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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雨呼喊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1-10 来源:互联网

细雨呼喊读后感1000字。

本文为读后感大全推荐专题“细雨呼喊读后感”相关内容。

书籍可以带给我们新的思维方式,读完作品的感觉就是,狠狠被治愈了,触动我的地方真的很多。这时候就需要读后感来一吐为快。我们可以从作品中获得哪些感悟写成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细雨呼喊读后感",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细雨呼喊读后感 篇1

不避讳人性,不求做圣人。

书中主人公孙光林,回忆了自己孩童时期的生活,在农村的家中度过了最初的童年,后被一位军人领养,在养父去世后又回到了曾经农村的家中。他的回忆主要分为了在农村家中生活和在城里养父家中生活两个时期的故事,其中自私、暴躁、下流的生父,家中卑微、无奈的爷爷,严厉、执着的养父,还有少数几位他曾经的朋友。

每一个人物都是饱满的,在阅读这个故事的时候,就好像自己曾经遇到过这样一些人,带给你愤懑或者温暖。

很喜欢余华的小说,在《兄弟》里面,也在这本书里面,都写到了钻厕所偷窥的人,也写到了出轨的丈夫,为了婚外情自杀式报复的军官,为了喜欢的人反目的兄弟。我们常常掩饰自己的欲望和诉求,以为自己可以突破人性的束缚称为圣人,但是余华毫不迟疑地帮我们揭示了出来,人性或许本就如此,我们能做的只是尽可能地变得“高尚”。

细雨呼喊读后感 篇2

今天收到从当当订的书--《在细雨中呼喊》有些迫不及待的阅读,几页之后。发现这是自己很久之前读过的书了。但是有些心疼票子,坚持又读了一遍。

怎么说呢,大概那个年代的记忆总是有些灰色调的。但是余华的铺陈是我喜欢的类型:有倾听的雨声,有触及到的青草,有闻到的泥土的气息,有看到的无边的令人恐惧的黑暗细细品味总是可以回到那个令人心潮澎湃的年代。

1965--估计很多的小说都是以它作为背景描述的,但是在细雨中呼喊就是那么的让我窒息。农村人和城里人的差距、少年懵懂的心思、突然死去的孩子、失身于恶霸却不得不委身下嫁的村上一支花

但是小说终究还是好的,我是回复高考的受益者,是村里第一个变成城里人的。虽然幼时被父母送给他人抚养似乎斩断了亲情,但是血浓于水哥哥还是在自己最需要的时候帮了自己。医生家里的孩子也是自己对异性的启蒙老师,可是代价很大。

写不下去了。生活也许就是矛盾体,总是有失有得,也总是让人不能忘记。我只能说每个人都是有故事的人,只是他的故事我通过书得知了,也感染了我的情绪。我会庆幸自己是活在当下的,也许还应该做些什么让自己活动更好。

有句话说的很好:如果自己长得不漂亮,那一定要活的漂亮。

细雨呼喊读后感 篇3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都笼罩在一种无可名状得淡淡的哀伤里,仿佛自己成了书里茫然无措的孩子们的综合体。故事里的那个时间段,似乎大人有着绝对的理由对孩子不负责任、辱骂、驱赶甚至伤害。根源,是他们对于贫困的厌恶及惧怕,对于自身的绝对优先和对其他各式生命的冷漠。而作者,竟以小孩子天真简单得思维来表现这种无情但无奈的现实。

唯一带给过孙光林些许家庭温暖的是王立强和李秀英,和他们诡异的小家。可王立强却出轨并自杀了,李秀英也神叨叨的就随意丢下了孙光林。可孙光林并没有表现出我所期待或者说我所以为的理所当然的痛不欲生,相反,他竟然独自回了南门。他和这本书里的几乎所有的其他孩子,都想到了活下去的办法。我最直观的感觉,就是眼泪多次呼之欲出,却又因接下来看似离奇却顺理成章的转折而忘记滚出来。

我所期待了解的孙光林幸福的大学生活,最终还是没有现身。感觉仿佛一直被蒙在一层朦胧的灰色纱布中,透不过气来又不至于窒息。

这篇看似有些混乱的回忆录,最终又极其合乎逻辑又令人惊奇的回到了原点,不,不是原点,是回到了南门。我感叹作者无序却不凌乱的条理,他用略带讽刺的口吻,叙述着包括孙光林在内的所有小人物的生命历程。这些生命,在他人眼里,就如作者的口吻一般,是讽刺的,甚至可笑的。而在他们自己手里,是被珍重的宝物,是凌驾于一切之上,无论如何都必须受到扞卫的珍宝。

我看不透作者的中心思想。我感觉作者给我展现了一幅有时间感的油画。色调是灰暗的,人物却身穿同样灰暗的服装在画中脱颖而出,携带着各异的表情和流露出千奇百怪的情绪的眼睛。

或许作者本就是想展现一幅在物质尚不丰裕的年代,人们的生活图景。大部分是自私的,有逆来顺受的,有恃强凌弱的,有怀抱记忆不肯好好活在现实中的,有破罐子破摔的,也有敢爱敢恨的

他们共同的特点是对生命的珍视和渴望,也许王立强和祖父自愿求死,但王立强自杀前下意识的想去抚摸他受伤的手,祖父则仰天长啸,等死却无法忍受饥饿。我想他们心底他们的潜意识里,能活一定不求死。那些孩子们,寡妇,冯玉青,孙广才,母亲,国庆家楼下阴森的婆婆,祖父的母亲

这幅画,让我吃惊,让我觉得求生是多么重要生命是多么可贵。活着并且活得好是多么唯一多么简单的目的。当然,惠及他人,无损于他人,是必须坚持的原则。

细雨呼喊读后感 篇4

有人说余华的《活着》令人揪心难忍;《许三观卖血记》使人在精神上坚韧向上;而《兄弟》则是幽默和惨烈交相辉映。而这些在我的脑海里都是一片空白,我拾起余华的第一本书,是关于童年记忆的《在细雨中呼喊》。

每个人都有关于童年、关于往事的回忆,而这些回忆也许因为年龄的原因留下的大多是童年的欢欣与纯真。但是余华书中的我,却承受着孩童本不应该面对的太多太多的心酸和无可奈何。书中的我,仿佛如一个旁观者,与世无争,冷静而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地讲述着一个个事不关己的事,在自己的成长历程中尽管忍受着身旁各种看起来怪异的人的辱骂、殴打、欺诈与恐吓,但自己始终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寻觅友情,成为自己疲惫内心停歇的港湾,苏宇、鲁鲁、郑亮、国庆都是我身边的一个个过客。

书中的我身处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家庭,父亲孙广才是个自鸣得意的无赖,处处彰显出自己盛气凌人的架势,每一句扯破嗓子的咒骂,每一个夸张的动作,与其说是强硬的表现,倒不如说展现了其悲哀、虚伪的人生;哥哥孙光平开始的人生是光彩的,但最终也难以偏离平庸的轨道;而作为主人公的我,更多地则以孤寂的眼光观察着周遭一切,更多地选择了沉默;弟弟孙光明小小年纪张牙舞爪,却是第一个走向死亡;而母亲则是软弱了一辈子,只有在弥留之际表达了她对世界的失望和愤懑。而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祖父孙有元,在他身上似乎带有些许传奇的色彩,年轻时放荡不羁、敢作敢为并且奋发有为;后来年老时被家庭生活消磨了锐气但仍然充满智慧;与晚辈们斗智斗勇,即使被不孝的儿子折磨,被年少无知的孙子忽视,他也依旧没有丧失去挑战命运的勇气,哪怕是在即将走完自己人生的前一夜,也同样如此。

书中人物众多,线索也错综复杂,故事的叙述发展没有固定的模式,余华采用了多种叙述手法,直叙、倒叙、插叙的相互穿插让故事可以一个接一个,如漫天纷繁的花朵,洋洋洒洒。犹如一条宽大的马路上支生出无数分岔开口,每一条路都看不见尽头却都有属于各自独特韵味的风景,或令人流连忘返,或令人厌恶,或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但我们也不难发现,无论其中的人物活着的时候是多么有趣亦或是痛苦缠身,在时间的长河里无论他们选择何条道路,但走到终点每个人却出乎意料地发现,结果都只有一个。这里边有太多人具有共同的特点,从哥哥、到弟弟、到孙有才再到各种小人物,反映出现实中人性的丑恶。自然地,他们最终都只能极其苦恼地接受死亡,他们夹带着不同的幻想,或平平淡淡,或轰轰烈烈,最终都奔赴向那盛大的死亡宴会,只是消逝的方式有千万种不相同。其中弟弟被水淹死的场景,余华的描写令我震撼:我的弟弟不小心走出了时间。他一旦脱离时间便固定下来,我们则在时间的推移下继续前行。孙光明将会看着时间带走了他周围的人和周围的景色

最后我想说,即使人们在人生旅途中会遇到种种磨难,但我们要不断从经历中感悟出:路,还是要走下去的。就像书中我的祖父孙有元,一个看似窝囊了一辈子的人,却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挺直腰杆站着,让所有人都觉得他从未被打倒,依旧是一个勇敢面对生活的人。所以人生旅途中有太多自己无法控制的,主人公我就经历太多磨难,但我仍然能找到属于自己心灵空间的一方净土,我们无法把握一切,能把握的却是自己的心。

细雨呼喊读后感 篇5

买下《在细雨中呼喊》之前在书店里犹豫了很久,拿起又放下,放下再拿起,最后一咬牙还是决定买下。

并不是第一次看余华的书,并不是怀疑书的内容不够精彩。相反,余华的小说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不论是最早的《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再到后来的《兄弟》。我只是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再一次经受得住余华书里的绝望以及悲伤。

始终觉得读余华的小说需要足够强大的内心,你不知道自己会在哪一个瞬间崩溃,你不知道又会度过一个怎样郁闷的下午,所以我是从来不在下雨天读余华的小说的,因为我觉得那样对自己来说太过残忍。我想我不是一个内心强大的人。

每次读余华的小说都是一次冒险,从对他一无所知的《活着》开始。那时的我也只不过十四五岁的年纪,小说里那样沉重苦难的命运,对于一个少年真的是太过残酷了。有很多次都看不下去了,只有揉揉发红的眼睛,合上书,打打游戏,来排解心中的苦闷。我想我性格里悲伤的部分和余华有很大关系吧(笑)。

到后来渐渐熟悉了余华,你知道小说里的人永远是充满了苦难,那个时代那个世界总是恶意大过善良,当你在小说中看到微弱的光亮以为可以抓住成为太阳的时候,作者总是会迫不及待的用另一个更大的绝望来扑灭。你刻意保持与书中人物的距离,试图不注入感情,但余华总是能找到方法让你喜欢上他,书中的人物总是优点与缺点同样明显的,你很容易从他们身上依稀看到你自己的影子,你总是没有办法逃脱。

“文~”是余华无法不去提及的词汇,背景。无论是《许三观卖血记》里的浓墨重彩还是《在细雨中呼喊》的少量描绘。我不知道那个时代对于余华来说意味着什么,那个年代给予了60年出生的余华怎样的记忆与经历。但我知道那对于余华来说应该是及其重要的,以至于他每一次小说都没有办法跳过那段历史,我们也能够从他的小说里明显的看到他的态度。

不知道是不是那段历史,那个年代的原因,余华的小说里世界始终是充满恶意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恶意,孙广才对孙有元的冷嘲热讽,李秀英的自私冷漠,医院为了给临盆的县长夫人输血夺去了有庆的生命,《兄弟》里两个秀才的低劣。我曾经试图找出他们恶意的来源,源于无知的愚昧,来自拥有知识的冷漠,乡村的粗鄙,城镇的自大。原因太多太多纷繁复杂不一而同,不论书中人物怎样生长总是向着最丑恶的方向。也许在那样疯狂的年代里,怎样的阶层怎样的经历怎样的背景都会朝向共同的方向。

余华是一个游刃有余的叙述者,他对语言的驾驭能力不得不令人叹服。仿佛记得余华说过,他之所以能写出如此流畅的文字,得益于他并不认识太多的字,所以只能用他认识的为数不多的文字讲述那些故事。

“活着的人是无法看清太阳的,只有临死之人的眼睛才能穿越光芒看清太阳。”他这样说。

他就如同《活着》里那个迟暮的老人一样讲述着关于命运关于时代的故事。

他从不假装怜悯同情,也从不过度渲染悲伤,他只是平常但却出奇流畅的讲述者一个个沉重的故事。他的故事是悲惨凄凉的,但叙述者的内心却是看尽一切的幽默淡然,我们偶尔会看着那些趣味的句子忍俊不禁,但在笑声出口的瞬间嘴角就变成了苦涩。

每看一本余华的小说都会促使我写一篇书评,心中有太多太纠结的情绪需要找到一个喷薄而出的出口,如果聚集在心里会生长出不知怎样的怪物吧。

《在细雨中呼喊》是我看的第四本余华的小说,第五本余华的书。余华还是那个余华,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

细雨呼喊读后感 篇6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经典文本,余华的第一部长篇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江南少年的成长经历和心灵历程。通过记忆的拼凑给我们呈现一个少年的内心世界还有那个年代的人情世故。

如果往事就像一杯美酒,那么回忆就该是一场华丽的宿醉。余华的小说《在细雨中呼喊》就像是一本叙写一篇篇与回忆约会的场景的漫漫长诗。正如他自己所说,这是一本关于记忆的书,它的结构来自于对时间的感受,确切地说是对已知时间的感受,也就是记忆中的时间。

当人们无法选择自己的未来时,就会珍惜自己选择过去的权利。回忆的动人之处就在于可以重新选择,可以将那些毫无关联的往事重新组合起来,从而获得全新的过去。而且还可以不断更换自己的组合,以求获得不一样的经历。余华的这本小说是用记忆贯穿起来的书,里面云集了他童年和少年时期的感受和理解,那里不仅有幸福,也有辛酸。谁的年少不曾轻狂,谁的青春不曾彷徨。当作者远隔七年的距离和曾经的人和事相遇,便不可避免的将自己的情感加之与上,去揣摩他们的内心,倾听他们的叹息,试着去重新理解他们的命运。

