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29 来源:互联网
《许我向你看》读书笔记2000字。
相书上说:“左手是命定,右手是变故。”她的左手写着青梅竹马,同生共死,然而右手的生命线深长,金星丘布满落网。终究避之不及,那是措手不及的分离.死亡,还有漫长的独活。
妾在巫山之阳,高丘之阻,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我想这大概是桔年对巫雨的记忆。
我从来不知道,漫长的等待如此煎熬,直到我遇见她。也许你会觉得此刻的自述,大概又是那样狗血的言情段子,亦或许结局是飘忽如散的过往。那么来听一听这个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大概有四个,也许不止,而我至今为止也不知我到底算不算主角,还是那可有可无的路人甲。就在那个少年少女如花般的年纪,桔年闯入了巫雨的世界,而巫雨和陈洁洁纠葛不清,而我就这样闯入了桔年的世界。我是谁,哦,我叫韩述—一个“道貌岸然”检察官。之所以这么说,大概是因为我笃信法律的天平架,一次又一次在我的眼前塌陷,而我一次又一次的实施“正义”的举措,第一次,害的人死,害的家破,第二次,我选择维护法律的尊严,然而我发现没人真正的在意这些。这一次我没有在维护所谓的正义,而是选择放手。突然觉得松下一口气,卸下所谓的责任,只是我与她或他们之间,大概不能再相见。
大概因为这个中因果宿命,我的一生都在追寻,都在忏悔,反省我犯下的过错,到头来发现,说一句对不起很简单,得到桔年一句“我原谅你”也同样简单,因为我慢慢地发现,所有笃定的事实,所有既定的真相,不过是浮云掠影,只是我看到的深沉罢了。我曾认真的回想过第一次,阳台之下,那个寂静之夜,少年男子的龌龊之心以及那个深夜发生的一切,我一直在想如果20层台阶之下的是我而不是巫雨,如果我没有阻拦他或者他们逃跑的事实,如果时光倒退,我们从未遇见,一切会不会不一样。如今想来,其实,宿命的轮回,既定的真相,大概从出生的那一刻,从我们明白我们的身份无法改变的时候,就明白结局已然无法更改。
渐渐的我发现身份的既定,贫穷与富贵,亲近与疏离,友人与爱人,公平与正义,这些看似平衡或支离的真实感,抑或说看似对立或是相近的名词之中,我琢磨出本不应该看清的事实。
这些年一直被原本的真实迷惑,渐渐的迷离,把“现实”当作清醒后的烈酒,一杯一杯将我再次置入黑暗。
十一年后的遇见,到底是宿命的轮回,还命定的相遇,一直以来我都明白,一直以来都不是我们,如今大概连我和你都不能算。只是我在漫长的独活之下,想换的一句原谅来慰藉我的心。十一年后的我,不再那么高冷,不知深浅,反而变得嬉皮笑脸来试图靠近你,和他的孩子,而你从来波折,从来命定,不需多言,不需真实,不需假象,一样可以过的很好。有时候来不及躲避,祸水就摆到你的眼前,我们终究难以躲避,这牵扯不清的关系,这命定的联系,终究是将我们我们推向深渊,还是将我们拉向岸边呢?这迷惑的第一次,终究让我越过雷区,渐渐的看清。
迟来的第二次,间隔十一年之久,让我渐趋恍惚,我以为我已经懂得那些礼法,那些所谓的规矩,但随着年岁的增长,到了这三十而立的年纪,我发现我的心越发透彻,但眼中的期冀越发迷惘,埋没于家长里短,钻心于工作,常常被父母催问婚事,处过几任女友,有时像是试图摆脱过往,有时为了应付父母,与人搭伙过日子,但终究摆脱不了迟来的过往,偶然与必然的联系,我们终究还是要遇见的,我就像生活在漩涡之中,走到中心看到了似曾相识的过往,仿佛看到许多年之前,我握紧双拳坐在听众席,而你站在审判席等待未知的宣判,我坚信的公平与礼法,将无辜的你送上审判席,而所有人所坚信的公平与正义,却将无辜的你推向深渊。而此时我们就像陌生人相见,没有过往,没有追究,只是淡淡的店家与顾客的关系,我不断的跃入你的世界,而你不断地奔跑,终于有一条线将我们相交,却只因几个毫不相干的人。丢下照片的那一刻我看到父亲丑陋的一面,我突然发现我多年追寻的礼法岿然崩塌,而我仰望的山,如海啸般陷入水底,是谁教会了我公平与正义,又是谁摧毁了这一切。面对这些无辜的且隐藏在角落里的边缘人,我曾经是那么的自私,如今又是那么的自责,我发现我就是彻头彻尾的失败者,唐业说,这个世界上,即便我的外表多么光鲜亮丽,而当他们知道我是一个同性恋,又是多么的嗤之以鼻,即便那些与我有血缘关系的人,依旧如此,不是吗?就像这个无妄的第三次,我终于选择放手。多年前的谜团,平风的死,下定决心的第二次,然而却是早已心知肚明,这只能说证据提交后的无疾而终,血腥与暴力,冷漠与残酷,现实与过往,我发现我终究逃不过宿命。
我的一生都在追寻你的背影,而你却给我当头棒喝,我从不是圆滑的人,将这个世界看的太清,最终只能选择躲避,远离这无尽的深渊。
好了,故事讲完了,这是一个荒唐的故事,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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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读书笔记合集
古语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想要在书籍中学习到新的知识,经典作品书籍非常值得我们去阅读。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不同的作品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这些感触可能瞬间即逝,我们需要记录下来。有哪些好的读书笔记范本而资借鉴呢?考虑到你的需求,栏目小编特意整理了“我看读书笔记”,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我看读书笔记 篇1
简要概括文章内容:
《猎人笔记》是一部形式独特的特写集,通过对作者每一次打猎的所见所闻的细致描绘,我们可以深切的感受到当时的俄国社会的种种现实。
摘抄优美语段:
在春天天快亮的时候,您起来感受着新鲜的空气。天空有点灰蒙蒙的,可能还有几颗星星。微微有些潮湿的风吹在你的脸上。这时你拉出两匹马,给它们套上马车。您坐上马车,赶起马车悄悄的上路了。马儿刚刚睡醒,顺从的听着主人的指挥前进。冬天的寒气还未退尽,您会感到寒冷,这时,您可以披上马车里准备好的毯子。
在您的马车快走到小树林子的时候,东方的天空开始发白,渐渐的霞光出现,一群早起的麻雀已经在叽叽喳喳地找食物吃了。当您的马车转过一个弯时,太阳已经露出地平线了。温暖的红色阳光洒在农家的草棚上。阳光越来越强,露珠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像是一颗颗珍珠。终于,您到达了目地的——一片浓密的大森林。您走下马车,自由享受大自然所赐予您的一切美好的东西。
读后感和心得:
这本书展现在我们面前的首先是一些地主的残暴。狠毒。虚伪。空虚。无耻等;其次作者也揭示了农民的悲惨命运,还从一些新角度去发现农民的才干。创造力。优良品质和丰富的精神世界。
