送到费兰克托,小海蒂在那里交了一个好朋友——克拉拉,可小海蒂对家乡的思念还是没有改变,不久,小海蒂得了一种怪病——思乡症,最后,赛思曼先生为了治好小海蒂的病,把她送回了阿鲁姆大叔那里,阿鲁姆大师十分开心,通过小海蒂的感悟,阿鲁姆大师变得善解人意、和蔼可亲,大家也喜欢上了这个幽默的阿鲁姆大叔,对阿鲁姆大叔的态度瞬间好转。
这是一个很简单狠简单的故事,小海蒂生活的不平凡都历历在目。最使我感动的就是“小海蒂被姨妈送走后,又回到阿鲁姆”的全过程,这一段使我印象很深刻。小海蒂身在外乡,心在家乡,她喜欢富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但更喜欢阿鲁姆山上无忧无虑、自由自在、整天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整天看着真正的大自然的平凡生活。他天真善良,听话懂事,是小孩子的榜样,她极富有感情,从来不忘恩负义,这是多么可贵的品质。
我看到了海蒂乐于助人、帮助他人、善良天真。海蒂用纯真的心灵温暖了她那个外表冷漠但内心善良的爷爷的心。她陪瞎奶奶说话,聊天,让什么都看不见的瞎奶奶找到了生活的快乐和乐趣,使奶奶不再孤单。她帮助纯真善良的瘫痪姑娘克拉拉,在海蒂和阿尔姆大叔的激励下,克拉拉用自己的力量学会了走路。
我们都需要拥有小海蒂纯真善良的心灵,用这纯真善良的心灵去温暖心灵受到伤害的人,去温暖冷漠的人的心灵深处的善良。
海蒂木偶百年历险记读后感 篇11
这本书是雷切·菲尔德写的,里面讲述了一个一百多岁的木偶娃娃不可议的旅行和历险。一百年间,她曾坐船出海,随着水手一起体验过惊险刺激的海上生活;也曾逃脱过海岛到土着的魔抓;还当过画家的模特、展览会上的明星;与眼镜蛇一起表演:还遇到了了不起的诗人、伟大的.画家和著名的歌唱家……在旅行中,海蒂既体会到他人的关怀和温暖,也体会到了世态炎凉。
在我的眼里海蒂是一个很坚强、勇敢、自信、善良的人,遇到任何困难她虽然沮丧过,但她的心中充满了自信。她的自信永远都在。如果遇到让她沮丧的事情,她就会自己安慰自己,让自己变得自信起来。海蒂还拥有一颗包容的心,对人间的一切充满憧憬,对她关注的人充满爱和感激。
我觉得自信很强大,自信能让你克服种种困难。《海蒂:木偶百年历险记》这本书把我深深的感动了。这让我懂得了面对种种困难都不要气馁,要有自信。
海蒂木偶百年历险记读后感 篇12
海蒂一个天真善良的小女孩,爷爷在她的真情感化下,不在孤僻宠幸燃起了生活之光。他的奶奶双目失明,总认为时间过得太慢了,海地的到来也给她添了几分欢乐。但不久小姨妈把他带到了法兰克福,塞斯曼的女儿克莱拉十分喜欢海蒂,因为海蒂克莱拉摆脱了枯燥无谓的生活。
海蒂天真活泼,热爱生活。阳光般的心情感染着周围身边的人,他有着奇特的好奇心:她对群山感到好奇,想去探索老鹰巢,看着玫瑰色的夕阳染红大地。海蒂让克莱拉以自己的勇气站起来。她在法兰克福每天赞一个白胖胖的馒头,回去后好给奶奶吃。看到这里又有谁会不被感动呢?
海蒂像一个小天使,把快乐带给别人。他让我知道,做人要充满爱心,充满关怀。
《百年记忆》读后感1000字
林希的《百年记忆》,落笔是本人和家族的记忆,折射出的却是民族和国家的历史,来看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百年记忆》读后感1000字:
《百年记忆》读后感1000字
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人,然而有机会走进史书的,却多是些英雄豪杰。
许多普通人只是平凡地生,平凡地奔忙,直到平凡的死去。
对比帝王将相和英雄们的显赫,普通人更像是历史的失语者。
当代作家林希(本名侯红鹅)曾经也是一位失语者,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曾经像蝼蚁一样地活着。
然而失语者也有索求记忆的权利,林希的《百年记忆》,落笔是本人和家族的记忆,折射出的却是民族和国家的历史。
也许《百年记忆》称不上名著,我却是一口气读完并长久沉浸在苍凉的历史氛围之中,懂得了生命的价值在于珍惜记忆,历史的重任要我们捍卫记忆。
作者出生于天津的一个买办之家,书的开头写到了他父亲与爷爷的生活年代,从义和团运动到国民政府统治,那是极为动荡的时代,也是民不聊生时代。
虽然只是作者的家史,但我读到的是社会的愚昧,腐朽,与百姓在无能下地无奈。
作者从平民的角度为那些身处底层的受害者写出了那段不堪回首的悲惨历史。
一九四九年的金秋时节,新中国成立了。
战乱结束,作者也随着新中国的成长而快乐的成长。
他开始写诗,并与一些活跃于文坛的前辈文人接触,深受教益。
然而世事难料,胡风事件由艺术争论上升为政治审判,他被指与“胡风分子”接触,这让年仅十九岁的他受到了沉重打击。
反右斗争中,作者被划为右派,下放农村,差点冻死饿死。
十年动乱,作者更是遭受了难以想象的精神和肉体折磨。
那段历史是新中国难以抹去的伤痛,作者即使是作家,也一样失去了话语权,只能和普通老百姓一样默默忍受。
我们的党和国家在十年浩劫之后,终于结束了狂热和偏执造成的历史愚昧,开始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进程,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由此开始。
但是,记忆不能轻易抹去,面对过去,我们需要反思,反思真实的历史和人生。
《百年记忆》从一个普通人的角度还原了历史,还原了历史中没有声音的失语者的记忆,也使我这位生于九十年代的初中学生,有幸能在教科书之外翻寻虽不久远却未曾触摸的历史痕迹。
读过《百年记忆》,我深感我们正处于一个伟大的时代。
党和国家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民意和民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
美好的时代或许是不需要英雄的时代,普通百姓不再失语,不再尘封内心的记忆。
林希的《百年记忆》留下的是命运多舛的感慨,而今天的你我留给明天的定是美好的回忆。
《百年法》读后感1000字
《百年法》简而言之,就是为了维持人类社会正常运行,在注射不老病毒之前,出台的一种,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管控的法律。可以维持人口数量,可以让人类不断的新老交替。不老病毒是一种注射之后,人类就可以不老,如果身体维持的好还可以不死的一种病毒。
围绕着人们对死亡的恐惧,围绕着人们面对死亡的窘态,围绕着人们面对死亡尚未丧失的正义感,考验无时不在,你将如何面对?
使用两种对立的视角,一个平民,一个政府。对同一事物的不同时期进行了深刻的思考和讨论。平民目光短浅,为了生存无视法律,官员则是在不停的进行权利的斗争,法律本来是公平的象征,却无端的被用来做权利的工具。但是里面总会涌现出一批能看透形势的人们,为了国家舍身取义。
对死亡的恐惧是一直存在的,但是不老病毒让永生成为了可能,一直知道死亡回来,但是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恐惧一直在,而且越老越明显。但是死亡病毒的出现,让人们对死亡的恐惧可以说几乎没了。但是一部百年法,又把人们从对永生的幻想中打醒,告诉大家注射病毒后,一百年就要死去。对于初接种的人来说一百年还有很久。而对于已经接种很久的人来说,死亡的恐惧已经悄然把自己握在手中,死亡从以前的意外不可知,变成了一个约会,我和死亡的约会。过了到了这一天,我将去主动结束自己的生命。一下子由被动转为主动,总给人一种自杀的感觉,而且自杀不是自己的一时冲动,也不是被情爱所伤。就是为了一种虚无缥缈的大义。说的高尚些是为了国家的繁荣昌盛,可是于自己来说,自己的思维已经老了,已经固化了,活着是在浪费,自己依然成为了垃圾,成为了坏的零部件,为了机器能继续使用下去,我们就应该被舍弃。但是越是这样,对生的苛求越是强烈。
死亡对我们究竟意味着什么呢?死亡可以是创造的动力,因为我们知道我们将不久于人世,我们终会死亡,我们活着就是要有所作为,这才是我们的人生意义,抱有这样想法的人,是活不够的,他不会对生活产生烦腻,他们不愿浪费时间在自己的享乐上,他们想做的是让人类繁荣。然后他们乐此不彼的工作,在工作中找到了自己生命的价值和意义。还有一部分人呢?他们活着就是为了活着,重复的工作内容逼迫着他们,重复的事情折磨着他们,他们心中总有一份不满,为什么别人可以我不可以,永生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折磨。就好像一个全身粉碎性骨折,自己烦闷痛苦,但是家人给他找了最好的医疗机构,照顾着他,他说不出来自己的感受。死亡给两种人的感受是不一样的,第一种,我不管我什么时候死,我只要死之前一直在做自己的事情就好。另一种活着没有什么意思,死去又担心自己会错过自己的意义,活的如此纠结。这也不是死亡,不是它赋予我们的东西。
百年孤独里面,孩子出去搞政变,要推翻什么制度,可是到头来,他们没有战胜制度,因为制度从不同人的角度看过去作用是不同的。从被管制的人角度看,制度是不公平。从管制的人的角度看,这个制度能有效解决现阶段面临的问题。
规则对于裁决者,它是正义的象征,对于反抗者来说,它是行为正当化的书面解释。
人的可敬之处在于面对共同威胁时团结,死亡似乎也微不足道。
《百年孤独》读后感_1000字
《百年孤独》读后感1000字
生命中所有的灿烂,终要寂寞偿还。

总算把马尔克斯写的魔幻现实主义巨著《百年孤独》读完了,由于第一次完完整整的读完,我的理解其实是比较生硬的。布恩迪亚家族的命运让我想起《红楼梦》中那句:到头一梦,万境归空。
只有经历过极致的繁华,才能读懂人事离散时的悲凉。
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哪些事,又是如何铭记的。
所有人都显得很寂寞,用自己的方式想尽办法排遣寂寞,事实上仍是延续自己的寂寞。寂寞是造化对群居者的诅咒,孤独才是寂寞的唯一出口。原来时间也会失误和出现意外,并因此迸裂,在某个房间里留下永恒的片段。我们趋行在人生这个亘古的旅途,在坎坷中奔跑,在挫折里涅槃,忧愁缠满全身,痛苦飘洒一地。我们累,却无从止歇;我们苦,却无法回避。
只有用水将心上的雾气淘洗干净,荣光才会照亮最初的梦想。
不到一百年,就不该有人知道其中的含义。人们一派懈怠,而遗忘却日益贪婪。买下一张永久车票,登上一列永无终点的火车。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始终。
“死亡是一面镜子,反射出生命在它面前做的各种徒劳的姿态。”
一个幸福晚年的秘决不是别的,而是与孤寂签订一个体面的协定。就像乌尔苏拉一样。
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
往日的推心置腹已经一去不返,同谋和交流变成敌意。生未百年,死不孤独。越文明,越孤独。百年一参透,百年一孤独。“曾几何时一段真实的经历,一股青春年代不可抗拒的激情,如今对他而言已成为遥远的注脚:虚无而已。”就是这样的。我们每个人都是如此!人的很多苦痛无法言说,许多人的举措无可奈何。一分钟的和好抵得过一辈子的友谊。哪儿有贫穷,哪儿就有爱情。世界不过是身外\之物。
“留神你的心,奥雷里亚诺,”赫里内勒多·马尔克斯上校对他说,“你正在活活腐烂。”
死亡跟他没有什么关系,而生命对他才有意义。
