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周树人《故乡》感悟
发布时间:2022-03-22 来源:互联网
最新! 《故乡》读后感悟310字。
《故乡》读后感悟(篇一)
一个深冬的早晨,冷风吹进船舱中,远处是一片荒凉的村庄。鲁迅又回到了久别的家乡,而这里的一切都变了,他一心一意冒着严寒只为了见一见他的故乡,看到这一幕,他的心也经不住悲凉起来。
第二天一早。鲁迅满怀激动地走进家门,亲人们都出来迎接,说说笑笑,时间一晃就过去了……突然,有人在敲门,这是鲁迅儿时的伙伴闰土。岁月如梭,已经相隔二十余年啦,曾经一起谈笑,一起捕鸟,一起玩耍,天真无邪,儿时的记忆如闪电般划过脑海。
鲁迅一听说是闰土,连忙上前迎接,亲切地问声早,闰土站住了,脸上透着欢喜和凄凉的神情,恭敬地问了早。鲁迅刚想多说两句,但这一串迫切的话语像是被挡住了,不得不咽回去,因为他知道与闰土之间已经隔了一块坚硬深厚的玻璃,不再像小时候那样了,鲁迅感到十分悲哀凄凉,也说不出话了。归程了,却离故乡远了,也并没有任何留恋,仿佛四周有几堵密不透分的高墙,环绕着他,将他孤立了……
鲁迅儿时的故乡是美好的,但历经岁月磨砺,再熟悉的人也变得如此陌生,就像从未说过话,曾经他与闰土是最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时间不饶人”,以前的事也逐渐淡化,友谊是彼此的,但同样需要维护。其实重要的原因就是鲁迅长大了,成为了一名家喻户晓的作家,前途无可限量,志向也是高远的,不再是一个顽皮的少年。而闰土是在他家打工的佣人,虽然小时候一同玩耍,但长大后毕竟不是一路人,志向也不同,这让他们各自分道扬镳,也无话可说了。
现在我们就生活在自己的家乡,每次出游过后,回到家也会感到十分亲切,并不会陌生,只是因为时间相隔不长。鲁迅一别就是二十年,也记不清故乡是否还是原来的样子了,看着别了二十多年的故乡,比以前陈旧了,儿时的伙伴也陌生了,不禁变得心酸。这就是光阴的威力吧!
生活中我也有一起长大的九年的好朋友,一起玩耍,一起学习,挥洒汗水,同甘共苦,回想起来真是历历在目,她们使我的童年生活更富有乐趣,希望我们能够不像鲁迅与闰土那样,可以友谊长存,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
《故乡》读后感悟(篇二)
几周前牟老师 就推荐《故乡》这篇文章让我们读,文章的作者就是被称之为“民魂”的鲁迅先生。
《故乡》讲述了鲁迅先生回故乡的故事。
在寒冷的冬季里,鲁迅回到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只为告别自己的老屋。而作者所见的故乡已经不是记忆里美丽 的故乡,
本文描述了鲁迅先生与故乡难以割舍的乡情,对少年闰土的美好 回忆,杨二嫂的刻薄冷漠,到鲁迅先生再见到分别三十多年的闰土的感慨,最后描述了鲁迅先生远离故乡,内心的悲哀和希望 。
鲁迅先生对闰土的描写用了很多的笔墨,先是详尽的回忆作者少年时与闰土在一起的快乐 ,天真的少年不会因为身份的不同影响他们纯真的友谊 。再讲述作者三十年后见到闰土时的情景,鲁迅涌在心头的那些快乐的事儿还未连珠炮的吐出来,就被闰土的一声“老爷”给生生压回去了,从惊喜到悲哀,他知道,他和闰土的心灵 已经隔上了一层可悲的厚壁。我相信,这一声毕恭毕敬的称谓对鲁迅的打击是巨大的,从少年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到低下头来叫“老爷”,再到为了生计在草灰里埋盘子,机智勇敢 的少年变成了辛苦麻木的闰土,这让鲁迅倍觉世态的炎凉,和底层人民的无奈。这是人性的悲哀,是时代的悲哀。
文章还描写了二十年前卖豆腐的杨二娘,从“豆腐西施”到现在的高颧骨薄嘴唇,圆规式的站姿,尤其是刻薄的语言,自私的行为,无不让作者感到悲凉,故乡对他再也没有了什么留恋。
在当时那种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和官绅的社会背景和压力下,人们的心灵都被摧残成什么样子了啊?
作者内心气闷,但又从后辈身上看到了希望,希望他们的将来能真正好起来。
我想,在任何时候人都不能失去希望,倘若失去了希望,一切就都没有意义了,正如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有了希望,并不懈的为之努力 ,成功 就会在不远处。
《故乡》读后感悟【篇三】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家境不同,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他明白许多事,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向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猹、角鸡、鹁鸪……使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书中是这样描述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最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二十年了,怎样这样叫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述能够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完美的。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明白的。他们不明白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从这一句中我感受到鲁迅在那时是多么渴望自由啊!
比起此刻,我们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丰衣足食。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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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词话读书笔记感悟集合(310字)
人间词话读书笔记感悟(篇一)

王静安的《人间词话》问世以来,一直脍炙人口,他的词话所标举的“境界”一词,文学评论者多奉为圭臬。“境界”一词的提出,盖欲取代严羽的“兴趣”,王士祯的“神韵”,王静安并自负此为“探其本”的发现。
《人间词话》卷上云:
然沧浪所谓“兴趣”,阮亭所谓“神韵”,犹不过其面目,不若鄙人拈出“境界”二字为探其本也。
言“气质”,言“神韵”,不如言“境界”。有境界,本也;气质、神韵,末也;有境界,而二者随之矣。
其实,这里的意境一词,依旧是沧浪所谓的兴趣,阮亭所谓的神韵,只不过说法不同而已。而王氏的境界说,以为词之有无境界的关键,便是自然,也就是真。
前人有言:论词者之所谓自然,盖有二义。如王灼《碧鸡漫志》所主的自然,是不待锤炼之自然,他举《敕勒歌》和《易水歌》为例来说明自然是“变徵换羽于立谈间”,是出口成章,挥笔成文的;这和刘勰的“感物吟志,莫非自然,”钟嵘《诗品序》所标举的“思君如流水,既是即目;高台多悲风,亦惟所见”等说法较为近似,这是一类;另如彭孙遹、王鹏运、况周颐等所主张的自然,而是绚烂之极复归平淡的自然。前者主吟咏情性,不待雕饰,故特别注重天才;后者因主“自然从追琢中来,”所以除了天才,他们还重视学识,甚至于认为学识可以弥补天才之不足。而王静安的境界说,可肯定是属于前者,是重视天才,主创造而不主因袭的,即“其辞脱口而出,无娇柔妆束之态,”“不使吏事之句,不用粉饰之字。”
《人间词话》卷上云:
纳兰容若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此由初入中原,未染汉人风气,故能真切如此,北宋以来,一人而已。
照此一说,可知“自然”也是“真”的含义之一,并为达到“真”的必备条件。则王静安以为纳兰词的好处,是在自然也就是像李后主一样,都是阅历浅而有赤子之心的人。所谓赤子之心,其含义究竟如何?王静安在《人间词话》中并没有明确的界说,但他在《叔本华与尼采》一文中曾引尼采《察拉图斯德拉》的一段文字,“赤子若狂也,自然之轮也,第一运动也,神圣之自尊也。”如是,王氏所谓的“赤子之心,”似乎是一种纯依智力不受意志左右,纯依主观不受客观影响,纯依直观不杂概念的心理状态;但就艺术而言,唯有天才具备此种心态。具备此种纯真无染的赤子之心,则诗人词人,就能“以自然之眼观物,”以直观去领受这个世界,做到妙手造文,能使纷沓之情思,以极自然之表现,望之不啻真实之暴露,而修辞的自然,也就成为理所当然,不待追琢锤炼了。
其实,以上的“自然”一论,在王静安的境界说中,是就写作技巧而言,是说表现要恰到好处,不可过于雕琢;而所谓真,是就作品内容而言,是要感情真挚,不可虚浮。
谈到这里,就要说一说境界的内容。《人间词话》卷上云:
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
据此,我们晓得所谓境界是统意与境二者而言的,境界也就是情趣和意象。情趣是属于情感的,而意象是属于景物的,因此境界有造境与写境之分。《人间词话》又说:
境界有大小,不以是而分优劣。“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何遽不若“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宝帘闲挂小银钩”,何遽不若“雾失楼台,月迷津渡”也。
可见,据王静安的看法,境界又有大小之分。但我们细读全书,可以发现这和他所说的造境、写境与有我之境、无我之境深相关联。盖据康德说,优美乃无我之境所表现的形式,往往确定而有限;而壮美乃有我之境因只存于我们的思想之中,不见于实际自然界,因此达于无穷。所以无我之境界较小,而有我之境者境界较大。
以上就王静安的观点,将境界说的要点,作了一个概括的说明,现在谈谈笔者个人意见,参考各家说法,评论其得失。
先说境界说的好处,前人曾推许王静安为“文学革命的先驱者”,此话并无过誉之处,王氏确可当之无愧。其一,与旧有词话相比,王氏没有摘句之弊,其论词又能以哲学、美学观点来分析申论,不落俗套;其二,晚晴词风多主南宋且竞相效仿,因袭陈故者甚繁,而开创新意者少,故王静安转变风气,实在可说是独具慧眼,虽未免有矫枉过正之处,却亦能切中时弊,为后来的文学革命开一先河;其三,王静安主真切,重自然,此乃千古文学不易之定理,而王静安除此之外,尚且要求在真切之余,能够表现人生,美化人生。他的词话所以叫做《人间词话》,都可以晓得他是有意描写人生的,这点和历代那些评论诗词的人,就其对人生的体验而言,是不能同日而语的。
再说《人间词话》的一些缺点。盖《人间词话》乃王氏早年之作,因此我们实在不必以此来责备他。不过,就《人间词话》论《人间词话》,我暂且归纳了下列几个缺点:其一,体例为臻完善,编排秩序也没有系统,因而论点错杂间出,没有统一感,这恐怕与他采用札记笔记方式的评论有关;其二,有些理论说得不透彻,容易令人发生误会,如“隔与不隔”的问题,如“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的问题等;其三,太过于自信主观。譬如他太注重先天的才力而忽视了后天的人力,这是颇为值得商榷的;其四,论词太偏重文章而忽略声律。词由乐府诗演化而来,原来是合律可歌的,张炎谓其先父《瑞鹤仙》词的“粉蝶儿扑定花心不去,闲了寻香两翅,”所以要将“扑”改为“守”;《惜花香》词的“琐窗深”所以要将“深”改为“幽”,又改为“明”,就是为了要合律的缘故。在讲究声律的词人来看,词的音律效果是要重于文字效果的,这点王静安似乎没有留意,因而不能对某些词人——譬如南宋的吴梦窗、王碧山、姜白石、张玉田诸家,予以适当的评价。
人间词话读书笔记感悟(篇二)
《人间词话》宛若月下纷扬的落花,华美绝伦却又悲喜交集。——卫琪
《人间词话》是一部被人们奉为古典文学批评里程碑式的作品。初读《人间词话》就让我沉浸于那精简却又华美的语句中,王国维不仅将其深厚的美学功底尽展其中,而且段段匠心独运。
《人间词话》以小段形式呈现,甚至是只言片语,但其间不断流露出作者犀利见解的睿智。那些诗文的巨匠所创造的`千古绝句与王国维的深刻见解穿过历史合二为一。那宛若天成时而震撼人心的诗句加之王国维的唯美语句使《人间词话》散发出一股沁人心脾的幽香。平静了那些在喧嚣尘世中躁动的心灵。让那些被光明与黑暗折磨的筋疲力尽的人们找到了一处歇脚之地。
想要全面的了解《人间词话》就必须了解作者王国维。王国维给我的第一个感觉就是一位令人可敬却又令人无奈的学士。又是我觉得他和我是如此的亲近,有时又是如此的疏远。王国维作为一个中国古典文化结束的强音,自然是才高八斗,古文功夫炉火纯青的。
卫琪有言王国维是“一个只认死理脑筋不转弯”的人。他执着,他才能有资格成为研究国学和史学的大师,正如他所言之第二境界“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王国维的一生刚好经历了清王朝的覆灭。他是个恪守传统,拒绝革新的人,他不能理解革命,也幻想着清王朝能够复辟成功,可惜他的愿望一一破灭。我想王国维如果当年未听取罗振玉的劝告而未尽弃前学去研究新学。王国维也许就会成为一个承载文明启新时代的大师了。1924年废帝溥仪被冯玉祥逐出紫禁城,王国维认为这是奇耻大辱,想自杀被家人严密监控而未遂。到1927年,北伐进军华北,北洋军阀即将崩溃,王国维最后的希望破灭。“经此世变,义无再辱”——自沉于颐和园昆明湖。
《人间词话》倾注着王国维的心血,才情高绝。其中对读者影响最大以及最成名之段莫过于“古之成大事者,大学问者,罔不经过三种之境界······”其实我对这三段话也产生了强烈的共鸣。虽称不上大事业大学问,但也足以以小见大。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第一种境界说的是入门前,心中惶恐不安,不知从何开始。曾记高一虚度光阴之后,各科成绩尽是让人心碎的,高二时幡然醒悟想努力一番考个好成绩,然而面对千疮百孔的学业却不知从何补起。彷徨、痛苦与渴求正如此。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不执著无以成,王国维正是凭借着这份执着与隐忍,才成就了他近代史上独一无二的大师地位。而我高一那段暗地里奋斗的时光,那些狠追尖子生的拼劲才使我能够在期末取得好成绩。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是一种豁然开朗的顿悟,往昔追寻之中的种种艰辛苦楚,在顿悟瞬间得到了完美补偿。这种释怀的感觉尖子生们必然感受到,正如题海战术之后,突然灵机一动,看透各种题目中的真谛,然后触类旁通,庖丁解牛,游刃有余了。
《人间词话》中的真谛如是。
王国维带着中国最后一个传统士大夫苍老而悲凉的背影,在一汪碧蓝如玉的湖水中,渐渐地沉没,消失,永不再现。而我们只需守住对《人间词话》的青睐,在这个喧嚣的世界中,静静的感受那一份无声的悲喜。
人间词话读书笔记感悟【篇三】
“境界”一词,是指事物所达到的程度或呈现出的情况。《人间词话》中说到,“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可见,“境界”在评定艺术作品好坏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王国维存在于中国最为黑暗动乱的时代。列强入侵,清政府的统治地位岌岌可危,人们的思想观念经历着剧烈动荡,承受着肉体和精神上的苦痛。1902年,王国维因病回国,他说,"人生之问题,日往复于胸臆,自是始决计从事于哲学的研究"。但在哲学上出现的矛盾令他的学术注意力转移到文学上来,于是《人间词话》由此诞生。
在《人间词话》中,王国维把境界的产生分为”造境“和”写境“。这二者的本质区别即是”理想“和”现实“的区别,但却很难分辨:写实家营造出来的环境中总会不可避免地注入自己的感情色彩,因而造出的境和理想中的境颇有相似之处,理想在现实中隐现;而理想家所虚构出的意境也并不是超脱自然法则的,境界中所存在的事物一定取材于自然,体现着万物更迭的规律和日月光年的变换。文艺高超的作家善于运用精炼的汉字创造出作品的境界。王国维认为,“红杏枝头春意闹”中的“闹”一字,“云破月来花弄影”中的“弄”一字都使得的极其巧妙。二字一用,境界就出来了。我们在创作时,也应该努力做到“字字珠玑”,讲求用精简准确的字句营造氛围。
只是造出境界还不够,还要造出高格的境界。书中说到,“境界不以大小分优劣”。"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境界虽小,却柔和惬意,丝毫不输"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的广袤;"宝帘闲挂小银钩"的清新脱俗同样不亚于"雾失楼台,月迷津渡"的宏大。关键是要看营造出的境界给人带来的感受。好的境界使读者身临其境,将作者的感情准确地传达给读者,使读者感同身受,引起共鸣。当我们在营造意境时,应当思考自己的描写会给读者带来怎样的感受,想方设法地让读者体会到“身在其中”。
那么,该如何写出高格的境界呢?王国维在书中提到,“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意思是说,境界中不应该只有景物,还应该折射内心,想要有境界,须得融情于景。写春风的轻柔微和,蜻蜓的轻盈剔透,草木的萋萋,冬雪的零落,还要加上自己的喜怒哀乐,这样的意境才不显得空洞,有了人气。《人间词话》中又把境界分为两种,“有我”和“无我”:无我之境,人惟于静中得之。有我之境,于由动之静时得之。故一优美,一宏壮也。要写出细致优美的境界,应当“于静中得”。内心宁静下来,看到的世界便会不一样,写出的文字便会洋溢着清新淡雅的味道。要写出宏伟壮大的境界,应当“于由动之静时得之”。周遭喧闹而独善其身,于烟火尘埃中觅得一隅清净之地,此时的心境当然更加气势恢弘。由此可知,我们要写出高格的境界,应当注意借景抒情,通过景物描写反映心理;营造意境时多角度来写,根据需要选择“有我”或“无我”的境界,抓住关键展现景物和内心的关联。
境界成就高格。境界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而是朝朝夕夕的坚持。王国维说读书三境:“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推而广之,其实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也不过这三重境界。
读《人间词话》所收获的,不仅是创作的技艺,还有人生的哲理。纸上的境界成就的是作品的高格,而人生的境界成就的是我们的高格。
人间词话读书笔记感悟【篇四】
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
多年前读到这段话,才知道出自王国维的《人间词话》。参加完4月份最密集的跑马后,终于静下来完整的阅读这本书。最先读的是附录中王国维年表,生于光绪三年(1877),卒于民国十七年(1927),于飘摇动荡的半个世纪走完了他波澜壮阔中西合璧的一生。
《人间词话》是对词的评论,每则大多寥寥数语,却是句句精辟,评论特别是批评毫不留情,足见作者的功底、勇气和赤子之心。
开篇几则以“境界”为统揽,“说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五代、北宋之词所以独绝者在此。”“有造境,有写境,此理想与写实二派之所由分。然二者颇难分别。因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故也。”“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古人为词,写有我之境者多,然未始不能写无我之境。此在豪杰之士能自树立耳。”“无我之境,人惟于静中得之;有我之境,于由动之静时得之。故一优美一宏壮也。”这些内容,我感觉很有哲理,却又似懂非懂,尤其对境界到底是什么不知其然,只有一点点浅薄的理解。
境界有大小,但并不能因此而分出优劣。就像诗词与跑步,一静一动,各人喜好难分高下,感受也没法比较,不见得文采好、成绩好的人一定会比其他人的境界高、快乐多。怎样让境界开阔一点,我觉得有几个方向可以尝试。
热爱。无论是兴趣使然,还是不得已而为之,如果有条件,一定先选择自己喜欢的,如果没有机会必须得做,与其向外抱怨环境,不如向内自我调整。为什么长期跑步的人成天起早贪黑劳其筋骨而又乐此不疲呢,我想大多数人是源于自己对跑步的热爱或者跑步带给自己的良好体验,而不是因为别人要求你去跑。
专注。我们很大的痛苦是来源于纠结。快节奏的工作生活压力,愈加显现的内卷,使人总是期待完美的计划和结果。面对需要做的决定,小到晚饭吃什么、新买的家电挑哪个,大到择业、成家……即便做出选择,一开始也可能患得患失,想象着要是选另一个会不会比这个好。其实纠结主要发生在选择前,一旦选定,反而能平心静气。专注于选定的目标,心无旁骛尽自己的全力将它做好的过程并不是最煎熬的,这样日积月累的经营,就能向高一点的境界进发。
悦纳。在大自然面前,人的力量渺如尘埃,因此变化无时无处不在。只要已经尽力,无论结果怎样,坦然接受就好。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谁都不希望伤病,但如果发生了,把它作为身体对自己的提醒,小伤病总比大的强,比起突发的意外,大伤病也还不是最惨的。人生是一个过程,重要的是沿途的风景。但同时,风险无处不在,既不盲目冒进心存侥幸,也不因噎废食裹足不前,敬畏前提下的挑战是应有的态度。
在人生的马拉松中,发上等愿,结中等缘,享下等福,永远保持初心,不断奔跑。
人间词话读书笔记感悟【篇五】
“词以境界为上,有境界则自成高。”“境界有大小,不以是而分优劣。”在人间词话的开头,王国维如是说,人间词话只有六十四节,每节文字短小,却节节是精辟之语,若不细品细读,便会失其精华,废己时间。
你的人生是否匆忙?你又是否通过这些匆忙,奔波,努力成就了一个堪称完美的花样人生?“我终究是活成自己讨厌的样子。”这句被经常用来自嘲,调侃的话又何尝不是一句警告:你害怕失去这一切,奔忙,焦急、焦躁,患得患失。这样的人生,还没有入境。那么,你可能就要问了,这个抽象的境界到底指的是什么呢?