在《猎人笔记》的语句里充满了俄罗斯乡下的田园气息。同时,在这种平淡随和的语句中也能明显的让人感受到农民们在那样环境下的悲惨生活。
我看读书笔记 篇2
《狼王梦》这本书,写出了母爱的伟大。文中母狼紫岚为让它儿子成为狼王而努力奋斗。
它孩子中的第一只小狼,身上长着浓密的黑毛,起名叫黑仔,次子背上的毛色有点偏蓝,叫蓝魂儿,最小的儿子上身为黑色,腹部和四肢是黄色,叫双毛,唯一的那只母狼崽长着一身和它活脱活像的紫毛叫媚媚。四个孩子中紫岚觉得黑仔有他父亲黑桑的气质,每次喂奶二分之一都喂给黑仔,因此它比正常的幼狼还要强壮半倍。可是不久黑仔被一只老雕弄死,它失去了最可能成为狼王的大儿子,次子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无法活动瘫倒在地,为了自己儿子的皮肉之苦它只好忍痛咬死了它,狼王的次选也消失了。小儿子在争夺狼王之位时被其他狼王咬死的。最后三个儿子无一活下来,而紫岚最后和杀死黑仔的老雕同归于尽。
文中我最喜欢蓝魂儿,它从小就可能比黑仔还优秀,但因为母亲对大儿子的宠爱,而耽误了它。而媚媚最后以为紫岚要吃自己的孩子,六亲不认,差点咬死紫岚。这让我无比愤怒!
紫岚为了培养狼王而付出了许多。第一,它每次喂奶都喂给黑仔,第二,为了接自己的二儿子的'皮肉之苦,咬死了它。第三,和老雕同对于尽。这本书写出了母爱的伟大,真是一本好书。
我看读书笔记 篇3
今天,我从《爱的教育》这本书中看到一篇短文叫《小抄写员》,我一口气把它看完了。这文章的内容让我十分感动。主要写了叙利奥得父亲,为了养活一家人,他除了白天参加工作外,晚上还要为别人抄签条,增加收入。他的儿子为了减轻父亲的负担,晚上十二时趁父亲睡觉时偷偷起床抄签条,坚持了三个多月,为此他白天上课打瞌睡,脸色苍白,做作业的时候睡着了,父亲对他非常不满,后来被父亲发现了,非常感动。
这篇短文写了父子之间的爱,孩子才十一岁,年龄和我一样,二我是一个爱睡的孩子,就算妈妈请我吃夜宵我也不会起来,如果我是叙利奥,我肯定不会这样做,叙利奥忍受爸爸的责备默默的为自己家庭现出自己的力量,我对他十分敬佩,妈妈回来做饭我也不回去帮忙,有一天晚上我在看电视的时候,妈妈提着很多东西,我没去帮忙,继续看电视,妈妈做到半个小时,妈妈满头是汗,她摆好饭菜,我吃得很快,我吃完了,妈妈就去洗碗。和叙利奥比差太远了,所以我要向他学习。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2000字
听说余华的《活着》让许多人大呼唤起了自己心中无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呕吐出来,仿佛对于这个世界只有消极可言。没看过这本书的我先入手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纯黑的封面,醒目的红字“余华”好似是那沾了血的手描绘出的黑暗中的一丝希望,又那么绝望。幸而许三观还是幸运的。
这本书充斥着旧社会的人们的在今天看来的无知而产生的搞笑,与此同时又不禁他们的可怜。许三观在我看来,对于许玉兰是很大男子主义的。他用了自己的“本领”娶到了油条西施,生子后本该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可是这个时代不允许,他们的命运也不允许。许一乐作为这场“悲剧”的核心人物,他是许玉兰与和何小勇所生,让许三观的世界观一些些崩塌,又一点点建立。可以说,一乐既是许三观人生的败笔,又是他这颠沛人生的全部。
回归到卖血,每次的卖血,都是对许三观的人生的不同阶段的一次总结和反馈。在迷茫打拼中,他随着阿方和根龙的“指引”,用自己的力气,赚了来之十分容易的钱财,娶了许玉兰。在出轨时,用身上的血,去犒劳他上的女人,好在他只是一时起色心。在大跃进期间,他用自己的血,换来全家人能喝上热粥,带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一碗热腾腾的面。在二乐当兵期间,卖血给他的上级请酒饭,送礼物。在一乐生肺炎时,更是一月内卖四次血,差点把自己卖死了过去,命运对他们还是充满善意的,救活了一乐,也救活了全家。每一个阶段,许三观一点点发现,家庭对自己来说其实是最重要的。即使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即使许玉兰也有过片刻的不贞,即使三个儿子都不那么孝顺,他对家庭的责任就是他一生的责任。
当许三观让许一乐去招何小勇的魂归来时,深切感受到他的矛盾,纵使那个人给自己带来过耻辱,他也要放下自己的自尊去救一条人命。许一乐的哭,许玉兰的哭,一个人的过错,需要两个家庭承担,然而许三观在那时又是冷静而理智。每一个的意外,都会让许三观的内心更加坚强,宛如被打上了石膏,抑或是被千锤百炼,体悟出人生的意义,有些事那么有所谓,有些事又有什么所谓呢,人在,一切都好。
看到许三观在医院不要自己血时候同声大哭,不禁怜悯这个老人。一生以卖血来救别人,却不曾想过自己,即使两鬓斑白,卖血仍是他心底救人命,救家庭的唯一方式。是的,他还硬朗,他的身体,对他的家庭来说,永远硬朗着。
且不说当时的医疗条件,许三观连续卖血,最终膝下有儿孙,三代同堂,历经文革大跃进,生活也算小康,他仍是幸运的。这个不悲观的结局确实是在那个透不过气的时代,走偏了一点就会深陷沼泽的道路上的一丝光亮透进的缝隙,能让人看到那么一点生存的希望。听说余华的《活着》让许多人大呼唤起了自己心中无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呕吐出来,仿佛对于这个世界只有消极可言。没看过这本书的我先入手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纯黑的封面,醒目的红字“余华”好似是那沾了血的手描绘出的黑暗中的一丝希望,又那么绝望。幸而许三观还是幸运的。
这本书充斥着旧社会的人们的在今天看来的无知而产生的搞笑,与此同时又不禁他们的可怜。许三观在我看来,对于许玉兰是很大男子主义的。他用了自己的“本领”娶到了油条西施,生子后本该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可是这个时代不允许,他们的命运也不允许。许一乐作为这场“悲剧”的核心人物,他是许玉兰与和何小勇所生,让许三观的世界观一些些崩塌,又一点点建立。可以说,一乐既是许三观人生的败笔,又是他这颠沛人生的全部。
回归到卖血,每次的卖血,都是对许三观的人生的不同阶段的一次总结和反馈。在迷茫打拼中,他随着阿方和根龙的“指引”,用自己的力气,赚了来之十分容易的钱财,娶了许玉兰。在出轨时,用身上的血,去犒劳他上的女人,好在他只是一时起色心。在大跃进期间,他用自己的血,换来全家人能喝上热粥,带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一碗热腾腾的面。在二乐当兵期间,卖血给他的上级请酒饭,送礼物。在一乐生肺炎时,更是一月内卖四次血,差点把自己卖死了过去,命运对他们还是充满善意的,救活了一乐,也救活了全家。每一个阶段,许三观一点点发现,家庭对自己来说其实是最重要的。即使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即使许玉兰也有过片刻的不贞,即使三个儿子都不那么孝顺,他对家庭的责任就是他一生的责任。