孤独是谁也逃不脱的,它永远不会消失伴随着人从生到死。
以上就是我的一些感想。第一次读,读完感觉还是挺生涩的。等我再好好拜读几遍后再写篇书评。
百年孤独读后感1000
一

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梅尔基亚德斯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这是诺贝尔的颁奖词。他们说,这是值得全人类阅读的文学巨著。
我在一口气看完之后,却忽然想到了《红楼梦》,对于《红楼梦》,人们褒贬不一。对于《百年孤独》,我也一直坚信这种说法,你也许能看到人性、爱情、亲情,也会看到战争、迷信、神幻,我只能说,这个由马尔克斯创造出来的世界足够现实,也足够真实,真实得让人不禁潸然泪下。也许,这就是一本巨著的力量吧。
如今的文学,不知怎么,没有了华丽的文字,没有故作姿态的情节,每一个字似乎是越来越普通,但当它们相遇的时候,又会产生一种无法言喻的舒适感。我不管这是否是现代文学的一种趋势,还是一种手段,我终究还是欣喜这种变化的,如同读完《百年孤独》时的那种充实感一样,就像经历了别人的整个人生,明明是再普通不过的故事,可就是这样一个接着一个的故事,堆积了整个人生,甚至是一个家族的百年孤独。
马尔克斯于上世纪二十年代出生,我在想,当初他在写《百年孤独》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自己会得诺贝尔,有没有想过自己跨越了几乎一个世纪,甚至在获诺贝尔的前一年,他还在写一部凶杀案的小说,甚至在2年,他还在写具有现代气息的文章。
他是幸运的,看看他上世纪早期的作品吧:《枯枝败叶》,再看看他年的作品吧:《我不是来演讲的》,只是看着这两个书名,就能感受到两个世纪文化的冲撞。我个人是很羡慕能够跨越世纪的人,也许我跨过,不过那时的我两三岁,没有激动,没有欣喜,不知道昨天和明天竟然就是两个世界,没有像8后那样做一些纪念百年的事情。
而马尔克斯不同,他带着自己的记忆、自己的作品、自己的成熟,在另一个世纪继续写作着。现今,我拥有了自己的记忆、自己的思想,却只能看着那年份上个位数的变化,不知那百位上的数字何时会变化,甚至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见到那新的一天。
也许我不会见到,但若真有那么一天,我一定会登上那高高的山顶,看着昨天的月亮和明天的太阳,就这么垂垂老去。
我愿意去相信这偌大的天地间有一个世界平行于我们,我也愿意去相信这个世界属于那个百年孤独的家族。他们在我们不知道的空间里生存了一年又一年,一个百年又一个百年,如同当初他们诞生那样,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消失不见。也许这就是《百年孤独》的魔力,他们太过真实,又太过虚幻,好似有时我们就是他们,他们就是我们,只不过他们消失地快了些,我们消失地更慢了些。
22离我们似乎又更近了,他就在我们的眼前,比起玛雅22我更愿意相信中国科学家的预言。忘了那数字,只记得那单位是亿年,现在想来的确是很远,若当真到了那一年,有人如同现在一样,告诉他们,世界末日就要到了,我只是好奇,那时的人们是否会相信。
也许,那个时候,会有第二颗地球,比现在人们的担惊受怕要好得多了。
这一切一切的天马行空,说到底还是《百年孤独》给我们的难题,也许,活在当下。比什么都重要!
二
《百年孤独》,作为为马尔克斯赢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成名作,它无异是一本不容错过的精彩小说。不少人分析这部作品,说它反映了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等等。我没有足够的知识供我写下如此深刻的评论。因此只能作为读者,去讲述这部小说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两位迥然不同的女性。
乌尔苏拉象丈夫一样勤劳。她是一个严肃、活跃和矮小的女人,意志坚强,大概一辈子都没唱过歌,每天从黎明到深夜,四处都有她的踪影,到处都能听到她那浆过的荷兰亚麻布裙子轻微的沙沙声。
比起那个无比经典的开头,我想这句话要显得平凡的多,因此通常不被人所注意这是这本书中出现的第一句正面描述乌尔苏拉的话语。正像书中所描述的那样,乌尔苏拉这样一位看似平凡的女人,她的勤劳和坚强是她身上最为耀眼的闪光点。她是一位妻子,一位母亲。无论是她的丈夫为怪异的学术痴狂之时,亦或是发现她的子孙陷入了怪诞的命运之中,她都不懈地与命运抗争着。试图让困境得以扭转,让人与人之间多一丝联系,统一起分散的力量。
尽管最后这种尝试仍以失败告终,而她的晚年也在由眼疾带来的模糊黑暗和过于长久的岁月所致的逐渐衍生的的孤独感中度过。但她的热情坚强,在一堆性格孤僻怪异的族人中显得尤为珍贵难得。而由她所操持的,几代人同堂而居的生活,也一度是《百年孤独》中最为幸福美好的场景。
阿玛兰塔布恩迪亚,乌尔苏拉的小女儿,这位面容娇俏的少女爱上了钢琴技师皮埃特罗。
嫉妒使她不惜一再破坏表亲丽贝卡与他的婚姻,直到无意中毒死了哥哥的妻子年幼而贤淑的蕾梅黛丝。强烈的悔意与仇恨交织,扭曲了她的心理。她与皮埃特罗交往,但却又拒绝与他结婚,使得皮埃特罗为此自杀。出于悔恨,她故意烧伤一只手,终生用黑色绷带缠起来,决心永不嫁人。
但内心的孤独、苦闷让她难以忍受,甚至和刚刚成年的侄儿厮混,即便如此她始终无法摆脱内心的孤独。她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对布恩地亚家族来说,孤独是一种通病。或许即使不存在皮埃特罗,阿玛兰塔的结局并不会有多大差别。在不断重复的命运里,皮埃特罗是一个起点,让阿玛兰塔告别了少女的活泼纯真。她一生都在渴望爱情,同时一生都在排斥爱情。在这种矛盾的煎熬中,度过了自己的一生。
乌尔苏拉和布恩迪亚经历,可以说是《百年孤独》中,本恩迪亚家族命运的影射注定与无法摆脱的孤独相伴而老。小说中的魔幻色彩,使得家族的经历被冠以命运一说。但实际上许多事物的转变是有迹可寻的:出于人性的贪婪、嫉妒,挑起了战争,引发了死亡;由于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个人逐渐变得孤僻而与群体失去联系,因而使得这个家族七代人始终徘徊在这种孤独中度过了漫长的一百年。愿像结尾的寓言所说的那样,此后不会再有这样一个家族,要背负百年的孤独。
《百年孤独》读后感1000字
《百年孤独》风格独特,既气势恢宏又奇幻诡丽。粗犷处寥寥数笔勾勒出数十年内战的血腥冷酷;细腻处描写热恋中情欲煎熬如慕如诉;奇诡处人间鬼界过去未来变幻莫测。轻灵厚重,兼而有之,被公认为魔幻现实主义最具代表性的作品。被称为20世纪用西班牙文写作的最杰出的长篇小说之一。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说实在话,我挺同情布恩地亚这个家族,这个家族的子孙一代又一代被取名为奥雷良诺和阿卡迪奥,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认出那种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神情。孤独已经变成了这个家族的代名词,这种孤独持续了将近百年,这个家族的每一个成员都用自己的方式来排遣自己的孤独:奥雷良诺上校周而复始地制作他的小金鱼,做了化掉,化了再做;阿玛兰塔为自己织裹尸布,日织夜拆;雷蓓卡闭门风窗,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直到死亡;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在浴室里整小时整小时地消磨时间。而这所有的一切,在任何一个正常的家庭里都是不可想象的,令人感到恐惧,甚至是产生一种很强烈的窒息感,让人想要逃离。这个家族之中,夫妻、父子、母女,甚至是兄弟姐妹之间,始终没有心心相印的感情沟通,没有推心置腹的切磋商讨,相互之间缺乏信任和了解,缺乏关心和支持。尽管他们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最终均以失败而告终。或许是这一百年的孤独,使布恩迪亚家族最终在一阵狂暴的飓风中彻底从地球上消失了。
这本书深刻反映了哥伦比亚乃至整个拉美大陆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我没有看明白,这本书给我的印象更像是一本自传,或是一本预言书。一个人在为一个家族近百年的历史所作的预言,记载于羊皮卷上,并且没有遗漏,全部实现。而这个人在书中出现的次数很少,但他的影子却无处不在,他名叫墨尔基阿德斯。
20年来,我在孤独中体会其中的孤独,并饱受折磨。为了排遣孤独,我不断地向我的朋友推荐《百年孤独》,分享孤独,理解孤独。
孤独是可怕的。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孤独是自闭的。《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孤独是需要反省的。读完书本,掩卷深思。《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书的涵义无疑是深远的:他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摆弄的正确途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无论是文章架构,还是内容选择;无论是叙述方式;还是表现手法;无论是典故引用,还是故事编排,无不采用其极,令人匪夷所思。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可谓是眼花缭乱。作者的匠心独运,文章的跌荡起伏,俨然是对读者最大挑衅。在不可思议的奇迹中,在现实交错的生活中,在血淋淋的现实中,在荒诞不经的传说中,使读者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进而理解孤独的本义,理解《百年孤独》的奇特。
孤独是需要摒弃的。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是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对照《百年孤独》的现实与背景,我们不难发现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由此,我们想起了晚清政府闭关锁国以至惨遭蹂躏的结局和新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而重新崛起的历程。《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著后曾有一个夙愿: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作者的苦心和夙愿梦想成真。
百年孤独读后感1000字
【篇一:《百年孤独》读后感】