古之成大事者,必经历三种境界,静安(王国维的字),借我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的心态;借我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执着;借我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大彻大悟。
生活是充满苦楚的,到处都是坑。哪天你一个不小心,就掉进去了。这坑呢,也是那样的扑朔迷离。如果是小坑,站起来,拍拍灰,如无事般继续前行。但如果是深坑呢?等待你的或许就是万劫不复。但是俗话说初生牛犊不怕虎,你不仅不怕,而且还独上高楼,远眺你内心的目标,然而却无奈于现实,畏惧于路途上的坑坑洼洼,这就是人生第一境界,迷茫却充满希望。
当你准备好一切,开始前往你远眺的地方。你会慢慢发现,他其实并不近,这个时候就需要你不断的努力,持之以恒。坚持是好的,但是过于执着,就会产生思想上的折磨,人也会变得憔悴,余世存在《时间之书》中说到:年轻人,你职责是平整土地,而非焦急时光。你做三四月的事,在八九月自有答案。生命里的每一件事,都是在追逐。小时候我们会追一切美好的东西,星星、蝴蝶、萤火虫。没多久追赶变成了需要用数字衡量的事物,作业、成绩,还有考试后总排在你前面的那个同学。时间总是不期而至的约束你,提醒你,或者善待你。如果你觉得累,那一定是你在走上坡路。每个人都有梦想,每个人都想发光。生活,会遇到很多兜兜转转和措不及防的喜爱。但去追求就会发光。这就是人生第二境界,执着追寻自己想要的生活。
努力过后,取得成就,众里寻人生之境界千百度。到此,终大彻大悟,原来我的人生,一直处于快乐之中,只不过是我南辕北辙,寻错了地方,人的一生都在困惑,平庸的人生,真正能得其快乐之人又有几许呢?王阳明说过:破山中之贼易,破心中之贼难。我们穷尽一生的探索,才发现原来快乐就是心中之贼我们穷尽一生也只是为了追寻它而已。这就是人生第三境界,大彻大悟的开怀。
对于我们来说,我们正处于人生的追寻阶段。写不完的试卷,上不完的补习班,我们努力的收割着一切,最终都希望他可以变甜。不管前方的路有多苦,只要走的方向正确,不管多么崎岖不平,都比站在原地更接近幸福。
你有多努力,才会有多幸福。少年,去追,就会发光!
最新故乡读后感800字
以下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最新故乡读后感 ”。读书,就是一日三餐给自己投喂精神粮食,相信不少人都读过作品这本好书。我们可以将心中的有关感想用文字记录下来。敬请参阅本文!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1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走千千万万条路,但只有一条路,是人人都会走的路——故乡的路。无论走得多远,总会在某一时刻想到心头牵绊的故乡,忆起记忆深处的家。
什么是故乡?《诗经·小雅·采薇》中这么记载“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汉乐府民歌《悲歌》中这么抒写:“悲歌可以当泣,远望可以当归。”;唐代诗人王维这么表达:“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日绮窗前,寒梅着花未?”
如是故乡,从古至今,虽表达的文笔不同,可那种对故乡的思慕之情,却是一样的。但有一部分人的故乡,却又承载着不同的情感与寄托,那就是作家的故乡,文学的故乡。
中国有句老话叫“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白话就是一片故土滋养着一方心灵,我对这句话以往没有多少感触,但是读过《文学的故乡访谈录》之后便深感赞同。
像是山东高育出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莫言又在此间滋养出了《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丰乳肥臀》、《蛙》等明世之作;再有四川阿坝藏区育出了茅盾文学奖获得者阿来,阿来在这儿写出了《旧年的血迹》、《月光里的银匠》、《尘埃落定》、《空山》、《尘埃落定》等精彩文集。
但不管是莫言的高密东北乡、阿来的嘉绒藏区、毕飞宇的苏北水乡,亦或是贾平凹的商州乡村、迟子建的冰雪北国、刘震云的延津世界,都有不用的文学定义,作文处于不同的地缘,作家们的风格和风骨各自独妙,与其说作家选择了土地,不如说土地选择了作家。他们每个人的作品,都有他们故乡的痕迹,他们将自己故乡的山河草木、四季变迁,记录在一部部作品中,可以说,故乡,是作家创作的原点。《文学的故乡访谈录》共记录了6位当代文学巨匠的故乡,每一位文学作家的故乡,都有着不一样的寄托,也有着不一样的风骨和节气。
因是故乡矗立在冰雪北国,雪野、白桦林,当冬季冰封了黑龙江和松花江,迟子建说:“我文学的根就是冰雪根芽”。“感觉山里每一粒雪花都在向我诉说
”因是故乡盛开在山原,草地、森林、当故乡随着大地变迁改变地貌、植被,阿来说:“整个川西北高原——如果我不能说是整个藏区的话,我都把它看成是我的故乡”。
因是故乡隐藏于山势连绵的秦岭,山脉、河流,连绵不绝,贾平凹说“一条龙脉,横亘在那里,提携了长江黄河,统领着北方南方”。
因是故事停泊在汹涌奔腾的黄河边,黄沙、平原,一望无际,刘震云“故乡在我脑子里的整体印象,是黑压压的一片繁重和杂乱”。
因是故乡坐落在苏北盈盈的河网内,随风飘荡的菜花、随波逐流的水花,所以毕飞宇自称没有故乡,但他又说“只要我在那个大地上书写过,我就有理由把它称作我的故乡”。
你看,这些中国版图上的一处风景,便是当代文学版图里的一块支撑,也是作家们生活过的故乡,是故乡的文学表达方式。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2
暑假里,我买了一本书,它是我们必读的书《小学生汪曾祺读本》。
这本书的主编是钱理群,编著是丁慈矿。我们应该多品读名家文学经典,打下人生精神底色。封面的右下角有这样一段话:我的家乡是一个水乡,我是在水边长大的,入目之所接,无非是水。水影响了我的性格,也影响了我的作文的风格。这本书里给我影响最深刻的是《故乡的鸟呵》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讲了汪曾祺小时后非常喜欢这些可爱又可怜的鸟儿,他曾经还为一只鸟哭过哩!故事大概是这样的:汪曾祺每天都醒在鸟声里,有时一只鸟冒冒失失飞进花厅里,大家赶紧关门、关窗子,吆喝,拍手,用书扔,竹竿打,甚至把自己的帽子向空中摔去。园子里常常晒东西,怕鸟来吃,都放着一片红纸,这样鸟儿照例就不来,汪曾祺有时把红纸拿掉让他们大吃一阵,到它们吃足了时,便赶它们走。汪曾祺只为一只鸟哭过一次。那是一只麻雀或是赖花。父亲把麻雀放入笼子里,忙了一半天。第二天,汪曾祺上学时,把鸟笼挂在紫藤架下。可是,汪曾祺小时候不懂,挂在容易在猫注视下的鸟,很容易被猫吃掉,结果小鸟被大伯的玳瑁猫吃掉了。哇的一声,汪曾祺哭了。有一天,来了许多夜哇子,这是一种鹭鹜属的鸟,灰白色,故乡古话说这种鸟常常带来幸运。
我感想很深:汪曾祺小时候非常爱鸟、喜欢养鸟。从为一只小鸟哭过,我们可以感受到童年的汪曾祺非常护鸟,表达了汪曾祺爱鸟、喜鸟的思想感情,抒发了汪曾祺对鸟儿的美好向往。如果我们还是乱杀鸟,乱杀动物,那么,我们的生命则不有趣,世界也会越来越空旷。小动物的生命难道就这么不值钱吗?怎么可以乱杀生灵呢!!!
人类啊,保护地球吧!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3
《故乡》中的“国民劣根性”之杨二嫂篇读后感600字:
“我吃了一吓,赶忙抬起头,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与闰土相同,《故乡》中对杨二嫂的描写也可谓精彩绝伦。其中,“圆规”这个比喻构思奇巧,寓意丰富,是这段中的一大亮点。那么这个比喻妙在哪里呢?
首先,从外貌上来看。大家都知道圆规是很瘦长的,奇形怪状的,用来形容枯瘦难看的杨二嫂的样子恰到好处。无疑,这有些夸张的意味,但显然如此一来,杨二嫂这一角色刚一出场,便印在读者脑海中了。
其次,再来分析人物性格。杨二嫂的性格特点是尖酸刻薄、圆滑世故、贪得无厌,也与圆规有千丝万缕联系。圆规的脚是很尖的,恰恰象征也的“尖刻”,而尖脚的圆规又能画出圆,又象征她的“圆滑”。这样来看,“圆规”形容的可绝不仅是杨二嫂的外貌啊。
最后一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从社会层面来看——鲁迅的文章必然要如此——杨二嫂与闰土一样,都是身上具有“国民劣根性”的代表。不同的是,如果闰土是“麻木”,那她就是“贪婪”的象征。相比闰土的尚让人可惜、可怜,杨二嫂无疑更让人生厌、让人憎恨。但我们真的能怪她一个人吗?别忘了,她曾经也是一位年轻漂亮、热情精明的豆腐摊主呢。她与闰土一样接受着社会的摧残,才落得这般下场!贪得无厌、唯利是图,这样的人还对国家对民族有什么用?如果所有人都如此,我们还是一个民族吗?所以,这是也是“国民劣根性”——贪婪。而圆规是知识分子的工具,这实在是一个莫大的讽刺:知识分子们,你们有了知识,难道还看来出来社会的本质吗?还不该奋起反抗吗?……
如此说来,真的没有什么比“圆规”更适合形容杨二嫂了!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4
读了鲁迅的《故乡》,我印象最深的是纯朴、善良的少年闰土。
鲁讯先生笔下的闰土是一个非常纯朴、见多识广的小孩,紫红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闰土是闰月出生,五行缺土,所以他父亲叫他闰土。
闰土知道的很多,读完《故乡》。我知道下雪时,扫出空地,用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可以捉住好多鸟雀,什么角鸡、稻允、鹁鸪等。我知道了夏天去海边捡贝壳,红的绿的都有,还有观音手和鬼见怕。我还知道了西瓜的天敌是獾猪、刺猬、猹,猹是很伶俐的,皮毛油一般滑,夜里要取胡叉看西瓜。西瓜有这般危险经历,先前我只知它在店里卖罢了。我还知道沙地里还有好多跳鱼儿青蛙似的跳。
少年闰土心中有无穷无尽的稀奇事,说也说不完。知识广博的闰土,我将牢牢记住,记好他。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5
“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是鲁迅先生在他的文章里写的一句话,如此一句话,却深深的扎根于我的脑海,至今还引我深思。
鲁迅先生的文字,将我带入了他回忆的浪潮里,牵引着我步入了他的故乡——绍兴。儿时的回忆总是那么美好,包括鲁迅先生也有一份美好回忆,这份美好回忆来自于他儿时的伙伴,闰土。
“深蓝的天空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 ”这些充满童趣的文字,使我更加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在回忆儿时闰土时的心情,仿佛处于满片的花海,蝴蝶翩翩起舞,阳光也倾洒而下。
在那样一个备受压迫、饱受艰辛、磨难的社会生活环境下,人们变得麻木、自私自利。文章中的闰土和杨二嫂的前后变化令我感到咋舌,从少年天真活泼的闰土变为现在满脸愁苦、麻木迟钝的中年闰土,从年轻、美丽、守本分的豆腐西施变成如今尖酸刻薄、搬弄是非、唯利是图的杨二嫂,这一个个鲜活的例子,体现了当时典型的市侩形象,不得不让我感叹。
鲁迅先生回到故乡后,所见所感全都抒发在了这一片文章里。
故乡的萧索景象和故乡人的蜕变,使鲁迅内心感到失望,并同时燃起对新生活的向往。
正如鲁迅先生他自己所说的:“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也许正是因为鲁迅先生的这份对未来新生活的向往和希望,也激发起我对自己充满未知未来的向往和探索的勇气。
伴随着鲁迅先生的回忆,我又深深的品味起那一句引人深思的话语。
最新故乡读后感800字通用
读后感大全精选栏目推选:“故乡读后感”。
读书可以提高我们的阅读能力和写作水平,当我们阅读作者写的作品,从而受到启迪时。我们可以针对自己感触最深的内容来将其撰写进我们的读后感中,是不是现在对作品读后感还无头绪呢?“最新故乡读后感”主题相关内容,是读后感大全为您呈送的,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1
太阳炙烤着大地,风是热的,在这烈日炎炎的夏日里,我依然选择一到周末就去图书馆。迈着欢快的脚步,我又一次来到了图书馆。顿时,一阵清凉迎面扑来,纸墨的香味沁人心脾。我犹如往常一样,如饥似渴地扫视着一排排整整齐齐的书,这本,那本,我都想看。这次,我的眼睛停留在《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上。虽然这本书在家里我已读过,可再次看到它,还是不由自主地拿出它,轻轻地抚摸着它的封面,捧着书依偎在书架旁有滋有味地读了起来。
可爱的男孩比利努力攒钱,买下了他梦寐以求的一对小猎犬——老丹和小安。他们一起度过了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令我久久不能忘怀的是勇敢善战的老丹和聪明伶俐的小安,他们形影不离,互相关爱,在小主人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时,勇敢的老丹用自己的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绝食了。最后,小安在老丹的坟头睡着了,在它们沉睡的地方竟长出了红色羊齿草……
读着读着,我眼前浮现出了奶奶家两只可爱的鸡,一只叫绒绒,是只聪明但瘦小的母鸡;另一只叫长毛,是只健壮的公鸡。每当吃午餐时,绒绒总能迅速地找到虫子的藏身之处,随后便咯咯地叫着去找长毛,长毛便用他强有力的爪子刨开土地,用尖尖的嘴啄出虫子递给绒绒吃,绒绒又会把虫子分一半给长毛,两个小家伙津津有味地享用着它们的午餐。可不知为什么,一天清晨母鸡绒绒突然停止了呼吸,公鸡长毛呆立在一旁,久久也不愿离开!这不正如老丹和小安吗?这种温暖心灵的故事很多很多。有一回,我下楼梯时,一不留神脚受伤了,行动不便。同学们有的替我打饭,有的帮我背书包,有的代我收作业……每当吃午餐时,送饭的同学总是自己还未吃上饭,便匆匆忙忙地端来热腾腾饭菜,轻轻地递到我面前,嘘寒问暖,“这些饭够吗?”“菜是不是凉的呢,要不我明天拿个盖子盖吧……”我说:“以后你自己吃完饭再给我送饭吧”她总是摇头。每次等我吃完饭,她才安心地端着空盘子往餐厅奔去。看着她一蹦一跳远去的背影,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眼眶湿润了,真想冲上前去,大声地说:明天你吃完饭再给我送饭吧……
天气炎热,街口有大妈在赠送免费凉茶;马路上少先队员正搀扶盲人过马路;公园里,一位大哥哥正帮忙捡小妹妹飞走的气球……在我们身边,总能不经意地发现这些美好的画面,他们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论是情同手足的亲人、朋友,还是素昧平生的路人,这股正能量无处不在。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2
合上《故乡》,我回忆起来,这真是一部令人肃然起敬的作品,字里行间都充溢着鲁迅先生对封建主义的痛恨,对穷苦但淳朴的人民的关爱,以及对朴实百姓善良人格的赞扬。
《故乡》中有一处地方最令我的心颤动。儿时,闰土是“我”从小一起玩的好友,虽然那时“我”是少爷,他是帮工,鲁迅与闰土之间纯真的友谊令我羡慕。少时的闰土活泼天真,善良可爱,与鲁迅志同道合:看瓜刺猹、雪地捕鸟……
长大后,物是人非……鲁迅和闰土间却有了一层厚厚的隔阂,是时间的刀无情地砍断了童真,闰土与鲁迅见面时,他开口第一句就是“老爷”,我顿时愣了。想必鲁迅先生也十分难过,少年时代那无比纯真的友谊已无影无踪……这个世界是灰色的,人们失去了活力,没有了生活原有的色彩。而与鲁迅先生和闰土童年的经历却充满活力与希望,现在与过去;少年的闰土与成年的闰土;以前的我和现在的我,一切都已不再美好。
《故乡》是鲁迅先生的一部不朽之作,浓郁的色调传达出悲哀和无限的伤感读着读着,我不禁潸然泪下。
每次读了《故乡》的感受都不一样。在阅读中,我深深地感受到鲁迅先生振兴中华,反对封建的远大抱负和理想,他挥动手中的笔,与封建主义展开了一场战斗,他像英雄一样,把中华人民从悬崖边拉了回来,一股浩然正气改变了国民精神,改变了人们的思想!我们21世纪的青年也要像鲁迅先生一样,浩然正气心中存,以笔代伐,战斗一生!