当许三观让许一乐去招何小勇的魂归来时,深切感受到他的矛盾,纵使那个人给自己带来过耻辱,他也要放下自己的自尊去救一条人命。许一乐的哭,许玉兰的哭,一个人的过错,需要两个家庭承担,然而许三观在那时又是冷静而理智。每一个的意外,都会让许三观的内心更加坚强,宛如被打上了石膏,抑或是被千锤百炼,体悟出人生的意义,有些事那么有所谓,有些事又有什么所谓呢,人在,一切都好。
看到许三观在医院不要自己血时候同声大哭,不禁怜悯这个老人。一生以卖血来救别人,却不曾想过自己,即使两鬓斑白,卖血仍是他心底救人命,救家庭的唯一方式。是的,他还硬朗,他的身体,对他的家庭来说,永远硬朗着。
且不说当时的医疗条件,许三观连续卖血,最终膝下有儿孙,三代同堂,历经文革大跃进,生活也算小康,他仍是幸运的。这个不悲观的结局确实是在那个透不过气的时代,走偏了一点就会深陷沼泽的道路上的一丝光亮透进的缝隙,能让人看到那么一点生存的希望。
许我以微笑问候读书笔记600字
“人生多少遇见,我把无限感恩在心中存留。不在此处,便在彼处,且珍惜沿途风景,许我以微笑问候。”——题记
她是黄扬,一个“霍金式”女孩。她用鼻尖“写”下了这本传递正能量的励志图书——《许我以微笑问候》。
她是不幸的,但又是幸运的。她摊上了一种叫“手足徐动型脑瘫”的病,但是她拥有爱她的可爱的家人;她早早被神婆下了“死亡通令”,但是她依旧好好地活到了而立之年;她失去了语言与行动能力,但是她心中怀揣着不变的梦想。
而黄扬的梦想,是成为一名作家。文字就是她的微笑。或许稚嫩,唯其如此更显真挚;或许简陋,唯其如此更显干净。知名主持人何炅说:“她的每一个字都闪着奇妙的光。那种光芒里有超过她年龄的豁达与沉静,也有远比这二十多年的艰难要轻灵的纯净与童心。”我说:“她的文字清新、自然、真诚、细腻,是未经污染的原生态文字。”
“有时候我会感叹,不知道是自己命好,还是世界美好,我所遇到的都是美丽风景,都是向善之人。我宁愿相信,世界真的是美好的,生活总有很多感动,只要你真诚对待,用心体味,小门小户的开心总有生活的细腻质感,一如我们吃的饭都包含着炊烟的味道,平常人家的幸福自然也藏着一份恬淡和一份微笑。”
命运如此待她,她却把糟糕都当成经历,心中满满是这世界的美好。这又照应着她说的:“任何人都不能剥夺你幸福的权利,只存在你自愿放弃幸福的可能。”
“我只是一点微弱的萤火,我要做的是珍惜我的命,让光不灭。倘若真让人看见光,暖了心窝,识了迷途,那不是别人的运气,而是我的荣幸。”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2000字范文
读大学时,老师强烈地推荐人生必读的余华的一本小说《许三观卖血记》。值得这次因为有读书会主题才买了这本。故事不长,却记录了许三观人生中一共有12次卖血经历。

第一次是为了要娶女人。许三观回到农村老家,老家里面以卖不卖血来评定一个人的身体结实情况。听到了卖血还能换钱,并且赚的钱比半年的农活还要多,他大为诧异。在路上,认识了同村的阿方和根龙,看到了根龙想要卖血娶的女人桂花,就决定和他们一起到城里卖血。拿到卖血换来的35元钱,许三观也产生了要娶一个女人的想法,他有两个中意人,一个是同厂的林芬芳,另外一个是街坊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因为徐玉兰在外表上取胜,最终他选择去追求许玉兰。当时许玉兰已经有了男朋友,也就是何小勇。何小勇基本上已经得到许玉兰爹的认可,可那是因为贫穷,许三观手里又有几块钱,只花了一点请许玉兰吃饭,又凭借所谓财富,说服许玉兰的爹,他的理由也很有意思:“因为我们两都姓许,将来生了孩子也姓许,相当于把两家的香火都续上了,我相当于做了你们家的上门女婿!”许三观成功的说服了许老爹,然而此时的许玉兰和何小勇还没有分手。就这样许玉兰嫁给了许三观,不久后就生下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
许三观第二次卖血,是小孩子之间的打架,一乐砸破了方铁匠大儿子的脑袋需要赔巨额的医药费。因为一乐随着成长越来越像何小勇,这时许三观已经知道不是自己亲生的,所以他不愿意赔钱,所以他让许玉兰去找何小勇,要何小勇出钱,何小勇不愿意,他就让方铁匠带人抄了自己的家,将许玉兰的嫁妆抄走抵债。一开始发泄了对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不满,然而当他发现家不成家的时候,他决定再一次去卖血,用换来的钱抵债赎回了被抄走的家具。
许三观第三次卖血,是因为自己的以外遇方式报复妻子。他暗暗喜欢的胖女人林芬芳摔断了腿。他去医院看望,在病床上,他摸了林芬芳的大腿,抓了她的奶子,发生了关系。他觉得应该好好报答林芬芳,就去卖了血,用换来的钱买了十斤肉骨头送给林芬芳。这事引起了林芬芳丈夫的怀疑,闹到许玉兰那里。许三观卖血出轨就此败露。
许三观第四次卖血是在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因为饿的实在受不了,他决定去卖一次血,给家人改善一下伙食,带全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一顿面条,但是不包括一乐。他说一乐不是他亲生的,平时卖力气的钱可以养着他,但是卖血的钱绝对不能带一乐吃面条,否则就是卖血做乌龟。于是给了5角钱让一乐去吃烤红薯,一乐吃完烤红薯发现还是很饿,又十分想去胜利饭店吃面条,于是闹离家出走,甚至去找何小勇,要何小勇带他去吃面条,何小勇不肯,最后一乐在街上闹,说只要谁带他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谁就是他亲爹,没有人搭理。许一乐于是真的离家出走,许玉兰找寻未果,天黑后许三观在离家不远处找到了他,看他实在可怜,心一软,又带他去胜利饭店吃了面条。这一心软,算是放下了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包袱,其实在三个孩子里,他最爱的还是一乐。
许三观第五次卖血是这样的,一乐下乡插队回家,也许是生病了,赖在家里不愿意回乡下。因为担心影响一乐插队的表现,将来回不了城,夫妻二人极力劝说一乐回去。在送一乐回乡的途中,许三观去医院卖了血,将换来的钱全部交给了一乐。
第六次卖血是因为二乐的生产队长进城,为了二乐能顺利的回城,夫妻二人讨好队长无奈没钱,他们想到了卖血。这次许三观又遇到了根龙,他老了很多,从他那里许三观得知阿方的身体败了,是因为一次卖血喝水太多撑破了尿肚子(膀胱),卖完血后他们又来带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温过的黄酒。突然根龙晕倒,被众人送往医院,许三观回家招待生产队长,被迫喝了很多酒,醉的一塌糊涂,第二天醒来去医院找根龙,发现根龙已经死了,许三观心里非常害怕。