一部拉丁美洲血泪史,一部魔幻主义开山之作,一部被博尔赫斯誉为比《堂吉诃德》更能体现西班牙浪漫主义色彩的鸿篇巨制。加西亚马尔克斯,将他用想象力构建的名叫马孔多的奇特小镇鲜活地呈在人们面前,从一个家族传奇色彩的兴衰史映射出穿透了人类从洪荒到繁荣从愚昧到文明都永远无法抹去的烙印孤独。
家族中整整七代几十名成员,却循环往复只用五个名字命名,循环往复地做着相同的事情打发孤独,时间,永远在这个家族中转着圈,一切不过是重复的轮回。每天做两条金鱼的奥雷连诺上校,做满二十五条又放回坩锅中溶化从头开始做;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到死去的阿玛兰塔;躲在房间中足不出户研究吉卜赛预言家梅尔加德斯的手稿直到老死的霍阿卡迪奥第二他们内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孤独感无法排遣以至于不得不离群索居,如果不选择死亡,便只能寻找排遣各种孤独的方法,然而从他们每个人的经历来看,带来的孤独感却不尽相同,我无法完全揣测他们内心所遭受的苦楚与冷遇,不甘与绝望,这既同我的年龄与经历有关,更与某种不忍有关,我不忍去细细品尝这一份份透骨穿心的孤独,任何一个能品尝完这些孤独的人,必定忧郁至极,相反地,任何一个没有挣扎于如此生活摧残中的人,是无法体会这种失落感的,这也是这部书不能被很多年轻人所能看懂的原因。
爱情,于这个家族更是难以想象的奢侈品,他们或许有过短暂的冲动,或许有过倾心的告白,却皆被命运的铁腕扼死,他们的爱得不到自由,只能埋葬到苦闷的土壤中,等待情欲的慢慢枯萎、腐烂,最后全都变成心理极度变态的人。到最后一代侄子与姑姑的乱伦恋爱,终于得尝所愿幸福厮守,却产下了预示家族灭亡的符号带有猪尾巴的孩子,这个孩子随即被蚂蚁群吞噬,最终随着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迪亚破译了梅尔加德斯对这个家族灭亡的预言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一阵平地而起的飓风到来,将整个马孔多镇从地球上刮走,家族也宣告了灭亡。至此阅毕,仿佛感觉时间在这一刻戛然而止,抱书凝神,心犹不甘,久久无法抽离,仿佛一切,皆是时间开的一个大大的玩笑。轮回、循环、宿命,你所能读到的,都是时间调皮的影子。
一百年,一个家族的兴衰道路,铺陈着一颗颗流淌着苦痛泪水却坚强如一的心灵,若能读懂,轻轻拾起,摩挲,倾听它们柔软的诉说,那一刻你能感觉,人类历史天空中不灭的孤独光环,是无比的美丽,那是穷通天地、震烁古今的凄美,是在毁灭世界的大洪灾之后,诺亚方舟上的幸存者眼中所呈现的接天引地的绮丽彩虹。这便是永恒,如同胡亚罗斯诗中所述:
时间,是永恒
所拥有的一种看守我们的方式。
永恒的想象无边无际。
因此,并不会令人惊讶的是,
为了加倍照看好我们,
永恒有时会呈现出它自己的形态。
孤独,便是永恒呈现的形态。
【篇二:百年孤独读后感】
《百年孤独》被称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这部小说内容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离奇手法新颖。作者马尔克斯在书中溶汇了南美洲特有的五彩缤纷的文化。他通过描写小镇马孔多的产生、兴盛到衰落、消亡表现了拉丁美洲令人惊异的疯狂历史。小说以汇集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荣获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
《百年孤独》的叙事结构不同一般马尔克斯采用了连环、环环相套、循环往复的叙事结构来展现小镇马孔多的历史。仿佛一个循环向上的气流。这种环环相套的结构恰如其分地表现了小说的一个主题:人的孤独、封闭以及由孤独封闭而造成的落后、消亡。作者对孤独这一具有民族特性的问题作了深刻的揭示。
小说描写的布恩蒂亚家族一代一代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认出那种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眼神。每个人都无法逃脱被孤独所折磨的命运。乌苏娜在冗长的雨季中漫漫腐烂。阿玛兰塔一刻不停地缝自己和自己仇视了一生的女人雷贝卡的裹尸布。雷贝卡足不出户疯疯癫癫地过了后半生。青年时激进热血的奥雷良诺上校晚年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父亲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让我印象很深的还有霍布恩蒂亚第二和奥雷良诺第二这对孪生兄弟。继承了父辈的名字却表现出了完全相反的性格霍布恩蒂亚第二像奥雷良诺上校那样深沉而奥雷良诺第二则像霍布恩蒂亚那样不羁以至于乌苏娜常常怀疑他们是否是在幼年时交换了名字。难道名字一定要和性格一样吗?这是一个深深的讽刺。而最后两兄弟死去时又搞错了墓穴仿佛这样才是正确的归属。这个家族的循环的命运再一次显露了出来。
然而依然有人逃脱了这个命运那就是俏姑娘蕾麦戴丝。她长得漂亮但这漂亮并没有让她沦为男人的玩物;她接受了所有的命运因此命运没有愚弄她。她会满不在乎的穿着宽大的袍子在家里走来走去即使有男人在屋顶偷看她洗澡她的态度也不卑不亢。最后作者给她安排了一个近乎神话的结局她牵着白色的床单飘向天空。白色的床单也许象征着高尚的灵魂。她摆脱了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而莫名其妙的升天恐怕是寓意如此美丽而又纯洁的圣女在现实世界的尘世间是不存在的。
这是一部描写家族的小说和中国的《红楼梦》有些相似。但这是形似而神不似。《红楼梦》的矛盾来自于家族内部是封建的等级制度毁了大观园;而《百年孤独》的矛盾来自外部科技、政治、战争、商业一次又一次地冲击着马贡多小镇。开篇的吉普塞人带来了科技令霍阿布恩蒂亚发现了地球是圆的像橙子。然后随着政治的介入。本来马贡多是个幸福的村庄至今还没死过人是他们骄傲的宣言。然后随着政治的介入镇长的出现两党派的斗争都让这个和平的小镇渐渐变质:士兵为非作歹学生向往战场。而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又让小镇得到了虚伪的繁华并且迅速地在这泡沫经济中衰败。
【篇三:《百年孤独》读后感作文】
《百年孤独》,作为为马尔克斯赢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成名作,它无异是一本不容错过的精彩小说。不少人分析这部作品,说它反映了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等等。我没有足够的知识供我写下如此深刻的评论。因此只能作为读者,去讲述这部小说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两位迥然不同的女性。
乌尔苏拉象丈夫一样勤劳。她是一个严肃、活跃和矮小的女人,意志坚强,大概一辈子都没唱过歌,每天从黎明到深夜,四处都有她的踪影,到处都能听到她那浆过的荷兰亚麻布裙子轻微的沙沙声。
比起那个无比经典的开头,我想这句话要显得平凡的多,因此通常不被人所注意这是这本书中出现的第一句正面描述乌尔苏拉的话语。正像书中所描述的那样,乌尔苏拉这样一位看似平凡的女人,她的勤劳和坚强是她身上最为耀眼的闪光点。她是一位妻子,一位母亲。无论是她的丈夫为怪异的学术痴狂之时,亦或是发现她的子孙陷入了怪诞的命运之中,她都不懈地与命运抗争着。试图让困境得以扭转,让人与人之间多一丝联系,统一起分散的力量。
尽管最后这种尝试仍以失败告终,而她的晚年也在由眼疾带来的模糊黑暗和过于长久的岁月所致的逐渐衍生的的孤独感中度过。但她的热情坚强,在一堆性格孤僻怪异的族人中显得尤为珍贵难得。而由她所操持的,几代人同堂而居的生活,也一度是《百年孤独》中最为幸福美好的场景。
阿玛兰塔布恩迪亚,乌尔苏拉的小女儿,这位面容娇俏的少女爱上了钢琴技师皮埃特罗。
嫉妒使她不惜一再破坏表亲丽贝卡与他的婚姻,直到无意中毒死了哥哥的妻子年幼而贤淑的蕾梅黛丝。强烈的悔意与仇恨交织,扭曲了她的心理。她与皮埃特罗交往,但却又拒绝与他结婚,使得皮埃特罗为此自杀。出于悔恨,她故意烧伤一只手,终生用黑色绷带缠起来,决心永不嫁人。
但内心的孤独、苦闷让她难以忍受,甚至和刚刚成年的侄儿厮混,即便如此她始终无法摆脱内心的孤独。她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对布恩地亚家族来说,孤独是一种通病。或许即使不存在皮埃特罗,阿玛兰塔的结局并不会有多大差别。在不断重复的命运里,皮埃特罗是一个起点,让阿玛兰塔告别了少女的活泼纯真。她一生都在渴望爱情,同时一生都在排斥爱情。在这种矛盾的煎熬中,度过了自己的一生。
乌尔苏拉和布恩迪亚经历,可以说是《百年孤独》中,本恩迪亚家族命运的影射注定与无法摆脱的孤独相伴而老。小说中的魔幻色彩,使得家族的经历被冠以命运一说。但实际上许多事物的转变是有迹可寻的:出于人性的贪婪、嫉妒,挑起了战争,引发了死亡;由于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个人逐渐变得孤僻而与群体失去联系,因而使得这个家族七代人始终徘徊在这种孤独中度过了漫长的一百年。愿像结尾的寓言所说的那样,此后不会再有这样一个家族,要背负百年的孤独。
【篇四:《百年孤独》读后感】
前段时间刚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这样评价《百年孤独》道:这部标志着拉美文学高峰的巨著,具有骇世惊俗的艺术力量和思想力量,他在用一颗悲怆的心灵,去寻找拉美迷失的温暖的精神家园。
《百年孤独》被人们认为是拉丁美洲文学爆炸时代的代表作品,它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说道魔幻,这个也不难理解,相信我们平常都接触不少这类作品。魔幻的话肯定就少不了鬼怪,书中最足够资格成为鬼怪的就要数梅尔基亚德斯了,这个人总让人有一种捉摸不透的感觉,曾经死去,又神奇般地得以复活。而他好像有神一样的预知能力,所有的一切事情都好像在他的意料之中。他曾经说过,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个人将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后来果然是这样。
书中内容庞杂,人物非常之多,以至于看一遍书根本就理不顺,而且情节曲折离奇,真的是令人应接不暇、眼花缭乱。但读完这本书后,我们可以看出作家主要是通过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其中真是充满了各式各样的神奇事件,令人目瞪口呆、诧异不已。在读书期间,就一直是处于一种悬着一颗心在半空中的状态,好不容易吐口气之后又要打起万分精神来应对接下来的情节发生。