在语言里的现实和虚构中,运用七年的沉淀去理解,去理解小说里柔弱的母亲如何完成了自己忍受的一生,她唯一爆发出来的愤怒是在弥留之际;去理解那个名叫孙广才的父亲又是如何骄傲地将自己培养成一名彻头彻尾的无赖,他对待自己的父亲和对待自己的儿子,就像对待自己的绊脚石,他随时都准备着踢开他们,他在妻子生前就和另外的女人同居,可是在妻子死后,在死亡逐渐靠近他的时候,他不断的被黑夜指引到了亡妻的坟前,不断地哭泣着。

孙广才的父亲孙有元,他的一生过于漫长,漫长到自己都已经难以忍受,可是他的幽默总是大于悲伤。还有孙光平、孙光林和孙光明,三兄弟的道路只是短暂地有过重叠,随即就叉向了各自的方向。孙光平以最平庸的方式长大成人,他让父亲孙广才胆战心惊。

而孙光林,作为故事叙述的出发和回归者,他拥有了更多的经历,因此他的眼睛也记录了更多的命运;孙光明第一个走向了死亡,这个家庭中最小的成员最先完成了人世间的使命,被河水淹死,当他最后一次针扎着露出是水面时,他睁大眼睛直视了耀眼的太阳。还有那些儿时的伙伴,一个个都在人生的轨迹上继续着自己的成长,有了各自的归宿。

余华的这部小说天马行空地在过去、现在和将来这三个时间维度里自由穿行,将记忆的碎片穿插、结集、拼嵌完整。所展示给我们的不仅仅有一个少年所认识,所体会到的世界,也有对那个年代的最真实的感情流露。

或许每个人都是特殊的,在这部小说中,主人公的感情平淡却又丰富,他可以平淡的看待弟弟的死亡,可以平平淡的看待父亲对母亲的不忠,但是他却不能冷静的看待成长带来的变化,他的感情因为不知道而丰富起来,我们可以更多的看到他的内心独白,看到他深深的恐惧和不安。透过主人公的成长,我们也能看到那个时代的人们,那些以宣扬自己亲人的'死亡为成名代价的人,那些有知识的下乡青年却没有抵抗住诱惑落得不良名声的人,那些因青春的冲动获得罪名的人……

或许在主人公的童年记忆里,成长是心酸的,在他的童年里,永远羡慕着哥哥,不受父母重视,没有太多的朋友,每天都要忍受父亲,哥哥和陌生人的嘲笑奚落。但是在继父母家里,他还是拥有亲情和友情,拥有那种爱的感觉。青春是无知无畏的,而正是这种无知无畏才更显得可贵,当我们已经长大后回首翻开记忆的相册,便会无比怀念当年什么都不知道却无所畏惧的傻傻的自己!

记忆是最美好的东西,当人生的岁月所剩不多时,那些往日的虚名,荣耀都会随着光阴逝去,自己所能把握的,拥有的也只剩下独属于自己的回忆。待夕阳的余晖洒在阳台上,我们坐在躺椅上,品着清茗,细细回味往事,未尝不是人生一桩乐事,是已经平静下来了的人生又一朵鲜艳的牡丹,温暖着最后的光阴。

细雨呼喊读后感 篇7

一段段的记忆构成了整一个的故事。回南园之后自己在家庭之中尴尬的处境,父亲不务正业的风流;自己的友情,跟苏宇的小孩子的、孙荡伙伴的;还有被收养之后的光景。在每个地方他都经受过欢乐同时也有痛的记忆……

你永远无法想象一个老人年轻时候的样子,比如跋扈机灵的孙有元在年老之时沉默着隐匿自己的存在、甘心受孙子辈的驱使。但是,这甘心受气也是他的智慧之一。年轻的福贵尽情肆意与挥霍,及至老了孤家寡人与一只跟自己同名的老牛一起生活,有谁会先联想到这个沉迷又朴实的老人曾经竟是那样一个浪荡公子。还有现实之中我的姥姥,妈妈总说姥姥年轻时骂人的话不假思索不重样骂你也能骂你两天两夜,说她跟姥爷打架,姥爷被挠的鼻青脸肿。但是……我真的不敢相信!

我记忆中的姥姥慈眉善目,就是事儿有点多。我小时候一个雨她来幼儿园接我,一个小孩玩耍着将鞋子丢了出去,为了不让小孩子感冒就自己去雨中捡孩子故意甩出去的鞋子。所以……很难想象。或许老年之后有意的隐匿自己的存在,不该自己关心的事情不插嘴或许真的很智慧。这样既可以保住自己的尊严、维护自己的形象又不给子女带来“老了”的负担。

细雨呼喊读后感 篇8

无数的光紧紧包围着我,把我拉扯成无数的片段,我在每一块时间中徘徊,在绝对的恶意中寻找一些什么。

苏宇是孙光林最好的朋友。他的父亲在寡妇的床上堕落成他眼中的污泥,他夹在对父亲的埋怨与爱之中,饱受煎熬,他,站在善,正义的一方看着深处黑暗,恶的父亲,用目光鞭挞。心,却也在流血。一个孩子对家庭的渴望让他无论如何都不能真正地恨他的父亲。当他在路上,由于青春本能的躁动,抱上那个女人的一刹那,那个瞬间,他被模糊不清的一团,拉了下去。光线在视野里坑洼不平,他父亲扭曲的脸,曾经宽厚温暖的大手,出现在面前,清楚起来,如同水泡破裂开的豁然。他明白了父亲当时为什么没有抗拒住寡妇的诱惑,正如他现在。他被打上了恶的标记。他原谅了苏医生,那个破坏家庭和睦的罪魁祸首。我看到的不只是犯了错的人对另一个犯了错的人的理解,还是在这样的一个时代下,亲情的花在爱欲的泥淖中娉婷地开放。

当苏宇告诉孙光林,他抱住那个女人肩膀的感受时,我感觉到了一颗纯真的心在剥去它表面的污浊时释放的光彩。两个人在月光幽深的照耀下,若与月华相应,融化在一起。青春的恶,只是妖媚花朵的四根芒刺,不会对他们的本心有任何的污浊。

实不是抱住郑亮的肩膀,是抱住你的肩膀,我当时就这样想。从这句话中我看到了孙光林在苏宇心中的分量。也许对苏宇自身来说都是一种醒悟。他应该也没有想到自己对女性的强烈渴望竟然和对友情的渴望相去无几。在苏宇大街上抱住她的一瞬间,我看到的不只是青春对现实的屈服,还有友情的花在青春迷茫的冲动中,尽情开放。

国庆爱上了一个小姑娘。他努力工作任劳任怨一丝不苟,勤劳的笑脸上总有汗水流淌郑重其事地拿着礼物去见他的外来的岳父,岳父。国庆在经历重重打击后已成为了一个有担当的,善良的,小男子汉,一个说出来不会有任何人有异议的好人。是的,他是一个好人。一个好得第一天就被心爱姑娘父母拒之门外的好人。

这是时代的悲剧爱只能用恶行来表达。

他拿着寒光闪闪的铁菜刀冲进了大院,嘴里喊着:你不让我娶她我就杀了你们。只有鸡能稍微阻缓他的脚步,慧兰的母亲只能四处逃窜。他的小未婚妻看着他凶神恶煞的样子,倚在门框上惊恐地望着他。这虽然只是一个小孩子的冲动,青春的不安定,但反映的,讽刺的,揭示的却是这个时代的悲伤。我们很弱小,不能用善意争取到自己的幸福,表达出自己的爱,我们只能堕落成恶鬼,用只有肉丝附着的森森白骨的手,抓紧我们自己的幸福,并捏碎,用自己的手。

孙广才也是如此。在孙光明死后,天天盼着,盼着,老眼望穿了秋水,只为看到穿中山服的人来,把光明封为英雄。然后,全家就幸福了,安泰了!我却只看见一无所有的虚无。

他用对这种虚无的幸福幻想,麻痹他的失子之痛,不,也许从来就不曾有过这样的痛苦,他的心早就被荣耀啃食殆尽。他的眼眶里溜溜地转着的早就不是眼珠子,而是腐烂了的虚荣。村里的小孩子过来捉弄他穿中山服的人来了!他就跑过去,用全力全速。但只能看见希望破碎后的空寂。我知道他可能根本追求的不是什么幸福安泰,只是作为一个无赖,无赖地利用他儿子最后的生命之火捞点钱,求些名,可如果抛开一切不谈,毁了一切的就是他对幸福的渴望与无视。无视现有的幸福,渴望虚无的快乐。

结发之妻死了,他曾无数次榨取的对象离开了他,孙广才以前定是巴不得她死,早就想一脚把她踹下河,自己就可以和寡妇共尝云雨之欢。可他这一切的所为,恶,善都可能只是因为把自己对妻子的爱看做了一种习惯,挂在眼帘上的绚烂。她生前,他的爱穿着恶的衣裳,死后,他的恸哭却显得如此赤裸,真心。

我突然觉得很伤感,也许是因为捏碎自己幸福的不止国庆和孙广才,还有我。

那是一个黑暗的时代,花开在每一个人心中的恶上。

细雨呼喊读后感 篇9

“回忆”“细碎”“冷静”“渴望”“人性”“生活”“多叙述手法”“儿童视角”,这是我读完余华《在细雨中呼喊》这本书想给它的几个标签。

在自序中,作者非常明确地说这是一部关于回忆的书,因此,回忆的影子无处不在,我理解为:回忆过去、记录过去就是作者写这本书的出发点之一。从儿时有记忆的时刻开始写起,作为家里无足轻重的人,“我”在六岁时就被亲生父母送给了别人,青春时期再度回到家里,这十多年,见证了两个地方里的风景变化,也体验到了两个家庭之中的人性冷暖。细碎的笔触,冷峻的观察,儿童的视角,构成了“我”眼里的人间喜剧,也透露着“我”对人性的解读。

说到“人性”一词,我想没有比余华的作品更有表现力的了,无论是《活着》、《许三观卖血记》还是《兄弟》,只要读过他的作品,都能找到自己或周围人的影子。《在细雨中呼喊》自然也是如此,作者极力刻画了几个下流的人物:一是“我”的父亲孙广才,如果用两个词来概括这个人物,我想应该是“无赖”与“愚昧”,在性面前,父亲表现得尤为丑陋和赤裸裸,且不说有家室去勾搭寡妇,将自己家的东西一件件地搬向寡妇家,单从他对待儿子未婚妻和后来的妻子无礼一事上,就足够让人惊异;在对待父亲方面,“我”父亲的表现尤为讲究孝道中国人所诟病——祖父躺在床上20多天,最期盼祖父死的不是别人,正是“我”的父亲,祖父去世之后,最激动开心的不是别人,也正是“我”的父亲。但就这两点来看,父亲最后意外醉死在粪坑里实乃罪有应得。二是“我”的邻居王跃进,一个差点使少女怀孕而不想负责的人物,一个面对女人上吊只会吓得屁滚尿流的男人,在读到这个人物时,只有呼呼生气而无可奈何,如果要用一个词语来形容,我想“渣男”是不为过的。

读完之后不禁会想:中国上世纪70年代存在这样的一些人物吗?我想是存在的,甭说上世纪,就是现在,这样的人也存在(也许还不少)。除了这两个典型下流的人物以外,作者还刻画了几个鲜活的、令人印象深刻的人物:懦弱善良的母亲、体弱神秘的养母、有一丝温暖的养父、故作姿态的老师们、单纯卑微的同学和兄弟们、年迈神秘的陌生奶奶、威武智慧的祖父、温暖善良的朋友们、性格各异的邻居们……应该说无论哪种人物,都有着人性的闪光点和污点,比如:给过我一丝温暖的养父最后因为偷情被发现而自杀;威武智慧的祖父也有卑微懦弱的一面;懦弱善良的母亲一辈子都活得唯唯诺诺,到死的时候还在为自己鸣不平;温暖善良的朋友们也有出卖和背叛,也有捉弄和嘲讽,也有势利和傲慢……余华的笔触不走极端,刻画人物全面而立体,没有纯粹的善与恶,我想,这才是最真实的人物和人性。

回到“我”这个人物本身,就身份而言,“我”的名字是孙光林,只是芸芸大众中的一员,平凡又卑微的农民家的儿子,没有什么存在感。无论是“我”的父亲,还是村庄里的人物从来都对我持贬低态度,所以,我的生活不够热烈,没有足够多的诱惑和掌声,这导致“我”缩在一个被冷落的角落里,以一个平静的视角去观察着这一切,有着自己独特的理解。“我”看到了男人们在性面前的强烈又无助,看到了人们在死亡面前的丑陋与无力,看到了人们在离别面前的无知与担忧,看到了儿童成长过程中的些许恐慌与无助。在这个已经制定好游戏规则的世界面前,在成年人引导的游戏规则面前,每个人都处于命运驱动状态,儿童更是无法主宰自己的人生,无论是被抛弃、患病而死、被领养、被强迫认错,总之,生活里有了太多别人的力量,导致“我”陷入了一种“求而不得”的状态,因此,内心一直不断地渴望:渴望友情、渴望温暖、渴望理解、渴望善良。小说的名字中有“呼喊”,我理解为是“作者内心的渴望”。儿童的视角往往能够观察到更多更本质的东西,虽然不理解,也不敢反抗,可是对于生活的解读就在这一帧帧、一幕幕的观察中慢慢渗透,最终形成个人的世界观,伴随终生。