第七次林浦卖血,因为一乐病得不行了,被二乐发现后连夜送回城里的医院,经检查是得了肝炎,要到上海的医院才能治。许三观让许玉兰带着一乐先去上海,自己去筹钱,一个上午借了63元钱,远远不够。于是他决定去卖血,第一次卖完之后,钱还是不够,他就决定连续卖血,但却遭到了李血头的拒绝,怕他卖血过多死在医院里。但是无情的李血头却给许三观出了一个“好主意”——去外地卖血。
第八次卖血,三天后,许三观在百里的医院卖了第八次血,刚刚走到街上,还没有走到医院对面那家饭店,还没吃下去一盘炒猪肝,喝下去二两黄酒,他就走不动了。他双手抱着自己,在街道中间抖成一团,他的两条腿就像是狂风中的枯枝一样,剧烈的抖着,他的身体倒在了地上。后来有好心人帮他找了个旅馆,休息了一晚。
第九次卖血——松林。四天后,许三观又到了松林,这时候的许三观面黄肌瘦,四肢无力,头晕脑胀,眼睛发昏,耳朵里始终有这嗡嗡的声响,读后感身上的骨头又酸又疼。松林医院的血头看到站在面前的许三观,没等他把话说完,就挥挥手要他出去。许三观为了强制卖血,来到了医院的外面,在一个没有风、阳光充足的角落里坐了两个小时,果然,再次进去的时候,医院的血头没有认出来,这次卖了400毫升的血后,许三观就晕倒了,医院又给许三观输了700毫升的血。
所以这次许三观在松林不仅没卖到血,还亏了300毫升。
第十次卖血——黄店。这次卖血许三观带着刚认识的来喜和来顺一起,三个人卖完血后,一起去吃了猪肝喝黄酒。
第十一次卖血——长宁。许三观在长宁卖了400毫升的血,然后就去了上海医院,找到了许玉兰母子。
第十二次卖血。当条件好了的时候,他写为自己去卖一次,可是血头告诉他,他的血已经不行了,只适合做油漆的涂层。这下让他没有了存在感。当伤心之时,儿女告诉他,条件好了,也不需要去卖血了。
余华的小说读了让人容易流泪,根本无法想象一个人连续一年内四五次卖血维持家庭,婚姻,儿女。许三观就是一个这样的弱势群体,他没有文化,没有很好的工作,有些下层人的报复与狭隘。中国人因为儒家的教育有太多的责任感,为别人而活。
因为时代的贫穷里面的一些人才,贫穷,榨干了老百姓的血,失去了反思与改变自我的能力。而我们现在这个时代,当血液不在有偿还是无偿献血的时候,物质上能够满足,追求精神上的愉悦。虽然也是处于建设当中的发展中国家,但时代车轮辗压,但在我们身上没留下痕迹。虽有苦也有泪,至少我们的身体是保全的。
感恩,努力,回报。这是读《许三观卖血记》最深最真的感受。
《许三多精神》读书笔记
读完《许三多精神》这本书之后,让我深思熟虑,想想许三多的一句话有意义就是好好活,好好活就是干许多许多有意义的事。其实人这一辈子大多数时候都是在干没意义的事,让我联想到我们现在的大学生,我们都希望自己出去能干些有技术含量的工作,其实任何技能只要熟练后就是一种机械运动,如果你想要稳定,想要一份铁饭碗的工作就要习惯枯燥的过程,或许以后的工作就是不停的重复同样的动作。其实在工作上最重要的还是一种责任感,要有许三多那种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人们在遇到问题时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找借口,一个是找方法。找借口无非是失败,找方法所得到的结果不一定就是成功,但有前进的可能,也许就可以到达胜利的彼岸。
我们要用积极的态度去面对生活,不能因为一点点的失败和挫折就放弃自己的责任。我们太在乎自得失,就把自己的责任放在了一边。我们有时太聪明了,我们为自己的聪明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许三多没有在意自己的得失,他从一个最孬的兵成了兵中的佼佼者。他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团队的责任,所以他最终成为一个可以信赖的兵王。不抛弃、不放弃就是他的信念,也是我们的学习的信念。信念这玩意不是说出来的,是做出来的。光荣在于平淡,艰巨在于漫长。每天的工作其实做久了都枯燥,长路无轻物,所以,能不断重复的做好每一件事,才是真正的职业人士。成功就是简单的事情不断重复的做,这说来简单,做起来不易。许三多为什么能够成功,是他对事的态度;是他不争辩、不抱怨、不放弃的精神;是他的单纯、善良、钝感、认真、执着、坚忍、危机感、团队的精神。要知道没有做不好的工作,只有不负责的人。责任承载着能力,一个充满责任感的人,才有机会充分展现自己的能力。
招生是学校相信我们而赋予我们的一种使命,我们有责任且有必要去完成这种使命,我们要有坚定的信念,没有信念人们就不会有意志,更不会有积极主动性的行为。
我们要有团队的精神,对工作:用敬业态度对待工作是我们起码的要求;用职业精神从事工作是我们合格的标准;用事业理念融入工作是我们的努力方向。
团队协作意味着没有人能单独成功,你必须依靠他人,他人也需要你的支持和帮助,个人也可借助团队而获得更大的成功。俗话说,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一只蚂蚁来搬米,搬来搬去搬不起,两只蚂蚁来搬米,身体晃来又晃去,三只蚂蚁来搬米,轻轻抬着进洞里。上面这两种说法有截然不同的结果。三个和尚是一个团体,可是他们没水喝是因为互相推诿、不讲协作,三只蚂蚁来搬米之所以能轻轻抬着进洞里,正是团结协作的结果。有首歌唱得好团结就是力量,而且团队合作的力量是无穷尽的,一旦被开发这个团队将创造出不可思议的奇迹。钢七连的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深深的铬在每一个士兵的心里,这是这个团队的每一个人为之骄傲的资本,也是每个士兵为了维护这种精神不惜牺牲一切。正是这每一个个体的不懈努力,才使得这种精神一代代的传承和发扬光大,使团队本身更加具有生命力。
不放弃,不抛弃,最简单不过的六个字,说起来容易,真正做起来却又是何等的艰难,这是一种意志的考验,这是一次心理的历程。工作,生活能不抛弃自己现在所拥有的许多美好的事和人,珍惜身边很多美好的东西.在追求理想,实现目标时,奋斗的过程有着许多的挫折,讲究的是不放弃。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对什么事,生活、工作或者是感情,能做到不放弃,不抛弃那就是自我的一种最辉煌的胜利。
读了本书,受益匪浅,其中每章都能使人鼓舞,使人振奋,使人激发内心的每个梦想,脑中浮现出实现目标后的成功景象,一个个的目标就像久汗的幼苗遇到甘露一样,心灵受到很大的反省、很大的振奋。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用了两个下午,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没有流泪,只觉得有几次心口沉沉的,像堵了块石头,就像许三观所说:“想来想去,只得去卖血了”。

余华的文字,自然而不求精致,乍看上去不像是文学,可是远观,却是种朴素的壮观,有埋在尘土里,灌在江河中的爱和无奈和辛酸,这是他1995年的作品,序中说,这本书表达了作家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恰恰,在这绳子的拉扯中,竟也拉出了一个民族的记忆碎片,那段深刻历史,那些人。