而对于书中各类人士,印象最深的还是奥雷里亚诺他不像他的哥哥出生于路途中,他生于马孔多,在娘肚里就会哭,睁着眼睛出世,从小就预见事物的天赋。长大后和蕾梅黛丝结为夫妻,然而在这前面,他和哥哥的情人有一个孩子,名叫奥雷里亚诺?何塞。然而蕾梅黛丝英年早逝,于是他参加了内战,当上上校。他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场武装起义,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都大难不死,甚至开枪自杀也只是受伤,奇迹般地没有死去可。在这期间,他与十七个外地女子发生一夜情,然后她们分别生下自己的孩子,总共是十七个男孩。这些男孩以后不约而同回马孔多与父亲相认,然而却都被追杀,无一生还。奥雷里亚诺年老归家,像他的父亲一样过着与世隔绝孤独的日子,一直到死,光是他的一生就已经是占据各种传奇色彩,更别提其他的,因此说其情节之繁复,内容之庞杂。总之,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纽约时报》也这样评论:《创世纪》之后,首部值得全人类阅读的文学巨著。
【篇五:《百年孤独》读后感】
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的开篇这样写道。布恩地亚上校的记忆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宣纸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
9年马尔克斯开始创作《百年孤独》,97年月29日小说发表。982年诺被尔文学奖授予马尔克斯。马尔克斯曾言: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百年孤独》里描述的那样一个几乎神话般的世界,那里有马尔克斯童年眼中拉美国家真实历史的影射,有近代拉美社会百年变迁的缩影和拉美人民的精神意识,同时也融入了人类百年生存的斗争历史和凝聚的经验和精神,同时还提出了对现代人和社会命运发展前途的思索和探讨。所有这一切的内涵意义使《百年孤独》成为一部具有史诗意义的作品。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作为实主义文学的代表,《百年孤独》以复杂的背景和离奇的情节鹤立于拉美文学史之林,作品充满了理想的光辉。遥远的马贡多小镇上发生着离奇的事情:奥雷良诺领导了32次起义结果都失败;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在晚年不断地织裹尸布;奥雷良诺第二则是不断地修理门窗;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要洗好几次澡;小镇马贡多一场骤然而至的雨持续下了四年十一个月又两天,此后十年,马贡多滴雨未下;布恩地亚家族的人对美尔加德斯的磁铁痴迷不已并且反复上当;第七代奥雷良诺是一个出生就有尾巴女婴,却被蚂蚁咬烂后拖进蚁穴;随后一场飓风吹走了马贡多小镇,吹走了一切,比那场持续四年十一个月有两天的暴雨带走的更多读起来总是给人很虚幻很缥缈如此不真切的感觉。马贡多百年的变迁和布恩地亚家族的兴衰荣辱,是整个拉美社会变迁的一面镜子。布恩地亚家族由于内战和外敌,原本安定的生活转瞬消失,家族命运急转直下。与此相对应,在拉丁美洲,内战连连,又有欧美殖民者的入侵。同时,家族的愚昧也拉美自身落后的写照:家族成员的乱-伦与拉美文明程度的低下是相通的。面对落后和愚昧,布恩地亚家族不是追求变革,而只是面对过去,等待着猪尾巴的重现。这样不思进取,最终只能导致马贡多的落后,布恩地亚家族的衰败,最后不可避免的被一阵飓风吹光。同样,似乎也在暗示着拉美人民如果不思变革,最后只能面临被淘汰的命运。
小说的结局布恩地亚家族连同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道: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队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百年孤独,既是说拉美落后的时间之长,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作者的心态:对进步和先进的漫长等待。百年孤独,百年的等待。至于这以后,落后和贫穷还会不会出现,没有明确答案,但是马尔克斯的愿望是美好的: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对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
【篇六:百年孤独读后感】
前几天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直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的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
一直深刻赞同王菲的《我也不想这样》中的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在每段感情中,不管是暗恋还是相爱,到最后会发现不管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都要有自己的空间。所以仍然你是你,我是我,难免孤独。你我都是一条直线,有人与我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而相交后的两条线必然愈行愈远。
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这些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独,逐渐的,有人在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梅梅;有人在对抗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雷贝卡;有人清醒的知道自己的孤独,可却无能为力,比如阿兰玛塔;有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苏拉,比如俏姑娘雷梅苔丝;还有人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比如我的上将奥雷良诺。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篇七:《百年孤独》读后感】
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题记
我始终都记得这样一段短小却深刻的句子,在小说的开篇带着我们走入一个魔幻现实主义世界的未来、过去和现在的三个时间层面,庞杂纷扰,眼花缭乱。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这是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给《百年孤独》的颁奖词。《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百年孤独》通过革命军总司令奥雷里亚诺布恩地亚上校一家七代人的经历,描述了整个家族百年的兴衰、荣辱、爱恨、福祸和文化与人性中根深蒂固的孤独。当第七代继承人被蚂蚁吃掉时,他的父亲终于破译出了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的手稿。手稿卷首的题词是: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这手稿记载的正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儿马孔多镇刮走,从此这个村镇就永远地消失了。
像七代人循环往复使用同一个名字一样,循环出现的情节与叙述,整个马孔多被严密的包裹成一个环形废墟。然而,每个人的内心都是孤独的,没有一刻感受过家庭的温暖,这个家族实际上是分散的,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独特的办法抵抗孤独,参加革命,反复做手工活,沉迷情欲,读书翻译却始终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逃不过家庭分崩离析的命运。这个家只是一个家,一个房子,一个载体,而不是一个给人以心灵安慰和温暖的港湾。除了贯穿全文的灵魂人物乌尔苏拉,所有的人都不懂得爱与被爱,他们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满自己的空虚和私欲,以致终身活在执拗与孤独中。
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就是一部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那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这之中始终浸淫着的孤独感,是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在现代文明世界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又是拉美大陆独特的生命力和生存状态的认知和渴望走出孤独的倔强。这不仅仅是叙述一个家族,更是对一个民族的自我反省。
作家是在用一颗悲怆的心灵,去寻找拉美迷失的温暖的精神家园。
如同我们现在,在高楼林立,速度多元的时代,我们失去了方向,陷入了百年孤独。越发感觉到一种冷漠在蔓延,侵蚀着我们脆弱而敏感的心,爱与美好,成了奢侈的字眼。
然而真正的孤独,不是寂寞、无助等浅显的意义,是停留在人内心的冷淡。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孤独,无论是我们出生、成长、相爱还是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犹如影子一样存在,时不时地出来提醒你一下它的存在。孤独的存在,提醒我们珍惜眼前,督促我们体验人生,让我们在成功的时候可以清醒,在失败的时候淡然一笑。
抬头仰望星空吧,去审视自己,去认知社会,去拥抱他人,向阳而生吧!
【篇八:《百年孤独》读后感】
台湾学者蒋勋最近在大陆非常走红,谈论艺术的《艺术概论》《中国美术史》,谈论生活的《生活十讲》《孤独六讲》等等,都深受读者宠爱,《蒋勋说红楼梦》更是由上海三联一辑、二辑地连着出版,据说要出到第八辑。为什么当当网上蒋勋的书节节走俏?他靠什么魔力征服读者?笔者认为,他用自己独有的方式和你谈心,轻轻淡淡,柔美醉人,让你和他一起走,一起看,一起思考,一起面对这难道不是我们期望许久的读书的享受吗?
在当下这个时间,效率决定一切的机器化时代,为了生存,为了名利,为了爬得更高些,为了情妇再多些,无数的人都在忙碌着,去展现生命的卑微、现实的严酷与制度的不公。人作为社会的机器,无目的地运转、消耗着,在喘息的间隙,谈论着住房、孩子,蒜菜的价格想一想,在这个现实里,谁静下心来读书、谈心,谈生的意义,存的价值?在忙碌一天后的夜晚,关掉电视,面对家人,相互交流,彼此倾听?