鲁迅先生被中华人民称为“民族魂”,这是受之无愧的!鲁迅先生一身浩然正气,为了祖国,为了民族,顽强奋斗,我们虽然不能像他一样为中华民族做出那样大的贡献,但也要努力学习,争做一个祖国的好少年,我想,这就是鲁迅先生所希望的吧!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3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叫《故乡》的文章,看完之后我感受颇深……
这篇文章是由鲁迅先生写的,主要讲了鲁迅先生在外地生活20年之久后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感到一阵悲凉,特别是小时候与他一起玩的:闰土。
闰土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闰土心里装着无穷无尽的鲁迅所不知道的新鲜事,因为鲁迅只能看到院子里的那个四角的天空。在与闰土的交往过程中,鲁迅每一天都过得快乐、充足,并从闰土那里学到了许多他以前所不知道的知识。
然而,当鲁迅先生再次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外的一幅截然不同的画面:"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得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更让人一惊的是:闰土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为什么二十年前的那个活泼能干的闰土竟变成了现在这样唯唯诺诺、奴颜婢膝的形象呢?我想在封建社会的压迫下,他们不得不遵从那时的主仆关系;并且在战争的侵犯下,人们都过着悲惨的生活,社会也随之越变越坏,否则闰土怎么会变成这样呢?
读完这篇文章我觉得:现在的我们生活在当下,沐浴在新时代的阳光下,没有社会的阶层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相比我们现在真是太幸福了!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4
地区锦标赛已经结束,炎热的夏天即将到来。就在这个时节,我们学习了鲁迅的《故乡》。这是一部以20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中国为背景的作品。
一般说来,故乡二字会让人感到温馨和亲切。但当我看到只有这两个字的标题时,心头却莫名地涌出一种无法言传的寂寞。作品还没有阅读,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呢?我实在不明白。文章以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开头,描述了沿途村落的荒凉,讲述作为一家之长的我之所以回到业已破落的老家,是为了处理家产,并与父老乡亲告别。我了解这些内容后,才知道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孤寂感是和作品内容相符的。
现实的生活让人对未来失去希望,回到令人怀恋的故居,看到的是野草旁若无人地爬满屋顶。我竟然没有一处可以安息片刻的地方。不过,有一样东西给了我安慰,那就是童年的美好回忆,它像一条暖融融的毛毯覆盖到我疲惫的心灵上。这可能就是真正的故乡吧。
故乡原本是医治心灵创伤、洗净心灵污垢、安抚疲惫身心的地方。正因为如此,当我回到那天真烂漫的孩提时代时,我觉得故乡拯救了我。
然而,我得到救治的只是一瞬间。现实中的故乡给了我迎头一击。杨二嫂尖酸刻薄,对我冷嘲热讽,昔日小英雄闰土对我低三下四,卑躬屈膝。接触到这些人和事,我感到痛心疾首:自己的故乡已消逝得荡然无存!我感受到的只是失望,那心情就像打开一个期盼已久的字礼品盒,发现里面的礼品不是自己的期待之物时一样。
到了这个时候,我除了向现实中的故乡道别之外,也决定告别心中的故乡。在如此失望之中,我踏上了新的人生旅途,看到了一线希望。对于读者的我而言,这或许是惟一的安慰。
故事到这里结束。我读完这部作品后产生了一个疑问:本应让人依恋的故乡虽然使作者大失所望,但难道我就再也不曾回首故里么?在那以后的人生路上,我真的把故乡抹去了?若如此,那就太叫人感到心寒了。我觉得人人都在心中拥有自己的故乡。不管是在何种情况下离开故乡,也会像诗人石川啄木所描写的那样:乡音难忘,为听乡音去车场,人来人往
《故乡》中的我不再留恋故乡,他怀抱希望,勇往直前。我在为他的雄姿呐喊助威的同时,心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读完了《故乡》,但我心中的波动并没有结束。那天放学回家后,我想起房间角落里有套世界文学全集,便到书架上去寻找。很幸运,在书架尽头翻出了一本已经发黄的《阿Q正传狂人日记及其它》。我立刻抽了出来,情不自禁地挺直了身子。
打开一看,里面果然有《故乡》一文。我翻到《故乡》那页读了起来。文字虽然和课本中的完全一样,但重新阅读一遍,却产生了一种与读课文时截然不同的、新鲜的感觉。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5
《故乡》中的“国民劣根性”之杨二嫂篇读后感600字:
“我吃了一吓,赶忙抬起头,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与闰土相同,《故乡》中对杨二嫂的描写也可谓精彩绝伦。其中,“圆规”这个比喻构思奇巧,寓意丰富,是这段中的一大亮点。那么这个比喻妙在哪里呢?
首先,从外貌上来看。大家都知道圆规是很瘦长的,奇形怪状的,用来形容枯瘦难看的杨二嫂的样子恰到好处。无疑,这有些夸张的意味,但显然如此一来,杨二嫂这一角色刚一出场,便印在读者脑海中了。
其次,再来分析人物性格。杨二嫂的性格特点是尖酸刻薄、圆滑世故、贪得无厌,也与圆规有千丝万缕联系。圆规的脚是很尖的,恰恰象征也的“尖刻”,而尖脚的圆规又能画出圆,又象征她的“圆滑”。这样来看,“圆规”形容的可绝不仅是杨二嫂的外貌啊。
最后一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从社会层面来看——鲁迅的文章必然要如此——杨二嫂与闰土一样,都是身上具有“国民劣根性”的代表。不同的是,如果闰土是“麻木”,那她就是“贪婪”的象征。相比闰土的尚让人可惜、可怜,杨二嫂无疑更让人生厌、让人憎恨。但我们真的能怪她一个人吗?别忘了,她曾经也是一位年轻漂亮、热情精明的豆腐摊主呢。她与闰土一样接受着社会的摧残,才落得这般下场!贪得无厌、唯利是图,这样的人还对国家对民族有什么用?如果所有人都如此,我们还是一个民族吗?所以,这是也是“国民劣根性”——贪婪。而圆规是知识分子的工具,这实在是一个莫大的讽刺:知识分子们,你们有了知识,难道还看来出来社会的本质吗?还不该奋起反抗吗?……
如此说来,真的没有什么比“圆规”更适合形容杨二嫂了!
故乡心得感悟系列
当我们在毕业典礼或者军训结束的时候。这些感言也是记录难忘的时刻的证明,在写感言时要注意哪些方面呢?下面的“故乡心得感悟”也许也许是你在寻找的内容,欢迎您阅读本网页的内容!
故乡心得感悟 篇1
二十年后,我已30岁了。因为前些天娘亲给我打电话说故乡已经发作了天崩地裂翻天覆地的转变,所以我决议回往看看。
第二天,我提着大包小包(给娘亲带回往的礼物)上了蹦蹦飞船,经过了两个小时的飞翔,我坐的飞船过了大泰西。终于下了飞船,瞥见娘亲正坐在一个蜗牛背上向我挥手,我忙奔已往,娘亲见我拿那么多东西,便说:“如何拿那么多?你不累?”说罢,便用手寂静晃悠蜗牛壳,它背上的一个灰色小屏幕上显现出几行字,娘亲按了几个数,蜗牛壳慢慢的掀开了,外面是个大大的物品箱,我将东西放出来,才看清它不是动物而是机器。当娘亲按赤色按钮时,蜗牛紧闭的眼睛展开了,发出光。它便是早晨的大灯!我坐到娘亲的背面,娘亲把一个小盖子掀开,按了指纹,这时,蜗牛触角下面的小洞洞升出了一个方向盘,娘亲按下开关,双方的护栏升起,底下也升了轮子,哈!正本是辆汽车。娘亲踩着油门,一下降跑,终于在天黑之前赶到了家门,娘亲提了东西把蜗牛车宝宝放在车库里,领着我离开家门前,可显现在我眼前的却是一个庞大的菠萝。娘亲不论我的受惊,按了门铃,爹爹赶来开门,见到我欢快的合不拢嘴,拉着我离开餐桌,阁下的机器人围个围裙,戴个帽子,手中拿个铲子,哈哈,正在给我做丰盛的晚餐呢。
我与爹爹娘亲吃过饭,一同出往漫步,走着走着,遇见一群同学,她们约我本日午时在“friend旅店”聚会,娘亲对我说:“那旅店不错,情况好,菜也好吃呢!”我听了,很欢快。拉着爹爹娘亲往前走,内心缅怀着本日的聚会。我们又进了一家鞋展,看了几双鞋都好存心思,老板说:“一会儿送货的车来了,就有新上市的鞋呢!”于是,我们坐在鞋展的沙发上耐心期待。过了一会儿,闻声急促的喇叭声,只见一个箱子形的大客车停在鞋展门口,老板眉飞色舞的说:“来了,来了!”我忙奔过出往,满满一车装的都是携同党的那种鞋。我耐心的站在一旁看,等老板对完了号,记完了单,我才走上往问他:“这鞋有功用吗?”“有!”老板看看新上货的鞋说。“什么功用?”我奇异的问。“嗯,哦,对了,它能飞呢!”接着老板又讲了好多这鞋的利益,我还没说话,爹爹娘亲却启齿了:“我们要三双!”“好!”老板包了鞋,又拿了张申明书热情地对我们说“有什么不明白的看看它吧!”,我们拿过东西,欢乐鼓动的回家了。
故乡的转变真大呀!
故乡心得感悟 篇2
读了季老的《月是故乡明》,我深有感触。季老身在异国他乡,到过许多风景区,风景区的月亮圆圆的、亮亮的,挂在天空,他并不喜欢。在他看来,那婀娜多姿的月亮远不及故乡山头的小月亮。故乡的月亮虽然暗淡,季老却认为这才是一种不同寻常的美。因为故乡的小月亮,在故乡的天空照着自己牵挂的故乡与亲人,季老认为故乡的月亮才是最明亮最美丽的。
看到季老饱含深情地描述故乡的山山水水,我也深刻感受到了季老的思乡情结。读了他的文章,让我禁不住想起了爸爸常带我去的故乡,我也想写写故乡的山水和月亮。
我的故乡在常德市桃源县于家坪,那里有一半以上的村民姓于,所以取名于家坪。
我喜爱故乡的那条小溪,自从爸爸带我去了那里,我便觉得即使是大江大海,也比不上它的纯洁和美丽。
小溪的两旁生长着一排叫不出名字的树,它们斜斜地生长着,一条长长的树阴是我的避暑之地。我和爸爸踩着泥走在溪边,骄傲的太阳被茂盛的枝叶顽强地挡住凶狠的光芒。
小溪浅的地方一根手指就能触到溪底,鹅卵石上溪水欢快地淌过。冬天,我把手伸进溪水,一阵刺骨的凉传遍全身,我的心仿佛正接受着一场异样的洗礼。
走在溪边,潺潺流水的声音划过耳畔,仿如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
我继续前行,一个小型的天然瀑布在眼前呈现!几块又高又大的石头屹立着,小溪水从“高处”流下,落差只有几十厘米,比起广西边界波澜壮阔的“德天瀑布”来,这个小小的“瀑布”就像害羞的农家少女,有一种淳淳的农家气息。
好多奇花异草伴着小溪成长,或浓或淡的花香沁人心脾。远处,农家的屋顶冒着炊烟,还能闻到柴火做饭的香味。啊,这就是故乡的气味,是我喜欢的味道。
晚上,我躺在床上,透过玻璃看着天空,发现这里的天空与我居住的城市完全不同,月亮是那么的婀娜,星星是那样的明亮。
回到长沙后,我不止一次梦见故乡那“唱着歌”的小溪,还有“吐着”芳香的花朵和不断向我“挤眉弄眼”的星星,再看天上的那弯月亮,不知为何,我觉得它竟然变得有些苍白、有些憔悴了。
故乡心得感悟 篇3
儿时曾记得,呼灯灌穴,敛步随音。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携向华堂戏斗,亭台小、笼灯汝金。——张鎡《满庭芳·促织儿》
“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是我在电脑中看《每个故乡都在消逝》的简介时看到别人留下的,我以此为我的题目。
因为,它是这个时代的缩影,是这个时代的剪彩。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从名字上就可以知道这本书讲述的是中国当代问题:中国农村在消逝,取而代之的是高楼大厦。农村是人类生命的根,而我们的故乡却毁在了我们自己的手里。
我还记得小时候在爷爷家后面挖野菜的画面,那时还是泥土路,我会和爷爷在屋后挖野菜,野菜长在杂草中,很难分辨,于是爷爷手把手教我如何找野菜,如何挖野菜。我还记得小时候在外公家放风筝,我们站在高高的稻田中,一眼望去全是金色的浪,我们牵着风筝奔跑在稻田中,有时候被石头绊倒了,爬起来拍拍裤子上的泥土,接着跑着放风筝。我也还记得在太奶奶家和弟弟一起挖竹笋,我和弟弟总会提一大篮筐的笋回来,吃也吃不掉,被爸爸妈妈数落一番,下次,接着提一大篮筐回来,太奶奶家的笋吃也吃不完,挖也挖不完。
后来,爷爷家变成了新式小区,连杂草都看不见,全是人为养的景观花草,更别说看到野菜了,早就被化学药剂毒死了。外公家后面变成了高尔夫球场,没有金色的浪,只有短短的草和黄色的沙,现在土地沙化严重,真不知道为什么还要把好好的农田填满沙子。太奶奶家变成了荒地,拆迁完后便再也没有人去弄过了,就那么荒废在那,连一根笋也找不到了。
这些种种美好都只是过去,现在只是残忍的高科技,楼房代替了平房,公园代替了农田,景观河代替了小溪流,这些都是我的故乡,而我的故乡却在消逝。
试着想象一下,多少年后,我们再也看不见农村的一切,所有的美好都变成回忆,当自己的孩子问起:“妈妈,稻田是什么样的?”你准备怎么和他说?只是打开电脑寻找照片吗?还是用乏味的文字告诉他是黄色的,像海浪一样。当自己的孩子还在区别什么是蝈蝈,什么是蛐蛐的时候,我想或许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了,还怎么告诉孩子这些。正如柴静的《穹顶之下》所说:“我们还拥有什么?我们还能为后代留下什么?”是山水田园还是摩天大楼,是人文古迹还是人造景区、即使我们无法为后代留下多少大自然的杰作,但至少不要留下人类的杰作。我们尚可随着记忆追溯美好,我们的后代呢?他们或许连方向都找不到,又乞求什么花影呢?这些种种的美好回忆都是老一辈的记忆了,又如何传给下一代?我们曾置身于花海中,却在现在寻找一朵花,一朵自己曾经置身过的花,这就是现实,但不代表未来。
若我们从现在开始停止拆迁,停止砍伐,停止一切破坏大自然杰作的事情。让故乡不再消逝,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还是人,那种回忆至少还会停留在那,我们心的归属还在,人心不再冷漠,社会还有爱。
多少年后,我希望我可以自豪地告诉我的孩子:“蝈蝈的叫声是‘唧唧唧’的,蛐蛐的叫声是‘唧唧吱’的。”我渴望在未来与我的孩子奔走于农田小埂上,牵着风筝,笑着,跑着,即使在金灿灿的稻田里摔倒,也可以坚强地站起来满身花影,犹自追寻。这是成为我们的未来吗?
故乡心得感悟 篇4
读完了故乡,我也担心长大后会和自己的同学生疏了。
小时候,鲁迅与闰土都是哥弟称呼,可这次一见,却完全不同了。闰土一来,就喊他老爷,还叫水生给他磕头。他在家里很拘束,完全没有以前小孩子的无拘无束了。小时候,他在家里和在自己家一样,什么都干。和鲁迅也是好兄弟,什么都和他说,还答应他,去自己家捉鱼、看西瓜、捡贝壳……可是这次,他的处境很艰难,对鲁迅也是恭恭敬敬的了。
我们现在还是小孩子,什么都不懂,所以,同学与同学之间,也是比较无拘束的。可是再长大一些,就会有许许多多的顾虑,等到同学聚会的时候,每个人就都会有自己的心事,再也不会和别人什么都说了。所以我们也要珍惜现在的每一个人,小时候就要放开一点玩,长大了就不能玩了。
当闰土出现在鲁迅面前时,鲁迅很热情的去接待他,可是闰土却像不认识的农民与地主之间的关系一样很恭敬得叫他,使他们都很尴尬。只是因为闰土的心里,不像以前,装着的是稀奇事,而是他的生活平困,不好意思面对“老爷"。最后没办法,鲁迅只好用送东西来收场了……
故乡心得感悟 篇5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一本同杰克·伦敦《荒野的呼唤》和埃里克·奈特的《灵犬莱西》一样,是美国最伟大的写狗故事之一。
本文主人公~比利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坚持的力量,和爱犬共度难关,结下了生死与共的友谊。
比利的两只勇敢与忠诚的猎犬—小安与老丹,为主人赢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获得崇高的声誉。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山狮,勇敢的老丹用生命护住了主人,而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在独活于世……
在我小的时候,也有一只像老丹一样的家犬。它个头高大,但十分温柔。它那是总陪在我身边,一起嬉戏,一起打闹,一起进食,一起受骂,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比我兄弟还兄弟,它是你在我出身后爸爸抱来的,比我小了几个月,所以我把他当成了“弟弟”。
很多事情一晃这么多年,也都忘了,我都记不起它的名字,我只记得在帮它洗澡时的样子。
那天我和它玩耍时,玩出了很多汗。晚上我洗好了澡,把它唤进浴室,放满了水,把它抱进去,它乖乖的站着,眼睛微睁,一副很享受的样子,就像个去度假的富翁似的。
我先把它身上慢慢的淋湿,用小手给他慢慢的按摩,可能是用力大了,它转过头用舌头舔了一下我的手,眨了几下眼睛,头一斜,又慢慢的躺了下去。我停止了按摩,摸了摸它的头,给它上了沐浴露,一边给它洗澡,一边还给它唱儿歌:“我还是个乌龟颠倒,哦哦哦哦,走起路来唱唱跳跳,哦哦哦哦”我左擦擦,右擦擦,把它身上的毛都擦的亮闪闪了,然后又给它冲水,它开始有点抗拒,但看了看我,马上很乖了,刚冲完,放好水龙头,它就欢快的站起来,抖来人抖身上的水,一下子水花四射,我笑着用小手捂住了脸说“别闹了别闹了”,它似乎听懂了,停了下来,伸着舌头,摇着尾巴,在一边看着我。我拿出吹风机,一边给它吹,一边用梳子梳它的毛发。它感觉舒服极了,不时的看看我,用舌头舔舔我的小手,汪汪的叫两下。洗完澡我把它带进它的小狗窝,它开心的就进去睡觉了。
如今它已经不在了,但每次在路上看到其它的狗狗或是看到关于爱犬的书,我都会想起儿时的玩伴,我记忆里的小白狗!