小说从许三观20岁左右开始一直写到他的儿子们差不多30岁亦即许三观本人50多岁快60岁为止,前后大概一共40年。
1958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大炼钢铁。第十八章,惯用“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一句式,把这一历史概括的淋漓尽致。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爷爷,我四叔彵们村里的田地都被收回去了,从今往后谁也没有自己的田地了,田地都归国家了……我们丝厂也炼上钢铁了,我现在不是丝厂的送茧工许三观,我现在是丝厂的炼钢工许三观,他们都叫我许炼钢……” 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今天到街上去走了走,看到很多戴红袖章的人挨家挨户地进进出出,把锅收了,把碗收了,把米收了,把油盐酱醋都收了去,说是从今往后谁家都不可以自己做饭了,要吃饭要去大食堂……”许三观对许玉兰说:“前天我带你们去丝厂大食堂吃了饭,昨天我带你们去天宁寺大食堂吃了饭,今天我带你们去戏院大食堂吃了饭。明天我带你们去市政府的大食堂吃饭,那里的饭菜是全城最好吃的,我是听方铁匠说的,彵说那里的大师傅全是胜利饭店过去的厨师,胜利饭店的厨师做出来的菜,肯定是全城最好的,你知道他们最拿手的菜是什么?就是爆炒肝……”这样一连串的排比和铺陈,把曾经的伤痛用诙谐和荒诞一一化解,那么轻松简单,甚至给我们一种错觉,许三观唠唠叨叨道出的是幸福。
而接下来一两年的天灾人祸导致了全国性饥荒。一家人每日喝越来越稀的粥,饿得没力气就长时间躺在床上以减少体力消耗。许三观生日那天,他们喝到放了糖的玉米糊,孩子们却吃不出甜味,许三观说“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完?小崽子们苦得忘记什么是甜,吃了甜的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这样一句感慨举重若轻地道出了极度饥饿年代的人们,物质生活匮乏到忘记了甜的滋味。那天,许三观给一乐,二乐,三乐“做”了红烧肉,给许玉兰“做”了清炖鲫鱼,给自己“做”了炒猪肝。那天,对于这一家来说,像是一场梦,一场渴望的梦,而对于读者来说,又恰恰有种莫名的冲动,像回到了那个时代,变成了许家的一员,在这种故事的高潮中开始忘了自己,不管他在批判些什么,从许家的生活中走来,从许三观的话语中出来,一切那么真实。
文化大革命。城市青年去农村上山下乡。“工厂停工了、商店关门了、学校不上课、许玉兰也用不着去炸油条了。有人被吊在了树上、有人被关进了牛棚、有人被活活打死。毛主席一说话,就有人把他的话编成了歌,就有人把他的话刷到了墙上、刷到了地上、刷到了汽车上和轮船上、床单上和枕巾上、杯子上和锅上,连厕所的墙上和痰盂上都有。那个时候,读书笔记.伟大的领袖伟大的导师伟大的统帅伟大的舵手毛主席万岁万岁万万岁。一共有三十个字,这些都要一口气念下来,中间不能换气。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文化大革命来了。”这样的一番阐释从许三观口中说出来,十分符合人物的身份和层次,许三观的逻辑和认识水平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但他是身处其中的人物。许三观是真的,那个被批判成妓女的徐玉兰也是真的。我们就不知不觉觉得,那就是一场灾难,人类的灾难,确确实实的发生过。
“后来,毛主席说话了。毛主席每天都在说话,他说:‘要文斗,不要武斗。’于是人们放下了手里的刀,手里的棍子;毛主席接着说:‘要复课闹革命。’于是一乐、二乐、三乐背上去学校了,学校重新开始上课。又过去了一些日子,毛主席来到天安门城楼上,他举起右手向西一挥,对千百万的学生说:‘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毛主席轻轻松松的一句话就能让许玉兰们免于皮肉之苦;毛主席的一个小指示,就能让孩子们回到校园;毛主席的再一个突发奇想,全国的城市青年就背井离乡去了农村。这样离奇荒诞的事情都真实地发生过了,历史怎么会、还会不会进入这种状态呢?余华给我们的问题藏在他的轻描淡写之中。
最世俗的生活,最庸常的故事,最深刻的历史,同时也有人说,这是一个关于温情的故事,因为他写出了一个家庭最最寻常却又最最伟大的爱。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一乐是许玉兰与别人生的)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不归,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寻找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春面。
书中的线索除了卖血还有一条就是许三观对一乐爱的转变。面对这个别人的孩子,许三观一度不想要这个孩子,他觉得自己做了乌龟,这是人之常情。但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他心中再也无法不把一乐当成自己的孩子了,爱在一步步升华。对于儿子的爱是余华用笔墨最多的地方,在当年下乡的大潮中许三观的儿子们都来到了乡下,一乐因为得了肝炎(当然没去医院之前大家是不知道的),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许三观见儿子这样就去医院用血换了三十元,自己一分不留,甚至连一盘炒二两肝两黄酒都没有吃,此时的父爱已经超越了那种狭隘的血缘之亲。
文革到来,许玉兰被当成妓女批斗,读者在许玉兰身上看到的是“不很把批斗放在心上”,她不能很深的理解这种批斗的意义,只是把批斗的形式学会了,比如低着头,一动不动的挂着牌子,文化大革命来的时候,老百姓根本就不知道文革是怎么回事,连批斗的执行者们都不理解,因此他们经常把这个挨批斗的“妓女”给忘得一干二净。虽然许三观曾因为许玉兰和别人睡了觉生了一乐,使得自己做了乌龟很生气,但许玉兰被批斗时,他依然天天去给他送饭,还很细心的将肉放在米饭的下面。许三观的这种淳朴的爱让我感动,他不记前嫌。
读书笔记2000字
《活着》读书笔记2000字