太久远了,久远得令我们怀念、流泪。我们渴望交流,却将门窗持续加固;渴望热热闹闹,却在喧闹后陷入更深的孤独。换句话说,今天没有人耐心地和我们说话,认真地与我们交谈,更没有人让谈话充满爱,盈满美。蒋勋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以美学家特有的思维和情感切入孤独,融个人记忆、美学追问、文化反思、社会批判于一体,指出如何完成孤独、给予孤独、尊重孤独。所以,他让我们惊喜,让我怀疑,让我们审视自己,体察内心。
据说,电影明星林青霞为了听蒋勋的讲座,曾在一段时间每周专门从香港乘飞机赶到台湾。《孤独六讲》就是蒋勋六次讲座的结集。书中的他像在跟你随意闲聊,一段段文笔优美的随感录式的文字,一个个生动的生活故事,留给现代人一小段阳光,一小段享受,一小段沉思,并在书中寻得异样的共鸣;然后去疗世俗的伤。
在《孤独六讲》里,作者与我们交流残酷青春里野兽般奔突的情欲孤独,众声喧哗却无人聆听的语言孤独,始于踌躇满志终于落寞寂寥的革命孤独,潜藏于人性内在本质的暴力孤独,不可思不可议的思维孤独,以爱的名义捆缚与被捆缚的伦理孤独。我们可以很随意地寻找到自己的对应:在这个城市里有一种长期被忽略、被遗忘、潜藏在心灵深处的孤独;快速而进步的通讯科技,仍然无法照顾到我们内心里那个巨大而荒凉的孤独感;每个人都在说,却没有人去听等等。孤独原来无处不在,原来令人如此害怕。
然而,作者认为,孤独没有什么不好,使孤独变得不好,是因为你害怕孤独,在孤独中有一种很饱满的东西存在,孤独是和自己相处,和自己对谈,人心真正的丰富,正是靠了孤独。儒家文化不谈隐私,不注重个人的私密性,国人也正是在这样的文化传统下,远离孤独,逃避孤独,耻谈孤独,从而使每个人成为不尊重自己和别人的孤独的人,而这样的状态不利于大家成为现代公民。作者说,推动民主不仅是政府的事,也是每个人的责任,而这些首先要从尊重自己和他人的孤独开始。
蒋勋在一次接受采访时说,孤独在汉字里是很负面的意思。但在西方文字里,孤独字根sol的原义是太阳,说明每个个体在宇宙之间都是唯一的,不可取代的。所以,孤独应该是人的一种权利,每个人都应该面对自己,叩问自己的灵魂,探寻灵魂的秘密,在最隐秘的空间摇醒自我,完成美致。在书中,读者可以跟着作者去感受、体悟、反思、学习,去慢慢理解:美学的本质或许就是孤独。
《孤独六讲》文图并茂,深远高迈,行文天马行空,语言精妙流畅,插图优美和谐,让读者在品读孤独之美的同时,也可领略作者独特的文字之美、意境之美。
【篇九:《百年孤独》读后感】
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梅尔基亚德斯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这是诺贝尔的颁奖词。他们说,这是值得全人类阅读的文学巨著。
我在一口气看完之后,却忽然想到了《红楼梦》,对于《红楼梦》,人们褒贬不一。对于《百年孤独》,我也一直坚信这种说法,你也许能看到人性、爱情、亲情,也会看到战争、迷信、神幻,我只能说,这个由马尔克斯创造出来的世界足够现实,也足够真实,真实得让人不禁潸然泪下。也许,这就是一本巨著的力量吧。
如今的文学,不知怎么,没有了华丽的文字,没有故作姿态的情节,每一个字似乎是越来越普通,但当它们相遇的时候,又会产生一种无法言喻的舒适感。我不管这是否是现代文学的一种趋势,还是一种手段,我终究还是欣喜这种变化的,如同读完《百年孤独》时的那种充实感一样,就像经历了别人的整个人生,明明是再普通不过的故事,可就是这样一个接着一个的故事,堆积了整个人生,甚至是一个家族的百年孤独。
马尔克斯于上世纪二十年代出生,我在想,当初他在写《百年孤独》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自己会得诺贝尔,有没有想过自己跨越了几乎一个世纪,甚至在获诺贝尔的前一年,他还在写一部凶杀案的小说,甚至在2年,他还在写具有现代气息的文章。
他是幸运的,看看他上世纪早期的作品吧:《枯枝败叶》,再看看他年的作品吧:《我不是来演讲的》,只是看着这两个书名,就能感受到两个世纪文化的冲撞。我个人是很羡慕能够跨越世纪的人,也许我跨过,不过那时的我两三岁,没有激动,没有欣喜,不知道昨天和明天竟然就是两个世界,没有像8后那样做一些纪念百年的事情。
而马尔克斯不同,他带着自己的记忆、自己的作品、自己的成熟,在另一个世纪继续写作着。现今,我拥有了自己的记忆、自己的思想,却只能看着那年份上个位数的变化,不知那百位上的数字何时会变化,甚至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见到那新的一天。
也许我不会见到,但若真有那么一天,我一定会登上那高高的山顶,看着昨天的月亮和明天的太阳,就这么垂垂老去。
我愿意去相信这偌大的天地间有一个世界平行于我们,我也愿意去相信这个世界属于那个百年孤独的家族。他们在我们不知道的空间里生存了一年又一年,一个百年又一个百年,如同当初他们诞生那样,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消失不见。也许这就是《百年孤独》的魔力,他们太过真实,又太过虚幻,好似有时我们就是他们,他们就是我们,只不过他们消失地快了些,我们消失地更慢了些。
22离我们似乎又更近了,他就在我们的眼前,比起玛雅22我更愿意相信中国科学家的预言。忘了那数字,只记得那单位是亿年,现在想来的确是很远,若当真到了那一年,有人如同现在一样,告诉他们,世界末日就要到了,我只是好奇,那时的人们是否会相信。
也许,那个时候,会有第二颗地球,比现在人们的担惊受怕要好得多了。
这一切一切的天马行空,说到底还是《百年孤独》给我们的难题,也许,活在当下。比什么都重要!
【篇十:《百年孤独》读后感】
该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百年孤独这本书呢?我不记得自己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有特别兴奋或者特别悲痛的心情,我觉得文字象水一样在我眼前流过,即便是难以理解的家族谱,时而现实时而魔幻的写作手法,完全不熟悉的地方和历史这些那些打乱我读书节奏的方方面面似乎理所当然地被我所接受,我仍然以几乎不动的姿势一页页地看下去,看的时候在想什么我并不清楚,就好像小时候放暑假刚刚睡醒的午后,我躺在地上看着墙上时钟一分一秒走过。我没有起床,也没有在等待什么,我在干吗呢?我自己也不清楚。但是,很不可思议的,在读这本应该不算是喜剧的故事时,我竟然涌起一种类似于平静恬然的快乐。就好像我知道人终究会衰老死亡,但在照耀到阳光的瞬间,仍然忍不住微笑。
这是本没有爱情却非常浪漫的书。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独特的办法抵抗孤独,参加革命也好,反复地做手工活也好,沉迷于情欲也好,读书翻译也好这里面包括了人类一切可以抵抗孤独的办法,如果有充满爱心的无聊人士,完全将这本书变成工具书,把名字起成《抵抗孤独的一百种有效办法》,换上蓝色白色的书皮,写好书腰,用大号字体和一点五倍行间距印刷,放在当当或者卓越的首页进行热卖推荐。
想来应该卖的比《百年孤独》好许多才多。
矫情一点的文章里经常会看见,在这个城市里,寂寞泛滥。其实吧,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时不时地出来提醒你一下它的存在。它说上一句笑话,你就不知道如何是好。
有阳光也有雨水,有爱情也有孤独。其实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何必花那么大的心思去抵抗它呢?写一本书,做一次爱,去一个好地方,爱一个好姑娘,赚一百万以后再赚一千万这些都不错,但不要把这些变成抵抗孤独的武器。不不不,各种各样的体验都不过是生命的一部分,但不应该是作为战斗的筹码白白被牺牲掉。孤独无法抵抗,孤独无法遗忘,孤独不会随着时间的过去而变老衰弱,孤独不会因为爱人增多而变浅薄苍白,孤独它在这里,不动不逃,偶尔出来说几句冷笑话。
孤独随时出现,我们能够怎么办?那就附和它笑几声罗。仔细想来,它并不是什么残酷的敌人,它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陪伴着我们,而且将不离不弃陪伴到死神来到。它提醒我们珍惜眼前,它督促我们体验人生,它使我们在成功的时候可以清醒,在失败的时候淡然一笑。它让我觉得许多东西值得试试看去争取,也让我觉得许多玩意没什么大不了的。有些东西,从出生到死亡,别人无法体会,无法替代,无法夺走孤独就是其中之一,它流动在我的血铭刻进我的骨,它时而让我活的热烈,时而让我安静无奈但我很高兴我比想像中容易地接受了它,它让我在一个人的时候,知道自己是谁。
浪漫是接受并享受无法改变的结果,浪漫是敢去玩一场必输无疑的美好的仗,浪漫是情有所用,心有所属,但同时不会遗忘自己是谁:请容许我介绍一直在教我如何浪漫的朋友,它的名字叫做孤独。
【篇十一:《百年孤独》读后感】
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的开篇这样写道。布恩地亚上校的记忆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宣纸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着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作为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百年孤独》以复杂的背景和离奇的情节鹤立于拉美文学史之林,作品充满了理想的光辉。遥远的马贡多小镇上发生着离奇的事情:奥雷良诺领导了32次起义结果都失败;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在晚年不断地织裹尸布;奥雷良诺第二则是不断地修理门窗;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要洗好几次澡;小镇马贡多一场骤然而至的雨持续下了四年十一个月又两天,此后十年,马贡多滴雨未下;布恩地亚家族的人对美尔加德斯的磁铁痴迷不已并且反复上当;第七代奥雷良诺是一个出生就有尾巴女婴,却被蚂蚁咬烂后拖进蚁穴;随后一场飓风吹走了马贡多小镇,吹走了一切,比那场持续四年十一个月有两天的暴雨带走的更多读起来总是给人很虚幻很缥缈如此不真切的感觉。
小说的结局布恩地亚家族连同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道: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队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百年孤独,既是说拉美落后的时间之长,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作者的心态:对进步和先进的漫长等待。百年孤独,百年的等待。至于这以后,落后和贫穷还会不会出现,没有明确答案,但是马尔克斯的愿望是美好的: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所谓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有多离奇古怪和扑朔迷离,都是取材于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对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
【篇十二:读马尔克斯《百年孤独》后感】
《百年孤独》在新概念选手中颇受欢迎,因此我对它一直有着好奇的渴望和虔诚的心态。带着不成熟的理解和不内涵的见解终于读完了这本书,像是看着六代人扎扎实实地生活,却始终离不开孤独。
或许命中注定吧,尽管在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这两个名字的循环中家族看似会繁衍下去,尽管吉普赛人、政府、战争、火车和香蕉种植园的到来曾一度让这个宁静落后的村庄变得繁荣喧闹,但整个家族还是逃脱不了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一棵树上,最后一个人正在被蚂蚁吃掉的命运。
是文明促成了孤独吗?还是人的内心本来就属于孤独?