再从“回忆”角度谈谈小说的写作手法,我们都知道的那些人物景物描写手法,余华已经运用自如,炉火纯青,我的摘录部分已经有所展现,读者们不妨领略一下其风采。令我最震撼的是余华关于死亡的描写,作为一个生活自在之人(至少心灵是自由的),如何得知一个人死时的心理和状态,而且把它写得如此透彻,非一般的阅历所能及,如不是观察太多生老病死的场面,大概就是随时预备着死亡、揣摩着心理,但这只是我的猜测。我有时也会想自己死时会呈现怎样的表情,内心有着如何的想法,可终究因为生命不够平静而告失败。关于性的描写,中国现当代作家作品或多或少都会涉及一些,在作家笔下,性往往是美妙的,它使世界更加生动,使山河更加烂漫,使今天铺满山野。但在这本书之中,我却看到了不一样的一面:它单纯是一种欲望、一种发泄,甚至会让人久读觉至恶心。小说中关于少年对性的探索一段的描写,那种欲知又不敢的状态,读起来真实可感,也给了我一些新的职业启示。整部书的故事的开启从回忆写起,在回忆中穿插更久远的回忆,使得故事读起来更加曲折动人,故事的时间线梳理,在边读时就要进行。读完最后一部分,终于将整个故事的片段缝合起来,完整又震撼人心。没有宏大的格局,没有深刻的人性主旨,没有大喜大悲的故事,在平静中娓娓诉说,碎碎念式的表达使得小说变得亲切自然可读。

生活的真相大概是生老病死,也许是看透一切不自知,也许是不断追求自由,也许是向死而生……没有人能给出固定的标准和答案,然而每个人都可以给出自己心中的答案。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给出了一个很好的答案:生活的真相大概就是它永不停止、永远无法预料,它永远都在时间里向前或向后,使人在里面被动地选择。

细雨呼喊读后感 篇10

很早看过余华的《活着》和《兄弟》,心被故事牢牢吸引,随着书里的人或哭或笑,而没有注意写书的余华。近来读他写的在细雨中呼喊,里面的很多句子都让我反复默读,不由得佩服这个余华,同样的汉字,经过他的排列,就有了不同的味道。这让我想起很早看余光中散文和诗歌时的感慨,他对文字的驾驭让我有很美得感受。

文字在余华这里,不再是符号,而是一只画笔,他用这只画笔细腻的描画出一幅幅场景,在这些场景里,似乎能感受到时间的流动,能看到人性扭曲的丑陋,也能看到人性中善的温暖,在绝望中也蕴含着希望。

我看到孤独敏感的孩子对爱和友谊的渴望。医生用手掌抚摸额头来了解小患者的体温,对于一个孤独的孩子来说却是亲切感人的抚摸,因为对爱的抚摸的期待,使这个孩子躁动而且更加孤独。

这个孩子能看到祖父慈祥的目光,也能看到养父羞愧而又疼爱的目光。这些,都温暖着他幼小善感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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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范文1000字系列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阅读完作品后,心中感触颇深有了更多的想法。读后感具有一定的基本思路,但是思路不是绝对的,你收集和整理了多少作品读后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你推荐的“《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范文(篇1)

买下《在细雨中呼喊》之前在书店里犹豫了很久,拿起又放下,放下再拿起,最后一咬牙还是决定买下。

并不是第一次看余华的书,并不是怀疑书的内容不够精彩。相反,余华的小说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不论是最早的《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再到后来的《兄弟》。我只是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再一次经受得住余华书里的绝望以及悲伤。

始终觉得读余华的小说需要足够强大的内心,你不知道自己会在哪一个瞬间崩溃,你不知道又会度过一个怎样郁闷的下午,所以我是从来不在下雨天读余华的小说的,因为我觉得那样对自己来说太过残忍。我想我不是一个内心强大的人。

每次读余华的小说都是一次冒险,从对他一无所知的《活着》开始。那时的我也只不过十四五岁的年纪,小说里那样沉重苦难的命运,对于一个少年真的是太过残酷了。有很多次都看不下去了,只有揉揉发红的眼睛,合上书,打打游戏,来排解心中的苦闷。我想我性格里悲伤的部分和余华有很大关系吧(笑)。

到后来渐渐熟悉了余华,你知道小说里的人永远是充满了苦难,那个时代那个世界总是恶意大过善良,当你在小说中看到微弱的光亮以为可以抓住成为太阳的时候,作者总是会迫不及待的用另一个更大的绝望来扑灭。你刻意保持与书中人物的距离,试图不注入感情,但余华总是能找到方法让你喜欢上他,书中的人物总是优点与缺点同样明显的,你很容易从他们身上依稀看到你自己的影子,你总是没有办法逃脱。

“文~”是余华无法不去提及的词汇,背景。无论是《许三观卖血记》里的浓墨重彩还是《在细雨中呼喊》的少量描绘。我不知道那个时代对于余华来说意味着什么,那个年代给予了60年出生的余华怎样的记忆与经历。但我知道那对于余华来说应该是及其重要的,以至于他每一次小说都没有办法跳过那段历史,我们也能够从他的小说里明显的看到他的态度。

不知道是不是那段历史,那个年代的原因,余华的小说里世界始终是充满恶意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恶意,孙广才对孙有元的冷嘲热讽,李秀英的自私冷漠,医院为了给临盆的县长夫人输血夺去了有庆的生命,《兄弟》里两个秀才的低劣。我曾经试图找出他们恶意的来源,源于无知的愚昧,来自拥有知识的冷漠,乡村的粗鄙,城镇的自大。原因太多太多纷繁复杂不一而同,不论书中人物怎样生长总是向着最丑恶的方向。也许在那样疯狂的年代里,怎样的阶层怎样的经历怎样的背景都会朝向共同的方向。

余华是一个游刃有余的叙述者,他对语言的驾驭能力不得不令人叹服。仿佛记得余华说过,他之所以能写出如此流畅的文字,得益于他并不认识太多的字,所以只能用他认识的为数不多的文字讲述那些故事。

“活着的人是无法看清太阳的,只有临死之人的眼睛才能穿越光芒看清太阳。”他这样说。

他就如同《活着》里那个迟暮的老人一样讲述着关于命运关于时代的故事。

他从不假装怜悯同情,也从不过度渲染悲伤,他只是平常但却出奇流畅的讲述者一个个沉重的故事。他的故事是悲惨凄凉的,但叙述者的内心却是看尽一切的幽默淡然,我们偶尔会看着那些趣味的句子忍俊不禁,但在笑声出口的瞬间嘴角就变成了苦涩。

每看一本余华的小说都会促使我写一篇书评,心中有太多太纠结的情绪需要找到一个喷薄而出的出口,如果聚集在心里会生长出不知怎样的怪物吧。

《在细雨中呼喊》是我看的第四本余华的小说,第五本余华的书。余华还是那个余华,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范文(篇2)

余华这部作品,充满荷尔蒙气息的叙述,充满了人性卑劣的一面,或者说是动物性、本能的一面,同时又微露原始质朴的人性美。不幸的是,正如《在细雨中呼喊》所展示的故事那样,人性的卑劣充斥着人间,更是人类生活的一种常态。但不幸中之大幸是,这微露的美,才是人性的灯塔,有这一座灯塔,人类才不致于迷失在自我之中。

如何看待书中众多人物的众多"卑劣"心理和行径呢?例如书中最典型的人物——孙广才,对子少慈,于父鲜孝,待妻寡忠,对这种社会角色全方位"失职"的人物要如何看待?若是十年前的我,一定是十分痛恨的,现在,更多的是理解和同情,当然,理解和同情并不意味着认同他的心理动机和行为。理解是基于对每个个体不同人生经历的认知,这包括每个人生活的不同社会习俗、时代背景、家庭氛围,还有不同的个人秉性和人生际遇等等,这些不同的因素都在塑造着每个人的性格和价值观,而一般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其心理认知和行为模式都在逐渐固化,于是,不同的时空背景造就了一个个不同的孙广才,今日社会,想必孙广才们是大量存在着的。

同情是因为,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梁漱溟先生说:"人不是渺小,而是悲惨,悲惨在受制于他自己",孙广才受制于他固化的性格和价值观而不自知,失去了自我觉知的能力,为过度的欲望所牵制,心为形役,意味着随波逐流,只能被动等待命运的安排,对孙广才来说,他的命运归宿就是酗酒后掉落粪坑,刍狗般的屈辱。人不应如此的,但,大多数人确是如此的,无奈且悲哀。站在道的高位,天地并无意识,无所谓仁与不仁,但我作为人,总不免要幼稚地仰天抱怨:你,实在不仁!

理解和同情的进一步是共情,想象这么一个场景,在博物馆,我们看到一件古兵器,兵器已经残损,旁边就是它的简介,简介上说明了这件古兵器的原有重量、颜色、长度和用法等等,于是我们对这件古兵器有了"理解",但当这件古兵器完全恢复本来面貌,我们把它握在手中直观感受,这时我们对这件兵器有了"同情",假若这件兵器有所谓"灵识",使接触者一触碰就能感受到它前世叱咤疆场,奋勇杀敌的豪迈气势,这一感受便是"共情"。

人与人之间,理解和同情本来贫乏,共情更需要相似的人生经历,相似的性格和价值观,更加可遇不可求。以往不谙世事的我,总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去劝慰他人,现在想来,即便我站在他人的立场去思考,所谓设身处地,也只能是理解和同情,作文毕竟人生经历就算相似也总有不同的。昨日之我,今日之我,相似相续,又非断非常,两个"我"尚且有隔阂,人与人之间又何来亲密无间呢?所以我们看到现实中和故事中,人与人的冲突时有发生,那便是理解和同情的贫乏,更遑论共情。

细雨朦胧,笼罩着人性阴郁的一面,那一声声呼喊,或许无法唤醒沉睡的民众,或许唤醒了,他们却无法自救,但在灰色调的阴雨天,那一声声呼喊仿佛在指引方向,让人感到希望,不至于窒息,不至于绝望。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范文(篇3)

回想中的往事已被抽去当初的情绪,只剩下了外壳。当我们凶狠地对待这个世界时,世界突然变得温文尔雅了。

余华《在细雨中呼喊》

细数过来,我读完《在细雨中呼喊》已半个月,现在脑海中只剩下粗略的情节和模糊的脉络,但此书给我的触动,是永不可磨灭的!余华在书中以我(孙光林)作为第一人称,回忆着对哥哥孙光平、弟弟孙光明和父亲孙广才在老家南门生活。其中,父兄间的矛盾冲突、孙光林中学时代的生活、孙家的历史、孙广林与养父母的生活共同构成全书的主要情节。余华总能以最平淡的语言,从一个儿童的视角看到底层人物的命运,看到了人类普遍的生存状况,在一个个情节展开后,给予人们丰富的想象空间!

全书的第一章讲述了我与哥哥孙广平、弟弟孙光明、父亲孙广才微妙的关系,在三兄弟互相残杀的过程中,我变得沉默寡言,成为饱受欺凌的对象;之后,我们兄弟三人同时喜欢上少女冯玉青,在一系列的争风吃醋后,冯玉青爱上了村里的无赖少年。余华这样安排的情节,在我看来,无非是为小说增添些许的灰暗,在为少女唏嘘不已的同时,也反衬出我们三兄弟的贪婪,丑恶。命运总是让人捉摸不透,在余华笔下的动荡年代,我们只能透过书中的人物,感受他们的喜怒悲欢!

值得一提的是,书中的父亲是个反面形象,没有一般的慈爱与关怀,在欲望的驱使下,他与哥哥同时爬上了村里寡妇的床,在背叛与不忠下,又与母亲长凳之交生下了我(孙光林),他爱慕虚荣,虚假的背后希望政府的表彰懦弱、贪财、好色,这样的形象让我不敢相信,他的原型是谁我们已不得而知,但却代表了那个时代的一类人群。在我看来,作者是为了突出那个时代人性的丑恶,在篇幅很小的情节中,万不得已才把父亲(孙广才)写成这样的!

在书中,我的中学时代显得尤为独特,与大多数人一样,我的中学时期也伴随着低俗与不堪。好友苏宇的心理畸形导致自己的锒铛入狱,师生恋虽然情节没有想象中的高大上,但却能在诙谐与昏暗中,引起人们的共鸣。在读完书中的一二章后,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控制的含义,父亲因为不能控制自己的欲望而成为禽兽不如的形象,我的好友因为不能控制自己的欲望而沦为狱中人。在某一学说看来,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人能够控制自己的情感,在自我约束中构成了人们的伦理关系和道德秩序,正是有了这些,我们才能够擦除道德上的污点!

若论全书最精彩也最哀伤的情节,莫过于我与养父王立强和养母李秀英的艰苦生活了,在遭受父亲与兄弟的排斥后,我被送给了陌生的人家,虽然我的父母显得平淡无奇,带养父母的形象却光彩照人,养父王立强是真正承担起养育我的父亲,他比亲父完整,也充实,他的思想对我有着包容,在文中后篇 他的后悔中有所写道:最后凄厉的自杀着实使我始料未及 这不过只是一个女人引起的,我不能想象他对于那时幼小的我有多大的打击,但我的命运确实随之改变此外,还有一个半生都在床上的养母是我精神的寄托,她对于我的信任的源头令我在后来回忆都值得感激。在小说的尾声,我的养父母在离去与死亡中,奔向自己的家乡,不知家在何方,不知父母在哪,却只能够在细雨中呼喊!

悲剧的结局,往往给人最深沉的感动。抛弃固然可怕,但只要不自我抛弃,你就会自立自强。太过奢求,往往不能如愿;知足常乐!方可活的安心。当岁月的痕迹已悄无声息的在你脸上雕琢,当你的内心已拥有足够的豁达和睿和,你才能发现自己的人格发出圣洁的光芒!