鲁迅故乡读后感500字读书感悟
在鲁迅的《故乡》中,鲁迅先生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底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如果我们生活在以前的时代里,我们能否不免俗的对抗这个世界呢?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贫穷愚昧无知,这都是当时黑暗社会的封建思想所导致。鲁迅先生敢于剖露出现实世界,实在不容易。通过《故乡》,我深刻体会到旧社会的黑暗与封建,同时也为生活在这个幸福的新时代感到庆幸!(杨静)
有关故乡心得感悟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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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心得感悟(篇1)
人生的旅途中,我们总会遇到一些苦难。所以当我们面对它时怀着一颗怎样的心就显得异常重要了。也许在苦难面前,我们无从下手,没有人告诉你该怎样去面对,怎样去解决,你找不到办法就像你在前行时找不到地上的路一样,可是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本无所谓无的;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问题是我们所面对的,但解决问题的方法却是需要我们自己去开拓的。所以我们可以在希望的尽头找到希望,在路的尽头踩出新的路。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故乡心得感悟(篇2)
人活在世上就一定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人没有了思想就相当于一个植物人,他的思想会慢慢禁锢麻木,所以人贵在精神!另外,我们应该对我们的生活有所希望,有所目标。但我们又不可把目标定在“月亮”上太不切实际,俗话说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所以我们要订制合理的目标,在完成目标之后再继续定制目标,这样我们才可以挑战自我,突破自我,让自己尽可能的做得更好!
应该是到了初中以后学的完整的《故乡》,随着闰土那一声“老爷!……”,“我”印象中的那个闰土消失了,我印象中的那个闰土也消失了。
我记得当时老师特意强调了“老爷”这两个字的所起的效果,“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姐姐也是很喜欢《故乡》的,她上学高我三届,她特意跟我说过那个鲁迅笔下的“细脚伶仃的圆规”,她很是崇拜鲁迅的,她说:“细脚伶仃的圆规”简直太形象了,还给我比划着说那个细脚伶仃的圆规的样子,她跟我说这些得时候是笑着的。
少年闰土的形象破碎了,幸亏还有水生,我想水生也应该在给宏儿讲关于猹和捕鸟的故事吧,在宏儿的脑海中水生也应该有少年闰土的形象吧。只是我一直在猜测宏儿和水生长大后见面的情景。也给我的闰土留下了希望。
故乡心得感悟(篇3)
当再次踏上这片热土时,心中澜翻絮涌,不知所云。
鲁迅笔下的故乡,已物是人非,不免有些凄凉。当年活泼的闰土,变得尘世,懦弱,道那一声“老爷”不禁让人觉得疏远;当年豆腐西施——杨二嫂,变得势利,鲁迅先生形象地把它比喻成圆规……或许,时间可以浊化一个人,但无法改变我们对家乡的那种与生俱来的情怀!
“爷爷,奶奶,我回来了!”我激动地叫喊,我已经好久没有和他们说笑了。低矮的房屋,灰色的瓦,烟囱冒着袅袅青烟,俨然一幅和谐的画面。奶奶弯着腰,在田间除草,猛然一起身,踉跄了一下,眉头微微一皱,但转瞬冲我傻呵呵的一笑。奶奶一米五矮小的个子,黝黑如枯枝的皮肤似褶皱的核桃,让人看了一阵心痛。“海燕(我的乳名)回来啦!”宠溺的眼神如水。这时,正从猪圈出来的爷爷,手拎猪食桶,腆着个大肚子,略显笨拙地停下脚步,愣了愣神:“孙女儿回来了啦,放几天?”“明天就走了”我有点沮丧。“啊?”爷爷耳朵有点背,还中过风,我又大声叫了一遍,这才罢休。中午的阳光甚好,笼罩着这温馨的画面,不觉一阵和风拂面而来,真是惬意……
下午,走在泥泞的小路上,石子还是有些硌脚的。在绿色的麦浪中,偶有几处灰色,一起一伏,原来是那些老爷爷老奶奶大叔大婶在忙活。“大婶好”“你好,海燕都长这么大啦,小时候还那么一点点呢,肉嘟嘟的”我笑而不语。这时一旁的人听到些动静,纷纷抬头看我,对我笑。我仿佛看到了不同的面孔上有着相同的善意。不一会儿,他们又专心低头忙着农活,他们一生勤勤恳恳,最好的报酬,莫过于这满田的金黄。抬头仰望参天大树,仰望湛蓝的天空,长吸一口新鲜的空气,伸伸懒腰,舒活舒活筋骨,向着羊肠小路的前方悠然走去。
傍晚,夕阳西下,驻足于小溪边。展望这天然的一切:天空像是被披上了一件彩衣,颜色均匀有致。从深处渐渐向远处变淡,紫红,大红,玫红,粉红,一层又一层,错落有致。像是一幅水墨画,慢慢的渲染开来。瞧!有的还藏于树丫间,躲在树枝后面,像个顽皮的孩子。你越是要接近她,她越是躲得厉害,带你佯装生气时,她便会依偎在你身边,好个调皮可爱!我从家里搬了一个长凳,与堂妹静静地坐在那儿,看着火红的太阳一点一点的被远方的房屋吞噬,直至消失。不禁慨叹:“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淡淡的忧愁充满了我对这片土地的不舍。一天,竟不知不觉中过去了……
艾青曾说过:“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而我要说:“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可爱的家乡哟,你贮满了这世上最美的情愫——乡情!”
故乡心得感悟(篇4)
上完了《故乡》一课,真是感慨万千。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在岁月的沧桑中,能“守住本心,积极求变”才是我们今天重读这课的真正意义。
杨二嫂是一个没能守住本心的人,从一个善良的.受害者变成一个恣意伤害他人贪图小便宜的人。闰土是一个能守住本心,却没能积极求变的人,他从一个英俊、潇洒的小伙子变成了一个迂腐、麻木的人。“我”是一个能
守住本心,积极求变的人,虽然生活中有太多的不如意,付出了太多的代价,但我毕竟从农村进入了城市。
在今天,中国的现实与那时有太多的相似,一个人是否能“守住本心,积极求变”决定了一个的未来。
我把鲁迅先生的《故乡》看完了,就拿故乡里的那篇文章——故乡来说吧。
故乡这篇文章向我们展示的是,鲁迅先生冒着严寒回到了家乡,发现现在的家乡和过去的家乡浑然不同,连闰土都变了,之前叫自己迅哥儿,现在叫自己老爷,差别可真够大的过去。
最后,鲁迅先生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的,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便成了路。
这句话是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就是,闰土他拜神,鲁迅拜新生活而已,鲁迅是想告诉人们,不要只求神拜佛来等待社会发展,要靠自己的双手担起责任。
有关故乡心得感悟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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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心得感悟【篇1】
平安神宫的八重樱年年岁岁,如期飘落;古都的一回眸,望见的,却已是历史沉淀下来的尘埃。往日平安朝的辉煌不在了,就连把它刻在心中的那位清瘦老人也已随着时间一起沉入历史的废墟中了。
京都是川端先生心中永远的故乡。当飞机的轰鸣掩盖了古琴的曼妙,当林立的高楼遮挡了名画的古朴,当战争的硝烟朦胧了故乡的灯火,此时的川端康成开始寻找,寻找属于过去,属于灵魂的故乡。
川端先生笔下的故乡的山是那么伟岸、亲切,而北山杉林那残留在树梢顶端的一簇簇新叶,却像精巧的工艺品,收藏在他的记忆中。当年老回首时,那一簇簇新叶一定不会染上世俗的污浊,也不会沾上尘世的功利,它就还是故乡那簇充满活力的新叶,永不凋落。
祇园节热热闹闹地进行,热热闹闹地构成古都里热热闹闹的一道风景线。游行的彩车慢慢地走过,家家户户也都摆上屏风等饰品,这时的京都在川端先生的眼里仿佛是一件绚丽的和服,典雅而古朴;仿佛是一首名曲,灵动而高贵;仿佛是一杯香茶,芳香而深沉。故乡中各种各样的节日风俗是刻在大地上的符号,历尽沧桑却依旧鲜活。当游子一听到欢喜的鼓声,看见跃动的灯火,那心就会雀跃而温暖。
古都宛如一位哀怨美丽的少妇,川端康成用其苦难的眼眸,透视出她风情万种的脸庞,大笔一挥,镌刻下它不朽的面容。在川端康成笔下,京都是名画,勾浓墨,染淡彩,汇其优雅;京都是古琴,弹素调,奏清音,显其灵动。它是他永生难忘的故乡。
经过了近1200年的历史浸润,京都再次以《古都》中故乡的意象倾国倾城。它那被时光所染上的铜锈和古银的光辉,就如同青铜器上的绿色一样,包裹着一层层过往,让人深深迷恋于其背后的光华与沧桑。作为京都的孩子,川端先生是幸运的,当其他地方都不由自主地褪色,只有京都还恋着旧日的记忆,犹如一场古老的戏剧,字字句句,举手投足间包含着多少古色古香,一唱动地,一美万年,永不谢幕。
当我老了,回首已是百年身的时候,我希望我的故乡风采依旧,依旧是那个斜阳傍青山,清风抚绿潭的故乡。惟有这样,我才可安心沉睡,安心化作我眷恋了一生的故乡的泥土。
故乡心得感悟【篇2】
席慕容说: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也不会败落。
当阔别故乡多年,我才吟出这一句诗的滋味。或许‘离愁渐远渐无穷,迢迢不断如春水’,关于故乡的记忆经历时光的打磨,不但没有消退,反而愈发清晰了。
我读完《蔷薇—故乡》时,我才知原来我离开故乡多年不是淡忘了,只是把它掩藏在心灵的最深处。正如,许多人与事,当你认为:你已经把它遗忘的时候,不禁伤然;但当你打开心灵的门窗,让一切有灵的事与物都飞进来时,你会发现,你遗忘的只是物质化的东西,真正的心灵记忆你并没有忘。
我才知道,草长莺飞的季节,淙淙流水依势而下,抚摸过我的脚丫。温暖的阳光洒在你温柔慈祥折有皱纹的脸上,银色的发丝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我飞奔过去,溅起一片片浪花。你微笑着,摆手,随风离去。……醒来,梦中的故乡与我最爱的人都幻化成灰,却温暖了我。
这位离开的老人,是我的老祖,在离开我数年后的今天,读完《蔷薇—故乡》,我心中的怀念与思念,泛滥成灾。同老祖一起的岁月是美好的,她温暖了我的人生。故乡的记忆与老祖一同存在,都很美好。故乡成就了老祖,老祖成就了我。怀念一个人,怀念一个地方。故乡有一个人,我最爱的人,故乡有我最美的时光。
寒冷的冬天,冬阳的温暖也不足以融化铁桶内的寒冰。我在温暖的客厅里等待为我做饭的老祖,乖乖的等着老祖把我放进手心。几岁的孩童,对老祖的依赖山重海深。老祖穿着老式的中山装,常用慈爱的手抚摸我的脑袋。她的手大二厚,被时光烙下了艰辛的岁月的印迹。一道道,却是她的自豪与骄傲。
……记忆那么多,怎能被一颗心容纳?时间不紧不慢的走,记忆却在生根,发芽。
童年逝去,我逝去了童年,逝去了最美好最美好的岁月,老祖却逝去了生命。她的年轮之树,年轮一圈又一圈的画的完满。最后成了一个永恒的椭圆,完就了人生。
离开。
泪水被拭干之后,时间履行它的职责,风干心中的痛苦。
原来,记忆不曾在时间的推移中渐忘,而是在风雨中屹立着且开出了花。
故乡心得感悟【篇3】
二十年后,我已30岁了。因为前些天娘亲给我打电话说故乡已经发作了天崩地裂翻天覆地的转变,所以我决议回往看看。
第二天,我提着大包小包(给娘亲带回往的礼物)上了蹦蹦飞船,经过了两个小时的飞翔,我坐的飞船过了大泰西。终于下了飞船,瞥见娘亲正坐在一个蜗牛背上向我挥手,我忙奔已往,娘亲见我拿那么多东西,便说:“如何拿那么多?你不累?”说罢,便用手寂静晃悠蜗牛壳,它背上的一个灰色小屏幕上显现出几行字,娘亲按了几个数,蜗牛壳慢慢的掀开了,外面是个大大的物品箱,我将东西放出来,才看清它不是动物而是机器。当娘亲按赤色按钮时,蜗牛紧闭的眼睛展开了,发出光。它便是早晨的大灯!我坐到娘亲的背面,娘亲把一个小盖子掀开,按了指纹,这时,蜗牛触角下面的小洞洞升出了一个方向盘,娘亲按下开关,双方的护栏升起,底下也升了轮子,哈!正本是辆汽车。娘亲踩着油门,一下降跑,终于在天黑之前赶到了家门,娘亲提了东西把蜗牛车宝宝放在车库里,领着我离开家门前,可显现在我眼前的却是一个庞大的菠萝。娘亲不论我的受惊,按了门铃,爹爹赶来开门,见到我欢快的合不拢嘴,拉着我离开餐桌,阁下的机器人围个围裙,戴个帽子,手中拿个铲子,哈哈,正在给我做丰盛的晚餐呢。
我与爹爹娘亲吃过饭,一同出往漫步,走着走着,遇见一群同学,她们约我本日午时在“friend旅店”聚会,娘亲对我说:“那旅店不错,情况好,菜也好吃呢!”我听了,很欢快。拉着爹爹娘亲往前走,内心缅怀着本日的聚会。我们又进了一家鞋展,看了几双鞋都好存心思,老板说:“一会儿送货的车来了,就有新上市的鞋呢!”于是,我们坐在鞋展的沙发上耐心期待。过了一会儿,闻声急促的喇叭声,只见一个箱子形的大客车停在鞋展门口,老板眉飞色舞的说:“来了,来了!”我忙奔过出往,满满一车装的都是携同党的那种鞋。我耐心的站在一旁看,等老板对完了号,记完了单,我才走上往问他:“这鞋有功用吗?”“有!”老板看看新上货的鞋说。“什么功用?”我奇异的问。“嗯,哦,对了,它能飞呢!”接着老板又讲了好多这鞋的利益,我还没说话,爹爹娘亲却启齿了:“我们要三双!”“好!”老板包了鞋,又拿了张申明书热情地对我们说“有什么不明白的看看它吧!”,我们拿过东西,欢乐鼓动的回家了。
故乡的转变真大呀!
故乡心得感悟【篇4】
看了鲁迅的《故乡》文章,最想说的就是闰土。
鲁迅在文章中回忆说,闰土是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挂着一轮金灿灿的满月,海边的沙滩上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戴着银戒指,手里拿着钢叉,想尽办法捅驴,但驴扭着身子,从胯下跑开了。”是典型的南方帅哥形象。在一次家庭大祭祀中,润土和鲁迅相识,并成为形影不离的朋友。当时,虽然润土家境不好,但他见多识广,知道很多事情。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我整天被困在天上。润土还告诉他许多奇怪的事情:獾猪、刺猬、角鸡、悍妇……这些鲁迅永远不会忘记。
看完《故乡》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样写的:“我在昏暗的灯光下,眼前铺开了一片海边的绿沙,上面深蓝色的天空挂着一轮金色的满月。我想:希望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这就好比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会变成路。”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有独特的解读。这本书。主要是想告诉人们,有希望不奋斗就没有希望,有奋斗才有希望就没有希望。虽然“希望”很难实现,但只要你去探索去实践,就有可能实现。希望之路是祖先用自己的脚走出来的路,是祖先实践的路,是祖先探索的路。
刚开始看《故乡》的时候觉得太无聊了,经常浪费时间,没有认真做作业。匆匆忙忙的写,潦草低效。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意识到阅读是多么有趣,如何珍惜时间。记得那句谚语:“一寸光阴一寸金,一寸金买不到一寸时间”?相信大家都会很熟悉,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故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为了钱杀人。看,这是鲁迅的名言。让我们以此为座右铭。
故乡心得感悟【篇5】
读了《故乡》这本书,我有许多感触。小说描写了作者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和现在真实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带给人们的苦难与旧时代的黑暗社会与痛苦抒发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强烈欲望。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就趁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学习,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心得感悟【篇6】
在作者的故乡里,故乡的一草一木、一情一景牵动着作者的一起一波的怀乡之情,文中所讲到的小河、野花、油菜花、棉花,虽是略写但是足足可以表明作者对他的故乡的思念和作者对故乡风景的赞美和喜爱,更让我感觉到了作者故乡风景的美丽、迷人,故乡的芦苇读后感。最主要的还是作者故乡的芦苇,他利用花花草草们的衬托,更生动的描写出了芦苇的朴实、有蓬勃的生命和极其广泛的作用,赞颂芦苇乐于献身的精神,思乡之情才得以升华。
作者在文中这样描写芦苇:对于故乡的农民来说,他是取之不尽的建筑材料:常用它搭瓜棚、豆架,打篱笆,编苇席、苇帘子。用芦苇盖得房子,冬暖夏凉;每年春节,给孩子做花花绿绿的马灯、八角灯,少不了要用芦苇做支架;芦蔑又可以做风筝,编制各种工艺品,散花着特有清香的芦叶,可以用来包粽子;雪白的芦根,又甜又脆,可以食用,还可以治病......