怎么时间老是在打转转啊?乌苏拉说道。或许这个家族乃至整个寰宇都是沿着一个无边无际的圆圈运行的吧,所以人类才注定孤独,注定看见繁荣昌盛也只是看见了美丽化作的泡影。
在我看来,孤独的人大抵两种:自负与自卑。
自负的人通常有自负的才华。他们超出常人而用慧眼看世界,理解层次不同,交流自然成障碍。于是他们干脆自行研究,不理会众人,似乎形成了至极的境界而求新的突破,领悟常人所不能领悟的玄妙。在常人眼中,这便成了孤傲。而先驱大多是在这样不能被人理解的状态下产生的。就像布恩地亚是因为过早地知晓了家族的命运而被视作疯子一样,先驱总是孤独的。
自卑的人大多缺少自负的资本。他们在某些方面低于常人而用更忧郁的眼神看世界,自觉不如众人,交流也自然隔阂了。
当人们兴趣使然地谈论着一些话题时,他们只能蜷缩在角落里做听众。热闹是他人的,他们只会用冷漠的心态面对世人。在常人眼中,这便成了孤僻。就如奥雷良诺在自卑中挣扎一样,封闭的世界注定与世隔绝的。
自愿地停留在自我狭小的圈子里,自主地抵制着新事物的侵入,也难怪马贡多一直处在孤独之中,注定百年之后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但愿这最后到来的飓风,能吹散一切封闭自守的落后。命中注定要一百年处于孤独的世家绝不会有出现在世上的第二次机会。希望如此。
百年孤独1000字读后感
我带着一本《百年孤独》从上海返回中原老家。它奇异的叙述方式一方面引起我强烈的兴趣,另一方面又使我昏昏欲睡。在返乡的硬座车厢里,我再一次将它打开,再一次从开头读起。马贡多村边的那条清澈的河流,河心的那些有如史前留下的巨蛋似的卵石,给人一种天地初开的清新之感。用埃利蒂斯的话来说,仿佛有一只鸟,站在时间的开端,用它的红喙散发着它的香甜。

但马尔克斯的叙述的速度是如此之快,有如飓风将尘土吹成天上的云团:他很快就把吉卜赛人带进了村子,各种现代化设施迅疾布满了大街小巷,民族国家的神话与后殖民理论转眼间就展开了一场拉锯战。《裸者与死者》的作者梅勒曾经感叹,他费了几十页的笔墨才让尼罗河拐了一个弯,而马尔克斯只用一段文字就可以写出一个家族的兴衰,并且让它的子嗣长上尾巴。这样一种写法,与《金瓶梅》、《红楼梦》所构筑的中国式的家族小说显然迥然不同。在中国小说中,我们要经过多少回廊才能抵达潘金莲的卧室,要有多少儿女情长的铺垫我们才能看见林黛玉葬花的一幕。当时我并不知道,一场文学上的寻根革命因为这本书的启发正在酝酿,并在当年稍晚一些时候蔚成大观。
我捧读着《百年孤独》,窗外是细雨霏霏的南方水乡。我再次感到了昏昏欲睡,我被马尔克斯的速度拖垮了,被那些需要换上第二口气才能读完的长句子累倒了。多天以后,当我读到韩少功的《爸爸爸》的时候,我甚至觉得它比《百年孤独》还要好看,那是因为韩少功的句子很短,速度很慢,搀杂了东方的智慧。可能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当时有些最激进的批评家甚至认为,《爸爸爸》可以与《百年孤独》比肩,如果稍矮了一头,那也只是因为《爸爸爸》是个中篇小说。我还记得,芝加哥大学的李欧梵先生来华东师大演讲的时候,有些批评家就是这么提问的。李欧梵先生的回答非常干脆,他说,不,它们还不能相提并论。如果《百年孤独》是受《爸爸爸》的影响写出来的,那就可以说《爸爸爸》足以和《百年孤独》比肩。这个回答非常吊诡,我记得台下一片叹息。
我的老家济源,常使我想起《百年孤独》开头时提到的场景。济水,曾经是与黄河、长江、淮河并列的四条大河之一,史称四渎,即从发源到入海潋滟万里,自成一体。济源就是济水的发源地,但它现在已经干枯,在它的源头只剩下一条窄窄的臭水沟,一丛蒲公英就可以从河的这一岸蔓延到它的另一岸。站在一条已经消失了的河流的源头,当年百舸争流、渔歌唱晚的景象真是比梦幻还要虚幻,一个初学写作者紧蹙的眉头仿佛在表示他有话要说。事实上,在漫长的假期里,我真的雄心勃勃地以《百年孤独》为摹本,写下了几万字的小说。我虚构了一支船队顺河漂流,它穿越时空,从宋朝一直来到20世纪80年代,有如我后来在卡尔维诺的一篇小说《恐龙》中看到的,一只恐龙穿越时空,穿越那么多的平原和山谷,径直来到20世纪的一个小火车站。但这样一篇小说,却因为我祖父的原因有始无终了。
非洲历险记读后感1000字精选
阅读过后我们的脑海中会不由产生自己的思考和感想,读完作品,心灵也仿佛受到了净化,读后感可以把我们心里的感悟进行整合梳理。优秀的作品模板的所具有的内容有哪些?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我们整理的“非洲历险记读后感”,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非洲历险记读后感(篇1)
《非洲历险记》这本书是我国著名科普作家李毓佩教授,他用十分擅长的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童话故事形式,将抽象、枯燥的数学知识,讲得深入浅出。
本书围绕着主人公花花兔和酷酷猴来写的。分成了“智斗黑猩猩”、“寻找打怪物”、“非洲狮王”这三大部分展开描写。
第一部分主要讲了花花兔和酷酷猴收到了一封来自非洲的信,上面写着听闻酷酷猴聪明过人,数学好,我们黑猩猩想与你切磋切磋。就这样它们就有一段新的旅程。
第二部分讲了大怪物向酷酷猴邀战,地址是一直向北走“气死猴“公里,酷酷猴以自己的聪明才智算了出来,气=7,死=1,猴=3.
第三部分讲了酷酷猴与花花兔一起走的时候,非洲狮王梅森去做客。
这就是非洲历险记的内容,哦!对了,你们知道它们为什么叫花花兔与酷酷猴吗?花花兔因为特别爱穿花衣服,头上还爱插几朵小花,所以大家交它花花兔。酷酷猴何许人也?酷酷猴是一只小猕猴,这只小猕猴可小看不得,,它聪明过人,身手敏捷。酷酷猴有两酷:穿着入时,名牌T恤加牛仔裤,这是一酷;二酷是计算速度奇快,解题思路独特,数学特别好。因此同伴就把这只小猕猴叫酷酷猴。
非洲历险记读后感(篇2)
今天,我看了一本有关数学的书,《非洲历险记》,出自科普作家李毓佩爷爷之手。
他把里面的数学知识运用地淋漓尽致,使我读起来轻松易懂。把枯燥无趣的数学写得生动化,把我本不喜欢数学的,让我深深爱上了数学这门课程。他用有趣的童话故事描述,让我读起来更加得心应手。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酷酷猴,它接受了独眼雄狮的邀请,去它家去客。酷酷猴知道过去一定是凶多吉少,但是它们不得不去,就这样,酷酷猴跟独眼雄狮张开了一次斗智斗勇的心里战。
独眼雄狮出各种各样的难题让酷酷猴解答,才能让它过关,要不然就会成为它的美味佳肴。酷酷猴克服着重重困难,勇往直前,闯过一关又一关,其中就有很多有关数学运算才能过关。酷酷猴一到独眼雄狮领地,就马上出题目来为难它,并说:“假设你,我,小狮子是同时出发的,小狮子跑得比我快,他最先遇到你。遇到你以后他又跑回来告诉我,告诉我之后又回去迎接你。小狮子就这样来回奔跑在你我之间。请问,当我们相遇时,小狮子一共跑了多少路?这时的酷酷猴不慌不忙地冷笑道:“这个问题对我来说小意思,你,我,小狮子都是按着自己的速度运动。你和我从出发到见面共用了10÷(6+4)=1小时,而在这1小时中,小狮子在不停地跑动,共跑了10×1=10公里。答案就是小狮子共跑了10公里。”独眼雄狮一拍大腿:“酷酷猴果真聪明过人呀!”