余华笔下的村庄,安逸平淡却裹挟着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我虽然沉默寡言,逆来顺受,却避免不了被送人;哥哥因为父亲的暴行而割下他的耳朵;弟弟因救人而牺牲却成为父兄二人攫取荣耀的工具在无尽的丑恶与不堪中我们才能感受到我面对漂亮女生时的紧张与不安,养父母对我的疼爱人世在变,沧海桑田,唯一不变的只有规律。余华以特殊的年代,特殊的经历,却很普通的笔调,描绘出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供人哀叹、供人唏嘘、供人荡气回肠!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范文(篇4)

这是一本关于记忆的书。用记忆打乱叙述,在叙述中纷繁复杂的回忆往事。看似杂乱无章,其实到处暗藏伏笔和前后呼应。其实人的记忆不也是如此,下意识的留白,不自觉的跳跃,到最后都变成零零散散的碎片。

本书以一个少年的回忆视角开始,有着极其强烈的时代印记,七十年代生人表示非常有代入感。

谁不曾是那一无所知的少年,瞠目结舌地看着生活中最荒谬的真实,只有在长大成人后的蓦然回首中,留下一片唏嘘和无可奈何的释然。

相比于赤裸裸地对命运进行鞭笞的《活着》,本书的行文风格更加温和平实,死亡和背叛所表现出的哀恸和愤怒更偏向于黑色幽默。少年的视角也抹平了本来的沉重和压抑,但若有若无的疏离使得主角的回忆中有一丝冷静的客观。于是我们也随之体会到那可笑之后的可悲,可恨之后的可怜。

同时在读的白先勇先生的《孽子》,虽然社会背景不同,但和本文同是描写青春迷惘时期的少年,主角的弟弟都早夭而亡,和父亲都有着无法消除的隔阂,对照着看有一种时空交错的拉扯感,很奇妙。同为第一人称描写,前者是残酷和阴冷的文字中看到温暖,而本文却是荒诞和幽默的描写下充斥着悲伤。

在细雨中呼喊,却没有人听到的孤独,何其悲凉。多年以后当细雨再次从天空中落下,你终于听到了少年时的内心独白,而这时的你,也许会觉得,其实,都不重要了。

碧野朱桥当日事,人不见,水空流。韶华不为少年留,恨悠悠,几时休?

最后引用余华老师的一段话:当一个人独自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在日落时让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他孤独的形象似乎值得同情,然而谁又能体会到他此刻的美妙旅程?他正坐在回忆的马车里,他的生活重新开始了,而且这一次的生活是他自己精心挑选的。

这个人,可以是孙广林,可以是李青,也可以是我,也可以是你。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范文(篇5)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1000字:

再读余华的作品有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大学曾经有一段时期特别迷恋余华,曾经拜读《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等脍炙人口的佳作时,哭过的鼻子,流过的泪,用过的一堆纸巾还记忆犹新。《在细雨中呼喊》也是余华先锋文学的代表。在他的大量作品中,用“冷漠叙述”的手法于对暴力、灾难、冷漠、尤其是死亡的叙述。

《在细雨中呼喊》全文都以回忆的方式进行,父与子的关系,没有丝毫亲情的温情,互相制衡、互相较劲,甚至相互之间各种冷漠、自私的相处模式,让人感到悲哀,甚至窒息。

我印象深的几个桥段有:

1、自述故事的主人公孙光林的哥哥孙光平要娶媳妇,他们的父亲孙广才先提前去亲家家中把关,本来觉得是对儿子负责的心态,结果他提出要看未来儿媳,被拒绝后竟然强行闯入不仅看了,还顺手摸了一把;后婚礼作罢,再娶的媳妇儿再次遭到公公的骚扰,以致于儿子和父亲拔刀相向;

2、他们的祖父孙有元年老后需要儿子赡养,可是当时作为一家之主的儿子只是想着办法折腾老人不给吃饱饭,并乐此不疲,各种歪点子。孙有元为了吃饱,想出了诱导自己小孙子孙光明将桌子锯掉变矮以便能够到饭菜,为此事孙广才狠狠惩罚了孙光明,作为祖父看着自己的替罪羊受罚心安理得。

3、小儿子孙光明救人溺水而亡,作为父亲和哥哥,没有悲痛,却是满脑子盘算着会有人来把他们接到城里,甚至接到北京,从此家里人被安排了工作,走向富裕。甚至在这段等待的过程中,穿新衣服和穿旧衣服心理的交织,各种令人觉得可笑又可怜的故事。

4、祖父孙有元去当铺当自己已经去世的父亲的尸体。发生争执后,尽然抡着父亲尸体当武器工具,和当铺人员大打出手,结果尸体撞到了椅子上,脑袋被打歪了。

5、祖父孙有元背着自己年迈生病的老母亲,放到了树下,老母亲尽然被狗吃了。

6、一群少年怀着对性的懵懂,将一位年过八旬的老太太强奸。

7、孩子被父母抛弃就是一句话的事情,父母抛弃孩子的时候,从没有考虑过孩子如此幼小如何生存立足?自生自灭。

还有很多情节,值得大家亲自去读。文章整体是用平实的语言回忆描述,但又字字犀利,让人感到灰色、冷漠、孤独,因为自己从小也生长在农村,对农村狭隘思想很多读后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很多还是让我不禁瞠目结舌,感觉又熟悉又陌生。

最后还是想说,就和人们常说的:姜文手下无烂片,余华的小说,尤其是后期的创作,的确值得去读。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范文(篇6)

感觉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不会读余华的作品了。那种不同于悲伤的窒息感与绝望几乎难以忍受。

每个人都在不可阻挡地走向命运为自己规划好的结局,没有什么冒险,没有什么惊喜,也没有什么英雄史诗般的波澜壮阔,只是平凡聒噪地活着。那种不管走到哪里,以何种方式,都逃离不开现实的无力,那种大大张开嘴巴却无法呐喊的悲哀,与每一个命运安排的交点重合,伴随每个人的一生。

苏宇之死是全篇最难受的地方,那样一个优雅文气的少年,活着时几乎在沉默中分裂,死时就像街边的一只蚂蚁,无人问津,无人留意。眼前只有黑暗,即便有过光,也都是转瞬即逝的火花,是不值得一个人为了体验而忍受无限黑暗的虚幻。那样美好的人仿佛不属于现实,他在这里就像误入沙漠的金鱼,色彩逐渐褪去,最后只剩下嘴巴一张一合拼命汲取氧气的单调动作。

余华这本书的拼图式叙述是一绝,你之前笑过的,忽视过的,到头来都会在你心上留下重重一击。

文城读后感1000字


在抖音当当直播间购得余华新作《文城》,三天看完,这是继《你当像鸟飞往你的山》后一口气看完的另一部长篇小说,足见它的分量。读完之后,心里波涛起伏,一方面是为悲苦的人物不平、为不美好的结尾惋惜、为曲折的故事心惊,另一方面是自己对作品的期待与读后产生了心理落差。

故事发生在清朝末期、民国初立、军阀混战时期,以虚拟的文城(实际上真正讲的是溪镇)为地点,以林祥福的一生为主线。林祥福本是北方一位家境殷实的公子,过着无忧无虑的宁静日子,却因一次善心改变了一生的命运。在他二十四岁时,从南方来的小美、小强“兄妹二人”机缘巧合走到林祥福的家门口,林祥福看着衣衫褴褛的不速之客,同情心爆棚——他收留了他们。“妹妹”小美因长时间舟车劳顿,病倒了,她不得不留在林祥福的家里休养,“哥哥”小强则独自踏上了北上之路。在小美留在林祥福家里的这段日子里,她逐渐被善良、朴实、踏实、勤劳的林祥福所吸引,终于他们成了亲,过上男耕女织的平静生活。

可好景不长,小美突然离家出走了,带着林祥福一半的家产消失地无影无踪。林祥福虽然沉寂了数日,但他对小美的归来充满信心。“纵有万贯家产在手,不如有一薄技在身”,他不断拜师学艺,力求在木工技艺上精益求精。“即使生活以痛吻我,我必报之以歌”,林祥福的心态让人折服。或许正是因为他的乐观感动了上天,小美又回到了林祥福的身边,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个小生命——他们的孩子。对于小美带给他的伤害,他选择了遗忘,他重新接纳了小美,准备迎接小生命的诞生。

林百家降生了,她的出现带来的是喜悦,也是分别——女儿满月后,小美第二次离家出走了。林祥福决定带着女儿南下去找小美,一幅文城的画卷就此展开。它如同《清明上河图》,将文城的自然景观、风土人情悉数展现在读者面前。就是这样美丽、偏远、幽静的江南小镇,却在历史的长河里饱经沧桑,受尽苦难。雪灾爆发,老百姓挨饿受冻民不聊生;军阀混战,兵士们烧杀抢夺无恶不作;匪患横行,土匪们勒索绑票穷凶极恶。从这一层面上来说,作者将题目命名为“文城”,真是大有深意,一文一武,一动一静,将戏剧的冲突表现得淋漓尽致。

踏入文城,林祥福便接受到了相亲们的无私帮助即使是家境贫寒吃不上粥饭,乡亲们也愿意接济林祥福父女。林祥福把女儿取名为百家,就是因为她喝了多户乡亲的奶才会平安活着。在溪镇,林祥福认识了忠厚老实的陈永良李美莲夫妇,林陈两家共同创业,开办木器社,生意越做越大;认识了大义凛然的顾益民,顾林两家联姻,为溪镇老百姓做实事做好事。在时代的洪流里,老百姓是尘埃,是砂砾。林祥福终将自己的生命留在了这片土地上,也终究和小美错过。故事的结局不尽人意,但也是意料之中。

读完这本书,我思忖良久,怎么给读后感命名,终究没有想出来;用什么方式写,也终究记了流水账。这部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大时代、小人物这两个词,动荡的时代小人物该如何主宰自己的命运,是像顾益民一样为了民族大义牺牲自己的利益,是像林祥福一样为了情义牺牲自己的生命,还是像普通大众一样随波逐流随流而逝?或许,当顾益民、林祥福冲锋在前,他们已经不再是小人物。那么,和平的时代里小人物的命运又该如何呢?这是留给身处和平年代的我们思考的。

相较于《活着》,《文城》对于小人物的刻画似乎没有那么让人心生悲悯,对于情感的冲击力似乎没有那么强大,对于后辈的描述似乎没有达到想象的结局,这是我对这本书产生心理落差的原因。

钱学森读后感1000字


近日,重温了电影《钱学森》,距第一次看这个电影的时间已过去十年。十年来,在党的教育和培养下,我的思想更加成熟,对党的信念更加坚定,对祖国的情感更加浓烈深厚。如今,再看这部电影,我有了更加不一样的感动:“学成回国,报效民族”,“学成回国,报效祖国”。简单的话语表现了钱学森回国的坚定决心。钱学森展现给我们的深厚的家国情怀又一次深深的打动了我。

我们常说“家是避风的港湾”。在那个风雨飘摇的年代,对那些远在异国他乡的中国人来说,伟大的祖国就是他们魂牵梦绕的家,就是给他们无限力量支撑的家。祖国不仅仅带给他们安全感,更是能够让他们实现远大理想抱负、展现才华的家园。

为了这个“家”的强大,无数仁人志士抛头颅、洒热血,前仆后继、勇往直前。不管面前的困难有多大,不管前面的道路有多曲折,坚定的信念和信仰给予了他们无限的力量,奔向光明的未来。

钱学森回国的道路是艰难的。才华横溢的钱学森早在上世纪留学美国时即已享誉世界。美国当局为了阻止他回国,抄了他的家并把他关进了监狱。但他没有因此而气馁和妥协,为了早日回到祖国的怀抱,他积极寻求各种机会。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多方努力下,钱学森终于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今天的中国已不再是七十年前的中国,今天的中国已发展成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制造已享誉全球。在2020年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中国的疫情防控取得了重大战略成果,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中国人民理想的家国。今天的中国已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今天的中国正向着中国人民理想家国的目标迈进。困难与阻力会有,机遇与挑战并存。山再高,往上攀,总能登顶;路再长,走下去,定能到达;惟其艰难方知勇毅,惟其磨砺始得玉成。我们坚信,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在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14亿中国人民的团结奋斗下,中国必将取得更大的辉煌,屹立于世界的东方,真正成为东方的明珠!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XXX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指出,回望过往的奋斗路,眺望前方的奋进路,必须把党的历史学习好、总结好,把党的成功经验传承好、发扬好。我深深地爱着我的祖国,我常常为自己是中国人而骄傲,也为能够成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而自豪,更为生活在中华大地上而感到幸福。多年来,我虽没有做过惊天动地的事迹,但在岗位上用一件件平凡的小事践行着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誓言。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二O三五年的远景目标已经擘画,我愿意继续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为了建设更加美丽富强的祖国努力奋斗!