芦苇的用处极其的多,而且它对于人类的生活非常有用,希望大家可以保护芦苇、不乱折损芦苇。
在大家过端午节的时候吃的粽子就是用芦叶包裹的,如果没有了芦苇就没有了芦叶,那香甜的粽子少了芦叶的清香,会不好吃的。
芦苇对于我们大家,非常重要,一定不要折损它。
故乡心得感悟【篇7】
进了学校,小强和娟就分开走了,因为他们的寝室在不同的方向。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根本不知道要读那篇文章。离开地球是我的无奈,离去也是我的选择;可它突然把刚才吃进肚子的食物吐了出来,然后又去吃,吃了又吐,吐了又吃......这样折腾了好几回后,终于把食物真正地吃下去了。
然而乡愁并非主要的,最让人感到悲哀的却是闰土的巨大改变。那个金黄圆月下西瓜田里的闰土不见了,站在作者面前的是一个捏着长烟管裹着薄棉衣在冷风中瑟瑟发抖的农民。闰土凄苦的生活是什么造成的呢?是那个社会。这一切都让人感伤,乡愁夹杂着作者对故乡破败的感慨,不免有万种滋味齐聚在心头的感觉。惟有希望才会让人在寒冬里感到心底的一丝温暖。哀伤与希望的交织可以说是《故乡》的基调。
对我来说,回忆故乡的时候只有留恋,因为自己的快乐的童年留在故乡。
从乡下小镇来到北京,进了一所美丽的大学,却丧失了我的听觉,除了麻雀、灰喜鹊,和叽叽喳喳的乌鸦,我听不到其他的鸟叫。我盯着那群飞远的麻雀,告诉自己它们是黄鹂,是杜鹃,是布谷鸟....
我听不到麦丛里斑鸡一长一短的叫声,我听不到松树林里金翅儿的啼鸣,我听不到秋空里“滴滴水”的清脆的裂响,我听不到屋檐上燕子的歌。
我也听不到溪流的涂涂的声音,也听不到晨雾里不知名的虫子晨曲,我也听不到原野上黄牛的长哞和阳光里晒太阳的猪患快意的呼喊......
我再也没有看到自由飞翔的羽翼,再也没有看到夕阳里飘起的炊烟,再也没有看到拖着鼻涕打闹的童年......
我的故乡有座荒家,里面埋葬着我的梦想,我的灵魂,我的心。有一天它会裂开,跳出一只金褐色的蟋蟀,它震响双翅,进入我的梦乡。关于希望
以前看过丰子恺先生的一篇短文,叫做《实行的悲哀》。大意是说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打算的时候兴致勃勃,充满了激情,可是真正实行起来了,却会发现不过尔尔,难免有些失望。他特惫举了学生放假的例子,大概也是我们当学生共同的感受吧,即放假前对假期的生活充满了憧憬,真到了假期,想像中丰富多彩的生活其实也平淡得很。他把这形容为一种“悲哀”。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小说时,我就深切地为这种“悲哀”所笼策。当然,还有一句更流行的话能将这种悲哀表达得更加贴切,那就是“相见不如怀念”。
其实,细致地想一下,也许会有这样一个结论:人的想像力总比现实的可能性要大。当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美好时,现实不会那么美好;当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糟时,现实也不至于那么坏。于是,生活在现实中的人可能就是要比生活在憧憬中的人要平静一些,不至于在大喜大悲中大起大落。
按照上面的说法,丰子恺先生文章的题目就应该改作《憧憬的悲哀》了。不是吗?是我们自己无端地构造出一个“美好的假期”,而最后只能在现实中跌落;是“我”一直念念不忘早已不存在的月夜下的闰土,才会感到“气闷”和“悲哀”。
想到这里,就愈感到小说结尾处的深刻了。“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原来读这句话时,总觉得好,但不知道好在哪里。现在才发现,它是在叙述一种人生态度。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意思并非让人们放弃希望,而是把希望放在一个并不显眼的位置,不要让希望总是占据自己过多的视野。在现实中踏实地走着,这样就不会总是失望,于是路有了,离希望也更近了。
我想鲁迅先生的告诫也许特别适用于我们年轻人。从小就在 “长大了以后要当科学家”、“长大了以后要当艺术家”的口号中生活惯了,倒是很少被教育去认识现实中的困难。于是总是在失望中去接受现实,好像现实和理想总是矛盾的。为什么不能从一开始就平静恬淡一点呢?这就会有更多前进时的喜悦,更少受挫时的沮丧了。
在没有路的地方走出路是需要理想和勇气的,但这远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要走,并且要一直走下去,持之以恒,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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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我们人生的一盏明灯,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当我们心中生发出各种想法时,不妨在阅读作品后写一份读后感,读后感是不是就是把每个人对这本书的特殊感受表达出来?相信你应该喜欢读后感大全整理的最新《故乡》读后感,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1
鲁迅回故乡,是为了买房搬家,接自己的母亲和侄子;鲁迅离乡,是因为故乡的人和事。
豆腐西施杨二嫂,说话时的尖利,顺手牵羊的贪婪,骨子里头的势利;中年闰土的寡言少语,辛苦麻木……还有那些没有写进去的人和事,是不是也类同呢?
教高中语文的刘老师说,鲁迅的这篇小说反映了当时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下,广大农民在夹缝里的生存的真实状态,面对残酷的剥削,生活的艰难拮据;传统封建思想的等级观念,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隔膜……
严肃正经的讲解,我还是坚持下来了,因为心中那份对文学的挚爱,具体说是对鲁迅的敬意。我联想到历史课上的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或许跟小说的背景有那么一点关系吧。辛亥革命虽然结束了两千多年来的清王朝的封建统治,打击了外国侵略者的嚣张气焰,并且在思想上开启了民智,促进了民族的觉醒,但是却有其局限性和不彻底性的,在社会的底层尤其是农村,甚至在上层社会,仍然还存在着封建残余,比如后来的袁世凯复辟,掀起“反孔复古”的逆流,就是例证。而《故乡》中的杨二嫂、中年闰土便是社会底层的典型代表,他们在封建思想的樊篱下甘于庸俗,保持着封建统治下固有的国民的奴性。
如今,当我再次翻开书页,有关《故乡》的往事也如同潮水般涌来,在我平静的内心击起一簇簇浪花,晶莹剔透。
我还在沉思着,试图磨练一双犀利的眼睛,像托尔斯泰一样洞察世界,像契诃夫一样捕捉人间的冷暖。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2
暑假里,我买了一本书,它是我们必读的书《小学生汪曾祺读本》。
这本书的主编是钱理群,编著是丁慈矿。我们应该多品读名家文学经典,打下人生精神底色。封面的右下角有这样一段话:我的家乡是一个水乡,我是在水边长大的,入目之所接,无非是水。水影响了我的性格,也影响了我的作文的风格。这本书里给我影响最深刻的是《故乡的鸟呵》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讲了汪曾祺小时后非常喜欢这些可爱又可怜的鸟儿,他曾经还为一只鸟哭过哩!故事大概是这样的:汪曾祺每天都醒在鸟声里,有时一只鸟冒冒失失飞进花厅里,大家赶紧关门、关窗子,吆喝,拍手,用书扔,竹竿打,甚至把自己的帽子向空中摔去。园子里常常晒东西,怕鸟来吃,都放着一片红纸,这样鸟儿照例就不来,汪曾祺有时把红纸拿掉让他们大吃一阵,到它们吃足了时,便赶它们走。汪曾祺只为一只鸟哭过一次。那是一只麻雀或是赖花。父亲把麻雀放入笼子里,忙了一半天。第二天,汪曾祺上学时,把鸟笼挂在紫藤架下。可是,汪曾祺小时候不懂,挂在容易在猫注视下的鸟,很容易被猫吃掉,结果小鸟被大伯的玳瑁猫吃掉了。哇的一声,汪曾祺哭了。有一天,来了许多夜哇子,这是一种鹭鹜属的鸟,灰白色,故乡古话说这种鸟常常带来幸运。
我感想很深:汪曾祺小时候非常爱鸟、喜欢养鸟。从为一只小鸟哭过,我们可以感受到童年的汪曾祺非常护鸟,表达了汪曾祺爱鸟、喜鸟的思想感情,抒发了汪曾祺对鸟儿的美好向往。如果我们还是乱杀鸟,乱杀动物,那么,我们的生命则不有趣,世界也会越来越空旷。小动物的生命难道就这么不值钱吗?怎么可以乱杀生灵呢!!!
人类啊,保护地球吧!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3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这是一本令人感动的动物小说,它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充满了爱的故事。
刚看到书的封面,我对书的书名感到十分奇怪。于是,我怀着这个问题,抱着弄明白故事的意志,读完了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是小男孩比利,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得到两只浣熊猎犬。他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他把猎物卖给钓鱼人,在山里寻找浆果。经过两年的漫长时间,比利终于得到了两只属于他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成功地训练了两只猎犬,但是在他们成功的背后,他们付出了许多努力。老丹和小安是一对组合,老丹的勇猛和小安的机智融为一体,使它们在捕浣熊的比赛中取得了冠军。在一次跟山狮搏斗中,老丹为了保护它主人——比利,而身负重伤,奄奄一息。读着读着,我的眼眶湿润了,我被老丹的行为深深地感动了,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画面:老丹正和山狮互相撕咬着。我真希望老丹能勇敢地站起来,但是,老丹却牺牲了。小安十分伤心,绝食而死。最后,在老丹和小安的墓之间,长出了一株红色羊齿草。传说,红色羊齿草生长的地方是神圣之地,因为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羊齿草的出现表明他们得到了永生。我忍不住在眼眶中打转的泪珠,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是为了猎犬和比利而难过,是因为美好的结局而高兴。
人与动物也是有情感的。在乡下奶奶家,有一只小狗,它的身体是黑色的。它十分温顺,有时还会舔我们的脚呢。记得有一次,我们要回杭州了,它便从它的“小房子”中走出来。它的嘴里叼着一些塑料袋,慢慢地跟在我们的背后,然后把袋子放在地上,还摇摇尾巴,好像在说:“这些袋子给你们装东西吧!”它默默地目送我们上车,直到我们消失在它的视线里。等我们走了,它才慢慢地走回家。
读完这本书,我坚信:动物也有跟人类一样的情感,动物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因为,那老丹和小安之间的红色羊齿草给了我们答案。但是,我们要保护动物,不要伤害动物,让动物们快乐地成长。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4
酣酣乡水,思念无尽;美美乡心,温暖无限。
她自欧洲踏过泛泛之途来美,寻不到家乡的水,只可饮啜着异乡异土的水罢。行旅匆匆,人亦匆匆,掀起心中烟沙,连心情变得麻木,而陪伴麻木的心的是无尽的;追忆着大陆故乡的情茶和安居三十多年第二故乡的安水,她的心里,是对故乡的以往无尽的思念,花开后花又落,思念一层叠一层。
淅淅沥沥的风雨迷湿了回乡的念头;混混乱乱的凡尘迷花了望乡的视眼;无情无心的生活将人活生生地从故乡剥离,剩下的只有痴乡的心,以及家乡最能安抚心的最美好的东西。
忆及往昔,在悠悠凉风的仲夏傍晚,大人们忙了一天的农活,坐在自家的庭院里静静地享受这傍晚时光,梵歌载载,任时光的白马驰过,等一声尘埃落定。老旧厨房的灯光暗暗的越发温馨,炊烟伴着炒菜声袅袅升起,伴之而来的还有让人垂涎的饭菜香味。
躺在院子里的竹制摇椅上,伴着花猫,摇一摇清风蒲扇,愉悦地闻着母鸡“咯咯哒……”的声音,看着鸭蛋黄一样的夕阳缓缓地落下,慢漫地带走白日炎炎的热气,胭红的云朵一层叠着一层波浪似得以太阳为中心往外涌,越外面颜色越发白皙,不过他们在时间的冲洗下终将黯淡了。白白的月儿弯弯,似一团小棉絮,在蓝蓝的天幕中早早地挂着,用柔美的眼神俯望着旧旧的民房,幽幽的山岗,缓缓地清。我惬意地躺在摇椅上,毫无压力感,只等夏风熏心。
支一方方的小木桌子,架在院子里,石榴树下。拿几条矮矮的小板凳,饭菜逐个端上来,摆上筷子、瓷碗,香喷喷的几个简单菜色,引得未成熟的石榴透着微红的脸蛋纷纷低下头来,似乎也想尝尝这乡间晚饭。
爷爷拿着蚊香放在桌下,夜色未深沉,可那时明净的天空从夕阳落下的山岗透着微微的亮撒满了满天的星星,眨着好奇的大眼睛痴痴地望着诱人的小乡村;凉润的晚风晃着院子里的石榴树,温柔地拂过我的脸颊,用泥土和树叶的想起刺激着我的嗅觉,扬起妹妹的长发,又带着饭菜的香味恋恋不舍地走向远方。峨峨遥山,俯瞰清河,淌淌清河,醉望遥山;柔柔的月儿用柔柔的月光柔柔地撒向月下大地;萤火装点着灿烂仲夏,对荷蛙鸣,蟀歌连绵,灯光,音乐,组成一个乐队,在美美的夏晚忘情的演奏。
几多繁华少,那美好而瞬逝的韶华,我灿灿的年华,随着成长的孤车驶过万千风景,纵使世人所说的美景,我未见几何,它们终是敌不过童年那梦一样的仲夏夜,那故乡的夏景。
水是故乡甜,琦君赞美其故乡的酣水,是对温馨的回忆一份难解的不舍;而我的心,在日渐繁重的学业里,我只能用那空余一点的年华,忆几许风景,平静心中因无风乍起的波浪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5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一本同杰克·伦敦《荒野的呼唤》和埃里克·奈特的《灵犬莱西》一样,是美国最伟大的写狗故事之一。
本文主人公~比利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坚持的力量,和爱犬共度难关,结下了生死与共的友谊。
比利的两只勇敢与忠诚的猎犬—小安与老丹,为主人赢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获得崇高的声誉。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山狮,勇敢的老丹用生命护住了主人,而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在独活于世……
在我小的时候,也有一只像老丹一样的家犬。它个头高大,但十分温柔。它那是总陪在我身边,一起嬉戏,一起打闹,一起进食,一起受骂,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比我兄弟还兄弟,它是你在我出身后爸爸抱来的,比我小了几个月,所以我把他当成了“弟弟”。
很多事情一晃这么多年,也都忘了,我都记不起它的名字,我只记得在帮它洗澡时的样子。
那天我和它玩耍时,玩出了很多汗。晚上我洗好了澡,把它唤进浴室,放满了水,把它抱进去,它乖乖的站着,眼睛微睁,一副很享受的样子,就像个去度假的富翁似的。
我先把它身上慢慢的淋湿,用小手给他慢慢的按摩,可能是用力大了,它转过头用舌头舔了一下我的手,眨了几下眼睛,头一斜,又慢慢的躺了下去。我停止了按摩,摸了摸它的头,给它上了沐浴露,一边给它洗澡,一边还给它唱儿歌:“我还是个乌龟颠倒,哦哦哦哦,走起路来唱唱跳跳,哦哦哦哦”我左擦擦,右擦擦,把它身上的毛都擦的亮闪闪了,然后又给它冲水,它开始有点抗拒,但看了看我,马上很乖了,刚冲完,放好水龙头,它就欢快的站起来,抖来人抖身上的水,一下子水花四射,我笑着用小手捂住了脸说“别闹了别闹了”,它似乎听懂了,停了下来,伸着舌头,摇着尾巴,在一边看着我。我拿出吹风机,一边给它吹,一边用梳子梳它的毛发。它感觉舒服极了,不时的看看我,用舌头舔舔我的小手,汪汪的叫两下。洗完澡我把它带进它的小狗窝,它开心的就进去睡觉了。
如今它已经不在了,但每次在路上看到其它的狗狗或是看到关于爱犬的书,我都会想起儿时的玩伴,我记忆里的小白狗!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6
读完了故乡,我也担心长大后会和自己的同学生疏了。
小时候,鲁迅与闰土都是哥弟称呼,可这次一见,却完全不同了。闰土一来,就喊他老爷,还叫水生给他磕头。他在家里很拘束,完全没有以前小孩子的无拘无束了。小时候,他在家里和在自己家一样,什么都干。和鲁迅也是好兄弟,什么都和他说,还答应他,去自己家捉鱼、看西瓜、捡贝壳……可是这次,他的处境很艰难,对鲁迅也是恭恭敬敬的了。
我们现在还是小孩子,什么都不懂,所以,同学与同学之间,也是比较无拘束的。可是再长大一些,就会有许许多多的顾虑,等到同学聚会的时候,每个人就都会有自己的心事,再也不会和别人什么都说了。所以我们也要珍惜现在的每一个人,小时候就要放开一点玩,长大了就不能玩了。
当闰土出现在鲁迅面前时,鲁迅很热情的去接待他,可是闰土却像不认识的农民与地主之间的关系一样很恭敬得叫他,使他们都很尴尬。只是因为闰土的心里,不像以前,装着的是稀奇事,而是他的生活平困,不好意思面对“老爷"。最后没办法,鲁迅只好用送东西来收场了……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7
读了季老的《月是故乡明》,我深有感触。季老身在异国他乡,到过许多风景区,风景区的月亮圆圆的、亮亮的,挂在天空,他并不喜欢。在他看来,那婀娜多姿的月亮远不及故乡山头的小月亮。故乡的月亮虽然暗淡,季老却认为这才是一种不同寻常的美。因为故乡的小月亮,在故乡的天空照着自己牵挂的故乡与亲人,季老认为故乡的月亮才是最明亮最美丽的。
看到季老饱含深情地描述故乡的山山水水,我也深刻感受到了季老的思乡情结。读了他的文章,让我禁不住想起了爸爸常带我去的故乡,我也想写写故乡的山水和月亮。
我的故乡在常德市桃源县于家坪,那里有一半以上的村民姓于,所以取名于家坪。
我喜爱故乡的那条小溪,自从爸爸带我去了那里,我便觉得即使是大江大海,也比不上它的纯洁和美丽。
小溪的两旁生长着一排叫不出名字的树,它们斜斜地生长着,一条长长的树阴是我的避暑之地。我和爸爸踩着泥走在溪边,骄傲的太阳被茂盛的枝叶顽强地挡住凶狠的光芒。
小溪浅的地方一根手指就能触到溪底,鹅卵石上溪水欢快地淌过。冬天,我把手伸进溪水,一阵刺骨的凉传遍全身,我的心仿佛正接受着一场异样的洗礼。
走在溪边,潺潺流水的声音划过耳畔,仿如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
我继续前行,一个小型的天然瀑布在眼前呈现!几块又高又大的石头屹立着,小溪水从“高处”流下,落差只有几十厘米,比起广西边界波澜壮阔的“德天瀑布”来,这个小小的“瀑布”就像害羞的农家少女,有一种淳淳的农家气息。
好多奇花异草伴着小溪成长,或浓或淡的花香沁人心脾。远处,农家的屋顶冒着炊烟,还能闻到柴火做饭的香味。啊,这就是故乡的气味,是我喜欢的味道。
晚上,我躺在床上,透过玻璃看着天空,发现这里的天空与我居住的城市完全不同,月亮是那么的婀娜,星星是那样的明亮。
回到长沙后,我不止一次梦见故乡那“唱着歌”的小溪,还有“吐着”芳香的花朵和不断向我“挤眉弄眼”的星星,再看天上的那弯月亮,不知为何,我觉得它竟然变得有些苍白、有些憔悴了。
最新《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呢?请阅读由小编为你编辑的最新《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最新《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1
这是一个美丽而永恒的故事,对珍贵的童年记忆的觉悟讲述,会一直浸润着我的心,伴随着我慢慢成长。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就是讲了这样一个故事。生长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从小想要一对浣熊猎犬。为此他努力赚钱,两年后终于如愿买下了两只小猎犬。比利和小猎犬一起度过了一起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形影不离、勇敢善战的老丹和小安使比利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浣熊猎人,并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金奖杯,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终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搬家去镇上的时候,比利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前告别时发现坟墓上长出了红色羊齿草,传说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也许,老丹和小安真的是天使送给比利的礼物......