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 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 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2000字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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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活着》读书笔记2000字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所以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的能力,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可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悲剧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希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知道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福贵。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今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努力抓紧,明天也许就不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家珍。他的幸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可以安心过上好日子了,不料儿子有庆十三岁时却因为救人献血过多而死,生活再次陷入悲痛;女儿凤霞人机灵漂亮,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变成了聋哑人,本来就不舒心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好找到了一个能当半个儿子的女婿二喜;在以后的这段时间里恐怕是福贵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女婿对他们很好,全家其乐融融,但可怕的事又发生了,女儿凤霞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不久之后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人,终于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但好歹他还有爷孙三人相依为命,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原本一个六口之家,还剩两个人,但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六岁大的外孙的生命。一个迟暮之年的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离别,却依然坚强得活着。因为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因为他知道,上天让他活着是去努力追求幸福的,尽管幸福离他很远,尽管只剩他一个人,但只要他自己不放弃,明天也许幸福就来到他身边了。有人说过幸福就像一只翩翩蝴蝶,你永远也追不上它,但它却在不经意间落在你的肩上。
宽容、善良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为了救他战友春生的老婆才不幸死去的,一开始家珍不肯原谅春生,但大家经历了提心吊胆的***后,命运悲苦的他们还是重归于好,所以遭遇不幸却依然懂得宽容的福贵仍然是幸福的,他用宽容和忘却来清除痛苦,让内心有更多的空间来容纳幸福。
也许我们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从而来坚强地面对自己的人生。也许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但也许能宽若天地。
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可以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可以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积极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现在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直在忙,一直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直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所以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就让我们放飞心灵,感悟幸福吧!
篇二:《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2000字
读《平凡的世界》,品人生的滋味。人的一生就如此书各色人物的命运一样起起落落。这本书中的人物可以说是已经囊括了社会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人物。
现代社会中存在着像孙少安这样的人物:成绩虽然十分优异,但被家中经济条件所迫,不得不放弃学业。我十分欣赏他这种舍小我顾大家的精神。但是不同的学识程度决定着不同的生活:放弃学业对他的影响甚大。这让他和田润叶只能生活在不同的世界,从此以后,他们这两颗星星永远没有了轨迹交汇的可能。正是因为孙少安的被迫辍学,才导致了他与田润叶之间的爱情没有了结果,最后导致了田润叶的爱情悲剧。但是,在冥冥之中,上天对他又是公平的,让他在后来找到了和他门当户对的贺秀莲。后来两人一起创业,到最后他虽说是事业有成,但是贺秀莲因肺癌早早地离开了人世有的人的生活会苦尽甘来,而有的人却注定要悲苦一生。这就是生活。
现代社会中存在着像孙少安这样的人物:虽然读了许多书,但是却学无所用,最终依然只能靠体力赚钱。生活对他是最不公平的:历经了岁月的磨练,但最终依然没有寻找到他所追求的东西。生活是如此的残酷,让他的肉体和心灵都经历了风雨的洗礼:一次又一次的失业,最后终于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了,但这又是一份危险重重的工作,随时有可能与死神相遇。他苦苦追求的事业到最后都没有成功,而他的爱情更为悲催。起先为他与田晓霞的爱情纠结,纠结他们中间的身份和地位有很大的悬殊,他们的爱情到底有没有结果。两个明明相爱的人却不能够在一起就够他心痛的了,最后连心爱的人也英勇地牺牲了,这才是最令他伤心的。更令他伤心的是:最后上天还剥夺了他完整的身躯,损坏了他的一只眼睛。这个可怜的男人在历经磨难之后,还得坚强地活下去,因为有人还需要他的照顾,他对别人还有责任。有时生活就是这样的,但是当你用一颗平淡、坦然、淡定的心去面对它时,它也就算不了什么了。