赎罪读后感1000字


读后感大全特别编辑了“赎罪读后感”。阅读是人们增进知识最有效的方式,看过作品之后,我有很多启发。读后感应该具有现实针对性。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赎罪读后感【篇1】

欺骗是一种自我救赎,也算自欺欺人。

生活中的每一天不充满赎罪,有那么一些谴责,和一些无法原谅,充斥着每一个黑夜和白天。

《赎罪》里的毕欧尼。塔利斯,是个很有文学天赋的少女,也许是年少无知,也许是嫉妒,也许缘由她太丰富的想象力,她对警察谎称黑夜中看清了强奸犯就是姐姐的情人罗比,一段本该美好的爱情就这样被妹妹自以为是的谎言无情地踩碎了。

多少年后,我们看到了这对有情人又重新牵手欢笑在海滩浪漫,以为这场悲剧没有发生,殊不知这是导演用美好的画面对观众的欺骗,这只是年老的毕欧尼为了自我救赎虚构在小说里的情节。

那些在我生命中尚未出现的画面,我从未有过一刻的灰心和沮丧。支持着我前进的自信源于血浓于水的亲情和难以名状的感情。而赎罪,不关他们的事情,个人的抉择,把今天一切的不应该挑明。

这样的时刻,我总会想起佟掌柜的话:假如当初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我们要把握住的惟有今天。

《赎罪》的耐看,让人心灵得以澄净。毫无色情可言,战争的血腥和无情也被剧情的深刻内涵而覆盖。剧终,萦绕在脑海里的形象是,欢笑、大海、爱情、永恒

赎罪读后感【篇2】

《赎罪》是一部很有范儿的影片,导演是英国人乔怀特。该片画面语言精美而奔放,故事曲折而有深意,主题涉及人性善恶和嬗变,格调抒情而优美,又充斥着现实的无奈和战争的残酷,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都有落脚点,无论是内容和形式上看,都是一部难得的上乘佳作。

影片《赎罪》主要讲述1935年的英国偏远乡村,富足的苔丽丝一家长女塞西莉亚喜欢上管家儿子罗比,两个人不顾门第落差火热相恋,不过这一切却被暗恋罗比情窦初开的妹妹布莱欧妮看在眼里。一次布莱欧妮撞见姐姐罗比两人激情似火,而晚上塞西莉亚表妹又被人强奸,本来没有看清施暴之人的布莱欧妮妒火中生加上年幼无知,鬼使神差的向家人和警察告发指认罗比,罗比含冤入狱。正赶上二战爆发,狱中服刑的罗比到前线服役,后来竟有机会见到塞西莉亚,两人重新共浴爱河。多年后,布莱欧妮良心发现,放弃上大学机会去学护士,还发信给姐姐想见面道歉,表达忏悔之情。一次偶然机会,布莱欧妮找到姐姐,竟然发现罗比也在屋内,罗比大声斥责,让布莱欧妮回去向父母说明真相,并且不要押韵、不要修辞写下事情原委,布莱欧妮虽受斥责但内心罪恶感顿觉释放。可影片最后,年迈的布莱欧妮接受电视访谈时说,影片的结局是小说中的,现实中罗比死于战场,姐姐塞西莉亚死于事故,两人甚至分开后没有再见一面的机会。是那个懵懂无知任性的小萝莉制造了这起爱情悲剧。她说,怎么样才能获得赎罪呢?这世上没有一个人,没有一种实体或更高的形式是她能吁求的,是可以与之和解的,或是会宽恕他的。在她身外,什么也不存在。在她的想象中,她已经划定了界限,规定了条件。上帝也好,小说家也罢,是没有赎罪可言的,即便他们是无神论者亦然。这永远是一项无法完成的任务。然而在小说中,让有情人终成眷属,绝不是怯弱或逃避,而是最后的一大善行,是对遗忘和绝望的抗衡。Robbie和Cecilia依然活着依然相爱这不是不可能的。

影片《赎罪》叙事技巧极富特色,缓缓的长镜头随处可见。影片一开始就是从英伦风格的建筑缓缓摇向屋内地面上的玩具雕像,而后是一个小女孩伏案写作的背影,伴着打字机敲字的声音。而后镜头简单切换后,再次从建筑向下摇,接下来是绿色洁净的草坪上两个高光柔影的青年少年女孩跃然屏幕,整个画面非常流畅一气呵成,让影片一开场就气度不凡。影片的结构上是以时间顺序为主,但是叙事时经常采取闪回倒叙,让人感受到影片故事的立体和强烈的个性色彩。长镜头都是缓缓移动的,或是缓缓的推拉,让故事有强烈的叙述感。影片的配乐堪称绝妙,是奥斯卡金像奖的配乐,与缓缓移动的镜头交相辉映,让影片呈现出巨大的艺术魅力。

影片《赎罪》的画面之美随处可见:小萝莉从屋内向窗外看的主观镜头是大远景,而后马上从一对恋人角度重来一次,浪漫重新演绎,可小萝莉怪异表情近景再现,让人有一种惊悚的感觉。影片中一对恋人冲破世俗、浪漫缠绵的段落是以一组角度多变的特写呈现,显示两人怦然心动、意乱情迷,堪称绝妙。影片的战争场面同样是以石破惊天、震撼人心的超级长镜头来体现,缓缓摇、缓缓跟,把人物悲剧命运和人在绝境下对爱情的极度向往、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完美的体现出来。影片中剪影的运用、柔光的运用让影片抒情意味更浓。

影片《赎罪》最为精彩之处无疑是结尾,通过老年布莱欧妮的自述塞西莉亚和罗比的悲情结局让人感受到振聋发聩,同时也深刻领悟到本片阐述的人性哲思。人生来有罪,都需要去赎罪,可使用这样的残酷事实和刻骨铭心来实现,未免痛彻心扉。人生的赎罪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唯有时时警醒,时时自责,才能对我们孱弱的心灵聊以慰藉。

赎罪读后感【篇3】

6月20日,《冈仁波齐》在上映首日以1.6%的排片量开画,彼时多部好莱坞大片正在热映,占据了超过60%的排片,《冈仁波齐》却以21%的超高上座率高居榜首,并于上映第三日(6月22日)票房突破六百万。6月23日,面临《变形金刚5》上映的巨大排片压力,《冈仁波齐》排片量锐减至0.9%,但依然没有阻挡观众的观影热情,平均上坐率高达26%。在随后周末两天,《冈仁波齐》排片分别升至1.2%和1.9%,上座率更飙升达到43.8%及41.4%。

与低排片率伴随的是影片超高的上座率及口碑,来自大众和影院对影片的支持声越来越多,终于在观众和影院的共同努力下,《冈仁波齐》在上映第七天(6月26日)排片达到3%以上,票房突破2000万。与此同时,在微信等社交媒体上《冈仁波齐》的讨论热度也在不断增加,数据显示,自6月20日影片上映以来,微信指数已突破350万次,甚至超过正在上映的《异形:契约》。

这样一部在众人眼中只属于小众的影片,自公映以来日均排片不到2%,但是凭借一路飙升的上座率和口碑逐渐逆袭。行业人士一致认为这是近年来的罕见案例,尤其对于一部看起来不讨好的艺术电影来说。

对于一部商业片来讲,千万票房不值一提,但是对于往往会被市场冷落的艺术电影,这样的成绩,让大家看到了国内电影市场的转变,变得越来越成熟,越来越能够给观众带来更丰富的选择。这些成绩也让大众看到,我们的市场一直在低估自己的观众,艺术电影的观众远非小众。

赎罪读后感【篇4】

看完《赎罪》心情一直不能平静,不管女主角布里奥妮想象中如何,但现实中她的过错确实毁了罗比的一生和姐姐的幸福。难道她所做的赎罪就是在老年痴呆前写一本自传小说,就是在再也听不懂社会谴责前吐露真相?

我觉得布里奥妮一生都没能放下她自恃清高的架子,没有真正为自己的过错赎罪。

开始影片为了营造神秘色彩,并没有揭示布里奥妮看清强奸者是谁,我们原谅了她的年少鲁莽。但在一次回忆时,布里奥妮的脑中清晰的闪现出犯罪现场马歇尔的惊恐一瞥,可见她当年是看清了真凶却没有说实话。原因也许是这个倔强的女孩心里对罗比的爱慕作祟。所谓爱之越深,恨之越切,对心上人的另有所爱,对罗比和姐姐的嫉妒驱使她诬陷了罗比。

影片中当罗比被警察带走时,姐姐的绝望,罗比母亲的痛哭,特别是罗比母亲一下一下对警车的敲打,打痛了观众,也敲醒了布里奥妮。她眼中的泪花,暗含悔意。

让我失望的是片中布里奥妮唯一一次对罗比和姐姐的道歉却也是她的虚幻。事发当晚布里奥妮就可以弥补自己的过错,但她没有说;罗比坐牢的几年中,她没有说;罗比奋战疆场时她也没有说。也许她愿意还罗比清白,却不愿意向公众承认自己错了。而年老时布里奥妮却推说没有当面认错的原因不是懦弱,而是罗比和姐姐在1940年战争中死去,没有机会了。

也许对布里奥妮来说,做护士而不是上剑桥读书就是赎罪。我觉得这种赎罪也许只是对没有爱心的人而言的。面对伤痛和死亡,无论在战争时期还是在和平年月,护士都是要经受内心煎熬的。特别当国家有难时,大多数人是怀着奉献爱心的热情投入工作的,而不是当作对自己的惩罚。

本片让我感动的倒是姐姐塞西莉亚和罗比坚不可摧的爱情。一句I will find you , love you and marry you记忆犹新。

赎罪读后感【篇5】

我怀着好奇的心情,一口气读完了《赎罪》这一篇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贪财的村长定了一条文明的规定,就是打了人要交给村长一枚银币,不久,这位村长就成了大富翁。一个农民非常想教训这位村长,便到了村长那扔下一个银币,再给村长一个响亮的巴掌,还边走边说我已经付钱了。

是啊,如果一个人贪财到了极点,什么办法都想的出来,只有聪明的人,才能制止这种行为。正如故事里一样,礼貌的村长连打人罚钱的办法都想的出来,幸亏有一位这样的聪明人,否则村长就会想出更容易赚钱的手段。这最然制止了村长的贪财行为,但有可能再使村长想出更卑劣的办法。希望那位农民能一一制止。

纵观古往今来,有多少人能像这位农民一样制止坏人啊!林则徐在虎门销烟,让别人不要再吸食毒品;柯月亮、唐伯虎、朱元璋等伟人也常常帮助穷人像这位村长一样的人也不计其数,如:清朝腐败无能的政府、一些医院也如这位村长一样,凡是贫困家庭,他们都一点也不帮助还有一些人比那位村长还不如,这些人专门让手下去搜刮钱财。

我愿做一名制止坏人的普通人,在生活上帮助大家。

赎罪读后感【篇6】

电影是以一种极为唯美的英伦风情图、随故事情节的起伏徐徐展开。

家境富裕、爱好写作的13岁小女孩布兰妮偶然发现了姐姐茜茜利娅和仆人的儿子罗比的亲热暧昧场面。再接下来,她又陆续地发现罗比对茜火热直白的情书、罗比和茜在书房的缠绵激情。原本对罗比心有爱意的布兰妮对罗比的好感瞬间被这一系列的男女之间的亲热场景所摧毁。

基于这一种强烈的排斥感、仇恨感或者还有隐藏的嫉妒,当夜里发生其表姐劳拉被强暴之事时,布兰妮武断地咬定是罗比所为。至此,将罗比送到了监狱之中。

此后二战爆发,罗比出狱去参军,茜脱离家庭当了护士,二人在罗比出发前的车站匆忙一唔,茜表明心志,旋即人各天涯。

再后,大段镜头转到布兰妮。她也当护士,并且,慢慢见识战争的残酷,意识到自己的过错,战后的她看到了爱慕虚荣的表姐劳拉嫁给糖果商,电光石闪间,她苏醒的理智记起来:那个糖果商就是当年强暴的作俑者。

布兰妮无比悔恨,找到姐姐茜,忏悔自己的过错。与此同时,也见到了已经与茜生活在一起的罗比。茜和罗比都对布兰妮嫌憎、不予谅解。因为劳拉的不可能指控丈夫,所以他们对于推翻法庭判决并还罗比之清白感到黯然无力,只让布兰妮回家去向家人说明真实情况。

影片对于布兰妮是否是蓄意诬陷,没有严格追究。它只是自然地把故事呈现于观众的面前。布兰妮面对法官的提问你是知道的,还是你是看见的?强烈的主观仇视使布兰妮说出我是看见的这句话。她看见的真相,已经隐身退缩在她的主观映射之后了。这恰恰是对一个十三岁女孩的单纯冲动又任性无知的一种理解和包容,也让观众面对这种情境作出自己的判断。我们面对人内心的许多东西时,很难会清晰明断的把它放在非此即彼的位置上,给以确定评判。更何况,十三岁的女孩对于指认的严重后果根本无从想象。她在发生时可能是故意的,但她面对结局又真的不是故意的。(写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无数的小孩子在闯祸之后无辜又难受的表情。)

但是好在,罗比和茜终于是在一起了。

看到这里时,我是渐渐的欣慰了。虽然也有人生的不足。但是这不足之处也只好、只能如此了。

我怀着慢慢的节拍,慢慢的享受这个结果。人世间的事情岂不是大都如此吗?难有十全十美,所以,这结局对于我来说,不算突兀。我们享受生活的慢热和人生的水到渠成,已然习惯。

但剧情的设计并非如此。

画面急转,切换到七十多岁高龄的布兰妮。在被采访中,叹息着说,她的《赎罪》是最后一部书。她缓慢而沉重地说,她永远没有得到茜茜利娅和罗比的原谅,她也一直没有去澄清事实。因为事实真相是:那一幕幸福,是她给予他们的。他们自车站匆促一别,就再也没有见过面。

罗比,死于败血症,在回家的前一晚。

茜茜利娅,死于等待恋人回家的车站内,水管破裂,她被水淹没。

他们终其一生,都没有浪漫可续,罗比,直到死,都没能拿回属于他的清白和爱情。

这样的急速而下,令我防不猝防,心如刀割。

我们悠然注视着的,他们欢快重逢,幸福生活,在海边浪漫嬉戏,仅仅,仅仅是一幅幻象。

事实如此残酷。残酷到让人从温馨美梦中一下子悚然惊醒,心被紧紧揪住,刚刚所见的温馨从容的画面被骤然撕碎,无法复制且永无实现之可能!

泪流满面。

我们被布兰妮带入她无比美好的设想之中,在了悟的同时,陷入到无尽痛悔和无限凄凉之中。

布兰妮终生未嫁。白发苍苍的`她,再次设计了自己的死亡。当主持人问她,《赎罪》是不是第二十七部书时,她自言,是最后一部书。因为她要死了。

请注意,她不是说快要,她说的是要。

当这一真相被她以沉痛的声音揭示之后,她颓然一颤,永远地倒下。

我们相信,她活着的每一天都是在忏悔和无法赎罪的痛苦之中,真相释放的同时,她也终于可以,释放自己了…

布兰妮无疑是赎罪的承受者,可是除此之外,又是谁将家园毁损,将爱情破灭?