每次看完《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主人公比利和小猎犬那种追求梦想、勇敢、拼搏和互爱的精神感染到了我,并永远激励着我。
梦美丽的光辉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可主人公比利的梦想是那么不一般-----渴望得到两只浣熊猎犬。家庭的贫困和父母的阻挠都无法熄灭他的梦。无意中他捡到的广告点燃心中的希望。书中是这样描写的:
这则广告是肯塔基州的猎犬繁育基地刊登的。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能背下广告的内容,仿佛看到浣熊猎犬的模样,听到了它的声音,甚至爱抚起它来。杂志被抛到脑后,我静静陷入深思。
一个刚满十一岁男孩子追逐令他狂欢的梦。可见比利对猎犬的痴迷与渴望。之后,他为了得到猎犬决定自己攒钱买猎犬,对别人来说那可是一个天文数字呀。为了梦想,他非常努力地赚钱:10美分是帮爷爷跑腿得来的;十三美分是他把蚯蚓卖给钓鱼人换来的;为了十美分他的手脚出了血泡;为了15美分他辛苦打猎.......就这样攒了整整两个年头,就如书中所说:一个年头过去了,又一个年头慢慢过去,漫长的艰苦努力宣告结束,令人高兴的日子终于来到了。我成功了,我挣了五十美元!我一边数一边哭,不知道自己数了多少遍。两个年头是多么漫长的日子,比利从没有放弃,经历了这么多终于赚来50美元,因为他心中有一个困难遥远又美好的梦想购买两只猎犬。我想比利见到自己辛苦得到的小猎犬,一定会很高兴吧!人啊,只要有自己的追求和梦想,必然会呈现美丽的光辉。
勇高大的形象
在那这之前,我从未去地镇上,但是我知道朝哪个方向走,费里斯科铁路在我家的右边,伊利诺伊河在左侧,铁路和伊利诺伊河交汇的不远处就是我去的地方。
从未到过镇里去的比利竟然决定自己去取猎犬,那该有多么了不起。一个孩子单独去城里,确实是件勇敢的事。比利瞒着家人,带着粮食,足足走了三十二英里才到取猎犬的地方!三十二英里,这可不是一个小数字,就迈着一双赤脚走到镇上。然而一路上的艰险也接踵而来。别人的欺侮嘲笑,他勇敢面对;山狮的侵扰,他勇敢面对;在山里独自过夜,他勇敢面对。一个小小年纪的男孩,竟有这么大的胆子,真令我不可思议。人哪,只要拥有勇者之心,就会变得高大起来。
拼无穷的动力
不管你有多高大,我都不会让猎犬失望。我要行动了!我要砍倒你,哪怕花一年功夫也在所不惜。
就单单这么一棵树,就因为这棵树上有只浣熊,比利竟花费了如此大的精力。为什么呢?因为猎犬完成了狩猎任务,我也要遵守和猎犬之间的约定。正如他自己所说;如果它们完成了任务,现轮到我了。因此,他竟然每日每夜不睡觉,连吃饭也顾不上了,就两手一把斧,砍得手都起水泡。腰疼得厉害,腿和胳膊上的肌肉不停地抽搐,胸闷,肺部似乎在燃烧,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后,大树终于砍倒了,树上的浣熊终于屈服了。就这样苦干了两天,比利赢来了第一张浣熊皮。比利用自己的毅力与大树和浣熊拼搏,终于把树砍倒了。比利那种拼搏向上的精神已经从砍树的过程中被充分的刻化出来了。就是那一股子拼劲让男孩拥有无穷的动力。
爱永恒的美丽
比利和小猎犬有着深深的情感,从领回来小猎犬那天开始,三人就形影不离。一次次危险的经历,使得他们的感情越来越深。将小猎犬领回来路上,比利遭遇山狮。为了保护猎犬,比利时刻准备着为心爱的猎犬献出自己的生命。比利对猎犬的爱已经超越了自己的生命。小猎犬长大后,在一次狩猎活动中,比利又遇到了山狮。而那一次,两条小猎犬用自己的生命去挽救主人的生命,来回报主人,自己却以身殉职。比利和猎犬之间的爱那么深沉和美好。那美好的爱恋、无私的付出都将存入比利的内心世界。对于比利来说,那一段回忆是何等美妙啊!无论是动物还是人,爱是永恒的。
读完这本书,轻轻合上书页,我思绪万千:主人公所拥有的梦想、勇敢、拼搏和爱心令人敬畏,深入了我的心,使我全部的思想与灵魂深受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而在我的生活中,我已明确了自己的目标:对于自己的梦想,应当去追求才会实现;对于某种困难,应当去勇敢面对;对于很遥远的事情,应当努力拼搏;对于人和动物,更应该用爱交流。这种生活才会像比利的生活一般美好。
这本书毫无疑问是我读过的最不寻常的一本书。第一次读到它我就深深爱上了它。我日复一日地翻阅着,每一次阅读仿佛深入到了故事中主角的内心,从不感到厌倦。这本书的励志故事非常感人,充满了冒险与爱意,并且又令人心醉。假如你错过它,你就错过了史上最伟大的励作。
最新《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2
这是一个美丽而永恒的故事,对珍贵的童年记忆的觉悟讲述,会一直浸润着我的心,伴随着我慢慢成长。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就是讲了这样一个故事。生长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从小想要一对浣熊猎犬。为此他努力赚钱,两年后终于如愿买下了两只小猎犬。比利和小猎犬一起度过了一起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形影不离、勇敢善战的老丹和小安使比利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浣熊猎人,并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金奖杯,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终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搬家去镇上的时候,比利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前告别时发现坟墓上长出了红色羊齿草,传说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也许,老丹和小安真的是天使送给比利的礼物......
每次看完《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主人公比利和小猎犬那种追求梦想、勇敢、拼搏和互爱的精神感染到了我,并永远激励着我。
梦美丽的光辉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可主人公比利的梦想是那么不一般-----渴望得到两只浣熊猎犬。家庭的贫困和父母的阻挠都无法熄灭他的梦。无意中他捡到的广告点燃心中的希望。书中是这样描写的:
这则广告是肯塔基州的猎犬繁育基地刊登的。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能背下广告的内容,仿佛看到浣熊猎犬的模样,听到了它的声音,甚至爱抚起它来。杂志被抛到脑后,我静静陷入深思。
一个刚满十一岁男孩子追逐令他狂欢的梦。可见比利对猎犬的痴迷与渴望。之后,他为了得到猎犬决定自己攒钱买猎犬,对别人来说那可是一个天文数字呀。为了梦想,他非常努力地赚钱:10美分是帮爷爷跑腿得来的;十三美分是他把蚯蚓卖给钓鱼人换来的;为了十美分他的手脚出了血泡;为了15美分他辛苦打猎.......就这样攒了整整两个年头,就如书中所说:一个年头过去了,又一个年头慢慢过去,漫长的艰苦努力宣告结束,令人高兴的日子终于来到了。我成功了,我挣了五十美元!我一边数一边哭,不知道自己数了多少遍。两个年头是多么漫长的日子,比利从没有放弃,经历了这么多终于赚来50美元,因为他心中有一个困难遥远又美好的梦想购买两只猎犬。我想比利见到自己辛苦得到的小猎犬,一定会很高兴吧!人啊,只要有自己的追求和梦想,必然会呈现美丽的光辉。
勇高大的形象
在那这之前,我从未去地镇上,但是我知道朝哪个方向走,费里斯科铁路在我家的右边,伊利诺伊河在左侧,铁路和伊利诺伊河交汇的不远处就是我去的地方。
从未到过镇里去的比利竟然决定自己去取猎犬,那该有多么了不起。一个孩子单独去城里,确实是件勇敢的事。比利瞒着家人,带着粮食,足足走了三十二英里才到取猎犬的地方!三十二英里,这可不是一个小数字,就迈着一双赤脚走到镇上。然而一路上的艰险也接踵而来。别人的欺侮嘲笑,他勇敢面对;山狮的侵扰,他勇敢面对;在山里独自过夜,他勇敢面对。一个小小年纪的男孩,竟有这么大的胆子,真令我不可思议。人哪,只要拥有勇者之心,就会变得高大起来。
拼无穷的动力
不管你有多高大,我都不会让猎犬失望。我要行动了!我要砍倒你,哪怕花一年功夫也在所不惜。
就单单这么一棵树,就因为这棵树上有只浣熊,比利竟花费了如此大的精力。为什么呢?因为猎犬完成了狩猎任务,我也要遵守和猎犬之间的约定。正如他自己所说;如果它们完成了任务,现轮到我了。因此,他竟然每日每夜不睡觉,连吃饭也顾不上了,就两手一把斧,砍得手都起水泡。腰疼得厉害,腿和胳膊上的肌肉不停地抽搐,胸闷,肺部似乎在燃烧,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后,大树终于砍倒了,树上的浣熊终于屈服了。就这样苦干了两天,比利赢来了第一张浣熊皮。比利用自己的毅力与大树和浣熊拼搏,终于把树砍倒了。比利那种拼搏向上的精神已经从砍树的过程中被充分的刻化出来了。就是那一股子拼劲让男孩拥有无穷的动力。
爱永恒的美丽
比利和小猎犬有着深深的情感,从领回来小猎犬那天开始,三人就形影不离。一次次危险的经历,使得他们的感情越来越深。将小猎犬领回来路上,比利遭遇山狮。为了保护猎犬,比利时刻准备着为心爱的猎犬献出自己的生命。比利对猎犬的爱已经超越了自己的生命。小猎犬长大后,在一次狩猎活动中,比利又遇到了山狮。而那一次,两条小猎犬用自己的生命去挽救主人的生命,来回报主人,自己却以身殉职。比利和猎犬之间的爱那么深沉和美好。那美好的爱恋、无私的付出都将存入比利的内心世界。对于比利来说,那一段回忆是何等美妙啊!无论是动物还是人,爱是永恒的。
读完这本书,轻轻合上书页,我思绪万千:主人公所拥有的梦想、勇敢、拼搏和爱心令人敬畏,深入了我的心,使我全部的思想与灵魂深受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而在我的生活中,我已明确了自己的目标:对于自己的梦想,应当去追求才会实现;对于某种困难,应当去勇敢面对;对于很遥远的事情,应当努力拼搏;对于人和动物,更应该用爱交流。这种生活才会像比利的生活一般美好。
最新《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3
这是我暑假里阅读的第一本书籍。
我看见封面上有特斯·阿方索(美国青少年阅读与写作教师)对这本书的评价:我以我全部的思想与灵魂深爱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它拥有令读者感动落泪的巨大力量,这种力量让人无从抗拒。还有《朗读手册II》、美国亚马逊读者、英国亚马逊读者、冈村迪安(美国加州圣马特奥公共图书馆官员)、美国亚马逊读者Matt的评价。特别是英国亚马逊读者和冈村迪安都提到了这本书让他们很感动,读了三十多遍,遍遍感动落泪,还要在书页上提醒读者:请准备好纸巾!
看了评价,这本书很令人感动,我就迫不及待地读起来。这本书一共有20个故事,特别的是:这本书没有目录。作者威尔逊·罗尔斯以这本书为荣,这本书在世界上有50个版本,多年来畅销不衰,两次被搬上银幕,成为美国经典青少年动物小说。
故事的主人公是比利,他家位于奥沙克山区的一个美丽山谷中,地势崎岖不平,人烟稀少。比利家很穷,但是比利一心想得到两只捕猎浣熊的猎犬。要七十五美元,都可以买一头毛驴了。比利决定自行攒钱买狗,但要攒七十五美元不容易呀。有一次,比利在老枫树的树桩上看杂志,有出售幼狗的广告,比利找到他想要的那一种狗:纯种红骨浣熊小猎犬,每只二十五美元。比利很高兴,便宜了二十五美元。
比利每天去把龙虾、小鱼、新鲜的蔬菜卖给钓鱼人;等浆果成熟了,摘下来拿到爷爷的商店里去买;到冬天了,出去打猎,卖猎物。
好不容易攒够了五十美元,足足存了整整两年的时间。终于得到了两只猎犬,叫老丹和小安。比利开始训练它们,每天带它们去捕捉浣熊。有一次,比利带它们去参加捉浣熊比赛,获得了金奖杯。回来之后,比利又带它们去打猎,不幸遇到了凶猛的公狮,比利的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安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小安也不愿意在独活于世。
两只爱犬都死了,比利很难过,把老丹和小安埋在一起。它们身边长出了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
最新《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4
星期天的早上,我和妈妈一起来到新华书店,在三年级寒假推荐的好书里,最吸引我注意的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现在让我来介绍一下书中的内容吧!
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是有两只浣熊猎犬,可是他的家里很穷买不起猎犬。有一天,他决定自己攒钱买猎犬。比利每天到河边抓小虾和小鱼卖给钓鱼的人,他还到黑莓丛和山里去找野果做成汁卖给爷爷。经过两年的时间比利终于买到了猎犬。而我却没有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
书中的两只猎犬忠诚、老实陪伴着比利抓浣熊,和他一起度过了快乐的童年时光。书的结尾让我很伤心,浣熊猎犬和比利遇到了危险,勇敢的猎犬为了保护小主人,其中一只失去了生命,还有一只猎犬因为失去同伴也伤心地死了。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猎犬对人类是那么友好、忠诚,而猎犬之间也有那么深厚的友谊。这里的小男孩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只要有目标就努力追求,只有真诚地付出总有回报。
最新《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5
这是一件往事,也是一个有关爱和冒险的精彩故事。它讲述了人和狗之间的点点滴滴。
小男孩比利做梦都想有一对浣熊猎犬,却被父母断然拒绝。为了实现愿望,比利辛勤地忙碌着:到小溪里捉小鱼、小虾卖给钓鱼人;采野梅到的杂货店里卖。他的双脚被野梅的刺划得伤痕累累,可他一点儿也不在乎。
一天,比利的送给了比利3个捕兽夹,这使比利欣喜若狂。但他对浣熊猎犬的热情丝毫没有减退。
终于,在两年后,比利靠自己的劳动赚到了这宝贵的50美元,买到了两只浣熊猎犬。
猎浣熊时,浣熊逃到了一棵很大的树上,比利砍倒了那棵大树整整花了两天两夜。虽然他中间休息了一会儿,可他这种毅力还是让我不得不感到佩服。
在一次猎浣熊比赛中,比利的两只猎犬:老丹和小安凭借自己的实力还获得了金奖杯和300美元,使比利的感动的落了泪。
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山狮的袭击,生命危在旦夕。老单豁出性命保护比利,与山狮同归于尽。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后死在老丹的墓上。
比利要去镇上生活了,他去和老丹、小安墓前做告别时,惊讶地发现墓上长满了红色的羊齿草!传说中,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比利的家人认为老丹和小安是天使送给他们的礼物,而我却不这么认为,因为,比利是他自己的上帝。
这本书让我读了非常感动,老丹的死,小安的绝食,以及羊齿草的出现,都流露出一种深沉的爱。
最新《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6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美国儿童文学作家威尔逊。罗尔斯最为著名的作品。本书讲述20世纪30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居住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的童年故事。侯杰翻译。
11岁男孩比利家境贫寒,却十分渴望得到一对浣熊猎犬。但是这种猎犬价格不菲,他几次哀求父母都未能如愿。后来他在旧杂志上看到邮购这种幼犬的广告。尽管50美元在比利看来无疑是一笔巨款,他仍决心自己挣钱。经过两年的艰苦工作,比利终于在爷爷的帮助下买到了两只浣熊幼犬:老丹和小安。
在比利的悉心照料和训练下,两只猎犬成为了优秀的浣熊猎犬,他们和小主人也结下了深厚的情意。每天晚上,比利带着他们打猎,老丹勇猛非凡,小安聪明机灵,他们的赫赫战绩传遍了奥沙克山区,并在一次猎浣熊大赛中赢得了大奖。
之后不久,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遇到了一头凶猛的山狮,为了保护小主人,老丹和小安勇敢地与山狮进行殊死搏斗。虽然最终赢得了胜利,但是老丹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不久小安也绝食而死。伤心的比利把他们合葬在一起。
两只猎犬平时捕猎赚到的钱,和猎浣熊大赛赢得的奖金,已经足够比利的全家离开奥沙克山区搬到镇上居住,实现父母要让孩子们接受更好教育的愿望。在他们离别前夕,比利最后一次去两只小狗的墓地,惊讶地发现墓地长出了红色羊齿草。在印第安传说中,红色羊齿草是天使播下的种子,这两只猎犬,不正是上帝送给比利一家的礼物吗?