现代社会中像孙兰香这类的人物更是比比皆是:由于家庭的贫困从小就十分懂事,更是十分地热爱学习;从不让父母操心;懂得要想丰衣足食就得自力更生;最后成功地考入大学。她最后成为了全家人的骄傲,成为了全村乃至全县人的骄傲。她在读大学的时候也是省吃俭用的,尽量让哥哥些少操心。待人亲切,端庄大方的她最后得到了甜美的爱情,爱情也有了美好的结局。这就是有付出就会有收获,一切的美好或者一切的苦难仿佛都是自身参与制造的。要想有所作为就必须好好发奋读书,读书能够改变人一生的命运,唯有曾经努力过才不会留下任何遗憾。
在这本小说中我最喜欢的女主人公就是田润叶了。她朴实、善良和纯洁。但她又是那般的不幸:自己深爱的男人娶了别的女人。自己嫁了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从此以后过着孤苦伶仃的单身生活,直至最后她的丈夫出了车祸,她才真正意识到原来她还有丈夫。她的丈夫是个汽车司机,爱她爱得相当的深,乃至于她的丈夫李向前开车开到一个地方就会把车停下来,然后抱着一棵树痛哭。他把树当成了他的妻子,对树是又亲又啃直至把牙齿啃出血。爱一个人爱到了疯狂的地步,也是很令人佩服的。后来李向前残疾了,但是他和田润叶从此之后却过着幸福的生活。然而以前过着甜蜜日子的杜丽丽和武惠良夫妻却因杜丽丽的出轨而离婚。他们两对的婚姻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一方幸福时,另一方在受苦;转而之当另一方苦尽甘来时,那一方又开始痛苦起来。生活就是这样,它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命运总是不如人愿,但往往是在无数的痛苦和重重的矛盾中,才能使人成熟起来,坚强起来,虽然这些东西在实际感受中给人带来的并不都是欢乐。
读了《平凡的世界》过后,我懂得了珍惜。人能够平平安安地活着真的是很不容易,不要等到失去了才知道珍惜。其实一家人能够在一起平平淡淡地过日子就足够了,鱼和熊掌是不可兼得的。只要你细心地去体味,你就将会发现生活中存在着太多太多的感动,这种感动有时会让你忘记伤痛。我也懂得了在一些关键的时候,我们要认真地抉择,一步走错就会导致步步皆错啊!人的一生是经历不起大风大浪的,大风浪一旦到来就会造成惨重的后果。特别是在选择自己的另一半时,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不要勉强。一段婚姻就是一个世界,不同的婚姻就是不同的天地、不同的风景,这是绝对不允许出错的。我们在选择时千万要慎重,不可以因为外界因素毁了我们一生的幸福。当我们身处苦难之中时,一定要想着总有一天日子会变好的,要相信终有一天我们会否极泰来的。我们只有怀着乐观的心态去看待事物,才能真正地领略人生旅途中的美丽风景。
篇三:《晚宴》读书笔记2000字
本文看似讲述了在一场盛大的哈萨克晚宴上发生的故事,细读之后,发现了作者的巧妙用心之处在于对社会现状的讽刺和揭露。题目莫名其妙的雾气也引自文中作者的描写。作者的语言风格诙谐幽默,善用比喻夸张等多种修辞,情节设置巧妙,具有悬念,引人入胜。我将从以下几方面浅谈对于作品的感想:
一.风俗文化状况
初读作品,我还以为是一场为了迎接来宾观光旅游的宴会。直到作品中间部分才看到原来是一场割礼宴会。割礼是极具宗教色彩和地域特色的一种仪式,在哈萨克民族的风俗习惯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体现一个家族社会关系资本的平台,接受割礼的一般为5-7岁的男孩,由事主(接受割礼的孩子的父亲)主持。根据这家人的家庭地位,会邀请到许多有身份的贵客,来宾会給礼金和祝福。但是本文的描写侧重并不是割礼的风俗和文化含义,而是在豪华的割礼场面和准备中影射出对种种官场潜规则的揭露。
下面一段文字截取自近代哈萨克文《阿巴依之路》对正宗割礼宴会的描述:乌丽江为了给阿巴依举行吉尔提斯礼(实质意义上的完婚礼),给阿勒欣拜家带来了丰厚的彩礼,70匹马、30 峰骆驼、各种丝绸、布装了满满两骆驼。送给新娘的衣物整一箱、送给亲家及亲友的衣物几大捆、最引人注目的是送给亲家公的大元宝。在阿勒欣拜给阿巴依和迪丽达尔举行的完婚礼上, 宰杀的全是经过挑选的肥马驹、二岁羊、空胎肥母羊、烤全羊用的半岁小羊羔。阿巴依的岳祖母来见新孙女婿时, 向新毡房中央撒了恰秀(喜糖) , 其中有杏干、葡萄干、水果糖、并赏给阿巴依初次见面礼。完婚礼一直举行了三天。阿勒欣拜把孙女的婚礼举办得如同盛大的节日,单是客人骑来的马,就有黑压压的一片,为客人新搭起的毡房约有一里见方,少说有五六十顶。该宰杀的牲畜都已宰杀完了,面粉和其他所需也已安排好了。草场上进行着赛马、刁羊、摔跤、骑马拾银元活动。二十几名招待员骑着走马往各毡房送手抓肉,走马的走姿如风摆柳一样好看。当二十几皮桶马奶酒全都喝完,二十几盘手抓肉全都吃完时,客人们才一个个走出毡房上马走了。
本文中对于宴会的规模及档次的描写相比上文有过之而无不及:八顶毡房按照等级依次排开,每顶毡房里都装饰着动物标本,更有罕见的国家一级或特级野生动物的皮张和飞禽的标本。对于餐饮要求更是让人惊叹,主客20余人、来自自治区的30多名随从、来自州里的40多名随从及相应人员的餐饮要求中包括了当地特色的雪鸡、熏马肉、纯种狐狸、野狼、野马、盘羊山鹰、猞猁、骆驼、岩羊等等,酒水更包括了世界名酒及当地有名的传统酿酒及饮品柯莫孜舒巴特。真可谓一应俱全,堪比满汉全席。
看到这里,我渐渐明白了作者为什么在文章开头部分介绍:我首先要告诉你的是不能将这次晚宴的盛况和目的与那次蒙古人和和萨克人在拉伊苏地方洽谈时举办的宴会等同看待,也不能将之余那次妥协的宴会,即在相互为敌的汗国时代,以争夺权力为目的的虎门宴会同日而语。这次晚宴既不是为了庆祝某一位权贵的爱子割礼大事,也不是为了显示事主的人际关系。而是为了迎合上级领导的观光需求,大费周章准备的一场接待晚宴。在这浓郁的民族风俗背景下,一场政治意味十分浓厚的表演逐渐拉开了帷幕。
二、社会政治状况
这篇生动的中篇小说刻画出了社会各阶层人等在同一场晚宴中的不同心境及处境。作者时而调侃时而讽刺,揭露了种种官场中人的铺张浪费及暗潮汹涌的潜规则。反应出新时期的少数民族地方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的一些问题。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对现实的描写始终是在浓郁的民族文化背景之下进行的。如作者在处理倒水净手这一情节中写道:能否胜任倒水净手一种人际关系就这样顺理成章的产生了。连倒水净手都如此等级森严,可见其中的潜规则是多么深入人心。而这种所谓的尊卑关系如今已从年龄的长幼变形为官职的高低,是否是作者对现今社会的一种讽刺呢?