战争,才是人类命运之中最大的罪犯。

布兰妮的敏感、神经质、强烈的嫉妒将一对爱侣生生拆散,随后的战争,又将或许团圆的可能施以更加残酷的毁灭。

时间不可倒流。美丽的家园,美好的相爱。挚爱着的生命灰飞烟灭。

所以,人们,还是要珍惜生命,把握自己。因为有些事情,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会给纵情恣意的你那么多解释、道歉、声明的机会。

人性之中的阴暗和隐晦,嫉妒和仇视,可以给别人造成如此深重的伤痛。

战争,亦如此。战后那满目疮痍、一片狼籍的土地,痛苦呻吟着的人们,无一不向我们展示战争的残酷无情。

如果说,个人的罪,可以用生命去负疚、救赎。

那么战争呢?其罪何抵?

拿什么来抚慰战争的所有受害者?!

人类的贪婪和掠夺缔造了战争,犯下弥天大罪;在本片中同样又是布兰妮的嫉妒仇视,牵引出故事的波澜,无奈的悲。我们所不愿看到的罪与悲,究其原因,都是人类欲望的过度焚烧而导致。

英伦庄园的风情,清新翠绿的田园,曼妙的茜茜利娅的轻透纱衣,性感优雅,年轻热忱而有优雅风度的罗比,家庭里温馨悠闲气息和小布兰妮观察、嫉妒、报复的冰凉眼神…这部电影制作精美,色彩感强。战前色彩鲜艳,花色明丽,处处英伦风尚,田园唯美诗意;战争场景又森然冷冽,昏黄黯淡;战后的温馨幻象是海边漫步,平静温暖,地久天长…令人动心又痛心。该片的配乐也富有变化,配合着人物的心理有轻松,有激怒,有得逞,还有思乡和沉痛…摄制时多次运用蒙太奇手法,将结果一幕直接宣示,然后再故事倒叙,讲述这一结果的起因…使剧情变得富有层次感,并且将故事解读方式由一个主人公转向另一主人公,使得观众一一走入主人公的内心世界,感受爱情的坚贞和现实的悲剧。并从悲剧之中,了解真相之后再痛楚回眸,更深刻地理解了战争之无情、赎罪之无计、生命之无奈。

看到最后,让我们含泪祈祷吧:愿人性美好、愿战争不再,愿人们能永享这田园诗意的、清新生活。

赎罪读后感【篇7】

布里奥尼幼时犯下滔天大错,这个错误改变了或者应该说毁掉了罗比和塞西莉亚的一生。她怀着难以摆脱的愧疚生活,也因那次的无知给自己的生命蒙上了阴影。布里奥尼无疑是一个善良的人,她有责任感,才会有负罪感,才会几十年的忏悔,直至写作终结生命尽头还是念念不忘。

记得电影里有一个情节,布里奥尼长大后,有一次去她的姐姐家里,参加军队的罗比竟然在那里。并且,原本沉睡的罗比竟然冲出来对布里奥尼破口大骂。在看到这一部分的时候,我隐隐的感到有些唐突,后来继续看下去,才知道这部分仅仅是布里奥尼的想象。那时心头一阵苦涩,猛然体会到曾经的错误给布里奥尼带来的折磨是多么难以消解。

赎罪,没有身体上的痛苦,心却已遍体鳞伤。

由此我想起来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件类似的事情。刚来济南的时候,其他方面还好,就是水喝不惯。记得大学一年级的第一个月自己几乎喝的全都是瓶装的矿泉水。费钱,尤其是想到要四年都这个样子心里就一阵恼火,会时不时的抱怨。那时宿舍里有一个济南本地的小女生,脾气很好,我的抱怨有时候被她听到了,她总是很抱歉的样子。虽然我并没有怪罪她的意思,但我知道,她的心里是不好受的。我忍着不再在宿舍里表现出对水的不满,但那个济南姑娘总是常常关照我。

谁知一个多月以后,我居然能够像在家喝水一样把济南的水喝惯了。我没有再对这里的水做出任何不好的评价,后来我和那位可爱的济南姑娘成了好朋友,每天形影不离的。时间一长,我也就忘记了水的这件事。然而,一年半以后,也就是最近,我新买了一个热水瓶,用热水烫了好几遍,来回换了好几瓶水,而且还不放心的过了七八天才敢把它装的水拿来喝。但是,刚喝第一口,一股熟悉的味道就涌进了我的记忆好难喝!于是猛的醒悟,曾经以为的难喝的水原来不是水的问题,而是装水的容器出了问题!

明白这个事实之后我心里难受的不得了,想到自己当时的表现真想狠狠地扇自己嘴巴。于是深深地自责,脸涨得通红不肯原谅自己。想去找那位朋友当面道歉可已经分班了,许久未提及的往事她也许并没有记在心里。但是终于有机会相见,我辗转一番将话题引到当时,怕会尴尬所以半开玩笑的终于表达了我的歉意,她摆摆手像原谅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一样原谅了我。顿时释然,阳光明媚。

我比布里奥尼幸运的多,因为虽然有错但还有机会赎罪,有机会被原谅,但布里奥尼过错中的男女主角都先于她的致歉而去世,布里奥尼能做的,只剩下忏悔,和无法得到受害者原谅的弥漫终生的折磨。

故事很长,很能打动人。氛围很好,伴随赎罪的一生。

赎罪读后感【篇8】

内容简介:盂兰盆节期间,小学放假,人去楼空,只有十岁的惠美理和四个女同学一起在校园的角落玩球。一个男“校工”来请求帮忙,单独带走了惠美理。四个女孩毫无怀疑,等前去寻找时,却发现惠美理已遭凌辱杀害。面对惠美理的母亲麻子和警察的询问,四个受到巨大惊吓的女孩怎么也不能清楚地回忆起男子的长相,案件陷入僵局。麻子伤心欲绝,愤怒地嘶喊道:在诉讼时效内,你们必须找出凶手!否则,就必须赎罪,直到我满意为止!麻子的威胁如同恶毒的咒语,彻底改变了四个女孩的人生轨迹,渴?赎罪的青春在恐惧与罪恶感中黯然凋谢……

赎罪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被这本书与众不同的封面吸引,拿来看了看,原来竟然是日本现在最著名的推理作家凑(不好意思,不会打三点水)佳苗的新作,很是惊喜。三个小时读完了这本书,感觉酣畅淋漓,又觉无比纠结,难以释怀。这就是一部当代版的活生生的《罪与罚》啊。十岁的美丽女童惠美理,和同伴在校园里玩耍的时候,被一个成年男子带走。当同伴们找到她的时候,惠美理已经被凌辱惨死。这种场景难以想像,作者也并没有深入描绘,只是以四位同伴的视角来写了这一场景。不知道受害人惠美理当时遭受了怎样的痛苦。四个同伴没有被凶手“选中”,在惠美理妈妈的责备与诅咒下,怀着巨大的罪恶感度过了十五年的赎罪人生。四个女孩本应有着最为美好的花季,却在赎罪中度过了十五年凋零黯淡的青春,而最终,她们各自以最为惨烈的方式,赎清了自己的“罪”。四位女子的青春凋谢,惨烈的故事本应结束了,可是在这个时候,当年的凶手,面目一步步呈现。当他浮出水面,故事到了高潮,令人不可思议,案件的真相,令人难以置信。这几位女孩真的有罪吗?诅咒她们的惠美理的妈妈,真的那么理所当然?失去的青春与岁月,又应该由谁来补偿呢?……写到这里的时候,不停回味整个事件,心情十分沉重。难道我们就没有过罪恶感吗?如果有了罪恶感,应该如何去面对?如何去赎清这种“罪”?所有的罪,都必须赎清吗?如果是这样,我们的人生,会是什么样子?当一件罪恶的事情发生,真正有罪的,到底是谁?难道仅仅是犯罪的那个人?真正受到伤害的,难道仅仅是当时的受害者?我承认自己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凑佳苗讲的这一个故事,不能够仅仅当作一个精彩的推理故事来看,更是关于人生的故事。

赎罪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很残酷的故事,作者叙说得非常棒,很具有画面感。窃以为,我们普通人一无强大的心灵,无法抵御这个故事带来的毁灭性的震撼,二无足够的包容力,无法理解这个故事某种意义上的真实性,三无深刻的洞察力,无法体味故事背后的意义或是力透纸背的意境。所以作为一本精致且优秀的小说,势必会令人见仁见智。希望更多的人喜欢这样的书~~~~

赎罪读后感【篇9】

赎罪——《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500字

这是很久之前写的读后感,如今真切地认识到时间可以抹杀旁观者的情感,哪怕当初感到多么的寒冷彻骨,现在也好似平淡如水,但是真相却无法磨灭。

看完最后一页,合上书本的手仍然忍不住地颤抖,可能只是轻微地发颤,但是毫无生气的纸张却仿佛透过指尖,从内心蔓上一股无以言喻的痛苦,如果不置身于冰冷的囚笼,就无法体会的窒息感。

开始动笔的时候,我问了自己一个问题,是否要记录一个普通读者的感受,也许过不了多久,这段记忆就会被尘封。时间是多么神奇,却也足够令人畏寒。

二十多年前,冻着雪的天空,散发着死亡森冷味道的青木原,试图埋葬的罪孽也终将成为一个十字架背负在如今的人身上。无时无刻不在寻找救赎,难怕是一点幻想中的勇气也能成为慰藉来挽回即将要放弃的生命。

然而到底什么对罪犯来说才是应有的惩罚,杀了人却毫无自责地活着,即使进了监狱也没有忏悔之意。一想到杀害了亲人的凶手仍然在这个世界某个角落苟且,遗族内心的悲伤就丝毫不能减弱,时间也无法抚平得知残虐真相的创伤。即便是被判处死刑,但是凶手只是放弃了自己的求生机会却对曾经抹杀了生命毫无自知,视作珍宝的亲人在他手下只是一滩肉块。

写到这,脑海里始终挥散不去看到结局的困惑,如果之前做的毫无意义,接近了真相却偏离预计的方向,是否还要重头再来?

赎罪读后感【篇10】

由于电影才去看的一本书,英国人在刻板深沉的面貌之下总是有着各种复杂痛苦,间或疯狂的情感。如同传说中地狱寒冰之下遍布的烈焰,尽管表面看起平静无波,却在心里烧灼成一片。

罪,在汉字中来源于捕鱼所用的网,罪孽如同无处不在的心网,网住痛苦、悔恨、歉疚,让那些在似是而非的道德观中挣扎的人,让那些无法挽回的往事,最终还是得消失在时间中。文字却能够把这种想要脱开这种网的心奉送出来,纵使无法解脱,也请让那日夜不息的心有稍事片刻的休憩。

书的一开篇就十分不喜欢那个到处搅和的小姑娘,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在年幼的时期都如同小恶魔,她用天真又无辜的眼神去观察周围的人,她自诩为文学青年(或者少年,毕竟她才十二岁)一般的高傲模样,她像是知道了真相一般地无比笃定,她用还太过稚嫩的心去揣测那些深刻又清浅的爱情,然后误解它。这个英国的小姑娘用如同上帝视觉一般的双眼去看那些被太长时间所埋藏的感情,用如同地底泉流的不见光明去揣测那些不可控制的欲望。布莱欧妮.塔利斯,不过只是个因为爱,所以犯下罪行的孩子,但却不能因为爱所以被原谅。

不是所有的罪过都会被原谅。

其实这只是个很简单的故事,小姑娘是个想象力过剩的孩子,对自己家曾经管家的儿子有着初恋一般的感觉,在如同刻意安排的一天里,见证了自己姐姐和初恋的定情,以及来自北方的表姐被强暴的事实,对于性的不解,对于爱的无力,对于真相的视若无睹,让她指证了初恋即为罪犯,让他因而锒铛入狱,对此她的姐姐却一直相信着所爱的人的无辜,并因此不惜与一致相信妹妹指证的家人决裂。三年牢狱生活后,这位管家的儿子,罗比加入到了二战的战火纷飞中,而姐姐亦应征成为护士,同时长大的小姑娘也已然明了了当年的罪孽深重,她鼓足勇气去面对在战火中仍然坚定不移相爱的姐姐和罗比,并表示深深的忏悔

好,当你读到这里的时候,你会认为这是一个虽然曲折但还算圆满的故事,起码爱情在最后得到了成全,但在小说的最后,布莱欧妮如此悔恨地坦诚,那段走到姐姐和罗比后来的家去忏悔并不隶属于真实,而是在她的内心排练过无数遍,上演过无数遍的虚假剧目。罗比和姐姐早就已经死在病痛与枪弹中,而无法迎接幸福,最后的幸福。

作为一个读者,在以为这一段柳暗花明,山重水复的爱情终于能够迎来又一村,疑无路的光明前景之时,却在最后仅仅只能看见,垂垂老矣的布莱欧妮为这一生的罪孽所折磨,痛苦,无从挽救的悲哀时,会有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痛楚,这样无从改变的事实和那种虚构出来的美好如同镜花水月,无法承载岁月的重压,最终还是要压到心里的那道墙,让全部的人生都为之坍塌。

十八岁的布莱欧妮对着同自己一起工作的姑娘说自己喜欢过一个人,在自己才十二岁的时候。他真的跳下去救了我,虽然救我上来的时候骂了我,他看上去气急败坏急了,他说以后再这样的话,他绝对是袖手旁观的那个人。那个曾经的小姑娘笑了一下,但是我知道,罗比肯定还是会救我的,我知道。小姑娘笑的很悲伤也很难过,在这场人生的浩劫里,她也是那个无从逃避的人。

罪之深,爱之切。只是爱你,未曾想沦落到如此。

红字读后感1000字


经过收集,编辑为您献上红字读后感。书是钥匙,能开启智慧之门,作者写的作品这本书当中的很多情节让人深思。作品之中的相关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用文字记录是一个很好的方法。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红字读后感 篇1