现在的孩子恐怕很难体会比利经过艰苦的工作和漫长的期待之后,得到小狗时的那种欣喜若狂。物质丰富信息泛滥的社会,孩子们的一切,包括书籍都太轻易就能够得到。这本书所体现的毅力、勇气、坚持、责任,是可以带给孩子们思考的。书的结尾很伤感,比利离开奥沙克山区就再也没有回去过,红色羊齿草下长眠着老丹和小安,也埋葬着比利的童年。但是,人生的河流不断地向前流淌,任凭快乐、悲伤、任凭失去、获得,成长的酸甜苦辣终将沉淀下来,成为今天的你。
最新《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7
,我看了一本书叫《红色羊齿草的》,这本书的作者是“威尔逊.罗尔斯”,这本书令人感触颇深。
男孩比利有一个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可是家里很穷,没有钱给比利买猎犬。于是,他便在平常的时候,努力的赚钱。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两年之后,他终于如愿以偿得到了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他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一起同生死共患难。在一次捕猎比赛中,老丹和小安帮比利获得了金奖杯,又追踪到狡滑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勇敢的老丹用自已的生命守护了小主人,而深情的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绝食而死。从那以后,比利再也没养狗。因为在他心中,不仅只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那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红叶下的童年记忆.......
在书中,比利为了买猎犬存钱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他为此存了整整两年。这需要多大的毅力呀!一般人是做不到的,可比利却做到了,这是为什么呢?我思考着这个问题,现在,我们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小公主”,有些家长也过分的溺爱孩子,他们要什么就给什么,孩子变得娇气,做什么都觉得累,更别提毅力了,有些孩子就算有毅力,也被磨灭掉了。就像我,有时候遇到一点困难就会退缩,没有毅力。需要改正!
狄更斯曾说过:顽强的毅力能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高峰!以后我要做一个有毅力的人。
最新《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8
九岁那年的寒假,我阅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让我的童年变得非常有意义。
美国威尔逊.罗尔斯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主要讲述了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两只心爱的浣熊猎犬。家境不好的他凭着艰苦的劳动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的得到了老丹与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意。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美丽聪明的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和银奖,千辛万苦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比利赢得了最崇高的荣誉。然而却在一次可怕的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不顾一切冲了上去,最终用生命守护了心爱的小主人,深情美丽的小安不愿独自生活与世,也随着老丹走了,它们的坟前在比利搬走的那一天,竟然神奇般的长出了美丽的红色羊齿草。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的感到:"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与小安,还有它们坟头的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的红叶掩埋下的童年记忆……
一段多么美好的回忆,读完这本书,一种奇妙的感觉在我脑海中回荡,让我很激动,同时也想拥有一段轰轰烈烈,无所顾忌,疯狂,靠自己用心谱写的记忆。我也憧憬在我的童年时光里也有一次充满神奇色彩的举动,为童年描上最美好,最难忘,也最轰轰烈烈的一抹色彩,并从中逐渐懂得,慢慢成长……
【必备】刻舟求剑的读后感(310字)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小学生学习的任务比较重,能抽空读一读课外书籍可以有效缓解身心。阅读有助于开启小学生的内心世界,促进独立成长。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小学生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必备】刻舟求剑的读后感(310字)”,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刻舟求剑的读后感【篇一】
寒假里,我读了《刻舟求剑》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楚国人要出国远征,他在坐船过江时,一不小心把剑掉到水里了。船上的人有的叫船夫停船,有的要下水里帮他找剑,可是都被他拦住了。他用随身带的小刀在船身上刻了个记号,说:“这是我的剑掉下去的地方。”船上其他人看见了,说:“你在船上刻个记号有什么用?剑是不会跟着船走的。你要是不下去找,是找不回来你的剑的。”楚国人依旧很自信地说:“不用急,不用急,记号在那刻着呢,等船到岸了再找也不迟。”直到船在岸边停下来的时候,这个楚国人才顺着有记号的地方下水去找剑。可是他在水中找了半天,一无所获,不禁自言自语到:“我的剑怎么不见了呢?”众人看到这种情形都哄堂大笑起来。
通过读这篇文章,我认为这个楚国人太自以为是了,不听大家的.劝告,任由事情朝着更坏的方向发展。如果他能听别人的意见,再动动脑子想一下,剑是落在水里不是落在船上,这样的话大家齐心协力有可能把剑找到。在实际生活中,遇到问题我们也要听听别人的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去处理问题,事情就会得到更好地解决。
刻舟求剑的读后感【篇二】
从前,有个楚国人坐船去办事。船行到江心时,一个大浪打来,楚国人不小心随身携带的宝剑掉进了江里。船夫一看,停下船,帮他把宝剑捞上来。没想到,这个楚国人却拦住了船夫,说:“不用着急”。说着,他拿出一把小刀,在船舷上刻了一个记号,就催促船夫赶紧开船。船夫无奈,只好照着他的意思办了。船靠岸后,楚国人立刻从他刻记号的地方跳进江里,搜寻起来。岸上的人都觉得非常奇怪,问他在干什么。这个人把事的进过向大家说了一遍。人们大笑起来:“你的宝剑是在江心丢的,在这儿怎么能找到呢?可是,我明明在船舷上做了记号啊?楚国人不解的说。
听了这话,人们笑得更厉害了。其中一个人对他说:“船一直在前行,而你的宝剑却沉入了水底不动,你只在船舷上做了记号,可船在水里的`位置早就变了,用这种办法你怎么能找到你的宝剑呢?”说完,众人都笑着离开了。只剩下那个楚国人呆呆的站在那里。
刻舟求剑的读后感【篇三】
《刻舟求剑》讲的是:楚国有一个人渡江时,剑掉进了水里,他就在掉剑的地方,用小刀可了一个记号。别人问他为什么,他说:”等船靠了岸,我从这个画记号的地方跳下去,就能捞到宝剑了。“同船的人都笑他无知。等船靠岸时,那个楚国人跑到江边找到他画记号的地方,摸了半天,也没摸着,只好再买一把。
这个人只认死理,我以前也是只认死理。学数学,老师教我们”2+3+5=10“我就知道了要先算最前面的数。下一堂课我就没有好好听,结果老师教的是乘法在后,加法在前,应该先算乘法。老师给我出的是二加三乘五得数是十七,我以为还是先算前面的,结果,得数是二十五,害得我被老师狠狠”PK“了一顿。
我知道了:做事情不能死板硬套、只认死理。做事情要灵活运用、举一反三!
我现在就比以前灵活多了,呵呵。
刻舟求剑的读后感【篇四】
刻舟求剑的故事讲的是古代出国有一个人渡船过江的时候,一不小心将随身佩戴的宝剑落入河中,当人提醒他赶紧下河捞宝剑的时候,他却不慌不忙的在宝剑掉落位置的船舷上做了个记号,说等船靠岸的时候从这个地方下去捞就行了。结果可想而知,肯定啥都捞不着吧。船一直在移动,但是他的剑却没有随着船一起移动,它还躺在先前沉入的位置。实实在在的闹了个大笑话。
刻舟求剑告诉我们什么道理?这则寓言故事告诉我们要认清客观事实的存在,就像沉入江中的剑一样,抱着死的教条在船舷上做记号的愚蠢做法必然失败。因为他的做法不符合客观现实,所以失败在所难免。事物的发展是不断变化的,我们要有辩证的思维,这样才能很好的分析问题并且解决问题,否则我们就会吃大亏。
刻舟求剑的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们学了《刻舟求剑》这篇课文,看了真让人哭笑不得。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一件往事。
那是发生在我小时侯的一件惊天动地的事。那天我做完作业,打开电视机一看,有妈妈最喜欢看的《同一首歌》。于是我马上把电视关掉,预备等妈妈回来一起看。
可是等妈妈回来,我把电视打开时,却没有了。我拿着遥控器左按按,右按按,就是没有刚才的节目。
妈妈见我很焦虑的样子,就问:“紫薇,你怎么了?”我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妈妈。妈妈笑着说:“傻孩子,你以为这是书,躺着不动等你看啊?电视节目可不会因为你关掉它而停止不动。”
今天我学习了这篇课文才恍然大悟,原来当初我在“刻舟求剑”呢!
有关故乡心得感悟怎么写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小编现在向你推荐有关故乡心得感悟怎么写,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故乡心得感悟(篇1)
读了季老的《月是故乡明》,我深有感触。季老身在异国他乡,到过许多风景区,风景区的月亮圆圆的、亮亮的,挂在天空,他并不喜欢。在他看来,那婀娜多姿的月亮远不及故乡山头的小月亮。故乡的月亮虽然暗淡,季老却认为这才是一种不同寻常的美。因为故乡的小月亮,在故乡的天空照着自己牵挂的故乡与亲人,季老认为故乡的月亮才是最明亮最美丽的。
看到季老饱含深情地描述故乡的山山水水,我也深刻感受到了季老的思乡情结。读了他的文章,让我禁不住想起了爸爸常带我去的故乡,我也想写写故乡的山水和月亮。
我的故乡在常德市桃源县于家坪,那里有一半以上的村民姓于,所以取名于家坪。
我喜爱故乡的那条小溪,自从爸爸带我去了那里,我便觉得即使是大江大海,也比不上它的纯洁和美丽。
小溪的两旁生长着一排叫不出名字的树,它们斜斜地生长着,一条长长的树阴是我的避暑之地。我和爸爸踩着泥走在溪边,骄傲的太阳被茂盛的枝叶顽强地挡住凶狠的光芒。
小溪浅的地方一根手指就能触到溪底,鹅卵石上溪水欢快地淌过。冬天,我把手伸进溪水,一阵刺骨的凉传遍全身,我的心仿佛正接受着一场异样的洗礼。
走在溪边,潺潺流水的声音划过耳畔,仿如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
我继续前行,一个小型的天然瀑布在眼前呈现!几块又高又大的石头屹立着,小溪水从“高处”流下,落差只有几十厘米,比起广西边界波澜壮阔的“德天瀑布”来,这个小小的“瀑布”就像害羞的农家少女,有一种淳淳的农家气息。
好多奇花异草伴着小溪成长,或浓或淡的花香沁人心脾。远处,农家的屋顶冒着炊烟,还能闻到柴火做饭的香味。啊,这就是故乡的气味,是我喜欢的味道。
晚上,我躺在床上,透过玻璃看着天空,发现这里的天空与我居住的城市完全不同,月亮是那么的婀娜,星星是那样的明亮。
回到长沙后,我不止一次梦见故乡那“唱着歌”的小溪,还有“吐着”芳香的花朵和不断向我“挤眉弄眼”的星星,再看天上的那弯月亮,不知为何,我觉得它竟然变得有些苍白、有些憔悴了。
故乡心得感悟(篇2)
对于我来说,故乡的最大特点便是常刮风。
因为地理位置,风常常带着水汽,将家门口的长江水卷带着,吹向洲上每一个人的脸庞。妈妈有时说,将躺椅搬至廊道口,睡个一中午,肤色会因风变得黑些。这江风将洲上每个人的脸吹黑,吹出江洲人的特点,吹给庄稼独有的水分,吹咧了种地乡亲的笑脸。炊烟给江风吹得散得缥缈,几家人的炊烟因此混杂着,慢慢远去,给夕阳镀上一股迷幻的色彩。家中的枣树结着青果,也应着风和余晖在摇动着,迫不及待要成熟。
洲上的人家大多集中环抱在一起,脚步落在土地上,在青草中形成小径,人们在饭后或走动或闲适地坐在门前谈天,衣角被江风吹的微摇。日头渐落,风带来的是劳碌一天后的杂感,人们或充实或期盼明天的好天气。江风是江洲老百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穿梭在屋与屋间的小缝里,穿梭在人们踏出的小径上,将人与人拉在一起,串成美妙温馨的乡村社会。正如作者所说,“我喜欢乡村的味道:宁静、淳朴、喜悦、安乐,像理想的桃花源。”这“桃花源”因这江风,更添几笔。
故乡是我魂牵梦绕的一阵江风。尽管故乡渐渐冷清,人们大多进入县城谋生活,但故乡的江风带给我的安适宁静,故乡给我的轻浅的“源头”之感,都不会因此消失不见。洲上的绿土因江风仍显沃饶,和家前的长江水一起,承载着时光的印迹,挥之不去的碎影流年,流进我的心里。只要江风依旧,我便会记得幼时的乡邻、幼时的经历,这些欢笑泪水,印证着我的成长。
江风带给我的,是我最宝贵的,我骄傲我所拥有的故乡,尽管它没有显赫的名字,不是有名的风景地,但在我心里,它便是这江风,是我灵魂寄托的地方,在我心里,它是那么的灿烂。
故乡心得感悟(篇3)
夜幕下的树影摇曳婆娑,刚下过雨的空气中裹杂着树叶的清香,白月光在窗台静静流淌。总在这样静谧的时刻,勾起对故乡的思念,一点点乡愁,一点点秋思——我打算回一趟老家。
一大早的路程奔波后,怡然自得地漫步在田野,冷峭的晓风给人带来一股沁心的微凉和葱茏的佳色,抬头便是澄澈的天幕,犹如一块纯净水晶,大片大片的云朵在亲吻纯朴的瞬间,羞涩远去。远处早早耕作的村民脸上带着憨厚的笑容,袅袅炊烟在他们身后升起,飘在半空中,形成一幅早耕的温情画卷。
玫瑰紫的.天色越来越明亮,却又下起秋天的第一场小雨,细如牛毛的绵柔,触碰时竟流淌进我的心房。走到溪边的青板石路,路旁的榕树高大,像远路上的马车夫,眼含热泪,靠着天空,日子久远。而雨,轻轻滑入叶的怀抱,叶,温柔缠绵拥雨入怀。雨丝落在溪面上荡起阵阵涟漪,鱼儿在溪中闲游,吹快而陶然,些许胭脂红的小鱼吐着泡泡,仿佛每个泡泡上都浮现童年的回忆。小溪清澈见底,似一面明亮的镜子,我望着溪面,却好像望见一个扎着麻花辫眼神清亮的小女孩,她的眉眼弯弯,单纯不染世俗。故乡,像生命之船曾经行驶过的路标,时时地提示着你最初走过的路。
小雨很快就停了,一座老屋也出现在我眼前,屋前静默着一位鬂微霜的老人,金色日光流淌至她发梢,显得和蔼温柔。奶奶见我回来虚寒问暖个不停,孩子们也拥上来与我玩乐,打打闹闹了大半天,屋里的笑声飘向远方,飘在田野上,飘进归乡的人儿,那颗欣喜的心中。
天上的阳光渐渐熄灭了,地面的薄暮慢慢地升起来。夕阳拽着紫红的薄纱依偎在黄昏,清风低唱着轻盈的歌漫步在田野。家家升起炊烟,结束忙碌的一天,投身于油星四溅中。一群鸟儿划过夕阳,金色的光铺在它们的翅膀上,不久又飞向远方。镶了金边的云朵急急聚拢又弥散,好似彼此偷偷地在喃喃絮语。
待到夜幕降临,奶奶做的饭菜香味弥漫整个屋子,她对我的喜爱,也是这般浓烈。此时家家灯火通明,故乡的夜晚充满亲情带来的温暖,月光透入屋中,流淌在一家人的身上。是爱,是暖,是人间四月天。
我感受着故乡的魅力,顺着时间的方向,带着一份来自乡土的牵挂,往前走,再往前走。
故乡心得感悟(篇4)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今天,我就来给大家简单讲讲吧。它的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小男孩叫比利,他非常想要两只浣熊猎犬。可因为比利家没有钱,他就没办法得到猎犬。
一天,比利无意中看到了一张卖猎犬的广告,他暗暗把地址记了下来。爸爸妈妈不给他钱,比利决定自己赚钱来买。他天天采黑莓、钓鱼、种菜,把得到的黑莓、鱼和蔬菜卖给河边的钓鱼人,直到脚上都磨出了很多血泡。
两年后,比利终于攒够了钱可以买猎犬了。他按照之前的地址,独自一人翻山越岭到很远的城市里去买了两只小猎犬。比利给它们起了名字,一只叫“老丹”,另一只叫“小安”。这两只猎犬非常聪明,它们会分工合作,老丹比小安强壮,小安比老丹聪明。比利带着他的两只猎犬成功捕获了很多浣熊,度过了欢乐的时光。
这天,比利带着老丹和小安去参加比赛。比赛过程中,老丹被一头山狮抓破了肚皮,到家后老丹就死了。小安见老丹死了,它什么都不吃,没几天也死去了。
比利非常伤心,亲手把两只小猎犬埋在了他家的后院。后来,比利家搬家那天,比利去跟老丹和小安告别。呀,他发现埋着老丹和小安的地方长满了羊齿草!这种草通常都长在神圣的地方。比利觉得这些羊齿草是老丹和小安化成的。他哭着跟老丹、小安告了别。
从此,比利永远记住了这美丽的故乡。
故乡心得感悟(篇5)
从我出生到现在的十二年里,我阅书无数,在这没有千本也有数百本的书堆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非“民族魂”鲁迅所著的《故乡》莫属了。
几年前,我懵懵懂懂地看完了《故乡》,却无法从中体会到一丝情感,只当是一篇白话文敷衍了事地读完罢了,而现在重读一遍,又是另一种味道:我感受到了作者对旧社会等级阶层的不满;对童年时无忧生活的怀念;对后辈们身上所蕴含的希望……
鲁迅在这篇小说中借助闰土这个人物描写了两个不同的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对于过去的故乡,作者借闰土之口,写出了他小时候所向往的美好境地,并写出自己对自由的向往。而现在的故乡,却让作者感到十分惆怅:二十年的时间,让故乡、故乡的人有了太多转变。闰土由“儿时的玩伴”转变成了“下人”,身份成了他们俩之间可悲的、无法跨越的“厚障壁”。作者还在文中刻画了“豆腐西施”这样的形象,用她的刁钻、无耻反映出中国劳动人民的“辛苦麻木”。尽管故乡变得如此不堪,但作者仍从孩子们、后代们身上看到了改变旧社会的希望,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文中闰土向鲁迅所描述的,正是我们孩子所神往的地方呀!大人们可能都会认为,吃得饱,穿得暖,能上学对孩子来说已经很幸福了。但有些事情却被忽略了:我们也需要自由,也需要知道许多新鲜事,也需要亲身经历各种事物呀!而现在,我却只能坐在矮矮的板凳上,托头听着爸爸讲述他们小时候的有趣经历了。
读完这篇小说,我对于文中闰土与鲁迅之间的友情我也颇有感触。在学校中,我有一位知音好友,遇到问题我们一起攻破,遇到困难我们互相帮助,可以说我们的现在的友情是牢不可破的,但读了《故乡》之后,我却有了一丝担忧:三年后也许我们还是好友,但五年后、十年后呢?我们是否会像鲁迅与闰土一样,隔上厚厚的壁障呢?为此,我想了好久,总算得出一个结论:好好把握现在的友情,以后多联系,也许就不会互相生疏了。真希望纯真的友情能保存到永远!