读完了这本书后,让我深深体会到:什么事一定要勇敢地去面对,不能缩头缩脑的,有知识的人才是不可战胜的,我以后一定会热爱学习。同时我读了这本书深深爱上了数学。
非洲历险记读后感(篇3)
暑假里,我让孩子在他爱读的书里挑一本给我看下,也让我了看一下他眼里喜欢的爱看的书是什么样的,儿子选了一本《非洲历险记》给我看。这本书是由李毓佩所著,我也去网上查了一下这个作者,李毓佩教授是我国著名科普作家。他十分擅长用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童话故事形式,将抽象、枯燥的数学知识,讲得深入浅出,读起来轻松自如。他提倡调动少年儿童的情感因素,让读者在愉悦中接触数学。李毓佩教授的作品独树一帜,特色鲜明,深受全国少年儿童的欢迎。
看完这本书,我知道了为什么孩子会喜欢这本书了。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动物,而且都是非常可爱的动物,酷酷猴和花花兔,在接受了非洲黑猩猩的邀请到非洲去比试谁最聪明时,这两个可爱的小动物就踏上了一个曲折惊险又乐趣不断的旅途。一路上,两上小伙伴用它们的聪明才智战胜了很多敌人,让自己一次转危为安,还得到了好多好东西。在这些故事中,加入了各种数学题目,用简单又有趣的语言,将知识点说得简明扼要,让孩子在不知不觉中就接受了。而且这种方式还可以让一些对数学不感兴趣的孩子,也会在故事中慢慢地觉得数学的趣味,说不定就能让孩子转变对数学的观感。
推荐这本书,家长们有兴趣可以买了给孩子看看。
非洲历险记读后感(篇4)
说到济南,自然会想到泉城的七十二泉。那么,说到非洲,你会想到什么?天上似火的烈日?毫无降水的干旱?还是黑巧克力似的当地民众?其实,非洲最著名的还是坦桑尼亚的赛伦提国家公园那一望无际的大草原。
寒假,我读了《非洲草原历险记》,它带我领略了大草原的无限美丽风光与无处不在的危险。
书中主人公是多利、里娜、蒙志一行三人。里娜,作为姐姐,她拥有丰富的动、植物知识,做事小心谨慎,胆子小,却喜欢用暴力对付三弟不听话的多利。蒙志,作为老二、最大的男生,他有超强的求生技术,面对困境从不绝望,勇敢又智慧。多利,作为最小的猴子、专门捣蛋,虽身手不凡,异常敏捷迅速,但成天唠唠叨叨,罗罗嗦嗦,是个十足的闯祸胚,遇事不用大脑思考,与他那个深思熟虑才采取行动的里娜老姐形成了莽撞与稳重的鲜明对比。
多利一行人被偷猪者欺骗而被遗弃在草原上,遇到了正在大迁徙的角马、轮流站岗的獴、草原大建筑家白蚁、继恐鸟之后最大的鸟鸵鸟、有着顺风耳千里鼻的土狼、陆地上最大的大象、还有羚羊、高角羚、秃鹫、瞪羚、黑马羚、河马、长颈鹿、斑马、采采蝇但在同时,他们也遭到了大火,鳄鱼、犀牛、猎豹、流浪狮子等的袭击,最后经马赛族的帮助,乘坐了去都市的巴士,回到了文明世界。
赛伦盖提约14800平方公里,可谓辽阔无垠,但随着21世纪的城市人口增多、自然环境破坏等现象,这样的无污染野生草原已经寥寥无几了,还有上万寸的土地再也长不出作物了。如果不能挽回,倒不如珍惜。让我们在大自然永久改变之前,拥抱地球上不可思议的美景和生命!
非洲历险记读后感(篇5)
我有一套名叫“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共计24本。我最喜欢的是第14本《非洲草原历险记》。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四年级的超级淘气包多利和他的姐姐里娜,以及他姐姐的同学蒙志三个人一起去非洲的赛伦盖提国家公园游玩。在游玩的过程中,他们被装扮成导游的盗猎者欺骗,被困在了国家公园里。但是,他们三个人凭着自己掌握的野外生存知识,发挥聪明才智,最终安全地回到了自己的国家。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的知识。比如:大象一般重有5―7吨,冲击力很大;狮子是有秩序地群居,领导者都是雄狮,捕猎者都是雌狮,饮食的顺序依次为雄狮――幼狮―雌狮;长颈鹿有3―5米高,脖子看起来有100多根骨头撑着,实际上只要七根骨头就可以撑起了,只是每根比较长而已。
这本书它还告诉我,在面临困难时,不要害怕,要勇敢面对,要机智勇敢找到解决的办法。正如书中三个主人公一样,他们正是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最终才战胜了那个盗猎的欺骗者。
我喜欢这本书。它充满了知识性,趣味性,而且最重要的是它以漫画的形式展现了各种知识,一下子就深深地吸引了我。这本书不仅开拓了我的视野,而且也培养了我的一些能力,我要把在书中学到的知识,多在生活中加应用,做一个学以致用的“天才小博士”。
非洲历险记读后感(篇6)
“动物、数学?”这两者之间又有什么关系呢?跟随数学教授李毓佩的世界里,感受他笔下的数学。这本书就叫做《非洲历险记》。
本书围绕着主人公花花兔和酷酷猴来写。分成了“智斗黑猩猩”、“寻找大怪物”、“非洲狮王”三大部分来展开描写。下面就让我来介绍一下各大部分的内容。
第一大部分主要讲:花花兔和酷酷猴收到一封来自非洲的信。上面的内容是黑猩猩听闻酷酷猴非常聪明,想与它比试一下,特邀花花兔和酷酷猴去非洲。这就是为什么花花兔和酷酷猴要到非洲的原因。这一大部分为后面的内容作了铺垫。
第二大部分主要讲:酷酷猴战胜了黑猩猩之后,又收到了“大怪物”的来信,也想与酷酷猴切磋一下。于是,花花兔和酷酷猴又有了新的挑战。
第三部分主要讲:战胜了黑猩猩、大怪物。狮王海森请酷酷猴帮一个忙,两个狮子和海森要分领地,请酷酷猴帮忙。最后,酷酷猴巧妙地解决了此难题。狮群里发生了战争,是酷酷猴引用数学,帮狮王取得胜利。可谓三国诸葛亮,神机妙算。
这个故事内容很简单,如同童话故事。可里面的数学题可谓真,而且非常有趣。每当看到一道题,就会想了又想,耐人寻味。密密麻麻的纸上到处是题,非常费脑。可是能让数学题融入到故事里,并与可爱的动物联系,那可谓真真的`一绝啊!
以前一直认为数学就是一题记住一个方法就可以了。于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数学变得越发越枯燥,变得呆板了。可是一读完这本书,我的看法就不同了:其实数学很奇妙。仔细一阅览各种数学题,不难发现,我们所见的都是生活中的数学题。
书中有一个数学题我觉得非常搞笑。在收到大怪物的信中,有这样一句话:我的地址是一直向北走“气死猴”公里。“气死猴?”看起来很搞笑,其实是大怪物一开始就在考验酷酷猴。“这根本就不可能算出来啊!”我在心里想。可是酷酷猴真的算出来了,答案是“气=7、死=1、猴=3”太不可思议了,再看看思路,简直是奇迹,真的是713公里,在我们看来不可能算出的数,酷酷猴巧妙地算了出来。这是多么奇妙啊!
数学就在我们身边,在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不要因为几道数学难题解不出就对数学失去信心,仔细思考还是会解决的,其实数学很奇妙!
非洲历险记读后感(篇7)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书,名字叫《非洲历险记》,是李毓佩爷爷写的。
书中的主人公是酷酷猴和花花兔。一天他两被黑猩猩和非洲之王邀请到了非洲,于是展开了一段奇妙之旅。酷酷猴都用数学解决了各各难题。一次,他们在找黑猩猩的时候迷路了,正在这时蹦出了3只小狒狒,第一只小狒狒说:“这里至少有一千只黑猩猩。”第二只小狒狒说:“这里的黑猩猩不到一千只。”第三只小狒狒说:“这里至少有一只黑猩猩。”一个大狒狒跳下来说:“他们三个有一个是对的。”酷酷猴分析道:“由于三只小狒狒说的只有一句之真的,所以有三种可能,就是‘对、错、错’‘错、对、错’‘错、错、对’。第一种情况不可能。因为‘至少有一千只黑猩猩’如果是对的,那么胖狒狒说的‘至少有一只黑猩猩也是对的’,但是他们三个人当中只有一人说的是对的,这里面出现了两句都对,所以第一种情况不成立。”酷酷猴又说:“第三种也不成立。因为至少有一千只黑猩猩与黑猩猩不到一千只给两句话至少有一句是对的,不可能错。而第三种情况中要求高个子小狒狒和矮个子小狒狒说的都是错话,这不可能。”酷酷猴接着说:“只有第二种情况,即黑猩猩不到一千只是对的,而且至少有一只黑猩猩必须是错的。你想至少有一只是错的,只能是一只也没有。”
通过这本书后,对我的启发很大,枯草无味的数学变得有趣,仿佛把我们带进一个童话世界,数学知识真奥妙啊!
非洲历险记读后感(篇8)
《杜利特医生非洲历险记》故事复述:
我读了《杜利特医生非洲历险记》这本书,我很喜欢它。
这个故事情节差不多是这样的:杜利特医生本来就是一个给普通人看病的医生,但是他很喜欢动物,他的动物越来越多,但来看病的人就越来越少了。所以一个卖猫食的提议他做一个兽医,他的鹦鹉波利尼西亚教他鸟言兽语。
于是他的名气大了,所有的动物都来找他看病,越多的动物来看病,就住在他的家里,为什么呢?
因为他们都喜欢医生和医生的房子,但医生本来就没有钱,他也没法给动物们买那么多吃的。
而且他家里住了一条鳄鱼,虽然鳄鱼承诺不吃掉其他动物,但是人们还是不敢把小狗小猫带过来。
所以动物们提议分工做家务。它们种菜,卖菜,卖鲜花,它们还煮饭、洗衣服等等等等。
有一天,猴子奇奇收到了一只燕子,从非洲带来的口信,猴子奇奇的一个表哥和它们的朋友得了很严重的传染病。
于是医生收拾去非洲,但是去非洲需要经过海洋,在海洋上可需要的东西多着呢,他们需要食物、指南针、各种各样的东西,而且他们没钱买票。
于是杜利特医生想到他以前帮过他的一个朋友,给一个船长的小宝宝治过病,说不定那个船长愿意帮忙给他一条船了。
他去了之后,发现船长愿意,接着他想起了食物的这些问题。他想,要不旅行回来再还给别人钱吧,让那个船长去向杂货店老板借东西,到时候再去还钱。船长借成功了,于是他就带着他的一些动物出发了。
他们到了非洲之后就被那里的乔利金基国王关起来了。但是呢?
波利尼西亚、一只鹦鹉,它很聪明。它呢,就跑到国王的床底下,学医生的声音说话,骗他说:不快点把医生的动物们放出来,它就会竖起五指,让乔利金基国的所有百姓们都得可怕的传染病。
国王吓了一跳,快速地把他们给放了。但是后面国王发现被骗,就出动士兵追捕,一直追都追不到,后面他们没办法了,回去王国,报告国王。这个时候医生他们就出来,继续往前走。
没想到国王说,如果不找到,就别回王国。于是士兵们又出来找了。这回,杜利特医生他们不知道,所以被发现了。
但是,那些人追着追着的时候,杜利特医生摔倒了,怎么办呢?