今天,我读了《红字》这一本书,《红字》主要讲海丝特出身于英国的贵族家庭,由于家中落迫,被迫嫁给一个身材畸形的老者,《红字》读后感作文。途经荷兰,丈夫有事停留,让她先回去,两年后丈夫却杳无音讯。其间,海丝特暗中与年轻的牧师阿瑟·丁梅斯代尔相爱,并生下了一个女孩。海丝特的行为触犯了教规,但是她坚持不肯讲出她的同犯,当她怀抱婴儿在刑台上示众的时候,她的丈夫回来了。为了隐藏他和海丝特的*夫以求报复,他费尽心机终于发现此人就是丁斯代尔牧师。他想尽一切办法折磨牧师,在精神和肉体上摧残他,牧师经受不住长期的折磨而即将死去,死前他向全体市民讲出真相。海丝特死后,她和牧师合用一个墓碑,上面刻着一个鲜红的a字。读完整本书,我对清教的虚伪和残忍而感到痛恨。记得论语中有一句话: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小学五年级作文《《红字》读后感作文》。意思就是说:满脸是讨人喜欢的神情,满嘴是讨人喜欢的花言巧语,这种人仁德是不多见的。也就是这种人一生都是虚伪的,难道你不可以展示你真实的面貌吗?你用你的虚伪出人头地,但是没过多久就会被人看破,你弄假,总有一天会被人识破的。我曾从电视里看过,有些人卖假酒、卖假烟,害死了很多人,不也是被人民识破的。希望这个世界上永远没有虚伪的人

红字读后感 篇2

纳撒尼尔・霍桑是美国19世纪影响最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和心理小说家。18xx年7月4日出生于马萨诸塞州塞勒姆镇一个没落的世家。他的祖辈之中有人曾参与清教徒迫害异端的事件,为著名的1692年塞勒姆驱巫案的3名法官之一。这段历史对霍桑的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霍桑的父亲是一名船长,在他4岁时去世。18xx年霍桑在亲戚资助下进入博多因学院,同学中有诗人朗费罗与后来当选为总统的皮尔斯等。1825年大学毕业,回到塞勒姆镇,从事写作。他曾匿名发表长篇小说《范肖》(1828)和几十个短篇作品,陆续出版短篇小说集《古宅青苔》(1843)、《雪影》(1851)等,逐渐得到重视和好评。

1836年和1846年霍桑曾两度在海关任职,1841年曾参加超验主义者创办的布鲁克农场。他于1842年结婚,在康科德村居住,结识了作家爱默生、梭罗等人。1848年由于政见与当局不同,失去海关的职务,便致力于创作活动,写出了他最重要的长篇小说《红字》(1850)。这部作品以殖民地时期新英格兰生活为背景,描写一个受不合理的婚姻束缚的少妇犯了为加尔文教派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地社会中的某些黑暗。作者细致地描写了经过长期赎罪而在精神上自新的少妇海斯特・白兰,长期受到信仰和良心的责备而终于坦白承认了罪过的狄姆斯台尔牧师,以及满怀复仇心理以至完全丧失人性的白兰的丈夫罗杰,层层深入地探究有关罪恶和人性的各种道德、哲理问题。小说以监狱和玫瑰花开场,以墓地结束,充满丰富的象征意义。

作为霍桑的代表作,《红字》最典型的体现了霍桑对待清教有着矛盾性这一特征。在这部作品中,他塑造了一个坚定而具有神奇般个性的女性――海斯特・白兰,由于和牧师丁梅斯代尔通奸,受到清教教会的谴责。她胸前被佩以红字A做为惩罚并当众受到辱骂和羞辱。红字A针针扎进了海斯特・白兰的心里,即使把那个记号遮起来,红字A是罪与罚的证明,是一个女人恶的体现。为了获得新生,海斯特・白兰公开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携带女儿在郊外的一间孤僻的茅屋里开始了殉道般漫长的救赎之路。在霍桑看来,海斯特・白兰是有罪的,她犯了当时社会所不能容忍的通奸罪,但更关键的是她的欺骗罪,她和齐灵沃斯达成了一种交换,即齐灵沃斯不再问孩子的父亲是谁,她也不向牧师暴露齐灵沃斯的真实身份。这样的手段是值得怀疑的,尽管是为了爱。海斯特・白兰的初衷是为了保护牧师丁梅斯代尔,但也给他带来了更大的痛苦。而她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弥补自己的过失,以至于许多妇女向她倾诉自己内心的秘密,寻求安慰和忠告。清教主义者认为,人拥有一种趋向于德性的自然倾向,不过,只有通过了某种训练,人们才能可能达到德性的完美。海斯特・白兰正是通过这种训练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弥补所犯下的罪,最终净化了她的灵魂,并造就出一个比她失去的更纯洁,更神圣的灵魂。红字也不再是受辱和犯罪的耻辱火印,而是激励精神复活的标志和象征。

霍桑将海斯特追求自然人利益的思想表现得淋漓尽致。在海斯特看来,追求爱情这是个人的事,与社会、道德、宗教无关。所以她形式上虽然接受了惩罚胸前佩带红色A字,而在思想上却没有接受惩罚她的那些社会道德规范。而且这一罪之罚的形式标志A字也被她绣得光彩夺目,并成为她进入别的女人不敢涉足的领域的通行证。

《红字》中丁梅斯代尔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人物。作为牧师,却于海斯兰・白兰有了私情,这对于上帝的道德观是一种背叛,更重要的是他没有承认罪行的勇气,当海斯特・白兰独自站在刑台上被人羞辱责骂,他却高高站在露天看台,笼罩在所有人的信任与崇拜下。为了保住地位和名声,他成了隐秘的罪人。他在欺骗了所有人以至于上帝之后,竟然继续从事牧师的工作,不能不说是对公众的不负责和对上帝的亵渎。在这种情况下,他选择了自我惩戒:用血淋淋的鞭子抽打自己,绝食反省悔悟,私下在自己的胸口烙上火红的红字A,声音里已经含有一种忧郁预示着颓废的趋势了,再加上齐灵沃斯把一个丈夫忌妒时的愤怒全部发泄在丁梅斯代尔身上,丁梅斯代尔的精神和肉体都濒于崩溃的边缘,并终于走向刑台,在荣誉的顶峰,彻底坦白了自己,用最后一口气展示了胸口上的红字,倒在海斯特・白兰的怀抱里,从此也就从那个解不开的结中解脱了出来。霍桑让丁梅斯代而受到了长达七年的灵与肉的折磨,这比公开受罚更为残忍。从这一点来看,丁梅斯德已成为清教教义的工具。霍桑想要表明为实现生命的意义的不朽是要做出相应的努力的,从而才能使无依的灵魂和有罪之身获得精神上的安定和肉体上的愉悦。

齐灵沃斯,是一个由受害者变为罪人的人。就他与海斯特・白兰的结合本身来说就是一种罪,因为这种婚姻是错误而不自然的。另外他的罪还表现在对丁梅斯代尔的复仇上,霍桑认为后者是道德上的罪。他不停的周旋在妻子和妻子情人之间,为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去侵害他人的灵魂、伤害他人的情感。复仇的种子深深的埋进了他的心里。他外表沉静温和,内心却有着深沉的恶毒。正如丁梅斯代尔所说:海斯特,我们不是世界上最坏的罪人!世上还有一个人,他的罪孽与这个亵渎神圣的教士还要深重!他阴险的侵犯了一个不可侵犯的心。然而,齐灵沃斯的生存是有赖于丁梅斯代尔的,一旦牧师死去之后,他也失去了活着意义,不到一年便萎缩的死去。罪恶深重的齐灵沃斯临死前将一笔数目可观的遗产留给了小珠儿,这一举动无疑包含了一定程度的悔悟。同时霍桑也向读者展示了一幅美好的图景:人与人之间是需要宽恕的,有罪之身同样可以净化自己不洁的灵魂,这也是能获得救赎的。

清教中人人都是有罪的,通过救赎来达到一种精神的超脱。我们能看到清教在净化人们灵魂的方面有着一定积极作用,但这毕竟是表层的。透过表层,我们也清楚的看到霍桑对清教有着自己的矛盾和疑惑,这是由于清教对人性压制的消极因素所决定的。

殖民地时期的社会在严酷的教权统治下,宗教与法律几乎等同,支配着人思想的不是个人的独立判断,而是教权。教权代替了人们的思考,教权代替了人们的判断。清教徒力图使社会宗教化,也许最初的动机是好的,但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走向一种极端。当上帝的旨意成为某一部分权威的社会律令时,神性对人性的拯救就保不住在人为操作中丧失了本应具有的意义。在《红字》中,我们始终会感受到这种来自宗教压力的阴郁之气,也更直观的看到霍桑对清教伦理道德的怀疑与不满。

丁梅斯代尔,他是一个真正的僧侣,一个真正的宗教家,他的敬畏的情感发展得很高,而且养成一种心境,可以自然而然的沿着信仰的道路猛烈前进的人,但它又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有着自然赋予的七情六欲,对宗教的笃信与对世俗生活的追求,是他成为宗教禁欲主义的牺牲品。当丁梅斯代尔与海斯特・白兰的事情败露后,他的思想陷入了复杂的矛盾之中,使精神与肉体越来越衰败。霍桑塑造了丁梅斯代尔这一有着神圣加挲却暗中破坏节律的僧侣形象就是进一步对清教虚伪进行了嘲讽和批判。我们更清楚地看到,在清教社会中,人们把人类最真挚的感情当成最大的禁忌和罪孽,要去压抑人性的欲求,道德修养越高的人就会渐渐具有越来越强的神性,而他所受的压抑的扭曲也就越来越沉重。

红字读后感 篇3

红字是不朽的作品,历史背景虽然和中国没有丝毫联系,但是任何的好的作品都可以跨越种族和历史,而被世人所爱。

很多人认为红字是爱情故事,当然这是个关于爱情的故事,但是我认为霍桑只是把他的追求,他的思想,他的情感溶在那个故事里而已。

海斯特爱丁梅斯代尔,但是真的是一直都爱吗?那是否就是爱?那难道不是一种沧桑的感情吗?因为那些苦难彼此的心紧紧相连,所以他们才能够见面后自然而然的内心平静的交谈,但是那就是爱吗?如果是爱,为什么丁梅斯代尔当初要虚伪的质问?海斯特站在刑台上真的是出于爱要保护牧师,还是只是既然已经站在那里了,就让事情发展下去的无奈和无助?牧师后来总是要拷问自己,折磨自己,难道真的是出于爱,而不是因为自己的逃避和虚伪令自己厌恶吗?海斯特坚强的活着,帮助大家,难道不是出于生命本身的坚韧?那和爱究竟有多大关系?至于他们在树林里的谈话,那么自然而然,那么激情澎湃,是爱情的原因还是对自由的向往?

如果说到爱,我认为那孩子珠儿才是爱的花身,她狂放,她敏感,她被母亲所爱,也爱着母亲,并且善于反抗和自我保护,我认为她才是红字的主角,A字只是个束缚但同时也是个区别于他人的标志。我认为那孩子的一切品性都是霍桑的向往。海斯特胸前的A字,牧师放在胸前的手,都象征着束缚,我想霍桑真心真意的想冲破这种束缚,他内心挣扎,向往自由,可是时代不允许,世俗不允许,他的无奈表现在结尾,牧师说出了心中的积郁,他释放了自己的心灵,但是他死了,他始终无法和海斯特自由的生活。海斯特带着珠儿离开了,那么她自由了吗?她回来了,而且至死连墓碑上都刻着那个A字,并且它和牧师的墓中间还有一段距离,那是霍桑对自己的嘲弄,他对时代和命运的无奈。而那个孩子,自由的化身,珠儿却没有太多结局,我们从只字片语中猜测,她嫁人了,富有了,生育了,但是那不确定的语气是不是反映出作者的不确定呢?是否表现了作者的犹豫呢?是不是象征了作者意识到想要逃离那个时代的希望是多么的渺茫呢?而且珠儿的幸福远在不所知的世界,那是不是又象征了作者想要逃避的心理呢?

另外,那个医生,畸形的医生,化名罗杰·齐灵渥斯,人们把他想象成恶魔,但是他是否也表了一种束缚?一种世俗的束缚?一种法律的束缚?毕竟他才是海斯特的合法丈夫。海斯特和丁梅斯代尔的通奸行为至今在世界上也是被道德所不接受的,毕竟那是对家庭的背叛,且不说爱情,因为那个时代甚至当今也是存在无爱婚姻的,可是婚姻一经成立,是否该有应有的责任?这种责任是否可以那么轻易的以爱情的名义给摒除?所以我不认为医生是个恶魔,我愿意把他想象成冰冷的法律或是道德所规定的某些责任。他最后将全部财产给了珠儿,是不是也暗示了法律或是道德的无因性,即没有原因,只是应该那样而已。

红字中我还在意那个妖婆,那个地位很高,行动诡异的被人称为妖婆的那个妇人,我把她想象成上帝,她事事洞明,远离人群,是不是和上帝有些相像呢?但是她丑陋,她不受欢迎,那么是不是也侧面表现出作者对上帝的一些质疑呢?毕竟上帝是没有人见过的,他无所不能,但是他是否只是一个丑陋的老妇而已呢?上帝是那个时代的精神,但是这种精神是不是真的就是真理?是不是就是纯洁无瑕,牧师代表了纯洁但是他却虚伪并且懦弱,那么上帝是不是本身也不是什么纯洁无比的无所不能的呢?