鲁迅的作品微言大义,他的话,让我回味无穷、受益匪浅。《故乡》,定能被千古传诵!
故乡心得感悟(篇6)
在暑假中,老师要求我们读三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鲁迅的作品集《故乡》。这本书是我从图书馆借的。当时,我毫不犹豫的把这本书从书架上拿下来,迫不及待的想细细阅读。
这本书包含了鲁迅一生所著的各种各样的散文和小说,展现了他的才华横溢以及独特的写作技巧。
在“散文辑”中,我个人最喜欢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文中,鲁迅通过回忆童年往事来叙述他与阿长的故事;通过童年对长妈妈的情感以及她名字的来历、外形的特点进行详述。告诉我们鲁迅原是尊重阿长,但阿长谋害了隐鼠,已导致他对阿长的敬意慢慢淡化了。虽然如此,可阿长的一个举动又唤醒了自己对她的敬意。我想,别人不肯做的,也不愿意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消失了。
在“小说辑”中,令我难忘的是许多名言以及他独特的写作手法。就拿《孔乙己》中的最后一句话“大约孔乙己已的确死了”来说吧。这句话原是个病句。因为“大约”和“已经”互相冲突了。可鲁迅却敢大胆地使用它。这样就表达了鲁迅对孔乙己死活的怀疑。还有《闰土》中的结尾部分“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这句话的后半部分,被世人当作是他的名言,与“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一样,广为传颂。
这本书让我认识鲁迅、了解鲁迅,从而成为让我希望可以阅读更多鲁迅著作的一扇窗。它让我真实的感受到他的才华横溢以及独特的写作技巧。从而拓展了我的知识面和阅读量。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
故乡心得感悟(篇7)
酣酣乡水,思念无尽;美美乡心,温暖无限。
她自欧洲踏过泛泛之途来美,寻不到家乡的水,只可饮啜着异乡异土的水罢。行旅匆匆,人亦匆匆,掀起心中烟沙,连心情变得麻木,而陪伴麻木的心的是无尽的;追忆着大陆故乡的情茶和安居三十多年第二故乡的安水,她的心里,是对故乡的以往无尽的思念,花开后花又落,思念一层叠一层。
淅淅沥沥的风雨迷湿了回乡的念头;混混乱乱的凡尘迷花了望乡的视眼;无情无心的生活将人活生生地从故乡剥离,剩下的只有痴乡的心,以及家乡最能安抚心的最美好的东西。
忆及往昔,在悠悠凉风的仲夏傍晚,大人们忙了一天的农活,坐在自家的庭院里静静地享受这傍晚时光,梵歌载载,任时光的白马驰过,等一声尘埃落定。老旧厨房的灯光暗暗的越发温馨,炊烟伴着炒菜声袅袅升起,伴之而来的还有让人垂涎的饭菜香味。
躺在院子里的竹制摇椅上,伴着花猫,摇一摇清风蒲扇,愉悦地闻着母鸡“咯咯哒……”的声音,看着鸭蛋黄一样的夕阳缓缓地落下,慢漫地带走白日炎炎的热气,胭红的云朵一层叠着一层波浪似得以太阳为中心往外涌,越外面颜色越发白皙,不过他们在时间的冲洗下终将黯淡了。白白的月儿弯弯,似一团小棉絮,在蓝蓝的天幕中早早地挂着,用柔美的眼神俯望着旧旧的民房,幽幽的山岗,缓缓地清。我惬意地躺在摇椅上,毫无压力感,只等夏风熏心。
支一方方的小木桌子,架在院子里,石榴树下。拿几条矮矮的小板凳,饭菜逐个端上来,摆上筷子、瓷碗,香喷喷的几个简单菜色,引得未成熟的石榴透着微红的脸蛋纷纷低下头来,似乎也想尝尝这乡间晚饭。
爷爷拿着蚊香放在桌下,夜色未深沉,可那时明净的天空从夕阳落下的山岗透着微微的亮撒满了满天的星星,眨着好奇的大眼睛痴痴地望着诱人的小乡村;凉润的晚风晃着院子里的石榴树,温柔地拂过我的脸颊,用泥土和树叶的想起刺激着我的嗅觉,扬起妹妹的长发,又带着饭菜的香味恋恋不舍地走向远方。峨峨遥山,俯瞰清河,淌淌清河,醉望遥山;柔柔的月儿用柔柔的月光柔柔地撒向月下大地;萤火装点着灿烂仲夏,对荷蛙鸣,蟀歌连绵,灯光,音乐,组成一个乐队,在美美的夏晚忘情的演奏。
几多繁华少,那美好而瞬逝的韶华,我灿灿的年华,随着成长的孤车驶过万千风景,纵使世人所说的美景,我未见几何,它们终是敌不过童年那梦一样的仲夏夜,那故乡的夏景。
水是故乡甜,琦君赞美其故乡的酣水,是对温馨的回忆一份难解的不舍;而我的心,在日渐繁重的学业里,我只能用那空余一点的年华,忆几许风景,平静心中因无风乍起的波浪
故乡心得感悟(篇8)
三月,春暖。桃花初开,杨柳正翠。阳光撒在这片温暖的土地上极其柔和。风轻轻地吹拂着。我站在长满野草的田野上,凝视着远山,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成了金色。手中捧着那本之被我翻遍了数遍的书《红色羊齿草的故乡》。风吹了起来,又翻开扉页
在奥沙克山区的一个山谷里,住着一个男孩,他叫比利。他患上恋狗情结,花了两年时间赚了五十美元,买了他日思夜想的两条浣熊猎犬。那两只猎犬分别名为老丹和小安,经过比利的训练,有了很多的战绩。砍枫树、智捉浣熊、参加比赛、勇斗山狮,比利一直以为上帝在帮助他。直到最后,猎犬永远地离开,在墓的中间,长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它从肥沃的土地上拔地而起,长长的红叶向外伸展,像彩虹一样架在两座坟墓之间,红得鲜艳。那一刻,比利似乎意识到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
每次读到最后,也不禁泪潸潸。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源于人兽之间的爱!
比利坚持两年存钱买犬,跋山涉水上镇上领狗,废寝忘食砍倒藏着浣熊的枫树,暴风雪中焦急寻找爱犬一个个故事中隐藏着使他坚持下去不停歇的力量。读到这些情节,我便想起了自己的经历。
我知晓自己的经历不像书中的比利,但他的每一个举动都会让我回忆一件平凡的小事。
这个事件追溯到去年秋天
天空中飘着几朵云,悠闲得在天空中漫游着。又是一节体育课800米。我没有长跑的经验,面对400米的红色跑道,我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在一恍惚间,我早已在跑道上奔跑着,虽然开始时身轻如燕,如飞翔一般,飞快奔跑着,可是到后来双腿如灌铅般,脚步紊乱起来,手臂无法摆动,无力地耷拉着,似乎再也跑不起来了,再也不像刚开始那般轻松了。汗水顺着发丝,顺着眼眶,流过脸颊,滴在被阳光烤得火烫的塑胶跑道上。几片云朵遮掩了部分阳光,已被阳光蒸熟的脸颊仿佛得到了缓解。
我的重心慢慢向前,可全身无力,步子虽大却越来越慢,白色的校服上有汗水渗过的汗渍。我不敢抬头看天,不敢停下小憩。抬头望望一个个跑在前方的同学们,拉开了很大的距离。那一刹,我觉得自己再也跑不到终点了。我很迷茫,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很无助跑步过程中呼吸紊乱出现岔气状况,忍受着这种疼痛,喘着粗气,嗓子似乎都干了,一片冰凉。完全不想再坚持我仿佛看到了什么,那本封面颜色鲜艳的书,被我的同学攥在手里,不停地摇晃着,我的脑中似乎一片空白。仔细想,那本书真正帮助了我,我好像觉得自己还不如书中的一条浣熊猎犬,回忆起书中的点点滴滴,想起比利在枫树下深林中守中一天一夜只为砍一棵枫树,在暴风雪中迷失了方向。眼前仿佛摇曳着一株别样的植物,一株红色的羊齿草我又想到,那会是天使撒下的种子。
恍惚回神,我咬紧牙关,冲上前去,强忍脚上肌肉的酸痛,望见正挥手的同学,书摊开着,放在地上,我努力挤出一丝微笑。
风呼呼刮着,我又一次看完了这本书,回味无穷。眼神飘忽不定。我跑回家,把一句感受至深的话记录在笔记本上。
我看到了,它挺立在那里,美丽又奔放,在一片绿海中,像一面迎风飞舞的红色的旗帜,向我们许下承诺:再见了!不必担心,不要牵挂,我会永远守护在这里。
拿着书,凝视远方,心中思绪万千,我能体会一棵羊齿草的真谛。永远不会忘记这本受益匪浅的书中学到的一种信仰
故乡心得感悟(篇9)
今天我读了季羡林老人写的《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
文章前半部分写了作者儿时的故乡,写了故乡的水、在古柳下点火、捉知了、故乡的一轮明月、捡鸭蛋等几个场景,充满了童真童趣,令人向往。“到了更晚的时候,我走到抗边,抬头看到晴空一轮明月,清光四溢,与水里的那个相映成趣。”这是多么美的一个场景啊,可见家乡的月亮给作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章后半部分写了作者离乡背景,漂泊他乡,浪迹天涯。等到重回故乡后,离现在已经有四十多年了。他到过很多地方,看到过很多美妙绝伦的月亮,可在作者的眼里不管、多么美丽无瑕的月亮,永远都比不上家乡那一轮清月。
虽然作者身在异乡,不管看到怎样的良辰美景,心里想到的还是故乡苇坑里的那个小月亮。见月思乡,表达了作者内心的惆怅和思乡之情。
我觉得故乡的月亮像一只手,它挥手把季羡林送出了故乡,在异乡闯荡,又在四十年后的梦里把他牵回了故乡。这是一只无形的手,这只手让季羡林再次回到了故乡。
故乡是一个人的根,是一个人的心灵归属和寄托,是一份无价的财富。无论是普通人,还是像季羡林这样的名人,对故乡的思念感情都是一样的。
故乡心得感悟(篇10)
二十年后,我已30岁了。因为前些天娘亲给我打电话说故乡已经发作了天崩地裂翻天覆地的转变,所以我决议回往看看。
第二天,我提着大包小包(给娘亲带回往的礼物)上了蹦蹦飞船,经过了两个小时的飞翔,我坐的飞船过了大泰西。终于下了飞船,瞥见娘亲正坐在一个蜗牛背上向我挥手,我忙奔已往,娘亲见我拿那么多东西,便说:“如何拿那么多?你不累?”说罢,便用手寂静晃悠蜗牛壳,它背上的一个灰色小屏幕上显现出几行字,娘亲按了几个数,蜗牛壳慢慢的掀开了,外面是个大大的物品箱,我将东西放出来,才看清它不是动物而是机器。当娘亲按赤色按钮时,蜗牛紧闭的眼睛展开了,发出光。它便是早晨的大灯!我坐到娘亲的背面,娘亲把一个小盖子掀开,按了指纹,这时,蜗牛触角下面的小洞洞升出了一个方向盘,娘亲按下开关,双方的护栏升起,底下也升了轮子,哈!正本是辆汽车。娘亲踩着油门,一下降跑,终于在天黑之前赶到了家门,娘亲提了东西把蜗牛车宝宝放在车库里,领着我离开家门前,可显现在我眼前的却是一个庞大的菠萝。娘亲不论我的受惊,按了门铃,爹爹赶来开门,见到我欢快的合不拢嘴,拉着我离开餐桌,阁下的机器人围个围裙,戴个帽子,手中拿个铲子,哈哈,正在给我做丰盛的晚餐呢。
我与爹爹娘亲吃过饭,一同出往漫步,走着走着,遇见一群同学,她们约我本日午时在“friend旅店”聚会,娘亲对我说:“那旅店不错,情况好,菜也好吃呢!”我听了,很欢快。拉着爹爹娘亲往前走,内心缅怀着本日的聚会。我们又进了一家鞋展,看了几双鞋都好存心思,老板说:“一会儿送货的车来了,就有新上市的鞋呢!”于是,我们坐在鞋展的沙发上耐心期待。过了一会儿,闻声急促的喇叭声,只见一个箱子形的大客车停在鞋展门口,老板眉飞色舞的说:“来了,来了!”我忙奔过出往,满满一车装的都是携同党的那种鞋。我耐心的站在一旁看,等老板对完了号,记完了单,我才走上往问他:“这鞋有功用吗?”“有!”老板看看新上货的鞋说。“什么功用?”我奇异的问。“嗯,哦,对了,它能飞呢!”接着老板又讲了好多这鞋的利益,我还没说话,爹爹娘亲却启齿了:“我们要三双!”“好!”老板包了鞋,又拿了张申明书热情地对我们说“有什么不明白的看看它吧!”,我们拿过东西,欢乐鼓动的回家了。
故乡的转变真大呀!
故乡心得感悟(篇11)
席慕容说: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也不会败落。
当阔别故乡多年,我才吟出这一句诗的滋味。或许‘离愁渐远渐无穷,迢迢不断如春水’,关于故乡的记忆经历时光的打磨,不但没有消退,反而愈发清晰了。
我读完《蔷薇—故乡》时,我才知原来我离开故乡多年不是淡忘了,只是把它掩藏在心灵的最深处。正如,许多人与事,当你认为:你已经把它遗忘的时候,不禁伤然;但当你打开心灵的门窗,让一切有灵的事与物都飞进来时,你会发现,你遗忘的只是物质化的东西,真正的心灵记忆你并没有忘。
我才知道,草长莺飞的季节,淙淙流水依势而下,抚摸过我的脚丫。温暖的阳光洒在你温柔慈祥折有皱纹的脸上,银色的发丝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我飞奔过去,溅起一片片浪花。你微笑着,摆手,随风离去。……醒来,梦中的故乡与我最爱的人都幻化成灰,却温暖了我。
这位离开的老人,是我的老祖,在离开我数年后的今天,读完《蔷薇—故乡》,我心中的怀念与思念,泛滥成灾。同老祖一起的岁月是美好的,她温暖了我的人生。故乡的记忆与老祖一同存在,都很美好。故乡成就了老祖,老祖成就了我。怀念一个人,怀念一个地方。故乡有一个人,我最爱的人,故乡有我最美的时光。
寒冷的冬天,冬阳的温暖也不足以融化铁桶内的寒冰。我在温暖的客厅里等待为我做饭的老祖,乖乖的等着老祖把我放进手心。几岁的孩童,对老祖的依赖山重海深。老祖穿着老式的中山装,常用慈爱的手抚摸我的脑袋。她的手大二厚,被时光烙下了艰辛的岁月的印迹。一道道,却是她的自豪与骄傲。
……记忆那么多,怎能被一颗心容纳?时间不紧不慢的走,记忆却在生根,发芽。
童年逝去,我逝去了童年,逝去了最美好最美好的岁月,老祖却逝去了生命。她的年轮之树,年轮一圈又一圈的画的完满。最后成了一个永恒的椭圆,完就了人生。
离开。
泪水被拭干之后,时间履行它的职责,风干心中的痛苦。
原来,记忆不曾在时间的推移中渐忘,而是在风雨中屹立着且开出了花。
故乡心得感悟(篇12)
这个寒假,我读了好几本课外书。但是我最喜欢的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它主要介绍了男孩比利和两只猎犬——小安和老丹之间生死与共的情谊。其中最让我难忘的要数比利和两只猎犬参加捕浣熊比赛的故事了。比赛中,他们遇到了重重困难,小安和老丹有好几次遇险,在大家都放弃寻找它们时,比利始终没有放弃,最终找到了两只猎犬。而小安和老丹也没有辜负大家的希望,先后赢得了银将杯和金奖杯。
在这个故事中,我对比利所拥有的爱、信任、责任、诚实和勇气感到敬;也被两只猎犬那颗忠诚的心打动了。当两只猎犬的生命走向尽头时,比利伤心欲绝。这也给他的童年记忆留下了深刻的回忆。我有一只可爱的小仓鼠,它的名字叫”小布丁”。我很爱它,喜欢在空闲的时候陪它一起玩。它也很喜欢我,喜欢在我身上”瞎逛乱串”。如果有一天我家的小仓鼠死了,我肯定也会像比利一样伤心不已。
这个温暖心灵的故事是我的最爱,它会让你一遍一遍地读,每一次都感动落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