不过那些士兵里面的带头,耳朵很大,不小心勾到树枝了。杜利特医生趁这个机会快点起来,继续跑。他们跑啊,跑到了一座陡峭的悬崖那里,马上就要猴子国,可以见到猴子们了。但怎么过去呢?士兵又在追赶他们。
所以他们就快速地搭了一座桥,这个桥是怎么搭的呢?
一转眼间,猴子们在两座峭壁中间搭起了一座猴子桥,杜利特医生和其他动物们快速地过去了。就在这一刻,国王的士兵们追上来了,猴子们快点把桥收起来,荡到对岸去。
然后,杜利特医生就开始了给猴子治病的工作。他先给所有的猴子,没有感染上的猴子打了预防针,还有给猴子看病人手不够。所以他叫狮子王,羚羊、豹子等很多动物来帮忙。但狮子王很吝啬,他说不会帮忙的。
没想到狮子王一回到家,发现狮子宝宝生病了,狮子王后大骂狮子王,后面就愿意去帮杜利特医生了,而且还带了一些动物去帮忙。
杜利特医生治好了所有猴子的病之后,他要回去了,猴子们觉得应该送他一只动物。他们问来问去,都不知道应该哪种动物送给他,没想到它们想到了送一只“你推我拉”给杜利特医生。
故事是这么编的,杜利特医生在的那个时候,还有几只“你推我拉”,不过很稀少。“你推我拉”,很难被抓到,因为有两只头。
“你推我拉”准备和医生一起回泥潭镇。他们没有船,不过,碰巧他们还没到海边的时候就不小心走迷路,走进了乔利金基国王的花园。这回他们又被关住了。
不过,波利尼西亚又想出了好办法。它拿起一根小树枝,然后哄嘣波王子睡着。那时嘣波王子就坐在花园里看书,他拿一根小小的树枝在他面前晃啊晃。最后,蹦波王子被催眠了。波利尼西亚让他去开启牢门,然后给医生找一条船。于是,医生就用这条船回尼潭镇了。
但在海上也有一些事情,他们碰到了海盗。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办,于是问问在前面带路的燕子。
燕子们说,把缆绳扯散,扯成一条一条的细绳子,然后所有的燕子每人拉一条线往前飞。
现在船飞快,海盗船很快就看不见了,他们到一个岛上去休息。没想到,发现老鼠们从船上都逃了出来,原来船快要沉了。就在这时,海盗们追过来了,他们立刻上了杜利特医生的船去抢劫。
这件事被杜利特医生知道了之后,他就快点上海盗的船,这回他抢到了一艘好船,这时船就沉了,海盗们快快游出来。
鲨鱼问:杜利特医生,要不要把这些海盗吃掉?
杜利特医生说:不用。
于是让海盗们不要再当海盗了,得洗手不干,在岛上种鸟食。海盗们只好一一答应,要不就会被鲨鱼吃掉。
杜利特医生他们就坐上了海盗的`船,继续往前走。但是他们在船舱下发现一间锁着的房间,房间里好像有个小男孩在哭。于是他们拿斧头把门凿开进去,没想到是一个小男孩。
小男孩说他的舅舅被强盗们抓了,然后失踪了。因为他被关在这里面,不知道他去哪了。
医生问海豚,海豚回答,没有淹死。请老鹰找,老鹰也找不到。
于是,他们就问小男孩,有没有他舅舅留下来的东西。
小男孩回答:有。
他们闻了一下,有鼻烟的味道,说明他舅舅爱吸鼻烟。小男孩也说是的。
于是他们就寻找他的舅舅。小狗汪汪闻鼻烟的味道,它闻了,北风没有,南风没有,东风也没有,不过西风就闻到了。
他们一直往那个方向,闻到了一块岩石上,味道就在岩石上沿,可就在岩石上消失了。真奇怪,为什么岩石上什么都没有?
他们搜索了一圈,没有啊。不过汪汪又用鼻子闻了闻,它从这里嗅到那里,从那里嗅到这里,大家看着它都好紧张,最后它停住了,在一个洞的上面停住了。
于是他们就钻进了这个洞,杜利特医生在里面,果然发现了一个男人,旁边有好多鼻烟,于是告诉他:他的小外甥来了。那个舅舅听到了,快点出来到了船上,医生把他带到了他住的地方,那个地方叫做渔人小镇,镇长很高兴。所以给了医生一个镶着真正钻石的手表,还给了汪汪一个狗颈圈,而且是纯金做的,上面刻着大字:汪汪,天下最聪明的狗。
他们在这里待了几天之后就要回去了,他们回到他们的国家之后,没有马上回到他们所住的泥潭镇。
他们,而是去全国绕,因为要让大家欣赏“你推我拉”,而且付钱,这样子他们就能还以前的债了。
最后,他们又回到了家。
《杜利特医生非洲历险记》的思考:
第一个问题;你喜欢谁?三种动物,三种性格,嘎布嘎布,波利尼西亚,汪汪。
嘎布嘎布,很可爱,是一只小猪,老是喜欢哭;波利尼西亚很聪明;汪汪,也很厉害,它找到了小男孩的舅舅。
我觉得我三个都喜欢。
第二问题:杜利特医生身上哪一点最受你喜欢?
我觉得他可以和动物说话,我很喜欢,而且很会照顾动物。
第三个问题:故事中哪个情节最能打动你,牵动你的心?
我觉得就是在找小男孩的舅舅,用了很大的篇幅,我觉得那个最能打动,也最能牵动我的心。
第四个问题:在思维导图中,我们可以看到医生总是不断地遇到困难,但最后都得到解决,你认为原因是什么?
我觉得应该是因为有很多动物帮忙,动物们很聪明。
火山历险记读后感400字:《火山历险记》读后感
我有一本科学漫画书,这是我的第一科学漫画书,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

《火山历险记》说的是关于火山爆发的事件,书里有三位小主人公,他们一起经历了一场惊险刺激的火山冒险之旅。小主人公通过火山探险之旅撞鸟事件人蚊大战制作捕鱼器侦查环境不详的预兆紧急大逃亡岩浆喷发可怕的火山泥石流火山大爆发面包壳炸弹受困熔岩之中越过死亡之湖涌出的火山灰恐怖的火山碎屑流遇见直升机一系列事件,感受到了火山爆发的威力。从这本漫画书中,我知道了火山爆发是地球上最危险的自然灾害之一,但也是必不可少的份子,这是因为火山喷发所产生的蒸气和气体形成的乌云,为形成之初的地球带来了丰沛的雨水,而火山在数万年间所喷出的气体,也形成了地球上最初的大气层,所以火山在地球生命演化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读完着本书,我也深深知道:火山虽然可怕,但是只要有坚强的意志力和顽强的生存能力以及丰富的科学知识和生活知识,就能根据火山爆发前的征兆争取安全转移的时间。这些科学类的漫画书,我很喜欢看,很希望妈妈能再给我买一本科学漫画系列书。
历险记读后感
历险记读后感范文一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汤姆索亚历险记》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体写成的。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
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他和野孩子夏克,各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像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后来和夏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 淹死了,正在教堂为 举行丧礼,而 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听。 顽皮的举动, 给 做模范, ,他 正义,毅然地挺身 作证人,拯救那无辜的罪犯沫夫彼得。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 众人钦佩的小英雄。看来,汤姆也有值得 学习的地方。
其实孩子的顽皮有时候正好体现了孩子的天真烂漫。 童真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能让 找到的,就 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甜蜜回忆。我相信,即使你的童年再艰苦,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谁 在小时候做过一件半件的傻事?当你越长大,你就会越觉得 傻事有趣。 我说童年就像一罐甜酒,时隔越久,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越让人回味。
人总是会长大的,除了个儿长高了,身子强壮了以外,人的思想也在长。你对世界的看法不同了,懂事了,不再幼稚了。不过人是要越变越好才是。千万 像历险记里的那个心狠手辣的坏蛋卓伊一样,他坏事做尽,人见人憎。但最后他 恶有恶报, 了 活活饿死在山洞里的下场。
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真羡慕汤姆能有如此有趣的经历。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我想,《汤姆索亚历险记》在你烦闷的时候或许能让你一笑解千愁。
历险记读后感范文二
我看过许多非常棒的漫画,比如充满奇妙的多啦A梦,让人笑得死去活来的老夫子,可爱的阿衰,还有可我最喜欢的还数那妙趣横生的丁丁历险记。
本书的主人公叫做丁丁,是欧洲某出名刊物的独家记者。丁丁养了一只小白狗,叫白雪。丁丁和白雪遇到过许多困难,但每次都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我最敬佩的就是丁丁那种不怕困难,敢于向困难挑战的精神和遇事冷静思考的生活作风。也就因为丁丁那种精神,所以每次幸运之神都对他宠爱有加。比方在中国时,他被毒品头子抓起来,但他临危不惧,沉着冷静巧妙的从坏人眼皮下逃走,最终化险为夷。后来还救出人质,将坏人一网打尽。
如果把我与丁丁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就拿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来说吧!有次,我写完作业时突然发现自己的一根钢笔的笔筒不见了,我马上像小鸡啄米似的寻找笔筒。俗话说狗急跳墙,可我这只狗不管怎么急也跳不过墙。顿时,我暴跳如雷,真想用颗原子弹把我的笔筒给炸出来。就在我焦急万分时,站在我旁边的宋建波对我说:你掉东西了?我很不耐烦,已经垂头丧气的我哪有心思理她,便怒气冲冲地说:要你管吗?她听了我的话后,二话不说就径直向讲台走去,然后又像旋风一样转回来,手里还拿着什么直直地站在我面前,耷拉着脑袋把手中那十分耀眼的东西递给我,生气地说:这是你的吗?我不屑地看了一眼,嘿,还真是我千呼万唤的钢笔筒。我正准备向她陪不是,她却早已消失在人群中。
不怕困难,敢于向困难挑战的精神和冷静思考的生活态度,都是我读丁丁历险记后的最大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