红字读后感 篇4

《红字》美国文学与高英老师推荐的一本书,三小时五十分钟总算读完。小说中人物个性鲜明,对内心的剖析描写细腻,在小说里到处划线,受益匪浅。同时贯穿全文的红字也总是出其不意地给我惊喜,剥茧抽丝,衍生出新的含义,有种在寻宝的感觉。

这本书还没看完之前我就想分析一下主要角色,相比于内容情节,人物性格更吸引我。首先是海丝特·白兰,一个颇具戏剧性的角色,红字的佩戴者之一,从一出场在行刑台上受尽羞辱与痛苦到最后成为救赎者的代表,不断帮助那些受苦受难的女人们。这期间,一直是女儿珀尔给予她继续活下去的希望与信念,是一个母亲的身份向她注射了生的营养剂,以至于她没有被黑暗吞食。

珀尔是海丝特犯罪后到产物,霍桑说她是个小精灵又称她为小恶魔。她是光明的代表,驱逐了海丝特心底的黑暗,却又总是恶作剧似的把自己放在母亲对立面,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海丝特曾经犯下的错,执拗地要求她佩戴红字,一刻不得停歇。她带着牧师走向光明,步步紧逼把他从痛苦的深渊中解放出来,在牧师没有公开她们关系之前,她从心底抗拒牧师的任何亲密行为,直至牧师在阳光下牵起她们的手才最终熔化了她心底的隔阂。(很喜欢珀尔这一翻译pearl,有的翻译称之为珠儿,觉得很怪)

珀尔吻了他的嘴唇。魔咒被解除了。

牧师站在道德制高点,被视为德行最高尚的人,却是红字的另一佩戴者。红字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腐蚀他的灵魂,侵蚀他的生命,在黑夜中闪烁光芒,仿佛要吞噬黑暗。

牧师的痛苦是他一手促成的,他谨小慎微,身负重责,惧怕真相扰乱人心,所以选择一直隐瞒,直至最后一次布道才公开自己的罪行,并带着解脱的灵魂飞往自由。是珀尔和海丝特给了他勇气。

医生,罗杰·奇林沃斯是恶魔的化身,敏感,多疑,在阴影里看着牧师沉沦,仿佛牧师的痛苦能寄予他心理上的平衡。被复仇的思想主导,他的性格渐渐扭曲、变态。在牧师结束生命的同一年,他也随之消亡,留在世间的很少很少。

海丝特,牧师,医生三个人的命运紧紧相连,互相牵制,互相影响。原本三人的关系处于一种微妙的平衡状态,是珀尔打破了暗藏危机的平衡,将丑陋的真相呈现出来,同时也把阳光带给了他们。

红字读后感 篇5

想必《红楼梦》大家都看过吧!这本书的作者是清代富贵人家曹雪芹的著作,曹雪芹,名沾,字梦阮,号雪芹。《红楼梦》又名《石头记》《金陵十二钗》等。在四大名著中,它就是“大哥”有人说,曹雪芹写出这本书,就是要来诉说自己的身世,确实,书中的贾府也就是当时社会中曹雪芹的家,因为曹雪芹跟林黛玉的身世几乎一模一样。

如果五千年的文化成就是各有千秋的伟业,则《红楼梦》必是不赞一词,千秋万代的惊世巨著;如果色彩斑澜的文化阵地是一代伟人梦想的天堂,则《红楼梦》必是其中最耀眼的一方;如果历史遗留的文化巨著是大海里的浪涛,一浪高过一浪,则《红楼梦》必是浪涛的顶峰,俯视万物。

走进《红楼梦》,顷刻间大观园的大门为我们打开,使我们认识了温顺世故的袭人,出世孤高的妙玉、怯儒的迎春、忍气吞声的尤二姐,敢于反抗的尤三姐和晴雯,以及泼辣能干的探春......

红楼一梦,写尽了大观园的来历和曾经繁盛的景象,也写尽了大观园里豆蔻年华的热烈,但在那个年代,“男尊女卑”的封建传统观念造成了大观园里的重重悲剧,跳井而死的金钏,孤守青灯泥佛的惜春,含冤而死的可卿,青春守寡的李执,被执磨至死的迎春,还有远嫁的探春……在封建社会的残害下,那一颗颗被泯灭的纯洁如雪善良的心灵,那一张张被抹杀如天使般的笑脸,无不让人为之叹息。

在我看来,第七十回为最妙,主要为我们叙述了“林黛玉重建桃花社,史湘云偶尔填柳絮词”。其中最精彩的一段必属丫头们与众人放风筝的事,没过多长时间,众人们的风筝都纷纷飞上了蓝天,可宝玉的美人儿风筝总是放不起来,宝玉急得直出汗,遭到众人的取笑,可他更气更急了,气得将风筝恨地掷在地上,对众人说:“要不是个美人儿,我一顿脚跺个稀烂。”从这段趣味十足的语句中,我感受到了宝玉的天真,率直,纯洁的性格特点,后来宝玉经过那泼辣能干的探春的指点儿,换了顶线儿,美人越飞越高,直至不见踪影。次要的内容便是宝玉与众人结社赋诗。春天到来,万物复苏,柳绿花红,莺飞燕舞,在这美好的季节,少不了组织一项活动,宝玉将散了一年多的诗社重新组织起来,请众人写诗......

这本经典文学著作深刻地体现出了当时社会,朝庭,官场的黑暗,封建贵族的腐朽,对封建的科举考试,婚姻,奴婢,等级制度及社会统制思想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以一个婉转动听的故事讲述了当时老百姓惨不忍睹的生活状况,以及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体现出作者忧国忧民的情感,作者的远大抱负。令人感同身受。正是因为这种精神感动了每一个人,内容真实,《红楼梦》才得以一代代流传至今。

红字读后感 篇6

《红字》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海丝特·白兰,她由于被认为犯了通奸罪而受到审判,并要永远佩带那个代表着耻辱的红色A字。当地的法律很严格,大家让站在审判台上的她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时,为了捍卫爱人的名誉和纯洁的爱情,她宁愿受罚也毅然决然的独自承担了后果而没有说出来他的名字。他就是阿瑟·丁梅斯代尔,一位受过良好教育、文雅而持重的牧师,在教区有极高的声誉。与海丝特相比,他显得怯懦。于是海斯特接受了惩罚——在绞刑架上抱着孩子示众两个小时,并且终生穿着一个胸前有鲜红的A字的衣服,代表“通奸”(adultery),并且直到死,也要把A字刻在坟墓上。

她像一个被钉在耻辱柱上的天使。然而这个勇敢的天使用自己孱弱的身躯把一切承受,像一朵荒芜丛中开出的野玫瑰一般,狂风暴雨,也不低下天使的头。对于永佩在她身上的A字,她也丝毫没有畏惧,而是把字母A非常漂亮地绣在自己的胸前。从那之后,虽然每个居民都排斥她,不与她交往,仿佛这个城市要与她隔离一般,但她仍然对每一个人都献出自己的爱心,尽一切所能的帮助别人。

她可以面对所有人的唾弃与鄙视,但无法面对她与阿瑟的女儿──珠儿。就像她所说“珠儿是我的幸福!──也是我的折磨!是珠儿叫我还活在世上!也是珠儿叫我受着惩罚!她就是那个红字,只不过也具有千万倍的力量来报应我的罪孽!”珠儿像一个众目睽睽之下的有生命的“红字”来惩罚海斯特,时时提醒着她那段往事的不堪回首,珠儿一生下来就扮演着嘲笑、攻击、质问她胸前可疑红字的角色。然而这个勇敢的女性,着意打扮她的小珠儿,不仅出面捍卫自己教养她的权利,而且尊重孩子狂野的天性,努力培养她成人。

七年之后,阿瑟决定面对自己的错误,与海斯特一起在群众面前承认了自己的罪恶,最终以袒露胸膛上的“罪恶”烙印,完成了道德的净化与灵魂的飞升。红字在他们的身上冉冉生辉。

最后,她的A字耻辱渐渐的被人们遗忘,反而很多人都认为A字代表的是“天使”(angle)“能干”(able)“可敬佩的”(admirable)“前进”(advance)“艺术”(art)“爱情”(amorous)等等。最后,出于对所爱之人的眷恋之情,她不但在生前不肯远离他所在的教区,就是在他死后,仍然放弃了与女儿共享天伦之乐的优越生活,重返埋有他尸骨的故地,重新戴上红字,直到死后葬在他身边,以便永远守护、偎依着他。而墓碑上就刻这那句“漆黑的土地,鲜红的A字”。

《红字》表达了,社会现状和人类命运,探讨人类“善”与“恶”的哲理。社会力量是强大的,在现实中自然力量无法战胜社会力量。但作品却表达勇敢、善良的自然力量占胜社会力量。

海丝特是崇高道德的化身,感化着充满罪恶的社会。而我正是被她的勇敢与善良所感动。她的勇敢与善良,最终把胸前罪恶的标志变成了德行的标志,成为圣者、天使。

红字读后感 篇7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红字读后感 篇8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在作品的最后,在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红字读后感 篇9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在作品的最后,在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红字读后感 篇10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小说以讲述上层社会中的四大家族为中心图画,真实、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把一个个的人物写的活灵活现,有以神话故事中的女娲为开头引出这一故事石头记。有以甄(真)隐士为线索开始即结束了整个的故事。

在遥远的大洋彼岸又一个国度英国。她诞生了一位伟大的、杰出的、有天赋的,剧作家他就是莎士比亚。他用他毕生的经历发扬了本国的独有的一种艺术形式戏剧。那时一个民族,他那时代不灭的灵魂,以各种形式表现着自己、充实着自己。正如莎士比亚与戏剧的微妙关系一样,曹雪芹及其《红楼梦》,就是我们中华民族不朽灵魂的一部分。与其说他是异步伟大的巨著,不如说它是中国通史。与其说那是写贵族的生活,不如说是当时时局的真实写照。从一点点的细节来讲,那种语言的魅力体现出来,用形象生动的语言塑造了许许多多的人物形象。从人物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一张一弛。一丝一毫无不张显出人物的特点,可以说那种语言的叙述找不出一丝破绽。而从中又可以看出一个民族发展的问题,具体的症结,具体的民生国计,无不与此相关联。这不只是一部文学作品,又是一部史书。

前面说都是前八十回,而后四十回我认为恰恰相反。从中有许多的破绽,例如贾宝玉在前八十回的一回中已经暗示到其是一悲剧人物,而到高鄂的笔下它又成了一个乐于学习又参加考试而考取举人,从一个顽童到一个好学之人,这中间几乎没有什么衔接,是很令人匪夷所思的。而且在最后又丢下已经怀孕的宝钗出家为僧。而且据说高鄂是因为一个上任的资助,取续写红楼的,我认为一个初衷就不那么纯洁的人,并且也没有理解到曹雪芹的写的《红楼梦》。是无法写好的。再说想象曹雪芹一样的来刻画人物是非常难的,不是容易达到的。我看到不如留下这四十回不写,给人以遐想的空间,还是挺美好的。

警语: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在蓬窗上。说甚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昨日黄干陇头埋白骨,今宵红绡帐底卧鸳鸯。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它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红字读后感 篇11

很偶然地发现了这本书,当初只是对它封面上的哪个鲜红的A产生了无尽的好奇心。翻开之后才发现,那A字背后承载着的是一个女人对爱的执着与相信还有一个男人因为爱拾起责任的历史。

海斯特。白兰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女人,因为犯了通奸罪,被迫在胸前绣上一个红色的A字,还要在示众大会上还要给出一起犯罪的人的姓名。而这个人正是站在他身边的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

有时现实真的是残酷的,海斯特在最年轻最充满对爱情对婚姻的憧憬的花样年华里被打碎了梦被迫嫁给了年老的齐灵渥斯,而当她遇到了她爱的人时,那当年她向往的爱情却成了人们口中最肮脏罪恶的东西。更残酷的是她所爱的丁梅斯代尔在绞刑架前为了维护自己在众人心中的高尚形象懦弱地逃避海斯特的目光不愿承认,但当海斯特看着胸前自己亲手修的A字时,她坚定了眼神:“我永远不会说的!”

她选择了拒绝回答,以这样的方式,她保护了他——出于爱与宽容。

这时我似乎明白了什么,海斯特。白兰她拥有一种力量,但是,我至今无法想象那是一种多么强大而震撼人心的力量,这种力量支持她与保护一个逃避责任的懦夫,这种力量支持她戴着那屈辱的标志在人们的鄙夷中生活了那么多年,这种力量支持她隐藏起苦难的样子在女儿小珠儿面前微笑的对她说:孩子,要相信我们很幸福。或许这就是爱的力量吧,对一切承载者一颗感恩的心,她在忏悔、在赎罪,在用平静的方式与世俗和偏见反抗,所以,她更明白平静与幸福,爱与感恩的定义。

或许我开始明白A字的意义了······

当她再一次见到当年的丁梅斯代尔时,他变了。变得奄奄一息,面色憔悴,仿佛身体的灵魂被抽出摔碎只剩一个躯壳。从当年他选择了懦弱开始,他的心便不再有过安宁,深深的罪恶感像荆棘缠绕在心头,然后长出刺扎进心里将快乐刺碎。终于,他不再想逃避。

在一个阳光很柔和的早晨,他向她伸出了手,小珠儿欢快地扑进他的怀抱,第一次的,三个人站在同一个画面里——在众人面前。他或许知道自己好像要久久地睡去了,但阳光下的他笑了,爱又被住回了心中。他扯开自己的衣服,人们惊异地看见,一个鲜红的A字深深地镶嵌在了肌肉里。终于,他又回到了最初,安详地闭上了眼睛。

爱让他保护了她就像当年她保护了他一样。

A字代表的不光是“adultery”(通奸)这个事件,它还代表了“angle”天使——散播感动,散播爱,散播幸福的天使。海斯特是一个天使,她相信爱的力量,用爱回报生活与他人,爱是相互的,她也收到了爱的回报,救赎了爱人——懦弱的牧师丁梅斯代尔终于成为了一个男子汉,找到了幸福,即使她不再拥有迷人的年轻的容颜,即使她只是一个穿着灰色外套湮没人海的女人,但她永远是那个相信爱的上帝派来的美丽纯洁天使。爱的力量是伟大的,拥有一颗爱人的心,幸福是会来敲门的

红色的天使告诉了我:信者得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