这场晚宴可真是相当上档次。从筹备伊始就可以看出主办方的重视程度:犹如平静的湖面上突然有一颗炸弹爆炸了似的,这的人们开始忙碌起来,还召开了一次紧急会议。层层指示、层层落实、每个参与其中的人都抱着不辱使命的决心迅速而有力的将工作传达给自己的下级。因为这次晚宴涉及到了当年曾经得到过来宾部门数百万元资金援助的三个镇、十五个乡,可见这次晚宴的成功与否大大关系着一大群人头顶的乌纱帽、怪不得作者称这次晚宴为:可以称之为植根深远,盘根错节的聚餐,或称之为溢满热情的宴会,一次豪华的答谢宴请,一次宾客们像铁链子一样互相串在一起,互相大献殷勤的宴会。
三、性别角色状况
说到性别身份,就不得不提到文中出现的几个女性形象。作家对性别角色在社会分工中起到的作用给予了特别的描写。能歌善舞是少数民族女性的特长,文中提到的女性如正在休产假的歌者麦孜兰、正在照顾住院丈夫的另一位歌者、以及领导钦点的尼夏依古丽。这几位都是宴会能手,在酒桌上打来的天下。在她们迅速升职的背后,作者揭露出了另一大官场腐化问题裙带关系。一方面讽刺了部分官员的丑陋嘴脸,一方面也表现出了作者对于这些女性的隐性指责。依靠在酒桌上伴舞陪酒得来的财富和地位,如今堂而皇之的成为了潜规则的一部分。这人前风光人后辛酸的故事太多太多,作者只采取了点到为止的描写,但是给读者的反思却意味深长。
作者通过宴会前不同人的准备工作、宴会中不同毡房的嬉笑怒骂、宴会后不同当事人的收获这三组对比,反应了作者对于风俗文化、社会政治、性别角色等多方面的揭示。提出了少数民族地区在改革开放的新时代背景下该如何与时俱进的思考。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相比《活着》,本书又延续了作者悲式幽默的风格,将人物的立体感与简单形象深深刻画在读者的脑海,全文一口气读下来着实享受,无任何的多余词汇,整个故事架构完整,意想不到的结局——从哑然失笑的状态到最终的释然面对。无论人物、故事情节,从一而终,相得益彰。
作者以许三观卖血为主线来衍生故事情节,再而用故事起承转合,如果说《活着》是一部拼尽全力的悲剧,那《许三观卖血记》更像是一部令人惊悚的轻喜剧,从最开始引入人物许三观——一个现实社会中贫穷的送茧工,没有和其他故事里一样高层次、富有的背景人物,只有和多数新中国成立时期的普通人一样的角色,被现实生活推着往前走,更迅速将读者带入情境。
内容形式上,从自然灾害导致生活所迫,到家庭的琐事引发的危机,再到友情在心里所埋下的种子,才造就许三观一次次的冒险,用卖血去换钱,而在那个时代下,人们卖血就能赚到比平常工作多不知多少倍的钱,这却是对于当下社会无比深刻的讽刺。前文有相对轻松的生活场景和对话,如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对白:“我生孩子时,你是不是在外面哈哈大笑,“我没有哈哈大笑,我只是嘿嘿地笑,没有笑出声音”,文字描写及形象展现相对轻松和诙谐,包括在许一乐是谁的亲生儿子这个话题上,何小勇和许三观的表现和处理方式都激起并满足了读者们的生活感官,容易引起共鸣。
故事情节上,印象最深的还是许三观卖血救命的那段描写,一路卖血到用血续命到买血再卖血重重波折,是令人惊悚和心疼的,这过程中从喝冬季河里的冰水,到逼自己吃盐,到抽血时的突然休克而不得不输血救命,我们都可以看到许三观骨子里对救儿子心切和爱,和一个父亲的职责和信仰。
起初我对于许三观这个人物的评价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懦弱的亡命之徒,不是一个好父亲和好丈夫,所有的行为和言语都充满了消极和抱怨和对生活的逃避。后面我们看到他和一乐的真诚的相待、相处;看到了他在命不保下拒绝别人多给的300毫升血的做人原则;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对于妻子被批斗时智慧冷静和关爱;对于最终终于可以在生活中足以生存时,面对逝去的友情的缅怀和敬畏。
“我只要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许三观说:“我这辈子就是今天吃的最好”,足以表现出许三观对生活、友谊、家庭都已经给出了最好的答案,面对一切周遭和现实生活所迫,他给与了自己对于孩子、妻子、朋友他最大的能量,它让我们始终相信希望在前方,他不是所谓的亡命、懦弱之徒。以上这些深刻的片段,在余华的笔下总是那么新手练来,恰到火候。这些最终都是力证许三观是一个智慧、果敢、不被生活屈服的总是充满希望的当下之人,我不太敢说他是一个好父亲、好丈夫,因为生活中重重的考验大多来自亲情下的不信任,前文的描写中作者给了我们这样的一个感受,但回头看看当下那现实社会背景,我们可以理解和适当客观评价,当然大多数情况下,他是幸运的。
《许三观卖血记》是中国人的生活写照,他能用悲悯的幽默冲淡残酷的故事,能轻松的处理痛苦处境下而对笔下那些没有文化的普通的穷人不加丝毫的嘲弄。余华或许不会在想给笔下的那些可怜的人物做毫无审美感的手术了,但他没有放弃给折磨人的社会历史拔牙,这或许应该是这本书出彩的地方吧!